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主小说网

收藏备用网址www.dier22.com不迷路
繁体版 简体版
版主小说网 > 醉梦仙侠传 > 第二章宁静童年梦遇天道

第二章宁静童年梦遇天道

童年的古耕,家住在河南中部山区的一个县级小城市里。

古耕的父亲是新中国建国初期,从一线水利工地由民工通过考试而提拔起来的国家­干­部。

上世纪70年代初的时候,国内一个五口之家的­干­部家庭,生活还是很清贫的。

古耕兄弟三人,他是老三,两个哥哥都比他大了很多,大哥大他11岁,二哥大他8岁,平时父亲很是疼爱这个最小的儿子,只是两个哥哥比他大得太多了,基本上不带他出去玩耍的,故此,古耕倒像是个独生子一样,自小缺少玩伴,常常一个人独自呆在家中,陪伴他的就只有家中的一条黑狗。

那个年月没有电视电脑之类的玩意儿,只有收音机,古耕最爱听收音机了,常常会听到收音机里的电池都没有电了,他还是要贪婪地将收音机紧紧贴在自己的耳朵上,继续痴痴地聆听。

一个会说话的魔盒子,就这样伴随了这个当年中国小宅男的童年。

其实收音机是个好东西,聆听可以充分激活人类用于思维的脑细胞,而不像现在的电视、电脑,那变幻不定的画面及音响,主要只是刺激了人类的情感脑细胞,而并不支持人类思维脑细胞的活跃。

这种聆听、思维并与狗为伴的生活方式,使得一个天­性­活泼的儿童,逐渐地就被培养出了一种与其年龄不太相符的沉稳老练和爱思考的人格特­性­。再者,当年那收音机里面播放的,可都是社会上最具有思想­性­的东西呀。

有一点可以证明古耕的不同凡响,那就是大他很多分别在上初中和高中的两个哥哥都没有家中的钥匙,而只够上幼儿园年龄,整天在家属区和办公区之间的田野里面疯跑着玩儿的古耕,却被父亲允许可以佩带家中的钥匙。

原因是古耕很会看家,就像是自家养的那一条黑狗一样。原来没有钥匙的时候,天晚了父母及哥哥们还没有回来的话,他困了,就会自己拱进狗窝里面睡觉,而黑狗就卧在自家的篱笆院子里。待到家里人回来了,再把沉睡中的小古耕从狗窝里面给抱出来。那间狗窝是父亲用红砖搭起来的一个小棚子,红砖地上再铺上一层光洁的麦秸秆儿,小小的空间,很适合小孩子在里面躲藏休息。后来父亲就决定给他配一把钥匙了。

用一根红­色­的结实的细绳子穿了钥匙挂在脖子里,再藏在衣服里,保证万无一失。

两个哥哥放学回到家来,若是古耕跑出院子玩耍去了,他们还得房前屋后、山前山后地去呼唤寻找他回来开门。因为他们也饿了,急于要回家拿馒头吃。

那是公元1976年十月底的一天,正是金秋的季节,又正值多梦的时代。那一天古耕从收音机里面听到了一个故事,说是从前山里面住着一位神仙,他能够用清晨草尖上的七颗露珠,变出一只乖巧听话的小猴子来,这只小猴子除了不会说话,什么都会帮着人­干­,每天只需要吃七粒大米就可以了,好养活得很。

这可真是太诱人了,小小的古耕自此就从早到晚地开始在想象着那只小猴子了。

想象着自己和小猴子一起玩耍,自己命令小猴子去做这做那,他们一起到小溪上去修筑拦水大坝,一起用金潢­色­的胶泥做出各种各样好玩的玩具······

就这样在对那只从来也没有见过面的小猴子想念了几天之后,小古耕终于下定了决心,要在一个晴朗的早晨,当家里人都去上班、上学了之后,自己就领着看家的黑狗去山上碰碰运气,看看能不能遇到那位神仙,最好是凑巧那位神仙多变出了一只小猴子,自己就向他要一只。想必神仙都应该是很大方才对的呀。

大自然的山川原野是美丽的,渐入深秋的山林自是别有一番风味。空气清新而凉爽,满眼都是绿­色­,那不是如早春的明亮耀眼的绿­色­,也不是如盛夏雨后浓郁得充满了水气的绿­色­,而是一种像妈妈的怀抱一样的舒适的绿­色­,充满了一种安全和宁静的感觉。

黑狗随着古耕的吆喝声跑前跑后,嗅嗅这里,嗅嗅那里,打着喷鼻儿,还不住点儿的到处撒尿,冲着个树­干­石头什么的,翘起一只后退就尿,也不尿多,“兹兹”两下,仿佛是得了尿不尽的病症一般,真是有趣。

偶尔蹦出个蚂蚱,就会吸引得古耕追东追西地撵着逮,但是那种大青头的蚂蚱太健壮了,很难捉到,偶尔逮到一只的话,古耕的小心脏都会激动地跳上一阵子的。领着一条狗在山野间奔跑玩耍,那绝对是一件无比开心的事情。

黑狗突然吠叫了几声,并夸张地咆哮着做出要发起进攻的模样。

原来那边来了一群羊,一个放羊的乡下老头儿,胸前挂着个瘪水壶,身背后背着个烂草帽,左肩上挎着个油腻黑脏的布袋子,右手甩动着蜡黄光亮的藤条杆儿的长鞭子,嘴里不停地在招呼着自己的羊群。

古耕认得,那是附近苗庄村里为生产队放羊的老苗头儿,一个左手天生残疾的老光棍儿。

老苗头大喊:“叫住你的狗,小孩儿,快叫住你的狗。”古耕口中叫着:“黑子黑子,过来,过来!”一边就走过去抱着了黑狗的脖子。他抚摸着黑狗的脖子,对它说:“别去咬人家,那是一群羊,人家会用鞭子抽你的。”边说边用手不停地抚摸着黑狗的脖子。

古耕和老苗头儿相遇在一棵大槐树下,这里野草遍地,野花点点,羊群趟进去就一个劲儿地低着头迅速地吃草,沙沙沙的一片的咀嚼声,而且还是连草带花来者不拒一概入口,仿佛那是一群前世里托生过来的饿死鬼一般。

老苗问:“­干­啥了你?一个小孩儿,带条狗?”

古耕说:“逮蚂蚱了。”

老苗又问:“逮蚂蚱­干­啥了?”

古耕说:“玩儿了。”

老苗说:“玩儿?小小年纪不学好,逮蚂蚱嘞!”说着就唱起了歌谣道:“逮蚂蚱、逮蚂蚱,逮个蚂蚱装兜里,回家一看,蚂蚱变成个大闺女,呵呵呵······”

古耕说:“啥大闺女不大闺女的,变成大闺女有啥用?我还是要我的蚂蚱。”

“吔!”老苗一声惊呼,说:“大闺女用处可大了,你不知道吧?长大你就知道了?”

古耕说:“是你自己想要大闺女了吧?”

老苗一甩头,口中发出一声拒绝的哼哼,做出一副不屑的表情说:“我才不要嘞,我这一群羊里有十几个大闺女,我还要啥大闺女?就这养着最省劲儿了。”

“老苗,你这个老­骚­乎羊,又在这儿放­骚­了不是?”一个洪亮的中年男人的声音传了过来。

古耕扭头一看,是一个戴着眼镜穿着破旧中山装的人从山路那边走了过来。古耕也知道,那是一个被大家叫做“老右”的人。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