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诗人、学者。——译者的劳拉坐在出租汽车里,每一个词都从计程器里回响出来,然后不起作用,然后麻木不仁。蛇怪劳拉完全是由石棉制成的,一嘴泡泡糖,走到火刑柱那里。“棒极了”是她挂在嘴上的话语。海贝笨重的、带凹槽的唇状物,劳拉的嘴唇,失去了天国之爱的嘴唇。在偏向运动的雾气中隐隐约约飘然而过。游离拉布拉多海岸的贝壳状嘴唇,释放出最后一堆喃喃作响的残渣,往东翻滚着泥浆潮,朝星空散发着碘的迷雾。迷人的劳拉,最后一位彼特拉克,在朦胧中睡去。世界不是灰色的,而是缺乏欲望的光泽,那种断断续续的睡眠,像竹子一般一节一节,带着背对着你睡觉的那种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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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回归线》第八章(2)
这在一团漆黑当中,在狂乱的子虚乌有的空空如也的一无所有中,留下了一种十足沮丧的无望感,就像绝望到了极点,那只是快乐的死亡幼蛆同生命之间极其微小的差距。物极必反,绝望到极点,狂喜重又开始,而且越来越发展,生命重新兴旺发达,成为平庸的摩天大楼,高高耸立,拽着我的头发和牙齿,令人讨厌地发出空洞的快乐的嚎叫,尚未出生的活泼的死亡之蛆正等候着腐烂变质。
星期天早上电话把我吵醒。这是我的朋友马克西·施纳第格,他告诉我,我们的朋友卢克·拉尔斯顿死了。马克西用一种真正悲伤的声调说话,这把我惹恼了。他说卢克是这样一个了不起的家伙,这也使我听着不顺耳,因为虽然卢克还可以,但不过如此,恰恰不是所谓的那种了不起的家伙。卢克是一个天生女里女气的男人,最后,在我同他熟了以后,我发现他是一个讨厌的家伙。我在电话里把这话告诉了马克西;我可以从他答应的方式上分辨出,他不十分喜欢我说的话。他说卢克始终是我的朋友。这是够正确的,但还不够。真情实况是,我真的很高兴卢克及时蹬了腿:也就是说,我可以忘记我欠他的一百五十美元了。事实上,在我挂上电话听筒的时候,我实在感到很高兴。不必偿还那笔债务,这是卸掉了一副沉重的担子。至于卢克的死,那一点儿也没有使我不安。相反,这会使我能有机会去拜访他的妹妹绿蒂,我总想要把她放倒,但因为这样那样的理由,还从来未能做到。现在我可以看到自己在大白天到那里,向她表示我的吊唁。她的丈夫会在办公室里,不会有什么干扰。我看见自己用胳膊搂住她,安慰她;同一个悲哀中的女人玩玩真是妙不可言。我可以看见她在我把她往睡榻那边移动时,睁大了眼睛——她有美丽的大眼睛,灰颜色的。她是那种一边假装在谈论音乐或诸如此类的东西,一边同你干的女人。她不喜欢赤祼祼的现实,也就是说,赤祼祼的事实。同时,她又会存有足够的心眼,塞一条毛巾在身子底下,免得把睡榻弄脏了。我彻底了解她。我知道,在她身上得手的最佳时机是现在,在她正对亲爱的死者卢克流露强烈情感的时候——顺便说一下,她并不以为他了不起。很不幸,今天是星期天,她丈夫肯定在家。我回到床上,躺在那里,先是想卢克,以及他为我所做的一切,然后想她,绿蒂。她名字叫绿蒂——索默斯——我总觉得这是一个漂亮的名字。它完全适合于她。卢克很生硬,有一张骷髅般的脸。他无可挑剔,很少说话,她却正好相反——温柔,圆滑,说话慢条斯理,字斟句酌,动作慢悠悠的,会有效使用她的眼睛。人们从来不把他们当成兄妹。由于想她,我来了情绪,就想跟老婆玩玩。可这杂种,拿出她那清教徒的面孔,假装吓坏了。她喜欢卢克。她不会说,他是个了不起的家伙,因为这不是她的方式,但她坚持说,他真诚可靠,是一个真正的朋友,等等。我有这么多真诚可靠的真正的朋友,所以这话对我来说狗屁不如。最后,我们关于卢克争论得不可开交,她遭到了一阵歇斯底里的攻击,就呜呜咽咽地哭了起来——请注意,是在床上。这使我感到肚子饿。想到在早饭前哭泣,就叫我觉得可笑。我下楼去,给自己准备了一顿丰富的早餐,我一边吃,一边暗自好笑,笑卢克,笑他突然死去便一笔勾销了的那一百五十块钱,笑绿蒂以及那时刻到来时她会望着我的那种样子……最后,最最荒唐的是,我想到了马克西,马克西·施纳第格,卢克忠实的朋友,拿着一只大花圈站在墓边,也许在棺材往墓|茓里放的时候,他还抓了一把土撒在上面。不知怎么的,这用话说出来似乎太蠢了。我不知道为什么这显得如此可笑,但它确实可笑。马克西是一个笨蛋。我容忍他,只是因为他偶尔还可以接触一下,然后就是他的妹妹丽塔。我曾偶尔让他请我去他家,我假装对他精神错乱的弟弟感兴趣。我总能吃上一顿好饭,而那位智力低下的弟弟确实很好玩,他看上去像一只黑猩猩,说起话来也像。马克西头脑太简单,一点儿也不怀疑我另有企图;他以为我真的对他弟弟有兴趣哩。
这是一个美丽的星期日,我像往常一样,口袋里大约有一个两角五分钱的硬币。我一路往前走,不知道该到哪里借点儿钱。弄点儿钱倒并不难,但事情是要弄到钱就走,不要被人烦死。我可以想到就在附近的十几个家伙,他们会一声不吭地把钱给你,可这却意味着接下去聊个没完——聊艺术、宗教、政治。我还有另一个办法可以用,这办法我在紧急关头已用过多次,这就是到电报营业所去,假装做一番友好的视察,然后,在最后关头,暗示他们在抽屉里好好找一找,看有没有一两块钱,第二天就归还。这也得搭上时间,甚至要寒暄一番。冷静而精心地再三考虑之后,我决定,最好赌一下我在哈莱姆区的小朋友柯里。如果柯里没有钱,他会从他母亲的钱包里偷到。我知道我可以依靠他。当然,他会要陪我,但我在傍晚过去之前总可以找到甩掉他的办法。他只是一个孩子,我不必太顾及他的情绪。
我喜欢柯里的地方在于,他虽只是一个十七岁的孩子,但他绝对没有道德感,没有顾忌,没有羞耻。他十四岁的时候到我这儿来找工作当送信人。他的父母当时在南美洲,他们用船把他送到纽约,由一个姨妈照看,这个姨妈几乎立刻就勾引了他。他从来没上过学,因为父母老是在旅行;他们是流浪艺人,干的是“杂交与苦力”的活,他是这么说的。父亲进过好几次监狱。顺便说一下,他不是他真正的父亲。总之,柯里来找我时,纯粹是个孩子,他需要帮助,需要一个朋友,而不是什么别的东西。起初,我以为能为他做点儿什么。每个人都马上喜欢上了他,尤其是女人们。他成为办公室的宠儿,但是,不久我就明白,他不可救药,起码他也有着一个聪明罪犯的内在素质。然而我喜欢他,我继续为他做事,但他不在我眼跟前时,我从不信任他。我想,我喜欢他,尤其是因为他绝对没有荣誉感。他会为我做世界上的任何事情,而同时又会出卖我。我不能为此而责备他……这使我感到好玩。由于他对此直言不讳,因而就更使我感到好玩。他只是忍不住要这样做。例如,他的索菲姨妈。他说她诱奸了他。这倒很有可能,但奇怪的是,他竟在他们俩一起读圣经的时候让自己被勾引。他虽然年纪小,但他似乎很明白,他的索菲姨妈在那种方面需要他。所以他让自己被勾引,他是这么说的。然后,在我认识他一段时间以后,他提议帮我去接近他的索菲姨妈。他竟甚至敲诈她。在他急需钱花时,他就到姨妈那儿去,将她的钱骗到手——狡猾地威胁说要把事情抖出去。当然,一脸天真无邪的样子。他看上去十分像一个天使,水汪汪的大眼睛,显得如此坦率真诚。如此乐于为你做事——几乎像一条忠实的狗,然而够狡猾的。一旦他得到你的好感,他就会让你满足他各种各样异想天开的要求。此外,他极其聪明。一只狐狸的狡诈的聪明和——一只豺狼的完全的冷酷无情。
因此,当我那天下午知道,他一直在泡瓦莱丝佳,我一点儿也不感到吃惊。在瓦莱丝佳之后,他又玩她表妹,这女孩已经被糟蹋过,她需要一个她可以依靠的男性。而从她那里,最后又转到那个在瓦莱丝佳家筑起自己美好小巢的矮小女孩那里。这小矮人使他感兴趣是因为她有一只完全正常的眼儿。他原本没有打算同她干什么事,因为,据他说,她是一个令人反感的同性恋者,可是有一天,他碰巧赶上她在洗澡,于是事情就开始了。他承认,他越来越受不了了,因为三个人都对他紧追不舍。他最喜欢那个表妹,因为她有些钱,很乐意与他分享。瓦莱丝佳太谨慎小心,而且她身上味道太大。事实上,他越来越讨厌女人。他说这是他索菲姨妈的过错。她给了他一个不好的开端。他一边这么说着,一边忙着翻衣柜抽屉。老爷子是个下流的表子养的,应该绞死,他说着,手上没有马上找到任何东西。他给我看一把带蓝灰色枪把的左轮手枪……他想把他崩了。我想要弄清楚为什么他这么恨那老人,结果我明白了,这孩子迷恋他的母亲,他一想到那个老家伙到她床上去就受不了。你的意思不是说你吃你老爷子的醋吧?我问他。是的,他是吃醋。如果我要知道实情的话,那就是,他不会介意同他母亲睡觉的。为什么不呢?这就是他允许他的索菲姨妈勾引他的原因……他一直都在想他的母亲。但是你翻她钱包的时候,不感觉不自在吗?我问。他笑了。这不是她的钱,他说,是他的。他们对我干了些什么?他们总是把我寄养出去。他们教我的第一件事就是如何骗人。这种养孩子的方法简直难以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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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回归线》第八章(3)
家里一分钱也没有。柯里想到的办法是和我一起到他工作的那个营业所去,我缠住经理说话,他就翻遍衣柜,把零散的零钱全部清理出来。或者,如果我不怕冒险的话,他将洗劫现金抽屉。他们绝不会怀疑我们,他说。我问他以前是否干过这个。当然……十好几次,就在经理的鼻子底下。对此有何反应?无疑……他们开除了几个职员。你为什么不向你索菲姨妈借呢?我提议。那太容易了,只是那意味着用肉体来哄她,他不想再哄她了。她臭烘烘的,索菲姨妈。你这是什么意思,她臭烘烘的?就是……她不按时洗澡。嘿,她有什么毛病?没有,只是宗教上的原因。而且变得越来越胖,越来越油腻腻的。但她不还是喜欢被哄吗?不是吗?她比以往更迷狂。这令人讨厌。就像同一只大母猪一块儿上床。你母亲对她有什么想法?她?她对她恼火得要命。她认为索菲正在勾引那老头。嘿,也许她会呢!不过,老头吃了别的野食。有一天夜里我在电影院当场抓住他,他正和一个小妞粘乎在一块儿。她是亚斯托旅馆的指甲修剪师。他也许想从她那儿搜刮点儿钱花花。这是他搞女人的惟一理由。他是一个肮脏下流的表子养的,我要看他有一天被送上电椅!如果你不当心的话,有一天你自己也会被送上电椅。谁?我?不会是我!我太聪明了。你是够聪明的,但是你嘴巴不严。要我是你的话,我的嘴巴就会更严一点儿的。你知道,我加上一句,为的是让他额外吃惊一下,奥洛克了解你;如果你同奥洛克闹翻,你就全完了……如果他这么了解的话,那他为什么不说出点儿什么来呢?我不信你的话。
我比较详细地向他解释,世界上尽可能不给别人制造麻烦的人没几个,而奥洛克便是其中之一。我说,奥洛克有着侦探的本能,只是因为他喜欢了解周围的事情;人们的性格在他脑袋里分好类,永久性存了档,就像敌人的地形存放在军事领导人的头脑里一样。人们认为,奥洛克到处探听,因为为公司做这种肮脏的勾当而得到特别的乐趣。不是这样的。奥洛克是一个天生的人性研究者。无疑,由于他看待世界的独特方式,他毫不费力地了解事物。现在来谈你……我不怀疑他知道有关你的一切。我承认,我从未问过他,但是我根据他不时提出的问题,猜想情况是这样的。也许他只是放任你去干。有一天夜里他会碰巧遇上你,也许他会让你在什么地方中途下车,同他一块吃点儿东西。他会晴空霹雳似的对你说——你记得,柯里,你在SA营业所工作时,那次有个犹太职员因为盗用现金而被开除吗?我想,那天夜里你在加班,不是吗?一桩有趣的案子。你知道,他们从来没有发现那个职员究竟是否偷了钱。当然,他们不得不开除他,因为他失职,但是我们不能绝对肯定……然后他也许会眯起眼睛端详你,突然改变话题。他也许会告诉你一个小故事,讲他认识的一个贼,自以为很聪明,可以逃之夭夭。他会用那故事来影射你,直到你如坐针毡。到那时候,你就会想溜,但是正当你拔腿要走的时候,他会突然想起另一桩十分有趣的小案子,他会请你再稍等一小会儿,同时又要了另一份饭后甜食。他会一下子连着三四个小时这样子进行下去,绝不做出一点点明白的暗示,但是一直在仔细研究你,最后,当你认为你自由了,正当你同他握手,并轻松地舒了一口气的时候,他会一步跨到你面前,把他方方正正的大脚Сhā在你两腿之间,揪着你的衣领,一直看到你心里,他会用一种轻柔的迷人声音说——现在看着这里,年轻人,你不认为你最好还是全盘招供吗?如果你认为他只是在设法吓唬你,你可以假装无辜,然后走开,那你就错了。因为在那时刻,在他要求你全盘招供的时候,他是当真的,世上没有什么东西可以阻止他。当事情到了那种时候,我建议你还是彻底交代,一分钱也不要差。他不会要求我开除你,他不会用监狱来威胁你——他只会平静地建议你每星期留出一点儿钱来交给他。没有人会比他更聪明。他也许甚至不会告诉我。不,他处理这些事情非常巧妙,你明白。
“假定,”柯里突然说,“我告诉他,我偷钱是为了帮助你摆脱困境,那会怎么样呢?”他歇斯底里地笑起来。
“我认为奥洛克不会相信,”我镇静地说。“当然,你可以试一试,如果你认为这会帮助你证明自己清白的话。不过我宁肯认为,这不会有什么好结果。奥洛克了解我……他知道我不会让你去做那样的事情。”
“但是你确实让我做了!”
“我没有让你去做。你做了,我并不知道。这是很不一样的。而且,你能证明我从你那里接受钱吗?你控告我这个以朋友态度待人的人唆使你去做那样的事,不是显得有点儿可笑吗?谁会相信你呢?奥洛克不会。此外,他还没有抓住你。为什么事先担心呢?也许你在他盯上你以前就可以一点一点地把钱还回去哩。还的时候不要留下姓名。”
到这时候,柯里完全精疲力竭了。柜子里有一点儿他老爷子留着的烧酒,我提议我们喝上几口,振作振作。我们喝烧酒时,我突然想起来,马克西说过,他要去卢克家吊唁。现在去正好能碰上马克西。他会充满伤感,我可以给他编个老一套的荒诞故事,我可以说,我之所以在电话上像吃了生米饭一般,是因为我很烦,因为我不知道到哪里去弄我迫切需要的十美元。同时,我也许能同绿蒂约会。想到这个,我便笑了起来。但愿卢克能看到,他同我交的是什么样的朋友!最难办的事情是到棺材跟前,看一眼卢克,表示哀悼。不能笑啊!
我把想法告诉了柯里。他笑得那么开心,笑得眼泪都从他脸上滚下来了。顺便说一下,这使我相信,在我借钱的时候,把柯里留在楼下更为安全。不管怎么说,这事就这样决定了。
我进门的时候,他们正坐下吃饭,看上去很悲伤,就像我能尽量让自己显示出来的那样。马克西在那里,我的突然出现几乎让他大吃一惊。绿蒂已经走了。这倒帮了我的忙,让我能保持那副伤心的样子。我请求同卢克单独呆几分钟,但是马克西坚持要陪我。我想,其他人就免了,因为他们一下午都在领吊唁者到棺材跟前去。他们是德国人,真正的德国人是不喜欢有人来打断他们吃饭的。当我望着卢克,脸上仍然带着那种我尽量做出来的悲伤表情的时候,我意识到马克西的眼睛好奇地盯着我。我抬起眼睛,以我通常的方式冲他微笑。他对此显得很窘。“听着,马克西,”我说,“你肯定他们不会听到我们说话吗?”他显得更加窘困,更加悲痛,但是肯定地点了点头。“事情是这样的,马克西……我到这里来的目的是要见你……借几块钱花。我知道这不太好,但你可以想像,我绝望到何等地步才会做这样的事情。”我把这些话吐出来的时候,他庄重地摇着脑袋,他的嘴形成了一个大“O”,好像他正在设法把鬼吓唬走似的。“听着,马克西,”我很快接下去说,尽量把声音压低,显得悲伤而又低沉,“这不是给我讲大道理的时候。如果你想要为我做点儿事,那你现在就借给我十块钱,马上……在我望着卢克的时候,你就悄悄把它塞到我这儿来。你知道,我确实喜欢卢克。我在电话上说的一切并不是我的真实意思。你碰得不巧。老婆正在大吵大闹。我们搞得一团糟,马克西,我指望你能为我做点儿事。如果你能够,你就跟我一块儿走,我会把更多的事告诉你……”正像我料想的那样,马克西不能跟我一块儿走。他不想在这样的时刻抛开他们……“那么,现在就把钱给我,”我近乎粗暴无礼地说。“明天我会把全部事情都解释给你听。我跟你一起在市中心吃饭。”
“听着,亨利,”马克西说,一边在口袋里摸索着,想到在那样的时刻竟让人看到他手里有一迭钞票,他感到很窘迫,“听着,”他说,“我并不介意给你钱,但是你不能用另一种方式来找到我吗?这不是因为卢克……这是……”他哼啊哈啊起来,实在不知道他要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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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回归线》第八章(4)
“看在基督的分上,”我轻声低语,俯身更挨近卢克,以便有人走进来看到我们,也绝不会怀疑我在干什么……“看在基督的分上,现在不要争论……把钱递给我,就什么事也没有了……我绝望了,你听到我的话吗?”马克西手忙脚乱,慌里慌张,要是他不把那整迭钞票从口袋里掏出来,就不可能把其中一张抽出来。我尊敬地俯身挨近棺材,在那迭从他口袋里露出一小角的钞票最上面摸了一张。我无法分辨这是一张一美元的票子,还是一张十美元面值的票子。我没有停下来察看,而是尽可能快地把它藏好,然后便直起腰来。我抓住马克西的手臂,回到全家人正在庄严而胃口大开地吃饭的厨房。他们让我留下来吃点儿东西,我不便拒绝,但是我还是尽可能找到最好的理由来婉言谢绝,然后逃之夭夭,脸上因为歇斯底里的大笑而扭歪了。
在拐角的灯柱旁,柯里正等着我。到这时候,我再也忍不住了。我抓住柯里的手臂,拽着他在街上狂奔。我开始大笑。我一生中很少这样笑过。我都以为它再停不下来了呢。每次我张开嘴,开始解释这事情,就引发一场大笑。最后我吓坏了。我以为也许我会笑死。在我设法安静下来一点儿之后,在一阵长长的沉默当中,柯里突然说:“你弄到手了吗?”这引发了又一阵大笑,比以前更为凶猛。我只得靠着一根栏杆,捧住我的肚皮。我肚皮里很痛,不过是一种叫人痛快的疼痛。
看到我从马克西那迭钞票里摸来的这张票子,比什么都让我感到欣慰。这是一张二十美元面值的票子!它立刻使我有了自制力。同时,它也使我有点儿恼火。一想到马克西这白痴的口袋里有更多的钞票,也许更多二十块、十块、五块一张的票子,我就恼火。如果他像建议的那样和我一块儿出来,如果我好好看一看那迭钞票,我就不会后悔狠敲他这一下了。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会有这些感觉,但我感到恼火。我立即就想尽可能快地甩掉柯里——五块钱就可以把他打发了——然后就狂欢纵乐一场。我特别想要的是一只下流透顶的窟窿眼儿,连一点点体面都不要的臭窟窿眼儿。到哪里去找这样的臭窟窿眼儿呢?……就要那个样子的。行,先甩掉柯里。当然,这要伤柯里的感情。他是想跟着我的。他假装不要那五块钱,但是当他看到我想要把它收回时,他飞快地把它藏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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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回归线》第九章(1)
又到夜里了,纽约城极其荒芜、冷漠、呆板的夜晚,在这里没有和平,没有藏身之地,没有亲密关系。千军万马似的乌合之众处于冷冰冰的巨大孤独中,霓虹灯广告发出凛冽的无用火光,完美得毫无意义的女性通过完美而越过了性的边境,变成了负号,变成了红色,像电,像男性的中性能量,像没有方位的天体,像和平纲领,像广播上的爱。在白色的中性能量当中,口袋里有钱;无意义、无生殖力地走过刷了墙粉的街道,穿过那灯红酒绿;在濒临疯狂的十足孤独中大声思考;拥有一座城市,一座大城市;拥有世界上最大城市的最后时刻而感觉不到它的存在,这就使你自己也变成一座城市,一个无生命的石头世界,无用的灯光世界,没有理智的动作世界,无法估量、无法计算的物的世界,一切负的东西的暗中完美的世界。穿过夜间的人群,在钱中行走,由钱来保护,由钱来唱催眠曲,被钱搞得迟钝,人群本身是钱,呼吸是钱,任何地方任何最细小的东西,没有一样不是钱,钱,到处是钱,但还是不够,然后是没有钱,或一点点钱,或钱少钱多,但终究是钱,总是钱,不管你有钱或没钱,是钱在数钱,钱在制造钱,但是是什么使钱制造钱呢?
又是舞厅,钱的节奏,广播上传来的爱,人群的那种非个人化的、世俗的接触。一种一直凉到脚底心的绝望,一种厌倦,一种自暴自弃。在最高度的机械完美当中跳没有欢乐的舞蹈,如此绝望地孑然一身,因为你是人类而近乎非人。如果月球上有生命,就会有比这更加接近完美、更加没有欢乐的证据。如果离开太阳就是到月球的冷漠无知中去,那么我们就已经达到了目的,生命不过是太阳发出的寒冷的月光。这就是空洞的原子中的冰冷生命的舞蹈,我们越跳舞越冷。
所以我们跳舞,按照冰冷的狂乱节奏,按照短波和长波,在一无所有的杯子里面跳舞,每一厘米的欲望都汇集到美元和美分。我们坐出租汽车从一个完美女性驶向另一个完美女性,寻找易遭攻击的缺点,但她们以月亮的始终如一而无可挑剔,没有缺陷,不受侵蚀。这是爱的逻辑的冷冰冰、白乎乎的Chu女膜,一连串的退潮,加在绝对空虚上的装饰品。在这Chu女的完美逻辑的装饰品上,我跳着白色绝望的灵魂之舞,最后的白人发射出最后的情感,绝望的大猩猩用戴着手套的爪子捶打胸膛。我就是感觉自己的翅膀在长大的大猩猩,一只在缎子般空白中央的轻浮猩猩;夜晚也像电动植物一样生长,将白热的花蕾吐入黑天鹅绒般的空间。我就是夜晚的黑色空间,花蕾在其中痛苦地绽开,一只海星在月亮的冰冻露水上游泳。我是一种新的疯病的细菌,一种穿着理智语言外衣的奇想,一声像灵魂的肉中刺一样埋藏起来的抽泣。我跳着天使般大猩猩的十分清醒、可爱的舞蹈。这些是我的兄弟姐妹,他们精神错乱,他们不是天仙。我们在一无所有的杯子的空空如也中跳舞。我们属于同一块肉,但是像星星一样分开。
这时候,我对一切都了如指掌,我明白,按照这个逻辑,世界没有救了,这城市本身就是疯狂的最高形式。每一个部分,无论是有机的还是无机的,都是这同一种疯狂的表现。我感到荒唐的谦卑的伟大,不是作为夸大狂,而是作为人类的孢子,作为膨胀到饱和程度的不再吸水的生命海绵。我不再注视我搂在怀里的女人的眼睛,我头、胳膊、腿并用,从眼睛里游过去,我看到在眼窝后面有一片未被勘察过的区域,未来的世界,在这里没有任何一种逻辑,只有安静的事件萌芽,日、夜、昨日、明天都打不断它的萌芽。习惯于将注意力集中在空间点上的眼光,现在集中在时间点上;眼睛随意地前顾后盼。眼睛是自己的“我”,这种眼睛已不复存在;这种无私的眼睛既不揭露也不启发。它沿地平线旅行,一个无休止的、无知的旅行家。为了设法保留失去的肉体,我像这城市一样,长了逻辑,完美的解剖学中的一个小数点数字。我长得超越了我自己的死亡,精神上欢快而强硬。我被分成无数个昨天,无数个明天,只停留在事情的Gao潮中,一堵有许多窗户的墙,但是房子已经没有了。如果我要重返现在,我就必须砸碎墙和窗户,失去的肉体的最后外壳。这就是我不再注视眼睛或透视眼睛的原因,但是由于意志能变戏法,我头、胳膊、腿并用,从眼睛里游过去,去勘察视觉的曲线。我看我的周围,就像生养我的母亲曾经绕过时间之角看到的东西一般。我打碎了诞生所造成的墙壁,而航线是圆形的,破坏不了的,即使作为肚脐,也破坏不了。没有形式,没有形象,没有建筑,只有纯粹疯狂的同一中心的飞行。我是梦的实在性之箭。我以飞行来检验这种实在性。我由于跌落地上而化为乌有。
就这样,当我知道一切的时候,时间在消逝,没有空间的真正时间,由于我知道了一切,我在无私的梦的拱顶之下崩溃了。
在这些时间当中,在梦的间隙当中,生命徒然试图扩张,但是这城市的疯狂逻辑的支架靠不住。作为一个有血有肉的个人,我每天都在建造这座没有血肉的城市,累得趴下。这座城市的完美是梦的一切逻辑与死亡的总和。我正在拼命抗拒海洋一般的死亡,在其中,我自己的死亡只不过是一滴蒸发的水。要提高我自己的个人生活,哪怕只超出这个下沉的死亡之海一英寸的几分之一,我都必须拥有比耶稣更伟大的信仰,比最伟大的先知更精明的智慧。我必须有能力、有耐心来归纳不包含在我们时代语言中的东西,因为现在可以理解的东西是无意义的。我的眼睛是无用的,因为它们只反映已知事物的形象。我的整个身体必须变成一道永恒的光线,以越来越长的速度移动,绝不停下,绝不回头看,绝不退却。这城市像癌一样成长;我必须像太阳一样成长。这个城市越来越深地蛀入到红色中去;这是一只贪得无厌的老白虱,最终必然死于食物不足。我要将这只正在吃掉我的老白虱饿死。我要作为一座城市而死去,为的是重新成为一个人,因此我闭上耳朵、眼睛、嘴巴。
在我真正重新成为一个人以前,我也许将作为一个公园而存在,一种自然公园,人们到这里来休息,来消磨时光。他们说什么,做什么,无关紧要,因为他们只带来他们的疲劳、烦恼、无望。我将成为白虱和红血球之间的缓冲地带。我将成为一个排气孔,排出因努力使不完美的东西完美而积累起来的毒气。我将成为存在于自然界也出现于梦境中的法则与秩序。我将成为完美的梦魇当中的自然公园,狂乱活动当中的平静而摆脱不掉的梦,逻辑的白色台球桌上的胡乱击球。我既不知道如何哭泣,也不知道如何抗议,但是我将始终在那里,在绝对的沉默中接受与恢复。我将一言不发,直至成为人的时刻重新到来。我将不作任何努力来保留,不作任何努力来摧毁。我将不作判断,不作批评。那些丰衣足食的人将到我这里来反省,来沉思;那些缺吃少穿的人将像他们活着的时候一样,死在混乱中,绝望中,对救赎真理的无知中。如果有人对我说,你必须有宗教虔诚,我将不作回答。如果有人对我说,我现在没有时间,因为有只窟窿眼儿在等着我,我将不作回答。或者,即使有一场革命的酝酿,我也不会作回答的。在拐角处总会有一只窟窿眼儿或一场革命,但是生养我的母亲转过了许多拐角,不作任何回答,最后她把自己里面的东西倒出来:我就是回答。
由于这样一种疯狂的完美癖,自然没有人会期待一种向野生动物公园的演变,甚至我自己也不曾期待过,但是,一边陪伴着死亡,一边生活在天赐的恩典和自然的困惑当中,真是善莫大焉!当生命走向死的完美,就是成为一点点呼吸空间,一片绿草地,一些新鲜空气,一潭水池,也是善莫大焉。最后还要默默地接待人们,拥抱人们,因为当他们还在发疯似的冲过去,转过拐角的时候,是没有什么回答可以向他们作出的。
我现在想的是很久很久以前一个夏日下午的一场石头大战。当时我同卡罗琳姨妈一起住在鬼门关附近。我和表弟勒内在公园里玩的时候,被一伙男孩围在中间。我们不知道为哪一方而战,但我们在河边的石堆中是打得十分认真的。我们必须比其他男孩显示出更多的勇气,因为我们被怀疑是胆小鬼。于是,我们就这样打死了我们那伙对手中的一个。正当他们朝我们冲过来时,我的表弟勒内用好大一块石头朝为首的家伙扔过去,击中了他的肚子。我几乎同时扔出我的石头,击中他的太阳|茓,他倒了下去,就永远躺下了,双目紧闭。几分钟以后,警察来了,发现男孩已经咽气。他只有八九岁,和我们同样年纪。如果他们抓住我们,会拿我们怎么处置,就不得而知了。不管怎么样,为了不引起怀疑,我们就急忙回家;半路上把身上弄弄整洁,梳理了一下头发。我们进家门时的样子就像我们离开时一样无可挑剔。卡罗琳姨妈像往常一样,给我们两大片酸酸的黑面包,上面抹着新鲜黄油和一些糖,我们就坐在厨房的餐桌旁,像天使一般笑眯眯地听她说话。这一天热极了,她认为我们最好呆在家里,呆在前面的大屋子里,那里百叶窗全放下了,我们可以和我们的小朋友乔依·凯塞尔鲍姆一起玩弹子游戏。乔依有智力较差的名声,通常都是我们赢他,但那天下午,勒内和我达成某种默契,让他赢走了我们所有的一切。乔依高兴极了,以致他后来带我们到他的地下室去,让她妹妹撩起裙子,给我们看那底下是什么玩意儿。他们叫她威茜,我记得,她马上迷恋上我了。我来自城市的另一个地区,对他们来说这么遥远,几乎就像来自另一个国家。他们似乎还认为我的说话方式都跟他们不一样。其他顽皮小孩子往往付钱来让威茜撩起裙子,而她为我们这样做,则是由于爱。不久以后,我们说服她不再为其他男孩这样做——我们爱她,她要规规矩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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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回归线》第九章(2)
那年夏天结束时,我离开了表弟,此后二十多年没有再见到他。到了真正见面时,他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他那副天真无邪的样子——跟石头大战那天一样的表情。当我同他讲起那场大战的时候,我更加吃惊地发现,他竟然忘记是我们打死了那个男孩;他还记得那个男孩的死,但他讲起它来就好像他和我在此事中都没有份。当我提到威茜的名字时,他已经记不清她了。你不记得隔壁的地下室吗?……乔依·凯塞尔鲍姆?听到这儿,他脸上掠过一丝微笑。他认为我记得这样的事情真是不简单。他已经结婚了,当了父亲,在一家制造高档管乐器箱的工厂工作。他认为能记得那么遥远的过去发生的事真是不简单。
那天晚上离开他时,我感到十分沮丧。就好像他试图抹去我一生中的一个宝贵部分,因而也抹去了他自己。他似乎更喜欢他收集的热带鱼,而不是平凡的过去。至于我,我记得一切,那个夏天发生的一切,尤其是石头大战的那一天。事实上,有时候我感到,他母亲那天下午递给我的那一大片酸酸的黑面包的味道,在我嘴里比我实际上正吃着的食物味道更强烈。看到威茜的小花蕾,几乎比我手上直接触摸的感觉更强烈。那男孩在我们把他打倒以后躺在那里的样子,比世界大战的历史更远为印象深刻得多。事实上,那整个漫长的夏天就好像亚瑟王传奇中的一段叙事诗。我常常想知道,这个特别的夏天有什么东西使它在我的记忆中如此栩栩如生。我只要闭上一会儿眼睛,就可以使它的每一天都历历在目。那个男孩的死当然没有引起我的痛苦——过了还不到一个礼拜它就给遗忘了。威茜撩起裙子,站在黑幽幽的地下室里的情景,也很容易就消失了。说来奇怪,卡罗琳姨妈每天递给我的那一厚片黑面包,却比那时期的任何其他形象具有更大的神通。我对此惊奇不已……惊奇不已。也许是因为,每次她递给我那片面包的时候,总是带着一种我以前从不了解的温柔和同情。我的卡罗琳姨妈是一个相貌十分平平的女人。她脸上有麻子,但这是一张慈祥的、讨人喜欢的脸,即使有麻子也无妨。她身材魁梧强壮,声音却非常细小动听。她跟我讲话时,似乎比跟她自己的儿子讲话时更关心体贴。我愿意老和她呆在一起:如果允许的话,我宁愿挑选她来当我自己的母亲。我清楚地记得,我母亲来看我时,如何感到很气恼,因为我如此满意我的新生活。她甚至说我忘恩负义,这句话我从来没有忘记,因为那时候我第一次明白,忘恩负义也许对一个人来说是必要的,有好处的。如果我现在闭上眼睛想,想那面包片,我几乎马上就会想到,在那座房子里,我从来不知道什么叫被责骂。我想,如果我告诉我的卡罗琳姨妈,我在那块地里打死一个男孩,告诉她事情发生的经过,她会用胳膊搂着我,原谅我的——马上原谅。这也许就是那个夏天对我来说如此宝贵的原因。那是一个包含着心照不宣的、完完全全的赦罪的夏天。这也是我不能忘记威茜的原因。她充满着自然的善,这个同我相爱,而且不责骂人的小孩。她是异性中第一个崇拜我的与众不同的人。在威茜之后,情况就完全不一样了。就因为我是我,我既被爱也被恨,而威茜却作出努力来理解我。在她看来,我来自一个陌生的国家,说的是另一种语言,就这些事实,使她更加接近我。当她把我介绍给她的小朋友时,她那眼睛放光的样子是我永远也不会忘记的。她的眼睛看上去充满着爱与赞美。有时候,我们三个人会在傍晚走到河边,坐在河岸上,我们就谈论起一些小孩子们不在大人眼跟前时谈论的话。我现在知道得很清楚,我们那时候谈的话,比我们父母谈的更清醒,更深刻。为了每天给我们一厚片面包,父母不得不受到重罚。最坏的处罚,是他们变得同我们疏远了。因为随着他们喂我们的每一片面包,我们不仅变得对他们更加冷漠,而且越来越凌驾于他们之上。在我们的忘恩负义中,是我们的力量与美。我们不忠诚,但我们是无罪的。那个我看见他倒在那里咽气的男孩,一动不动地躺着,没有发出一丝一毫的声响或啜泣,杀死那个男孩几乎就像一场干干净净的健康演出。另一方面,为食物而进行的斗争是肮脏下流的,当我们站在父母面前时,我们感到他们脏兮兮地来到我们跟前,为此我们绝不会原谅他们。下午时那片厚厚的面包,正因为它不是挣来的,所以我们吃起来很香。面包再也不会有这样的味道,也再不会有人这样给你面包。打死人的那一天,面包格外好吃。其中有一点点后来再没有过的恐怖味道。我们把它接到手中,也接过了卡罗琳姨妈心照不宣然而完完全全的赦罪。
在黑面包的问题上,有某种东西我一直在设法弄清楚——某种使人模模糊糊感到好吃、害怕、解放的东西,某种同最初的发现相联系的东西。我想起另一片酸酸的黑面包,那是在更早的一个时期,当时我和小朋友斯坦利经常洗劫冰箱。那是偷来的面包,因而比以爱心递给你的面包更加有滋味。但是正当我吃着黑面包、边走边聊的时候,带有启示性质的事情发生了。这就像一种皈依上帝的状态,一种完全无知的状态,一种自我克制的状态。这些时刻传递给我的任何东西,我都原封不动地保留着,不用害怕我会失去已获得的知识。这也许就是这样一个事实:这不是我们平常所认为的那种事实。它几乎是像接受一条真理,虽然真理一词对它来说似乎太精确了一点。津津有味地吃酸黑面包,其中很重要的一条是,这种事总是发生在家以外的地方,不在父母的眼皮底下。我们害怕父母,但从不尊敬他们。我们自己单独在一起时,我们的想像就无拘无束。事实对我们来说没有什么重要性;我们要求于一个题目的东西,就是它得给我们驰骋的机会。我现在回想起来,使我惊奇不已的是,我们相互间的理解有多好,我们多么尖锐地看透了每一个人的基本性格,无论大人小孩。例如,我们在七岁的年纪就十分确切地知道,这个家伙最后会蹲监狱,那个家伙会成为一个苦力,还有一个家伙会成为饭桶,等等。我们的判断是绝对正确的,例如,比我们父母的判断正确得多,比所谓心理学家的判断更正确。阿尔菲·贝查结果成为一个彻底的叫花子;乔尼·盖哈特去了监狱;鲍勃·昆斯特成了一个干重活的人。正确无误的预言。我们接受的知识只会阻挡我们的视野。从我们上学那天起,我们就什么也没学会;相反,我们被搞得迟钝不堪,裹在语言与抽象的云里雾中。
有酸黑面包的时候,世界是它本质上的样子,一个由魔法统治的原始世界,一个恐惧在其中起着最重要作用的世界。能激起最大恐惧的男孩就是头儿,只要他能维持他的权力,他就受到尊敬。还有一些其他的孩子是造反派,他们受到赞美,但从来没有成为头儿。大多数人都是那些无畏者手中的粘土;有一些可以依靠,多数靠不住。气氛十分紧张——无法预言明天会有什么事。这种松散的、原始的社会核心,产生出强烈的胃口,强烈的情绪,强烈的好奇心。没有什么是想当然的;每一天都要求有一种新的力量检验,一种新的力量感,或失败感。因此,直到九十岁的年纪,我们都有着真正的生活趣味——我们就是我们自己。也就是说,我们够幸运的,未被父母宠坏,夜里我们可以自由地在街上游逛,亲眼去发现事物。
我现在带着某些遗憾和渴望想念着的事情是,早先童年时代这种极有限的生活却好像无限的宇宙,而随后的生活,成年人的生活,则是一个不断缩小的王国。从一个人被放到学校里去那一刻开始,这个人便迷失了,人们会有脖子上套着绞索的感觉。面包的味道没有了,生活的趣味也没有了。得到面包变得比吃面包更重要。一切都要盘算,一切都有一个价码。
我的表弟勒内成了一个绝对无足轻重的人;斯坦利成了一个一流的失败者。除了这两个我十分喜爱的孩子以外,还有一个乔依,他后来成了一个邮递员。当我想起生活把他们变成了什么样的人时,我就会哭泣。作为男孩,他们是完美的。斯坦利最不完美,因为他更冲动。斯坦利时常暴跳如雷,不知道你如何能同他一天天相处,而乔依和勒内则是善的本身;他们是朋友,是按这个词的古老意义来理解的朋友。在我外出到乡下去的时候,我经常想起乔依,因为他是一个所谓的乡下小孩。这首先意味着他比我们认识的男孩子更忠实,更真诚,更体贴。我现在可以看到乔依来见我;他总是张开双臂跑过来,准备拥抱我,总是被他为我的参与而设计的冒险搞得上气不接下气,总是装满了他为我的到来而攒起来的各种礼物。乔依招待我就像古代的君主招待他们的宾客一般。我看一眼任何一样东西,这样东西便是我的了。我们有无数事情要相互告知,没有一件事情是沉闷乏味的。我们各自世界的差异是巨大的。虽然我也属于这个城市,但当我拜访我的表弟勒内时,我才了解到一个更大的城市,一个严格意义上的纽约城,在其中,我的世故是微不足道的。斯坦利从来没有离开他的居住区去远足过,但是斯坦利来自大洋彼岸的一个陌生国度波兰,我们之间远隔千山万水。他说另一种语言,这个事实也增加了我们对他的崇拜。每个人都被一个与众不同的光环所环绕,被一种完好无损地保留下来的明确身分所环绕。由于进入生活,这些不同的特征消失了,我们大家都变得多少有点儿相似,当然,最不像我们自己。正是这种独特自我的丧失,这种也许并不重要的个性的丧失,使我黯然神伤,使黑面包鲜明突出。奇妙的酸黑面包形成了我们的个别自我;就像圣餐面包人人有份,但是每个人只是按照他独特的皈依上帝的状态来接受圣餐的。现在我们吃着同样的面包,却没有圣餐的恩惠,没有皈依上帝。我们吃面包来填饱肚子,而我们的心却是冰冷的,空虚的。我们是分开的,但不是个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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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回归线》第九章(3)
关于酸黑面包还有一件事,这就是,我们经常一边吃面包,一边吃生葱。我记得在傍晚前,手里拿着三明治,同斯坦利一起站在我家正对面的兽医诊所门前。似乎麦基尼医生总是选择傍晚前来阉割一匹公马,这是在大庭广众面前进行的手术,总是聚集了一小群人。我记得烙铁的气味和马腿的颤抖、麦基尼医生的山羊胡子、生葱的味道以及阴沟里的气味,因为就在我们身后,他们正在铺设煤气管道。这完全是一场嗅觉表演,而正如阿伯拉尔阿伯拉尔(1079—约1144):法兰西逻辑学家、道德哲学家和神学家。
——译者惟妙惟肖地描绘的那样,手术实际上不痛。我们不知道手术的理由,常常在手术后进行长时间的讨论,往往以争吵告终。我们俩都不喜欢麦基尼医生;他身上有一股碘仿味和臭马尿味。有时候他诊室前面的街沟里淌满了血,冬天时血结成冰,使他那边的人行道有一种古怪的样子。时常有一辆两轮大车驶过来,一辆没有遮掩的车,散发着可怕的臭味,他们把死马扔到车上。确切地说,尸体是用一根长链子吊到车上去的,链子发出吱吱咯咯的声音,就像抛锚一般。患气胀病的死马的气味很难闻,我们那条街上满是臭味。然后还有酸味从我家房子后面的锡工厂传来——像现代进步的味道一样。几乎令人不能忍受的死马味,比起燃烧的化学品的味道来,还要好上一千倍。看到太阳|茓上有个枪眼的死马,看到它的脑袋躺在血泊中,它的ρi股眼里满是痉挛地排泄出来的最后排泄物,也比看到一群穿着蓝围裙的人从锡工厂的拱形大门里走出来,看到他们推着一辆装着一捆捆新制成的锡的手推车强。对我们来说,幸好锡工厂对面有一个面包房。面包房的后门,其实这只是一个铁栅栏,我们可以从那里看面包师傅工作,闻一闻那甜蜜的、不可抗拒的面包、蛋糕的香味。我说,要是那煤气管道铺在那里,那就会是另一种味道的大杂烩——翻起来的泥土味、烂铁管味、阴沟气味,以及意大利劳工靠在翻起的土堆上吃的洋葱三明治的味道。当然,也还有其他味道,只不过不太明显;例如,西尔弗斯坦裁缝铺的味道,那里总有大量熨烫工作在进行。这是一种热烘烘的恶臭,你要理解这种味道,最好想像一下,西尔弗斯坦,他本人就是臭烘烘的干巴犹太人,正在把他的顾客们留在裤子里的臭屁抖落出去。隔壁是两个信教的笨蛋老Chu女开的糖果与文具店;那里有太妃糖、西班牙花生、枣味胶糖、“甜烟丝”香烟等等几乎令人作呕的甜味。文具店就像一个美丽的洞|茓,总是冷冷的,总是摆满各种有趣的物品;冷饮柜就在那里,它发出另一种截然不同的味道。一块厚实的大理石板横放着,在夏季时节,石板变得酸溜溜的,而它又令人愉快地把酸味同碳酸水嘶嘶地倒进冰淇淋杯里时发出的那种叫人心里痒痒的、干巴巴的味道混合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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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回归线》第十章(1)
长大以后,各方面都有了精细的改进,原来那些味道没有了,只是有另一种显然难忘的、显然令人愉快的味道——窟窿眼儿的味道——取代了它们。尤其是同女人玩过之后留在手指上的那种味道,因为也许以前没有注意到,可这种味道甚至比窟窿眼儿本身的味道更可爱,因为它带着已成为过去时的香水味,但是,这种表明你已长大的味道,同童年时代的那些味道相比,只是一种微弱的味道。这种味道在你大脑的想像中几乎同在现实中消失得一样快。对于所爱过的女人,人们会记得她们的许多事情,但是却很难记得她们那眼儿的味道——全然不会。另一方面,湿头发的味道,一个女人的湿头发味道,却更加强烈持久得多——为什么呢?我不知道。甚至现在,在差不多四十年之后,我还能记得我蒂丽姑妈洗头以后的头发味道。她总是在热得要命的厨房里洗头。通常是在星期六傍晚前,为参加舞会做准备,而舞会又意味着另一件怪事——会出现一个佩带十分漂亮的黄|色条纹装饰的骑兵中士,一个非常英俊的中士,甚至在我眼里,也是太彬彬有礼,太有男子气概,太聪明伶俐了,像我蒂丽姑妈这样的低能儿根本配不上他。但不管怎么说,她坐在厨房餐桌旁的小凳上用一条毛巾擦干头发。她旁边放着一盏罩着熏黑的玻璃罩的油灯,灯旁边是两把烫发钳。我一看到这些就充满莫名其妙的厌恶。她总是使用一面支在桌上的小镜子;我现在可以看到她一边挤鼻子上的黑头粉刺,一边对自己做怪脸。她是一个难看的女人,没什么本事,粘粘乎乎,呲着两颗大獠牙,只要她一笑,嘴唇往后一掀,就露出一副马脸。她就是洗完澡以后,也散发着一股汗味,但是她头发的味道——那种味道我永远不会忘记,因为不知怎么的,这味道同我对她的恨和轻蔑联系在一起。这种味道,在头发干起来的时候,就像从沼泽地底下发出来的味道一样。有两种味道——一种是湿头发的味道,另一种是她扔到炉子里,燃烧成火焰的同一种头发的味道。她总是梳下来一些打了结的头发卷,它们还带着她油腻肮脏的头皮上的汗与头皮屑。我常站在旁边看她,很想知道舞会会是什么样子,很想知道她在舞会上做些什么。在她全部打扮完毕的时候,她会问我她看上去是否漂亮,我是否爱她,当然,我会告诉她:是的。但是然后在厕所里,它在厨房旁边的门厅里,我会坐在窗台上燃烧的蜡烛发出的摇曳烛光中,对自己说,她看上去疯了。在她走了以后,我会拿起烫发钳,闻它们的味道,把它们捏紧。它们令人讨厌而又使人着迷——像蜘蛛。这厨房里的一切都使我着迷。我虽然对它很熟,但我从来没有征服它。它既如此公开,又如此秘密。我在这里洗澡,在大铁皮盆里,在星期六。在这里,三姐妹洗澡并打扮自己。在这里,我祖父站在水斗边洗上半身,然后把他的鞋递给我,让我把它们擦亮。在这里,我冬天里站在窗前,注视着窗外纷飞的大雪,我阴郁地、茫然地注视着,就好像我在子宮里一般,听着水的奔流,而我母亲则坐在马桶上。秘密的谈话都在厨房里进行,他们从这里吓人的、令人憎恶的集会出来,总是脸拉得长长的,一副庄严的面孔,要不就是眼睛哭得红红的。他们为什么跑到厨房去,我不知道,但是常常有这样的情况:正当他们站着开秘密会议,为一个遗嘱争吵不休,或决定如何打发某个穷亲戚的时候,门突然被打开,来了一个客人,于是气氛立即就改变了。我的意思是说,极大地改变了,就好像他们如释重负,因为在某种外力的干预下,他们不用再继续一个没完没了的秘密会议,免去了这种令人讨厌的事情。我现在记得,看到门打开,一个不速之客的脸探进来,我的心会高兴得蹦起来。马上会有人给我一只玻璃大罐,让我到街角的酒馆去打酒。我跑到那里,在通往住家的入口旁有一个小窗子,我从小窗子把玻璃罐递进去,然后等着,直到装满冒泡啤酒的玻璃罐递回到我手中。像这样跑到街角去打一罐啤酒,是一场绝对大规模的远征。首先是就在我们楼底下的理发店,斯坦利的父亲在那里开业。经常有这样的情况:正当我冲出去买什么东西的时候,我会看到斯坦利的父亲正用磨剃头刀的皮带啪啪地抽他。一看到这情况,我就热血沸腾。斯坦利是我最好的朋友,而他父亲不过是一个波兰酒鬼。然而,有一天傍晚,正当我拿着玻璃罐冲出去的时候,我十分高兴地看到另一个波兰人用一把剃刀攻击斯坦利的老爹。我看到他老爹脖子上淌着血,脸色煞白,正倒退着往门边来。他倒在店铺门前的人行道上,一边挣扎,一边呻吟。我记得我看了他一两分钟,对此感到心满意足,高高兴兴地走开了。斯坦利在父亲打架时溜出来,陪我走到酒馆门口。他也很高兴,尽管他有点儿害怕。我们回来时,救护车已经停在门前,他们把他放在担架上抬着他,他的脸和脖子上盖着一块床单。有时候,碰巧卡洛尔神父最得意的唱诗班男童在我一个人舞拳弄脚的时候从家门前走过,这是一件头等重要的事情。这男孩比我们任何一个都大。他是一个同性恋,一个酝酿中的同性恋者。就是他从我们面前走过,也常常把我们惹火。他刚一被玷污,消息就从四面八方传开,在他到达拐角以前,就被一帮男孩围了起来,这些男孩都比他小得多,他们嘲笑他,模仿他,一直把他弄得哭了起来。然后我们会像一群狼一样扑到他身上,把他拽倒在地,把衣服从他背上扯掉。这是不光彩的行为,但是它使我们感觉良好。还没有人知道同性恋者是什么玩意儿,但是不管是什么玩意儿,我们反对它。我们以同样方法反对中国佬。有一个中国佬经常从街那头的洗衣店经过这里,他也像卡洛尔神父教堂里的那个同性恋一样,不得不受到围攻。他的模样跟教科书上看到的苦力图片十分相像。他穿着一件黑色羊驼毛盘扣上衣,一双没有后跟的拖鞋,留着一根长辫子。通常他都是手Сhā在袖筒里走路。我记得最清楚的是他走路的样子,一种偷偷摸摸、装腔作势、女里女气的走路样子,我们感到十分陌生,而且感受到威胁。我们怕他怕得要命,我们也恨他,因为他对我们的嘲弄完全无动于衷。我们认为他太无知了,不可能注意到我们的侮辱。然后有一天,我们去洗衣店,他让我们吃了一惊。开始他递给我们那包洗好的衣服,然后他伸手到柜台底下,从大袋子里抓出一把荔枝。他笑着从柜台后面出来开门。他还是笑着抓住阿尔菲·贝查,扯他的耳朵;他依次抓住我们每一个人,扯我们的耳朵,仍然笑着,然后他做了一个恶狠狠的鬼脸,像猫一样飞快地跑到柜台后面,操起一把长长的、样子难看的刀子,冲我们挥舞。我们拼命逃离这个地方。当我们到达街角回头看时,我们见他手里拿着一把熨斗站在门口,样子十分镇静,十分心平气和。这次事情之后,再没有任何人愿到洗衣店去了;我们不得不每星期给小路易斯·庇罗沙一个硬币,让他为我们取洗好的衣服。路易斯的父亲在街角有一个水果摊。他常常递给我们一些烂香蕉,作为他喜欢我们的标志。斯坦利尤其喜欢烂香蕉,因为他姑妈常做油炸香蕉给他吃。炸香蕉在斯坦利家被看做精美食品。有一次斯坦利过生日,家人为他举行了一次聚会,所有邻居都受到邀请。一切都进行得很顺利,直到后来端来了一盘炸香蕉。不知怎的,没有人要碰那香蕉,因为这是只有斯坦利父母那样的波兰人才知道的菜。人们讨厌吃炸香蕉。在窘困之中,某个最小的聪明小孩建议把炸香蕉给疯维利·曼。维利比我们谁都年龄大,但不能说话。他只会说“别要!别要!”他对什么都说“别要!别要!”所以给他香蕉的时候,他也说“别要!”他伸出双手去取香蕉,但是他的弟弟乔治在场,他们拿烂香蕉来骗他的疯哥哥,使他感到受了侮辱。于是乔治跟人打了起来,而维利看到弟弟遭到攻击,也尖叫着“别要!别要!”打了起来。他不仅打其他男孩,也打女孩,搞成了一场大混战。最后,斯坦利的老爷子听到吵闹声,手里拿着一根磨刀皮带,从理发店上楼来。他抓住维利·曼的颈背,开始抽打他。这当口,他弟弟乔治溜出去叫曼老先生。这曼老先生也是个酒鬼,穿着衬衣就来了,看到可怜的维利挨醉鬼剃头师傅的打,就用一副老拳去揍他,揍得很凶。维利这时候被放开,在地上爬来爬去,吞吃着掉在地上的炸香蕉。他一看到香蕉,就像一只雌山羊一样迅速把它们吃掉。老先生看到他趴在地上像山羊一般嚼香蕉,怒不可遏,就拾起皮带,拼命去追维利。现在维利开始嚎叫——别要!别要!——突然,每个人都笑了起来。这使曼先生消了气,变得温和起来了。最后他坐下来,斯坦利的姑妈给他拿来一杯葡萄酒。听到吵闹声,其他一些邻居也来了,于是拿来了更多的葡萄酒,然后是啤酒,然后是烧酒,大家很快就高高兴兴,又是喝又是吹口哨,甚至小孩们都喝醉了,然后疯维利也喝醉了,他又像雌山羊一样趴在地上,大叫:“别要!别要!”阿尔菲·贝查虽然只有八岁,却喝得烂醉如泥,他咬了维利的ρi股,维利也咬他,然后我们大家都互相咬起来,父母们站在一边快活地又笑又叫,大家非常非常高兴,于是拿来了更多的炸香蕉,这一次每个人都吃起来,然后大家谈天说地,喝干了一杯又一杯。疯维利·曼想要为我们唱歌,但是他只能唱“别要!别要”!生日聚会是一次巨大的成功,有一星期多的时间,大家不谈别的,只谈这次聚会,谈斯坦利的家人是多么好的波兰人。炸香蕉也是一大成功,有一段时间,很难再从路易斯·庇罗沙的父亲那里得到任何烂香蕉,因为香蕉供不应求。然后发生了另外一件事,它在整个近邻地区投下了阴影——乔·盖哈特败于乔依·西尔弗斯坦之手。乔依·西尔弗斯坦是裁缝的儿子;他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小伙,样子很文静,很勤奋,其他大小孩都避着他,因为他是犹太人。有一天他去菲尔莫尔街送一条裤子,同样年纪的乔·盖哈特朝他打招呼。乔·盖哈特自以为了不起。他们说了几句话以后,乔·盖哈特就把裤子从小西尔弗斯坦手里抢走,扔在水沟里。没有人想到小西尔弗斯坦会用拳头来回答这样一个侮辱,所以当他打乔·盖哈特,并且在他下巴上打个正着的时候,每个人都大吃一惊,尤其是乔·盖哈特本人。打架打了大约二十分钟,最后乔·盖哈特躺在人行道上爬不起来了。于是,小西尔弗斯坦捡起那条裤子,平静而自豪地走回到他父亲的铺子去。谁也没同他说一句话。这件事被视为一场灾祸。有谁听说过犹太人打非犹太人的?这是不可想像的事情,然而它却发生了,而且当着每一个人的眼睛。我们一夜又一夜地坐在人行道边上,从每一个角度来讨论这件事,但是没有任何解决办法,直到……直到乔·盖哈特的弟弟乔尼被激怒起来,决定自己来解决这个问题。乔尼虽然比他哥哥年纪小,个子也小,但他像一只小美洲狮一般健壮,一般不可战胜。他是住在周围棚屋里的爱尔兰人典型。他找小西尔弗斯坦算账的办法是在有一天晚上等他从铺子里出来,把他绊倒。到了那天晚上他绊倒他的时候,他手里藏着两块事先准备好的大石块,可怜的西尔弗斯坦跌倒在地,他就扑到他身上,用两块大石块砸西尔弗斯坦的太阳|茓。他吃惊地发现,西尔弗斯坦没有反抗;甚至当他爬起来,给西尔弗斯坦机会站起来的时候,他也没有动弹。这时乔尼吓坏了,逃之夭夭。他一定是被彻底吓坏了,因为他再也没有回来过;惟一有关他的消息便是他在西部的某个地方被人找到,送到少年犯教养所去了。他母亲是个邋遢而快乐的爱尔兰表子,她说他罪有应得,希望上帝不要再让她看到他。小西尔弗斯坦恢复过来以后,再也不是原来的样子了;人们说他的大脑被打出了毛病,他傻了,而乔·盖哈特却出了名。好像是他去看望了躺在床上的小西尔弗斯坦,对他深表歉意。这又是一件前所未闻的事情。这是如此奇怪,如此非同寻常的事情,以致乔·盖哈特被视为一个游侠骑士。没有人赞成乔尼的行为方式,然而也没有人会想到去向小西尔弗斯坦道歉。这是这样一种高贵典雅的行为,以致乔·盖哈特被看做是一个真正的绅士——左邻右舍中第一个,也是惟一的一个绅士。这一个我们中间从来未被使用过的词,现在挂在每个人的嘴上,当一个绅士被视为一种荣誉。我记得,这个被打败的乔·盖哈特像这样突然变成了绅士,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几年以后,当我搬到另一个地段居住,遇到了法国小孩克罗德·德·洛兰的时候,我已经准备好理解并接受“一个绅士”。这个克罗德,我以前从未见到过这样的男孩。在以前那个地段,他没准儿会被看做一个软蛋;因为首先他说话太好听,太正确,太有礼貌了,其次他太体贴人,太文雅,太殷勤。然后,在同他一块儿玩的时候,他母亲或父亲走过,他会突然说起法语来,使我们大吃一惊。我们听到过德语,让德语侵入到我们当中还马马虎虎,但是法语!嘿!说法语,甚至就是听懂法语,都是彻底老外,彻底贵族化,彻底腐朽,彻底高不可攀,而克罗德是我们当中的一员,哪方面都像我们一样好,甚至还更好一点,我们不得不私下承认,但是有一个污点——他的法语!它使我们反感。他没有权利住在我们的地段,没有权利像他现在这样有本事,有男子风度。经常有这样的情况:他母亲把他叫回家,我们同他说了再见,这时候我们就聚集在一块儿,来来回回地讨论洛兰一家。我们很想知道,例如,他们吃什么,因为他们是法国人,他们一定和我们的习惯不一样。还从来没有人踏进过克罗德·德·洛兰的家门——这是另一件可疑的、令人反感的事实。为什么?他们在隐藏什么?然而,当他们在街上从我们身边经过时,他们又总是十分真诚,总是微笑,总是说英语,而且是最棒的英语。他们往往使我们感到十分自我羞愧——他们更优越,那是实际情况,而且还有另一件令人费解的事情——别的男孩都是你直截了当地问他什么,他就直截了当地回答什么,而克罗德·德·洛兰却从来不是直截了当地回答问题。他在回答前总是十分迷人地笑笑,十分沉着镇静,使用我们望尘莫及的讽刺和嘲笑。他是我们的眼中钉,肉中刺,这个克罗德·德·洛兰,当他终于从这个地段搬走的时候,我们都松了一口气。至于我自己,也许过了十年或十五年以后,我才考虑这个男孩和他古怪的典雅举止。到那时候,我才感到自己犯了一个大错误。因为突然有一天,我想起来,克罗德·德·洛兰曾在某一场合来到我跟前,显然是要赢得我的友谊,而我却对他很傲慢。在我想起这件事的时候,我突然明白了克罗德·德·洛兰一定在我身上看到了与众不同的东西,他向我伸出友谊之手是看得起我。但是在那些日子里,我有那样一种行为准则,就是要合群。如果我成为克罗德·德·洛兰的知心朋友,我就是背叛了其他男孩。随这样一种友谊而来的,无论是什么样的好处,都同我无缘;我是大伙儿中的一员,疏远克罗德·德·洛兰这样的人是我的责任。我必须说,在隔了更长一段时间之后——在我在法国呆了几个月之后,我又一次想起了这件事。法语中“raisonnable(懂道理的)”一词,对我来说获得了全新的意义。有一天,我偶然听到这个词,我就想起克罗德·德·洛兰在他家门前街上的主动表示。我清晰记得他用了“reasonable(英语中与raisonnable相应的词)”一词。他也许是要求我“懂道理”,当时这个词从来没有从我口中吐出来过,因为我的词汇中不需要它。这个词像“绅士”一样,很少有人说,即使说也都十分谨慎小心。这是一个会使别人嘲笑你的词。有许多那样的词——例如,“really(真的)”。我认识的人当中没有使用过“really”这个词——直到来了杰克·劳森。他使用这个词是因为他父母是英国人,虽然我们拿他开玩笑,但我们原谅他说这个词。“Really”这个词使我立即想起住在原来那个地段的小卡尔·拉格纳。卡尔·拉格纳是一个政治家的独生子,他们住在相当豪华的菲尔莫尔小街上。他们住的一幢红砖小楼靠近那条街的末端,总是收拾得漂漂亮亮的。我记得这幢房子是因为我上学路上经过它的时候,常常注意到门上的铜把手擦得有多漂亮。事实上,别人家没有门上有铜把手的。总之,小卡尔·拉格纳是家长不许他们同其他小孩交往的那些孩子之一。事实上,他很少露面。我们看到他同他父亲走在一起,通常是在星期天。如果他父亲不是周围地区的一个强有力的人物,卡尔会被人用石头砸死。他的星期日装束真叫人受不了。他不仅穿长裤和漆皮鞋,而且炫耀着一顶圆顶礼帽和一根手杖。一个男孩在六岁的年纪会让人这样来打扮他,一定是个笨蛋——那是一致的看法。有人说他有病,好像那是他穿古怪服装的理由。奇怪的是,我一次也没听到他说话。他如此高雅,如此讲究,以至于他也许想像,在大庭广众面前说话是欠缺风度的。无论如何,我常在星期天上午等着他,就为了看他同他父亲一起经过。我注视他时带着那样一种强烈的好奇心,就跟我注视消防队员清洗消防站里的消防车时一样。有时候,在回家路上他会拿着一小盒冰淇淋,是最小的那种包装,也许刚够他吃,作为饭后甜食。“饭后甜食”是又一个我们莫名其妙地熟悉起来的词,我们贬义地使用它来谈论小卡尔·拉格纳及其家人之流。我们可以花几个小时来琢磨这些人吃的“dessert(饭后甜食)”究竟是什么玩意儿,我们的乐趣主要在于来回摆弄这个新发现的词“dessert”。这个词也许是从拉格纳家私运出来的。一定也是在这个时候,桑托斯·杜蒙特桑托斯·杜蒙特(1873—1932):巴西航空发展的先驱者,最初的飞行器的发明者与飞行家。——译者名声大振。在我们听起来,桑托斯·杜蒙特那时候听起来,有点儿令人愉快的外国味儿,与通常的外国人或外国东西,如中国洗衣店、克罗德·德·洛兰高傲的法国家庭等,截然不同。桑托斯·杜蒙特是一个魔术般的词,暗示着两撇线条平滑的漂亮的小胡子,一顶墨西哥阔边帽,踢马刺,某种快活、精美、幽默的东西,充满着狂热的幻想。有时候它带来咖啡豆和草帽的香味,或者,因为它这样带有完全的异国情调,这样充满幻想,就会扯得很远,竟关心起霍屯督人的生活。因为我们当中有一些年纪大的孩子正在开始读书,他们会按钟点给我们讲幻想故事,这是他们从《阿以莎》《阿以莎》:英国作家亨利·瑞德·哈格德爵士(1856—1925)1950年发表的一部传奇小说。——译者、韦达的韦达(1839—1908):英国女小说家,以写传奇小说闻名。——译者《在两面旗帜下》之类的书中捡来的一些材料。真正的知识趣味,在我心中十分明确地同我十岁左右搬去的那个新地段拐角处的空地相联系。在这里,当秋天来临时,我们站在烤着土豆片和我们带来的几小罐生土豆的篝火前面,随后就有一种新型的讨论,不同于我以前所知道的总是来自书本的讨论。有人刚读了一本冒险书,或者一本科学书,马上整条街就因为引入了一个至今无人知晓的主题而活跃起来。也许是这些孩子之一刚发现有日本潮流这样的事情,他就会设法向我们解释日本潮流是怎样产生的,它的目的是什么。这是我们学习事物的惟一方法——好像是靠着栅栏,一边烤着土豆片和生土豆。这些知识沉积得很深——事实上如此之深,以致后来同一种更精确的知识冲突时,很难把较早的知识排除出去。就是以这样的方式,有一天一个较大的男孩向我们解释说,埃及人知道血液循环,于是我们就以为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以致后来很难一下子接受关于英国人哈维发现了血液循环的故事。现在我也并不感到奇怪,当时我们的谈话大多是关于遥远的地方,例如中国、秘鲁、埃及、非洲、冰岛、格陵兰。我们谈论鬼,谈论上帝,谈论灵魂的轮回,谈论地狱,谈论天文学,谈论不熟悉的鸟和鱼,谈论宝石的形成,谈论橡胶园,谈论拷问方法,谈论阿兹台克人和印加人,谈论海上生活,谈论火山和地震,谈论全球各地的葬礼和婚礼,谈论语言,谈论美洲印第安人的起源,谈论正在绝种的野牛,谈论怪病,谈论吃人肉,谈论巫术,谈论月球旅行以及月球上是什么样子,谈论杀人凶手和拦路强盗,谈论圣经里的奇迹,谈论陶器的制造,谈论各种各样家里和学校里从未提起过的话题,这些话题对我们极端重要,因为我们渴望得到这些知识。世界充满着奇迹与神秘,只有当我们颤抖着站在那块空地里的时候,我们才开始严肃地谈论,并感到需要进行既愉快又吓人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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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回归线》第十章(2)
生活的奇迹与神秘——这在我们成为负责任的社会成员时被扼杀了!直到我们被推出去工作以前,世界对我们来说都是很小的,我们生活在它的边缘上,好像是在未知世界的边界上。一个小小的希腊世界就深刻到足够提供一切变异、一切冒险、一切思考。它也不是那么十分小,因为它保留着最无限的潜力。我扩大我的世界,却一无所获;相反,我失去了许多。我想要变得越来越孩子气,向相反的方向超越童年。我要同正常的发展路线完全背道而驰,进入一个超婴儿的存在王国,一个绝对疯狂混乱的王国,但却不同于周围的这个世界那种疯狂混乱。我是一个成年人,一个父亲,一个负责任的社会成员。我挣我每天的面包。我使自己适应了一个从来不属于我的世界。我要冲破这个扩大的世界,重新站到一个未知世界的边界上。这个未知世界将使这个苍白、片面的世界黯然失色。我要超越父亲的责任,而走向无政府主义者的不负责任,这种人不可能被强迫,被哄骗,被收买,被背叛。我要让蒙面夜骑奥伯龙奥伯龙:中世纪欧洲民间传说中的仙王。——译者当我的向导,他张开他的黑翅膀,同时消灭了过去的美与恐怖,我要迅速而坚韧不拔地逃向永久的黎明,不给后悔、遗憾、悔改留下余地。我要胜过有害于世界的创造发明者,为的是要重新站在一个无法通过的深渊面前,即使最强有力的翅膀也无法使我飞越这个深渊。甚至我必须变成一个只居住着痴心妄想者的野生自然公园,我也绝不停下来,呆在这负责任的成年生活的有条不紊的昏庸之中。我必须这样做,来纪念与上帝赐给我的那种生活完全无法比拟的另一种生活,纪念一个被屈服者的相互同意所扼杀和窒息了的小孩子的生活。父母亲创造的一切我都不认为是我自己的。我要回到一个比古希腊更小的世界,回到一个我伸手总能触摸到的世界,我时时刻刻所知道、所看见、所认识的世界。对我来说,任何其他世界都是无意义的、陌生的、敌对的。在重新越过我小时候认识的第一个光明世界时,我希望不要呆在那里,而要使劲回到一个更光明的世界,我一定是从那里逃出来的。这个世界什么样,我不知道,我也不相信我会找到它,然而这是我的世界,别的东西没有一样引起我的兴趣。
我第一眼看到这个光明的新世界,对它的最初理解,是由于碰见了罗依·汉密尔顿。当时我二十一岁,那也许是我一生中最糟糕的一年。我十分绝望,因而决定离家谋生。我想的是加利福尼亚,说的是加利福尼亚,我计划去那里开始一种新生活。我如此强烈地梦想着这个新的希望之乡,以至于后来,当我从加利福尼亚回来的时候,我几乎不记得我见到的加利福尼亚,我想起的、谈起的,只有我在梦中认识的那个加利福尼亚。就在告别前,我遇到了汉密尔顿。他是我老朋友麦克格利高尔的说不清的同父异母兄弟;他们只是在最近才互相认识,因为罗依一生中的大部分时间生活在加利福尼亚,他的印象一直是,他的真正父亲是汉密尔顿先生,而不是麦克格利高尔先生。事实上,正是为了搞清楚他的父亲身分之谜,他才到东海岸来的。同麦克格利高尔住在一起,显然并没有使他更接近于谜的解开。在认识了他曾断定为他的生父的那个人之后,他似乎比以往更加为难了。他后来向我承认,他为难是因为在两个人身 上都跟他自己的想像没有一点儿相似之处。也许正是这个决定应该把谁看做父亲的恼人问题促进了他自己性格的发展。我这样说,是因为刚一被介绍认识他,我就立刻感到,我在一个从来不了解的那类人面前。由于麦克格利高尔对他的描述,我已经准备好去见一个相当“古怪的”人,“古怪的”在麦克格利高尔嘴里,意思是有点儿疯癫。他确实古怪,但是十分清醒,立即就使我感到很兴奋。我第一次同一个来到词义背后、抓住事物本质的人谈话。我感到我在同一个哲学家谈话,不是一个我在书本上遇到的那类哲学家,而是一个不断进行哲理探讨的人——而且是体验了他解释的这种哲理的人。那就是说,他根本没有理论,除非是深入到事物的本质中去,并且,按照每一个新的启示,来如此这般地过他的生活,以便在揭示给他的真理和这些真理在实践中的例证之间,只有最小限度的不一致。当然,他的言行在他周围那些人眼里是古怪的,然而,他的言行在西海岸那些了解他的人眼里并不古怪,在那里,按他自己的说法,他如鱼得水。他在那里显然被视为上等人,人们毕恭毕敬,甚至带着畏惧聆听他的说话。
我发现他处于一场斗争之中,我只是在多年以后才懂得这种斗争。那时候,我不明白他为什么如此重视找到他真正的父亲;事实上,我还常常以此来开玩笑,因为在我看来,有没有父亲是无所谓的,母亲也是一样。在罗依·汉密尔顿身上,我看到了一个人具有讽刺意味的斗争,他已经解放了自己,却还在寻求确立一种可靠的身世关系。这种关系是他绝对不需要的。关于真假父亲的这种冲突,悖论式地使他成为一个超父亲。他是一个教师,为人师表;他只要一张开嘴,我就明白我在倾听一种学问,它截然不同于我至今同这个词相联系的任何东西。把他看成一个神秘主义者而不予理睬,这是很容易的,他无疑是一个神秘主义者,但他是我碰到的第一个也知道如何脚踏实地的神秘主义者。他是一个知道如何发明实用物品的神秘主义者,在这些实用物品中有石油工业极其需要的钻机,他后来还为此发了大财,但是,由于他那古怪的形而上学谈话,当时没有人十分注意到他非常实用的发明。这被看做他的又一个疯狂想法。
他不断谈论他自己,谈论他同周围世界的关系,他的这种品质给人造成一种不好的印象,好像他只是一个自吹自擂的自我中心主义者。甚至有人说,似乎他更关心的是麦克格利高尔先生作为父亲的真实身分,而不是父亲麦克格利高尔先生。这话就其涉及的范围而言,是够真实的。它的意思是说,他对他新发现的父亲没有真正的爱,只是从他发现的真情实况中得到一种强烈的个人满足;他是在以他通常的自我夸张方式利用这种发现。当然,这是非常真实的,因为麦克格利高尔先生本人无限小于作为失散父亲象征的麦克格利高尔先生,但是麦克格利高尔们对象征一无所知,就是对他们解释,他们也绝不会理解的。他们正在作出一种矛盾的努力,既要拥抱长期失散的儿子,同时又把他降到一个可以理解的水平上,他们在这个水平上要以不是把他理解为“长期失散的”,而是仅仅理解为儿子;而稍有一点点理智的人都明白,他的儿子根本就不是儿子,而是一种精神上的父亲,类似于基督,我可以说,他正在最英勇地努力把他已经十分明确摆脱的东西作为有血有肉的东西来接受。
因此,这个我最热烈崇拜的怪人会选择我作为他的知己,使我感到吃惊和荣幸。对比之下,我的方式就不对头了:书卷气、知识分子气、世俗气,但是我几乎立即就抛弃了我性格的这一方面,让自己沐浴在温暖、直接的灵光中,这灵光是深刻的,是创造物的天然直觉。来到他的面前,给我一种脱去衣服,或者说得更确切一些,剥去皮的感觉,因为他所要求于谈话对方的远远不止是单纯的赤祼。在同我谈话的时候,他是在向一个我只是模模糊糊怀疑其存在的我说话,这个我,例如,在我正读着一本书,突然明白我一直在做梦时,就会冒出来。很少的书有这种能力,能使我陷入神思恍惚中,在这种完全神智清醒的神思恍惚中,人们不知不觉地做出了最深刻的决定。罗依·汉密尔顿的谈话就带有这种性质。它使我空前警觉,超自然地警觉,同时又不破坏梦的结构。换句话说,他是在诉诸自我的萌芽,诉诸最终会发展的超过赤祼祼个性的那种存在,这存在会超过综合的个性,让我真正成为孤身一人,为的是设计出我自己特有的命运。
我们的谈话就像一种秘密的语言,在谈话当中,别人都睡着了,或者像鬼魂一样消失了。对我的朋友麦克格利高尔来说,这种谈话莫名其妙,令人生气;他比任何其他人都了解我,但是他在我身上从来没有发现任何同我现在呈现给他的性格相一致的东西。他把罗依·汉密尔顿说成一种坏影响,这又说得十分正确,因为我同他同父异母兄弟的这次意外相遇,比任何其他事情都更加造成了我们的疏远。汉密尔顿打开了我的视野,给了我新的价值观,虽然我后来将失去他传给我的视觉,但是我绝不会再像他到来以前那样来看世界,看我的朋友。汉密尔顿深刻地改变了我,只有一本稀有的书,一种稀有的个性,一种稀有的经验,才能这样来改变一个人。我一生中第一次懂得了经历一种必不可少的友谊是怎么回事,却又不会因为这种经历而感到被奴役或者有依附感。在我们分手之后,我从来没有感到需要他实际上在我跟前;他完全献出自己,我拥有他而不被他拥有。这是第一次对友谊的纯洁完美体验,从来未被任何其他朋友重复过。汉密尔顿是友谊本身,而不是一个朋友。他是人格化的象征,因而也是十分令人满意且今后对我来说却不再必要的象征。他本人彻底了解这一点。也许,正是没有父亲这一事实,推动他沿着自我发现的道路前进,这是投身到世界当中去的最后过程,因而也就实现了纽带的无用性。当然,他当时处于完全的自我实现当中,不需要任何人,尤其是他在麦克格利高尔先生身上徒然寻找的肉体父亲。他到东部来,找出他真正的父亲,这一定有点儿对他进行最后考验的性质,因为当他说再见,当他拒绝承认麦克格利高尔,也拒绝承认汉密尔顿先生的时候,他就像一个清除了一切杂质的人。我从未看见过一个人像罗依·汉密尔顿说再见时那样,看上去如此孤单,如此完全孑然一身,如此生气勃勃,如此相信未来。我也从未看见过他给麦克格利高尔家留下的那种混乱与误解。就好像他在他们当中死去,复活,正在作为一个全新的、不认识的人向他们告别。我现在可以看见他们站在通道上,两手空空,有点儿愚蠢、无助的样子,他们哭着,但不知道为何而哭,除非是因为他们被剥夺了他们从未拥有的东西。我就喜欢像这样想起这件事。他们都不知所措,若有所失,模糊地、十分模糊地意识到,一次了不起的机会莫名其妙地提供给他们,而他们却没有力量或想像力来抓住它。这就是那愚蠢、空洞的手的颤抖暗示给我的东西;这是一种目睹着比我可以想像的任何东西都更痛苦的姿态。它给我一种感觉,感到在面对真理的时候,这个世界有着可怕的不足。它使我感到血缘关系的愚蠢,感到非精神的爱的愚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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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回归线》第十一章(1)
我迅速地回顾,看见自己又在加利福尼亚。我孤身一人,像楚拉·维斯塔橙子林中的奴隶一样工作。我得到自己名分应得的东西了吗?我想没有。我是一个非常可怜、非常孤独、非常不幸的人。我似乎丧失了一切。事实上,我几乎不是一个人——我更接近于一只动物。我整天就站在或走在拴在我的雪橇上的两匹公驴后面。我没有思想,没有梦想,没有欲望。我彻底健康,彻底空虚。我是一种非实体。我是如此彻底生气勃勃,彻底健康,以至于我就像挂在加利福尼亚树上甘美而又带欺骗性的水果。再多一线阳光,我就会腐烂。“Pourri āvant d'etre muri(法文:成熟以前就已腐烂)!”
正在这明亮的加利福尼亚阳光中腐烂的真是我吗?我的一切,我至今所是的一切都没留下吗?让我想一下……有亚利桑那。我现在记得,当我踏上亚利桑那的土地时,已经是夜里了。只有足够的光线来看最后一眼正消失的方山。我走过一个小镇的主要街道,这个镇的名字我记不清了。我在这个镇上,在这条街上干什么?嘿,我爱上了亚利桑那,我徒然用两只肉眼寻找的一个心灵中的亚利桑那。在火车上,仍然是我从纽约带来的亚利桑那同我在一起——甚至在我们越过了州界以后。不是有一座横跨峡谷的桥把我从沉思冥想中惊醒过来吗?我以前从未见过这样一座桥,一座几千年前由地壳激变时的岩浆喷发天然形成的桥。我看见有一个人从桥上走过,一个样子像印第安人的人,他正骑着一匹马,有一只长长的鞍囊悬挂在马镫子旁边。一座天然的千年之桥,在落日时的清澈大气中,看上去就像可以想像的年份最少崭新的桥。在那座如此结实、如此耐久的桥上,天哪,只有一人一马经过,再没有别的东西,那么,这就是亚利桑那,亚利桑那不是一种想像的虚构,而是乔装打扮成一人骑马的想像本身。这甚至超过了想像本身,因为没有一点点模棱两可的味道,只有生与死将物自体隔离开,这物自体就是梦和骑在马背上的梦者本人。当火车停下时,我放下脚,我的脚在梦中踩了一个窟窿;我到了时间表上有名字的那个亚利桑那小镇,它只是任何有钱人都可以访问的地理上的亚利桑那。我提着旅行袋沿主要街道行走,我看到汉堡包和不动产办公室。我感到受了可怕的欺骗,竟哭了起来。现在天黑了,我站在一条街的尽头,那里是沙漠开始的地方,我像傻瓜一样哭泣。这个哭着的是哪一个我?为什么这是那个新的我,那个在布鲁克林开始萌芽,现在在无垠的沙漠中注定要死的我呢?喂,罗依·汉密尔顿,我需要你!我需要你一会儿工夫,只是一小片刻,在我崩溃的时候,我需要你,因为我不十分乐意做我现在已做了的事情。我记得,你不是告诉我不必作这次旅行,但如果我必须去,那就去的吗?为什么你没有说服我不去呢?啊,说服从来不是他的方法,而请求忠告从来不是我的方法。所以我到了这里,垮在沙漠里,那座现实的桥在我身后,不现实的东西在我面前,只有基督知道我如此为难,如此不知所措,以致如果我可以遁入大地消失的话,我就会这样做的。
我迅速地回顾,看到另一个同家人生活一起、平静地等死的人——我的父亲。如果我追溯到很远很远,想起莫杰、康塞尔依、洪堡……等街道,尤其是洪堡街,我就会更好地理解发生在他身上的事。这些街所在的地段离我们居住的地段不远,但是它不一样,它更富有魅力,更神秘。我小时候只去过一次洪堡街,我已不记得那次去的理由,除非是去看望卧病在一所德国医院里的某个亲戚。但是这条街本身给我留下了一个最持久的印象,我一点儿也不知道为什么。它在我记忆中仍然是我看见过的最神秘、最有希望的街。也许我们准备要去的时候,我母亲像往常一样,许诺给我一件很了不起的东西,作为对我陪她去的报答。我总是被许诺一些东西,但从来没有实现过。也许那时候,当我到达洪堡街、惊奇地看着这个新世界时,我完全忘记了许诺给我的东西,这条街本身成了给我的报答。我记得它很宽,在街的两边,有高高的门前台阶,那样的台阶我以前从未见过。我还记得,这些怪房子当中有一幢一层楼,是一个裁缝铺,窗户里有一个半身像,脖子上挂着一根皮尺,我知道,我在这景象面前 大受感动。地上有雪,但是阳光很好,我清晰地记得,被冻成冰的垃圾桶底部如何有一小滩融雪留下的水。整条街似乎都在明媚的冬天阳光下融化。高高台阶的栏杆扶手上,积雪形成了如此漂亮的白色软垫,现在开始下滑、溶解,露出当时很时兴的褐色砂石,像打了一块块黑色的补丁。牙医和内科医生的玻璃小招牌藏在窗户的角角上,在中午的阳光里闪闪发亮,使我第一次感到,这些诊室也许不像我知道的那样,是折磨人的拷问室。我以小孩子的方式想像,在这个地段,尤其在这条街上,人们更友好,更豪爽,当然也极其有钱。我自己一定也大大舒展了一番,虽然我只是一个小孩子,因为我第一次看到一条似乎没有恐怖的街道。这是这样一条街:宽敞,豪华,光明,柔和,后来当我开始读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作品时,我就同圣彼得堡的融雪联系在一起。甚至这里的教堂也有着不同的建筑风格;它们有着半东方的色彩,既壮观又温暖,这使我既惊恐又着迷。在这条宽敞的街道上,我看到房子都盖在人行道上很靠后的地方,宁静而高贵,没有夹杂商店、工厂、兽医的马厩等来破坏气氛。我看到一条只有住宅的街道,我充满畏惧和赞美。我记得这一切,无疑我大受其影响,但这一切中没有一样足以说明,只要一提起洪堡街,就会在我心中唤起那种奇怪的力量和吸引力。几年以后,我又在夜间回去看这条街,我甚至比第一次看到它的时候更加激动。这条街的外观当然变了,但这是夜间,夜间总是比白天较少残酷。我再次体验到那种宽敞感、那种豪华感所带来的奇妙愉悦,那条街上的豪华感现在有点儿消退了,但仍然给人以回味,仍然以隐隐约约的方式显示出来,就像那次褐色砂石栏杆从融雪中显示出来一样;然而,最与众不同的,是那种正要有所发现的近乎激起情yu的感觉。我再次强烈意识到我母亲的存在,意识到她的皮大衣的鼓鼓囊囊的大袖子,想到她多年前如何残酷地拽着我飞快地走过那条街,想到我如何固执地要看那一切陌生的新事物,以饱眼福。在第二次去那条街的时候,我似乎朦朦胧胧地想起我童年时代的另一个人物,那个老管家,他们管她叫一个外国名字:基金太太。我记不起她得了什么病,但我似乎确实记得我们到医院去看她,她在那里奄奄一息,这个医院一定是在洪堡街附近,这条不是奄奄一息,而是在冬天中午的融雪中容光焕发的街。那么我母亲许诺给我,而我后来再也没能回想起来的东西究竟是什么呢?像她那样能许诺任何东西,也许那天,在一阵心不在焉当中,她许诺了十分荒谬的东西,尽管我是一个小孩子,十分容易轻信别人,但我也不会完全轻信她的这种许诺;然而,如果她许诺给我月亮,虽然我知道这是不可能的,我还是会拼命给予她的许诺一点点信任。我拼命需要许诺给我一切,如果在反思之后我明白了这是不可能的,那我还是要以我自己的方式,设法摸索一种使这些许诺可以实现的方法。人们没有一点点兑现许诺的意图,竟然就做出许诺,这在我看来是不可想像的事情。甚至在我十分残酷地受了欺骗的时候,我仍然相信;我认为许诺之所以没有兑现是因为非同寻常的、完全超出了另一个人的能力的事情参与进来,才把许诺化为乌有。
这个信念问题,这种从来未被兑现的许诺,使我想起我的父亲,他在最需要帮助时遭到抛弃。到他生病的时候为止,我的父母亲都没有表示出任何宗教倾向。虽然总是向别人提倡教会,但他们自己却在结婚以后从来没有踏入过教堂。那些过于严格地定期上教堂的人,在他们眼里似乎有点儿傻。他们说“如此这般地笃信宗教”,那种样子足以流露出他们对这样的人所感到的嘲笑、轻蔑,甚至怜悯。如果有时候,因为我们孩子们,教区牧师意外地到家里来,他们对他就像对一个出于礼貌不得不尊重,然而却没有一点儿共同之处的人那样,事实上,他们有点儿怀疑他是介于傻瓜和江湖郎中之间的那类人的代表。例如,对我们,他们会说他是“一个可爱的人”,但是他们的老朋友来了,一聊就不着边际起来,这时候,人们会听到一种截然不同的评语,通常还伴随着一阵阵响亮的嘲笑声和捣蛋的模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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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回归线》第十一章(2)
我父亲由于过于突然戒酒而病得很厉害。整个一生,他都是一个快活的老好人:他的肚皮不大不小,他的脸颊圆润,像胡萝卜一样红彤彤的,他的举止从容不迫,懒懒散散,他似乎命中注定要健健康康地活到高龄,但是在这种平稳、快活的外表之下,事情十分不妙。他的情况很糟糕,债台高筑,他的一些老朋友们已经开始在抛弃他了。我母亲的态度最使他担忧。她把事情看得一团漆黑,而且一点儿也不隐瞒自己的看法。她时常歇斯底里大发作,扑到他身上又打又掐,用最恶毒的语言骂他,砸碎盘子,威胁要永远离家出走。结果,他有一天早晨爬起来,决心绝不再沾一滴酒。没有人相信他是当真的;家里其他人也发誓戒过酒,他们管戒酒叫上水车,但他们很快就从水车上下来了。家里人在各种时候都试过,但没有一个成功地彻底戒了酒的,而我父亲则不然。他从哪里,又是如何获得力量来坚持他的决定,只有上帝知道。我似乎觉得这是不可思议的,因为如果我处于他的地位,我自己也会喝死的。可是,老人却没有。这是他一生中第一次对任何事情显示出决心。我的母亲感到十分吃惊,她就是这么一个白痴,竟然拿他开玩笑,讥讽他至今一直如此薄弱的意志力。他仍坚持不懈。他的酒肉朋友很快就不见踪影了。总之,他不久就发现自己几乎完全孤立了。这一定触到了他的痛处,因为没过几个星期,他就病得死去活来,于是举行了一次会诊。他恢复了一点儿,足以起床,来回走走,但仍然是个重病号。他被猜想患了胃溃疡,虽然没有人十分有把握他到底哪里不舒服,但是,大家都知道,他这样突然发誓戒酒,是犯了一个错误。要回到一种有节制的生活方式中去,无论如何已为时太晚。他的胃如此之弱,竟连一盘汤也盛不下。几个月后,他就剩下了一把骨头,而且十分苍老。他看上去就像从坟墓里爬出来的拉撒路拉撒路:《圣经》中提到的乞丐。——译者。
有一天,母亲把我拉到一边,眼泪汪汪地求我到家庭医生那里去,了解我父亲的真实病情。劳施大夫多年 来一直是家庭内科医生。他是一个典型的老派“德国佬”,在多年开业以后已相当疲惫,有许多怪癖,然而还是不能完全忍痛舍去他的病人。以他愚蠢的条顿方式,他试图吓退不太严重的病人,好像要证明他们是健康的。当你走进他诊室的时候,他甚至不费神看你一眼,不断地写,或者不断地做他正在做的任何事情,同时敷衍了事地以侮辱人的方式,向你开火似的提出任意的问题。他的行为如此无礼,如此挑剔,以至于尽管听起来可笑,却好像他期待他的病人不仅随身带来他们患的病,也带来他们患病的证据。他使人感到自己不仅肉体上有毛病,而且精神上也有毛病。“你就想像一下吧!”这是他最喜欢说的一句话,他说这话时斜眼看人,带着恶狠狠的嘲弄。我很了解他,也打心底里讨厌他,于是我有备而来,也就是说,准备好了我父亲的实验室大便分析。如果大夫要求进一步的证据,我在大衣口袋里还有父亲的小便分析。
我小时候,劳施大夫有点儿喜欢我,但是自从我那天到他那儿去看淋病,他就丢弃了对我的信任,当我把脑袋探到他门里的时候,他总是露出一副愠怒的面孔。有其父必有其子,这是他的座右铭,因此,当他不但没有给我想要的信息,反而因为我们的生活方式而同时教训起我和我父亲时,我一点儿也不感到惊奇。“你们不能违背自然,”他扭歪着脸,庄严地说。他说话时眼睛不看我,只管在他的大本子里作些无用的记号。我悄悄走到他桌子旁,不出声地在他旁边站了一会儿,然后,当他带着他平常那种愤愤不平的怒容抬头往上看时,我说——“我不是到这里来听道德教诲的……我想知道我父亲有什么问题。”听到这话,他跳了起来,显出他最严厉的样子,说:“你父亲没有机会康复了,不到六个月他就会死掉。”他说话的样子跟他那类愚蠢、蛮横的德国佬一模一样。我说:“谢谢了,这就是我要知道的一切。”说着就朝门口走去。这时候,似乎他感到自己犯了一个大错误,就迈着沉重的大步追上我。他把手放到我肩上,试图哼啊哈地改变刚才的说法。他说:“我的意思不是说他绝对肯定会死。”如此等等。我打开房门,打断了他的话,以最大的音量冲他吼叫,以便让在他接待室里的病人都能听到——“我想你是他妈的狗臭屁,我希望你早点儿死掉,再见!”
到家以后,我稍微修改了一下医生的结论,说我父亲的情况十分严重,但是如果他好好注意,他会好起来的。看来这使老人振作了许多。他主动开始吃牛奶加烤面包片的饮食,无论这是不是最好的东西,肯定对他没有害处。他保护一种半伤病员的状态大约有一年时间,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内心越来越平静,在表面上他也决心不让任何东西来打扰他心灵的宁静,不让任何东西,哪怕天塌下来也罢。由于他更加有力气了,他就开始每天到附近的公墓去散步。在那里,他会坐在阳光下的一张长凳上,看老人们在坟墓周围闲逛。接近坟墓不但没有使他精神萎靡不振,反而使他显得很高兴。他似乎已经同最终死亡的念头妥协了,无疑,这是他至今为止一直拒绝正视的一个事实。他经常拿着他在公墓里摘的鲜花回家,脸上流露出宁静、清澈的欢乐,他会坐在扶手椅里描述那天早晨他同一个人的谈话,这个人是其他那些常去公墓、为自己健康状况而发愁的人当中的一员。一段时间以后,他显然真正喜欢上了他的与世隔绝,或者更确切地说,不仅喜欢,而且深深得益于这种经验,这是我母亲的智力无法理解的。他变懒了,这是她的看法。有时候她甚至说得更加极端,一讲起他来就用食指敲脑袋,但她不公开说任何事情,因为我的妹妹无疑脑袋有点儿毛病。
然后有一天,有一个每天给儿子上坟的老寡妇,照我母亲的说法是“她笃信宗教”,她殷勤地介绍我父亲认识了属于附近一所教堂的一位牧师。这是老人一生中的一件大事。他突然容光焕发,由于缺乏滋养而几乎萎缩的心灵海绵般惊人地膨胀起来,以至于他变得都认不出了。使老人发生这样巨大变化的人自己一点儿也没有什么特别;他是一个公理会牧师,属于我们毗邻地区一个不起眼的小教区。他的一个优点是把他的宗教留在不显眼的地位上。老人很快就陷入了一种孩子气的偶像崇拜;他谈论的只有这位他视为朋友的牧师。因为他一生中从未看过一眼圣经,至于其他书,他也从未看过一本,所以就是听他在吃饭前作一段祷告也会令人惊诧不已的。他用一种奇怪的方式来进行这个小小的仪式,很像一个吃补药的人那样。如果他建议我读圣经的某一章,他会非常严肃地加上一句——“这对你有好处。”这是他发现的一种新药,一种骗人的药,它保证可治百病,人们没病也可以吃,因为无论什么情况下,它肯定不会有害处。他参加教堂举行的所有礼拜和集会,有时候,例如在外出散步的时候,他会在牧师家歇歇脚,同他小叙一阵。如果牧师说,总统是个好人,应该再当选,老头就会对每个人精确重复牧师说过的话,敦促他们为总统的再次当选投票。牧师说的一切都是正确的,公正的,没有人可以反驳他。这对老人来说无疑是一种教育。如果牧师在布道中提到金字塔,老人立即会开始了解什么是金字塔。他会谈起金字塔来就好像每个人都是由于他才开始了解这件东西的。牧师说,金字塔是人类最高的荣耀之一,因此,不了解金字塔就是可耻的无知,近乎有罪。幸好牧师没有细说罪恶的问题;他是现代型的布道者,他靠唤起他的羔羊们的好奇心来使他们信服,而不是靠诉诸他们的良心。他的布道更像夜校的业余课程,所以对老人来说,就十分有趣,十分有刺激性。教区全体男性教徒时常被邀请去参加一个小型宴会,宴会的目的是要表明,这位好牧师像他们大家一样,只是一个普通人,偶尔也会香喷喷地美餐上一顿,甚至还会喝上一杯啤酒;而且,人们还注意到,他甚至唱的不是宗教赞美诗,而是欢快的通俗小调。根据这种快乐的举动推断,他有时也会喜欢操ρi股玩玩——当然,总是适可而止。这就是使老人支离破碎的灵魂感到滋润的词——“适可而止”。这就如同在黄道圈中发现了一个新宫。虽然他已经病得不可能再尝试回复到一种哪怕适中的生活方式中去,但这仍然对他的心灵有好处。因此,有一天晚上,当不断戒酒又不断喝酒的耐德叔叔到家里来的时候,老人给他上了一课关于适可而止的好处。那段时间,耐德叔叔正在戒酒,所以当老人被他自己的话所感动,突然走到餐具柜跟前,拿起一只盛酒的细颈玻璃瓶来时,每个人都大吃一惊。耐德叔叔发誓戒酒的时候,没有人敢请他喝酒;冒险做这样的事情,就是严重违背了相互间的忠诚。但是老人以这样一种信念来做这件事,没有人敢出来冒犯他。结果耐德叔叔喝了一小杯酒回家去了,那天晚上没有再跑到酒馆去喝酒。这是一个非常事件,几天之后还在被人议论纷纷。事实上,耐德叔叔从那天起,行为就有点儿古怪。他第二天似乎去了酒店,买了一瓶雪利酒灌到一个盛酒的细颈玻璃瓶里。他把玻璃瓶放在餐具柜上,就像他看见老人做的那样。他不是一口气把它干光,而是满足于一次喝一满杯——“就一点点儿”,他是这么说的。他的行为如此引人注目,我的婶婶都不敢相信她的眼睛了,有一天她到我们家来,同老人作了一番长谈。她尤其请他邀请牧师哪天晚上到家作客,以便耐德叔叔有机会直接受他仁慈的感化。总之,耐德不久便浪子回头,像老人一样,似乎在这种经验之下越活越兴旺了。情况一直很好,直到出去野餐的那一天。很不幸,那一天非常热,随着娱乐、兴奋、狂欢,耐德叔叔口渴得要命。直到他已经喝得酩酊大醉,才有人注意到他不断地、一次又一次地往啤酒桶那儿跑。那时候已经太晚了。一旦到了那种状况,他便无法控制了,甚至牧师也无济于事。耐德突然悄悄离开野餐聚会,横冲直撞了三天三夜。要不是他在沙滩上跟人动拳头,也许他还要这样走下去。夜间的巡警发现他不省人事地躺在沙滩上。他被送到医院,发现是脑震荡,从此再也没有恢复过来。老人从葬礼上回来时,眼中没有眼泪,他说——“耐德不知道什么是节制。这是他自己的过错。不管怎么说,他现在过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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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回归线》第十一章(3)
就好像为了向牧师证明,他不是像耐德叔叔那样的材料做成的,他更加勤奋地尽他的教会义务。他让自己被提升到“长者”的地位,他对“长者”要尽的职责极其自豪,因为有这个地位,他被允许星期天做礼拜时帮着收集募捐款。想到我的老爷子手里捧着募捐箱在一所公理会教堂的过道上行走;想到他拿着这只募捐箱肃然起敬地站在圣坛跟前,而牧师则在为捐款者祝福,这对我来说,几乎是难以相信的事情,我都不知道说什么好。对比之下,我喜欢想我小时候的他,我会在一个星期六的中午,在渡口遇见他。在渡口入口附近,当时有三个酒馆,一到星期六中午就挤满了人,他们在免费午餐柜台上歇一下,吃点儿东西,喝上一大杯啤酒。我现在对三十岁的他仍历历在目,一个健康和蔼的家伙,对每个人都笑眯眯的,说些俏皮话来打发时光。我看见他胳膊支撑在柜台上,草帽歪到了后脑勺上,他举起左手,把冒泡的啤酒吞下肚子。我的眼光当时大约和他沉重的金链子在同一水平线上,它横跨在他的背心上;我记得他在仲夏时节穿的黑白格子西装,这使他在酒吧的其他人当中显得与众不同,那些人都不够幸运,不是天生的裁缝。我记得他如何把手伸到免费午餐柜台上的玻璃大碗里,递给我几个椒盐卷饼,同时还说,我应该到附近的布鲁克林时报的橱窗里看一眼记分牌。也许,当我跑出酒馆去看看谁在赢钱的时候,有一帮骑自行车的人紧挨着人行道经过,他们严格遵守规定,在专门留给他们用的狭长地带或沥青路面上骑着。也许渡船正进入码头,我会停下一会儿来看那些穿制服的人拽那些挂着链条的大木轮。当大门打开,木板放下的时候,一大群乌合之众就会冲过棚子,朝装点着最近街角的酒馆跑去。那是些老人知道“适可而止”意义的日子,当时他喝酒是因为他真的渴了,而在渡口喝下一大杯啤酒是男人的特权。麦尔维尔麦尔维尔(1819—1891):美国小说家。——译者说得好:“用适合于各种事物的食物来喂各种事物——也就是说,如果食物可以弄到手的话。你灵魂的食物是光和空间,那就用光和空间来喂它;但是肉体的食物是香槟和牡蛎,那就用香槟和牡蛎来喂它;因此,如果快乐的复活是值得的,那就应该有一次复活。”是的,我似乎觉得,老人的心灵还没有枯萎,它受到光和空间的无限限制,而他的肉体,不问有没有复活,正以一切方便的、可以搞到手的东西为食——如果没有香槟和牡蛎,起码也有上好的淡啤酒和椒盐卷饼。那时候他的身体还没有被宣布患了不治之症,他的生活方式,他的没有信仰,也没有受到谴责。他也还没有被秃鹫所包围,包围他的只是他的好伙伴,像他一样的普通凡人,他们既不向上也不向下看,而是一直往前看,眼睛始终盯着地平线,满足于看那里的景象。
现在,他成了一条破船,却使自己成为教堂的长者,他弯腰驼背,白发苍苍地站在圣坛跟前,而牧师则在为那些微不足道的募捐祈神赐福。这些募捐来的钱将用于建一条新的保龄球道。也许他必须体验灵魂的诞生,用公理会教堂提供的那些光与空间来喂养这海绵般的生长物,但是这对于一个知道肉体渴望的那种食物滋味的人来说,是多么可怜的替代物啊!那种食物没有良心上的极度痛苦,甚至使他海绵般的灵魂也充满着光与空间。这光与空间是荒唐的,但是光芒四射,是世俗的人生。我再次想起他那匀称的小“肚皮”,那条粗粗的金链子就横跨在肚皮上,我想,随着他肚子的死亡,幸存下来的便只有那灵魂的海绵了——他自己死亡肉体的一种附属品。我想起那个牧师,他像一种非人类的食海绵动物,像挂有人的精神头皮的棚屋的主人一般,把我父亲吞掉。我想起随之而来的东西,一种海绵中的悲剧,因为虽然他许诺光与空间,但他刚一离开我父亲的生活,整个空中楼阁就立刻倒塌。
这一切都是以最普通的生活方式发生的。有一天晚上,在人们的例行集会之后,老爷子带着一副伤心的面容回到家。那天晚上他们知道,牧师要向他们告别。他在新罗歇尔区接受了一个更有利的位置。尽管他很不愿意抛弃他的羊群,但他还是决定接受这个位置。他当然是在再三考虑之后才接受的——换句话说,作为一种职责。无疑,这意味着更好的收入,但是这无法同他将要承担的重大责任相比。他们在新罗歇尔需要他,他服从他良心的声音。老爷子叙述这一切的时候,用的是牧师使用的那种动听语言,但是十分明显,老爷子受到了伤害。他不明白为什么新罗歇尔找不到另一个牧师。他说,用高薪来诱惑牧师是不公平的。我们这里需要他,他沮丧地说。他如此悲伤,使我几乎想哭出来。他补充说,他打算找牧师谈心;如果有人能说服他留下来,那么这个人就是他。在随后几天里,他当然尽了最大努力,无疑这使牧师十分狼狈。看到他从这些谈话后回来时脸上茫然若失的样子,是很令人痛苦的。他的表情,就跟一个试图抓住一根救命稻草的溺水者的表情一样。当然,牧师已拿定主意。甚至老人在他面前情不自禁地哭起来,他也没有被打动,从而改变主意。这便是转折点。从那个时刻起,老人经历了急剧的变化。他似乎变得很痛苦,并且爱发牢骚。他不仅忘记在餐桌上做感恩祷告,而且再也不去教堂了。他恢复了去公墓,坐在长凳上晒太阳的老习惯。他变得难以相处,然后变得很忧郁,最后在他脸上渐渐出现了一种永恒的悲伤表情,一种包含着幻灭、绝望、无用的悲伤。他再也不提那人的名字,不提教堂,不提他曾经结交的那些长者。如果他碰巧在街上遇见他们,他就问他们一声好,也不停下来同他们握手。他勤奋地读报纸,从背面读到正面,不作评论。甚至广告他也读,每一个都读,好像要设法填满一个始终在他眼前的窟窿。我再也没有听到他笑过。最多他只会给我们一种疲惫而无望的微笑,一种转瞬即逝的微笑,留给我们一种生命之火已经熄灭的景象。他像死火山一样,已经死了,没有任何复活的希望。就是给他一个新的胃,或是给他一个强健的新肠道,也不可能使他恢复生气。他已经超越了香槟酒和牡蛎的诱惑,超越了对光和空间的需要。他就像把脑袋埋在沙子里,ρi眼里发出嘘嘘声的渡渡鸟一样。他在莫里斯安乐椅里睡着时,下巴掉下来,就像一个松开的合叶;他一向鼾声如雷,但他现在打呼噜比什么时候都响,像一个真正全无知觉的人。他的鼾声事实上非常像死亡前的喉鸣,只是不断被有间歇的、拖长的嘘嘘声所打断,就像在花生摊上吹的那种哨子声。他打呼噜的时候就好像在把整个宇宙砍成碎片,以便我们继承他的人好有足够的引火木材来维持一生。这是我听到过的最可怕、最迷人的打鼾:鼾声如雷,可怕而怪诞;有些时候,它就像手风琴掉到地上,有些时候又像青蛙在沼泽地里呱呱地叫;在拖长的嘘嘘之声后,有时候是一声可怕的喘息,好像他正在断气,然后打鼾又恢复到正常的一起一落,就像在不断地砍啊劈的,仿佛他光着膀子,手中拿着斧子,站在这个世界像疯了一般大量积累起来的所有小摆设面前。他脸上的那种木乃伊般的表情,使这些行为带有一点儿疯狂的色彩。脸上只有突出的大嘴唇活了过来,它们就像在安静的大洋面上小睡的一条鲨鱼的鳃。他极乐地在大海的怀抱中打鼾,从不受一场梦或一杯酒的干扰,从不是一阵一阵,从不为一种不满足的欲望所折磨;当他闭上眼睛倒下的时候,世界之光熄灭了,他孑然一身,就像在出生前一样,一个正在把自己咬成碎片的宇宙。他坐在莫里斯安乐椅里,就像约拿约拿:《圣经》中的先知。——译者坐在鲸鱼的肚子里一样,安全可靠地呆在一个黑窟窿的最后避难所里,无所期待,无所想望,没有死亡,但却被活埋,被囫囵吞下,那突出的大嘴唇随着那虚无的白色呼吸的涨落而轻轻掀动。他在睡乡寻找该隐和亚伯该隐和亚伯:《圣经》中亚当和夏娃的长子。——译者,但是没有碰到一个活人,听到一句话,见到一块招牌。他和鲸鱼一块潜水,擦过冰冷黑暗的海底;他高速游过好几弗隆弗隆:长度单位,等于1/8英里。——译者,仅仅以海底动物的柔软触须作为向导。他是烟囱顶上冉冉升起的烟,是遮蔽月亮的大量云层,是构成海洋深处光滑溜溜地毡的厚粘质。他比死人还死,因为他虽然活着,但他空虚,没有任何复活的希望,因为他超越了光与空间的界限,安全可靠地蜇居于一无所有的黑窟窿之中。他更应该被妒忌而不是被怜悯,因为他的睡眠不是一种暂停或间歇,而是睡眠本身。因为睡眠是深海,因此,睡着就是加深,在睡着的睡眠中越来越深,在最深的睡眠中的深海的睡眠,在最深的深度中的充分睡眠,睡眠的甜蜜睡眠的最深最睡眠的睡眠。他曾睡着了,他正睡着了,他将睡着。睡觉。睡觉。父亲,睡吧,我求你了,因为我们醒着的人正在恐怖中煎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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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回归线》第十一章(4)
随着世界在空洞鼾声的最后的翅膀拍击中消逝,我看到房门打开,进来了格鲁弗·瓦特勒斯。“基督与你同在!”他一边说,一边拖着他的畸形脚往前走。他现在完全是个年轻人了,他找到了上帝。上帝只有一个,而格鲁弗·瓦特勒斯找到了他,所以,再没有什么东西好说,只是一切都必须用格鲁弗·瓦特勒斯新的上帝语言重新说过。这种上帝尤其以格鲁弗·瓦特勒斯发明的智慧新语言而大大吸引了我,首先因为我一直把格鲁弗看成一个无望的笨蛋,其次因为我注意到,在他灵巧的手指上不再有抽烟留下的斑痕。我们小时候,格鲁弗住在我们隔壁。他经常来找我练习二重奏。他虽然只有十四五岁,却抽烟抽得很凶。他母亲对此没有办法,因为格鲁弗是一个天才,天才就得有一点儿自由,尤其是他还十分不幸,天生有一只畸形脚。格鲁弗是那种在污泥里茁壮成长的天才。他不仅手指上有尼古丁斑痕,而且他还有肮脏的黑指甲,在练了几小时琴以后,指甲就会劈开,格鲁弗不得不用牙齿强行把劈开的指甲撕下来。格鲁弗常常把指甲和留在牙齿上的烟草末一块儿吐出来。这令人感到痛快而带有刺激性。香烟在钢琴上烧出了几个窟窿,我母亲还挑剔地说,香烟把琴键弄得黑不溜秋。当格鲁弗告别时,客厅里就像殡仪馆的里屋一样臭烘烘的。它散发着熄灭的烟味,汗味,脏衬衣味,格鲁弗骂起人来的那种不干不净的味儿,韦伯、柏辽兹、李斯特等人的曲调余音留下的那种燥热味。它还散发着格鲁弗流脓的耳朵与蛀牙的味儿。它散发着他母亲溺爱儿子而使他身上出现的种种臭味,以及他母亲哭哭啼啼的味道。他自己的家是一个马厩,非凡地适合于他的天才,但是我们家的客厅却像殡仪馆老板办公室的等候室一样。格鲁弗是个蠢蛋,甚至不知道还要用脚垫子擦脚。冬天的时候,他的鼻子就像阴沟一样淌着鼻涕。格鲁弗太全神贯注于音乐了,都没有想过要擦一下鼻子。凉凉的鼻涕淌下来,一直淌到嘴唇上,一条长长的白舌头把鼻涕吸了进去。在韦伯、柏辽兹、李斯特等人令人肠胃不舒服的音乐上,它加入了一种辣酱油,使那些虚无的菜肴美味可口。格鲁弗嘴里吐出来的话,两句当中就有一句是骂人话,他最喜欢说的一句话是——“我就弄不好这鸡芭操的玩意儿!”有时候他恼火极了,会举起拳头,疯子般地拼命敲打钢琴。这就是他的歪路子天才。事实上,他母亲往往十分重视这些发作;这些发作使她相信他身上有些了不起的东西。其他人只是说,格鲁弗叫人受不了,但是,由于他的畸形脚,他的许多事都得到人们的原谅。格鲁弗也够狡猾的,知道如何利用这只有毛病的脚;无论什么时候,他迫切需要任何东西,他都会显示出脚上的疼痛。只有这只钢琴似乎不理会这只残废脚,所以钢琴就成了被诅咒、挨踢、挨捶的对象,他要把它捣成碎片。反过来讲,如果他竞技状态好,他就会连着好几个小时呆在钢琴旁,事实上,你甭想把他拽走。在这样的时候,他母亲会站在屋前的草地上,拦住邻居,想从他们嘴里挤出几句称赞的话来。她会如此出神地听她儿子的“神圣”演奏,以致忘记去做晚饭。在下水道里工作的父亲常常饥肠辘辘回到家里,脾气很不好。有时候,他会直接上楼来到客厅,把格鲁弗猛地从琴凳上拉下来。他自己也是脏话连篇,当他用脏话骂起他天才儿子的时候,就没有格鲁弗说话的份了。照老头的看法,格鲁弗只是发现一堆噪音的表子养的懒货。他时常威胁要把这鸡芭操的钢琴扔出窗外——连同格鲁弗一起。在这种大吵大闹当中,如果母亲敢于Сhā手干预,他就会给她一拳,让她去把尿撒撒干净。当然,他也有吃瘪的时候,他会这样问格鲁弗:你究竟丁丁冬冬弹些什么?如果格鲁弗说,例如,“嗨,the Sonata Pathetique (伤心奏鸣曲)。”老家伙就会说——“那究竟是什么意思?嘿,以基督的名义,他们就不能用明明白白的英语来表示吗?”老头的无知比他的野蛮更让格鲁弗受不了。他打心眼儿里为他父亲感到羞愧,他父亲不在他跟前的时候,他就会无情地嘲笑他。他长大一点儿以后,他常常暗示,要不是那老家伙是这样一个卑鄙的杂种,他便不会天生是畸形脚的。他说,老头一定是在母亲怀孕时踢了她的肚子。这所谓的踢肚子,一定以多种方法影响了格鲁弗,因为当他完全长成一个年轻人的时候,就像我刚才所说的那样,他突然如此热衷于上帝,以至于你在他面前擤鼻子都首先要征得上帝的同意。
格鲁弗皈依宗教就在我父亲泄气之后,这就是我想起格鲁弗的原因。人们有好些年没有见到瓦特勒斯一家了,然后,就在可怕的鼾声中,格鲁弗昂首阔步地出现了,他一边准备要把我们从邪恶中拯救出来,一边到处向人们祝福,并请上帝作证。我首先在他身上注意到的,是他个人外表的变化;他已经在耶稣的血中洗干净了。确实,他洁白无瑕,几乎有一股香气从他身上散发出来。他的语言也净化了,不再说粗话,只有祝福和祈祷的话。他同我们进行的不是一种谈话,而是一种独白,独白中即使有问题,也都是他自己来回答。当你请他坐下,他坐到椅子上的时候,他就以长耳大野兔的那种机智说上帝献出了他所爱的惟一儿子,为的是我们能享有永恒的生命。我们真的需要这种永恒的生命——还是我们仅仅沉迷于肉欲的欢乐,不知道拯救地死去呢?无疑,他从来没有想到过,向一对老年人——其中一个在酣睡,在打鼾——提起“肉欲的欢乐”有多么不合适。他如此活跃,如此兴高采烈地沐浴在最初的神恩中,以至于一定忘记了我的妹妹是个疯子。因为他甚至没有询问她怎么样,就开始以这种新发现的宗教废话,向她高谈阔论起来。她对此全然无动于衷,因为,我要说,她的神经不很正常,如果他同她谈论菠菜末,对她来说也是同样意思。像“肉欲的欢乐”这样的话,她觉得意思就像是打着红阳伞的美丽的一天。我看她坐在椅子边上,敲她脑袋的样子,就知道,她只是在等待他喘口气的时机,来告诉他,教区牧师——她的教区牧师,是个圣公会会员——刚从欧洲回来,他们准备在教堂的地下室举办一次义卖集市,她将在那里摆个摊,卖从五分一角商店弄来的小垫布。事实上,他刚停下一会儿,她就滔滔不绝起来——什么威尼斯的水道啦,阿尔卑斯山上的雪啦,布鲁塞尔的狗拉拖车啦,慕尼黑漂亮的肝肠啦。我的妹妹不仅笃信宗教,而且完全是个疯子。格鲁弗悄悄Сhā进来,谈起他看到了新的天堂,新的人间……因为第一个天堂和第一个人间已经消失,他说,用一种歇斯底里的滑音咕哝着,为的是要卸掉精神包袱似的说出神谕般的信息:上帝在人间建立了新的耶路撒冷,他,曾经满口脏话,被畸形脚毁了的格鲁弗·瓦特勒斯,在那里找到了好人的宁静与沉着。“再也不会有死亡……”他开始喊叫,当时我妹妹侧身向前,非常天真地问他是否喜欢玩保龄球,因为牧师刚在教堂的地下室安装了一个非常漂亮的新保龄球道,她知道他会很高兴见到格鲁弗的,因为他是一个谦和的人,对穷人那么好。格鲁弗说,玩保龄球是一种罪孽,而且他也不属于任何教堂,因为教堂都是不信神的;他甚至放弃了弹钢琴,因为上帝需要他做更高尚的事情。“胜者将继承一切,”他补充说,“我将成为他的上帝,而他将成为我的儿子。”他又停下来,在一块漂亮的白手绢里擤鼻子,我妹妹抓住这机会提醒他,他以前总是淌鼻涕,从来不擦。格鲁弗非常庄严地听着她的话,然后说,他已经被治好了许多坏毛病。这时候,老人醒过来,看见格鲁弗活生生地坐在他旁边,十分吃惊,有好一会儿他似乎拿不准,格鲁弗是疾病造成的梦中现象呢,还是幻觉,但是一看到干净的手绢,他便立刻清醒起来。“哦,是你啊!”他喊道。“瓦特勒斯家的男孩,是吧?那么,你究竟在这里干什么呢?”
“我以上苍的名义而来,”格鲁弗泰然自若地说。“我已被十字架上的蒙难所净化,我以基督的名义来到这里,使你们得到拯救,走在灵光中,得到力量和荣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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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回归线》第十一章(5)
老人一副茫然的样子。“哟,你是怎么回事?”他说,给了格鲁弗一个虚弱而又带安慰的微笑。我母亲刚从厨房进来,站在格鲁弗的椅子后面。她用嘴做了个鬼脸,设法让老人知道,格鲁弗疯了。甚至我的妹妹似乎也明白,他有点儿毛病,尤其是因为他拒绝到保龄球场去。她可爱的牧师专门为格鲁弗之类的年轻人安装了这个球场。
格鲁弗有什么毛病?什么也没有,只是他的脚牢牢地扎根在圣城耶路撒冷的大墙的第五基础上,完全由缠丝玛瑙构成的第五基础,他从那里俯瞰一条从上帝的宝座流出来的生命之水的洁河。看到这条生命之河,格鲁弗就像有上千只跳蚤在咬他的下结肠。直到他至少绕地球跑了七圈以后,他还是不能静静地坐下来,多少安之若素地观察人们的盲目与冷漠。他活生生的,已得到净化,虽然在迟钝、懒惰的清醒者眼里,他“疯”了,在我眼里,他这样生活似乎比起以前来无限好。他是一个讨厌的家伙,但是于你无害。如果你长时间听他谈话,你自己也多少会得到净化,尽管你也许不相信他的话。格鲁弗欢快的新语言总是使我想笑,通过放纵的大笑,清除掉我周围迟钝的清醒在我身上积累起来的杂质。他像庞塞·德莱昂庞塞·德莱昂(1460—1521):西班牙探险家。——译者曾经希望的那样活生生的;只有为数不多的人这样活生生过。由于他异常活生生的,因此,如果你当着他的面大笑,他一点儿也不介意。甚至你偷走他仅有的一点点财物,他也不会在乎。他活生生而又无实在意义,这是多么接近神性啊!因而这就是疯狂。
由于他的脚牢牢地扎根于新耶路撒冷的城墙,格鲁弗知道一种无比的欢乐。也许,如果他不天生一只畸形脚,他便不会知道这难以置信的欢乐。也许格鲁弗还在娘肚子里的时候,他父亲踢他母亲的肚子反倒踢好了。也许,正是踢在肚子上的这一脚,使格鲁弗翱翔,使他彻底地活生生,彻底地清醒,甚至在睡梦中,他也在传递上帝的信息。他劳动得越艰苦,就越少疲惫。他不再有担忧,不再有遗憾,不再有恼人的回忆。除了对上帝以外,他不知道有任何职责,任何义务,而上帝指望他什么呢?什么也没有,什么也没有……除非是对上帝的赞美。上帝只要求格鲁弗·瓦特勒斯活生生地在肉体中显现。上帝只要求他越来越活生生。在充分活生生的时候,格鲁弗就是一个声音,而这声音则是一股洪水,使一切死亡的东西都进入混乱状态,而这混乱状态又反过来成为世界之嘴,在嘴的正中央是动词“to be (存在)”。一开始就有这个词,这个词与上帝同在,这个词就是上帝。所以上帝就是这个奇怪的不定式,这就是存在的一切——难道还不够吗?对格鲁弗来说,这已经绰绰有余了:这就是一切。从这个动词出发,他走哪条路,有什么区别呢?离开这个动词,就是离开中心,就是要建一个通天塔。也许上帝故意让格鲁弗·瓦特勒斯残废,为的是让他留在中央,同这个动词在一起。上帝用一根看不见的绳子把格鲁弗·瓦特勒斯拴在他扎透世界心脏的柱子上,格鲁弗成为每天下金蛋的肥鹅……
我为什么要写格鲁弗·瓦特勒斯呢?因为我碰到成千上万的人,没有人像格鲁弗那样活生生。他们大多数更加理智,他们当中许多人光辉灿烂,其中有些人甚至很有名气,但是没有人像格鲁弗那样活生生,那样没有实在意义。格鲁弗是不可穷尽的。他就像一小点儿镭,即使埋在山底下,也不会失去释放能量的能力。我以前见过许多所谓精力充沛的人——美国不是充斥着这种人吗?——但是,凡以人类形象出现的,却没有一个储存着大量能量。是什么东西造成了这不可穷尽的大量能量的储存呢?是一种启发。是的,它就发生在一眨眼之间,这是任何重要事物发生的惟一途径。一夜之间,格鲁弗预想的一切价值都被抛弃了。就像那样,他突然在别人运动的时候停止运动。他踩住刹车,却让马达不停转动。如果说,他曾经像其他人一样,认为有必要到某个地方去,那么他现在知道了,某个地方就是任何地方,所以就在这里,为什么还要挪动呢?为什么不停好车,让马达不停转动呢?同时,地球本身在转动,格鲁弗知道地球在转动,也知道他在同它一起转动。地球正在去任何地方吗?格鲁弗无疑问了自己这个问题,而且一定很满意地知道,地球不去任何地方。那么谁说过我们要到某个地方去呢?格鲁弗会向这人那人打听,他们要去哪儿,怪事情是,虽然他们都在走向他们各自的目的地,但是他们没有一个人停下来反思一下,所有人必然走向的惟一目的地都同样是坟墓。这使格鲁弗困惑,因为没有人能使他相信,死亡不是一种必然,而任何人都能使任何其他人相信,任何其他目的地都是一种非必然。相信了死亡的绝对必然性之后,格鲁弗豁然开朗,空前生气勃Ъo起来。他在一生中第一次开始生活,同时,畸形脚完全从他的意识中消失了。这件事想起来也怪,因为畸形脚就像死亡一样,是另一个不可回避的事实。然而畸形脚从思想中消失了,更重要的是,同畸形脚相关联的一切都消失了。同样,由于接受了死亡,死亡也从格鲁弗的思想中消失了。抓住死亡这一种必然之后,所有的非必然都不见了。世界的其余部分现在正拖着畸形脚的非必然向前跛行,只有格鲁弗自由自在,不受任何阻碍。格鲁弗·瓦特勒斯是必然性的人格化。他也许会有错,但是他是必然的。如果一个人不得不拖着一只畸形脚跛行,正确又有什么好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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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回归线》第十二章(1)
〔Сhā曲〕只有为数不多的人懂得这条真理,他们的名字成为十分伟大的名字。格鲁弗·瓦特勒斯也许绝不会为人所知,但他同样十分伟大。这也许就是我写到他的原因——即这样一个事实:我有充分的辨别力,能明白格鲁弗已经达到了伟大的程度,尽管没有其他人会承认这一点。当时,我只认为格鲁弗是一个无害的狂热者,是的,有一点儿“发疯”,就像我母亲暗示的那样,但是每一个抓住关于必然性的真理的人都有一点儿发疯,只有这些人才对世界有所建树。其他人,其他伟人,在这里那里摧毁一点东西,但是我说起的这些少数人,其中包括格鲁弗·瓦特勒斯,能够摧毁一切,为的是真理能够生存。通常这些人都天生有障碍,也就是说,天生有畸形脚,而奇怪地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人们记得的只有这畸形脚。如果格鲁弗这样的人没有了他的畸形脚,世人就说他“发疯了”。这就是关于非必然性的逻辑,它的结果是不幸。格鲁弗是我一生中遇到的惟一真正快乐的存在,因此这是我正在建立的一座小小纪念碑,为了纪念他,纪念他快乐的必然性。可惜的是,他不得不用基督来作为支柱,但是只要一个人抓住真理,靠真理生活,那么,他如何得到真理,又有什么关系呢?
Сhā曲
“混乱”是一个我们发明出来表示一种无法理解的秩序的词。我喜欢细想事物成形的这个时期,因为这种秩序,如果被理解的话,一定是令人眼花缭乱的。首先是海迈,牛蛙海迈,还有他老婆的卵巢,它已烂掉了好长时间了。海迈被完全裹在他老婆腐烂的卵巢里。这是日常话题;它现在优先于泻药丸和长舌苔的舌头。海迈贩卖“性谚语”,他就是这样说的。他说的一切不是从卵巢开始,就是导向卵巢。他不顾一切地仍然和老婆Zuo爱——长时间像蛇一般的交媾,交媾中他还会在完事前抽上一两支香烟。他会努力向我解释,烂卵巢流出来的脓如何使她热烈。她始终是一把好手,而现在她比任何时候都好。一旦卵巢摘除,就说不清她会是什么样子。她似乎也明白这一点,因此,去他妈的!每天晚上,盘子收走以后,他们就在他们的小公寓里把衣服脱得光光的,像两条蛇一样躺在一起。他多次试着向我描述——她Zuo爱的方式。里面就像一只牡蛎,有时候感觉好像他就在她的子宮里,子宮是这么柔软酥松,这使他极度兴奋。他们常常剪刀式地躺着,向上看着天花板。为了憋住不She精,他就想办公室,想令他烦恼的事情,想大便不通畅对他的折磨。在Gao潮之间,他会让他的心思集中在另一个人身上,以便让她重新开始跟他Zuo爱。他常常设法在一边Zuo爱时一边还能望出窗外。他变得如此精于此道,以至于他能在他窗户底下的大街上脱下一个女人的衣服,然后把她弄到床上;不仅如此,实际上还能让她同他老婆调换位子,连续作业。有时候他会那样一直操下去,操两三个小时,都不带She精的。为什么要浪费呢?他会说。
而斯蒂夫·罗美洛则不然,要他抑制住这个,可叫他受不了。斯蒂夫壮得像头牛,他随便地到处散布他的种子。我们时常坐在离办公室不远的街角上一个炒杂碎店里交换看法。这里有一种古怪的气氛。也许是因为没有酒。也许是由于他们菜里那种滑稽的小黑蘑菇,总之,很容易就扯到这个话题上了。到斯蒂夫来见我们的时候,他已经做完体育锻炼,洗完澡,用力擦过身子。他里里外外都干干净净。几乎是一个男人的完美标本。当然,他不十分聪明,但却是个好人,一个伙伴。海迈却相反,他就像一只癞蛤蟆。他似乎是直接从他在泥巴里混了一天的沼泽地里来到餐桌上。脏话从他嘴里甜丝丝地滚滚而来。事实上,在他的看来,你不能称之为脏话,因为还没有任何其他成分你可以用来与它相比。这完全是一种液体,一种粘乎乎、稠乎乎的东西,完全由性构成。当他看他的食物时,他视之为潜在的精子;如果天气暖和,他就会说这很适合于寻欢作乐;如果他乘电车,他事先就知道,电车有节奏的运动会刺激他的胃口,会让他慢慢地“亲自”硬起来,他就是这么说的。为什么是“亲自”,我从来也不明白,但是那就是他的表达方式。他喜欢和我们一块儿出去,因为我们总是很有把握碰到一些像样的事情。如果他一个人的话,他就不会总是那么顺当。和我们在一起,他可以换一种肉吃吃——按他的说法,是非犹太窟窿眼儿。他喜欢非犹太窟窿眼儿。他说,味道更加香甜,也更容易发笑……有时候就在事情进行当中。他惟一不能忍受的东西是黑肉。看到我同瓦莱丝佳一起走来走去,他感到吃惊和厌恶。有一次,他问我是否她没有那种格外强烈的味道。我告诉他我喜欢那样——强烈而有味,周围还带许多肉汁。他听到这话几乎脸都红了。令人吃惊的是,他对某些事物是那么敏感,例如,对食物。他对食物过分讲究,也许这是一种民族特征。他个人也是干干净净的。看到他干净的袖口上有一个小污点就叫他受不了。他不断地刷去身上的尘土,不断拿出小镜子来照照,看有没有食物夹在他的牙缝里。如果他发现一点儿碎渣子,他就会把脸藏在餐巾后面,用他带珍珠把的牙签把它剔出来。当然他看不到卵巢。他也闻不到卵巢的味,因为他老婆也是个干干净净的表子。她整天冲洗身子,准备着晚上的房事。她那么重视她的卵巢,真是悲惨。
直到她被送到医院去那天为止,她都是一架定期Zuo爱的机器。一想到再也不能Zuo爱了,吓得她丧失了理智。海迈当然告诉她,无论怎么样,对他来说没有区别。像蛇一样缠着她,嘴里叼着烟,又有女孩子在下面大街上经过,他很难想像一个不能再Zuo爱的女人。他相信手术会成功。成功!也就是说,她会操起来比以前更好。他常常那样告诉她,一边躺着仰望天花板。“你知道我会永远爱你,”他会说,“请你挪过来一点儿,就一点点……对,就这样……行。我刚才说什么来着?噢,对了……嘿,怎么啦,你为什么担心那样的事呢?我当然会忠实于你的。听着,就往外一点点……对,行了……棒极了。”他常常在炒杂碎店里给我们讲这些。斯蒂夫会拼命大笑。斯蒂夫不可能做那样的事。他太老实了——尤其是对女人。这就是他从来没有运气的原因。例如小柯里——斯蒂夫恨柯里——总是得到他想要的东西……他天生是个说谎家,一个天生的骗子。海迈也不十分喜欢柯里。他说他不老实,当然是说他在钱财方面不老实。在钱财方面海迈很谨慎。他尤其不喜欢柯里谈论他姨妈的方式。按海迈的看法,他竟然捅他亲生母亲的妹妹,真是糟糕透顶,最后还把她说得一无是处,这太让海迈受不了了。如果一个女人不是表子,人们就应该对她有一点儿尊敬。如果她是表子,那就不一样了。表子不是女人。表子是表子。这是海迈的观点。
然而,他不喜欢柯里的真正原因,是无论什么时候他们一块儿出去,柯里总是得到最佳选择,而且不仅如此,柯里得到最佳选择通常都是花海迈的钱。甚至柯里要钱的方式也令海迈生气——就像是勒索,他说。他认为这部分是由于我的过错,因为我对这小子太宽厚了。“他没有道德品质,”海迈会说。“那么你呢?你的道德品质呢?”我会问。“哦,我!妈拉巴子,我太老了,不需要什么道德品质,而柯里只是一个小孩。”
“你妒忌他,这就是原因。”斯蒂夫会说。
“我?我妒忌他?”他会设法用一声讥笑把这种想法压下去。像这样一种刺激,使他感到不快。“听着,”他转向我说,“我曾经对你妒忌吗?我不是总把女孩子让给你吗?只要你要求我这样做。S.U.营业所的那个红头发小妞怎么样?……你记得……就是那个大奶头的小妞?这不是把一只漂亮的ρi股让给一个朋友吗?我让了,不是吗?我让给你,就因为你说你喜欢大奶头,但是我不会让给柯里的。他是个小骗子。”
事实上,柯里非常勤奋地搬弄着女人的ρi股。根据我的推测,他一次就操纵五六个。例如,有瓦莱丝佳——他和她搞得很紧。她他妈的很高兴有人毫不害臊地和她玩,如果和她表妹,然后又和那矮小女孩一块儿分享他,她也没有一点儿异议。她最喜欢的是在浴缸里干,这样妙极了,可是后来让矮小女孩知道了这件事。于是就闹得不可开交,最后总算在客厅的地板上摆平了。听柯里说,除了爬到吊灯上去,他什么样的事都干过了。除此之外,他总能得到大量的零花钱。瓦莱丝佳很慷慨大方,而那表妹是个柔弱女子。如果她挨近一个硬家伙,她就像面团一样随你捏。解开的裤裆就足以使她神不守舍。柯里让她做的事几乎是带羞辱性的。他羞辱她,感到津津有味。我几乎不能为此责备他,她穿着上街穿的服装,是那样一个一本正经、自命不凡的表子。她在街上的举止,几乎会使你发誓她没有窟窿眼儿。当然,在他同她单独在一起时,他就让她为她的傲慢方式付出代价。他冷酷地干那事。他恨这一伙女人,有时候,他会让她手脚趴在地上,像推手推车一样,把她满房间推着爬来爬去。要不他就用狗的姿势跟她干那事,她一边哼哼,一边蠕动,他却无动于衷地点燃一支香烟,把烟吹到她ρi股上去。有一次他跟她那样干的时候,玩了一个下流的小把戏。他把她搞得已经忘乎所以了,然后,他脱出身来,套上裤子。阿贝尔克伦比表妹一着急,放了一个大屁。至少,这是柯里这样讲给我听的。他无疑是个无耻的说谎家,也许在他的奇谈中没有一句真话,但是不能否认,他玩这样的把戏很有天才。至于阿贝尔克伦比小姐和她那种自高自大的纳拉甘西特纳拉甘西特:美国罗得岛州南部城镇,旅游胜地。——译者方式,嗯,同那样一只窟窿眼儿在一起,人们总是可以怎么糟糕怎么想像。相比之下,海迈就是一个纯粹主义者了。在某种程度上,海迈和他施过割礼的胖老二是两回事。当他所谓亲自硬起来的时候,他确实意味着他是不负责任的。他意思是说,自然在顽强表现自己——通过他的,海迈·劳布舍尔的施过割礼的胖老二。他老婆的窟窿眼儿也是同样情况。这是她夹在两腿之间的玩意儿,像一件装饰品。这是劳布舍尔太太的一部分,但不是劳布舍尔太太本人。你大概明白我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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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回归线》第十二章(2)
好,所有这一切都是为了渐渐引出关于当时流行的普遍性混乱的话题。这就如同住在Zuo爱乡。例如,楼上的女孩……她时常下楼来,在我老婆举行朗诵会的时候,帮着照看小孩。她显然是个傻瓜,所以我开始一点儿都没有注意她,但是像所有其他女人一样,她也有一个窟窿眼儿,一种非个人的个人窟窿眼儿,她无意识地意识到的窟窿。她越经常下来,就越以她那种无意识的方式变得有意识。有一天晚上,她在浴室里呆了很长很长时间以后,我开始怀疑出了什么问题。我决定从钥匙孔里看一眼,亲眼看看是怎么回事。嘿,看哪,她要不是站在镜子面前抚摸、爱抚她的下身才怪哩!她几乎是在同它说话。我激动得不得了,一开始就不知道干什么好了。我回到大房间,关掉电灯,躺在睡榻上等她出来。我解开裤裆,设法从睡榻上给她施催眠术。“来吧,你这表子。”我不断地自言自语,她一定立即捕捉到信息,因为她马上就打开门,在黑暗中摸索着寻找睡榻。我一言不发,一动不动。她终于站在我的睡榻旁。她也一言不发。她只是悄悄站着,当我的手顺着她的大腿轻轻往上摸的时候,她把一只脚移动了一下,让她的下半身再张开一点儿。正如我所说,两个人一言不发。只有一对安静的疯子,就像掘墓人一样,在黑暗中拼命干活。这是一个Zuo爱的天堂,我知道,如果有必要,我会欣然地、心甘情愿地操得发起疯来。她也许是我见过的最出色的妞儿。她从不开口说话——那一天夜里没有,第二天夜里也没有,任何夜里都没有。她就那样在黑暗中悄悄溜下来,一闻到我一个人在那里,就会把她的那玩意儿糊到我身上。我现在回想起来,这还是一座黑幽幽的水下迷宫,那里有长沙发、安乐角、橡皮牙、丁香花、软卧榻、鸭绒、桑叶等等。我常常像一条小虫般小心翼翼地钻进去,将自己埋在一条绝对安静的小缝里,这样柔软,这样悠闲,我躺着就像牡蛎养殖场里的海豚。稍一颤动,我就会在普尔门式火车卧车里看报,要不就在一条死胡同里,那里有长着苔藓的鹅卵石,有自动开关的柳条小门。有时候就像玩滑雪冲浪游戏,一个波涛把你一下子冲到底下,然后是一片喷雾状的海洋里的阴虱,咬得你隐隐作痛,海草疯狂摇摆,小鱼的鱼鳃拍打着我,就像口琴上的音栓。在这巨大的黑窟窿里,有一架柔和伤感的风琴,演奏着凶残的黑色音乐。在她给自己定成高调,在她把汁液的龙头拧到最大流量的时候,形成一种青紫色,一种像暮色般的深深的桑葚颜色,侏儒和呆小病患者在月经来潮时就喜欢这种暮色。这使我想起咀嚼鲜花的食人者,想起乱砍乱杀的班图人班图人:居住在非洲中部和南部一带的黑人。——译者,想起在杜鹃花坛上发情的独角野兽。一切都是无名的,未系统阐明的,约翰·多厄和他的老婆爱米·多厄:在我们上面是煤气罐,在我们底下是海洋世界。我说,她明明白白是疯了。是的,绝对疯了,虽然她还到处游荡。也许就是这,使她的窟窿眼儿如此令人惊异地具有普遍特点。这一百万窟窿眼儿中的一个,一颗规则的安的列斯安的列斯:指安的列斯群岛,西印度群岛的一部分。——译者之珠,就像迪克·奥斯本读约瑟夫·康拉德约瑟夫·康拉德(1857—1924):英国小说家。——译者作品时发现的那样。她躺在广袤的性的太平洋中,一座闪着银光的礁石,周围由人海葵、人星鱼、人石珊瑚包围着。白天见到她,看她慢慢发疯,就像是夜晚来到时诱捕一只鼬鼠。我不得不做的一切,就是裤裆敞开着等在黑暗之中。她就像在卡菲尔人卡菲尔人:南非班图人的一支。——译者中间突然复活的奥菲利亚奥菲利亚:《哈姆雷特》中丹麦王子哈姆雷特的女友。——译者。她记不得任何一种语言的任何一个词,尤其记不得英语。她是一个失去了记忆的聋哑人,而随着记忆的丧失,她也丧失了她的电冰箱,她的烫发钳,她的镊子和手提包。她甚至比一条鱼更加赤条条,除了她两腿之间的那一簇毛。她甚至比一条鱼还要滑,因为鱼毕竟有鳞,而她没有。有时候都不知道究竟是我在她里面,还是她在我里面。这是公开的交战,一种最新式的古代摔跤比赛,由每一个人咬他自己的ρi股。蝾螈之间的爱情,大开着的排气阀。没有性,没有杂酚皂液的爱情。潜伏的爱情,就像林木线林木线:指山区或高纬度地区树木生长的上限。——译者以上的狼獾所进行的那样。一边是北冰洋,另一边是墨西哥湾。虽然我们没有公开提到,但金刚总是和我们在一起,睡在泰坦尼克号泰坦尼克号:英国巨型豪华客轮,1912年4月触冰山沉没。——译者残骸上的金刚,这艘在闪着磷光的百万富翁和七鳃鳗的尸骨之间的巨轮。没有一种逻辑可以把金刚赶走。它是支撑灵魂的短暂痛苦的巨大支架。他是长着一英里长的毛腿毛胳膊的结婚蛋糕。他是不再有新闻的旋转银幕。他是从不发射的左轮手枪的枪口,以截断的淋病双球菌武装起来的麻风病患者。
就是在这疝的真空中,我通过生植器进行了我所有平心静气的思考。首先有二项式定理,这个术语总是使我迷惑不解:我把它放在放大镜下,研究它,从X到Y,还有逻各斯,在某种程度上,我原来总把它等同于呼吸新鲜空气:我发现正相反,它是一种纠缠不休的郁积,是一架在谷仓早就装满、犹太人早就被赶出埃及以后,仍在不停地磨玉米的机器。还有布塞弗勒斯布塞弗勒斯:公元前四世纪先后征服希腊、埃及和波斯,并侵入印度,建立亚历山大帝国的亚历山大大帝的战马名。——译者,它也许比我整个词汇中的任何一个词都令我着迷:只要在我左右为难的时候,我就会把它踩掉,当然,同它一起踩掉的还有亚历山大和他的所有皇家扈从。什么样的一匹马啊!生在印度洋,是它的血统中的最后一匹马,从来没有交配过,除了在美索不达米亚的冒险中同亚马孙女王,还有苏格兰开局让棋法!一个同下棋无关的令人惊异的词组。它总是以一个踩高跷的人的外形来到我跟前,芬克与瓦格纳尔的未节略版词典2498页。开局让棋法是以机械腿向黑暗中的一种跃进。一种无目的的跃进——因此是开局让棋法!一旦你掌握了它,就十分简单明了。然后还有安德洛墨达安德洛墨达:她以及下面提到的美杜莎、卡斯托尔与波吕克斯均为希腊神话中人物。——译者和蛇发女怪美杜莎,以及有着主神血统的卡斯托尔与波吕克斯,这一对神话中的双生子,永远固定在昙花一现的星尘团中。还有冥思苦想,一个明显同性有关的词,然而它暗示的思想内涵却使我不安。老是“午夜冥思苦想”,午夜有着不祥的意味,然后是花挂毯。某人在某个时候“在花挂毯后面”被刺。我看到一块以石棉板制成的圣坛布,上面有一条令人伤心的裂缝,诸如凯撒本人可能会撕裂的那种裂缝。
这是非常从容的思考,可以说,是旧石器时代人们所一味从事的那种思考。事物既不是荒诞的,也不是可以解释的。这是一种拼板玩具,在你感到厌倦的时候,你就可以用双脚把它蹬开。任何东西都可以心安理得地搁置一边,甚至喜玛拉雅山。这正好是同穆罕默德穆罕默德:伊斯兰教的创立者。——译者的思考截然相反的那一种。它绝对没有任何目的,因而是愉快的。你在长时间Zuo爱过程中建起的大厦,一眨眼之间便会倾覆。作数的是Zuo爱,而不是建筑物。这就像大洪水期间生活在方舟上一般,一切都提供给你了,小到一把螺丝刀。当要求于你的一切便是消磨时间的时候,有什么必要去杀人、强Jian,或乱仑呢?大雨下啊,下啊,但是在方舟里面,一切都干燥温暖,一切都成双配对,在藏食品的地方有精制的威斯特伐利亚熏腿、新鲜鸡蛋、橄榄、腌葱头、辣酱油,及其他精美食品。上帝选择了我,挪亚,来建立一个新的天和新的地。他给了我一条结实的船,缝隙全无,船上很干燥。他还教给我在狂风暴雨的海上航行的知识。也许雨停了以后还会有其他种类的知识要获得,但是眼下只要有一种航海知识便足够了。剩下的是第二大道皇家咖啡馆的象棋,只是我不得不想像一个对手,一个聪明的犹太人,他能跟我一块儿下棋下到雨停。但是,正如我以前所说,我没有时间厌烦;我有我的老朋友逻各斯,布塞弗勒斯,花挂毯,冥思苦想,等等。为什么还要下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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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回归线》第十二章(3)
像那样连着几天几夜被锁起来,我开始明白,思考目的不在于手Yin的时候能缓和疼痛,有治疗作用,并令人愉快。无目的的思考把你带到一切地方;所有其他的思考都是在轨道上进行的,无论一段路有多长,最终总是有车站或机车库。最终总是有一盏让你“停下”的红灯。但是在生植器开始思考的时候,就没有“停下”,没有障碍:这是一个永久的假日,新鲜的鱼饵和总是咬鱼线的鱼。这使我想起另一只窟窿眼儿,大约叫维罗尼卡,她总是让我想入非非。同维罗尼卡在一起,总有一场门厅里的搏斗。在舞池里你会以为她要把她的卵巢给你作为永久的礼物,但是她一拿出一副自信的样子,她就会开始思考,想她的帽子,想她的钱包,想她的不睡觉等着她的姨妈,想她忘记寄出的信,想她将要失去的工作——各种各样疯狂的、同手头做着的事情毫无关系的思考。就好像她突然把大脑同窟窿眼儿接通了电流——可以想像到的最机警最精明的窟窿眼儿。也就是说,这几乎可以说是一只形而上学的窟窿眼儿。这是一只发现问题的窟窿眼儿,不仅如此,而且它也是一种特殊的思考,有一只节拍器在打着拍子。对于这种被置换的有节奏的冥思苦想来说,一种特殊的朦胧之光是必要的。它必须刚好暗到适合于蝙蝠的程度,然而又亮到这样的程度:如果你碰巧掉了一个纽扣,纽扣滚到了门厅的地板上,这时,光线要足以使你找到纽扣。你能明白我的意思。一种模糊然而过细的精确,一种看上去像心不在焉的钢铁般的意识。同时又飘忽不定,变化无常,以致你确定不了这是鱼还是家禽。我抓在手里的是什么?是好还是特好?回答总是很容易作出。如果你抓住她的奶子,她就会像鹦鹉一样发出粗厉的叫声;如果你触摸她裙子底下,她会像鳝鱼一样蠕动;如果你抓她抓得太紧,她会像白鼬一样咬人。她流连不去,拖延又拖延。为什么?她想要什么?一两个小时以后她会罢休吗?没有百万分之一的可能。她就像想飞但腿被夹在钢铁夹子里的鸽子一般。她假装她没有腿,但是如果你着手去放开她,就会有弄你一身毛的危险。
因为她有这样一只神奇的ρi股,因为这ρi股他妈的如此难以接近,我常常把她看做“笨人难过的桥”笨人难过的桥:指欧几里德《几何原本》第一卷第五命题:等腰三角形底角相等,此系初学者一时不易理解的定理。——译者。每一个小学生都知道,“笨人难过的桥”只有两只由一个盲人领着的白毛驴才可以过。我不知道为什么是这样子,但这就是欧几里得定下的规则。他的知识如此丰富,这家伙,以致有一天——我猜想他纯粹为了寻开心——他修建了一座没有一个活着的凡人可能通过的桥。他称之为“笨人难过的桥”,因为他是一对漂亮的白毛驴的主人。他如此依恋于这些毛驴,以致他不会让任何人占有它们。因而他呼唤出一场梦幻,在其中,作为盲人的他,有一天将领着毛驴走过那座桥,进入毛驴的快乐猎场。嘿,维罗尼卡有着十分相同的处境。她很看重她漂亮的白ρi股,因而她无论如何不愿意同它分开。当升入天堂的那一天到来的时候,她还要带上它一起去哩。至于她的窟窿眼儿,顺便说一下,她从来没有提到过它——至于她的窟窿眼儿,我说,嘿,那是要随身携带的附件。在门厅的朦胧光线中,她没有公开提到她的两个问题,却又在某种程度上使你很不舒服地意识到它们。也就是说,她以魔术师的方式使你意识到。你将看一眼或摸一下,结果反而被欺骗,反而弄明白了你原本没有看见,没有摸着。这是一种非常微妙的性代数,午夜的冥思苦想,它将在第二天给你赢来一个优或个一良,但是再没有别的东西了。你通过考试,得到文凭,然后你就无拘无束。同时,你用ρi股坐下,用窟窿眼儿小便。在教科书和实验室之间有一个中间地带,你永远也不可以进入,因为它被称为Zuo爱。你可以闲荡鬼混,但绝不可以Zuo爱。光线从来不被完全隔断,阳光却也从来不涌进来。明暗程度总是足以区分一只蝙蝠。正是这种忽隐忽现的可怕光线使精神集中,好像要注意寻找钱包、铅笔、纽扣、钥匙等等。你不可能真正进行思考,因为你的精神已经很集中。它处于准备就绪的状态中,就像剧院里的一只空座位,坐这只座位的人已经在上面留下了他的夜礼帽。
维罗尼卡有一只会说话的窟窿眼儿,我说,这是很糟糕的事情,因为它的惟一功能似乎就是说话说得一个人不想再操了。而伊芙林则有一只笑嘻嘻的窟窿眼儿。她也住在楼上,只是住在另一所房子里。她总是在吃饭的时候匆匆走进来,讲给我们听一个新的笑话。第一流的喜剧女演员,我一生中遇到的惟一真正有趣的女人。一切都是玩笑,包括Zuo爱在内。我能够描述它的惟一方法是说,当她,伊芙林,激动起来,变得烦躁不安时,她就用她的窟窿眼儿进行一段口技表演。你正要让那玩意儿溜进去的时候,夹在她两腿之间的木偶会突然发出一阵狂笑。同时,它会伸出手来抓你,顽皮地使劲拉你一下,按你一下。它也会唱歌,这只窟窿眼儿木偶。事实上,它的举止就像一只训练有素的海豹。
没有什么事情比在马戏场里Zuo爱更困难的了。一直进行训练有素的海豹表演,使她更难接近,如果用铁条把她捆起来,还不至于如此。她可以压倒世界上最“亲自”硬起来的鸡芭。用笑来压倒它。同时,它并不像人们可能会想像的那样十分丢人。这窟窿眼儿的笑有某种惹人喜爱的东西。整个世界似乎像一部Se情电影一般展现,这电影的悲剧主题是阳痿。你可以把自己想像为一条狗,或一只鼬鼠,或一只白兔。爱情是某种附带拥有的东西,比方说,一盘鱼子酱,或天芥菜蜡模。你可以在你身上看到那位口技艺人正谈论着鱼子酱或天芥菜,但是真正的角色始终是一只鼬鼠或白兔。伊芙林一直躺在白菜地里,向先到者奉献上一片鲜绿的叶子,但是如果你动弹一下去啃吃它的话,白菜地会哄然大笑,一种欢快、水淋淋的荫道里的笑声,这是耶稣·H·基督和伊曼纽尔·普西福特·康德康德:德国哲学家康德的全名应该是伊曼纽尔·康德,作者故意在中间加了些东西,在其他地方也有类似情况。——译者绝梦想不到的那种笑声,因为如果他们梦想到的话,世界就不会是今天的模样,而且,也不会有康德,不会有全能的基督。女性很少笑,但是当她们笑的时候,这就是火山爆发。当女性笑的时候,男性最好还是赶快躲到防龙卷风的掩体中去。什么东西也经受不住那种从窟窿眼儿里发出的笑声,就是钢筋水泥也经受不住。女性的笑神经一旦触动,就会笑倒鬣狗、豺狼,或野猫。例如,人们时常在暴民的私刑聚会上听到这声音。它意味着真相已经暴露,一切都在进行。它意味着她将亲自搜寻——留神你的蛋子不要被人割掉!它意味着,如果害虫到来,她将先到,带着有刺的皮带,这皮带将活剥你的皮。它意味着她不仅和张三李四睡觉,而且和霍乱、脑膜炎、麻风睡觉。它意味着她将像一匹发情的母马一般躺在圣坛上,来者不拒,包括圣灵。它意味着拥有对数知识的可怜男性花费五千年、一万年、两万年建立起来的东西,她一夜之间就将它摧毁。她把它摧毁,还要在上面撒泡尿,一旦她真的笑起来,谁也阻止不了。当我说维罗尼卡这里似乎应该是伊芙林,而不是维罗尼卡,疑是作者笔误。——译者的笑可以压倒能想像到的最“亲自”硬起来的鸡芭时,我是故意这么说的;她将压倒亲自的Ъo起,还你一个像烧红的枪管通条一般的非亲自的Ъo起。你也许不会同维罗尼卡走得很远,但是带着她不得不给你的东西,你却能走遍天下,这是不会有错的。一旦你来到可以听得见她的范围之内,就好像你吃了过量的斑蝥。地球上没有任何东西能平息它,除非你用大锤砸它。
事情一直就这样进行着,尽管我说的每一句话都是谎言。这是个人周游非个人世界,一个手里拿着把小泥铲的男人正挖一条穿过地球的隧道,以便到达地球的另一面。他想要从隧道里过去,最终找到肉的蜜月的极顶。当然,挖掘是没完没了的。我可以希望的最好事情,是呆在地球的正中心,那里周围压力最强,最均匀。我希望永远呆在那里。这给我一种绑在地狱车轮上受旋转之苦的感觉,这是一种拯救,不可完全忽视。另一方面,我是崇尚本能的那一类形而上学家:我不可能固定呆在任何地方,就是在地球正中心也不可能。找到并享受形而上学的Zuo爱是绝对必要的,为此我将不得不登上一个全新的高原,一种由甜苜蓿和精细琢磨过的独石柱组成的平顶山,那里有老鹰和秃鹫自由地飞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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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回归线》第十二章(4)
有时候傍晚坐在公园里,尤其是满地废纸、食品的公园,我会看见一个人经过,一个似乎要去西藏的人,我会睁圆了眼睛注视她,希望她会突然开始飞行,因为如果她那样做,如果她开始飞行,我知道我也将能飞行,这意味着挖掘与打滚的结束。有时候,也许因为黄昏或其他干扰,她好像真的绕着一个拐角不断飞行。这就是说,她会突然从地面上被提升到几尺高的空间里,就像一架负荷过重的飞机;正是这种不自觉的突然提升,无论它是真的还是想像出来的,都无所谓,但它却给我以希望,给我以勇气,让我圆睁着眼睛盯着这个地方。
有一些麦克风里面在呼唤“继续下去,不要停,坚持到底”,以及诸如此类的废话,但是为什么?为了达到什么目的?往哪儿去?从哪儿来?我会上闹钟,为的是在某一时刻起床走动,但是为什么起床走动呢?为什么竟然要起床?我用我手中的小泥铲像苦工船上的奴隶一般干活,不怀有任何得到报酬的希望。我将继续前进,挖出人类曾挖掘过的最深的窟窿。另一方面,如果我真的要到地球另一面去,扔掉泥铲,登上飞往中国的飞机,不是简单得多吗?但是身体服从思想。对身体来说最简单的事情,对于思想来说总不是那么简单。尤其困难、尤其麻烦的时刻,是在这两者开始背道而驰的时候。
用泥铲干活是至福:它使思想完全自由,而且这两者又绝无丝毫分开的危险。如果那只雌性动物突然快乐地呻吟起来,如果那只雌性动物突然快活地歇斯底里大发作起来,嘴巴像旧鞋带那样乱动,胸口呼哧呼哧,肋骨吱嘎作响,如果那个女鸡奸者突然因快乐和过度激愤而垮倒在地,正好在这个时候,一秒钟也不差,期望中的高原将在眼前起伏,就像一条船从雾中出现。可以做的事情就只是将星条旗Сhā到上面去,并以山姆大叔以及一切神圣者的名义要求它的主权。这些不幸事件如此经常发生,以致不可能不相信一个被称之为Zuo爱的王国的存在,因为这是可以给这个王国的惟一名称,然而它又不仅仅是Zuo爱,通过Zuo爱,人们只是开始接近它。每个人都在此时彼时将旗子Сhā在这块领土上,然而没有人能永远拥有它的主权。它一夜之间便消失——有时候是一眨眼的工夫。这是非人之国,它散发着乱七八糟的无形死亡的臭气。如果宣布停战,你们就会在这一地带相遇,握手或交换烟草,但是停战从来不会维持很久。惟一似乎有永久性的东西是“介于”思想间的“地带”。在这里,子弹横飞,尸体堆积,然后就会下雨,最终除了恶臭以外什么也留不下。
完全是用一种比喻的方法来谈论说不出口的东西。说不出口的东西就是纯粹的Zuo爱与纯粹的窟窿眼儿:它只许在精装版中提到,否则世界就会崩溃。我从痛苦的经验中懂得,把世界凝聚在一起的东西是性茭。但是,Zuo爱,这真实的事情,窟窿眼儿,这真实的事物,似乎包含着某种性质不明的因素,这因素远比硝化甘油危险。为了搞清楚什么是真实的事物,你必须查看一下英国圣公会批准的西尔斯-娄巴克公司西尔斯-娄巴克公司:美国和全世界最大的杂货零售商。——译者的产品目录。在第23页上你会发现一张普里阿普斯普里阿普斯:希腊神话中的男性生殖之神,也是果园、酿酒和牧羊的保护神。——译者的画像,他正在他的牛肉熏香肠的一端耍弄一把开塞钻;他错站在巴特农神庙的阴影中;他赤身祼体,只戴着下体弹力护身,上面有一排排小孔,这是俄勒冈和萨斯喀彻温的“摇喊”教派成员借来用在这儿的。长途电话正在打着,要求知道他们是该卖空还是买空。他说操你的鸡芭蛋去吧,挂断了电话。在背景上,伦勃朗伦勃朗(1606—1669):荷兰画家。——译者正在研究我主耶稣基督的人体解剖,如果你记得的话,耶稣是被犹太人钉在十字架上的,然后被送到阿比西尼亚用铁圈和其他物品捣碎。天气似乎像往常一样晴朗,比较温暖,只有一缕轻雾从爱奥尼亚人那里升起;这是被早期僧人阉割掉的海神Gao丸出的汗,要不也许是五旬节瘟疫时期的摩尼教徒阉割了这Gao丸。长条的马肉正挂在外面晾干,到处都是苍蝇,就像荷马在古时候描述的那样。近旁有一架麦克康米克打谷机,一架收割和捆扎的机器,带有三十六匹马力的引擎,却没有排气阀。收割已完成,工人们正在远处田野里数工钱。这是古希腊世界中第一天性茭时的曙光,现在由于蔡司兄弟蔡司兄弟:德国生产光学仪器的工业家。——译者和其他有耐心的工业狂人而被忠实地用彩照为我们复制下来,但是这已不再是当时在场的荷马时代的人们所看到的样子。谁也不知道普里阿普斯神被降到下三滥的地步,在他的牛肉熏香肠的一端耍弄开塞钻的时候是什么模样。像那样站在巴特农神庙的阴影里,他一定梦想起遥远的窟窿眼儿;他一定不再意识到开塞钻和打谷、收割机;他内心一定变得十分沉默,最终一定连做梦的愿望都没有了。这是我的想法,当然,如果我错了,我很乐意被纠正。我发现他这样站在升起的雾中,他突然听到奉告祈祷钟声隆隆地响,嗨,瞧哪,他眼前出现美丽的绿色沼泽地,在那里,乔克托人乔克托人:北美印第安人部落。——译者和纳瓦霍人纳瓦霍人:美国印第安居民集团中人数最多的一支。——译者正尽情欢乐,头顶上的天空中有白色的秃鹰,它们的翎颌上有金盏花的花饰。他还看见一块巨大的石板,上面写着基督的身子、押沙龙的身子,以及邪恶,也就是淫欲。他看见浸透蛙血的海绵,奥古斯丁缝进自己皮肤的眼睛,以及不足以遮掩邪恶的小背心。他在从前的时刻看见过这些东西,当时纳瓦霍人正和乔克托人尽情欢乐。他如此惊奇,以致突然从他两腿之间,从他在睡梦中失去的长长的会思考的芦苇芦苇:此语出自法国哲学家帕斯卡(1623—1662):人是“会思考的芦苇”。——译者。这是从深渊中发出的最有灵感、最刺耳、最尖锐、最兴高采烈、最凶猛的一种狂笑声。他用这样一种神圣的典雅风度,通过他胯下的东西唱起歌来,以致白色的秃鹰从天空中飞下来,将巨大的紫色屎蛋拉遍了绿色沼泽地。我主基督从他的石床上爬起来,虽然身上留有铁圈的痕迹,但他却像一只山羊一般起舞。农夫们戴着铁链从埃及走出来,紧随其后的是尚武的伊哥洛人伊哥洛人:居住在菲律宾吕宋岛西北部山区的部落。——译者和吃蜗牛的桑给巴尔人。
这就是古希腊世界中第一天性茭时各种事情的模样。从那以后,事情起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通过你的香肠来唱歌不再是有礼貌的了,甚至也不允许秃鹰到处拉紫色的屎蛋。这一切都属于粪便学、末世学,属于全世界范围。这是禁止的。Verboten(德文:禁止的)。因此Zuo爱乡就变得越来越往后退缩:它变得像神话一般,所以我不得不像神话一般地说话。我说得极其津津有味,也十分圆滑。我将叮当作响的铙钹、大号、白色金盏花、夹竹桃、杜鹃花放到一边,举起荆棘和手铐!基督死了,他被铁圈打死。农夫们在埃及的沙子中变白,手腕松松地戴着手铐。秃鹫已经吃掉了每一块腐肉。一切都很宁静,一百万只金色的耗子正在啃吃着看不见的奶酪。月亮升起来了,尼罗河对着她河边的残迹沉思。大地默默地打着嗝,星星颤动着,哀诉着,河水在岸边匆匆流过。就像这样……有发笑的窟窿眼儿,有说话的窟窿眼儿,有形状像小鹅笛的疯狂而歇斯底里的窟窿眼儿,有记录坑道深浅的能测震的窟窿眼儿;有吃人肉的窟窿眼儿,像鲸鱼般张开血盆大口,生吞人肉;还有性受虐狂的窟窿眼儿,像牡蛎般闭合起来,里面藏着坚硬的贝壳,也许还有一两颗珍珠;有激|情洋溢的窟窿眼儿,男人一接近时便翩翩起舞,狂喜得从里到外全湿透;有豪猪的窟窿眼儿,在圣诞节时松开它们身上的刺,挥舞小旗;有电报的窟窿眼儿,使用摩尔斯电码摩尔斯电码:用点和划表示字母的一种电码。——译者,让思想中充满了点和划;有政治的窟窿眼儿,浸透着意识形态,甚至否认有经绝期;有植物的窟窿眼儿,没有反应,除非你将它们连根拔起;有宗教的窟窿眼儿,气味就像基督复临安息日会教友,满是珠子、虫子、蛤壳、羊屎,有时还有干面包屑;有哺|乳动物的窟窿眼儿,用水獭皮做衬里,在漫长的冬季里长眠;有巡航的窟窿眼儿,装备得像游艇,适合于隐居者和癫痫病人;有冰河时期的窟窿眼儿,你就是在里面扔下几颗流星也不会引起火花;有蔑视范畴或种类的具有各种特点的窟窿眼儿,你一生只会碰到一次,但使你烧灼,给你留下烙印;有纯粹由欢乐构成的窟窿眼儿,既无名称也无先例,这些是最好的窟窿眼儿,但是它们已飞向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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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回归线》第十二章(5)
然后有一只独一无二的窟窿眼儿,我们将称之为超窟窿眼儿,因为它根本不属于这块国土,而属于我们很久以前就被邀请飞往的那个光明之国。在那里,露水晶莹,高高的芦苇随风摇摆。正是在那里,居住着伟大的私通之父,父亲埃皮斯埃皮斯:古埃及人崇奉的神牛。——译者,用牛角冲开他的天国之路的神牛,他把被阉割了的是非之神赶下台。从埃皮斯产生了独角兽类,古书上写到的那种可笑野兽,它们的有学问的额头被加长,加长,变成一只亮晶晶的鸡芭,从独角兽以后,经过几个渐进阶段,便产生了奥斯瓦尔德·施本格勒奥斯瓦尔德·施本格勒(1880—1936):德国哲学家。——译者谈到的晚期城市人。从这种可悲的怪人的死鸡芭上,产生了有高速电梯和观赏塔的巨大摩天大楼。我们是性计算的最后一个小数点;世界像一只草窝里的臭鸡蛋一般旋转。现在来讲用铝翅膀飞到那遥远的地方,私通之父埃皮斯居住的那光明之国。一切都像加了油的钟一般往前走;世界上有上百万只钟滴滴答答地走过钟面上的每一分钟,从外观上表示时间的消逝。我们比闪电式计算器,比星光,比魔术师所能想像的跑得更快。每一秒钟都是一个时间宇宙,而每一个时间宇宙都不过是在高速宇宙进化中打了一小会儿盹。当速度停下来时,我们都已到达那里,一如既往地准时,幸福得无以名状。我们将抛弃我们的翅膀,我们的钟,以及我们倚靠的壁炉架。我们将轻松愉快地升起,像一根血柱,将不会有任何记忆把我们再拉下来。这次我呼唤超窟窿眼儿的王国,因为它蔑视速度、计算或形象。鸡芭本身也没有一种已知的尺寸或重量。只有持久不变地操的感觉,只有飞快的逃亡者,安静地抽雪茄的梦魇。小尼莫带着硬了七天的鸡芭和慷慨夫人遗传下的一对神奇的、因无处发泄而胀得疼痛的Gao丸到处走。这是星期天早晨在常青公墓附近的拐角。
这是星期天早晨,我幸福地躺在我的钢筋水泥床上,对世界不闻不问。拐角那边就是公墓,也就是说——性茭的世界。我的Gao丸因为正在进行的Zuo爱而疼痛,但是这完全是在我的窗下进行的,在海迈筑起他交媾之巢的林阴大道上。我正在想着一个女人,其余的都烂醉如泥。我说我正在想她,但是事实是我正经历一颗星辰的死亡。我像一颗有病的星星一般躺在那里,等待星光熄灭。多年以前,我躺在这同一张床上,我等待着,等待着出生。什么事也没有发生。只是我母亲,有着路德派教友的那种狂热,浇了一桶水在我身上。我母亲是个可怜的低能儿,她以为我懒。她不知道我陷入了星星的漫游,不知道我正在宇宙最远一端的边缘上被碾熄成为漆黑一团的粉末。她以为我纯粹是因为懒才粘在床上不起来的。她给我当头一桶凉水:我蠕动颤抖了一下,但继续躺在我的钢筋水泥床上。我不能动了。我是一颗燃烧尽的流星,漂流在织女星附近的某个地方。
现在我在同一张床上,我身上的光拒绝熄灭。许多男男女女正在墓地里寻欢作乐。他们正在性茭,上帝保佑他们,而我却独自一人在Zuo爱乡。我似乎觉得我听到一架大机器当啷作响,整行铸排机的小支柱正从性榨干机里通过。海迈和他的淫狂老婆正和我躺在同一水平线上,只不过他们是在河对面。这河叫做死亡之河,它有一种苦味。我多次趟水过河,河水没到我的臀部,但是不知怎么的,我既没有失去活力,也没有变得不朽。我仍然在内部熊熊燃烧,虽然从外部看,我像一颗行星一般暗淡。我从这张床上爬起来跳舞,不是一次,而是上百次,上千次。每次我离开时,我都相信我在地形不明的地方跳了骷髅舞。也许我把我的物质太多地浪费在痛苦上;也许我有着疯狂的想法,认为我会成为人类的第一朵冶金之花;也许我渗透着这样的想法:我既是一只准猩猩,又是一位超神。在这张钢筋水泥床上,我记得一切,一切都像水晶一样清澈。绝没有任何动物,只有成千上万的人类,同时都在说话,对他们说出的每一句话,我都立即有一个回答,有时候他们的话还未说出口,我的回答已经有了。有大量杀戮,但是没有血。凶杀干得干净利索,而且总是在沉默中干的,但是,即使每个人都被杀死,也还是会有谈话,这谈话将既是错综复杂的,又很容易理解。因为是我创造了它!我了解它,这就是为什么它从来不使我发疯的原因。我进行只会在二十年以后举行的谈话,那时候我将遇到合适的人,让我们说,当合适的时间来到时,我将创造出那样一种人。所有这些谈话都是在像床垫一样附属于我的床的空地里进行的。有一次我给它起了个名字,这块地形不明的地方:我称之为乌比古奇,但是不知为什么,乌比古奇从来没有使我满意过,它太理智,太充满意义了。最好还是仍旧叫它“地形不明的地方”,这就是我打算要做的事情。人们认为空白就是一无所有,但实际上并非如此。空白是一种不和谐的满,这是灵魂在其中进行勘察的拥挤的幽灵世界。我记得我小时候站在空地上,好像我是一个非常活泼的灵魂,赤条条地穿着一双鞋。我的身体被人偷走了,因为我并不特别需要它。那时候我可以有肉体而存在,也可以无肉体而存在。如果我杀死一只小鸟,把它放在火上烤了吃掉,这不是因为我饿,而是因为我要了解廷巴克图廷巴克图:历史名城,在撒哈拉沙漠南缘。——译者或火地岛火地岛:在南美洲南部,东部属阿根廷,西部属智利。——译者。我不得不站在空地上,吃死鸟,为的是要创造一个愿望,向往我后来将单独居住的光明之国,向往怀旧的人们。我期待着这个地方的最终事物,但是我不幸受到欺骗。我在一种完全的死亡状态中,尽可能走得很远很远,然后遵循一种法则,我猜想一定是创造法则,我突然燃烧起来,开始无穷无尽的生活,就像一颗星光不会熄灭的星星。从这里开始了真正的吃人肉的远游,这对我意义如此重大:不再有死的土豆片从篝火中捡起,只有活的人肉,又鲜又嫩的人肉,像新鲜的血淋淋的肝脏一样的秘密,像在冰上保存的肿瘤一样的知心话。我学会了不等我的牺牲品死亡,在他还在同我谈话时就吃掉他。经常在我一顿饭没有吃完就走开去的时候,我发现这不过是一个老朋友减去一条胳膊或一条腿。我有时候把他留在那里站着——一个满是臭烘烘肠子的躯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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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回归线》第十三章(1)
在这个城市里,在这个世界上的惟一城市里,百老汇是哪儿也比不上的地方,我常常来来回回地走,注视着泛光灯照亮的火腿和其他美味。我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鸟类。我独一无二地生活在动形词当中,这种词我只有在拉丁文中才理解。在我从《黑色的书》中读到她以前很久,我一直和希尔达同居,她是我梦中的巨大菜花。我们一起反对婚姻上有贵贱之分的弊病,反对一些有权威性的东西。我们居住在本能的躯壳中,为神经节的记忆所滋养。绝不是只有一个宇宙,而是有百万、亿万个宇宙,把它们全放在一起,不过针头大小。这是在心灵的荒野中带植物性质的睡眠。单单是过去,就包含了永恒。在我梦中的动植物群当中,我会听到长途电话响。面目丑陋的人,癫痫病患者,把电文摞在我桌上。汉斯·卡斯托普有时候会打电话来,我们一起犯一些无辜的罪。或者,如果这是一个晴朗而寒冷的日子,我会骑上我那来自波希米亚地区克姆尼茨的普列斯托牌自行车,在室内赛车场跑上一圈。
最好的是那骷髅舞。我将首先在水池那边把我的所有部位都洗了,换好衬衣,刮胡子,扑粉,梳头,穿上我的舞鞋。感到里里外外异常轻松,我会在人群里钻进钻出一会儿,来获得合适的人类节奏、肉体的重量和本体,然后我就径直朝舞池走去,抓住一大块令人眼花缭乱的肉,开始进行秋天般的快速旋转。这就像我有一天夜里走进多毛的希腊人的家里,猛然撞到她身上。她似乎是深蓝色的,却又像白垩一样白,她是永恒的。不是只有来往的流动,而是有无尽的急流,刺激|情yu的体内动荡。她像水银一般,同时有着令人愉快的体重。她有埋在熔岩之中的农牧之神的那种大理石般的凝视。我想,从外围漫游回来的时间已经到来。我朝中心动了一下,却发现我脚下的地面在移动。大地迅速地在我不知所措的脚下滑动。我再次离开大地的束缚,看哪,我手里净是流星花。我伸出熊熊燃烧的双手去抓她,但她却比沙子还要容易流失。我想起我最喜欢的梦魇,但她不像使我盗汗、使我语无伦次的任何东西。我在狂乱中开始像马一样腾跃、嘶叫。我买来青蛙,使它们同癞蛤蟆相配。我想到最容易做的事情,这就是死,但是我什么也没做。我站着,四肢僵化起来。这是如此神奇,如此有疗效,如此实用,以致我大笑起来,震动了五脏六腑,就像一只疯狂发情的鬣狗。也许我会变成一块罗塞达碑罗塞达碑:1799年在尼罗河口的罗塞达城郊发现的埃及古碑,上刻埃及象形文字、俗体文和希腊文三种文字。——译者!我只是站着等待。春天来了,秋天来了,然后冬天来了。我自动更新了我的保险契约。我吃草,吃落叶树的树根。我连着好几天坐着看同一部电影。我时常刷牙。如果你用自动武器朝我开枪,子弹就会掠过,在墙上跳飞,发出一种奇怪的嗒嗒声。有一次在一条黑暗的街上,我被暴徒打倒,感到有一把刀刺穿了我。我感觉就好像沐浴在针尖中。说来奇怪,刀子没有在我皮肤上留下任何窟窿。这种体验是如此新奇,以致我回到家,把刀子Сhā入我身体的所有部位。更多的针尖浴。我坐下,拔出所有的刀子,我又惊奇地发现,没有血的痕迹,没有窟窿,没有痛苦。我正要咬我胳膊的时候,电话铃响了。这是长途电话。我从来不知道是谁打来的电话,因为没有人到电话跟前去,然而,骷髅舞……
生活在橱窗边飘过。我躺在那里,就像一只泛光灯照亮的火腿,等着斧子落下来。事实上,没有什么东西好怕,因为一切都整整齐齐地切成一小片一小片的,包在玻璃纸里面。突然,城市里所有的灯光全熄灭了,汽笛发出警报。城市被裹在毒气中,炸弹正在爆炸,残缺的尸体在空中乱飞。到处都有电,有血、碎片和高音喇叭。空中的人充满快乐;那些底下的人在尖声吼叫。当毒气和火焰吞掉了所有的肉体以后,骷髅舞开始了。我从现在已经黑洞洞的橱窗往外看。这比罗马之劫还要好一点儿,因为还有更多的东西可以摧毁。
我很想知道,为什么骷髅跳舞跳得这样销魂?这是世界的末日吗?这就是人们这样经常预示要来临的死亡之舞吗?看到上百万具骷髅在雪中跳舞,而城市却在坍倒,这是一幅可怕的景象,还会有任何东西再长出来吗?婴儿还会从子宮里生出来吗?还会有食品和酒吗?无疑,有空中人。他们会下来掠夺,但是还有霍乱和痢疾,天上那些胜利者会像其余的人一样死亡。我有可靠的感觉,我将是地球上最后一个人。在一切都过去之后,我将从橱窗里出来,镇定自若地走在废墟中间。我自己将拥有整个地球。
长途电话!它要告诉我,我不是全然孤单的。那么毁灭还没有完成?这是令人沮丧的。人甚至不能够摧毁自己;他只能摧毁别人。我感到厌恶。多么恶毒的残废人!多么残酷的欺骗!所以,周围还有更多的人类,他们将收拾残局,重新开始。上帝会再次下凡,承担罪责。他们将演奏音乐,建造石头建筑物,把一切都写到书里。呸!多么盲目的固执,多么笨拙的野心!
我又躺在床上了。古希腊世界,性茭的黎明——海迈!总是在同一水平上的海迈·劳布舍尔,向下望着河那边的大街。婚筵停了一会儿,蛤肉油煎饼被端上来。请你挪过来一点儿,就一点点,他说。对,就这样,行!我听到青蛙在我窗户外边的沼泽地里呱呱地叫着。靠死人的营养滋养的墓地大青蛙。它们都堆在一起性茭;它们带着性的欢乐呱呱地叫。
我现在明白海迈是怎样被怀上,怎样生出来的。牛蛙海迈!他母亲在那一堆青蛙底下,海迈那时只是一个胚胎,藏在她的液囊里。那是在性茭的早期年代,那时候没有昆斯伯里侯爵规则昆斯伯里侯爵规则:对现代拳击运动影响最大的一套规则。来妨碍行动。只有操和被操——争先恐后。自古希腊人以来便一直如此——在泥里瞎操,然后很快地下仔,然后死亡。人们在不同层次上操,但总是在沼泽地里,而生下来的小仔总是注定有相同的结局。房屋会倒塌,床却坚如磐石:天地间的性的圣坛。
我用梦幻玷污了床。直挺挺地躺在钢筋混凝土床上,我的灵魂出窍,在小小的空中滑车上到处漫游,就像百货公司里用来找钱的那种玩意儿。我作了思想上的改变和远游;我是一个大脑之乡的流浪汉。我对一切都看得一清二楚,因为一切都是用水晶做成;在每一个出口都用大写字母写着ANNIHILATION(消灭)。对被消灭感到的恐惧使我凝固;身体本身变成了一块钢筋混凝土。它由一次最得体的永久性Ъo起所装饰。某些秘密祭礼虔诚信徒热切向往的真空状态,我已经达到。我不存在了。我甚至不是一种个人的Ъo起。
大约就在这时候,我用萨姆森·拉卡瓦纳的假名,开始了我的破坏。我的犯罪本能占了上风。我至今只是一个游魂,一个外邦人,而现在我成了一个凭附肉体的鬼。我取了这个自己喜欢的名字,只需按本能行事。例如,在香港,我登记为书商。我带着一只装满墨哥西币的皮钱包,虔诚地造访所有那些需要进一步教育的中国人。在旅馆里,我打电话召唤女郎,就像你打电话要威士忌加苏打水一样。早晨我研究藏文,为的是准备去拉萨旅行。我已经说意第绪语说得很流利,还有希伯来语。我能同时数两行数字。骗中国人太容易了,于是我厌恶地回到马尼拉。在那里我照料一位利柯先生,我教他卖书不交管理费的艺术。所有利润都来自海上运费,但是只要这样维持下去,就足以保证我过奢侈生活了。
呼吸已经成了像呼吸作用一样的一种把戏。事物不仅是二元的,而且是多元的。我已经成了一只由反映空白的镜子组成的笼子。但是空白一旦真正被断定,我就无拘无束了,所谓创作,只是一种填补窟窿的工作。滑车便利地带着我从这里来到那里,在大真空的每一边口袋里,我都扔进去一吨诗歌,去消灭关于消灭的念头。我前面有无垠的远景。我开始生活在远景中,像在巨大望远镜镜头上看到的一个微小的斑点。没有可以休息的夜晚。这是照在无生命行星的干旱表面上的永恒星光。不时可以看到像大理石一样黑黝黝的一个湖,我在其中看到自己走在光辉的星光中。星星悬挂得如此之低,如此令人眼花缭乱,好像宇宙正要诞生。使这种印象更强烈的,是我独自一人;不仅没有动物,没有树木,没有其他生物,甚至也没有一片草叶,没有一根枯草根。在那紫色的炽光中连一点儿影子也没有,运动本身好像也不存在了。这就像纯意识的光焰,思想变成了上帝。而上帝,据我所知,第一次脸刮得光光的。我也脸刮得光光的,没有缺点,连一根毛须根都不剩。我看见自己的形象在大理石般黑黝黝的湖中,由星星装点着。星星,星星……像一拳击在鼻梁正中,一切记忆全迅速消失了。我是萨姆森,我是拉卡瓦纳,我像一个在全意识的狂喜中的人一样奄奄待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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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回归线》第十三章(2)
现在我在这里,坐在我的小独木舟里在河上顺流而下。你想让我做的任何事情,我都会为你去做——免费。这就是Zuo爱乡,这里没有动物,没有树木,没有星星,没有问题。这里精子占最高统治地位。没有任何事情是事先决定的,未来绝对是不确定的,过去不存在。每出生1百万人,999 999人注定要死亡,绝不再生,但是使一个家运转起来的那一个人却有把握拥有永恒的生命。生命被挤入一颗种子,这就是一颗灵魂。一切都有灵魂,包括矿物、植物、湖泊、山峦、岩石;一切都有感觉能力,甚至在意识的最低阶段。
一旦理解了这个事实,就不可能再有绝望。在梯阶的最下部,在精子那里,有着和在顶部、在上帝那里同样的极乐状态。上帝是走向全意识的所有精子的总和。在底部和顶部之间,没有停顿,没有中途站。在山里的某个地方发源的河流,一直奔流到大海。在这条通向上帝的河上,独木舟像无畏战舰一样有用。从一开始起,就是一路回家。
顺河流而下……像钩虫一样缓慢地,但是小得足以通过每一个弯道,而且像鳝鱼一样滑。你叫什么名字?某个人喊道。我的名字?嘿,就叫我上帝——胚胎上帝;我继续航行。有人想要我给买顶帽子。你戴多大号的?低能儿!他喊道。多大号?嘿,X号!(为什么他们总对我喊叫?我不会是聋了吧?)帽子在另一个大瀑布的地方丢失了。丢失就丢失了吧——那帽子。上帝需要一顶帽子吗?上帝只需要成为上帝,越来越上帝。所有这一切航行,所有这些隐藏的危险,消逝的时间、风景,风景衬托下的人,亿万叫做人的东西,像芥末籽一般。甚至在胚胎中,上帝也没有记忆。意识的背景由无限细小的神经节构成,一层毛发,像羊毛一样柔软。山羊孤零零站在喜马拉雅山中间;他不问他是如何到达顶峰的。他静静地在美丽的假相中间吃草;时间一到,他就下来。他把嘴挨近地面,搜寻山峰提供的稀少营养。在这种奇怪的、山羊形状的胚胎状态中,公山羊上帝在山峰当中的极乐世界里感觉迟钝地反刍。高高的山顶滋养了分离的萌芽,有一天会使他完全疏远人的灵魂,使他成为一位永远独自隐居在不可想像的真空中的父亲,孤寂,如岩石一般,但是首先来了门不当、户不对结合的弊病,现在我们必须来谈谈这些弊病……。
有一种无可救药的悲惨状态——因为它的起源迷失在朦胧之中。例如,布鲁明代尔公司能造成这种状态。所有百货公司都是疾病与一无所有的象征,但布鲁明代尔公司是我特殊的疾病,是我不可治愈的莫名病痛。在布鲁明代尔公司的混乱中有一种秩序,但是我认为这种秩序是绝对的发疯;如果我把根针放在显微镜下面,那么这就是我会在针头上发现的秩序。这是偶然孕育的一系列偶然事件的秩序。这种秩序尤其有一种气味——这就是布鲁明代尔公司的气味,它使我心中充满恐惧。在布鲁明代尔公司,我完全垮了:我一滴一滴地滴到地上,一大堆乱七八糟、不可收拾的内脏,骨头,软骨。有一种味道,不是腐败的味道,而是门不当、户不对结合的味道。人类,这位不幸的炼金术士,以上百万的形式,把毫无共同之处的物质焊接到一起。因为在他的心思中,有一只肿瘤,正在贪得无厌地一点点吃掉他;小独木舟正在极乐中载他顺流而下,为的是要建造一条更大、更安全的船,上面可以为每一个人留下地方,而他却离开了独木舟。他辛辛苦苦,走得这么远,以致都忘记了他为什么要离开小独木舟。大平底船上装满了小摆饰,船变成了一座静止的大楼,建在地铁的上面,里面弥漫着油毡的味道。把隐藏在布鲁明代尔公司有间隙的混合物中的所有意义收集到一块儿,放到针头上,那你就是放下了一个巨大星座在其中运行而没有丝毫碰撞危险的宇宙。正是这显微镜底下的混乱,导致我的门不当、户不对结合的毛病。在街上,我开始随意把马刺伤,或者在这里那里提起衣服下摆,寻找一只信箱,或者把邮票贴在嘴上、眼睛上、窟窿眼儿上。要不我突然决定爬上一座高楼,像一只苍蝇,一旦爬到屋顶,我就用真的翅膀飞起来,我飞啊飞,一眨眼工夫飞过威豪肯、霍博肯、哈肯萨克、卡纳西、贝尔根海滨这类城镇。一旦你真正生有一只鸟鼻子,飞行就是世上最容易的事;诀窍是,要以轻飘的身子飞行,把你那一堆骨头、内脏、血液、软骨留在布鲁明代尔公司;只以你永远不变的自我飞行,这自我,如果你停下片刻来思考的话,总是配备着翅膀。这样的大白天飞行,比每一个人一味爱好的普通夜间飞行有优势。你可以不时停下来,像踩刹车一样迅速果断;不难找到你的另一个自我,因为你一停下,你就是你的另一个自我,也就是说,所谓整个自我。只不过,布鲁明代尔经验将证明,这大吹大擂的整个自我很容易土崩瓦解。因为某种奇怪的理由,油毡的味道总会使我土崩瓦解,倒在地上。这是所有在我身上粘在一起的不自然事物的味道,也就是说,这些事物是消极地装配在一起的。
只是在第三顿饭以后,祖先的假联姻传下的新婚礼物才开始一个一个地散落,真正的自我之石,快乐之石,从灵魂的污泥中挺然而出。随夜幕降临,针头的宇宙开始扩展。它从无限小的核子,以矿物或星团形成的方式,有机地扩展。它吃掉周围的混乱,就像耗子打洞,钻进干酪一般。一切混乱都可以集中在一个针头上,但是一开始极小极小的自我,可以从空间的任何一点,逐步发展成一个宇宙。这不是书本谈论的自我,而是千年来出租给有名有姓生辰年月的人的永恒自我,始于蛆虫终于蛆虫的自我,这就是在被称作世界的干酪中的蛆虫。正像最轻的一阵微风可以吹动一大片森林,由于来自内心的难以理解的冲动,岩石般的自我会开始长大,在这种成长中,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压倒它。这就像杰克·弗洛斯特杰克·弗洛斯特(1784—1877):英国宪章运动中的人物。——译者在工作,整个世界就是一块窗玻璃。没有一点儿辛劳,没有声音,没有斗争,没有休息;自我的成长无情地、无悔地、不懈地进行着。菜单上只有两项:自我与非自我,还有一种与之相抵偿的永恒。在这与时间空间无关的永恒中,有一些诸如暖流到来之类的Сhā曲。自我的形式瓦解了,但是自我像气候一样继续存在。在夜间,飘忽不定的自我采取了最易变的形式;错误从舷窗渗入,漫游者的门被拉开了门栓。身上留着的这扇门,如果向世界敞开,那它就通向消灭。这是每一个寓言中魔法师从中走出来的门;没有人读到过他是从同一扇门回家的。如果朝里开,就有无数的门,都像是活板门:看不见地平线,没有两点间的直线,没有河流,没有地图,没有门票。每一张床都只为夜间歇一下脚而用,无论是歇五分钟还是歇一万年。门上没有门把,它们已永远磨损掉了。最重要的是注意——看不到的尽头。也就是说,所有这些夜间的歇脚都像对一个神话的失败勘察。人们可以摸索,测定方位,观察转瞬即逝的现象;人们甚至可以无拘无束,但是扎不了根。正当一个人开始感到“已被确立”的时候,整个地面坍陷,脚下的土地浮动,星座从它们的支撑物上被摇落下来,整个已知的宇宙,包括不朽的自我,开始默默地、不祥地向一个未知的、看不见的目的地移动,颤抖着,然而宁静而漠不关心。所有的门似乎都同时打开;压力如此之大,以致发生了内爆,猛地一下子,骨骼炸得粉碎。但丁在地狱中经历的一定就是某种这样的巨大崩溃;他触到的不是底部,而是一种核心,一种绝对的中心,时间本身就从这儿算起。在这里,神的喜剧神的喜剧:指意大利诗人但丁的《神曲》,“神曲”按原文直译应为“神的喜剧”。——译者开始了。
所有这一切都是为了说明,大约十二或十四年以前,在走过阿马里洛舞厅旋转门的时候,伟大的事件发生了。Zuo爱乡,一个时间而不是空间的王国:我想起来的这个Сhā曲,对我来说就等于是但丁详细描述的炼狱。当我把手放在旋转门的铜把上,准备离开阿马里洛舞厅的时候,我原先曾经是和将要是的一切都崩溃了。我绝无虚言;我在时间中诞生,现在时间消逝了,被一股更强大的潮流所携走。就像我原先被从子宮里挤出来一样,现在我被撇到某种无时间的矢量中,成长过程在这里被搁置起来。我进入了效果世界。没有恐惧,只有厄运感。我的脊柱错了位:我面对着一个不可改变的新世界的尾骨。骨骼一下子炸得粉碎,留下永恒的自我像一只压扁的虱子一样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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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回归线》第十三章(3)
如果我不从这一点开始的话,那么这是因为没有开始。如果我不马上飞到光明天地的话,那是因为翅膀完全无用。这是零点,月亮处于最低点……
为什么我会想起马克西·施纳第格,我不知道,除非是因为陀思妥耶夫斯基。那天夜里我坐下来第一次读陀思妥耶夫斯基,这是我一生中最重要的一件大事,甚至比我的初恋还重要。这是第一次对我来说有意义的有意识行为,是深思熟虑的;它改变了世界的整个面貌。在一口气读了许多页以后抬头看钟时,是否钟真的停了,我已记不清了。但是世界突然停顿了片刻,这我知道。这是我第一次瞥见一个人的灵魂,或者我应该干脆说,陀思妥耶夫斯基是将灵魂披露给我的第一个人?也许在这之前,我不知不觉地有点儿古怪,但是自从我沉浸到陀思妥耶夫斯基作品中去那一刻起,我的古怪便是确定无疑的,不可挽回的,又是心满意足的。普通的、清醒的日常世界对我来说不复存在。我曾有过的任何写作抱负或愿望也被打消——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就像在壕沟中,在炮火下呆了太长久的那些人一样。普通的人类痛苦,普通的人类妒忌,普通的人类抱负——对我来说,狗屁不如。
当我想起我同马克西及他妹妹丽塔的关系时,我非常清楚地看到了我的状况。那时候,我和马克西都对体育感兴趣。我们常常一块儿去游泳,我们游了许多许多,这我记得很清楚。我们经常整天整夜在海滩上度过。马克西的妹妹,我原先只见过一两次;无论什么时候,只要我提起她的名字,马克西就会相当发狂似的谈论起别的事情来。这使我很生气,因为我同马克西在一起实在已经烦死了,只是因为他很乐意借钱给我,并替我买我需要的东西,我才容忍他。每次我们出发去海滩,我都暗暗希望他妹妹会意外地出现。但是没有,他总是设法把她留在我够不着的地方。嘿,有一天我们在更衣处换衣服,他给我看他的精囊有多紧,我突然对他说——“听着,马克西,你的两个蛋没问题,高级,一流,没有什么好担心的,可丽塔究竟一直在哪里?你为什么不在哪天把她带来,让我好好看一看她那眼儿……是的,眼儿,你知道我是什么意思。”马克西是一个来自敖德萨的犹太人,以前从未听说过“眼儿”这个词。听到我的话,他深为震惊,而同时又被这个新词所吸引。他带几分茫然地对我说——“天啊,亨利,你不应该对我说那样一件东西!”“为什么不呢?”我回答。“她有一个窟窿眼儿,你的妹妹,不是吗?”我正要再说些别的话,他却可怕地大笑起来。这暂时缓和了局势,但马克西打心眼里不喜欢这个念头。这使他整天烦恼,虽然他从来没有再提到我们的谈话。没有,那天他十分沉默。他能够想到的惟一报复形式,是敦促我远远游出安全区域,希望把我搞得精疲力竭,让我淹死。我清楚地看透了他的心思,因而我以十倍的力量拼命,我要是就因为他妹妹像所有其他女人一样有只窟窿眼儿,就让自己淹死,才他妈的怪哩。
此事发生在远罗卡威。在我们穿好衣服,吃了一顿饭之后,我突然决定,我要一个人呆着,因此,非常突然,我在街角同他握了手,说再见。嘿,我一个人了!几乎马上我就感到在世界上孤零零的,一个人只有在极端痛苦中才会感到如此孤单。我想,是在我剔牙齿的时候,这股孤寂浪潮像龙卷风一样袭击了我。我站在街角,全身摸了几下,看看我有没有被什么东西击中。这是难以解释的,同时又十分奇妙,十分令人振奋,可以说,就像一种双重补药。我说我在远罗卡威,我的意思是说,我正站在大地的尽头,在一个叫做“桑索斯”的地方,如果真有这样一个地方的话。无疑,应该有这样一个词来表达一个根本没有的地方。如果丽塔来的话,我想我也不会认识她。我已经成了一个绝对的陌生人,站在我自己的人们中间。我觉得他们,我的人们,看上去疯了,他们的脸刚被太阳晒得黝黑,他们穿着法兰绒裤子和边上绣有花样的袜子。他们像我一样,一直在游泳,因为这是一种健康愉快的娱乐,现在,他们也像我一样,晒够了太阳,吃饱了肚子,还因疲劳而有一点点笨重。直到这种孤寂袭击我以前,我也有一点儿疲劳,但是,正当我站在那里同世界完全隔绝的时候,我突然惊醒了。我像触了电一般,一动也不敢动,害怕我会像一头野牛一样冲锋,或者开始爬一幢大楼的墙,再不就跳舞和尖叫。我忽然明白,这一切都是因为我真正是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兄弟;也许我是全美洲惟一懂得他写这些书的意义的人。不仅如此,我还感到,我有一天会亲自写的所有的书正在我心中萌芽:它们正像成熟的昆虫卵袋一样在里面绽开。由于直到此时此刻我什么也没写过,只写过长得可怕的信,谈论一切存在的东西和一切不存在的东西,所以我很难理解,我应该开始,应该写下第一个词,第一个真正的词,这个时刻必须到来。而现在就是这个时刻。这就是我逐渐认识到的东西。
刚才我用了“桑索斯”一词。我不知道是否有一个桑索斯,我真的一点儿也不关心,但是世界上必须有一个地方,也许在希腊群岛,你在那里会来到已知世界的尽头,你是彻底孤单的,但你没有因此被吓倒,你很高兴,因为在这正在消逝的地方,你可以感觉到古老祖先的世界,它永远年轻,崭新,富饶。你站在那里,无论这地方在哪里,都像一只新孵出来的小鸡站在蛋壳旁。这个地方就是桑索斯,或者,在我的情况中,就是远罗卡威。
我在那里!天黑了,起风了,街上冷冷清清。最后下起了倾盆大雨。天哪,我遭殃了。当雨落下来的时候,我正凝视天空,雨点噼噼啪啪打在我脸上,我突然快活地大吼起来。我笑了又笑,笑了又笑,就像一个疯子。我也不知道我在笑什么。我什么也不想,只是极为高兴,只是因为发现自己绝对孤单而快活得发疯。如果当时当地,有一只水淋淋的漂亮眼儿放在大盘子上递给我,如果世界上所有的眼儿都拿来给我,让我作出选择,我也不会为此所动的。我拥有任何一个眼儿都不可能给我的东西。大约就在那个时候,我浑身湿透,但仍然兴高采烈,我想起了世界上最不相干的东西——车费!天哪,马克西这个杂种一分钱没给我留下就走掉了。我在那里同我那含苞欲放的美好古代世界在一起,牛仔裤袋里一分钱也没有。小陀思妥耶夫斯基先生现在只好开始到处走来走去,盯着看友好的脸和不友好的脸,看看自己是否能想办法搞到一角钱。他从远罗卡威的一头走到另一头,但是似乎没有人想到要在雨中递给他几个车票钱。我一边乞讨着,笨重而呆滞地走来走去,一边开始想起橱窗装饰师马克西,想起我第一次发现他的时候,他如何站在橱窗里,给一个人体模型穿衣服。几分钟以后,又从那儿想到了陀思妥耶夫斯基,然后世界突然停顿,再然后,他妹妹丽塔温暖的、天鹅绒般柔软光滑的肉体,就像在夜间开放的一朵大玫瑰。
这事相当奇怪……我想起丽塔,想起她那秘密的、非同一般的眼儿之后几分钟,我已坐在开往纽约的火车上了,我打了个盹儿,胯下没精打采地硬起来,妙哉!更奇怪的是,当我下了火车,从火车站走出去一两个街区的时候,我在拐角碰到的竟是丽塔本人。好像她得到心灵感应的消息,知道我脑子里想的事情似的,她也很兴奋。很快我们就肩并肩地坐在一家杂碎店的火车座里,举止就像一对发情的野兔。在舞池里我们几乎一动不动。我们被紧紧挤在一起,就这样呆着,任凭他们在我们周围推啊搡的。我本可以把她带回我家里的,因为我当时一个人,但是不,我有一个想法,要把她送回到她自己家里,让她站在门厅里,就在马克西的鼻子底下操她。我真的这样做了。在玩的当中,我又想起橱窗里的人体模型,想起我下午说出“眼儿”那词时他大笑的样子。我正要放声大笑的时候,我感到她来了Gao潮,一种你在犹太窟窿眼儿里常遇到的长时间Gao潮。我把手放到她的ρi股底下,指尖就好像摸着衣服的衬里一样光滑柔软;当她开始颤抖时,我把她从地面上举起来,看她歇斯底里发作的样子,我以为她会完全发疯哩。她在空中一定有了四五次那样的Gao潮,然后我把她放到地上,让她躺倒在门厅里。她的帽子滚到一个角落里,包包也挤开了,几个硬币掉出来。我特别提到这些,是因为在我把那玩意儿彻底交给她以前,我脑子里还想着装几个硬币,好做回家的车费。总之,我在更衣处对马克西说了我想要看一看他妹妹的眼儿,现在不过过了几个小时,它就正好对着我。就是她以前被操过的话,也是操得不得当,这是肯定的。我自己也从来没有像现在躺在门厅地板上那样,处于一种十分冷静而泰然自若的符合科学规律的心境中,就在马克西的鼻子底下,浇灌着她妹妹丽塔那秘密的、神圣的、非同一般的眼儿。我本可以无限期地抑制着不打袍——难以相信我有多么超然,然而又彻底意识到她的每一个颤抖和震摇。但是有人必须因为让我在雨中走来走去乞讨一角钱而付出代价;有人必须为我心中所有那些未写之书的萌芽所产生的狂喜付出代价;有人必须证实这只秘密的、隐而不露的窟窿眼儿的真实性。好几个星期,好几个月以来,这只窟窿眼儿一直困扰着我。谁能比我更有资格呢?我在Gao潮之间想得这么厉害,这么迅速,以致我决定把事情结束掉,就让她翻转身子。她开始有点儿畏缩不前,但是随之差点儿发起疯来。她急促而含糊不清地说着什么,我真的随之兴奋起来,我就感觉来了,从脊柱顶上传出的长时间令人极度痛苦的喷射,以致我感到好像有什么东西垮了。我们两个人都精疲力竭地倒下,像狗一样喘气,然而,同时,我心里还记着在周围摸几个硬币。这并不必要,因为她已经借给我几个美元,但我要补上我在远罗卡威缺少的车费。甚至到那时候,天哪,事情还没有完。不久我就感到她在摸来摸去,我眼冒金星。我所知道的下一件事就是她的脚缠着我的脖子,然后我又爬到她身上,她像鳝鱼一样缠住我蠕动,真是快要了我的命。然后她又来了,一次长时间令人极度痛苦的Gao潮,嘴里呜呜咽咽,说着急促而含糊不清的话,令人产生幻觉。最后我不得不,让她停止。什么样的一个眼儿啊!我原先只不过要求看它一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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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回归线》第十三章(4)
马克西谈论敖德萨,使我想起我小时候失去的东西。虽然我对敖德萨从未有过一幅清晰的画面,但它的气味就像布鲁克林的那个小地段一样,它对我意义如此之大,可我却很早就不得不离开它。每次我看到一幅不用透视法的意大利油画,我就十分确定地感觉到它;例如,如果这是一幅关于送葬行列的画,那么这就正是我小时候知道的那种经验,一种有强烈直接性的经验。如果这是一幅关于大街的画,那么,坐在窗户里边的女人就正坐在街上,而不是在街的上方,或离开了这条街。发生的每一件事都立即被每一个人知道,就像在原始社会的人当中那样。人们感到即将发生凶杀,偶然性支配一切。
就像在意大利原始绘画中缺乏这种透视法一样,我小时候不得不离开的那个老地段中,也只有平面,一切都在这些平面中发生,通过这些平面,一切都好像是由渗透作用一层一层传递过去。边界都是明明白白界定的,但却不能通行。我当时还是小男孩,住在靠近南北交界的地方。我就在北边一点点的地方,和一条叫做北第二街的大道只有几步之遥。它对我来说就是南北之间的真正界线。实际上的界线是格兰德街,它通往百老汇渡口,但是这条街对我来说毫无意义,只是它已经开始住满了犹太人。不,北第二条街是一条神秘的街,是两个世界的边界。所以,我生活在两条界线之间,一条真正的界线,一条想像的界线——我整个一生中都是这样生活。在格兰德街和北第二街之间有一条小街,叫菲尔莫尔街,只有一个街区长。这条小街在我们住的那幢我父亲拥有的房子斜对面。这是我一生中见过的最迷人的街。对于一个男孩、一个情人、一个疯子、一个酒鬼、一个骗子、一个色狼、一个恶棍、一个天文学家、一个音乐家、一个诗人、一个裁缝、一个鞋匠、一个政治家来说,它都是一条理想的街。实际上,这就是它本来模样的那种街,包含着人类的各种代表,每一个人对他自己来说都是一个世界,都和谐地又不和谐地生活在一起,但是都在一起,一种紧密的组合,一种高密度的人类孢子,如果这条街本身不崩溃,它就崩溃不了。
至少,它似乎就是这个样子。威廉斯堡桥一开通,随之而来的就是来自纽约戴朗西街的犹太人的侵入。这造成了我们那个小世界,那条叫做菲尔莫尔的小街的瓦解,那条街本身就像它的名称一样,是一条有价值、有尊严、有光明、有惊喜的街,然而,犹太人来了,他们像飞蛾一样,开始吃我们生活的组织结构,直到一无所剩,到处都是他们带来的那种飞蛾般的存在。很快这街就散发出难闻的味道,真正的人都搬走了,房屋破破烂烂起来,甚至门前的台阶也像涂料一样不见了。很快,这条街看上去就像一只脏嘴,所有突出的牙齿全不见了,只有这里那里裂着的漆黑的丑陋残根,嘴唇的腐烂,腭也不见了。很快,沟里的垃圾有齐膝深,安全出口堆满了鼓鼓囊囊的被褥,满是蟑螂和血迹。很快,犹太清洁食品的招牌就出现在商店的橱窗上,到处都是家禽、大马哈鱼、酸菜、大面包。很快,建筑物之间的每一个通道上、台阶上、小院里、商店门前,到处都是婴儿车。随着这些变化,英语也消失了,人们听到的只有意第绪语,只有这种啪啪啪、嘶嘶嘶、扼住脖子出不来声的语言,在这种语言里,上帝和烂蔬菜的发音差不多,意思差不多。
我们属于犹太人入侵以后最早搬走的家庭之列。一年里我回老地段两三次,过生日、圣诞节或感恩节。每次回去,我都发现少了一点儿我喜欢和珍爱的东西。这就像一场噩梦,越来越糟糕。我的亲戚们仍然住在里面的房子像是行将成为废墟的旧要塞;他们被困在要塞的侧翼之一里面,维持一种孤岛的生活,他们自己的样子开始变得驯顺、惊恐、卑微,他们甚至开始在他们的犹太人邻居中做出区分,从中找出一些相当人道、相当正派、清洁、仁慈、富有同情心、大慈大悲等等等等的人。对我来说,这是令人极其伤心的。我恨不得拿起机关枪,把整个地段的人统统扫倒,无论是犹太人还是非犹太人。
大约就在犹太人侵入的前后,当局决定把北第二街的名字更改为都市大道。这条大道曾经是非犹太人去公墓的路,现在成了一条所谓的交通动脉,成了两个犹太人区之间的纽带。在纽约那一边,河边地区由于摩天大楼的建造,正被迅速改造。在我们布鲁克林这一边,仓库林立,通往各座新桥梁的引桥造就了许多购物区、公共厕所、台球房、文具店、冰淇淋馆、餐馆、服装店、当铺,等等。总之,一切都成为大都市的,这个词在这里意味着可憎恶的东西。
我们住在旧地段一天,就一天不提都市大道:尽管官方改变了名称,我们还总是说北第二街。也许是在八九年以后,当我在一个冬日里,站在街角,面对河流,第一次注意到大都会人寿保险大厦的高高塔楼时,我才明白,北第二街不再存在了。我的世界的想像中的边界改变了。我的轻骑兵现在远远走过了公墓,远远走过了那几条河,远远走过了纽约市或纽约州,走出了整个美国。在加利福尼亚洛马角,我放眼远望海阔天空的太平洋,我在那里感到有某种东西,使我的脸永远扭歪着朝向另一个方向。我记得有一天晚上和我的老朋友斯坦利回到旧地段。斯坦利刚离开军队。我们伤感地、若有所思地走过一条条街道。一个欧洲人几乎不可能知道这种感觉是什么样的。甚至在一个城市现代化以后,在欧洲的情况是,它总还留有旧城的痕迹。在美国,虽然也有痕迹,但是这些痕迹被抹去,被从意识中消灭掉,受到新城市的践踏、淹没和废弃。新城市一天一天成为一只飞蛾,吃掉生活的组织结构,最终什么也留不下,只留下一个大窟窿。我和斯坦利,我们从这个可怕的窟窿里走过。就是一场战争也不会带来这种荒芜与破坏。通过战争,一个城市可以被夷为平地,所有的人口全部被消灭,但是重新出现的一切会跟以前很相像。死亡是起肥沃作用的,对土地对精神都一样。在美国,破坏就是彻底消灭。没有再生,只有癌一样的生长物,新的有毒组织一层复一层,每一层都比原先那层更丑。
我们正走过这巨大的窟窿。这是一个冬天的夜晚,清澈,凛冽,闪闪发光,当我们从南面朝边界线走去时,我们向所有那些旧的遗迹或曾经有过的东西,有过我们自己的东西的地点致敬。当我们走近北第二街,在菲尔莫尔街和北第二街之间——只隔几码之遥,然而却是地球上这样一个富裕、完美的地区——的时候,我停在奥梅利欧太太的棚屋前面,抬头望着那座我在那里懂得了真正拥有一种存在是什么样子的房子。现在一切都缩小到微缩型大小,包括边界线那边的那个世界,那个对我来说如此神秘,宏大得如此可怕,如此明确界定的世界。出神地站在那里,我突然想起一个我过去一再做、现在仍时常做的梦,我希望终生都做这个梦。这是关于越过边界线的梦。就像在所有的梦中一样,值得注意的东西是现实的逼真性,是人在现实中的这个事实,而不是做梦。越过边界线,我是一个陌生人,绝对孤单,甚至语言也改变了。实际上,我始终被视为陌生人,外国人。我手上有无限的时间,我绝对满足于满街闲逛。街只有一条,我必须说——是我住过的那条街的延续。我最终来到火车调车场上面的一座铁桥上。我到达桥上的时候,总是黄昏,虽然这儿离边界线只有很短的距离。我从这里往下看网状的铁轨、货运站、煤水车、存车棚,当我往下注视这一大堆奇怪的运动体的时候,一个变形过程发生了,就像在梦中一般。看到变形和毁形,我意识到这就是我经常梦到的那个古老的梦。我有一种疯狂的恐惧,怕我会醒过来,我的确知道,我不久就将醒过来,就在我准备从巨大的开放空间走进那座拥有我最珍视事物的房子里去的那一刻。正当我要走向这座房子的时候,我站立的那块地方周围变得模糊起来,它开始瓦解、消失。空间像席卷一般朝我滚滚而来,将我吞噬,当然,同时也吞噬了那座我从未成功跨入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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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回归线》第十三章(5)
从这里,从这我所知道的最令人愉快的梦,到一本叫做《创造进化论》的书的核心内容,绝对没有过渡阶段。我来到亨利·柏格森写的这本书当中,就像梦见边界线那边的那个世界一样自然。在这本书中,我再一次十分孤单,再一次成为一个外国人,再一次成为一个站在铁桥上观察里里外外独特变形的年龄不明的人。如果这本书没有正好在这个时候落到我手里,我也许会发疯的。它到来的时刻,正好另一个大世界在我手上崩溃。如果我从来没有理解这本书里写的一样事情,如果我只记住了一个词:创造,那便足矣!这个词是我的法宝。用它我能够公然反对整个世界,尤其是我的朋友们。
有时候,人们必须同自己的朋友决裂,为的是理解友谊的意义。这样说似乎很荒唐,但是这本书的发现等于是一件武器的发现,一件工具的发现,我可以用来甩掉我周围所有那些不再对我有意义的朋友。这本书成为我的朋友,因为它教导我,我不需要朋友。它给我勇气,让我独一无二;它使我能够欣赏孤独。我从来没有理解这本书;有时候我认为我正要理解,但是我从来没有真正理解过。不理解,对我来说更为重要。我手里有了这本书,大声向我朋友们朗读,向他们提问,向他们解释,这使我清楚地理解到,我没有朋友,我在世界上是孤独的。因为我和我的朋友们都不理解话的意思,所以有一件事变得很清楚,这就是有着不理解的方法,一个个人的不理解和另一个个人的不理解之间的差别创造了一个有着坚实土地的世界,比理解的差别更为坚实。我从前以为自己理解的一切崩溃了,我落得一身清白。我的朋友们就不一样了,他们更为牢固地扎根于他们为自己挖掘的理解之沟中。他们舒适地在他们的理解之床上死去,成为有用的世界公民。我可怜他们,然而这种怜悯转瞬即逝。我一个一个抛弃他们,不感到丝毫遗憾。
那么,这本书里究竟有什么东西能对我意义如此重大却又始终模糊不清呢?我回到创造这个词上。我确信,全部奥秘在于理解这个词的意义。我现在想起这本书,想起我探讨这本书的方法时,我就想到一个刚刚进入奥秘的人。伴随着进入任何奥秘而来的迷惑与再探究,是人们可能拥有的最奇妙的经验。人们终生绞尽脑汁吸收、归类、综合的一切,必须拆开,重新安排。心灵震颤的日子!当然,这种事情的进行,不是一天,而是几个星期,几个月。你在街上偶遇一个朋友,一个你几个星期没有见到的朋友,你感到他成了一个绝对的陌生人。你透露给他一点儿你的新立场新观点,如果他不赞同,你就放弃他——永远。这就像清理战场:所有那些残废了、在无望中痛苦挣扎的人,你用棍棒迅速来一下子,就统统打发了。你继续前进,走向新的战场、新的胜利或失败。但是你前进!当你前进时,世界带着可怕的精确性与你一起前进。你找出新的活动场地,新的人类样本,你耐心地教导他们,用新的象征装备他们。有时候你会选择你以前绝不会看一眼的那些人;如果他们对你的启示一无所知,那你就在你够得着的地方试一试每一个人,每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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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回归线》第十四章(1)
正是以这种方式,我坐到父亲店铺的旧衣翻新室里,向在那里工作的犹太人大声朗读。我对他们读这部新圣经里的词句,保罗当初同门徒谈话时一定也是这种样子。当然,在我这里又增加了语言上的不便,这些可怜的犹太杂种不能读英语。我主要针对裁剪师本切克,他有犹太法学博士的头脑。打开书以后,我会随意挑出一段,以一种几乎就像洋泾浜英语一样粗糙的变调英语读给他们听。然后我会试图解释,选择他们熟悉的事物作为例子和比拟。我很感吃惊的是,他们理解得有多么好,我要说,他们比一个大学教授、一个文人,或任何一个受过教育的人都理解得好得多。当然,他们理解的东西最终同柏格森的书本身没有关系,但是这不就是这样一本书的目的吗?我对一本书意义的理解是,书本身从眼前消失,它被生嚼、消化,被结合到血肉系统中,而这血肉系统又反过来创造新的精神,给世界以新面貌。这是我们读本书时所分享的伟大圣餐宴,它的杰出部分是论混乱的那一章,它彻头彻尾地打动了我,赋予我这样一种惊人的秩序感,以致如果有一颗彗星突然撞击地球,震垮了一切,把一切都翻个个儿,把一切里面的东西都翻到外面来,那我也能在一眨眼之间使自己适应新的秩序。就像对死亡一样,我对混乱也不再有任何恐惧或幻想。迷宫是我快乐的猎场,我往迷宫里钻得越深,我就越有方向。
我下班后腋下夹着《创造进化论》,在布鲁克林桥上了高架铁路,开始了往公墓那边去的回家历程。有时候,我是在拥挤的街道上步行了好长一段以后,在犹太人的中心戴兰西街上车的。我在地下的地铁站上了高架铁路线,就像一条肠虫从肠子里经过。每次我加入到在站台上满处乱转的人群中去,我都知道我是那里最独一无二的个人。我就像另一个行星上的旁观者一样观看我周围发生的事情。我的语言,我的世界,在我胳膊底下。我是一项伟大秘密的卫士;如果我准备张开嘴谈话的时候,我就会堵塞交通。我必须说的东西,我一生的每一个夜晚在上下班路上抑制住未说出来的东西,是绝对的重磅炸弹。我还不准备扔我这颗炸弹。我沉思默想着,有说服力地一点儿一点儿准备好。再过五年,也许再过十年,我将彻底消灭这些敌人。如果火车在拐弯时猛地倾斜,我就对自己说,好!出轨吧,消灭他们!我从未想到,如果火车出轨,会危及我自己。我们像沙丁鱼一样挤在一起,压在我身上的热烘烘的肉转移了我的思想。我意识到有两条腿把我的腿夹在中间。我低下眼睛看坐在我面前的那个女孩,我直视她的眼睛,我把我的膝盖更往里挤向她的大腿根。她变得不安,在座位里烦躁起来,最后她转向旁边的女孩,抱怨我在骚扰她。周围的人们怀着敌意看我。我无动于衷地望着窗外,假装什么也没听见。即使我愿意,我也不可能移开我的腿。不过这女孩用猛推和蠕动,还是一点儿一点儿把她的腿挪开,不再同我的腿纠缠在一起。这时,我发现自己又同她身边的女孩处于同样的局面,就是她向她抱怨我的那个女孩。我几乎马上就感到一种同情的接触,然后,使我吃惊的是,我听到她对那一个女孩说,这些事情是没有办法的,这其实不是那男人的错,而是把我们像羊一样塞到一块儿的公司的错。我再次感觉到她的大腿抵着我的腿发出的颤抖,一种温暖的、富有人情味儿的挤压,像紧握某个人的手一样。我用空着的那只手设法打开我的书。我的目的有两个:首先我要让她看见我读的是哪一类书,第二我要能使用腿的语言而不引人注目。这很有成效。到车厢内空了一点儿的时候,我能够在她旁边坐下来,同她交谈——当然是谈这本书。她是一个妖娆的犹太女孩,一双大眼睛水汪汪的,还带有一种出于淫荡的坦率。到下车以后,我们已经手挽手走在大街上,往她家而去。我几乎已在旧地段的边缘上了。一切对我来说,都很熟悉,然而又格外陌生。我已多年没有走过这些街了,现在我同一个来自犹太人区的犹太女孩走在一起,一个漂亮的女孩子,带有很重的犹太人口音。走在她旁边,我显得不谐调。我可以感觉到人们在背后瞪着我们。我是闯入者,是异教徒,到这个地段来是为了找一只漂亮的水淋淋的窟窿眼儿玩玩。而她则不然,似乎为她的征服而自豪;她拿我在她的朋友面前炫耀。这就是我在火车上碰到的家伙,一个有教养的异教徒,一个讲究的异教徒!我几乎可以听到她这样在想。慢慢走着的时候,我观察了地形,观察了所有有用的细节,这将决定我饭后是否来找她出去。我没有想请她去吃饭。这是一个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见面以及如何见面的问题,因为她直至走到门跟前,才露出口风,说她已经有一个丈夫,是一个巡回推销员,她必须得小心才是。我同意回来,某时某刻,在糖果店前面的拐角上等她。如果我要带一个朋友来的话,她也带她的女朋友来。不,我决定单独见她。一言为定。她紧握了一下我的手,冲进一个肮脏的门厅。我很快回到高架铁路车站,匆匆回家,狼吞虎咽地吃了饭。
这是一个夏天的夜晚,一切都敞开着。坐车回去会她时,整个过去万花筒般地涌现。这一次我把书留在家里。我现在是冲着窟窿眼儿去的,脑子里一点儿也没有想到这本书。我又回到边界线的这一边,每一个飕飕飞过的车站使我的世界越变越小。当我到达目的地的时候,我几乎成了一个小孩子。我是一个被发生的变形吓坏了的小孩子。我,一个住在第十四区的人,发生了什么事,要在这个车站跳下来,去寻找一个犹太窟窿眼儿呢?假如我真的操她,那又怎么样呢?我得跟那样一个女孩说什么好呢?当我需要的东西是爱情时,Zuo爱又算得了什么呢?是的,我像突然遭到了龙卷风的袭击……乌娜,我爱过的那个女孩,她就住在这儿附近,长着蓝色大眼睛和亚麻色头发的乌娜,只要看她一眼就会使我发抖的乌娜,我害怕吻她,甚至只是触摸她的手的乌娜。乌娜在哪里?是的,突然之间,出现了这个迫切的问题:乌娜在哪里?我顿时十分气馁,十分迷惘、凄凉,处于最可怕的痛苦和绝望中。我怎么会不再想她的?为什么?发生了什么事?什么时候发生的?我原先一年四季,日日夜夜,像疯子一样想念她,然后,竟然没有注意到,她就那样,像一分钱硬币从你口袋的窟窿里掉出去一样,从我的脑海中消失了。难以置信,荒谬,发疯。嗨,我必须做的一切就是请她嫁给我,向她求婚——这就够了。如果我那样做,她会马上同意的。她爱我,她不顾一切地爱我。嗨,是的,我现在记得,记得我们最后一次见面时,她如何望着我。我要说再见,因为那天晚上,我要离开每一个人,前往加利福尼亚开始一种新生活,然而我绝没有过新生活的任何打算。我打算请她嫁给我,但是我编好的故事,像麻醉品一般,那么自然地从我嘴上说出来,连我自己都相信了它,于是我说了再见,离去了,她站在那里,眼睛追随着我,我感到她的眼睛都把我望穿了。我听到她心里在嚎哭,但是我却像一部自动机器,不停地走啊,走啊,最后拐过街角,于是一切就结束了。再见!就像那样,像在昏迷中,而我的本意是要说到我这里来!到我这里来,因为我再也不能没有你而生活!
我这么虚弱,这么摇摇晃晃,几乎连高架铁路的台阶都走不下去。现在我知道发生了什么——我越过了边界线!我一直随身带着的这部圣经是要教导我,使我开始一种新的生活方式。我所认识的世界不存在了,它死了,完了,被清理掉了。我曾经是过的一切,也随之被清理掉了。我是一具被注入新生命的尸体。我生气勃勃,闪闪发光,热衷于新发现,但是在内里,一切仍然是呆滞的,仍然是废渣一堆。我哭了起来——就在高架铁路的台阶上。我像小孩子一样大声哽咽。现在我渐渐完全搞清楚了:你在世界上是孤独的!你是孤独的……孤独的……孤独的。孤独是很痛苦的……很痛苦,很痛苦,很痛苦,很痛苦的。它没完没了,深不可测,这就是世上每一个人的命运,但尤其是我的命运……尤其是我的命运。又一次变形。一切又摇晃倾斜起来。我又在梦中,梦见边界线那一边的痛苦、谵妄、快感、狂乱的梦。我站在那块空地中央,但是我的家却看不见。我没有家。梦是海市蜃楼。在空地中间绝没有一座房子。这就是我之所以从未能够进入房子的原因。我的家不在这个世界上,而在来世。我是一个没有家,没有朋友,没有妻子的人;我是一只属于尚不存在的现实的怪兽。啊,但是它是存在的,它将存在,我确信。我现在低着头,走得飞快,一边还喃喃自语。我把幽会的事忘得一干二净,甚至没有注意到是否从她身边走过。也许我走过了。也许我正看着她,却没有认出她来。也许她也没有认出我来。我疯了,痛苦得发疯,苦恼得发疯。我绝望了,但是我不迷惘。不,有一个我所属于的现实。它很远很远,非常遥远。我可以低着头,从现在一直走到世界末日,也不会发现她。但是它在那里,我确信。我杀气腾腾地望着人们。如果我能够扔一颗炸弹,把这整个地段炸成碎片,我一定会扔的。我会很高兴看到他们残缺不全,尖叫着,被撕成碎片,被消灭,血肉横飞。我要消灭整个地球。我不是它的一部分。它彻头彻尾地疯了。整个儿疯了。这是一块巨大的臭奶酪,蛆虫在里面溃烂。操他妈的!把它炸飞!杀,杀,杀!把他们全杀死,无论是犹太人还是非犹太人,年轻人还是老人,好人还是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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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回归线》第十四章(2)
我变轻了,像羽毛一样轻,我的步子迈得更加坚定,更加自若,更加平稳。这是多么漂亮的一个夜晚啊!星星如此明亮,如此清澈,如此遥远地闪闪发光。它们恰恰不是嘲笑我,而是提醒我所有这一切的无用。你是谁,年轻人?竟在谈论地球,谈论把事物炸成碎片。年轻人,我们一直挂在这里,挂了有亿万年。我们什么都见过,一切,但我们仍然每晚宁静地发出亮光,照亮道路,还照亮心灵。看看你周围,年轻人,看看一切有多么宁静美好。你看,甚至阳沟里的垃圾在这星光下看上去也很美丽。捡起那片菜叶,轻轻拿在你手中。我弯腰捡起沟里的那片菜叶。我觉得它的样子是崭新的,本身就是一个完整的宇宙。我撕下一小块,仔细察看。仍然是一个宇宙。仍然有说不出的美丽与神秘。我几乎羞于把它扔回沟里。我弯下腰,轻轻把它同其他垃圾放在一起。我变得非常体贴,非常非常镇静。我爱世界上每一个人。我知道在此时此刻的某个地方,有一个女人正等待着我,只要我非常镇静、非常温柔、非常缓慢地前去,就会来到她跟前。她也许将站在街角,当我进入她的视线,她就认出我来——立刻。我相信这一点,我敢断言!我相信,一切都是公正的,神注定的。我的家?哼,这就是世界——整个世界!我四海为家,只是我以前不知道。但我现在知道了。不再有任何边界线。从来就没有一条边界线:是我一手制造了这条线。我慢慢地在极乐状态中走过一条条街道。可爱的街道。在那里,每一个人走过,每一个人痛苦而不显露。当我站住,靠着灯柱点燃我的香烟时,灯柱也给人友好的感觉。这不是一根铁家伙——这是人类心智的创造,有某种形状,用人类之手将它拧弯,成形,用人类的气息将它焊接,用人类的手脚将它安装。我转过身,用我的手在铁柱表面摩擦。它像是要同我说话。这是一根有人性的灯柱。它像菜叶,像破袜子,像垫子,像厨房中的水池一样,应该放在一个地方。一切都以某种方式居于某个地方,就像我们的精神同上帝在一起一样。世界按其可见的、错综复杂的本质来说,是一张我们的爱的地图。不是上帝,而是生活才是爱。爱,爱,爱。在它的最最中间,走着一个年轻人,我自己,他不是别人,就是戈特利布·莱布瑞希特·米勒这个名字的第一部分戈特利布(Gottlieb)在德文中是“上帝之爱”的意思,第二部分莱布瑞希特(Leberecht)在德文中含有“生活权利”的意思。——译者。
戈特利布·莱布瑞希特·米勒!这是一个失去其身分的人的名字。没有人能说出他是谁,他从哪里来,或者他发生了什么事。在电影里,我最初熟悉了这个人,他被假定在战争里遇到了意外事故。但是,当我在银幕上认出自己的时候,由于知道我从未参加过战争,所以我明白,作者发明了这一小段虚构,为的是不要暴露我。我经常忘记哪一个是真正的我。我经常在梦中喝健忘药水,它就是这样叫法。我绝望而又孤独凄凉地游荡,寻找着属于我的身体,属于我的名字。有时候,在梦和现实之间只有最细最细的一条界线。有时候,在一个人正同我谈话时,我会脱下鞋,像一棵随潮水漂浮的植物,开始我无根自我的航行。在这种状况中,我完全能够实现普通的生活要求——找到一个老婆、当上父亲、养家糊口、招待朋友、读书、付税、服兵役,等等,等等。在这种状况中,有必要的话,我能够为了我的家庭,为了保卫我的国家,或者为了无论什么事冷酷地进行杀戮。我是普通的、平凡的公民,有一个随叫随应的名字,护照里还有一个我的号码。我对我的命运彻底不负责任。
然后有一天,没有丝毫的前兆,我醒过来,看看我周围,一点儿也不理解在我周围进行的事情,既不理解我自己的行为,也不理解我邻居们的行为,更不理解为什么政府之间要交战或媾和,无论是哪一种情况。在这样的时刻,我再生了,以我真正的名字诞生和受洗:戈特利布·莱布瑞希特·米勒!我以我真正的名字做的一切,都被视为发疯。人们在我背后偷偷使着眼色,有时甚至当着我的面这样做。我被迫同朋友、家庭、所爱的人决裂。我不得不撤退,因而,我就像在梦中一样自然而然地发现自己再次随潮水漂浮,通常是沿着一条公路移动,我的脸朝向落日。现在我的所有官能都警觉起来。我是最温和、最讨好、最狡猾的动物——同时我又是一个所谓的圣人。我懂得如何照料自己。我懂得如何避免工作,如何避免纠缠不清的关系,如何避免怜悯、同情、大胆,以及所有其他陷阱。我呆在应呆的地方,或者同一个人一起呆着,一旦我得到了需要的东西,马上就走。我没有目标:无目的的闲逛已经够了。我像鸟一样自由,像走钢丝的人一样确信。吗哪吗哪:《圣经》中所说古以色列人经过旷野时获得的神赐食物。——译者从天上掉下来;我只需伸出手去接住。我到处都把最快乐的感觉留在身后,好像在接受雪片般落下的礼物时,我是真正在施惠于他人。甚至我的脏衬衣也由爱恋我的双手去洗干净。因为每一个人都爱恋一个堂堂正正生活的人!戈特利布!这是多么漂亮的名字!戈特利布!我一遍又一遍地对自己说。戈特利布·莱布瑞利特·米勒!
在这种状况中,我总是遇到小偷、恶棍和凶手,他们对我多么仁慈,多么彬彬有礼!好像他们是我的兄弟。不是吗?嗯?我没有为每一桩罪恶感到内疚,并为此而受痛苦吗?不正是因为我的罪恶,我才同我的同胞密切联系在一起吗?每当我从别人眼里看到一道与我相识的眼光,我就意识到这种秘密的联系。只有公正的人,眼睛才从来不发亮;只有公正的人,才从来不知道人类伙伴关系的秘密;只有公正的人,才对人类犯罪,公正的人才是真正的洪水猛兽;只有公正的人,才要求看我们的指纹,甚至当我们活生生地站在他们面前时,他们还会向我们证明我们已经死亡;只有公正的人,才把随便什么名字,把各种假名,强加到我们头上;才登记假日期,把我们活埋。我宁愿要小偷、恶棍、凶手,除非我能找到一个像我自己这种精神状况、我自己这种品质的人。
我从来没有找到这样一个人!我从来没有找到一个像我一样慷慨、一样仁慈、一样宽容、一样无忧无虑、一样粗心大意、一样本质清白的人。我原谅自己犯下的每一桩罪行。我以人性的名义这样做。我知道人性意味着什么,尽管人性有强有弱。我为知道这些而痛苦,也为此而洋洋得意。如果我有机会成为上帝,我会拒绝这种机会。如果我有机会成为一颗明星,我会拒绝这种机会。生活提供的最奇妙机遇是成为人。它包含整个宇宙,包括对死亡的了解,这是上帝都不喜欢了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