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王静安先生年谱》,赵万里编,载《国学论丛》,第一卷,第三号,1928年4月。
【77】《挽王静安先生》,载《陈寅恪诗集》,陈美延、陈流求编,清华大学出版社1993年出版。
【79】关于王国维为何自沉昆明湖之说法,最具特色者应是商承祚认为王国维妻妾有外遇,王氏不愿受辱而一死了之说。此说由于为尊者讳之故,罕有见于文字者。罗振玉之孙罗继祖主编《王国维之死》一书,所引商承祚之说语焉不详,只有“中不可道”一句,罗继祖理解为亲戚之间的矛盾,似不符合商氏本意。常任侠1940年1月12日记载:“晨,商锡永(南按:即商承祚)来,留其在舍午餐,杂谈男女琐事,商云王静安以妇有外遇,故愤而自杀,未知信否也。”(《战云纪事》,常任侠著,海天出版社1999年出版,232页。)
王国维的亲家兼师友罗振玉认为王乃殉清而死,而清逊帝溥仪却认为是被罗振玉逼迫而死。在溥仪所著《我的前半生》第四章(中华书局1977年出版)中,溥仪在一个注释中说道:“我在特赦后,听到一个传说,因已无印象,故附记于此,聊备参考。据说绍英(南按:清室内务府大臣)曾托王国维替我卖一点字画,罗振玉知道了,从王手里要了去,说是他可以办。罗振玉卖完字画,把所得的款项(一千多元)作为王国维归还他的债款,全部扣下。王国维向他索要,他反而算起旧账,王国维还要补给他不足之数。王国维气愤已极,对绍英的催促无法答复,因此跳水自尽。据说王遗书上‘义无再辱’四字即指此而言。”溥仪此说,后被郭沫若著文加以肯定并传播,影响颇大,遂成为王氏之死诸说中的主流观点并为时人广泛采信。
【81】《王观堂先生挽词并序?随罗雪堂先生致陈寅恪书》,载《国学论丛》,第一卷,第三号,1928年4月。
【82】《清华大学王观堂先生纪念碑铭》,载《陈寅恪集?金明馆丛稿二编》,陈美延编,北京,三联书店2001年出版。
【84】《给孩子们书》(1926年9月14日),载《梁启超年谱长编》,丁文江、赵丰田编,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出版。
【85】《与顺儿书》(1926年6月5日),载《梁启超年谱长编》,丁文江、赵丰田编,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出版。
【86】梁启超《我的病与协和医院》,载北京《晨报副刊》,1926年6月2日。该文原是一份英文声明,交协和医院存入医案,后经人译成中文,刊诸报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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