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之,我可以为她做的任何事情瞬间找出几百个理由。
而在我吃东西的时候,她一直笑吟吟的看着我,她笑起来眼睛特别漂亮,弯弯的,好像上弦月时的月亮。而且当她微笑着的时候,面部的肌肤都在放松,只是看着她的笑容,我觉着我都可以比任何饿极了的时候多吃一倍的食物。
“好吃吗?”她抿着湿润的嘴唇问我,还是那样双手托腮,明媚的眼睛一眨一眨的nAd3(
我挑出一块没碰过的牛排送到她嘴边:“你尝尝。”
我有点意动,但最后还是往椅子背上一靠,摇了摇头,笑道:“不行哦,吃不下去的,好饱哦。”
真有那么饱吗?
我没想太多,反而劝她:“其实,多吃点才可以保持健康,你现在身材就特别好,没必要刻意去减肥的,真的。”
她只是摇着头,看着我笑,我总觉着她的笑容里带着一点委屈般的泪光。
“他们好幸福啊。”偏过头,她看着从窗外人行道上过去的一对桥手洋溢着笑容的情侣,由衷地感叹,“我想他们一定是要去电影院呢。”
电影院吗?
现在好多情侣都喜欢在那里度过一个周末,那是一种情调。据说,愿意陪着你去看很烂很烂的大片的伴侣,未必是最好的伴侣,但一定是不错的伴侣,就因为他或者她愿意陪你用烂俗的不能再烂俗的电影来打发余生中的一段时光。
“要不,咱们也去看?我知道今天有个特烂的烂片要上映,电影院离这儿也不远。”我放下空荡荡的盘子,用手背擦了擦嘴提议道。
她忍俊不禁,从桌上拿起餐巾纸,细心地又给我擦了擦嘴,最后没好气地说:“把手伸出来,傻瓜办单,加上懒虫,你没治了都。”
我傻乎乎的乐,任凭她絮絮叨叨地一边批评着,一边忙活。
然后,她丢掉餐巾纸问我:“看完电影,那么然后呢?开房?还是去上班开车?”
我好不踟蹰,开房就算了,还没到那一步,毕竟我们不是闪约闪散。
开车呢?
我正犹豫要不要打个电话请假,铃声急促地响了起来,是赵哥打来的。
刺眼的日光,透过玻璃直直的刺进了宿舍,已经是下午时分。
我伸出手遮挡着阳光,呲牙咧嘴地从床上爬了起来,想起早晨和夏小洋分别后回到宿舍,这窗帘我是拉上的。
那么,拉开窗帘的,一定就是黄毛那小子无疑了,他这是在找茬还是怎么的?
想了想,我把找这小子理论的心思压了下去,往他的床头上看,那本黑色封皮的笔记本,依然是打开的,看样子是这小子今天早上起来还看过。
想死不好意思说是吧?
冷笑一声,我彻底打消了救他一命,哪怕是告诫他一声的想法。
阎王爷要收了他,咱们凡人能阻拦?
我不关心他打开的那页上写的是什么,但我能肯定,这可能又是新的一页出现了,对比以前看过笔记本内容的人的死法,可能是越往后死的越恐怖。
挠挠头,我油然想起我自己来。
好像我也打开过这个笔记本,后来就被高跟鞋盯上了,如果真有那么一天,我会是个什么死法?
摇摇头,把这个想法抛在脑后,不是我不在乎,而是这几天高跟鞋的继续没有出现,以及夏小洋带给我的甜蜜的幸福暂时蒙蔽住了我对恐惧的思考。
不过,我心里隐隐有一个想法,想让夏小洋这几天先离开这里,至少和我离得远一些——我想,也要到高跟鞋归来的时候了吧。
低下头往床下看去,那里又一个塑料盆子,是今天早上回来的路上,我灵机一动之下顺手买的,不是要拿来自己用,是给高跟鞋准备的。
据说,狗血能伤害到厉鬼,我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但想必传说里都是这么说的,也不会有假吧!
今天下午,陪夏小洋逛街之后,应该顺路再去买一些狗血备用的。
不过嘛,黄毛这小子在宿舍住,就算我准备了狗血,只怕也会被这小子给丢掉,他既然能出门之前把窗帘给拉开,想必这多此一举的事情,他是绝对乐意去干的。
得把这小子赶走,哪怕这样干可能会让他多活几天。
无所谓了,只要能搞定高跟鞋,就这么干吧!
于是,我洗漱完毕,弯腰从床底下扯出脸盆,大概估计了一下容量,摸了摸钱包,心里不禁哀叹:“又要没钱了,最近听说狗血卖的挺贵,还想要陪夏小洋再去好玩的地方多走走多玩玩……”
唉,都说钱难挣,人难活,看来,这玩命开鬼车的活,还是要继续干下去的,得想个办法,换了9514这辆车才行。
这个想法,我可是筹谋很久了,我看到的情况是,许多鬼其实也都跟人类一样,他们乘坐鬼车,也没对我这个人类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那么,我现在的凶险,就来自于9514这辆车了,并且根据我有意无意打听到的消息来看,这辆车的确与众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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