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上海一定要去豫园尝一尝那里的小笼汤包——这是路青云和欧明明说的一句话,也是被欧明明记下来的一句话。
所以欧明明和路青云回到城里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去吃豫园的小汤包……路青云不知道欧明明是一个好吃猫,到上海的第一个星期就已经将家附近的汤包馆逛了大概,经历过十家左右的汤包馆后,她发现吃的东西其实都是差不多;只不过豫园的汤包是上海最有名的小吃,就算不是为了味道,也为了那个名气,欧明明也认为要来一趟。
吃东西的第一妙诀就是:分享——再好吃的东西如果没有人与之分享,吃起来也如同嚼草无滋无味;如同白水的食物如果能与朋友一起享用,吃起来也像是山珍海味……所以欧明明一定要拉着路青云一块去豫园。
旅游回来后,路青云才惊讶的发现到欧明明住的地方和他工作的地方仅仅只有一千米的距离——而他坐车的地方也是欧明明回家必经的地方,所以他只要准点下班就一定会遇到步行回家的欧明明……在认识欧明明之前,路青云的业余生活都是非常单调的;认识欧明明之后,他的生活开始相对的丰富起来——路青云发现欧明明和自己有相同的爱好,她喜欢游玩、喜欢接近自然,她期望自己的生活变的很轻松没有负担;所以欧明明安排的活动都比较符合路青云的喜好……
今天是路青云休息的日子,他本来想要窝在床上睡懒觉的;正在他准备发霉的时候,欧明明的一通电话打到他的手机上——欧明明:说很想去吃汤包,不知道他这个男朋友有没有空陪她走一趟呢!路青云稍微犹豫一下,决定说“好”!
欧明明拿着一张地图站在十字路口盯着红绿灯发呆——她在上海已经生活了十年,却还不如刚刚到上海学习的外国人,就算是外出走到一百米远的超市买东西,她都必须带上地图,免得自己走不回去!(这点算不算是自己的特点呢,有的时候在填写个人介绍的时候她都想将这点些上去——如果真的写上去的话别说不能被录取,说不定还会被人笑死吧)
欧明明将地图举过头顶,遮挡阳光——忽然有一对说着广东话的男女向她问路。
这对男女应该是到上海来旅游的游客——相比上海人来说:他们的衣着比较单薄,鸭嘴帽、短袖子、质地较薄的牛仔裤、和稍微有点泛黄的运动鞋,再加上男人后背上的那支鼓鼓的黑色运动包;这样的装束在上海这个旅游的城市里来说并不是一件很特别的事情,但是站在穿着比较正式的人群里,他们就显的比较打眼了!
问路的是男人。仿佛是在担心欧明明听不懂自己的话语,所以那个男人特地拿着一本写着简体中文的本子给欧明明看——用惯电脑的欧明明忽然看到手写的字体有点不明白它的意思。
男人在空中比划着……
欧明明皱皱眉头,非常苦难的说道:“不好意思,我不太明白这个……我不知道这个地方……”
“哦——这个地方!”路青云在欧明明非常尴尬的时候出现,他接过男人手中的本子稍微看了两眼“这个地方很近的——从这个地方向下走大约820米左右,就能看到一个岔路口,然后向右转;向前走不到十米的距离,在你的左手边就能看到这个地方——那个地方是居民区,如果你还有什么问题的话,你可以问那里的人;他们都知道的……”
路青云不但说的很详细,他还在男人的本子上画出详细的地图,连转角处的有几盏灯,和周围有什么标志性的建筑他都能写出来——欧明明觉得她不是认识了一个人,而是认识了一个会走路的地图!
旅行者得到满意的答案离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