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年,中国为了解救在缅甸被日军围困的7000名英国士兵,10万中国远征军开赴缅甸,完成了任务。但打仗的伤亡不大,绝大多数人却在穿越中缅边境的原始森林里丧命。充满瘴气的森林,食人蚁军团,巨型蚂蟥,以及众多不知名的野兽,即便是活着的人也始终生活在恐惧的阴影之中。可想而知,龙蛇生存在那种地方到也不失偶然。
我经过几天的旅途,来到了云南,并根据父亲的遗留的地图和笔记,开始寻找那个部落。当然,比较辛苦,不过当地人还是很热情的,半个月后,我终于来到了那个靠捕蛇维生的部落。
和我预想的不同,与其说他们是个部落,到不如说像个村庄。远远望去,和我老家的并无太大不同。
“你是来收蛇的么?早了几天啊。”一个穿戴比较接近汉人的人朝我走过来奇怪地问我。我告诉他,自己是个旅游者,是慕名而来。那个人笑了笑,也自我介绍说他叫布里,这里的人都叫他阿布,因为阿布会汉语,所以他专门负责联系外面的人来采购蛇皮蛇胆,还帮村里的人买卖货物,所以阿布在村子里的地位还是很高的。
“你的汉语是像谁学的?”我好奇地问阿布,阿布又笑了笑,我忽然发现他的舌头又细又长,而且通红的,每次说话前都伸出来舔舔自己的嘴唇。他的皮肤很粗糙,而且脱皮的利害,他告诉我最近阳光太厉害了。
“我的汉语是跟个汉人学的,很久了,他人很不错,教会了我很多东西,那时候我还是个孩子,充当他的导游。”我猜想一定是父亲了,看来我找错地方。阿布的手脚很长,仿佛没有骨头一般,山路崎岖,走起路来,手如飘带一样晃来晃去。我眯起眼睛看了看前方,有一大堆人围在一起,似乎在庆祝什么。
等我和阿布过去,人已经渐渐散去。我走近一看,原来是有人捕到了一条蟒蛇。
蟒蛇还是活的,不过头上套了蛇笼,好像是一种编织袋,又有点类似马的缰绳,那带子好像很坚固,蟒蛇的头在剧烈的摇摆,但挣脱不掉,它的另外一半身体被牢牢帮在了地面的木桩上。这条蛇不算大,不过也有四米多长,身体背面灰棕色头背有成对的大鳞片。背面和侧面有云状大斑纹。
头上编织袋的另外一头在一个壮实的年轻汉子手里,他脸上充满着得意的神情,一只手抓着袋子,另外一只手叉在腰上。身上披着一件红黑相间的短服,没系扣子,露出健壮的肌肉,他的眼睛向上飘的利害,压根没看见我这个生人。倒是一个四十多岁皮肤黝黑的矮胖中年人发现了我们。然后大家都转移视线到我身上。抓蛇的年轻人不快的望着我,可是他看上去也很好奇。
一下子被这么多人围起来我感到有点不好意思。他们说这我听不明白的语言,睁着大眼睛拥挤在一块,仿佛在动物园看动物一样。还好阿布赶快解释了一番。
“别介意,一般收蛇的人不进村子的,大家很少看见外族人,所以显得很好奇。”阿布拍拍我的肩膀,他背对着太阳,如衣梭般的脸朝外吐着舌头。我看看他,又看看地上的蟒蛇。
人群逐渐散去,我跟着阿布来到他家。如其他人一样,家里很简陋,不过里面的物件却是独特。大都市皮制品。有皮裤皮衣,还有一瓶浸泡着数条蛇的大玻璃罐子。里面的液体黑褐色的。阿布叫我自己坐坐,他去喝水。我则应了一句,然后走到玻璃罐前仔细看看。
里面的蛇好像是毒蛇,有一条黄|色的,头部呈三角状。比起前几条都要大,我把手放到罐子上,眼睛贴在上面,想看看它的花纹。不料,那蛇猛地挣开眼睛,大而灰色的眼珠转了一圈后盯着我。我吓得往后一退,正好撞倒了从里面走出来的阿布身上。
“你怎么了?”阿布奇怪的问我。我惊惶的指着罐子。“那蛇,居然是活的。”阿布冷笑了声,不屑的哼了一声。
“那蛇当然是活的,你不知道么?蛇酒自然要泡活蛇,否则药力就弱了,那酒的温度低,所以蛇成半休眠状态,你刚才一定是把手放在上面了,温度一高,它自然活过来了。”阿布笑嘻嘻的走过去,用手厥起衣角擦了擦刚才被我手捂出几道印子的罐壁。然后指着那条蛇说。
“你可别小看它,它可是有名的烙铁头,被它咬一口,半小时没血清就没命了。不过它泡的酒可是非常不错,不过这蛇前些日子刚放下去,要等它被醉死,然后才能开盖子饮用。”我点点头,果然是捕蛇的世家啊。门外很多小孩会趴在门外看我,然后又被女人们领走了,开始还不太习惯,后来也无所谓了,和阿布攀谈了起来。
“日子不好过,收蛇的人价格越压越低,村子里的人却越来越多,当然,能抓到的蛇也没以前多了。刚才在外面的那个叫乌苏,他已经是村子最会抓蛇的了,可一条四五米的蟒蛇活的才卖两百多,死了更不值钱。要么就冒险抓毒蛇,价格稍微高点,但被咬死的人也不在少数,总之要么饿死,要么被蛇咬死,日子很难过了。听长辈说,以前村子里自给自足,虽然不富裕但也过得去,自从有人开始卖蛇赚了点钱,大家都去赶着抓蛇了,抓来的蛇一多,价钱就贱了。结果搞得现在村里的人只会抓蛇了。听了他的话,我很难想象原本在我印象里神秘而强大的捕蛇部落居然现在处于这样一个尴尬的局面。不过我还是问了他关于龙蛇的事情。
“龙蛇?你疯了么?我劝你赶紧打消这个念头吧,我们这个部落已经几百年了,从来没人见过龙蛇,它只在老人家吓唬不听话的娃的故事里出现过,以前那个教我汉语的男人也说来找龙蛇。”阿布端详了我一会,忽然指着说:“没错,和你长得有些相像,你们该不是父子吧。”我笑了笑,点点头,阿布也笑笑。
“真高兴,我居然还可以见到纪先生的儿子。”阿布对我的表情明显热情了许多,不过他还是不赞同我去找龙蛇,但他告诉我,明天就是一年一次的捕蛇赛,比比谁是最厉害的捕蛇人,冠军的奖励是很丰盛的。
“我和乌苏是一起的,你可以和我们一道去看看,怎样捕捉一种大蟒蛇。”阿布神秘地说,“那绝对是你从没见过的捕蛇方法。”我有点好奇,但阿布却不再往下深说,只好作罢。夜晚在他家吃了顿蛇肉饭,还算可口,晚上睡在竹席上面,月光透过装有毒蛇的酒瓶,亮着银光。一觉睡到天明,直到阿布叫醒我。我揉揉眼睛,听到门外有很多人的欢呼声,走出去一看,原来很多女孩子正穿着很华丽的民族服装跳舞。
“捕蛇赛过后就是蛇节,所以大家会庆祝,不过以后这样庆祝的机会恐怕越来越少了。”阿布感叹地说。他告诉我,由于有部分年轻人技术不好强行抓蛇,已经死了好几个了,所以族长说以后的捕蛇赛会慢慢减少,直到停止。昨天的那个年轻汉子,就是乌苏走了过来,今天他换了套行头,穿了套灰色的紧身衣,脚和手臂都裹着厚厚的白布,腰间系了个大大的布袋,肩膀上斜挎着一条拇指粗细的绳索,看来这都是准备抓蛇的工具吧。他没看我,径直走进房间,然后和阿布对话,可惜我一句都没听明白,不过乌苏好像很不高兴,指指我,又对这阿布高声叫喊,但他最后好像还是很郁闷的走出房间,用手抓着胸前的绳子,对我使劲瞪了一眼。
三人准备好久出发了,阿布也为我包上白布,因为树林深山里瘴气蚊虫多,这个时候是进山的比较好的时间,但还是要注意。阿布还带了很多药品,大都用小瓦瓶装着。
上午九点后,参加捕蛇赛的人都陆续出发了。
“我们去捉岩蛇。”阿布和乌苏交谈下,回头告诉我。现在我们三人正在陡峭的岩石上攀岩,我一听奇怪了。
“什么蛇?”
“岩蛇,它们很大,有六七米,甚至更长,居住在山洞里面,一般在晚上才外出,岩蛇和其他蛇不同,它比较迟钝,而且它们是靠嗅觉捕食的,一般被它盯上的,跑都跑不掉。”
“为什么?”我好奇地问。阿布笑道:“因为岩蛇的嘴巴很大,扁平状,巨大的身体像风箱一样,和猎物距离相近后,靠着吸力直接吸过来,然后绞杀,最后吞食掉。不过,抓它方法很特别,也很危险,看来乌苏是一定要抓岩蛇来证明自己了。”阿布望着最前面卖力爬山的乌苏矫健的背影,叹气道:“希望他别出事。”
三人沿着山路一直走到日头高挂,我看了看表,快中午了。克乌苏丝毫没有停歇的意思,我的体力有点不支,慢慢被抛到了后面。阿布和乌苏在前面交谈着,时而又高声争吵什么,我开始有点讨厌这个叫乌苏的小伙子了,因为他回头看我的时候我总觉得他带着鄙视。终于,我们再山间的一片开阔地停了下来。在不远处,有一个山洞,黑呼呼的,大概有两人多高。
“岩蛇的鼻子很厉害,你要涂上这个。”阿布从自己带来的那些瓶瓶罐罐里面摸出一个绿色的,打开后里出来一股非常浓烈的味道,非常难闻。
“这是什么啊?”我接过来,仔细地涂抹,阿布再三叮嘱我,要尽量把整个身体都涂上,不要漏擦。我涂抹完后,把瓶子递给阿布,但他收起来了,自己却没有涂。
我不禁问他,阿布笑了下,舌头舔了舔嘴唇。
“我和乌苏都是这里长大的,身上有了蛇的味道了,你是外来人,所以你需要涂。”说完盯着我看,看得我发毛,那眼神不知道为什么,很像昨天瓶子里的那条蛇的眼神,都是灰色的。
乌苏冲这阿布大喊了句,阿布回了几句,似乎两人还在争吵,不过最终乌苏屈服了,不高兴的跑到一边去了。
“要怎么抓呢?”我问阿布,阿布却对这我笑。
“你知道要怎么捉龙蛇么?”我很奇怪,不是说要抓岩蛇啊,他不是老说叫我别去想抓龙蛇么?他绕着我转圈,一边转,一边看着太阳。
“龙蛇是神物,你知道,它是快要化龙的大蛇,但是和人一样,人要修仙就必须经历劫难,龙蛇则是要吞食死者的尸体,来超度亡灵,以此来修行。可是如果它吞食了活人,那就会暂时失去力量,没有任何危险。”
“这是什么意思?”我忽然觉得他很危险。下意识的退后几步。阿布停住了,他看了看太阳,最后又看着我。
“正午的时候是龙蛇最弱的时候,你身上涂抹的是一种尸味油,能盖住活人的气味。要抓龙蛇必须要有饵。而你,就是最好的饵。这里的规矩是一旦死了人就抬到这里让龙蛇超度,这么多年来规矩一直不变。不过我管不了了,只要能抓住龙蛇,那就是一堆的金子啊,整个村子都会富裕起来,可是他们谁也不敢去当饵,很不凑巧,你居然自己送上门来了。二十多年前,你父亲看过龙蛇吃尸,所以他误以为龙蛇是凶兽。不过今天你既然来了,也能看看,而且是近距离,哈哈哈哈。”阿布开始放声大笑,而我感觉到一阵眩晕,腿一软,便倒了下来。我意识失去前听到的最后一句是阿布的。
“油里面还有迷香,在阳光的照射下会从你的皮肤里进去,好好睡吧。”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好像是被冰冷的地面冻醒了。睁眼一看,自己躺在山洞里面,阿布和乌苏早没了踪影,我想挣扎着爬起来,但身体一点气力也没有,手脚仿佛不是自己的一样。如果只是不能动还好,迷香的作用迟早会消失。可是洞里面却传来一阵蠕动的声音。
我看见两只发着绿光的眼睛。
是龙蛇?
借着外面的光线,我依稀看见有东西从里面爬了出来。然后是很重的呼吸打在我脸上,很难闻,我几乎要作呕,夹杂着腐烂的臭味和动物的味道。似乎在这味道的刺激下迷香的作用小了点,我好象可以稍微动一下了,可是在这种情况,我就是能跑也没用,因为我已经看见它了。
怎么形容呢,龙蛇已经不能说是蛇了,它的额头靠近眼睛的上方隆起了两个类似肉瘤的大包,眼睛也深深陷落进去,在嘴角两边居然还有须,非常长,一直飘到脑后。脖子后的鳞片比普通的蛇鳞要大的多也厚的多,通体成红色,在身体两侧已经可以看见有脚的雏形了,象壁虎一样,不过没有实质的功能,它依旧靠爬行来移动。
比我想象的要大的多,光是脑袋几乎比我身体大了。蜷曲爬行的龙蛇似乎发现我了,吐着舌头朝我迅速的移动过来。蛇鳞和地面摩擦的声音连我的皮肤都感觉的到。
只是一刹那,我感觉脚一阵冰冷,原来龙蛇已经在从脚部吞食了。我的眼睛正对着龙蛇的眼睛,它的眼神很冰冷,虽然我知道它的视力并不好,或许根本看不见东西,但我还是很惧怕它的眼睛。
你很难想象被一种东西活吞是什么感觉。
我曾经知道有一种捉蛇人把自己当作食物引诱蛇让自己下巴脱臼来吞食,等吞到大腿处时候在迅速坐起来杀蛇,这时候的蛇是没有任何防备的。我以为只是笑谈,不料今天自己亲自尝试了把了。
龙蛇的嘴很大,它完全可以一下就把我吞下去,可是它偏偏一点一点的含着,靠着每次张嘴的上颚和下颚的蠕动把我身体送进去。我心想或许长期吃尸体让它的胃口变的很不好了。
我的脚趾头能清晰地感觉到龙蛇的内部粘膜和肌肉的蠕动,它已经吞到我的膝盖了,我不知道阿布和乌苏到底想干什么。这个时候,龙蛇忽然停止了吞食,然后猛地把我吐了出来,接着仰起头,痛苦的摇摆,我的身体已经可以动了,赶紧扶着石壁跑了出来,脚上全是龙蛇的粘液。
“多谢你了!”阿布不知道从哪里冒了出来,仿佛在看风景一样看着在旁边剧烈挣扎的龙蛇,然后又吃惊的说:“它比几十年前更大了,而且更接近龙,或许在过些日子它真能变龙飞天了。”乌苏走了过来,两人交谈了会,乌苏用绳子把我捆的像粽子一样。
“等我把龙蛇带回去,村子里的人会把我当神一样供奉起来。”阿布得意的笑道,细长的舌头又伸了出来,似乎那张嘴巴已经无法容纳这么大的舌头了。
“不行,我听说龙蛇肉出了可以不老,我不能错过这机会。”阿布的眼睛里冒着攫取的光,从腰间抽出把匕首,他在等龙蛇停下来,等龙蛇没有力气。
终于,龙蛇瘫倒在地上,无力的把头靠在一边,身体卷了起来。阿布高兴得走过去,但被乌苏拉住了,乌苏拼命的摇头,两人争吵起来。最后阿布没有理会乌苏的阻拦,强行走了过去。一边走,一边嘟囔着。他颤抖的走到龙蛇脖子的地方,把匕首扎了进去。龙蛇似乎没有任何反应,任凭阿布把一大块肉生生割了下来。
阿布手里提着龙蛇肉,兴奋的走了出来。
“吃了这个,可以长生不老,或许我还可以把这个哪里卖钱,哈哈哈哈。”阿布狂妄的高声大笑,他背对着洞口。我和乌苏则正对着。所以,我们俩看到了。龙蛇头上的包如同剥茧而出的飞蛾一样,伸出两只长角,在身体边的四肢也伸了出来,它现在已经完全不需要爬行了。整个头部也变得巨大起来。龙蛇就站在阿布的身后,它脖子上的伤口也完全恢复了。
乌苏结巴的指着阿布,然后怪叫着逃走了。阿布也感觉到了,刚回过头,龙蛇的大嘴就下来了。
只一下,阿布整个人就进了龙蛇的嘴里了,在嘴外乱蹬的脚还有提着龙蛇肉的手都证明了他还未死。不过很快龙蛇把他整个吞了下去,我能看见龙蛇喉咙出的一团蠕动。
接下来轮到我了?我闭上眼睛受死,在神物面前我的力量完全是多余的。不过它似乎对我并不感兴趣。等我睁眼的时候,我已经没有发现它了。
整个地面除了地上阿布留下来的一些工具之外什么都没有,我感觉如同做了场梦一样。龙蛇变成了龙了?抑或是去了别的地方?
后来我靠着石头磨破了绳索,走了很久才也没有找到那个村子,不过我还是幸运的被几个旅行者救了,这才能活者回来。那些旅行者说,他们是看见天空中有异物才朝这个方向走的。我想,或许他们看见的就是龙蛇吧。“我看着纪颜,真难相信他居然把这事叙述的如此轻松,要知道我和林斯平听的非常惊讶。
“我寻找了所有关于龙蛇的史料,原来龙蛇靠食尸超度亡者来修行化龙,但等它化龙时候确是需要吃掉作恶者,如同古代传说的神兽麒麟,也会担当一种类似法官的角色,恐怕阿布到死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被吃掉。”
“一字谓之贪啊,就像那位真的掉入钱眼的局长,贪婪是一切犯罪的根源。”我忍不住说道。
“哦,那是一个怎样的故事?”纪颜和林斯平问。我清了清嗓子。
“这是一个关于钱眼的故事。”
第三十四夜 钱眼
“钱眼?”纪颜好奇的问道。林斯平也笑笑。
“听过有人掉到孔方兄里面去,但那位钱眼的局长是什么意思?”我用火钳夹起一块烧得正红的木炭,把烟凑过去,不喜欢用打火机,甚至火柴,尽量远离现代的每个部分,可以让你有种释放的轻松感觉。我吐出口烟,故事便在渐渐散开的烟雾中展开了。
“我本是学计算机的,无奈专业学的太差,这才又搞了份报社的工作,这年头百分之八十的人都干着与自己兴趣武官却和自己的肚皮相关的工作,当然,如果真是这样,那我很幸运的属于哪百分之二十的人,因为我还是非常喜欢这份工作的。
大多数工作都要渡过一个实习期间,那位局长的事,恐怕是在我实习期间最难忘的了。
这个局长姓吴,呵呵,个人认为百家姓中属吴最难搭配名字了,大部分都不是很好,这个吴局长也不例外,他全名叫吴德学,这个吴局长有个很大的特点,爱钱。
不要误会,爱钱和爱财其实并不见得是一回事。起码开始的时候,吴局长还是非常正直的。他爱钱,只是喜欢收集钱币而已。从古代铜币到现代发行的金币,甚至很多绝版稀有的在他那里都能窥见一二,可想而知吴局长痴迷钱到了何种地步,不过他只喜欢金属币,讨厌纸币,按照他的说法是金属币可以把玩,而纸币与冥钱太相像有点不吉利。
吴局长其实是副局,但大家都顺口叫局长,只有在正局长在的时候大家才叫他吴副,他分管当地的药物监管,也就是抽查质量,大部分注射及临床用药都得经过他的首批,权力之大,可想而知了。刚刚上任的时候,吴局长还使做了几件实事,查处了些违禁药品的外流案件,而我也正是因为要为他写专访,才认识他,对于那篇专访,吴局长非常高兴,还当面表扬过我。两人到还谈得来,于是我也就经常去他家坐坐,所以他的事也就知道一二。
不过,后来他变了。
吴局长是老大学生,从小就嗜好古玩,听说家里祖上就是琉璃厂里的活计,日本鬼子侵华,他爷爷就带了几件顶值钱又非常易于携带的东西――古钱。逃到了南方,然后也就在这里娶妻生子开枝散叶了,吴局长从小经常生病,家里就常用古钱镇邪,所以他自小熟古钱就好比80年的人小时侯熟画片一样。据他自己说,六岁的时候他就可以通过辨锈来鉴别古钱了,我听后心里有点不信,毕竟识锈辨锈已经不是玩票级别的收藏家的级别了。古钱大都是金属,以铜最多,古钱的锈蚀有多种多样,既有真伪之别,又有地域、厚薄之分,南方土壤多雨潮湿带酸性,锈蚀较严重且相对疏松,绿锈中常混杂有蓝、绿和红色锈,称为“红绿锈”,有的铜锈中还会泛出一片片或一点点水银般的光泽,称为水银锈,北方少雨干燥,锈蚀坚硬板结,锈色多呈绿色或蓝绿,是为硬绿锈。其钱体大多绿锈满身,就是常说的“北坑”河中捞起的古钱,锈蚀多呈灰白色,坚硬异常,极难清理,常叫做沙锈。当吴局长对我侃侃而谈的时候,我实在对一个负责药品的官员同时又对钱币如此精通佩服不已。当然,他还请我观看过他的收藏,只不过那只是他收藏的一小部分,极品按照他的说头,是有灵气的,不到万不得已,绝见不的生人。我也只好作罢。
但是,一个人有爱好的话,那么爱好往往就是弱点。
记得有部电视剧里说过,好像是《李卫当官》吧,剧中李卫被调任扬州之前,雍正恐其和前几任地方官一样为盐商所腐蚀,于是让去大狱看看那几位已经被判死刑的扬州前任知府。有的是为色,有的是为字,有的是为钱。总之按照盐商的话就是不信这世间还有无缝的蛋,就算是铁板一块,也要烧化重铸掰开灌盐。
所以当一个人被千万个人算计的时候,那就危险了。
吴局长自然不例外。他不好色不好财不看人情脸面,问题是他喜欢古钱。
当那些个药商,药贩看准这点后,机会就来了。他们四处收集吴局长的资料。并高价搞来古钱,开始自然是碰了一鼻子灰,但久而久之,门外的人进去了,进去的人坐下了,坐下人的礼,吴局长也开始收了。
药的利润多大?经过药厂,药商,采购,医院药部,药房,医生,再到病人。如此多的一道道盘活拔毛下来,才到我们手里,也难怪药商们要花如此多的精力钱财来打动吴局长了。民间甚至流传话说,要不别得病,要得了就赶紧死去。
长时间的合作到也相安无事,药虽然贵了点,也治不好人,但也出不了事,起码没出大事。后来吴局长退了下来,送古钱的自然就少了。但是有一天,吴局的夫人打电话告诉我,家里出事了。或许你们觉得奇怪,为什么要告诉我,因为吴局实在没有肯帮忙的朋友,起码,我还勉强算一个吧,在电话里,局长夫人把事情的原委告诉了我。
那天吴局还是把玩着他的古钱,一位奇特的客人来到他家。说他奇特,因为这人来的时候穿着仿佛如民国一般,长衣大褂,戴着黑色帽子。还揣着块怀表,提这个一尺多长的红木箱子。直说是来送礼的,但吴局压根不认识他,不过吴局凭着感觉,这人不是普通人,于是还是进门接待了此人。当时局长夫人就在一旁,自然也听到了他们的谈话。
“我听说吴局长喜好古钱,而且眼光独特,这里有几枚特殊的,在下想让局长鉴赏一下。”那人带着点北方口音,而且身材高大。吴局长自然高兴,便提出要看看先,两人谈了会,客人居然说把钱币留下,让局长慢慢观看,一个月后自己再来取。吴局长自然高兴,热情地送他出门。
不过从那天开始,吴局长就把自己关在自己房间里,除了吃饭上厕所,压根不出来,即便是吃饭,也是匆匆扒拉几口,和平日里向来和睦的妻子也说不上几句。局长夫人很着急,于是想叫我去劝劝。勉为其难,我只好动身前往吴局长家中。
“欧阳,是你啊。”还好,吴局还认识我,不过我快不认识他了,短短几个月不见,他早就没了先前的神采,我走进他房间的时候,他正拿着个放大镜勾着个脑袋对着一枚古钱在端详,整个人如同一只烤熟的龙虾,蜷曲着身体坐在书桌前。我进来很久他才注意我,因为他那个时候想站起来喝水。他的头发掉得快见底了,眼睛也深凹陷下去,全是血丝,手可能由于长时间弯曲着,都变形了。走路都要一步步的,难以置信,他以前可是还可我一起打过篮球啊。
我和他寒暄了几句,话头自然聊到哪几枚古钱上。一说到古钱,吴局的眼睛就大冒精光,神采奕奕,仿佛抽了鸦片一样。
“你知道么?这几枚是什么?”他指了指桌子上的古钱,我是门外汉,自然摇头不语。
“古钱按稀罕程度高低分为一至十级,每级又可细分为上、中、下三级,而‘五十名珍’是其中的极品,如东周的‘三孔布’、王莽时的‘壮泉四十’、宋代的‘建国通宝’、清代的‘天国通宝’,古钱的价值不仅仅由年代历史决定,主要是发行数量和再版版次,即使是离我们最近的清朝,很多古币还是非常珍贵的。”吴局长快速的说着,我几乎听不完整。只好好奇地问:“那这几枚是什么?”
吴局长小声地说:“其中有一种真品存世之有两枚。其中一枚就在我这里。”我更感好奇了,世界上只有两枚?
会是赝品么?“我话出口,又觉得唐突,还好吴局长并不介意。
“不会,我这么多天一直再翻阅资料,仔细地检验。”吴局把那枚古币拿起来,在我看来好像和大唐通宝没两样,圆形,直径2厘米左右,周围印着大齐通宝四个字。
“它叫大齐通宝,是南唐钱。此钱真品仅发现二枚,因其文字形制与大唐通宝接近,所以定为南唐开国者徐知诰升元元年建国号大齐时所铸。一说为南唐后期铸大唐通宝时所铸。”吴局长拿过一本书,把其中的图画和文字指给我。不过我发现画上的钱似乎和吴局手上的钱币有点不同,但我也说上来,只是心想他这样的专家估计早注意了吧。
“可是再过几天,那人一来就要拿走古钱了。”吴局长谈了口气,愁容满面。我看他似乎对这枚钱着魔了。
“我想做枚假的,要不直接跟他说我把这钱弄丢了,即便倾家荡产,我也一定要把这枚大齐通宝弄到手!”吴局的表情突然变得很可怕,面目狰狞那一瞬间我几乎不认识他了,原来占有欲最容易改变人。大家沉默了一会,随便聊了聊便告辞了,临行前吴局抓着我的手,叹着气说:“欧阳啊,也就你还在我退休后会来找我。”
我笑笑,最后他还再三询问最近中央对药改有什么动作,我说不清楚,他又驼着背进去了。
一段之后,工作繁忙,我把吴局的事几乎淡忘了,但吴夫人又一个电话打过来,不过这次声音很急。
“我们家老吴不见了!”第一句我就觉得奇怪,不见了就报警啊,怎么这么紧张。但碍不过往日交情,我还是去了他家一趟。
一个大活人怎么会不见了?太可笑了。但根据吴局的夫人的话,吴局自从昨天晚饭后进了房了房间就再也没出来,今天她进去的时候发现里面一个人也没有。
我仔细地看了看书桌,上面堆满了关于古币的书籍,摆放着一个放大镜,还有很多玻璃盒子,里面装的都是古钱,还有战国时代的齐国的刀币,楚国的蚁鼻币。墙上挂着一柄桃木剑,是用古钱镶嵌而制。不大的房间里面几乎每样东西都和古钱有或多或少的关系。吴夫人去为我倒开水,而我则在房间里继续查看。
房间和阳台相连,但总不能说吴局长从阳台逃了吧,难道他带着那枚古钱走了?不至于啊,而且更奇怪的是,我在他的书柜上找到一个盒子,里面居然装着那枚大齐通宝。
“太奇怪了,钱居然还在。”我本想把他放回原处,忽然莫名的好奇心又使我把它拿了出来。当然,我戴上了手套――这事吴局以前再三要求我的,因为手上的汗水可能会毁掉这枚珍贵的古玩。
“真有那么好么。”我看着这枚和普通铜币没有两样的东西,在手上也没有过于特殊的质感,这时候,透过房间的的窗户,一束光射了进来。
说来也巧。那道光正好射在铜币中间的孔上。我怕被照射过久不好,刚要收起来,却发现了件很奇怪的事。
本事空空中间的钱币,那光居然无法穿过,我又试验了次,果然,光居然无法透过中间的方孔射到地面上。我把手指伸了进去,畅通无阻,但光线却反而进入不了。
“真有意思。”我笑了笑,居然还有这种事,于是把钱靠近了点看。古钱通体淡黄透红,我多少和吴局呆过段日子,对古钱有些许了解,根据铜的含量多少,古钱的锈迹和颜色都不同,五代时的铜币含铜多呈现水红色。我把古钱紧紧的对着眼睛,我想看看,既然光线无法透过那方孔,如果眼睛去看能否看见什么。
我的确去看了,把眼睛慢慢凑了过去,不过到现在我都后悔那个决定。
我的眼睛看到了另外一只眼睛。确切的说是眼珠。
苍老,悲凉,甚至透着僵死的灰黑。那眼睛仿佛如死人的眼睛一样。我吓了一跳。手中的古钱几乎掉落在地上。这时候,房间的门忽然开了,闪进来一个人。
吴局的夫人进来了,把茶放下和我唠叨了几句。我问他,那个奇怪的客人后来还有回来过么。吴局摇摇头,说自从那次后,都快一个半月了,那人似乎忘记这事了,那几天吴局还高兴地和孩子一样。本来这几天他老是经常看报纸,听新闻,每次都紧张的要命,还老打电话。
“电话?”我好奇地问,“知道和谁么?”吴夫人不屑地摇手,“还不是以前那些老来家的药商,他们经常提着古钱来找我们家老吴,说什么……”吴夫人忽然自觉失言,没有再说下去,我也识相,便去喝茶了,喝完茶,她问我又没有发现什么,我说暂时没有,她便退出去了,还一直说要留我吃饭。
在吴局的床头,摆了很多参政消息和一些药品局的内部读物,他不是退下很久了么,怎么还这么关心啊,难怪有人干部们说身退心不退,人退话不退。
我又看了看手中的古钱,那钱红的非常渗人,我依稀记得上次看并没有那么红。我不太愿意相信刚才看见的东西,但又没勇气再看一次,于是我想到个办法,把铜币立起来,然后用照相机在很近的地方拍了张照片。也不知道曝光是对古钱有无影响。
匆匆告辞后,我便立即去洗照片了。
很快,照片洗了出来,我把它放大后,拿到灯下。
基本上是完全对着那钱孔照的。等我一看,几乎惊骇地说不出话来,我把所有的照片洗出来,每张德图像几乎都差不了多少。
在那方形的钱孔里,居然有一张人脸,一张面无表情的人脸。不过从角度来看,似乎是离着孔口很远。那脸我再也熟悉不过了,正是吴局长。但是由于黑暗的缘故,他的脸总是残缺的,看不清楚,能看见的只有那只半开半闭的眼睛而已。
我把所有的照片和底片都烧掉了,没人会接受一个退休的局长居然失踪在一枚古钱的‘钱眼’里面。过了几天,新闻报道出来说,原来经过吴局审批的药品出了问题,在临床用药中居然死了两个人,还有几个正在加护病房。相关人等都被抓了起来。不过新闻里并没具体点出吴局的名字,但地名说出来了还有药品的名称。出事的时间,正是前段日子,我忽然明白吴局非常关心药品局的用意了。
我再次找到吴局的家,想看看那枚奇异的古币。但吴局长的夫人居然和我说就在昨天,那个奇怪的客人居然回来了,要走了那枚大齐通宝。吴夫人还是一脸愁容,向我说报警了,可是依然没有吴局的下落。我暗暗想,如果真告诉你了,恐怕你又不相信了。
那次的药品的事故不了了之,吴局长和哪个神秘的客人以及那价值不非的古钱都渺无音讯。不久,吴局长新的接任者上任了,据说这人比吴局长好打发多了,他喜欢纸币,而且最好是美钞。“我又抽完了根烟,烟雾散去,故事也结束了。
“那枚古钱究竟是什么?中间的孔怎么象黑洞一样?居然能把人也能吸进去?可其他人看却没事啊。”林斯平奇怪地问我。我摊开手,无可奈何地说:“这我就不知道了,我只是说出我晓得的。早知道该把照片留一张,可惜那相片看久了很邪门,我想都没想,全部销毁了。”林斯平转看纪颜。纪颜不知道从哪里拿来枚仿制的古钱。在手里抛弄起来。
“人是不会掉进钱眼的,掉进去的,不过是人的贪欲罢了。”说完,古钱在空中翻转了好几个圈,落回了纪颜的手掌。屋外已渐渐有了青色,看来天就快亮了。三人又喝了会酒,互相枕着睡去了。
第三十五夜 楼
早上醒来,发现林斯平和纪颜还在呼呼大睡,无奈我却还要上班,估计他们俩这几天还会好好聊聊了,不过我就没这么多空闲来参与,毕竟我还是要保住饭碗。
洗漱停当,刚刚回到报社,发现大家正在讨论最近多起年轻学生自杀事件。我也看了看,似乎今年大学生跳楼自杀已经和矿难和医疗事故一样,大家见怪不怪了,不过这几起却还是非常可惜,大都是因为求职压力太大。刚想准备一天的工作,却意外的接到了陶涛的电话。
作为大学不多的几位好友,能接到他的消息我还是非常开心的,他比我小一届,都是同系,两人因为都喜欢探险和奇异故事而相识,不过自从我毕业就再也没见过他了。但这次,他却告诉我他正在医院里。
“赶快来吧,我急着要把我毕业后的经历告诉你,我没死已经是万幸了。”听着他没头脑的一句,让我非常奇怪,不过我告诉他即便我要过去也要等到中午之后,他也爽快地答应了。上午无聊的工作很快完结了,我按照地址赶去了陶涛告诉我的医院。
他在骨科,当我见到他的时候,几乎快认不出了,整个人包的和木乃伊归来一样,左腿还打着石膏,被吊了起来。正在努力吸着一瓶牛奶的他见我来了,非常高兴,在招呼他的是陶涛的父母,大学时候见过几次,似乎看上去老了很多,在陶涛的要求下,他的父母退了出去。他住的是单人病房,所以只有我们两个人在了。
对他开了会玩笑,两人便开始了谈话。
“究竟是怎么搞的?被车撞了?”我搬了张凳子坐在床片。
“你先看看这个。”陶涛把一打报纸扔给我。我随便看了看,标题新闻居然都差不多。“研究生从四楼跳下身亡。”“某名牌高校学生压力过大跳楼身亡。”诸如此类。我不原多看这些,毕竟自己毕业也曾经历过那些非常痛苦的岁月。
“知道我是怎样受伤的么?”陶涛忽然打断我的思路。我又再次看了看他,惊讶地说:“难道你也是?”陶涛点点头。
“我也从四楼跳下来,弄成这样,不过我命大,只是肋骨和腿骨骨折,不过,在我跳楼前一个月同样从四楼跳下的那个同事,就没我这么好运了。”陶涛说着,眼睛看着阳台外,我忽然发现他已经不是那个大学时代追着我询问怨灵和怪兽的那个长不大的孩子了,可能痛苦可以使男孩成熟的更快,我几乎快不认识他了。陶涛剃掉了以前飘逸的长发,转而是一个平头取代了,鼻子看得出曾经被打断过,嘴角上也有伤痕,还有脸上也有多处划伤,虽然他说的如此轻松,但可想而知他当时伤的利害程度。
“前辈毕业后不久,我就开始找工作了。可是,并没我想象的那般容易,我们这种三流院校,几乎人家看都不看你的简历,所谓的百分之九十多的就业都是学校瞎掰的。班上找到工作的,几乎有一半压根不是自己的原专业,要么就托人找关系。我本打算考研,于是耽误了,结果研究生也没考到,工作也没找成功,所以我决定南下去碰碰运气。”陶涛说这些的时候语速很慢,只是眼睛一直无神。我听得也不舒服,他几乎是在走我一年前的老路,要不是父母卖着老脸,我哪里找得到和我专业根本无关的职业。
“开始自然不顺利,我甚至落魄到不敢出门,朋友和同学的电话也不敢接,前辈你知道我这人脾气很怪,又有着非常不切世界的所谓自尊。等消息的时候就一直在网上闲逛。其间也应聘过几次,还遇见了几个骗子。直到有天晚上,我无意在网上看到一则招聘。
那则招聘我不是在正规网站上面看到的,而是我盲目的在网上冲浪,并且在一些论坛里发贴,把自己的资料当寻人广告一样乱放。后来在邮箱里接到了封电子邮件。对方说有个职位缺人,希望我来试试,并附带了详细的公司地址,还说找一个姓刘的应试人。我看了看要求和待遇,简直是给我量身订做一般。我立即准备按照他的电子邮件地址回过去,但系统却说无法找到。
你知道,当一个人身处绝望之中,即便是一个陷阱你也会抱抱希望去踩踩。我打定主意,总之频繁让我付什么培训啊,报名之类的我就走人,毕竟我也吃过几次亏了,现在大学毕业求职比大学求知难多了,外面骗子和我们这些找工作的还多,因为他们也指望着从我们身上捞饭钱。
第二天,我拿着简历和资料来到了那家公司,出乎我的意料,事情出奇的顺利,那位姓刘的考官几乎没有问过什么问题就拍板同意了,并让我跟他立即就去办公室。我仿佛做梦一般,甚至还傻傻地问他怎么这么容易就答应了。那位考官忽然回头一笑,秃顶的头,连眉毛也几乎掉光了,嘴角往上裂了下,宛如一个被砸开一个口子的椰子。我看见他的牙齿是红色的。
“公司里急需人啊,否则也不会这么容易,你的工作可是非常重要的。”说完,用手整理了下西服,不再理我,带着我往办公室走。公司还算不错,虽然不大,但看上去很干净,路上我看见一些职员,都穿戴的非常整齐,一脸着急的样子,似乎很忙碌。我一个个点头打招呼,但他们都不理我。但都用怪异的目光看着我,好象又带着几丝同情。
“刘总,就他啊。”一个看上去比我大不了多少的女孩走了过来,她并不十分漂亮,但气质很好,皮肤白皙,看上去很干练。长发被盘在脑后,穿着橙色的职业套装,手上拿着个文件夹,我看见她白皙的脖子上挂着一根很漂亮的心形银质项链。
“嗯,就是他。”这个姓刘的考官原来在这里地位很高啊,我暗自高兴了下,因为没想到接待自己这样一个小卒的还是高官。
这个女孩没说什么,只是上下打量了我一番,“刘总,我和小张去下客户那里,可能需要几天。”这位刘总应了一下,我看见那个女孩从我身边走过的时候摇着头。我奇怪她的反应,不过也没多想,只是跟紧了刘总。他把我带到四楼的一个小房间,那房间几乎只有几平米。
“你只需要负责这里的电脑的维护,和帮着清洁一下。公司宿舍暂时紧张,你就委屈下住这里。”我虽然有点失望,但好歹总是个起点,对我来说,即便起点再低也要上,能有工资就不错了,何况听说还有零工资的。
“工作不累,只记得每天等大家都下班,去检查下电脑是否都关了。”我一听,那这工作实际上主要就是所谓的清洁员了。电脑真要出了点什么问题我哪点半吊子的水平也处理不了。有什么办法,大学四年学的都是基础,还不如专科好好学门手艺。不过我还是答应了下来,并立即开始上班。这里的办公楼从正面看很不舒服,我总有股压抑的感觉。
不过第一天晚上就出事了。
那天我正在房间外面吃泡面,这栋楼有十六层,不过下面六层是有阳台的,所以我如同以前在学校宿舍一样,趴在阳台上一边吃面一边好奇的看看外面的景色。食堂是不对我开放的,因为我只是零时工。一元多一包的面条最实惠了,反正大学的时候也没少吃。
下面已经陆续有人下班了,三三两两的结伴而回,天色已经暗淡了下来,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那太阳很红,整个天空也很红,我揉揉眼睛,刚要把盒子回头扔掉,却看到阳台上好大一块阴影,而且正在迅速的扩大。
几乎是同时,我看见一个人飞快地掉了下来。他通过阳台的时候我看见了他。我们只有不到十公分的距离,但很快我和他便会在两个世界里。那一刻仿佛定格了一样,我相信他也看见我了,因为我看见他笑了一下。他的身体穿过阳台还不到一秒,只是由于身材比较高大,不过我还是看见了他的脸。
非常的俊美,虽然只是眼睛随意的一撇,我还是看清楚了,而且并没有太多的表情,反倒是非常的从容。接着就是很大声的一下闷响。楼下随即响起了一片尖叫。我也迅速赶到了楼下。那个男人已经死了,那惨状让我惊愕了很久,我是第一次亲眼看见死人,尤其是如此的突然和接近。
那男人居然和我同姓,叫陶炎冰,推销部的,推销部在七楼,他是打开窗子跳下来的,当时他的同事就在不远处,说本来坐在那里不说话的他默默地走到窗户面前,接着打开跳了下去。陶炎冰生前没有任何的异状,他的业绩是最好的,人缘也是最好的,据说还正在筹钱结婚。我忽然感觉生命居然这么脆弱,或许他也有他自杀的理由吧,谁知道呢,每个人都带着面具,面具下面是哭是笑只有自己知道。
事情很快就过去了,大家仿佛就像这件事从没发生过一样。我原本以为至少会议论一下,不过他们说的最多的却是最近的楼价啊车价或者是最近股票大跌之类的,仿佛前几天自杀的人就压根不是这里的。就连我天天遇见的在这里发信的大妈,一个最爱和我唠叨东长里短的长舌妇都懒得和人谈论,抑或是这事太普通了?pol.ice来过,好像鉴定为自杀,他周围的人都避之不及,pol.ice甚至想找个人了解下陶炎冰的近况都不知道。问到他们总是摇着手和脑袋,然后推了推夹在鼻梁上的金边眼镜挺廷笔直的西装去工作了。而我正在旁边收拾东西,并且还能帮他们解决些看似复杂但实际上白痴的要命的电脑问题。时间一晃很快,我在那里干了快一个月了,在一个月里我见过刘宗两次,他表扬了我一下,不过很快接着说,由于公司最近财政紧张,原本几百块的工资也只能先给我一半,不过他安慰我说,等三个月试用满了,正是签订合同,工资会提高,我自然高兴,虽然每天很辛苦,但好歹还是有些盼头。
在陶炎兵从我面前跳下去的整一个月的那天,我照例等他们全部离开后开始去检查电脑和清扫。由于公司居然发生了有人把部门电脑的配件包括内存条啊,硬盘之类的拆回家调换给自己用,所以所有的机箱都被上了锁,想想蛮好笑的,居然也会发生这种事。
一直巡视到七楼。
到七楼的时候已经全黑了,不想去开灯,我借着自己的手电照明。帮着把地上的纸屑拿起来。并检查是否所有电源和窗户都关闭了。当我要离开办公室的时候,忽然想到了陶炎冰用过的电脑好像还没被搬走,他的桌子也同样在那里没动。我一时好奇,想去看看。
桌子收拾了一下,抽屉已经没有什么多余的东西了。我随手翻了一下,用几张纸,上面很潦草的写着,芮,我爱你。
全部都是这句。我无趣的把纸条放回去。看了看他的电脑,似乎只有这台没有被上锁,我不知道在想什么,居然想把他电脑硬盘拆了下来。因为我忽然对这位和我同姓的人有着很大的好奇。
由于工具不好找,我只有勉强用随身的折叠剪刀。一边用牙齿咬着手电,一边用力拆着,现在想想真是愚蠢,如果别人看到了,还以为我是贼。大费周章一番后,我拆下了硬盘。并且迅速把工作做完。
我自己并没电脑,只好拿到一个朋友那里,他经常在外面鬼混,不过这里贼很厉害,所以他也以免费使用电脑为代价让我帮他看家,我拿着硬盘过去的时候,他正好要出门,两下招呼一打,自然是瞌睡遇见了枕头。
我迫不及待的把硬盘连上去,并启动了电脑。
里面东西不多,有些文档,还有些报表。另外还看见一些关于股票的文章,看来他正在炒股。这些东西我兴趣不大,不过却看见了一个视频文件,标题是楼。我好奇地点开了。
画面很黑,过了会有剧烈的摇晃起来。看得出好像是用手提摄像机拍得。画面里是白天,不过应该是黄昏了,画面带着淡红。正好对这那栋办公楼。旁边的声音很清楚,是一个非常有磁性的声音。
“芮,你看到这个的时候我可能从那楼上跳下来了。我很想很你结婚,真的,或许我们做销售的要撒很多谎,但这个绝对不是谎言。不过我没有办法了,我只能选择死,或许你会痛苦,不过好过你和我受一辈子苦好,你那么优秀,应该可以找到一个更适合你的男人。真是可笑,我一直在这栋楼拼命工作,连自己的生命也从这里完结。就像那条莫比乌斯带一样,我们像蚂蚁一样自以为可以走出去,但一辈子也没走出这楼。”声音结束了,镜头慢慢转过来。
镜头里面,背面的办公楼七楼,我数了一下,正好是他第二天跳下的那个窗户打开了,而且正站着一个人。那人不是别人,竟然就是陶炎冰自己!面对这种情况只能说我自己看错了,但问题是他那张脸太容易认了。“陶涛说到这里,又看看我。我只好说似乎听说过人在将死之时,可能会出现看见两个自己的情况,也就是常说的出窍吧。陶涛也说,当时自己就是这样想的。
“我把视频复制了下来保存后,当天晚上又把硬盘重新放回去了。不过躺在那几平米的房间里,我闭上眼睛陶炎冰的脸就浮现出来。这样的日子持续了很多天,以至我很长段时间都神经衰弱。
每当我站在楼下望着那栋楼,似乎总能感觉那种无所逃脱的束缚感觉,在楼里呆久了很压抑。又过了两个多月,我的试用期满了,刘总找到了我。我自然非常高兴,因为毕竟很快就能成为这里的正式职工了。前三个月每次只能领到一半工资,而且还要扣除住宿费,基本上只是靠吃面维持着,几个月的方便面把我喂的和面条一样瘦弱了。
刘总依旧老样子了,咧着嘴,往一边笑着,不过上次红色的牙齿已经变得发黑了,而且使劲咀嚼着。
‘小陶,三个月你表现得不错。’听到这话我很开心,不过刘总很快又说。‘但是,公司很紧张,而且我觉得你这样的学历还是应该找份更好的,所以就这样吧,明天你收拾一下。’说完,把傻子一样的我晾在一边,自己走了。
前辈你能体会我的感受么,我觉得自己仿佛同垃圾一样,被人轻易的扫出去了。以前的雄心壮志突然被击得粉碎,如此差劲的我甚至连份打杂的工作都做不了。沮丧的站在四楼的阳台上。正好又接到了同学的短信,他是我在当地的同学,不过我一直没联络他,但今天他却说叫我出来聚聚,因为他升职了,想找我庆贺。而父母也一直在询问我的近况,我只能以谎言敷衍他们。但以前好歹有点希望,但现在没有希望的基础连谎言都无法成立了。
关闭手机的我站在四楼的阳台上,当时也是黄昏,红色的阳光正好射在我眼睛里,一点也不刺眼,不过我却觉得看什么都是血红色的。而且发现自己早已经泪流满面,扶着栏杆的手不自觉地把身体撑了起来,整个人猛的向外一斜,是的,我有想飞下去的冲动。
不过后背却被人拉住了,力气很大,一下把我拉回到里面。我暂时清醒了下,回头望去,居然是刚进来的时候看见的那个比我稍长一岁的那个女孩。不过这次她穿了一身黑衣,黑裤,脸旁似乎还有泪痕。一脸怒气的看着我。我不知所措,只能坐在地上哭泣。
‘你像个男人么?是不是他把你开除了?其实我早该告诉你,根本不该来,要不是那天着急着那笔生意,再加上最近那么多的事。’她忽然不说话了,我看见她雪白的脸毫无生气,嘴唇上也没有涂口红,上边的牙齿紧紧地咬着嘴唇。手里还提这个黑色的公文包。
‘我是个废物。’我低下头,说了一句。太阳已经快完全下去了,我们俩在阳台的影子被拉的老长,然后在最远处又交叠在一起。
‘你之前的那几个也是刚毕业不久的大学生,他们都是被刘总骗来的。刘总是台湾人,是总公司委派的。他对谁都极其吝啬,虽然是销售部和人事部的负责人,但是他经常以试用期和公司利益不好的借口来搪塞,最后让你们走人。大部分人都在试用期满前离开。像我都是费了很大功夫才留下来。而且,他还挪用了员工的资金和广告费去炒股。我收集了将近三个月的证据。等他走后我会推荐你的,别轻言自杀,要知道,你死了,最难过的是身边的人,离你越近,你就伤他们越重。’女孩说完,拿起胸前的项链看了看,接着,又拍了拍我的肩膀,然后走了。我把她的话想了很久,最后想通了。下楼的时候外面已经全黑了,不过月光还是很亮。
那天正好是陶炎冰自杀的第九十九天,也就是说明天就是他的百日祭奠了,我不想再呆下去了,我站在楼下,向陶炎冰死的地方想为他举了个躬。但是当我抬起头来的时候,感觉头顶一阵风呼啸而来,一个人如同麻布袋以牙膏砰的摔在我面前,月光直直的照在她脸上,我呆了许久,才认识正是刚才劝我的女孩。
她的眼睛睁着很大,仰面躺在地上,身体还在如同得了癫痫的病人一样,剧烈的抽搐。衣服上有拉扯的痕迹。脑后的浓稠的鲜血像蜂蜜一样,缓慢的身X L动出来,在银色的月光下映出了我那张因恐惧而扭曲的脸。脖子上的项链也断了,洒在了一边。那心型的吊坠也摔破了。居然可以打开,而且里面摆了两张很小的照片,一张是她,另外一张是陶炎冰。两人都笑得非常开心。我捂着嘴,过了好久才让自己缓过来,然后打电话报警,接着坐在楼下的砂石地面上守着她的尸体。
原来她叫谭芮,使陶炎冰的恋人,很快,pol.ice鉴定她为自杀,很容易解释,恋人自杀后的一百天随他而去,同样,谭芮的死也没给这个楼层里的人带来太多的震撼,例行公事的询话后,就都各忙各了。我被刘总勒令离开。但是在现场我找到了一样东西,没有交给pol.ice.因为我看见刘总和带队的警官亲密的交谈着。
是一颗槟榔。我打听过,整个公司只有刘总喜欢吃槟榔。我在谭芮的尸体的手上找到了那颗槟榔,一颗被嚼过的槟榔。谭芮带的那个黑色的包也不见了,不用说,自然是刘总拿走了。
第二天的下午,我没有离开,而是打电话给刘总,我告诉他,如果不来见我,我就把那颗槟榔交给pol.ice.他先是冷笑,不过我对他说槟榔我保存的很好,唾液也是可以鉴定的,然后他不说话,电话那边传来很大的喘气声,他答应了下班后和我见一面。
一百天以前,我站在四楼,看着陶炎冰从我面前跳下去。而这个时候,站在我面前的是那个秃着脑袋,嘴巴里依旧咀嚼着槟榔,穿着考究的公司老总。我把刘总约到了陶炎冰跳楼自杀的地方。
‘我低估你了,以为你不过是个愣头小子。’刘总笑了笑,这次他整个嘴巴都开了,牙齿全都黑了,他背对着红色的阳光,看上去像没有牙齿一样,整个嘴巴宛如个黑洞。
‘说吧,你要多少钱?一口价,然后拿了赶快滚。’他接着说,我看得出他很急。
‘你的普通话说得很标准。’我冷冷地望着他,刘总笑了下。‘不干你的事。’‘我只想知道到底陶炎冰为什么要自杀。’我接着问。刘总有点吃惊,不过告诉我,原来他亏空了公款,急于找到个替罪羊,他看中了急着结婚需要钱的陶炎冰,并以自己有内部消息来怂恿他,接着他把所有的亏空都栽在陶炎冰身上,自然,所有的事都被刘总赖的一干二净了。而陶炎冰的性格又非常自闭,他知道即便告也告不过刘总,只好自己自杀也不想拖累恋人。而谭芮也是被刘总从楼上推下来的。
‘是这样啊。’我叹了口气。刘总有点不耐烦。
‘你到底要多少,报各价啊。’‘我不要钱,我只是把你交给他们两个而已。’说完,我便转过身,离开了那栋楼。
‘你搞什么?别以为吓得到我!我可不怕什么鬼神!’刘总在后面歇斯底里的大喊,太阳沉下去了,楼道里一下就阴暗了下来。
‘别走,那颗槟榔呢?’他依旧在我身后大喊,我转过身,从口袋里掏出把钥匙,仍给刘总,他疑惑地望着我。
‘我把他放在陶炎冰用过的机箱里,你慢慢找吧。’说完,我便离开了,刘宗连忙冲了进去,我听见了他的咒骂声和翻找东西的声音。
我到楼下,用以前配的钥匙把搂里的所有出口都封了起来。离开的时候,我依稀听见刘总在里面疯狂的大叫放我出去。“陶涛叙述的时候一直很平静。我打断他说。
“你把他关在那楼里一晚?”
“是的,然后我离开了那栋办公楼,离开了那座城市,后来听说他疯了,有的说他从楼上跳了下来。总之后来我就不知道了。”
“这么说你不是在那里摔伤的啊?”我觉得有点怪异,陶涛终于笑了下。
“是的,我回到【】了这里,重新找了份工作。但是繁重的压力依旧使我喘不过气,可能像陶炎冰说得一样,即使我能走出那栋办公楼,却走不出我心中的楼。但是当我真的跳下去后我又省悟了,既然给了我第二次生命,我自然要好好珍惜,所以前辈放心吧,我不会再做傻事了。”说完,我好像又看到了以前那个性情开朗而阳光的小师弟了。
继续聊了会,他的父母走了进来,我也要上班了,和他告辞后我走出了医院。不过当我走进报社,看着那高耸入云的办公大楼的时候,我忽然感到了一阵恐慌,站在门口老半天也不想进去,我不知道,是否自己也同陶涛说的一样,活在一栋大楼里面。(楼完)
第三十六夜 跑
林斯平在这里呆了几天后就离开了。不过最近城市里总流传着一个说法。那就是在夜晚独自赶路的时候,会经常遇见个怪人。
说是怪人,是因为他老是从后面猛地冲上来,如果你带了包或者其他东西之类的话,他会抢走,然后继续跑。如果去追他,他则会大声高喊。
“跑啊,跑啊,来追我啊!”接着便是漫长的赛跑。似乎从来没人追上过,自然也没人看见过他的容貌,而且据那些遭遇过的人叙述来看,这个人经常会改变穿着,甚至个头的高矮等等,总之是非常的奇特。当然,仅仅是传说罢了,因为起码我和我认识的人都未曾遇见。
周五是比较忙碌的日子,每次都会弄得很晚,因为要把排版好的报纸大样拿去印刷,快过年了,需要写的东西也多,没想到把所有事忙完后居然快十点了,这才想起连晚饭也没吃,匆匆交付好一切后,就提起外套回家里了。由于肚饿,我没有走通常回家的大路,而是拐了个巷子,抄近路,想去吃点夜宵。巷子还算宽敞,但是却非常的漫长,整条路上别说人,连条狗都没有,还好我不是女孩子。由于没有路灯,我几乎是扶着旁边的墙壁走的,走一会儿再用手机照一下,冬夜大家似乎都睡得很早,狭长的路上我居然没有看到一个行人。还好手机刚刚充满电,用来照明到也无所谓。
也不知道走了多久,却听见身后响起了很急促的脚步声,我感觉到身后有人快速的接近,不过没等我反应过来,只是刚转过头,一阵夹杂着汗臭味的风便扑面而来。一个人飞快地从我手中抢去了用来照明的手机。手机的灯光让我稍微看清楚了点,个头中等,但是他在这么冷的冬天居然只穿了件单衣,可是裤子却还是厚实的棉裤。
“来追我啊!”他居然高喊了句,但声音却异常刺耳,甚至带着苦苦的哀求一样,如同滴进池水的墨汁,迅速在巷子中回荡开来。我下意识的往后退了两步。当他的第二声发出的时候,却已经看不到人影了。你可以想象下,在这样个冬天的夜晚被人抢走手机是什么感觉,我如同一个傻瓜一样呆立了几秒后,只好自认倒霉,扶着墙回家,当然,回去后那裤子就无法再穿了。我可以想象明天纪颜知道后将会是什么表情。
“你是说真的?太有意思了!”纪颜几乎把喝进口中的啤酒吐了出去,一个劲的捂着肚子大笑起来,我则委屈的吧手叉在胸前,鼓着脸斜靠在沙发上,没好气地看着他,直到他稍微停止一点。
“不要再取笑我了,一个手机到不贵,不过要重新去输号码然后还要通知那么多人太麻烦了,下次遇见抢手机的我直接给他钱算了。”
“嗯,是个好办法,你说会不会是冬跑爱好者?”他又在开玩笑了,我没有搭腔,而是要求他陪我去再买个手机。周末的天气和街上的行人一样,拥挤的令人发热,大家仿佛如同刚刚出炉的面包,鼓涨松软。我们选择了步行去,老原因,纪颜讨厌汽车。当我们经过昨天那条小巷子的时候,我执意一起再走一次。纪颜笑我呆――难道人家抢了你的手机还会又在原地叫卖么?这和刻舟求剑有什么分别。我却极认真地说,丢掉的东西,应该去丢掉的地方去寻找。
小巷子里只有几个孩子在玩耍,这里原本是城市的中心繁华区,但依旧有几条这样的老巷没有拆除,倒是照顾了这几个小鬼,不至于让他们玩到马路上去了。黑灰色渗着水滴的墙壁粗糙得很,在白天看去依旧令人不舒服。巷子两边大都是在这里居住了几代的家族了,相互之间熟悉的很,不过也搭了很多竹棚砖房之类的,大概是用来存放杂物,不过使本来就不宽敞的过道更显得拥挤。走在高地不平青色开裂的旧石板铺成的地面上,我们尽量放慢脚步,四处望,还向人打听是否有一个爱跑步的人,结果当时是没有。巷子的出口已经可以看见了,再过去点就是手机专卖店。看来我真的要破财买个新机子了。
“倒不如我直接打打看,说不定他正在旁边拿着你的机器向人叫卖,我们一边打一边四处走。”说完居然真的拨通了。
我刚想笑他,但很快笑不出了。
我听见了自己非常熟悉的铃声。那是我自己设置的。虽然开始比较微弱,但现在已经非常强烈了,我能清晰地听到。
“今天好运气,老狼请吃鸡,请吃鸡,你打电话我不接,你打他有啥用啊。”纪颜也听到了。声音来自于前面。
很奇怪,巷子的出口处好像有个空置的竹棚,门虚掩着,声音是从里面穿出来的。纪颜对我示意,大概是两人慢慢过去,包抄一下,怕他突然冲出来又跑掉了。
我们如同小偷一样摸了过去,甚至还做好了搏斗的准备,如何闪避,如何左勾拳,右勾拳,让他知道惹毛我的人有危险。心里感叹看了这么多年的动作片终于不必在家里对着镜子“自打”了,等到那小偷一出现我就冲上去,我绝对不是一个人在战斗,李小龙成龙释小龙会在那一刻灵魂附体。何况今天还有有纪颜在,我自然更不会胆怯,不过事情并没如我想象一样,直到我们走到门口,里面也一点反应都没有。我拉开了门,阳光透过空隙,恍如拉开了黑色帷幕的舞台一样,里面的东西一下被看了个一清二楚。
里面只有一个人,一个躺在一垛厚厚的草堆上的人,这里的人经常会准备一些干草用来防冻之类的。不过准确点说,那个人应该是具尸体了吧。
他**着上半身,我从以前未见过这个人,剃着个平头,他的脑袋就像一个肥胖的仙人掌一样,额头高耸,宛如一个大包,稀少而短的碎眉如同胶布似得贴在眼睛上面。他就像的了甲亢的病人,本来细长如缝的眼睛被暴出的眼球硬是挣得像铜铃一般大。宽而塌陷的微带着赤红色的大鼻子下面的嘴巴吃惊的张开着,惨白如死鱼肚白般的舌头耷拉了出来,嘴角边上,胸口有些鲜血,他的脸苍白如纸,似被白色油漆刷过。我看见他的左手正拿着还在唱歌的手机,那正是我昨天被抢的。下身穿的倒是棉裤,不过奇怪的是,他那双平底胶鞋磨损的太厉害了,几乎快磨没了。在他身体旁边,扔着一件内衣,我用脚碰了碰,居然冻上了。他身上没有明显的伤痕,难道是冻死的?
我们很快报了警,本来平静的巷子被弄得热闹非凡,旁边的住户老的少的忙的闲的还有拿着挂着肉丝的菜刀抱着吃奶瓶的孩子来出来看热闹的,看来鲁迅先生所说的国人爱看热闹的心里倒是亘古不衰。不过这家竹棚的主人可就苦了,哭丧着脸一个劲的和pol.ice解释自己从来都是好人,除了偷过邻居家的几串腊鱼腊肉没事偷看过往裙子太短领口太低身材太好的女孩欺负欺负大人不在身边的小鬼躲在暗地里咒骂几句工商执法人员对着马路上的奔驰宝马排气管吐口水外连蚂蚁都不敢踩死一只何况杀人乎,当然,前天杀的用来煲汤的鸡除外。问话的pol.ice不耐烦地打断了他的陈述,对他盘问了几句就开始调查死者身份了。作为第一个发现尸体的人,我和纪颜也接受了盘问,不过pol.ice对他抢了我的手机比较感兴趣,当然,手机被当作证物收紧了塑胶袋,结果我恐怕依旧要买部新手机,我想没谁愿意使用一部被死人握了一整晚的手机。
“你怎么看?冻死的?”我问了问对着方面比较专业的纪颜,他从发现尸体开始就没说过一句话,当然,除了应付pol.ice的盘问。如同平时一样,收起了笑容一脸严肃的他摸着光滑的下巴一直望着那具尸体。
“不像。”他终于开口说话了。
“哦?那他是怎么死的?”我好奇地问。
“鲜血,你也说当时他在跑步,我觉得他可能是累死的,夺去你手机的时候是他跑的最快的时候,也正是就要油尽灯枯了,最后他一头栽进了棚子里,天色太暗,你没发觉。嘴巴旁的鲜血来自肺部,长时间剧奔跑,尤其是在寒冷的冬天夜晚,需要大量呼吸,那些冷空气呼进肺部,造成肺部毛细血管破裂导致出血,当然,还有其他症状,不过最令我觉得费解的是,当人累得吐血的时候为什么还再不停的到处奔跑,太不可思议了。”他的视野没有离开尸体,不,准确地说,应该是尸体的脚上的鞋子。
“看来有必要弄清楚他的身份。”纪颜忽然走过去和pol.ice交谈了起来,起初pol.ice有点不耐烦,然后纪颜当他的面拨通了个电话并交给那个pol.ice,很快我从他的脸上看到了惊讶和惶恐的神情。两人谈了会,纪颜就过来了。
“好了,我们可以走了,死者的身份还在查,不过他们很快会打电话通知我们。”说完便拉着我回去了,自然,手机也没买成功。不过我很好奇pol.ice为什么对纪颜的态度大变,问起来,纪颜却眨巴眨巴眼睛,笑道:“只是认识这里警队的朋友罢了。”看来他认识的人还真是不少。
我们回到纪颜家中,很快便接到个电话,他嗯嗯了几下后挂断了。然后望着我说:“他是个运动员,准确地说是名长跑运动员。”我一听,难怪,看上去身体还蛮健壮。纪颜穿好外衣,对我做了个出去的手势。
“去省田径队吧,或许能问到点什么。”他依旧是老脾气,对任何奇异的事一定要查个清楚才满意。省田径队离这里不远。很快我们便从队里的主管主任那里知道,这个死去的运动员叫连富华。二十二岁,是省里很有希望的长跑运动员,不过失踪几天了,没想到居然横死街头。除此之外,没有任何别的消息,他和其他人也无任何冤仇,平时是个很检点的人。我们失望的回来后,验尸报告也出来了,算比较快的。和纪颜想的一样,没有外伤,属于运动过度导致肺部呼吸衰竭。简单的说,他是累死的,或者可以说是跑死的。见过死法多样的,但这种死法和自己用双手掐死自己没什么两样了。
“你说是什么促使他不停的跑呢?”纪颜的眼睛看着窗外,突然问了句。我当然不知道,总不可能说连富华是在练习吧,这未免牵强了点。
“另外,那个时候他抢你手机却反倒叫你追他,这也很奇怪啊,那种情况下估计他应该已经接近极限了,却仍能跑那么快。”纪颜继续说着,他习惯于把所有问题一一列举出来,这样才能有条理的解决。我和他想了一下午,都没个头绪。但是很快,另外名死者也被发现了,死于同样的症状――活活累死的。看来连富华不是唯一的受害者。
当天晚上,纪颜收到了卷录像带,与其说是他收到的,倒不如说是pol.ice给的,这卷带子时发现第一个死者的时候收到的。我和纪颜坐了下来一起观看。
画面很暗,但还是可以看得蛮清楚。似乎在一个非常空旷的地方,天气很暗,四周都是黑色的石砾和砂石。还有一条白色的跑道,非常简陋地面也很粗糙,但勉强可以算是条跑道吧。跑道上有个人在跑步,似乎是个年轻男子。他看上去很辛苦,但还是拼命地奔跑,过了下,在年轻男子的前面,跑道上不知道怎么出现了两架切割机,并且把它们发动了,但跑步的人没有丝毫停止的意思,虽然他大声叫嚷着不,但是身体却奇怪地一直冲了过去。
恐怕下一秒钟的画面真的是令我和纪颜骇然,年轻人以飞快的速度穿过了切割器,接着就像慢动作回放一样,年轻人的身体依旧前倾着,但他的脚掌却留在了那里,伤口向外喷涌着鲜血,但他却爬起来,用失去脚掌的伤腿继续跑着,在白色粗糙的跑道上留下一串圆形的红色印记,每跑一步他都拼命地大喊一声,没过多久,他就倒在了地面上,但是腿却依然坐着跑步的动作,但是越来越慢,终于,他没有再动弹了。
“看到了吧,一直再跑,直到死亡。”开始穿者风衣的人出现在镜头前说了这么一句。似乎经过了处理,他的声音听起来象机器人一样生硬冷冰冰的。
“人一辈子都在努力向前奔跑,为了前面的目标,名利金钱女人或者尊严,反正是要跑得,所以我让他们干脆一齐跑起来,只要你开始跑,你就无法停止,只要你开始跑,你的腿你的身体就不属于你了,停下意味着死,不过即使一直跑也会死,除非有人可以……”画面停止了,成了一片雪花状。
纪颜站了起来,关闭了电视。
“这算什么,是挑衅么?”我生气地说,纪颜却似乎若有所思。
“跑,跑到死,或者有人……”他看来想到了些东西,不过也不完全。
“这个穿风衣的人是疯子么,或者是看多了《电锯惊魂》系列?把人命当儿戏来开玩笑?”
“不,他不是在开玩笑,也不是玩游戏。”纪颜伸出左手打断了我的话,“吉普塞人有一种咒语,可以隔着很远控制人的身体,道术也有,以替身的形式,但是那大都是希望操纵别人或者干脆杀死受害者,但这个人却让那些人不停地奔跑,这就有点不合情理了。如果是你被操纵,身体不受控制的奔跑,哪怕前面是悬崖或者是火海,你说你会有什么感觉?”纪颜朝我望来。
“当然是憎恨,绝望,抑或是对死的恐惧之类吧。”我靠在沙发上不加思索的回答,忽然转念一想,“你干吗拿我打比方啊,真不吉利。”
纪颜笑道,“你还把我的来电设置成老狼请吃鸡?”我也笑了笑。不过笑过之后当然是要弄清楚这个风衣男子的真正目的。我们回到了警队,咨询了第二名受害者的信息,这个人是个小偷,或者说是惯偷,非常难抓,因为据说他的奔跑速度不亚于职业的运动员。当然,他也是死于运动过度而缺水导致了身体发热从而并发了急性肾衰竭。也就是说,同样是跑死的。
似乎和连富华一样,这个人也是个跑得非常快的人。“纪颜翻看了下他的资料。我也附和了句,的确,目前除了录像里的那个被砍去腿的年轻人之外,发现的两个死者都是运动量很高的人,尤其擅长跑步。线索并不多,至于那盘录象带,似乎暂时业看不出什么端倪,整个背景似乎是在郊区的偏僻地带,就算找到估计人也早跑了。切割机的牌子倒是看清楚了,问题这种机器非常普及,任何人只要有钱就可以买到。
看来,我们唯有守株待兔,等着他继续如同操纵木偶一样让受害者不停的跑起来。反正是周末,我自然陪着他,中午的时候,两人随意买了点面包饮料权当做午餐。
“你说的那个咒语是怎么回事?”我们站在阳光灿烂的大街上,我喝着可乐问他,纪颜吞下口面包,和我解释起来。
“作为非常古老神秘的民族,他们又非常弱小,四处流浪,据说神可怜他们,教会了吉普赛人使用魔法,其实就是咒语,包括简单的读心术,和占卜。但是,也还是有一小撮人利用咒语控制人,吉普赛人没有使用魔法的介体,也就是血液和契约,所以他们需要靠水晶球或者塔洛牌之类的辅助工具来实现。很早的时候有吉普赛人靠使用黑水晶来控制他人,成为傀儡。所以我说这次有点相像,不过我始终不明白那个人的目的,还有,吉普赛的魔法师通常无法可解,除非施法者死去。而录像的意思好像某种方法可以让人停止奔跑,这才是重点啊。”
我疑惑的表示或许只是那个疯子的戏言,纪颜摇头,他说他觉得那个人不像是个精神失常的人,这么做一定有自己的目的,而且他把录像带发到pol.ice局恐怕还会发到电视台或者杂志,可能会弄的人心惶惶。
纪颜提议再去仔细看看录像带,虽然我对那断腿不是很难受,但好歹刚刚吃完东西,我不想有恶心的感觉。但纪颜还是硬拉着我去看了。
不知道重复了多少遍,我几乎看得厌倦了,但纪颜却始终盯着显示屏,然后不时的倒带定格。
忽然,他定住了画面,手指着左上角的一个小点叫我看,我眯起眼睛仔细一看,好像是一架飞机。
“准确的说应该是教练机。”纪颜肯定地说,我奇怪他怎么这么确定,他告诉我,一般的民航飞机这个高度我们是看不到的,而这个城市郊区附近有一个大型的军工飞机工厂,有教练机的出现不奇怪,看录像带的天气,应该是前几天的阴雨的时候。纪颜兴奋地告诉我,只要能查到最近教练机的飞行路线,一定可以找到录像带里的地方。当然,我们必须要先去查,因为是军工产业,相对来说不是太好说话,我们费了很大的气力才打听到最近教练机的飞行路线。我们没有告诉pol.ice,纪颜说pol.ice出动的话目标太大也过于招摇,所以所有的事都是我们独自去做的。
按照收集来的资料,我们分头寻找,将近一下午过去了,终于发现了城南外一个正在兴建的大学体育中心很符合录像带里的画面,不过我们赶到那里时候,因为是周末,似乎工地上很冷清,果然,我们看到了条跑道,还有切割机,全部符合了。但我总觉事情似乎太顺利了。而且整个施工现场过于安静,一个人都看不到,死气沉沉,就算是周末也该有些值班的人员吧,到处堆放着钢筋水泥和砂石。
“他们似乎把手头上的事都抛掉了。”纪颜奇怪地走到一片沙地旁边,一把铁锹正Сhā在沙子上。我大喊了几句有人么,但回应我的只有不断地回声。在不远处,有很多杂乱无章的脚印,我和纪颜决定顺着脚印找找。脚印虽然乱,但却一直延伸到好远,看得出有一大群人,地面上还有很多呕吐物。我和纪颜互相看了看,内心里涌出一股很不好的预感。
果然,在顺着脚印追了几百米之后,我们看到了。
相信大家都看过南京大屠杀相关的资料,有时候鬼子们把要执行枪决的人赶到墙边,然后集体扫射,尸体就像柴草一样,一摞一摞的,压叠着。现在的画面也是一样,只不过看不到那么多的鲜血,却更让我觉得冷。
大约一百多的工人模样打扮的人,个个面白如纸,有的口吐白沫,倒在墙边,而且都已经死了,但尸体居然还是温热的。重叠再一起,形成了一个个大小不一的尸堆。只是非常奇怪,大部分尸体的额头上都有或多或少的擦伤,都红肿起来了。
我们正准备打电话,但是从墙角处慢慢出现了张轮椅。上面坐着一个带着风帽穿着风衣的男人。
“看来你还是发现了录像带里我故意拍下的飞机啊。”他的声音不再是录像带那么难听了,带着磁性却非常阴沉。纪颜没有说话,只是手指着尸体。
“你干的?”
轮椅上的人摘掉风帽,露出一张几乎是残缺不全的脸,他的头发全掉光了,左边的眼睛完全被额头上伤口增生的丑陋臃肿的肉芽耷拉下来盖住,巨大的鹰嘴鼻歪在了一边,上嘴唇只剩下三分之一,盖不住肉红色的牙床和仅有的几颗碎牙齿,右脸上还有道很明显的伤疤。他似乎受了很严重的伤害。他笑了一下,姑且称之为笑吧,恐怕世界上没有比这更难看和恶心的笑容了。
他接着摇了摇头。
“不是我杀了他们,只是让他们跑了起来。你来晚了,几分钟以前还能看见几百人拼命奔跑的场面,何其壮观啊,即便是前方有墙一样的阻碍,他们也顶着奔跑着,虽然中国有句俗话,‘不撞南墙不回头’不过似乎刚才就不太适用了。”说完,他难以克制的又大笑起来,由于没有嘴唇,他的笑声就像漏了气的鼓风机一样,呼哧呼哧的。
我和纪颜的脑海里恐怕都同时出现那样的画面,上百人拥挤在一起,拼命地朝墙撞去,他们不愿意,但身体却不听使唤,就如同看不见玻璃的苍蝇一样,一下又一下的往透明的世界撞去,直到气绝身亡。
“你到底想干什么?玩弄人有这么开心么?”我看得出纪颜一直在克制,但他的眼睛已经在充血了,嘴唇也变得鲜红,整个人就像是一头发怒的狮子,看准了猎物正要冲锋一样。轮椅上的怪人也有点警惕,收起了笑容,轮椅朝后退了几下。
“我曾经是个天才运动员,一个非常热爱跑步的人,如果不是那场该死的车祸,不是为了躲避那个反应迟钝不知道跑动躲避的蠢货,我不会搞成现在这样,说不定去奥运会的就不是刘翔而是我了!车祸后我破了相,而且下半身永远瘫痪,我想过自杀,但是,上帝是公平的,在我最低谷的时候,神力出现了,我得到了块黑色的像云母一样的东西。”说着,他从口袋里掏出了一块发着暗光巴掌大小的黑色晶体,在晶体的旁边居然起了层非常厚的黑雾。不过很快他又收了起来。
“我获得了神力,是的,我可以控制人的双腿,我可以让他们不停地奔跑直到死,除非失去了双腿,你也看见了录像了,即便没了脚掌,那个人也在往前奔跑,对一个无法奔跑的人来说,还有什么比看着一群傻瓜跑步更令人兴奋和开心的呢?”他的脸在抽动,看得出很想笑,却在忍住。
“你用录像带无非想引我们过来,到底有什么目的?”我大声质问他,怪人不屑的看了我一眼,伸出如枯枝般的手指着纪颜。
“我只是要他,和你无关。”
纪颜听完吃惊地说:“我不认识你。”
“是的,我和你也不熟,但是,一个男人告诉我,只要我把你引诱到这里并杀掉,我就可以获得更多的神力。”
男人?到底是谁?
“好了,废话说完,我们开始做游戏吧。”怪人把手指向了我,“其实我大可以杀了你,不过我始终觉得做游戏才是有意思的,就这样让你们跑死胎无趣了,这个眼镜是你的好朋友吧,现在我就让他跑起来,我说过,想要破除这个诅咒,只要另外一个人跑得超过他,那诅咒自然会落到那个人身上。你们是好友,两个只能活一个,好好选择吧,而且你最好快点,我看这个眼镜的身体跑上十分钟就会断气了,哈哈哈。”他话音刚落,我感觉自己的腿就没有知觉了,自动跑了起来,并且跑向了跑道。纪颜和怪人离我越来越远,我只能看着,却听不见他们的谈话,跑速越来越快,起初我还能支撑,但大口的呼吸使得很快大量的冷空气灌进我的肺里,我的喉咙气管肺部像塞了块有着锋利边角的冰块,但身体却热得要命,眼睛也开始充血了,前面的视野开始变得狭窄。腰部以下的大腿开始抽筋,但却依然在剧烈的摆动,浑身的每一块肌肉仿佛被针线穿了起来,每次拉扯都产生剧痛。整个身体仿佛像在不停的挥发一样,如燃烧了起来似的。
我得腿已经不属于自己,平时的我绝对跑不出这种速度,看来怪人不但可以让人跑起来,甚至还可以控制速度。神智开始不清楚了,大概几分钟后,当我即将丧失知觉的时候,我感觉有什么东西飞速的穿越了我,接着就昏过去了。不过当我醒来的时候,自己却躺在了跑道上,纪颜正在我用手指蘸着水涂抹我的嘴唇。
嗯?我怎么没再跑呢?而且纪颜也没有动啊。纪颜见我醒了,笑着指了指远处,那个本来做在轮椅上的怪人居然在前面飞快地奔跑!
“这个蠢才,我本来靠杀掉施法者来破除咒语,可是他居然跳了起来开始奔跑,并对我说自己可以让别人跑当然也可以使他的身体跑起来。我自然在后面追他,他不时的回头嘲笑我的愚蠢,可是没想到他的左眼的视野不好,居然从你身边跑过去了。结果按照他说的,诅咒落到自己身上了,你就没事了。”真是戏剧性的结局,不过我也知道了,为什么连富华要抢我的手机,为什么只有跑得最快的两个人死了,因为没人可以追得上他们。
“不过,还有事没弄清楚。”纪颜站了起来,走到工地的起重机旁边,拿出一桶汽油泼到跑道上,然后点燃根香烟,站在那里看着跑步的人。
“告诉我,那个人是谁。”纪颜猛吸着香烟,火光一闪一闪。怪人痛苦地高喊起来。
“他是一个”他是一个留着银发戴着墨镜的高大男人,肩膀上停着一只模样很怪有点类似蚕的动物。我真不知道他是谁,你饶了我吧,我错了!“他的声音已经模糊不清了,气喘的厉害。
纪颜听完,脸色变了,但那人继续高喊着放过他。
“你要我怎么做?要不杀了你,要不为你找个替身?算了吧,你还是慢慢跑吧,享受一下,反正你喜欢跑步。”说完,站了起来,扶着我离开了,等走了一段路,怪人跑到汽油那里的时候,纪颜把香烟弹了出去,跑道立即燃烧起大火。
“以地狱之孽火洗涤尔等之罪。”纪颜低沉着说了一句,我看见怪人马上就烧着了,像火人一样继续奔跑着,并发出痛苦的怪叫声,不过没多久,他就躺了下来,不动弹了。我不忍再看,转过了头。
我们拣起了地上遗留的那块黑色云母状的东西,不过纪颜的手一碰,那东西就像冰块遇火一样融化消失了。
“到底是什么?”我看了他呆了老半天,问了句,不过纪颜没有回答我,只是说了句走吧,回去再谈。路上纪颜说,虽然烧死那人是为了超度而偿还罪孽,可这毕竟是纪颜第一次亲手杀人,心里也非常不舒服。我安慰了他几句,但纪颜依旧愁眉不展,我知道他还想着那块黑色碎片和银发的男人。(完)
第三十七夜 肉符
刚随纪颜回到家,发现他的邮箱里躺着一封邀请函,包装得非常华丽,打开蜡封的开口,居然还能闻见香味。纪颜看了看,露出了久违的笑容。我询问他是什么,他笑着说是以前儿时的玩伴,希望我可以去参加一个聚会,就在今天晚上。纪颜还说,这个人是他父亲好友的女儿,两家以前住的很近,所以他和那个女孩小时候经常在一起玩耍,不过十岁后女孩便搬家了。
“噢,那倒算是青梅竹马了。”我打趣道。纪颜摆摆手。笑而不答,良久后才说:“我只当她是妹妹,不过既然是她请我,这个面子还是要给的,今天发生太多事了,本来打算一起去喝酒,倒不如直接去她家吧。”这等好事我也很感兴趣,再说从邀请函来看这人的来头不小。果然,半小时后来的一辆黑色的林肯加长轿车停在了纪颜家,看得出纪颜也吃惊不小。
车门打开,一个戴着白色丝制的网状面罩的女孩走了下来,头戴白色的绒毛帽,我看不清楚相貌,不过从身材来看的确是不错,很高,而且衣物都是名牌货,果然是富家千金啊。
车上下来的人望了望我们,然后走到纪颜面前,掀开了面罩,果然非常漂亮,不过更让人心动的是高雅的气质。尤其是宛如奥黛莉赫本的鼻子和白皙的皮肤,让人有无法说出的欣赏感。
“纪颜哥哥,很久没见了。”女孩笑着说了一句,纪颜也笑了笑,随即介绍了一下我,这才知道女孩叫齐雅琼。
原来她请客纪颜去是因为她刚刚过世的表哥留下了一大笔遗产,所有有资格的继承人都被邀请到她半年前逝世的姑父家中,等待分配。我毕竟是外人,在加上女孩的家路途遥远,只好暂时和纪颜分开。
车子很快就消失了,看来这几天会比较枯燥了,不过纪颜留下了很多以前探险的笔记,以及他父亲的书籍文稿,没事看看,还是可以打发时间的。从中随意抽取了一本,就自己回家了,晚上电视无聊,不明白网络泛滥的时代电视台还停留在上个世纪的操作方法,播放着无聊的电视剧和无聊的综艺节目,当然,我也无聊,所以早早洗脸上床,怕睡不着,只好把笔记拿来读读了,谁知道读完第一篇更没办法睡了。
第一篇的名字叫肉符,其实感觉和日记一样,不过没有记录时间罢了。看说法的方式,这应该是纪颜父亲写的。
“昨天刚刚回家,便被得知旁边搬来一户人家,看天色太晚,也不想去打扰人家,没想到他们却主动来了。
我开门一看,便是一个孕妇,穿着宽大的米红色长袍,左手扶着肚子,右手被一个年轻的男子托着,年轻的男子看上去非常惶恐,仿佛托着七宝莲灯的卷帘大将,虽然比女子高了半个头,但他弓腰垂首,样子谦卑,反倒比女子看上去矮了不少。
这名孕妇留着短发,皮肤略黑,总体还算清秀,见我有些惊讶,便爽朗地笑着自我介绍说自己是刚刚搬来的,因为快要生产,所以选一个环境僻静清新优雅的地方养胎。我倒也欢喜,自从小颜出世后已很久未曾听见小孩的笑声了。我告诉妇人,若是有什么麻烦事随时支吾一声,邻里之间一定互相照应。一番自我介绍后,我知道他们是做小生意的,租下我家旁边的房子一做生产之用,二做铺面,到也一举两得。
女子说自己叫唐兰,我问起男主人姓名,但他却闪烁其词,言语间好像很是为难,倒是唐兰说她见男人最怕见生人,其实非常好相处,然后两人便告辞回去了。望着他们的背影,我忽然想到,既是做小店吆喝生意怎么会害怕生人?而且那男子的神情是在太奇怪了,与其说是丈夫,到更像是仆人一般,不过世间惧内之人甚多,到也不足为奇。
可我万万没有料想到,自从这对夫妇搬来,以后的怪事却接踵而来。
对于我来说,要么就在外面旅行,回来就忙着整理笔记或是记录。我虽然不需要非常安静的环境,但我的新邻居的声音似乎有点过于吵闹了,听上去是在装修,忍耐了一小时后,我决定过于以下,也算是对于昨天的回访。顺便提了些我从山东带来的上好的山楂,山楂又叫红果,孕妇吃还是不错的。
(纪颜以前的家是住在一片片的平房,两家邻居相隔非常近的)除了门,便来来到他们家门前,门没关,虚掩着,我站在门外喊了一声,年轻的男子出来了。
他的额头很多汗,眉毛也紧皱着,我想他大概是刚才的工作繁忙对叫门的人很厌恶吧,不过他看见我之后马上调整了神态,而且把右手特意背到身后。天气有点热,他只穿了件背心,下身是花格短裤,左手拿着一把老虎钳,站在门里笑着说:“是纪先生啊,有事么?”
我向他表达了友好的意思,并把山楂递给了他,年轻人有点意外,不过推托了下还是接受了。
“是我们装修店面吵着您了吧,我听别人说纪先生喜欢写东西,我虽然是老粗,但知道写字这事一定要静心,环境不静心怎生静的了?只是这店面急着开张,一时有些冒犯希望先生原谅。”他说的非常诚恳,而我也不便再继续强调,于是照例问了问他妻子的近况,只是奇怪,年轻人始终不请我进去,而他的右手也一直背在身后。
我起初对这对奇怪的邻居夫妻到也不觉得如何,店面的装修很快完工了,对大家来说有个杂货铺倒也是方便之事。后来,唐兰和她丈夫也就和大家混熟了,可是攀谈的时候却始终不知道他们是哪里人,而他们说话口音很杂,几乎随时变换,大家人后多有议论,不过两夫妻从来笑脸相迎,一个月过去了,大家也渐渐忘记去猜测他们的身份。
由于我有早起的习惯,因为那时候天色最暗,而且也最安静,适合思考和写东西,不过自从唐兰夫妻来后,我却经常在早上的时候听见有人倒东西的声音,其实倒垃圾也不必起的如此之早啊,或者是哪所为的‘垃圾’有什么特别的地方。
邻里之间喜欢在吃饭的时候大家坐在一起,互相品尝别人的菜,这种习惯成了默许,谁家做了好吃的,都会招呼大家的孩子来尝尝,有时候孩子自己都会自动过去,偷偷用手拈上,大人们即便看到也装作不知道。
昨天唐兰端着饭碗坐在外面,她也是极喜欢小孩,甚至到了溺爱的地步,无论是谁家的孩子,只要她看见,都要招呼过来好好的逗逗,或者塞点糖啊,水果之类的,孩子们也很喜欢这位漂亮又和善的阿姨,时间一长,有时候也肆无忌惮,连孩子的父母看的都有点恼有点过意不去,但他们两夫妻却始终笑着,大家都奇怪,即将要做妈妈的人了,居然如此喜欢小孩。
唐兰最喜欢四姑的外甥,小孩长得虎头虎脑,里面男人叫了句,唐兰和孩子逗了下,便进去了,饭碗放在了地上。四姑的外甥见碗里似乎有肉,于是自顾着用手拿了一块,刚要放到嘴里,正好被出来的唐兰看到了。
接下来发生的事几乎让在场的大家匪夷所思,一向对孩子慈眉善目的唐兰,忽然如母狮一样,猛地冲过去,打翻了孩子手中的肉,然后抓着孩子大吼道。
“这肉不能吃!不能吃!”
孩子当场吓傻了,然后哇的大哭。四姑也抖着一身的肥肉掂着小脚跑了过来,一把把孩子从唐兰那里拉过来,然后Сhā着腰点着对方鼻子开始痛骂,说孩子吃块肉有什么了不起,四里八乡的孩子那个不是吃大家邻居的饭菜长大的。唐兰低头不语,任凭四姑痛骂,和旁边的人的指点。
“又不是你身上掉下来的!急个什么劲!”不知道骂了多久,四姑还嫌不够,我有点看不下去,刚想过去,一直低头的唐兰忽然猛抬起头,直视着四姑,四姑愣了愣,居然说不出来了。
那一刻我也骇然了,唐兰的眼神里如同野兽的眼神一样,那绝对不该是人类该有的目光。四姑不敢再看她,低头骂了几句,转而开始数落小外甥,两人一边哭一边骂,走开了,围观的人见没热闹可看,也散了。这时候唐兰的男人才走了出来,扶着唐兰的肩膀,轻拍了两下,我看见唐兰的眼睛里全是眼泪,夫妻二人相拥着走了进去。
我看了看地上的肉块,忽然非常好奇,刚想过去拾起来,忽然年轻的男子一下挡在我面前,拿走了那块肉。我清晰地看见,他那肉的右手手腕上,贴着一块很奇怪的东西,但速度太快,实在看不清楚。
日子每天在过去,似乎唐兰生产的时候也差不多了。两人的杂货铺生意到还凑合,虽然其他人都对那事淡忘了,我却是个好奇心极重的人,或许这不该算是个优点吧,说是嗜好更恰当。
这段时间我一直在借故亲近他们夫妻,没事聊聊天之类的。他们对我还是非常尊重,可是没当提到关键问题,像来历,或者他们的身份,两人就含糊其辞,一直到今天,我和他们谈到孩子。
我问唐兰,是头胎么。唐兰惊了一下,然后就不说话了。旁边的丈夫叹了口气。
“说到孩子,没人比我们更命苦了。”他似乎还要有说下去的意思,可立即被唐兰在下面拉扯了下袖子,两人以唐兰要安胎的借口回去了。这反倒令我更加奇怪。而且我从未看见唐兰去过医院检查,虽然肚子更大了,走路都非常不便,可她却没提过到底什么时候生产。想想好笑,连夫人都说我怎么比关心自己儿子出生还积极一样。
终于,我有了个进去他们屋子的机会,不过,我情愿自己没进去更好。
那天唐兰的丈夫找到我,似乎有事相求,但又欲言又止,他将右手Сhā在口袋里,天气很热,他却穿这长裤,而且我似乎隐约闻到血腥味。年轻人解释说,刚才给媳妇杀了只鸡,炖了点汤,但自己有急事,一定要出去一趟,还劳烦我帮着照应一下,邻居的这点小忙,我还是没问题的。男人感谢的告辞了,顺便告诉我,锅上炖着的就是鸡,等唐兰醒了就让她吃下去。
我走进了他们的房间,这还是几个月来的第一次拜访我的邻居。房间很整齐,看来夫妻俩都是爱好干净之人,虽然旁边堆放了很多货物,却收拾得井井有条。唐兰在里面休息,我不便打扰,于是坐在门外照看着炉子上的鸡汤。(那时候做饭可能没有煤气灶一类吧,大概和我外婆一样,各家各户都在屋子外面搭造一个棚子,然后堆些煤球之类,用炉子做饭,虽然麻烦而且有火灾隐患,但却是最好的办法了,每到吃饭时间走到这里,饭菜的香气和煤球特有的燃烧味道混合在一起,真的很令人难忘)
我看着冒着热气的炉子,肉香味渐渐通过鼻子传道脑海里,我遍寻过自己闻过的各种肉味,却始终想不出这是什么肉香,反正绝对不是鸡肉。虽然好奇,但毕竟自己不是小孩子,翻看人家的做菜的锅子,被人知道岂不笑掉大牙。肉的香味不停的撺掇出来,仿佛如一只手一样,廖扫着我的心。终于,我忍不住了,走过去,看了看四下无人,感觉自己和做贼似的。
那是个灰色底部黑顶的瓦罐,看样子有点年头了,里面的肉已经开始剧烈的翻滚了,白色细嫩的肉丝一缕一缕的,但非常薄也不大,肉香味扑面而来,我更加肯定这不是鸡肉了。
旁边正好有双筷子,我立即夹起了一块,很滑,几乎夹不住,不过我还是成功的夹了出来,夹着肉我迟疑了下,到底吃下去会发生什么?我犹豫的把筷子移动到嘴巴边,可是始终没能吃下去,最后决定还是带回去看看再说,不料身后突然感觉有人。我把肉放回瓦罐,果然,唐兰一只手扶着肚子,另外只顶着墙,冷冷地看着我。这种情况,实在是我毕生未曾遇见过的尴尬,两人呆呆地站在那里,半天不说一个字。
“纪先生,这肉是我男人炖的,给孕妇吃的,您,不适合。”她终于开口说话了,我也点点头,把刚才年轻人交待的事告诉了唐兰,立即逃似的回去了,当我踏进房间的时候,看见唐兰已经开始吃了。
大概半个月后,正在熟睡的我忽然被急促的叫门声吵醒,安慰了下妻儿,批了件外套出去开门,虽然白天还算炎热,但秋天的凉夜吹多了还是很伤人的。
开门一看,居然是唐兰的丈夫,他满手鲜血,脸上也有,我几乎吃了一惊,本来还有的一点睡意已经全无了,立即问他出什么事了。男人的脸上既有着急,居然还带着一些兴奋。
“小兰要生了!不过我应付不过来,孩子的头卡住了,我没办法,只好找先生了!”他着急的说话都不清楚,好半天我才弄明白,月光下,我看见他的右手手腕上的贴着一块火柴盒大小,正方形的东西,而且上面画的似乎是符咒,我看着眼熟,但一时半刻也想不起来。
“为什么不送去医院?”我一边马上叫醒内人,她还是知道些生产方面的事情的。
男人低头不说话,他洗了洗手,把我拉到一边。
“纪先生,不是我们夫妻瞒您,实在是不好开口,等小兰生完孩子,我们再原原本本告诉您好么?”既然他这样说,我也不好多问,只是责怪了他几句怎么不注意下妻子的生产前兆。
两家人几乎忙到了天明,还好,唐兰终于产下一名男婴。孩子很漂亮,像极了唐兰,哭声响亮。而唐兰恢复神智的第一件事却让我奇怪。
她的眼睛视力可能由于出血过量,还不是很好,但却执意要摸孩子,当她的手接触到孩子的脸上的眼睛,嘴巴的时候,才放心的笑笑,接着才安稳地睡下。而唐兰的丈夫忙完后,邀请我去他家,并把事情的始末告诉我。
“您听过‘天封’么?”男人忽然问到。我惊讶极了,天封我也只是在传说里听过,据说天封是种奇怪的病,一般发生在刚出生的孩子上,得了天封的孩子,生出来就没有嘴巴,而且眼睛也无法睁开,过不了多久就会痛苦的死去,而且天封似乎无解,据说是和父母有关,只要生过患有天封的孩子,以后的每个孩子生出来也会重蹈以前的悲剧。
“我和小兰前面的三个孩子,都得了天封。”虽然说是极普通的一句,却让我非常震惊,难怪唐兰对孩子那么好。可是,我带着奇怪的眼神看了看摇篮里的孩子,那孩子明明正常的很啊。
“我知道您很奇怪,我现在就告诉您这是为什么。”男人站了起来,走进了厨房,等他出来的时候,手里提着一把菜刀。
“纪先生是见过大世面的,不过还是希望您等下别慌。”他刚说完,接着把裤子卷到大腿处,然后用菜刀从上面割下一大片肉!我顿时有种恶心的感觉,我开始知道为什么唐兰不让四姑的外甥吃肉了。可是,更加奇特的事发生了,刚刚被刀割开的伤口,居然快速的愈合,我甚至可以看见伤口边上的肉芽自己在蠕动着,像触须一样,整个过程如同用针线缝布破布一样迅速,几乎不到一分钟,伤口就恢复如初,仿佛从来没受过刀伤一样,可是,男人手上那一大块血淋淋的肉片又让我知道起初的不是幻觉。
“肉符!”我终于明白了,不自觉地喊了出来。男子很惊讶,不过随即也坦然道。
“果然纪先生还是知道的。”他顿了顿,把右手伸出来。“没错,这就是肉符。”
“肉符在以前的医疗著作里鲜有记载,不过确实有过传闻,本来是用来贴在家畜身上,那肉就取之不竭。后华佗用于伤口溃烂之处,并改良成去腐生肌治疗外伤的灵药,虽然功效没有肉符神奇,但也是很有疗效,可惜药的配法随着狱卒妻子的一扔,已经再也无从考证了。但你们是如何知道肉符的?”我问道,男人摇头不语。但又说。
“小兰在前面三胎都是天封之后,人几乎快疯了,后来他们家乡来了个过路的云游道人,问明情况后居然说天封可解,但必须以丈夫的肉为药引,配成药物,从怀孕之日开始服用,直到产下胎儿。这种办法起初小兰根本不答应,因为这样吃下去我就算剐成骨头恐怕还不够,后来道人经不住再三央求,又留下一道符,说是肉符,贴在右手手腕处,便不会有生命之虞,还交待,只需等到孩子降生,符咒就可以拿下了。”说着,男人抚摸着手腕上的肉符,似乎有些感慨。
“其实,只要他们呣子平安,就算把我全身的肉都切下来又算什么,本来不打算告诉别人,但我知道纪先生的为人,加上您帮我这么多忙,再瞒着您实在不好意思。其实我们不是本地人,只是怕遇见熟人麻烦,事端太多,所以搬了出来,既然现在没事了,我等他们呣子静养一些时日,就要回乡了。”看得出来,孩子
“其实,只要他们呣子平安,就算把我全身的肉都切下来又算什么,本来不打算告诉别人,但我知道纪先生的为人,加上您帮我这么多忙,再瞒着您实在不好意思。其实我们不是本地人,只是怕遇见熟人麻烦,事端太多,所以搬了出来,既然现在没事了,我等他们呣子静养一些时日,就要回乡了。”看得出来,孩子的平安到来让他很兴奋。
终于,唐兰夫妇还是搬走了,孩子的名字还是我取的,我本来不肯,但他们坚持,我只好给孩子取名唐晓,希望这孩子不会辜负他父母的一番心血。至于那张肉符,唐兰夫妇说送给我吧,我自然高兴,毕竟这个可是可遇不可求的,有时候我也想把肉符贴上去试验下,但刀到身上还是放弃了,看来没有那种愿意牺牲的勇气还是做不到佛祖说的割肉喂鹰。“
我翻到后面,果然夹着张符咒,虽然已经发黄了。看着肉符我也有种跃跃欲试的冲动,不过想想还是算了,事情过去这么久,万一这符咒过期了,我连明天的假条都不好打了。(肉符完)
第三十八夜 灵车
传说中的神很喜欢坐车,像上古黄帝与蚩尤作战时候乘坐的战车,太阳神阿波罗的火鸟车。自1885年德国工程师卡尔。本茨在曼海姆制成了的一辆汽车,一辆采用一台两冲程单缸0.9马力的汽油机,具备现代汽车的基本特点,如火花点火、水冷循环、钢管车架、钢板弹簧悬架、后轮驱动、前轮转向等的汽车雏形。不过当他得意地把这个铁皮怪物开向街头,大家都躲避不及,可是现在,车子已经成为了身份的象征了,成为了你和普通人区别的最好办法,如此多的地方官员,坚守着再穷不能再干部,再苦不能苦领导的宗旨,但凡带着长的都要有车,哪怕没有公路,在院子开开过过干瘾也好嘛。
纪颜父亲的笔记中就记载过一个关于车的故事,当然,这个车可不是随意可以买到的,或者说,即便是送给你,你恐怕都不敢要。
“我一直在追寻灵车,一种神话里的东西,虽然说是神话,但世界各地都有它的传说,有人说看见灵车的人会在第二天平静的死去,也有人说灵车会带走作恶人的灵魂,上了灵车的人就很难再下来了。但是,没人见过,甚至连灵车的样子,都无法描述起来。不知道是幸运还是倒霉,我居然成为了见过灵车的人,而且还不止一次。我以笔把它记录下来,也算是对这方面空白的一个弥补吧。
那时候,火车还是非常紧张的,而飞机对普通人来说无异于UFO,所以,乘坐小型的客车,成为了主流的运输方法,特别是改革开放初期,大量的民工年节返乡的时候,都选择坐车,既便宜,又舒适。
可能由于太晚了,又是中途站,在夜晚将近12点的时候,偌大的车站只有两个人。我,和一个中年汉子。
他很高大,几乎比我要高了一个头,整个人如同门板一样,脑袋上带着一个军棉帽,裹着灰绿色的棉袄,帽子下露出几缕像秋天枯黄野草样的头发,丝丝挺立着,感觉碰一下就要碎掉一样。四四方方的国字脸上的皮肤干涸的利害,看来经常在户外工作吧,不过眼睛很大,也很灵活,但又不失朴实,与这种眼睛对视,连自己也会无法撒谎了,高而挺拔的鼻子头部冻得通红带着透明,一阵阵的白雾随着他宽厚红黑色的嘴唇的张合中吐出。肩膀上背着一个宽大的旅行袋,手上还提着一个粗布袋。我坐在冰冷的长椅上,他却似乎很急,一双巨大的解放鞋在我眼晃悠来晃悠去,弄得我都快眼花了。
他几次想过来和我攀谈,不过又停止了,倒是最后我主动问他是哪里人,中年汉子很高兴,毕竟等待的时刻能聊天的话就不会显得太漫长难熬了。
“我是江西人。”他的普通话说得很不错,然后笑了笑,露出排整齐的牙齿。他看起来非常健壮,看年纪好好象还比我大。他说他是来这里打工的,他的朋友老乡早几天就走了。由于想在这几天多干一下,这样加班费多点,赚得自然多点。不过又耽误了车程,如果这趟车赶不上的话,回去过年就有点危险了。
“这车怎么还不来啊。”他转动着滚圆的脑袋。我也看着车子来的方向,我们俩已经等了块一个小时了。
“袋子里是什么啊?”我好奇地望着袋子,那袋子还在蠕动,中年汉子腼腆地笑笑。
“是两只鸡,老乡临走时候送我的,又卖不掉,干脆带回去。怕它吵闹,所以用胶布把嘴封了起来。”他又告诉我,包里还有很多吃的,并拿出块绿豆糕,撇了一半,坚持要给我吃,我推辞不过,只好收下了,还好,非常甜。见我吃得开心,他也高兴,把剩下的绿豆糕拿在手上,说等下上车再吃。
就当我快睡着的时候,中年汉子推醒了我,说车子来了。我睁开惺忪的睡眼,看见一辆大巴悄然开了进来。我不知道是当时的直觉模糊还是这车根本就是突然出现在这里一样,总之在寂静的车站我一点声音也听不到,望望四周,黑夜深邃的吓人,仿佛随时会吞没掉我们。
“上车吧,兄弟。”他费力的拿起行李,催促我道。我迟疑了下。那是辆再普通不过的客运汽车,虽然灯光不是太明显,也能依稀分辨。非常的破旧,外面红色的横行油漆几乎掉光了。我拿着行李,跟着那个汉子,不过当我一只脚刚踏上楼梯,耳边忽然听到一句,“下去。”我疑惑地望望四周,一个人都没有,在看正前面,原来司机正看着我。
一个留着一字胡须的男人,非常瘦,两边的颧骨高高耸立着,巨大的鹰嘴鼻下的嘴唇鲜红如涂抹了口红,夸张地向两边翘起,那种笑容看上去非常令人厌恶。深邃的眼睛在黑夜居然发着光,他动了动嘴唇,吐出两个字。
“下去。”我恐惧了,身体不受控制的走了下去,车里面没有一点声音,很快,车子启动开进了浓密的黑夜里,一下就消失了,好像从来没有来过一样。
一直等到将近天亮,我才等到了第二班车。上去的时候大家都很惊讶。司机更是说,本来昨天夜里要到的,因为前面天气不好,所以改成早上了,原来以为不会有人等的。
“这是末班车了。”司机笑了笑。我忽然开始担心那个和我一起等车的朋友了,但难以抑制的睡衣让我没空再想。
这件事过去一年多后,我没想到自己再次遇见那辆奇怪的汽车,其实从外面看去那车没有任何特别之处,可是我一眼却能把它认出来。
那是个夏天的夜晚,非常的闷热。由于需要着急着去见位朋友,我只好在深夜独自一人站在车站等车,车站的后面就一大片一人高的草地,蛐蛐的叫声非常吵耳朵,而车子却一直不来。车子虽然没来,却来了两个混混。
他们中间仿佛放了面镜子一样,个头胖瘦都差不多,穿着黑红相间的花格衬衣和浅色的沙滩裤,脚踩着宽大稀松的拖鞋,嘴角上叼着香烟,双手Сhā在口袋里望着我。准确地说,应该是望着我背着的包。我心里好笑,虽然我不是武林高手,但对付你们这两个混混还是绰绰有余。不过我不像招惹事端,毕竟是在外地,所以,当那辆车再次无声无息的停靠过来,我毫不犹豫地上了车,反正是往前开,到了市区再说。没想到,那两个后生也冲了上来,三人上车后,车门砰的一关,再次缓缓地向前驶去。
上车后才发现,车里的居然几乎坐满了。大家都面无表情地端坐着,带着冷漠望着我们几个。车厢里非常破旧,只是非常反常,车子上的人都望着前方,保持着同一个坐姿,而且一点谈话声都没有,如果我闭着眼睛上来,恐怕还会以为这是凉空车了。车上连卖票的居然都没有。司机是一个头上带着黄|色编制帽的女人,借着车顶几乎快断气的昏黄灯光看去面容姣好,不过也应该三十出头了,她的脸上带着奇怪的微笑。从上车到现在,她只是专心开车,望着前方,但是车头的灯光微弱的很,和外面无边的黑暗相比差太远了。
越往后走越暗,不过还是勉强看的见点,我发现最后一排有两个座位,于是坐了下去,而另外一个空位被刚才的一个混混抢了,就坐在我旁边,叼着烟,怪笑着看我。
我厌恶的转过头,却发现了件奇怪的事。
在另外一边的邻座,居然穿着厚厚的棉袄。头上还带着一个巨大的黑色军棉帽,不过他的头是看着窗户外面,我也看不清楚他的相貌。可是如此炎热的天气,穿着一身冬装也太可笑了。
不过我笑不出,因为脑袋里想到了个很可怕的念头。
脚边似乎有什么东西,我低头一看,一个粗布袋子,不过开口被打开了。我好奇地用脚拨弄了下,一个鸡头掉了出来。
说是鸡头,其实都腐烂大半了。鸡的嘴巴被胶布封了起来。
“是两只鸡,老乡临走时候送我的,又卖不掉,干脆带回去。怕它吵闹,所以用胶布封了起来。”一年多前那个和我等车的男人的一句话在我耳朵边上回响开来。
额头开始流汗了,是冷汗。我的头始终看着那个带着黑色棉帽的脑袋,期盼他能转过来,否定我心中的想法。这个时候,坐在我旁边的混混忽然跳了起来,扯着破锣般的嗓子吼道。
“老子是劫道的!”看来这句他演练了很久,说完后使劲吞了口唾沫,我看见他巨大的喉结滚动了下,借着得意的看着他站在车头的同伴。但接下来发生的情况却令他诧异。
可惜车厢里没有出现他们预期的慌乱反映,大家仿佛同聋子一样,照旧端正地坐在座位上,当他们是透明人。
混混愤怒了,再次吼了声,可声音明显带着颤栗。
即便是再愚蠢的人,也该察觉出了这车子的诡异了。人在恐惧的时候会做出激烈的行为来掩饰或者表示自己并不惧怕。他们也是。站在我旁边的混混用刀架在我的邻座上,可他没有回头。
“不见点血你们当我们是说笑啊!”混混把刀使劲Сhā向了他的脖子,但拔出来的时候,刀上面一点血迹也没有,混混看着刀,眼睛都直了。
而他,终于慢慢转过了脸。
和一年多前一样,还是那张熟悉的脸,但是瘦的非常厉害,但神情却冷漠怪异,眼睛像死鱼一样,本来黝黑厚实的脸庞却没有一点血色,苍白的脸在昏黄的灯光的映衬下居然泛着微微的红光。
而他的嘴巴上,正咬着半块绿豆糕,一块发霉的爬着蛆虫的绿豆糕。我认识那绿豆糕,因为另外半块是我吃掉的。
一年多,一年多他都在这个车子上?
这是传说中的灵车?脑子里一片混乱的我已经无法平静的思考问题了。站在我旁边的混混盯着刀,痴呆的坐了下去,脸上再也没有任何表情了,他和其他人一样,以同样的坐姿坐着,无神的眼睛望着前方,他的同伴高声叫喊着他,但没有任何回应。而我迅速的站了起来,奔向车门。
我的那位朋友依旧咬着早就干枯发霉的绿豆糕,呆滞地望着我。
车头的混混见同伴不言语了,把刀架在了女司机脖子上。
“停车!你他妈的快停车!”他的话已经不连贯了,一边说着一边拿腿跺着车地板,女司机嘎吱一下停了下来。
“想下去么?”她的声音非常好听,很空灵,甚至带着诱惑。持刀的混混呆呆的望着她,但又迅速摇晃了下脑袋使自己清醒了下,咬着嘴唇大叫道。
“快开车门,要不老子扎死你!”女司机顺从的打开了车门。站在边上的我逃似的跑了下来。混混看见车门打开了,犹豫了下,本来想去叫他的同伙,可最终还是自己向车门走来。
就在他犹豫的几秒,车门关上了。混混刚刚伸出去的头被车门紧紧地夹住了,而身体却还在车子里面。他恐惧的尖叫了起来,用手不停的拍打着车门。
“开门啊,快开门!”那声音像狼嚎一样难听,可不久车子开始启动了,混混哭丧着脸,带着祈求的目光哀求着我。
“救我!救我啊!”声音渐渐随着汽车远去,消失了。我被凉风吹了下,神智才恢复了过来。看看四周,作了那么久的车,我去发现自己依旧在车站,根本没离开半步。地面上还残留着那两个人的脚印和烟头,证明了这一切都不是幻觉。
那的确是灵车,而我却居然接连两次遇见了。
不知道那车下次停下来会是什么时候,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被门夹住头的那个年轻人,他会一直痛苦下去。
令我费解的是,既然是灵车,那司机又会是谁,是死神么,我不想再上去取证了,没人能担保我是否还能幸运的再次下来,不过,灵车会一直开着,偶尔停下来,让新的客人上去。“
我关上了笔记。看着冷清的车站。要不是老总叫我去这么远的地方来取稿,要不是这些个作家都跟动物一样冬眠似的躲在这种偏僻的小镇子,我也不用大冬天的一个人呆在车站了。可是看完故事后,我实在没有心情再等车了。正当我想是继续等下去,还是返身回去住一夜等天明再回去的时候,感觉身后有东西慢慢靠了过来。
是辆车,一辆非常破旧的车。车门上夹着一颗人头。车子缓缓地从面前驶过去。我目瞪口呆地站在原地。知道车门经过我面前。那人头自鼻子下面几乎烂的只剩骨头了,可是闭着的双眼忽然挣开了。
“开门啊,快开门啊。”那排几乎掉尽的牙齿碰撞了下,发出一句模糊不清的声音。
“开门啊,快开门啊。”他不停的重复着,但车子已经开了过去了,整个过程只有几秒,但对我来说犹如数小时一样漫长。
“回去找间便宜的旅馆吧。”我把领子裹紧了点,抓着口袋里干瘪的钱包朝不远处的小镇走去。(灵车完)
第三十九夜 乖龙
习惯了城市的喧嚣,偶尔远离一下还是非常惬意的。这里的旅馆虽然简陋,却十分干净。起码你在使用被褥的时候不用去揣摩这里前任房友的身体状况和作风问题。难得的一位客人让小店的招待员和老板都笑得眼睛不漏光了。恨不得打瘸了我的双腿让我住这里已辈子,可惜,第二天一早我养足精神就告辞了。
白天应该是安全的,起码人们的共识是这样。那些个朋友也从来发过什么公告说自己白天就一定不出来,由此可见,一切的东西还是人的心理作怪,认为有就有,认为无就无。就像前不久看的怪谈新耳袋里的那个夜警的报告,你要真达到了里面那位仁兄的境界,视鬼怪与无物,估计它们也奈何不了你了。
离车站要经过一段空旷的田野,偶尔还能看见几个放牛娃,忽然有了“牧童遥指杏花村”的诗意感。可惜这感觉很快就被天上的炸雷打得粉碎。我抬头看了看,纳闷这时候居然还会打雷,可是天气却晴朗的很。
前面出现个牛角。
一个普通的牛角,不过我好奇地把它捡了起来。牛向来被认为很通灵的动物,据说农村里后生是不准杀牛的,而且杀牛的时候要背过脸,杀牛的人有规矩,只杀一刀,如若一刀不死绝对不能补刀,因为这证明这牛命不该绝,而且传说牛的眼泪涂抹到眼睛上可以开鬼眼,可惜没人试过,倒不是害怕,只是牛眼泪不好搞罢了。
至于牛角,我只听说过犀牛角点灯也有涂抹牛眼泪相似的效果,“晋书”中曾经有这样的记载:“峤旋于武昌。至牛渚矶,水深不可测,世云其下多怪物,峤遂燃犀角而照之,须臾,见水族覆出,奇形怪状。其夜梦人谓之曰:”与君幽明道别,同意相照也!“
大意是说:中国古人通过燃烧犀牛角,利用犀角发出的光芒,可以照得见神怪之类。后来被用来形容人的眼光独到之处。不过牛角有没有这种功能就不得而知了。不过这个牛角似乎刚刚断裂,似乎被什么烧断的,残口处居然还非常热手。我小心的收了起来。
总算等来了辆车,坐上去昏沉地颠簸了将近一个多小时才回到市区,虽然迟到了些,不过稿子老总还算满意。落蕾给我留了言,说中午有事找我。
回到家里,居然忘记了牛角的事,只是将包随意扔到了桌子上。结果不可思议的事发生了。
包居然在蠕动。看样子似乎是条蛇。乡下水蛇多,也不怕人,或许慌乱间跑进了我的包也有可能,可使我是非常怕蛇的,像类似的蚯蚓壁虎蛆虫都非常厌恶,但现在也只好硬着头皮上了。我用晾衣架撑开包,不料一道白光从包里冲出,速度太快,居然没看清楚。
白光似乎很生气,在房间撞来撞去,过了下,看来累了,趴在了地上,我小心的走过去,这才发现,那里是什么水蛇,居然是条龙!
是的,是条龙,不过看样子是条没发育的龙。
顶多一尺来长,通体漆白,身上有七条黄|色的圈纹,大概半个手腕粗细,紧紧闭着玻璃球大小的眼睛,扁长的嘴巴一张一合,趴在地板上,爪子也收了起来,猛看过去还真像白蛇,不过它头顶上两只角和长长的胡须证明我没看错,的确是条龙,一条小龙。
“怎么龙有这么小的么?”我奇怪到,印象里的龙大都是英资威武,硕大无比,呼风唤雨,怎么是如此狼狈模样,觉得好笑,居然冒失的拿手去摸它,但后来证明我犯了大错。
趴,它一下就咬住了我的手指,眼睛也睁开了,是水红色的,虽然不算太疼,但总归咬着了,而且死不松口,我甩了半天,只听说过被王八咬住不松口学驴叫能解脱,不知道这龙和王八是不是近亲,我学了驴叫猫叫狗叫蛤蟆叫都不见反应,恨得我大喊道。
“你这有角的长虫,带鳞的畜牲!”不料咬的更紧了。这个时候,门铃响了起来。我把被咬到的手别到身后去开门。
是落蕾,她手里提这个食品袋,一脸笑容。
“来你家吃火锅!”我正不知道如何是好,忽然感觉手指头一松,这小家伙居然松口了。
几乎是同时,那条白龙停在了落蕾的肩膀上,眯着眼睛拿头在落蕾脖子上蹭来蹭去,跟小猫一样。我心里大喊不妙,落泪非吓晕不可,正盘算如何像她解释,不料她已经大喊了起来。
“好可爱啊!”说着,落蕾把东西扔下,手里捧着小龙,拿手抚摸着它,而这家伙也心安理得的接受着,时不时地拿眼睛瞟下我,充满了不屑。
“你,不害怕?不奇怪么?”我觉得女人真是不可思议。
“不啊,反正和你们呆久了胆子也大了,而且我知道它是什么。”落蕾笑了起来,把小龙抱的更紧了点。(好吧,我承认,我很嫉妒那条龙。)
两人把被小龙撞坏的东西收拾了下,坐在了沙发上。
“你说你知道这是什么?不就是龙么。”我轻轻说了句。
“是龙没错,可龙生九子,就像人一样,它们的种类也很多啊。”落蕾摸了摸小龙。
“那这个是什么?看样子好象还没长大。”
“不,它就是这么大的。”落蕾把小龙抛了起来,小龙漂浮在空中。
“它叫乖龙,《搜神记》里记载,乖龙是专门帮助龙王和雨伯行雨的助手,而且只能长这么大,不过小家伙很讨厌单调的工作,所以它会经常旷工,偷跑到人间来玩耍。当然,雷神会四处寻找它,乖龙喜欢躲藏在很狭窄的地方,像墙角,柱子,甚至人的身上,有时候也会躲避在牛角里面,雷神会用雷去震吓它出来,不过往往是牧童因此受到连累,被活活劈死。乖龙是神兽,而且他会选择性的让人可以看见它。”
“你怎么知道这么多?”我惊讶地问落蕾,落蕾得意地说自己的祖父母留下很多这方面的书,自己也从小就看,自然记得牢。
我思考了下,难道就是那只牛角把乖龙带来的?我看了看在半空中游来游去的乖龙,一脸悠闲自得。
“那它不是凡物了,我们怎么把它送回去啊。”我走过去,不过很快乖龙又对着我瓷牙咧嘴了。落蕾赶紧过来,把乖龙抱了起来。
“为什么要送走呢,你没看出来它很喜欢我么,我也喜欢它啊。”落蕾逗着乖龙,它居然还会撒娇。
我说不过她,但总觉得收养神兽不是件容易的事,很快,我遇到了第一个难题。
乖龙的饭量。
我很惊讶它个头大,但食量极大。四人份的火锅食物几乎被它一人,啊不,是一龙吃光了,落蕾忙着喂它,女孩子喜欢减肥,少吃一顿家常便饭,可怜我只吃到了几片菜叶,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它吃得直打饱嗝。
东西吃完了,是该商量下乖龙的去留问题了。我说服落蕾把它放了,可是乖龙坚持不离开落蕾。
“它很喜欢女性么?”落蕾奇怪地问我。我看了下正往落蕾怀里钻的乖龙,一把将它提了出来。
“我来证明下。”我提这它的脖子,这样它也咬不到我。正好,街上过来个女孩子,只是长得不算太好。我把乖龙转了两圈,朝那女孩扔了过去。
当接近女孩的时候乖龙飞快地逃了回来,心有余悸地趴在落蕾肩膀上。
“它不是喜欢女性,严格地说是喜欢美女。”我斜了乖龙一眼,它装做看不见转个头努着嘴,又继续拿头蹭落蕾的脖子,落蕾被逗得哈哈大笑。
“欧阳,我把乖龙带回去养几天好么?”还没等我说话,那小家伙已经在鸡啄米似的点头了,这样我还有什么好说的呢,只好如此了。但我没注意,本来还是晴朗的天空已经开始慢慢乌云密布了。
送走落蕾后才感到非常饿了,刚接到纪颜的电话,正像埋怨他怎么还不回来,是不是被美女包围乐不思蜀了,纪颜骂了句。
“你以为我是你啊,你看好落蕾就不错了。”他还说,这边的事比较麻烦,可能要等过年后才能回来了。我觉得非常无趣,本来还希望和他过年好好吃顿饭,看来是不可能了。我无意把乖龙的事告诉了纪颜,他也很诧异,并再三叮嘱我,最好还是赶快把乖龙放了。
“哦?为什么?”
“乖龙是属于行雨龙,传说中,一旦乖龙失踪,雷神会来捕捉它的,到时候一个雷打下来,乖龙是没事,旁边的人和东西就难说了。”
我一听大惊,忽然想起了那个牛角。上面的断裂的黑色烧焦痕迹。
现在还是上午,但是窗户外面就日食一样,全黑了。
我挂了电话,直奔落蕾家。
我几乎靠着微弱的光线来到她家,房门紧闭着,这时候头顶厚厚的黑色云层仿佛随时会掉下来。
我叫了几声,但是却没有任何反应,打电话也没人接。
一个闷雷直接劈了下来,砸在了落蕾家,房子立刻开始燃烧起来,很快第二个也下来了。房门也被掀开了。
由于冬日干燥,风助火势,落蕾家又是老木建筑,很快开始燃烧起来,当我冲进去的时候,刺鼻的浓烟和火已经把房子包围了。
我在落蕾的房间里找到了她,不过落蕾已经晕过去了。但是这么大的火我们怎么出去啊。
乖龙不知所措地在落蕾的头边飞来飞去,不时的拿头撞又伸出舌头舔落蕾的脸,我没好气地把它一巴掌打开。
“如果不是你坚持留下来,也不会搞成这样。”我对它喊了句,似乎语气有点过重,但事实就是如此,乖龙早点回去的话,也不至于让雷神责难到我们头上。但现在多说无用,关键是我们如何逃出去。整个房子随时都有坍塌的危险我抱着落蕾,虽然不重,但一个人都很难出去,何况还抱着一个。
乖龙望了望我,忽然周身放出耀眼的白光。和开始见到它一样,整个身体都被白光包围了,不,应该说是整个房间,火焰和毒烟被光从我们身边隔离开了。接着,乖龙冲破了已经在燃烧的屋顶。
下雨了。
就如同高压水龙头的迸射一样,不过很奇怪,雨水是热的,并不冷,火焰很快被浇灭了。这时候pol.ice和消防队也来了,四周的人都了起来,乖龙的光芒开始减弱,最后回到了原来的样子,摔倒我肩膀上。乖龙很虚弱,一点精神都没了。
我和落蕾浑身都湿透了,把她交给赶来的医生后,我自己也裹了条毯子回家了。回头看了看,落蕾的家几乎夷为平地了。
肩膀上的乖龙依旧没醒过来,但天上的乌云还是没散开,雷声仍然能隐约听得到。
“你还是回去吧,在这样下去,会连累无辜的人的。”我把乖龙捧了起来,它闭着眼睛点了点头,吃力地飞了起来,慢慢消失了。
很快,乌云便散去了,天空马上恢复了开始的晴空万里,连人们都诧异怎么快过年的天气却变化的如此之快。
回家换了套衣服,下午去看落蕾的时候她已经醒了,医生说只是被烟呛了,没什么大碍,当天就可以出院的。落蕾知道了乖龙走了,低头不再说话。
“它还会回来么?”落蕾抬起眼睛望着我。我不忍看她难过,但又不知道如何安慰她。
“乖龙不属于我们的世界啊,你要是喜欢小动物我明天帮你去买只小猫吧。”落蕾摇摇头,背过身躺了下去。
当我接落蕾出院的时候,新的问题又出现了,落蕾睡哪里?
她和纪颜一样,其余的亲人都在老家梵村,这个城市又没别人,同事大都回家过年了。还好她经常把资料很重要的东西放在办公室,所以只损失了些日常用品和那栋老房子。
“干脆住你家吧。”落蕾对我笑了笑。当时我就脸红心跳呼吸在加速,信不信由你,我一种超速回家吃斋还佛的冲动。不过当我听完她下面一句的时候,整个人又从赤道打回北极了。
“纪颜不是不在么,正好我住你家,你住纪颜家。”落蕾再次笑了下,我有种被忽悠的感觉,既然她坚持,我也没什么好说的,只是不明白为什么她不直接住纪颜家。
“因为我总觉得他家好阴森。”落蕾小声说,原来如此。
“乖龙应该回去了吧,或许我们以后都不会再看见它了,其实它还是很可爱的。”我抬头看了看天空,忽然感觉一下离开了乖龙似乎有点冷清,落蕾更加是不说话。
忽然我好像看见什么东西从高处掉了下来,我眯起了眼睛仔细看了看。那物体下落的很快,最后我看清楚了,居然是乖龙。
它又回来了。
不过这次是直接砸在我脸上,速度太快我没来得及躲避,当时整个人差点被砸晕了,它到好,根本不看我,直接扑到落蕾怀里去了。我捂着脸站了起来,落蕾高兴地把乖龙抱起来亲了又亲,那小家伙看上去很得意。
“你这死泥鳅,告诉你我小时候就滑轱辘鞋,经常扒拉在车子后面,轮子都冒火花了,跟风火轮一样,直到旁边的人叫我什么么?哪咤!你看我今天不抽你的龙筋!”我冲了过去,可它绕到了落蕾身后,还冲我喷了一脸口水。
落蕾笑得弯下了腰,把我用手撑开。
“好了,别闹了,你和它计较什么。”
“可是你要知道,如果留它在这里,雷神还会来找我们麻烦的。”玩笑开完,我正色告诫落蕾。落蕾也收起了笑容迟疑地望着乖龙。
街道上很安静,头顶的天空里忽然响起了沉闷的笑声,仿佛一个中年大叔用手捂着嘴巴一样,乖龙得意的飞到我头顶,扒在我头发上望着天空。
“或许雷神已经允许了它吧,太好了,我可以天天照顾乖龙了。”落蕾开心的拍起了手。
我有预感,这段时间我的日子是不会好过了。(乖龙完)
第四十夜 讣告
和我想象略有不同,乖龙似乎并不能长时间呆在这里,一天内它只有在早上十点到下午四点这六个钟头能在落蕾身边。但是我依旧非常讨厌它,因为我一天能和落蕾相处的也只有这几个小时啊。
今年的过年真是非常的晚,从昨天晚上开始就不停地受到李多的骚扰了,她几乎是每隔十几分钟就打电话问我纪颜的消息。我也不厌其烦地向她解释她的纪哥哥被人叫走了,当然,我绝对不是傻瓜,不会告诉她叫走纪颜的是一个美丽的女孩子。
“好了好了,你要我说多少次呢?”我终于有点生气了,老总下午才把材料给我,我不得不晚上加班,手头上的稿件还未处理完。电话那头忽然沉默了,我意识自己有点过分,刚想和她道歉,李多忽然说。
“我不时想烦你,只是忽然觉得自己孤独得让我害怕,同学都回家过年了,宿舍里只有我一个人。”说完,电话挂断了。嘟嘟的盲音让我有点呆滞,我真没想到平日里疯疯癫癫的丫头居然会这样,或许我真的没有考虑过她的感受,对我来说,纪颜只是个要好的朋友,而对她来说,纪颜则是全部。
没有再忙于接电话,工作的速度快了点,忙了整晚,终于搞定了专稿,刚才开始做专题的时候才想起是情人节,报社里根本没氛围,因为大都忙得要死,闲人们都是领导,个个都正儿八经,没几个说要买礼物给妻子的,似乎情人节是年轻人的玩意,与操作系统相反,当情人升级成老婆的时候,大部分软件硬件反而更新的没以前勤快了,当然,你也可以选择用盗版,便宜方便。
我自然不会放过这么好的机会,明天早上起来,就去约落蕾吧。
在印象里好像每年的情人节天气都格外的好,今年也不例外,刚刚走到楼下,发现这年头外国的年节比本地的要吃香的多。连门口卖包子的大爷都与时俱进,号称今天只卖双数包子,美其名曰情侣包。虽然是早晨,但街道上已经能看见很多手拉手头碰头的情侣们,脸上充满了满足和快乐。好像生怕别人不知道他们是一对,就像学雷锋日生怕别人不知道自己是活雷锋。当然,偶尔也能看见些大煞风景的,比如刚才从我旁边就过去一对穿着背后印有去死去死团的黑色外套十指紧扣的两大老爷们。
“这里有篇讣告,你在六版找个地方登下。”负责广告的小刘扔给我一张薄纸,我心想睡这么会条日子,居然在情人节去世。
这张脸好熟悉。
虽然是黑白照,但依旧可以看得出他是个相貌清秀的人,一般我们说女孩子相貌秀丽,但男人用清秀来形容似乎欠妥当,但眼前的这个人就非常适合,瘦而不长的脸,宽却不阔的额头,眉毛细长,眼睛看不太清楚,因为被一幅无框眼镜遮挡了,不过这更透着一股书生气,紧闭的薄嘴唇,让人觉得他虽然瘦弱却非常的固执。
但怎么说呢,这种人是那种虽然很能让女孩子产生亲近感却无法爱上他的那类型。
“霍思远。”我轻声读出了名字,越发感到熟悉了,但记忆这玩意正是如此,仿佛一个顽皮的孩子,越想找到它,放而越是和你作迷藏,我干脆赌气不想,但这个男人的样子却始终在我眼前晃悠。
在六版找了地方放下来他的照片。
“只有22岁啊,好年轻。”我感叹了句,霍思远是那种看上去很忧愁的人,连拍照都紧皱着眉头。
讣告一般不登照片,但小刘说那里的人特意嘱咐要登照片,小刘提醒他价格会高些,但那人一点也不在乎。
霍思远的死因上面写着割腕自杀,不过其他的资料却提之甚少,只有寥寥数笔。
拿去校订后我也没在留意,上午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临近下班的时候老总叫我去了趟资料室,因为临近年关,所以那边的资料需要搬动下。我卷起袖子开始翻腾那些以前的旧报纸,还算保存的不错,没有发霉,但灰尘是免不了了。
我忽然发现了张报纸,一张去年二月十四的报纸。
我终于知道为什么对霍思远的相貌依稀有些相熟了。在去年的报纸上,同样登载着他的照片,不,正确的说也是一个讣告。我赶紧翻出来,果然,的确是他,死因确是服毒,而且也是22岁。
不是有人说过么,生命只有一次,难道有人可以不停的死?
是恶作剧吧,不过这人够无聊的,估计是很讨厌这个叫霍思远的。我把报纸随手一扔,忽然脑海中闪过一个念头。
想证明是不是恶作剧只有一个办法。
和整理资料的同事商量,以我独自一人整理的代价把他忽悠出去了,接着把这里能找到的所有报纸都拿了出来,最早的是十二年前。
十二张报纸摆在我面前。这下我捂着嘴巴,连衣服上的灰尘都忘记去拍。这些都是每年二月十四号的报纸。上面同样刊登这一则讣告。望着那一张张黑白照片我的脑子轰的大了。除了每次死亡的原因不同外这些讣告没有任何区别,十二年来这个叫霍思远的男人居然用了十二种方式自杀,跳楼服毒割腕上吊吞枪等等。我稍微回过神后,我把这十二张报纸全部卷起来。
“如果是恶作剧也太过份了点吧。”我看了看那些资料,但又有种想调查清楚的冲动,好奇心的驱动力是惊人的。
我似乎也感染了纪颜的毛病了,看来必须先找到那个来这里发讣告的人,不过从小刘那里得知,那人把自己包的和嘉兴肉粽子一样,还带了墨镜口罩,怎么认得出什么样子。我心想那岂不是要等到明年情人节了。
总能找到点线索吧,我暗自想了想,本来想去约落蕾晚上去步行街,看来时间还算充裕,不如去查查看究竟是怎么回事。
我去查了查各大医院或者丧治会,还找了做过些相关的熟人,却发现最近去世的人中根本没有个叫霍思远的,包括以前几年,难道真是个玩笑而以?但我一位做片警的高中同学在电话中听完的叙说忽然想起了什么,不过他说电话不好说,于是我只好去他的管区一趟……
“我来这里之前,听说我们管区里有个怪人。”他拿食指敲击着黄|色的木桌子,大部分人都出去了,因为他住的比较近,所以被留下值班,这小子高中经常装孙子,没想到把大盖帽一戴就开始装样了。打了几句哈哈,他才开始正式说。
“那时候我也就一傻不啦叽的小警察,跟孙子一样,跟在那帮老油条后面,他们教导我说那家商户是大户,那家店的背景足,那些人你可以高声吆喝,那些人你必须好声应对。”他得意地点燃根烟,我一看,居然还是硬中华,以他的工资那里抽得起,估计是别人送的,这片管区属于市繁华地带,他们当然也随着身价看涨。我忍了忍,提醒他快讲,同学不快的瞟了我一眼,哈了哈喉咙,吐出一口浓痰。
“不过听了那么多教诲,最让我吃惊的却是一个人,就是那个叫霍思远的家伙。”他声音略有点颤抖。手中的烟灰掉到了干净发亮的名牌皮鞋上。
“哦?那他没死过罗?”我好奇地问,同学也惊讶地望着我,自觉失言,也没再多说,好在这家伙神经比较大,也没多想。
“几乎所有的警察都指着一个叫霍思远的家伙的头像说,不要去招惹他,也不要同他说话,虽然大部分时间他也不会和人攀谈,另外他的家也十分奇特,很小很简陋的房子,据说有些年头了。他在这里住了很长时间了,平时总把自己包个严严实实,就是夏天也要带着帽子和墨镜,弄得自己跟个名人一样,其实在这里得老警察都知道,霍思远号称是作家,作家作家,其实就是做在家里罢了,天天闷头写,可是报纸杂志上连个屁都没见他放过,更别提出书了,但是据说他十几年前自杀过一次,被救活过整个人就变那样了,文人都爱瞎琢磨,幻想美好的爱情,可再美好人家姑娘也要吃饭啊,还不如哥们我呢,现在多快活。”我见他来劲了,赶紧制止。
“得了,瞧你那点出息,你现在也就老婆孩子热炕头就知足了,看你得瑟的,不同你扯皮了,快把那人地址告诉我。”同学赶紧把霍思远的地址抄给我,不过临走前还是说了句。
“你最好还是别去,我爷爷以前是看风水的,我略知一二,那小子每到二月份身上就怪怪的,我老远看到他就能闻到他带着一股子死气。”说完,他神秘的闪进屋子。我愣了下,心里暗骂一句,既然是活人怕个俅。
按照地址,我找到了霍思远的家,果然是破旧的利害,整个房子外面看上去千疮百孔,真奇怪居然还能住人。
或许住的不是人呢?
我忽然打了个冷战,奇怪怎么会冒出这样的想法。但很快我也没去多想,只是走上前,敲了敲房门,大声喊着霍思远的名字,不过很奇怪,房门自己开了,而且也没人答应。
我抬腿走了进去,房间里充满了怪味,不过很熟悉,因为自己大学寝室四年都是那股味道,比这里还大着呢。房间不小,但杂物太多,拥挤不堪,反倒是连站脚的地方都没有,我小心翼翼的绕开那些衣服和啤酒罐子,看来这里的主人非常喜欢喝酒。我把门窗都打开了,空气对流了下,舒服多了。
前面有张书桌,恐怕是这里唯一能看得顺眼的东西了。桌子不大,一米来长,紧贴着墙放下,上面整齐的摞着一堆书,都是小说,古今中外都有,当然也有我比较喜欢的,像《野性的呼唤》,《双城记》等,另外还有很多鬼神异志,看来这位仁兄狩猎很广,桌子上还有一叠书稿,不过没有动笔,旁边的台灯虽然擦拭得非常干净,但已经发黑的灯泡和几乎破掉的桔黄|色灯罩都说明它工作了有些年头了。
“没什么特别之处啊。”我环视四周,典型的单身汉的住所,里面是厨房和厕所,不过人不在也不锁门,但转念一想,他这里也没什么可偷的,除非了那台几乎是老掉牙堆满灰尘的21寸电视和录像机。加上这里小区治安又是口碑不错,夜不闭户到也不是没可能……
但是我找到了点东西。
在那张单人床的床头角落里,对方着一件黑色外套,墨镜,帽子,还有整套的内衣,鞋。难道刚才去报社刊登讣告的人正是他自己?
居然有自己为自己发讣告的?简直是荒唐,但这看似荒唐的事随后被证实了,我在外套的口袋中找到了我们报社的证明。
不过我很快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法律了,一时情急居然翻动了人家的私人物品。刚想退出房间,却又在电视下面找到了一些录像带。我好奇地拿了一个。
录像带的侧面贴着行标签,我小声读了出来。
“1999年2月14日”我一惊,连忙把其他的拿来一看,果然,所有的录像带都编排了日期,从十二年前的2月14日到今天!
看看吧。我拿着录像带的手不自主地伸向了机器。
画面很暗,但奇怪他是如何拍摄的,我拿的是今天的那盒带子。在镜头里,我终于看到了霍思远。
他比照片上的要瘦的多黑的多,头发很短,稀稀拉拉的,像被羊啃过的草地一般。按理他应该才是青年,但看上去却很苍老,眼睛旁边罩了层层黑黑的眼圈,半闭着的双眼无神的望着镜头。
“又是情人节了,今年是第十三个了,你到底要如何才肯原谅我?”他开口说话了,露出一排整齐但是黄的发黑的牙齿。背景似乎就是他家中,上身**的他似乎是坐在镜头前面,霍思远的声音嘶哑,看得出好像还哭过,两颊还有泪痕,手上拿着把刀片,对着自己的动脉划了下去,鲜血一下就涌了出来。紧接着,他不在说话,闭起嘴唇,脸色渐渐变得苍白,然后躺下去了。我仔细看着录像带的时间。
13:40.我看了看手表,现在是下午两点半,也就是说,差不多一个小时前他在这里自杀,我看了看地面,似乎有被擦拭的痕迹,在厕所,我还发现了粘着血迹的拖把。
既然他是自杀,那收拾东西的是什么人?而且如果是他自己拍摄的,可我也没发现摄象机啊。我刚想到这里,录象带忽然完了,接着是一片雪花,我想去取出来看另外一盘,但却卡住了。
本来开着的窗户和门也全部关了起来。我尝试着去开,结果是徒劳无功,看来,我是被锁在这里了。
录象带发出嘎吱的声音,接着,本来是布满雪花的屏幕出现了画面,背景依然是霍思远的家中,不过,和刚才的有所不同。
我看见一个人,站在门旁边,那人我再熟悉不过了,因为那就是我自己。
无论是摇晃双手,还是蹦跳,画面中的人也做着相同的动作,我看见录像带里的时间正是现在的时间――2:40.但是我没看见摄像机。
针孔?还是微缩?我看镜头的放线似乎是右边,我朝着那里走了过去,画面上的我也越来越大,果然,镜头在右边。
右边是堆衣服,一堆霍思远换下来的衣服。我把衣服抖开来,但里面什么都没有,同时电视上的画面再次发生变化。
我开始旋转,不,到不如说是那个所谓的镜头开始旋转,画面中的我带着疑惑和畏惧的神情,我能从上面看到自己的惊愕和恐惧。
房间里只有我一个人,和录像机发出的嘎吱嘎吱的录带子的声音。
终于,画面停住了,我也看清楚了,那个镜头正对着我,而且从距离上看非常近,我甚至可以看见自己脸上的毛孔。由于是在太近,我的头已经开始有些扭曲了,仿佛照着哈哈镜一般,但我却没心思笑。因为我面前只是空气,我看不见任何东西。尝试着用手去触碰,也只是徒劳无功。
“你到底是什么东西?”我答声喊叫了句,但回应我的只有自己的声音。电视上的画面又开始转动了,那仿佛是双我看不见得眼睛。它绕到了我的背后,无论我怎么转身,就如同粘住了一样,电视上的画面总是我的脖子和肩膀。
它忽然不动了,我也僵立不动,时间过去了几分钟,但却如同几小时一样漫长。
电视里的喇叭发出了一阵很浓重的男人的叹息声。那声音我听过,长期吸烟的人导致喉咙的嘶哑会有那种声音。
我盯着电视,在画面中,我看见自己的肩膀上有东西。
是片指甲。
的确是片指甲,我以为自己看错了,居然贴近了电视,但我看见的已经不只是片指甲了。
现在是一根指头,准确地说是一根中指。
我回头一看,真的有半截中指在我的肩膀上。
紧接着,空气中仿佛出现慢慢从水中浮现出来的一个人一样。或者说好比一个画家拿着笔,在空气中作画,而且速度极快。
现在我已经能看见一条完整的胳膊了,从肌肉来看,我判定这是条男性的胳膊。
然后是肩膀,脖子,胸肌,腹部,大腿,最后是整个身体。
太奇妙了,几乎每一个部分像快进一样,显示白色的骨髓,然是使灰白的骨干,接着是神经,血液,脂肪,皮肤,仿佛一个制作流程一样,就那么一下,仿佛眨眼一下,一个大活人就凭空从我面前变了出来。不过我没有眨眼,甚至忘记了恐惧,又什么能比看见造物主制造人类的过程更让人惊讶和兴奋的呢?
这个男人的左手搭在我的肩膀上,低着头,打口的喘着粗气,他没有穿衣服,但是我看见在我肩膀上的左手腕上,有一道明显的疤痕。
我把他扶起来坐在床上。果然,这人就是霍思远。不过他很虚弱,似乎连呼吸都很费力气,我在后面装了杯水给他,他看都没看我,端起杯子就喝光了。喝完后把杯子往床一扔,又躺了下去。我接着为他倒水。这样他喝了四杯后,终于说话了。
“你刚进来的时候我就看见你了。”他抬起眼皮盯着我。“只不过我刚刚死,你看不见我而已。”
“死了?”我惊讶地问他,霍思远还很虚弱,说话一快就会喘气,他随手穿了件外套,毕竟祼着身子和人交谈不是什么大雅的事,我们又不是诗人。
“是的,虽然我很快又会在回到这个世界,从第一次自杀到现在,我可以说死了十三次了。”他的表情非常轻松,仿佛和我谈论的事过生日的次数一般。看我依旧迷惑的样子,霍思远忽然自嘲地笑笑。
“你是个记者吧。”他忽然问,我点点头。
“我读过你的文章,你是个相信鬼神的人吧。所以,我的故事你应该会感兴趣。”他既然肯告诉我,自然是求之不得,我拉来张凳子,和他面对着坐了下来。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这是大多数,或者说是绝大多数人的想法,十四年前我也是这么认为的。
作为一个穷的叮当响的作家,我只能靠着家里仅存的积蓄来维持生计,维持我那个在别人看来虚晃缥缈的梦
只是我没想到,我居然遇见个女孩子,她的名字我不想在提起了。开始的日子当然很愉快,有一个美丽的女孩子在身边鼓励你,还有什么比这更大的支持呢?
可是她的父母极力反对,也难怪,天底下没有那个为人双亲的原意自己女儿嫁给我这么个废物,说是要给她幸福,这其实是自欺欺人罢了。“霍思远说到这里咧了咧嘴,摇晃了下脑袋。
“经历了很长一段时间的折磨,甚至我们还一起私奔过,说出来你别笑,真的和那些俗气的三流电影情节一样,但是一切都是徒劳。
那个女孩子是一个外表柔弱但性格十分刚强或者说有点偏激的人。
“我们自杀吧,一起死,就像故事里的情侣一样,我相信人死后还是有灵魂的!”她在情人节的前天晚上抱着我,我当时被她的话吓了一跳,仔细看了看她的脸,发现她不是在开玩笑。
我不是个坚强的男人,多年的挫折感和别人鄙视的眼光把握仅有的一点自尊击得粉碎,但既然她都打定主意了,我还有什么可说的。所以我们约好在情人节那天的下午一点四十分的时候双双跳楼自杀,当时我们研究了很多方式,她坚持要跳楼,说死的很快,没有痛苦,而且死亡过程很美好,华丽。
我同意了。
我们没有选择楼房,而是去了处比较偏僻的废旧工厂。两人爬到了高耸的烟囱上。
但是真站在了上面,我害怕了,生平第一次有了对死亡的恐惧。
“跳吧。”她整理了下衣领,一如往常一样漂亮,但现在我看她却觉得很不舒服。
“我们不如想想其它办法,不见得一定要自杀的。”我忍了良久,最终还是说了出来。她听完后面无表情,最后笑了一下。
“你会后悔的。”说完她就从我面前跳了下去。几秒钟后。我听到了啪的一声沉闷的巨响。在空旷的厂房内一下就消失了。我的腿不自觉地坐了下来,在上面哭了整整一下午,直到天色变暗才走下来。“霍思远的眼睛又红了,我很同情他,自杀的确需要很大的勇气,而在这个时候背叛了自己最爱的人,其实他也很痛苦吧。
霍思远的语气忽然变了,高亢而嘶哑,脸也开始充血,眼眶里全是一条条的血丝。
“可是当我趴下烟囱,下面根本没有尸体,是的,只有一滩血,没有尸体!”我一听呆住了,难道有人可以从几十米高的地方摔下来不死?就算不死,还能有力气离开?
霍思远接着说,自从那件事后,天天都做着噩梦,梦里面以前的女友只是看着他,却不说话,带着嘲讽的笑看着他。女友的家人也没有再来找过她,只是外面都传说她失踪了,但真实的情况只有霍思远了解。
终于,一年过去了,霍思远无法忍受这种折磨,也选择了自杀,不过他是服毒。
“我把一包老鼠药都倒进了嘴里。”霍思远玩笑般地说。
“接着不到几分钟,我的胃开始绞痛,接着是翻滚,非常剧烈的呕吐感。然后是抽搐,剧烈的抽搐,我知道毒性发作了,但我没有打电话,我是真的想死,或许我还能见到她,说句对不起。然后我的意识模糊了,倒在了床上。
但当我醒过来的时候我还在家里,而桌子上却多盘录像带。我不知道哪里来到,于是我把带子放来看。
你也猜到了吧,那就是我自杀的录像带。甚至我自己都不知道谁拍摄的。但是我明白自己的确应该已经死了的。我冲到镜子面前才看见。
我只有一半身体,另外一半也正在高速的恢复中,就好像我以前是隐形人一样。“
几分钟前,恐怕我看到的那一幕也正是如此吧。霍思远接着说。
“我意识到自己应该是死了,可是却又被什么力量活了过来,而且每次我死后,那没有的肉体就会慢慢消失,但当我又重新获得身体前有段肉眼看不见身体的过程。而且在获得身体后我会如新生婴儿一样,非常虚弱,刚才你也看到了吧,就是那样。
录像带忽然结束了,接着上面出现了我的女友的脸,很白,很美。但我却说不出话。
“高兴么?重生的感觉很不错吧,不过你以后就会厌倦了,我不会原谅你,虽然我现在过得很快乐,你在我心里完全是个骗子而已,记住,每年的情人节你都会再死一次,然后又重新活过来,你永远只有22岁,你永远只能活在我和你决定去自杀的那天,我要你痛苦的活下去。”说完,她就消失了。“霍思远长舒了口气。不在说话了。
过了很久,他才再次开口。
“现在,你都知道了吧,地上的血迹是我擦拭得,我看见你走进房子,不过我无法叫你而已,我把每年自杀的录像带都保存了下来。因为我发现自己的眼睛和那录像机有奇怪的联系,于是我不用拍摄,只需要坐在镜子面前就可以了。所以每年的情人节前,我都自己去报社登载自己的讣告,真是滑稽啊。”他指了指墙边的一块镜子,果然,可能每仔细看,那真是面擦拭得很亮的镜子,大概一人多高。
“你为什么每年都去报纸登载讣告?”
“很简单,她也或者,而且显然还在这世界上,每年的情人节她就在我身边,如同看着笼子里的小白鼠一样,戏耍着我。所以我把讣告登出来,想乞求她的原谅。”
“原谅什么?”我问道。霍思远猛地站起来,走到了窗子前转过身体,用手指着自己的胸膛。
“原谅我的背叛,让我能真正的死,因为这种折磨太痛苦了,每次临死的体验都是真实的,死一次就足够了,而我死了十三次,还要忍受无休止的自责和内疚,所以我乞求她让我死吧。”霍思远说的很轻松,仿佛说着别人的生死,我还是第一次看见有人这么想死的。
“难道没有办法解决么?比如说这只是法术,我认识个朋友,或许可以帮你。”我也站了起来,给他出了个主意。霍思远拒绝的伸出手掌。
“你以为我没去想办法么,古今中外我全部都试过了,根本没有。后来一个道士说,那是魂诅,像我女友那样临死前带着不满和愤恨自杀的人很多,但是也只有她没死,我也不知道她是什么,八五八书房总之自杀后未死的她对我恨之入骨,有什么比用自己的灵魂为代价来诅咒一个人更强大的呢?除非她肯原谅我,否则没有任何办法,一年过一年,我会以各种不同的方式自杀,死去,然后又再次像婴儿一样回到这世界。是不是很有意思呢?”霍思远笑了起来,起初是忍着,后来居然哈哈大笑,不过最后他却跪在了地上失声痛哭。我不知道如何安慰他。两人在房间里呆坐了几分钟。哭过之后,他似乎看起来放松了点。并告诉我让我离开吧,自己需要静一静。我只好走出那个房间。
走到过道的时候,我看见各女孩。高瘦,但头发很长,也很秀丽,只是额头上有好大块疤痕,不过被头发遮掩住,到也无伤大雅。
她看见了我,望着我笑,那笑容令我发毛。
“你从他那里来么?”女孩忽然没头脑的问,我也不自觉地嗯了一声。
“今天是情人节。有准备巧克力给女朋友么?”女孩笑着问,我摇摇头。她从口袋里摸出块东西。
“给,把这个给她吧,没有礼物女孩会不高兴的。”我接了过来,是块榛子巧克力。我刚想说谢谢,但抬头女孩就不见了。
我回到了报社,正巧遇见了落蕾。
“给。”我把巧克力给她,落蕾惊喜了下,很开心的收下了,她看了看巧克力。
“哦?是榛子巧克力啊。”我问她有什么不妥么,她笑而不答,只是把巧克力吃下,然后跑开了。
我也奇怪的去查,原来榛子巧克力代表着忠贞。
忠贞么,我抬起头,我忽然想起了霍思远,明年的情人节,不知道他是不是还会来报社来登自己的讣告。(完)
第四十一夜 人棺
纪颜终于回来了,我是今天早上接到他的电话的,不过当我来到他家,开门的却是一个十岁的孩子。
小孩长的很俊俏,但眼神冰冷,穿着件兰色的运动服,戴着顶粉红色的绒帽,他看了看我,没有太大的惊讶,双手Сhā在口袋里,对我说了句进来吧。
我满怀好奇地走了进去。纪颜正坐在沙发上。
还没等我询问他那个孩子是谁,不料他却抢先问我。
“你一定很想知道这个少年是谁,不过还是让我先把这几天的经历告诉你吧。”纪颜样子略有点憔悴,看来这个新年过的并不是十分舒服。我把身体埋进厚厚软软的沙发,尽量摆了个合适的姿势,开始专心听他说。
少年不屑的望着我们,把头上的帽子拉到眼睛处,冷冷的说了句:“我对你们的谈话没兴趣,我去房间休息了,等说完了叫我。”我心想这个孩子还真是爱耍酷,但纪颜没有丝毫的介意,对少年点了点头。不过我始终觉得这个男孩好生面熟。
“我没有想到,雅琼找我,居然是为了人棺。”他开始说了,不过声音略有点低沉,我依稀记得雅琼好像就是那个来接纪颜的漂亮女孩子。不过,人棺是什么?
纪颜看出了我的疑问,自然为我解释开来。
“中国人极重视棺材,所谓生老病死,红白二喜。棺材有时候比活着的时候的住房还要重要。所谓在穷的人家里,老人们都会预留笔钱,所以年轻人存媳妇本,老年人存棺材本。别小看了这不过几尺长的木头盒子,对一些人来说可是看的比其他东西还重要。
棺材种类很多,自古有“穿在苏州,玩在杭州,吃在广州,长寿在柳州”,长寿在柳州,实际指的就是柳州的棺木,行行都有翘楚,做棺材的也一样。“听到这里我不免笑了一下,但纪颜一脸正经地阻止我。
“棺材发展到今天,其实已经不光光是为了葬人之用,由于国人迷信棺材棺材乃升官发财谐音,所以很多人会订制一些精致的小棺材作装饰用。”
我终于忍不住,不禁问他,这些和纪颜被那女孩请走有什么关系呢。
“雅琼带我去,就是为了让我看口棺材,一口非常奇特的棺材。”纪颜抬了抬头,犀利的眼神望向我。
“哦?有多奇特?难不成是金子打造的棺材?”我打趣道。
“若是金子水晶棺材到也没啥稀奇的了,有趣就有趣在这口棺材既不失金子也不时木头,而是人。”他比划了个长方形的手势。
笑话,棺材装的就是人,哪里有人做棺材的道理。我不置可否的歪歪脑袋,纪颜看出我不相信,继续说。
“你别不信,准确地说,所谓的人棺实际外面还是有口棺材,或者可以这样说,被埋葬的人其实是包在两口棺材里面。”
“那天在车子上一听,我也和你一样晒笑不已,我自认为见多识广,而且父亲生前也从未提起过关于人棺的传说或是事情。但是父亲却说过,永远别觉得自己比别人强,你终究不过是比别人看的多而已。而雅琼把照片给我看得时候,我深刻感觉到自己见识还是太浅薄了。”
“照片?”我惊讶道,既然有照片,看来人棺并非空谈了。不过纪颜并没有把照片拿出来的意思,只是摇了摇手。
“你还是不要看为好,那照片即时如我这样的人看了也为之骇然,倒不是都KB或者恶心,只是看了之后浑身觉不出的不舒服和诡异。
何谓人棺,从字面来看,当然是以人为棺材。
齐家不是富翁世家,他们家发迹在民国初年,乱世出英雄,齐老爷子虽然谈不上英雄,但绝对算是聪明人。他利用搜集古玩倒卖赚了大钱。其实据我父亲说,齐家的收集其实就是和盗墓者达成交易,以比市面低得多的价格把古墓中的东西收来在倒手卖出,这活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一来盗墓的都非善类,二来盗卖倒卖古玩被抓住也是要吃官司的,这两处是明的,而第三点,也是最重要的,古物离开古墓的净化过程。
我们叫净化,其实齐家人称作‘落皮’指让高人驱除掉上面的不干净的东西,不过一切非常顺利,齐家的财富像堆雪球一样滚积起来,而且齐家人善于避祸,所以在混乱的年代也能全身而退。
汽车载着我和雅琼几乎行驶了半天才来到一个非常偏远的地方,我依稀记得这里是私人住宅区,没有通行证是不允许进入的。因为这里的地势奇特,是一个凹型的脸盆状,在旁边一条小河蜿蜒盘旋,水主财运,而且又像个聚宝盆,所以很多有钱人把家宅建在这里,因为有人传说这里实际就是个太极八卦图,不过都是传闻罢了。
但齐家的富裕倒真是令我咂舌。
从下坡开始,我就看到了一栋或者可以说一片巨大的房区,首先看见的是长十米多的带有花纹的铜制大门,门的两边连绵着看不到边际的大理石围墙,围墙的顶部有巨大的圆形玻璃等,墙壁上刻着精美的阳型浮雕。两个年迈的老人穿着保安服费力地打开了厚重的铜门,我不明白为什么让两个老人干这么重的体力活,不过还没等我多想,房子的真正外貌才如隐藏在海洋里的冰山一样渐渐露出一角。与其说是房子,不如说是庄园更恰当。
正中间是个巨大的喷泉,四层高,每层都不一样,池子的底部安装了彩灯,不同颜色的光从水底照射上来和喷出的池水叠嶂在一起,看上去很漂亮。不过总感觉偌大的地方人却极少,纵使外人少但在这里工作的人也应该有点吧。两边是半个同心圆的结构,种植了大量的植被草木,整个地势都是倾斜的,房屋被建筑在了最低处,我暗想那里有这样修建的,下起雨来岂不淹了。
“人棺是家父在数年前托人从老家运送过来的,从父亲开始家里就不在设计古玩生意了,不过还是有收集的癖好,而这个人棺,却是从祖爷爷那里传下来的,因为以前都安放在老家,这次建了新家后我们就把人棺运了回来。其实说是祖传,但家规森严,只有人棺大人要求绝对不允许接触。所以我和父亲对这个都很好奇。所以打开了棺材,并拍摄了这些照片,但接着怪事就不断了。”车子绕着喷泉开进了一条狭长的树荫带,旁边的枝叶长的过于茂盛了,难道这里的圆丁偷懒么。最后停靠在一栋高大的黑色建筑物前,雅琼从车子上下来,一边带我进去一边说道。阶梯很漂亮,是椭圆形的,也是由黑色的大理石制成,光滑得可以做镜子了。
下车的时候,雅琼看见车子的后背箱开了,提醒了下司机,司机解释说刚才停靠在我家的时候他曾经下去拿过清洁工具,但他又奇怪地说自己明明关紧了的。
房子的外面虽然带着中世纪欧洲的皇宫风格,但是里面却是典型的中国风,不过大都是黑色的色调,看得略有点不舒服。不过墙壁上的古画和摆设的陶瓷铜像等古物简直让我觉得身处在博物馆了。我的脚步声在里面回荡开来,同样,安静得可怕,我没有看见一个走动的人。
在左边的房间里,我看到了人棺。
和你说过了,虽然开始见过照片,但亲眼看见这个仍然觉得非常的震撼。外面是暗色的木制棺木,非常的厚重,上面有很多精美的图案,不过年代估计过久,已经模糊不清楚了。棺木是四层夹板型,每层中间都是空心的,大概两道三毫米左右,估计中间填充大量类似石灰之类的防腐剂。而棺木里面躺着两个人。其中的一个,自然就是我说的人棺了。雅琼似乎有点害怕,只是远远站在旁边,我则在棺木旁边仔细观察。
我所看见的,是一位穿着十分华丽的女尸。大概七八十岁上下,很奇怪,头戴皮毛暖帽,里面穿这华布衣衫外套红黑相间的长裙,和宋朝的衣物有几分相像。但怎么说也应该死了很长时间了,但她没有任何腐烂的迹象,相貌还十分清秀,脸庞消瘦,但眉宇间却蕴含着帝王之气。在女尸的身体外,还包裹着另外一具尸体,这个,估计就是人棺了。
那时一具身材十分巨大的尸体,从中间划开了,整个人的内脏和骨骼均被掏空,也就是说只剩一张皮,女尸犹如穿衣服一样,躲藏在尸皮中,估计开馆的时候应该是密封的,可能被后来的人把皮扒拉开了。外面作为人棺的人的皮肤也没有腐烂,包裹女尸头部的也是被分开的两边连,从侧面看的确很不舒服,因为只有一只眼睛和半个鼻子半个嘴巴的脸实在看得有点反胃。
我非常诧异到底是如何将人的皮肤如此完整的保留住原貌而从中间切开,从外面作为人棺的男人外貌和里面的女尸来看,两人似乎都是少数民族,特别是女尸,看起来应该地位十分高崇,而且,她的右手腕,被生生的切断了。
没有右手腕?我一时纳闷,倒也想不起来。
“先去休息下吧,我还有其他事情告诉你。”雅琼似乎不是很愿意留在这里,两人上了三楼偏厅,那里已经准备好了饭食,我和她边吃边聊。
“这口棺材不可能只有这些,看得出主人生前地位比较显赫,应该由大量的随葬品,不过既然被开了棺这么久,居然一点也未腐烂,而且外面的人棺也没有腐烂的迹象。”我说到人棺,就想起刚才看见的那张薄薄的人皮衣,饭菜里居然有海蜇皮,实在有些恶心。雅琼点点头。
“其实我正要告诉你,挖掘这口棺材的人把其中的随葬品卖掉后,这口棺材不好处理,但祖爷爷却执意花高价买了下来,并好好的保存在我们的老家祖庙中。
但是,自从这口棺材被搬到这里,事情就变得奇怪了。“
我有些不解,看得出这里好像也没发生什么大事啊。
“首先,父亲解散了很多雇员,并亲自招收了一群女孩子,然后接下来的日子里,经常会有人从这里失踪。”雅琼缓缓地开口说。我终于明白这里为什么这么少的人了。
“失踪?你没有报警么?”我问她。雅琼摇头。
“本来这里有将近一百多人,包括佣人园丁和保安之类的,但发生怪事后,失踪的失踪,逃得逃,除了一些齐家忠心的老员工愿意留下来,这个地方已经没几个人了。”雅琼面带悲伤,话说回来,我一直没看见她父亲。
“令尊他还好么?”我小心地试探问道,不料雅琼站了起来,吟首踱步来到我身边。
“这正是我找你的真正原因。”她苦笑了下,“家父自从人棺搬到这里后就卧床不起。他几乎不肯进食任何东西,也不太说话了,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即便是我,平日里也是我问三句他才答一句。”
离开了餐桌,我提出见一下齐老爷,但被拒绝了,雅琼也没有办法,她说父亲常把自己关在房间里看书或者看拍摄下来的人棺的照片。我对人棺知之甚少,也想不出个所以然,只好在雅琼的带领下四处转转。
庄园很大,是呈品字形的建筑格局,前面的主楼是长方形的,这里是齐家父女和重要的古玩收藏的地方以及会客厅,而左后是在这里工作的人的休息场所。至于右后实际上一直处于空闲状态。
人棺搬来才一个月不到,已经失踪了十几人,剩下的大都辞职不干了,齐老爷并没有阻止,不过每个人都领到了笔优厚的遣散费。现在留下来的大都是老人。
“失踪人的名单有么?”我询问雅琼,她把名单和照片给我。这些人大都家境贫寒,失踪的人的家属既然可以得到一大笔的赔偿自然也没有闹事的,听起来似乎不可思议,但其实暗想下,那些在城市里打工的人们辛苦工作数年有的还弄得一身的伤甚至付出性命都得不到一分钱的工资,向上告状无门,向下索讨被拒,相比来说,齐家到显得颇为慷慨仁慈了。
居然全是年轻人,而且大都是女性。
“你说现在庄园里面除你之外大部分是老人了?”我问雅琼,她想了想,点头同意。
雅琼告诉我,人棺是由一个年轻人押运过来的,当时齐老爷很惊讶,如此重要的东西居然是一个人长途跋涉运来。年轻人和齐老爷进了房间谈了很久,出来的时候,齐老爷的神情就变了,着急地要打开人棺,然后就变成现在这样了。
“年轻人?”我问道。雅琼抬头想了想,肯定地回答道。
“是的,一个满头银发相貌清秀的年轻人,穿这白色的西装戴着副茶色眼镜,说老实话很惹眼,所以我对他印象比较深刻。不过总觉得他有点阴暗,而且他的眼睛……”
“眼睛怎么了?”
没有瞳孔。“雅琼小声回答着。
“黎正?”我听到这里忍不住喊道。纪颜点头道:“当时我和你的想法一样,但又不敢肯定,毕竟我只是听了雅琼的描述罢了,所以我没有流露出太多的惊讶,结果后来证明了,我的考虑是正确的。”纪颜继续说着。
我继续询问那银发年轻人的下落,雅琼为难地说他送来人棺后就走了。也不知道下落。
既然无法找到那人,我决定还是从人棺中的女尸下手。找到必要的工具和得到齐老爷的首肯后开始仔细的检查女尸。
剥落那层人棺实在不是个好活,首先皮肤边缘剩下的脂肪已经牢牢粘在了衣物上,稍微一用力,那衣服就会被扯碎,我小心地用暖气烘烤后慢慢脱下。
当脱落到一半的时候,我看到了外面作为人棺的男子胸部有个奇怪的图腾纹身。
是狼头。
准确的说应该是半个狼头,开始的时候被翻到里面去了,所以我没注意,现在,我知道里面躺着的人是谁了。
但这猜测是在太不可思议了,不,简直可以说是荒唐。一个如此有名的人,怎么会以这种方式下葬,而且她的尸体还没有腐烂,她的墓室应该非常奢华,怎么木棺里什么也没有,就算盗墓人所为,但尸体经过空气这么久没有一点异样。
我没有把人棺完全剥离,只是把上半部分移开了,在女尸的后颈处,还Сhā着六跟银针。
如果和我想法一样,那么银针,以及棺材特殊的夹层防腐设计都可以解释了。问题是齐家人为什么如此看重这个棺材。
“知道了些什么?”雅琼看见我走了出来,关切地问。我摆摆手,因为暂时不想吓着她。她则失望的低下头。
“我的高祖父和祖父虽然富可敌国,但却多年病魔缠身,他们常常说是倒卖古物触怒了神灵,所以一直在寻找可以躲避诅咒的办法,但最后都在痛苦中死去,齐家人的人丁并不兴旺,我父亲是独子,而我又是他唯一的后代,所以父亲最大的希望就是我平安的成长下去。可是他现在却卧床不起,但我只能看着,一点办法都没有。”晚饭用过后,我和雅琼在花园聊天,自然谈到了她的家事,说到伤心的地方,她居然落泪了。那天正好是年二九,但齐家一点过节的氛围都没有。雅琼央求我陪她一起过春节,所以我索性没有回来。
也是奇怪,似乎自从我来了之后,这里热闹了许多也平静了许多,当然,厨房的人也会来报告说经常会丢失少许食物,可能是饿极的野猫吧。不过我每隔几个小时都会去观察人棺一下,看看有没有什么异样。
这些天一直都没机会拜见齐老爷。终于,年三十的晚上,他说身体好点了,我可以和他见面。
齐老爷的房间几乎我和我家一般大小了,从门处走到他床边竟然有十几米远,地面上铺设的时高级波斯地毯,走上去一点声音也没有,这也是他要求的,据说得病后齐老爷十分惧怕脚步声。
“坐吧。”声音略显疲惫,但还是透着几分长者的尊威,他毕竟是我的长辈,并且曾经是商界赫赫有名的人物,虽然在病中却仍然不自觉地保持着原有的威严。
我弓背行了个礼,坐在他的床头。
“算起来,我和你父亲已经十五年未见了,可惜他却比我早一步驾鹤西行,不过他又你这样一个儿子,也算含笑九泉了。”齐老爷用手肘撑住身体,仿佛随时都回滑下去一般。我谦虚地说了几句托词,他则笑了笑。
“雅琼也很不错啊,很孝顺您。”我谈到了他女儿,但他却面露不快。
女儿终究是女儿,齐家偌大的家业迟早落在外人手里,要是我能永远保持年轻时的体魄多好,有没有儿子自然无所谓了。“齐老爷的话让我心一寒,原来雅琼在他心里竟然是这样一个地位。
“对了,这个人棺,想必大有来头,小侄从棺内女尸的状态推测她可能是辽太祖耶律阿保机皇后。”我把话扯到正题上,齐老爷双眼无神的看着我。
“说下去。”
“辽国医术非常发达,尤其表现在针灸和防腐术,另外人棺的胸前的狼头图案也是辽人特有吧,而且最关键的是女尸右手手腕。辽太祖死后,从阿保机死到新君主选出,这段时间按照游牧民族的传统习惯,要由皇后主持政务,就是述律后管事,继承人也要由皇后主持召开大会选举产生。所以,阿保机死后,皇后的权力就更大了,她的意见往往会起到决定性的作用。述律后听政,暂时还掌握军政大权。然而,这时的述律后是想永久掌握大权。于是,她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她把阿保机安葬之后,主持了契丹贵族参加的推荐继承人的大会,废掉当初阿保机所立长子耶律倍的太子位,按照自己的意愿选择了耶律德光继位。述律后为自己掌握实权打下了基础。
接着,就是排除异己。
这位皇后干了一件极漂亮的事,逼得再嗜血的男子都低下了头,由衷地臣服:狠,算你狠。当时有兆思温等元勋重臣不服管制,为了稳定朝局,她以“亲近臣子应追随侍奉太祖”为由,要沿袭老土的少数民族旧例,命令他们为太祖阿保机殉葬,以此清除政敌。兆思温反驳她:“亲近之人莫过于太后,太后为何不以身殉?”只见她脸色漠然,挥起金刀,砍下自己的右手,放在太祖棺内,说道:“儿女幼小不可离母,暂不能相从于地下,以手代之。”兆思温等人没有办法,只得全部为太祖殉葬,从而使辽国皇统得以顺利传继。,此后萧太后也得到各‘断腕皇后’的外号。“
我淘淘不绝地说着,一边注意齐老爷的反应。不过他只是低着几乎谢顶的头颅,半天没有说话。
“其实从随葬的物品和衣着服饰上我已经知道她是萧太后了。不过关于她以人棺下葬到从来没有听说过。”终于,他开口了,我仔细地在一旁倾听。
“人棺的出处在于辽国古老的传说。只要通过繁杂的筛选,将适合的一个人除内脏骨骼肌肉全部挖去,以皮笼于身外,被埋入人棺的人,不仅可以保持住死前的模样,肉身不烂,而且据说,如果活人用人棺,还有更奇特的作用。”说到这里,齐老爷忽然精神抖擞起来,两只眼睛泛着攫取的光盯着我。我赶紧起身,说不打扰您休息了,然后从房间退了出来。
看来,齐老爷是完全知道人棺的来历和作用了。但庄园里失踪的人去了哪里。天色渐渐暗了下来,虽然是过年,但这诺大的地方去空空荡荡,死气沉沉,甚至连一点红色都看不到。天空压下来的黑云仿佛随时都会摧毁这里。
回到卧室后,在书桌上居然出现了张纸条,上面的笔迹很漂亮,但绝对不是雅琼的字。
“来中央喷泉,七点整。”没有任何落款。我抬手看了看表,六点半了,现在动身去正好合适。
临走时,雅琼告诉我,父亲又把自己关在了卧室,并叮嘱任何人不准进入,她趴在门边听了下,似乎在和什么人谈话。我没有功夫去了,必须先知道纸条的来历。
既然在喷泉,哪里非常宽阔,想暗算恐怕也没那么容易。
六点五十,从卧室步行来的确要花点时间,我没有告诉雅琼纸条的事,只推说想出外走走,而她则叮嘱说快点回来吃晚饭。
但是,我没想到,见到的却是一个孩子。“纪颜把头转过去,看了看房间,我用手指了指哪里,他点了点头。
“我自然要问他是谁,但那孩子一言不发,只是把手Сhā在口袋里,背过身摇了摇手,示意我跟他过去。这样的孩子还真是少见。
对于他对庄园的熟悉大大超过我的想象,宛如漫步在自家后花园一样,我们很快来到了齐老爷居住的那栋楼的后面,小孩走了过去,居然不知道在哪里摸了一下,墙壁上多出了门一样大小的窟窿。下面是深入地下室的楼梯。
“走吧,你需要的答案和我需要的东西都在下面。”那孩子终于说话了,根本没有充满稚气的声音,与他可爱的脸庞完全不符合。我跟着他,走进了地下室。
隧道很暗,我一直往前摸索着,但那孩子的脚步声却非常有规律,可见他根本不为黑暗而影响他的行路。
前面忽然飘来了很浓的血腥味。在不大的空间里那味道充斥着这里,即使我使劲闭着鼻子,但气味却透过我的毛孔穿了进来。
啪。
房间突然亮了起来,我的眼睛暂时还无法适应,原来那孩子点燃了一根火把,接着是另外的几根。
我看到了一具尸体。是位年轻的女性。但这里只有一具尸体,没有看见失踪的其他人。
“他把所有失踪的人带到这里,进行严格的检查,所有的女员工都是那位齐老爷亲自挑选的,最初的事生辰,然后是血型,身体健康程度还有很多乱七八糟的指标。所有这一切,都是为了选出适合做人棺的人选。”那孩子一步步地在房间里游走。
我惊讶他怎么知道的如此详细,那孩子笑笑。
“我是跟着你来到这里的,在车子停靠在你家门口的时候,我上了车厢。在锁扣出放一块口香糖,自然可以轻易的打开下车了。不过来的匆忙,只好从厨房拿了点吃的。
原来那饿极了的野猫是他啊。
“你到底是谁?”我能确定他不是孩子,最起码,他不是普通的小孩。
“等我拿到属于我的东西,你自然会知道我是谁。”他头都不回的说着。
我看了看躺在桌子上的女尸,除了手腕处的伤痕暂时没有别的了,据我的判断,她是被放光了全身的血而死。
“原来你们在这里啊。”背后传来个声音,不是齐老爷的。我一回头,果然。
银色的头发,白色的西装,而且如雅琼所说,这人的眼睛,真的没有瞳孔,灰黑色的一片。最主要的,是肩膀上停着的那只我在熟悉不过的东西,长而肥胖的身体,金色的皮肤。
控尸虫。
那孩子也走了过来,冷眼看了看,并没说话。
跟在后面的是齐老爷,他看上去精神很好,一点也不像有病的人,他还搂着一个人,我仔细一看,居然是雅琼。
“那是你女儿,难道你想拿她做人棺?”孩子的话让我吓了一跳。
齐老爷愣了下,随即低着头不说话,眼神着地,看来是真的了。
“怕什么,你不是一直担心自己死后没儿子继承么,如果你能一辈子不老不死,还要后代做什么,到时候你要多少女儿儿子都可以啊。”那银发的男人戏虐的调侃着齐老爷,顺便用手推了推鼻梁上的墨镜。闪烁着昏黄火光的密室里,我们五人对峙着。
“算了,纪颜,我看还是收拾掉你吧,本来想和你多玩玩,虽然没有你的力量事情会麻烦点,但我始终认为多存在一天的你始终是祸害。”银发的男人挥了挥手,肩膀上的控尸虫碎裂了,变成无数的小虫子,往地下钻去,一下就消失了。
我的脚感觉到地面在振动。一直黑色的手从下面Сhā了出来,抓住了我的脚踝。
接着是第二只,第三只,同来的孩子也被紧紧抓住了。
“忘记说了,这个庄园的下面原本是万人冢,控尸虫倒是有用武之地了。”银发男人笑了笑。转过身对正在发呆的齐老爷说。
“碎片的力量支持不了多久,你要完全治好你的病,就赶快制作人棺吧。”齐老爷木然的点点头,把昏过去的雅琼放在了台子上。
可是我根本无法动弹,地面钻出来的死尸越来越多,我和那孩子被黑乎乎的死尸们围了起来,它们紧紧掐住我的脖子和身体,我只能从缝隙中看到齐老爷从旁边拿起了一把刀。
我眼睁睁地看着齐老爷颤抖着拿着手术刀伸向了白皙的脖子。
但那刀没有割下去。
一阵耀眼的光从尸堆中透了出来,所有的尸体被弹开了。
竟然被什么东西打飞了。忽然感到一阵轻松,原来尸体们散架一样全部摔在了地面上。更奇怪的是,原本散开的控尸虫再次集合在一起,不过这次不是停靠在银发男人的肩膀上,而是停在那孩子身边,那孩子挺直地站立在尸体中间,头上的帽子也掉了,露出一头非常漂亮的头发,居然也是银色的。
银发的男人诧异的从地面上拾起一枚钉子,正是这枚钉子打落了手术刀,而且那孩子的手上的钉子正对着齐老爷两人。
同来的孩子一脸不屑的用掉落在地上的手术刀在手心里划开一条口子,然后盖在乖乖躺在身边的控尸虫的头上。
“控尸虫只有一个主人,虽然当你提供尸体给它会暂时让它服从你,可真正的主人出现的时候,它会毫不犹豫地转过来。”孩子一边说,一边拿开手,我看到控尸虫的头部出现了个“正”字。
我知道他是谁了。不过却依旧无法相信啊。
银发的男人笑了笑。
“原来你也在,没想到居然能同时遇见纪黎两家的传人。”他看了看旁边正在颤抖的齐老爷,冷笑道:“算了,以现在的我还没傻到同时和你们两人为敌,反正碎片已经净化的差不多了。”他把口袋里的手掏出来,居然是个黑色的小盒子。
银发的男人把盒子打开,对准齐老爷,但见齐老爷的嘴巴一张,一块薄而散着黑雾的一寸长宽的东西飞了出来,进入了盒子,而齐老爷仿佛被抽掉了灵魂一样,瘫倒在地。
“虽然上次那块碎片没收回来,不过也无所谓。以后再见吧。”他将盒子放回。
操纵控尸虫的孩子把手中的钉子射了出去。银发的男人的身体如同被水冲刷得墨迹一样,渐渐散开,变得透明,当最后一点身体消散的时候,他的声音还在密室里回荡。
“下次,记得一定要在一起,省得我去找你们。”
在密室的暗道里,我们找到了失踪的那些人,不过很可惜,她们似乎都失去了记忆,而且都大量失血。齐老爷很快苏醒过来,但很虚弱,后来医生诊断出他得了重病,并惊讶他已经很长时间未曾进食了,却还能活到现在。可能他是靠吸食大量的人血得以存活吧。
我们没有查出手术台死去的那位姑娘的身份,只好将她厚葬,然后根据档案把所有人送回家。事情看上去是结束了,不过我还是想起了那个人棺。
当我再次回到人棺前,发现萧太后的尸体已经迅速腐烂干瘪了,很奇怪为什么那时候尸体会出现回复以前时间的情况。
人棺或许的确有防腐的作用,辽国存在时间不长,加上属于少数民族建立的国家,但从遗留下来的残存文献上得出,辽人的医术达到了很传奇的地步,或许,活人使用人棺说不定真能可以长生不老。不过至于人棺如何选择合适的对象,恐怕就鲜为人知了。
“告别了雅琼,我便和黎正回来了。”纪颜终于说完了。而我则糊涂了。
“你是说那个孩子,就是黎正?”我问道,纪颜还未回答,里面的房门却开了。那孩子,不,应该说黎正走了出来。
他果然不是普通的孩子,难怪我觉得他和大人一样。
黎正跳上沙发,双手Сhā在上衣口袋里。
“我饿了,去吃东西吧。”纪颜点点头,站起身来,转头对我说:“一起去吧,你应该也没吃饭。”
我答应了,不过吃饭在其次,主要是我想知道黎正怎么会变成了小孩。(人棺完)
第四十二夜 母床
餐桌上摆放了很多菜,看来两人都饿坏了,我看他们恨不得连盘子都吞下去。
“素质,注意素质。”我小声提醒他们,这才有所收敛。
“你怎么会变成这样?”我终于忍不住问黎正,对方则毫无反应,继续大吃,直到纪颜把话重新说一遍,他才停下来。我好像不是外国人吧,难道还要翻译?
“我也不知道,似乎怨崖爆炸后夺走了我一部分的时间,结果我回到了这么小的身体里,当然,我也花了很长时间才适应过来,结果想第一时间去找纪颜,结果遇见了那辆车,在车子周围我感觉到了由控尸虫的味道,所以一路跟了过去。并在齐家的宅院里躲藏了很久,后来的事你都知道了。”
“那个男人到底是谁啊?是你亲戚?”我又问,不过这下黎正神情变了。
“我没有任何亲人,即便是李多,我也希望她和我的关系越少越好,我只希望她平安生活下去。不过我没猜测错误的话,似乎怨崖的爆炸把我身上的时间剥离了,而加到了那个家伙身上。”
黎正把筷子一扔,擦了擦嘴巴,往后仰靠在椅子上,舒服的闭着眼睛。
“现在的关键是要恢复我的身体,然后找出那个躲在暗里的小人。”
“然后呢?”纪颜笑问。
黎正眯起眼睛,微笑着盯着他。一字一顿地说:“然后就杀了你。我一定要赢你。”
“那好,反正起码现在我们是合作关系对吧。”纪颜的脸上毫无变化,依旧笑着,倒使坐在一边的我,觉得有些紧张。
“算是吧,如果你能先把这顿饭结了。”他伸了个懒腰。
“不急,现在没事,干脆聊聊,你应该也遇见过很多事吧,干脆讲来听听。”纪颜的真正目的出来了,黎正奇怪地望了望他,又望了望同样非常好奇地我,不耐烦地说,“好吧,我就说个关于床的故事。”
“床?”我问道。
“是的,床。
当我还在读高中的时候,已经从我母亲遗留下来的书中略微知晓了些这方面的事情,例如法术灵术等,但一直是理论阶段,不过很幸运,我当时同学的父亲,正好为我提供了个机会,一个练习的机会。
那人四十岁上下,家境富裕,但却是个螺夫。据我同学说,他母亲自从六年前离家出走后就一点消息也没有,而他父亲也在当天患上了怪病。
那的确是种非常奇怪得病症,从外面看不出任何不妥,但只有一点,他父亲无法离开床,那张曾经是他父母一起睡过得床。也就是说,整整六年,那男人都躺在床上,包括吃喝拉撒。
简直和瘫痪了没有两样,但医生的诊断确是他一切正常,家里人也曾强行把他脱下过床,但只要背一离开,那个男人就开始抽搐和呼吸困难,并高喊着死也不下床之类的话。结果,只好请了个保姆,二十四小时照顾他。
同学也是无意向我提起,这事他谁也没告诉,毕竟家里有这样一个父亲不是什么光彩的事,高中生又是极爱面子的年代,所以他只悄悄告诉过我,并央求我去他家一趟,因为先前帮他解决过一些小问题,我自然应承了下来,因为那时头脑有点发热,自以为什么事情都难不倒自己。
有钱人的家果然装潢的非常华丽,我跟着同学,几乎怕自己走迷路了。不过经过迷宫一样的过道后,我来到了间房间。
门一打开,我就有股想吐的冲动。
虽然及时清扫,但里面长期压抑的人体排泄物和长久不通风家具发霉的味道混杂在一起,真难以想象那人居然在这个房间呆了六年,不,应该是躺了六年,身体一动不动。
除了气味难闻外,一眼看去我竟没瞧出什么不妥,反正进去看看人再说吧。
他真只有四十多?
我眼前的这个人如果在外面遇见叫他六十也饶了几岁。头发掉得如同稀拉的球后的草皮,整个额头如同楼梯一样,深深地皱纹把眼皮压塌下去,嘴角还淌着口水,六年没晒太阳,皮肤老化苍白的利害,如同被漂白洗刷多次的衣服,皱白的一塌糊涂。
露在外面的手臂和祼露的胸膛上上有多处紫色的瘀痕,可能长时间被压得。不过他的眼睛,却非常有神。
我们说一个人眼睛有神,是指看的人可以轻易地读出东西,我读到了。
他很慌乱,像非常害怕人的动物一样,费力地尝试把身体往里面挪,但长期不动,他的脂肪也养了一大堆,那种样子很像一只想要爬走的胖蛇。
同学安慰了他父亲几句,大体是说我的身份和来访的目的,这才让他安心下来。
“伯父,您是不是在害怕或者逃避什么?这张床有什么特殊之处么?”我小心的坐到床边,看来他没有拒绝的意思,只是眼睛一直盯着我看。
“没,我不过不原意离开罢了,我也不知道,只觉得一旦离开,一旦离开我就会死,真的,我真有股很强烈的感觉。”他终于开口说话了,还好,蛮清楚,我最怕他把语言功能也忘记了,沟通起来就比较麻烦。
我再次站了起来,仔细地观察这床。
很普通的一张双人床。除了比较贵之外。
有钱人的东西有什么不贵呢,连马桶用金子打造也不算新闻,按照他们的说法,“黄金”,当然要用金马桶装。
不过贵也不能算他害怕的理由啊。
我注意到了男人旁边的部分,那个本来是另外各人睡觉的地方,双人床的另外一半。
“您经常翻来翻去睡?”我问道。男人摇头,他自嘲地说自己胖成这样,动都难,一般只睡这一边。
但我却分明看见床的另外一半有个深深的人形睡印。
而且从体型来看,是个高个子的女性。
我从房间退了出来。
“你的母亲个子很高么?”我问同学,他若有所思地想了想,肯定地回答:“是的,我印象中妈妈个子很高,也很瘦。”
我又追问她六年来有无他母亲的任何消息,同学依旧摇头,说母亲是孤儿,朋友也不多,只留下张字条说去外国了,然后就渺无音讯了。我又问他,既然他父亲不肯离开那床,那他们有没有去看看那床是否有什么问题之类的。结果同学叹气说,自己的父亲根本不能离开那床,陌生人只要靠近床,他都回喊叫,而且那床是他父母结婚时候买来的,从没别人接触过。
看来床可能不是问题的来源了。
我回到家,遍查了所有的书稿,甚至包括询问了那个人。“黎正的表情有点不屑。
“是黎队么?”纪颜问,黎正不自觉地点点头。我始终不明白他对养大他的黎队为什么如此憎恨。
“不过即便是他,对此也一无所知,反倒还追问我是怎么回事,我懒得理会他。只好决定再去一次同学的家中,因为两人家离的近,当天晚上吃过晚饭后我就去了。
他们家虽然富裕,但很奇怪,却不请任何佣人。照顾躺在床上的伯父也是钟点工,绝不在家过夜。所以家里一般只有三个人。同学以及他的父亲和祖母。
他的祖母据说以前是上海非常著名的出入上流社会的社交名人。所以虽然年岁已大,却依旧保持着干净素雅的风范。上次见过她,但却不爱说话,老人家皮肤白皙,面目清秀,头发也整齐的梳理起来。不过她对儿子依旧非常爱惜,多次进来看望,并恋爱的用瘦骨嶙峋的手抚摸儿子的头发。她说自从儿媳妇走后,儿子就变成这样,让老人心里非常难过,老人家一生就这个一个儿子,或许在她看来,即便儿子都满头华发,在母亲眼里,依旧是孩子依旧需要母亲的照顾。
想必她心里也很难受。
到他家的时候同学显得略有惊讶,不过很快就被高兴代替了,因为我对他说决定今天和他一起睡在他父亲的卧房里,既然白天没发现什么异常,那试试看晚上吧。
开始伯父不是很愿意,有些抵触,而同学的祖母进来的时候也很不高兴,但碍不过孙儿的面子。两个孩子便在卧室里铺了两张床,味道虽然难闻,但习惯也就好了。
我们一直聊天,不过很小声,直到床上响起了鼾声,同学也累了。房间里只剩下我一个人是清醒的。
很奇怪,从我小时候我就发现。我有可以控制我自己睡眠的能力。
也就是说如果我不想睡觉,可以连续很久不粘床,而且没有一点睡意,精神如常,但前提是以后必须加大休息量。所以当天我整个晚上都咪着眼睛,我们的床铺就在伯父床的右侧,也就是空着的那边。
及时关了灯,但接着窗外透过窗帘的月光,还是可以依稀看清楚床。
如果你不是亲眼看见的话,仅仅凭我的描述,是无法体会到我当时的感受的。
伯父肥硕的身体随着呼吸一起一伏,犹如座活动的肉山。但是,令我惊异的是旁边的那块按理没有人睡过得床上出现了个印记。
而且是由浅入深的那种,就好像有人慢慢从床边睡下来一样。
但我看不见任何东西。
盖在伯父身上的床单也渐渐鼓了起来,成了个人形。从床单里面神出一只手臂,修长而白皙,如同古希腊支撑神殿的|乳白色的大理石石柱。
那明显是只女人的手。
那只手穿过了那座巨大的肉山,灵巧如蛇。手伸进了伯父的腋下。大概会从另外边伸出来。
接着,原本侧身睡觉的伯父翻了过来,整个人躺了下来。床单里的人在慢慢蠕动着,把身体缓慢的塞进了伯父的身体下面与柔软的床中间。
那种运动如同海蜇一般,慢而力量巨大。没多久,那东西穿过了伯父的后背。换句话说,伯父完全躺在了一个肉垫子上。
被一个如此肥胖的人压着,换谁都不会舒服的。
当然,前提是被压着的如果是人的话。
两只白皙的手臂从伯父的身下伸了出来,从胳膊外面死死的勒了起来。同样,虽然缓慢,却异常地坚决,似乎根本无法阻止。就仿佛你站在了两块墙壁之间,墙壁缓缓地合上,你却丝毫没有办法。
伯父的呼吸开始急速了,虽然我看不见他的样子,当胸膛上勒了条越来越紧的绳子,别说他如此肥胖之人,换了我也受不了。
那手臂柔软,但坚韧。我正纳闷一个女性的手臂如何能勒住一个男性的身体。但后来才发祥,手臂已经深深陷进了伯父的肉里。
终于知道白天看见的手臂和胸膛的紫色淤痕的来源了。
急促的呼吸声像刚停水的水管一样,嘶哑而连续。那手臂仍然死死的箍着同学父亲的身体,的确和蟒蛇一样,紧紧缠绕着。
难道要把他活活勒死?
我试着推醒同学,却发现全然无用,他睡得通死猪一样。
我只好蹑手蹑脚的爬起来,走近了那床。
渐渐走近同学父亲的我想把他身上的手臂挣脱掉。我的手伸向了那只白皙的手臂。
手臂猛地一松,居然脱离了伯父的身体,而是勒住了我的手腕。吓了一跳的我还未反应过来。感觉手腕处疼得异常。那手臂的力量居然如此之大。何铁钳一样。
我拼命想掰开那手臂,但修长的指头死死的勒着,窗外的月光改变了角度,直直的射了进来。
从伯父已经勒的发紫的头颅下,探出了半个脑袋。
银色的月光正好照在了那人的脸上,半个脸上。
我不会忘记那张脸。准确地说是张非常美丽的女性的脸。
但那美丽我情愿从未看过。她的眼睛睁着大大的盯着我,长而乌黑的头发一缕一缕的搭在光滑的额头边,嘴巴边上有个不大的美人痣,微微向上翘起的嘴角,带着温暖的笑意。肤色细腻白滑,但被月光照射的情况下却令我骇异非常。
这女人是谁?我心里惊问自己,难道就是同学的母亲?
但还没等我张口喊人,我感觉手腕被抽了一下,整个身体摔倒在床上,正好在伯父旁边,而那张脸离我的脸已经很近了。
我叫不出来了,因为另外只手已经捂住了我的嘴巴。
冰冷,嘴唇好像擦到了冰块,冻得有点发麻。她这样一只手捂着我的嘴,另外只手拉着我的手腕,我的脸慢慢靠近这她的脸。
只有几公分了,近到可以应该可以感觉到她的呼吸。
但我没有感觉到,眼前的这个女人就像蜡像一般。
她的喉咙动了下,发出了咕噜咕噜的吞咽声,慢慢张开的嘴唇伏在我耳朵边上轻轻说。
“麻烦您照顾我儿子,麻烦了。”
声音很好听,充满了柔情。
话一说完,手腕和嘴巴立即轻松了不少,再抬头一看,哪里有什么女人,伯父正酣睡着,好像一切都没发生过一样。
真的没发生过么?我摸着自己的还在剧烈跳动的心脏问道。带着寒气的嘴唇和手腕上的紫色淤痕告诉我这不是在梦中。
一夜无眠,倒不是我自己控制,实在是睡不着,其实日后我经历的事业渐渐多了起来,比这凶险的也有,却不再有那种心惊的感觉,但可能毕竟那时候年级尚小,又是第一次亲历这类事情,自然印象深刻。
天亮后伯父先醒了过来,这时候钟点工也准时来了,此后他洗漱吃饭。他除了说手臂和胸口酸胀之外,什么记忆都没有。
同学的祖母起的也很早,照例驼着腰来看看,和伯父聊了会好好安慰了下后又出去了。同学告诉我他奶奶习惯起的很早,大概是年轻时养成的养生习惯,所以到这么大的岁数,皮肤和相貌都保养的很好。
“她只担心父亲,每次看见他这样都忍不住掉泪摇头。”同学叹了口气。的确,不怕得病,就怕得的什么病都不知道。我本想告诉昨天晚上的事,但话到嘴边,又咽了下去,冒然说出来,只会徒增人家的担忧罢了。
只是那床,实在邪门的紧。但换床是不可能了。我认定昨天晚上看见的正式同学失踪的母亲,是否可以找到关于他母亲的资料,或许可以解决这件麻烦事情。
但从何查起啊。
我甚至动用了那个人的关系,帮着查了查户籍,但对同学的母亲的下落依然一无所知。我脑海里忽然浮现出一个想法。
或许他母亲可能早就不在人世了。而且那天晚上她不是还叮嘱我么,希望我帮忙照顾她儿子。
那样子多像一个母亲对儿子依依不舍啊。“黎正说着,忽然咬了咬下嘴唇,停顿了一下。我看了看纪颜,他也脸色黯淡,相比两人都想起了自己的母亲,我只好低头不语。
拥有者永远不会体会失去者的心理。
黎正终于继续说道:“我便寻了我所知道的所有书籍,都没有关于这事的确切答案。每次问道同学,他还是叹息地说他父亲已久每天早上喊着胳膊和胸口很痛。
我也不说话,自然知道原因是什么。
这件奇怪的事困扰了我半年之久,知道有一天,我接到了个令我诧异的消息。
我那位高中同学的母亲居然回来了。
当同学兴奋地把这个消息告诉我的时候,我吓了一跳,一再问他是否确定。
“当然确定一定以及肯定和双重否定!”他高兴地回答,并说自己昨天还和从国外回来的母亲去吃过饭。他还高兴地把和母亲的合影给我看。
的确是个很漂亮的母亲。
但绝对不是那晚我见过的女人!
我那天晚上看到的究竟是什么人啊?或者说是什么东西?
同学的母亲是来这里短暂停留的,不久又走了,临走她想去看看前夫,听说他们已经办了离婚手续了,但被祖母拦住了,她也只好回去了。
我依旧被那晚的事所困扰,没过多久,我听同学说,他的祖母病重了。
又不肯上医院,说是死也要把老骨头撂在家里,他急得没办法了,希望我能过去帮把手,心想也难怪,他们家早就断了亲戚来往了。
有钱人要么就门庭若市,要么就被亲戚们所唾弃。看来同学属于后者,据说那些借钱的亲戚大都被他祖母给了笔钱后就大骂回去了,背后没少被诅咒。他们家之所以有钱,其实也全靠老人家以前辛苦积攒的家产经营有方而以。
老人比上次我见到的时候已经衰老了不少,虽然在昏迷状态,但依然喊着儿子的小名。我刚过去,就被她拉住了手。
相当熟悉的感觉。
没想到一个濒临死亡的老人居然有如此大的腕力。
“儿啊!”她声嘶力竭的大喊一句,那凄厉而震动心肺的喊声让我吓了一跳。
喊出一句后,老人的意识似乎清醒不少,望了望孙子,又望了望我,带着祈求的眼神。
“麻烦您照顾我儿子,麻烦了。”我听完身躯一震。
老人已经咽气了,临死前抓住我的那只手也无力地松开了。望着她的脸我又充满疑惑,嘴角并没有痣啊。
帮着同学处理完丧事后。我惊奇的发现伯父居然可以下地了。以前赖以生活的床和他之间的纽带仿佛被斩断了,那些不适也消失了,只不过他要花大量的时间来好好锻炼身体和减肥了。
虽然祖母过世了,但父亲重新恢复健康,也令同学高兴大过了悲伤。没多久,他母亲再次回来,虽然没有复婚,但和伯父保持着良好的关系。
当我再次来到同学家做客的时候,忍不住提出是否有老人年轻时候的照片看看,同学想了好久,说有,于是在一阵翻箱倒盆中,他拿出本很老的相册。
我看到了张旗袍像。
里面的女人年轻貌美,嘴角有一痣,她正是那晚我看过的女人。
“为什么你奶奶后来没痣了?”我指着照片问。
“听说那时候流行美人痣,奶奶喜欢天天带着个假的。”同学嘟囔着嘴回答。
原来是假的,原来那女人居然就是同学的祖母。
在于同学母亲的攀谈中,我又知道了些事情。
“我婆婆简直有些溺爱她的儿子了。甚至到了难以容忍我的地步,无论我做什么她都看不上眼,我稍微和孩子父亲发生口角或者争吵她都要出来横加指责,饭菜也老嫌弃我做不好,在她眼睛里不允许有任何人抢走她在儿子心目中的地位。”同学的母亲如实说到。
“据我前夫说,他直道中学前,都和母亲睡的,公公过世早,婆婆拉扯一个孩子也一直没有再婚,的确不容易,但这样似乎都有点病态了,她很喜欢在床上搂着儿子,哄着儿子睡觉,直到儿子自己都有些讨厌烦了为止。最后我实在受不了,只好逃出这个家,去了外国。”
我终于明白事情的原委了。
老人过于担心自己的儿子,当开始儿子由于妻子离去而病倒,她的意念居然附加到了那床上,老人固执的以为只需要和以前一样,抱着儿子就没事了。晚上被这样抱着,使伯父的身体居然对床产生了依赖,就像孩子依赖母亲的怀抱一样,说来匪夷所思,但言之又确有道理。当然,既然是意念体也就是所谓的灵魂出窍,自然力度控制差了点。
至于为什么会以那个样子出现,大概女性年老后脑海里浮现的景象都是自己年轻时候最漂亮的样子的原故。
所以当老人去世后,伯父的病自然不治而愈了。
事情圆满结束了,最主要的是我解开了心中的疑问。不过还剩下最后一个。“黎正停了下来,没再说话。倒是纪颜笑了笑。
“你的意思是说到底人的意念产生的东西是否有实体,是否真的可以接触到真实的物体。”黎正点头。
“我也不知道,其实这世界最未知的往往就是人自己。有很多人都说人天生最能让自己舒服的睡觉姿势就是侧着身体把腿和授权所起来。其实这就是人最初在母体**内的姿势,因为那种姿势最能让人产生安全感。
或许那老人也是这么人认为的。“纪颜的话说完。我看到正前方过来两个熟悉的人。
还没等我开口,一只白晰漂亮的玉手摸到了黎正带着的帽子上,因为他头发过于招摇,所以外出一定坚持戴帽子。黎正和纪颜同时回头一看。
手的主人正是李多。倒是我非常期待,看看这兄妹二人的相遇,不知道李多还能认出来么。(母床完)
第四十三夜 信猫
李多飞快地跑过来的时候我就看见了她,不过有点不相信,与平时有些许不同,她一改素面朝天的样子,化了些淡妆,由于去年的暖冬,搞得这里初春就有二十多度了,穿着红色套裙的她显得非常惹眼。我依稀记得纪颜曾经摸着她的头说,丫头要有丫头样子,头发长点才好看,所以她也开始留起了长头发,果然是女为悦己者容啊。不过样子虽然变了但性格依旧,仍然是如同兔子一样蹦跳着过来。这时候,黎正也转过脸,两人打了个照面。
李多呆住了。睁着大眼睛盯着黎正,张着嘴巴不说话,而黎正也有点紧张。我心想果然是兄妹,血缘关系是无法斩断的。
“好可爱的小孩啊!”李多忽然一把抱起黎正,用手大力地摸着他的脑袋,我们忍着笑看着,黎正的表情非常尴尬,想转过去,无奈李多的力气很大,几乎把他抱了起来。
“等等,他看上去好眼熟啊!”李多忽然正色道,然后望了望纪颜,又望望怀里的黎正。我心想果然还是认出来。
“长的和你很相像啊,纪颜哥哥。”李多斜着眼睛看了看纪颜,“该不会是你的私生子吧?”我听完差点把喝到嘴里的可乐喷出来。
纪颜一脸无奈,也不知道如何分辩,我只好出来打圆场说这孩子是纪颜乡下亲戚的,在这里寄养几天。李多虽然还是一脸的不信任,不过很快又去逗黎正了。只是黎正不太搭理她。
“你过得很快乐就好了。”黎正说完这句,把帽子拉了下来,遮盖在眼睛上,然后往后仰下去睡觉了。李多见黎正不说话只好和我们聊起来。
“这小孩好闷啊,干脆纪颜哥哥讲个故事吧,顺便点些吃的给我。”原来她本是来吃饭的,结果正好来这蹭上一顿了。
纪颜笑了笑。
“讲个信猫的故事吧。”我和李多都多竖起耳朵。黎正也把头侧了下,虽然依旧没有把帽子拉起来,但看得出他也在听。
“中国之大,如果靠步行恐怕穷己一生也难系数游阅。不过和我有相同爱好的人不在少数。我曾经去过那些比较偏僻的山村,一来看看有没有比较奇异的故事,二来可以接着看看不同的民俗民风。
在云贵一带,我遇见了四个比我年级还小些的几个大学生。他们还没有毕业,我原以为他们和我一样,都是驴友。不过没想到,他们却不是旅游这么简单。
其中一个高个子身材单薄喜欢穿着黄|色运动衫扎着马尾的女孩子骄傲的对我说,他们四个是为了做件很有意义的事。
我自然感到好奇。便决定和他们一起上路,这样旅行之中可以有几个伙伴,使得旅行不至于过于孤单寂寞,而且也安全点。
从这个女孩口中,我知道了原委。
这几人都是教育基金协会的义工。他们到处筹钱打算为这一带的一个比较贫困的农村修建一所小学。这个村子太穷了,别说学校,村民居住的房子都是岌岌可危的老旧房。但这里的孩子渴望读书,看着孩子的眼睛,即使在心硬的人也受不了,虽然大家尽力搭造了个临时学校,但却非常破旧,连课桌都是从别的地方借来的旧木桌子。虽然在这里教科的老师非常想把知识传授给这些孩子,但没有学校也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啊。这种木棚学校既无法正常上课,而且一旦下雨刮风孩子的健康也成问题。由于有个记者好心把这里的事情写成文章报道出来,所以这些学生决定成立个基金来帮助这些孩子圆一个拥有真正学校的梦。
但是我不明白,这和他们来这里有什么关系,如果我没算错,这时候还是大学上课的时候。女孩子证实了我的想法,的确,他们是请假出来的。
“难道不能等放假再来看这些孩子么?”我忍不住问道。
我姑且称这个领头的女孩叫马尾吧。
马尾把头发一甩,气氛的说:“别提了,开始筹好的一笔钱,都是我们同学省出来的,还有老师和一些善良的家长。结果没想到孩子们回信告诉我们,钱根本没到村子里。问起中间的那些所谓的干部,都推说是遗失了,大家这才想起以前传说希望工程的钱都有被贪墨了的,原来居然是真。真是缺了大德。结果我们只好一边回信安慰孩子,然后重新再筹集一笔资金,不过我们不再相信别人了,所以大家自告奋勇说要亲自把钱带来,我们四个就是选出来的。”她刚说到这里。忽然意识到有些失言,不过她和旁边几个男生对视了下,又用眼睛扫了扫我,笑了笑。
估计她怕我会也是对钱有所窥视的人。话说回来,如果我真有这心思,这四个人都不是对手。
我叫她放心,并告诉她前面就是一片比较荒芜的林地,当然,如果从大路走很容易,但要绕些路,但如果直接穿越过去,会比走大路快上三天。
“那当然从这里直接过去啊,我还想早点回家。”一个男生说着站了起来,我摇摇头。
“最好还是我来带路吧,否则在那森林里很容易迷路。而且大家最好养足精神,争取白天就走过去。”四人同意了。第二天,我们开始徒步穿越那片森林。
其实就算不是为了帮助他们的事情,我也会选择去那片森林。
因为我听说传说信猫就在那里出没。
信猫是一种喜欢帮人运送东西的妖怪,所有被称之为信猫。不过谁也没见过。甚至有人传言信猫帮助人运动信件和物品是要收取回报的。不过到底是什么却不得而知。但有一点可以肯定,信猫极少出现在人面前,更别提帮忙运送东西了。
但我还是想看看它到底什么模样。
森林如同迷宫,我自己也没想到居然会在这里迷失方向。虽然早有准备,但面对四周如同鬼怪般层层叠嶂的树林,我们还是没有走出去。本来穿过这片森林按理只需要几个小时。但是我们特意从早上开始,却一直走到下午还没有看到尽头。这里的天色暗的很快,阴郁的天空加上厚密的树叶把仅有的阳光都遮蔽干净了。虽然马尾的性格很男孩子气,但也畏畏缩缩地拉着走在最前面的我的外套角。
在这里过夜是件非常危险的事,先不说那些毒虫野兽,单是晚上就会在森里里弥漫开的毒雾和瘴气都很致命。我也开始后悔过于逞强把他们带进来。还好这几人都比较热情并不轻易气馁。
但体力终于有耗尽的时候。据马尾说,钱最好在规定的时间送到。我们决定在一块比较空阔的地方暂时休息下,喝点水回复些体力。光线穿过树叶投下一个个不规则的格子,犹如棋盘一样。这块地方到处都是掉落的树叶,一层层的铺垫的非常厚实。坐上去软软的,像坐在弹簧床一样。如此多的树叶腐烂后又重新肥沃了土地,使得这里的树木保持着非常好的生长势头。不过可惜,这样的保留着原始生态系统的树林已经很少见了。偶尔从都市里出来接触这些大自然的不经过认为加工的植被,可以让人很舒服。
“为什么?又不是急着盖,就算钱到了也要有一定的时间吧?”我奇怪地问她。
“不是的,因为这是承诺。”马尾垂下睫毛,咬着下嘴唇,用手指绞着刚刚擦拭过汗水的略微发黄的毛巾。她低头的样子虽然谈不上好看,却有着天生的秀丽和不经加工的女性感。
“我们已经失信那些孩子一次了,虽然钱是被那些人拿去的,但我们也有错啊,没有尽到自己的全力。所以这次我们答应他们在暑假之前一定要把钱送过去。他们还是孩子啊,如果连续两次遭受到欺骗,那他们以后还会相信人么?还会相信有好人么?一直和我们通信的是个叫福娃的孩子,他老说自己很幸运,居然和奥运会的吉祥物一个名字,但实际上这孩子家里最穷了,平时这孩子连饭都吃不饱,人黄瘦得厉害,身上的衣服大都是改得,宽宽大大的,跑起来就拉风。但确实众多人中功课最好的一个,字也写得不错,所以一直都是他和我们通信。所以,我们绝对不能让那帮孩子再受伤害了。”马尾说的有点激动,清秀苍白的脸居然浮起了红晕。旁边的几个男孩子累倒在地上,不过也点头同意。
我看着这些充满激|情的同龄人,忽然也被感染了。大家稍微休息了下,决定再次出发,因为在当地的地图上看,只要能穿过这里,就可以到达那个村子。我拿起地图走到前面,努力的辨识方向。
一行人在森林里吃力的步行着。我忽然看见前面起了片非常薄的雾气,隐约看见有什么东西走了过来,体形很大,我吓了一跳,心想该不会是熊吧,如果是的话,那就糟糕了,这时候眼前忽然出现了一只叫不上名字的动物。开始以为是眼精花了。但其余几人都呆立在原地。看来也是看见了它。
以我以前的阅历和知识绝对没有见过这种东西,我心里一紧,难道这就是信猫?
这家伙身材肥胖的出奇。几乎是眯着眼睛摇着一身的肥肉慢慢散步而来。灰色的猫蓬松的盖在躯体上,让本来巨大的身体又扩大了好多。大如磨盘的圆圆脑袋左右晃悠着,悠闲得神态宛如是在自家花园里散步一般。它的腿很短,又粗大,宛如四跟矮短的柱子,支撑着一个繁重的房顶。一条粗壮如同扫把般的尾巴在身子后面摇晃着。
知道走到近处,才发现它多少有点猫的模样了。如果说以前我看过的八尾猫是美和神话的代表与象征。那这家伙的相貌就实在是令人无法恭维了。不过却透着股憨厚和可爱。
“应该就是信猫吧。”我自言自语了句。马尾奇怪地望着我。
“你刚才说什么?”其余几人也走过来,起初看见有些惊异和害怕。但发现信猫无聊地蹲坐在不远处不理睬大家,反而让他们开始有些喜欢了。有个男生壮着胆子想伸手过去摸摸它,可信猫灵巧的闪开了,始终和我们保持这十几米的距离。
说起来,它的个头几乎有成|人一般大了。天色渐暗,我们想绕开信猫,但它却始终阻拦在我们面前。
信猫张了张嘴巴,打了个哈欠,然后懒洋洋的看着我们。短小的腿使得它坐下去后都看不到了,隐藏在了厚厚的灰色绒毛里。
我这才想到,既然叫信猫,当然它的出现意味着要完成自己的工作了。
可是不知道作为回报,它会要求我们做什么。而且为什么信猫会出现在我们面前呢。我看了看信猫,它的爪子上好像挂着什么东西。
“喵。”信猫叫了一声,和普通的猫叫没什么两样,不过声音更大了点。
信猫蹲在那里,伸出前爪对着马尾晃了晃。那样子和招财猫一样。马尾看了看,小心的走了过去,不过这次信猫没躲开。
它把爪子上的东西递给马尾了。信猫这才站了起来,不过没有走开,依然看着我们。马尾走了回来。
她手里拿着一个浅黄|色的帆布袋子。非常的破旧,还有几块补丁。大家都很好奇袋子里装着是什么。打开后才发现居然是个苹果,还有张叠的很整齐的字条。
打开字条一看,马尾居然哭了。我从她手里接过来一看,也很震惊。
纸张很粗糙也很黄,不过字很端正,透着股稚气,虽然字迹有些模糊。但看到落款我知道是那个叫福娃的孩子写来的。
“亲爱的大哥哥大姐姐福娃病了,写这信的时候福娃的笔都拿不住了,字有些难看吧,请姐姐别责怪我,如果平时我的字是村子里最好的。
我和同学们一直在等你们来,虽然有人说你们是片(骗)我们的,但我们不相信。后来我在村口被淋到了雨,回家就病了。家里没钱,我只好躺在炕上多喝热水。爸妈说多喝热水福娃的病就能好了。
昨天我看见了只大猫,我问它可以帮我把这信交给你们么,它点了点头,所以才写了下来。
对了,这平(苹)果本来是爸爸给我吃的,我不舍得,就也让这只大猫带来了。
我真的希望能看见你们来,还有我的同学和他们的爸妈。
我好困了。
福娃写“
苹果很漂亮,但大家都没吃。只是拿在手里,互相传递着。信猫依旧懒散的半眯着眼观察着我们。
“我们一定要赶快出去。”马尾擦了擦眼泪,坚定地说。我也想,但哪有那么容易。忽然看见了仍然没走的信猫,想到个办法。
我远远的对信猫喊了句。它抖抖肥硕的脑袋望着我。
“你既然是负责送信,那么把我们送到村子里吧。”我大声喊了句。信猫不动了。眼睛完全睁开了,铜铃大小的猫眼透着光盯着我。但是它没表现出是同意还是拒绝。
“我们会支付相应的代价,但是天黑前你必须把我们带到村子。”我又喊道,马尾和其他人也点头。这时候信猫又眯起了眼睛,张开大嘴喵的叫了声。然后,信猫开始大口的吸气,正当我奇怪它想干什么的时候,眼前却出现了非常有趣的情景。
简直难以想象,信猫的身体如同吹起般膨胀了起来。开始耷拉下来的毛都一根根竖立了起来。它如同一个巨大的毛绒玩具。
不过,我打赌你绝对没见过像一个房间那么大的。
身体膨胀后,信猫回头对我们叫了下。大家明白是让我们坐上去。抓着又长又坚韧的毛,我们很容易上到它背上。
出乎意料的柔软和舒服,而且还散发这一股非常亲切而淡淡的猫的味道。接着,信猫那如同粗毛麻绳般的尾巴把我们紧紧箍了起来。它见我们都上来了。开始往前奔跑。不要小看它的四条短腿,跑起来却风驰电掣。要没有它尾巴固定我们,说不准还真会掉下去。
很快,信猫就带我们穿过了森林。村子已经几乎可以远远看见了。这时候已经是晚上了。信猫把大家停放在河边,然后就不在过去了。
“喵。”它低沉的加了句,然后喉咙里发出噜噜的声音。我和信猫约好,先把东西送到村子里,然后再回来找它。信猫很温顺的伏在地上。把脑袋藏在伸出的前腿。
众人赶到村子,几乎受到了贵宾般的待遇。大家像过节一样,男女老少都迎接了出来。不过说老实话,这村子的贫穷程度甚至超过了我的想象,几乎没看见一个人穿着一件好衣服。马尾激动地把钱交给了村长。村长握着我们的手,半天说不出话。粗实黝黑的大脸憋的通红,最后跪在地上,扶着马尾的手,言语梗塞地说。
“我代娃儿们谢谢你们了!”我们赶紧搀扶起村长。
但是马尾转动着脑袋四处寻找着什么人,我问她难道没看见福娃?她说是啊,那孩子如果知道我们来了一定会出来看的。
村长默然无语,只是带着我们踏这崎岖的村路带到了福娃家里。
但福娃已经看不到我们了。他安静地躺在简陋的木板床上,手里紧紧抓这一个墨绿色的书包。他的父母在旁边低声哭泣。
“这娃被雨淋了,加上以前没日没夜在村口等你们,所以一下闹了肺炎,村子里没药,最近的医院也要五十多里,再说,送去了,我们也拿不出钱。但没料到他去的这么快。”村长在一旁抹着眼泪解释道。但马尾已经说不出什么了。只是走过去,从口袋里拿出一排崭新的彩色铅笔和橡皮放在福娃的胸口上。还有那个依旧红的鲜艳的苹果,那个福娃到死仍然舍不得吃的苹果,也一并放在他头边上。接着,马尾用手捂这嘴巴就低头走了出去。
我记得那天整个村子一直都很热闹。所有的孩子围着我们要听我们讲故事,笑声很快淹没了这里。虽然马尾一直都很难过,但其他孩子幸福和开心的样子多少还是感染了她。
事情太多,一时竟把还在远处等我们报答的信猫给忘到脑后了。知道第二天早上起来。我们才记起。
匆匆赶到河边,没想到那个大家伙还伏在地上睡觉。压根没有任何的抱怨和不满啊。我们把它推醒。信猫眨了眨眼睛,望着眼前的我们。
“说吧,需要什么代价?”马尾也从我这里知道了信猫的事。信猫忽然躺了下来。四脚朝天,露出白白而毛茸茸的肚皮。然后喵的叫了起来。大家都大惑不解,这家伙到底要干什么。
还好我和猫接触多,看出来了原来信猫的腿太短,无法挠到一些地方。猫毛太多了,使得它的皮肤很瘙痒。
所谓的代价居然是要我们为他瘙痒!
结果让我们哭笑不得。不过五个人还是尽力为它抓着。从脖子到腹部。信猫眯着眼睛看着太阳,时不时知足满意的喊两嗓子。
当信猫终于翻过身子,摇着肥硕的ρi股和粗粗的尾巴走进森林后。而我们好久都没有离去。
我和马尾他们在大路上分手了。我帮助了马尾,同时也帮助了我自己。信猫的故事我把它记录了下来,免得世人对它误解。但是有件事我一直不明白,到底信猫选择为之送信的标准到底是什么。“
“善良而毫无杂念的心吧!”李多忽然说道,“就像那个叫福娃的孩子,或者是那个留马尾辫子的女孩。”纪颜赞许的望着李多点了点头。
这时候服务员来收拾东西了。我们四人站了起来,纪颜和黎正决定把李多送回家,我也先回家,因为我们决定三人去附近新开的一家非常有名的室内温泉去泡泡澡。
和他们分手后。我回到家里,找到了那份报纸。
或许我没想到。不经意由于我写的一份报道,居然引出了这样一个故事,这也绝对是我当初没有想到的。(信猫完)
第四十四夜 尸奴
泡澡最早源自于两千多年的古罗马帝国。古罗马帝国的贵族们就非常热衷于修建奢华的公共浴室,而且不收取任何的浴金。当然,所谓的免费的对象并不包括奴隶等最底层的人们。
自从不过1348发生的黑死病大流行,由于公共浴室的入浴有感染的危险,公共浴室一时几乎绝迹。直到进入18世纪,在欧洲泡澡再次复苏。伴随着产业革命带来的城市化进程,因工业污染患病的人口增多。在此背景之下,产生了现代化卫生的概念,卫生的思想很快普及到全世界。具体体现在铺设下水道,洗澡作为卫生的一种有效手段也得到了大家的重新认识。
这个浴室又与普通的公共浴室不同。因为它号称要做城市里的温泉。据说这里的用水取自人造温泉。
不过在我看来,所谓的人造温泉不过是一个不停地往里面加水的热水池。当然,老板也可能往里面加点铁屑或者鹅卵石。这样就成了含有丰富矿物质的温泉了。不过这里生意火爆,居然还要排队。所以这次来好奇的心理多过洗澡。
当我来的时候,四人已经等待良久了。没想到李多居然把落蕾也喊来了,女孩子就是这样,逛街,洗澡也要喊个伴。
“对了,你叫什么名字?”落蕾蹲了下来,问黎正。黎正愣了下。那是,我们还没给他取名字。三人互相望了望。我立即把黎正拉了过来,拍着他脑袋笑了笑。
“他姓郑,你叫他郑理把,道理的理。”我随意安了个名字。黎正抬头瞟了下我,随即叹了口气。
“好古怪的名字哦。”李多手托着下巴抬头望着天空,作思考状。
“对了,小理。你多大了,大概才七八岁吧,要不和姐姐一起去泡澡吧。”落蕾说着拉起黎正就走。
我迅速把黎正脱了过来。
“男孩子应该进男子浴室!”黎正又半睁着眼睛看了看我,摊开双手摇摇头。我则狠狠瞪了他一眼。李多和落蕾则交待我们要帮黎正洗干净些,就双双高声谈笑着进去了。
“刚才真危险。”我叹了口气,纪颜笑了笑。
“进去吧。”黎正Сhā着手,回头看了我们一下,然后自顾自的走了进去。我发现自己越来越讨厌他的臭脾气了。比起以前的他更令人不爽。
浴室很大。左边一个正方形的换衣间。与几元钱的浴室就是不一样。右边就是仿造野外温泉的浴石。脱完衣服用浴巾一围,就由一个类似门童一样的服务员领到我们订好的浴石。所有的浴石都座落在单独的房间里,而且居然都是像假山一样的石头制造的,看来老板还真下了点本钱。
这个浴石直径三到四米的盛满水的不规则圆形。和一个大脸盆一样。外围都是由花岗岩制成的,感觉和真的温泉一样。在这里泡澡就和在KTV唱歌一样。按照人头数来订包厢。不过这里应该叫包盆才队。只不过一个人的叫小盆,我们这样三到四人叫中盆。当然,还有大盆和巨盆,估计是用来商务会谈用的。每个包盆都互相隔离开。既不透音也互相看不见。而且还有很好的排气设施。不会被水的蒸汽弄得过于模糊不清。
所有的水都是活水,在石盆的上面有个流水口,不停的供应热水,下方的水则缓缓流出,所有大体来说水质还是很不错的。里面还蛮深,差不多坐下来可以到下巴这里了。
三个人把身体浸到热水里。脸上都显露出非常满足的神情。我感觉全身三万六千五百个毛孔仿佛统统打开了。热气仿佛在身体里流动一样。从全身各个地方一直往脑袋里冲,一阵阵的发麻。其实人体对水有着天生的依赖吧,本身我们的肺在胚胎的时候就是可以从水里呼吸的。
“小心些,不要中暑了。”纪颜见我闭着眼睛,叮嘱了句。冬季泡澡也会中暑,因为紧闭这门窗,热气无法流通,加上汗液排泄不畅,自然会中暑。
我看着对面只露个脑袋,看着我和纪颜的黎正,忽然好奇他那只胖乎乎的控尸虫平日里到底放在那里。我问了问纪颜,纪颜也十分好奇。于是我们就叫黎正解释下。
“你们真是无聊,总去想些这种问题,有工夫考虑这个,还不如多想想怎样把那个盗取我身体的人逼出来。”黎正开始不想说,不过耐不住我们死缠烂打,只好慢慢说了出来。
“我得到控尸虫和你得到你眼睛里的那个一样。”黎正忽然从水里伸出手指着我眼睛。哦,看来他知道我眼睛里封着镜妖。
旁边的热气直冲脑门,我感觉到眼睛一阵酸胀。一个小东西跳到我的肩膀上,缓缓的把身子放进热水里。然后眯着如黄豆大的小眼睛浑身颤抖着,接着发出一阵阵的吱吱的叫声,显得非常惬意。
居然是镜妖!纪颜说它会冬眠,看来天气暖和它还会跑出来。我一把抓住它的脖子,镜妖的眼睛立即往上翻,短短的爪子摇晃起来,还不停的乱叫。
我大力地摇晃着它,一想到自己老遇见危险,需要帮忙的时候,这家伙却在我眼睛里呼呼大睡就要抓狂了。
“我每次出事你倒是睡的正酣,现在泡温泉你又活过来了?还一脸的满足,我到底是不是你主人啊?”镜妖被我摇的细长的耳朵都软绵绵地耷拉下来。
“放开它吧,冬眠是这类妖怪的天性,不能怪它,不过镜妖本来就是极为胆小的妖怪。”不是纪颜劝我,我真想把它彻底给封了。从我手里跑出来的镜妖趴在石壁上,打着哆嗦,嗫蹑地望着我。
“真是什么人养什么妖怪。”黎正又说了句。
“让我来告诉你们,我是如何成为控尸虫的主人的。”黎正用水泼了泼脸,我忽然发现他的眼睛里流出了少有的哀伤,与其外表丝毫不相称的成熟声音缓缓的伴随着热水流淌声,在这个空旷的房间回想开来。我们也安静了下来,镜妖也睁大了眼睛,跳到我头上,趴在上面仔细地挺了起来。
“在我大学一年级的时候,我无意在图书馆发现了一本书。我是从一堆非常破旧的书中翻找到它,不,与其说是我找到那本书,倒不如说是那本书自己选中了我。因为当我正准备离开的时候,那本书自己从书架上掉了下来,啪的一声摔在地上。
没有书名,只是本线装本,看上去有些年头了,既没有作者,也没有书名,我都不知道如何借了。后来我发现直接把书带出去的时候图书馆的报警系统也没响。
书的事情我没告诉任何人,反正我没有什么朋友,白天上完课就找个僻静的教室看。
起初看不太懂,不过我慢慢了解,这本书是教你如何御尸的。在以前的历史中,湘西赶尸者一直都带着某些神秘的色彩。
在有些人看来,赶尸纯属无稽之谈。据说在江西某地有着人死后需要由其某个强壮的男性亲人穿其黑衣将其尸体背起来,沿着他或她平时习惯的路线把周围走一遍,而且必须是走过七步就跳跃一次。如果在夜色中或者眼神不好的人看去,仿佛尸体自己在走路或者在跳跃。所谓诈尸也就来源于此。
起初我也以为这就是赶尸的真相。但当我从以后阅读的书籍中发现。操纵死去的人并非只在中国。
据一个外国旅游者称,他曾经某个岛屿上发现了一处秘密种植鸦片的庄园。而所有种植者都面无表情而且可以做到在烈日等极端严酷天气下依旧连续工作不用吃喝。后来他了解,庄园主通过某种药物居然可以控制死人为其干活从而牟取暴利。
这类的事情数不胜数。而我在那本书中也知道了,控尸也分了很多种类和层次。
其中最高级的,就是尸奴。“
“尸奴?”我问道。纪颜则摸着下巴沉思了下。
“我听家父提及过。好像早在我们的祖先那个时代控尸术就出现了。甚至最早可以追溯到汉朝。据说黄巾起义初期之所以横扫中国,是因为他利用了死人做军队,这样的士兵根本是无坚不摧。不过后来他的术被人破了,那些起义军自然不再是正规军队的对手。”
黎正点点头,继续说:“控尸术对尸体的要求很高,不同能力的人达到的效果不同,像现在我使用控尸术可以使死者如在生时一样说话做事,甚至可以掩盖身上的腐臭味,而低等级的人只不过暂时能使尸体动起来而已。
那时候的我疯狂的迷上了这种禁术。并在一些小动物身上做实验,结果很成功,死亡后的动物又重新可以站了起来。不过我一直不敢把这个术实施到活人身上。
我无法找到新鲜的尸体,所以对术的使用也只好告一段落。书的末尾提及到,真正的控制尸体的最高就是驾御控尸虫。但却没有说如何得到它。而且书的最后一页被什么东西粘住了。我把书随手扔到一边,渐渐将这事忘记了。
后来书也不翼而飞,我大意的认为是自己不知道放到哪里了。没再寻找。但随后学校接连不断发生怪事。
开始是多名学生失踪。接着,在离学校不远处找到了他们的尸体。大都已经高度腐烂。
虽然学校秘密封锁了这个消息。但我还是从一个同学那里知道了。
他叫文克。我说,自己几乎没有朋友。不过文克可以算一个了。由于和我有相同的爱好,所以我有时候会和他讨论关于中国古代奇闻轶事。不过他和我不同,文克对那些神话中的神术妖术非常向往,经常在眼睛里流露出非常渴望的攫取的眼神,这点,连我也觉得有些不舒服。不过我对他非常信任,甚至有种依赖感。他比我年长一岁,加上家境富裕,所以懂的东西也远比我多,人总是这样,喜欢和比自己强的人交朋友。不过我从未告诉过他我的身世,还有那本书。
不过作为校领导的儿子,文克的确可以告诉我不少内幕消息。
“你知道那些尸体和别的尸体有什么不同么?”那天文克找到我,故作神秘地向我说。我自然是摇头,然后追问他,文克卖了个关子后得意地说。
“所有的尸体上,都有肉眼看不见的小孔。那是几乎要在放大镜下才可以观察到。由于这些孔,所有仅仅死了几天的尸体却高度腐烂。现在已经找到四个受害者了。全部都是学校在校学生。这几天他们忙的焦头烂额。”说到这里,文克有种按奈不住的快乐。我知道,他,一直都很恨父亲。
我提出和文克一起去尸体发现的地方转转,他爽快地答应了。我们找了个没课的下午,来到了发现尸体的学校后山。
我所就读的大学非常大,其中的后山本来就是座荒山,据说还有人传言曾经看过野兽出没。山脚挖了条小路,以供给在山上看山人食物运输和一些学生的野外实验课。另外山上还有很多学生自己种植的树木,发现尸体的地方,正在山腰处。不过,与失踪的人数和尸体数相比,还是莫名的少了一具女孩的尸体。
那个女孩正是我们的校花,这个女孩子文克非常喜欢,但校花却同时和几个男的保持关系,按照传说中女孩的话的意思就是说,她还需要在甄选一下,她要看看谁更爱她,因为她认为只有存在对手才能更好的激发男性的竞争欲望。
不过文克是那种没有竞争欲望的人。
“能在一起就在一起吧,不行就算了。”每当我和文克谈及这事,他总是耸耸肩膀,轻描淡写地说。我总觉得他似乎对什么都不在意,从来不认真的去对待一件事,就宛如看破红尘的老和尚一样。虽然我不是很喜欢他这种个性,不过一个无欲无求的人做朋友总有种让你心里安静下来的作用。
我们爬了大概一个多小时。由于出了这样的事情,按理山上应该戒严了才对,可是一路走来却非常平坦。我猜想大概是学校希望暗地里把这事隐瞒下来。
“到底在哪里啊?”我走的很累,不时的问在前面带路的文克。起初他还回头笑着说快到了。但慢慢他不再理我,速度越来越快,我几乎快要跟不上他了。他的背影让我觉得很陌生,但我却始终跟随在他后面。
对于我来说,对于经常装着一副让人无法接近的冷漠面孔的我来说,我从心底里希望看见个高大的背影能挡在我前面,为我遮蔽一下风雨。
是父亲,还是兄长?
反正文克经常能带给我这种感觉。
“阿正。”文克忽然停了下来,一直低头看着崎岖山路的我没提防,差点撞在了他背上。
“嗯?是不是到了?”我回望下四周。原来我们来到了山上一处意外突出来的石场上。大概有个篮球场般大小,非常平坦,这里没有杂草也没有树木。不过一直往前走的话,就会走到悬崖边上了。据说自从学校建成后有很多人选择在这里自杀。不过即便如此,大部分上山游玩的时候都会来这里。理由是有这么一大块空地可以休息,另外,这里也是非常好的观景地。一路上总感觉后面有什么东西,但回头望去又什么都没有。
我记得看过本书,书上说越是风景好的地方,可能下面埋藏的尸骸越多。
这里就是吧。
10
文克缓缓转过来,脸上带着很怪的微笑。
“来杀了我吧。”文克举起手,做了个刀似的形状,在他那细长的脖子处划了一下。
“你疯了么?干嘛开这种玩笑。”虽然文克平常乱说话,但我都不以为然,但这种话我还是第一次听到。我想走过去,但发现腿却无法动弹。
低头一看,两只手抓住了我的脚踝。
那是对很鲜艳的手,的确,白的让人觉得有点刺眼,有点腻,有点恶心,就如同那过了期的奶油一般。我随着手臂转头看见了手的主人。
一个衣衫褴褛,几乎是半祼着身体的女孩子,身上有很多擦伤。她低垂着头,我看不见容貌,但身材很好,修长而细致。不过,在她长着长长头发的脑袋上,有个碗口大小的血洞,黑糊糊的,把一些头发粘在了一块。看样子是被石头砸的吧。我几乎无法挪开自己的眼睛了。虽然以前母床的那件事让我知道了原来这个世界上真存在一些普通人无法解释和抵抗的东西,但这次,实在让我觉得有些许胆怯了。文克干净清晰的脸逐渐变的模糊起来。
“阿正,我回不了头了。”文克慢慢朝我走了过来,并且抬起左手做了个奇怪的手势。我感觉身后的人手上一用力,我被猛地的拉了下来来,趴在了满是碎石的地上。文克蹲了下来,我抬着头看他。
“原谅我,我拿了你的那本书。”他淡淡地说了句,原来那书是他拿的,想想也是,除了他,的确没有其他人有这个动机和机会。
“操纵死者啊,多么诱惑人的法术。我知道你学习的很快,似乎你很有这方面的资质。不过你仅仅停留在动物身上。这,就是我和你最大的不同了。你可能认为我对任何事多抱着无所谓的玩世不恭的态度。其实你错了。我对任何东西的占有欲都比其他人要强。只不过我讨厌表现出来而已。”他看了看后面趴在地上的那个女孩。
所有的人,看来都是他杀的了。只是我不明白,为何他要杀人,书里并没说练这种东西需要杀人。
“尸体,我需要新鲜的尸体来培养控尸虫。那书的最后一页我打开了。上面记载了如何培养控尸虫并与之订立主仆关系。不过,如同养育孩子一样,控尸虫需要在人体内繁殖。最后吸干养分后一条条从尸体里爬出来。它们很小,小到甚至和人的毛孔一般大。最后,大量的控尸虫可以融合成一个拥有独立意识的妖怪。这样,它的主人就可以随意操纵死者的尸体,是随意,完全按照你的想法来。
我以为我成功了,可是我错了。“他说完看了看我,眼神很冰冷。我不知道他想做什么,虽然开始说叫我杀死他,但从始至终我才是待宰羔羊。被控制的尸体力量很大,我无法站立起来。而文克依旧站在我面前发表着长篇大论。
“我恨我父亲,母亲因为生我而死,所以他把所有的怨恨都归咎与我。在这个学校里人们都看不起我,表面的尊敬全是因为他的地位。无论我做什么,不管成功也好失败也好,总是会被人提起自己的父亲,我不过是他的影子。而他也很满足我作为他的附属品,在家里我不过是条供他发泄不满的狗,随便的打骂,肆意的侮辱。所以在认识你之前我一直浑浑噩噩的活着。不过你不一样,你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你是唯一平等看待我的人,你和我谈话交流是因为我是文克,而不是因为我是谁的儿子。
但是,我的好奇心害了我,当我把那几个人杀了后弄出了控尸虫的胚胎。那些小虫子在吸干人体仅存的营养之后会使尸体腐烂的速度加倍。但那书上却说要实现真正的控尸虫,实现有独立意识的控尸虫需要用自己最亲近的一个人的身体和意识做代价。“文克忽然站了起来,大笑着,双手捂着自己的脸。
“我第一个想到的是我的父亲。”文克的脸开始抽搐,他用手遮挡住自己的眼睛。
“真的,如果可以的话我会毫不犹豫。可是我发现根本没用,是啊,但是我觉得他根本就不是我最亲近的人。接着我想起了那个我曾经喜欢的校花,我把那个女孩骗到这里。推她下了悬崖。下去的时候她回头望了我一眼,充满了疑惑,她甚至声音都没叫出来,身体像个沙袋一样重重笔直的掉了下去,砸在岩石上又弹了起来。说真的,看着一个活人短短的几秒死亡过程你会有种很强烈的兴奋和快感啊。她的脑袋撞在了石头上。我费了好功夫才洗干净血和脑浆。
可是依然不行。我的控尸术仅仅停留在短暂的操纵尸体上。你回头看看,她的眼睛依然死气沉沉。真正利用控尸虫得到的尸奴应该是和常人无异的。“
我回头一看,那个女孩也抬起了头。我和她的眼睛恰巧撞在一起。
那不是活人的眼睛。
很茫然,带着暮气,死白的眼眶里仿佛被谁硬塞了个黑色的没有擦拭干净布满灰尘的铁珠子。就像是蜡像馆里面的人偶一样。这种眼神,即便没有头上的大洞,我也不会认为她是活人。看来文克说的没错。
“只有你了,阿正。”文克伸出手,抚摸着我的头发。他经常这样,总说我要有你这样个弟弟多好。以前我会很高兴,但今天我却下意识的躲避他的手。文克皱了下眉毛,但很快又扬了起来。
“杀了你,就能得到真正的控尸虫了。可是我不想杀你。但我又收不了手了。戒严的pol.ice我全杀了。所以,现在这里只有我们两人。杀了我吧,办法我为你想好了,不需要太多气力和工具,那样我会觉得解脱。”文克低头望着趴在地上的我,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盒子。
“我还没有改变注意,快,要么杀了我,否则,我就杀了你。”他一字一顿地说。我知道,他没有开玩笑。
我平生第二次有了想要哭泣的感觉。
第一次是看见父亲杀死了母亲,一根根的钉子钉下去,母亲的每一声惨叫都让我害怕。
而这次同样,恐惧和痛苦纠缠着我。
“盒子里就是控尸虫,打开后随便在我身上划开个伤口就可以了。”他拿出一张刀片。把两样东西一起递给我。
“拿着。”文克带着命令的语气说。我颤抖地结果了刀片和盒子。那个盒子是那种扁平的硬纸盒。结果的时候,我居然可以感觉到温度和有东西在里面蠕动的感觉。
11
文克伸过来自己的右手,他卷起袖子,露出白皙纤细的手腕。
“很快的,只需要轻轻划一刀。”
我没有下手。文克的脸变得很冷。
忽然感觉到脚踝处的受力加大了,而且又拉开的感觉。
“再给你次机会。如果你再不动手。我就让后面的尸体抓着你的腿撕成两片。”文克面无表情地望着我。
刀片从他手腕划过去了。文克满意地笑了。细长的伤口迅速走出鲜血。我打开了盒子。一条如普通蚕大小通体金色的东西飞快的蠕动到伤口上。然后居然钻了进去。文克的脸一直没有太多的痛苦表情。他对我微笑着。看小说就到移动书城!
“我一直在想给你件什么礼物。现在做到了。对于你来说,我一定也是最亲近的人吧。杀了我,控尸虫就属于你了。”
没过几秒钟。文克就不会说话了他迅速地栽倒了下来,身上没有任何伤痕。我身后的尸奴也放开了手。连忙站起来的我跑到文克面前。
他没呼吸了。
我来不及悲伤。只听到很细微却很整齐的沙沙声。就像蚕在啃食桑叶的声音一样。
接着。从文克身体旁边渐渐出现了些小黄点。黄点又合成一根根黄线。大概半分钟后。我满脸惊讶的看着我面前的东西。
大概一尺多长,肥胖的家伙。
那正是控尸虫。不过它没有离去的意思,只是晃悠着姑且称作脑袋的东西对着我。
我想起来书中介绍过,需要和它订立主仆关系只需要用自己的鲜血把名字中的一个字写到控尸虫的额头上。我立即用刀片划开指头,用血写了个正字在它额头上。
正字刚写完,红色的字就缓缓的如同烙印一样慢慢陷进了控尸虫胖胖的大脑袋。接着,它便消失了。
不过只要我想让它出现,它就随时会出现在我肩膀上。
身后的女尸也迅速腐烂了。
我几乎是慢慢挪着步子下了山。随后在山涧发现了大量pol.ice.不过他们都没死。只是昏睡过去了。
这是文克对我撒的唯一一个谎。我到现在依然认为,文克的灵魂就在控尸虫里面。文克的尸体被抬回了他父亲那里。很快,他杀死多名学生的事也暴光了。因为文克自己把照片在当天就寄给了pol.ice.文克的父亲没有太多的悲伤之感。
不过以后再也没人看见过他。有人传说他疯了,也有人说他自杀,也有的说他又娶了另外个妻子。
总之,文克就这样没了。像每天死的大多数人一样。这种意义来说,人的死和其他动物的死没有太多的分别。或许,陌生人的生死还不如自己养的一只老鼠或者猫狗的健康更重要。
不过,我会一只记着他。因为自那以后,我再也不相信任何人了,我明白要学会保护自己才能活下去。
所以文克是我唯一的朋友,以前是,以后也是。“黎正说完了。然后闭上眼睛把鼻子以下的部位全部放入水中。我看了看纪颜,他的脸庞也没有太多的变化。
“现在,我们算是合作关系吧?”纪颜开口问到。黎正没有回答,或许他嗯了一声,只是水声太大我没有听见吧。
“对了,那本书呢?”我问黎正。他从水中浮起来,甩了甩水。
“不见了,这件事一直困恼着我,唯独这本书不见了。我去过文克所有可能放书的地方,但一无所获。我不知道文克是用什么办法打开了最后一页,当然也不知道上面除了记载如何培养控尸虫外还记载了什么。反正那书就这样神秘的消失了。”
真是本奇怪的书。
头顶的镜妖吱吱的叫了起来,就如同表演高台跳水一样。扑通一下跳进水里,飞溅了我一脸的水花。然后我看着小家伙在我面前得意的表演着各种游泳动作。
“它从哪里看来这些的。”我奇怪地问。
“镜妖通过你的眼睛可以观察外面的事物,你看见什么它自然也学到了什么。”纪颜解释道“像这类妖怪可以随时使自己实体化,当然,只要它愿意,其实你触摸不到它的。”镜妖仿佛听到了,正对着我面,伸出只有三个爪子的短胖前爪,对着我做了个比出中指的动作。长长的半透明的耳朵得意的晃动着。
我发誓一定要回去好好修理它。
“镜妖是光系的,所以它很害怕寒冷,温度一低,它自然躲藏了起来。人体的温度当然要适合得多。”纪颜拍了拍镜妖光秃秃的脑袋。
黎正看着我们,我隐约看见他的嘴角扬了扬,是笑么,或许我看眼花了。(尸奴完)
第四十五夜 不穿鞋
黎正暂时住在纪颜家里。而我继续着我时而紧张时而悠闲的工作。只是今天我接待了个非常奇怪的客人。
说是客人也不能完全是。她几乎是强行进了我的家。今天正在家中午休。门被拍的很急促。一开门,一个年轻女孩忽然窜了进来。我还没来得及问她又把门关上了。
我低头一看,女孩没有穿鞋,赤着脚,一溜小跑坐到沙发上,把腿盘了起来。
年轻女孩子在陌生人房间里是很少这种坐姿的。
“请问您是公安局的便衣么?”我小心地问她,电视经常看见这类情景,女孩子摇摇脑袋,胸膛一起一伏,似乎刚刚跑过来的,还来不及喘气说话。我始终看着她的脚,倒不是说我有特殊的嗜好,只是觉得现在外面的天气还没达到要可以光着脚丫子撒欢乱跑的程度。她的脸被风卷的通红,身材很瘦小,即便身上裹着件件厚厚的毛绒衣服也觉得可以把她轻松的举过头顶。
“那您是特工吧?”我再次问她,这回女孩已经可以说话了。
“您别瞎猜了。”女孩双脚互相搓着,脚趾使劲卷曲起来,就像刚从冰箱拿出来的鸡爪子一样,看得出很冷。“我是您的读者,只是遇见些怪事,我实在受不了了。只好抱着试试的心态直接来找您,电话怕说不清楚。”我倒是没见过这么直接的。
我端了杯热牛奶给她,女孩像得到母|乳的婴儿,贪婪的一口气喝光了。
“先给您道个歉,但我非常害怕,看了您的文章,我想知道您的朋友能否帮助我。”她指的是纪颜吧。
我示意她别急,慢慢的把事情说清楚。喝过牛奶后,女孩的脸色好多了,恢复了红润,虽然不及李多和落蕾漂亮,但却有种很难得的清纯和透明。大大的眼睛始终盯着交叉放在膝盖的双手。我看着她祼露的双脚很不舒服,我讨厌不和谐。
想拿双棉鞋给她,但她很快拒绝了。我发现似乎她对鞋子有种厌恶,那只好给了她一条毛毯,把自己双脚抱起来,要不然,这样冻着绝对会生病的。
“我是名在读的大学生,今年开始决定复习考研,怕在寝室里吵,就在学校外面租了个房间。就在学校斜对面的一栋居民楼的第五层。一室一厅。可是,自从我上个月搬进去后我总觉得不舒服。”
“哦?能具体说清楚么?”我好奇地问她,女孩傻傻地使劲点头。
“那个房间进去的时候居然家具齐全。我是在网上的租房广告上看到的。由于和学校近而且很符合我的要求,所以我毫不犹豫地答应了。房价稍微便宜了些,但那房东非常开心的把房子钥匙交给了我。现在想想,这人还真是坏心眼,他肯定知道那房子有问题。那人大概二十多岁,感觉和街边的痞子一样,我问他房子的问题他都会回答得很不耐烦,最后拿了钱一下就跑了。”女孩狠狠的咬了咬牙,说老实话,她生气地样子很像小孩子被别人抢走了心爱的玩具一样,或许对我来说她本来就是孩子。
“房间里家具都很整齐。当天晚上我就住了进去。那栋宿舍住的人很少,当然也很安静。我还为自己能找到这样的环境暗暗庆幸。
为自己随便做了点吃的,我就开始温书。房间很冷,我不明白为什么连卧室都喜欢铺瓷砖,我只好找来一件不用的衣服,垫在脚底下,在房间里,我一般喜欢穿着那种大头的卡通毛绒鞋,一是好看,二也为保暖。
可是没过多久,我听见电铃的声音。
单身女孩子在外面总觉得很危险,尤其是像我这样颇有几分姿色的。“女孩非常可爱地眨了眨眼睛,很认真地说。我则笑了笑,示意她继续。
“那是,向您这样的晚上在街上走路无异于告诉别人一个瘦弱的人身上背着一袋金子。”在报社工作几年,别的没学会,恭维人你一定要会。
“当时我找了个手电筒,您别见笑,我实在找不到其他更有攻击性的武器了。”她用手比划了下,我看了看她的指甲,心想都可以直接练九阴白骨爪了。
“门是安装了猫眼的,这也是我看重这房子的原因,顺着猫眼看了看,是一个长相很英俊的年轻男子,穿这一身洗涤的快要发白的蓝色工作服,可能是外面的楼灯太暗的缘故,因为看上去蛮实诚的。我喊了声是谁啊。他则对着猫眼笑笑。并举起了一块夹着表格纸的硬板,我猜想他是来查抄水电的吧。
我见没有恶意,就把门开了条缝,下面用铁链锁着。因为外面还有铁闸门,所以我也不是十分害怕。
但打开门去发现门外空无一人。我起初认为他想引我出去,所以没理会,去继续温书了。
【.cn】
那天晚上睡的还算踏实,只是老听见头顶上有劈劈啪啪的声音传过来,如同小孩光着脚丫子踩在光滑的大理石上一样,不算大,但有点烦人,心想可能是楼上的小孩跑来跑去的缘故,孩子么,和小动物一样,一刻也不得安静下来。而且睡着后经常会被风吹醒,我以为是窗户没关,但关上了还是有种凉风吹在我脸上的感觉,仿佛还带着一种小孩子的抿着嘴巴笑的声音。
第二天,当我收拾好东西准备去学校的时候。我发现门外有东西。
是一双男式皮鞋。
我小心的蹲了下来,把鞋子拎起来,非常普通的皮鞋,不过很破旧了,鞋头几乎都磨平了,两边都皱的出现了像鱼尾纹搬的白色折痕。我小心的把其中一只拿了起来,发现鞋头处还有些干掉的泥巴。我有些不解,谁这么无聊啊。不用理会,我告诉自己,接着把那双皮鞋用脚踢到楼下去了。
下楼的时候,从楼上下来个三十来岁带着个可爱小男孩的女人,她还在整理着自己的黑白相间的职业装,小男孩背着个和自己体型极不相称的琴盒,一只手提着包袋装牛奶,一只手拿着个啃了一半的面包,眨巴这一对黑色如玛瑙的大眼睛盯着我看,他似乎很不安分,穿着小运动鞋的脚老是蹭来蹭去,好象很讨厌一样。我友好地冲她笑了笑,点了点头,算是对邻居的问候,但她却很吃惊地看了看我。
“您住这里?”她问我,接着催促调皮的儿子赶快把手上的早点吃掉。
“是的。”我告诉她自己是学生,打算租住这里考研用,女人听完后恍然大悟的啊了一下,随即点点头。接着带着儿子下去了。我则跟在她们后面。有一句没一句的聊天。
快到楼下的时候,我们分开了。那孩子忽然高声对母亲叫了起来。
“妈妈,我看见那个漂亮姐姐的鞋跟后面有手印,好脏啊。”母亲立即拍打了他一下。
“赶快吃,学完琴还要去练毛笔字,妈妈下班来接你。”儿子很委屈的摸着被打痛的头,嘟囔着嘴巴。而我则吃惊的看了看自己的鞋子。
什么也没有啊,那天我穿着的是灰色面蓝底的休闲鞋,我这人很爱干净,若是鞋子脏了绝对不会穿出来。
我心想,昨天晚上大概就是那个孩子跑来跑去吧,看上去挺调皮的。
第二天晚上,我照例看书,房间比昨天更冷了,虽然天气预报说温度却比头天要高。
“大概是五楼的缘故吧。”我一边搓着冻麻木的双脚一边背着单词安慰自己。谁知道越来越饿了。冷还能受得了,但饥饿就很烦人了,比如我在背单词,如果背到食物类的就会不停的去想。这里楼下有个小卖部,我决定去买点吃的。
说来也巧,正当我换好衣服准备出门,门铃又响了。我顺着猫眼一看居然又是什么人都没有。打开门却听见一阵急促的上楼梯的跑步声和孩子隐约的嬉笑声音。
楼道里很暗,虽然和管理员提过意见,但总是不肯更换那盏几乎快断气只能发出昏黄光线的楼灯。
我笑了笑,估计又是那个孩子的恶作剧。
可是当我低下头,却发现早上的那双皮鞋好好的摆放在地上。而且旁边还多了双儿童鞋。
一双很脏的儿童鞋,上面沾满了泥土,鞋带随意的散落在鞋面上,而且好像还在动似的,由于光线太暗,我也看不得很清楚,反正是双连收破烂的都不会要的破鞋。两双鞋端端正正的房在我面前。
“谁这么无聊!”我生气地把鞋子踢了出去,但去发现有点不对。
鞋子里好像有东西,以至于一脚踢过去鞋子没有如想象的飞了起来,而是沉重的颠了两下。
我蹲下身子,用手电筒照了照那个黑乎乎的儿童鞋。
一条硕大肥胖的蛆虫从里面爬了出来,抬起了头左右慢慢的一边蠕动一边摇晃。原来我看见的蠕动的鞋带就是这个。
我有点想吐的感觉,可是等手电筒的光直接照进鞋子里,我却连吐都无法吐了。
鞋子里之所以有蛆虫恐怕就是因为这个。
里面有一只从脚踝处被齐齐切段的脚,已经高度腐烂了。显然,那是只小孩的脚。伤口的碎肉像被扭断的铁丝一样翻卷了起来,红色的肉和灰白色如岩灰的断骨刺激着我的眼睛。我捂着自己的嘴巴,看着那只在鞋子里的断脚,身体靠着墙不由自主地瘫软了下去。
我告诉自己,这都是幻觉,以前老看电影,总是嘲笑主人公胆子小,结果这下发现自己也差不了多少。
等到我稍微可以站起来,立即冲到楼上,把早上遇见的女人叫下来看。
可是门前早就什么都没有了。我目瞪口呆的望着地面,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女人很和善的拍了拍我的肩膀。
“上来坐坐吧。”我只好随着她一起上去。
她的家比较宽敞,布置得也很得体,他儿子见我来了很高兴,但很快被母亲呵叱进去继续练琴了。
女人端来了杯热茶,我颤抖着灌进了肚子,好受多了,身体也没抖得那么厉害了。
“您不该住进那房子。”女人Сhā着手站在我面前,神情很严肃。她的皮肤很白,在客厅的灯光照射下看的很清楚,说老实话,即便是我的同学也没有她这么好的皮肤,何况人家还生过孩子。
女人在任何时候都会对美的东西产生渴望,即便刚才还吓得失魂落魄。
“到底是怎么回事,您能告诉我么?”我把茶杯放下,希望可以从她嘴里知道些什么。
“他们不想害你,只是希望你赶快离开,如果要杀你,你昨天晚上就死了。”她轻轻动着薄如蝉翼的红色嘴唇,宛如一抹会动的血迹。
我听了大吃一惊。女人见我不解,只好慢慢告诉我原委。
“你住的那个房子以前好像是对夫妇住的,他们还有个孩子,不知道为什么,前几年他们全家居然都死在家里,死的时候三个人都没穿鞋。后来警察在房子寻找的时候发现家里一双鞋子都没有。后来这房子据说就变成凶宅了,在这楼里住的人大都在开门的时候见过鞋子。比如那双男士皮鞋和儿童鞋,有部分人忍不住搬走了,当然那也有些像我这样找不到合适的房子又带着小孩的。”
我听了吓了一跳。
“现在要去找房子哪有这么容易。我需要带着孩子,在这城市我又没别的亲人,离开这里就要露宿街头了,有时候,事情要从反面去想,一些东西看上去奇怪,但如果你多想想自然有发生的原因,虽然住的很不舒服,但我也没有办法。”
电话忽然响了起来,那女人起身去接。我顺便站起来看了看。
和下面我的租的房子布局一样。我的卧室上面果然也是那个孩子的卧室,他正躲在里面练琴呢。
“知道了,明天把钱给你。”女人挂断了电话,笑着走出来。
我又和她攀谈了几句。期间她还是劝我赶快搬走。我也想搬,不过想想大家既然都住在这里也就算了,毕竟再去找比这里又便宜地位又好的房子太难了,而且我给了那个坏房东三个月的房租,搬走就太不划算了。
女人见我没有搬走略有失望,不过还是热情地对我说只要觉得不适都可以上她家来坐坐。
“记住,听别人说看见男士的皮鞋和小孩的儿童鞋都没关系,但是看到了白色的老式女装鞋的人都出事了。要么发生意外受伤,要么莫名其妙的死去。”女人神态严肃的交代我,我则点了点头。
临走前,我发现出来和我说再见的孩子和那个女人都不穿鞋。小孩的脚冻的通红。我有点惊异,但不好说。
关门的时候我望着孩子的卧室,总觉得那里有些不协调。
由于租住了房子,我在学校办理了走读,把床位退了,所以即使想搬也不行了。但一个人实在害怕,只好叫上我一个住在当地的同学和我一起同住,没想到却害了她。“女孩的样子有点憔悴和难过,我有些不解,希望她继续说下去。
“她曾经是我的室友,因为关系不错,所以被喊来壮壮胆。
她是那种非常热情而且胆子很大的女孩子,和我不太一样,而且托付她办事都会爽快答应,和她说的时候她还一直笑我是自己多疑罢了。那天来的时候还带来了根学校体育部借来的垒球棒,她很喜欢体育,穿了身运动服和一双黑色的运动鞋。两人吃着买来的零食谈笑着,倒也很开心。我把事情告诉了她,但没有告诉她我和楼上女人的谈话。
这样一直到深夜。
我们都有点困了,把衣服换了。这时候,门铃又响了起来。很刺耳,我们两都不敢做声。朋友拿起垒球棒,对我做了个嘘声的动作,然后探着身体接近了大门,并对着猫眼看了看。
随后,她面带微笑的耸了耸肩。把垒球棒扛在身上,背过身子朝我走来。
“什么也没有啊。我没看见你,可能是恶作剧吧,我说你在学校胆子就小,叫我怎么说你呢。”我也很高兴,毕竟多个人就是不一样。
当我准备朝她走过去接过垒球棒的时候,我看见对面的门居然自己打开了。开的很慢,仿佛是那种电影电视里的皇宫里的厚重铁门一样。我几乎张不开嘴,愣愣地看着门打开了。
12
外面的铁闸门也自己打开了。
女友见我发呆,于是摇晃着我问怎么了,我喊不出声音,只是用手指给她看。她回头一望,也吓了一跳。
那门完全打开了。而且楼灯不知道为什么也熄灭了。屋子里的灯光仿佛根本找不到外面,漆黑一片,宛如个会噬人的黑洞。
门外什么也没有。
女友叹了口气,笑我可能门没锁好吧,居然被风吹开了。我暗想这里虽然冷,可是风还没到能刮开大门的地步啊。两人于是走了过去想带上门。
楼灯嚓的一下忽然亮了。而且比平时要光亮数倍,一瞬间把外面照的清清楚楚。
当时我宁愿是黑暗一片,反正自欺欺人什么都看不到也好啊。
可是我们都看到了。门外整齐的摆放着两双鞋子。
是的,两双,一双男士皮鞋,一双儿童鞋。那天看见的鞋子又回来了。室友却笑了笑。
“这么差劲的把戏。”她用垒球棒把两双鞋像击打高尔夫一样打了出去。很奇怪,这次并没发生别的什么事情。
当时我在想,可能真的是自己太多心了,或许是学习压力太大搞得自己神经紧张出现了幻觉。
晚上,我们两个相拥而睡,依然听见楼上劈劈啪啪的声音。我也没去多想,只当是那是那孩子在玩耍,不过问室友,她迷糊地说什么都没听见。
第二天,我醒来的时候她已经先走了。可是当我换鞋准备去上课的时候,却发现了她的黑色的运动鞋却安静的躺在门口。
她没有穿自己的鞋子走。而我检查了一遍,我的鞋子都在。
她到底穿了什么走的?
那一整天她都没来上课,也没有听说请假。我打给她电话,才知道出事了。
等我来到医院,原本热情的室友满脸痛苦的躺在床上。居然浑身帮着绷带。还好伤势并不是太严重,有几处骨折和擦伤。来的时候我大概知道,她居然是被车子撞得,我纳闷了,一向反应和动作都很快的她到底是怎么了。
“到底怎么了?”我连忙问她。
“早上起来,我发现自己的鞋子不见了,看你睡的很熟,没叫醒你,自己在鞋架那里拿了双鞋,穿的很不舒服,我打算回家来换鞋去跑步。但没想到脚上越来越重。”
“越来越重?”我奇怪地问。她点了点头。继续说。
“是的,而且那鞋子仿佛感觉越来越紧,就快要陷入肉粒一样。当我准备过马路的时候,发现自己的脚被灌了铅似的。根本迈不开步子,最后居然像被粘住了,动都动不了。我只好低头看着自己的脚。
鞋面居然被深深按了下去。
两只脚都是,我可以清楚地看见两只手的印痕,接着,就是一瞬间,我绝对看到了,一个小男孩跪在我脚边,用双手按着我的鞋面,居然还抬起头冲着我笑。
我当时吓傻了,直到一阵汽车喇叭声才把我拖回现实。
接着一辆汽车直接朝我撞了过来。还算幸运,那车速度不快,而且司机反应及时,不过车沿还是带到了我。结果左腿和肋骨骨折了。不过我很知足了,能捡回条命就不错了。“说完,她叹了口气。我感到非常内疚,如果不是我胆小叫她来陪我就不会出这种事情了。
临走的时候,她劝我赶紧搬家。
“你的鞋子呢?”我忽然问她,“我家并没有少鞋子啊。”
“一双白色款式很旧的女式皮鞋。我在你鞋架拿的,出事后就没找到了,现场也没有。我还纳闷,为什么你整个鞋架上都是一模一样的鞋子,难道你想学爱因斯坦么?”
“整个鞋架都是?”我大惊,因为我的鞋架上根本就没有任何一双白色的皮鞋。
“是的,”室友斩钉截铁的点头,“否则我也不会穿一双那种鞋子上街。”
“看见白色女式皮鞋的都回发生意外。”那女人的话在我耳朵边上回响。
我整个人天天处于精神半游离状态。
直到今天早上。这几天我无论做什么都能看见那双白色的女式皮鞋。有时候我从床上醒过来就能看见本来在床下的拖鞋却变成了那双白色的女式皮鞋。我想我快神经衰弱了。想去找楼上的那个女人聊聊,但她也说无能为力。
早上出门的时候,我发现家里没有别的鞋子了。
我把自己缩到墙角,整个客厅都堆满了白色的皮鞋,外面冷冷的阳光射在鞋面上,反射出惨败的光。放在我面前的只有一堆白色女式皮鞋。到处都是。饭桌上,客厅,地板,书桌,椅子,厨房。到处都是,整个房间几乎快变成白色了。我都快疯了,只好赤着脚跑了出来。
没有别的解决办法了,平时见过您写的故事,所以我只好来您这里。“女孩终于说完了,我也终于知道她为什么不穿鞋子了。
“奇怪的女式皮鞋么?”我从沙发上站了起来。“为什么,为什么不搬走呢。”我问她。
“没有用,我没其他地方去,无论走到哪里,在学校我也能看见那白色的皮鞋,但别人都看不见,而且我也怕再使得身边的人出现和我室友一样的事了。”女孩说话的时候半闭着眼睛,说着说着居然趴在沙发上睡着了。看来这么多天她都睡眠不足。
我帮她盖了条毯子。接着打了个电话给纪颜,把事情的大概告诉了他。
这的确是件奇怪的事情。
纪颜答应了,而且很快赶了过来。不过只有他一人。
“黎正呢?”我问道,纪颜回答说黎正对自己父亲遗留的笔记很感兴趣,正坐在那里天天看呢,所以就没过来。
由于女孩睡得很熟,我们没有吵醒她,但总不能把她一个人留在我家。我和纪颜只好去了里屋攀谈起来,也怕说话的声音打扰她睡觉。
与纪颜交谈过后,我们决定带着女孩去她租住的那个地方看看。过了会,她醒了,但还是不肯穿鞋。
“我怕穿鞋。”她抱着双腿缩在沙发角落里。纪颜皱了皱眉头。
“这样吧,我和欧阳轮流背你,你多穿几双袜子,这样光着脚走路很伤身体。”纪颜的话语很柔和,女孩感激地抬头看了看她,红着脸点了点头。
都说现在女孩子喜欢骨干,但看上去瘦弱矮小的她一上来还是有些重量,开始时我背,可能长期缺乏锻炼,在电脑前坐太久的缘故,居然有点喘气。不过这次就当负重长跑算了。
由于是在路途遥远,纪颜也不再坚持不乘车。三人拉下一辆的士。
等我们来到那间民居的时候已经接近下午四点了。天色比较暗,像蒙了层灰的玻璃。
“对了,你能说说那房东什么样子么?”纪颜把女孩从车上背下来。
“很年轻,大概和你们年纪差不了多少,170公分左右,长相很普通。不过他和我说话的时候喘气很厉害,脸上通红的,开始我还以为他是冻得,说话声音很粗糙,像在磨砂纸。我看见他从口袋里拿了瓶东西老往嘴巴里喷。喷完后脸色就好多了。”
“看来那人有哮喘啊。”纪颜把女孩往肩上一托。我们走进了那栋居民楼。
楼层的下面有个破烂的停靠自行车的竹棚。里面有几辆几乎褪了色的自行车。连贼都懒得偷了,自然也没人去打理。整座楼显得很荒败。车棚的墙上贴着一张大大的告示,正上方写着“拆迁通知”四个字。
我们走进楼道,女孩小声说:“放我下来吧,我能自己走了。”纪颜把她放下来。这里面的灯光果然很昏暗,长久没有更换的灯炮烧得外壳起了层厚厚的黑色污垢。我顺着墙壁摸索过去。发现墙上有很多裂痕。
爬了五层楼,终于到了她家,女孩战战兢兢的把钥匙扔给我们,自己不敢开门,纪颜笑了笑,找准钥匙开了门。
里面收拾得仅仅有条,很干净,东西也很少,不大的客厅里果然铺着方形的大理石瓷砖,一块足有四十多平方厘米。墙角摆了张书桌。里面的卧室还有张,上面堆放了很多书,我随意扫了一眼,都是考研用的。
书桌旁边是张双人床。墙上大都起了霉斑了,黑乎乎的,一片连着一片,还好被人用墙纸糊了起来。
“上面太高了,所以我也没去管,只是看着由点恶心。”女孩指了指天花板。
果然,上面的霉斑更厉害,几乎整个天花板都是黑色的。纪颜盯着看了看,然后对我说。
“床也是你自己的?”我问她。女孩笑了笑。
“不是,我只带了张书桌,床本来就有。”
“能倒点水给我们喝么,有点渴。”女孩笑了笑,转身出去。我正奇怪,纪颜是极少在陌生人家吃喝的,更别提主动要东西了。女孩刚出去,纪颜就拍了拍我的肩膀。
“闭上你的眼睛,靠镜妖看看天花板。”我奇怪地看了看他,纪颜没有再说话,我只好照办,把眼睛闭起来,抬起头,让镜妖充当我的视力。
我看见了。
原本一片黑色的天花板却有着一连串脚印。看大小应该是小孩子的,脚印很零乱,不过一直延伸到女孩的床头上面就没有了。而且,似乎那脚印总有些那里不妥,但一时又没想明白。反正给人一种很不对称的感觉。
“把她支走是免得吓着她,再经受刺激怕她受不了。”纪颜在我耳边轻声说道。我睁开眼睛,想想也是。
由于家具很少,我和纪颜干脆在屋子里转悠了一下。非常普通的房子,略显有些陈旧。
“今天,好像还是三八妇女节啊。”我见大家一言不发,空气略显沉闷。
女孩笑了笑,用手把头发撸到耳后。我看了看她的脚,依旧不肯穿鞋,难道那双白色的女士皮鞋真有这么大的力量?
“这里看不出其它奇怪的东西。”纪颜低沉着喉咙说了句。
“对了,你叫什么?”这么久还不知道女孩什么名字。她很干脆的说自己叫池月。
好听的名字,反过来念就是月池了。
“我和欧阳想多去了解下着房子的情况,好像这栋楼还有几家住户吧。”纪颜问池月。
本来打算我和纪颜两人去,但池月死活不肯一个人呆在房间里。大家只好从五楼一直问下去。
直到一楼,我们发现这里除了池月和六楼的那个还没见面带着孩子的女人,总共还有六户人家。
他们大都对我们的到到来持有很严重的戒备心,有的连门也不打开,其中有个戴眼镜的,非常不友好,一直对我问来问去,然后啪的把门摔上了。不过在我们见过的几户人家中,发现了个共同的特点。
这么冷的天,他们都没穿鞋。
纪颜站在一楼的楼道口,把领子竖了起来,眯起眼睛望着天空。
“要下雨了。”
的确,天色比来的时候更为沉重了,宛如一个倒扣着的烧了很久的黑铁锅。
“走,去拜访下那个六楼的女人。”纪颜挥了挥手。临进去前,我听见了一声不大不小的咯嚓的声音。
类似什么裂开或者粉碎的声音。不过只是一瞬间,或许是我太多心了。
三人站在六楼的门口,敲了敲门,过了许久才打开了一条缝隙。
一个小男孩只露出双眼睛,小心翼翼地站在里面盯着我们。
“我妈妈出去了,不在。”
我们讨厌鞋子,住在这里的所有人都经历过你一样的恐惧,但久而久之也就麻木了,除了出外没办法,否则绝对不去穿鞋,我儿子虽然小,但也看见了,所以他也很惧怕鞋子,只要在家就绝对不会穿鞋子。“女人看着池月说道,面带愧疚地说:”你的同学我想可能只是个警告罢了。其实我不想加害你,但我怕孩子出事,也没有办法,而且楼下的人逼这我这样做。他们不知道从哪里听来的,只要一个和那女人长得很像的你死了,怨气才能平息。“
“所以你见我住进来后就想让我赶快搬走,只要过一天,我就会死?”池月吃惊地问。
“你看见的那些东西不是她想让你离开,而是警告你不准离开。所以,我才会说,我们这些人就如同伥一样,把你领到这里来。”小宝母亲说完了,长长喘了口气。
纪颜从沙发上站了起来。
“事情似乎清楚了,不过我还是想知道当年那房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他挥了挥手,示意我出来。
“月池暂时留在这里吧,我和欧阳下去看看。”
到了五楼门口,我问纪颜打算怎么办。
“其实那件事我有所耳闻,只是没记起来发生地是在这里。我一向喜欢搜罗比较特殊的案件,加上有些警察朋友。其实五年前的事情那女人只说对了一部分。”纪颜点燃了根烟,顺便给了我一根。
“哦?难道还有后续?”我没心思抽,好奇地追问他。
“是的,那个男的,其实当时并没有死。不过也差不多了,在现场的时候心跳呼吸都很微弱,才被误以为死了。后来在途中被救了过来。”纪颜慢慢说着。
“那太好了,把他找来就是了。”我赶紧说到,但是纪颜听完却摇头。
“我要是那个男的,我会后悔自己没死在现场。他被救活后,交代了那天的事情,虽然他的嘴唇都被咬掉了,而且精神很不稳定,但还是大体上说清楚了当时发生了什么。
案发的当时,他正在女人家里休息,由于欠了一ρi股债务,他在打算如何从这里再搜刮一笔钱,很可惜,那个女人也几乎被榨干了。当他打算扫兴的离去时候,发现自己的鞋子不见了。
一双很普通的皮鞋。
两下里一交织,他就大吼起来。结果发现是那个小男孩藏起来了,问他藏到哪里,也不说话,结果母亲出来后发现所有的鞋子都不见了。全被男孩藏了起来。
原来这个人很喜欢用皮鞋殴打男孩的母亲。男孩总是躲在一边观看着。“纪颜一边说,一边走进了房间。我随着他,走到了池月的卧室。
“当男人发现鞋子不见,钱又没弄到,非常的生气,他开始殴打男孩,结果女人从厨房里跑了出来,手里提着菜刀。
在争执的过程中,男人抢过了菜刀,并把到架在了小孩的腿上。
“如果不给我钱,反正我也会被放高利贷的砍死,要么,我现在就把这讨厌鬼的脚砍下来,以后讨饭也容易点。”男人这样威胁道。
自然换来的是一顿痛骂,不知道为什么。或许人在意识混乱的时候行为也混乱了,总之这个男的居然真的下手了,一刀砍掉了孩子的脚掌。
任何一个母亲面对这种情况都会发疯。这个也是,结果自然是冲过去厮打起来。一个被咬成重伤,而那个女的被砍到了颈动脉,当场死亡了,孩子也失血过多没救回来。据说开始的时候女人在外面喊了很久,想乞求帮助,虽然是中午,大家都听到了女人的哀嚎,可是没有一个人肯出来。
如果事情就这样结束也就罢了,可是住进医院的重伤的男子没过几天就失踪了,尸体,不,应该说是尸块被发现扔在了医院的垃圾堆中。
几乎被剁了个粉碎。监视器录像只录到了一个画面。“纪颜一边拖鞋,一边站上了池月的床。
我奇怪他想干什么的时候,他却用手敲了敲天花板。
“到底拍摄到了什么?”我问他。
“一个女人,一个拿着刀的女人走进了病房,头发全是白色的,但是只有背面。”纪颜又跳了下来,继续在房间里踱步,似乎在寻找什么。
“你知道死者不穿鞋光脚意味着什么么?”纪颜突然问道,我自然摇头不语。
“没有鞋子的人,会永远在常世不停地走下去,永无止境,直到找到自己合适鞋子为止。或许这里居住的人认为池月可能就是适合的‘鞋子’。
当一个母亲看着孩子受到伤害,再懦弱或者温柔的人,在那一刹那也会变成夜叉。“
“夜叉?”
“使得,佛教中的夜叉履行着行刑者的职责,他们会吃鬼。人,也会变成夜叉。”纪颜又转悠回卧室。他的话让我糊涂了。
“你不是看见了天花板上孩子脚印了么。有没有感觉到什么不妥?”
“看到了,好像觉得似乎只有一只脚的脚印。”我终于想了起来。纪颜点点头,他忽然蹲了下来。
“来帮帮忙。”纪颜喊了我一下。我走过去,帮他把床翻了起来。
床的地板显露出来。
纪颜笑起来。
上面用胶带纸帮着很多双破旧的鞋子。包括那双白色的女士皮鞋。
我们回到了楼上,池月仍然躺在沙发上和那个女人聊着。
“我躺在楼下的时候,你家小宝好像很喜欢光着脚跑来跑去,有点闹啊。”池月对小宝的妈妈说。女人非常惊讶的站起来。
“没有啊,小宝的房间里铺的是很厚的地毯,我怕他着凉才特意买的。”池月惊讶的望了望女人,又低下了头。
这时,门外响起了很嘈杂的声音。
原来所有的住户都上来了。他们手里都拿着东西,拖把,菜刀或者撑衣架。
“把那个女孩赶出这楼!那样女鬼就会追着她出去了,这样楼层拆了大家也不会有事了!”其中开始那个戴着眼镜,知识分子模样的人喊道,其余的人立即赞同。
除了我和纪颜所有的人都**着双脚。这么多双脚交叉站在了一起。
“你们不觉得太自私了些么?”我忍不住问道。
“那你说是死一个好还是死大家这么多人好?”眼睛忽然冲我喷了一句,弄得我哑口无言。
“如果我离开大家可以安全的话,我愿意走。”池月忽然站了出来。一时吵闹的人群忽然安静了些。
我和纪颜包括小宝的母亲都无法劝阻池月离开。池月不说话,只是默然穿起了鞋子。
“既然要走,还是穿这吧。”我和纪颜与池月一起被赶出了这栋大楼。
13
外面的天气已经非常坏了,初春的雨带着还未完全离去的冬寒劈头盖脸的下了下来。
“你们走吧,我们只想好好的活着,不想再担惊受怕了!”眼镜和大家站在楼道出口,冷冷地说。
这时候,一个闪电打了下来。
眼镜忽然失声惊叫起来。
“她来了!”里面**着双脚的人纷纷往里避去。小宝的母亲被人拥到了墙的外侧,几乎出来了。
可是在雨中的我和纪颜什么也没看到。可是池月也坐到了地上。
“她来了。”她也指着地面颤抖着声音说,身体还不由自主地朝后挪着。
小宝忽然叫了一声。他的身子居然自己走了出来,不,应该仿佛是被什么脱了出来一样。
另一面小宝的母亲和舅舅死命拉着小宝的另外一半。
“别抢走我儿子啊!”那女人尖声高叫起来,接着微弱的楼道光和闪电,我发现女人的神情很骇人,真的如同我看过的夜叉雕像一样。
但是似乎小宝的母亲和舅舅两人的力气也无法组织小宝被拖出去。他的身体大半已经被淋湿了。
里面的人忽然骚动起来。
“既然她要你儿子,就给她啊!不要连累我们!”他们自觉而默契地一起从后面把三人推了出去。我和纪颜连忙扶起小宝,帮他遮挡下大雨。纪颜则和小宝的舅舅把女人扶到一边。
混乱之中我听到了轰隆一声巨响,接着是一阵冲击把握震倒在地。等我意识到的时候,发现楼层开始坍塌了。
还是纪颜反应迅速,连忙把我们拉开。
楼层塌的非常之快,里面的人一个也没来得及跑出来。
废墟中,我看见了无数**着的双脚,从废石堆里伸了出来,他们到死也没穿上鞋子。
“看见了么?”纪颜抱着小宝,指着废墟向我说。
是的。我也看见了。一双没有穿鞋的脚。一个拿着刀浑身白头发的女人,她的脸如同带了个面具,完全变成了佛教里夜叉的样子。
她的另外只手牵着一个小男孩,男孩的左脚掌被砍掉了,男孩的手上提着一双白色的女士皮鞋。他们两个呆滞地站在那片废墟上。
不过只是一瞬,很快又不见了。
原本就要被拆迁的房子,结果在暴雨中自己坍塌了。这件事其实也算不上什么新闻了。
而从中获救的四人当然应该深感幸运。
不过幸运从来都不是老天爷赐予的,幸运要靠自己争取。
解决了例行的公事,纪颜暂时为这四人找到了住处,就和我找了个地方坐坐休息下。
“你是怎么知道鞋子在床底下?”我问纪颜。
“当然是四处找啊,不过也得益于我父亲。他经常外出,小时候我单纯的认为只要把他鞋子藏起来,他就不会离开了。那时候的我,就是把鞋子用胶带帮在了床板的底部。所以,我自然会去看看。”
“那对可怜的呣子还会出现么?”我想起雨夜中看到的情景,还有些不舒服。
“会的。成为夜叉的人是无法消失的,他们呣子会永远走在这世界上。”纪颜忽然严肃的对我说。
“如果你在夜晚街道上看见没穿鞋走路的人,赶快把自己的鞋子脱掉吧,否则,他就会一直看着你的鞋子,跟着你回家了。”
说完,他又孩子似的笑了笑。我一直追问他说的是不是真的,但他闭上嘴不再说了。
“走吧,还是回我家一起喝点酒驱寒吧,否则会生病的。”纪颜拍了拍浑身湿透的我。
雨已经停了。(不穿鞋完)
第四十六夜 枕虫
虽然都说阳春三月,可是梅雨不断,天气还是寒的让人不舒服。我不喜欢过初春,冬天冷倒还情有可原,可年历上明明显示的是春季,却还这样就真是让人有些不悦了。
这个星期下了两场雨,一场四天,一场三天。整天顶着雨伞上班的我心情如同阴霾的天气,糟糕的吓人,稍有不顺,就有摔东西的冲动,看看周遭的同事,好像都有类似的情况,我们如同塞在罐头里即将过期发霉变质的三文鱼。
唯有下班后,才有少许的解脱。有家的人都去家里寻求温暖了。像我这样的人,只好去纪颜家转转。
脚后飞溅的水花已经把裤筒完全打湿。小时候极羡慕那些即便雨再大,而裤脚依旧干净的人。而我则相反。当我收起湿嗒嗒的雨伞敲响了那座红色厚实如同发糕的门,开门的却是黎正。
“是你啊。”他打开了门,然后自己走进去了。我奇怪难道纪颜就让他一直留住在这里么。
纪颜的家是单独的一栋平宅。里面收拾得很干净,全然不像个单身男人的居所。
我纠正,现在应该说是两个男人,或者说一个孩子和一个男人。
纪颜面带着睡意从里面走了出来。一见我,眯起的眼睛陡然睁开了。
“你来得正好,我还想去找你,这天气弄得我好想睡觉了。”春眠不觉晓看来很适合他。我倒也想和纪颜一样,心情不爽就呼呼大睡过去,只是怕一觉醒来,饭碗就不翼而飞了,唯有对他报以苦笑。
“欧阳,你的头发全湿了。”纪颜扔给我一条毛巾,我象征性的擦了擦。
14
正想要扔掉,忽然在一旁一直默然的黎正开口了。
“擦干净吧,带着雨水入睡是不好的。”他极少开口,但我总觉得黎正的故事也很多,虽然这段日子两人住在一起商量如何对付那个盗用黎正身体的家伙,可是估计更多的时候是互相讲故事吧。
纪颜不知道从哪里端出几杯热热的茶。我正觉得全身都是寒意,接过来先暖了暖冰凉的手,然后吧碧绿的茶水放到嘴边轻轻?了一口,霎时全身打了个哆嗦,热流从胃流向身体四肢,最后汇总到丹田处,喝了个全身通透,三神开窍。真是好茶,只是一口,就将寒冷和疲乏赶跑了。
“那是个怎样的故事?”我脱去了外套,坐在沙发上,用毛巾使劲地擦拭头发。黎正则慢悠悠地喝下一口茶,双眼无神的望着窗外的大雨。伴随着雨滴有节奏的击打窗户的声音,他的声音虽然不大,却分外清楚。
“所谓无根水,在西游记里提及过,就是指从天上下来没有触碰到任何东西的雨水。这种雨水本来也是道家修炼所需要的东西之一。但其实雨水并没有想象的那么干净或者拥有所谓神奇的力量,相反,有的时候可能会造成不好的结果。
年轻的时候,男人们都喜欢彰显自己的活力,可以让人,特别是女人觉得自己与众不同,给人以深刻的印象,诸如此类的愚蠢做法有在半夜在宿舍楼下扯着嗓子狂喊妹妹我一无所有你何时跟我走,在教室的时候旁若无人的脱掉鞋袜光着脚丫放在课桌上,上身穿西装打领带下身穿黑色运动裤配着光着脚再套双皮鞋去上课。其实从生物角度来看,这和那些在发情期喜欢到处炫耀自己身体和繁殖能力的雄性动物没有太大的区别,不过人类懂得用更含蓄的办法。更多最新小说尽在!
我有一个同班同学,他就属于这种人,姑且叫他做阿龙吧,因为他经常喜欢人家叫他阿诺格式瓦星格史泰龙。阿龙天天期盼下雨,尤其是大雨暴雨,有时候打雷也想出去,还好被大家拦住了。
只要下雨,他就如同沙漠里的骆驼一样,脱光上衣只穿短裤跑在操场上,一边跑一边叫唤,他经常说这就是展示青春和个性。可是在大家看来,尤其是女性同学,他展示的无疑是胸肌和背二头肌罢了。
不过即便如此,他的身体一直都很健康,是的,一直,只是在身体之外的一些东西出了问题。我起初没有留意,因为我和他总是保持着一段距离。但是在我看见了他奇怪的动作后,开始知道他有些问题了。
最初的时候,阿龙总是在教室里下意识的做些小动作,做些别人包括他自己都没察觉的动作,可是坐在后排的我看见了。
他经常摇头,或者用手掌拍拍自己的耳朵。
接着,阿龙说话开始莫名其妙的结巴,这种事以前也发生过,但似乎却越来越严重了。
我开始接近他,因为,我对奇异的东西有着莫大的兴趣。对我来说,他就像一只管在笼子里被注射了不知名东西产生奇怪反应的小白鼠。“黎正开始一本正经地说这我还有些好笑。但他说出这句时,不经意地看了看我,拿这杯子品茶的我忽然怔了一下,一时间竟然被他奇怪的眼神望着不知道该干什么,但他的视线从我身上离开的时候,我才能发觉自己可以动了
他始终是黎正啊,千万别被他小孩的外表欺骗了。我在心里暗暗嘀咕了一句。
故事依然在继续。
“当我和他开始交谈的时候,阿龙的不适已经很严重了,他仿佛七八十岁的老头,刚刚说过的话一下就忘记了,记忆力之差实在让人费解。
‘你最近有吃过什么奇怪的东西么?’我只好从他的饮食来源着手。但话一出口我就发现自己错了,要他以现在的状态回忆这段时间的食谱,无疑等于逼他考试一般。
看着他痛苦的冥想,我挥手说算了。忽然,我望着他满头湿漉漉,如同下完雨后杂草般的头发。
果然,刚进来里就闻着一股子霉味。
‘你多久没洗头了?’我问他,这次他很委屈地说自己每天都洗头,因为最近老有人说他头上有股子怪味。但是不管怎么洗,头发总是这样。
‘最近老是下雨,烦死了,好像,好像连着下了一个礼拜了。’他忽然抬起头,望着外面的大雨。我看着他的背影,觉得像他这样思想如此单纯的人真的很少了,他和我一样没有什么朋友,而原因却不同,我是因为在身体外面竖起了一道篱笆,而阿龙则是别人嘲笑的对象,无论是头脑还是他巨大笨重的身体都是男生女生闲暇时候的谈资。
我决定去阿龙的寝室看看,或许那里,能有什么新的发现。
还好,他的床铺比我想象的干净的多。一切并没有什么异样。只有枕头看上去好生奇怪。
这枕头是学校统一发的,开始的到手里的时候都是白色。不过现在五颜六色什么样的都有了,枕头的多种奇奇怪怪的功能也被开发殆尽。
但阿龙的这个枕头奇怪之处不是颜色。而是它居然是湿的。
你知道我当时想到了什么么?
是雨女干的?“
“雨女?是日本传说的妖怪么?”我听到这里忍不住说了句。黎正面无表情的点点头。
“相传雨女只要在大雨中会要求有伞的那人和他共伞回家,以后就会一直缠住持伞人,那人周围的环境全会变的潮湿不堪,正常人根本无法忍受,很快就会死亡了。”纪颜再一旁进一步解释道。
“不过那不是雨女干的。”黎正说,“的确,开始的时候我是怀疑,但想到阿龙下雨天出门从来不带雨伞就彻底推翻了。
可是那会是怎么回事?,或许只是他最近那条神经不对,搞成现在这样,又或者是他经常带着湿漉漉的头发入睡么。
‘平时头发湿了或者刚洗完澡懒得等它干,所以直接睡下去了。所以枕头有些湿吧。’阿龙见我看着枕头发呆,笑了笑摸着后脑勺解释道。
我也只好无奈的看着他。
当时他的脸离我很近,我又属于那种视力极好之人,所以哪怕是他脸部的胡须,我都能根根看的清楚。
可是我没心思数他的胡子。
我看见的是他的太阳|茓忽然蠕动了一下。是的,如同虫子一般的一根巨大粗壮的不知道是血管还是神经蠕动了一下。虽然只有一下,但我确实看清楚了,因为伴随这那蠕动,阿龙的脸也迅速做出了古怪的反应,他的嘴不自觉的笑了一下,可是他自己却没有发觉,不知道你们见过人偶么,被控制后做出来的动作和自己本身做的动作差距很大的。
很快,阿龙又习惯性格的拍了拍自己耳朵。
‘怎么了?’我问他。
‘最近老觉得耳朵闷闷的,好像隔着一层薄膜,就像进了水一样,不过拍两下就没事了。’他笑着回答。
真是那样么,我狐疑的又看了看他,没有发生刚才的异状了。不过我还是取走了他的枕头。并告诉他今天把头发擦干净在睡觉,阿龙憨厚的点点头。
枕头被我带了回去。可是我没有发现什么特别的东西。有些懊恼的把枕头扔到一边,就不再管它。
只是晚上睡觉的时候,才想起来,于是干脆放到我自己枕头旁边。
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么做,或许文克在的话一定可以提出个好的方法。
我只是下意识的觉得,那枕头一定有问题。
像我这种人经常做梦,而且睡的很迟。夜晚有点声音我就辗转难测,何况窗户外面下着大雨,我不是女孩子,当然也没有‘夜雨飘窗前,榻风对长眠’闲情诗意。
可是我究竟还是睡着了。不过我很容易惊醒,这恐怕也是个优点。
人在睡眠的时候最为脆弱。任凭你有在厉害的武功,在多的护卫。当你睡着了,你的生命就变得异常脆弱。即便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幼童,只需要一把尺来长的刀子,朝你最为软弱的咽喉处来那么一下,一切都完了。
古往今来多少英雄都是死在床上,人们经常认为要杀一个男人,尤其是一个难杀的男人要靠女人,不是说女人可以让男人放松警惕。而是女人可以让男人睡得很死。
当一个日夜提防外人威胁自己生命的人睡的很死的时候,就离死不远了。
难怪曹操处心积虑,不惜演一处梦中好杀人的滑稽剧来警告身边的人,吾梦中好杀人!
当然,我也不是张飞,有睁开眼睛睡觉的本领,可是我有控尸虫,它可以让我睡的很安稳。
控尸虫有天生保护宿主的本领,任何对它来说是能威胁到我生命的东西它都会毫不犹豫的阻止。因为我若死了,控尸虫也就消失了。
开始的时候,我只是感觉手上有一阵搔痒,那是种很轻微的,宛如微风轻抚的感觉,可是我觉得不舒服。很快,这种感觉居然迅速转移到了耳朵旁边,我听到了阵非常微弱但清晰的沙沙声音。
怎么说呢,就像是虫子爬行在沙砾的响声。我猛地爬起,控尸虫已经自动出现了,躺在我的枕头边上。
可是我没发现什么特别的地方,但既然控尸虫出现了,证明刚才的确有危险。不过我在枕头旁边看到了一个很小几乎肉眼不仔细看就看不到的白色小点。我的枕头旁边本来是没有这个的。
或许是我多心吧。
我再次睡去,但没有出现先前的情况了。第二天醒来,我拿着枕头去找阿龙。
可是他已经疯了。当我知道消息的时候也大吃一惊。
是的,昨天还和我好好说话的人居然疯掉了,毫无征兆和原因。他如同个三岁孩童一般吵闹着要这要那,东西到手后就一个坐在床铺上傻乎乎的玩耍,可是没几分钟就把手里的东西扔掉,开始放声哭闹。他的室友已经被折腾得够呛,毕竟他这种体型发起蛮来是很难对付的。可是校医也来过了,却没有任何结果。他根本不想离开房间,大家只好暂时让他呆着,去找人把他送到医院。
我知道送到任何一家家医院他也会被诊断为精神错乱然后送进医院。大多数医生都能无师自通一项本领,那就是误诊。说的多么冠冕堂皇,误会而已,本是无心,何必说我有意,把过错推的倒是一干二净了,落的心里一阵轻松。
可是当我走近他,阿龙却意外地平静下来。
他的脸比昨天居然胖了一圈。与其说胖,其实说肿更恰当,就像一个放置了一晚发酵后的馒头。
这次我又看见了,他的脸上如蜘蛛网状的神经似的东西在不停的蠕动着。其中最大的一条朝天灵上爬去。
我终于知道了这是什么了。虽然不敢肯定,但起码我知道对付的办法了。控尸虫离开了我的身体而进入到了阿龙的身体。
‘把他用绳子绑起来,最好坚固点,多绑几圈。’我命令他的室友道,开始他们觉得纳闷,可是还是去拿绳子了。
刚刚把阿龙绑好,他就开始发狂了。九十公斤的身体发怒挣脱着身子起来就像一头暴怒的公熊。他的眼睛布满了血丝,大张着嘴,口水从嘴角流淌下来。
虽然他们看不到,可是我能看到控尸虫正在阿龙的脑袋里吞噬着。
控尸虫正在吞噬着枕虫,分散开来的控尸虫像捕食者见到猎物一样,大量的吞噬这枕虫。
枕虫一种用医学术语可以称作为寄生虫的玩意。我一直没有想到它,是因为我实在以为枕虫只是一种毫无实体的灵虫,就像蜮(yu)或者东方朔以酒浇之就会溶化的怪哉,对人脑无直接伤害,包括控尸虫本身,都是无法对活人的精神产生影响的。“
“蜮是什么?”我问黎正,东方朔的故事我自然知道,可是这个就没听过了。
“蜮的解释有很多种,但是在《博物志》中最为有趣,相传蜮为甲类,生于山溪中。长一二寸,口中有弩形,以气射人影,所中之出发疮,不及时医治则死。”纪颜在一旁解释给我听。黎正见纪颜说完,接着叙述。
“可是控尸虫却有着可以吞噬其他种类虫类的本领。不过,阿龙的脑袋已经被侵蚀的差不多了,即便是把里面所有的枕虫消灭光,他的神智也无法回复了,枕虫靠吞噬人的记忆为生,当人所以学过记过的东西都不复存在,那他也就会回到刚出生的状态了,就如同一个婴孩。
他将永远以无意识的状态活着,因为这种破坏是无法逆转的,即便想再慢慢学习也是不可能了。
我很奇怪枕虫的来源,后来知道这种东西原本是没有身体的,只是拥有自己的意识,长期一堆堆的聚拢在一起。漂浮在空气中的它们会混杂这雨水或者雾气来到人身上。如果长期被雨水淋湿而又不及时擦干净头发,大量的枕虫会进入到人脑里面,并在里面生根发芽,吞噬脑内的记忆,甚至可以使自己从灵虫过渡成拥有真实肉体的虫子。
而之所以叫做枕虫,因为它们总要等人入睡之后,????的从头发中飘落下来,通过耳朵或者鼻孔眼睛进入人的身体。少量的枕虫进入脑子是无法造成伤害的,因为它们无法抵抗的过人自身的意识和意志,可是数量过于庞大就难说了。在开始,被侵蚀的人会感觉到头部不适,耳朵听不清楚,因为枕虫会像织网一样在耳膜处集结在一起。
量变产生质变。就像蚂蚁,单体几乎可以说是最弱小的动物,可是那些行军蚁群可以轻易的在几秒内吞噬掉世界上任何一直庞大动物。
这种虫子很脆弱的,只要保持头发干燥入睡,就会避免了。可是阿龙发现的太晚了。或许说,应该是我发现的太晚了。“黎正忽然望了望我。
我终于知道他为什么让我擦干净头发了。耳朵边似乎也传来了一阵阵的????的声音。我拿起毛巾狠狠的擦拭着头发,擦得生疼。
纪颜看着我的动作忍不住笑了出来。
“没必要这样,你只要记得别带着湿头发入睡就可以了。”纪颜指正我说。
“或许是吧。”黎正的眼睛看着窗外的雨发呆,不再理会我们了。
第四十七夜 雾藻
男女很多地方都有不同,洗澡就是一个方面。
男人洗澡,像我这样要刮胡子的,顶多也就二十分钟了不起了,倘若那种因为工作数月洗一次的也就半小时足矣。但女性就不一样了,大学时代曾经陪室友等过??笥严丛瑁?眉一铮?蚁赐旰蟮攘耸?阜种樱?幼湃ヌ崴?苑梗?拱锼??朔荩?任沂矣殉酝晁??鸦姑幌赐辍U獯魏笪也胖?牢?裁磁?⒍际怯盟?龅恼饩浠暗恼嬲??辶恕?
可能大家猜到了,我今天想说的就是关于洗澡的。正确的说,是关于女生浴室的。从小到大,澡堂厕所一律向左转,别说进去观摩,倘若眼睛歪了点,被人发觉都会觉得羞愧不堪,但人又都是好奇的动物,越不能看又越想看。终于,拜李多所赐,我这个连女孩寝室都没去过的人,居然站在了女生浴室里,当然,我旁边就是纪颜同学。
其实事情起始于上周末。我正和纪颜,黎正在省图书馆查询资料。却被李多一个电话直接叫到她学校去了,黎正不想和李多见面,就留在了图书馆自己看书。其实自从合唱团的事之后,我不是很喜欢她学校,似乎每次进去都有些很不舒服的感觉。而这次,是她们浴室出了问题。
“有很多同学都反映说今年新盖的浴室出了问题,好像是说以前旧浴室发生过什么事情,起初我开始不相信,但昨天却被发生的事情吓坏了。”来到学校我们和李多来到了学校的餐厅,坐下来谈了谈。
“昨天我身体不舒服,就没去上下午的课。你知道的,从小我有点不适就爱去洗热水澡,洗完就舒服多了。”李多端着热热的咖啡,对着杯子吹了几口气,蒸汽慢慢上扬,现在是下午,窗子外面的光打进来,和雾气形成了一种很华彩又很绚丽的样子。李多的脸在里面若隐若现。
“学校的澡堂时四点半开门,我早早的提着桶子站在外面等了,因为我不喜欢人太多,一个人进去洗感觉澡堂时自己的一样,那么大的澡堂而且一次才两元,没时间限制,又经济又划算。”李多侃侃而谈,还不时的用手比划一下。纪颜咳嗽了两声,她才反映过来,笑着吐了吐舌头。
“进去的时候果然只有我一个人,整个浴室很空旷,但也很冷,我没急着脱衣服,而是把好几个热水管同时打开,水流声很大,可能是回音的缘故吧。我让蒸汽先充满下,这样不会太冷,浴室的控温系统很不错,每个淋浴头下面都有水温显示,很好控制。
不久,里面就全是水气了,到处朦朦胧胧地,接着我便开始洗了。但是在洗头的时候,我低着头,忽然头上感觉上面有东西滴下来,冰凉冰凉的,冷得我缩脖子,我以为是天花板的水滴凝结掉下来,没去太在意。
一不小心,我的香皂滑出手了,感觉是掉在了脚边,眼睛上由于都是发露泡沫,我只好蹲下来地上慢慢用手摸索,可是,我没摸到香皂,却意外地看到地上好像有一只脚。
我忽然觉得很冷,即便头上的热水淋下来,但我还是仍打了个哆嗦。我觉得纳闷,这个时段也有人?应该和我一样吧,不喜欢浴室太过于拥挤了。我站了起来,用水冲洗掉脸上的泡沫,这才仔细看清楚她。发现女孩皮肤很白,似乎有点过分了,居然比我还白,但是又觉得好像非常干枯,仿佛放旧了变质的干奶酪。但她头发非常长,几乎把整个脸都遮住了,也没有打开水龙头,只是呆呆地站着旁边一动不动。
“同学,你也来洗澡么?这里水温很好控制的,可以很清楚的调节温度。”我以为她不会是用,就手把手的教她,并教她调好温度,但从始自终,她都没说一句话,也没抬起头。只是低垂着站在我旁边。我也没在意,毕竟帮助人是件快乐的事。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我舒服得淋着热水,忽然感觉旁边的水气越来越重,而且飞溅过来的水滴都很烫,我奇怪的望过去,依稀看见旁边的水温记上居然显示的是80度。“李多说道这里,我都不禁倒吸口凉气,80度的水温,人都可以煮熟了。可想而知,李多看见水温的表情是什么样子。
“我吓坏了,但更惊人的却是那个长发的女孩子,居然仍然站在水里面,我能清楚地看见她肩膀的皮肉已经在软化脱落了,白色的肉混杂着黑色的头发一缕缕掉下来,然后露出了灰黑色钙化的肩骨。
想都没想,连东西都没收拾,我就跑出浴室,来到换衣间,连忙穿上衣服出去,那时浴室还是只有我一个人。但她也出来了。
一步一步,黑色的头发依旧挂在前面,不过大部分已经和头皮掉落了下来,每走一步,皮肉都掉下来一块,啪的掉在地上。我人都瘫软了,坐在塑料长椅上。看着她渐渐靠近我。
走近了看的就更清楚了,即便我想闭眼,可我发现自己的脸部肌肉完全不受控制了,那个女孩子的脑袋已经没有多少头发了,整个头皮都被烫得皮开肉绽。可是,当走到我面前的时候她迟疑了,接着消失了,怎么说呢,仿佛是慢慢变得透明起来,和气体一样,挥发的无影无踪。我等自己缓过来后,才哆嗦地穿好衣服,扶着墙走出去。一回到寝室就和你们打了电话。“说完后,她仍然惊魂未定。很奇怪,我向来认为李多的胆识别说在女孩子中,就是在常人中也算大的,怎么会吓成这样。纪颜没说话,只是拿手摩挲着光滑的下巴,这是他一贯的思考动作。
当然,这都是几十分钟前的事,而现在,我和他正站在刚才李多说出事的浴室里面。当我决定去浴室探究一番的时候,管理浴室的大爷似乎很不高兴。
他大概五十多岁,听说很早以前这所新浴室还没建好的时候他就在这里附近居住了。他是个光头,而且极爱抽烟,左手手腕上还有老大一块伤疤,似乎看上去像烫伤,肉芽横竖交错,有些吓人。进出的人只是尊称他一句刘叔。
“你们里干什么,这浴室有没什么问题,不过是那些娃娃被蒸气熏得眼花了而已。”刘叔执拗的想阻止我们进女浴室,虽然和他说了是校方的安排,而且女浴室已经关闭了,里面没有人,但他还是很顽固。没有办法,我只好动用镜妖,让他暂时休息一下。
只是在使用镜妖进入他的时候,我感觉很热,一种非常莫名的灼烧感。虽然只是一瞬间,不过还是很奇怪。开始的时候听人说,似乎几年前这里的旧浴室出过事故,烧伤过一个女孩。
不过今天它似乎很不安分,走到浴室门口就剧烈的动弹,还发出蜂鸣声。
浴室并没什么特别之处,和从小到大去过的另外一边没有太大的区别,这不免让我有点失望。纪颜则到处观察,不过地上没有任何可以的东西,当然没有什么所谓的血肉。
“你怎么看?”真难得,纪颜居然会征求我的意见。我愣了下,有点不适应,思考了下,只好这样回答他。
“不是很清楚,不过我觉得应该和那封印无关吧,可能只是单纯的灵体吓人而已。”我知道他心中依旧担心那件事,否则他不会那样严肃,甚至还问我的看法,纪颜似乎觉得我的话印证了他看法,自己点了点头。
“可是,你不觉得奇怪么,为什么同样是浴室,对面好像没传出什么事啊。”我忽然问到,纪颜本来是蹲在一个衣橱旁边看,一听这话,立即站了起来。忽然笑了起来。
“对啊,雾气,女生浴室,我居然把它忘记了。”纪颜说,却把我弄糊涂了。
“不过要让它出来,还必须靠你的镜妖帮忙。”纪颜指了指我肩膀上正在摇头晃脑看来看去的镜妖。它看见纪颜指着自己,不好意思地低下了脑袋,我心想你害羞个什么劲啊,又不是夸奖你来着。
纪颜叫我去借一面镜子,随便怎样的都行,最好是圆的。我费了好大劲,才从两个过路的女生手里买了一块,买完之后我隐约听见后面小声地议论。
“一个大男人买镜子干什么啊?”女生甲。
“不知道,旁边就是女生浴室啊,他该不会去偷窥吧?”女生乙。
“啊,太变态了。”女生甲。
我当时也只能自己骗自己耳朵聋了,加快脚步跑回去。
镜子大概只有手掌大小。纪颜看了看,皱了皱眉头,不过勉强答应了。然后他咬开中指,在镜子中间画了一个我看不明白的符咒。接着,他又在镜妖的圆脑袋上也画了一个。镜妖睁着圆鼓鼓的大眼睛奇怪地向上翻着。画完后,还不是得用小爪子摸摸自己的头。
“让它进去。”纪颜对我说。我点点头,命令镜妖进入镜子,它老大不情愿的望了望我,把身体慢慢融入了那个圆镜子。纪颜见镜妖完全进去了,接着把镜子朝着空中大力抛出去。
镜子没有掉下来,而是如同一盏灯一样高悬在半空里。接着发出红色的光芒,把整个浴室塞满了。红得耀眼的光满,就像是挂满了大红灯笼一样。这时候,从墙角飘出一阵白色的雾。
“这是什么?”我指着那白雾奇怪地问。纪颜面对着白雾走了过去,伸出手,可是那白雾仿佛有生命一般,居然会自动躲避纪颜的手,好像一条蛇一般,委婉得在空旷的浴室里飘忽。
“它叫雾藻,是一种很奇特的妖怪,没有实体,只是像一阵白雾,而且无法生存在室外。和你眼里的镜妖一样,需要以来媒介才能移动变化,有水蒸气或者雾气的地方它就能生存,而且最大的本事是可以利用雾创造出各种各样的幻觉,景物或者人,所以李多看见的应该是雾藻变化出来的幻觉。”纪颜再次把手伸过去,这次那股白雾没有再躲避,而是小心地用仿佛触角样的雾状东西碰了碰纪颜的手,又赶紧缩了回去,当发现没有危险了,又像带子一样一圈一圈的缠绕在纪颜手臂上。
“可是,你还没回答我为什么对面的男浴室没有啊。”我仍旧感觉好奇。纪颜笑了笑。
“妖怪之中,最为好色的就是这雾藻了,它只喜欢呆在女浴室,当然,雾藻的胆子也极小,人多地时候就绝对不会出来,所以它只是像捉弄一下李多罢了。”变成带状的雾藻仿佛听懂了我们的说话,点了点头,然后又迅速的从纪颜手上褪下来。
“那现在怎么办?”我问纪颜。
纪颜想了想,对我说:“就让它呆在这里吧,好好教训下它,别再四处乱吓人,如果把它赶出浴室,它是无法活下去的。不过,这次要帮它换个家。”纪颜话音一落,雾藻就像被吸尘器吸起来一样,全部进入了半空中飘悬的镜子里,等它完全一点不漏的进去后,镜子掉了下来,回到纪颜手中。
“走吧,把它放到男浴室里,呵呵。”很少看见纪颜笑得如此开心,看来把雾藻放在对面的男浴室也算是小惩大戒了。
可是当我们想去打开浴室的门,却发现被锁死了。从里面无论使出多大气力,门却纹丝不动。
这时候,浴室内的天窗都自己关闭了,包括通风关口。而且我听见了水流声。原来所有的热水龙头自己打开了。一时间本来是空旷干净的浴室充满了水蒸气,我和纪颜仿佛生活在幻境里一样。两人渐渐被浓厚的白雾分开了,我看见纪颜的身体消失在雾气里。而我自己也分不清东西南北。
水龙头还在开着,整个浴室成了一个大的蒸笼。紧接着,我听见一声清脆的镜子破裂的声音,因为镜子在纪颜手里,我当然按照声音的方向走过去,果然,我看到了一个模糊的人影站在那里。
“纪颜?是你吗?”我被蒸气呛得难受,连忙走过去拍他的肩膀,由于是背对着我,所以我只好绕到他前面,并且用手赶走蒸汽。
眼前的哪里是纪颜。
这人的整张脸像晒干的桔皮,全部萎缩了起来,五官深深陷进了脸,宛如一个被放了气的气球,我大吃一惊,退后数步。
水龙头的声音停住了,所有的水蒸气一下聚拢了起来,形成了个白色的人形,看样子好像是个女人。这时候我才看见,纪颜其实好好的站在我旁边。手里拿着刚才的镜子,不过镜面已经破了。
“刚才的雾藻不是被你收走了么?”我疑惑的问着纪颜色,可是纪颜并不说话,只是严肃的看着那团白的像一团棉花的蒸汽。现在那东西好像一直在变形,就如同一块正在塑形的泥巴,慢慢的变成|人形。
“看来这个浴室还有别的东西。”纪颜说着,在破碎的镜子上用手指点了一下,镜妖便从里面钻了出来,看起来似乎有些疲惫,眼睛也闭上了。
虽然已经完全能看出是个人体的形状,但还是像云层一样,似乎碰一下就会散掉。头部有两个黑洞,直勾勾的盯着我们。纪颜蹲了了下来,同时也把我拉了下来。
“不知道这是什么家伙,但是水蒸气比空气轻,我们蹲着会安全些。”
“安全?它很危险么?”我奇怪地看看那个怪物,不过是一团蒸气罢了。
还没等我说完,四周便开始产生热浪,我的头发能感觉到它在向外喷射着高温蒸汽,这要是被烫着可就不好受了。
我们两个只好半蹲着如蛤蟆跳一样蹦到门口,可是门已久紧锁,而且这里的温度由于那个怪物不停的喷射蒸气已经越来越高了。
“所谓妖魔鬼怪,其实是四种东西,妖怪并不可以混为一谈,大多数妖没有实体,像镜妖和雾藻,都要依托一种物体才能被发现,而现在这家伙我自己都不上属于什么了。”纪颜一边说,一边掏出一把匕首。
我认识这把匕首,在怨崖的时候,他曾经使用过。不过这次才近距离看见,很奇怪,几乎没有刀刃部分,倒像是个锥子,手柄的前面是一根很细的大概十几厘米的空心管子,大概和针粗细差不多。
“不过不管它是什么,有没有实体都好,血剑都可以刺穿。”说着,纪颜将匕首Сhā入掌心,等拔出来的时候,我看见了血剑的样子了,两指来宽,薄如蝉翼,半透明的红色剑身,大概有两尺长左右。而拔出来的伤口却很快恢复了。
头顶部分全都是滚烫的蒸气,我看见纪颜的脸都通红了,只要站起来立即会被灼伤的。
而那个家伙就像一个被烧开的水壶。
纪颜决定把血剑扔出去,只要能擦到它就可以了。
听起来似乎很容易,但我们现在蹲着,首先力量就减弱不少,加上空间里再次充斥着大量蒸汽,我们已经看不见那家伙在哪里了。
浴室虽然不大,但也有七八十平方米。
“你来扔。”纪颜把血剑交给我。“你的眼睛封着镜妖,可以透过蒸汽看见它。”
我接过血剑,比意料的要轻得多,只是好像比先前短了些。
“血剑拔出体内就会慢慢消失,所以要抓紧时间。”纪颜解释道。
我闭上另外只眼睛,果然,我可以透过蒸汽看见它。
手里的血剑已近瞄准了,虽然我从小到大玩射击类游戏极差,但这次不容有失。
我稍微对准一下,手里的血剑飞了出去,直接刺在那怪物身上。只是一瞬间,所有的蒸气轰然消失,天窗也打开了,在阳光的照射下浴室又恢复了清楚凉爽。
“雾藻呢?”我问纪颜,他站起来看了看。
“不知道,在有阳光的地方看不见它,或许躲起来了。”纪颜从地上拾起已经消失了剑身的剑柄,放回口袋。“似乎,血剑把雾藻和那东西又重新分开了。”
门也可以打开了。
不过不是我们打开的,那位刘叔猛地撞了进来,一脸着急的在浴室里转了几圈,接着抓着我的肩膀说。
“你们把它怎样了?”
真实女莫名其妙的话,浴室里明明一个人也没有。
纪颜分开我们两个。“您有什么话慢些说,我们不是很明白。”刘叔气愤地抓起我们的手,把我们拉了出来,直奔外面,一路走还一路骂骂咧咧。
“我就知道,你们是学校派来的,根本不怀好意。”他一边说着奇怪的话,一边把我们拖到一所矮小的平房外面。
到了门外,看起来蛮横的刘叔忽然一反常态的温柔起来,小心的接近大门,掏出钥匙慢慢打开,就像做错事晚回家的孩子一样,让我看了有些好笑。
可是当我走进去就笑不出来了。
矮小昏暗的房间里,躺着一个人,我分辨不出她的年龄,,因为她的脸缠着纱布,包括手臂。不过我从床边墙上挂着的照片来看,她估计是刘叔的女儿
在床的旁边,还有很多换下来的就纱布,床头的柜子堆满了药品和一些书籍,我随便看了看,都是些大学教程和励志小说。
“这是怎么回事?”女孩奇怪的指着我们,她的声音也很粗糙,完全不像人的声音,犹如机械发出来的一样。刘叔尴尬的介绍了刚才的事,女孩有些悲伤地叹了口气。
我和纪颜都糊涂了。
“你们在浴室里看见的怪物其实就是我。”女孩忽然轻声说道。
刘叔长叹一口气,告诉我们事情的原委。
原来这所学校以前的浴室存在很多漏洞,水管的供水经常出现问题,以前曾经有学生反映水温会突然升高,但校方总是以资金不够为理由一拖再拖而且澡堂没有专门的看守负责处理急**故的人员。结果一次刘叔的女儿,同时也是在这所大学上学,一个人单独去洗澡,锅炉出现了问题,她被喷出的水蒸气严重灼伤,本来如果处理得当也不会受伤太深,只因为当时外面一个人都没有,还好刘叔第一个发现,但是送到医院的时候大部分皮肤都坏死了,结果到现在做了多次手术还是没有完全好。出了这事情后,校方才终于同意重新修建新浴室取代原有问题的澡堂,并且让刘叔来管理。
“我很想再洗一次澡,但医生说我的皮肤恐怕永远不能成熟热水的温度了,家里离新开的浴室很近,我每天趴在这里都能看见女孩们高兴的从浴室走出来,我很羡慕。”刘叔的女儿缓缓地说,“其实我也很哀怨过,甚至想到自杀,因为我的容貌和声音全毁了,结果一次我做梦,发现自己来到了浴室,而且和有一阵白雾总是围绕着我,在梦里我也惊奇的发现自己的容貌又回来了,每次做梦我都会很开心,后来我查阅书籍知道那个白雾叫雾藻,是一种躲藏在浴室的妖怪,不过它变出的幻像真的令我很高兴,也伴随这我度过了最辛苦最难熬的日子,我曾经告诉过它不要吓唬浴室的女同学,结果还是搞成这样。”女孩忽然抬头望着我们,那双仅有的没被损坏的美丽眼睛带着哀求望着我们。
“我希望你们别带走它,以后它会改正的,我不会在让它吓唬其他人了,放过它吧。”我听了看着纪颜,纪颜走过去拍着女孩的肩膀。
“我没有带走它,雾藻还在那澡堂,今天你睡觉后还会在看见它的,相信我。”随后笑着看着女孩,刘叔的女儿点了点头,又重新躺了下去。
刘叔送我们出来的时候告诉我们,自己的手就是当时跑来救女儿的时候被灼伤的。
“这孩子命苦,所以我不想她唯一的希望都没了,起码让她在梦里高兴些。”刘叔说着声音有些许哽咽。
我们安慰他几句,离开了那平房。路上我不解地问纪颜,究竟是怎么回事。
“那女孩的精神和雾藻联合在一起了,所以才会变成那个样子,而且不肯离开浴室。”纪颜笑着说。“大部分妖怪没有思想和意识,当遇见游离的女孩的意识后自然会捕捉下来,当作自己的思想,不过雾藻也没有消失,应该是躲了起来吧。”
“原来是这样,不过那女孩真的蛮可怜的。”我想起来不禁又叹了口气。纪颜也有些许不快。
“事情往往总是到发生了以后才会引起别人注意,就像曲突徙薪成语里建议主人家弄弯烟囱搬走柴火的邻居,反而后来不如救火的人受到的待遇高。真正的智者往往防患于未然,但其实不是每个人都能看得到潜在的隐患的。”纪颜轻嘘一口,望了望又开始正常营业的浴室。
“走吧,我们回去吧,黎正同学恐怕在图书馆等着急了。”纪颜笑了笑。
(雾藻完)
第四十八夜 礼盒
礼盒本事寻常之物,大多收到礼盒的人无不欢喜雀跃。可是也不是每一个收到礼物的人都会高兴,相反,可能会陷入到莫名的怪异事情中。
无疑,哲野就是其中一个。
哲野的名字听上去就很怪,可是毕竟第一次见面,我也不好去讨论别人的姓名,那样是很不礼貌的。
“我希望你能帮我刊登个寻人启事。”哲野诚恳地对我说道,看他的样子我觉得十分憔悴,脸颊的两侧如同很久没有浇水而干瘪的仙人掌,带着暗绿色,薄薄的嘴唇和切开口放置在空气里的苹果颜色一样,红铁锈般的难看。我以为他已经四十多了,因为眼角旁边堆满了数条延伸出去的鱼尾纹。可是一问才知道,他居然只比我大两岁。
“你的气色,似乎不太好呢。”我一边记录着他要刊登的内容,一边规劝他。我的身体也不好,从小就非常弱,生病几乎是家常便饭,不过有道是久病成医,每每看见气色不好的人我都喜欢告诉他们几句养生之道。今天也是一样,当我正要告诉他如何调养自己的身体时候,哲野低垂着头,摇了摇手。
他的手指很纤长,又白皙,像刚做好的石膏雕像般的光滑,几乎看不到粗大的指节或者汗毛,我真怀疑这是男人的手指么。
“这,不是身体的缘故,我自己知道,要说起来,还真和今天刊登的寻人启事有关。”他的声音很干涩,从进门开始,我看见他已经舔了自己嘴唇六次了,他舔得很快,肉红色的舌尖只是一扫,我便看见干枯发裂起着白皮的嘴唇瞬间亮了一下,但很快,像油漆干掉的结果一样,嘴唇又比先前看上去更加干涸。
我倒了杯水给他,哲野感激地一口喝下,这才恢复点元气,凭心而论他还是可以用英俊来形容的,可是同我所认识的纪颜与黎正又不同,他的脸总让人感觉到不安和阴沉,尖尖的下巴和高挺却非常狭窄的鼻梁,以及那双鹰眼,都让我觉得很不舒服。
喝过水,哲野开始了自己的叙述。
“其实我是一个在农村出生的孩子,那是个非常古老有着很长历史的村庄,这里的人有的甚至几百年都没有搬家过,独特的地理条件使这里几乎成了相对隔绝的桃源。家里虽然在村子里还算可以,但其实与城市里的你们相比就相形见拙了。就好像在内地的富人搬家到沿海,阶级一下就降了个档次。很多东西都需要参照物的,所以,对任何事物都不要盲目的主观论定。
我靠着自己的努力一步步往上走,最后顺利成章的考入了名牌大学,在大学里我靠着自己的勤工俭学,为家里分担了部分学费,但昂贵的费用依然压着我抬不起头来,我只有靠着努力的学习和良好的为人处世的态度,获得别人的尊敬。
但那种尊敬是不值钱的。
这个社会判断一个人是否优秀的标准很简单,那就是你是不是个成功的人,所谓成功,当然是靠金钱来衡量啦。“哲野说到这里,忍不住笑了一下,充满了自豪和得意,我看见他的眉毛下意识的朝上抖动了两下。或许看见我对他的高论没有表情,他只好继续说下去。
“还好,我靠着自己的能力在毕业的时候进入了一家大型公司,并且在那里努力工作,或许如果我没有遇见老板的女儿,事情会发生些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