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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YI易

后来我发现,我越往下活,

他在我心中的形象就越鲜明。

他真正的名字是什么,我不是很确定,但可能也不重要。对我而言,他就是易副官,知不知道他的本名,并不会改变他在我心目中的地位。我从小就叫他“易”。他那个易,声音不是往下,不是容易的“易”,我喊他,都是往上扬起的,像“移……”,而且,尾音永远要拖长。家里其他的人都喊他“易副官”。一直到我走进他的告别仪式现场之前,我都以为他的全名就叫“易副官”。

我怕会忘记他

他就住在我家前院的那间小房间里,一进大门,穿过院子,进来的第一间。什么人来来去去、进出我家,都必须经过他的窗口。易副官很瘦,又黑,三分头,却掩不住灰白交错的发­色­,小时候我说他像猿人。他常常就是叼根烟坐在他那小房间的窗口,竖着耳朵等着我公公的指令。

人们喜欢说小孩子单纯,但我从来不这样认为,因为我就是一个不单纯的例子。我从小就知道,易,是可以欺负的。既然可以欺负,我就不会放过他。他不会去告状,也不会生气,不会报复,更不会记恨。甚至可以说,我想要什么,他都尽量满足我。以至于我闯了祸,他的任务就是尽量帮我隐瞒。

易走了以后,我常常很怕自己会忘记他,毕竟,我懂事的时候,他已经是很老很老的人了。我能知道多少他的心情?我能记得他多少?但后来发现,我越往下活,他在我心中的形象就越鲜明。

他跟着公公多久了,没有人算得清楚。传说曾祖父时代,还不到“民国”的时候,他十三岁就在湖南老家担任所谓“家仆”。而后我公公去上学,他的职务就变成书童,每天跟着公公去学堂,旁边一站就是一上午,等着公公放学,然后再安全地把公公送回家。黄埔军校开办,公公在“十万青年十万军”的感召下,决定从军。那年,祖父只有十四岁,根本不符合从军的最低年纪,但公公还是谎报年龄上了黄埔。于是,易,就也跟着去从军。即使“少爷”起了爱国心,热血沸腾的要报效国家,“易副官”的责任还是没有变。公公报效国家,易副官报效的是我公公。

离开黄埔后,公公去了俄国念书,易无法跟去,就在家乡等他回来。公公留学回国,生了我爸爸,他就成了我爸爸的保姆,我叔叔诞生,他就变成了我叔叔的保姆;后来公公撤退到台湾,家里有了姑姑,当然他就是我姑姑的保姆。一直到连孙少爷孙小姐都长大了,易,摇身一变,又成了家里掌厨的。这倒不奇怪,因为只有他能做出一手地道的湖南家乡菜。从小,我便当里的菜都是他给准备的。他的晒腊­肉­、他的糖醋排骨,都是一绝,也都是我自此没有再品尝过的味道。

我搬来跟祖父母住的时候,我三岁,他六十八岁。从那一天起,他的新任务,就是当我的保姆。

如果能够回到那时候

小时候,可能因为安全的考虑,家里几乎不让我跟附近的小朋友玩。也因为自己家有院子,所以我的游乐场就是完全建立在这个当时觉得很大的前院里。而我最重要的玩伴,就是这位已经七十好几的“易”。

记得第一次打羽毛球就是他陪着我,他穿着拖鞋,我因为他没能把球打到我面前而生气地摔球拍,过去踩他的脚,然后骂他说:“你根本就不会打球。”他的桌上永远有一个装满糖果跟零钱的透明玻璃罐。我会爬上他那张破旧的藤椅,望着那个罐子,然后他就会打开,给我两颗糖。等我吃完,他就把包糖的纸仔细地折起来,中间打一个结,做成一个个穿蓬蓬裙的小公主,然后逗我说,那就是我。我当时觉得他无聊透了,这个招数用了那么多年也不换一下。就像他每次都用两根大拇指各自弯曲,然后接起来,跟我说他的大拇指可以分开——鬼才相信。

另外一个第一次,就是我从那个糖罐子里偷钱,原因是我想跟同学去学校巷口的那家杂货店抽奖,另外,我还想吃一种会弄得满嘴红红的芒果­干­。后来听姑姑说,家里所有的小朋友都是从那糖果罐下手。也许,易,是故意把钱放在那里的。

我的公主床头后头是一个小小窗户,每天早上我不需要闹钟,易,会在那个窗口后头问我,今天想吃什么早餐啊?咸面包?菠萝的?还是­肉­松的?还是稀饭?烧饼?通常他还没有念完,隔壁的窗口就会出现一个声音——我婆婆,“易副官,不准那么宠她,哪有每天问的!”即便如此,他还是每天都这样问,然后我才起床。

家里不准我们吃摊子上的小吃,嫌不卫生,我总是羡慕同学可以随意坐在路边吃蚵仔面线跟刨冰。有天趁婆婆不在家,我就叫他在巷口把关,大剌剌地坐在摊子上吃起面线。事后证明这是一个很不到位的安排。

我看着老板用着浅浅的碗,舀进稠稠的面线,撒上香菜跟大蒜,然后抖着手端给我,确实,老板的大拇指都伸进面线里了。但卫生不重要,可以突破禁忌才是重点。就是这么巧,婆婆搭着车进巷口回家了。易副官见到了,但他的行进速度怎么比得上汽车?我才刚想说再来一碗时,一只涂着蔻丹的手已经把我拎上车了。我回头找易,只见他追着车子跑,满头大汗。

我的小学就在我家后头,走路十五分钟的距离。他每天接送我上下学,就像他当年陪公公去学堂一样。因为他为我所做的事是如此地理所当然,我从来不会珍惜,只抱怨为什么我不能像其他小朋友自己背书包,而是他帮我提着。有几次,我都故意一放学,在校门口,把书包一丢给他,跑着回家。以他的年纪,再加上脚上那双黄|­色­的塑胶拖鞋,理当我会比他先到家。接着公公听到门铃声就会说:“易副官没去接你吗?”我就会说:“不知道,没看到。”小孩子事实上是不单纯的。真想用一下小叮当的任意门,回到那个时候,把当时的我毒打一顿消消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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