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只刻了个“人”字,就被几个小混混刺死了。
原因很简单,这伙喝醉的混混想抢他手里的钢笔,纯粹是好玩,但男孩却认真了起来。
他的腹部中了一刀,滑倒在树下,他随身带的借书证、眼镜和文具散落一地。
其中还有一枚打算用来求婚的戒指,他一直随身带着。
第一个发现男孩尸体的就是那个半秃、戴着黑框眼镜的老师,他以前可不是那样,自从他的儿子死后,伤心欲绝、中年丧子的他才甘心去做了名失物招领处的管理员。
他当然认识那枚戒指,因为那是家里祖传的,是他交给儿子的,并叮嘱一定要给儿媳妇戴上。
林理的室友很奇怪,林理一回到寝室就决定搬出去,东西搬得一干二净,而且说话的口气也变得很冷漠。不过他们也习惯了林理最近莫名其妙的变化,总觉得他交了女朋友,又是那样漂亮的女友,性格多少会有些变异。
据说林理后来和舒郁结了婚,很幸福地在南方生活。
若干年后,寝室里新来了一批学生,其中一个把自己的抽屉翻出来清扫时,发现上面居然写了字:
你拿了我的钢笔。
你拿了我的钱包。
你拿了我的眼镜。
等等等等,很多很多句,都是“你拿了我的”什么什么,只有最后一句不是。上面用红色墨水清晰地写着:
我只要你的身体。
黎正讲完故事,又重新闭上眼睛,不再搭理我了。
只是等我起身走到门口的时候,黎正忽然说道:“忘记什么,都不要忘记自己是谁,那是最可怕的。”
我不自觉地点点头,走出了病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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