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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人类的传说

我对汤圆说:“自己写!”

我对淑男说:“连名称都不知道,还想加入文学社,你自己去想吧。”

淑男转过身去问汤圆,汤圆没声好气地说:“千帆”

“抢房?不可能吧。”淑男大惊。

“你的耳朵是不是充满了耳屎,我说是千帆!张大千的‘千’,一帆风顺的‘帆’!”

“哦,千帆,好名称!”

我刚记了一个单词,汤圆又问我:“格式怎样?”

“找出你的入团申请书看一下。”

“怎样称呼?”淑男又问。

“千帆文学社。”

“‘尊敬’这两个字要不要?”

“你烦不烦?!我火了,双手捂住耳朵。”

哪知,我的目光刚落在一个单词上,汤圆又扯我衣服。我返过头去,恰好与班主任碰了个正着。他把我的脑袋当木鱼敲了两下,严肃地说:“好马不说回头话。”

我气得半死。他们两个却:嘻嘻哈哈

4夏薇走在回家的路上,脚步轻盈而飞快。她刚收到一封信,是艾炫写来的,夏薇好生奇怪,都是同桌有什么话不可以说吗?为什么要写信呢?难道又出事了?她想加快脚步回家看个究竟。无奈街上太拥挤,她有力也无法使。她只好走走停停,停停走走。

这里是喧嚣的闹市区,空气混浊闷热,摩托车的托拉机排放的尾气更是使人难以忍受。都啥年代了,竟然还有这玩意儿存在。初来的人经过这鬼地方一定会窒息,幸好夏薇早已习惯了。人们肩擦着肩,脚被人踩了还不知道是谁,心眼小的人气乎乎的乱踩另外一个人作为报复。人流如海浪,起起伏伏,涨涨落落。街上两边的商店的售货架的长度足以说明生意人的­精­明和贪欲。货架上堆满了各种各样的商品,五颜六­色­的布匹,奇形怪状的服装,劣质的饰品,七零八碎的锅盆瓦罐,没条没理,无秩无序,看了让人郁闷。车辆如虫子一样蠕动,看来又要塞车了。人声鼎沸,有的粗野的叫骂着,有的推着车子改道而行,有的蹭起脚尖往前看,更多的人汗流浃背,焦急的等待着……通了,通了!有人大呼道,果然车辆、行人开始流动。

夏薇平时有个嗜好,就是放学后喜欢到大街上走走。不是寻幽觅静,而是到闹市街区,慢慢地走在人流中,掩映在陌生和身影里,默默地听家庭­妇­女谈柴米油盐衣裙发式丈夫儿女;听男人谈官场争斗国际动态生意盈亏;听老人谈往昔青春婆媳纠纷;听小孩谈老师父母雪糕­肉­串奖状和光荣花。夏薇这样做不是排遣无聊,而是为了丰富自己的生活,增加自己的阅历,开阔自己的视野。夏薇觉得生活太伟大了,似乎什么都有又似乎什么都没有,要读懂这本深奥以通俗,冗繁简单的百科全书,唯有身体力行,去实践,去开掘,去思考。生活给了夏薇无限灵感,给了夏薇无穷的写作素材,因此夏薇写的文章很有生活质感,读来倍感亲切有味。

终于摆脱了闹市的喧嚣,前面是一条水泥路,笔直,不宽不窄,­干­净。走完这条路往左拐,不多时就到家了,走在这条路上舒服多了。这里很安静,人少机动车又开不进来;路很平坦,没有砖屑和瓦砾。两旁高大的白杨树,撑着茂密的枝叶,互相扯起手来,遮住了烈日,用它的绿荫庇护着稀少的行人。夏薇走着走着,就欢快起来,就好像进入一条长长的画廊,头上晒不着阳光,脚下也不用担心摔跤,还有那阵阵清风送爽。这条路走完了,她恋恋不舍地回头望望,向家里走去。

到家了。说是家,其实不是她的家。她的家早就在她的记忆中消失了。六岁时,爱她的妈妈离她而去了另外一个世界,爱她的爸爸为她而长期飘泊在外,她现在和­奶­­奶­一起住在叔叔家。爸爸每月寄生活费给叔叔。

叔叔家的经济状况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叔叔对夏薇很好,他平易近人,是个有话藏不住的人,和叔叔在一起夏薇感到无拘无束。而婶婶就不同,虽然婶娘也很喜欢夏薇,但婶娘是女强人那样的脾气,严肃,不爱说话。夏薇和婶娘在起时,夏薇总是局促不安,全身上下像爬满了蚂蚁似的,浑身不自在,好像面对的不是婶娘而是一位女总统。夏薇对婶婶既敬又畏,婶婶也觉察到了这一点。有时她也说几句高兴的话,但每每都会使夏薇陷入更尴尬的境地。夏薇还是很喜欢婶婶的,她至今还记得婶娘说的一句话:“婶娘也是娘啊”。当时,她就流泪了,很感动,觉得此时婶婶真的像自己的亲娘一样,最令夏薇头疼的是小堂弟了,他今年七岁,调皮的很,婶娘不在的时候,他东撺西撺,把自己的房间搅得乱七八糟的还不算,还跑来捣乱,抢夏薇的书和笔,在书上乱涂乱画,玩够之后就乱丢。好几次,夏薇都被他弄得欲哭无泪,又不能和婶婶说,夏薇很无奈,寄人篱下,只有这样子了,何况小堂弟毕竟还未懂事。

“­奶­­奶­,我回来了。”

“回来就好,我马上烧菜。热的好吃。”

“叔叔他们呢?”

“吃酒去了。朋友过生日。”

“­奶­­奶­,我来烧菜吧。”夏薇放下书包跑进厨房说。

“薇薇,快去歇着。读了一天的书也累了,还烧什么菜。”

夏薇知道­奶­­奶­不肯,就编了一个善意的谎言。

“今天,老师教我们烧一种很新式的菜。老师叫我们回去自己试试。­奶­­奶­,就让我试一下吧。”每一次­奶­­奶­不答应时,夏薇就这么说,­奶­­奶­还真的相信了呢。

但是这次­奶­­奶­一反常态说:“薇薇,不要骗­奶­­奶­了。我们对面的那户人家也有一个小孩在你们的学校念书,昨天我问他你们学校教不教学生烧菜。他笑了,说你们学校也不是厨校怎么会教学生烧菜呢。薇薇,­奶­­奶­知道你是个懂事听话的孩子,知道体谅­奶­­奶­,但­奶­­奶­闲着也是闲着,­干­点事舒活舒活筋骨不是很好吗?”

夏薇依了­奶­­奶­,突然想起还有一封信没看,就跑出去从书包里拿出信小心翼翼地拆开,讯速地抖开信笺迫不及待地看起来:薇:想不到我会给你写信吧?想不到更好,我就要这样的效果,嘻嘻。

首先我想对你说的是:薇,你这个人太好,遇到你是我八辈子修来的福。

你还记得有一次我们俩语文都考了60分,我哭哭啼啼地说从来没有考这么低的分而你却若无其事的样子不断的安慰我鼓励我吗?当时我佩服死了你哪,有谁像你这样看得开这样乐观的吗?你还记得为了帮我解答一个难题花了你一个下午的时间才听懂的吗?有谁像你这样对待朋友这般耐心和真诚的吗?你记得有一次天气突然袭击我们下起了滂沱大雨聪明的你带了伞却硬是塞给了我吗?有谁你这般不顾自己去帮助朋友的吗?你还记得我们一起去晨跑我不小心被砖绊了一跤,膝盖磨破了皮流出了血你硬是背着我把我送回了家?我当时好感动好感动,真想叫你一声姐姐!你还记得有一次我病了你挤出时间带着花儿来看我不辞辛苦为我补课而你匆匆忙忙赶到学校时迟到了吗?有谁像你这样关心和爱护朋友的吗?……

5英语课上,胡sir口吐飞沫,龙飞凤舞。

胡sir很喜欢搞笑,可以和东北佬赵本山较量较量。胡sir矮墩墩的,胖乎乎的,长着一张大马脸,最惹人注目的还是他那特有的胡子。他那富有特­色­的胡子正好是他幽默的象征。你看,上­唇­正中是几根稀疏的短胡茬,每边各是一撮长胡子,直挺挺的向外挑着,当他耸鼻嘬嘴的时候,那胡子像钢针一样张­射­开来,就像猫嘴一般。他爱笑,笑的时候,那嘴两边的长胡子松驰开来,不住的抖动,真像马戏丑角一样,更加引人发笑。长相幽默还不足以说明一个人到底有多幽默,最搞笑的是胡sir有“狗嘴能吐出象牙”的本事。通常他发现“身在曹营心在汉”的学生,通常他不会说“心不在焉”,他自认为那是傻P式的做法,他要创新,于是他会说“心不在马”。当他抽到两个人回答题目而且都答对了时,他会赏你一句“狗熊所见略同”。更令人笑掉大牙的是,当学生皱着眉把想了很久的问题突然答对时,他会眯着眼睛大加赞叹道:“真是茅厕顿开啊!”有一次他搞突击,要检查我们的练习册,我们还算自觉,全班只有两个男生没写,都是胖子。于是,胡sir出口成“笑”:“你们看看,人家学习胖得像杨二嫂,而你们两个瘦得就像吹蓝天六必治广告的那爷儿俩。”把我们的肚子笑破还不算,弄得那两位男生直到现在还在为谁是爷谁是儿争论不休呢。

这时,胡sir点到淑男,要他上黑板做一道翻译题。淑男吓了一大跳,连忙不迭地拿起书,脚下生风地走向讲台,大有英雄一去不复返的架式。淑男磨蹭了好久才把答案歪歪扭扭地写在黑板上。淑男把粉笔丢进了盒子里,拍拍手正欲下来。

“且慢。答案很­精­确,老实说,你看了参考书没有?”胡sir一脸皮笑­肉­不笑的样子。

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但是,淑男却做了亏心事,更何况是胡sir这样的鬼,他什么门敲不开啊!淑男足足愣了十几分钟,才鼓起勇气,准备回答。

“没有,绝对没有!他的为人我知道!这时,一个尖脆的声音突然响起。

淑男一惊,就赶紧收回正要出口的话,是谁这么大胆?一眼瞥见汤圆在向他偷偷的笑,心里便明白了八九分。

有同学做证我就放心了。胡sir打了一个手势叫淑男下去。

下课后,淑男一改往日淑男形象,跳起来猛的一锤汤圆的桌子,说:“汤圆,我不知如何感谢你。想吃什么?随便说!巧克力怎样?

“巧克力免了,我在减肥,三包话梅吧。”

“三包?!真能吃!更要紧的是我带的money只能买一包。”淑男暗暗的叫苦。

“还是要四包吧,四季发财嘛。”

啊?!淑男几乎要晕倒,但还是气大财粗的说:“四包就四包!

过一会儿,淑男对汤圆耳语道:“真是不好意思。我是真的看了参考书,本来想承认的,哪知被你捷足先登,挽回了我好几斤面子。”

“啊?!你欺骗我的感情!”汤圆气不打一处来,拿起文具盒就向淑男的脑袋打去。

“哎哟“淑男惨叫一声,”你当我的脑袋是铁打的。”

汤圆这才意识到自己拿的是文具盒而不是书。

你当然不知道我拿的是文具盒。如果你拿的是铁锹你会说我不知道我拿的是铁锹我以为我拿的是文具盒。如果你拿的是铁锤……

一番话,把汤圆逗乐了,知道淑男没生气,柔声道:“痛吗?这样吧,为弥补我的过失,你就少请我一包话梅吧。”

“啊?挨一文具盒的代价只值一包话梅啊!”

“是啊。你以为你是谁啊。”

“我太失败了。”

千帆文学社办公室里。

今天的办公室里格外热闹,为啥,多了三个人呗,一个是自称“电脑大王”的王大浩,他是被傅雪介绍来打字的。王大浩高高的胖胖的,当傅雪要他加入文学社时,他像避瘟疫似的说:“不行,不行,绝对不行。我可是个文盲,对作文一窍不通,平时最头疼的莫过于作文了。讲个笑话给你听吧。我曾经在《家乡的变化》一文中写道:一进门就看见­鸡­屎鸭屎鹅屎狗屎猫屎……老师在我的文章后写一句评语,你猜是什么?老师说:你老家是一泡屎?!这下可见识到了我的作文水平了吧。”

“哈哈哈哈哈哈--”

傅雪笑得直不起腰来,好久才打住。

“王大浩今天你可把我笑惨了。你老家是一泡屎,你也是一泡屎。哈哈--”

王大浩一脸的无辜相,这有啥好笑的?但看到校花笑成那样了,也忍不住跟着笑起来。

哪知王大浩一笑,傅雪就不笑了。

“不笑了,不笑了。和你谈正经的,我们千帆是要你这个电脑王子打字,哪要你写什么文章。你可想好了,去不去由你,我可没压迫你哟。”

“什么人的面子都可以不给,校花的面子总总得给吧,是吧?不过我王大浩也有言在先,我只是去打字的。”

就这样,王大浩被傅雪“挖”进了千帆。

王大浩虽然作文不行,但他确确实实是个货真价实的电脑大王。这是有目共睹的,在省级电脑技能大赛中他轻而易举的拿了一枚铜牌,还愤愤不平的说要不是那天他拉肚子实在憋不住了他肯定会拿到冠军。因为这王大浩又有了一个“关键时刻尽拉稀”的绰号,真真应了傅雪的戏言:“你老家是一泡屎,你也是一泡屎。”找王大浩聊天他开口就是电脑,他会一秒钟说出好几个牌子的电脑,班门弄斧,什么方正啊联想啊蓝剑啊等等,他会说计算机是电脑而电脑不是计算机从而把我们这几个“脑肓”弄得云里雾里一塌糊涂。他会很快的说出世界上第一台电子计算机叫埃尼克于1946年诞生于美国的宾夕法尼亚大学,他知道Internet每秒仲可传送5000页文本以后还可能提高1000倍这相当于在一分钟之内传送整个美国国会场图书馆全部图书所包含的信息量。“人工智能”啊,“Photoshop”啊“Flash”啊“国际快车”啊等等,总之这些我们闻所未闻枯燥无味的电脑或网络名词他都说得头头是道,津津有味。有一次,他冒冒失失地对傅雪说他遇上了“黑­色­星期五”,傅雪吓了大跳,她只听说过黑­色­七月从没有听说有什么“黑­色­星期五”。王大浩就告诉她,说这是一种电脑病毒,因为它每星期五发作一次所以就称为“黑­色­星期五”。傅雪恍然大悟,不得不佩服王大浩丰富的电脑知识。

这会儿我在抄写一篇稿子,王大浩看见了,嘴巴又省不住了,他用一种嘲笑的口气说:“你还是别费力气吧,你这一抄起码得用半个小时,抄错了得改,改了又响美观。把它给我,我一分钟打120个字,只需十分钟就可搞定。错了改起来又方便,既省时又省力。”说完见我没理他又大侃特侃电脑的功用,见我仍在一笔一划地抄写,无奈地仰头大叹我跟不上时代。我这人就是这样,自己有的不夸耀,别人有的不羡慕。还有,我最不喜欢麻烦别人,尽管他的帮助不费吹灰之力,我还是觉得自己的事自己做心里踏实些。

“夏薇,你看我们的《千帆》是不是再增设一两个栏目,读者可以参与的?昨天我班的一位同学看了第一期的《千帆》,他说感觉良好。他想向《千帆》投稿。”钟巍抬起头对夏薇说。

“可以啊。让广大读者参与本来就是我们办刊的初衷啊。”夏薇很赞同钟巍的意见,于是把这个想法对大家说了一遍。

“我同意!”王大浩第一个嚷了起来。

“你瞎逞能!你的作文狗屁不通,我和汤圆才是货真价实的同意者呢!”艾炫白了王大浩一眼。

“那你们看,该增设哪些栏目呢?夏薇问。

“凡人睿语”。它不是栏目,就是在《千帆》每一页的下边刊发读者的片言只语,内容可包罗万象,只需有点深度就足够。我说。

“再来一个,‘编读往来’,我注意了一下,几乎所有的刊物都没有这个栏目,主要刊发一些读者当中有代表­性­的意见、建议等。这样可以加强与读者之间的交流,知道他们在想什么,真正做到为读者服务。”淑男自入社以来第一次摆脱“淑”的束缚,发表了自己的高见。

“不错。还有吗?”夏薇拿起笔把刚才我和淑男说的两个栏目名记在笔记本上,边记边说:“下周一校运会正式开幕。每班都有通讯小组,我们的文学社也可以单独成立一个通讯小组,目的是弘扬校运会“顽强拼搏,团结友爱”的校运­精­神。不偏向任何一个班,不以公谋私,为全校运动员服务。”

“好啊。你们得多宣传宣传我。我报了长跑3000米呢!”王大浩自称想借此减肥,可我们并不认为他是胖子。淑男没跟着王在浩附和,他这次报了100米,别看他人矮小,跑起步来和飞毛腿一样快。

“还有,那天你们别忘了带社员证。运动场一般的人是不准进入的,有了社员证就有了绿卡。”夏薇总是把事情想的很周到。

6夜已经很深了。钟巍仍在打印一篇稿子,白天太忙了,除了学习,还得­干­文学社的事情,学生会里的事情。只有晚自习结束后,到睡前这段时间他才是自由的。他觉得生活原本就是无奈,人活着就是在演戏。钟巍觉得“人是被上帝扔下来的”,在上帝的监视下,人的一切活动都是被动的,什么事情都想放弃但又都割舍不了。只有在这段短暂美妙的时光里他才能找回真正的自我。在这段时间里他只想­干­自己想­干­的事。

钟巍喜欢音乐,古今中外的歌曲,只要符合他的口味他的心情他都爱。不喜欢交响音乐和摇滚,自认为其“雅”不可攀,没有能力去欣赏于是再优秀的交响曲和摇滚对他来说只是一堆噪声。他喜欢《春江花月夜》的安谧,月下漫步的浪漫,喜欢它如月华般温柔的曲韵。他喜欢《如歌的行板》,听《如歌的行板》,他深深地被那沉郁哀婉、寓意深切的旋律所打动,仿佛听到了在贵族地主残酷压迫下的农奴痛苦的呻吟。那时断时续,忽强忽弱的旋律就像心在哭泣,在倾诉着不尽的哀伤。他同样喜欢黄家驹的歌声,喜多郎的音乐,喜多郎是他的最爱。他的《永远的路》是钟巍一辈子也忘不了的歌曲。最近,他又迷上了齐秦的《纪念日》。这张唱片是齐秦音乐生涯最有思想深度最具激|情与创意的一张专辑,同时又是他风格转变的分水岭,即纯粹的民谣与摇滚逐渐融合,乡村摇滚的分量逐渐加重。钟巍如此深爱着音乐,没有了音乐,世界将失去一半的光彩与欢乐。钟巍同样喜欢卡片和村上春树的小说,王家卫和岩井俊二的电影,喜欢王家卫电影中的一句话:要想不被人拒绝,最好先拒绝别人。

大凡每个人都有作为普通人的一面,也有其与众不同的一面,即个­性­。张狂的人把自己的个­性­暴露无遗,于是大家只看到他个­性­的一面,说他如何如何的卓尔不群。沉稳的人会把自己的个­性­隐藏起来,但不压抑,适当的时候也会表现出来,于是大家只看到他从众­性­的一面,虽然不予其当面评说,也早已在心里将其枪毙了:“真是个无趣的人!像钟巍这样的校级学习尖子已经被同学们枪毙了好几次了,当然是那些不了解钟巍的人。他们会说钟巍是个好学生,但他们脸上的表情是不屑的,时代变了,观念也变了,老师们的观念还停留在八十年代,所以还是喜欢好的学生。学生们的观念早已超前了,他们视“好学生”为另类,坏学生倒成了他们争先恐后仿效的对像。然而那些自以为是的人们弄错了,真正的叛逆者是其心灵思想上的叛逆,而不是行动上的蛮横。每一天的晚自习,钟巍平静的面孔下是一颗疯狂的心,有时他真想把书桌掀翻砍成木条烧掉,把教科书撕个稀巴烂也烧掉,他很想逃离,逃离这如一潭死水的生活。人并不是总是受难的,也需要享受。钟巍有时为了释放自己就不去上晚自己习,这在与他处于同一条战线的同学看来,确实算一个非同小可的叛逆,他们会抓住这一难得的机会更加努力更加专心的学习。老师也不怪钟巍,好学生嘛,好学生不来自有不来的道理。于是,整晚钟巍什么书都不看,把自己关在卧室里大吼大叫,要么就蒙头大睡。第二天早上起床的时候,他才发觉自己昨晚做了一个梦,现在梦醒了,他不得不要回到现实中来了,他又要回到课桌边上去了,他又要回到题海当中去了,为了明天,为了明天拥有更多的自由。

稿子打完了,钟巍伸了一个懒腰,顺手推开了茶­色­玻璃窗。今晚的月­色­很好,月光皎洁,纤尘不染,犹如江南的妩媚细雨,在静静地、梦幻般地下着。钟巍不禁吟起李白的《静夜思》: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钟巍笑了一下,思什么故乡?他又想起杨万里的词:月未到诚斋,先到万花川谷。不是诚斋无月,隔一林修竹。如今是十三夜,月­色­已如玉。未是秋光奇绝,香十五十六。今晚的月­色­踢虽然不如这首《好事近》描绘得那般美好,但此时此刻钟巍的这份心情恐怕是杨万里无法及的。

关上窗,但愿今晚做个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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