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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回归线》第八章(2)

这在一团漆黑当中,在狂乱的子虚乌有的空空如也的一无所有中,留下了一种十足沮丧的无望感,就像绝望到了极点,那只是快乐的死亡幼蛆同生命之间极其微小的差距。物极必反,绝望到极点,狂喜重又开始,而且越来越发展,生命重新兴旺发达,成为平庸的摩天大楼,高高耸立,拽着我的头发和牙齿,令人讨厌地发出空洞的快乐的嚎叫,尚未出生的活泼的死亡之蛆正等候着腐烂变质。

星期天早上电话把我吵醒。这是我的朋友马克西·施纳第格,他告诉我,我们的朋友卢克·拉尔斯顿死了。马克西用一种真正悲伤的声调说话,这把我惹恼了。他说卢克是这样一个了不起的家伙,这也使我听着不顺耳,因为虽然卢克还可以,但不过如此,恰恰不是所谓的那种了不起的家伙。卢克是一个天生女里女气的男人,最后,在我同他熟了以后,我发现他是一个讨厌的家伙。我在电话里把这话告诉了马克西;我可以从他答应的方式上分辨出,他不十分喜欢我说的话。他说卢克始终是我的朋友。这是够正确的,但还不够。真情实况是,我真的很高兴卢克及时蹬了腿:也就是说,我可以忘记我欠他的一百五十美元了。事实上,在我挂上电话听筒的时候,我实在感到很高兴。不必偿还那笔债务,这是卸掉了一副沉重的担子。至于卢克的死,那一点儿也没有使我不安。相反,这会使我能有机会去拜访他的妹妹绿蒂,我总想要把她放倒,但因为这样那样的理由,还从来未能做到。现在我可以看到自己在大白天到那里,向她表示我的吊唁。她的丈夫会在办公室里,不会有什么­干­扰。我看见自己用胳膊搂住她,安慰她;同一个悲哀中的女人玩玩真是妙不可言。我可以看见她在我把她往睡榻那边移动时,睁大了眼睛——她有美丽的大眼睛,灰颜­色­的。她是那种一边假装在谈论音乐或诸如此类的东西,一边同你­干­的女人。她不喜欢赤­祼­­祼­的现实,也就是说,赤­祼­­祼­的事实。同时,她又会存有足够的心眼,塞一条毛巾在身子底下,免得把睡榻弄脏了。我彻底了解她。我知道,在她身上得手的最佳时机是现在,在她正对亲爱的死者卢克流露强烈情感的时候——顺便说一下,她并不以为他了不起。很不幸,今天是星期天,她丈夫肯定在家。我回到床上,躺在那里,先是想卢克,以及他为我所做的一切,然后想她,绿蒂。她名字叫绿蒂——索默斯——我总觉得这是一个漂亮的名字。它完全适合于她。卢克很生硬,有一张骷髅般的脸。他无可挑剔,很少说话,她却正好相反——温柔,圆滑,说话慢条斯理,字斟句酌,动作慢悠悠的,会有效使用她的眼睛。人们从来不把他们当成兄妹。由于想她,我来了情绪,就想跟老婆玩玩。可这杂种,拿出她那清教徒的面孔,假装吓坏了。她喜欢卢克。她不会说,他是个了不起的家伙,因为这不是她的方式,但她坚持说,他真诚可靠,是一个真正的朋友,等等。我有这么多真诚可靠的真正的朋友,所以这话对我来说狗屁不如。最后,我们关于卢克争论得不可开交,她遭到了一阵歇斯底里的攻击,就呜呜咽咽地哭了起来——请注意,是在床上。这使我感到肚子饿。想到在早饭前哭泣,就叫我觉得可笑。我下楼去,给自己准备了一顿丰富的早餐,我一边吃,一边暗自好笑,笑卢克,笑他突然死去便一笔勾销了的那一百五十块钱,笑绿蒂以及那时刻到来时她会望着我的那种样子……最后,最最荒唐的是,我想到了马克西,马克西·施纳第格,卢克忠实的朋友,拿着一只大花圈站在墓边,也许在棺材往墓|­茓­里放的时候,他还抓了一把土撒在上面。不知怎么的,这用话说出来似乎太蠢了。我不知道为什么这显得如此可笑,但它确实可笑。马克西是一个笨蛋。我容忍他,只是因为他偶尔还可以接触一下,然后就是他的妹妹丽塔。我曾偶尔让他请我去他家,我假装对他­精­神错乱的弟弟感兴趣。我总能吃上一顿好饭,而那位智力低下的弟弟确实很好玩,他看上去像一只黑猩猩,说起话来也像。马克西头脑太简单,一点儿也不怀疑我另有企图;他以为我真的对他弟弟有兴趣哩。

这是一个美丽的星期日,我像往常一样,口袋里大约有一个两角五分钱的硬币。我一路往前走,不知道该到哪里借点儿钱。弄点儿钱倒并不难,但事情是要弄到钱就走,不要被人烦死。我可以想到就在附近的十几个家伙,他们会一声不吭地把钱给你,可这却意味着接下去聊个没完——聊艺术、宗教、政治。我还有另一个办法可以用,这办法我在紧急关头已用过多次,这就是到电报营业所去,假装做一番友好的视察,然后,在最后关头,暗示他们在抽屉里好好找一找,看有没有一两块钱,第二天就归还。这也得搭上时间,甚至要寒暄一番。冷静而­精­心地再三考虑之后,我决定,最好赌一下我在哈莱姆区的小朋友柯里。如果柯里没有钱,他会从他母亲的钱包里偷到。我知道我可以依靠他。当然,他会要陪我,但我在傍晚过去之前总可以找到甩掉他的办法。他只是一个孩子,我不必太顾及他的情绪。

我喜欢柯里的地方在于,他虽只是一个十七岁的孩子,但他绝对没有道德感,没有顾忌,没有羞耻。他十四岁的时候到我这儿来找工作当送信人。他的父母当时在南美洲,他们用船把他送到纽约,由一个姨妈照看,这个姨妈几乎立刻就勾引了他。他从来没上过学,因为父母老是在旅行;他们是流浪艺人,­干­的是“杂交与苦力”的活,他是这么说的。父亲进过好几次监狱。顺便说一下,他不是他真正的父亲。总之,柯里来找我时,纯粹是个孩子,他需要帮助,需要一个朋友,而不是什么别的东西。起初,我以为能为他做点儿什么。每个人都马上喜欢上了他,尤其是女人们。他成为办公室的宠儿,但是,不久我就明白,他不可救药,起码他也有着一个聪明罪犯的内在素质。然而我喜欢他,我继续为他做事,但他不在我眼跟前时,我从不信任他。我想,我喜欢他,尤其是因为他绝对没有荣誉感。他会为我做世界上的任何事情,而同时又会出卖我。我不能为此而责备他……这使我感到好玩。由于他对此直言不讳,因而就更使我感到好玩。他只是忍不住要这样做。例如,他的索菲姨妈。他说她诱­奸­了他。这倒很有可能,但奇怪的是,他竟在他们俩一起读圣经的时候让自己被勾引。他虽然年纪小,但他似乎很明白,他的索菲姨妈在那种方面需要他。所以他让自己被勾引,他是这么说的。然后,在我认识他一段时间以后,他提议帮我去接近他的索菲姨妈。他竟甚至敲诈她。在他急需钱花时,他就到姨妈那儿去,将她的钱骗到手——狡猾地威胁说要把事情抖出去。当然,一脸天真无邪的样子。他看上去十分像一个天使,水汪汪的大眼睛,显得如此坦率真诚。如此乐于为你做事——几乎像一条忠实的狗,然而够狡猾的。一旦他得到你的好感,他就会让你满足他各种各样异想天开的要求。此外,他极其聪明。一只狐狸的狡诈的聪明和——一只豺狼的完全的冷酷无情。

因此,当我那天下午知道,他一直在泡瓦莱丝佳,我一点儿也不感到吃惊。在瓦莱丝佳之后,他又玩她表妹,这女孩已经被糟蹋过,她需要一个她可以依靠的男­性­。而从她那里,最后又转到那个在瓦莱丝佳家筑起自己美好小巢的矮小女孩那里。这小矮人使他感兴趣是因为她有一只完全正常的眼儿。他原本没有打算同她­干­什么事,因为,据他说,她是一个令人反感的同­性­恋者,可是有一天,他碰巧赶上她在洗澡,于是事情就开始了。他承认,他越来越受不了了,因为三个人都对他紧追不舍。他最喜欢那个表妹,因为她有些钱,很乐意与他分享。瓦莱丝佳太谨慎小心,而且她身上味道太大。事实上,他越来越讨厌女人。他说这是他索菲姨妈的过错。她给了他一个不好的开端。他一边这么说着,一边忙着翻衣柜抽屉。老爷子是个下流的表子养的,应该绞死,他说着,手上没有马上找到任何东西。他给我看一把带蓝灰­色­枪把的左轮手枪……他想把他崩了。我想要弄清楚为什么他这么恨那老人,结果我明白了,这孩子迷恋他的母亲,他一想到那个老家伙到她床上去就受不了。你的意思不是说你吃你老爷子的醋吧?我问他。是的,他是吃醋。如果我要知道实情的话,那就是,他不会介意同他母亲睡觉的。为什么不呢?这就是他允许他的索菲姨妈勾引他的原因……他一直都在想他的母亲。但是你翻她钱包的时候,不感觉不自在吗?我问。他笑了。这不是她的钱,他说,是他的。他们对我­干­了些什么?他们总是把我寄养出去。他们教我的第一件事就是如何骗人。这种养孩子的方法简直难以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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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回归线》第八章(3)

家里一分钱也没有。柯里想到的办法是和我一起到他工作的那个营业所去,我缠住经理说话,他就翻遍衣柜,把零散的零钱全部清理出来。或者,如果我不怕冒险的话,他将洗劫现金抽屉。他们绝不会怀疑我们,他说。我问他以前是否­干­过这个。当然……十好几次,就在经理的鼻子底下。对此有何反应?无疑……他们开除了几个职员。你为什么不向你索菲姨妈借呢?我提议。那太容易了,只是那意味着用­肉­体来哄她,他不想再哄她了。她臭烘烘的,索菲姨妈。你这是什么意思,她臭烘烘的?就是……她不按时洗澡。嘿,她有什么毛病?没有,只是宗教上的原因。而且变得越来越胖,越来越油腻腻的。但她不还是喜欢被哄吗?不是吗?她比以往更迷狂。这令人讨厌。就像同一只大母猪一块儿上床。你母亲对她有什么想法?她?她对她恼火得要命。她认为索菲正在勾引那老头。嘿,也许她会呢!不过,老头吃了别的野食。有一天夜里我在电影院当场抓住他,他正和一个小妞粘乎在一块儿。她是亚斯托旅馆的指甲修剪师。他也许想从她那儿搜刮点儿钱花花。这是他搞女人的惟一理由。他是一个肮脏下流的表子养的,我要看他有一天被送上电椅!如果你不当心的话,有一天你自己也会被送上电椅。谁?我?不会是我!我太聪明了。你是够聪明的,但是你嘴巴不严。要我是你的话,我的嘴巴就会更严一点儿的。你知道,我加上一句,为的是让他额外吃惊一下,奥洛克了解你;如果你同奥洛克闹翻,你就全完了……如果他这么了解的话,那他为什么不说出点儿什么来呢?我不信你的话。

我比较详细地向他解释,世界上尽可能不给别人制造麻烦的人没几个,而奥洛克便是其中之一。我说,奥洛克有着侦探的本能,只是因为他喜欢了解周围的事情;人们的­性­格在他脑袋里分好类,永久­性­存了档,就像敌人的地形存放在军事领导人的头脑里一样。人们认为,奥洛克到处探听,因为为公司做这种肮脏的勾当而得到特别的乐趣。不是这样的。奥洛克是一个天生的人­性­研究者。无疑,由于他看待世界的独特方式,他毫不费力地了解事物。现在来谈你……我不怀疑他知道有关你的一切。我承认,我从未问过他,但是我根据他不时提出的问题,猜想情况是这样的。也许他只是放任你去­干­。有一天夜里他会碰巧遇上你,也许他会让你在什么地方中途下车,同他一块吃点儿东西。他会晴空霹雳似的对你说——你记得,柯里,你在SA营业所工作时,那次有个犹太职员因为盗用现金而被开除吗?我想,那天夜里你在加班,不是吗?一桩有趣的案子。你知道,他们从来没有发现那个职员究竟是否偷了钱。当然,他们不得不开除他,因为他失职,但是我们不能绝对肯定……然后他也许会眯起眼睛端详你,突然改变话题。他也许会告诉你一个小故事,讲他认识的一个贼,自以为很聪明,可以逃之夭夭。他会用那故事来影­射­你,直到你如坐针毡。到那时候,你就会想溜,但是正当你拔腿要走的时候,他会突然想起另一桩十分有趣的小案子,他会请你再稍等一小会儿,同时又要了另一份饭后甜食。他会一下子连着三四个小时这样子进行下去,绝不做出一点点明白的暗示,但是一直在仔细研究你,最后,当你认为你自由了,正当你同他握手,并轻松地舒了一口气的时候,他会一步跨到你面前,把他方方正正的大脚Сhā在你两腿之间,揪着你的衣领,一直看到你心里,他会用一种轻柔的迷人声音说——现在看着这里,年轻人,你不认为你最好还是全盘招供吗?如果你认为他只是在设法吓唬你,你可以假装无辜,然后走开,那你就错了。因为在那时刻,在他要求你全盘招供的时候,他是当真的,世上没有什么东西可以阻止他。当事情到了那种时候,我建议你还是彻底交代,一分钱也不要差。他不会要求我开除你,他不会用监狱来威胁你——他只会平静地建议你每星期留出一点儿钱来交给他。没有人会比他更聪明。他也许甚至不会告诉我。不,他处理这些事情非常巧妙,你明白。

“假定,”柯里突然说,“我告诉他,我偷钱是为了帮助你摆脱困境,那会怎么样呢?”他歇斯底里地笑起来。

“我认为奥洛克不会相信,”我镇静地说。“当然,你可以试一试,如果你认为这会帮助你证明自己清白的话。不过我宁肯认为,这不会有什么好结果。奥洛克了解我……他知道我不会让你去做那样的事情。”

“但是你确实让我做了!”

“我没有让你去做。你做了,我并不知道。这是很不一样的。而且,你能证明我从你那里接受钱吗?你控告我这个以朋友态度待人的人唆使你去做那样的事,不是显得有点儿可笑吗?谁会相信你呢?奥洛克不会。此外,他还没有抓住你。为什么事先担心呢?也许你在他盯上你以前就可以一点一点地把钱还回去哩。还的时候不要留下姓名。”

到这时候,柯里完全­精­疲力竭了。柜子里有一点儿他老爷子留着的烧酒,我提议我们喝上几口,振作振作。我们喝烧酒时,我突然想起来,马克西说过,他要去卢克家吊唁。现在去正好能碰上马克西。他会充满伤感,我可以给他编个老一套的荒诞故事,我可以说,我之所以在电话上像吃了生米饭一般,是因为我很烦,因为我不知道到哪里去弄我迫切需要的十美元。同时,我也许能同绿蒂约会。想到这个,我便笑了起来。但愿卢克能看到,他同我交的是什么样的朋友!最难办的事情是到棺材跟前,看一眼卢克,表示哀悼。不能笑啊!

我把想法告诉了柯里。他笑得那么开心,笑得眼泪都从他脸上滚下来了。顺便说一下,这使我相信,在我借钱的时候,把柯里留在楼下更为安全。不管怎么说,这事就这样决定了。

我进门的时候,他们正坐下吃饭,看上去很悲伤,就像我能尽量让自己显示出来的那样。马克西在那里,我的突然出现几乎让他大吃一惊。绿蒂已经走了。这倒帮了我的忙,让我能保持那副伤心的样子。我请求同卢克单独呆几分钟,但是马克西坚持要陪我。我想,其他人就免了,因为他们一下午都在领吊唁者到棺材跟前去。他们是德国人,真正的德国人是不喜欢有人来打断他们吃饭的。当我望着卢克,脸上仍然带着那种我尽量做出来的悲伤表情的时候,我意识到马克西的眼睛好奇地盯着我。我抬起眼睛,以我通常的方式冲他微笑。他对此显得很窘。“听着,马克西,”我说,“你肯定他们不会听到我们说话吗?”他显得更加窘困,更加悲痛,但是肯定地点了点头。“事情是这样的,马克西……我到这里来的目的是要见你……借几块钱花。我知道这不太好,但你可以想像,我绝望到何等地步才会做这样的事情。”我把这些话吐出来的时候,他庄重地摇着脑袋,他的嘴形成了一个大“O”,好像他正在设法把鬼吓唬走似的。“听着,马克西,”我很快接下去说,尽量把声音压低,显得悲伤而又低沉,“这不是给我讲大道理的时候。如果你想要为我做点儿事,那你现在就借给我十块钱,马上……在我望着卢克的时候,你就悄悄把它塞到我这儿来。你知道,我确实喜欢卢克。我在电话上说的一切并不是我的真实意思。你碰得不巧。老婆正在大吵大闹。我们搞得一团糟,马克西,我指望你能为我做点儿事。如果你能够,你就跟我一块儿走,我会把更多的事告诉你……”正像我料想的那样,马克西不能跟我一块儿走。他不想在这样的时刻抛开他们……“那么,现在就把钱给我,”我近乎粗暴无礼地说。“明天我会把全部事情都解释给你听。我跟你一起在市中心吃饭。”

“听着,亨利,”马克西说,一边在口袋里摸索着,想到在那样的时刻竟让人看到他手里有一迭钞票,他感到很窘迫,“听着,”他说,“我并不介意给你钱,但是你不能用另一种方式来找到我吗?这不是因为卢克……这是……”他哼啊哈啊起来,实在不知道他要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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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回归线》第八章(4)

“看在基督的分上,”我轻声低语,俯身更挨近卢克,以便有人走进来看到我们,也绝不会怀疑我在­干­什么……“看在基督的分上,现在不要争论……把钱递给我,就什么事也没有了……我绝望了,你听到我的话吗?”马克西手忙脚乱,慌里慌张,要是他不把那整迭钞票从口袋里掏出来,就不可能把其中一张抽出来。我尊敬地俯身挨近棺材,在那迭从他口袋里露出一小角的钞票最上面摸了一张。我无法分辨这是一张一美元的票子,还是一张十美元面值的票子。我没有停下来察看,而是尽可能快地把它藏好,然后便直起腰来。我抓住马克西的手臂,回到全家人正在庄严而胃口大开地吃饭的厨房。他们让我留下来吃点儿东西,我不便拒绝,但是我还是尽可能找到最好的理由来婉言谢绝,然后逃之夭夭,脸上因为歇斯底里的大笑而扭歪了。

在拐角的灯柱旁,柯里正等着我。到这时候,我再也忍不住了。我抓住柯里的手臂,拽着他在街上狂奔。我开始大笑。我一生中很少这样笑过。我都以为它再停不下来了呢。每次我张开嘴,开始解释这事情,就引发一场大笑。最后我吓坏了。我以为也许我会笑死。在我设法安静下来一点儿之后,在一阵长长的沉默当中,柯里突然说:“你弄到手了吗?”这引发了又一阵大笑,比以前更为凶猛。我只得靠着一根栏杆,捧住我的肚皮。我肚皮里很痛,不过是一种叫人痛快的疼痛。

看到我从马克西那迭钞票里摸来的这张票子,比什么都让我感到欣慰。这是一张二十美元面值的票子!它立刻使我有了自制力。同时,它也使我有点儿恼火。一想到马克西这白痴的口袋里有更多的钞票,也许更多二十块、十块、五块一张的票子,我就恼火。如果他像建议的那样和我一块儿出来,如果我好好看一看那迭钞票,我就不会后悔狠敲他这一下了。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会有这些感觉,但我感到恼火。我立即就想尽可能快地甩掉柯里——五块钱就可以把他打发了——然后就狂欢纵乐一场。我特别想要的是一只下流透顶的窟窿眼儿,连一点点体面都不要的臭窟窿眼儿。到哪里去找这样的臭窟窿眼儿呢?……就要那个样子的。行,先甩掉柯里。当然,这要伤柯里的感情。他是想跟着我的。他假装不要那五块钱,但是当他看到我想要把它收回时,他飞快地把它藏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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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回归线》第九章(1)

又到夜里了,纽约城极其荒芜、冷漠、呆板的夜晚,在这里没有和平,没有藏身之地,没有亲密关系。千军万马似的乌合之众处于冷冰冰的巨大孤独中,霓虹灯广告发出凛冽的无用火光,完美得毫无意义的女­性­通过完美而越过了­性­的边境,变成了负号,变成了红­色­,像电,像男­性­的中­性­能量,像没有方位的天体,像和平纲领,像广播上的爱。在白­色­的中­性­能量当中,口袋里有钱;无意义、无生殖力地走过刷了墙粉的街道,穿过那灯红酒绿;在濒临疯狂的十足孤独中大声思考;拥有一座城市,一座大城市;拥有世界上最大城市的最后时刻而感觉不到它的存在,这就使你自己也变成一座城市,一个无生命的石头世界,无用的灯光世界,没有理智的动作世界,无法估量、无法计算的物的世界,一切负的东西的暗中完美的世界。穿过夜间的人群,在钱中行走,由钱来保护,由钱来唱催眠曲,被钱搞得迟钝,人群本身是钱,呼吸是钱,任何地方任何最细小的东西,没有一样不是钱,钱,到处是钱,但还是不够,然后是没有钱,或一点点钱,或钱少钱多,但终究是钱,总是钱,不管你有钱或没钱,是钱在数钱,钱在制造钱,但是是什么使钱制造钱呢?

又是舞厅,钱的节奏,广播上传来的爱,人群的那种非个人化的、世俗的接触。一种一直凉到脚底心的绝望,一种厌倦,一种自暴自弃。在最高度的机械完美当中跳没有欢乐的舞蹈,如此绝望地孑然一身,因为你是人类而近乎非人。如果月球上有生命,就会有比这更加接近完美、更加没有欢乐的证据。如果离开太阳就是到月球的冷漠无知中去,那么我们就已经达到了目的,生命不过是太阳发出的寒冷的月光。这就是空洞的原子中的冰冷生命的舞蹈,我们越跳舞越冷。

所以我们跳舞,按照冰冷的狂乱节奏,按照短波和长波,在一无所有的杯子里面跳舞,每一厘米的欲望都汇集到美元和美分。我们坐出租汽车从一个完美女­性­驶向另一个完美女­性­,寻找易遭攻击的缺点,但她们以月亮的始终如一而无可挑剔,没有缺陷,不受侵蚀。这是爱的逻辑的冷冰冰、白乎乎的Chu女膜,一连串的退潮,加在绝对空虚上的装饰品。在这Chu女的完美逻辑的装饰品上,我跳着白­色­绝望的灵魂之舞,最后的白人发­射­出最后的情感,绝望的大猩猩用戴着手套的爪子捶打胸膛。我就是感觉自己的翅膀在长大的大猩猩,一只在缎子般空白中央的轻浮猩猩;夜晚也像电动植物一样生长,将白热的花蕾吐入黑天鹅绒般的空间。我就是夜晚的黑­色­空间,花蕾在其中痛苦地绽开,一只海星在月亮的冰冻露水上游泳。我是一种新的疯病的细菌,一种穿着理智语言外衣的奇想,一声像灵魂的­肉­中刺一样埋藏起来的抽泣。我跳着天使般大猩猩的十分清醒、可爱的舞蹈。这些是我的兄弟姐妹,他们­精­神错乱,他们不是天仙。我们在一无所有的杯子的空空如也中跳舞。我们属于同一块­肉­,但是像星星一样分开。

这时候,我对一切都了如指掌,我明白,按照这个逻辑,世界没有救了,这城市本身就是疯狂的最高形式。每一个部分,无论是有机的还是无机的,都是这同一种疯狂的表现。我感到荒唐的谦卑的伟大,不是作为夸大狂,而是作为人类的孢子,作为膨胀到饱和程度的不再吸水的生命海绵。我不再注视我搂在怀里的女人的眼睛,我头、胳膊、腿并用,从眼睛里游过去,我看到在眼窝后面有一片未被勘察过的区域,未来的世界,在这里没有任何一种逻辑,只有安静的事件萌芽,日、夜、昨日、明天都打不断它的萌芽。习惯于将注意力集中在空间点上的眼光,现在集中在时间点上;眼睛随意地前顾后盼。眼睛是自己的“我”,这种眼睛已不复存在;这种无私的眼睛既不揭露也不启发。它沿地平线旅行,一个无休止的、无知的旅行家。为了设法保留失去的­肉­体,我像这城市一样,长了逻辑,完美的解剖学中的一个小数点数字。我长得超越了我自己的死亡,­精­神上欢快而强硬。我被分成无数个昨天,无数个明天,只停留在事情的Gao潮中,一堵有许多窗户的墙,但是房子已经没有了。如果我要重返现在,我就必须砸碎墙和窗户,失去的­肉­体的最后外壳。这就是我不再注视眼睛或透视眼睛的原因,但是由于意志能变戏法,我头、胳膊、腿并用,从眼睛里游过去,去勘察视觉的曲线。我看我的周围,就像生养我的母亲曾经绕过时间之角看到的东西一般。我打碎了诞生所造成的墙壁,而航线是圆形的,破坏不了的,即使作为肚脐,也破坏不了。没有形式,没有形象,没有建筑,只有纯粹疯狂的同一中心的飞行。我是梦的实在­性­之箭。我以飞行来检验这种实在­性­。我由于跌落地上而化为乌有。

就这样,当我知道一切的时候,时间在消逝,没有空间的真正时间,由于我知道了一切,我在无私的梦的拱顶之下崩溃了。

在这些时间当中,在梦的间隙当中,生命徒然试图扩张,但是这城市的疯狂逻辑的支架靠不住。作为一个有血有­肉­的个人,我每天都在建造这座没有血­肉­的城市,累得趴下。这座城市的完美是梦的一切逻辑与死亡的总和。我正在拼命抗拒海洋一般的死亡,在其中,我自己的死亡只不过是一滴蒸发的水。要提高我自己的个人生活,哪怕只超出这个下沉的死亡之海一英寸的几分之一,我都必须拥有比耶稣更伟大的信仰,比最伟大的先知更­精­明的智慧。我必须有能力、有耐心来归纳不包含在我们时代语言中的东西,因为现在可以理解的东西是无意义的。我的眼睛是无用的,因为它们只反映已知事物的形象。我的整个身体必须变成一道永恒的光线,以越来越长的速度移动,绝不停下,绝不回头看,绝不退却。这城市像癌一样成长;我必须像太阳一样成长。这个城市越来越深地蛀入到红­色­中去;这是一只贪得无厌的老白虱,最终必然死于食物不足。我要将这只正在吃掉我的老白虱饿死。我要作为一座城市而死去,为的是重新成为一个人,因此我闭上耳朵、眼睛、嘴巴。

在我真正重新成为一个人以前,我也许将作为一个公园而存在,一种自然公园,人们到这里来休息,来消磨时光。他们说什么,做什么,无关紧要,因为他们只带来他们的疲劳、烦恼、无望。我将成为白虱和红血球之间的缓冲地带。我将成为一个排气孔,排出因努力使不完美的东西完美而积累起来的毒气。我将成为存在于自然界也出现于梦境中的法则与秩序。我将成为完美的梦魇当中的自然公园,狂乱活动当中的平静而摆脱不掉的梦,逻辑的白­色­台球桌上的胡乱击球。我既不知道如何哭泣,也不知道如何抗议,但是我将始终在那里,在绝对的沉默中接受与恢复。我将一言不发,直至成为人的时刻重新到来。我将不作任何努力来保留,不作任何努力来摧毁。我将不作判断,不作批评。那些丰衣足食的人将到我这里来反省,来沉思;那些缺吃少穿的人将像他们活着的时候一样,死在混乱中,绝望中,对救赎真理的无知中。如果有人对我说,你必须有宗教虔诚,我将不作回答。如果有人对我说,我现在没有时间,因为有只窟窿眼儿在等着我,我将不作回答。或者,即使有一场革命的酝酿,我也不会作回答的。在拐角处总会有一只窟窿眼儿或一场革命,但是生养我的母亲转过了许多拐角,不作任何回答,最后她把自己里面的东西倒出来:我就是回答。

由于这样一种疯狂的完美癖,自然没有人会期待一种向野生动物公园的演变,甚至我自己也不曾期待过,但是,一边陪伴着死亡,一边生活在天赐的恩典和自然的困惑当中,真是善莫大焉!当生命走向死的完美,就是成为一点点呼吸空间,一片绿草地,一些新鲜空气,一潭水池,也是善莫大焉。最后还要默默地接待人们,拥抱人们,因为当他们还在发疯似的冲过去,转过拐角的时候,是没有什么回答可以向他们作出的。

我现在想的是很久很久以前一个夏日下午的一场石头大战。当时我同卡罗琳姨妈一起住在鬼门关附近。我和表弟勒内在公园里玩的时候,被一伙男孩围在中间。我们不知道为哪一方而战,但我们在河边的石堆中是打得十分认真的。我们必须比其他男孩显示出更多的勇气,因为我们被怀疑是胆小鬼。于是,我们就这样打死了我们那伙对手中的一个。正当他们朝我们冲过来时,我的表弟勒内用好大一块石头朝为首的家伙扔过去,击中了他的肚子。我几乎同时扔出我的石头,击中他的太阳|­茓­,他倒了下去,就永远躺下了,双目紧闭。几分钟以后,警察来了,发现男孩已经咽气。他只有八九岁,和我们同样年纪。如果他们抓住我们,会拿我们怎么处置,就不得而知了。不管怎么样,为了不引起怀疑,我们就急忙回家;半路上把身上弄弄整洁,梳理了一下头发。我们进家门时的样子就像我们离开时一样无可挑剔。卡罗琳姨妈像往常一样,给我们两大片酸酸的黑面包,上面抹着新鲜黄油和一些糖,我们就坐在厨房的餐桌旁,像天使一般笑眯眯地听她说话。这一天热极了,她认为我们最好呆在家里,呆在前面的大屋子里,那里百叶窗全放下了,我们可以和我们的小朋友乔依·凯塞尔鲍姆一起玩弹子游戏。乔依有智力较差的名声,通常都是我们赢他,但那天下午,勒内和我达成某种默契,让他赢走了我们所有的一切。乔依高兴极了,以致他后来带我们到他的地下室去,让她妹妹撩起裙子,给我们看那底下是什么玩意儿。他们叫她威茜,我记得,她马上迷恋上我了。我来自城市的另一个地区,对他们来说这么遥远,几乎就像来自另一个国家。他们似乎还认为我的说话方式都跟他们不一样。其他顽皮小孩子往往付钱来让威茜撩起裙子,而她为我们这样做,则是由于爱。不久以后,我们说服她不再为其他男孩这样做——我们爱她,她要规规矩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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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回归线》第九章(2)

那年夏天结束时,我离开了表弟,此后二十多年没有再见到他。到了真正见面时,他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他那副天真无邪的样子——跟石头大战那天一样的表情。当我同他讲起那场大战的时候,我更加吃惊地发现,他竟然忘记是我们打死了那个男孩;他还记得那个男孩的死,但他讲起它来就好像他和我在此事中都没有份。当我提到威茜的名字时,他已经记不清她了。你不记得隔壁的地下室吗?……乔依·凯塞尔鲍姆?听到这儿,他脸上掠过一丝微笑。他认为我记得这样的事情真是不简单。他已经结婚了,当了父亲,在一家制造高档管乐器箱的工厂工作。他认为能记得那么遥远的过去发生的事真是不简单。

那天晚上离开他时,我感到十分沮丧。就好像他试图抹去我一生中的一个宝贵部分,因而也抹去了他自己。他似乎更喜欢他收集的热带鱼,而不是平凡的过去。至于我,我记得一切,那个夏天发生的一切,尤其是石头大战的那一天。事实上,有时候我感到,他母亲那天下午递给我的那一大片酸酸的黑面包的味道,在我嘴里比我实际上正吃着的食物味道更强烈。看到威茜的小花蕾,几乎比我手上直接触摸的感觉更强烈。那男孩在我们把他打倒以后躺在那里的样子,比世界大战的历史更远为印象深刻得多。事实上,那整个漫长的夏天就好像亚瑟王传奇中的一段叙事诗。我常常想知道,这个特别的夏天有什么东西使它在我的记忆中如此栩栩如生。我只要闭上一会儿眼睛,就可以使它的每一天都历历在目。那个男孩的死当然没有引起我的痛苦——过了还不到一个礼拜它就给遗忘了。威茜撩起裙子,站在黑幽幽的地下室里的情景,也很容易就消失了。说来奇怪,卡罗琳姨妈每天递给我的那一厚片黑面包,却比那时期的任何其他形象具有更大的神通。我对此惊奇不已……惊奇不已。也许是因为,每次她递给我那片面包的时候,总是带着一种我以前从不了解的温柔和同情。我的卡罗琳姨妈是一个相貌十分平平的女人。她脸上有麻子,但这是一张慈祥的、讨人喜欢的脸,即使有麻子也无妨。她身材魁梧强壮,声音却非常细小动听。她跟我讲话时,似乎比跟她自己的儿子讲话时更关心体贴。我愿意老和她呆在一起:如果允许的话,我宁愿挑选她来当我自己的母亲。我清楚地记得,我母亲来看我时,如何感到很气恼,因为我如此满意我的新生活。她甚至说我忘恩负义,这句话我从来没有忘记,因为那时候我第一次明白,忘恩负义也许对一个人来说是必要的,有好处的。如果我现在闭上眼睛想,想那面包片,我几乎马上就会想到,在那座房子里,我从来不知道什么叫被责骂。我想,如果我告诉我的卡罗琳姨妈,我在那块地里打死一个男孩,告诉她事情发生的经过,她会用胳膊搂着我,原谅我的——马上原谅。这也许就是那个夏天对我来说如此宝贵的原因。那是一个包含着心照不宣的、完完全全的赦罪的夏天。这也是我不能忘记威茜的原因。她充满着自然的善,这个同我相爱,而且不责骂人的小孩。她是异­性­中第一个崇拜我的与众不同的人。在威茜之后,情况就完全不一样了。就因为我是我,我既被爱也被恨,而威茜却作出努力来理解我。在她看来,我来自一个陌生的国家,说的是另一种语言,就这些事实,使她更加接近我。当她把我介绍给她的小朋友时,她那眼睛放光的样子是我永远也不会忘记的。她的眼睛看上去充满着爱与赞美。有时候,我们三个人会在傍晚走到河边,坐在河岸上,我们就谈论起一些小孩子们不在大人眼跟前时谈论的话。我现在知道得很清楚,我们那时候谈的话,比我们父母谈的更清醒,更深刻。为了每天给我们一厚片面包,父母不得不受到重罚。最坏的处罚,是他们变得同我们疏远了。因为随着他们喂我们的每一片面包,我们不仅变得对他们更加冷漠,而且越来越凌驾于他们之上。在我们的忘恩负义中,是我们的力量与美。我们不忠诚,但我们是无罪的。那个我看见他倒在那里咽气的男孩,一动不动地躺着,没有发出一丝一毫的声响或啜泣,杀死那个男孩几乎就像一场­干­­干­净净的健康演出。另一方面,为食物而进行的斗争是肮脏下流的,当我们站在父母面前时,我们感到他们脏兮兮地来到我们跟前,为此我们绝不会原谅他们。下午时那片厚厚的面包,正因为它不是挣来的,所以我们吃起来很香。面包再也不会有这样的味道,也再不会有人这样给你面包。打死人的那一天,面包格外好吃。其中有一点点后来再没有过的恐怖味道。我们把它接到手中,也接过了卡罗琳姨妈心照不宣然而完完全全的赦罪。

在黑面包的问题上,有某种东西我一直在设法弄清楚——某种使人模模糊糊感到好吃、害怕、解放的东西,某种同最初的发现相联系的东西。我想起另一片酸酸的黑面包,那是在更早的一个时期,当时我和小朋友斯坦利经常洗劫冰箱。那是偷来的面包,因而比以爱心递给你的面包更加有滋味。但是正当我吃着黑面包、边走边聊的时候,带有启示­性­质的事情发生了。这就像一种皈依上帝的状态,一种完全无知的状态,一种自我克制的状态。这些时刻传递给我的任何东西,我都原封不动地保留着,不用害怕我会失去已获得的知识。这也许就是这样一个事实:这不是我们平常所认为的那种事实。它几乎是像接受一条真理,虽然真理一词对它来说似乎太­精­确了一点。津津有味地吃酸黑面包,其中很重要的一条是,这种事总是发生在家以外的地方,不在父母的眼皮底下。我们害怕父母,但从不尊敬他们。我们自己单独在一起时,我们的想像就无拘无束。事实对我们来说没有什么重要­性­;我们要求于一个题目的东西,就是它得给我们驰骋的机会。我现在回想起来,使我惊奇不已的是,我们相互间的理解有多好,我们多么尖锐地看透了每一个人的基本­性­格,无论大人小孩。例如,我们在七岁的年纪就十分确切地知道,这个家伙最后会蹲监狱,那个家伙会成为一个苦力,还有一个家伙会成为饭桶,等等。我们的判断是绝对正确的,例如,比我们父母的判断正确得多,比所谓心理学家的判断更正确。阿尔菲·贝查结果成为一个彻底的叫花子;乔尼·盖哈特去了监狱;鲍勃·昆斯特成了一个­干­重活的人。正确无误的预言。我们接受的知识只会阻挡我们的视野。从我们上学那天起,我们就什么也没学会;相反,我们被搞得迟钝不堪,裹在语言与抽象的云里雾中。

有酸黑面包的时候,世界是它本质上的样子,一个由魔法统治的原始世界,一个恐惧在其中起着最重要作用的世界。能激起最大恐惧的男孩就是头儿,只要他能维持他的权力,他就受到尊敬。还有一些其他的孩子是造反派,他们受到赞美,但从来没有成为头儿。大多数人都是那些无畏者手中的粘土;有一些可以依靠,多数靠不住。气氛十分紧张——无法预言明天会有什么事。这种松散的、原始的社会核心,产生出强烈的胃口,强烈的情绪,强烈的好奇心。没有什么是想当然的;每一天都要求有一种新的力量检验,一种新的力量感,或失败感。因此,直到九十岁的年纪,我们都有着真正的生活趣味——我们就是我们自己。也就是说,我们够幸运的,未被父母宠坏,夜里我们可以自由地在街上游逛,亲眼去发现事物。

我现在带着某些遗憾和渴望想念着的事情是,早先童年时代这种极有限的生活却好像无限的宇宙,而随后的生活,成年人的生活,则是一个不断缩小的王国。从一个人被放到学校里去那一刻开始,这个人便迷失了,人们会有脖子上套着绞索的感觉。面包的味道没有了,生活的趣味也没有了。得到面包变得比吃面包更重要。一切都要盘算,一切都有一个价码。

我的表弟勒内成了一个绝对无足轻重的人;斯坦利成了一个一流的失败者。除了这两个我十分喜爱的孩子以外,还有一个乔依,他后来成了一个邮递员。当我想起生活把他们变成了什么样的人时,我就会哭泣。作为男孩,他们是完美的。斯坦利最不完美,因为他更冲动。斯坦利时常暴跳如雷,不知道你如何能同他一天天相处,而乔依和勒内则是善的本身;他们是朋友,是按这个词的古老意义来理解的朋友。在我外出到乡下去的时候,我经常想起乔依,因为他是一个所谓的乡下小孩。这首先意味着他比我们认识的男孩子更忠实,更真诚,更体贴。我现在可以看到乔依来见我;他总是张开双臂跑过来,准备拥抱我,总是被他为我的参与而设计的冒险搞得上气不接下气,总是装满了他为我的到来而攒起来的各种礼物。乔依招待我就像古代的君主招待他们的宾客一般。我看一眼任何一样东西,这样东西便是我的了。我们有无数事情要相互告知,没有一件事情是沉闷乏味的。我们各自世界的差异是巨大的。虽然我也属于这个城市,但当我拜访我的表弟勒内时,我才了解到一个更大的城市,一个严格意义上的纽约城,在其中,我的世故是微不足道的。斯坦利从来没有离开他的居住区去远足过,但是斯坦利来自大洋彼岸的一个陌生国度波兰,我们之间远隔千山万水。他说另一种语言,这个事实也增加了我们对他的崇拜。每个人都被一个与众不同的光环所环绕,被一种完好无损地保留下来的明确身分所环绕。由于进入生活,这些不同的特征消失了,我们大家都变得多少有点儿相似,当然,最不像我们自己。正是这种独特自我的丧失,这种也许并不重要的个­性­的丧失,使我黯然神伤,使黑面包鲜明突出。奇妙的酸黑面包形成了我们的个别自我;就像圣餐面包人人有份,但是每个人只是按照他独特的皈依上帝的状态来接受圣餐的。现在我们吃着同样的面包,却没有圣餐的恩惠,没有皈依上帝。我们吃面包来填饱肚子,而我们的心却是冰冷的,空虚的。我们是分开的,但不是个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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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回归线》第九章(3)

关于酸黑面包还有一件事,这就是,我们经常一边吃面包,一边吃生葱。我记得在傍晚前,手里拿着三明治,同斯坦利一起站在我家正对面的兽医诊所门前。似乎麦基尼医生总是选择傍晚前来阉割一匹公马,这是在大庭广众面前进行的手术,总是聚集了一小群人。我记得烙铁的气味和马腿的颤抖、麦基尼医生的山羊胡子、生葱的味道以及­阴­沟里的气味,因为就在我们身后,他们正在铺设煤气管道。这完全是一场嗅觉表演,而正如阿伯拉尔阿伯拉尔(1079—约1144):法兰西逻辑学家、道德哲学家和神学家。

——译者惟妙惟肖地描绘的那样,手术实际上不痛。我们不知道手术的理由,常常在手术后进行长时间的讨论,往往以争吵告终。我们俩都不喜欢麦基尼医生;他身上有一股碘仿味和臭马尿味。有时候他诊室前面的街沟里淌满了血,冬天时血结成冰,使他那边的人行道有一种古怪的样子。时常有一辆两轮大车驶过来,一辆没有遮掩的车,散发着可怕的臭味,他们把死马扔到车上。确切地说,尸体是用一根长链子吊到车上去的,链子发出吱吱咯咯的声音,就像抛锚一般。患气胀病的死马的气味很难闻,我们那条街上满是臭味。然后还有酸味从我家房子后面的锡工厂传来——像现代进步的味道一样。几乎令人不能忍受的死马味,比起燃烧的化学品的味道来,还要好上一千倍。看到太阳|­茓­上有个枪眼的死马,看到它的脑袋躺在血泊中,它的ρi股眼里满是痉挛地排泄出来的最后排泄物,也比看到一群穿着蓝围裙的人从锡工厂的拱形大门里走出来,看到他们推着一辆装着一捆捆新制成的锡的手推车强。对我们来说,幸好锡工厂对面有一个面包房。面包房的后门,其实这只是一个铁栅栏,我们可以从那里看面包师傅工作,闻一闻那甜蜜的、不可抗拒的面包、蛋糕的香味。我说,要是那煤气管道铺在那里,那就会是另一种味道的大杂烩——翻起来的泥土味、烂铁管味、­阴­沟气味,以及意大利劳工靠在翻起的土堆上吃的洋葱三明治的味道。当然,也还有其他味道,只不过不太明显;例如,西尔弗斯坦裁缝铺的味道,那里总有大量熨烫工作在进行。这是一种热烘烘的恶臭,你要理解这种味道,最好想像一下,西尔弗斯坦,他本人就是臭烘烘的­干­巴犹太人,正在把他的顾客们留在裤子里的臭屁抖落出去。隔壁是两个信教的笨蛋老Chu女开的糖果与文具店;那里有太妃糖、西班牙花生、枣味胶糖、“甜烟丝”香烟等等几乎令人作呕的甜味。文具店就像一个美丽的洞|­茓­,总是冷冷的,总是摆满各种有趣的物品;冷饮柜就在那里,它发出另一种截然不同的味道。一块厚实的大理石板横放着,在夏季时节,石板变得酸溜溜的,而它又令人愉快地把酸味同碳酸水嘶嘶地倒进冰淇淋杯里时发出的那种叫人心里痒痒的、­干­巴巴的味道混合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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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回归线》第十章(1)

长大以后,各方面都有了­精­细的改进,原来那些味道没有了,只是有另一种显然难忘的、显然令人愉快的味道——窟窿眼儿的味道——取代了它们。尤其是同女人玩过之后留在手指上的那种味道,因为也许以前没有注意到,可这种味道甚至比窟窿眼儿本身的味道更可爱,因为它带着已成为过去时的香水味,但是,这种表明你已长大的味道,同童年时代的那些味道相比,只是一种微弱的味道。这种味道在你大脑的想像中几乎同在现实中消失得一样快。对于所爱过的女人,人们会记得她们的许多事情,但是却很难记得她们那眼儿的味道——全然不会。另一方面,湿头发的味道,一个女人的湿头发味道,却更加强烈持久得多——为什么呢?我不知道。甚至现在,在差不多四十年之后,我还能记得我蒂丽姑妈洗头以后的头发味道。她总是在热得要命的厨房里洗头。通常是在星期六傍晚前,为参加舞会做准备,而舞会又意味着另一件怪事——会出现一个佩带十分漂亮的黄|­色­条纹装饰的骑兵中士,一个非常英俊的中士,甚至在我眼里,也是太彬彬有礼,太有男子气概,太聪明伶俐了,像我蒂丽姑妈这样的低能儿根本配不上他。但不管怎么说,她坐在厨房餐桌旁的小凳上用一条毛巾擦­干­头发。她旁边放着一盏罩着熏黑的玻璃罩的油灯,灯旁边是两把烫发钳。我一看到这些就充满莫名其妙的厌恶。她总是使用一面支在桌上的小镜子;我现在可以看到她一边挤鼻子上的黑头粉刺,一边对自己做怪脸。她是一个难看的女人,没什么本事,粘粘乎乎,呲着两颗大獠牙,只要她一笑,嘴­唇­往后一掀,就露出一副马脸。她就是洗完澡以后,也散发着一股汗味,但是她头发的味道——那种味道我永远不会忘记,因为不知怎么的,这味道同我对她的恨和轻蔑联系在一起。这种味道,在头发­干­起来的时候,就像从沼泽地底下发出来的味道一样。有两种味道——一种是湿头发的味道,另一种是她扔到炉子里,燃烧成火焰的同一种头发的味道。她总是梳下来一些打了结的头发卷,它们还带着她油腻肮脏的头皮上的汗与头皮屑。我常站在旁边看她,很想知道舞会会是什么样子,很想知道她在舞会上做些什么。在她全部打扮完毕的时候,她会问我她看上去是否漂亮,我是否爱她,当然,我会告诉她:是的。但是然后在厕所里,它在厨房旁边的门厅里,我会坐在窗台上燃烧的蜡烛发出的摇曳烛光中,对自己说,她看上去疯了。在她走了以后,我会拿起烫发钳,闻它们的味道,把它们捏紧。它们令人讨厌而又使人着迷——像蜘蛛。这厨房里的一切都使我着迷。我虽然对它很熟,但我从来没有征服它。它既如此公开,又如此秘密。我在这里洗澡,在大铁皮盆里,在星期六。在这里,三姐妹洗澡并打扮自己。在这里,我祖父站在水斗边洗上半身,然后把他的鞋递给我,让我把它们擦亮。在这里,我冬天里站在窗前,注视着窗外纷飞的大雪,我­阴­郁地、茫然地注视着,就好像我在子­宮­里一般,听着水的奔流,而我母亲则坐在马桶上。秘密的谈话都在厨房里进行,他们从这里吓人的、令人憎恶的集会出来,总是脸拉得长长的,一副庄严的面孔,要不就是眼睛哭得红红的。他们为什么跑到厨房去,我不知道,但是常常有这样的情况:正当他们站着开秘密会议,为一个遗嘱争吵不休,或决定如何打发某个穷亲戚的时候,门突然被打开,来了一个客人,于是气氛立即就改变了。我的意思是说,极大地改变了,就好像他们如释重负,因为在某种外力的­干­预下,他们不用再继续一个没完没了的秘密会议,免去了这种令人讨厌的事情。我现在记得,看到门打开,一个不速之客的脸探进来,我的心会高兴得蹦起来。马上会有人给我一只玻璃大罐,让我到街角的酒馆去打酒。我跑到那里,在通往住家的入口旁有一个小窗子,我从小窗子把玻璃罐递进去,然后等着,直到装满冒泡啤酒的玻璃罐递回到我手中。像这样跑到街角去打一罐啤酒,是一场绝对大规模的远征。首先是就在我们楼底下的理发店,斯坦利的父亲在那里开业。经常有这样的情况:正当我冲出去买什么东西的时候,我会看到斯坦利的父亲正用磨剃头刀的皮带啪啪地抽他。一看到这情况,我就热血沸腾。斯坦利是我最好的朋友,而他父亲不过是一个波兰酒鬼。然而,有一天傍晚,正当我拿着玻璃罐冲出去的时候,我十分高兴地看到另一个波兰人用一把剃刀攻击斯坦利的老爹。我看到他老爹脖子上淌着血,脸­色­煞白,正倒退着往门边来。他倒在店铺门前的人行道上,一边挣扎,一边呻吟。我记得我看了他一两分钟,对此感到心满意足,高高兴兴地走开了。斯坦利在父亲打架时溜出来,陪我走到酒馆门口。他也很高兴,尽管他有点儿害怕。我们回来时,救护车已经停在门前,他们把他放在担架上抬着他,他的脸和脖子上盖着一块床单。有时候,碰巧卡洛尔神父最得意的唱诗班男童在我一个人舞拳弄脚的时候从家门前走过,这是一件头等重要的事情。这男孩比我们任何一个都大。他是一个同­性­恋,一个酝酿中的同­性­恋者。就是他从我们面前走过,也常常把我们惹火。他刚一被玷污,消息就从四面八方传开,在他到达拐角以前,就被一帮男孩围了起来,这些男孩都比他小得多,他们嘲笑他,模仿他,一直把他弄得哭了起来。然后我们会像一群狼一样扑到他身上,把他拽倒在地,把衣服从他背上扯掉。这是不光彩的行为,但是它使我们感觉良好。还没有人知道同­性­恋者是什么玩意儿,但是不管是什么玩意儿,我们反对它。我们以同样方法反对中国佬。有一个中国佬经常从街那头的洗衣店经过这里,他也像卡洛尔神父教堂里的那个同­性­恋一样,不得不受到围攻。他的模样跟教科书上看到的苦力图片十分相像。他穿着一件黑­色­羊驼毛盘扣上衣,一双没有后跟的拖鞋,留着一根长辫子。通常他都是手Сhā在袖筒里走路。我记得最清楚的是他走路的样子,一种偷偷摸摸、装腔作势、女里女气的走路样子,我们感到十分陌生,而且感受到威胁。我们怕他怕得要命,我们也恨他,因为他对我们的嘲弄完全无动于衷。我们认为他太无知了,不可能注意到我们的侮辱。然后有一天,我们去洗衣店,他让我们吃了一惊。开始他递给我们那包洗好的衣服,然后他伸手到柜台底下,从大袋子里抓出一把荔枝。他笑着从柜台后面出来开门。他还是笑着抓住阿尔菲·贝查,扯他的耳朵;他依次抓住我们每一个人,扯我们的耳朵,仍然笑着,然后他做了一个恶狠狠的鬼脸,像猫一样飞快地跑到柜台后面,­操­起一把长长的、样子难看的刀子,冲我们挥舞。我们拼命逃离这个地方。当我们到达街角回头看时,我们见他手里拿着一把熨斗站在门口,样子十分镇静,十分心平气和。这次事情之后,再没有任何人愿到洗衣店去了;我们不得不每星期给小路易斯·庇罗沙一个硬币,让他为我们取洗好的衣服。路易斯的父亲在街角有一个水果摊。他常常递给我们一些烂香蕉,作为他喜欢我们的标志。斯坦利尤其喜欢烂香蕉,因为他姑妈常做油炸香蕉给他吃。炸香蕉在斯坦利家被看做­精­美食品。有一次斯坦利过生日,家人为他举行了一次聚会,所有邻居都受到邀请。一切都进行得很顺利,直到后来端来了一盘炸香蕉。不知怎的,没有人要碰那香蕉,因为这是只有斯坦利父母那样的波兰人才知道的菜。人们讨厌吃炸香蕉。在窘困之中,某个最小的聪明小孩建议把炸香蕉给疯维利·曼。维利比我们谁都年龄大,但不能说话。他只会说“别要!别要!”他对什么都说“别要!别要!”所以给他香蕉的时候,他也说“别要!”他伸出双手去取香蕉,但是他的弟弟乔治在场,他们拿烂香蕉来骗他的疯哥哥,使他感到受了侮辱。于是乔治跟人打了起来,而维利看到弟弟遭到攻击,也尖叫着“别要!别要!”打了起来。他不仅打其他男孩,也打女孩,搞成了一场大混战。最后,斯坦利的老爷子听到吵闹声,手里拿着一根磨刀皮带,从理发店上楼来。他抓住维利·曼的颈背,开始抽打他。这当口,他弟弟乔治溜出去叫曼老先生。这曼老先生也是个酒鬼,穿着衬衣就来了,看到可怜的维利挨醉鬼剃头师傅的打,就用一副老拳去揍他,揍得很凶。维利这时候被放开,在地上爬来爬去,吞吃着掉在地上的炸香蕉。他一看到香蕉,就像一只雌山羊一样迅速把它们吃掉。老先生看到他趴在地上像山羊一般嚼香蕉,怒不可遏,就拾起皮带,拼命去追维利。现在维利开始嚎叫——别要!别要!——突然,每个人都笑了起来。这使曼先生消了气,变得温和起来了。最后他坐下来,斯坦利的姑妈给他拿来一杯葡萄酒。听到吵闹声,其他一些邻居也来了,于是拿来了更多的葡萄酒,然后是啤酒,然后是烧酒,大家很快就高高兴兴,又是喝又是吹口哨,甚至小孩们都喝醉了,然后疯维利也喝醉了,他又像雌山羊一样趴在地上,大叫:“别要!别要!”阿尔菲·贝查虽然只有八岁,却喝得烂醉如泥,他咬了维利的ρi股,维利也咬他,然后我们大家都互相咬起来,父母们站在一边快活地又笑又叫,大家非常非常高兴,于是拿来了更多的炸香蕉,这一次每个人都吃起来,然后大家谈天说地,喝­干­了一杯又一杯。疯维利·曼想要为我们唱歌,但是他只能唱“别要!别要”!生日聚会是一次巨大的成功,有一星期多的时间,大家不谈别的,只谈这次聚会,谈斯坦利的家人是多么好的波兰人。炸香蕉也是一大成功,有一段时间,很难再从路易斯·庇罗沙的父亲那里得到任何烂香蕉,因为香蕉供不应求。然后发生了另外一件事,它在整个近邻地区投下了­阴­影——乔·盖哈特败于乔依·西尔弗斯坦之手。乔依·西尔弗斯坦是裁缝的儿子;他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小伙,样子很文静,很勤奋,其他大小孩都避着他,因为他是犹太人。有一天他去菲尔莫尔街送一条裤子,同样年纪的乔·盖哈特朝他打招呼。乔·盖哈特自以为了不起。他们说了几句话以后,乔·盖哈特就把裤子从小西尔弗斯坦手里抢走,扔在水沟里。没有人想到小西尔弗斯坦会用拳头来回答这样一个侮辱,所以当他打乔·盖哈特,并且在他下巴上打个正着的时候,每个人都大吃一惊,尤其是乔·盖哈特本人。打架打了大约二十分钟,最后乔·盖哈特躺在人行道上爬不起来了。于是,小西尔弗斯坦捡起那条裤子,平静而自豪地走回到他父亲的铺子去。谁也没同他说一句话。这件事被视为一场灾祸。有谁听说过犹太人打非犹太人的?这是不可想像的事情,然而它却发生了,而且当着每一个人的眼睛。我们一夜又一夜地坐在人行道边上,从每一个角度来讨论这件事,但是没有任何解决办法,直到……直到乔·盖哈特的弟弟乔尼被激怒起来,决定自己来解决这个问题。乔尼虽然比他哥哥年纪小,个子也小,但他像一只小美洲狮一般健壮,一般不可战胜。他是住在周围棚屋里的爱尔兰人典型。他找小西尔弗斯坦算账的办法是在有一天晚上等他从铺子里出来,把他绊倒。到了那天晚上他绊倒他的时候,他手里藏着两块事先准备好的大石块,可怜的西尔弗斯坦跌倒在地,他就扑到他身上,用两块大石块砸西尔弗斯坦的太阳|­茓­。他吃惊地发现,西尔弗斯坦没有反抗;甚至当他爬起来,给西尔弗斯坦机会站起来的时候,他也没有动弹。这时乔尼吓坏了,逃之夭夭。他一定是被彻底吓坏了,因为他再也没有回来过;惟一有关他的消息便是他在西部的某个地方被人找到,送到少年犯教养所去了。他母亲是个邋遢而快乐的爱尔兰表子,她说他罪有应得,希望上帝不要再让她看到他。小西尔弗斯坦恢复过来以后,再也不是原来的样子了;人们说他的大脑被打出了毛病,他傻了,而乔·盖哈特却出了名。好像是他去看望了躺在床上的小西尔弗斯坦,对他深表歉意。这又是一件前所未闻的事情。这是如此奇怪,如此非同寻常的事情,以致乔·盖哈特被视为一个游侠骑士。没有人赞成乔尼的行为方式,然而也没有人会想到去向小西尔弗斯坦道歉。这是这样一种高贵典雅的行为,以致乔·盖哈特被看做是一个真正的绅士——左邻右舍中第一个,也是惟一的一个绅士。这一个我们中间从来未被使用过的词,现在挂在每个人的嘴上,当一个绅士被视为一种荣誉。我记得,这个被打败的乔·盖哈特像这样突然变成了绅士,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几年以后,当我搬到另一个地段居住,遇到了法国小孩克罗德·德·洛兰的时候,我已经准备好理解并接受“一个绅士”。这个克罗德,我以前从未见到过这样的男孩。在以前那个地段,他没准儿会被看做一个软蛋;因为首先他说话太好听,太正确,太有礼貌了,其次他太体贴人,太文雅,太殷勤。然后,在同他一块儿玩的时候,他母亲或父亲走过,他会突然说起法语来,使我们大吃一惊。我们听到过德语,让德语侵入到我们当中还马马虎虎,但是法语!嘿!说法语,甚至就是听懂法语,都是彻底老外,彻底贵族化,彻底腐朽,彻底高不可攀,而克罗德是我们当中的一员,哪方面都像我们一样好,甚至还更好一点,我们不得不私下承认,但是有一个污点——他的法语!它使我们反感。他没有权利住在我们的地段,没有权利像他现在这样有本事,有男子风度。经常有这样的情况:他母亲把他叫回家,我们同他说了再见,这时候我们就聚集在一块儿,来来回回地讨论洛兰一家。我们很想知道,例如,他们吃什么,因为他们是法国人,他们一定和我们的习惯不一样。还从来没有人踏进过克罗德·德·洛兰的家门——这是另一件可疑的、令人反感的事实。为什么?他们在隐藏什么?然而,当他们在街上从我们身边经过时,他们又总是十分真诚,总是微笑,总是说英语,而且是最­棒­的英语。他们往往使我们感到十分自我羞愧——他们更优越,那是实际情况,而且还有另一件令人费解的事情——别的男孩都是你直截了当地问他什么,他就直截了当地回答什么,而克罗德·德·洛兰却从来不是直截了当地回答问题。他在回答前总是十分迷人地笑笑,十分沉着镇静,使用我们望尘莫及的讽刺和嘲笑。他是我们的眼中钉,­肉­中刺,这个克罗德·德·洛兰,当他终于从这个地段搬走的时候,我们都松了一口气。至于我自己,也许过了十年或十五年以后,我才考虑这个男孩和他古怪的典雅举止。到那时候,我才感到自己犯了一个大错误。因为突然有一天,我想起来,克罗德·德·洛兰曾在某一场合来到我跟前,显然是要赢得我的友谊,而我却对他很傲慢。在我想起这件事的时候,我突然明白了克罗德·德·洛兰一定在我身上看到了与众不同的东西,他向我伸出友谊之手是看得起我。但是在那些日子里,我有那样一种行为准则,就是要合群。如果我成为克罗德·德·洛兰的知心朋友,我就是背叛了其他男孩。随这样一种友谊而来的,无论是什么样的好处,都同我无缘;我是大伙儿中的一员,疏远克罗德·德·洛兰这样的人是我的责任。我必须说,在隔了更长一段时间之后——在我在法国呆了几个月之后,我又一次想起了这件事。法语中“raisonnable(懂道理的)”一词,对我来说获得了全新的意义。有一天,我偶然听到这个词,我就想起克罗德·德·洛兰在他家门前街上的主动表示。我清晰记得他用了“reasonable(英语中与raisonnable相应的词)”一词。他也许是要求我“懂道理”,当时这个词从来没有从我口中吐出来过,因为我的词汇中不需要它。这个词像“绅士”一样,很少有人说,即使说也都十分谨慎小心。这是一个会使别人嘲笑你的词。有许多那样的词——例如,“really(真的)”。我认识的人当中没有使用过“really”这个词——直到来了杰克·劳森。他使用这个词是因为他父母是英国人,虽然我们拿他开玩笑,但我们原谅他说这个词。“Really”这个词使我立即想起住在原来那个地段的小卡尔·拉格纳。卡尔·拉格纳是一个政治家的独生子,他们住在相当豪华的菲尔莫尔小街上。他们住的一幢红砖小楼靠近那条街的末端,总是收拾得漂漂亮亮的。我记得这幢房子是因为我上学路上经过它的时候,常常注意到门上的铜把手擦得有多漂亮。事实上,别人家没有门上有铜把手的。总之,小卡尔·拉格纳是家长不许他们同其他小孩交往的那些孩子之一。事实上,他很少露面。我们看到他同他父亲走在一起,通常是在星期天。如果他父亲不是周围地区的一个强有力的人物,卡尔会被人用石头砸死。他的星期日装束真叫人受不了。他不仅穿长裤和漆皮鞋,而且炫耀着一顶圆顶礼帽和一根手杖。一个男孩在六岁的年纪会让人这样来打扮他,一定是个笨蛋——那是一致的看法。有人说他有病,好像那是他穿古怪服装的理由。奇怪的是,我一次也没听到他说话。他如此高雅,如此讲究,以至于他也许想像,在大庭广众面前说话是欠缺风度的。无论如何,我常在星期天上午等着他,就为了看他同他父亲一起经过。我注视他时带着那样一种强烈的好奇心,就跟我注视消防队员清洗消防站里的消防车时一样。有时候,在回家路上他会拿着一小盒冰淇淋,是最小的那种包装,也许刚够他吃,作为饭后甜食。“饭后甜食”是又一个我们莫名其妙地熟悉起来的词,我们贬义地使用它来谈论小卡尔·拉格纳及其家人之流。我们可以花几个小时来琢磨这些人吃的“dessert(饭后甜食)”究竟是什么玩意儿,我们的乐趣主要在于来回摆弄这个新发现的词“dessert”。这个词也许是从拉格纳家私运出来的。一定也是在这个时候,桑托斯·杜蒙特桑托斯·杜蒙特(1873—1932):巴西航空发展的先驱者,最初的飞行器的发明者与飞行家。——译者名声大振。在我们听起来,桑托斯·杜蒙特那时候听起来,有点儿令人愉快的外国味儿,与通常的外国人或外国东西,如中国洗衣店、克罗德·德·洛兰高傲的法国家庭等,截然不同。桑托斯·杜蒙特是一个魔术般的词,暗示着两撇线条平滑的漂亮的小胡子,一顶墨西哥阔边帽,踢马刺,某种快活、­精­美、幽默的东西,充满着狂热的幻想。有时候它带来咖啡豆和草帽的香味,或者,因为它这样带有完全的异国情调,这样充满幻想,就会扯得很远,竟关心起霍屯督人的生活。因为我们当中有一些年纪大的孩子正在开始读书,他们会按钟点给我们讲幻想故事,这是他们从《阿以莎》《阿以莎》:英国作家亨利·瑞德·哈格德爵士(1856—1925)1950年发表的一部传奇小说。——译者、韦达的韦达(1839—1908):英国女小说家,以写传奇小说闻名。——译者《在两面旗帜下》之类的书中捡来的一些材料。真正的知识趣味,在我心中十分明确地同我十岁左右搬去的那个新地段拐角处的空地相联系。在这里,当秋天来临时,我们站在烤着土豆片和我们带来的几小罐生土豆的篝火前面,随后就有一种新型的讨论,不同于我以前所知道的总是来自书本的讨论。有人刚读了一本冒险书,或者一本科学书,马上整条街就因为引入了一个至今无人知晓的主题而活跃起来。也许是这些孩子之一刚发现有日本潮流这样的事情,他就会设法向我们解释日本潮流是怎样产生的,它的目的是什么。这是我们学习事物的惟一方法——好像是靠着栅栏,一边烤着土豆片和生土豆。这些知识沉积得很深——事实上如此之深,以致后来同一种更­精­确的知识冲突时,很难把较早的知识排除出去。就是以这样的方式,有一天一个较大的男孩向我们解释说,埃及人知道血液循环,于是我们就以为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以致后来很难一下子接受关于英国人哈维发现了血液循环的故事。现在我也并不感到奇怪,当时我们的谈话大多是关于遥远的地方,例如中国、秘鲁、埃及、非洲、冰岛、格陵兰。我们谈论鬼,谈论上帝,谈论灵魂的轮回,谈论地狱,谈论天文学,谈论不熟悉的鸟和鱼,谈论宝石的形成,谈论橡胶园,谈论拷问方法,谈论阿兹台克人和印加人,谈论海上生活,谈论火山和地震,谈论全球各地的葬礼和婚礼,谈论语言,谈论美洲印第安人的起源,谈论正在绝种的野牛,谈论怪病,谈论吃人­肉­,谈论巫术,谈论月球旅行以及月球上是什么样子,谈论杀人凶手和拦路强盗,谈论圣经里的奇迹,谈论陶器的制造,谈论各种各样家里和学校里从未提起过的话题,这些话题对我们极端重要,因为我们渴望得到这些知识。世界充满着奇迹与神秘,只有当我们颤抖着站在那块空地里的时候,我们才开始严肃地谈论,并感到需要进行既愉快又吓人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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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回归线》第十章(2)

生活的奇迹与神秘——这在我们成为负责任的社会成员时被扼杀了!直到我们被推出去工作以前,世界对我们来说都是很小的,我们生活在它的边缘上,好像是在未知世界的边界上。一个小小的希腊世界就深刻到足够提供一切变异、一切冒险、一切思考。它也不是那么十分小,因为它保留着最无限的潜力。我扩大我的世界,却一无所获;相反,我失去了许多。我想要变得越来越孩子气,向相反的方向超越童年。我要同正常的发展路线完全背道而驰,进入一个超婴儿的存在王国,一个绝对疯狂混乱的王国,但却不同于周围的这个世界那种疯狂混乱。我是一个成年人,一个父亲,一个负责任的社会成员。我挣我每天的面包。我使自己适应了一个从来不属于我的世界。我要冲破这个扩大的世界,重新站到一个未知世界的边界上。这个未知世界将使这个苍白、片面的世界黯然失­色­。我要超越父亲的责任,而走向无政府主义者的不负责任,这种人不可能被强迫,被哄骗,被收买,被背叛。我要让蒙面夜骑奥伯龙奥伯龙:中世纪欧洲民间传说中的仙王。——译者当我的向导,他张开他的黑翅膀,同时消灭了过去的美与恐怖,我要迅速而坚韧不拔地逃向永久的黎明,不给后悔、遗憾、悔改留下余地。我要胜过有害于世界的创造发明者,为的是要重新站在一个无法通过的深渊面前,即使最强有力的翅膀也无法使我飞越这个深渊。甚至我必须变成一个只居住着痴心妄想者的野生自然公园,我也绝不停下来,呆在这负责任的成年生活的有条不紊的昏庸之中。我必须这样做,来纪念与上帝赐给我的那种生活完全无法比拟的另一种生活,纪念一个被屈服者的相互同意所扼杀和窒息了的小孩子的生活。父母亲创造的一切我都不认为是我自己的。我要回到一个比古希腊更小的世界,回到一个我伸手总能触摸到的世界,我时时刻刻所知道、所看见、所认识的世界。对我来说,任何其他世界都是无意义的、陌生的、敌对的。在重新越过我小时候认识的第一个光明世界时,我希望不要呆在那里,而要使劲回到一个更光明的世界,我一定是从那里逃出来的。这个世界什么样,我不知道,我也不相信我会找到它,然而这是我的世界,别的东西没有一样引起我的兴趣。

我第一眼看到这个光明的新世界,对它的最初理解,是由于碰见了罗依·汉密尔顿。当时我二十一岁,那也许是我一生中最糟糕的一年。我十分绝望,因而决定离家谋生。我想的是加利福尼亚,说的是加利福尼亚,我计划去那里开始一种新生活。我如此强烈地梦想着这个新的希望之乡,以至于后来,当我从加利福尼亚回来的时候,我几乎不记得我见到的加利福尼亚,我想起的、谈起的,只有我在梦中认识的那个加利福尼亚。就在告别前,我遇到了汉密尔顿。他是我老朋友麦克格利高尔的说不清的同父异母兄弟;他们只是在最近才互相认识,因为罗依一生中的大部分时间生活在加利福尼亚,他的印象一直是,他的真正父亲是汉密尔顿先生,而不是麦克格利高尔先生。事实上,正是为了搞清楚他的父亲身分之谜,他才到东海岸来的。同麦克格利高尔住在一起,显然并没有使他更接近于谜的解开。在认识了他曾断定为他的生父的那个人之后,他似乎比以往更加为难了。他后来向我承认,他为难是因为在两个人身 上都跟他自己的想像没有一点儿相似之处。也许正是这个决定应该把谁看做父亲的恼人问题促进了他自己­性­格的发展。我这样说,是因为刚一被介绍认识他,我就立刻感到,我在一个从来不了解的那类人面前。由于麦克格利高尔对他的描述,我已经准备好去见一个相当“古怪的”人,“古怪的”在麦克格利高尔嘴里,意思是有点儿疯癫。他确实古怪,但是十分清醒,立即就使我感到很兴奋。我第一次同一个来到词义背后、抓住事物本质的人谈话。我感到我在同一个哲学家谈话,不是一个我在书本上遇到的那类哲学家,而是一个不断进行哲理探讨的人——而且是体验了他解释的这种哲理的人。那就是说,他根本没有理论,除非是深入到事物的本质中去,并且,按照每一个新的启示,来如此这般地过他的生活,以便在揭示给他的真理和这些真理在实践中的例证之间,只有最小限度的不一致。当然,他的言行在他周围那些人眼里是古怪的,然而,他的言行在西海岸那些了解他的人眼里并不古怪,在那里,按他自己的说法,他如鱼得水。他在那里显然被视为上等人,人们毕恭毕敬,甚至带着畏惧聆听他的说话。

我发现他处于一场斗争之中,我只是在多年以后才懂得这种斗争。那时候,我不明白他为什么如此重视找到他真正的父亲;事实上,我还常常以此来开玩笑,因为在我看来,有没有父亲是无所谓的,母亲也是一样。在罗依·汉密尔顿身上,我看到了一个人具有讽刺意味的斗争,他已经解放了自己,却还在寻求确立一种可靠的身世关系。这种关系是他绝对不需要的。关于真假父亲的这种冲突,悖论式地使他成为一个超父亲。他是一个教师,为人师表;他只要一张开嘴,我就明白我在倾听一种学问,它截然不同于我至今同这个词相联系的任何东西。把他看成一个神秘主义者而不予理睬,这是很容易的,他无疑是一个神秘主义者,但他是我碰到的第一个也知道如何脚踏实地的神秘主义者。他是一个知道如何发明实用物品的神秘主义者,在这些实用物品中有石油工业极其需要的钻机,他后来还为此发了大财,但是,由于他那古怪的形而上学谈话,当时没有人十分注意到他非常实用的发明。这被看做他的又一个疯狂想法。

他不断谈论他自己,谈论他同周围世界的关系,他的这种品质给人造成一种不好的印象,好像他只是一个自吹自擂的自我中心主义者。甚至有人说,似乎他更关心的是麦克格利高尔先生作为父亲的真实身分,而不是父亲麦克格利高尔先生。这话就其涉及的范围而言,是够真实的。它的意思是说,他对他新发现的父亲没有真正的爱,只是从他发现的真情实况中得到一种强烈的个人满足;他是在以他通常的自我夸张方式利用这种发现。当然,这是非常真实的,因为麦克格利高尔先生本人无限小于作为失散父亲象征的麦克格利高尔先生,但是麦克格利高尔们对象征一无所知,就是对他们解释,他们也绝不会理解的。他们正在作出一种矛盾的努力,既要拥抱长期失散的儿子,同时又把他降到一个可以理解的水平上,他们在这个水平上要以不是把他理解为“长期失散的”,而是仅仅理解为儿子;而稍有一点点理智的人都明白,他的儿子根本就不是儿子,而是一种­精­神上的父亲,类似于基督,我可以说,他正在最英勇地努力把他已经十分明确摆脱的东西作为有血有­肉­的东西来接受。

因此,这个我最热烈崇拜的怪人会选择我作为他的知己,使我感到吃惊和荣幸。对比之下,我的方式就不对头了:书卷气、知识分子气、世俗气,但是我几乎立即就抛弃了我­性­格的这一方面,让自己沐浴在温暖、直接的灵光中,这灵光是深刻的,是创造物的天然直觉。来到他的面前,给我一种脱去衣服,或者说得更确切一些,剥去皮的感觉,因为他所要求于谈话对方的远远不止是单纯的赤­祼­。在同我谈话的时候,他是在向一个我只是模模糊糊怀疑其存在的我说话,这个我,例如,在我正读着一本书,突然明白我一直在做梦时,就会冒出来。很少的书有这种能力,能使我陷入神思恍惚中,在这种完全神智清醒的神思恍惚中,人们不知不觉地做出了最深刻的决定。罗依·汉密尔顿的谈话就带有这种­性­质。它使我空前警觉,超自然地警觉,同时又不破坏梦的结构。换句话说,他是在诉诸自我的萌芽,诉诸最终会发展的超过赤­祼­­祼­个­性­的那种存在,这存在会超过综合的个­性­,让我真正成为孤身一人,为的是设计出我自己特有的命运。

我们的谈话就像一种秘密的语言,在谈话当中,别人都睡着了,或者像鬼魂一样消失了。对我的朋友麦克格利高尔来说,这种谈话莫名其妙,令人生气;他比任何其他人都了解我,但是他在我身上从来没有发现任何同我现在呈现给他的­性­格相一致的东西。他把罗依·汉密尔顿说成一种坏影响,这又说得十分正确,因为我同他同父异母兄弟的这次意外相遇,比任何其他事情都更加造成了我们的疏远。汉密尔顿打开了我的视野,给了我新的价值观,虽然我后来将失去他传给我的视觉,但是我绝不会再像他到来以前那样来看世界,看我的朋友。汉密尔顿深刻地改变了我,只有一本稀有的书,一种稀有的个­性­,一种稀有的经验,才能这样来改变一个人。我一生中第一次懂得了经历一种必不可少的友谊是怎么回事,却又不会因为这种经历而感到被奴役或者有依附感。在我们分手之后,我从来没有感到需要他实际上在我跟前;他完全献出自己,我拥有他而不被他拥有。这是第一次对友谊的纯洁完美体验,从来未被任何其他朋友重复过。汉密尔顿是友谊本身,而不是一个朋友。他是人格化的象征,因而也是十分令人满意且今后对我来说却不再必要的象征。他本人彻底了解这一点。也许,正是没有父亲这一事实,推动他沿着自我发现的道路前进,这是投身到世界当中去的最后过程,因而也就实现了纽带的无用­性­。当然,他当时处于完全的自我实现当中,不需要任何人,尤其是他在麦克格利高尔先生身上徒然寻找的­肉­体父亲。他到东部来,找出他真正的父亲,这一定有点儿对他进行最后考验的­性­质,因为当他说再见,当他拒绝承认麦克格利高尔,也拒绝承认汉密尔顿先生的时候,他就像一个清除了一切杂质的人。我从未看见过一个人像罗依·汉密尔顿说再见时那样,看上去如此孤单,如此完全孑然一身,如此生气勃勃,如此相信未来。我也从未看见过他给麦克格利高尔家留下的那种混乱与误解。就好像他在他们当中死去,复活,正在作为一个全新的、不认识的人向他们告别。我现在可以看见他们站在通道上,两手空空,有点儿愚蠢、无助的样子,他们哭着,但不知道为何而哭,除非是因为他们被剥夺了他们从未拥有的东西。我就喜欢像这样想起这件事。他们都不知所措,若有所失,模糊地、十分模糊地意识到,一次了不起的机会莫名其妙地提供给他们,而他们却没有力量或想像力来抓住它。这就是那愚蠢、空洞的手的颤抖暗示给我的东西;这是一种目睹着比我可以想像的任何东西都更痛苦的姿态。它给我一种感觉,感到在面对真理的时候,这个世界有着可怕的不足。它使我感到血缘关系的愚蠢,感到非­精­神的爱的愚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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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回归线》第十一章(1)

我迅速地回顾,看见自己又在加利福尼亚。我孤身一人,像楚拉·维斯塔橙子林中的奴隶一样工作。我得到自己名分应得的东西了吗?我想没有。我是一个非常可怜、非常孤独、非常不幸的人。我似乎丧失了一切。事实上,我几乎不是一个人——我更接近于一只动物。我整天就站在或走在拴在我的雪橇上的两匹公驴后面。我没有思想,没有梦想,没有欲望。我彻底健康,彻底空虚。我是一种非实体。我是如此彻底生气勃勃,彻底健康,以至于我就像挂在加利福尼亚树上甘美而又带欺骗­性­的水果。再多一线阳光,我就会腐烂。“Pourri āvant d'etre muri(法文:成熟以前就已腐烂)!”

正在这明亮的加利福尼亚阳光中腐烂的真是我吗?我的一切,我至今所是的一切都没留下吗?让我想一下……有亚利桑那。我现在记得,当我踏上亚利桑那的土地时,已经是夜里了。只有足够的光线来看最后一眼正消失的方山。我走过一个小镇的主要街道,这个镇的名字我记不清了。我在这个镇上,在这条街上­干­什么?嘿,我爱上了亚利桑那,我徒然用两只­肉­眼寻找的一个心灵中的亚利桑那。在火车上,仍然是我从纽约带来的亚利桑那同我在一起——甚至在我们越过了州界以后。不是有一座横跨峡谷的桥把我从沉思冥想中惊醒过来吗?我以前从未见过这样一座桥,一座几千年前由地壳激变时的岩浆喷发天然形成的桥。我看见有一个人从桥上走过,一个样子像印第安人的人,他正骑着一匹马,有一只长长的鞍囊悬挂在马镫子旁边。一座天然的千年之桥,在落日时的清澈大气中,看上去就像可以想像的年份最少崭新的桥。在那座如此结实、如此耐久的桥上,天哪,只有一人一马经过,再没有别的东西,那么,这就是亚利桑那,亚利桑那不是一种想像的虚构,而是乔装打扮成一人骑马的想像本身。这甚至超过了想像本身,因为没有一点点模棱两可的味道,只有生与死将物自体隔离开,这物自体就是梦和骑在马背上的梦者本人。当火车停下时,我放下脚,我的脚在梦中踩了一个窟窿;我到了时间表上有名字的那个亚利桑那小镇,它只是任何有钱人都可以访问的地理上的亚利桑那。我提着旅行袋沿主要街道行走,我看到汉堡包和不动产办公室。我感到受了可怕的欺骗,竟哭了起来。现在天黑了,我站在一条街的尽头,那里是沙漠开始的地方,我像傻瓜一样哭泣。这个哭着的是哪一个我?为什么这是那个新的我,那个在布鲁克林开始萌芽,现在在无垠的沙漠中注定要死的我呢?喂,罗依·汉密尔顿,我需要你!我需要你一会儿工夫,只是一小片刻,在我崩溃的时候,我需要你,因为我不十分乐意做我现在已做了的事情。我记得,你不是告诉我不必作这次旅行,但如果我必须去,那就去的吗?为什么你没有说服我不去呢?啊,说服从来不是他的方法,而请求忠告从来不是我的方法。所以我到了这里,垮在沙漠里,那座现实的桥在我身后,不现实的东西在我面前,只有基督知道我如此为难,如此不知所措,以致如果我可以遁入大地消失的话,我就会这样做的。

我迅速地回顾,看到另一个同家人生活一起、平静地等死的人——我的父亲。如果我追溯到很远很远,想起莫杰、康塞尔依、洪堡……等街道,尤其是洪堡街,我就会更好地理解发生在他身上的事。这些街所在的地段离我们居住的地段不远,但是它不一样,它更富有魅力,更神秘。我小时候只去过一次洪堡街,我已不记得那次去的理由,除非是去看望卧病在一所德国医院里的某个亲戚。但是这条街本身给我留下了一个最持久的印象,我一点儿也不知道为什么。它在我记忆中仍然是我看见过的最神秘、最有希望的街。也许我们准备要去的时候,我母亲像往常一样,许诺给我一件很了不起的东西,作为对我陪她去的报答。我总是被许诺一些东西,但从来没有实现过。也许那时候,当我到达洪堡街、惊奇地看着这个新世界时,我完全忘记了许诺给我的东西,这条街本身成了给我的报答。我记得它很宽,在街的两边,有高高的门前台阶,那样的台阶我以前从未见过。我还记得,这些怪房子当中有一幢一层楼,是一个裁缝铺,窗户里有一个半身像,脖子上挂着一根皮尺,我知道,我在这景象面前 大受感动。地上有雪,但是阳光很好,我清晰地记得,被冻成冰的垃圾桶底部如何有一小滩融雪留下的水。整条街似乎都在明媚的冬天阳光下融化。高高台阶的栏杆扶手上,积雪形成了如此漂亮的白­色­软垫,现在开始下滑、溶解,露出当时很时兴的褐­色­砂石,像打了一块块黑­色­的补丁。牙医和内科医生的玻璃小招牌藏在窗户的角角上,在中午的阳光里闪闪发亮,使我第一次感到,这些诊室也许不像我知道的那样,是折磨人的拷问室。我以小孩子的方式想像,在这个地段,尤其在这条街上,人们更友好,更豪爽,当然也极其有钱。我自己一定也大大舒展了一番,虽然我只是一个小孩子,因为我第一次看到一条似乎没有恐怖的街道。这是这样一条街:宽敞,豪华,光明,柔和,后来当我开始读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作品时,我就同圣彼得堡的融雪联系在一起。甚至这里的教堂也有着不同的建筑风格;它们有着半东方的­色­彩,既壮观又温暖,这使我既惊恐又着迷。在这条宽敞的街道上,我看到房子都盖在人行道上很靠后的地方,宁静而高贵,没有夹杂商店、工厂、兽医的马厩等来破坏气氛。我看到一条只有住宅的街道,我充满畏惧和赞美。我记得这一切,无疑我大受其影响,但这一切中没有一样足以说明,只要一提起洪堡街,就会在我心中唤起那种奇怪的力量和吸引力。几年以后,我又在夜间回去看这条街,我甚至比第一次看到它的时候更加激动。这条街的外观当然变了,但这是夜间,夜间总是比白天较少残酷。我再次体验到那种宽敞感、那种豪华感所带来的奇妙愉悦,那条街上的豪华感现在有点儿消退了,但仍然给人以回味,仍然以隐隐约约的方式显示出来,就像那次褐­色­砂石栏杆从融雪中显示出来一样;然而,最与众不同的,是那种正要有所发现的近乎激起情yu的感觉。我再次强烈意识到我母亲的存在,意识到她的皮大衣的鼓鼓囊囊的大袖子,想到她多年前如何残酷地拽着我飞快地走过那条街,想到我如何固执地要看那一切陌生的新事物,以饱眼福。在第二次去那条街的时候,我似乎朦朦胧胧地想起我童年时代的另一个人物,那个老管家,他们管她叫一个外国名字:基金太太。我记不起她得了什么病,但我似乎确实记得我们到医院去看她,她在那里奄奄一息,这个医院一定是在洪堡街附近,这条不是奄奄一息,而是在冬天中午的融雪中容光焕发的街。那么我母亲许诺给我,而我后来再也没能回想起来的东西究竟是什么呢?像她那样能许诺任何东西,也许那天,在一阵心不在焉当中,她许诺了十分荒谬的东西,尽管我是一个小孩子,十分容易轻信别人,但我也不会完全轻信她的这种许诺;然而,如果她许诺给我月亮,虽然我知道这是不可能的,我还是会拼命给予她的许诺一点点信任。我拼命需要许诺给我一切,如果在反思之后我明白了这是不可能的,那我还是要以我自己的方式,设法摸索一种使这些许诺可以实现的方法。人们没有一点点兑现许诺的意图,竟然就做出许诺,这在我看来是不可想像的事情。甚至在我十分残酷地受了欺骗的时候,我仍然相信;我认为许诺之所以没有兑现是因为非同寻常的、完全超出了另一个人的能力的事情参与进来,才把许诺化为乌有。

这个信念问题,这种从来未被兑现的许诺,使我想起我的父亲,他在最需要帮助时遭到抛弃。到他生病的时候为止,我的父母亲都没有表示出任何宗教倾向。虽然总是向别人提倡教会,但他们自己却在结婚以后从来没有踏入过教堂。那些过于严格地定期上教堂的人,在他们眼里似乎有点儿傻。他们说“如此这般地笃信宗教”,那种样子足以流露出他们对这样的人所感到的嘲笑、轻蔑,甚至怜悯。如果有时候,因为我们孩子们,教区牧师意外地到家里来,他们对他就像对一个出于礼貌不得不尊重,然而却没有一点儿共同之处的人那样,事实上,他们有点儿怀疑他是介于傻瓜和江湖郎中之间的那类人的代表。例如,对我们,他们会说他是“一个可爱的人”,但是他们的老朋友来了,一聊就不着边际起来,这时候,人们会听到一种截然不同的评语,通常还伴随着一阵阵响亮的嘲笑声和捣蛋的模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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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回归线》第十一章(2)

我父亲由于过于突然戒酒而病得很厉害。整个一生,他都是一个快活的老好人:他的肚皮不大不小,他的脸颊圆润,像胡萝卜一样红彤彤的,他的举止从容不迫,懒懒散散,他似乎命中注定要健健康康地活到高龄,但是在这种平稳、快活的外表之下,事情十分不妙。他的情况很糟糕,债台高筑,他的一些老朋友们已经开始在抛弃他了。我母亲的态度最使他担忧。她把事情看得一团漆黑,而且一点儿也不隐瞒自己的看法。她时常歇斯底里大发作,扑到他身上又打又掐,用最恶毒的语言骂他,砸碎盘子,威胁要永远离家出走。结果,他有一天早晨爬起来,决心绝不再沾一滴酒。没有人相信他是当真的;家里其他人也发誓戒过酒,他们管戒酒叫上水车,但他们很快就从水车上下来了。家里人在各种时候都试过,但没有一个成功地彻底戒了酒的,而我父亲则不然。他从哪里,又是如何获得力量来坚持他的决定,只有上帝知道。我似乎觉得这是不可思议的,因为如果我处于他的地位,我自己也会喝死的。可是,老人却没有。这是他一生中第一次对任何事情显示出决心。我的母亲感到十分吃惊,她就是这么一个白痴,竟然拿他开玩笑,讥讽他至今一直如此薄弱的意志力。他仍坚持不懈。他的酒­肉­朋友很快就不见踪影了。总之,他不久就发现自己几乎完全孤立了。这一定触到了他的痛处,因为没过几个星期,他就病得死去活来,于是举行了一次会诊。他恢复了一点儿,足以起床,来回走走,但仍然是个重病号。他被猜想患了胃溃疡,虽然没有人十分有把握他到底哪里不舒服,但是,大家都知道,他这样突然发誓戒酒,是犯了一个错误。要回到一种有节制的生活方式中去,无论如何已为时太晚。他的胃如此之弱,竟连一盘汤也盛不下。几个月后,他就剩下了一把骨头,而且十分苍老。他看上去就像从坟墓里爬出来的拉撒路拉撒路:《圣经》中提到的乞丐。——译者。

有一天,母亲把我拉到一边,眼泪汪汪地求我到家庭医生那里去,了解我父亲的真实病情。劳施大夫多年 来一直是家庭内科医生。他是一个典型的老派“德国佬”,在多年开业以后已相当疲惫,有许多怪癖,然而还是不能完全忍痛舍去他的病人。以他愚蠢的条顿方式,他试图吓退不太严重的病人,好像要证明他们是健康的。当你走进他诊室的时候,他甚至不费神看你一眼,不断地写,或者不断地做他正在做的任何事情,同时敷衍了事地以侮辱人的方式,向你开火似的提出任意的问题。他的行为如此无礼,如此挑剔,以至于尽管听起来可笑,却好像他期待他的病人不仅随身带来他们患的病,也带来他们患病的证据。他使人感到自己不仅­肉­体上有毛病,而且­精­神上也有毛病。“你就想像一下吧!”这是他最喜欢说的一句话,他说这话时斜眼看人,带着恶狠狠的嘲弄。我很了解他,也打心底里讨厌他,于是我有备而来,也就是说,准备好了我父亲的实验室大便分析。如果大夫要求进一步的证据,我在大衣口袋里还有父亲的小便分析。

我小时候,劳施大夫有点儿喜欢我,但是自从我那天到他那儿去看淋病,他就丢弃了对我的信任,当我把脑袋探到他门里的时候,他总是露出一副愠怒的面孔。有其父必有其子,这是他的座右铭,因此,当他不但没有给我想要的信息,反而因为我们的生活方式而同时教训起我和我父亲时,我一点儿也不感到惊奇。“你们不能违背自然,”他扭歪着脸,庄严地说。他说话时眼睛不看我,只管在他的大本子里作些无用的记号。我悄悄走到他桌子旁,不出声地在他旁边站了一会儿,然后,当他带着他平常那种愤愤不平的怒容抬头往上看时,我说——“我不是到这里来听道德教诲的……我想知道我父亲有什么问题。”听到这话,他跳了起来,显出他最严厉的样子,说:“你父亲没有机会康复了,不到六个月他就会死掉。”他说话的样子跟他那类愚蠢、蛮横的德国佬一模一样。我说:“谢谢了,这就是我要知道的一切。”说着就朝门口走去。这时候,似乎他感到自己犯了一个大错误,就迈着沉重的大步追上我。他把手放到我肩上,试图哼啊哈地改变刚才的说法。他说:“我的意思不是说他绝对肯定会死。”如此等等。我打开房门,打断了他的话,以最大的音量冲他吼叫,以便让在他接待室里的病人都能听到——“我想你是他妈的狗臭屁,我希望你早点儿死掉,再见!”

到家以后,我稍微修改了一下医生的结论,说我父亲的情况十分严重,但是如果他好好注意,他会好起来的。看来这使老人振作了许多。他主动开始吃牛­奶­加烤面包片的饮食,无论这是不是最好的东西,肯定对他没有害处。他保护一种半伤病员的状态大约有一年时间,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内心越来越平静,在表面上他也决心不让任何东西来打扰他心灵的宁静,不让任何东西,哪怕天塌下来也罢。由于他更加有力气了,他就开始每天到附近的公墓去散步。在那里,他会坐在阳光下的一张长凳上,看老人们在坟墓周围闲逛。接近坟墓不但没有使他­精­神萎靡不振,反而使他显得很高兴。他似乎已经同最终死亡的念头妥协了,无疑,这是他至今为止一直拒绝正视的一个事实。他经常拿着他在公墓里摘的鲜花回家,脸上流露出宁静、清澈的欢乐,他会坐在扶手椅里描述那天早晨他同一个人的谈话,这个人是其他那些常去公墓、为自己健康状况而发愁的人当中的一员。一段时间以后,他显然真正喜欢上了他的与世隔绝,或者更确切地说,不仅喜欢,而且深深得益于这种经验,这是我母亲的智力无法理解的。他变懒了,这是她的看法。有时候她甚至说得更加极端,一讲起他来就用食指敲脑袋,但她不公开说任何事情,因为我的妹妹无疑脑袋有点儿毛病。

然后有一天,有一个每天给儿子上坟的老寡­妇­,照我母亲的说法是“她笃信宗教”,她殷勤地介绍我父亲认识了属于附近一所教堂的一位牧师。这是老人一生中的一件大事。他突然容光焕发,由于缺乏滋养而几乎萎缩的心灵海绵般惊人地膨胀起来,以至于他变得都认不出了。使老人发生这样巨大变化的人自己一点儿也没有什么特别;他是一个公理会牧师,属于我们毗邻地区一个不起眼的小教区。他的一个优点是把他的宗教留在不显眼的地位上。老人很快就陷入了一种孩子气的偶像崇拜;他谈论的只有这位他视为朋友的牧师。因为他一生中从未看过一眼圣经,至于其他书,他也从未看过一本,所以就是听他在吃饭前作一段祷告也会令人惊诧不已的。他用一种奇怪的方式来进行这个小小的仪式,很像一个吃补药的人那样。如果他建议我读圣经的某一章,他会非常严肃地加上一句——“这对你有好处。”这是他发现的一种新药,一种骗人的药,它保证可治百病,人们没病也可以吃,因为无论什么情况下,它肯定不会有害处。他参加教堂举行的所有礼拜和集会,有时候,例如在外出散步的时候,他会在牧师家歇歇脚,同他小叙一阵。如果牧师说,总统是个好人,应该再当选,老头就会对每个人­精­确重复牧师说过的话,敦促他们为总统的再次当选投票。牧师说的一切都是正确的,公正的,没有人可以反驳他。这对老人来说无疑是一种教育。如果牧师在布道中提到金字塔,老人立即会开始了解什么是金字塔。他会谈起金字塔来就好像每个人都是由于他才开始了解这件东西的。牧师说,金字塔是人类最高的荣耀之一,因此,不了解金字塔就是可耻的无知,近乎有罪。幸好牧师没有细说罪恶的问题;他是现代型的布道者,他靠唤起他的羔羊们的好奇心来使他们信服,而不是靠诉诸他们的良心。他的布道更像夜校的业余课程,所以对老人来说,就十分有趣,十分有刺激­性­。教区全体男­性­教徒时常被邀请去参加一个小型宴会,宴会的目的是要表明,这位好牧师像他们大家一样,只是一个普通人,偶尔也会香喷喷地美餐上一顿,甚至还会喝上一杯啤酒;而且,人们还注意到,他甚至唱的不是宗教赞美诗,而是欢快的通俗小调。根据这种快乐的举动推断,他有时也会喜欢­操­ρi股玩玩——当然,总是适可而止。这就是使老人支离破碎的灵魂感到滋润的词——“适可而止”。这就如同在黄道圈中发现了一个新宫。虽然他已经病得不可能再尝试回复到一种哪怕适中的生活方式中去,但这仍然对他的心灵有好处。因此,有一天晚上,当不断戒酒又不断喝酒的耐德叔叔到家里来的时候,老人给他上了一课关于适可而止的好处。那段时间,耐德叔叔正在戒酒,所以当老人被他自己的话所感动,突然走到餐具柜跟前,拿起一只盛酒的细颈玻璃瓶来时,每个人都大吃一惊。耐德叔叔发誓戒酒的时候,没有人敢请他喝酒;冒险做这样的事情,就是严重违背了相互间的忠诚。但是老人以这样一种信念来做这件事,没有人敢出来冒犯他。结果耐德叔叔喝了一小杯酒回家去了,那天晚上没有再跑到酒馆去喝酒。这是一个非常事件,几天之后还在被人议论纷纷。事实上,耐德叔叔从那天起,行为就有点儿古怪。他第二天似乎去了酒店,买了一瓶雪利酒灌到一个盛酒的细颈玻璃瓶里。他把玻璃瓶放在餐具柜上,就像他看见老人做的那样。他不是一口气把它­干­光,而是满足于一次喝一满杯——“就一点点儿”,他是这么说的。他的行为如此引人注目,我的婶婶都不敢相信她的眼睛了,有一天她到我们家来,同老人作了一番长谈。她尤其请他邀请牧师哪天晚上到家作客,以便耐德叔叔有机会直接受他仁慈的感化。总之,耐德不久便浪子回头,像老人一样,似乎在这种经验之下越活越兴旺了。情况一直很好,直到出去野餐的那一天。很不幸,那一天非常热,随着娱乐、兴奋、狂欢,耐德叔叔口渴得要命。直到他已经喝得酩酊大醉,才有人注意到他不断地、一次又一次地往啤酒桶那儿跑。那时候已经太晚了。一旦到了那种状况,他便无法控制了,甚至牧师也无济于事。耐德突然悄悄离开野餐聚会,横冲直撞了三天三夜。要不是他在沙滩上跟人动拳头,也许他还要这样走下去。夜间的巡警发现他不省人事地躺在沙滩上。他被送到医院,发现是脑震荡,从此再也没有恢复过来。老人从葬礼上回来时,眼中没有眼泪,他说——“耐德不知道什么是节制。这是他自己的过错。不管怎么说,他现在过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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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回归线》第十一章(3)

就好像为了向牧师证明,他不是像耐德叔叔那样的材料做成的,他更加勤奋地尽他的教会义务。他让自己被提升到“长者”的地位,他对“长者”要尽的职责极其自豪,因为有这个地位,他被允许星期天做礼拜时帮着收集募捐款。想到我的老爷子手里捧着募捐箱在一所公理会教堂的过道上行走;想到他拿着这只募捐箱肃然起敬地站在圣坛跟前,而牧师则在为捐款者祝福,这对我来说,几乎是难以相信的事情,我都不知道说什么好。对比之下,我喜欢想我小时候的他,我会在一个星期六的中午,在渡口遇见他。在渡口入口附近,当时有三个酒馆,一到星期六中午就挤满了人,他们在免费午餐柜台上歇一下,吃点儿东西,喝上一大杯啤酒。我现在对三十岁的他仍历历在目,一个健康和蔼的家伙,对每个人都笑眯眯的,说些俏皮话来打发时光。我看见他胳膊支撑在柜台上,草帽歪到了后脑勺上,他举起左手,把冒泡的啤酒吞下肚子。我的眼光当时大约和他沉重的金链子在同一水平线上,它横跨在他的背心上;我记得他在仲夏时节穿的黑白格子西装,这使他在酒吧的其他人当中显得与众不同,那些人都不够幸运,不是天生的裁缝。我记得他如何把手伸到免费午餐柜台上的玻璃大碗里,递给我几个椒盐卷饼,同时还说,我应该到附近的布鲁克林时报的橱窗里看一眼记分牌。也许,当我跑出酒馆去看看谁在赢钱的时候,有一帮骑自行车的人紧挨着人行道经过,他们严格遵守规定,在专门留给他们用的狭长地带或沥青路面上骑着。也许渡船正进入码头,我会停下一会儿来看那些穿制服的人拽那些挂着链条的大木轮。当大门打开,木板放下的时候,一大群乌合之众就会冲过棚子,朝装点着最近街角的酒馆跑去。那是些老人知道“适可而止”意义的日子,当时他喝酒是因为他真的渴了,而在渡口喝下一大杯啤酒是男人的特权。麦尔维尔麦尔维尔(1819—1891):美国小说家。——译者说得好:“用适合于各种事物的食物来喂各种事物——也就是说,如果食物可以弄到手的话。你灵魂的食物是光和空间,那就用光和空间来喂它;但是­肉­体的食物是香槟和牡蛎,那就用香槟和牡蛎来喂它;因此,如果快乐的复活是值得的,那就应该有一次复活。”是的,我似乎觉得,老人的心灵还没有枯萎,它受到光和空间的无限限制,而他的­肉­体,不问有没有复活,正以一切方便的、可以搞到手的东西为食——如果没有香槟和牡蛎,起码也有上好的淡啤酒和椒盐卷饼。那时候他的身体还没有被宣布患了不治之症,他的生活方式,他的没有信仰,也没有受到谴责。他也还没有被秃鹫所包围,包围他的只是他的好伙伴,像他一样的普通凡人,他们既不向上也不向下看,而是一直往前看,眼睛始终盯着地平线,满足于看那里的景象。

现在,他成了一条破船,却使自己成为教堂的长者,他弯腰驼背,白发苍苍地站在圣坛跟前,而牧师则在为那些微不足道的募捐祈神赐福。这些募捐来的钱将用于建一条新的保龄球道。也许他必须体验灵魂的诞生,用公理会教堂提供的那些光与空间来喂养这海绵般的生长物,但是这对于一个知道­肉­体渴望的那种食物滋味的人来说,是多么可怜的替代物啊!那种食物没有良心上的极度痛苦,甚至使他海绵般的灵魂也充满着光与空间。这光与空间是荒唐的,但是光芒四­射­,是世俗的人生。我再次想起他那匀称的小“肚皮”,那条粗粗的金链子就横跨在肚皮上,我想,随着他肚子的死亡,幸存下来的便只有那灵魂的海绵了——他自己死亡­肉­体的一种附属品。我想起那个牧师,他像一种非人类的食海绵动物,像挂有人的­精­神头皮的棚屋的主人一般,把我父亲吞掉。我想起随之而来的东西,一种海绵中的悲剧,因为虽然他许诺光与空间,但他刚一离开我父亲的生活,整个空中楼阁就立刻倒塌。

这一切都是以最普通的生活方式发生的。有一天晚上,在人们的例行集会之后,老爷子带着一副伤心的面容回到家。那天晚上他们知道,牧师要向他们告别。他在新罗歇尔区接受了一个更有利的位置。尽管他很不愿意抛弃他的羊群,但他还是决定接受这个位置。他当然是在再三考虑之后才接受的——换句话说,作为一种职责。无疑,这意味着更好的收入,但是这无法同他将要承担的重大责任相比。他们在新罗歇尔需要他,他服从他良心的声音。老爷子叙述这一切的时候,用的是牧师使用的那种动听语言,但是十分明显,老爷子受到了伤害。他不明白为什么新罗歇尔找不到另一个牧师。他说,用高薪来诱惑牧师是不公平的。我们这里需要他,他沮丧地说。他如此悲伤,使我几乎想哭出来。他补充说,他打算找牧师谈心;如果有人能说服他留下来,那么这个人就是他。在随后几天里,他当然尽了最大努力,无疑这使牧师十分狼狈。看到他从这些谈话后回来时脸上茫然若失的样子,是很令人痛苦的。他的表情,就跟一个试图抓住一根救命稻草的溺水者的表情一样。当然,牧师已拿定主意。甚至老人在他面前情不自禁地哭起来,他也没有被打动,从而改变主意。这便是转折点。从那个时刻起,老人经历了急剧的变化。他似乎变得很痛苦,并且爱发牢­骚­。他不仅忘记在餐桌上做感恩祷告,而且再也不去教堂了。他恢复了去公墓,坐在长凳上晒太阳的老习惯。他变得难以相处,然后变得很忧郁,最后在他脸上渐渐出现了一种永恒的悲伤表情,一种包含着幻灭、绝望、无用的悲伤。他再也不提那人的名字,不提教堂,不提他曾经结交的那些长者。如果他碰巧在街上遇见他们,他就问他们一声好,也不停下来同他们握手。他勤奋地读报纸,从背面读到正面,不作评论。甚至广告他也读,每一个都读,好像要设法填满一个始终在他眼前的窟窿。我再也没有听到他笑过。最多他只会给我们一种疲惫而无望的微笑,一种转瞬即逝的微笑,留给我们一种生命之火已经熄灭的景象。他像死火山一样,已经死了,没有任何复活的希望。就是给他一个新的胃,或是给他一个强健的新肠道,也不可能使他恢复生气。他已经超越了香槟酒和牡蛎的诱惑,超越了对光和空间的需要。他就像把脑袋埋在沙子里,ρi眼里发出嘘嘘声的渡渡鸟一样。他在莫里斯安乐椅里睡着时,下巴掉下来,就像一个松开的合叶;他一向鼾声如雷,但他现在打呼噜比什么时候都响,像一个真正全无知觉的人。他的鼾声事实上非常像死亡前的喉鸣,只是不断被有间歇的、拖长的嘘嘘声所打断,就像在花生摊上吹的那种哨子声。他打呼噜的时候就好像在把整个宇宙砍成碎片,以便我们继承他的人好有足够的引火木材来维持一生。这是我听到过的最可怕、最迷人的打鼾:鼾声如雷,可怕而怪诞;有些时候,它就像手风琴掉到地上,有些时候又像青蛙在沼泽地里呱呱地叫;在拖长的嘘嘘之声后,有时候是一声可怕的喘息,好像他正在断气,然后打鼾又恢复到正常的一起一落,就像在不断地砍啊劈的,仿佛他光着膀子,手中拿着斧子,站在这个世界像疯了一般大量积累起来的所有小摆设面前。他脸上的那种木乃伊般的表情,使这些行为带有一点儿疯狂的­色­彩。脸上只有突出的大嘴­唇­活了过来,它们就像在安静的大洋面上小睡的一条鲨鱼的鳃。他极乐地在大海的怀抱中打鼾,从不受一场梦或一杯酒的­干­扰,从不是一阵一阵,从不为一种不满足的欲望所折磨;当他闭上眼睛倒下的时候,世界之光熄灭了,他孑然一身,就像在出生前一样,一个正在把自己咬成碎片的宇宙。他坐在莫里斯安乐椅里,就像约拿约拿:《圣经》中的先知。——译者坐在鲸鱼的肚子里一样,安全可靠地呆在一个黑窟窿的最后避难所里,无所期待,无所想望,没有死亡,但却被活埋,被囫囵吞下,那突出的大嘴­唇­随着那虚无的白­色­呼吸的涨落而轻轻掀动。他在睡乡寻找该隐和亚伯该隐和亚伯:《圣经》中亚当和夏娃的长子。——译者,但是没有碰到一个活人,听到一句话,见到一块招牌。他和鲸鱼一块潜水,擦过冰冷黑暗的海底;他高速游过好几弗隆弗隆:长度单位,等于1/8英里。——译者,仅仅以海底动物的柔软触须作为向导。他是烟囱顶上冉冉升起的烟,是遮蔽月亮的大量云层,是构成海洋深处光滑溜溜地毡的厚粘质。他比死人还死,因为他虽然活着,但他空虚,没有任何复活的希望,因为他超越了光与空间的界限,安全可靠地蜇居于一无所有的黑窟窿之中。他更应该被妒忌而不是被怜悯,因为他的睡眠不是一种暂停或间歇,而是睡眠本身。因为睡眠是深海,因此,睡着就是加深,在睡着的睡眠中越来越深,在最深的睡眠中的深海的睡眠,在最深的深度中的充分睡眠,睡眠的甜蜜睡眠的最深最睡眠的睡眠。他曾睡着了,他正睡着了,他将睡着。睡觉。睡觉。父亲,睡吧,我求你了,因为我们醒着的人正在恐怖中煎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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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回归线》第十一章(4)

随着世界在空洞鼾声的最后的翅膀拍击中消逝,我看到房门打开,进来了格鲁弗·瓦特勒斯。“基督与你同在!”他一边说,一边拖着他的畸形脚往前走。他现在完全是个年轻人了,他找到了上帝。上帝只有一个,而格鲁弗·瓦特勒斯找到了他,所以,再没有什么东西好说,只是一切都必须用格鲁弗·瓦特勒斯新的上帝语言重新说过。这种上帝尤其以格鲁弗·瓦特勒斯发明的智慧新语言而大大吸引了我,首先因为我一直把格鲁弗看成一个无望的笨蛋,其次因为我注意到,在他灵巧的手指上不再有抽烟留下的斑痕。我们小时候,格鲁弗住在我们隔壁。他经常来找我练习二重奏。他虽然只有十四五岁,却抽烟抽得很凶。他母亲对此没有办法,因为格鲁弗是一个天才,天才就得有一点儿自由,尤其是他还十分不幸,天生有一只畸形脚。格鲁弗是那种在污泥里茁壮成长的天才。他不仅手指上有尼古丁斑痕,而且他还有肮脏的黑指甲,在练了几小时琴以后,指甲就会劈开,格鲁弗不得不用牙齿强行把劈开的指甲撕下来。格鲁弗常常把指甲和留在牙齿上的烟草末一块儿吐出来。这令人感到痛快而带有刺激­性­。香烟在钢琴上烧出了几个窟窿,我母亲还挑剔地说,香烟把琴键弄得黑不溜秋。当格鲁弗告别时,客厅里就像殡仪馆的里屋一样臭烘烘的。它散发着熄灭的烟味,汗味,脏衬衣味,格鲁弗骂起人来的那种不­干­不净的味儿,韦伯、柏辽兹、李斯特等人的曲调余音留下的那种燥热味。它还散发着格鲁弗流脓的耳朵与蛀牙的味儿。它散发着他母亲溺爱儿子而使他身上出现的种种臭味,以及他母亲哭哭啼啼的味道。他自己的家是一个马厩,非凡地适合于他的天才,但是我们家的客厅却像殡仪馆老板办公室的等候室一样。格鲁弗是个蠢蛋,甚至不知道还要用脚垫子擦脚。冬天的时候,他的鼻子就像­阴­沟一样淌着鼻涕。格鲁弗太全神贯注于音乐了,都没有想过要擦一下鼻子。凉凉的鼻涕淌下来,一直淌到嘴­唇­上,一条长长的白舌头把鼻涕吸了进去。在韦伯、柏辽兹、李斯特等人令人肠胃不舒服的音乐上,它加入了一种辣酱油,使那些虚无的菜肴美味可口。格鲁弗嘴里吐出来的话,两句当中就有一句是骂人话,他最喜欢说的一句话是——“我就弄不好这­鸡­芭­操­的玩意儿!”有时候他恼火极了,会举起拳头,疯子般地拼命敲打钢琴。这就是他的歪路子天才。事实上,他母亲往往十分重视这些发作;这些发作使她相信他身上有些了不起的东西。其他人只是说,格鲁弗叫人受不了,但是,由于他的畸形脚,他的许多事都得到人们的原谅。格鲁弗也够狡猾的,知道如何利用这只有毛病的脚;无论什么时候,他迫切需要任何东西,他都会显示出脚上的疼痛。只有这只钢琴似乎不理会这只残废脚,所以钢琴就成了被诅咒、挨踢、挨捶的对象,他要把它捣成碎片。反过来讲,如果他竞技状态好,他就会连着好几个小时呆在钢琴旁,事实上,你甭想把他拽走。在这样的时候,他母亲会站在屋前的草地上,拦住邻居,想从他们嘴里挤出几句称赞的话来。她会如此出神地听她儿子的“神圣”演奏,以致忘记去做晚饭。在下水道里工作的父亲常常饥肠辘辘回到家里,脾气很不好。有时候,他会直接上楼来到客厅,把格鲁弗猛地从琴凳上拉下来。他自己也是脏话连篇,当他用脏话骂起他天才儿子的时候,就没有格鲁弗说话的份了。照老头的看法,格鲁弗只是发现一堆噪音的表子养的懒货。他时常威胁要把这­鸡­芭­操­的钢琴扔出窗外——连同格鲁弗一起。在这种大吵大闹当中,如果母亲敢于Сhā手­干­预,他就会给她一拳,让她去把尿撒撒­干­净。当然,他也有吃瘪的时候,他会这样问格鲁弗:你究竟丁丁冬冬弹些什么?如果格鲁弗说,例如,“嗨,the Sonata Pathetique (伤心奏鸣曲)。”老家伙就会说——“那究竟是什么意思?嘿,以基督的名义,他们就不能用明明白白的英语来表示吗?”老头的无知比他的野蛮更让格鲁弗受不了。他打心眼儿里为他父亲感到羞愧,他父亲不在他跟前的时候,他就会无情地嘲笑他。他长大一点儿以后,他常常暗示,要不是那老家伙是这样一个卑鄙的杂种,他便不会天生是畸形脚的。他说,老头一定是在母亲怀孕时踢了她的肚子。这所谓的踢肚子,一定以多种方法影响了格鲁弗,因为当他完全长成一个年轻人的时候,就像我刚才所说的那样,他突然如此热衷于上帝,以至于你在他面前擤鼻子都首先要征得上帝的同意。

格鲁弗皈依宗教就在我父亲泄气之后,这就是我想起格鲁弗的原因。人们有好些年没有见到瓦特勒斯一家了,然后,就在可怕的鼾声中,格鲁弗昂首阔步地出现了,他一边准备要把我们从邪恶中拯救出来,一边到处向人们祝福,并请上帝作证。我首先在他身上注意到的,是他个人外表的变化;他已经在耶稣的血中洗­干­净了。确实,他洁白无瑕,几乎有一股香气从他身上散发出来。他的语言也净化了,不再说粗话,只有祝福和祈祷的话。他同我们进行的不是一种谈话,而是一种独白,独白中即使有问题,也都是他自己来回答。当你请他坐下,他坐到椅子上的时候,他就以长耳大野兔的那种机智说上帝献出了他所爱的惟一儿子,为的是我们能享有永恒的生命。我们真的需要这种永恒的生命——还是我们仅仅沉迷于­肉­欲的欢乐,不知道拯救地死去呢?无疑,他从来没有想到过,向一对老年人——其中一个在酣睡,在打鼾——提起“­肉­欲的欢乐”有多么不合适。他如此活跃,如此兴高采烈地沐浴在最初的神恩中,以至于一定忘记了我的妹妹是个疯子。因为他甚至没有询问她怎么样,就开始以这种新发现的宗教废话,向她高谈阔论起来。她对此全然无动于衷,因为,我要说,她的神经不很正常,如果他同她谈论菠菜末,对她来说也是同样意思。像“­肉­欲的欢乐”这样的话,她觉得意思就像是打着红阳伞的美丽的一天。我看她坐在椅子边上,敲她脑袋的样子,就知道,她只是在等待他喘口气的时机,来告诉他,教区牧师——她的教区牧师,是个圣公会会员——刚从欧洲回来,他们准备在教堂的地下室举办一次义卖集市,她将在那里摆个摊,卖从五分一角商店弄来的小垫布。事实上,他刚停下一会儿,她就滔滔不绝起来——什么威尼斯的水道啦,阿尔卑斯山上的雪啦,布鲁塞尔的狗拉拖车啦,慕尼黑漂亮的肝肠啦。我的妹妹不仅笃信宗教,而且完全是个疯子。格鲁弗悄悄Сhā进来,谈起他看到了新的天堂,新的人间……因为第一个天堂和第一个人间已经消失,他说,用一种歇斯底里的滑音咕哝着,为的是要卸掉­精­神包袱似的说出神谕般的信息:上帝在人间建立了新的耶路撒冷,他,曾经满口脏话,被畸形脚毁了的格鲁弗·瓦特勒斯,在那里找到了好人的宁静与沉着。“再也不会有死亡……”他开始喊叫,当时我妹妹侧身向前,非常天真地问他是否喜欢玩保龄球,因为牧师刚在教堂的地下室安装了一个非常漂亮的新保龄球道,她知道他会很高兴见到格鲁弗的,因为他是一个谦和的人,对穷人那么好。格鲁弗说,玩保龄球是一种罪孽,而且他也不属于任何教堂,因为教堂都是不信神的;他甚至放弃了弹钢琴,因为上帝需要他做更高尚的事情。“胜者将继承一切,”他补充说,“我将成为他的上帝,而他将成为我的儿子。”他又停下来,在一块漂亮的白手绢里擤鼻子,我妹妹抓住这机会提醒他,他以前总是淌鼻涕,从来不擦。格鲁弗非常庄严地听着她的话,然后说,他已经被治好了许多坏毛病。这时候,老人醒过来,看见格鲁弗活生生地坐在他旁边,十分吃惊,有好一会儿他似乎拿不准,格鲁弗是疾病造成的梦中现象呢,还是幻觉,但是一看到­干­净的手绢,他便立刻清醒起来。“哦,是你啊!”他喊道。“瓦特勒斯家的男孩,是吧?那么,你究竟在这里­干­什么呢?”

“我以上苍的名义而来,”格鲁弗泰然自若地说。“我已被十字架上的蒙难所净化,我以基督的名义来到这里,使你们得到拯救,走在灵光中,得到力量和荣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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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回归线》第十一章(5)

老人一副茫然的样子。“哟,你是怎么回事?”他说,给了格鲁弗一个虚弱而又带安慰的微笑。我母亲刚从厨房进来,站在格鲁弗的椅子后面。她用嘴做了个鬼脸,设法让老人知道,格鲁弗疯了。甚至我的妹妹似乎也明白,他有点儿毛病,尤其是因为他拒绝到保龄球场去。她可爱的牧师专门为格鲁弗之类的年轻人安装了这个球场。

格鲁弗有什么毛病?什么也没有,只是他的脚牢牢地扎根在圣城耶路撒冷的大墙的第五基础上,完全由缠丝玛瑙构成的第五基础,他从那里俯瞰一条从上帝的宝座流出来的生命之水的洁河。看到这条生命之河,格鲁弗就像有上千只跳蚤在咬他的下结肠。直到他至少绕地球跑了七圈以后,他还是不能静静地坐下来,多少安之若素地观察人们的盲目与冷漠。他活生生的,已得到净化,虽然在迟钝、懒惰的清醒者眼里,他“疯”了,在我眼里,他这样生活似乎比起以前来无限好。他是一个讨厌的家伙,但是于你无害。如果你长时间听他谈话,你自己也多少会得到净化,尽管你也许不相信他的话。格鲁弗欢快的新语言总是使我想笑,通过放纵的大笑,清除掉我周围迟钝的清醒在我身上积累起来的杂质。他像庞塞·德莱昂庞塞·德莱昂(14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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