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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光辉岁月(2)

志强推醒她的时候,蒙眬之间她忘了自己几岁。因为她又梦见了寻呼台,她梦见了自己终于成为领班的那天——虽然只是小领班,还不是大领班,可是距离她怯生生地站在红地毯上的那天,已经过去了整整三年。这个升职,是用一次次成绩骄人的考核,还有三年来的全勤换来的。那时她刚刚和志强交往了两个月。志强眼睛里晕陶陶的,像是微醺,他说:“琪琪,送你一个礼物。”那是一台当年新款的摩托罗拉手机。“很贵的吧?”她惊喜地看着他。“你就用它给我发短信,随时随地,只要你想我了。”她柔情蜜意地抱紧他,接吻的时候她突然想起了一件事:如果大家都用手机发短信了,那么还会有人用呼机吗?紧接着她就埋怨自己,为何要在这样好的时候想起这个。

为何要在这样好的时候想起这个?她拥紧了乱糟糟的被子,对自己无声地笑笑,我真的是个迟钝的人。

“你再不起来就来不及了。”志强的声音从外面传进来,“你今天不是要去上课?”

“累死了,好不容易才盼到周末,不想去。”她懒洋洋的。

“随便你了,不是你自己说快要考试了么?”她听见了志强按下打火机的声音。

她在修读成|人教育的课程。总得弄一个高些的文凭来,不然总是升不了职,终归是不好的。她挣扎着爬起来,听见某处骨头不满的抗议声。

课间休息的时候,她从学校出来买午餐,然后,在校门口,又看到了陈浩南。

“这么巧!”她自然知道那不可能是巧合。

“你上次吃午饭的时候说过,周末要上课。”他不穿西装的样子稍微好看些。

“那我并没有告诉你我在这里上课啊,你怎么……”她自己打住了。

“一起去吃饭?”他静静地询问她。

她突然明白了她为什么从一开始,就能记住他。因为他的声音。他说话的声音很好听,关键是,音­色­很特别。往昔的日子里,她总是下意识地在成千上万的声音里辨别一个悦耳的嗓子,就像一个孜孜不倦的淘金者。原来这习惯已经转化成了本能,在不知不觉间延续着。

她几乎没吃什么,因为慌乱。有什么东西不同了。可是又有什么呢?一个对她感兴趣的客户而已。和所有那些搭讪问她叫什么,或者悄悄把一张名片推给她的客户有什么区别。就算是她答应了他的邀请——不过是一起吃个饭,她又不打算知道他究竟在什么地方工作,不打算知道他终究要到哪里去,甚至不打算和他交换电话号码。有那么一瞬间她犹豫着要不要给志强打个电话,说点无关紧要的事情,打给他看——可是,会不会太没出息了,倒显得自己太当回事,太上不得台面。而且,这种时候想起志强做什么,大惊小怪的,好像真的要做什么坏事。她长久地凝望着手机屏幕上“志强”两个字的时候,突然意识到了他正坐在对面欣赏着她的犹豫。这可不是什么好兆头。

她意兴索然地叹了口气:“时间差不多了,我还得回去上课。你慢慢吃,我去买单了。”

他说:“怎么能让女士买单?要是你着急,就先走,剩下的交给我就好了。”

她松了一口气,无论如何,他算是个识趣的人。这个时候她听见了一阵音乐声,听旋律就是很老的那种,似曾相识的感觉紧紧地抓住了她,她应该知道那是什么歌,她一定知道,她必须知道,她闻得出那里面属于少年时代的气味,带着一种尘土般“沙沙”作响的杂音。在她终于想起那是什么曲子的时候,唱歌人的声音也来了,不早不晚,正好合上她脑海里那倏忽闪亮的一点灵光。

“今天只有残留的躯壳,迎接光辉岁月,风雨中抱紧自由。一生经过彷徨的挣扎,自信可改变未来,问谁又能做到。”

他在所有的衣兜里摸着,终于掏出了手机。那是他的铃声。他接起电话的时候她甚至有点遗憾,她想再听听黄家驹的声音,那个年代的香港歌里,总有一种说不清的悠扬。那悠扬必须由旋律,古老的配器混音,以及一个真正懂得什么叫“缠绵”的人,三者完美地契合在一起,才能形成。他三言两语就把电话挂了,然后,他发现她还在那里静静地坐着。

“你也喜欢beyond?”她微笑着问。

他用力地点头:“《光辉岁月》,再没有比这个更够味的歌了。”

“那不是。”她严肃认真地摇头,“我其实就更喜欢陈百强。《今宵多珍重》那首歌,多少人唱过了,我还是最爱听陈百强那个版本。以前我在寻呼台的时候,遇上一个人,想要发两句这首歌的歌词给他女朋友,也许是情人。他说:‘小姐你听好了,我说得慢点,你一个字都别打错。’然后他特别紧张地慢慢说:‘放下愁绪,今宵请你多珍重’。——就这么一句话还念得磕磕绊绊的,我实在受不了了,就跟他说:先生你接下来是不是想说‘哪日重见,只恐相见亦匆匆’。他惊讶死了你知道么?”她没料到,自己直到今天仍然记得“今宵请你多珍重”之后,是“只恐相见亦匆匆”。

“你那个时候,也爱听粤语歌?”他盯着她,那神情简直不像是在闲聊。

“对啊,也不知道为什么,虽然听不懂,也觉得好听。我喜欢的是那些八十年代的歌星,beyond、陈百强、张国荣……”

“梅艳芳、谭咏麟。”他微笑着接着罗列。

“还有达明一派!”她简直要欢呼出来了。

“八十年代的粤语歌……一直到九十年代初吧,真的美。”他也兴奋了起来,“后来的那些怎么比啊,什么四大天王,都是垃圾。”

“不能那么说啊,张学友还是可以的。”她又一次认真地提出了反对意见,“说是八十年代,那是在香港,可是等我们听到的时候,不还是晚了好多年。我记得我去一盒一盒地攒他们的磁带的时候,也上初中了。”

“我都没钱买磁带。”他眉飞­色­舞,“我是跟着电台里面的节目,一首一首地用家里的空白磁带录下来,有一次我不小心把我哥哥的英语磁带洗掉了,还挨了我爸一顿揍。”

“那时候我爸也成天骂我,他说­干­吗不好好听人话,要成天听这些个鸟语。”她愉悦地长叹一声,“你说,为什么呢?我们那时候为什么那么喜欢听粤语歌?或者说,为什么对粤语那么好奇呢?我就是觉得,那种语言唱起歌来,似乎是……叮叮咚咚的,特别脆。”

“是因为我们自卑。”他对过来收走他们餐盘的服务生真诚地笑笑,“外国和外国人对我们来说太远了,香港就不同,香港人也都是中国人,可是是一群活得比我们好太多的中国人。所以我们羡慕。”

“可能吧。”谷棋托着腮非常认真地想了想,“不过也不全是因为这个,能让我们从心里爱的东西,怎么可能全是因为羡慕?”然后她也跟着他笑了,“唉,十几岁那时候,我们真是土啊。”

“我第一次听beyond的歌,就是《光辉岁月》,我刚刚上高中,1993年底,我简直不知道该怎么喜欢黄家驹才好了。虽然我并不很懂那首歌在唱什么,我不知道那是写给曼德拉的。那时候没有娱乐新闻这回事,尤其是在我们那种小地方。我直到1994年的夏天,偶然听广播的时候,才知道黄家驹死了,他在我开始喜欢他的歌之前就已经死了。那天我没事找事地跟我哥哥打了一架,然后跑到外面去,跑去我们学校的­操­场——放暑假了,一个人都没有,我就在那里,一边听着蝉叫,一边大哭。”他笑了,“你信么?”

“信。”她不知不觉间,看进了他的眼睛里。

“你好像是真的来不及了,人家早就开始上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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