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奴隶食人魔发誓,如果让他评选出这个世界上最不想见的人几个人,也许除了那些在琅玛雪山那边提着斧头的狂战士和看上去弱不禁风的魔法师之外,这个领主大人绝对能排得上第一号。
如果算上阴险和卑劣的程度,他简直就是有史以来最为可怕的生物,前没古人,后估计也没来者了——领主大人这一手标签玩得很绝对,简直就是要将所有地精部落至于死地。大荒原的各种物资本本来就匮乏,不少部落都有将缺乏战斗力的老弱病残淘汰的习惯,以保证自己的部落族群随时都处在最佳的状态。
特别是冬季,每一口食物都是异常宝贵的,过多的伤残单位除了给族群带来噩运之外,实在没有什么其他的用处。领主大人这一下将残废的地精们打上了自己的标志之后,地精就已经属于他的私人奴隶了,按照天风大陆的规矩,奴隶主爱怎么处置奴隶都行,奸了杀了全凭个人的喜好,这并不触犯帝国法律。
但这仅仅限于奴隶主本身而言,若是其他不具备有授权资格的人这么做了,除了会被追究责任之外,奴隶主还有保留的讨债权利。
也就是说,地精们回到地精部落,是以领主大人的私有财产的身份过去作客的,谁要是有半点不敬的话……食人魔看了看一脸恬静微笑的凌云,他觉得相信这个微笑着的恶魔会直接打上门去,将整个部落屠杀的干干净净。
食人魔先生现在答也不是,不答也不是,两排牙齿一起在冲锋。
“看来你是同意了!那我还得给你打上个标记,免得那个不要脸的东西从我手里把你抢走了。”凌云嘿嘿一笑,从霍恩斯手里几过烧红的星形玩意,对准了食人魔的大腿内侧戳了上去。
一阵焦臭味道袅袅飘散。
“嗷”食人魔两个大眼泡孤独而痛苦地转动着,从喉咙里逼出了一串灵魂深处的痛苦呻吟。
“那么我宣布,你现在成为我的私有财产。”领主大人将打标器又交还给了霍恩斯,一ρi股坐在了大车上,“我希望在我们合作期间,你不要企图逃跑、反抗、使绊子,这样的行为除了给我们双方带来不愉快之外,不会有任何好处。你明白了吗?”
食人魔呆滞的点点头,现在的情况已经不由得他不点头了。
“你也算我天字第一号奴隶……得给你起个响亮点的名字。”领主大人摸了摸下巴,一双眼睛不停的在食人魔身上身下打量,看得他一阵毛骨悚然。“你以前叫啥?”
“报….报告老爷,我以前叫…叫拉坶。”食人魔战战兢兢的小心的看着这位领主大人的脸色,深怕一不小心说错了一个字会让他悔恨终身。
“那你还叫拉坶。”凌云大咧咧的一挥手,不打算篡改他的祖宗姓氏,非常慷慨的保留了他的原名,这让食人魔一阵激动。
事情的真实情况就是这么可悲,大起大落之后,屁大点事就能让人感动半天。在将所有的地精奴隶都打上了星翰标签之后,黄征一声令下,那些受伤较轻的地精们拖着受伤严重的地精也各回各家,各找各妈了。他们再也不想面对这个魔鬼,这个纯粹是从深渊地|茓里爬出来,身上还冒着热气的新鲜魔鬼。
食人魔不愧是草原上的头号强盗,虽然受到了非人的虐待,可他恢复的速度也快的惊人,除了火麒麟留下的永久性脱毛地带之外,食人魔拉坶没用两三天,一身伤就好的差不多了。
而身为天字第一号的奴隶拉坶,也渐渐发现了领主大人善良的一面——虽然在对待敌人的时候手段铁血,对待自己人的时候,还是称得上可圈可点。这位领主大人首先就发给了拉坶武器以及盔甲,盔甲虽然较食人魔的体型来说小了一号,但是领主大人亲手制作的麻花棒槌还是非常顺手。
拉坶同学也不知道实际情况,凌云这根本就是慷他人之慨,反正圣殿骑士的东西不用白不用。
暗精灵小妞们也渐渐熟悉了这个新来的成员,并且同样的是身为奴隶的她们,在平时也不太对拉坶摆架子,甚至在吃饭的时候还主动给他端上一碗。休息的时候,也拉着他一起练功。领主大人最近又传下来一套号称是降龙十巴掌的功夫,拉坶现在每天除了出去猎食之外,就是配着暗精灵美女们一起练功,当靶子,做肉盾。
说实话,那些柔软的小手打在有天生石肤的拉坶身上,感觉犹如按摩。拉坶啥时候受到过暗精灵美女这样的待遇?在凌云再三声明不虐待奴隶的情况下,拉坶的日子越过越好。
凌云就是这样,对敌人苛刻得犹如新鲜的魔鬼一般,可一旦到了自己手里,他又是最护犊子的一个。现在除了拉坶还自觉的保有一点奴隶性外,暗精灵们已经个个都被培养成了大小姐。
自从把地精虐待了一通之后,这一路上也清净了。原本还不死心的地精们也许是看到了同伴们的惨状,也许是再一次被这个队伍的强悍实力震惊,这一路上再也没有冒过头。
而食人魔拉坶也因为后面有人撑腰,手里有了趁手的家伙,腰杆也挺直了不少,走在车队前面开路,遇到不开眼的直接一下拍扁。
雪儿和麒麟这两天的状态也好了不少,拉坶自觉自愿的去抓了两只大荒原上特有的亚古兽代替麒麟拉车,虽然力量没有麒麟那么大,但是稳定性却别麒麟一个要高得多。
这种和猪类似的动物最大的特点就是肉多,最大的优点是可以当作移动给养即便是哪天把口粮吃完了,也能杀来解馋。作为荒原上的强盗,食人魔自然对这些东西了若指掌,天生就是混这口饭的,不比凌云这些外乡人,找不到机会,东西再大也没用。
这东西有机会一定要养一群。凌云看着前面两只体型巨大的亚古兽。这牲口最大的特点就是温顺,不怕炸窝。
时间就在大荒原的行进中一点一滴中流逝了,琅玛雪山的真实面貌也渐渐出现在了大家的面前——即使是距离几十里之外,也能感觉到万年不化的冰雪传来的寒意,虽然已经是春天,但是这座巨大的雪山主峰却丝毫没有融化的意思,压迫着眼球的白色成了这里的主导,大荒原上的漫天草茵,和这里的环境形成了一个自然的分界点。绿的是草,白的是雪,绝不混搅。
一群体型巨大,头上长着长长的巨型大角的动物从车队面前路过,似乎丝毫不以他们出现觉得慌张,就这么慢条斯理的走着,走着,走着……凌云看着它们慢步调的脚步,几乎晕菜。
“这就是琅玛雪山了?”凌云从车上站了起来,这就是号称生命禁区的琅玛雪峰,他长长地惊叹着。“真白。”
卡夏白了他一眼,没说话。
“我们是不是应该从这里抄近路?”凌云展开了地图,在上面研究了半天。“我们现在在什么地方,给我指指?”
卡夏恩了一声,凑近了那张展开了那张羊皮地图,凑近了仔细看了半天,她才尴尬的发现,虽然自己是本地土著,但是愣没看出来现在的坐标。
“这里应该就是去星翰草原的近路……”卡夏皱着漂亮的眉毛看着地图,“地图上怎么没有……”
“你自己都找不到了?”凌云哭笑不得,苦着一张脸看着暗精灵小妞皱着眉头凑在地图上。“别告诉我,我们迷路了就行。
卡夏皱着眉头,看着这副天风大陆的标准地图。这依然是凌云从城里带来的那副价值两个铜币的玩意,虽然古旧,但是却详细。她皱着眉头伸出一跟手指来,沿着走过的路慢慢指过去,反复了几次之后,终于抬起了头。
“找到了?“凌云看着面色如常的暗精灵。
“那个……我在地图上找不到这里的标的了。”卡夏有点不好意思,把地图再次拿在手里,翻来覆去的对比着这里的地形。
“这敢情好。”领主大人似笑非笑的看着前两天还满腹经纶的卡夏,哼哼冷笑。
“可我来过一次,明明就是这里啊”卡夏自己也脸红了。身为一个本地土著,身为一个按精灵潜行者,竟然会不认识路!这基本上就出门忘记穿衣服,喝水塞了牙缝一样荒唐。要知道,暗精灵潜行者除了暗杀之外,还是非常优秀的斥候。
斥候不认识路?
领主大人扯过红着脸的暗精灵小妞手里的地图,看了半天,又抬起头想了一阵,在地图上画了一个圈,没心没肺的笑了。
“反正这片地方都是我的,爱哪是哪。”领主大人丝毫不脸红的将菲历克斯的领地纳为了己有。(
4-8星翰之王 六十五 内当家善良
的菲历克斯也许还不知道,她的地盘早就被无良的流氓给占领了,现在这小妞带着薇仙勤勤恳恳的在为自己的领地建设到处到秋风。在帝国都城内,菲历克斯仗着身份特殊,倒是搜刮了不少贵族资产。在薇仙这个更没有良心的帮助之下,一些贵族甚至早中晚一天得贡献三次。
不贡献点金子,就贡献点人。在国王陛下首肯之下,薇仙充分发挥了她暴发户的本性,拉着一票属下投入了轰轰烈烈的凤凰山奠基活动中。
凤凰山这个名字是薇仙为那片土地新起的名字,她在地图上看见过满山遍野都是红色的高地,形状犹如一只展翅的凤凰。
在到达都城的第三天一早,国王陛下就带着利薇雅公主笑ⅿⅿ地过来。最近这老头的目光看着谁都是笑ⅿⅿ的,不知道是是错了什么药。
如果说凌云属于那种永远浑身上下一刻不停的在引人注目的人,那么不在殿堂上的国王陛下就是那种丢在人堆里绝对找不出来的类型。这老头实在是太普通了,普通到让人难以相信——一个伟大的国王怎么就能委琐到这个地步……
除了他的那双矍铄的小眼球时不时投射出一道内敛而具压迫力的精光之外,他的确就是个普普通通的干瘪老头;凌云不一样,他的目光时时刻刻都散发着横行无忌的光芒,无论他如何收敛着浑身的流氓气息,这种让人警觉的眼神却一直骄傲地存在着。
单就这一点,论阴险程度来说国王陛下远远胜过了凌云十多筹。
老头今天兴致格外高昂,一进门就自来熟似地见人打招呼,拉住了菲历克斯的手,亲热的不能再亲热,朝正在整理最近打秋风打来的金币箱子里瞟了两眼,薇仙一阵心紧。
这老货不是想跑我这来打什么秋风吧?
利薇雅最近和薇仙混的很熟,都是十八九的丫头片子,都是做春梦的年龄,想不熟都难。两个丫头片子手拉着手坐在大厅的凳子上亲热得就跟姐妹一样。
“都要赶回去会情人了吗?”老头的声音抑扬顿挫,故意拉开了一个咏叹调。
菲历克斯和薇仙今天本来就觉得不太自在。被国王陛下这么一说,立刻更加局促起来。这段时间里,菲历克斯也不再象以往那样用黑色的斗篷犹抱琵琶半遮面了,尽情展露着自己漂亮的容颜,原本犹如月亮一般淡雅的脸蛋略带着初为人妇的淡淡成熟风采。很迷人。
薇仙肚子里暗骂着这个老货不是东西,可面对对面的利薇雅公主,脸上还只能笑呵呵的。
“我们今天就要赶回去,路上已经耽搁了挺长时间了。”菲历克斯红着脸看这面前的老头,不知道这个老货心里在想什么。
国王陛下也没说废话,在衣服里摸摸索索了半天,掏出一块巴掌大的金牌。薇仙一看到就不乐意了,你要捐款就多捐点,弄这么点东西不是来坷掺人吗?国王陛下没管薇仙一脸的不乐意,将这块巴掌大的进子塞到了菲历克斯手里。
“贤内助啊……”国王陛下若有所指的看着一脸不乐意的薇仙。
这话一出口,暴发户小姐的脸皮就是再厚也挂不住了。这两天凭着国王陛下撑腰,两姐妹除了领到了数量惊人的金币和武器装备之外,更是在城里各个贵族老爷的家里打足了秋风。其中有一位贵族老爷在贡献了两万金币和一堆武器装备之后,另外还咬牙切齿的给新任的凤凰山领主赠送了一块大大的牌匾。
薇仙不识货,菲历克斯倒是认识——金牌上面是两把刀剑相交的雕刻和一只张牙舞爪的巨熊,在圆形金牌的最下方篆刻着一个小小的“3”字,触手深沉。
“狂战士军团的令牌?”菲历克斯拿着这东西,不知道国王陛下是什么意思。
“后备的,第三小队。”国王陛下嘿嘿一笑点了点头:“都是新人,从实力上来讲,他们除了除了狂化时间短点,基本和正规的狂战士没什么区别……”
“这玩意不赖。”那边侧耳倾听的薇仙眼睛一亮,窜过来一把就抓起了令牌:“还有什么东西没?地龙骑士军团的呢?七彩龙骑大队的呢?战神之鞭的呢?还有什么,都拿来。”
当知道这块金子的价值远远高于了作为硬通货币流通的价值的时候,这个小财迷眼睛眯成了一条缝。从这里拐带的东西越多,到新家的生活肯定会越好,至于战斗部门,肯定是越牛越好。
“你当我是军火贩子吗!”国王陛下被这一连串的连珠炮问题打傻了。“都给你了,我用什么?难怪最近那些贵族们讨论最多的就是你!”
“他们讨论我什么?”薇仙笑嘻嘻地问国王陛下:“是讨论我漂亮还是温柔?”
“那牌匾不都写了吗?”国王陛下朝一块镶金嵌银的东西一指:“在任三年,天高九尺。”
“我一向都觉得我这个人挺不错的。”薇仙自我感觉良好。“你下次跟他们说说,别这么夸我。”
“夸你?”国王陛下哭笑不得。“你最近跟凌云学得是非不分了。”
“要你管。”薇仙撇了撇嘴,拿着金牌在手里晃悠:“您不会平白无故的送这么大个礼给我们吧?你又有什么阴谋诡计?”
在凌云的影响下,薇仙对国王陛下的看法和他如出一辙。只要这老头一笑,估计就没什么好事。要是笑完了之后再送你一个大礼包,那铁定是有事上门。如今送上了狂战士小队这么大一份大礼,可想而知,国王陛下接下来回有什么事出口。
国王陛下的狂战士小队可跟那些贵族老爷们的不一样。有资格进入帝国军队的狂战士统统都是已经进入到冷静狂化的状态,不然谁敢指挥这样的军队?进入狂暴状态之后的狂战士在战场上肯定是一台可怕的杀戮机器,屠杀敌人的效率无人可比——敌人杀完了呢?没有脱离狂暴状态的,不能冷静狂化的狂战士肯定接着就会连自己人也一起灭了。
一般军队在攻城战的时候都不会投入狂战士,除非他们想得到一堆废墟。只有在大片会战的时候,作为刀锋投入战场。
“你该不是看上了谁,让我去说媒吧?”薇仙很刻薄地臆测道,她最近是越来越无法无天。“我们那倒是有不少漂亮的暗精灵……”
“你……”国王陛下算是领教了这个一把手内当家地厉害了。“跟你说实话吧。利薇雅的课业完成了,非要缠着我让我把她弄去凤凰山,我这不是没办法才来找你们的吗?”
“我就知道。”薇仙转头看着坐在椅子上的利薇雅公主,这个小妞由于被人说破,现在正低头努力的虐待着脚下的大理石地板。
“那地方到处都是危险,你知道我是什么意思吧?”国王陛下循循善诱。
“我和利薇雅公主都是好朋友了,你就是不给我这牌子,我们也会劲全力保护她的。你这么做就不怕伤了我们的心吗?”薇仙叹了口气:“我以前挺尊敬您的,没想到您也是个有小人之心的人。”
“那你把牌子还给我。”老头倒不客气,手直接伸了过来。
“不过为了路上的安全,我觉得这也是必不可少的。”薇仙朝国王陛下翻了翻白眼,嘻嘻一笑,将牌子装进了自己的兜里。
菲历克斯有点脸红,不好意思抬头去看国王陛下的表情。薇仙则开化得多,坑了国王陛下的东西,还面不改色的跑去跟他女儿俩拉交情。
“晚上留这吃饭吧!”薇仙看国王陛下愣在当场,有点不好意思了。“当是回礼。”
国王陛下嘿嘿干笑了两声,他忽然发现,凌云的生活作风具有非常高的传染性。
4-9星翰之王 六十六 愚昧的爱情
琅玛雪峰是传说中支撑天与地之间的四根神柱之一。这片辽阔的荒原地带有一大部分都于琅玛山脉相连,形成了浑然天成的红绿白三色。在琅玛山脉中最为险峻的高峰当数琅玛雪峰,拔地而起的高耸山峰犹如刀削斧劈一般,直Сhā云际。
领主大人感觉自己仰的头疼,在琅玛雪峰山下,他仰着脖子看了半天,长长的叹了口气。
“卡夏,快来帮我捏捏,抽筋了!”领主大人大叫了一声。
在天风大陆的所有高山上,几乎每一座山峰上面都有一条巨龙盘踞着。琅玛雪峰也不例外,传说中雪峰最高的地方有一片平坦的大地,上面聚集着各种各样的巨龙。据历史记载,在这片大地还是一片荒凉,就连强盗都还没有的时候,一只拥有三头十一尾的史诗级巨龙,搭载着漫天星辰从琅玛雪峰上飞了下来,扇动了一下翅膀,给这片不毛之地带来了湿润的空气,让这里有了生机。
巨龙是这片大陆最强横的智慧生物,即使是它们之中比较差劲的平民绿龙,也依然拥有着恐怖的实力。
巨龙是一种非常贪婪的智慧生物,除了闪亮的金属和宝石之外,巨龙一般对任何尘世的东西也不会产生兴趣;巨龙之中也有等级,除却一些拥有第一滴血脉的远古巨龙之外,其他举龙必须达到四阶之后,才能幻化成|人形生物。
巨龙的好色和贪财一样名声在外,几乎大陆上的任何的生物,都可以是它们渔色的对象。
这也是无数种亚龙兽的由来。
巨龙的骄傲也同样闻名遐迩于整个大陆,只有最英勇的勇士才可以得到他们的青睐,也正因为如此,龙骑士才成了传说和神话中才应该出现才英雄,领主大人找老威廉要一队龙骑士的时候,才回得到如此恶劣的回复。
自古以来就有不少英雄任务来到这里,企图得到巨龙的认同成为龙骑士。他们之中只有很小一部分得偿所愿。其他的运气好一点的,被琅玛雪峰上极端寒冷的风吹了个半身不遂,运气不好的直接落在了茫茫的雪山里,成为了永恒的雕刻。
虽然是这样,还是不少人千里迢迢的赶来送死——一旦得到巨龙的认同,那么意味着财富、名誉和美女都回接踵而来。
领主大人凝视这座高得让他脖子抽筋的雪山的时候,当然也有这个想法,不过和一般人的不大相同而已。
“龙骑士如果是龙的主人,那么龙窝的里宝藏应该也属于龙骑士了?”凌云拿着帝国法典仔细的翻看着。“不然我们上去逮两条?”
卡夏非常坚定的摇了摇头,转身去做自己的事情了。临走的时候嘴里还非常清晰的蹦了俩字出来。
疯子。
吃了卡夏的鳖,这并不妨碍领主大人的决心。
这片土地上荒凉的可以说鸟毛都没有一根,国王陛下的确是批给他了领主拥有的所有权利:圈地、军队、对外战争、建设和税收。可领主大人一路跋涉过来,除了一群矮小的地精之外,没有城堡,没有子民,没有村镇甚至连个人都没有——这让凌云恨的牙根发痒,却什么办法也没有。封地无比荒凉,招募兵员纯属于一纸空文,至于税收,更是无稽——子民也没有,去跟谁税去?
自己早早的洗了睡,这才是正经。
要想在这里建立起城堡村落,非要从外面进口原料不可,进口原料就得花钱。据分析,领主大人手上的、没到账的以及乱七八糟的收入一年加起来,能够修好一段高五米,长四百米的城墙。并且不包括箭楼、吊桥、护城河和绊马索。也不包括城墙里应该有的城堡、道路、房屋和喷水池。
领主大人在这里蹲上一年唯一能做的事情,不过就是建一个正方形的城墙。
另外领主大人手头的兵员也是捉襟见肘,两个御用喽罗,一只时灵时不灵的火麒麟,加上十来个暗精灵,要建设城镇,要保护家园,还得对付领土内数之不尽的强盗以及领土外时不时进来坐客的外敌……
领主大人站在琅玛雪峰之下被寒风一吹,忽然感觉混身上下都透风。
领主大人并不是穷,摸着良心说,他身上值钱的东西不少——单单是芥子空间里数量庞大的晶石,就能让他变成一个富可敌国的有钱人。可那东西他不敢卖,说不定哪天老子身体恢复了还指它们大发神威呢。
凌云甚至想过拿它们去跟老威廉换钱。
开始这个念头还没那么严重。可等到卡夏伸手要钱,准备跟附近的豁斯比矮人购买一些补给和御寒的东西之后,这个念头开始在凌云的脑海里不断盘旋着。他是一向是一个人吃饱了全家不饿,就是吃饭的时候他也基本不付钱。可现在情况不同了,不仅仅有两个老婆要吃饭,将来领土内的子民、奴隶、士兵们都要吃饭。
总不能都鼓励他们去吃霸王餐吧?就算鼓励他们去吃霸王餐,也得能有让他们吃的地方!这鸟不生蛋的地方别说饭馆,连房子都没有一间。一切一切的粮食、物资、武器等补给品都要靠外出采买,起码在短时间内不具备生产和自给自足的情况下,绝对是要靠从外进口的。
以前一直以为做神仙难,现在看来,作个普通人要比做神仙难多了……柴米油盐衣食住行都得花钱,菲历克斯的封地领土是比他大不少,可上面除了强盗多一点之外,一样是个没有子民,没有村落,没有城墙和城堡,连鸟毛都没有一根的落后土地。再想一想菲历克斯和薇仙两个人领来的另外一堆人,一个个张着小嘴要饭吃,他连现在真是连抢劫的心都有。
钱啊,造孽啊!领主大人掂量着手里的一把金币,默默的使用复制、增大等等法诀,等到第九十七次失败的时候,领主大人终于放弃了这种成功率到无限小的方式。
临时决定改道先去找山上巨龙的晦气,并不是打算做什么龙骑士,他是看中了龙|茓里传说中的富可敌国的宝藏,卡夏在没事闲聊的时候不经意的透露了这些强悍的生物除了喜欢睡觉之外,最大的爱好就是抢劫黄金珠宝,一个成年巨龙龙|茓里的东西拖出拉绝对够得上一个低等国家一年的财务税收。
巨龙们的抢劫对象不仅仅限于人类,只是童话故事里公主与恶龙太过著名,以至于人们都相信巨龙只是喜欢洗劫人类而已。这个认知其实是错得非常离谱,事实上,无论是什么地方,无论是什么种族,只要有这些亮晶晶的东西的地方,都会成为它们的目标。
巨龙酷喜收藏金币,平均一条龙都能活上几千年,那一条巨龙该多有钱啊!
这个想法很卑鄙,他没敢告诉卡夏,自己偷偷的暗藏了五个巨大的口袋。
“亲爱的,我跟你商量件事。”凌云跑到帐篷前面正在生火的卡夏面前蹲着,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盯着暗精灵小妞一阵猛看。
“讨厌。”卡夏先是被一声甜腻腻的称呼叫的心里乐开了花,自凌云以一种近乎强硬的态度占据了她的心之后,她还从来没有过这样甜蜜的感觉。
“豁斯比矮人送东西来还有一阵,我们俩出去看看雪景去怎么样?”领主大人拉着卡夏的小手,放在怀里暖了暖。“我觉得越是美妙的景色,就越应该与爱人分享。”
……
爱情是愚昧的。
4-10星翰之王 六十七 猛男太森
朝阳初出,从山顶倒挂先来的冰川。由于太阳光地折射和发射,整个冰层都变成浅蓝色地透明体,凝结的雪花,在阳光底下。泛出霞辉丽彩,奇妙得难以形容。在琅玛雪峰半山腰的一片没有结冰的平坦空地上,凌云赤祼身子散步。
自打领主大人花言巧语的骗走了美丽无知的暗精灵小女孩,他和卡夏整整走了两天,越往上爬。山势也越来越险,片片浮云薄雾,缠绕在身体地四周,抬头往上看,琅玛最高峰依然还是屹立在云端,仿佛怎么也爬不完。
老流氓实在低估了这山的高度。
在两天内不断的赶路,高强度的运动加上稀薄的空气让卡夏疲惫不堪,加上吃的东西也彻底消耗干净了,凌云不得以找了个空地搭了帐篷,自己出去打猎。在付出了ρi股部位的裤子上被烧了两个洞的代价之后,他拉回了一只体型庞大,满身肥肉的鹿状物体,也算给卡夏补充了体力。不过暗精灵妹妹的体质始终不如他跟头牛似的那么强壮,虽然得到了食物的补充,还是得休息一阵才能启程。
凌云最近养成了苦中做乐的习惯,没事就脱光了衣服撒丫子在雪地里跑。不知道是出于显摆身材还是有暴露狂倾向,脱光了衣服之后还喜欢大叫两声。这货身体里满满的仙灵力,让他感觉不到寒冷,冰冷如刀的塑风吹起来屁事没有。
在第四天的时候,凌云在进行祼奔的时候发现了一个好地方——一大片的温泉泉眼。最好玩的是这些温泉并不是集中在一起,而是以最多容纳得下两个人的面积的小温泉坑分布得到处都是。有些温度刚刚能让人觉得比这里的温度冰冷一点,有些却能害死猫……
有了温泉的帮助,卡夏恢复速度开始变快。这里空气的稀薄和寒冷,让这个大部分时间生活在地下世界的暗精灵十分不习惯。好在凌云及时找到了这个地方,否则卡夏估计是下不了山了。
虽然身体是恢复过来了,但卡夏是说什么也不朝上面走了。这把凌云吓坏了,眼看着自己好不容易才来这一趟,怎么可能就这么轻易罢手,枕头风再加上自己威猛的攻势,让她总算勉强同意再往上走一天。
在凌云的计划下,如果今天再找不到龙窝的话,肯定就得下山,这估计才走到半山腰,卡夏已经开始变的虚弱,要是再朝上走,那还指不定成什么样呢。
可这片大陆的神奇又让凌云开了次眼。在半山腰变得虚弱的卡夏在泡了两次温泉之后,竟然变的精神奕奕的,再也找不到那种三步一停的娇嫩模样,反而变得强壮了起来。呼吸顺畅,脚步协调,哪里像前面那个窝在帐篷里打死不肯朝上走的柔弱的暗精灵美女?
更让领主大人惊喜的是这几天四野无人,卡夏总算放开了,让老流氓好好领略了一回什么才叫暗精灵女子的媚术。这简直跟半推半就的薇仙和菲历克斯是两个世界。在这纯洁的雪山上,老流氓出现得最多的表情就上因为快乐而扭曲了的脸孔。
第六天,凌云开始泄气了。
实在是太高了,第二天一直走到了傍晚时分,落日映得满山冰芒瑰丽,蔚成七彩,美丽是美丽了,抬头看看,山还是山,云还是云,别说龙窝,连跟龙毛都没看见。
不过让他们惊奇的是,这座高不见顶的雪山上竟然还能看见人影。
曲折冰川的山路中央,有一个批着雪白兽皮的高大身影在拖着一只死兽前行。这只倒霉的猎物也许刚死不久,热气腾腾的鲜血在地上凝结出一个个漂亮的血花。映着晚霞,映出一朵朵带着许暗红的光晕,就好像掉落在洁白地毯上的红宝石一般耀眼。猎物上面停着一只形状奇特的大鸟,正不住的回头朝这边看着。
这个人拖着一只比凌云猎到的还要庞大的鹿状动物,一步一步的朝前走着。巨大的重量让他在雪地里留下了一行深深的脚印。凌云顺着脚印朝后看,竟然是从另一个山峰延伸过来。
凌云和卡夏很好奇,在这除了雪还是雪的地方,会有生物能生存的下来吗?
卡夏在这次旅行中,早在半山腰就歇菜了一次。虽然后来休息补充了体力,但仍然在稀薄的空气中吃够了苦头。虽然到后来精神越来越好,那也多半是拜凌云那件劣质的大皮袄所赐。
领主大人将他的猎物剥了皮,做成毯子一样的东西裹在了卡夏身上。
在这个冰天雪地的世界中,这个家伙却跟没事人似的,身上的兽皮衣服与起说是御寒用,倒不如说是遮羞用的,看他打了赤脚,光着膀子忙活的样子,稀薄的空气,和寒冷似乎根本就不存在。
除了肩膀上抗着的猎物外,这个人手里还提着一把巨大的斧头——名副其实的巨大,这个大汉本来就非常高大,这柄巨大的车轮战斧竟然有他半个多人高。那巨大的鹿形猎物据凌云估计能有三百来斤重量,他自己就亲自拖过一头。至于那柄车轮大斧,如果不是空心铁皮的话,重量也应该超过两百斤。
这大汉看上去也不会轻于两百斤。那么在这个空气稀薄的雪山上,他的身体就负担了七百斤的重量,凌云揉了揉眼睛,那行脚印绝对不假。
“猛男天天有,今年特别多呀……”领主大人搂着娇小的卡夏匝吧匝吧舌头,“你认识吗?”
凌云看傻了,卡夏更是早就看傻了。即使是兽人之中独眼巨人,也不太可能背负超过自己身体重量两倍的东西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下翻山越岭吧……卡夏摇了摇头。
妈的。要是老子的军队里有这样的猛人……领主大人把他跟食人魔拉坶对比了一下,得出了结论之后立刻口水流了一地。
“这位先生,我是这一片土地的新任领主凌云,你叫什么名字?”凌云把卡夏拉到身后,很客气的朝这个猛男打了个招呼。
这个猛男犹如没听见一般,自顾自的朝前走。
领主的牌子没起到效果,引得卡夏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这位先生,能打断你一下吗?”看到凌云吃了憋,卡夏出言询问。她一点也不感到吃惊,在这样奇特的地方生存着的种族,肯定有自己独特的脾气。
猛男依然没有听到。
“可能是跟地|茓人一样,是聋子。”领主大人有点恶毒的评论。
这下这个人有反应了。他停下了前进的脚步转过身来,把手里的猎物和武器朝地下一扔,巨大的猎物和武器顿时在地上发出一阵沉闷的响声。那只站在猎物上的傻鸟双脚抓着猎物扑棱了半天才发现自己抓不起来,长鸣一声之后飞走了。
他一回头,这是吓了凌云和卡夏一大跳。
这个人,也许不该称为人……他脑袋上面张着浓密的毛发,甚至连眼睛和鼻子都被遮盖住了。夹杂着雪花的寒风将他一根根头发冻的丝丝上翘,犹如发怒的刺猬一般。这个人浑身上下只要有祼露的地方,基本上全被这种浓密的汗毛全部挤满了。
最让人感到心寒的是,他的眼睛犹如鲜血一般,除了蓝色的瞳孔之外,其他地方都是鲜红鲜红的。
“啊!”卡夏被这个忽然回有犹如鬼一般的东西吓了一大跳。
“靠!”领主大人也被吓了一大跳,这也太丑了吧。
“对于外来的客人,我们维京人是以礼相待。”猛男看着这两个表情有点奇特的人开口了。“但这不表示可以随意侮辱我们。”
“维京人?”卡夏楞了半天,忽然倒抽了一口凉气惊叫道:“你们是维京人?”
这个大汉看着两个傻不楞登看着他的人,点了点头。从怀里掏出一些坚果一样的东西递了上去,做了个示范,两手一磕,一用力,果子裂开了。一股香甜的味道立刻弥漫在了空气中。
“捡到宝了捡到宝了。”领主大人接过猛男手里的坚果,张着一张的嘴傻笑。
4-11星翰之王 六十八 猛男阿里
流氓眉开眼笑,卡夏一脸惊讶。老流氓想的是怎么把维京人拐骗到自己创业的队伍里,卡夏想破脑袋也没想通为什么维京人会出现在这里。
整个大陆上的人都知道,战场上最标准的杀戮机器是狂战士。整个大陆都知道,狂战士之中最出色的是维京人——他们拥有天生冷静狂化的血脉,而且狂化程度极其之高。一百个维京战士之中就有一半以上的人可以完全狂化,进入豁免所有负面状态的境界,并且在力量、精神以及肉体强悍程度直接飞跃到巅峰状态。他们不畏疼痛,力大无穷且理智清醒,要想打败维京狂战士,除非直接砍下他们的头。
并且作为狂战士的始祖,他们天生就拥有自疗、冷静的天赋技能。他们可以以惊人的速度自我治疗,并且在狂化之后不会出现任何不适应的状态。
可以这么说,维京人天生就是战场上的恶梦,任何敌人对于提着半人多高的车轮大斧的狂暴维京战士来说,除了被拍扁和劈半之外,没有第三个选择。
在一万三千年前的横断峡谷大战之中,维京人犹如从空气中冒出来的一般,忽然从天而降。领主大人在旅途之中从历史课本上得知,那次大规模的会战维京狂战士以一万人屠杀了企图通过深渊地|茓朝大陆输送魔族士兵的恶魔军队将近三十万!维京一族的传奇传奇人物道格拉斯更是以强悍的个人战斗力将魔族四大天王之一斩于横断峡谷之中。
可自从那一役之后,维京人越好像人间蒸发了一般,消失在这个大陆上了,再也找不到了。没人知道他们是怎么消失的,也没人知道他们消失到什么地方去了。就好像他们忽然出现一般,忽然又消失了。
唯一还留在人们视线之中的,是被称为“狂战士之神”的道格拉斯的雕像,以及篆刻在雕像上的培养狂战士的方法。维京人留下了培养狂战士的方法,慷慨的向所有种族传授这种惊人的技能。
慢慢的,人们记住了狂战士,却忘记了维京人。若是领主大人在一个月之前,肯定会奚落这个满身是毛的猛男为原始人,可他正好刚刚恶补了历史课,离文盲已经有了一段距离。
现在别说这个维京人满身是毛,就是浑身大便,领主大人估计也会上去热情拥抱。
“维京人!你真的是维京人?”凌云搓着手,嘿嘿傻笑的围着这个猛男转圈,猛男的视线就跟着领主大人转圈,两个人你看我,我跟你的转来转去,到后面几乎晕菜。
“凌云!”卡夏看两个男人犹如魔怔一般,有点嗔怪地白了他一眼,“你老围着人家转什么?”
“我激动。嘿嘿。”凌云停下来抓了抓脑袋,盯着这个猛男看了半天,伸出一只手去:“你好!很高兴认识你,你们是伟大的种族,请接受我的致意!”
“你也好,很高兴认识你。”猛男也点了点头。“我叫太森。”
一只毛茸茸的大手直接握了上去,太森的手极其坚硬有力,两个人刚一握上就开始了较劲,这是最典型的男人互相问候方式。开始太森还面色轻松,一只手随意的吊在腰间摇晃,他很自信这个男人不用了三两下就得被自己握得叫娘。
可想像与现实的差距还是挺大。这个男人不但没叫娘,太森先已经憋得满脸通红了——还好他一头狂野造型的长发遮挡了一下他的脸色。
这个男人力气实在太大了!太森憋足了劲,全身都才颤抖,可就是奈何不了凌云。抛开时灵时不灵的仙诀来说,凌云的蛮力已经是少有人敌了。即使是以破坏力著称的维京人也奈何不了他。
“咋样,我们算认识了吧?”领主大人依然笑嘻嘻的看着眼前的猛男。
“嗷!”
猛男忽然发出一声划破云霄的长嚎,带着金戈铁马的肃杀之气立刻弥漫了开来,夹杂着琅玛雪峰上的寒风,吹得卡夏簌簌发抖。
太森本来鲜红的双眼变得犹如鲜血一般刺眼,闪动着异样的光芒。全身上下的肌肉随着一声狂嚎之后开始不断的膨胀,将兽皮衣撑的几乎要裂开。本来就巨大的身形变的更为巨大——远远看去,凌云和太森就犹如一个小孩和一个大力士一般。
维京人的狂化!
凌云这时笑容也收敛了,狂化之后的太森力量显著提高了十多倍,竟然将他的手捏得微微发麻。这种力量要是按照食人魔的等级来算的话,估计得有几十个拉坶才能和他有得一拼。
“停停停!”凌云急忙喊停,在这么握下去,太森早晚得把自己的手给握废了。“我输了,我输了成不?”
太森听这话好像愣了一愣,凌云霎时间就感觉到手上的力量减轻了不少。随着力量的减轻,太森过度雄伟膨胀的肌肉也慢慢恢复了原形,眼睛变成了深红色,不再是那种慑人的血红。
“就握个手你说你还认真起来了。”凌云抖了抖自己发麻的手,哭笑不得:“用不找这么认真吧?差点把我手给捏废了。”
“别生气别生气,大家坐下来吃点东西。”卡夏笑呵呵的从包袱里掏出了不少肉干,她这两天被老流氓似水柔情滋润得心情大好,巴不得天下人都能分享她的幸福和甜蜜。
“对……对不起。”太森不好意思的抓了抓头,“没伤着你吧?”
“没有没有!”凌云嘿嘿一笑,拍了拍太森的肩膀,“你的力气够大的。”
“你也不错。”太森很老实。“除了我村里的霍里菲而德能在力气上比过我,你还是第一个!”
还没等凌云客气完,山坡拐角出就稀里哗啦一阵雪响,斜着就冲出来十几个猛男,一个个提着斧头气势汹汹的朝凌云和卡夏这边跑来。
两个人楞住了。
这些猛男和太森长相如出一辙,但是身材却高了不少,最矮的都比太森高上两个脑袋——两个凌云叠一块差不多有那么高。这群猛男身上批着各式各样的兽皮,这些兽皮有的甚至是整剥的,各种各样的野兽脑袋耷拉在他们肩膀上,随着这些猛男的运动一跳一跳的。
地上的冰层被踩的咯吱做响,在向大家宣布这伙暴徒的重量和杀伤力。
“就是你们拦路的?”这群猛男之中身披一张纯白熊皮的男人站了出来,提着一把比太森那把车轮大斧还大了一号的斧头指着身单力薄的凌云和卡夏。
不知道什么时候剥下来的白熊皮连着脑袋披在他的身上,熊头搁在他的肩膀上张着一张巨大的嘴巴,谁都能看出来,这头倒霉的白熊生前是多么凶残。
“你拦着我儿子的路想干什么!?”猛男指着愣在当地的两个外乡人,声音就犹如滚雷一般响亮:“维京人可不是好欺负的!”
“儿子……”凌云看着比自己高了两个脑袋的太森,有点接受不了。
这也太……扯了吧。
“没错,他是我阿里的儿子!是维京人的珍宝!”猛男声调依然没有降低,震的凌云耳朵有点发痒。“你有什么意见?”
“没有,没有……”凌云揉了揉发痒的耳朵,打量着这个阿里猛男。
4-12星翰之王 六十九 绝对力量
“为什么要拦着回家的孩子?”看着两个身体单薄的人傻乎乎站在那里发楞,维京头领勇士阿里纳咆哮着挥动着手里的车轮巨斧。长长的眉毛掩映下的大眼睛里有暴怒的情绪在沸腾。
凌云这下算是看清楚了,这把斧头肯定不是铁皮的西贝货,而是货真价实的精钢铸造——连手柄一起,完全是一个整体浇铸,巨大的车轮大斧只有两个地方异常光亮,手柄和斧刃。天知道蹲在这比大荒原更加荒凉的雪山,维京人从哪里找来的斧头,但他对这车轮大斧的锋锐程度没有任何怀疑。以维京人的身体强悍程度以及强悍的力量,即便不要斧头,也能将荒原上最强悍的食人魔撕成碎片。
不过他们脑袋好像不太好,丝毫不觉得两个看上去一阵风都能吹跑的单薄人类把自己孔武有力的儿子拦下有什么不对。
凌云是凭着更强悍的身体的确这么做了,要是换俩平常的普通人,估计太森肯定一手一个,直接捏死。
凌云一撇嘴,你个傻B,老子要不是身体壮,早就被你儿子捏死了。
“抱歉,真的很抱歉,我们只是忽然被吓住了。”卡夏拉住了正欲开口没啥好话的宝贝老公,站到了阿里的面前。“想不到能在这里见到你们,我感到非常荣幸。”
笑里藏刀和心口不一完全不是暗精灵的做派,可她多多少少能猜到凌云脑袋里在想什么。
“维京的勇士们,早在一万年前就已经将威名播撒到大陆的每一个角落。没有想到维京一族的孩子也是如此强壮,是我们失礼了。”卡夏弯下腰,朝阿里鞠了个躬。
这下可把阿里给憋那了。人家上来就对自己一阵猛捧,又没有啥实际性的证据说他们欺负了自己的儿子。不过是看到那只傻鸟自己飞了回来,自己的猜测而已。现在人家这么个乖巧的小美女必恭必敬的跟自己客气着,这一斧头是怎么也砍不下去了。
斧头放下去也不是,那就说明自己先认了怂;继续提着也不是,这不是显的我们维京人没礼貌吗?
后面一群猛男看得直摇头。
“阿里啊,早就跟你说事情要调查清楚,你这么不分青红皂白的就冲过来,惹事了不是?”
“冲动是魔鬼!”
阿里本来面子上就有点挂不住,再被后面的人一起哄,现在更是不知所措了。
“这位阿里先生,我看你这两把斧头不错,怕是有两三百斤吧?”领主大人Сhā浑的功夫还算不错,“不愧是威名远播的维京战士,个个都是好汉!”
“父亲,你搞错了,这是我新认识的朋友!”太森这时候也开口了。“这两位是,……”
“星翰郡!”凌云嘿嘿一笑,抓了抓脑袋接过话来,“鄙人正式那星翰的领主。”
“嘿嘿,真不好意思,俺一直就有点性子急……”误会消除了,刚刚剑拔弩张的维京战士们也松了下来,毕竟人家远来是客,没好好招待不说,一出来就直接亮了斧头,从哪方面说都说不过去。
“这个大哥很厉害,我掰手腕都赢不了他。”太森有点不好意思,把地下的猎物拉起来交给了老爸,提起车轮大斧走到了后面。
凌云赶紧装出谦虚状,一副标准的贵族领主姿态。
“请问两位豪爽的客人来到维京的村落有何贵干?”维京战士似乎对这个并不感冒,只是豪爽了笑了两嗓子,让凌云的耳朵又是一阵痒。
“说实在的,我是这片领土的主人,前两天才上任。”凌云实话实说,可把后面的卡夏个紧张坏了,这人不是又想收什么人头税吧?
再说了,琅玛雪峰并不在星翰领土之中……
“你是这片土地的主人?”阿里瞪着眼睛,俯视着他们俩,刚刚放下的斧头又提了起来,凌云这句话引起了维京人们的连锁反应,难道说这俩人是上门挑衅的?“我们世代都居住在这里,并没有听说这片土地有过什么主人。”
“等等,你们看看这个……”领主大人在怀里摸索了半天,掏出一张揉得皱巴巴的信封,递给了阿里。“这是我的任命状。”
阿里皱着眉头接过了这封扔在地上都会让人觉得是上完厕所用过纸的玩意接了过来,从里面抽出一张更为皱得可怕的纸。
“达拉斯?那是什么国家?”阿里皱了皱眉头。“那个什么达拉斯的国王将这片领土封给了你?”
“事实上……”凌云接过阿里递过来的信封,揉成了一团又揣进了怀里。“前几天这里还是无主的。最近我才当上这个倒霉领主,你们不知道有这个国家?”
阿里摇了摇头,世代都居住在琅玛雪山上的维京人已经上万年都没下过山,这其中改朝换代了不知多少,他们不知道也奇怪。
“这里从来都没有人上来过?”凌云想起了自己怀里的地图,“我手上的地图还是绘制得挺精确的,我就是按着它走到这里来的。”
他没说自己迷路,卡夏在一边躁的慌,这货说慌都不带脸红的。
“有过,他们是来寻找生命之泉的。”阿里皱了皱眉头想了想,咧嘴笑了:“不过他们都没有你爬的这么高,有些运气好的人在半山腰就能遇到生命泉水。这片雪山绵延万里,我们不习惯和生人打教导,所以一直没有打过招呼。二十多年前,倒是有个小子来过这里,他翻过了高不可攀的琅玛峰顶,听说最后得到了山上一只巨龙的认同,成了个龙骑士。他的名字跟我们的祖先很像,叫什么拉斯……”
“尼古拉斯!”太森开口了。
“我操!”凌云脱口而出一句脏话。尼古拉斯不就是老威廉口中的那个什么战神吗?敢情他也跟老子一样,打着主意去山上拐龙,还他娘的成功了。
“当年那个男人驾驭巨龙,邀请我们走出大雪山,跟随他去军队。”阿里呵呵一笑,拂了拂头发上的雪花:“不过我们拒绝了。”
这话说到凌云心坎里去了。
不仅那个运气好的尼古拉斯想,老子也想啊!瞧瞧你们这种块头,不做打手简直是浪费了啊!凌云心里呐喊着,眼睛一遍一遍的瞟着这些大块头。
“可是这里的生活条件非常艰苦,按照你们的功勋在任何一个国家都能得到最好的款待。”卡夏好奇地问道:“你们为什么拒绝他的好心呢?你知道那个小子现在成了个什么人物吗?”
“这无所谓,我们的家乡冰岛本来就是一片冰天雪地,这里跟那里的生活环境完全一样,没什么艰苦的。”阿里哈哈一阵大笑,这阵豪爽的笑声似乎连带着冰川都在颤抖,“至于为什么我们不跟他去,那是因为我们不喜欢被在武力上无法胜过我们的人所管辖。”
“无法在武力上胜过你们?”凌云两眼一亮,似乎见到了一颗无主的大钻石。
4-13星翰之王 七十 刁蛮的公主
广袤的大荒原上,迎来了第二批队伍。
菲历克斯和薇仙带着一票手下,跟利薇雅公主走在凤凰山一带风景如画的荒原上。
被薇仙称为凤凰山的那一座犹如凤凰展翅的高地已经从地平线的荒草之中渐渐露出了自己的挺拔的身资,在荒原上跋涉了多天之后,菲历克斯的领地就在眼前了。
她还不知道,自己的封地已经被凌云纳入了自己的领土之中。星翰领主虽然没有跟凤凰领主商量,但是多半两句枕头风一吹,菲历克斯自然会将这片荒芜程度跟星翰不相上下的领土拱手让出——连带自己也一起归属给星翰领主所有。
菲历克斯的子民构成比凌云要复杂的多,除了本来所属的护卫军队和府邸的跟班之外,还加上了精灵弓箭手、沃尔沃狂战士和公主殿下带来的追随者和护卫者。自利薇雅公主加入了这个队伍之后,阵容强大了很多。而凌云派出来迎接菲历克斯一行人的食人魔拉坶也早在兵站外一百多里地的地方和她们汇合——拉坶不敢靠兵站太近。
虽然队伍庞大了许多,但是其中钩心斗角的事也不少,除了薇仙跟利薇雅公主的关系比较好之外,这个公主殿下简直就是个刺头,逮谁刺谁。她手下的一票跟班也不是省油的灯,跟着公主殿下一起耀武扬威。公主殿下的做派简直就跟休闲旅游一个样,根本看不出这是长途跋涉即将去到一个不毛之地的样子。
菲历克斯看着公主殿下坐在四人抬着的一张大辇上悠闲的吃着水果,不禁幽幽的叹了口气——这次的车队要比星翰领主的车队大得多,除了辎重给养金币武器装备之外,还随队带来了大批的粮食。而公主陛下好像觉得还不够似的,硬是将自己的换洗衣物和一路上享受的新鲜水果、零食小吃又装了十大车,导致这个队伍进行速度越来越慢。
春天的荒原到处都是松软的泥土,重量太过的车队一天都会遭遇几次车轮陷入泥土的尴尬。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这一路上走的还算安稳,没有遇到什么大规模的荒原强盗袭击,唯一地一次偷袭。也直接被沃尔沃狂战士打了个落花流水。
也许是地精们的恢复能力强,也许是横了心准备豪赌一次,总之,这些不开眼的家伙找上了继星翰领主之后的第二个领主。
结果当然跟第一次是一样的,不同的是菲历克斯心肠好,也没有凌云那样的歹毒手段,地精们一阵冲锋之后留下几百具尸体,也就“空空”“空空”的作鸟兽散了。
这里也没有火麒麟,不然免不了又是一次荒原大烧烤。
拉普拉塔河,这条赤拉库河的最大分支在经由琅玛雪山的雪水融化后汇合,成为了荒原之中最大的河流,将两条山脉中间的凤凰山区域与星翰整齐的分割成了两块。拉普拉塔在土著语里是银子的意思。天风纪216年,伟大的赞比斯王朝第第一任国王塞巴斯蒂安卡波特率领一支远征队深入大荒原开辟疆土,一直到达了横断峡谷上游内地。他看到当地土著身上佩戴很多银质饰物,以为这一带银矿丰富,就把这条河称为拉普拉塔河,意为银河。
河岸边滩涂上是一片遮天蔽日的芦苇,抽着白絮的芦苇,风一吹,哗啦啦直响。一朵朵白絮在空中飞向了远方。
她并不知道,自己的宝贝老公,新任的星翰领主,曾经在同样的芦苇丛下与小情人成其了好事。
“居然没有桥?”菲历克斯看着奔腾的河水皱了皱眉毛。
话一出口,她就想起己说的有点多余,拉普拉塔河两岸地距离足有六十来米宽,除非是工艺精湛的矮人建筑师,谁也没有办法在这条河流上搭建起一座足够坚固的桥梁。
“如果有矮人工匠的话,也许可能。”利薇雅公主撇了撇嘴。
这里驻扎着的,是达拉斯边境上最靠前的一个兵站,过了这个兵站之后就是达拉斯鞭长莫及的荒原地带了。一条河流的南北有时候差异就是这么大,这边是天堂,那边是地狱。
兵站地军官是一位年轻的挂着准男爵头衔的军官,查验了所有的文件之后,这位军官在所有的文件上都盖上了达拉斯的通关签章。再朝前走的话,虽然理论上还是达拉斯帝国的疆域范畴,但是已经无法受到帝国的保护了。
“几位小姐,我接到军部的通知,在五天前就守在这里了。”年轻军官微笑着说道:“今天总算是把你们给盼来了,我的使命也快结束了。”
“有什么办法跨越这条河流吗?”菲历克斯点了点头接过文件,露出了一个漂亮的微笑,她惊人的美貌让年轻军官一阵眼晕。
“很抱歉,小姐们,虽然我很想帮助你们过河,但我无能为力。命令中并没有告知我需要准备大船。我这里几有几艘小船,没办法让你们的辎重车队过河。”年轻军官说完拨开了芦苇从,里面果然只有几艘简陋的小木船,辎重车队如果一去,谁也不会怀疑这艘小木头船会被压垮。
“那……”菲历克斯想了想说道:“我们只带需要的东西过河,其他的我们分批装载过河,这样可以吗?”
“小姐,这恐怕不行。”年轻军官打断了菲历克斯的命令,“这条河水流非常急,而且它的宽度超过六十米,中间却经常出现河流旋涡,一旦卷进去,是非常危险的。况且,你们的车队若是分批过河的话,恐怕今天晚上也运不完。”
“那就明天。”利薇雅公主开口了。“我们不急。”
菲历克斯皱了皱眉头,这个公主简直是不知所谓。凌云就带了足够半个月的给养跑进了大荒原之中,如果不及时给他送去新的给养,那么除了饿死就是冻死——虽然现在是春天,但是到了晚上大荒原的温度却能低到让人惊讶的程度。
“那我们撤去不需要的东西,只带必要的给养过河。”菲历克斯想了想,朝后面的跟班下达了命令。“除了粮食、武器、御寒的衣物和金币之外,其他东西一律丢弃。”
“不行!”利薇雅公主不乐意了,跳下大辇怕到菲历克斯面前表达和自己的不满。“那一路上吃的喝的用的怎么办?你不能这么做!”
事实上,这个车队除了粮食、武器、衣物以及金币之外,除了菲历克斯和薇仙的几件贴身衣物和换洗衣服之外,一大部分都是利薇雅公主所带来的消耗品,奢侈品。其中首饰、零食、大量的衣服甚至是小玩具,在十二个大车里面占到了六个车的位置。
菲历克斯下令要抛弃多余的东西,利薇雅公主自然就认为这个命令是针对她的。
“公主,我们要是不抛弃一些不需要的东西,恐怕今天晚上都过不了河。”菲历克斯耐心的解释,“凌云已经走在我们前面很远了,他们缺少补给和武器,大荒原的晚上四处都潜伏着危险,若不及时给他们送去这些东西,恐怕他们会陷入非常困难的地步。”
“那不行,我这些东西都是每天必要的!”利薇雅公主非常倔强的摇了摇头,“你要是把这些东西扔在这里,我以后怎么办?没衣服,没有首饰,连零食和玩具都没有。”
“可是公主,我们不是出来旅行的。”这下连跟利薇雅关系挺好的薇仙都看不下去了,毕竟自己的宝贝老公在前线受苦,这个小妞为了点零食就扯三扯四的不肯放,这还是人做的事吗?
看到自己的好朋友也炸刺反叛了,利薇雅公主急了,立刻摆出了公主的架子,指挥自己的随行人员保护那几辆大车。
“谁敢把这些东西扔在这里,我砍谁的头!我是公主,你们都得听我的!”利薇雅公主颇有些歇斯底里的泼妇骂街的气质。
菲历克斯漂亮的眉毛又皱了起来,她没有想到这个公主如此横蛮。她手下的随行人员现在已经是剑拔弩张,薇仙也怒了,指挥着手下的人准备强行拆车,两帮人就这么狗咬狗一般的对视着,眼看大战一触即发。
“在这里向前大概五十里左右路程,倒是有一座桥梁。足够你们的辎重车队通过。”年轻军官看着两边都不能得罪的人,终于出来打了圆场。“不过那座桥……”
“太好了。那座桥够不够结实?”利薇雅公主立刻转变了语气。
“你放心好了!尊贵的公主陛下。”年轻军官急忙点了点头:“那座桥是在很久之前修建起来的,用料全是坚固的条石。足够承载你们的车队通过。”
“太好了。那我们就朝那边走。”利薇雅公主眉开眼笑,跳上了自己的大辇。
4-14星翰之王 七十一 熊地精的海洋
上拉普塔拉河上游的确有一座石桥。
年轻的军官没说清楚,那座连接河流两岸的石桥已经被上百的熊地精给占领了。可要是当场说出让她们绕路越过琅玛雪山,他还真不敢。
这个公主显然是非常不讲道理的,旁边那两个女人也不是好惹的。自己一个小小的准男爵随时都可能成为她们战争的牺牲品,思前想后联系起这三个女人的护卫军团一考虑,军官将这条被熊地精占领的桥梁位置告诉了他们。
那十个有肌肉外露明显暴力倾向,提着斧头的人一眼就能看出来是沃尔沃狂战士,既然有他们保驾护航,对付百十个地精应该不成问题.虽然是这样,这个年轻军官在给她们指了路之后,还是马上打包收拾行李,留下了一个荒凉的兵站,自己撒丫子跑了。
又是一个夕阳西下的日子,武装到了牙齿的护卫们分散在车队两边,护卫着这批关系到两个领主生存问题的辎重物资缓缓前行。
菲历克斯和薇仙两个人都骑着马儿,马儿踩着悠闲的步调轻松的朝前走着。利薇雅公主依然躺在那张有厚厚的皮褥子的大辇上,将一堆堆葡萄皮不断的扔在行进的路上。越是进如大荒原内部就越是荒凉,这里已经离凌云最后一次虐待俘虏的地方不远了。
稀稀拉拉的草丛里面隐约可见已经高度腐烂的地精尸体,散发出一股臭气。这是凌云一路上射地精比赛的成果,现在靶子已经腐烂得不像样子了。
“拉坶!”菲历克斯朝凌云配发的向导问道:“这里就是大荒原内部了?为什么这么多的地精尸体?这里是荒原强盗部落的聚集地了吗?最近有过战争?”
“夫人,这是老爷的杰作。”拉坶现在一身上下光鲜无比,凌云发给他的第一套装备已经让善良的菲历克斯给更新了,这一条制式盔甲比星翰领主大人的那套更加招摇。“这里还不算是内部,如果保持这个速度,到了明天就能进入荒原内部了。这里不算是他们的聚集地,只有一些零散的强盗在一起。走进荒原中心才算是强盗的部落,而且他们的势力很大,因为那里没有军队定期清扫。”
“是这样啊……”菲历克斯若有所思,担心悄悄地泛上了她的心头。死在路上的地精尸体已经有数百具了,如果这还算势力小的话,那如果遇到势力大的……她看了看那十个提着车轮大斧的沃尔沃狂战士们,这种担心越来越重。
狂战士的战斗力虽然强悍,一百个地精也打不过一个狂战士,要是它们来一招人海战术怎么办?上千地精直接压过来,压也把人压死了。
“大人!在前面不远处就有座桥梁!”被派出去做为斥候的一名骑兵催马朝这边而来。“应该就是那名军官所说的石桥。”
“坚固吗?”菲历克斯点头致意,对那个骑兵露出了漂亮的微笑以示嘉奖。“能不能容纳我们的辎重队伍过河?”
“应该没有问题,大人!”年轻的骑兵都喜欢美女,特别是菲历克斯这样的亲和力高的美女,一个微笑差点把他的魂都勾没了,恨不得连自己祖宗十八代的名字都告诉她。骑兵抽出自己的佩剑递给了菲历克斯,指着上面那些一个个的缺口说道:“您看,我试过那些桥梁的材料,非常坚固。虽然不知道它的实际承重如何,但是这样的材料应该经的起我们的辎重车队。”
“那太好了,请你在前面带路吧。”菲历克斯将这锯齿剑还给了骑兵。那骑兵意气风发的一拍马ρi股转了过去,腰板挺得直直的,简直就犹如童话世界里走出来的白马王子一般挺拔,就算是放到帝国仪仗队去,最苛刻的礼仪官保准都挑不出什么问题。
“姐姐,你魅力可真大。”薇仙嘻嘻一笑,看着前面犹如白马王子一般的斥候笑了。
“死丫头,你来取笑我吗?”菲历克斯俏脸一红,转过了头去。
就这么一路取笑打闹,没半小时就已经来到了那座石桥前面。正如斥候所说,这座石桥看上去十分的坚固,结合紧密的石缝中甚至经过了那么多年,连根草都没长出来。可见当时矮人建筑大师门建造这座桥的高超技艺。
桥下是异常湍急的河流,这里虽然比在兵站的时候看到的宽度小的多,但是也有十六七米的距离。在如此湍急的河水之中,及时是水性非常好的人,估计也没办法直接游到对岸。
薇仙跳下了马,走到桥上用力的跳了两下,石桥果然是异常坚固,连脚下的震动都完全感觉不到,这证明了石头之间结合不仅是紧密,而且牢固。这座石桥是标准的拱形建筑,只要两岸的地基足够牢固,就能将重量分散开来,再加上如此坚固的材料,难怪这石桥能一直屹立到今天。
薇仙捡起地下的一块石头扔进桥下的河流中,连点水花都没溅起来就直接被湍急的河水吞没了。
水流不仅急,而且很深。
“这桥的确很结实。”薇仙走下来说道:“我想能够让我们最重的车通过。不过就是宽度窄了点,如果过车的话,就没办法过人。”
菲历克斯粗略的用手丈量了一下,的确如薇仙所说,如果过了车,就没办法过人。而且有一些体积的而轻的东西,也许会因为这个桥的弧度而从上垮下来。一旦掉在这条河里,恐怕就是永远都捞不出来了。
“我们把轻的东西集中在一辆车上,用绳子捆好,人在后面拉着,这样就稳当得多。”这座桥梁的宽度肯定是无法容纳两只拉车的古德考拉兽一起通过,放长缰绳根本是不现实——一旦拉车的野兽被惊,那么唯一的下场就是把东西全扔河里。
“重一点的东西由人在后面推,前面也需要人拉。尽量保持平衡。一个车中间站一队人,大家尽量前后一致用力。”
领主大人发话了,公主殿下也没有反对,剩下的就是苦力们的劳动了。大家就在原地卸车,将不同重量的东西重新分类装车,最高的一辆甚至超过了六米!
“这简直就是在建筑楼房。”薇仙看了哭笑不得。不过这也是唯一一个通过石桥的方法。
随行人员们的效率很高,一会就将所有的辎重给养都重新分配过了。就连公主殿下所携带的那些奢侈品也堆成了高楼大厦。除了最前面两只古德考拉兽拉车之外,全体人员都自觉的站在两车的中央,一个在前面拉,一个在后面推——力气最大的沃尔沃狂战士也放下了斧头充当苦力,他们在稳固中间那一辆装满的金币和武器的重量最大的车,那辆车前面还捆着一辆装满了御寒衣物和粮食的车辆。
就这么犹如糖葫芦一样,一人一车的串着,过河在缓慢的进行着。
“过了这条河再走上两天,就能和他会合了。”薇仙在收拾自己的贴身衣物和随身用品的时候也累的一身香汗。
“大概吧。”菲历克斯看着缓慢有序的过河队伍,叹了口气。“有时候我还真觉得委屈他了。要不是我的话,他也不会来这荒芜人烟的地方。”
“你要是觉得委屈他了,那你就多补给他几次。”薇仙笑嘻嘻的凑了上去,语气极为暧昧。“你当时干嘛让我装着不知道,那坏蛋做过的坏事……还不让我说。”
“男人的面子。”菲历克斯呵呵一笑。“你还有很多不懂的呢。”
4-15星翰之王 七十二 熊地精的海洋 下
菲历克斯和薇仙在闲聊的时候,拉坶一脸紧张的东张西望,时不时的提着棍子搂草,好像是要打兔子。
“拉坶,你在看什么?”薇仙看得好奇出言问道:“你打算抓兔子?”
“不是抓兔子,夫人。”拉坶苦着张脸说道:“您可能不知道,这片地区属于熊地精的占领地。在这里起码有三个以上的大型熊地精部落。这些肮脏的生物们最擅长的就是忽然发动偷袭。我搂草是为了看看周围有没有熊地精埋伏过的痕迹。”
拉坶最近脱离了“肮脏”的生活环境,已经朝着小康奔来,他几乎已经忘记了自己曾经是这些肮脏的强盗里的一份子。
“怕什么,不过是地精而已,来一个我拍一个。”利薇雅公主的护卫头领威廉基德提着重剑亮了亮,接近两米的大剑对于这些矮小的生物来说的确是一个恶梦。
威廉基德英勇无比的说辞惹的公主一阵花枝乱颤。
“公主殿下,这些地精并非普通的地精,不是一路上我们看到的那种身高不足一米的地精。”拉坶搂了半天也没发现有熊地精出没的痕迹,转过头来神色稍微轻松了一些,“熊地精身高都超过一米,而且在力量上他们有和食人魔一拼的实力,四五个熊地精就能放倒一个食人魔,最好还是小心他们为妙。”
“地精始终是地精。”利薇雅公主坚持己见:“就算是有龙地精,他们依然是地精。”
“好了好了。”菲历克斯微笑着出来大圆场说道:“蒙得说的不错,在大荒原上最好多注意这些强盗,不然吃亏的是我们自己。”
“大荒原中心地带有很多的食人魔和地精,达拉斯的国王陛下应该不是不知道这个强盗泛滥的地带;那位领主大人的封地在这里,老实说,我一直没明白是为什么。”公主殿下的首席护卫威廉基德砸了砸那张大嘴,意味深长地笑了笑。
这个公主殿下的首席护卫军官拥有一身坚硬强悍的肌肉,随时都穿着一副精钢打造的锁子甲,连走路都是稀里哗啦的一阵乱响。薇仙曾经非常恶毒的悄悄问过菲历克斯,要是把他放在车队最前面,是不是可以吸引一大部分火力。
薇仙本来在指挥车队过桥,听到这样的话她不乐意了,漂亮的大眼睛狠狠的白了这个走路带响的男人。
“特别是让两位漂亮的女士运送给养辎重,这是一种犯罪。”威廉基德呵呵大笑,他觉得自己非常幽默风趣。“无论什么时候,这样的体力活应该是男人来干,把小姐们置于危险之中是不道德的。”
“啪啪啪”一阵骤雨敲窗的声音爆豆般响起,薇仙身边的一块空地立刻变成了秃子——茂盛的荒草被烧光,地下千疮百孔的分布着一个个拳头大的小坑。
薇仙的成名绝技——连珠小火球。虽然这小妞的生植器图腾一般的条状魔法杖丢失了,小火球的速度和密集度都降低了不少,但是用来示威和烧荒还是绰绰有余。威廉基德不说话了,那一小块倒霉的示范地已经被小火球硬生生的给砸下去一米有余。他非常识相的闭上了嘴。
人民参与内部战争是不明智的,拉坶也赶紧拉着白马王子斥候出去探路,远离这个小型火药库。
“我现在多少算是有点明白王国为什么敢分派这个领地给这为神秘的领主大人了。”威廉基德眼睛盯住了正在哼哼生气的薇仙,“真看不出,真看不住……”
“如果没有强盗和魔兽,这片土地的确非常漂亮。”菲历克斯拂了拂被风吹散的火焰一般的长发。
夕阳西下的时候,清爽带有泥土气息的微风吹散了一天的疲惫。被夕阳点缀成金子一般的长草和河边的芦苇犹如波浪一般上下起伏,置身其中就犹如走进了一副如诗般的风景之中。勤劳的子民们正在为将来的生存努力奋斗——将一车车的生活必须品缓慢的拖拉过河。
若是凌云在这里,肯定会当场淫湿….做对。
薇仙点了点头,表示赞同,这片辽阔的土地充满着野性的阳刚之美,足以让任何女人陶醉其中。
生活中总是充满了讽刺和反差,这句话菲历克斯刚刚说出口,就给了善良的她一个不大不小的打击。
那个白马王子斥候从前面策马狂奔而来,那匹雪白的白马已经混身是血。
“不好了!不好了!”斥候在菲历克斯面前勒住白马翻身下来,在地上滚了个来回,灰头土脸地站了起来,脸色煞白:“大人!前面有一大群地精在朝我们这边逼近!”
“有多少?”菲历克斯猛然一惊,“来了多少地精?”
“我不知道。大人。”斥候苦着一张脸。“他们人太多,我们是逃回来的。”
“什么?”正在指挥车队的薇仙腾地转过了身。“你身为一个帝国骑士,一个斥候!看见地精竟然会逃跑?你平时那些本事哪去了?优秀的斥候会害怕地精吗!?”
“这个不是普通的地精!”斥候的汗刷刷地淌了下来。
“两个打一个,还打不过吗?那个食人魔拉坶呢?他一个食人魔难道还打不过一百个地精?”薇仙柳眉倒竖着。
“拉坶这笨蛋打不过,逃跑了……”斥候的胸口剧烈地起伏着。
“什么?”这下连一向稳重的菲历克斯也惊讶的倒抽了一口凉气:“食人魔都打不过地精?你看确定那些是地精?”
“不是不是……”斥候紧张地咽了口口水:“这帮地精全是熊地精!”
“哦……父神在上……”菲历克斯觉得自己背后一阵发凉,一股寒气冒了出来。
祈祷还没完,一阵微风夹带着腥臭就已经吹到了众人的面前——地平线上出现了一片黑压压的影子,“空空”“空空”的叫声不绝。足有一百多个长着熊脸,魁梧高大地熊地精挥动着手里的钉头棒子,呼喊着从远处跑来,他们身披破烂的盔甲,手持生锈的武器,一个个面目狰狞。
这就是大荒原上最可怕的强盗——熊地精!
“大家赶快靠拢!”菲历克斯惊的倒抽了一口凉气,这一群熊地精起码有两百个以上。黑压压的一片看不到头。“过河的队伍加快速度!”
熊地精的个体战斗里虽然没有食人魔那么高,但是他们胜在数量上。若是熊地精的数量跟普通地精一样的话,这片荒原恐怕生存不下其他生物了。
“这群可恶的地精!”薇仙咬牙切齿的看着这群强盗。“我们的狂战士被夹在桥上,他们无法过桥,前面的车太大了!”
按照菲历克斯安排的过桥方式,力量最大沃尔沃狂战士充当了苦力,三三两两的夹在巨大的辎重车队中保持这些物资给养的平衡。一个个高高的辎重运送车将他们牢牢的卡在了小桥上,要想让这群战斗主力们全部过河,起码还得十分钟左右。
“怎么办?让他们加快速度!”利薇雅公主急了,她可不想这群熊地精碰到自己的身体。
“加快加快!要不是你那些没用的东西,我们早就已经顺利通过了!”菲历克斯这时候也生气了。“看看有多少必要物资已经过河的?”
“大人!我们的粮食和武器运输车还在桥上!”一个已经过河的随行人员清点了物资,对菲历克斯说道。
“这些是什么!?”菲历克斯怒容满面的指着已经过河的三辆大车问道:“我不是先让你们运送必要的东西过河吗?这些是什么东西!?”
“大人,是公主陛下让我们先送她的东西过来。”随行人员脸上苦得亏滴出水来。“我们也没办法,她可是公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