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把我关在他们的脏屋子里待了几天,把我抓来的那个|乳臭未干的小男孩晚上睡觉的时候就搂着我。天很热,有时候我们睡不着,他们只好上屋顶上去。后来,他们就用链子把我拴在了屋子后面一个脏兮兮的小院里,那时候,我觉得我快要疯了。我真想把他们都咬死,要是我有胆的话。被拴起来的滋味太难受了,尤其是对于像我这样热爱自由的狗来说。苍蝇也来找我麻烦,吵得我心烦意乱的,没有锻炼,我的肉也慢慢长起来了。我在那儿待了将近一个月,而他们一直在等人悬赏。但他们什么都没等到。一天,那个男孩的爸爸——一个街头小贩——用链子牵着我满街转悠,到最后把我卖给了一个绅士。他是为他的小儿子买的,但我不喜欢他的长相,所以我扑上去咬了他的手,他松开了链子,而我逃开男孩和警察的追捕,终于跑回了家,那样子就像一具活死尸似的。我过了几个星期的好日子,然后我又开始不安分了,又出去跑。啊,我累了,我想睡觉。”
“你真不怎么样,”我说,“说是要讲故事,可还没讲完,你就要去睡觉。”
“事事必先为己,傻小子,”丹迪打了个呵欠,说道,“如果不这样,谁也不会为你着想。”它闭上眼睛,没几分钟就睡着了。
我坐在那儿看着它。它真是一条漂亮、乖巧又缺德的狗啊。过了几天,它给我讲了那段没讲完的故事。在经过了好多次的流浪之后,有一天,它回家时,碰巧赶上它的主人的游艇要出航,他们用链子拴上它,带到了船上,为他们的航行增添乐趣。
丹迪来找我们的时候是11月份,它在这儿待了整整一个冬天。它总是取笑莫里斯家的人,说他们家的房子又暗、又小、又旧,还说它留在这儿只是因为劳拉小姐老是照顾它。它的背上有点儿疼,不久,她发现它长了疥癣。她爸爸说,这种病对狗狗很要命,最好是用枪把丹迪打死,可她一个劲儿地央求要留它一命,还说,要是让她来看护它,她能在几个星期之内就把它治好。丹迪没敢太发脾气,但它很窝火会染上这个病。它说,这是从一条小癞狗身上传染的,好几个星期之前,它曾经跟它一起玩过。它只跟它玩了一会儿,还以为它不会被传染呢,但它好像知道这病很容易传染。
在它的病没好之前,我们都和它隔离了。劳拉小姐让它和兔子一起待在阁楼上,而我们是不能去那儿的;男孩子们则会带着它在花园里锻炼。她对它动用了各种治疗方法,我听她说,虽说那只是皮肤病,但它的血液也得得到净化。她给它吃了些她用硫磺和黄油做成的小药丸,那本来是她给吉姆、比利和我吃的,为的是让我们的毛皮保持柔亮、顺滑。见药丸没见效,她又每天给它吃几滴砒霜,还用烟草水或石碳酸皂给它洗那些疼的地方,说白了,就是它的全身。最后是烟草水把它的病治好了。
劳拉小姐和它接触的时候总是戴着手套,而且是用刷子给它擦洗,因为如果人感染了狗疥癣,他们可能会掉头发和眼睫毛。但如果他们加小心,就不会在照顾患病的狗的时候被传染,我就没听说过有人染上过这种病。
过了一阵,丹迪的病全好了,它自由了。它说,它可高兴了,因为它已经烦死那些兔子了。它经常吼它们,惹它们生气,它们就在阁楼里到处乱跑,还用它们的后腿蹬它,那样子可滑稽了。我觉得,它们也不喜欢它,就像它不喜欢它们一样。吉姆和我没染上疥癣。丹迪并不是一条很健壮的狗,我觉得它那种没有规律的生活方式是很容易让它染上病的。它饿的时候就胡吃海塞,还总要吃好吃的。如果它在莫里斯家没吃到它想吃的东西,它就会到外面去偷,或者是去后城的垃圾场里找。
等它真的得上病了,它又不知道怎么自己照顾自己,我真没见过比它还笨的狗了。它好像根本不知道得病的时候该吃点儿草或者药草,或是土,好让自己保持良好的状况。丹迪生了病就扛着,让它自己好,它从来都不想办法治疗它的那些小毛病。有的狗连怎么给自己截肢都知道。吉姆跟我说起过莫里斯家以前养过的一条狗的故事,可有意思了,它叫“骗子”,它的一条腿被一匹马踢了一下,不听使唤了。它知道那条腿完了,就把它齐根咬了下来,虽说有一阵它特别难受,但到最后,它还是复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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