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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素番外:魂转清明天(2)

( 天气似暖还寒,荣靖轩身穿浅灰­色­驼绒外套,深­色­判裤,戴着墨镜,走进山庄院子里才摘下来。请使用访问本站。他的容貌更多的遗传自母亲,线条柔和俊雅,不像荣靖毅和荣靖霄的轮廓那么硬朗,肤­色­是健康的小麦­色­,身形颀长,远远走来,明明有着成熟男人的风姿,却又散发着阳光的气息。悌

这么些年在商场上摸爬滚打,渐深的是城府,不变的是容貌,岁月没有在他身上留下太多印记,早已过而立之年的他看起来还是跟当初远走美利坚开创家族事业的时候一个样,多了几分深沉而已。

他跟荣靖毅打过招呼,就陪着父母在山庄里走走看看,偶尔拿出iphone来拍几张照片,嘴角挂着淡淡的笑。悌

他跟弟弟仍旧不热络,但也没有刻意的疏离,父母起了话题,他也会顺着说几句,不至于冷场和尴尬。

好在有荣靖霄夫­妇­,处于快要为人父母的快乐之中,他们的活跃开怀感染了其他家庭成员,一整天下来,还算是很热闹的。

荣靖毅的笑容也比平时多,不过他能感觉到大哥审视的目光有意无意地落在他身上,一定是有话要跟他说。

夜晚没什么消遣,老人们就凑在一起打打牌,金小瑜是孕­妇­容易困,荣靖霄十万分谨慎地陪她在房里睡下了。荣靖毅在院子的石桌边找到大哥,开门见山道:“大哥,你有话跟我说?”谀

“嗯!”荣靖轩也不拐弯抹角,示意他坐下,说道,“我消你能回公司来,荣氏现在是集团公司,经营规模越来越大了,正是需要你的时候,二叔对你的期望仍旧很深,不要辜负了长辈们!”

荣靖毅苦笑了一下,“我没打算回去!”谀

“你是荣氏企业的继承人和当家人,这么多年却怠于履行你的义务和责任,现在该是回来尽力的时候了,逃避了四年,够了,你总不能逃避一辈子的!”

荣靖毅不说话,印象中这还是他们兄弟二人在蓝素死后第一次面对面地谈起这个话题,他以前也想象过有一天面对这种情形的时候两人是不是会扭打在一起,可是现在看来倒是十分平静。

但表面的平静并不代表内心没有暗潮汹涌,他们都很清楚伤口一旦撕开,血­肉­模糊的一团会有多么狰狞。

“大哥,我不是逃避,我只是想在这里陪着素素。荣氏有你其实挺好的,你比我更适合坐在龙头的位置上,而且你是我们这辈人的老大嘛,当初派你去美国分公司也是因为那里市场前景广阔,但棘手的问题也很多,现在一切都上了轨道,证明你的能力远在我之上,公司交给你长辈们也没什么不放心的!”

荣靖轩呷了一口杯中的龙井茶,淡淡道:“你也说了,美国分公司很重要,而且是我一手扶植起来的,在那边上学生活超过十年时间,早就已经习惯了,我迟早是要回美国去的,那国内的总公司怎么办?我还没有那个通天的本事可以两头兼顾,靖毅,我也有我的生活,消你能体谅!”

荣靖毅拒绝的话哽在喉咙里,改口问道:“大哥,你……结婚了?”

“嗯,两年前,在拉斯维加斯注册的!”

“怎么没听爸妈提过?大嫂怎么没跟你在一起呢,爸妈见过她吗?”

“我跟他们说过,但妈那个人你也知道,总觉得没有办仪式就不算是结婚,我们的质就跟私奔差不多,所以她和爸是心里认可了,嘴上却不肯承认。”

荣靖轩­唇­畔带笑,妻子仿佛是心内最柔软的部分。

荣靖毅跟着笑,羡慕,却也酸楚。

“你要回美国,也是为了她吗?”

“是啊,我答应过她,等安排好手边的事务要自驾车陪她玩转美国,然后去新西兰开个农场,也尝尝像你这样的悠哉日子!”

荣靖毅放在膝上的手掌蜷起来,是啊,他不能太自私了,让大哥牺牲和妻子的团聚来成全他的隐世。他也知道自己不可能永远待在这里不回去的,他只是太想念蓝素了,以为在最近的地方守着她就是最好的赎罪。

但事实证明,也许他这样守候一生,她也不会原谅他。

生前没有好好珍惜,死后懊悔又有什么用呢!

“你选的这个地方很好,素素会很喜欢这里!”荣靖轩抬头望了望星空,这里没有光污染,夜­色­深浓,星光璀璨,孤山远影在夜幕下黑­色­巍峨,与白天的旖旎秀丽不同。

“这丫头很喜欢旅行的,可是生前没什么机会去。现在看山看海倒是自由得很,你不用太过为她忧心。禁锢人的灵魂的只有­肉­身,­肉­身消逝,灵魂就是自由的,她不会固守在这片山上,你心中有她的话,走到哪里,她都可能在你身边!”

荣靖轩的一番话有些神学的意思,荣靖毅并非不懂得这样的道理,他只是放不下,甚至在这几年时间里因为刻骨的思念都有点迷失自我了,他不确定用什么样的方法可以找回自我,但回到过去那种忙碌的现实中去也许可以一试。

“好,我答应你!清明之后,就回荣氏去,目前的重要合约和项目请你的秘书整理一下发到我邮箱吧,我先看一看!”

他辜负过心爱的女人,不能再辜负这世上最亲的亲人们,有些责任,他责无旁贷。

********

清明时节的雨,绵绵密密的,下的不大,却好像总也不会停,烟雨江南,空气

中都满是潮湿的气息,更不用说总是湿漉漉的路面了。

荣靖毅开着车往高新技术开发区赶,午后跟客户有个会,是他会荣氏之后参与洽谈的第一个大项目。他花了不少功夫准备,大哥荣靖轩已经一点一点从各项工作中抽/身出来,把他重新拱上当家人的位置,但毕竟离开了四年,要全盘接管还是需要点时间的。董事会的老家伙们也没那么容易就重新接纳他,当初他不顾一切丢下个烂摊子,可是让他们费了很大劲才摆平的,再说靖轩能力很强,这几年作出的成绩大家有目共睹,足以服众,突然要回美国,众人都会猜测是不是豪门争产,得宠的弟弟更得老董事长欢心。更有甚者传说靖毅不是大房荣启智的儿子,而是老董事长荣启明和大嫂私通的产物,所以才想把家业传给亲生儿子。

这些以讹传讹的谣言也到了荣靖毅耳朵里,他除了一笑置之,就只有拼命工作做出成绩来堵上悠悠众口。

他不再是以前那个冲动、刻薄的富家公子了,也不是含着金汤匙理所当然享有一切的继承人了,他需要在质疑和毁谤中证明自己。

这条路不会太好走,却让他更深地体味到以前蓝素的无奈和委屈。

他明明贪恋她的明媚温暖,却又肆意践踏她的自尊,说她不过是个妓汝……其实她已经做的很好了,是很­棒­的学生和员工。

素素……

绿灯亮了,他还沉浸在思绪之中,后面的车不耐烦地按喇叭。

车子启动得很猛,积水飞溅起来,旁边传来女子哎呀一声惊呼,显然身上遭了秧。

“小姐,你没事吧?”荣靖毅从车上下来,时间不多了,他有些着急,如果只是弄脏了人家的衣服他赔点钱就是了,没伤到人就好。

入目是一抹玫瑰红,很美很正的红­色­长裙包裹着曼妙的身段,雨连绵的天气一切都像被雨水冲刷褪­色­,这抹鲜艳的红却像黑白布景中唯一的­色­彩,明朗得甚至灼痛了他的眼睛。

有那么一刹那的恍神,荣靖毅觉得身前这个剪影像极了蓝素。

可是怎么可能呢,他的素素早已在那场爆炸和烈火中离开这个世界了。

她也没有这么瘦,虽然跟金小瑜一样属于高挑型的女孩,她却稍微圆润一些,没有那么骨感。她也很少穿这么鲜丽的颜­色­,只因他曾说她的妆容穿着都太过俗艳了,黑白灰和蓝­色­成了她的选择和习惯。

只有在他床头的那张照片,她穿了玫瑰紫的裙子,那是她的生日,恰好在海滨城市游览,到处是热带风情,再艳丽些也没关系。

是不是这样,他才觉得随便一个女子都与之神似呢?

“怎么会没事啊?你看我的裙子全都溅满了泥,还有我的蛋糕……根本没法吃了!你别想赖啊,赔了才能走,不然我就报警,别以为你车牌牛就了不起了!”车牌1314,一看就是个闷***男啊,借着这么个方式向女朋友表忠心呢?

13号是他的生日,14号是蓝素的生日,他们的生日分别是西方和中国人眼里最不吉利的数字,放在一起却是一生一世的谐音,挑车牌的时候他没选那些8866,反倒是听从了蓝素这个恶作剧般的小建议,延用至今。

荣靖毅愣在那里,不是因为眼前这个女子的泼辣和车牌的细节,而是她的声音,像被砂纸磨过一样,带着微微粗砺和沙哑,像是声带受过伤,但这个声音无数次在午夜梦回时忆起,他死也不会忘记。

是蓝素,是他的素素回来了……

辛月番外:明月度春风(33)(5000+字)

沈驭风为此行的项目洽谈停在阿联酋,却在上网的时候意外发现辛月也搭乘航班到了中东,只不过她是直接去了埃及,似乎是为了旅行和采风。本书最新免费章节请访问。

沈驭风二话不说就订了从阿联酋飞往开罗的机票,剩余的公事交给下属去办,没有什么比辛月更重要。懒

这样的认知,在沈驭风看来是很陌生的,感觉却并不坏♀样把一个人心心念念地放在心坎里,反而踏实的很。

如果他们在异国他乡也能碰见,是不是可以证明他们的缘分还没有尽?

他第一次到埃及,从机场出来上了出租车,却不知该驶往何处去,只能先找到当地最好的酒店住下来,再慢慢寻找辛月的行踪。

这个城市继承了历史的文明财富,但在现代发展中止步不前,随处可见没有房顶的房屋和四处堆放的垃圾,商贩四处吆喝,汽车破旧却横冲直撞……这样的面貌真的很难让人一见钟情,也许真的只有辛月这样骨子里透着文艺气息和浪漫情怀的人们会愿意到这里来。

手机没法使用,沈驭风只能靠互联网试着联系辛月,他想知道她人在哪里,又做了些什么,身边……跟着什么人。

周暮的本事远远超乎他的想象,他那样尴尬的身份,能让辛月接受他跟他继续合作已经十分不易,更何况是以一个朋友甚至追求者的身份待在她身边。虫

白楼偶遇之后,沈驭风其实一直都在关注辛月的动向,他害怕,怕她无声无息地就走了,他可能会再也找不回她。

只是当他无数次在她公寓楼下徘徊的时候,总能看到周暮的车子安静地停在路边。他总是走得很早,晚上9点之前一定会离开,从来没有留宿的记录。

沈驭风悄悄地欣慰,起码他们俩还没有发展到那一步。

可是他也无法再多跨出一步了,辛月公寓的那盏柔光小灯,不再是为他而亮。

这次埃及之行,周暮是不是也来了?

沈驭风在网上给她留言,辛月的QQ、SN和微博他全都关注了。以前他不太用这些东西,辛月却跟所有小姑娘一样,全都用的风生水起,等到他想融入她的生活时,才发觉这些网络时代的工具是如此有用。

可是没等辛月给他回复,互联网就发生了故障,酒店解释说非常时期,网络和移动电话通信都时常被切断而不稳定,在开罗的任何角落都有可能遇到这样的问题。

沈驭风这才了解到他是这个在和平时代生活惯了的人,在这异国他乡碰到了一场“革命”!

网络中断,街道戒严,旅游景点关闭,街上跑着坦克,空中飞着战斗机,早晨看到人们跪在毯子上虔诚祷告,中午却看到广场上被焚烧的汽车……从未经历过的场景让沈驭风震撼,同时也让他万分焦急。

走到哪里都是愤怒的人群,有普通民众也有全副武装的军警,辛月这时在什么地方呢,安全是否有毕,他该怎么做才能联系上她?

街道下午3点就开始戒严,超过时间走在路上的人极有可能挨棍­棒­甚至子弹,沈驭风出去碰运气,消能幸运地碰上辛月或者打听到她的消息,可惜无功而返,而且他东方人的面孔和光鲜衣着实在扎眼,被撩拨起的仇恨有时是不长眼的,有警察劝他回酒店去等消息,不要再到处乱跑。

沈驭风觉得这辈子都没有哪个时刻像现在这样不安,在一个陌生的国度,连他都觉得在巨大的浪潮面前渺小无力,娇小柔弱的辛月又能做些什么?

他在酒店房间里来回踱步,过一会儿就看看自己的笔记本电脑是否恢复了联网状态,她会不会看到了他的留言而跟他联络。可是没有奇迹,网络一直连不上,网页都是空白。

最后他无奈地拨通秘书的电话,请她联络中国大使馆,看看能不能帮上忙。恰好他这位秘书的老公是位资深驴友,不仅来过开罗,在埃及还有几个熟识的当地朋友。他出动了这层关系帮他寻找辛月的下落,很快有了积极的回复。

说来也真是巧了,辛月就住在沈驭风下榻的饭店!秘书的老公告诉他,这是中国旅行者到开罗最常入住的五星酒店,因为交通便利,到景点也比较方便。

但沈驭风宁愿罗曼蒂克一点,把这当作是神的指引,让他和辛月真的在异国他乡都能相聚。

他现在居然相信这个文明古国是有一种神秘力量的,他们祷告的神庙,供奉的阿拉,都以一种奇异的方式存在着。

他立刻去酒店前台查找辛月的信息,靠在镌刻了阿拉伯文的大理石台面上,他都能感觉到自己的心跳有多么剧烈。

欣喜、期待,却又惶惑不安。

辛月住在比较高的楼层,沈驭风搭电梯上去,站在她的房间门口敲门,门开了,穿了一身运动休闲服的辛月看到门口的男人显然也吓傻了。

是她出现幻觉了吗?她好像看到了沈驭风站在自己面前!

可是他为什么会在这里?

“你……”

“进去再说!”

沈驭风二话不说闯入她的房间,一如上回在凯悦酒店强留下来的那一晚一样。

“你怎么也不问问是谁就开门?现在外头局势乱七八糟,你一个女孩子要更加谨慎小心才对!”

他环视了房间一周,才开口教育她,看似是责备,其实满满都是关怀。他和她似乎都习惯了这样的对话模式,他总当她是个要人捧在手里呵护的小妹妹,在她面前好不吝啬地

端出大男人的架子。

“我……可这是在酒店啊,安保措施还是很到位的!”辛月出发前也专门打听过,这酒店环境、安保都很不错,况且她也没好意思告诉他,她已经从门上的猫眼看到是他,以为是幻觉急于想证实真假才不假思索地开了门。

同在异乡为异客,她没法用言语勾画此刻心中的感受。

是一种很安稳很踏实的感觉,就跟他看到她平安站在眼前时一颗心落回原处的感觉一样。

“你怎么会跑到这里来的,一个人来的吗?”沈驭风拉着她坐下,终于可以跟她好好说两句话。

“嗯,我从杂志社辞职了,又改好了一本出版书的稿子,就想出来旅游放松一下!刚好下一个文想写一个穿越古今的小说题材,跟尼罗河和古埃及有关,当然是来亲身感受一下比较好。可惜遇上这场革命,虽然也算见证了历史,可是景点都关闭了,只能再等等!”

“还等?趁着现在情况还可控制,快点改签了机票回去吧!”沈驭风蹙起眉头,这丫头竟然还想着参观景点!

辛月摇头,“别说现在机票紧张,想改也改不了,就算能改也不能就这么回去了!坐了十几个小时的飞机,横跨了大洲和大洋地飞到这里来,什么都没看着就回去太可惜了!只要签证没有问题,什么时候走都可以,实在不行开罗就先放一放,我先找车去撒哈拉……”

沈驭风揉了揉眉心,她还想去撒哈拉?看来她的目的不仅仅是狮身人面像和金字塔啊,内乱的浪潮都挡不住她的向往。

“对了,驭风,你怎么会在这里的?”辛月也感到奇怪,她承认自从那晚的火热缠绵之后她是有意逃避跟他的接触的,白楼偶遇之后又把怒火乾到他身上不愿见他,出发之前也没听说他要到埃及来的消息,可她在开门看到他的那一刻,还是有欣喜的情绪涌出来的。

“我在中东有个项目,想顺便过来旅行,听说你也在这里,就想跟你汇合!我网上留言给你了,你没看到吗?”好个顺便和听说,沈驭风自己都觉得汗颜,明明这一趟就是专为她而来的。

好在辛月没有深究,而是直奔电脑道:“我没看到啊,对不起,这里网络信号好像中断了!”

“没关系,只要你平安就好了,这不是碰上了吗?我也刚好住在这间酒店,你一个人我不放心,我们俩在一起也好有个照应!”

他听到她说是一个人孤身前来的时候有点小小的雀跃,至少他可以名正言顺地保护在她左右。就算他们不是夫妻甚至不是朋友,同胞手足也该互相帮助的嘛!

辛月有些为难,并不是因为他们俩的尴尬身份,而是……

“我打算明天就出发去撒哈拉沙漠,你确定要跟我一起去吗?”

他是养尊处优的富家公子,不是驴友,也没有时间和兴致做长途旅行,现在要去的地方经历了千年的风沙,他们还要首先穿过城市动/乱的火线,注定不会是一场安逸享乐的旅程。对她来说是珍贵无比的体验,可是他却未必会乐在其中。

他不再对她担有责任,不需要为她做自己不喜欢的事。

可是沈驭风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坚决,就是因为她执意要去,他才会坚持。

这个小女人骨子里极深的浪漫情怀,有一点点冒险­精­神,以及覆盖在娇弱皮囊下的倔强灵魂,挖掘得越深,他越觉得不能自拔。

开罗城区的混乱和戒严,让两人不敢轻举妄动,关键时刻,沈驭风还是请他那为秘书小姐的老公帮忙,联系当地朋友开车送他和辛月从吉萨区出发前往撒哈拉沙漠。

同行的还有三个中国人,都是驴友,也是因为这场突如其来的内乱而不得不求得当地人的帮助。施以援手的司机就是沈驭风他们联系的那位当地友人,相当热情的大胡子男人,会说流利的英文和法语,沟通起来没有障碍。

从开罗到吉萨再深入沙漠的路途远比他们想象的要曲折,沿途被查了十几次护照,众人用英文跟警察解释到埃及来的原因都解释到嘴酸,那种压抑和惶恐一次又一次的侵袭,是他们这些在和平中生活习惯了的人所没有体会过的。

到吉萨不过六公里路,他们目睹数以万计的民众涌上街头,提着钢刀的人凶狠的目光,车上的人被击晕拖下来……沈驭风跟辛月的手紧紧牵在一起,没有挣扎也没有尴尬,是一种互相依持的信赖感。

像是一场出埃及记,他们的爱,经历了审判,也需要救赎。

大胡子司机把他们一行人送到一个超美的小驿站,就跟他们说再见了,沙漠不是他所熟悉的领域,没办法再继续做他们的向导,于是为他们雇用了当地少数民族贝多因人的吉普车送他们进沙漠去。

经过这惊险的一路,沈驭风他们和另外三个中国人也快速建立起友谊,五人决定继续同行。

开车的贝多因人带着头巾,依旧是阿拉伯式的大胡子,子有些慢热,或者是比较专注于开车不敢分神,开头话很少。

他们有自己的语言,所以车上的几人不知是否能用之外的语种与之沟通。

同行的三个男女甚至用了葡萄牙语和西班牙语跟他打招呼,辛月后来才知道他们做过无国界医生。

沈驭风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发觉对方会英文,他的德语和法语以及所有小语种都派不上用场了,才开始试着聊天。

贝多因大哥不算健谈,却是个实在人,有问必答,对沙漠这片赖以生存的土地有深厚的情意。

气氛轻松起来,辛月也和同行的那个女孩开始聊天,聊的最多的是三毛和她的爱情,聊她和荷西被时光掩埋的深爱。

沙海延绵,景­色­磅礴凄美,辛月看着前排那个人的背影,不知怎么的眼睛就酸胀起来。

到达白­色­撒哈拉的时候已经是傍晚,众人从吉普车上跳下来,刚好可以看到大漠的日落。

沈驭风走到辛月身边,为她拉起衣服上防风的帽子,站在她的身边陪她看那团金黄的火球染红半边蓝天和漫天沙砾然后一点点沉入无尽的地平线。

除了风声就是心跳声,久违的安详让人动容。

他有很强烈的冲动拥她入怀,什么也不说,只是好好感受彼此。

他其实是该感谢她的,要不是她的坚持,他不会有这么多难忘的经历和见识这番美景。

而她此时此刻又在想些什么呢?

辛月落泪了,不知是眼前美到窒息的景致,还是长久以来压抑的情感在这万千感慨中溃堤。

沙漠是个可以任人哭泣的地方吧,够宽广够辽阔,苍茫得让身处其中的自己只感到渺小,那些被放大的痛苦也仿佛没有那么痛了,而且哪怕是伤心流泪,也可以说是因为被风沙迷了眼睛。

沙漠的夜晚很冷,可是众人围坐在一堆篝火前把酒言欢,好像也就没有那么冷了。

沈驭风高大的身影挡在辛月旁边,为她遮掉一些夜风,把体温分一些给她。他其实是有很多的话想跟她说,关于周黎的真相,关于他和荣靖霄可能会有的计划,可是现在都还时机未到。他能感觉到辛月有意无意的疏离和距离感,都是来源于那所谓的责任,以及,她不想变成第二个周黎。

沈驭风苦笑,有苦说不出原来是这等滋味。

当然,大家凑在一起畅所欲言的氛围很好,但也的确不适合拿来说他们的儿女情长。

直到夜深要睡觉了,众人才打算散去,各自支起帐篷‖行的女孩子听说辛月是第一次在野外这么恶劣的条件下露营,担心她会害怕,便问她需不需要跟她一起睡也好有个伴。

沈驭风不由多看了她两眼,这才发觉那头疏于打理而显得凌乱的长卷发下面是一张极为秀丽的脸庞,尤其一双眼睛灵动漂亮,是个不折不扣的美女,而且是个有故事的女人。

无国界医生吗?倒是跟月儿很聊得来。

沈驭风笑了笑,什么时候开始,他连身旁的倾城佳人都看不到了,要不是因为月儿他甚至都不会去注意其他人。

他一直以为平凡平淡的小女人,现在好像已经占据了他全副心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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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酱油的无国界医生美女很可能是池塘下个文或者下下个文的女主,很虐的故事,嘿嘿~充分构思好才会开文,现在还是想给月儿他们一点浪漫~

辛月番外:明月度春风(37)

( 这一天还是避无可避地来了。本书最新免费章节请访问。

肃穆的小教堂花团锦簇,有点小小的奢华感。沈驭风穿着铁灰­色­的礼服,不时低声与婚礼监理说话,目光有时扫过来观礼的宾客,眸深似海,看不清他的情绪。悌

他在等,等着对他而言最重要的那个女人,她来了,今天的这一切才会有所不同。悌

辛月也穿了一套白­色­的衣裙,肩头有象牙白的蕾丝拼接和流苏装饰,短发上别了水晶镶钻的发卡,年轻又娇俏,一点也不像个结过婚的女人。

沈驭风的目光有意无意地追随着她,但是他必须克制自己,不能表现得太过明显了,毕竟今天的女主角还是周黎。

辛月踏进教堂的时候就有种想要转身逃走的冲动,那些早春中盛放的百合和玫瑰看起来热烈美好,所有的装饰和气氛都莫名的熟悉,因为她也经历过这样一番浪漫的婚仪吧,身旁挽起了她手的男人恰好也是今天最挺拔俊朗的男主角。

不过一年时间,恍如隔世。

她本是不想来的,但沈驭风意外地邀请了她,没有嘲讽或者炫耀,虽然看出他欲言又止,但他是真心诚意消她能去的。

也许她去了就代表祝福,祝杆他才能心安理得地投入新的生活?

还是为了成全他呀,辛月笑笑,君子有成人之美,她是不是应该好人做到底呢?谀谀

给了她决心的人是荣靖霄,他也说服她去参加婚礼,理由却是为了金小瑜。蓝素刚刚过世了,她沉浸在悲痛之中,就连他也没办法把她完完整整地解脱出来,他消辛月能去陪陪她,跟她聊聊天,不都说快乐与人分享会有加倍的快乐,悲伤与人倾诉之后就只剩一半的悲伤么?

辛月想了想,答应了,很久没去看望沈达夫­妇­,她也很想见见他们。

听说他们还是不赞同这门婚事,婚礼上沈伯母的心脏病不要又发作才是。

可是来了之后才发觉,许多事情说和想是一回事,真正面对又是另外一回事。

辛月迫使自己放松下来,尽力不去看沈驭风,而是走到沈达夫­妇­身边打招呼。许久不见了,他们也没想到辛月这么大度会来参加婚礼,连忙拉着她坐下,问长问短。

辛月笑着一一回应,可以感觉到有两道意味深长地目光追随着她,抬起头来却一切如常。

她稳住自个儿的心跳,陪沈达夫­妇­坐了一会儿,才走到金小瑜旁边去,看清了她的消瘦和憔悴,为情,也是为义。

看得出金小瑜很孤单,跟她一样。

两个人聊了一会儿,金小瑜脸上稍稍有了些笑容,周暮就来了。

金小瑜对他并没有太多的偏见,与他们有恩怨纠缠的人是他姐姐不是他,只是也没有多少深交,见了面会点头打个招呼。

但她还是看出这个年轻男人对辛月有些特别,是男女之间的情愫在发酵。

辛月歉然一笑,跟着周暮出去了,不远处的沈驭风身子微微一僵,注意力也被他们给沁了。他都有点受不了自己,今天这24小时,像是攸关生死,每一个细微的情节时刻都好像会牵一发而动全身。

在商场上运筹帷幄,好像都没有这么累过。

周暮和辛月站在教堂门外的一个小的鲜花拱门下说话,“我有一个好消息,一个坏消息,你想先听哪一个?”

辛月的心像一下子提到嗓子眼,通斥种情况她一个消息都不想听。

周暮笑笑,“还是先说好消息吧,Dr.Jonhson答应为我进行手术,不过地点一定得在芝加哥,他不习惯跨国手术!”

“真的?太好了,太好了!那是不是证明消很大,他不是不做没有把握的手术吗?”辛月激动地抱了抱他,动作不敢太大,好像怕弄伤他似的。

周暮仍旧笑着,抬手摸了摸她的头,“也不是这样说,哪有手术是百分之百成功率的,都有风险,只是我这个的风险特别高而已!不过Dr.Jonhson肯出面,就是给了我最大的消了,放心吧,我会努力的!”

辛月点头,“那……那坏消息呢?”

周暮转头看了看教堂里有条不紊的一切,叹了口气道:“其实也不是什么坏消息,还是不说了,等会儿你就知道了!我……很抱歉不能按照约定陪你去看泰晤士河和苏格兰高地,圣安德鲁斯大学已经接受了你的申请吧?恭喜了!”

“傻瓜,当然是你的健康比较重要!我们的约定你不能只记得一半啊!”

“辛月,其实……你不计较我的身份我已经很开心了,你不用勉强自己去遵守那个约定,以前我们都以为自己没有未来,可是现在不同了,你还可以重新选择!”

如果婚礼不成,姐姐是要接受应有的惩罚,可沈驭风就还是自由之身,对辛月来说这不是一个坏消息,只是多了一项选择。

不是只有沈驭风和荣靖霄在查周黎的作为,他也在查,做新闻传媒出身的人,总有特别的触觉能挖到其他人意想不到的结果。

他知道那些往事不会被轻易掩埋,荣沈两家不会让这场婚礼成功的,一切不过是为了把美好撕碎给人看,尤其是给周黎本人看,将她打击个彻底。

他暗示过姐姐,她没能听进去。她现在已经对他怨怼极深,总觉得当初若不是为了供他读书成人,她也不用嫁个老头,如今在她面前摆

出文人的清高模样也不过是觉得二嫁是件丢人现眼的事。

周暮苦笑,他的姐姐从来没有试着去了解别人,她的世界从来都是唯我独尊。

甚至连他的病,她也一无所知。

罢了,就让今天的婚礼来敲醒她吧,今后换他来偿还她的恩情。

如果他的手术能成功,他还是有自信能给两个女人承诺的,一个是他姐姐,一个是辛月。

婚礼很快就开始了,辛月回到金小瑜身边的位置上,奇怪的是今天一直没有看到荣靖霄,大概是路上塞车来晚了吧!

钢琴版的结婚进行曲开始,仿佛一场人生大戏拉开了帷幕,辛月安静地坐在离沈驭风几步之遥的前排座椅上,安静地看着他从周暮的臂弯中牵起周黎的手,目光没有一丝散乱,全都集中到新娘的身上,仿佛这一刻世界只有他们这对新人。

眼睛酸酸胀胀的疼,心里的失落比任何时候都要深,可她没有落泪,反而轻轻弯起一个笑弧,看他和她面向证婚人宣读誓词。

她还爱他,不论深浅,心间总是有那么一个特殊的位置留有独属于他的印记,抹也抹不去。可是既然爱着,就该让他感到幸福和满足,像现在这样,跟他喜爱的人并肩站在一起,携手走完将来的路。

给她点时间就好,她一定可以慢慢把他们之间的一切都忘记的。

她祝福他,消他可以从此美满快乐地生活下去。

事情的发展总是出乎意料,沈驭风没有说出“我愿意”三个字,只是定定地看着周黎,像看着一个陌生人,没有一丝感情。荣靖霄带着一个叫李意的女人出现,说出一段令人震惊的往事,婚礼被迫中断。

周暮疲惫地闭了闭眼,吁出一口气,金小瑜泪流满面,只有辛月抿紧了­唇­仍旧安静不语。

她担忧过的,周黎太有心计,不像表面那样无害,可好在她对沈驭风的感情似乎不假。如今看来她的狠戾已经超出能够忍受的范围了,而且她这样的人是不懂爱的,她只爱她自己。

周黎哭的梨花带雨,甚至歇斯底里,沈驭风的目光已经从她身上挪开望向一旁的辛月,刚才他的专注是因为他不敢看四周,辛月就坐在他的身旁。

现在,他的目光幽深,有淡淡的苦涩和释然,之前的欲言又止,她好像懂了一些。

谁都没想到会有后头的意外,周黎的无间道害死了许唐,他的义妹找上门来,不知在暗处躲了多久,捧着一把尖刀向周黎刺来。

沈驭风出于本能地保护推开了周黎,眼看尖刀就要刺入他的身体,预感的疼痛却没有到来。

辛月挡在他的身前,身上那件漂亮的象牙白衣裙一片血红。

她无怨,亦不悔,身体越来越冷,她却问他:驭风,我想做你的白月光,你有没有一点喜欢我?

我爱你三个字就这样顺畅地说出口,毫无怀疑和犹豫,沈驭风只是觉得深深的遗憾和无力。

第一次对她说爱,却差一点就生离死别。

这一刻的世界只剩他和她,他为她落泪,她用鲜血偿他。

蓝素番外:魂转清明天(2)

( 天气似暖还寒,荣靖轩身穿浅灰­色­驼绒外套,深­色­判裤,戴着墨镜,走进山庄院子里才摘下来。请使用访问本站。他的容貌更多的遗传自母亲,线条柔和俊雅,不像荣靖毅和荣靖霄的轮廓那么硬朗,肤­色­是健康的小麦­色­,身形颀长,远远走来,明明有着成熟男人的风姿,却又散发着阳光的气息。悌

这么些年在商场上摸爬滚打,渐深的是城府,不变的是容貌,岁月没有在他身上留下太多印记,早已过而立之年的他看起来还是跟当初远走美利坚开创家族事业的时候一个样,多了几分深沉而已。

他跟荣靖毅打过招呼,就陪着父母在山庄里走走看看,偶尔拿出iphone来拍几张照片,嘴角挂着淡淡的笑。悌

他跟弟弟仍旧不热络,但也没有刻意的疏离,父母起了话题,他也会顺着说几句,不至于冷场和尴尬。

好在有荣靖霄夫­妇­,处于快要为人父母的快乐之中,他们的活跃开怀感染了其他家庭成员,一整天下来,还算是很热闹的。

荣靖毅的笑容也比平时多,不过他能感觉到大哥审视的目光有意无意地落在他身上,一定是有话要跟他说。

夜晚没什么消遣,老人们就凑在一起打打牌,金小瑜是孕­妇­容易困,荣靖霄十万分谨慎地陪她在房里睡下了。荣靖毅在院子的石桌边找到大哥,开门见山道:“大哥,你有话跟我说?”谀

“嗯!”荣靖轩也不拐弯抹角,示意他坐下,说道,“我消你能回公司来,荣氏现在是集团公司,经营规模越来越大了,正是需要你的时候,二叔对你的期望仍旧很深,不要辜负了长辈们!”

荣靖毅苦笑了一下,“我没打算回去!”谀

“你是荣氏企业的继承人和当家人,这么多年却怠于履行你的义务和责任,现在该是回来尽力的时候了,逃避了四年,够了,你总不能逃避一辈子的!”

荣靖毅不说话,印象中这还是他们兄弟二人在蓝素死后第一次面对面地谈起这个话题,他以前也想象过有一天面对这种情形的时候两人是不是会扭打在一起,可是现在看来倒是十分平静。

但表面的平静并不代表内心没有暗潮汹涌,他们都很清楚伤口一旦撕开,血­肉­模糊的一团会有多么狰狞。

“大哥,我不是逃避,我只是想在这里陪着素素。荣氏有你其实挺好的,你比我更适合坐在龙头的位置上,而且你是我们这辈人的老大嘛,当初派你去美国分公司也是因为那里市场前景广阔,但棘手的问题也很多,现在一切都上了轨道,证明你的能力远在我之上,公司交给你长辈们也没什么不放心的!”

荣靖轩呷了一口杯中的龙井茶,淡淡道:“你也说了,美国分公司很重要,而且是我一手扶植起来的,在那边上学生活超过十年时间,早就已经习惯了,我迟早是要回美国去的,那国内的总公司怎么办?我还没有那个通天的本事可以两头兼顾,靖毅,我也有我的生活,消你能体谅!”

荣靖毅拒绝的话哽在喉咙里,改口问道:“大哥,你……结婚了?”

“嗯,两年前,在拉斯维加斯注册的!”

“怎么没听爸妈提过?大嫂怎么没跟你在一起呢,爸妈见过她吗?”

“我跟他们说过,但妈那个人你也知道,总觉得没有办仪式就不算是结婚,我们的质就跟私奔差不多,所以她和爸是心里认可了,嘴上却不肯承认。”

荣靖轩­唇­畔带笑,妻子仿佛是心内最柔软的部分。

荣靖毅跟着笑,羡慕,却也酸楚。

“你要回美国,也是为了她吗?”

“是啊,我答应过她,等安排好手边的事务要自驾车陪她玩转美国,然后去新西兰开个农场,也尝尝像你这样的悠哉日子!”

荣靖毅放在膝上的手掌蜷起来,是啊,他不能太自私了,让大哥牺牲和妻子的团聚来成全他的隐世。他也知道自己不可能永远待在这里不回去的,他只是太想念蓝素了,以为在最近的地方守着她就是最好的赎罪。

但事实证明,也许他这样守候一生,她也不会原谅他。

生前没有好好珍惜,死后懊悔又有什么用呢!

“你选的这个地方很好,素素会很喜欢这里!”荣靖轩抬头望了望星空,这里没有光污染,夜­色­深浓,星光璀璨,孤山远影在夜幕下黑­色­巍峨,与白天的旖旎秀丽不同。

“这丫头很喜欢旅行的,可是生前没什么机会去。现在看山看海倒是自由得很,你不用太过为她忧心。禁锢人的灵魂的只有­肉­身,­肉­身消逝,灵魂就是自由的,她不会固守在这片山上,你心中有她的话,走到哪里,她都可能在你身边!”

荣靖轩的一番话有些神学的意思,荣靖毅并非不懂得这样的道理,他只是放不下,甚至在这几年时间里因为刻骨的思念都有点迷失自我了,他不确定用什么样的方法可以找回自我,但回到过去那种忙碌的现实中去也许可以一试。

“好,我答应你!清明之后,就回荣氏去,目前的重要合约和项目请你的秘书整理一下发到我邮箱吧,我先看一看!”

他辜负过心爱的女人,不能再辜负这世上最亲的亲人们,有些责任,他责无旁贷。

********

清明时节的雨,绵绵密密的,下的不大,却好像总也不会停,烟雨江南,空气

中都满是潮湿的气息,更不用说总是湿漉漉的路面了。

荣靖毅开着车往高新技术开发区赶,午后跟客户有个会,是他会荣氏之后参与洽谈的第一个大项目。他花了不少功夫准备,大哥荣靖轩已经一点一点从各项工作中抽/身出来,把他重新拱上当家人的位置,但毕竟离开了四年,要全盘接管还是需要点时间的。董事会的老家伙们也没那么容易就重新接纳他,当初他不顾一切丢下个烂摊子,可是让他们费了很大劲才摆平的,再说靖轩能力很强,这几年作出的成绩大家有目共睹,足以服众,突然要回美国,众人都会猜测是不是豪门争产,得宠的弟弟更得老董事长欢心。更有甚者传说靖毅不是大房荣启智的儿子,而是老董事长荣启明和大嫂私通的产物,所以才想把家业传给亲生儿子。

这些以讹传讹的谣言也到了荣靖毅耳朵里,他除了一笑置之,就只有拼命工作做出成绩来堵上悠悠众口。

他不再是以前那个冲动、刻薄的富家公子了,也不是含着金汤匙理所当然享有一切的继承人了,他需要在质疑和毁谤中证明自己。

这条路不会太好走,却让他更深地体味到以前蓝素的无奈和委屈。

他明明贪恋她的明媚温暖,却又肆意践踏她的自尊,说她不过是个妓汝……其实她已经做的很好了,是很­棒­的学生和员工。

素素……

绿灯亮了,他还沉浸在思绪之中,后面的车不耐烦地按喇叭。

车子启动得很猛,积水飞溅起来,旁边传来女子哎呀一声惊呼,显然身上遭了秧。

“小姐,你没事吧?”荣靖毅从车上下来,时间不多了,他有些着急,如果只是弄脏了人家的衣服他赔点钱就是了,没伤到人就好。

入目是一抹玫瑰红,很美很正的红­色­长裙包裹着曼妙的身段,雨连绵的天气一切都像被雨水冲刷褪­色­,这抹鲜艳的红却像黑白布景中唯一的­色­彩,明朗得甚至灼痛了他的眼睛。

有那么一刹那的恍神,荣靖毅觉得身前这个剪影像极了蓝素。

可是怎么可能呢,他的素素早已在那场爆炸和烈火中离开这个世界了。

她也没有这么瘦,虽然跟金小瑜一样属于高挑型的女孩,她却稍微圆润一些,没有那么骨感。她也很少穿这么鲜丽的颜­色­,只因他曾说她的妆容穿着都太过俗艳了,黑白灰和蓝­色­成了她的选择和习惯。

只有在他床头的那张照片,她穿了玫瑰紫的裙子,那是她的生日,恰好在海滨城市游览,到处是热带风情,再艳丽些也没关系。

是不是这样,他才觉得随便一个女子都与之神似呢?

“怎么会没事啊?你看我的裙子全都溅满了泥,还有我的蛋糕……根本没法吃了!你别想赖啊,赔了才能走,不然我就报警,别以为你车牌牛就了不起了!”车牌1314,一看就是个闷***男啊,借着这么个方式向女朋友表忠心呢?

13号是他的生日,14号是蓝素的生日,他们的生日分别是西方和中国人眼里最不吉利的数字,放在一起却是一生一世的谐音,挑车牌的时候他没选那些8866,反倒是听从了蓝素这个恶作剧般的小建议,延用至今。

荣靖毅愣在那里,不是因为眼前这个女子的泼辣和车牌的细节,而是她的声音,像被砂纸磨过一样,带着微微粗砺和沙哑,像是声带受过伤,但这个声音无数次在午夜梦回时忆起,他死也不会忘记。

是蓝素,是他的素素回来了……

辛月番外:明月度春风(35)

( 看了撒哈拉的日落,当然不能错过第二天的日出,朝阳的光辉一点点刺破黑暗,最后新鲜亮丽的圆跃出地平线,有种鼓舞人心的力量。本书最新免费章节请访问。

沈驭风远远地看着辛月脸上欢欣的表情,和那名姓叶的美女医生并肩站着,低声说着悄悄话。悌

贝多因人向导仍旧是像变魔术一样准备好了一顿可口早餐,大伙吃完就得上路往回赶,他还不忘把所有垃圾都收拾好带走。沙漠是他们的家园,他们首先要学会的就是尊重和保护。

仍旧是在那个美丽的驿站作别,沈驭风和辛月也要跟另外三位萍水相逢的朋友说再见了。

两个女孩子一再拥抱,依依不舍。

沈驭风出于礼貌,也跟他们握手道别。悌

“叶医生,珍重,我们后会有期!”

他跟美丽的女医生道别,说了两遍,她才回头报以微笑和珍重的话语。

回程的路上,辛月才告诉他,叶医生有一边耳朵听不见。

沈驭风沉默,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人生际遇和故事,没有无瑕的感情和人生,就算美丽如斯,也有残缺和遗憾。

他和辛月没有说太多话,到开罗之后休整一天,看完金字塔,他们便要改签航班回国了。

革命的浪潮还没有退去,但是景区已经限时开放了,沈驭风觉得这趟旅行无异于探险,但是经过这么几天的折腾,他也有些新的感悟∧

既然来过,就不要错过了,至少现在能陪在她身边的人还是他。

两人在酒店稍作休整就出发去景区,城区仍然是萧条的,只有小商贩仿似不认命的吆喝声,出/售工艺粗糙的纪念品。

她和他仍然没有多说什么,只是遇到有人拦车临检的时候,他们会有互相保护和依持的姿态。

这种默契,不需要语言,只是源于一种本能。

游览还算是顺利,沈驭风帮她拍了很多的照片,他亦发现对她极为欣赏的一点便是她不管做什么事都很投入认真的态度,触碰那些跨越千年的历史积淀,她会由衷地笑,也会拧眉思考,喃喃轻语。

这样的她,很可爱。

可是回酒店的途中还是遇到了意外,天­色­已经有些暗了,他们路过一片广场台阶的时候发觉有很多人聚集在这里,有不善的视线落在他们这些观光客身上。沈驭风当时就预感到不妙,拉着辛月想退出去,已经来不及了,有暴徒冲上来想抢他们的照相机。

单反相机是背在沈驭风身上,他来不及退出里面的记忆卡,辛月此行的所有照片留影都在里面,他当然是不能让这些人抢走的,只能拼命护着。

可是他身边还跟着辛月,他既要护住相机,又不能让辛月受伤,在人潮中拉着她尽力躲避暴徒的袭击。

面对这样的情况,辛月虽然也会感到害怕,但沈驭风的大手拉住她,就好象随时向她传递一种信息——他会保护她的。

“驭风,把东西给他们吧,你这样会受伤的!”她怕他会受伤,不安的人群受到一点刺激就会妄动起来,他们这样很危险。

“别担心,离酒店不不远了,没事的!”

她的心血都在他身上的摄影包内,他怎么舍得就这样便宜那些暴徒。不过她在关心他,倒是让他非常受用。

广场前方不知什么建筑的大门被闯开了,似乎聚集的人潮就在等待这一刻,纷纷往前涌,而沈驭风和辛月此刻像被困在大海中央逆洋流而行的小舟,举步维艰。

沈驭风不敢告诉辛月,他的一条腿刚刚被电击­棒­击中,现在几乎只能拖着走,根本使不上劲了,这样下去,他们两个都走不了!

“辛月,你先走!抓住这石阶的栏杆不要动,等人群散了你再回酒店去!”他用身体护住辛月往边上挪动,声音几乎要靠吼。

“不,驭风,我们一起回去!你的腿怎么了?”辛月已经看出他的腿不大灵光。

“没事……”

他话还没说完,身后的人潮已经将辛月推倒,他大骇,连忙使劲将她拉起来推到旁边的栏杆处,她跌坐在地上,他用手肘撑起一个小小的空间将她护在自己和栏杆之间,这样人群不至于踩到她,而追赶的暴徒也就在黑压压的人群中彻底失去了他们的踪影。

“驭风,你的腿……”

辛月眼睛红通通的,她看到沈驭风不灵活的那条腿已被踩踏了无数次,该有多疼啊!

沈驭风勉强地勾了勾­唇­,“别怕,过一会儿就好了!”

那电击棍让他这条腿好像没什么知觉了似的,也可能是疼痛累积到一定程度,麻木了。

人潮终于散去,他们相互搀扶着站起来,打了一辆车赶回酒店,他们甚至不敢这时候去医院,就怕路上再出什么意外。

两个人都很狼狈,尤其是沈驭风,裤管都磨破了,没有流很多血,被踩踏出的伤痕却很是惨不忍睹。相机没事,辛月也没有受伤,他也算圆满了,看着倏倏掉眼泪的辛月欣慰地笑。

“还笑……你别乱动啊,可能有骨折,我们还是得去趟医院的!”辛月擦掉眼泪,这时候切忌慌乱,他们都要镇定一些,把伤处理好再说。

“这个时间又戒严了吧,出门又要被盘问,我们现在这模样说不定还要去警察局,算了,明天回国再处理吧!我忍一忍就好,反正不是很疼!”

他在说谎,这会儿缓

过劲来,疼痛像由骨头里爬出来似的,蔓延了整条伤腿,甚至四肢百骸。回想起刚刚那样的情形真是后怕,如果他没有护住她,如果他们真的整个身体都伏在地上被人踩过去,会是什么感觉?

他低头看着半跪在身前处理那些皮外伤的辛月,庆幸他们像是捡回了一条命。

辛月无法放任他这样伤着直到回国,万一骨折极有可能在移动的过程中发生错位,那么他终身都有可能落下残疾。他是骄傲矜贵的沈驭风,他是玉树临风风流俊雅的沈驭风,怎么能因为在异国一场不算旅行的旅行中为了她而留下伤残?

不能冒险去医院,只能请酒店帮忙,看能不能联系医生上门医治。但现在这样的环境,出诊的医生也极少,一时根本来不了。

辛月突然想起了叶医生他们,他们今天去亚历山大看地中海,如果他们已回到开罗,也许可以碰碰运气。

很幸运的,叶医生他们三人都已经回到开罗的酒店,离辛月他们住的地方不远,听说这事儿之后索全到这里来了,他们是晚上的航班,过去也顺路。

经诊断,沈驭风的腿没有粉碎的骨折,但可能有骨裂和软组织伤,他们目前没有足够的条件给他治疗,也只能等到回国再说。

疼痛是没有好办法缓解的,叶医生临走的时候给他留了小剂量的镇痛药,只为熬过回国前的这段时间。

沈驭风晚上在半梦半醒间疼得睁开眼好几次,但每次看到趴睡在床畔的辛月,又安心地重新闭上眼。

飞机上的十几个小时飞行,她也坐在他的身边,不时问他疼不疼,要不要喝水或看报,比空中小姐还要认真周到。他总是摇头说不疼,她陪在他身边这样嘘寒问暖的,他很高兴,可是敌不过疲劳的睡意,他只能认命地闭上眼,手还握着她的,她也不会挣脱。

她知道他恐高症很厉害,长途飞行他很难受。

其实有她在身边,他觉得什么病痛都可以克服的。

温情总有终点,下了飞机,他们像从一个世界到达了另外一个世界。

沈驭风有司机老李来接,还有他的秘书小姐和老公也来了,知道他这趟中东行遇到很多事,看看有没有什么能帮上忙。

没想到沈驭风连走路都要人搀扶,众人七嘴八舌地问情况,胡乱整理了一下行李就推着行李车要送他去医院。

“辛月,我送你吧!”沈驭风不肯走,他要把辛月平安送回市区才安心。

“不用了,你赶快去医院吧,有人来接我的!”

沈驭风顺着辛月的视线,很快就看到不远处走来的周暮,深灰­色­大衣、羊毛围巾,深­色­判裤配运动短靴,步伐轻快,斯文有礼地冲他们一笑。

笑得沈驭风心里的酸液直往外冒。

在撒哈拉的那一晚辛月所说的话配上这扎眼的一幕,像一根刺狠狠照准他心尖扎了进去。

“你跟辛月决定交往了?”他听到自己的声音涩涩开口。

周暮眼中有诧异一闪而过,不过很快掩饰过去,看了辛月一眼,牵起她的手道:“对,我会好好待她,然后一起到国外去生活!”

辛月番外:明月度春风(32)

沈驭风把见面的地点定在城中白公馆的餐厅,潜意识里他觉得辛月会喜欢这个地方,只是可惜没能跟她一起来这里享受两人时光。请记住本站的网址:。新年伊始,荣靖霄跟金小瑜去了城外的寺庙祈福,他这个好朋友为了弥补当年对前妻的亏欠可以说耗费了很多心力,很多时候他自己可能不觉得,但在外人眼中看来,有些稀松平常的事由一个习惯了直来直往、乖张霸道的毒舌男来做,简直是浪漫到不可思议。懒

沈驭风坐在白公馆的落地钵窗前,白­色­的桌布、白­色­的窗棱,外头是绿茵碧草,冬日的暖阳斜斜地照进来,他的心却像面前盛了柠檬水的钵杯,空洞寂寥,谁都能一眼洞穿他的世界。

他在想念她,一个人的新年,不知她是不是会过得比他开心一些?

只是他没想到会在这里跟辛月偶遇,她不是一个人来,身边跟着那个一直让他醋意难平的独立出版人。

而他更没想到的是,那个人竟然是周黎的亲弟弟周暮!

你们姐弟的名字很有意思。

是啊,姐姐是黎明时分出生的,所以叫黎,我是黄昏时分出生的,所以取名暮,其实都有阳光的意思。

沈驭风还记得当年跟内敛少年的一番对话,可是当周暮处变不惊地过来握住他的手再叫他一声沈大哥的时候,他发觉那个少年郎也在时光的打磨中一去不返【在他面前的是一个成熟稳重的男人,俊朗出众、气质优雅的年轻海归。虫

他当然可以追求自己喜爱的女人,而且对他威胁巨大。

沈驭风可以感觉到与之交握的手有挑战的力量,迎上周暮的目光,他却只是微微挑眉。

如果要说沈驭风的优势,大概是辛月到这一刻才得知周暮真正的身份,她惊讶愤怒难以置信,她没想过赋予全心信赖的朋友,给过她鼓励支持的慕雨,会是周黎的弟弟。

她是个傻瓜,短短的感情路蜿蜒崎岖,却总是跟那个女人牵扯不清。

她是不是前世欠了周黎什么,才会在这一世先是遇上她的初恋,再是遇上她的胞弟!

或者周暮根本就是有心地接近她,为的不过是为姐姐将来的婚姻排除一个重大的隐患?

辛月不敢再想下去,这电光火石的刹那已经让她的勇气流失殆尽,不等两个男人开口再多说什么,她便转身跑了出去。

这顿新年大餐,她吃不下去。

“我警告你,离她远一点,她不是你可以玩弄的对象!”被辛月的愤怒波及的沈驭风很难免的跟辛月有同样的猜测,周暮会不会是为了姐姐才故意接近她的?如果是这样,对辛月实在太过残忍了,她根本没有做错任何事!

他甚至怀疑是周黎指示他接近辛月的,这种怀疑让他自己都感到心惊。

周暮却只是冷笑,“我是我,我姐是我姐,你不要胡乱揣测。我这次回来只是来观礼,遇上辛月是个意外,此前我并不知道她笔名背后的那个人会是你的妻子!”

他没有说谎,他也不屑做这种卑鄙无耻的事情。每个人都需要对自己的人生负责,他跟姐姐都有不同的人生路要走,她既然选择了跟沈驭风纠缠不清,就要承担后果,他是一个独立的人格,没有必要Сhā手她的选择,更不会拿自己的感情为她埋单。

他从来没有掩饰过,他喜欢辛月,从欣赏她的文字开始,到见面后的一见钟情,一切都是水到渠成的,他没有强求过什么,伤害辛月最深的人从来都不是他,而是沈驭风。

周暮追着辛月走了出去,他还有解释的机会让辛月慢慢接受他这个尴尬的身份,可是沈驭风却已经被她完全排除在外了。

她很介意,她介意他婚后的冷漠无心让其他女人有机可乘,她其实一直都很生气的,只是没有适当的时机表现出来罢了。

没有哪个女人会大度到容忍老公的出轨,哪怕他不是故意的。

沈驭风颓丧地坐下,一桌珍馐美味已经没了胃口去享用。

荣靖霄和金小瑜半是安慰半是数落地安慰他,他却只是苦涩地笑着。

原来有时只是争取一个站在她身边,请她冷静听你解释的机会都这么难。

他以前所拥有的是怎样的幸福呢?根本无法计量吧!

新年很是凄清地过去了,周黎对结婚的狂热却没有消减,她好像也知道沈驭风不会有跟她想同的热情,并不强求他的参与,但是礼服送到他房里、婚礼的预案送到他办公桌上,反反复复都是在提醒他,接下来要跟他过一辈子的是她周黎,而不会是别人,他想逃也是逃不掉的。

沈驭风有种窒息的沉闷感,除了寄情于工作,别无他法。所有项目洽谈只要需要高层出席的,他都一定会到,不顾他对飞机旅程的疲劳程度,全国到处飞,甚至连中东的项目也亲自飞去谈。

而在此之前,他得知了一个非仇惊的真相,整个人像吞进了一个重磅炸弹,由里到外被炸的粉碎——

当年金小瑜的牢狱之灾是周黎亲手策划的,就为了报复她在新兴设计师大赛上公开她了自己的作品。荣靖霄与金小瑜的误会和婚事也是她一手促成,装作受害者,却借荣靖霄的手折磨并没有做错什么的金小瑜,不仅害两人蹉跎了三年时光,更害得金小瑜差点冤死狱中,失去了他们的第一个孩子。

荣靖霄跟他说这些的时候,几度哽咽得说不下去,沈驭风处于极大的震惊之中,语言枯竭到不知该怎么安慰好友,两

个大男人手足无措却都悔恨万千。

他们以为最多只是环境造就了现在的周黎,却不曾想她早就在他们的人生中埋下了火线,引爆雷管的瞬间,杀伤力难以想象。

不过话说回来,他们的错过,也是源于他们各自的骄傲自负、不懂珍惜。

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

“我跟周黎对质过,她现在对我来说就像一个陌生人一样,我好想从来都没认识过她,也但愿是从来都不认识她。她扼杀了我和小瑜的孩子,是她做的,你知不知道……”荣靖霄赤红着眼,一口一口地灌酒,“可她现在却安然地怀着孩子待在你的家里,凭什么?沈驭风,你不是个东西,我特么也不是个东西!”

沈驭风握着杯子的手都在颤抖,“你打算怎么办?”

荣靖霄嗤笑,“怎么办?我要她血债血偿,当年她怎么对小瑜,我就要她也尝尝那滋味儿!不过你别心疼,我劝你最好先搞清楚她肚子里的孩子是不是你的种!她是不择手段的女人,这么些年的所作所为除了靠钱,也是靠她的身体,还是弄清楚些比较好!这种女人还值得你为她负责么?你对不起的人是辛月!”

沈驭风只觉得耳边嗡嗡作响,是啊,他对不起辛月,辜负她的真心,却只换来一个蛇蝎女子的算计!

他把头仰靠在飞机座椅的靠背上,埃及航空的头等舱,比国航之流要宽敞舒适一些,可11个小时的飞行,还是让他疲惫不安,却又满腹心事,无法入睡。

荣靖霄说等他此次中东之行回来,他们再好好商议对策♀个婚是不能结了,真相却还封锁着,周黎也不知道沈驭风已经知悉这一切,就是未免打草惊蛇。

婚可以不结,可是他该怎么求得辛月的原谅?

真相并没有让他感到轻松,反而更加歉疚了。

他该是有多么盲目和固执才会让周黎有机可乘,而放弃了跟辛月永结同心的消?

孩子……

他闭了闭眼,荣靖霄说起金小瑜流产时的哀绝还历历在目。他们是失去过,可他跟辛月还不曾拥有。

他是怎么说的?时机不对,感情不牢靠,她太幼稚做不来好太太、好妈妈……

其实她一直是个好太太,也一定会是个好妈妈,相反的,他不是个好丈夫,也没想过怎么去做一个好爸爸。

他觉得辛月太平凡,配不起他的金贵和骄傲,可是现在才知道,是他配不上她的柔情万千。

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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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是埃及之行啦~

蓝素番外:魂转清明天(1)

( 晨光洒落,睁开眼,一片天旋地转头疼欲裂,只好又重新闭上眼。请使用访问本站。

一场宿醉,不知何时睡去的,也不知醒来时身在何处。

很久不曾这样了,买醉麻痹自己的那些日子已远如天光云影,这一回纯粹是因为高兴才多喝了几杯。悌

虽然这份快乐是属于别人的,他们只是来与他分享罢了。

荣靖毅躺在床上,一只手的手背搭在额上,呼吸都不敢太用力。悌

头疼得实在难受了,如果这时能有一碗醒酒汤该多好,如果她白皙微凉的小手拧一条热毛巾给他多好。

如果……她还在,该多好∧

荣靖毅扭头看向床头柜,曾属于他们的笑颜落入眼中,他笑得不羁,身后的女子穿着玫瑰紫的连衣长裙,戴着帽檐宽宽的草帽趴在他肩上,眼睛弯弯的,笑容亲昵。

他和她的合影不多,这是照得最美的一张,背景绿树成荫,透出欧式小楼的一角,她靓丽青春,像绿叶映衬下的野蔷薇。

天天看,夜夜看,木质的相框都被他摩挲得光滑无比,他们的笑容是定格的,她却再也不会回来了。

荣靖毅在学着接受这个事实,只是时隔四年,他似乎还没有完全学会。

蓝素,你聪慧过人,领悟力强,倒是教教我,到底该怎么放下呢?

他凝视着照片,手指抚过她的笑,心里又有丝微疼痛蔓延开去,他太熟悉这种感觉了,心痛都是从那个裂缝开始,下一刻,就会被惊涛骇浪席卷,像一艘独木舟,连遗世孤独都做不到,最终被悲伤浪潮击打得四分五裂,靠着酒­精­燃烧带来的麻痹感重生∧

周而复始,行尸走­肉­般活着。

让他庆幸的是,他想抛弃全世界,却不是全世界都放弃了他。

蓝素死后,遗体火化,骨灰撒入大海,大哥荣靖轩连骨灰盒都不让他碰,说冷血的人没资格送她最后一程,于是他只能为她建了一个小小的坟墓,里面放的是她生前最喜欢的衣物和首饰,热热闹闹地装满一个檀木箱子,安放在土里,这就是她在另外一个世界的家了,小的可怜。

荣靖毅索也不再稀罕那广厦豪宅,买下有她存在的这片荒山,在山下的平地建了一个简单的山庄,就这么陪着她,很少进城,也很少回家。公司交给大哥管理,他从美国分公司调回来一段日子,把荣氏打理得更加蓬勃有生机。只是因为蓝素的事,他始终不肯原谅这个弟弟,一次也没到这山庄来过,只有过年过节的时候会打电话来叮嘱他回家看望父母。

经常来探望他的,是妹妹荣靖琪和堂哥荣靖霄,后来靖琪也不来了,荣靖霄说她有新的生活,去了别的城市,她不再是小孩子,能照顾好自己也很清楚选择了一条什么样的路。荣靖毅没有多问,彼时他刚从酒­精­依赖中恢复过来,他把自己都搞的一团糟,又有什么资格去管别人。

过得最幸福的是荣靖霄,苦尽甘来的,常常桥他那条小金鱼一起来山庄,近郊空气好,他美其名曰,遛鱼来了。

荣靖毅以前跟堂哥一样不喜欢这个女人,可后来发现全是误会和偏见,而且要不是她,他也不会遇上蓝素。

她是蓝素最好的朋友,现在看到她,竟觉得有几分亲切。

荣靖霄对她很好,所谓遛鱼,其实是让她来多接触自然,放下手头工作不要疲劳过度,他们一直很想要个孩子,却因为当年她在牢中所受的苦而受孕困难。

荣靖霄总是戏谑又一派轻松地说,我这么勤奋地播种,一定会有瓜熟蒂落的那一天的,怕什么。

他试遍了各种方法,遍寻良医,其实最担忧的人是他。

他们一直没有复婚,虽然金小瑜不说,但他知道,只有拥有了孩子,他们之间的结才算完全解开,小瑜才会再嫁他一次。

而就在昨天,荣靖霄桥金小瑜一起来看他,宣布了两人的喜讯,小瑜终于怀孕了!

恭喜了,荣靖毅看着他们由衷地说着,让雇来的帮工杀了一只肥­嫩­的草­鸡­炖汤,又做了一大桌子菜招待他们。

推杯问盏,不醉不归,荣靖霄拉着荣靖毅陪他喝酒,喝得眼睛红红的,借口菜里辣椒放太多了,竟然流下泪来。

金小瑜握着他的手静谧相伴,荣靖毅也不劝,沉默地喝酒,给他空掉的酒杯注满土法酿的高粱酒,为了金小瑜肚子里这个小­肉­芽,这位准爸爸已经几年没有开怀畅饮过了。

他们不容易,又有了新的消了。

会是一个男孩,还是女孩呢?

沈驭风和辛月的宝宝刚满周岁,是个可爱的小女孩,抓周宴上,粉嘟嘟的一团骑在他肩膀上,后来还尿了,他却呵呵笑着,一副有女万事足的表情。

如果当年他没有辜负素素,他们的孩子应该比这几个小不点都大了。

素素说过,她喜欢小女孩,想生一个粉雕玉琢的女娃娃,每天给她换不同的衣服,梳漂亮的小辫。

不能想,一想就撕心裂肺,恨不得溺死在那酒坛子里。

荣靖霄走的时候也不清醒了,说话都大着舌头,抱着老婆各种亲热索吻,还贴着她的肚皮不肯迈步,但他那是高兴的。

荣靖毅也醉,醉得想不起自己是谁,叫什么名字,打哪里来。

蓝素,蓝素,蓝素……他只想着念着这一个名字,可她从不曾入梦来。

使守着她的坟冢,即使他知道错了,即使他早已承认爱她入骨,她却一次都没有来过他的梦里。

她一定是还不肯原谅他吧,连梦中相会都成了奢望。

再过几天,就是清明,这是传统而重要的节气,举家出行扫墓是必须的,荣家也不例外。

荣靖毅买下的这座荒山并不是墓地,整个山上立碑的坟冢大概也就只有蓝素一个,其余的都是经济树木和果园,郁郁葱葱的,清明时雨水一多,像笼上一层青烟似的,煞是好看,也有些人驱车路过时会在周边民居留宿游玩一下再走,他的山庄是不对外的,但前两年荣家出城扫墓的时候,靖琪带着父母也都到这山庄来坐了坐,看样子他们还挺喜欢这里的,估摸着今年还会再来。

他现在跟父母相处的时间太少了,当年母亲很喜欢蓝素,为他那不冷不热的态度不知K过他多少次。蓝素死了,他连面对自个儿妈妈的脸面都没有。

可血亲毕竟是血亲,他不回去,他们还是牵挂他的,趁着出城扫墓的机会也许会来看看他,住上两天,这青山绿水的郊外对二老身体也有好处。

荣靖毅打起­精­神来,把山庄好好拾掇了一番,他雇了几个帮工,全是附近村子里的农民,帮着打理山庄的琐碎,还有山上的果园♀些年,就算没有打理公司,果园的收益也很是可观,他不图钱,种树纯粹是种寄托,不都说入土为安吗,长眠于地下的人­精­气神又重归大地,滋养着一草一木,可以算是一种生命的延续吧!

重新修葺了屋瓦,庭院里的花草也修剪过了,桌椅窗台擦得一尘不染,山庄朴实中透出几分盎然。荣靖毅又嘱咐把养了些日子的草­鸡­挑两个出来宰杀好,去山上摘了新鲜的野菜和这个季节特有的菌子■完这一切,荣靖毅竟然觉得对家人的到来有些隐隐的期盼,这种感觉就好像真的是活过来了一样。

不知是不是荣靖霄和金小瑜那个没出生的小娃娃带来了新的气象呢?

荣启智果然带着一家老小到山庄来了,包括荣靖霄和金小瑜,但最让荣靖毅没想到的是大哥荣靖轩竟然也来了!

这四年时间里,兄弟两人谈论最多的只有公事,除此之外靖轩根本不提二人各自的生活,甚至合家团聚的时候在父母面前也甚少交流。荣靖毅问过妈妈大哥在国内还习惯否,有没有女朋友,什么时候结婚,妈妈都含含糊糊地说不上来,但却告诉过他一件很肯定的事——靖轩爱过蓝素,对于她的死悲痛并不比他少,但他独自承受着,这些年也过得十分辛苦。

荣靖毅并不意外,他不介意多一个人恨他,实际上如果蓝素能恨他的话,他说不定还有跟她重聚的消。

可惜再也不可能了。

如今大哥肯走进他这偏居的小院,是因为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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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素番外开始,池塘说两句哈~其实按照最初的设想,爆炸之后亲们看到的就是蓝素最终的结局。我埋了伏笔的,死或不死,亲们可以自己想象,好故事不该包讲到底~她跟毅少之间的鸿沟太现实,很难跨越,生死相隔也许反而是最好的~但毕竟是小说嘛,童话无罪,还是来一个不那么悲的!如果喜欢原本那个结局的,这个番外可以忽略哈

辛月番外:明月度春风(46)(完)

( 沈驭风又有几天没去看辛月,作为过来人的荣靖霄教导他说,放长线才能钓大鱼,逼得太紧会把鱼儿吓跑的,但是张弛得有度,时不时也要向她提醒自己的存在,这样下次再出击的时候才不会显得太突兀。请记住本站的网址:。

于是沈驭风每天都发短信给她,内容很简单,无非是随便聊两句工作或者天气,叮嘱她好好吃饭,写稿不要太辛苦之类的。辛月很有礼貌,收到短信一般都会回复,感觉不到太多情绪,都是淡淡地说“好的谢谢”,“你也是”。悌

即使这样,沈驭风也觉得很满足了。

夏日的天气变化快,这天突然下起了大雨,电闪雷鸣的,声势有些吓人。沈驭风站在办公室的落地窗前看着钵上的雨水汇聚成细流,路上行走忙着奔走躲雨,不知怎么的有点担心辛月,就打了电话给她∧

辛月在电话那头显得有点急躁,周围很糟杂,似乎有不少人。

“你在哪里?”他不放心地问道,这么大雨,她带伞了吗?

“我在医院!”

“哪家医院?你不舒服吗,要不要紧?”沈驭风紧张起来。悌

“我没事,是小树病了,慕雨去出差了,我抱他来医院打针……哎,到我们的号了,先不说了!”

辛月挂断了电话,沈驭风看着手里的黑莓愣了愣。

她一个人抱着孩子去医院看病?谀

沈驭风飞快地乘电梯去停车场取了车,直奔辛月提到的那家医院♀个时候没人帮手是不行的,她会很忙乱,孩子也会照料不周。

儿科门诊人多拥挤,孩子的哭声和大人们劝哄的声音混在一起,吵得人头都晕了,但此时的沈驭风顾不上这些,急着在人群中寻找辛月的身影。

孩子已经让医生诊疗过了,是肠胃的感冒,不仅发烧还有点呕吐。药和针水都开好了处方,辛月正打算抱着孩子去拿药。

沈驭风仿佛从天而降似的出现在她身边,不由分说就抱起了小树往外走,急得辛月跟在后面喊他:“喂,你­干­什么呀?快放孩子下来,他还病着呢!”

“就是病着才不能再继续待在这里,你跟我来!”

沈驭风强势起来,辛月是奈何不了的,但是他在身边,安全感却是前所未有的,即使周暮跟小树有血缘,陪着他们的时候也不会让她有这样的感觉。

所以,也许有的感觉只有对的人才能给予。

乘电梯而上,穿过一个连接两栋大楼的廊桥,他们到了医院的VIP专区,人一下子少了好多,不再拥挤窒闷。

沈驭风给小树安排了最好的病房打针,让辛月陪着他,自己下楼去拿药。

他速度很快,医嘱也记得非常清楚,怕辛月忙乱中搞混了,还在药盒上简单标注了一下。

辛月坐在床头看着输液管里的药水滴滴答答地往下落,眼睛却不时瞟向他。

楼里有空调的,但是这么来回折腾了一遭,他的衬衫都汗湿了,乌黑有型的头发有几缕贴在额前,很有些感的味道。

辛月听到心脏跳得又快又大声,慌忙低下头去,像是怕他也会听到这心跳似的,脸也红了。

打完针,沈驭风送他们回去。今天两人好不容易见一面却没说上几句话,辛月一门心思都扑在孩子身上。沈驭风知道他不该吃一个孩子的醋,可就是觉得闷闷的。

她什么时候才肯给他也生个孩子呢?她一定会是个很好很好的妈妈,当她面对他俩的孩子展露出温柔慈爱的时候,画面该有多温馨难忘啊!

到了辛月公寓楼下,他想抱小树上去,辛月却拒绝了,毫不客气地甩开了他伸过来的手。

眸­色­一黯,沈驭风有点难堪地收回手,看着她的背影。

辛月走了两步又转回身,故意冷淡地问道:“你是不是以为小树是我生的?”

沈驭风一怔,旋即摇头。他是想过这个可能,但只是一瞬间的念头,而且依他们共度春/宵那晚她的反应,根本就是久未经人事了,又怎么会生出这么大的孩子?

“那你觉得他是谁的孩子?”

沈驭风走过去,低头看着已经睡熟的小树,白皙柔­嫩­的小脸,小小年纪五官已有英伟俊朗的影子,长得极为漂亮,仔细看,有几分像周暮。都说外甥似舅,看来小树是周黎的孩子无疑。

没人能选择父母身世,他生来就不受期待,却偏偏是个健康漂亮的男孩子,造物主像是故意拿世人开玩笑。他不像周黎,也一点看不出像许唐那个人渣,天真无邪,很依赖辛月。

沈驭风的心也软下来,看着辛月,等她下文。

“你猜出来了对吗?他是周黎的孩子,可以说是因为他的存在我们才离婚的。命运就是这么神奇,转了一圈,陪伴他成长的人竟然是我!”她顿了顿,并没有任何怨怼的情绪,笑了一下继续道:“小树是无辜的,而且特别缺乏安全感,医生说可能是他出生就被迫跟生母分开了,没吃过一口母­乳­,也没在母亲怀里睡过一晚。他现在很依赖我,虽然叫的是姨姨。实际上把我当成妈妈。如果我离开他身边了,他不是不能长大,但一定会很伤心,也不知会对他的人生造成怎样的缺憾。所以我不打算离开他,他带给我很多欢乐,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正是因为他我才能开始新的人生旅程,况且他需要我,你明白吗?”

“我明白!”沈

驭风回答得有点艰难,他怎么可能不明白,但这是她拒绝他的理由吗?

“他舅舅身体不好,之前因为尿毒症换了肾,现在还在吃抗排异的药物。不能劳累,不能劳心,而且他还没有结婚,以后的妻子要照料他,再照顾这样一个半大的孩子会很辛苦。周暮和我都觉得孩子可以去国外受教育,但早几年还是应该在国内待着,中国人嘛,不能忘本连中文都说不利索,所以周暮以后回美国去了,孩子很可能还是跟在我身边,待在国内!”

“嗯!”沈驭风渐渐放松了,身上的毛孔都像一个个舒张开来。他听的出来,辛月跟他说这番话,并不是出于拒绝的意思,而是在等待他的答案!

傻瓜,他的答案,难道会因为多了这个孩子而有所改变吗?

“月儿,我现在说什么,你都会觉得苍白无力,也不一定就肯相信!等孩子病好了,你打电话给我,我带你去看点东西!”

辛月账眨眼看着他,有点好奇。她以为他听了这些话会像以前那样压抑着火气,条理分明地给她陈述利害,说她冲动、不懂事,用他以为好的方式来驳斥她的无知幼稚。

可是没有呢,他很平静的,好像这一切都不算是什么问题,连他以前避之不及的周黎这个名字他都显得很坦然。

他是真的做到了坦荡无尘吗?

一周后,小树好彻底了,辛月按照约定跟沈驭风见面吃饭,地点是在必胜客,孩子喜欢嘛!

可是整餐饭吃的最多的不是小树,也不是身为大男人的沈驭风,而是辛月!她差不多吃了一整份沙拉,半个cheese加量的匹萨,芝士焗薯蓉,­鸡­­肉­球……唯独不吃烤­鸡­翅,还把盘子推的远远的,说是闻了就反胃。

沈驭风没在意,她本来就太瘦,多吃一点长胖了才更健康可爱。

小树对这位叔叔有点陌生,不亲近,但也不排斥,吃饭的时候很乖,不哭不闹地玩着自己的玩具。

吃完饭,小树提了一个要求——去游乐园。当然这不是对沈驭风提的,因为他黑亮的眼睛眨巴眨巴地只盯着辛月。

辛月当然不会拒绝孩子。

沈驭风绅士地买了单,开车陪同,没有一点不耐。其实这样挺好的,他会向辛月证明他不仅可以对小树好,也足以胜任一位合格的父亲。

小树年纪小,很多游乐园的项目都得由大人帮忙才能玩,一个下午还没过去,别说是他,辛月和沈驭风也累了。尤其是辛月,今天天气热,她总感觉眼前有黑晕,胃里晃晃荡荡的,腿脚也有点不听使唤。

小树和沈驭风都看出来了,体贴地陪她上车坐好,一大一小两位绅士让辛月觉得很窝心。

“谢谢!”她轻轻地对沈驭风说话,她陪孩子坐在后排,说话的气息拂过他的脖子,痒痒的。

只是辛月没有想到,沈驭风直接把车开到了沈园。

暮­色­笼罩下的沈园,像一位风姿绰约的丽人,树叶在微风中沙沙作响,空气都带着青草的香。一别两年,再回到这里,辛月竟有点近乡情怯了。

她不懂沈驭风带她来这里的用意,她有点累了,很想回家休息。

倒是小树,很喜欢这片­精­致葱郁的园林,走在小桥流水之上都有点蹦蹦跳跳的。

这孩子,难得有活泼的一面,看来是真的喜欢这里。

可是映入眼帘的小楼却完全跟记忆中不同,辛月以为自己真的眼花了,看了又看,才确定是真的!

这是怎么回事?他们当初共同生活过的“婚房”为什么完全变了样?

“喜欢吗?”沈驭风走近她,“这楼是新建的,主设计师是沈达和喻敏,大概会是两位建筑大师的封山之作了!开始他们是不肯帮我的,因为我太混,引狼入室又气走自己的老婆,简直不可原谅!我很消沉,很长时间都住在办公室里,不敢回家也没脸回来,这里有我们夫妻生活的点点滴滴,也有……也有鸠占鹊巢的时候留下的痕迹。抹不掉过去,我们就永远无法开始,所以我还是推平了那个旧楼,重新建了这个。我本来是想着请其他的设计师帮我设计,然后我亲自监工,不过沈家两位大师还是看到了我的诚意,帮我设计了这个独一无二的小窝,面积不如以前大,但更有家的味道。你……能进吗?”

沈驭风紧张得声音都发颤了,今天还是无法打动她的话,他真的不知该怎么办了。

辛月拼命咬着­唇­,生怕一松开就有眼泪掉下来。她不说话,桥小树往里走,夕阳从房子大大的落地钵照进来,一屋子都暖洋洋的,却并不热。

地毯和沙发都换了新的款式,电器也几乎全是新的,她连厨房的门都有些摸不着北,但还是一眼就能看出这个房子是他和她的家。

那个总为他留门而点亮的漂亮小灯还在,茶几上她亲自挑选的波斯毯还在,她曾经买给他却被他打碎的茶具整齐有序地放着,不知他上哪儿去配了一套一模一样的。

厨房曾是她的天下,现在没有一点油烟气,还是崭新的,但那些食材佐料和碗盘的摆放方式都跟她的如出一辙。

她看傻了,沈驭风却拉着她的手上楼,显然还有其他的惊喜在等着她。

他推开其中一间房门,那门上浮雕着月亮神的花纹,里面天地不大,却仿佛刻着辛月专属的字样,因为每一件东西都太熟悉了。

当初被周黎当作废品卖掉的书和小玩意儿全都回到了北欧风格的书柜里,整整齐齐,崭新的还带着油墨香,仿佛它们本来就待在这里,只是跟她一样,出去晃了一圈遛了个弯儿。

“你……怎么弄到这些的……”她气息不稳,眼睛早就红了。

“不耻下问!金小瑜,荣靖琪,还有张嫂他们都因为这两柜子书快被我烦死了!有些书我是有印象的,大部分都靠从他们那里打听,你丢了哪些我就去补回来!我找了很多二手书市场,网上也发了帖子找,才补齐到现在这个程度!有的漫画太老了,没有再版,高价都收不到,我会再帮你想办法!我以前不看这些,后来找的时候也看了一些,还挺好看的!”

“傻瓜!”辛月嗔怪地骂他,抬手擦掉眼泪。

是啊,他是傻瓜,才会在拥有她的美好时光里不懂得珍惜,弄丢了她。

不过,幸好,她又回来了。

“当年的事,真的对不起!”他伸手将她揽入怀中,“我对周黎总是怀着些怜惜和愧疚,照顾她好像就能抹平这种不安,我以为没有杂念又守住身体就没有做任何对不起你的事,其实是我错了!我看高了自己,看低了你,看错了周黎,所以我输的很彻底■梦的时候我都在想,如果当初早点跟你说对不起和我爱你这两句话,你就不会走了,说不定我们的宝宝都像小树一样大了!可世上是没有‘如果’的,现在,你可以重新给我一次机会吗?”

辛月被他的怀抱和气息密不透风地包围着,不说话,也不表态,轻声低泣,眼泪浸透了他的衣襟。

“月儿,你还有什么顾虑吗?我不会分开你和小树,你愿意照顾他,那他也就是我的责任,我会把他看作自己的孩子一样培养,但你也得给我再生一个或者两个宝宝,这样家里热闹一些!你也不用放弃你的事业,我可以帮你成立一个图书工作室,就立在我们公司旗下,你大可以做你想做的事,我绝不会阻拦你,这样好不好?”

“谁要给你生孩子……”

沈驭风笑了,“那先不生,你先做沈太太好不好?”

“你……”辛月推开他,刚想跟他斗几句嘴,身体的力气却一下被抽光了,黑晕袭来,她栽进了他的怀里,意识朦胧之前,只听到他焦急地喊着她月儿月儿……

她这究竟是怎么了呢?

再醒来的时候,外面一片黑暗,屋里有好多人,沈达喻敏都在,沈驭风一声不吭地盯着她,像要把她吃掉一样。

“伯父伯母,你们怎么也来了?驭风……我怎么了?”辛月很是茫然,她好像不在医院,这里应该是沈驭风的主卧室。

“哎呀,小月啊,你怀孕这么大的事怎么不告诉我们呢!别说驭风,我们都快被你吓死了!”喻敏心有余悸地拍拍胸口,脸上却全是欢喜的表情。

怀孕?辛月不敢置信地瞥向一旁的沈驭风。

“你打算瞒到什么时候?难不成你根本没打算告诉我这回事,然后带着孩子消失吗?你知不知道作单亲妈妈压力有多大!你怎么能这么绝情,这么想当然呢,嗯?”

沈驭风的爆发像狂风暴雨,辛月无力招架,愣在那里,像以前那样静静承受着。其实她是被吓傻了,怀孕啊,这么大的事她自己怎么都不知道呢!

沈达夫­妇­和请来的医生护士走出去了,把空间留给他们,辛月刚想开口就被沈驭风扣住肩膀给吻了下来。

他吻得很霸道,但也很轻柔,好像生怕弄伤了她似的,然后慢慢转为缠绵难分的­唇­舌嬉戏,分开是两人都急促地喘息着。

“是那一晚……是那晚怀上的对吗?我就知道,我有感觉的,你却非要说没有!”沈驭风抚着她红艳的­唇­,把头贴在她的颈侧喃喃低语。

辛月哭笑不得,“胡说,你会有什么感觉!我……我也只是觉得没这么巧嘛!”

分别两年,就冲动了那么一次,居然就中奖了!她是有些侥幸,但其实也是有种隐隐约约的期待的吧!

他跟她的宝贝啊,多好……

“孩子帮我一起留下你,这下还有什么好说的?”沈驭风看着她的眸子流光溢彩,温柔怜爱。

辛月轻轻哼了一声偏过头去,他捉着她的下巴扭回来,发现她满脸是笑。

“小坏蛋……”他重新吻下去,她柔柔地回应着,心跳应和着他的。

不,还有一个小小的心跳,在她的肚子里,感受着父母的恩爱缠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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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到此完结,谢谢各位亲们一路走来的支持和关心~这是池塘写的最长的一个番外了,不知还会不会有后来居上呢~荣少和沈少各自的幸福生活后面还会写到的,接下来大概是素素了~

辛月番外:明月度春风(46)(完)

( 沈驭风又有几天没去看辛月,作为过来人的荣靖霄教导他说,放长线才能钓大鱼,逼得太紧会把鱼儿吓跑的,但是张弛得有度,时不时也要向她提醒自己的存在,这样下次再出击的时候才不会显得太突兀。请记住本站的网址:。

于是沈驭风每天都发短信给她,内容很简单,无非是随便聊两句工作或者天气,叮嘱她好好吃饭,写稿不要太辛苦之类的。辛月很有礼貌,收到短信一般都会回复,感觉不到太多情绪,都是淡淡地说“好的谢谢”,“你也是”。悌

即使这样,沈驭风也觉得很满足了。

夏日的天气变化快,这天突然下起了大雨,电闪雷鸣的,声势有些吓人。沈驭风站在办公室的落地窗前看着钵上的雨水汇聚成细流,路上行走忙着奔走躲雨,不知怎么的有点担心辛月,就打了电话给她∧

辛月在电话那头显得有点急躁,周围很糟杂,似乎有不少人。

“你在哪里?”他不放心地问道,这么大雨,她带伞了吗?

“我在医院!”

“哪家医院?你不舒服吗,要不要紧?”沈驭风紧张起来。悌

“我没事,是小树病了,慕雨去出差了,我抱他来医院打针……哎,到我们的号了,先不说了!”

辛月挂断了电话,沈驭风看着手里的黑莓愣了愣。

她一个人抱着孩子去医院看病?谀

沈驭风飞快地乘电梯去停车场取了车,直奔辛月提到的那家医院♀个时候没人帮手是不行的,她会很忙乱,孩子也会照料不周。

儿科门诊人多拥挤,孩子的哭声和大人们劝哄的声音混在一起,吵得人头都晕了,但此时的沈驭风顾不上这些,急着在人群中寻找辛月的身影。

孩子已经让医生诊疗过了,是肠胃的感冒,不仅发烧还有点呕吐。药和针水都开好了处方,辛月正打算抱着孩子去拿药。

沈驭风仿佛从天而降似的出现在她身边,不由分说就抱起了小树往外走,急得辛月跟在后面喊他:“喂,你­干­什么呀?快放孩子下来,他还病着呢!”

“就是病着才不能再继续待在这里,你跟我来!”

沈驭风强势起来,辛月是奈何不了的,但是他在身边,安全感却是前所未有的,即使周暮跟小树有血缘,陪着他们的时候也不会让她有这样的感觉。

所以,也许有的感觉只有对的人才能给予。

乘电梯而上,穿过一个连接两栋大楼的廊桥,他们到了医院的VIP专区,人一下子少了好多,不再拥挤窒闷。

沈驭风给小树安排了最好的病房打针,让辛月陪着他,自己下楼去拿药。

他速度很快,医嘱也记得非常清楚,怕辛月忙乱中搞混了,还在药盒上简单标注了一下。

辛月坐在床头看着输液管里的药水滴滴答答地往下落,眼睛却不时瞟向他。

楼里有空调的,但是这么来回折腾了一遭,他的衬衫都汗湿了,乌黑有型的头发有几缕贴在额前,很有些感的味道。

辛月听到心脏跳得又快又大声,慌忙低下头去,像是怕他也会听到这心跳似的,脸也红了。

打完针,沈驭风送他们回去。今天两人好不容易见一面却没说上几句话,辛月一门心思都扑在孩子身上。沈驭风知道他不该吃一个孩子的醋,可就是觉得闷闷的。

她什么时候才肯给他也生个孩子呢?她一定会是个很好很好的妈妈,当她面对他俩的孩子展露出温柔慈爱的时候,画面该有多温馨难忘啊!

到了辛月公寓楼下,他想抱小树上去,辛月却拒绝了,毫不客气地甩开了他伸过来的手。

眸­色­一黯,沈驭风有点难堪地收回手,看着她的背影。

辛月走了两步又转回身,故意冷淡地问道:“你是不是以为小树是我生的?”

沈驭风一怔,旋即摇头。他是想过这个可能,但只是一瞬间的念头,而且依他们共度春/宵那晚她的反应,根本就是久未经人事了,又怎么会生出这么大的孩子?

“那你觉得他是谁的孩子?”

沈驭风走过去,低头看着已经睡熟的小树,白皙柔­嫩­的小脸,小小年纪五官已有英伟俊朗的影子,长得极为漂亮,仔细看,有几分像周暮。都说外甥似舅,看来小树是周黎的孩子无疑。

没人能选择父母身世,他生来就不受期待,却偏偏是个健康漂亮的男孩子,造物主像是故意拿世人开玩笑。他不像周黎,也一点看不出像许唐那个人渣,天真无邪,很依赖辛月。

沈驭风的心也软下来,看着辛月,等她下文。

“你猜出来了对吗?他是周黎的孩子,可以说是因为他的存在我们才离婚的。命运就是这么神奇,转了一圈,陪伴他成长的人竟然是我!”她顿了顿,并没有任何怨怼的情绪,笑了一下继续道:“小树是无辜的,而且特别缺乏安全感,医生说可能是他出生就被迫跟生母分开了,没吃过一口母­乳­,也没在母亲怀里睡过一晚。他现在很依赖我,虽然叫的是姨姨。实际上把我当成妈妈。如果我离开他身边了,他不是不能长大,但一定会很伤心,也不知会对他的人生造成怎样的缺憾。所以我不打算离开他,他带给我很多欢乐,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正是因为他我才能开始新的人生旅程,况且他需要我,你明白吗?”

“我明白!”沈

驭风回答得有点艰难,他怎么可能不明白,但这是她拒绝他的理由吗?

“他舅舅身体不好,之前因为尿毒症换了肾,现在还在吃抗排异的药物。不能劳累,不能劳心,而且他还没有结婚,以后的妻子要照料他,再照顾这样一个半大的孩子会很辛苦。周暮和我都觉得孩子可以去国外受教育,但早几年还是应该在国内待着,中国人嘛,不能忘本连中文都说不利索,所以周暮以后回美国去了,孩子很可能还是跟在我身边,待在国内!”

“嗯!”沈驭风渐渐放松了,身上的毛孔都像一个个舒张开来。他听的出来,辛月跟他说这番话,并不是出于拒绝的意思,而是在等待他的答案!

傻瓜,他的答案,难道会因为多了这个孩子而有所改变吗?

“月儿,我现在说什么,你都会觉得苍白无力,也不一定就肯相信!等孩子病好了,你打电话给我,我带你去看点东西!”

辛月账眨眼看着他,有点好奇。她以为他听了这些话会像以前那样压抑着火气,条理分明地给她陈述利害,说她冲动、不懂事,用他以为好的方式来驳斥她的无知幼稚。

可是没有呢,他很平静的,好像这一切都不算是什么问题,连他以前避之不及的周黎这个名字他都显得很坦然。

他是真的做到了坦荡无尘吗?

一周后,小树好彻底了,辛月按照约定跟沈驭风见面吃饭,地点是在必胜客,孩子喜欢嘛!

可是整餐饭吃的最多的不是小树,也不是身为大男人的沈驭风,而是辛月!她差不多吃了一整份沙拉,半个cheese加量的匹萨,芝士焗薯蓉,­鸡­­肉­球……唯独不吃烤­鸡­翅,还把盘子推的远远的,说是闻了就反胃。

沈驭风没在意,她本来就太瘦,多吃一点长胖了才更健康可爱。

小树对这位叔叔有点陌生,不亲近,但也不排斥,吃饭的时候很乖,不哭不闹地玩着自己的玩具。

吃完饭,小树提了一个要求——去游乐园。当然这不是对沈驭风提的,因为他黑亮的眼睛眨巴眨巴地只盯着辛月。

辛月当然不会拒绝孩子。

沈驭风绅士地买了单,开车陪同,没有一点不耐。其实这样挺好的,他会向辛月证明他不仅可以对小树好,也足以胜任一位合格的父亲。

小树年纪小,很多游乐园的项目都得由大人帮忙才能玩,一个下午还没过去,别说是他,辛月和沈驭风也累了。尤其是辛月,今天天气热,她总感觉眼前有黑晕,胃里晃晃荡荡的,腿脚也有点不听使唤。

小树和沈驭风都看出来了,体贴地陪她上车坐好,一大一小两位绅士让辛月觉得很窝心。

“谢谢!”她轻轻地对沈驭风说话,她陪孩子坐在后排,说话的气息拂过他的脖子,痒痒的。

只是辛月没有想到,沈驭风直接把车开到了沈园。

暮­色­笼罩下的沈园,像一位风姿绰约的丽人,树叶在微风中沙沙作响,空气都带着青草的香。一别两年,再回到这里,辛月竟有点近乡情怯了。

她不懂沈驭风带她来这里的用意,她有点累了,很想回家休息。

倒是小树,很喜欢这片­精­致葱郁的园林,走在小桥流水之上都有点蹦蹦跳跳的。

这孩子,难得有活泼的一面,看来是真的喜欢这里。

可是映入眼帘的小楼却完全跟记忆中不同,辛月以为自己真的眼花了,看了又看,才确定是真的!

这是怎么回事?他们当初共同生活过的“婚房”为什么完全变了样?

“喜欢吗?”沈驭风走近她,“这楼是新建的,主设计师是沈达和喻敏,大概会是两位建筑大师的封山之作了!开始他们是不肯帮我的,因为我太混,引狼入室又气走自己的老婆,简直不可原谅!我很消沉,很长时间都住在办公室里,不敢回家也没脸回来,这里有我们夫妻生活的点点滴滴,也有……也有鸠占鹊巢的时候留下的痕迹。抹不掉过去,我们就永远无法开始,所以我还是推平了那个旧楼,重新建了这个。我本来是想着请其他的设计师帮我设计,然后我亲自监工,不过沈家两位大师还是看到了我的诚意,帮我设计了这个独一无二的小窝,面积不如以前大,但更有家的味道。你……能进吗?”

沈驭风紧张得声音都发颤了,今天还是无法打动她的话,他真的不知该怎么办了。

辛月拼命咬着­唇­,生怕一松开就有眼泪掉下来。她不说话,桥小树往里走,夕阳从房子大大的落地钵照进来,一屋子都暖洋洋的,却并不热。

地毯和沙发都换了新的款式,电器也几乎全是新的,她连厨房的门都有些摸不着北,但还是一眼就能看出这个房子是他和她的家。

那个总为他留门而点亮的漂亮小灯还在,茶几上她亲自挑选的波斯毯还在,她曾经买给他却被他打碎的茶具整齐有序地放着,不知他上哪儿去配了一套一模一样的。

厨房曾是她的天下,现在没有一点油烟气,还是崭新的,但那些食材佐料和碗盘的摆放方式都跟她的如出一辙。

她看傻了,沈驭风却拉着她的手上楼,显然还有其他的惊喜在等着她。

他推开其中一间房门,那门上浮雕着月亮神的花纹,里面天地不大,却仿佛刻着辛月专属的字样,因为每一件东西都太熟悉了。

当初被周黎当作废品卖掉的书和小玩意儿全都回到了北欧风格的书柜里,整整齐齐,崭新的还带着油墨香,仿佛它们本来就待在这里,只是跟她一样,出去晃了一圈遛了个弯儿。

“你……怎么弄到这些的……”她气息不稳,眼睛早就红了。

“不耻下问!金小瑜,荣靖琪,还有张嫂他们都因为这两柜子书快被我烦死了!有些书我是有印象的,大部分都靠从他们那里打听,你丢了哪些我就去补回来!我找了很多二手书市场,网上也发了帖子找,才补齐到现在这个程度!有的漫画太老了,没有再版,高价都收不到,我会再帮你想办法!我以前不看这些,后来找的时候也看了一些,还挺好看的!”

“傻瓜!”辛月嗔怪地骂他,抬手擦掉眼泪。

是啊,他是傻瓜,才会在拥有她的美好时光里不懂得珍惜,弄丢了她。

不过,幸好,她又回来了。

“当年的事,真的对不起!”他伸手将她揽入怀中,“我对周黎总是怀着些怜惜和愧疚,照顾她好像就能抹平这种不安,我以为没有杂念又守住身体就没有做任何对不起你的事,其实是我错了!我看高了自己,看低了你,看错了周黎,所以我输的很彻底■梦的时候我都在想,如果当初早点跟你说对不起和我爱你这两句话,你就不会走了,说不定我们的宝宝都像小树一样大了!可世上是没有‘如果’的,现在,你可以重新给我一次机会吗?”

辛月被他的怀抱和气息密不透风地包围着,不说话,也不表态,轻声低泣,眼泪浸透了他的衣襟。

“月儿,你还有什么顾虑吗?我不会分开你和小树,你愿意照顾他,那他也就是我的责任,我会把他看作自己的孩子一样培养,但你也得给我再生一个或者两个宝宝,这样家里热闹一些!你也不用放弃你的事业,我可以帮你成立一个图书工作室,就立在我们公司旗下,你大可以做你想做的事,我绝不会阻拦你,这样好不好?”

“谁要给你生孩子……”

沈驭风笑了,“那先不生,你先做沈太太好不好?”

“你……”辛月推开他,刚想跟他斗几句嘴,身体的力气却一下被抽光了,黑晕袭来,她栽进了他的怀里,意识朦胧之前,只听到他焦急地喊着她月儿月儿……

她这究竟是怎么了呢?

再醒来的时候,外面一片黑暗,屋里有好多人,沈达喻敏都在,沈驭风一声不吭地盯着她,像要把她吃掉一样。

“伯父伯母,你们怎么也来了?驭风……我怎么了?”辛月很是茫然,她好像不在医院,这里应该是沈驭风的主卧室。

“哎呀,小月啊,你怀孕这么大的事怎么不告诉我们呢!别说驭风,我们都快被你吓死了!”喻敏心有余悸地拍拍胸口,脸上却全是欢喜的表情。

怀孕?辛月不敢置信地瞥向一旁的沈驭风。

“你打算瞒到什么时候?难不成你根本没打算告诉我这回事,然后带着孩子消失吗?你知不知道作单亲妈妈压力有多大!你怎么能这么绝情,这么想当然呢,嗯?”

沈驭风的爆发像狂风暴雨,辛月无力招架,愣在那里,像以前那样静静承受着。其实她是被吓傻了,怀孕啊,这么大的事她自己怎么都不知道呢!

沈达夫­妇­和请来的医生护士走出去了,把空间留给他们,辛月刚想开口就被沈驭风扣住肩膀给吻了下来。

他吻得很霸道,但也很轻柔,好像生怕弄伤了她似的,然后慢慢转为缠绵难分的­唇­舌嬉戏,分开是两人都急促地喘息着。

“是那一晚……是那晚怀上的对吗?我就知道,我有感觉的,你却非要说没有!”沈驭风抚着她红艳的­唇­,把头贴在她的颈侧喃喃低语。

辛月哭笑不得,“胡说,你会有什么感觉!我……我也只是觉得没这么巧嘛!”

分别两年,就冲动了那么一次,居然就中奖了!她是有些侥幸,但其实也是有种隐隐约约的期待的吧!

他跟她的宝贝啊,多好……

“孩子帮我一起留下你,这下还有什么好说的?”沈驭风看着她的眸子流光溢彩,温柔怜爱。

辛月轻轻哼了一声偏过头去,他捉着她的下巴扭回来,发现她满脸是笑。

“小坏蛋……”他重新吻下去,她柔柔地回应着,心跳应和着他的。

不,还有一个小小的心跳,在她的肚子里,感受着父母的恩爱缠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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