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这惊险的一路,沈驭风他们和另外三个中国人也快速建立起友谊,五人决定继续同行。
开车的贝多因人带着头巾,依旧是阿拉伯式的大胡子,子有些慢热,或者是比较专注于开车不敢分神,开头话很少。
他们有自己的语言,所以车上的几人不知是否能用之外的语种与之沟通。
同行的三个男女甚至用了葡萄牙语和西班牙语跟他打招呼,辛月后来才知道他们做过无国界医生。
沈驭风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发觉对方会英文,他的德语和法语以及所有小语种都派不上用场了,才开始试着聊天。
贝多因大哥不算健谈,却是个实在人,有问必答,对沙漠这片赖以生存的土地有深厚的情意。
气氛轻松起来,辛月也和同行的那个女孩开始聊天,聊的最多的是三毛和她的爱情,聊她和荷西被时光掩埋的深爱。
沙海延绵,景色磅礴凄美,辛月看着前排那个人的背影,不知怎么的眼睛就酸胀起来。
到达白色撒哈拉的时候已经是傍晚,众人从吉普车上跳下来,刚好可以看到大漠的日落。
沈驭风走到辛月身边,为她拉起衣服上防风的帽子,站在她的身边陪她看那团金黄的火球染红半边蓝天和漫天沙砾然后一点点沉入无尽的地平线。
除了风声就是心跳声,久违的安详让人动容。
他有很强烈的冲动拥她入怀,什么也不说,只是好好感受彼此。
他其实是该感谢她的,要不是她的坚持,他不会有这么多难忘的经历和见识这番美景。
而她此时此刻又在想些什么呢?
辛月落泪了,不知是眼前美到窒息的景致,还是长久以来压抑的情感在这万千感慨中溃堤。
沙漠是个可以任人哭泣的地方吧,够宽广够辽阔,苍茫得让身处其中的自己只感到渺小,那些被放大的痛苦也仿佛没有那么痛了,而且哪怕是伤心流泪,也可以说是因为被风沙迷了眼睛。
沙漠的夜晚很冷,可是众人围坐在一堆篝火前把酒言欢,好像也就没有那么冷了。
沈驭风高大的身影挡在辛月旁边,为她遮掉一些夜风,把体温分一些给她。他其实是有很多的话想跟她说,关于周黎的真相,关于他和荣靖霄可能会有的计划,可是现在都还时机未到。他能感觉到辛月有意无意的疏离和距离感,都是来源于那所谓的责任,以及,她不想变成第二个周黎。
沈驭风苦笑,有苦说不出原来是这等滋味。
当然,大家凑在一起畅所欲言的氛围很好,但也的确不适合拿来说他们的儿女情长。
直到夜深要睡觉了,众人才打算散去,各自支起帐篷‖行的女孩子听说辛月是第一次在野外这么恶劣的条件下露营,担心她会害怕,便问她需不需要跟她一起睡也好有个伴。
沈驭风不由多看了她两眼,这才发觉那头疏于打理而显得凌乱的长卷发下面是一张极为秀丽的脸庞,尤其一双眼睛灵动漂亮,是个不折不扣的美女,而且是个有故事的女人。
无国界医生吗?倒是跟月儿很聊得来。
沈驭风笑了笑,什么时候开始,他连身旁的倾城佳人都看不到了,要不是因为月儿他甚至都不会去注意其他人。
他一直以为平凡平淡的小女人,现在好像已经占据了他全副心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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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酱油的无国界医生美女很可能是池塘下个文或者下下个文的女主,很虐的故事,嘿嘿~充分构思好才会开文,现在还是想给月儿他们一点浪漫~
辛月番外:明月度春风(22)
辛月泫然欲泣的样子让沈驭风叹了口气,他把手里的验孕棒塞给她,放软了声音道:“先验了看看吧!明天去医院做个全面检查,之前感冒吃了很多药,这个时候也不适合要宝宝!”
他听公司初为人母的秘书小姐说过,现代人的饮食习惯和生存环境都不够健康,贸然怀孕会有很多大大小小的问题,甚至造成胚胎不明原因的胎停,所以怀孕大多要准备充分,夫妻双方孕前半年要做身体检查、服用叶酸、不可以乱吃药等等。请记住本站的网址:。懒
不要说他和辛月目前没有要孩子的打算,就算有,这时机也不合适。
他是个完美主义者,当然也消自己的下一代聪明健康,而不是在胚胎时期就问题多多。
辛月点头,拿着东西去了卫生间。测试反应是的,她并没有怀孕,顶多是有点内分泌失调导致生理周期不准罢了。
她只是很想问他,如果反应是阳的,她真的意外怀上了孩子,他会怎么办?如果医生说着孩子是健康的可以降生到这个世界,他会阻止吗?
但她终究还是不敢问,怕他的答案太伤人。
她乖乖的去了医院做检查,医生给她开了调理身体的药,还告诉她感冒时候吃的药几天时间就会从身体里代谢掉,不影响怀孕,但是怀或者不怀还是需要跟老公商量好。
她又怎会不明白医生的意思,她需要尊重沈驭风的意见,才能在不影响夫妻感情的前提下迎接宝宝的到来。虫
这种事急是急不来的。
然后很凑巧的,她在医院里碰见了金小瑜和蓝素,这才得知金小瑜的父亲刚刚去世了,她心情很抑郁,晚上都睡不着觉所以到医院来开一些安眠药。
三个女孩都有各自不顺心的事,难得遇上了就一起吃了顿饭,饭后辛月邀请她们到沈园去坐坐,却没想到在蓝素她们离开的时候碰上了开车送周黎回来的荣靖霄。
沈驭风跟她说过,今天是他们高中同学的聚会,他和荣靖霄以及当年很活跃的小师妹周黎都跟着一块儿去了。
小瑜跟着荣靖霄走了,沈驭风公司有急事,聚会中途就离开了,一直到很晚才能回来,而周黎单独面对辛月已不再掩饰对她的挑衅和敌意,整个沈园寂寥空旷,辛月感觉到孤单。
如果有一个宝宝……
她发觉自己其实也很自私,想要宝宝的初衷好像只是因为他可以在这种孤单的时候陪着她。
等爱很辛苦,她却自私地想拉上孩子陪她一起等。
也许沈驭风是对的,孩子是父母的责任,没有把握给他最完整的爱护和最好的一切,就该断了这个念想。
她坐到电脑面前写她的小说,最近她很高产,章节更新快,读者反响热烈,甚至已经有出版社联系她谈关于出书的意向。
可是外人都不知道她感情失意,才寄托于文字。
沈驭风对于她的检查结果只是淡淡地嗯了一声,她身体状况良好,他也松了口气。只是另外一个女人就没有这么好运了,金小瑜受伤住进了医院,荣靖霄跟他说,辛月和她关系好,可以的话请她多去陪陪金小瑜。
辛月得知这个消息,震惊却又自责,她那天应该极力劝阻金小瑜跟荣靖霄回去的,毕竟他们大家都看到周黎坐在荣靖霄车上跟他的互动十分亲密,按照荣靖霄的子,是不会跟金小瑜好好解释的,加上还有一个林嘉恒,一旦吵起来,的确是很有可能失控。
辛月苦笑,她是不是还应该庆幸沈驭风格还算温和,从来没有因为类似的事情弄伤她?
辛月熬了淮杞洋参乳鸽汤,滋补气的,给金小瑜送到医院去,想顺便开导她。可是第一天去只看到了在病床上安睡的金小瑜,一脸倦容,灵魂空空的,好像随时会飘散远去。她不忍心吵醒她,在床边坐了一会儿,把汤水交给照顾她的荣家小妹靖琪就走了。
出了医院,风一吹脸上凉凉的,她才发现自己在哭,说不上来是为什么,只是看到那么好的女孩因为爱上一个人而伤痕累累,就感到难过。
她听过关于荣金两人的那段婚姻,一个全身心地付出,一个用尽手段地排斥,结局却是两败俱伤。
是错觉吗?她和沈驭风的婚姻状态不就跟他们类似?那未来呢,是不是也会换来一个这样两败俱伤的结局。
好在金小瑜比她想象的坚强,当辛月再到医院去看她的时候,她的精神状态已经好多了,休养几天就可以出院。辛月跟蓝素一样不谅解荣靖霄,她没有蓝素那样的泼辣劲儿去扇他一巴掌,但沈驭风跟他一起回沈园吃饭的时候她罢个工还是能做到的。
两败俱伤有个功效就是,乖张跋扈惯了的荣家二少子磨的炖了,对于她的不欢迎和沈驭风的无奈只是一笑置之,起身离开了,后来挺长一段时间都没再来过。
沈驭风没有责怪辛月,她在维护她的朋友,他也不想数落自己好友的不是,各自有各自的立场,他已经学会了体谅。
他感觉到辛月最近郁郁寡欢,原因是多方面的,当然他要负主要责任,于是打算带她去参加舞会散散心。
这种场合看似歌舞升平,衣香鬓影,实际上觥筹交错间全是算计和心机,辛月这样的女人应该是不会喜欢杵在一堆富婆千金堆里看她们金枝欲孽的,参见他们婚礼时的状况就知道了。
但是女人也是需要认同感的,这种认同感有时是来源于丈夫的交际圈子。
如果能让她开怀一些,沈驭风觉得带她一同前往也没有什么不好,况且辛月穿晚礼服的样子出乎意料的美。只是一套月牙白的单肩小礼服裙,事先她甚至没有试穿过,Givenchy的新款被秘书直接从店里送到沈园,可辛月穿上却合身地像为她量身订做,身材的曲线美恰到好处,不会太保守,也一点不夸张。
沈驭风想着,他以后该Сhā手她的穿衣风格了,舍弃掉一些森女休闲的衣饰,展现一点这样妩媚娇俏的女人味,多好!
可是谁也想不到在舞会上会发生那样的事,周黎喝了一杯辛月拿给她的鸡尾酒就发生了过敏反应倒在地上,喉头水肿几乎无法呼吸。
尽管辛月极力辩解,但情急之下,沈驭风还是口不择言地责备了她一通。
看到她震惊伤感的眼神,他的心全乱了。
果然是不该带她来的。
前一刻还相拥起舞,她像月光一样缠绵温柔地依偎在他怀里,让他舍不得放开,下一个瞬间她却站在漩涡的中心,成了始作俑者。
这已经是短时间内,周黎第二次出现这种情况了,上回肠胃炎还不严重,这次的过敏一不小心却可以要了她的命!
他不愿意相信辛月会这样心狠手辣,可是在事实面前,他和她都没有证据去支撑他的“不愿意”。
周黎还在读书的时候,他们都不知道她对石榴糖浆过敏,在酒吧小聚的时候差点害死她了,那时他们还是恋人,以为会永久失去的惶恐让沈驭风记忆犹新。
时过境迁,周黎已不再是他的爱人,但他也不想眼见她丧命,她倒在地上张着嘴无法呼吸的模样搅动了那种至深的惶恐记忆。
他顾不上辛月,径自陪周黎去了医院。
荣靖霄把辛月送上车,她是怎么回到家的她都不记得了,胸口沉重得像压了几千斤重的石块。他不听她解释,他三番四次地误解她、呵护其他的女人,已经让她的委屈累积到了一定的程度,如果不发泄,她也许会郁闷的死掉。
所以她跑回属于她的那个房间,痛哭,喊叫,把整整齐齐坐成一排的毛绒玩具全都扔到地上,很快就抽空了自己的力气。
原来生气是一件这么耗费精力的事,想要去恨、去恼,才只是想而已,就已如此疲惫不堪。
爱和恨都难,她好累了。
她头一回动了离开的想法,在沈驭风告诉她整件事只是个误会,但周黎还要继续住在沈园的时候,她终于把想法付诸实施了。
她不想再仅仅为了在他父母面前做个乖巧柔顺的媳妇而委曲求全,不想再看他夹在两个女人中间为难,不想让她对他的感情会真的生了怨而变得不堪。
杂志社有个短期进修计划,也许可以让他们分开一段时日好好想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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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更到这里,明天继续哈~看到有的读者亲总说辛月爱的没有尊严,池塘很囧,什么叫爱情的尊严?不是说我吼一句我爱你,或者送你盒巧克力你就得同样爱我,然后甜蜜相守这就是尊严了!先爱的那一方总要付出才能打动对方的,辛月这个先婚后爱的故事尤其是这样,不能动不动就闹离婚吧?
辛月番外:明月度春风(33)(5000+字)
沈驭风为此行的项目洽谈停在阿联酋,却在上网的时候意外发现辛月也搭乘航班到了中东,只不过她是直接去了埃及,似乎是为了旅行和采风。本书最新免费章节请访问。
沈驭风二话不说就订了从阿联酋飞往开罗的机票,剩余的公事交给下属去办,没有什么比辛月更重要。懒
这样的认知,在沈驭风看来是很陌生的,感觉却并不坏♀样把一个人心心念念地放在心坎里,反而踏实的很。
如果他们在异国他乡也能碰见,是不是可以证明他们的缘分还没有尽?
他第一次到埃及,从机场出来上了出租车,却不知该驶往何处去,只能先找到当地最好的酒店住下来,再慢慢寻找辛月的行踪。
这个城市继承了历史的文明财富,但在现代发展中止步不前,随处可见没有房顶的房屋和四处堆放的垃圾,商贩四处吆喝,汽车破旧却横冲直撞……这样的面貌真的很难让人一见钟情,也许真的只有辛月这样骨子里透着文艺气息和浪漫情怀的人们会愿意到这里来。
手机没法使用,沈驭风只能靠互联网试着联系辛月,他想知道她人在哪里,又做了些什么,身边……跟着什么人。
周暮的本事远远超乎他的想象,他那样尴尬的身份,能让辛月接受他跟他继续合作已经十分不易,更何况是以一个朋友甚至追求者的身份待在她身边。虫
白楼偶遇之后,沈驭风其实一直都在关注辛月的动向,他害怕,怕她无声无息地就走了,他可能会再也找不回她。
只是当他无数次在她公寓楼下徘徊的时候,总能看到周暮的车子安静地停在路边。他总是走得很早,晚上9点之前一定会离开,从来没有留宿的记录。
沈驭风悄悄地欣慰,起码他们俩还没有发展到那一步。
可是他也无法再多跨出一步了,辛月公寓的那盏柔光小灯,不再是为他而亮。
这次埃及之行,周暮是不是也来了?
沈驭风在网上给她留言,辛月的QQ、SN和微博他全都关注了。以前他不太用这些东西,辛月却跟所有小姑娘一样,全都用的风生水起,等到他想融入她的生活时,才发觉这些网络时代的工具是如此有用。
可是没等辛月给他回复,互联网就发生了故障,酒店解释说非常时期,网络和移动电话通信都时常被切断而不稳定,在开罗的任何角落都有可能遇到这样的问题。
沈驭风这才了解到他是这个在和平时代生活惯了的人,在这异国他乡碰到了一场“革命”!
网络中断,街道戒严,旅游景点关闭,街上跑着坦克,空中飞着战斗机,早晨看到人们跪在毯子上虔诚祷告,中午却看到广场上被焚烧的汽车……从未经历过的场景让沈驭风震撼,同时也让他万分焦急。
走到哪里都是愤怒的人群,有普通民众也有全副武装的军警,辛月这时在什么地方呢,安全是否有毕,他该怎么做才能联系上她?
街道下午3点就开始戒严,超过时间走在路上的人极有可能挨棍棒甚至子弹,沈驭风出去碰运气,消能幸运地碰上辛月或者打听到她的消息,可惜无功而返,而且他东方人的面孔和光鲜衣着实在扎眼,被撩拨起的仇恨有时是不长眼的,有警察劝他回酒店去等消息,不要再到处乱跑。
沈驭风觉得这辈子都没有哪个时刻像现在这样不安,在一个陌生的国度,连他都觉得在巨大的浪潮面前渺小无力,娇小柔弱的辛月又能做些什么?
他在酒店房间里来回踱步,过一会儿就看看自己的笔记本电脑是否恢复了联网状态,她会不会看到了他的留言而跟他联络。可是没有奇迹,网络一直连不上,网页都是空白。
最后他无奈地拨通秘书的电话,请她联络中国大使馆,看看能不能帮上忙。恰好他这位秘书的老公是位资深驴友,不仅来过开罗,在埃及还有几个熟识的当地朋友。他出动了这层关系帮他寻找辛月的下落,很快有了积极的回复。
说来也真是巧了,辛月就住在沈驭风下榻的饭店!秘书的老公告诉他,这是中国旅行者到开罗最常入住的五星酒店,因为交通便利,到景点也比较方便。
但沈驭风宁愿罗曼蒂克一点,把这当作是神的指引,让他和辛月真的在异国他乡都能相聚。
他现在居然相信这个文明古国是有一种神秘力量的,他们祷告的神庙,供奉的阿拉,都以一种奇异的方式存在着。
他立刻去酒店前台查找辛月的信息,靠在镌刻了阿拉伯文的大理石台面上,他都能感觉到自己的心跳有多么剧烈。
欣喜、期待,却又惶惑不安。
辛月住在比较高的楼层,沈驭风搭电梯上去,站在她的房间门口敲门,门开了,穿了一身运动休闲服的辛月看到门口的男人显然也吓傻了。
是她出现幻觉了吗?她好像看到了沈驭风站在自己面前!
可是他为什么会在这里?
“你……”
“进去再说!”
沈驭风二话不说闯入她的房间,一如上回在凯悦酒店强留下来的那一晚一样。
“你怎么也不问问是谁就开门?现在外头局势乱七八糟,你一个女孩子要更加谨慎小心才对!”
他环视了房间一周,才开口教育她,看似是责备,其实满满都是关怀。他和她似乎都习惯了这样的对话模式,他总当她是个要人捧在手里呵护的小妹妹,在她面前好不吝啬地
端出大男人的架子。
“我……可这是在酒店啊,安保措施还是很到位的!”辛月出发前也专门打听过,这酒店环境、安保都很不错,况且她也没好意思告诉他,她已经从门上的猫眼看到是他,以为是幻觉急于想证实真假才不假思索地开了门。
同在异乡为异客,她没法用言语勾画此刻心中的感受。
是一种很安稳很踏实的感觉,就跟他看到她平安站在眼前时一颗心落回原处的感觉一样。
“你怎么会跑到这里来的,一个人来的吗?”沈驭风拉着她坐下,终于可以跟她好好说两句话。
“嗯,我从杂志社辞职了,又改好了一本出版书的稿子,就想出来旅游放松一下!刚好下一个文想写一个穿越古今的小说题材,跟尼罗河和古埃及有关,当然是来亲身感受一下比较好。可惜遇上这场革命,虽然也算见证了历史,可是景点都关闭了,只能再等等!”
“还等?趁着现在情况还可控制,快点改签了机票回去吧!”沈驭风蹙起眉头,这丫头竟然还想着参观景点!
辛月摇头,“别说现在机票紧张,想改也改不了,就算能改也不能就这么回去了!坐了十几个小时的飞机,横跨了大洲和大洋地飞到这里来,什么都没看着就回去太可惜了!只要签证没有问题,什么时候走都可以,实在不行开罗就先放一放,我先找车去撒哈拉……”
沈驭风揉了揉眉心,她还想去撒哈拉?看来她的目的不仅仅是狮身人面像和金字塔啊,内乱的浪潮都挡不住她的向往。
“对了,驭风,你怎么会在这里的?”辛月也感到奇怪,她承认自从那晚的火热缠绵之后她是有意逃避跟他的接触的,白楼偶遇之后又把怒火乾到他身上不愿见他,出发之前也没听说他要到埃及来的消息,可她在开门看到他的那一刻,还是有欣喜的情绪涌出来的。
“我在中东有个项目,想顺便过来旅行,听说你也在这里,就想跟你汇合!我网上留言给你了,你没看到吗?”好个顺便和听说,沈驭风自己都觉得汗颜,明明这一趟就是专为她而来的。
好在辛月没有深究,而是直奔电脑道:“我没看到啊,对不起,这里网络信号好像中断了!”
“没关系,只要你平安就好了,这不是碰上了吗?我也刚好住在这间酒店,你一个人我不放心,我们俩在一起也好有个照应!”
他听到她说是一个人孤身前来的时候有点小小的雀跃,至少他可以名正言顺地保护在她左右。就算他们不是夫妻甚至不是朋友,同胞手足也该互相帮助的嘛!
辛月有些为难,并不是因为他们俩的尴尬身份,而是……
“我打算明天就出发去撒哈拉沙漠,你确定要跟我一起去吗?”
他是养尊处优的富家公子,不是驴友,也没有时间和兴致做长途旅行,现在要去的地方经历了千年的风沙,他们还要首先穿过城市动/乱的火线,注定不会是一场安逸享乐的旅程。对她来说是珍贵无比的体验,可是他却未必会乐在其中。
他不再对她担有责任,不需要为她做自己不喜欢的事。
可是沈驭风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坚决,就是因为她执意要去,他才会坚持。
这个小女人骨子里极深的浪漫情怀,有一点点冒险精神,以及覆盖在娇弱皮囊下的倔强灵魂,挖掘得越深,他越觉得不能自拔。
开罗城区的混乱和戒严,让两人不敢轻举妄动,关键时刻,沈驭风还是请他那为秘书小姐的老公帮忙,联系当地朋友开车送他和辛月从吉萨区出发前往撒哈拉沙漠。
同行的还有三个中国人,都是驴友,也是因为这场突如其来的内乱而不得不求得当地人的帮助。施以援手的司机就是沈驭风他们联系的那位当地友人,相当热情的大胡子男人,会说流利的英文和法语,沟通起来没有障碍。
从开罗到吉萨再深入沙漠的路途远比他们想象的要曲折,沿途被查了十几次护照,众人用英文跟警察解释到埃及来的原因都解释到嘴酸,那种压抑和惶恐一次又一次的侵袭,是他们这些在和平中生活习惯了的人所没有体会过的。
到吉萨不过六公里路,他们目睹数以万计的民众涌上街头,提着钢刀的人凶狠的目光,车上的人被击晕拖下来……沈驭风跟辛月的手紧紧牵在一起,没有挣扎也没有尴尬,是一种互相依持的信赖感。
像是一场出埃及记,他们的爱,经历了审判,也需要救赎。
大胡子司机把他们一行人送到一个超美的小驿站,就跟他们说再见了,沙漠不是他所熟悉的领域,没办法再继续做他们的向导,于是为他们雇用了当地少数民族贝多因人的吉普车送他们进沙漠去。
经过这惊险的一路,沈驭风他们和另外三个中国人也快速建立起友谊,五人决定继续同行。
开车的贝多因人带着头巾,依旧是阿拉伯式的大胡子,子有些慢热,或者是比较专注于开车不敢分神,开头话很少。
他们有自己的语言,所以车上的几人不知是否能用之外的语种与之沟通。
同行的三个男女甚至用了葡萄牙语和西班牙语跟他打招呼,辛月后来才知道他们做过无国界医生。
沈驭风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发觉对方会英文,他的德语和法语以及所有小语种都派不上用场了,才开始试着聊天。
贝多因大哥不算健谈,却是个实在人,有问必答,对沙漠这片赖以生存的土地有深厚的情意。
气氛轻松起来,辛月也和同行的那个女孩开始聊天,聊的最多的是三毛和她的爱情,聊她和荷西被时光掩埋的深爱。
沙海延绵,景色磅礴凄美,辛月看着前排那个人的背影,不知怎么的眼睛就酸胀起来。
到达白色撒哈拉的时候已经是傍晚,众人从吉普车上跳下来,刚好可以看到大漠的日落。
沈驭风走到辛月身边,为她拉起衣服上防风的帽子,站在她的身边陪她看那团金黄的火球染红半边蓝天和漫天沙砾然后一点点沉入无尽的地平线。
除了风声就是心跳声,久违的安详让人动容。
他有很强烈的冲动拥她入怀,什么也不说,只是好好感受彼此。
他其实是该感谢她的,要不是她的坚持,他不会有这么多难忘的经历和见识这番美景。
而她此时此刻又在想些什么呢?
辛月落泪了,不知是眼前美到窒息的景致,还是长久以来压抑的情感在这万千感慨中溃堤。
沙漠是个可以任人哭泣的地方吧,够宽广够辽阔,苍茫得让身处其中的自己只感到渺小,那些被放大的痛苦也仿佛没有那么痛了,而且哪怕是伤心流泪,也可以说是因为被风沙迷了眼睛。
沙漠的夜晚很冷,可是众人围坐在一堆篝火前把酒言欢,好像也就没有那么冷了。
沈驭风高大的身影挡在辛月旁边,为她遮掉一些夜风,把体温分一些给她。他其实是有很多的话想跟她说,关于周黎的真相,关于他和荣靖霄可能会有的计划,可是现在都还时机未到。他能感觉到辛月有意无意的疏离和距离感,都是来源于那所谓的责任,以及,她不想变成第二个周黎。
沈驭风苦笑,有苦说不出原来是这等滋味。
当然,大家凑在一起畅所欲言的氛围很好,但也的确不适合拿来说他们的儿女情长。
直到夜深要睡觉了,众人才打算散去,各自支起帐篷‖行的女孩子听说辛月是第一次在野外这么恶劣的条件下露营,担心她会害怕,便问她需不需要跟她一起睡也好有个伴。
沈驭风不由多看了她两眼,这才发觉那头疏于打理而显得凌乱的长卷发下面是一张极为秀丽的脸庞,尤其一双眼睛灵动漂亮,是个不折不扣的美女,而且是个有故事的女人。
无国界医生吗?倒是跟月儿很聊得来。
沈驭风笑了笑,什么时候开始,他连身旁的倾城佳人都看不到了,要不是因为月儿他甚至都不会去注意其他人。
他一直以为平凡平淡的小女人,现在好像已经占据了他全副心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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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酱油的无国界医生美女很可能是池塘下个文或者下下个文的女主,很虐的故事,嘿嘿~充分构思好才会开文,现在还是想给月儿他们一点浪漫~
辛月番外:明月度春风(27)(4000+字)
沈驭风不相信天意,可是看着面前的离婚协议书,他双手抵在眉心的确觉得这像是老天跟他开的一个玩笑,只是一点也不好笑。本书最新免费章节请访问。
他不要这样的洒脱,他要的是那个全心全意依赖他、恋慕他的辛月。
说是协议书,其实只是一个形式,按照她的意思,他们根本没有什么需要划分和协议,她什么都不要,房子、车子、存款、公司股份,似乎对她来说都是毫无相干的东西,没有在离婚协议书上列明,就连赡养费也看得出是她的意思、律师的手笔,中规中矩,没有一丝半点狮子大开口的意思。懒
沈驭风捏着那几张薄薄的A4纸,不想去看却又不得不研究透彻,他好像从来没有这么细致地研究一份如此简单的合约书。其实他只要在落款处签上自己的大名,一式两份,就算生效了,她和他只需最后到民政局把红本换成绿本,婚姻关系就算解除。
原来结束一段婚姻比当初缔结的时候还要简单百倍千倍,没有繁文缛节,没有席开百桌,没有婚纱礼服,也没有他的冷淡和她的期待……
什么都没有,甚至连豪门深苑里常常上演的为了金钱和争一口气而发生的你死我活的争斗都没有,她温顺平和,仿佛结束这一切对她而言真的是无关紧要的事。
或者,是一种彻底的解脱。
沈驭风深深吸了一口气,抬眸看着窗外被夕阳余辉渲染得金黄一片的城市,又重新看着协议书上辛月两个娟秀的字迹,抓起合约书塞进包里,大步流星地走了出去。虫
他不允许!他不允许她就这样一声不吭、一无所有地退出了,他的生活,他们的生活还只开了一个头而已,一定有办法的,一定还有办法能够挽回这一切!
可是当他回到沈园,才发觉一切都变了,辛月已经不住在这里,少了她的呼吸,这儿的花花草草、雕梁画栋仿佛都蒙上一层灰色,活力不再。
他闯进去,看到两个大大的行李箱并排放在地上,elloKitty的图样,粉红粉白的色调显得幼稚又喜庆。
这是辛月的箱子,一年之前,她就是用它们装载着她对后半生幸福的期待搬进沈园,那只无嘴的小猫一脸稚气无辜,还出现在新娘子的睡衣上,像极了它的主人,安安静静地住进这园子里,渗透到他生活的方方面面。
可是如今竟要和主人一起离开了。
辛月说过今天会来沈园收拾东西,彻彻底底地从他的生命中分割出去。
他不是赶巧,他是算计,知道在这个时间赶回来,能迎面碰上她,也许在她的面前抖开那份离婚协议,他们还能有转圜的余地。
他是商场上的谈判高手不是吗,今天就发挥一下他的谈判技巧,让她留下来吧!
以前他对她无心的时候,两人已经有过太多的巧合,上天不会再那么眷顾他了,或许辛月今天走出沈园,他们再要相见就难上加难!
千千万万的人潮中遇见一个你,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只是刚刚好的遇见,原来真的那么难。
辛月收拾好随身的东西,并没有亟欲逃避的意思,她就坐在箱子旁边的软塌上等他,以往她都在这儿半坐半躺地等着他下班,为他亮一盏灯,柔软的晕黄的灯光在黑暗中透着家的味道,是父母都不曾给过的贴心温暖。
这竟已是最后一次看到她坐在这里等着他。
沈驭风走过去,才张了张嘴,辛月就站了起来,她看向他的眸子很亮,像他们第一次约会见面的时候所看到的那样,璨如星子,而不是像那天在江边一样蒙着一层厚重的雾气。
她已经恢复了理智和平静,柔柔地看着他,没有一点责备和怨怒,即使有伤心,也不是针对他的。可是这样的她,反而更让沈驭风如鲠在喉,他宁愿她大哭大喊,诉说他对她的不公平。
“真的要走?”他的声音哑的不像话。
辛月点头,“我回来收拾点随身要用的东西,我的书和布偶们一时还带不走,能不能先暂时放在这里几天,等我找到公寓就来搬走。”
“好!”沈驭风答得很干脆,顿了顿眉又蹙起来道,“你现在住哪里?还没有找到地方住,干嘛急着搬?”
辛月苦笑,没人比她更清楚,一个名不正言不顺的女人住在两人世界的家里会给人造成多大的困扰。
“我暂时住在单位附近的旅舍,很干净,而且上班方便……”
“不行,住到凯悦去,那里也离你们单位很近,但条件好很多,也放心一些!”沈驭风一听她住在旅舍就心里咯噔一下,那种鱼龙混杂的地方怎么能让她一个单身女人场!
“不用了,我……”
“钱的问题你不用操心,我会安排!以后我会每个月开一张支票给你,你要是没空来拿,我送到你的律师那里!”
沈驭风难得强硬,她什么财产都不要,还如此克扣自己的生活,他能为她做的不多了,也只有眼下这么一点力所能及的事而已。
辛月没再多说什么,算是顺了他的意。她以后能跟他一争高低的机会也少了,何妨再听他一次安排呢。她今天等在这里,是有一些话想跟他说,说完她就走了,这个深幽宁静的沈园以后将不再是她的家。
直到她走,沈驭风才发觉自己一直没有把那句话问出口——到底要怎么样,你才能留下?
可是当他独自一人坐在她每天等他的那张软塌上回想起她刚刚所说
的一切时,又似乎意识到,其实不管怎么样,她都不会留下来了。
她像一个要出远门很久很久的妻子,为他设想,为他安排,知道他的生活习惯了有她,所以当她剥离出去的时候,也不想让他受到太大的影响。
相互交缠的生命,一旦分离又怎么可能不痛不痒,可是柔弱的辛月却背着他把一切苦痛都承担下来,以为这样他会没有感觉,然后两两相忘。
他怎么可能忘的了。
他坐在摆满她心头好的客房里,虽然只是个客房,却被她打理得极为整洁温馨,鹅黄色的窗帘和同系列的白纱在窗口随风轻舞,靠墙的书架整齐有序,是她喜欢的宜家风格,当初他是瞧不上这样廉价的家具的,可是客房没有准备书架,她只能自己张罗,难得做主一次搬回这样简洁的东西,漫画放满一整个柜,小说放满一整个柜,其他的杂书文选又是一整个柜。他这才发现她真的是满腹诗书,而这满满当当的书籍和布艺就这么放在北欧风格的线条里竟也赏心悦目。
临走的时候,她说,驭风,我的书柜里每一层都放了除湿的小盒子,你的书柜里也放了,要记得定时更换里面的除湿剂,天晴的时候还可以把书拿出来翻晒,这样才不会生霉发黄。
这城市潮湿,尤其是梅雨时节,沈园的木质栈道都仿佛能踩出水来。她很细心,对喜爱的东西一向顾虑周全。
沈驭风推开自个儿书房的落地钵门,外面是一个大大的露台,他恐高,并不常到露台上来,这里有一把躺椅,周围是粉嫩漂亮的多肉植物,他坐在躺椅上轻晃,植物的清香像极了她身上清雅的味道。
她说,驭风,我知道你可能不喜欢花草,但是露台上的多肉植物好养又漂亮,你可不可以试着喜欢它们?有空的时候为它们浇一点水,回报很丰厚,有时它们每天都长的不一样。我想把它们挪到屋子里来,可是又怕挤占了你的空间……放露台上,你的恐高症……没关系,我让张嫂他们有空去浇水吧,它们真的很好养。
沈驭风睁开眼,眼前竟有些模糊,他拿起手边小小的一盆,看着那些挤挤挨挨的肥厚叶面上有红色的小尖顶,粉嘟嘟的一层,像她的唇瓣。
你可不可以试着喜欢它们?
就像当初试着喜欢我一样……
他懂得她心底想的是什么,觉得她很傻,而他跟她一样傻。
他喜欢她,很喜欢,比她想象的程度要深,比他以为的时间要早。
喜欢到离不开,喜欢到动了收藏的念头。
可是他却没有资格再说出口。
厨房的冰箱里,塞满了食物,门上摆满饮料啤酒和酸奶,瓶瓶罐罐和新鲜蔬果在冷藏室分层摆放,全都是他吃惯用惯的牌子和口味。
她说,驭风,冰箱里的食物每周都要更新,过期的酸奶和饮料千万不要喝,水果腐烂了也不要碰。如果没有时间采购,老李和张嫂他们会帮你。你喜欢的东西我列了张单子给张嫂,应该不会出错。冰箱里有两个钵罐子,装的是我炒好的肉酱,下面或者炒菜的时候可以舀一些增味体鲜,有点辣,不要多吃。给你买的膏方都放在冰箱的储藏格里,每天早晨空腹用水冲一杯喝,不要忘记。
她说,他喜欢吃的菜和汤,她已经把食谱写给张嫂,想吃的时候仍然可以吃到。
她说,爸妈那边不要太拂逆他们的意思,她已经跟他们大致说过事情的经过,他们迟早都会接受的。妈妈心脏不好,你和爸爸记得提醒她每天按时吃药……噢,以后要改口叫伯父伯母了。
她的小脸微红,终于显出尴尬和不舍。
沈驭风问她,你就没什么要求吗?
钱财房产她全都不要,他想给一点点补偿都做不到。
辛月扬起小脸说,有,驭风,我想请你帮我瞒着我爸妈离婚的事,爸爸刚做完搭桥手术没多久,经不起任何的刺激。
提到岳父,沈驭风心中的愧疚更甚了,如果辛乐风知道他当初答应跟辛月结婚有一大部分原因是为了借壳上市,会是什么样的心情。
他背着父母摆了他们的老友一道,还折损了辛月一生的幸福。
他对不起她。
“好,我答应你!”如果可以,他消辛家二老永远都不会听到女儿离婚的消息。他们一家人都很好,理应得到幸福平静的生活。
可是现在的他,连笑着祝福她找到更好的归宿都做不到,他想她念她,只消她能留在他的身边,继续在沈园做年轻的女主人,可是她却已经不属于他了。
最后的拥抱,他低声唤她的名字,辛月把眼泪洒在他的胸口,轻轻地问:“驭风,你是喜欢孩子的吧?”
他点头,他至今仍然记得当初伤她时她的哀绝,对于这个问题他不再坚持。是的,他是喜欢孩子的,他相信自己有能力做一个好爸爸。
“嗯,那么,要好好对她和你们的……你们的孩子!”她哽咽,他是喜欢周黎的吧,那么他们三个人的死局,这是唯一的解决办法。
沈驭风在揉皱的协议书上签字,每一笔下去,手都在轻颤。
他已经不习惯这样孤单的独处,却也不适应再跟其他人过两人世界。所以当周黎暗示她要再度搬回沈园来住的时候,沈驭风只是一径的沉默,然后摆手说不急,他想一个人静一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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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人要开始痛苦的自省鸟~追妻在行动~
辛月番外:明月度春风(23)
沈达夫妇去加勒比海逛了一大圈,一回到沈园就立刻感觉到家里氛围有异——媳妇不在家里,反倒有其他女人妖妖娇娇地住下了,而且这女人他们也认识,儿子出国留学之前跟她同在一个高中念书,两人算是青梅竹马的小恋人。请记住本站的网址:。懒
但随着儿子出国,人生轨迹有了分岔,他们都以为也不过就到此打住了,谁能想到十年后的再次相遇,竟然是在沈园的家中,而沈家已经有了明媒正娶回来的年轻女主人,周黎这是名不正言不顺啊!
沈达夫妇很生气,把沈驭风叫到他们住的另外那栋小楼去,劈头盖脸就是好一顿数落。
他们才离开几天,回来就发现家里平白无故多了个外人,连训诫儿子都得藏着掖着,不能随心所欲。
可见这些日子以来,在同一屋檐下生活的辛月有多么不自在,不离开才怪!
他们是明事理的文化人,谁的人生道路上没个坎坷难处,何况后辈是个姑娘家,以前又跟儿子有过一段情,帮一把是应该的,但这种方式实在不能接受。他们二话不说就命令沈驭风把周黎带到沈园之外的地方去安置,被他一口回绝了。
帮人帮到底,周黎和苍家的纠葛要解决也就是眼前的事儿,他都护了她这么长时间了,没道理在这个节骨眼上把人赶走。
辛月心里有气有委屈,他会想办法跟她解释把她追回来的,但跟周黎暂住在沈园并不矛盾。毕竟这么久以来他表达的还不够清楚吗,他跟周黎已经完完全全是过去式了,不可能再在一起的!虫
可是从他太太到他的亲生父母,统统都不相信他!
其实能怪谁呢?要怪就怪他从小到大优渥的生活过习惯了,也没经历过太大的挫折,不懂得瓜田李下要避嫌的道理。
辛月进修的地方他是知道的,就在旁边的一座小城,自驾开车过去不过两个小时车程,只不过对于他这样的大忙人来说,来回的时间加上跟她的沟通少说也得大半天,实在太奢侈了。
母亲喻敏可不管这些,捂着胸口说胸闷心慌,说什么也不让他拖着,赶紧去把媳妇给找回来。辛月不在,家里连个烟火气都没有,其他人做出来的饭菜毫无滋味儿。
沈驭风开车去找辛月的时候,他们的进修计划已经差不多到尾声了,他是想着赶到那里刚好把她捎上,免得她坐大巴车难受。
那个小城周边是丘陵地带,辛月他们住的地方也是在半山腰,因为有些野外拓展的项目开展起来也比较方便↓常情况下车子是可以直达的,但偏偏最近是雨季,一座枢纽大桥在加固防洪,车子不允许通过,只能把车停在那个半山腰度假村的对面,从另外供人通行的桥上走过去,距离倒是只有五百米,但桥是直接架在山涧之上的,桥深大概有个二十米左右,下面就是因为涨水而奔腾呼啸的山涧,不,应该称作是一条河更贴切一些。
沈驭风远远地站在桥头的位置,浓眉深锁,这对普通人而言是一条普通的路,可对他这个恐高症颇为严重的人来说真可谓是天堑了!
车子不能通行,他要过去就只能靠两条腿走,不走的话就只能折转身再开两个小时的车回去,当作没有跑过这一趟。
可是他不喜欢无功而返,又拉不下脸给辛月打电话让她到桥的这一头来,他们现在算是再冷战吧,叫他怎么跟妻子开口说他有恐高症不敢走到桥对面去接她回家?!
他咬牙走过去,心里一直提醒不要往下看不要往下看,但到了桥头还是不自觉地瞥到了桥和山和水之间的距离感,晕眩感一下子冲上来,心跳不是过速而是好像快要停止一般,本能地逼着他退了回来。
他一个大男人,衣着光鲜,玉树临风,站在离桥头不远的地方,闭眼、深呼吸、调整了又调整,天已经冷了,额上却还在冒汗,路过的男女老少都不由的好奇多看他两眼。
这小城里怎么会有这样一号人物,不像等人,就这么杵在桥边站着,紧张得好像前面不是坦途大桥而是万丈深渊。
万丈深渊啊,在恐高症的沈驭风眼里,现在也差不多就是这个感觉了。
他不能再在这里耗下去,夜幕快要降临了,他必须赶快找到辛月带她回去。
沈驭风还是踏上了那座桥,眼睛只能盯着地面,不停地深呼吸才能保证不会腿软得坚持不了这短短五百米。
是的,短短五百米,他像整整走了五十公里一样艰辛,到达桥的彼端时整个人都虚脱了。
这种恐惧是心理因素造成的,他无法在短时间内克服。
但是想到很快可以见到辛月,她如果知道他为了来接她承受了这样的恐惧,应该会很感动吧!是不是会张臂拥抱住他而不是再继续怄气和委屈?
可他怎么也没想到,赶到那个度假村的时候,辛月已经走了。
“进修不是明天才结束吗?”
“噢,明天就只剩一个聚餐会而已,辛月和另外一个同事都说家里还有事,今天跟车先回去了!”
沈驭风气急败坏却又失落不已,什么拥抱、感动全都落空,连见她一面都差阳错。她像有预感似的逃走了,哼,家中有事?家中有什么事,她都已经好长一段日子没在家里住也没跟他这个家人联系了,不过是借口而已!
他和她的感情并不是只有她在单方投入的,像今天这样,他妥协甚至克服本能地跨过一座桥走向她,可是却扑了空,并不等于
说他没有努力,只是他的努力好像在她的眼中、在其他人的眼中都是不屑一顾的。
他们觉得无非是抬抬腿的寻常小事,怎么在你沈大少的身上就这么难呢?
可是难不难是他说了算吗?
没办法,沈驭风只能折返,他明天还有排满整个日程表的工作,不能在这里继续耽搁下去♀也意味着那个恐怖的大桥他要重新再走一遍。
好在浓黑的夜色淡化了一些桥的高度,走起来反而没有来时那么吃力了,但回到车子面前的时候,沈驭风的衬衫还是被冷汗全部浸湿,冷冷地贴在身上很不好受。
他坐在车子里,手伏在方向盘上静坐了好一会儿才发动车子离开。
这一次,他觉得辛月很过分。
辛月果然没有回沈园住,但听喻敏说她来看过二老了,还带回了上好的茶叶。沈家人都爱喝茶,沈驭风这爱好也是承袭自父母,她倒很懂得投其所好。
但她干嘛不直接搬回来住?难道她会不知道父母最消看到的就是他们重归于好么?
哪怕只是回到他们刚结婚时那种淡漠的状态也好。
沈驭风看着窗外安静的沈园,原来他最渴望的是能回到两人执手煮茶的那段时光。
他用她送给他的茶具中幸存的那个茶碗喝茶,茶叶是她带回来的,茶香四溢的时候也满满都是她的味道。
爱情有时并不刻骨,只是起源于对另一个人的思念。
所以当他得知辛月跟金小瑜住在同一个酒店公寓的时候,二话不说就找上门去。
辛月看到门外的人是他,显然也吃了一惊。
“你怎么会在这里?”
“因为你在这里!”沈驭风回答的干脆,浑然不觉这话有多么意味深长,其实他只是气愤,气这个女人一而再再而三地避开他,甚至还让他扑空!
“跟我回家去!”他没有时间跟她耗,开门见山道,“你不是回去过了吗?妈妈最近血压控制不好,心脏也难受,需要人照顾,我工作太忙两头顾不上,你闹脾气也该闹够了吧!有什么事我们回家再慢慢商量,这样一个人跑出来住,成何体统!”
“你只是想要个人帮你照顾家人和饮食起居,大可以找护工和保姆,不是一定非我不可!我只想一个人静一静,沈园能帮的上你的不止我一个女人,回去做什么呢!”
沈驭风气极,“你在那个深山老林的地方还没有待够吗?那里车都不通难道还不够静?”
“你……你怎么知道的?你去过那里?”辛月终于捕捉到他话中的信息,很是惊讶。
他会吗?他会驱车两个小时赶到那里去找她吗?
“对,我去过!像个傻瓜一样去接你,从20多米高的桥上走过去,可是人家告诉我你‘家里’有事早就走了!辛月,这种傻事做一次就够了,我不会再做第二次,所以这是我最后一次来找你,跟我回家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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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高严重的沈小渣~明天继续哈,可能,很快就要离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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