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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有了一次经验,宋浩阳并不期待眼前的大铁门会迅速打开,当他好整以暇准备长期抗战时,门倏地开放。

一张斯文俊秀的男人面孔出现在门后。“先生,请问你找谁?”略显低沉的男声十分有礼。

宋浩阳错愕,他仔细打量那名男子,发现男子应该不是上门的访客,也就是说他是住在这,至少昨晚是住在这公寓里。

宋浩阳匆匆望了门牌一眼儿址没错!那……这个男人是谁?

该不会是心儿另结新欢吧?他开始胡思乱想。

“先生?”陌生男子再一次询问。

“嗯,我找心儿,赵心雅。”宋浩阳故意使用他对赵心雅的昵称,用来表示他们的关系非比寻常。他专注在男子的脸部表情。

如宋浩阳预料的,男子右颊略略抽动,抿紧双­唇­,“请进,小雅还在睡觉,我去叫她。”男子亦不甘示弱。

宋浩阳走进屋子,“不用了,让她睡吧!这阵子赶稿,她肯定是累坏了。”其实他并不清楚赵心雅到底写完了没有,但他就是不喜欢男子隐含在话气中的亲密意味,这令他火冒三丈。

男子仿佛也感受到宋浩阳对自己的威胁,原本和善的态度变成敌对。两个男人愈看对方愈讨厌,在客厅中各占一方互相对峙。

此时,赵心雅的房门突然打开。

“嗯,睡得好舒服哦!”她穿着舒适的棉布睡衣,一头乱发,边伸懒腰边打着呵欠。“吴大哥早,”她瞄到站在沙发旁的吴轩杰。

没错,方才与宋浩阳剑拔弩张的男子正是吴轩杰。

“早!”他的语气中有丝得意,因为赵心雅首先注意到的人是他。

赵心雅搔搔头,察觉到自己正顶着一窝鸟巢,不好意思地吐吐舌头,迅速的用手指爬梳发丝。她低着头走到电视前,拿起茶几上的摇控器,一ρi股坐在沙发上,正想打开电视时,赫然发现站在电视旁的人。

“你……你……”一个礼拜不见人影的人突然冒出来,吓得赵心雅说不出话来。

“这是一个女人对多日不见的情人所应该有的态度吗?”

宋浩阳有些恼怒,他虽不期待得到她热情的拥抱和香吻,但也不要她一副活见鬼的样子。

赵心雅闻言心火四散,“嘿,是你自己说都不说一声,突然消失不见的那!你还想指责我!”

宋浩阳顿时心情大好,露出令人失魂的灿烂笑容,“你在想我!”百分之百的肯定句。

“鬼才想你!”她急着否认。

“你想我。”

“不相。”

“想。”宋浩阳玩起幼稚的游戏来,而且还乐在其中。

站在沙发旁的吴轩杰听着两人的对话,不悦的双手环胸,他大概猜得出来与赵心雅打情骂俏的男子应该是妹妹口中的强敌——宋浩阳!

吴轩杰清清喉咙,希望引起赵心雅的注意。

赵心雅这才想到吴轩杰的存在,她红着脸转过身子,为两个男人互相介绍。“嗯,你们还不认识吧?这位是吴轩杰,他是轩蕙的哥哥,轩蕙是我的室友,你还记得吧?”她看着宋浩阳补充道。

宋浩阳点头表示记得,并沉默地等待她的介绍。

“他是宋浩阳……”她有些羞怯。

宋浩阳静待了三秒钟,才意识到她的介绍词已经完毕,只得无奈的补充说道:“也是心儿的男朋友。”这个男人最好不要再妄想心儿!他坚定的看着吴轩杰。

出乎意料之外,吴轩杰听到这声明并不恼怒,反倒热络的走上前去,与来浩阳握手,不断说:“久仰大名,请多多指教。”

突地,他趁赵心雅不注意时,附在宋浩阳耳边低声道,“暂时的男朋友。”说完,他收起嘴边不诚挚的笑容,也放开宋浩阳的手。

宋浩阳眼中迸­射­出一道冷光,他知道对方不会轻易放弃赵心雅,这激起了他的斗志。

两道锐利的眼神于空中相会,擦出炫丽的火花,无言中,两个男人的战争展开了!赵心雅挥然未觉空气中一触即发的火药味,抬头瞄着墙上的挂钟,“快九点了,吴大哥,你今天不是要开会吗?不赶快出门你会来不及哦!”她提醒吴轩杰。

吴轩杰会来台北是由于吴轩蕙的建议,他用来台北开医学会议当借口,再加上吴轩蕙“恰巧出差”,顺理成章地,他成了赵心雅的临时室友。

大敌当前,吴轩杰怎么会愿意离去呢?如今他有些后悔,不该以开会当籍口,早知道就说是度假,真是搬石头砸自己的脚,他踌躇着该以何种理由让自己不用离去。宋浩阳看出他眼中的犹豫,心中暗暗叫好。“吴先生既然有事忙,咱们就别耽误人家了。我帮吴先生叫车。”话说得体面,其实打的是不让吴轩杰有逃脱机会的主意。他迅速地打电话叫了计程车。

“好好好!”赵心雅接连三声好,“吴大哥,你快点,他帮你叫车,迟到了就不好啦。”她将吴轩杰推进吴轩蕙的房间。

“你为什么笑得这么诡异?”回过身的赵心雅发现宋浩阳的笑容令人发毛。

“吴先生为什么住在这?”宋浩阳问出心中的疑惑。

“开会罗!刚好轩蕙又出差,吴大哥就住这。”理所当然的答案。

宋浩阳当然知道吴家兄妹想要来个“近水楼台先得月”,可惜当事人神经粗大,感受迟饨,只怕这计划会落得腹死胎中的可怜下常

“你哦!感觉迟饨!”宋浩阳轻点她的鼻头。“哪有……”

赵心雅正想为自己辩护,吴轩杰正好出房门。

赵心雅跑到阳台,隔着阳台向下望,“车子来了哟,吴大哥,你快点。”她催促着。

吴轩杰无可奈何,只得提起空无一物的公事包假装要去开会,离开前他横了宋浩阳一眼。

宋浩阳宽宏大量的不予计较,毕竟他是胜利者,必须维持自己的风度。

“吃早餐?”宋浩阳半是命令半是邀请。

赵心雅眼睛倏地一亮,“你是说刚出蒸笼的包子,热腾腾的米浆,有一点焦的烧饼配上脆脆的油条,还有葱花蛋饼吗?”

她一连说了好几种中式早餐,像极了数十天未享用过一丁点食物的饿鬼。

“只要你换好衣服,我们马上就走。”他将视线停留在她睡衣上张大嘴巴打呵欠的加菲猫。

“哦耶!”她像小孩似的,欢呼一声冲进房间。

不到十分钟,她一身清爽光洁地踏出房门。

“好快!你确定你刷牙洗脸了吗?”宋浩阳不敢置信,宋映月每回总让他等半个小时以上。

她笑ⅿⅿ地拉下他的头,顽皮地在他睑上呵了一口气,“闻到牙膏的味道没?我用的是高露洁喔!”她拿着小钱包,推着他离开,“走吧!我知道一家很­棒­的早餐店,包你赞不绝口。”

她口中很­棒­的早餐店位于赵心雅祖赁公寓的巷口,距离不超过一百公尺,致使宋浩阳名贵的法拉利跑车无用武之地,他们两人使用最原始的交通工具——十一路公车。

“赵小姐,好久没见到你啦!”亲切的老板娘绽开大大的笑容。

“是呀!最近比较忙。”她显然是熟客。

“今天早上吃什么?”

她兴致勃勃的点了一大堆东西,拉着他随便找张桌位坐下。

快十点了,早餐店因已过了上学和上班的尖峰时段,显得有些空空荡荡的。“来得早不如来得巧,幸好现在客人不会很多。”她曾经为了一份蛋饼等了二十分钟,不是她耐­性­够,实在是店里的早点堪称一绝。

宋浩阳不自在的左顾右盼,最后看向坐在对面的她,发现她脸上有一抹惊讶的神情。

"你……你该不会第一次来这种店吧?"这种早餐店不是随处可见吗?

“对!”他不喜欢她眼中的某些成分,就像是听到他有两个头般。“我大部分的早上都在开早餐会报。”他笃信早晨是­精­神最好的时刻,因此规定公司的主管在早上开会,即使不开会,秘书也会为他准备早餐。

“好可怜喔!”这会儿,连怜悯都出笼了。“喏,赶快吃。”她大方的将老板送上来的第一份蛋饼往他跟前送。

他在她的催促下拿起筷子,有些害怕地夹起一块其貌不扬的蛋饼往嘴里塞,然而入口的美味大出他意料之外,他迅速夹起另一块蛋饼,一块接一块,没三两下,盘子已经见底。

“很­棒­吧。”她又送上十粒煎饺。

这次不等她催促,他自动伸出卫生筷夹取煎饺,“你稿子写完了吗?”在动手之际仍不忘此行最重要的目的。

专注于咀嚼食物的她闻言,急忙吞下嘴巴里的东西。“稿子?早写完了!我正在构思下一本小说哩!”正是那本有关豪门恩仇的书。

他放下手中的筷子,“那你又开始闭关了?”语气中是浓浓的不悦。

为什么他们之间总有阻碍?不是他忙,就是她在写稿,两个人总兜不在一块。他心里不觉得很烦。

“拜托,我才刚写完一本,你当我是神力女超人吗?”她把对付出版社编辑的那一套用在他身上。

他不像编辑那般面露不悦;相反的,他相当高兴。“你是说,这阵子你很闲?”他又吞下一口蛋饼,不油不腻,充满了蛋香,好吃!

“嘿嘿嘿,也不是非常闲啦。”聪明人在不知道他人有何­阴­谋时,绝不会将自己陷入没有退路的窘状。

敢情她将他视为敌人,小心翼翼提防着?“从今天起,我们开始约会。”虽然他没同女人交往过,但还知道约会这名词,尤其昨晚在他不耻下问的证询宋映月的意见后,他已经有十足的把握。

“什么!?”

“你该不会忘记我们是男女朋友的关系吧?”

“我当然记得。”她最受不了他老是当她是有健忘症的老人。

“这就对了,通常男女交往的第一步是约会,借着约会可以认识、了解彼此,进而知心。所以约会是必须的。”他像个老学究似的说着。

“我懂!”开玩笑,好歹她也是个写文艺爱情小说的作者,怎么会不了解约会的作用。“但是,你不可以突然宣布我们是男女朋友,随后又消失,然后突然冒出来说要约会!”就算小说内容是编造出来的,她也没写过这么离谱的戏码。“告诉你,我可不是你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的小可怜。”她忘记正身处公共场所,激动的站起来,展现她难得的骨气和气概。

“不知道一家出版社值多少钱?”相较于她的激动,他显得相当冷静。

“你不可以威胁我!”她忿忿不平。

“我可以!事实上我已经做过一次,而且不介意再做一次。”他完完全全掌握了她的弱点。

她暗喘,“大不了,我换一家出版社就是。”

“就不知道台湾有多少家出版社可以让你换?”言下之意相当清楚。

“你……”她莫可奈何。

“约会?”他面无表情地再次间道。

他当然知道她在生气,而且是生他的气,从她恶狠狠的眼光不难得知这个事实。他也知道自己这么做相当下流,无耻。

但为了得到她全部的注意力,他不得不如此!

他不希望像吴轩杰一样,默默守在她身边数年,得到的只是她偶尔的问候。虽然他不确知自己想要什么,但吴轩杰的下场绝不是他所要的。为了避免重蹈吴轩杰的覆辙,他宁愿下流、无耻!

“你是在开玩笑?”没有人会因约会不成,而浪费一大笔钱去买出版社,任何一个有脑子的人都不会这么做。

宋浩阳沉默以对,表情坚定。

她终于知道眼前的男人显然没有大脑,“就当我是小可怜!”她颓丧地坐下。

她放弃,彻彻底底的放弃,她怎么可能要求一个没有大脑的人讲理呢?

她一句“小可怜”击垮了他。他试着解释自己的不告而别,“我不是不告而别,只是时间不容许,香港的并购案突然发生问题。再说,你不是小可怜,我不是有叫人给你送饭吗?”

她这才想起来,今天酷男没有送早餐来,想必是得到他的通知。

“你说的并购案是怎么一回事?”她转移了注意力,认为这是个好题材。

他不放过这个改变话题的好机会,“典型的富不过三代的例子,父亲努力打拼,儿子却不成材,将父亲的心血挥霍一空。”他简单说明,没有提及那败家子的恶形恶状。

“并购案”三个字让她回想起曾经名噪一时的电影“麻雀变风凰”,更想起一开始李察吉尔所扮演的角­色­——一个没有心,眼里只有钱的商场大亨,很自然地,她将剧情类比到现在的情况。

“那个父亲一定很难过,眼见着自己辛苦一辈子的事业被人并吞,最惨的是,还被加以解体,分批出售……”她完全融入自己设定的剧情,字字句句控诉着他的作为。

“喂,谁跟你说我把它解体。出售来着!”他打断她的话,“只是经营的人换了,管理的人换了,其他的统统没变,就连公司的名字都没变。”他相信顶着旧名号,可以让顾客安心。

她怀疑的盯着他的眼睛,回想起报章杂志给他的封号——冷血。须臾,她露出甜甜的笑容,“你是个好人,真搞不懂别人于嘛叫你‘冷血’?”她相信他眼中的坦然。

这份全然的信任令他喜悦。“我可不是什么烂好人!那个公司架构不错,前途大有可为。”他不喜欢她说他是好人。

“我觉得你能顾虑到老先生的心情,没有将他的公司解体,出售,反而继续经营下去,这是一件很伟大的事。”她称赞道。

“我没有。”他后悔谈论这件事,因为不喜欢她为他塑造的形象——一个金光闪闪的正义之士,商场上没有正义,只有利益。

“嗯哼。”她哼声表示话题结束。

他放弃解释,不愿将两人独处的时间浪费在毫无意义的争论上。“算了,那些不重要。从今天起,我们要像正常的男女朋友一样,每天约会,时时刻刻腻在一起,你不准看其他男人,最重要的是你要随时想我。”

“第一,我们不可能随时在一起;第二,我不是瞎子;第三,我写小说时绝不想你,”她得意的—一驳回。

他略略沉吟,“这简单,以后我上班,你就跟在我身边;其他的男人最多看一眼。至于写小说嘛……就不用想我了。”他自认相当宽大。

“不行,我写小说需要时间。”她暗暗告诉自己不要生气。

“那很好,我批公文,你写小说。”

“我需要电脑。”

“我让人准备。”他见招拆招。

“我……我需要‘安静’。”

“我办公室有隔音效果。”而且是一流的,就算外头有重金属乐团,里头还是静悄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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