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休整的地方,是在一个名为“莫湖”的湖泊旁边,地势平坦,很适合安营扎寨。
宋阀是大家族,规矩自然不少。停车、扎营、造灶、搬运各种器具,琳琳琅琅下来,足足半个时辰方才将一切安置妥当,而本应该最重要的货物,却稀稀拉拉的随便围城一圈便算完事。
这些事情用不着周庄,周庄也帮不上什么忙,妙笔斋的所有琐事,都是千喜料理的,他什么毒不会做。
周庄继续和那匹大宛马较着劲。
“少爷,少爷。”千喜远远的叫道。
“什么事?”周庄坐在马背上,头也不回的道。
“开饭了。”
周庄一夹马腹,道:“你们先吃,我等会就来。”周庄感觉自己好像找到那么一点敲门了,胯下的马好似更加听话了。
千喜无赖的继续向前走了两步,压低声音的道:“宋家的小姐请我们过去吃饭。”
闻言,周庄不由得一勒缰绳,微微思索一下,便翻身跃下马背,道:“更衣!”
自从前几日千喜练习琵琶的声音,传到世家小姐的耳里后,这宋家小姐便不时的传唤千喜。千喜回来后,满口都是称赞,周庄对这位小姐好奇得很,早就想见上一见了,看看到底是什么样的人物,能在短短的几天之内,便让千喜“忠心耿耿”。
而且,对于宋家小姐轻易的让自己跟随商队,周庄心中有不少疑惑,倒要看看宋家小姐的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再说,周庄现在的身份是宋阀的护卫,小姐有传,也自然不能够不去。
这次真的不一样了,周庄脱胎换骨了。
以前周庄最好的衣服,便是去宜春院所穿的青白色大褂,而现在周庄特意换上了一套刚置买的白色长衫。这白色长衫乃是用上好的细布所作,贴身而舒适,让周庄这个人看上去都干干净净的。
不是那种没有脏东西的干净,而是没有杂质的干净。这一刻,周庄彻底变成了一个“文弱书生”。
俗话说“人靠衣装,马靠鞍装”,这样的状态是周庄最自信的时候,可是当他见到宋家的小姐时,这种自信便瞬间消失。
宋家小姐的美,是一种惊艳,五官精致得如同鬼斧神工的瓷器,猛的一看,心神狂跳。这样的容貌,难怪要终日带着面纱。
更为关键的是,宋家的小姐穿着一身青色的连身宫褶裙,上好的蚕丝所制。蚕丝极其的柔软顺滑,湖边微风一吹,便将宋家小姐的奥妙身段完全展现。
这还不算,宋家小姐的一应用具,全是从咸阳城带过来的,金杯银筷,极其奢华豪贵。
周庄再看一眼自己身上的细布长衫,顿时觉得他自己依然处在这个世界的最底层。
宋家小姐看上去年龄不大,与周庄自己也在伯伯之间,正笑脸盈盈的看着周庄主仆二人。这丝笑容恰到好处,给人一种既不亲近、又不疏远的感觉,好像宋家小姐是自己多年未见的老友一样,能从这丝笑容里面找到一份亲切的关怀。
“小生周庄,见过小姐。”周庄规规矩矩的行了一个标标准准的双缉礼。
“周公子不用多礼,”宋家小姐道:“今日请你过来,便是想见上一见。”
周庄一愣,这宋家小姐想要见他,却是为何?
宋家小姐接着道:“原本以为能够将琵琶教得那样糟糕的人,定是腹内草莽之辈,不料现在一见,却原来骨骼清奇非俗流。”
这话原本是在讽刺周庄,但从宋家小姐嘴里说出来,却变作了善意的取笑,就像是两个极为相熟的人在聊天一样。一句话,瞬间将两人之间的距离拉近。
周庄心中暗笑一声,道:“这么说来,这几日千喜的技艺一日千里,定是因为小姐的教导了,周某谢过小姐。”原本周庄认为千喜这几天进展神速是他的功劳,却不想是宋家小姐的缘故。
“谢就不必了,”宋家小姐道:“周公子一路保我宋家车马安全,些许技艺也算是略尽心意。再者,千喜我也喜欢得紧,教她弹好琵琶,也是我自己愿意的。”
这时一个丫鬟走进来,轻声问道:“小姐,用膳时间到了。”
宋家小姐微微点头,丫鬟便扬起声音,道:“传!”
立刻,四个侍女轮番的端着菜肴进来,放下八道带着银盖的盘子,对着宋家小姐一福,便退在了一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