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了一件事,你的指甲也请处理一下,希望我明天不会再看到黑色的指甲。”顿了顿,他又加上一句,“还有,我之前被你的鬼脸吓到了。”
房门重新关上,但仍挡不住由外透进的笑声。
“轰——”尴尬的绯红袭上了温晓婉的双颊。
她真该去查查自己的名字,也许她不叫温晓婉,而应该叫瘟(温)瘟神才对。不然怎么这么倒霉啊!
2.
十月初按惯例会有七天长假,温晓婉没有回家,因为她经过叶宸扬那天的一番开导,忽然觉得不知道该怎样和家人相处才好。过去的她太自以为是了,带给家人许多痛苦。
而在名扬独立生活的这大半个月中,她也深深体会到了家人平时对她无微不至的照顾。所以利用这几天长假,她跟着他一起温书复习,彻头彻尾地做了一回乖学生。
说起来叶宸扬还真是厉害,无论什么科目都没有问题能够难倒他,有时她会故意问些稀奇古怪,连自己都不知道会不会有答案的问题来考他,他竟然都能回答得头头是道,虽然她并不知道他说的究竟是不是正确的答案,不过至少看起来,他说得蛮有道理的样子。
而且他的教学方式很轻松,也很独特,总是在不经意间就让她学到了很多东西。
除此之外他还经常和她闲聊,往往从一个简单的话题深入到一个颇有深度的领域,各种她不曾见过、甚至不曾听说过的东西从他的口中说出来,带给她的不只是惊奇和兴趣,更多的是对知识的渴求。
因为他,她开始觉得学习是件很有趣的事情了。
“你以后真该去当老师。”温晓婉看着他,忽然冒出这么一句来,不过绝对真诚。
叶宸扬含笑欣然收下她对自己的肯定:“多谢了。我确实很想做老师。”而且已经是了。
“咦?真的啊?”温晓婉没想到真被自己猜中了,“为什么你想做老师呢?”以他的模样当个明星之类的恐怕赚得会更多吧?
叶宸扬想了想,很老实地回答:“我父母就是当老师的,大概从小被他们污染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