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第二声还没有出来,纪颜已经从手里拔出了血剑了。他的速度的确超出了想象。
现在的纪颜实际上处于黎正的控制下,仿佛是黎正操纵着一个木偶在像无瞳攻击。
无瞳吃力的闪躲着纪颜的攻击。却没有留意到地上有一颗钉子慢慢动了起来来。
钉子从地上跳起来,射了出去。
无瞳没有闪躲,并非是他闪躲不开,因为他本就不需要闪躲。
钉子射向的是纪颜。
我几乎喊了出来。
钉子以飞快的速度进入了纪颜持有血剑的右手。我仿佛看见了那枚钉子正在穿过纪颜的手臂。
无瞳被这一切惊呆了。
血剑刺向了无瞳的右眼,他全力向后退去,可是等到落地的一瞬间,那枚钉子也射了出去。
但无瞳已经没有往后退的能力了。
钉子射穿了他的眼睛。那不是普通的钉子,钉子上有纪颜的血。
他需要曾经被纪颜怀有杀意的血浸泡的碎片来完成仪式,可是现在纪颜的血确是对他致命的武器。
我看见无瞳的眼睛中的瞳孔在慢慢消退了。他仿佛无法相信这个事实一般。
“你告诉过我,仪式成功了我就有了灵魂,而且是不灭的灵魂啊。”他用尽气力对着天空大喊了起来。
他到底在和谁说话我不知道,但我知道他完了。
无瞳的身体迅速的消逝了,化为了灰尘。
这也意味着黎正无法在取回自己的身体了。我看见他的眼睛眨了一下,脸上没有别的过多表情了。
纪颜也解除了假死术,不过整条胳膊都已经不能动了。无瞳站着的地方只留下了那块漆黑如墨的晶体。我走过去,想捡起来。
地面上多了四把刀。
居然是纸做的刀。白色的纸,犹如那些送葬时候抛撒的纸钱。
我抬头一看,一个戴着高而细窄的长帽的年轻人,半跪在一只纸鹤上看着我们,脸上带着笑容。
那的确是个纸鹤,而且年轻人的手里还拿着一柄纸刀。
他的装束像极了日本平安时代的阴阳师。
俊美的脸孔和非常冰冷深邃的眼神,可是嘴上却露着笑容,那却是不带任何感情的笑容。
地上融合了返魂香的晶体漂浮了起来,落在了年轻人手里。
纪颜和黎正已经没有多余的力量了,虽然我没有受伤,但我知道只要我多走一步,纸刀会贯穿我的心脏。
年轻人穿着宽大的白色的袍子,站了起来,潇洒而大气的挥动了一下衣袖。
“我终于可以出来了。”他居然说话了,我还在担心我的日文不灵光。
“如果不是无瞳相信了我的话,恐怕我还关在怨崖里。不过无所谓了,一千多年的自由可以换取返魂香的话,非常值得。”说完,他对着纸鹤拍了拍手,纸鹤迅速的飞了起来。
“好好保重身体吧,我还是很感谢你们的。”声音虽然还在,但人已经不见了。
黎正和纪颜都不认识他,甚至从未听说过。
虽然我知道能使用纸的阴阳师只有一个,但我实在觉得费解。
他怎么会出现在这个地方。
不过现在没空去想他的身份了,当务之急是要把这两人送到医院去。
我走到山下叫了护山人上来,费了好大气力才把两人运下山。
还好,两人都是皮外伤,虽然钉子贯穿了纪颜手,但是都奇迹般的避开了重要的神经和骨骼,看来黎正控制钉子非常小心。
只不过他们一个包着手,一个包着脚,互相看着不说话。
看来,他们两个有段日子要呆在这里了。
而我想的则是,如何去编一个借口,来应付李多的询问。
忽然间我想起了无瞳,他似乎本就不该出现,结果只是成为了别人的旗子,或许像某些人一样,究其一生都想证明自己的价值,结果到末了才发现自己还是被人利用了。
这是最可悲的事情。(无瞳完)
第五十一夜 诞
在这个世界上的人几乎都有说谎的经历。尤其是成|人,只不过却别在于或多或少罢了,即便是哑巴,也可以欺骗人。只不过要被他骗道也还真是不容易,因为说谎并不一定要靠嘴,反过来说,有些谎言其实也并不见得一定着人厌恶,有时候反而还是些娱乐的调料剂。
所以大家把四月一日定作愚人节,在这一天,大家可以放开来尽情的说谎,前提是别造成太大的麻烦。当被骗之人气冲冲的找到你或者甚至要卷起袖子开始动手,你大可以不慌不忙的指指日历,然后给他一个微笑,他也会会心的笑笑,也许还会盘算着去骗别人。
我的同事小李,就是这样一个人,他有两个嗜好。一就是撒谎,或者可以说是说大话,也可以叫吹牛。不过大都是非常善意和搞笑的。编辑部的工作过于繁重,由他在大家可以暂时放松一下,抱着轻松的态度来看他表演,他也很乐衷这样,虽然偶尔会被他忽悠一下,但想想他的性格,也就罢了。
至于第二个,就是小李非常好吃,他经常夸口说,四条腿的,桌椅不吃,两条腿的,父母不吃。而且尤好野味和一些非常稀奇古怪的东西,像昆虫啊之类的,他还经常向我抱怨,这个城市对饮食不太开放,居然没有炸苍蝇和蛆。我抹着头上的汗水也只好赔笑点头称是。
这就是小李,一个喜欢开玩笑的人,但是我发现今天他却给我开了个不小的玩笑。
有时候一些谎话讲的,而一些讲不得。
当我坐了两个多小时汽车冒着大风赶到教育厅,却被告知人家根本没事情找过我。回到报社,发现同事多有怒色。一问才知道,居然都被小李骗了。
今天是愚人节,按照他的个性这似乎也是理所应当的,可是却给大家带来了太大麻烦了。
终于,小李出现了,有点恐惧,也有点疲倦,眼袋像发起来的香菇,沉甸甸的吊在眼皮下面,嘴唇干裂的利害,瘦长的马脸上也没有太多血色。他经常熬夜,虽然规劝他几次,可是依然故我。
当大家责问他,小李显的非常惊讶。
“没有啊,我是打算今天和你们开玩笑,可是这些话我都没有说过啊,我也没有叫欧阳去那里,绝对没有。”他几乎快哭出来了,我心中觉得纳闷,小李绝对不是那种做了不认账的人,可是我在电话里明明听到的是他的声音。
可是大家根本不相信,对于小李的话,被认为是狡辩,反而激起了更大的怒气。我连忙把他拉出办公室,两人来到了过道走廊。
小李委屈的低着头,闷着抽烟。
“可是我昨天晚上在电话明明听到的是你声音,虽然我怀疑过,但你赌咒发誓说是真的,还说非常紧急。”我盯着小李的眼睛问道。
因为大多数人撒谎的时候,眼睛会转向斜上方。
小李没有,可是也不见得代表他说了真话。
“绝对没有,昨天我回家就睡觉了,一觉醒来就来报社了。欧阳,你要相信我啊,虽然我平时爱开玩笑,但你也知道我不会搞得大家这么狼狈的!”他有些激动,抓着我的肩膀。我忽然注意到他的牙齿。
小李的牙齿很白,这在抽烟的人中算另类了。
不过也正是由于那整齐白森森的牙齿,我才看得很清楚。他的牙齿中间,居然夹杂着一丝非常鲜红的肉丝。
那绝对不是普通的肉丝,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有这种想法,或许,和纪颜他们呆久了,脑袋也有点混乱,可是我的确觉得那肉丝看得很不舒服。
小李一再的说明下,大家也就原谅他了,不过事情并没有结束,下班的时候小李忽然拉住了我,而我正好也想找他谈谈。
因为今天他的表现太反常了。
我前面说过,小李犹如办公室的润滑剂,要他一小时不笑不说话绝对会闷死他,可是一天下来,小李居然一句也没有说过,也没有任何表情,凡是只是靠点头摇头来应付,大家以为他在为早上的事情内疚,可是我却觉得不是那回事。
“究竟是怎么了?”我看着小李不解地问,效力紧紧闭着嘴唇,我看得出他是特意的,因为下嘴唇几乎被牙齿咬出血了。
他大力的摇晃着脑袋,显得非常痛苦,但就是不说话,终于,他好像想到了什么,找来了一摞白纸。这点我也想到了,于是我说,他写。
为了方便大家阅读,我还是以小李说的口吻来写下去。
“你知道我这人,喜欢乱吃东西,虽然偶尔也得过一些小病,但大都没什么事情发生,可是这次身体好像出事了。
昨天晚上的时候,我一个人下班回家,天色暗的很快,那条路非常狭窄,而我也在盘算着晚饭的来处,正当这时候,我看见街边墙角处出现了一张人脸,就在我旁边。
我侧脸望去,怎么说呢,那是一张非常古怪的脸,仿佛带着人类的各种表情,喜怒哀乐都有,五官就像被小孩打乱的积木,也想被水冲洗过的泥塑雕像一般,仿佛所有的东西都扭在了一起。可是我可以清楚地看见他的嘴巴。
忘记说了,那是张男性的脸,大约四十来岁。因为天色很暗,我只能看见他的脸出现在前面的围墙上面,那围墙大概一米多高,如果我站在里面,大概也就是露出一张脸。
他的嘴唇很厚,但很端正,苍白的很,可是却不及他的牙齿。
当他张开嘴唇,那如腐骨似的牙齿开始上下振动,发出一阵咯咯咯的笑声,那天温度不低,可是我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而且奇怪的是,他居然在往前飞快地跑动着,可是脸却一直对着我。
我几乎忘记问他是谁,可是那个怪人却主动说话了,声音很古怪,和他的长相非常不合适,那时一阵阵尖细如女子样的声音。
‘今天的天气很糟糕,大雨大风。’我忍不住笑了,那天明明是艳阳高照,很少有三月底却有着将近三十度的天气,而这个人却高喊着大风大雨,这不是比我平时还滑稽么。
我自然去讥讽他,可是那人毫不在意,依旧咯咯咯地笑了下,继续喊道。
‘你是个女人,很漂亮的女人。’这句更让我诧异了,甚至让我有些讨厌这人。我虽然不是五大三粗,还不至于会被人误会成女性,我忽然对这个怪人感到索然无味了,或许是我也喜欢开玩笑,但我不会开如此无聊的玩笑,于是我想快步离开。
可是人脸又说话了,这次却让我吃惊不已。
‘食吾肉,汝可为我,饮吾血,汝不可言实。’他没有在笑了,而是换了非常严肃的表情说着,而且一双如同猫眼般发着绿光的眼睛一直盯着我。终于,我忍不住了,嘴巴里嘀咕着疯子,咒骂着离开了那条狭窄的街道,以及那个怪人。
最后一句始终在我耳朵边上回荡,似乎不管我走多远,那句 ‘食吾肉,汝可为我,饮吾血,汝不可言实’就仿佛在我耳朵边上说着一样。
不知道走了多远,我居然发现我迷路了,我居然在自己走了几年的熟悉道路上迷失了方向。
可是事实就是如此,这条陌生的地方那个我压根不认识,而且一盏灯也没有,四周都是耸立的冰冷楼房和砖石砌成的街道。我几乎辨别不出前路的方向,只好暂时呆在原地。我还拿出手机想打电话,可是那里却显示信号零。
那时候,已经是晚上十点多了,我居然不知不觉走了几个小时。
还好,前面不远处似乎有点微弱的灯光。走过去一看,居然是一家小店,只有一人,一台,一桌,一椅。
人是个老人,看不清楚面容,弯着腰,穿着厚实的蓝布外套,黑色的圆头布鞋,拿着木头长筷在一口大锅里捞面。
台式灶台,很简陋的那种,我印象里祖母在乡下经常使用,缺点是烟太大了。
桌是张简陋的木桌,方方正正,上面还有毛刺,居然还没有抛光上漆,灰白色的,似乎有些年头了。
椅子自然也是木椅,不过还算结实。
这是家街边小店,不过这么冷清的地方还有生意么,还好,我也算帮了他一把,因为那时候我的肚子已经很饿了,而且天气开始降温,吃点热的暖暖胃也好。
我问老人有什么食物,他居然笑起来反问我。
‘不知道您想吃什么呢?你只要你想,我就能做出来。’老人的话语很坚定,不像是开玩笑,可是这个牛皮似乎吹大了。我四下瞧了瞧,简陋的店里也没有什么特别材料,和普通的街边大排档没太大区别。
我笑了笑,对老人说随便来点,好吃就行。
‘要好吃么?太简单了。’老人又笑笑,转身离去。
不久,我闻到一阵奇香,我敢打赌,我这辈子,不,甚至你都绝对没有闻过那种香味。我吃过的东西也不少了,可是绞尽脑汁也不知道那是什么肉。肉香里居然混杂着一种非常原始的,充满诱惑力的味道,如同少女的体香一般,又像是饥饿的人嘴边的食物散发的香气。
终于,在我的期盼下,老人把一个冒着热气的搪瓷大碗端上来,热气冲在我脸上,我依旧无法看清楚老人的样子。
‘吃吧,你绝对会满意的。’老人冷冷地说了句,接着继续忙活了。
碗里的肉鲜红的,是碗肉羹,上面撒了些葱花和嫩姜丝。我舀起满满一勺肉,放进了嘴巴里。
那是种难以描述的味道,非常的鲜美滑嫩,仿佛肉都没有经过牙齿,直接顺着舌苔滑进了喉管,直接进入了食道去了胃里面。而且肉的香味仿佛在整个身体里扩散开来,冲向脑门,顿时疲劳饥饿寒冷一扫而空。我如同饿了几天的孩子,一下就把那碗肉羹一扫而光,一点都没有剩下。
可是,吃完我就后悔了,我甚至恨不得把他吐出来!“当我接过那张纸,却看见小李写的是”他“而不是”它“,我暗想或许他写错了,我看了看小李,他的样子有点激动,字迹也开始潦草起来,这绝不是我平日里认识的小李。
“当我抬起头,准备付账的时候,老人背对着我摇了摇手。
‘你已经付过账了,我甚至还要跪下来感谢你,因为你终于帮我解脱了。’那个老人似乎很开心,一句话居然被自己的笑声中断了数次。那时候我非常地纳闷,起身过去一看,老人居然平白的慢慢消失了。如同把一砚墨汁泼向了水池,渐渐融合在夜色里。
我奇怪地走进里间,看见了样东西。
一张皮,和一个头。
这些都是我刚才吃下去的不知名动物剩下来的。可是当我看见的时候,几乎忍不住剧烈的干呕起来。
皮是张兔子皮,我经常吃野兔,自然识得,而且这个野兔个头很大。
而头,却是个人头。
而且就是不久前我在街道上看见的那个古怪的人。他的脸对我印象太深了,那张脸是别人无法模仿或者相似的。
整个人头被抛在了地上,脸正对着我,还带着笑意,眼睛咪成了一条细缝,开心地望着我。
我很像吐出来刚才自己吃下去的肉,可是无论我怎么样恶心,抠自己的嗓子眼,就是吐不出来,甚至我居然把之前早餐和午餐都吐出来了。
当我吐的两眼昏花,趴在椅子上,忽然听见了个声音。
再熟悉不过的声音,如女子般的尖细,而且就在我耳朵边上,我不敢回头,因为我心里知道那是什么。
‘吐不掉的,那些肉已经融合到你身体里了,那些肉就是你的肉,你身体的每一寸皮肤里面都包含了那碗肉羹,除非你把它们全部剐下来。
真的,真的谢谢你啊。‘声音开始慢慢消退,仿佛离我越来越远,终于,好半天我才回过头来。
可是正好对着那人头,原来它一直就在我旁边。
人头微笑着不停地说着那句‘食吾肉,汝可为我,饮吾血,汝不可言实’接着,也如同那老人一样,消失了。
不知道在地上趴了多久,我才让自己几乎虚脱的身子强撑起来。
而那时候,我走了不远,居然就发现自己就在家附近,到家的时候已经凌晨了,倒在床上虽然非常困倦,但却一直睡不着,结果熬到早上来上班,却被你们告知我闯了这么多篓子,你说我冤不冤枉?“小李写完这张,我终于明白了他牙齿里的那肉丝到底是什么。
可是这和他不说话有什么关系呢?
很快,小李接下来的纸递了过来。
“我知道你想问什么,我也可以告诉你,因为我发现自己无法说真话了,最简单的也不行,我的话一出口居然脸自己也控制不了,说出来的都是与事实和我内心真实想法违背的东西,所以我索性闭嘴不说,我知道你经常会经历些古怪的事情,所以才告诉你一个人,如果告诉别人,他们非把我当成疯子送进精神病院不可!”小李见我看完,双眼带着哀求望着我。
一个人可以说话,却无法按照自己的想法说,那是件多么可怕和悲哀的事情。
可是我也只能眼睁睁看着,束手无策。当我艰难的告诉小李我无能为力,他也只好苦笑下。
他收拾好东西,递给我最后张纸条。
“我先回去了,明天再说吧。”
小李渐渐走出我的视野,他的家离我的不远,大概步行十几分钟穿过两三条街道就可以了。所以我想去查查有关书籍,或许可以给他写帮助。
虽然已经深夜了,寒意四起,可是我还是裹着毯子寻找着那些古典书籍,和一些民间传说。
今天还是愚人节,因为还没有过十二点。当我翻阅着那些书籍,忽然想到了这点。
该不会这小子一直在欺骗我吧,他的演技向来很好。难不成他明天早上活蹦乱跳的嘲笑我的愚蠢。
上当受骗总归不是件光彩的事,我开始犹豫,不过还是查找下去,终于,我找到了一些线索,可是又不是十分确信。
因为我也曾经听任提及过这种东西,可那毕竟是传说时代的产物,现在怎么可能还存留呢?
但它与小李的描述太接近了。我想了想,不管了,拿起书往小李家去。
外面的风很大,接连数日的高温一下子消失得无影无踪,取而代之的是狂风和冷得透骨的气温。我裹进了身子,深怕书被卷走了,顶着风艰难的来到小李家。
他家在一楼,或许大多数懒人都喜欢底层,少走一点算一点。
可是灯却没亮。
甚至连大门都没有关上。我无法确定里面是否有人,或者说难道是进了盗贼?我只好悄声地推开门走了进去。房间里有股很闷热的味道,我忍不住走过去代开了窗户,来过他家几次,对这里的格局还是很熟悉的。
房间里很暗,没有任何的声音,看来并没有贼,有的话,贼估计也跑了,我依稀看见地板上倒着一个人,看身材似乎就是小李,可是又好像那里不对。
难道被刺伤了?入室偷窃演变成入室抢劫决定权往往在主人。
保安就是摆设,虽然我们交着大笔大笔的物管,却发现现在号称铜墙铁壁的高尚住宅还不如以前大家伙住在一起那样安全快乐。
或许社会的进步必然造成|人们快乐和安全的指数下降。
我担心小李的安全,顺手打开了墙壁的吊灯的开关。
但亮光一闪,房间瞬间一览无遗,我觉得有点刺眼,可是很快更觉得后悔。
我后悔打开了灯。
地上的是小李,严格的说,应该是他的尸体。
因为小李的头不见了,我只能从他的衣服来分析是他。可是奇异的事,地面上一滴血也没有,仿佛是个塑料人偶被拿去了头颅一样。
我小心的走过去,蹲在尸体旁边。头部的切口很粗糙,不像是用锋利的刀具切的。倒像是硬生生撕下来的一样。
我忽然想起了前不久小李请我吃的烤鸭子,他高兴得用手把鸭头扯了下来,鸭脖的断口像麦芽糖一样,连着许多纤维状的肉丝,扯也扯不干净。
现在小李的脖子就是如此。我不禁哀叹了一下,几个小时前还活生生的朋友居然瞬间倒在地上在也无法动弹了,甚至连头颅也不知道哪里去了。我真愿意相信这是愚人节的一个谎言,起码我不会像现在这样难受。
或许我们都无法知道,到底是我们生活在谎言中,还是我们的存在本身就是个谎言。
“食吾肉,汝可为我,饮吾血,汝不可言实”
一句话在我脑后响起。我慌乱间居然把书掉了下来。我看见小李的头居然就在窗口处。正对着我,嘴角微微向上。
“食吾肉,汝可为我,饮吾血,汝不可言实”
他又重复了一遍,可是我纳闷没有声带的人如何开头说话,而且他的声音高细而刺耳,如同指甲刮在黑板上一样。
我几乎失声喊道。
“小李,是你么?”
小李的脸露出痛苦的表情,可是嘴巴却笑了起来。
“非吾,非吾,吾非小李,吾不是君”他说完这句,人头便开始在窗台上转了一圈。
我奇怪的看到他头颅伤口处没有任何血迹,而且那些被撕扯开的肉丝开始迅速的蠕动起来。
如同一双无形的手在捏橡皮泥一般。他的头颅后面渐渐形成一个动物的形状。
最终,事实应证了我的想法,他的脑袋后面居然多处了个兔子的身体。
小李的脑袋摇晃了两下,就要往窗台跳下去,我刚想追过去,可是他却不见了。
在门外,小李一直回头看着我,但他的身体我去看不见,所以在我看来,感觉到的却是小李的脸在飞快地远离着我。耳边传来了我听到的他的最后一句。
“不要再和我说话了。”那是小李的声音,他发自他自己真实想法的声音。
当我沮丧的回到小李家,发现他的身体也如同遇火的蜡像,迅速融化消失不见了。地上只剩下我带来的那本书。
窗外挂起了大风,把书吹开了,停留在其中的一页。
讹兽别名诞。人面兔身,能说人言。喜欢骗人,言多不真。其肉鲜美,但吃了后也无法说真话了。
我把地上的书拾起来,小心的抹去上面的灰尘,封面有着几个大字。
《西南荒经》。
我不知道是否还会遇见小李,或许再次遇见,还是不要和他对话了。我也无法判断他现在究竟算活着还是死了,因为他将会一直在深夜走下去,直到找到下一个可以吃掉他肉的人。(诞完)
第五十二夜 清明雨
我虽然很不喜欢雨天,但有两种雨却并不介意。
第一种是雷阵雨,下得干脆利落,来得快去得迅速,而且下得爽快,如果你没有一次**双脚在大雨中奔跑的经历,那么就无法体会到青春激|情的感觉,因为随着年纪的增长,人的身份与身体都不允许你在这怎样做了。
第二种是棉雨,几乎感觉不到它们的存在,仿佛如雾气一般,但是鼻尖积累下来顺着脸滑进嘴巴里雨滴会让你才觉得原来是在下雨。
我之所以喜欢这两种雨,因为在这种雨里面都不用打伞。前者撑伞无用,后者不用撑伞。
寒食一过,即是清明,所谓前三后四,这七天都可以祭奠缅怀过世的亲人好友,不同的人手里却提着大体相同的祭品,迎着雨往前。
清明雨是咸的。
那味道只有满怀忧伤的人能尝出来。我一直很奇怪,到底是因为这天被定为清明才总是下雨,还是因为这天老下雨才会被定为清明。
清早起来,老总自己都请假了,说是回老家祭祖。这帮猴子见没了主管,自然是懒散的要命,春天本就如是,个个眯着眼睛,打着哈欠。我做完了手头的事,于是买了些水果,去了医院。
那两人已经住院快一星期了,不出我所料,伤势好的很快,记得那位主治医师很诧异的告诉我,说他们两人的身体恢复功能几乎是正常人的两倍甚至更高,我笑了笑,心中不以为然,只是说他们都是运动员来搪塞。
“运动员?那孩子也是么?”医生仍旧不死心。
“当然,你不知道我们国家的传统么,向来从娃娃抓起。”我继续笑着说,愚人节过去了,可并不代表就不能说谎。
进病房的时候发现纪颜的床居然是空的,被子整齐的叠放起来。倒是黎正仰卧在那里,见我来了,冷眼看着。
“他出去了,早上起来就出去了。”黎正似乎知道我要问,提前告诉我了。
昨天我来的时候这里还有李多,出乎我的意料,她没有对纪颜受伤而过多地责备我,倒是对黎正的伤势很在意,并一再说我们几个大人居然看不住一个小孩。
因为我们说好了,就说是那次去山上送小狐狸回来的时候摔伤的。李多和落蕾到也不怀疑。事实证明,越是看上去聪明的女孩子越是不能用太高级的谎话,最普通的反而最有效。
我把水果递给他,黎正摇了下头,继续端着纪颜父亲的笔记看着。我和他两人蓦然无语,只好自己坐在床前木凳上。
大概过了片刻,门外进来一人,站起身斜眼看了看,果然是纪颜,只是脖子上依然挂着受伤的手臂,纪颜的样子略有憔悴,不过精神还是很不错的。他见我来了,笑了笑,用另外只手示意我坐下。
“医院不准我出去,所以只好再过几天去扫墓了。”纪颜低沉着说了句。我忽然觉得病房里的空气很潮湿,潮湿的让我不舒服,我的嘴角却依旧干裂,眼睛也很难睁开。
病房里只有我们三人,窗户外面的雨还是那个样子,不大,但也没有停的迹象,好在不用带伞。最多也只是淋湿少许而已。
“说个故事吧,否则我想睡觉了。”我把双手撑了起来,伸了个懒腰,从带来的水果里拿出一个桔子剥了起来。随着我手指的动作,桔皮如同衣服般滑落下来,房间瞬时充满了桔皮带着酸味和诱惑的味道。
桔皮的香味和桔肉是不同的。
纪颜满意的抽动了两下鼻翼,笑了笑。
“你知道为什么坟墓前总是种植着柏树么。或者有地位的人的坟墓前总是立放着石制的老虎么?”我自然答不上来,摇了摇头,把一片桔子递给他,纪颜接了过去,放进嘴巴里。黎正依然专心在床上看书,没有任何反应。
“《风俗通义》上说:”《周礼》方相氏,葬日,入圹驱罔象,罔象好食亡者肝脑。人家不能常令方相立于侧,而罔象畏虎与柏,故墓前立虎与柏。‘意思就是说罔象这种怪物常在地中食死人脑,但是这个怪物害怕柏树和老虎,所以人们就在坟墓上种植柏树,安立石虎,以求得驱走罔象。这是坟墓遍植松柏的最初用意。也有种说法是秦穆公时,陈舍人掘地得物若羊,将献之,道逢二童子,谓曰:“此名谓?(yūn),常在地中食死人脑。若杀之,以柏束两枝捶其首。’可见虽然记载略有不同,但大都是传说树立松柏是为了防止死者的尸骨为妖邪吞食。其实古人想法颇为束缚,如果像现在这样火葬海葬,也就无所谓什么担心尸骨的问题了。
“说到清明,忽然想起了一个人,不过我始终不知道是否真的可以称她为人,或许,人与非人的界限本身就难以界定。”纪颜的眼睛忽然闪烁着奇妙的光芒,我发现每次他开始叙述的时候,眼睛里总会闪过那种光。
“那年我正好十二岁,也是清明。不过那天的雨很大,虽然谈不上倾盆大雨,但是那雨水很凉,就像是刚融化的冰水,打在身上一阵阵的疼。那时候还是倒春寒,那里像现在,感觉春天没了,从冬天直接到夏天了!我和父亲正本来是准备为爷爷扫墓,可是雨忽然大了。躲雨和下山的人居然把我们两人冲散。十二岁的我虽然还不至于放声大哭,可是也有些害怕。
随着人流乱走,旁边的过路人越来越稀少,偶尔有几个好心人看见我,询问了一下也迅速离开了,我只好漫无目的的走着。
虽然是白天,但却同夜晚无异。我仅能凭借着淡薄的光线分辨着脚下的路,不至于让我从陡坡上滑落下去。一直到我来到了间巨大的房子面前。
横梁大概有三米多高,这样的房子现在不多见了,非常的破旧,而且是纯木制的,我猜想可能是以前人们在山上修筑的祠堂,或者是专门供人避雨或是住宿的。你知道有时候大户人家祭奠的过程非常繁琐麻烦,步骤很多,人数也多,在山上修筑一间临时住宿的地方到也不足为奇。房子的门外有两根极粗的大红木支柱,即使是一个成年人也难以环抱,只是油漆早已经脱落,败落之色尽显,我甚至可以在粗大的柱身上看见一个个大大小小的裂缝和虫洞,一些小虫忙碌的在飞快爬进爬出。
迈过几乎到我膝盖处的门槛,我走了进去。
房间里面出乎意外的干燥,我很难想象春天里木制的房子居然比我们现在所谓钢筋混泥土的砖瓦房还不容易潮湿,一进去你可以迅速闻到一阵只有木制品才能散发出来的奇特味道,那感觉就像是把被子放在太阳下晒了一段日子的气味,清爽,舒适。
不过里面什么也没有,诺大空旷的房间和身材幼小的我形成了极大的反差。我在房间里喊了声有人么,不过回应我的却只有一阵阵自己的回音。
虽然一进去一眼就能看完房间的每个角落,可是我还是不放心的到处走了一遍,最终确定,这里的确荒废很久了,因为每个地方都有层厚厚的灰尘。
我回头望去,自己湿湿的脚印从门槛处一直到房间的各个地方,足迹越来越淡,犹如在地面上画了幅奇妙的图案。我暂时忘记离开父亲的恐惧,居然好奇的在观察起这间空房。
门外的雨没有停下来的意思,听长辈说,清明的雨下得越是大,越是长,证明那年死的人越多。
清明雨啊,死者的眼泪。“我听了,竟忘记将桔子放入嘴里,因为我的长辈也是这样对我说的。纪颜没有注意我的举动,他仿佛不是在讲故事了,整个人已经没有注意旁边的东西,全部沉醉在儿时的记忆里。
“忽然,我听见身后有声音。那时我记得自己是一个人胡乱走到这里的,难道还有别的过路躲雨人么。
当我转过头,去看见一个穿着白色过膝长裙的女孩。
女孩看上去似乎比我年纪稍长,长而密的头发随意的披在肩膀上,仿佛洒落了一块黑色的绸缎。她的肤色很白,白的几乎透明,背对着门外站着,光线几乎透过了她的皮肤。
不过我没看见血管。
从始至终,我都没觉得这个女孩的脸上有一丝血色,不过我非但没有害怕,还觉得很高兴。
因为终于有人陪我说话了。
世界上有两种人不会畏惧鬼神。瞎子和小孩。
我不是瞎子,但那时候我确实是个无知的孩子。所以我走了过去,笑着端详着女孩,女孩似乎有些吃惊,但随即也笑了起来。
我低头看着她的脚,没有穿鞋,但是也没有湿,甚至她的全身找不到一点被雨水淋过的痕迹,从门槛到她站的地方,一点异样也没有,仿佛她是飘着进来一般。
‘你迷路了?’女孩开口了,声音很亮,带着很强的穿透力,如同泉水般清澈透明。但是奇怪的是她的话居然很清晰,但是却一句回音也听不到。我自然答复她,自己是随着父亲来的,结果迷路了。
女孩笑了笑,雕塑般的五官组合的很漂亮。
‘我陪你聊聊吧,等你父亲来。’她走了过来,轻轻地抚摸了下我的额头。然后和我并排坐在了高高的门槛上。她的手并非如我想的一样冰冷,相反,和外面的春雨相比,她的手心更温暖。
‘你的衣服湿透了,如果不弄干,小孩的骨头软,寒气入骨,对你可不好。’她笑着说,我则为难的看着如同胶水一样粘在身体上的衣物。
‘你为什么没有湿呢?你不是也从外面来么?’我忽然想到了什么似的,奇怪地问女孩。
‘我当然不会被淋湿,你觉得一滴雨可以淋湿另外一滴雨么?’我对她的话不是很了解,她似乎知道以我的年纪无法理解,便不再说话,只是用手平放在我肩膀上,不消多久,我感觉身体开始暖和干燥起来,原来所有的水居然从衣物上吸了出来,凝聚在女孩的手上,然后又慢慢消失。只是做完这一切后,女孩的脸色更白了。
我和女孩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只是她的注意力始终在雨中,在山外,总是心不在焉,仿佛在期盼什么人一样。
不知道过了多久,只记得天色越来越暗,外面的雨也越来越大,而且起了风,山上的风和平日里的风不同,像刀子一样,又重又沉,仿佛要把我扯碎一般,我只知道自己越来越想睡觉,虽然心里很期待父亲的出现,可是觉得这希望越来越小了。
当时忽然有种想法,如果我死在这座坟山上,倒也是算得上死得其所了。
女孩面带忧愁地看着我,双手扶着我肩膀用力摇了摇,我多少恢复了些神智。可是脑袋沉甸甸的,脆弱的脖子仿佛支撑不住,随时会断裂掉一样。
四周的温度越来越冷了,空旷的山谷居然能隐约听到哭泣声。我无法分辨是那些上坟祭拜者的还是那些留恋人世不肯离开的灵。总之我的身体从未有过如那次般的舒服,仿佛整个人都轻飘起来。女孩似乎很着急,用手指轻轻地划过我的脸庞,像微弱的风拂过一样的感觉。
‘醒醒,睡着了会被冻死的,山上的气温降的很快。’可是她的声音在我听来也越来越遥远,瞬间被雨声吞没了。
‘你是人啊,还这么小,这世界应该还有你只得留恋的东西啊。’她忽然说了这么一句。
‘你不是么?’我笑着问她。女孩见我肯回答她的问话了,也笑了起来,无论是着急还是微笑,她的脸都仿佛同水做的一样,都是如此的透明真实,不参杂任何杂质,丝毫不做作,就像刚出生的婴儿,开心就笑,恼了就哭。可是人往往如是,越是长大,越是入世就反而把娘胎里带出来的东西都扔掉了,据说人在刚出身的时候其实都会游泳,而且水性极好,这也是为什么有的父母在孩子出生不久就经常放在水池里锻炼他们的水性。而有部分人则渐渐忘记了自己的天性。不知道这算是人类的进化呢,还是退化。
斯巴达克人在孩子刚刚出世就用烈酒为他们洗澡,如果孩子身体不够强壮,就会当场抽风而死,所有人都不会为他的死哭泣悲哀,包括他们的父母,因为不够强健的人,在战场上迟早会被淘汰。
所以那时候的我忽然明白了个道理,大多数时候,还是要靠自己,因为,当你想去依靠任何东西的时候,你就把背后出卖了,你回不了头,你无法预知后面究竟是一堵墙,还是一张纸。
我终究还是苏醒了过来,看着女孩,虽然身体虚弱,但已经好过多了,因为我觉得没有先前那么冷。
女孩的衣服始终没有被山风卷起一丝一毫,仿佛她生活在和我不一样的空间里。我看见她的手心产生了一阵阵白雾,白色的雾气笼罩着我,原来是这雾隔开了冰冷的空气和强劲的山风。
‘谢谢你。’我没有多说话,因为每多说一个字就会耗费更多的体力,要感谢,这三个字也够了。可是女孩没有回答我,她的脸色越来越白,即使在这几近漆黑的夜色里也能看得非常清楚,她就像黑夜里的月亮,散发着银色温暖的光,只是这光已经越来越暗淡了。
她始终保持着同样的动作,不过她的身体开始慢慢变得透明,我想伸手去抓住她,儿时的我想法很单纯,因为我已经觉察出来她要走了,孩子的想法很直接,要走的东西当然要抓住,留下来。
可是我抓住的只有空气。在我伸手的一刹那,她已经完全不见了。我那时才知道什么叫随风而逝,女孩好像从来没有来过一样,或者说我似乎只是在这座古老的木头房子里做了一个梦。
当我无法分清自己是否还在梦中的时候,居然在雨声中听到了父亲的喊声,喊声充满了无奈自责和绝望。我立即跑了出来,也对这声音的方向高喊。
终于,我和父亲再次相见了,他没有责骂我,只是一见面就紧紧搂住,我觉察他的身体在发抖,那时恐惧和兴奋的混合,我从未见过在外人面前向来沉着冷静温文尔雅的父亲会发抖。
‘没事就好。’父亲也只说了四个字,随即把我抱了起来。我坚持不肯走,把那女孩的事告诉了父亲,末了,还一再问他,是不是自己做的梦。父亲听完,低头不语,良久才用手电筒照了照地上。
地面上有一滩水,极普通的雨水。
‘那时雨灵。她们只能生活在墓山,她们是天上的雨流过坟墓带着死者执着生念的妖怪。而且她们永远无法成道,也无法离开,只要下雨,雨灵就会出现,帮助那些在山上迷路的人,避免他们被冻死或者迷路。’父亲低沉着用着带有磁性的声音解释着。
我好奇地问雨灵到底去哪里了。父亲则不说话。
‘回天上了吧,她只要帮助过了人,就会重新回到天上,等着下次下雨再回来,又会重新幻化成女孩的样子,在山间游荡,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其实,雨灵里说不定也有你爷爷的心愿。’父亲笑了笑,把我抱起来,用衣服裹住我,我依附在父亲宽大厚实温暖的胸膛上很快就睡着了。等我再次醒来,已经在家里了。
那次后父亲不再带我去扫墓,无论我如何央求,他也不答应。所以我想再次见到雨灵的心愿也没再实现过了,甚至到了后来,父亲去世后,我也去扫墓,但也只是从旁人口中听过那白衣少女的传说,清明雨每年都下,可是我没有再见过她了。“纪颜说着居然笑了下,如同孩子般可爱,随即低沉下来摇摇头。
“要不等你伤稍微好些,我陪你去吧。”我见他有些许伤感,看了看窗外,清明雨依旧下着,虽然看不太清楚,甚至只能靠看地面上水洼来判断,伸出手,飘落到手掌的雨点弄得手心有些痒。
“不过我估计是见不到她了,雨灵只会出现在需要帮助的人的眼前,像她名字一样,雨灵没有任何的杂质,单纯的令我们这些人觉得羞愧。”纪颜点了点头,缓声说着。
他好像忽然想起什么,走过去对着床上的黎正说:“你的腿不好,要不我帮你去祭拜下好么?”黎正抬起头,冷望着纪颜。
“不需要,我讨厌那些繁文缛节,更何况,”黎正说到这里,忽然顿了一下,“更何况我连他们葬在哪里都不知道。”最后一句他说的很快,很轻,很随意。黎正说完之后,便将笔记放到枕头边上,盖上毯子睡过去了。
15
外面开始晴朗了,那点雨也开始慢慢消退,我可以看到一点阳光从阴霾的云层中漏出来。
清明一过,讨厌漫长雨季就结束了吧,大家都说,过了清明,天气才会真正好起来,我长嘘了口气,空气很清新。身后响起了开门声和银铃般的笑声,我知道是谁来了。(清明雨完)
第五十三夜 家蛇
蛇是古越人的重要图腾之一,后来演化为神,唐代杜牧《李长吉歌诗叙》有“牛鬼蛇神不足为其虚荒诞幻也”。清吴震方《岭南杂记》说:“潮州有蛇神,其像冠冕南面,尊曰游天大帝,龛中皆蛇也。欲见之,庙祀必辞而后出,盘旋鼎俎间,或倒悬梁椽上,或以竹竿承之,蜿蜒纤结,不怖人变不螫人,长三尺许,苍翠可爱。……凡祀神者,蛇常游其家”江苏宜兴人将蛇分为家蛇和野蛇,分别称之为“里蛮”和“外蛮”。所谓家蛇,指生活于住宅内的一种蛇,常盘绕于梁、檐、墙缝、瓦楞、阁楼的一种无毒蛇,共约三尺许。人们认为家蛇会保护人,家有了家蛇,米囤里的米就会自行满出来而取不空。
也有人常说,若家中发现蛇,最忌杀死。认为若杀死蛇或蛇没有被打死,蛇就会采取报复行动,于家门不利。所以若在家中发现蛇,就将其捉入罐中或挑在长杆上,然后送到山谷中,并求其躲进山洞,别再回到人家中。
各个地方传说不尽相同,但都有一点,家蛇不是寻常之物。
老人们常说,家蛇盘福聚财。家蛇去,则家败,家蛇留,则家兴。
更有甚者,居然传说如果在自己家中亲眼看见家蛇从老宅离去者,大凶。
一般上了几十年的农村房屋大都有家蛇,而且都很大。大家都有约定俗成的习惯,只要看到家蛇从房中跑出,必要转过头去,不可心存邪念,不可口出秽言污语,然后焚香叩拜,以答谢多年来护宅之情。
当然,有规矩必然有破坏规矩的人,这个道理亘古不变。
周末应父亲之托,回到老家送些东西回去,由于很久没来乡下了,一位老人听说我是父亲的儿子,硬要拉我去他家吃饭,执拗不过,只好从了他了。不过他的家的确不错,就算是与城里人的别墅相比也不逊色,不仅大方宽阔,因为它更多了分古朴神秘的风格,果然,老也有老的好处而且我在房间的木头架子上看到很多摆放整齐的药品和书籍,我暗自揣测难道老人是卖药的?
“村里五十前本来有户赵姓人家,这个村子赵姓居多,若干年前可能都是亲戚,可惜一个家族发展的过于旺盛,四代之后居然就已经陌路了。
不过这户赵姓人在村子里还是有些许地位,家中找老爷子是村子里掌管族谱的,倒也算是德高望重,加上虽然家有余财,却对贫苦的村民很好,所以他在村子威望很高。他的三个儿子也非常优秀。赵大自幼学习武术,几十年下来倒也略有小成,乡里村外都知道赵家有这么个看家护院的大儿子,那时候村子里,能打得人还是很有地位的。
赵二和赵大是亲兄弟,不过性格大不相同,赵二文静,初中读了一半,在村委会作会计一职。
至于赵三,年纪很轻,当时正准备考大学,成绩还算不错,加上自身勤奋,似乎很有希望。
这一家人看上去似乎很快乐,但那也只是给外人看的。“
讲故事的这个老人是叫赵伯,我也是随旁里人一起叫,其实二十多年来我也只是第一次见他罢了。赵伯在村子里地位很高,因为一来他按辈分在村子里比较老,而且听他的口气好像和那个赵老爷子还沾亲带故。二来为人耿直公平,很多事情都靠他来裁断,不过我也是听村民们这样说罢了。赵伯的头发已经掉光了,虽然已经将近古稀之年,但看上去精神不错,两只眼睛总是睁得很大,豆腐样的眼白鼓鼓的凸了出来,侧面看很像青蛙的眼睛,当然,我不敢说出来。带着古铜色肌肤的皮肤虽然干燥的出现裂纹,不过他的手指很细长,虽然指结粗大,但异常灵活,赵伯的身体非常健康,想想城市里居然还有人晒紫外线,花钱找罪受,还不如来乡下住几天,种几株树倒也未尝不是好事。
他用蒲扇大的手摸了摸嘴唇上的油腻,将一个啃完的鸡翅膀扔了出去,神秘地的低着头说。
“赵老爷子一家在外人面前很团结,其实经常吵架。”
“哦?那是为什么?”我好奇地问道。
“原因其实也很简单,因为赵老爷子年轻的时候干了一件傻事,这件事知道的人不多,少许知道这个秘密的人大都敬重他,也不曾在村子公开。居然和家中新来的一个小佣人勾搭在一起,事情败露,怕张扬出去丢丑,所以瞒了下来,把那个女子留在家中,虽然老爷子的老婆很不高兴,但也没办法,不过这个女人在产子的时候大出血死了,赵家人也就秘密处理里尸首。这件事知道的人就更少,赵家人对外说这个女人拐带了钱财跑了,结果反到是赵家成了受害者。这个女佣是外地人,在村子里无亲无故,死前产下的这个孩子就是赵三。赵家人觉得心存内疚,于是对这个孩子非常好,尤其是老爷子,经常疼爱有加,一来是老幺,二来赵三的确比俩个哥哥要聪明很多。
时间一长,自然老爷子先前的老婆心中不满,加上老爷子后来身体日渐衰弱,赵家虽然谈不上富有,但也是颇有余财,尤其是家里的老宅。“赵伯到这里,不禁抬了抬头,看着屋子里的横梁发呆。
我有些不解,但也不好发问,毕竟是晚辈,礼数我还是知晓的。良久,他才开口说话。
“乡下人,一辈子也就图个家康人和,尤其是房子,赵家的老宅可是方圆几十里最好的房子,冬暖夏凉不说,而且照人看过,都说是风水好,旺家。所以赵家的几个儿子都很看重这房子。当然,村子里的人也是。其中自然也包括我。”赵伯轻轻?下一口陈年米酒,眯起眼睛笑了下,然后砸把砸把嘴,显的非常享受。
“可是您开始不是说都是几十年前的事情了么,到底现在那家人怎样了?”我问道,赵伯忽然脸色一沉。
“赵家人出了事,死的死,散的散,那么大的家庭,一下就败落了。”他语气有些沉重,似乎有些阴郁。
“据说在赵家老三快要高考的时候,家里出了件怪事,当时家里人都没在意,可是和后来发生的事串起来想下,倒是非常骇人。
五月份村子里已经非常炎热,那时候还没什么电风扇,更别提空调,大家都赤着身子摇着蒲扇在门口乘凉。只有赵家老爷子一家人不用。“
“哦?那是为什么?”我来过这里,夏天的确热得不行,闷燥的要死,若是坐在房间里,不消几个小时,绝对把人当包子一样给蒸熟了。
“因为赵家的老宅非常的奇特,就像一个冰窖一样,无论外面多热,进去就阴凉无比,心神气爽,而且有些身体不适头昏脑热的人,只需在里面躺上片刻,也不治而愈。而到了冬天,里面又非常暖和,脸炉火炭盆都不需要,虽然房子盖了将近一百年了,由赵老爷子祖父传下来,历经三代,却依旧非常坚固,再大的暴雨房子里面也没半点漏湿,所以这一带,赵家老宅已经出了名了。”赵伯说的很快,唾沫星子都飞出来了,看得出他很了解赵家老宅。
“话分两头,我再说说赵家那三兄弟。老大是练武之人,当然也喜欢喝酒,不过他的酒量极大,寻常之人连番灌他都不得醉,于是在村子里没人敢和他对酒了,他身材魁梧而且热情好客,只是性情过于火爆,言语两下不和,拳头就上去了,赵老爷子没少为他儿子担心,好在后来把老大媳妇娶进来,赵大才渐渐安分下来,但是他对最小的弟弟却格外的好。
后来老二也成亲了,两个哥哥年纪开始大了,心思也多了,尤其是两媳妇过门,自然对这个不是嫡亲的小三叔有了不少想法。老三是明白人,知道家里经常排挤自己,也就更加发愤读书,从很小就要求寄宿在学校,几乎不再家里住。那时候大学生何其荣耀,但考试的难度也可想而知,尤其从农村考取,真的听上去仿佛天方夜谭啊,不过好在老三天资不错,加上非常用功,倒也有很大的希望。
可是两个媳妇以及她们的婆婆并不想这么算了,她们经常去撺掇老头早点确定房子以及遗产的继承,并说老三没有资格来得到应有的一份。不过赵老爷子究竟是如何想的,那就天知道。
总之事情发生在高考前的一个月,一个夏日的晚上。老爷子对老三一再要求回家住,吃好点睡好点,虽然老三拒绝了多次,可能想想为了考试,最后还是回来了。
一家人终于坐在一起吃了顿饭,村子里的规矩女人是不上桌的。于是三个女人们端着饭碗去外面走动,这也是老爷子要求的,把她们都赶了出去。
于是老宅里只剩下父子四人,坐在餐桌的四个角上,老大埋头喝酒不说话。老二倒是客气的劝弟弟吃饭,只是那口气不像是和自家兄弟,倒像是对外人,客气的过了份,老爷子什么都没吃,只是抽着烟看着三个儿子。
赵家习惯在客厅吃饭,诺大的房间里摆着张方方正正的老木桌子,上面正好是高高的横梁。门外已经擦黑,星星也能看到少许了。“赵伯吃饱喝足,抽了根烟,我虽然听的很有趣,但心中不免疑问,他为何对当时的细节如此了如指掌,仿佛就在现场一般。
不过赵伯没有注意我眼里的疑问,继续叙说着。
“老大一个劲的闷头喝酒,可能大部分家庭都是这样,老大往往敦厚朴实些,不善言辞。倒是经常出入村委会与人交际甚广的赵家老二,一直与久未蒙面的弟弟,只是这热情的谈话让人总觉得有些例行公事般的虚假。
酒过三巡,菜略见底。老爷子终于忍不住了。他咳嗽几声,将烟头扔到地上,用自己的黑色园头布鞋狠狠的踩了踩,仿佛下了很大的决心。三个儿子也察觉了,互相不说话,等着父亲说出来。
老爷子清了清嗓子,告诉三个儿子。自己所有的财产会分为三份,三人各拿一份。可是那些微薄的钱财并不是重点。大家想的都是这所神奇的老宅。可是没等老爷子说完,老三忽然冷冷地说话了。
‘我不要我的那份,我也不要房子,如果能考上大学,我不会再回来。’老三说完,起了身子,老大显的很惊讶,也很痛苦,似乎有什么难言之隐,却忍着不说。
老二则很高兴,但又设法不想表现出来,只是低着头用手推着鼻子上的眼镜,用手遮盖住脸上难以克制的笑容。
老爷子更是惊讶,然后则是不解。
正当满桌子的人各有各的表情时,忽然从横梁上扑的一下掉下一团黑乎乎的东西,砰的一声砸在饭桌上,天色很暗,大家吓了一跳,也都没仔细看。
等大家仔细一看,都倒吸口凉气。
桌子盘着一条蛇。大概搪瓷杯口粗细,青底黑纹,蛇头对着老三,还在往外吐信。这蛇不小,虽然没有拉直来测量,估计也有三米多长。其余三人都吓得离开了座位,就是平日里向来胆大的老大也吓白了脸。
‘家蛇!’老二用颤抖的声音喊了句,然后不停的往后退。
这条蛇仿佛睡着了一般,头重重的低了下去,可能砸下来的时候有点不适,看来它一直是在横梁上呆着。老三也有点害怕,可是不知道为什么身体却又无法动弹,只是端坐着,和这条家蛇对视。
很快,蛇蜿蜒的顺着桌子腿爬了下去,如游水般在老三的腿脚边上转了一圈,然后消失在门外的夜色里。
老爷子忽然痛苦地高喊道:“家蛇已走,赵家要败了!报应啊,报应啊。‘他如同疯子一般,重复着这句话,跌跌撞撞地跑出了屋子。
老大搀扶起老二,也慢慢走了出去,临出门,他似乎有话和老三说,可是看着弟弟一脸冷若冰霜,只好咽下去。
客厅里只坐着老三一个人。其实他在这个家只和大哥关系很好,因为他出身的时候大哥就十六了,长兄如父,这个大哥对他非常不错,经常跑上几十里来学校看望他,并希望他回家,可是这个家老三知道再也呆不下去了。许久,老三从几乎坐的让自己ρi股麻木的长凳上起来,抬头看了高高的屋顶,也走了出去。
赵家走出家蛇的事不知道为什么居然传了出去。赵家人一下在村子里仿佛成了晦气的代名词,平日经常打招呼称兄道弟的人一见他们就哗啦一下全散了。好在老三也不在乎这些,第二天就收拾东西回学校了。
七日后,他接到了家里的死讯。
老大死了。
死的莫名其妙,甚至老大临死前恐怕都不知道为什么。那天夜里,他照例和朋友喝了一夜酒。其实量很少,远不及平时的多,老大自然没有放在心里依旧在深夜往家里赶。手里还提这个酒瓶,边走边喝。
可是他摔了一跤,而那时候他正好把瓶口放在自己嘴巴里。
于是老大厚实沉重的身躯完全压了下去,整个瓶子也完全塞进了喉咙,那种酒瓶是乡下特制的,比现在的啤酒瓶瘦,但是更长,有点像可口可乐的瓶子。那时候是深夜,老大无法喊出声来。
第二天,老大的媳妇看见了老大在门外的尸体,据说是活活闷死的,嘴巴也被瓶子撑的完全脱臼了,两只手也僵立的伸了出来,上面全是擦伤的痕迹。可是后来瓶子拿出来,老大的嘴巴无论如何也关不上,那嘴巴黑洞洞的,仿佛像蛇要进食时一样,几个后生用了好大气力也合不上,最后没有办法,只好找来锤子,把老大的下巴骨敲碎了,这才关上,否则一个张着如此大的嘴巴的尸体,如何下葬?
大家私下里多暗自恐惧,都听说过死不瞑目,但那里听说过闭不上嘴巴的?
老三几乎是哭了一路赶到家里,结果一来,脸上就挨了大嫂一记重重的耳光,打的他几乎晕死过去。
他不怪大嫂,因为大嫂一边哭一边喊着的话很对。
‘你就是灾星,你害死你妈,一来又害死你大哥,你自己怎么不去死?’而老二连大哥出殡都不敢出来,成天裹着被子蹲在房间里。而老大的母亲,也几乎哭在房间里,连骂人的气力都没有了。
赵家老三在他大哥灵牌前面跪了整整一天,然后走了,临走前他只看了看自己父亲,那个为了自己短暂的欢娱而生下他的人。
他只和这个陌生的老人说了句保重,接着就回学校念书了。大哥死了,这个家更没有什么可值得留恋的,所以他反而要努力读书,离开这里。
老大死后这个家败落了很多,赵老爷子也一下衰老了下去,反应也大不如前。老太婆的眼睛也哭瞎了,老大的媳妇几年后改嫁了,不过这是后话。
老三果然考取了大学,离开了这个村子,他离开的时候没有一个人送他,可是据说他走后,有村民看见赵老爷子一个杵着拐杖呆立在村子口,老泪横流。
几年后,老四毕业了,整个大学期间他几乎没回过家里,事情过去这么久,他决定回去看看。
一切如常,不过那时候是三年灾害,好在这块地方还算富庶,即便是全国灾荒,村民们也可以自给自足,温饱不成问题。
可是老三一回来,就听说了二哥死了。
原因很简单,老二几乎每天醒过来都要看自己的脚,他老说有蛇在从他脚上开始吞吃他,而且他身上长出了非常奇怪的皮肤病,一圈一圈的,从脚踝慢慢往身上绕,大概两个指头粗细,摸上去粗糙的很,一块块如鳞片一样,老二总是奇痒难忍,用手一抓,就抓下一大块皮,脱光衣服看去,仿佛他整个人被蛇缠住一样。结果被抓烂的地方就恶化的更厉害,皮肤腐烂恶臭,连他妻子多躲的远远的。后来老二身上没有一块好肉。
终于,老二受不了这种折磨,用了最后点气力,在房间里用裤腰带把自己吊死了。
几年之中,赵家就死了两个儿子,家蛇的故事更加让人恐慌。赵老爷悲伤过度,也入了黄土。老二的媳妇回了娘家。偌大的赵家短短几年就败的家破人亡,在老宅里只住了两个人,老大和老二的亲身母亲以及刚刚毕业的老三。
虽然老人非常讨厌老三,几乎不和他说话,唯一和他搭腔也是因为眼睛看不到需要帮助的时候,而且动不动就出言侮辱打骂他。可是老三却丝毫不引以为然,只是默默的照顾他,甚至放弃了自己的专业,甘心在村子里接替了自己二哥的位置,做了名会计。而且他拒绝了很多姑娘的爱慕,只是守着名义上也可以称做娘的这个女人。
村民们对奇特的一家抱着很高的兴趣,各种版本的话也多,有的还传出了赵家有积财,老三害死自己两个哥哥,然后天天拷问老太婆逼她说出来等等。可是有个年代传言和谎话是会演变成可怕的事实。
文革的时候老三天天被批斗,逼他讲出赵家老宅的秘密,而那个老太太也一言不发。结果那些人把老三关了几天,见问不出什么,只好把他放了回去,只不过不准他们两个住在老宅,而是将老宅改成了造反派司令部,一伙愣头青天天在那里,白天就批斗走资派地主,晚上就睡觉打牌,倒也不亦乐乎。
而老三则领着瞎眼老太太找了间茅屋,依旧不辞辛苦的好好照顾着。日子就这样过去,不过老太太还是没有对老三有什么好脸色。
16
后来文革结束,村里念在老三可怜,将房子破例还给了赵家。
那天晚上,当老三扶着老人走进赵家大厅的时候,多年来没有任何表情和多余话语的老太太忽然哇的一声痛哭起来,然后跪在了老三脚下。老三则面无表情地望着老人。
老太太泣不成声的一口一个造孽,一口一个报应之类的,一直到老三将她搀扶起,坐到椅子上。
原来老三的母亲不是大出血而死。
严格地说,是老太太做的,而老大,也知道这事。
当年产期降至,赵老爷子的老婆怕这个佣人产子后和她平起平坐,就暗中买通了稳婆,抱了老三出去,自己则进去用被子把产后虚弱的老三生母闷死了。后来赵老爷子知道了,大怒不己,但估计颜面,只好将尸体安葬,对外则说这个女人生完孩子就跑了。
事情原本以为会结束,可是赵家日后却经常出现怪事,于是赵老爷子请来道士,道士出了个点子,说是将尸体挖出,打断骨头,像蛇一样缠绕在一根细长园木上,外面在套上一层空心木管,以这根木头做横梁,可保家里无忧。而那个女子也会化为家蛇,为赵家看宅积福。
可是道士还说,一旦家蛇跑了,将会祸连子孙,他就无能为力了。开始几年家里顺风顺水,赵老爷子也就没有多想,结果后来就出了上面的事情。
而老大,那是窥视到了母亲的动作,后来逼问后得知真相,但也只好暗暗把事情放在心里,只好对老三格外的好些,至于老二,则对这事毫不知情,他不过是想独占了老三的家产罢了。
但是当老太太说完这一切的时候,老三却面如止水,平静地说其实这一切他早知道了,以前老大去学校看望老三的时候,话语里已经露出端倪,老三非常聪明,知道大哥嗜酒,于是他找了几个能喝的同学,终于把这事情套了出来,当初他知道真相的时候也非常愤怒,只盼自己早点学业有成,然后回家报复。
不过当老大死后,他也就不去想这些了,之所以这么多年伺候着老太太,实际上也是帮老大尽一份未完成的儿子的义务。
那天晚上,老太太就去世了,死的非常安详。
之后,老三继续留在村子里,终生未娶,而赵家老宅,也欢迎很多孩子老人来避暑,他学的是医科,靠着自己大学的知识和自学看书,将老宅变成了个乡村医院。“赵伯终于说完了,他把最后一点酒都喝了下去,似乎很高兴,仿佛多年来的苦衷都说出来一样。外面已经将近黄昏,一位中年妇女牵着个孩子走了进来。
“赵医生,帮我看看孩子吧,瞧过去像是中暑了。”女人有些着急,我看了看孩子,果然,头晕乎乎的,脚步都不稳,脸上红热不退。
赵伯打着酒嗝站起来,给孩子看了看,在孩子胳膊,脖子,腋下处按摩了几下。,然后递给女人一些白纸包的药丸,挥挥手说没事了。女人非常感谢的退了出去。
“原来你就是那个赵三?”我忍不住问道。赵伯醉眼熏熏地望着我。
“是又怎样,不是又怎样?不过你长的和你父亲的确很像,而且一样喜欢刨根问底。”他说完,对着我笑了笑,充满苦涩。
我告别了赵伯。站在赵家老宅的门外,忽然觉得这栋房子在红色的夕阳里显的非常陌落。
赵伯在我面前缓缓将门关上,阳光透过门缝,我好像看见赵伯后面本该是空荡荡的空地里,站着很多双脚,很多双鞋子。
其中,就有双园头黑布鞋。
当我揉揉眼睛想再看下,门已经紧紧关上,我暗想大概喝了些酒,加上光纤的缘故吧。
第二天,我从梦中醒来,知道赵伯去世了。
走的很安详,这种岁数无疾而终是件高兴的事,无论是对已还是对人。据说那天晚上有人看见一条巨大的蛇蜿蜒迅速的爬进了赵家老宅。不过,是否真的看得清楚,那人又不敢肯定了。
周一还要上班,我匆匆祭拜了下赵伯就回去了,赵伯没有子女,或者说很多子女,因为他教了村子里很多小孩启蒙知识以及做人的道理。所以他的后事都是由村子操办的。
回去的时候,我告诉了赵伯去世了。父亲听了唏嘘不已,并说自己小时候由于文革丧父,一直很敬重赵伯,因为他学识渊博而且热情待人,还会医术。
“他又说什么么?临终前。”父亲问我。
“他我很像你。”我老实回答,父亲哦了声,就没再说话了。从此后他也没在提及过赵伯。
第五十四夜 偷寿
纪颜的伤势恢复的很顺利,这自然和那两位女孩的悉心照顾分不开,不过接连几天的好天气,倒也起了很大作用,人的心理开朗,身体自然也好的快些。黎正的腿伤却还要过些日子,大概是伤到骨头的缘故。我刚忙完来到医院,却看见落蕾和李多聚精会神的啪在纪颜床边,原来他又在讲故事了。
尤其是李多,今天把头发分了两缕,双手垫在下巴上,两边光滑如绸缎的头发洒落在两耳,虔诚的望着纪颜。我忽然觉得她的样子很像我前几天见到的小哈巴狗,伏在地面上睡觉的样子。
当然,我也只是在心里想想罢了,切不可说出来,否则明天恐怕要请伤病假了。
照例寒暄了几句,却没打断纪颜的故事,还好,刚开始讲没多久,我也坐到一旁,听了起来。
“在汉族丧葬习俗中,最为普遍的是70岁以上的人去世,吊丧是亲友们会”偷“走丧家的碗筷。说偷也许不大入耳,其实这是自古传下来的老规矩。解放前,江南一带习俗,参加藏礼的亲友吃过豆腐饭,临走时会向亲友打招呼,有的拿碗,有的拿筷,民间认为这是合理合法的,美其名曰”偷寿“。广西安瑶族自治县的壮族地区,80高龄的老人辈去世悼念时,人们也会带走餐桌上的碗筷,当地习俗称之为”取老寿“。广西另一些地方却称”抢筷“,说抢也不算过分,有时客多物少,先下手为强,这样就出现了你强我夺的场面。建国后移风易俗,扬州等地的丧家改”偷“、”抢“为赠、送。
大部分教派都认为生老病死是无法避免的,人之寿命也早有定数,不过,总有些例外,其中有一种人,他们专职为别人偷寿,虽然代价极高,但这世界上还有什么比生命更重要的?万贯家财也会化为乌有,有道是‘钱烂绳断,身亡人去’,可以用钱财买寿命,无论多少,断然是只赚不赔的买卖。
这类人非常神秘,大部分人都无法知道他们的踪影,他们行为举止非常谨慎,因为按照佛理来说,他们破坏了平衡,是会受到惩罚的,而且极为严厉,因为所谓偷寿也是种嫁接,说白了,就是那别的陌生人的寿命转到他人身上,其实也是一种非常败德的法术,所以流传不广,但人为财死,即便是再危险再有违良心的事总是会有人做。
不过,我还是从一个老者口中听说过个关于偷寿的事情。
秋水蜿蜒,翠林环绕,是那个村子远看过去最好的写照,一个村子有山林有河流是富庶的象征,我之所以去那个村子,也是因为之前听闻过这个村子曾经出过一个懂得偷寿的人。
这个人叫古七,很奇怪的名字,因为这里的人都喊不出他的大名,在村口河上被人抱来的时候只在旁边有张字条,上写姓古,排名老七这六个字。这个村里的人非常善良,而且家中大都还有余粮,不过谁也没能力在家长期供养他,于是小古七自小靠着喝着不同的奶水,吃着从大家嘴巴里省出的一碗饭半碗粥慢慢长大,村子里的人也没有排外的情绪,而且古七从小就非常聪明伶俐,凡事一看就会,一会就精。大到农活家务修理炉灶,小到缝补衣裤他全都会,而且口乖眼巧,叫人不倦。
不过,古七一天天长大,身板越来越结实,相貌也越来越出众。大家都在考虑一个问题,有谁会把自家的闺女嫁给他。虽然古七前前后后中意了好几个姑娘,姑娘们也爱他,可是一旦谈到你娶我嫁,那边就打起了退堂鼓。有几家妇人还公开站在家门口指责古七勾引他们家闺女,每当这时候,一些像没爹没娘,穷光蛋这类字眼一出口,平日里嬉皮笑脸的古七脸上忽然变的狰狞起来,而一旁的男人,虽然以前也对古七和颜悦色,这时候也只是拖着自己的女儿,不再搭理古七。
不过古七是何等聪明,他也想通了,毕竟村子里养育了他这么多年,自己无父无母无房无田,他如果想讨媳妇,按照现在的话就是冲过去拍拍女孩的肩膀,唱一句‘妞,我一无所有,你何时跟我走。’别说他那个年代,即便是现在的某些爱情至上看着琼瑶小说长大的女孩也要掂量一下,总不能两人一起流浪于江湖吧。(纪颜语)
于是,在古七来到村子的第十八年那天晚上,他没有留下任何东西,只是带走了他来到村子的那件襁褓和字条,离开了村子,仿佛从来没有来过一样。村里人唏嘘了几天,互相责怪,不过事情来得快去的也快,村民们也渐渐忘记了这事。
三年之后,古七像一个棱角菱利的顽石,从外面砸进了平静的村庄。表面安于乐道的村民们由于古七的到来开始显露出内心疯狂的一面。记得有一句话说得好,之所以没有背叛,是因为开出的价码还不够高。
当为我讲述的那位瞎眼老者叙述到这里的时候,我看见他呆滞石灰色眼球忽然转动了一下,此前那眼睛如同塑料制的一样,动都不动。老人大概八十多岁了,瘦骨嶙峋的双手忽然紧紧抓住了我的手掌,我难以想象他有如此大的气力,淡紫色干瘪的嘴唇吃力的抖动了两下,我知道他很激动,只好用另外只手轻轻在老人弯曲的,骨头凸起的背上拍了两下,这也是缓解人紧张心理最简单最有用的办法。果然,老者的气息稍微平缓了些,这才继续说下去,不过,他并未继续说古七,而是忽然反问我有没有觉得村子里的人有什么不同。
这时候我才疑惑的抬起头,果然,从进入村子时我就有些纳闷,因为我也是从外面听闻关于古七偷寿的传说,本想在这里找个当时知晓的人问问,可是找了半天,也就看见了这一位老者,其余的人都是五十多岁上下,都摇头说不知道关于古七的事情。
“因为和我同岁的都不再这里了。当年村子的壮老力死的死,逃的逃,这个村子几乎被毁掉了。”老人忽然咕噜着嗓子,扯出一句。我听了一惊,但不便多问,等着老人继续说。
“我永远不会忘记古七回到村子的那天,他已经不再是那个吃百家饭的浪荡小子了。剃着个方方正正的平头,穿着一袭青灰色的长衣大褂,左手提这个黑色的扁平皮箱子,右手拿着一顶当时只有城里人才戴的黑色宽边大檐帽。精神抖擞,目含精光,标准的国字脸上挂着还是依旧熟悉,带着几分调皮的微笑,走起路来就像当官的一样,稳稳当当。他非常友善的同大家打着招呼,虽然文雅了不少,但也的确显的很生分了,没有了以前那种随意和亲戚。虽然古七嘴上只提当年村民们的养育之情,但大家都面带愧色,心中都悔恨为何自己怎么不把女儿穿好红衣戴好盖头自己包好送给古七。可是仔细想想,说不定这样古七也就不会离开村子出去闯荡了,那古七就还是以前的古七,那个没爹没娘没房没地的古七。
古七带来的东西很少,大家略有些失望,甚至暗地里有些埋怨,看上去他好像发了财,起码混的不错吧,可是什么礼物都没带,那口皮箱也不准任何人碰。
不过几天后,陆陆续续有很多穿着打扮很入时的贵人们纷纷来到村子。他们有男有女,有三五成群的,也有独自一人的。不过他们来的时候都拿着大包小包,提着很多我们村子里从来没看过的礼物来找古七。大家都带着惊讶的眼光看着这一切。但古七似乎对他们非常冷淡,话语不多,而这些人却像等着古七赏赐骨头的饿狗,一个个摇尾乞怜。每当古七沉吟半晌说了句,好的,回去等着。他们就喜上眉梢,开心的回去了,反之则嚎哭着赖着不走。不过这种人很快就会被后来者赶走。
那时候村民们几乎把古七当神一样看待了。古七也非常大方的把送来的礼物分给大家。村里人在享受着自己祖宗八代都没见过听过的好东西时,也有些人会有些嘀咕,质疑古七到底是做什么的,不过这声音马上被大家按压下去。古七暂时住在了村子里,而且住在村长家,因为大家一致认为,只有村长才勉强可以容纳古七这个贵人。
直到有一次,一个好管闲事而且非常讨厌古七的年轻人从一个在古七这里出来的外来拜访者中稍微打听到了一些消息。
没有人可以得到所有的赞扬,古七的本事和冷淡的外表自然引起了同类的嫉妒,村里的年轻男子或多或少都对他心存芥蒂,可是同时心中的羡慕和自卑也与日俱增,因为他们和古七同岁,经常被自己身边的人,父母,朋友,甚至妻子拿来比较,也许这就是人的悲哀,也是为什么木秀与林风必摧之的道理。
年轻人打听的消息虽然不多,但无疑是非常令大家震动的。
原来古七在帮那些人续命,也就是偷寿。
古语言,北斗司死,南斗辖生。三国里诸葛亮精通奇门遁甲,在五丈原摆七星灯,作法想延续自己寿命。但古七的方法没这么麻烦,因为诸葛亮只是向天借寿,自然得看老天的颜面。而古七则是直接向人借寿,或者说偷寿,将一些人的寿命仿佛通分派钱财一样去掉一些,而加到另外的人身上。试想一下,知晓这类本事的人当然财源广进了。
事情传开了,越传越玄乎,很多人都围着古七,有好奇的,也有想为自己续命的,甚至还有比古七大上几十岁却跪在地上要拜师的。总之村子的人都疯狂了,大家不再去务农,不再去辛勤劳作。田里的杂草也长开了,可是大家不在乎,谁要是学的一招半式,吃喝无忧,还去种什么田,受什么苦,看什么老天脸色吃饭?
可是这些人都受到了古七的呵斥。大家从来没看见过古七生那么大气,他在大家眼里一直是微笑的,和善的。可是这次却一反常态。
“你们疯了么?这个也是好学的?有好吃的好用的就享受吧,不要做梦了。”无论大家如何央求,古七就是不肯再多说,有些人眼尖,看见古七后面似乎有双筷子。
很普通的筷子,但又觉得不普通,因为那筷子在油灯下居然发着寒光,像金属一样,说它普通,是因为外面看上去又黝黑无华,并不惹眼。但是古七一下把大家赶了出来,甚至连村长也不准进他住的屋子。
村民大都面含怨色,集体数落着古七的不是。抱怨这东西和瘟病类似,人越多,发展的越快,而且会越来越严重。
尤其是那些曾经施舍过古七的人,那些喂过他奶水的女人,都说他不是东西,忘恩负义。当然,那些讨厌古七的年轻人更是煽风点火,提议让大家把古七赶出去。
就在这时候,在村子里的人正在议论着是否要把古七赶出去。那个打听古七神奇法术的年轻人,莫名其妙的死去了。他的尸体在清早被人发现,安静的躺在村长家的后院。
你看过被挤爆的蛤蟆么?“老人忽然猛的抬头,那双灰色的眼球盯着我,仿佛看得见一般。我说了声没见过,老人继续说下去。
“年轻人的脑袋仿佛被什么压过一样,眼睛都挤了出来,双手卷曲着神向空中,好像想抓住什么一样。尸体的旁边,是一把菜刀而那个年轻人,正是村长的独子。
这件事像掉入油锅的水,村子沸腾了。村长顶着哭肿的双眼,他的婆娘更是捂着嘴巴,低沉的哭着――先前曾经嚎哭过,被村长扇了一耳光,村长提溜着老婆的耳朵,大骂道:“哭!哭个俅!一定是那个小兔崽子害死我家娃儿!我要他填命!”
村里人愤怒了,他们觉得古七就是个瘟神,大家拿起农具镰刀跑到古七房间门口,最近来的人少了,古七也分外悠闲,那还是初夏,古七穿着一身丝制衬衣,提着个别人送玉茶壶,居然坐在外面的躺椅上闭目养神。当他看见怒气冲冲的人们,丝毫没有惊讶的表情。
‘你们想打死我?为什么不问问是谁杀了村长的公子?’古七忽然微笑着看着人群,慢条斯理地说。大家忽然面面相觑,的确,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是古七杀了人。
‘我告诉你们,是我杀的。’古七依旧慢慢的说,仿佛在谈论一只蝼蚁的生死。人群静了一下,反而没有声音了,大家看着古七,忽然产生了惧意。
那次我也在人群里,虽然那时候是早上,有太阳,可是我忽然觉得很冷,从记得事情起就从来没觉得如此冷过,仿佛渗透骨髓一样。
最后还是村长硬着嗓子逼问一句为什么要杀他儿子。
‘因为他坏了规矩,我警告过他很多次,不要偷看我施法,不要拿我的东西,可是他不听,昨天晚上他还拿刀架在我脖子上,威胁我教他偷寿。
笑话,我能偷别人的寿,难道偷不了他的?我本不想杀他,是他自讨没趣,事情的原委就是这样。‘古七站了起来,大家下意识的退后一步,他笑了笑,背着双手走了进去。
大家渐渐散开了,任凭村长的呼喊,没人愿意也没人敢和古七作对。村长和他婆娘,在家门口嚎哭起来,一直哭到嗓子都哑了。
第二天他们就离开了,据说古七给了他们两个一大笔钱,把村长家里买了下来,而这件事也就不了了之。可是村民从此后看见古七都躲的老远,实在躲不过只好低着头匆匆打声招呼。古七不以为然,依旧接着被人的财物为那些有钱的富人或者地位显赫的从老远外地赶来的达官贵人续命,然后把礼物分派到各家各户。
没过多久,更奇怪的事发生了,居然还来了几个日本人,开始我也不认识,不过后来听古七说他们是日本人,而更奇怪的是古七也会他们的语言,两边叽里呱啦的说了半天,却似乎谈不到一起,结果那几个日本人很生气的离开了,临走时还指着古七说了些什么,古七的脸色有些异常,嘴角抽动了下,转身进了屋子。
村子里的人稍微议论了一下也没在意,因为毕竟大家见多不怪了,要是以前,还会兴奋一阵子。不过古七忽然把大家召集起来,神色严肃的警告大家最近不要在外面乱吃东西或者注意灭鼠,不要在附近随意走动。可是大家只是把他的话当作饿旁风,有的人还嘀咕着说古七把自己当村长了,就算是村长也没有管着大家吃喝的道理,古七交代了很久,直到嗓子都嘶哑了,才走了进去。不过还是有部分人相信了他的话。
村子口就是一条小河,大家以前都是从那里取水,或者洗衣服。古七把那河封了,让大家去很远的地方打水,虽然怨声四起,但也没人敢公开反对。可是村子里的一部分后生们,包括我却很不服气,大家照例从河里舀水喝,因为天热,这些人为了家里挑了远路打水,水就让给老弱妇孺喝了。
我有些担心,因为那河水的确和以前有些不同,上面漂浮着类似石灰一样的东西。所以虽然口渴,去喝的不多。
果然,古七警告的话成真了,喝过水的人出现了虚弱,咳血的症状,然后迅速的死亡,阴影围绕着村子,我也出现了上述的症状,而且非常虚弱,连躺在床上都觉得呼吸困难。由于出事的都是年轻人,一些还未生病的人都吓的离开了村子,去外地避难。
村民们终于愤怒了,他们说这是古七偷了大家的命,然后加到了那些来村子续命人的身上,自己牟取钱财,否则的话,他干嘛对大家这么好?干嘛送大家自己辛苦的来的财务?
这番话很快得到了大家的认同,村民的恐惧达到了顶点而演变成了愤怒。古七从睡梦中抓了起来,帮到了木头桩子上。大家把当时已经躺在床上咳血的我抬到了古七面前。
我虽然已经神志不清,却听到了古七重重的一声叹息。
“放我下来,反正你们要杀我了,让我帮他再续次命。”他的话有人反对,也有人同意,最后大家见我又开始咳血,于是把我和古七都送进了房间,而外面围了很多人。
这是我第一次近距离接触他,忽然觉得其实他对人很温和。
“师傅告诉过我,迟早会有这么一天,不过无所谓,人生一世,得意过就够了。”他的声音很沉,像木桶扔进深井的声音,不过却透着一股子不认输的骄傲。
“我告诫过你们不要去碰那河水,也怪我,没有多家留意,算了,或许这都是安排好的。”古七忽然话音一转,语带凄凉。我则苦笑下,算是对他的回应。我挣扎着用手肘撑起自己,因为即便是这个时候,我也想看看他到底是如何偷寿续命的。
我借着昏黄的灯光,看见古七拿出两只银色的酒杯,倒满了米酒,并抽出了那双筷子,筷子分别架在了酒杯上。他接着拿出一把糯米,朝我走了过来。
“不能偷看,否则会自损双眼,切记!”古七严肃的对我说道。我听话的闭上眼睛。感觉到他用糯米盖在我的手掌心里,接着手心一阵刺痛。我没有听他的话,睁开了眼睛。
只是一瞬间,但我看见了。
古七手里拿着一支很长而细的尖刺状的东西,上面好像有血迹,接着他把那和长针一样的物体在两只酒杯里蘸了一下。接着把另外一把糯米洒向了平放在酒杯上的筷子。
接着我的眼睛一片漆黑,没有疼痛,但是我已经看不见东西了。接着,我便失去了知觉。
等我醒来的时候,发下你自己痊愈了,但是眼睛瞎了。不过我很庆幸,毕竟捡回了姓名,我正要去感谢古七,却被大家拦住了。
大伙告诉我,他们把古七烧死了。
我听了大惊,责问为什么,可是没人愿意告诉我。后来我去问负责行刑的人,他们说古七的身体烧的很快,像浇了烧酒的干柴。火熄灭后,起了大风,他的骨灰混合着木屑吹进了那条河里。
后来喝过河水的人都没有事情了,村子好像又恢复了以前的安宁,那些贵人们也消失了,不再来这个村子,本来,他们就是冲着古七来的。
我也成了那一代人中唯一还呆在村子里的,虽然后来很多人向我问起关于偷寿的事,可是我都没有告诉他们。“老人忽然抚摸着我的手,非常的忧伤。我忽然觉得奇怪。
“那您为什么告诉我这个外乡人呢?”我问老者。他却苦笑了下。
“因为再不说,我就要带进棺材了,告诉你这个外人总觉得要比告诉这个村子的人好,让他们彻底忘记那疯狂的事情。忘记古七。”他说完,对我摆了摆手,示意我走吧。
我离开了村子,回头望去,村子又吹起了风,那个瞎眼的老人寂寞的坐在竹凳上,忧伤的看着村口。
虽然他什么都看不见。
我在出村的时候也看了下那条老人提及的河水,非常清澈,我还用手装了一口喝下去,很凉,不过略带苦味。“纪颜说完了,门口也进来个医生。
“你说的那个好像是细菌吧,日本曾经投放过很多霍乱,登革热一类的细菌在中国农村和根据地。”年轻的医生解释着说。
“不过既然你可以说的这么有精神,看来也好的差不多了,准备办出院手续吧。”他稍微观察了纪颜,Сhā着口袋走了出去。
纪颜无奈的笑笑,李多和落蕾也站了起来。
真有续命么,我很想问纪颜,不过,或许他也不知道吧,没人知道古七是从哪里学来的,这个秘密随着他的骨灰飘散而尽了。(偷寿完)
第五十五夜 食发
年后工作繁忙,加上所谓的正月不剃头的习惯,没料想头发居然像没人管的杂草,呼啦一下疯长起来。头发多了,头皮屑自然也多了,猛回下头肩膀上如同下了雪一样。出去的时候,发现报社旁边的拐角处居然新开了家理发店,居然还有些人围在外面,看来生意很不错,决定进去瞧瞧。
我的头极难理,稍微技术差点会理的很难看,所以换了很多理发师都总是不尽如人意,所以这次只好又报着试试的心态进来。
小店不大,甚至可以说有点狭小但是却并不阴暗,相反,由于方向的缘故,阳光可以很好的照射进来,整个房间还是非常简洁光亮的,其实房子再大再宽敞,如果里面收不到阳光的照射,总觉得让人很不舒服,如果居住地久了,主人的心理大都有些阴暗吧,所以大家在挑选房子的时候,采光也是个非常重要的标准,我记得原先这里是一家杂货铺,想必以前的老板见生意不好就租出来了。店里面摆放着两张理发椅,虽然陈旧却不破,像是竹子制造的。镜子也是,虽然镶嵌的镜框是不带任何修饰花纹的黑色,而且有些老就,倒是镜面却显的十分干净,非常清晰。
只不过,方方正正的镜子,当客人坐上椅子,上半身映衬在里面,给人一种很不舒服的感觉。
就像是遗照一样。
我眨了眨眼睛,可能是想太多了吧。
墙角摆了几张竹椅,坐着些客人,不过其中一个小女孩却倒让我十分好奇。
她大概十一二岁,扎着两只羊角辫,大而圆润的眼睛和小巧玲珑的鼻子搭配着圆圆的脸蛋。只是嘴唇红的有点吓人,宛如电影里的吸血鬼的嘴一样,当然,那是不可能的。小女孩的头发没什么光泽,看着她略带苍白半透明的皮肤,我猜想她可能不经常晒太阳导致身体不太好吧,有很多这种小孩,父母长辈们都宝贝的要死,大门不迈二门不出,比古代小姐们还深闺简出,结果直接导致她们街上只要刮二级风就不敢出门。
女孩穿着很漂亮的洋装,黑红相间的花格裙与白色皮鞋。而且她紧紧地抱着一个洋娃娃。
那个娃娃也很漂亮,几乎和女孩一样的打扮,长相也略有相似,但感觉娃娃终究是娃娃,眼睛里没有任何朝气,动也不动。不过娃娃做成这样,也算是很少见了。
老板在为一个客人理发,看得出他的手艺不错,因为这样一个刚开张又规模这么小的理发店居然有三四个人排队等候。
老板大概中等个头,大而光滑的脑袋,五官摆放的很紧凑,唯独大大的鹰嘴鼻子凸了出来。如揉捏过的电话簿般的皮肤起了数条深深褶皱,看样子似乎很苍老。他还留着两撇夸张的八字胡,但胡子很硬,又很稀疏,一根根贴在薄薄的嘴唇上,远望去想用毛笔画上去似的。
“好了,您对着镜子瞧瞧看合您意么?”老板用一个软刷子蘸了点香粉为客人清理掉脖子上的碎发,谦卑的半弯着腰对客人笑着说到。客人站了起来,对这镜子转转脑袋,又用大手摩挲一番,这才满意的付钱离去。
总算,好不容易老板对我招手,示意轮到我了。我不客气地往椅子上坐了上去,很舒服,透着一股淡淡的清凉。
开始理发了。我也慢慢和老板聊了聊家常。做记者的,都有种职业病,喜欢和人聊天,仿佛一时半刻嘴巴闲空着就浑身不舒服,所以你会发现很多记者喜欢没事就大嚼特嚼口香糖。
“我是外地人,这些东西还是从旧货市场淘来的。孩子娘过的早,我只好带着女儿四处奔波,唉,胖人总是容纳不下我们,还好女儿懂事,从来不哭闹和我一起受罪。”老板看上去虽然年纪很大,攀谈中才知道他居然才刚四十挂零。
“您女儿?”我想想这里也不大,难道刚才看见坐着的小姑娘就是?果然,老板随后指了指女孩。
“你看,她不正和一个娃娃坐在那里么,那娃娃可是我亲手做的!”我忍不住回过头看了下。
窗口漏出来一点夕阳的余光,带着红黄混合的模糊色彩照射在小姑娘的脸上,我看见她没有一丝表情,只是呆滞地看着我,手里紧紧地抱着那个娃娃。我忍不住夸赞老板的手艺精湛,的确,外面卖的洋娃娃那里有做的这么逼真的,如果是自己做的,那这个理发师傅还真是多才多艺呢。
“她不爱说话,您别见怪,我教了她很久,说看见年轻的叫叔叔阿姨,看见稍长得叫伯伯婶婶,可是从来不开口,都十多岁了,一天听不到她说几个字。”老板长叹了口气,又对女儿喊了声。
“圆圆,叫伯伯啊。”我听着身子抖动了下,连忙笑着打断老板的话。
“叫叔叔就可以了。”我流汗解释道。
可是女孩没有吭声。
老板只好继续为我理发。我看了看地上,的确,前面少说也有好几个人理发了,但地面却很干净,几乎找不到什么碎发。
“圆圆,帮我拿条热毛巾来,在后面脸盆里。”老板再次吩咐说,不过这次女孩站了起来,听话得走进去,片刻后拿过一条热气腾腾的毛巾。
老板用毛巾为我擦了擦脸,我忽然觉得毛巾上好象又一阵异样的味道,而且好像脸上沾了些粘糊糊的东西,不过不多,我也就没有在意了。
“你的发质很不错啊。”老板忽然用手在我的头发上摸了一下。不知道为什么,我居然忍不住哆嗦了一下,浑身打了个寒颤,脖子处仿佛被冷风灌了一下,我只好缩了缩脖子。
老板的技术不错,我对着镜子照了照,看来以后认准这家了,加上又离报社不远。我痛快地付了帐,刚想离开,摸了摸口袋,发现居然有一根口香糖,于是童趣大发,走到那个叫圆圆的女孩身边。
“给,很好吃的,甜的。”我把口香糖递过去,可是女孩只是死死的抱着那个洋娃娃。面无表情地看着我。
我只好把口香糖放在椅子上,顺便走了出去。
走出那间理发室的时候,我忽然回头看了看,借着不多的阳光,我看见老板猫着腰,把所有地上扫到一堆的头发整齐的收到一个口袋里放好,接着把口袋立在墙角,旁边还有相同的两个袋子,猜想可能拿去卖钱吧,据说有专门收购头发的。而那个女孩子旁边的口香糖却不见了。
大概,她见我走了就连忙拿起来吃了吧,呵呵,我笑了下,可是我忽然依稀看见女孩手中的洋娃娃好像嘴角动了动,我揉揉眼睛,洋娃娃却依旧如故。
可能看错了,最近老是校订稿件,太累了,回去泡杯掬花茶喝吧,我自己安慰了下,往家里走去。走出去的时候,却看见一个中年妇女,长得慈眉善目的,提着一包东西走进了理发室,脸上充满了幸福的微笑。
也是来理发的吧,看来这里的生意还真是不错呢,我心里暗想。
外面已经全黑了,摸着稍稍有些凉意的脑袋,我连忙走回家,开始洗澡,要不然碎发是非常扎人的。洗澡的时候依稀听见客厅的窗户不停的啪帕作响,心想可能是外面风太大了,可是当我擦着头发走出浴室的时候,声音又没有了。但是却发现窗户上好象有什么东西。
是一双手印,由于我很懒,窗户外面不满灰尘,所以这双手印看的很清楚,不是大人的,手印很小巧,像是小孩的,似乎是从外面拍上去的。
可是我住的是六楼啊。
我刚打算回头那块抹布来擦拭下,可是又听见窗户传来啪的一声。转头一看,居然是个小女孩倒着身子挂在窗户外面,头发也倒垂着。双眼无神的看着我,白皙的脸倒映着客厅里的荧光,显得有些发绿。而两只手,正好按在刚才的手印上。
她把一张小嘴张得大大的,似乎在喊叫什么。而我则傻子一样的拿着浴巾呆望着她。接着,她似乎有些急躁了,用拳头把窗户擂得很咚咚作响,在这样玻璃都要碎了。我呆滞的看见她用手指了指沙发旁边的茶几,接着又把嘴张得大大的。我回头看了看,沙发上只有一包开了封的口香糖。
原来她说的是糖。
我颤抖的把糖拿起来,把窗户开了一条缝,把口香糖递出去,她的脸离我很近,我几乎不相信这么稚嫩的肌肤在寒冷湿气的风里居然一点都没变色,反而在灯光下透着古怪的晶莹的感觉,就像放在暗处的玉器一样,带着肥腻的光泽。这时候,女孩才满意的一把抢过口香糖来,连包装纸都没撕开,直接赛进了嘴巴咽了下去,然后冲着我做了个可爱的笑容,接着爬了下去。
我打开窗户伸出头一看,发现她如壁虎一般四肢吸在六楼的墙壁上,快速的向下爬行,爬到中间,忽然又回头看了我一眼,吓得我立即把头缩了回来,许久,当我再次战战兢兢地伸出头去,女孩的身体早已经消失在夜色中。
我哆嗦着倒了杯凉水,喝下去之后才稍微觉得清醒些,那个女孩好熟悉,最终,我想起来了,这个正是理发店老板的女儿。
可是正常的小女孩会爬到六楼问人要糖么?显然不会。
第二天,我带着满心的疑惑来到那家理发室,可是脚到了门口却一直迟疑着不敢进去。早上的人不多,本来就在偏僻地段的小店显得更加萧条。今天是阴天,我看了看地上,自己的影子便的又稀又淡。
我正在迟疑是否要进去,虽然与我那位朋友相处甚久,可是我毕竟不是他。我的血并没有除邪驱魔的能力。恐怕相反的是,搞不好还会招惹些东西上来。
老板忽然从里面闪身出来。看见我有些意外,眯起眼睛上下扫了扫,这才哦了一声。
“您不是昨天的客人么,怎么,是不是我的手艺不好,您有些不满意?实在对不起了,要不我帮您修整下?还望不要见怪。”老板弯着腰,双手弯曲着合在胸口,半低着脑袋诚惶诚恐地赔罪道。我深感不安,连忙扶起他。告诉他自己并不是介意发型的好坏,相反,对于他的技艺我十分满意。
老板狐疑地望了望我,非常奇怪,想要继续询问,似乎又怕我不悦。只好站在门口,一时间不知道该什么。我意识到自己可能打乱了他一天的工作计划,对他点了点头,说自己只是来坐坐看看老板。
这个借口似乎略带牵强,牵强的让我自己都觉得好笑。老板自然不相信了。于是立即又说道,自己对他的理发技术很感兴趣,想来观看下,顺便学习学习,这是老板才憨厚的笑了笑,腰背挺直了起来,脸上也有了少许得意的笑容,开始向我大谈特谈理发的技巧。
可惜我根本无心听他叙说,只是嗯啊的应付,一边对着小店里面窥探着。
我没看见那女孩,难道昨天我的确是幻觉么。
但那里有那么真实而持续那么长时间的幻觉。
“我还没有开张,正好要出去买点东西,不如您帮我照看下店和我女儿好么?正好如果来了客人就让他稍微等等。”老板忽然拜托我到,这倒是让我非常意外,但也正合我心意。
“你就不怕我是坏人?偷了你的东西?”我忍不住朝他打趣道。老板忽然一直堆满笑容的脸忽然严肃起来,我不得不承认,一个长时间笑着的人忽然不笑了,那神情的确可以让人心头一寒。
“您不会的,第一次来的时候我就知道您是附近报社上班的吧,看过您进去几次,而且看您的相貌绝对不是那种小偷小摸的人。再说我这破店有啥值得偷的?”他说的话很有道理,我也点了点头,算是答应了他的请求。这时老板才满意的朝街口走过去,可是还没等他走几步,我忽然又喊了句。
“如果我是为了把你您女儿拐走呢?”我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会问这个,或许想试探下。
老板忽然立住了,过了会,慢慢转过头,一条缝似的眼睛下面挂了副夸张的笑容。
“谁要是拐带了我的女儿,那他将会是天底下最倒霉的人了。”说完,头也不回的走了。虽然是笑着说的,可是我觉得这句比板着脸说更有威慑力。特别是向我这种昨天晚上经历过那种诡异事情的人。
小店里摆放着些许家具,地面真干净,而且一点异味都没有。房间安静的就像是长久没人居住过一样,有点死气。
里面还有间屋子,不过门是带着的。那扇黑漆色的木门稍许开了条细缝。完全关闭的门和完全打开的门都不如只开了条缝的门又吸引力。这恐怕也就是犹抱琵琶半遮面的缘故。
我猜想那女孩一定就在房间里,可是我却在迟疑是否要进去。一个夜晚徒手爬上高楼向人索要糖果的人当然不是普通人。
可是我还是走过去了,因为听见一阵吞咽的声音,似乎很急,仿佛饿了很久一般。我高抬起脚,尽量做到没有声音走了过去。
越靠近门,声音就越来越大了。我顺着门缝看去,房间里正点着盏电灯。哪个女孩背对着我,坐在床山,旁边是她上次抱着的人偶娃娃。
那个娃娃还是那样漂亮,不过在昏暗的灯光里看不太清楚,只是觉得仿佛是活人似的。
娃娃做得再逼真是娃娃,因为它根本无法动起来。即便是安装了机器在里面,它做出的动作也是僵硬呆板的,根本无法同人的动作相媲美。
可是令我惊讶的是,那个放在枕头边上的人偶娃娃居然眨了眨眼睛。是的,我确信自己没有看错,它的确眨了下眼睛。
接着,更加古怪的是,那个娃娃木然的,很机械的转动着自己的脖子,居然大睁着无神的眼球,看着我这边,仿佛已经发现了我一样。我惊骇的不自觉往后退了一步,却发现自己的脚好象碰倒了什么东西。
是一个袋子。我仔细一看,里面居然装的全是头发,可是只有一半。再次看看房间里面,却发现坐在床上的那个女孩已经不见了,只是枕头上的人偶娃娃还在,依旧睁着圆鼓鼓的大眼睛盯着我。床上还有个袋子,从里面散落出了一大堆黑色的碎发。
这个时候,门缝脚底处传来了一阵金属刮过地板的声音,同时我感觉到腿边好像有什么东西,低头一看,原来那个女孩已经趴在我脚底下,正抬头看着我。
她的嘴正在蠕动着,鼓起的腮帮子一下一下的。我在嘴角处看到了几跟长长的头发。大而泛白的眼睛鼓鼓的盯着我。
从她的眼睛里我读不到人类应有的感情,或者叫灵魂之类的。就好像我触犯了她的领地一样,女孩趴在地上向我扑来,直到我踉跄地退到理发室里,她冲着我凝视了几秒钟,转头又再次爬回了房间。就如同一只热带湖泊里的鳄鱼。爬行速度之快真让我咂舌。
我还坐在地上喘气,但肩膀上忽然挨了一下,这一下并不重,但是在遭受惊吓之后人的神经往往非常脆弱,所以这下又把我吓得着实不轻。回头一看,居然是老板,他的脸带着微笑,从缝眼中漏出几丝戏谑的目光。
“您没事吧,我不过嘱咐您照看下店,怎么您坐到地上去了?这天还寒着呢,快起来吧您。”说着,他把我搀扶了起来,坐在旁边的凳子上。接着自顾自的忙活开来。
他又对着里面的房间喊了句,“起来啦。”
那个女孩抱着娃娃再次走了出来,可是这次却显的很温顺,也很漂亮,根本就不像刚才我看见的一样,好像刚才的事情从来没发生过一样。
这位理发师叹了口气,坐在了椅子上。
“您大概刚才看到了吧,其实我没打算瞒着您,之所以让您留下来,也是想让您自己看到,省得我解释后您也不相信。”果然,老板隐瞒了一些事情。
“其实我的本职不是理发。”他的声音忽然变了,先前的谦卑市侩的那种小商贩才有的语气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自信和骄傲,整个人也仿佛高大了许多,他从椅子上站起来,踱着方步,把手背在身后。
“我其实是一位人偶师。”他的眼睛完全睁开了,冒出令人敬畏的光。
可是我不明白这和他的女儿的那些古怪动作有什么关系。但是,理发师走到了抱着娃娃的女孩面前,在她的脑后抚摸了一下。那个女孩瞬间放开来了手,就如同一个失去动力的机器一样瘫软了下来,头也歪向了一边。理发师轻轻抱起了那个娃娃。
“其实,这才是我女儿。”他恋爱的摸了摸那个我自认为是人偶的脸庞。原来,他那天随意的一指竟然是我误会了。细细看来,果然女孩还是有几分像她的父亲,有时候就是这样,人们总是自作聪明,把假的当做真的,真的反而认为成假的,我不禁为自己的愚蠢笑了笑。
“我知道你误会了,不过也正常,我的女儿患有一种天生的疾病,她的神智经常会陷入无意识中,自然看上去和人偶一样。”理发师说的很轻松,但是我相信无论那个父亲都很难接受这个事实,他现在之所以还可以随意地说出这件事,证明他已经将这个慢慢承受了下来,但背后的痛苦恐怕不是我能想象的。
他又看着那个我以为是理发师女儿的那个人偶。
“这是我的心血,其实说它是我女儿也不为过。”理发师顿了顿,又伸手在女孩脑后晃了一下。结果人偶一下又恢复了先前的样子,只是看着理发师手中的女孩,默然不动。
“我的妻子无法忍受我作为一个人偶师而离开了我,其实连我自己都觉得不是个正常人了,没有谁会喜欢和一个整天不说话,摆弄一些人体四肢模型的家伙呆一辈子。所以她提出离开我也没有劝阻,因为我一直觉得这是理所应当的事。
她没有带走女儿,这也是我感激她的一点。虽然我知道她其实知道女儿患有疾病,怕成为她的负担罢了。
我一个人照顾起我的女儿,这对于一个没有稳定收入的男人来说非常困难,虽然我可以靠帮一些收藏家制作人像和人偶,但毕竟不是长久的维持生计的办法。而且由于我这种职业往往被周遭的人所恐惧和厌恶,我不止一次被警察提审,原因大都是我把废弃的人偶部件丢弃的时候吓坏了我的邻居,所以我以后我学乖了,所有的部件都统一在偏僻处销毁,而且经常搬家。
我要活下去,还要照顾我女儿,忽然我又了种想法,能不能制造一个从未有过的人偶,甚至可以赋予它人类才有的知觉和动作。
这个想法其实也是所有人偶师的梦想,制造出真正的人,而不是人偶,本身这个行当就是一种带着诅咒色彩的职业。因为我们已经威胁到了神的地位啊,只有神才能创造人。
不过我还是开始做了。
但是面对的困难可想而知,我翻阅大量的古典,请教了行当里的著名人物,但换来的都只有失败的挫折感。房间里堆满了失败的制作品。
不过还是在偶然间,我发现人的头发是一种很好的制作材料。在头发里充斥着人的精魄,我产生了一种想法。可不可以制造一个让人的意识控制的人偶,一种类似机器人的人偶。
很快,它被制造出来,并且我把它和我女儿的思想结合在一起。我无法和你解释这是如何做的,只能说是一种秘术,一种类似于转移思想的方法。很快,这个人偶完全被我女儿接受了。从没有任何表情的女儿居然对着这个人偶笑了。
我一直担心女儿的成长过程中没有姐妹和母亲这样的女性亲人会影响到她,不过现在放心了。这个人偶虽然不会说话,但是已经可以代替我为女儿做很多事情了。
只是有一点,它必须进食大量的人发,就如同消耗汽油的汽车一样,头发是它能继续行动的能量。所以,我只好学了手理发的技艺,可惜每到一个地方,还是迟早会被当地人误会,所以我一直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而且,现在愿意到我这种小店来理发的人已经越来越少了。“理发师把女儿放回人偶的怀抱,人偶则把他女儿重新抱回了房间。
“我女儿已经比以前好了很多,或许是老天少许怜悯了我一些,虽然还无法说话,可是已经开始慢慢成长了,因为脑内的毛病,她几乎没有发育过,身体一直保持着小孩的状态,而且不会说话,只能靠用人偶得嘴形来表示。我知道那天她为了想吃糖而让人偶去了你家,可能吓着你了,这是非常抱歉。只是拜托你,千万不要把知道的事说出去,起码要让我稍微准备一下,才好迁移到下一个城市。”他说的很辛酸,眼睛一直盯着脚尖,仿佛带着哀求,先前的骄傲忽然一下不见了,我看见的不是一名优秀的人偶师,而是一个普通父亲。这时候我忽然理解了吉普赛人为什么在外人看上去总是喜欢歌舞,总是带着微笑,总是让人觉得放浪形骸。因为他们没有家,这是最大的悲伤。
当人到达最大的悲伤时候,反而会笑,会开心。因为他们已经无法再难过下去,无家的人是最为悲哀的人。
我自然答应了他的要求,只是希望他稍微注意下,毕竟不是每个人都能受得了那种事,如果造成骚乱就不太好了。理发师点了点头,忽然兴奋起来,不满沧桑的脸忽然起了潮红,仿佛一个刚刚收到心上人赞赏的小伙子一样。
“我认识一个女人,一个非常善良的女人,她也是名人偶师,干我们这行的人很少,互相也不熟悉,对其他人总抱有戒心,可是她还是看出来了我的窘迫,而且可能我们马上就要结婚了。”这令我倒是非常惊讶,也很高兴,我看见了他发自内心的喜悦,而我也发自内心的祝福他。
“本来我想制作一个人偶送给您,又怕你会不喜欢。”人偶师低着脑袋搓着双手,憨厚的笑了笑。
我婉言拒绝了,因为我的确很害怕这些。
可能我不会害怕一个恐怖的鬼脸模型,但是我绝对不会把一个长得和人一模一样的假人放在家里。
这世界最可怕的不是鬼,也不是人,而是极像人而又不是人的东西。人偶是,那些失去人性的人也是。(食发完)
第五十六夜 拾
春天原意是苏醒的季节。可是在这个时日人却总是打瞌睡,精神无法集中,今天是纪颜出院的日子,可是等我想起来,来到医院的时候,病床上只有黎正一人躺在那里。
纪颜可能并不在意,他或许可以体谅我最近工作繁忙,可是我自己却并不这样认为,似乎最近的记忆力越来越差。
“忘记来了?他说了,自己和李多先回去了,叫你不要担心。”黎正望着窗外,似乎在对我说话。好在我早已习惯了他的态度,倒不觉得什么。不过既然来了,总不好现在又离开,只好尴尬地坐在了早已收拾干净整齐的纪颜原先的病床上。
“记忆力是很奇妙的东西,有时候一直想寻找的东西无论如何向破脑袋都找不到,可是当你不想找了,几乎忘记的时候,它自己又忽然冒了出来。有些东西丢了也就丢了,但有些东西,丢了就永远也找不回来了。”黎正从床上滑了下去,双手当作枕头靠在头后,眼睛无神的望着天花板。
“哦?那是怎样一个故事?”我饶有兴致的朝他挪近了些。黎正没有回答我的意思。当我以为他已经睡着的时候。他那带着童音却又以非常成|人口吻的语气开始叙述起来。
“每个人都会有记忆力不好的时候,哪怕是可以一目十行,心算很好的记忆力超人,他们也有不记得东西放哪里的情况。
在我以前上大学的时候,学校里经常流传着一个故事。
林理是一名大一新生,但凡新生都对学校抱着很大的热情和希望。学校很大,对大多数刚从狭小的高中校园里走出来的高中毕业生来说,这是第一个感觉。林理自然也不例外。办好报名手续铺垫好床铺后他决定一个人出来走走。
林理的家里这个城市很远,不过他没让父母来送他。
十八了,应该像个男子汉。林理用这个借口拒绝了父母来送的请求,不过他们同样很高兴,因为儿子长大了。
林理顺着宿舍旁边的一条绿荫带散步,那里种植着很多树木,非常的茂盛,呼吸着新鲜的空气,林理感到十分舒坦。其中有一颗树最为茂密粗壮,和周围的树比起来它要巨大的多,林理一个人都无法抱住,刚想离开,林理好像发现草丛里有些什么异常的东西。
他好像看见一道光。似乎是什么金属反射的光芒,走进一看,居然是支钢笔。说来好笑,林理从小到大没有拾到过任何东西,倒是没少掉过钱啊书之类的。他好奇的走过去,把钢笔拿起来。
很秀气的钢笔,笔帽是银色的,笔身白色,看上去还蛮新的,估计失主正在焦急着寻找吧。在笔帽处好像还刻了个字,好像是个人字,林理把钢笔揣进了口袋,回到了宿舍。只是觉得钢笔的主人刻了个人字真是太奇怪了。
林理心想,估计是哪个急着上课的学子或者是早上在这里背单词的人不小心丢在这里的,看钢笔布满灰尘估计也待了有些日子了。再说,自己正好缺一支好钢笔。而且不知道为什么,他很喜欢这支钢笔,因为,林理有一种奇怪的感觉,钢笔是一个女孩的。因为钢笔看上去很秀气,而且较之以前自己的笔握在手里要细一些。
和宿舍的室友闲聊几句后,林理把钢笔放进了抽屉,开始几天是军训,还没课,自然用不着钢笔。大学的所有东西都让林理着迷,年轻的身体整天沸腾着不安的血液,同学们白天军训很辛苦,完了又互相追打嬉闹。所以,一到晚上,人就睡得很死。只是朋友们都说,林理那个方向经常传来沙沙的摩擦声音。
新生办借书证要经过很多非常繁琐的程序,这让林理很无趣,自己本来对图书馆有着很高的热情,因为在高中的时候就听曾经在读大学的堂哥说过图书馆的书数不胜数,各种各样的类型都有,而且安静又适合长时间阅读,可是一张小小的卡片却把他挡在了门外。
回宿舍的路上,低着头走路林理意外的又在上一次拾到钢笔同一个地方的草丛里拾到了一张图书证。
图书馆的监管制度并不严格,任何人,只要持有合法的图书证,都可以阅读,也就是说,如果这个证的主人还没有注销证的话,林理就可以进大摇大摆的走进图书馆,好好的博览下中外典籍。
林理是这么想的,当然也是这么做的。
图书证上主人的名字已经磨损的不是很清楚了,不过还好照片很清楚,而且幸运的是两人长得居然还非常相像,说出来到更加顺口了。果然,林理把证给了看门的老师看了看,老师瞅了瞅他,又看了看图书证,然后就让林理顺利地进图书馆看书了。
几天下来,白天军训,吃完晚饭林理就在这里看书。这种日子让林理起初还过得非常的惬意。自己的图书证办下来以后,林理把这位同学的图书证也就扔进抽屉没再管了。只是夜晚大家入睡的时候,依旧能在林理床下听见沙沙的声音。
有一次,林理照例在图书馆看书,刚看到一本自己找了许久的旧书,不料自己刚刚走过去,一只葱白玉润的手忽然把书拿了下来。林理这才发现书原来被一个皮肤白皙的高个子女孩取下来了。
“你也喜欢这本书么?”女孩笑了笑,弯目如新月,俏脸似桃花。交谈过后,林理知道女孩叫舒郁,居然还比自己高一个年级,不过论年龄,自己却反倒比她大上几个月。只是舒郁却总是一本正经的让林理喊自己师姐。
两人开始交往起来,林理也不知道这是不是恋爱,只是一天见不到这个女孩就心里难受,说起两人的相识,寝室的同学无不羡慕,以至于一时间新生去图书馆的流量激增,可惜大都空手而归。于是大家都半开玩笑地说林理好福气,居然连女朋友都能捡得到。
不过林理却始终无法靠近舒郁,他对舒郁其他的事情一无所知,但是无所谓,每次见面都能聊的很开心,林理已经很高兴了,只是舒郁经常用一股非常异样的眼神看着自己,有时候还伸出手摸了摸林理的头发。
没过多久,幸运女神似乎又像林理招手了――他又捡到东西了,对于自己最近如此的好运气,林理觉得可能命运真的开始对他微笑了。
他这次捡到了的却是一个皮夹子,也就是一个钱包。很有趣的是,当他打开钱包后,里面居然还有几十元钱和一张KFC的优惠券。可是,优惠券上面的日期却是一年多以前了。当然,还是在那棵树下。
“一年多啊。”林理不禁感叹了起来,他翻看了一下钱包,没有任何其它证明钱包主人身份的东西。当时正是傍晚,林理独自一人站在空荡荡的走道上,头顶繁密的树叶被风一吹,响起了????的声音。随着声音,寂静的水泥路仿佛永远走不完,林理望了望钱包,款式还是非常不错的,正巧自己也没有,干脆拿来用了。
钱包的做工很精致,好像不是买的,而是由人做的一样。林理心想古人流行情侣间互赠香囊或者荷包,没想到现在还有这样的。只是这钱包的侧面有着一滴血迹,如雪花一样的溢散开来。虽然已经风干,但依旧红的非常鲜艳,在几乎漆黑的夜里仿佛会跳动一样,林理盯着那血迹感觉有些头晕,连忙把皮夹收好,回到宿舍。
宿舍里没有人,林理想起还有作业没做,决定用用前些日子拾到的钢笔。正巧同学桌子上有瓶墨水,只是没有牌子,他把钢笔充满墨水,开始写字。
不过写出来的却全是红色的字,在灯光下看得难受,就像刚才钱的血迹一样,他用手蘸了蘸墨水,发现墨水却是蓝色的。
或许这钢笔前段还有些红色墨水吧,林理决定拿它多写些字,等前面残留的红墨水完了再说。谁知道连着在草稿上画了很久,却依旧是红色。林理只好把钢笔重新放回抽屉。
没过多久,林理发现自己的记忆越来越差了有时候自己总是莫名其妙的忘记东西,同学经常在他身后喊住他,提醒他遗忘在座位上的书或者衣物又或是别的什么东西。林理并没太介意,只是猜想自己学习太累了,所以他决定休息一下,正好也可以陪舒郁多一些。
林理本来打算拿着自己的图书证和舒郁一起去图书馆,可是怎么找也找不到了,电话响了起来,是舒郁的,她正在催促林理。林理不愿意再翻箱倒柜地找了。
“不是还有一张么。”林理翻出以前的那张捡来的图书证。
可是今天图书证上照片似乎有些异样,在台灯下那上面和他有几分相似的人似乎在笑。林理揉了揉眼睛,照片又回复原样了。
是幻觉吧,看来自己真的压力太大了,林理自我安慰道。
图书馆很安静,人非常少,林理望着坐在一旁认真看书的舒郁总是静不下心来。
“我出去散步下。”林理直起身子,和舒郁打了个招呼,后者没有抬起头,只是嗯了一声。有时候林理真的很想了解下舒郁,似乎被那美丽的长头发遮掩住的舒郁仿佛还有另外一张脸,一张平日里他未曾见过的脸。
不知道为什么,一边抽烟的林理还是走到了经常捡到东西的那条路上。烟是高中的时候学会的,高考的压力大,很多男生都聚集在一起互相抽着玩,高考完了,高兴的时候也喜欢抽,结果一来二去,居然成了瘾了,虽然谈不上老烟枪,但一天手指头上不夹着点什么东西,林理总有些不舒服。
那颗老树在夜晚看上去非常苍劲,路边的白色的荧光街灯照在树皮上犹如月光一般,但却又比月光要冷得多。林理用手抚摸着树皮,忽然有些感叹。
他下意识的低头,草丛里居然又有东西。
这次是副眼镜,很不错的无框眼镜,做工精巧,不过林理的视力很好,也不需要这个啊,不过既然看见了就拿着吧。
眼镜上干净的很,一点灰尘也没有,虽然说学校的过道一向非常干净,但还不至于一尘不染的地步,何况一副眼镜在草丛里放着,怎么会如此干净,不过林理没想这么多,只道是这个可怜的倒霉鬼怎么老在一个地方弄丢东西。
回到图书馆,却发现舒郁已经离开了,在书里他看见了舒郁留下的便条。
“身体不适,先回宿舍了。”林理略有失望的独自一人回到宿舍。
晚上,室友们又听见了林理床那边传来的沙沙声。
第二天,林理从床上起来,睁开眼睛却发现原本清晰的世界一片模糊。他惊讶与自己的眼睛居然一夜之间视力大减,无奈之下,他摸索着爬下来,却发现桌子上昨天从树下捡来的眼镜。
林理忽然有种感觉,他觉得那眼镜仿佛是为他量身定做的一般,果然,一带上去眼前恢复了清晰,又像以前一样了,虽然鼻子上多了些压力有些不适应,不过戴了眼镜似乎也更斯文了,比以前好看了许多。室友同学们对林理一晚过去就戴上眼镜了非常奇怪,不过也不是太特殊的事情,毕竟上了大学有很些个人都迷恋玩电脑,视力下降得快也不是什么新鲜事。
林理想给舒郁一个惊喜,不了舒郁看见他没有太多的惊讶,只是淡淡一笑。
“戴上了?”她问到,林理点点头,只是奇怪她好像早知道一样。
“我一直觉得你戴眼镜会更好看些?是不是?”舒郁笑了下,非常可爱,既然她喜欢,林理也觉得开心。
接下来两人的日子过得似乎很快乐,真是羡煞旁人。林理对于捡东西也越来越习以为常了,他还从树下拾到过其他一些小东西,像橡皮,直尺,帽子之类的。最后捡到个戒指,觉得有些贵重,于是上交了,交给失物领取处的时候,那位秃顶带着黑框眼睛的老师看了下,神态有些异样。林理刚想走,却被他拉住了。老师的眼睛一直盯着林理,嘴巴里似乎一直在说着:“太像了,太像了。”不过仔细看了看,他又失望的摇头,不过他还是扯着林理不放。
“戒指,哪里来的?”老师有些激动,扯着林理的衣领,林理有些不悦,心想又不是我偷的,捡来的你还这样干什么。
“学校宿舍旁边的树荫道上捡的,一颗很大的树下。”说完,林理趁着老师发呆的时候,赶紧跑了。
林理越来越觉得自己的脑子不好使了,他有时候甚至在和同学聊天的时候忽然卡壳,他会忘记自己想说什么,想做什么,同学们觉得他非常的古怪。林理开始沉默下来,成绩也一落千丈。他经常自己一个人无意识的在校园里晃悠,然后忽然发现呆在一个自己都不知道怎么来的地方。
唯一值得安慰的,舒郁对她越来越好,两人也非常的亲近,林理还吻了舒郁,只有和舒郁在一起的时候,林理才感觉自己生活的有价值。
只是,同学们依旧在每天入夜后,从林理的床方向传来一阵阵的沙沙声音,犹如砂纸摩擦般的粗糙难听。
终于有一天,林理无法预料的事情发生了。
那是入秋的一个夜晚,虽然白天的燥热还未完全退去,但是夜色里已经平添了一股寒杀。
舒郁告诉林理,那天是自己的生日。林理非常兴奋的拿钱去买礼物。可是进了礼品店又不知道该买什么。
他看来看去,似乎那些礼物都不适合他心目中高贵的公主。想来想去,他决定买一支钢笔,至于式样,他不知道为什么,觉得以前那支捡到的钢笔样子就非常漂亮,林理包好钢笔,心理想着舒郁拿到钢笔的样子,心里非常开心。
林理高兴的跑向两人约好的地点。
树荫路的那颗大树,是舒郁自己要求的。
当林理兴冲冲地赶到那颗自己熟悉的大树下,发现舒郁早已经站在那里,一袭黑衣,长发如瀑布般撒在身后,白净的脸庞居然在黑夜里散发着绚丽的光,林理终于理解什么叫亭亭玉立了。
当林理走到这位美丽的女孩面前,把手中的礼物递过去的时候,却发现舒郁的脸挂着非常陌生的笑容,不是感谢他为自己买生日礼物,也不是看见心爱的人赶来的高兴,更多是一种期盼,一种迫切的期盼。
那种眼神林理见过。
老家经常活宰牛羊,然后当着路人面下锅,大家向老板约好事先要那一部分,然后个个带着攫取的眼神盯着割好的新鲜肉下锅,在看着肉在汤锅里翻滚,等待它熟透入嘴下肚。
舒郁现在的眼神也就是那样。
“我们分手吧。”舒郁兴奋而冰冷地吐出几个字。林理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正是秋风虽未冷,心已入寒冬。
林理想问她为什么,可是却无法张开口,瞬间的打击使他本来早已经不堪重负的精神一下崩塌了。
他说不了话了,因为他想不起来该说什么,他想不起来自己是来干什么的,想不起来眼前的这个女孩是谁,想不起起来自己是谁了。
“你属于那里。”舒郁把手指指向那颗大树。林理呆滞的走了过去。
树的下面有东西,林理感觉到了。
他还能捡些什么?
林理低着头一看,一双很白皙的手抓住了他的双脚,他没有抵抗,也无力抵抗,手的主人出来了,他和林理长的很像,也戴着一双无框的精致眼镜。
只不过,他的腹部Сhā着一把刀。
舒郁从身后抱住林理,将头靠在林理的肩膀上。
那个男人笑着朝林理走过来。
“我是谁?”林理终于可以说话了,他急于知道自己究竟是谁。
“你就是我。”那男人依旧笑着,林理低头一看,果然,自己的腹部慢慢出现了一把刀。
他的意识逐渐模糊,林理看见的最后一眼就是舒郁挽着那个男人的手高兴的走了出去。
那个男人是自己么?
林理看见舒郁的无名指上戴着一枚戒指,很熟悉,似乎在哪里看过。
好像,就是自己捡到上交的那枚。
林理什么也感觉不到了,什么也记不起来了。
一年前,一个男孩在校园的一颗大树下等待自己心爱的女孩,由女友亲手做的钱包里有着两张KFC的赠票,他的手里还有一支正要送给她的钢笔,男孩高兴的朝钢笔刻着女友的名字,但他永远都刻不完了。
他只刻了个人字,就被几个小混混刺死了。
原因很简单,这伙喝醉的混混想抢他手里的钢笔,纯粹是好玩,但男孩却认真起来。
他的腹部中了一刀,滑到在树下,他随身带的图书证,眼镜和刚从自习教室归来没来得及放回寝室的文具散落一地。
其中还有一枚打算用来求婚的戒指,他一直随身带着。
第一个发现男孩尸体的就是那个半秃带着黑框眼睛的老师,他以前可不是那样,自从他的儿子死后,伤心欲绝中年丧子的他才甘心去做了名失物招领处的管理员。
他当然认识那枚戒指,因为那是家里祖传的,是他交给儿子的,并叮嘱一定要给儿媳妇带上。
林理的室友很奇怪,林理回到寝室一下就决定搬了出去,东西搬的一干二净,而且说话口气也变的很冷漠,不过他们也习惯林理最近莫名其妙的变化,总觉得交了女朋友,又是那样漂亮的女友性格多少有些变异。
据说林理后来和舒郁结了婚,很幸福的在南方生活。
若干年后,寝室来了新的一批学生,其中一个把自己的抽屉翻出来清扫时候发现上面居然写了字。
你拿了我的钢笔。
你拿了我的钱包。
你拿了我的眼镜。
等等等等,很多很多句,都是你拿了我的什么什么,只有最后一句不是。上面用红色墨水清晰地写着。
‘我只要你的身体。’“黎正的故事说完了,重新闭上眼睛,开始不搭理我了。
只是当我走出门口的时候,黎正忽然说了句。
“忘记什么,都不要忘记自己是谁,那是最可怕的。”我不自觉的点了点头,走出了病房(拾完)。
第五十七夜 点|茓
记得小时候看小说瞧电影,对点|茓尤其着迷,经常两人或三人一组排练剧情,手指在身上胡乱戳两下,被戳者立即保持姿势不动,知道被“解|茓”当时玩的很疯,结果有次某男生学电视里摆酷背对着准备点|茓,结果没注意后面来了女生,这厮转头看都不看就是兰花指乱戳两下,两根指头直接Сhā在人家女孩前胸上,吓的人家哇哇乱叫,直接就是左手如来神掌,右手大慈大悲掌下去,当即把该男生打的找不着牙齿找不着北,然后哭着叫老师去了。结果该男生被勒令当着全班的面道歉,班主任还说他从小就耍流氓,有了文化还得了。还记得他悔过书里说了句“我向全体同学,敬爱的班主任及校领导保证,以后再也不拿指头乱Сhā胡戳,以后一定要有纪律有组织有规范。”至于后来就不记得了。只知道长大后觉得那些东西很可笑,虽然知道中医里有|茓位一说,但对于一下点到别人几个小时不能动,或者一个|茓位点下去人就死了之类的觉得是无稽之谈罢了。
不过世事并无绝对,有些事我们觉得荒唐,是因为我们不了解,无知者敢于怀疑任何事情。黎正的腿伤似乎还未痊愈,还得依靠拐杖才能勉强行走。在落蕾的介绍下,我和纪颜带着黎正去了远离城市的乡下,据说落蕾的外祖父精通医术。而令我和纪颜感兴趣的确是在落蕾家乡,传说有一族人自幼就有一种神奇的关于点|茓的本领。
这里的村庄很大,不过确是地广人稀,几乎走上十几分钟才能看到一户人家。青砖白墙,不时的有几只土狗摇晃着尾巴走来走去,偶尔过去一辆公车,不知道为什么,总感觉这里很荒凉,还好村民都很热情,每到问路讨水都没障碍,而且还领着我们来到了那位老人家中,只是还未到,就用手指指了下前面,然后就不愿在过去了。
这是所老红砖平房,砖红已经脱落不少,房子木制的正门两边大开,我们刚想进去,却发现大门前的院子两边居然各养了三只狼狗,最小的也有半人多高,一看见生人,吼个不停,直接直起身子趴在围栏上,第一次近距离看这些家伙,的确有些胆怯,一只只红口白牙,留着老长的哈喇子。
大门里走出一个老者,半弯着背,一只手拿着香烟,姿势比较怪,是指拇指中指三个指头捏住的,步伐稳健的走出来,上身穿着长袖蓝色棉布大褂,下身是一条黑色长裤,衣服看上去很旧,泛着白,似乎浆洗很多次了,不过非常干净,脚上踩着双黄木拖鞋,对着那群狗叫了句,听不太清楚,似乎类似与训斥的感觉,几条狗立马回到里面,安静的趴着不动了。
走进一看,经由落蕾介绍,原来这位老人就是他外祖父。房子里面非常阴凉,犹如置身冰窖般,不过温度却很事宜,后院似乎还养着狗,还有一大片菜地,看来在田间饲养些动物种些新鲜蔬菜自给自足倒是十分悠闲惬意。而且不时的传来一阵阵月季花的香味,倒是让人有几分醉意。
走近看老人留着一大把雪白的胡子,只是没有梳理有些凌乱。墙壁上挂着一个镜框,里面摆放着一位老者的遗像,看上去非常俊朗,气宇轩昂,很有长者之风,只是左边额角上有一道拇指大小的伤疤。
“这是我师父的像,除了药理,几乎所有的本事都是他教的。自从十几年他去世我就开始留胡子了,从来没剪过。”老人摸了摸胡子,深吸了口烟。
阐明来意后,老者看了看黎正的伤势笑言并无大碍,于是去了内厅,原来里面摆放着药橱,抓了几副,吩咐好忌口和用药。只是吃起来非常奇怪,居然是用没有任何肥腻的瘦肉泡在中药里一起煎熬,然后吃肉喝药,倒是非常奇特,据老人说,肉乃药引,看来古代记载人肉做药引倒也未必为虚了。
聊着聊着,自然说到了点|茓,老人爽朗的笑了起来,声音在房间里回荡,中气十足,虽然已经七十有四,却一点苍老之态也看不出来,视力和听力都很好。
“点|茓其实的确是有的,严格的来说并非用手指点,他们出手非常普通,常人不注意根本无法识的,而且这伙人非常注意隐瞒自己身份,过着和常人无异的生活,安贫乐道。
那年我还比较年轻,二十出头的样子,那时候全国刚解放,村子里乱的一塌糊涂,那时候大家一般烧水都用的锡壶,这玩意用的多了就容易破,烧水的壶破了还了得,所以经常有些手工艺人在村子里溜达,专门帮人点壶。所谓点壶也就是那烧化的锡水补下壶的破洞,赚的都是辛苦钱,有些类似磨剪刀或者到处游走的剃头师傅。
这个点壶的师傅那年大概三十多岁,人却显的很苍老,手指粗糙的如同石头一养,指节粗而宽大,脸上犹如风干的橘子皮,黑的泛着暗红,由于手艺好,收费又相对便宜,所以大家都很喜欢他,只是不知道姓名,我也只是随着大家一起喊他刘师傅。
刘师傅来村子里走动的比较多,基本上所有锡壶和其他什么伞啊,锅之类的修补活他一人包下来了,各家各户谁要做了点好吃的也乐意给他些。
不过村子里有些年轻人冲的很,你要知道,我在你们这个年纪的时候算是比较老实的,从来不在外惹事,这也多亏我的父母管教的比较严厉,由于世代从医,我的父亲非常重视家风家规。
这帮小年轻整天吃饱了没事就在村子里转悠,有时候偷看那家的小媳妇喂奶,有时候偷几个西瓜,虽然谈不上大害,却就像牛旁边飞舞纠缠的牛蝇,很惹人烦,但谁也不愿意出头去说他们,毕竟他们自己的父母都不管,与别人何干?
有次刘师傅在路边修壶,刚点好锡水准备补,结果那帮混混中身材最高大也最冲的一个冲过去就把他的家伙什一脚踢飞了。刘师傅愣了下,没有说什么,只是陪着笑脸低着头把踢翻的东西拾回来。可是刚拿过来,又被一脚踢飞。这样踢飞又拾回来好几次,刘师傅终于知道对方是故意来找茬的了。
踢壶的小子叫木根,父母都死在打仗里了,家里被追认了双烈士,由爷爷奶奶养大的,从小就宠坏了,大家都很讨厌他,但碍于他家里人的脸面,都不敢得罪。不知道为什么,他非常讨厌外地人。
刘师傅缓缓的直立起身子,围观的人很高兴,又有些紧张,大家很久没看见过打架了,连抱着孩子的妇女都赶了过来,一边塞着孩子的嘴,一边轻声向旁人询问是怎么回事。
大家都不曾看见刘师傅直起身子,平时他都是弯着腰或者坐着为人干活,或者逗逗孩子,忽然一下站了起来,却发现他原来非常高大,木根有些慌乱,忍不住向后退了一步,可是想想这么多人在,又接着往前走了半步。
“后生仔,做人莫要太猖狂。”刘师傅平静的脸上没有过多愤怒的表情,只是从铜红色的厚实嘴唇里说出这样一句,然后一直盯着木根。木根回头看了看,发现自己的伙伴赶来了,这下他底气足了。
“老子就是要揍你,今天心情不爽,你还在这里乱吆喝,还挡着老子的路,我不踢你踢谁?”木根一边说,一边拳头已经挥了上去,直接招呼刘师傅的脸。
我们大家都以为要开打了,可是结局却出人意料,仿佛像看电视慢镜头一样,刘师傅忽然伸出自己蒲扇大的结实双手,低下头,拦腰抱起木根,双手按在他的腰眼上。这小子少说也有一百几十斤重,可是在刘师傅看来好像一个纸糊的人一般,轻飘飘地拿起来,转了个身,又放回地面。
大家看呆了,木根自己也没反应过来,只是脚一粘地,身子就瘫软了下来,双手捂着腰,直喊没力气,额头上淌着黄豆大小的汗珠,他的朋友吓的赶紧把他抬走了。
刘师傅眯起的双眼中忽然流露出后悔的神情,接着长叹一口气,蹲下来收拾东西,以为有热闹看得人都四散开来,只有我走过去帮他拿起踢的乱七八糟的工具。
“我闯祸了,没想到这么多年脾气依旧改不掉,本就不该对这后生出手如此之重,这里我是呆不了了,你是个不错的孩子,以后有机会再见吧。”刘师傅忽然伸出手拍了拍我肩膀,我觉得他的手很沉。
那以后村子里再也没听过刘师傅浑厚悠扬犹如唱歌般的吆喝声了,据说他去了外地了。
而木根则惨了,回去后就喊腰酸背痛,开始以为是小毛病,结果接着就茶饭不下,本来还有些胖的他一下子削瘦的吓人,每天都躺在床上哎哎呀呀的叫唤,直喊腰疼。众人掀起他衣服一看,好家伙,两个腰眼上各留下五个黑乎乎的手指印,深黑色的,碰一下就疼痛难忍。当时我父亲也被请来看了看,结果一言未发,只说了句无能为力准备后事吧,接着就摇手不语了。我记得当时追问父亲,他只是不言语,被我问的烦了,只好对我解释道。
“他被人拍了。”父亲没头脑的来了句,我听了更加不解。父亲见我不懂,索性告诉给我听了。
“江西客家一带有一氏族,对人体|茓位颇有研究,倒不专指点|茓,而是用五指按住|茓道,很容易让人血流不畅,轻则伤残,重则致命。这个刘师傅想必也不是有意,可能气在头上,力道重了,可惜木根身子不行,我也解不了。他两边的腰子已经坏死了,就算遇见名医,治好了也是废人,铁定的病秧子。”后来父亲还说,这些学习点|茓的人有一个专门的称号,叫“五百钱”。至于为什么这么叫,就不得而知了。
虽然对刘师傅充满好奇,但后在村子里就再也没看见过他了,至于木根,不知道是运气好还是刘师傅真的留了些情面,好歹保住了姓名,在上海做了手术,从腰里取出两块黑色的血块,不过如父亲所言,他以后就成了个废人,肩不能抗,手不能提,整天要靠喝药来维持姓名,人瘦的像柴火一样,每次看见他都觉得很可怜。
十几年后,我的父亲过世了,文革也到来了,由于家里世代行医,却也没干什么出格的事,加上各个村子之间借着武装斗争的名义实际上却是抱私怨,于是武斗频繁,也就需要我这样人的来为他们治伤,于是我被乡里叫去,在各个村子里看病,只是每次看见一些年轻人流着血,身上那个地方开着口子或者断胳膊断腿抬到我面前我都很不舒服,而我也经常想起木根的遭遇。
有一次,我治理一个骨折的小子,他的胳膊给打折了,可是接好后他又说肩膀痛,拉开一看,肩胛骨连着脖子的地方居然也有五个手指印,与木根的一样,只是颜色并没有那么黑,而且指印似乎小一号。想这个人询问一番才知道,前几天大家批斗一个老人,好像说他是宣扬封建迷信,这个小伙子冲上去扇了一耳光,老人旁边闪出来一个孩子,面带怒色,在他肩膀拍了一下,当时他没觉得有什么,结果后来肩膀越来越痛,所以在打斗的时候他没抬起收来,结果被别人打断了胳膊。
问明事情原委,我也知道那个老人正是姓刘。虽然那段时间我极力寻找他的下落,原来他转悠一圈居然又回来了。我询问了很多人,终于找到了他的住处。
房子很破旧,当我进去的时候房子里只有刘师傅一个人。
他苍老的很快,几乎都不认识了,身上有很多淤痕,在额头上还有个深深的黑色的大拇指印,只有眼睛依然有神,虽然半躺在床上,但是一眼就认出我了。
刘师傅说他一点都不惊讶再次见到我,因为他一直觉得恨我冥冥之中存在着很微妙的联系。
这几年他吃了很多苦。从他的身体上我可以看出来,不过有些苦是超越肉体的。
“我被自己人出卖了。”刘师傅坦然说着。从他口中我知道有人向文革组告发了他,说他以武伤,宣扬|茓位之说,不尊重科学之类的。不过按理以他的身体是不会怕那些普通的伤害,问题是他到了牛棚才知道原来毒打他的人居然也混杂着会使用点|茓的同门。结果被打到重伤吐血。
“这都是自找的,当年我师傅交代过我,不要随意使用这个,因为学习五百钱的人互相之间并不相识,在外人面前使用是大忌。但我年轻气盛,也曾经伤了很多人性命,虽然中年之后靠修补锡壶锅碗生活,却还是无法克制自己的脾气,结果还是出了手,在你们村子里伤了那个年轻人我一直都很自责后悔,虽然当时很气愤,但的确下的手太重了,所以现在有这种下场我不觉得难过,其实倒也是应该的。”刘师傅咳嗽了几下,从我这里得知木根并没有死,稍许安心了些。
屋子里后来进来个年轻人,虽然面带怒气,但眉宇之间的确很刘师傅有几分相似,这个孩子就是刘师傅的独子。
对于我来给他父亲瞧病显的不以为然,可能在他认为任何人都是不值得信任的。
儿子走后,刘师傅对我坦言儿子好胜心太重,虽然教导过几次,但始终不听,他很为儿子担心,深怕会走自己的路。
“五百钱并非只是伤人之用,其实也可以治病救人,只是在于使用者的心罢了,好比刀,杀人者用到杀人,救人者则用刀救人,我希望把这个传授给你,希望你能多救些人,也好偿还些我心中的债。本来以前最早的时候武术医学都是结合在一起的,可惜后来慢慢分开了,能两者皆会的人越来越少了。”刘师傅颤抖着望着我,其实这也是我一直希望的,也是多年来之所以寻找他的原因。
后来我向乡里辞去了医生的职务,专心留在刘师傅这里照顾他,并学习点|茓之术,说老实话非常难,熟记众多|茓位就花了三年。而且果然不出刘师傅所料,他的儿子在一次聚众斗殴中没有再回来,尸体抬回来的时候刘师傅一言不发,脸上也没有过多的忧伤之色,只是挣扎着爬下床,用那依旧宽厚的手掌抚摸了下儿子的脸,看了看他身上五指的伤痕,摇了摇头。
刘师傅在我的照顾下逐渐好了起来,他一再叮嘱我不要在别人面前使用五百钱的点|茓术,所以我也一直恪守自己的诺言,除非对病者我是在无能为力才会使用点|茓救他们的命,然后再靠汤药医治。
不过很可惜,刘师傅额头的伤还是在十几年前发作了,去的时候很安详,那张照片是他去世前自己要求拍摄的,他说感觉到自己大限到了,我也只好答应他的请求。而且自从他去世后,我也开始蓄须纪念他。“落蕾的外祖父终于说完了,老人眼睛里有些发亮,手中掐着的香烟也多出了好长一段烟灰,外面风一吹,将烟灰吹落,如同雪花一样,我看着遗像上老人的照片,觉得真的非常安详。
在我们的要求下,落蕾的祖父调制了些膏药,敷在黎正的伤脚,然后五指缩在一起,食指中指拇指按在脚踝两侧,手离开后,脚踝留下了三个指印,但不是黑色而是微红。
“回去注意忌口,多锻炼下,你只要是脱筋,很容易好的。”老人和蔼地笑了笑。
我追问他,到底刘师傅和他儿子究竟是被什么人所害,难道不想为他们报仇么。老人晃了晃大手。
“师傅自己都想通了,我何必还去烦恼,我只要多救一些人,都缓解些别人的伤痛,就是为他积福了,至于五百钱,不会消亡的,只不过有些东西总是沉在水底而岸上的人看不见罢了。我把这个也教给我了我的儿子,希望他能传承下去,治病救人。”老人笑笑,不再说了。
离开他家的时候,黎正居然已经可以走路了,虽然还有些不灵巧,但是却可以抛开拐杖了。纪颜忍不住赞道果然神奇。(点|茓完)
第五十八夜 裂缝
“知道么,有些东西是无法解释的,我们只能窥测其现象,只能避免,却无法解脱,如同中世纪的鼠疫,现在的狂犬病,人们能做的只有尽量的避开它们,其实这是种消极的应对方法。”纪颜微笑着背负着双手,阳台的太阳刚好晒到他后面,我觉得他仿佛站在了光与影的边缘一般。黎正回来以后脚伤已经好了八九分了,不过他很注意锻炼,每天都去外面长跑,我忽然有种疑问,是否他还能重新以孩子的身体又长大呢?
“难道连你也无法解释么?”我问纪颜。
“当然,笛卡尔不是说过么,画出的圆圈越大,就发现外面的空白更多,越知道的多,就发现自己越无知。”纪颜叹了口气。
“我曾经遇见过这样一件事,面对那种现象我毫无办法,那不是我能解决的了得。
大学的时候,暑假期间学生们组织下乡医疗队,免费为一些处于边远山区的人宣传疾病预防知识和提供一些简单的有效的药物。不要小看这些,或许对城市里的人来说这些药物早已经过时,那些富人们经常对医生开出来的高价药品从不拒绝,其实那等于慢性自杀,设想一下,病毒的进化速度是远高于药品的开发速度,等那天体内的病毒已经免疫任何药品的时候,那就只有等死了。
相反,在那些很少使用药品的地区,简单的青霉素也能治疗许多疾病。当然,对于热情的学生来说,探索未知也是令人非常兴奋的事,可惜,现实总是与愿望相反。
那是个几乎隔绝的山村,连接外界的只有一条如蛇一般蜿蜒盘旋绕在上上的一条小道。道路上崎岖不平,顶多只能容一辆车子行驶,所以大家选择了徒步进山。还好天气不错,没有下雨。
由于要去的地方很多,同学们分散成几个小组,和我一起进入村子的是一个身材略胖的高个男生,犹如一块门板一样,不过由于很少走这种山路,即便是强壮如同运动员的他也汗流浃背。
村子不大,顶多只有不到一百人住在这里,谁也不知道他们住了多久,这里的人似乎看上去和外界有些不同,感觉像很古老似的,或者说就如同刚刚出土的文物,浑身透着一股腐烂的气息。据说村子里所有的人都生了病,所以连出山去外面换粮食和盐巴的人都没了,还好村子里有几只信鸽,所以我们才被乡长委派到这里来。据说那年很热,而且这一带已经连续数个月没有下过雨了。
“记住,不知道是不是传染病,本来你们都是学医的不需要我多说,不过我还是告诫一句,去那个村子最好不要接触任何东西,带着手套,而且别在那里吃饭喝水,避免感染。”乡长神情凝重的样子让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虽然这个村子归他管辖,可是他自己居然也一次都没去过。至于对村子的交代,也是以前的人留下来的。
“那里的人,总让大家感觉的怪怪的。”乡长的助理秘书在送我们出来的时候忽然说了一句。
“怪怪的?”我奇怪地问他,这位年轻的秘书点了点头。
“他们好像看上去总是很干燥,而且似乎从来没见过他们喝水,而那村子附近好像也没有水源,更别说井啊,小河之类的。”秘书摇了摇头,被乡长叫进去了。秘书说自己和出来换东西的村民接触过,觉得他们非常奇怪,至于他自己,也没有进过那个村子。
看这里的情况,我再次回忆起来乡长和助理的话,刚要提醒那位高个胖子,我不知道他的名字,因为只是一个系的,同在一起上课,混个脸熟,不过印象中他似乎没什么朋友,性格比较孤僻,总是一个人坐在课堂的角落里,只是他的身材是在特殊,所以我才对他有些许印象。而当我告诉他我的名字后问他的名字,胖子却笑了。
“你叫我胖子得了,没什么名字不名字的。”胖子一笑,如同年画里的人物一样,憨态可掬。既然他不愿意告诉我他的名字,我想也就算了。
“记得戴上手套。”我觉得奇怪,外面明明很热,但一进村子就觉得有些冷了。赶紧戴上了橡胶手套,顺便抛了一副给胖子,胖子的手很粗大,比常人要大了一号,所以费了好大工夫才把胖乎乎的手塞进手套里去。
“很难受,带着真不舒服,感觉随时会破一样。”胖子表情痛苦地望着我。我也没办法,也没准备一副超大号的手套给他预备,只好劝他将就一下吧。
这个村子是半圆环形状的,几十户人家分散的居住在这里,与其说是村子,倒更像是个街道。我们没有找到这里的村长,似乎这里没有任何的行政单位和机构,村民们长久以来都自顾自的生活着。整个村庄干燥的吓人,四处都是干涸的裂开的泥土和墙壁,坐在房子外面的他们一个个大张着嘴巴,眯着眼睛长时间的保持着一个姿势看着我们,我甚至看见一只苍蝇飞在其中一个年轻男人手臂上,而他看都不看,也懒得驱赶。
“他们靠什么生活啊?”我记得自己问过乡长,乡长也摇头,只是说这个村子的人居然每过一段时间都有人拿着玉石和玉料来换食物和生活用品。
“玉石和玉料?”我吃惊地问。乡长听完点点头。
“不过都是未经过加工的,而且也不是什么名贵的玉石,大多数开价很低,虽然我觉得奇怪,在这个地带本来按理说是不产玉的。”乡长解释道。
现在看了看,或许村子后面的山脉里真的有玉石也说不定。
村子里的人大都神情木纳地坐在自家门前,也不说话,只是直勾勾的盯着我们看,有老人,也有成|人,似乎只有少不更事的孩子才对我们的到来有些好奇,远远地望着,我们一旦走过去,他们就吓的四散开来,等转过身,又聚拢在一起在我们身后小声议论。
“他们和阿爸阿妈好像不太一样啊。”一个孩子奶声奶气地说。
“是啊是啊,不知道他们身上会不会也有缝。”另一个听上去年龄稍大,故意做着大人的声音说着,不过听上去更加有趣。
只是不知道他们说的缝是什么意思。
终于,一个老人肯让我们进去了,她大概七八十岁左右,脸上犹如干涸的河床,刀刻的皱纹纵横交错,枯瘦的手臂上青色的血管一根根暴了出来,我似乎可以看见血液在里面迟缓的流动。一双充满了眼屎的倒三角眼看了看我们,对我们招手说了句,“来!过来!”
“大娘,我们是医学院的学生,在暑假期间特意送药下乡,听说您这里一带大家有些不适,所以带了些药来。”胖子到很会说话,和我一起走了过去。旁边的人依旧没有任何表情,只是看上去非常疲惫的坐在阴处望着我们两个走进了老太太的家门。
房子很阴暗,而且相当干燥,地面都是黄土,踩上去感觉脚下摩擦的很厉害,房间里空空如也,只有一个干净的灶台,一些食物干粮,还有几张小木凳。
“大家最近精神都不太好。不知道是不是病了。”老人忽然说了一句,嗓子带着咯吱咯吱的声音,沙哑的厉害。我和胖子坐了下来,不,应该说胖子根本做不下来,因为那张小板凳还没有他半个ρi股大,何况看上去也不扎实,他索性那处张报纸垫在下面。
我注意到干的发亮的墙壁上居然有很多裂缝,再看看屋顶,也有很多,就如同蜘蛛网状一般,心里不禁一寒,这不是危房么。
胖子劝慰了老人几句,于是拿出药品交给她。老人用颤抖的手接过药片看了看,接着随即扔到了一边。似乎并不是很关心这个。
“这里,需要的不是药,我们需要去换些粮食和盐巴之类的回来,只是大家都走不动。出不了村子。”老人不耐烦的说着,一激动说话就不流畅了。我只好和胖子走了出来,重新来到接到。
“你觉得他们生了什么病?”我问胖子,他则摇头。
“不知道,看不太出来,似乎感觉缺乏锻炼,你没发现他们都很瘦么,而且皮肤似乎长期没有接触谁,非常干燥,脱皮的厉害。”看来胖子的眼睛虽小,注意的东西却不少,不过我也看见了,的确不知道是什么病。
虽然后来又和几位村民谈了一下,可是依然都是爱理不理的,唯一的几句话也是希望我们帮他们去换鞋日常必需品回来。
时间过的很快,眼看着太阳要下山了,而我发现随着阳光的退却,村民似乎开始活跃起来。开始还如同雕塑一样坐在那里不动的他们也开始行走了,聊天了,忙碌起日常起居,只是依旧无视我们两个的样子。
“现在走么?”胖子忽然问我,我则摇头,毕竟还没有搞清楚村民到底患了什么病,这样走太不负责了,我们不是光把药品往这里一扔就了事了,最主要的目的是帮他们治好病。
“太好了,我也想留下来多看看,似乎这里非常的奇特。”胖子见我同意留下,相当高兴和兴奋。而我看着渐渐沉下去的太阳总觉得有些许不安。因为村长说,以前有些人进山采风或者考古,却再也没出来过,所以外人就不敢在这个村子留宿过夜了。胖子始终抱怨说手套不舒服,我也只好和他一起脱掉了。
夜晚很快来临,我发现老山里的夜色的确非常漂亮,可以看见一大片在城市的天空里看不到的星星,密密麻麻的,数都数不过来。而村民们也开始热情起来,邀请我们过去吃饭留宿。选择了一下,我们去了一户四口之家。
关键是胖子说那户人家的女孩很漂亮。
她的确是个很漂亮的女孩,大概比我们小一两岁,但是出落的很不错了,衣服虽然并不时尚,不过是普通的农家衣物,却很难掩盖她脱俗的气质和美丽,鹅蛋形洁白的脸庞,五官摆放的恰到好处,如果她在城市里包装一下,绝对不亚于那些明星。刚才开始来的时候没有看见她,可能是躲在房间里吧,刚才也是她把我们拉到她家的。胖子自从看见她眼睛就没眨过,我暗笑胖子可能看上人家了。
女孩叫画儿,可能是小名吧,总之他的父母,一对看上去老实巴交的农家人是这样叫她的。还有一个顽皮可爱的小男孩,似乎是画儿的弟弟。
晚饭很简单,一大碗腊肉,和干辣椒炒豆角,然后是大碗大碗的米饭。这里似乎没有种植任何农作物,只是靠定期一些村民拿着玉石出去到外面集市上换取大家需要的吃食。村子里没有任何水源,这里的人似乎也不知道什么叫口渴,我和胖子还好自带了些水,自给自足应该够了。
让我和胖子惊讶的是,这一家人真的太会吃了。光是那个画儿吃的就可以抵我和胖子两人了。你要知道胖子的食量已经非常惊人了,而我自然也吃的很多,可是看着这个外表非常并不惊人的女孩子居然吞下那么多东西实在可以气死很多勒着裤腰带啃着黄瓜半拉月只减个一斤半两肉的城市女孩了。
不仅仅是画儿,她的父母以及其他人的食量都很大。而且几乎是往嘴巴里倒饭一样,开始我们还以为他们好客,弄这么多菜,现在才知道只是每天如此罢了。
可是他们却非常瘦,瘦的吓人,不过画儿似乎不太瘦,倒显得比较丰满,和她父母形成了鲜明对比。
在这里唯一还算正常的就是那个小男孩,他吃的倒是不多,而且并没有像他的父母那样瘦,只是他好像对这种情况习以为常了,自己吃着自己的饭,慢慢悠悠的。
小男孩眨着大眼睛拿着筷子在饭碗里Сhā来Сhā曲,忽然笑着对我说。
“吃惊么?没什么,等我和姐姐一样大了,我也会吃那么多的,所以村子里每次都要换很多粮食和肉来。”他的话和随意,却让我非常不解。
几乎是疯狂的进食后,画儿和她的父母又恢复了过来,并再三说不好意思,让我们见笑之类的话。我越来越觉得他们并不像是普通的村民,却觉得他们似乎很有文化以及涵养。因为在同样破裂不堪,充满裂缝的墙壁山我居然看见还挂着一些国画和书法。
虽然时间可以改变一个人的相貌和举止,但内心深处多年来养成的习惯和文化底蕴却很难被抹杀,如同被狼养大的狼孩,无论如何改变,他骨子里的野性也无法磨灭。
这对夫妇显然不是普通的农民,他们的手虽然很瘦,但非常细长,也没有长期坐农活的老茧。
只是他们的皮肤都很干燥,不过画儿和她弟弟不是。
安置我们睡觉的地方后,画儿被他父母带走了。谁在木床上,我翻来覆去无法入睡。
带着月光,我在床上磨蹭了很久,刚转过头,却发现画儿的弟弟笑嘻嘻地站在我身边看着我,吓了我一跳。
“起来啊,我带你看好东西。”他依旧笑嘻嘻的,带着和这个年龄段的孩子不符的怪异和成熟。让我不得不跟着他走出了房间。
“去看什么?”孩子在前面越走越快,带着我走在村子外的街道上,现在外面安静的很,只能听见风声和我们俩的脚步声,我忽然想起胖子还睡在那里,不知道他睡着了么。
男孩没有回头,只是不耐烦地说了句:“急什么,很快就到了。”说着高兴的指了指前面。
“就在那里,我姐在那里。”
我一听觉得奇怪,为什么男孩要带我来看她姐姐。
前面好像是村子的后面,仿佛是一个类似祭台之类的,很古老了,是石头搭造的,很多已经被风沙磨损的非常厉害。我走过去才看见画儿和他父母以及还有白天看见的老太太和年轻人,以及很多村民都在。不过画儿的弟弟让我尽量离这远些,趴在石头后面看着。
这些人都卷起了袖子,那天的月亮很园很亮。
“你真幸运,正好今天月亮不错。”男孩再次嘲笑般的看了看我,我则没有搭理他,继续看着村民们。
尤其是画儿,她的皮肤很好,在月光的照射下反射着白皙的冷光,白净细长的手臂就像荧光灯管一样,又带着瓷器的腻滑。
“今天画儿也要有缝隙了,所以请大家来坐下见证,她也可以帮村子做些事了。”画儿的父亲似乎很高兴,拿着画儿的手举起来给大家看,而旁边的村民似乎没有太多的表情。
很快,我看见了裂缝,终于明白那些小孩说我们身上有没有缝隙的原因。
画儿陶瓷般的手臂开始出现了一条黑色如发丝般的裂缝,接着两条,三条,整个手就像被锤子敲破了一般,不过她的脸上没有什么痛苦的表情。不只是她的手臂,她白净的脸庞也开始出现裂纹,还有她的脚踝,我猜想可能她整个身体都在出现缝隙。
画儿就像一个被打碎然后重新粘合起来的瓷人。
接着,裂纹逐渐增多,终于开始脱落下来,如同下雨一样,白皙的皮肤一片片掉到地上,越来越多,最后在地上居然变成了块拳头大小的晶体,闪着白光。
在看看画儿,她犹如被脱掉一层皮一般,虽然还是非常白皙,但整个人仿佛瘦掉一圈,显的很虚弱。
然后村民们也同样开始出现裂缝,他们都掉下来或多或少的粉末碎片,也变成了大大小小的石头状的东西,只是都没有画儿的那块漂亮晶莹。而且也变得如画儿一般虚弱,瘦的厉害。
我大张着嘴看完后,村民们捡起那些石块。
难道他们就是靠着那些所谓的玉料来换吃的?那不是人皮么。我越来越糊涂了,而且他们怎样出去呢,不是说村子里的人很久都没有出来换东西么。
“最近的太阳很厉害,我们出不去,要不然我们会被外面的阳光晒的裂开的。”终于,画儿的母亲低着头说了一句。
“天气越来越热,以前还好,可以勉强出去,可是今年是在出不了村子了,而且就算是你,也在这里呆了十余年,完全不适应外面了。”旁边的一个老头对着画儿父亲说道。
“今天不是来了两个年轻人么,叫他们帮我们换吧。”画儿的父亲提议,居然还谈到了我和胖子。
“可是顶多让人家帮我们一次罢了,以后怎么办。”画儿的母亲为难地说。
“那就把他们也变成我们就是了,你原来也不是这样的么?在这个村子无忧无虑的生活下去不是挺好么。”旁边的一个老头咯咯的笑了下,接过话头对着画儿父亲说。
我心里一惊,回头看了看那个孩子,孩子依旧带着笑容望着我。
“他们想把你和那个大个也变得和阿爸阿妈一样,身上出现几条裂缝呢。”他仿佛在开玩笑一样,而我却并不觉得好笑。
“这样吧,这件事交给你们一家去做,以后就专门让他们帮我们换粮食,他们不是在村子长大的,对村子的依赖要少,能受得了外面的光。”先前的老头似乎态度很坚决,旁边的人也一同赞同,画儿的父母无奈的点了点头。我觉得他们似乎要散了,赶紧叫男孩带着我回去。
一路上男孩笑嘻嘻地对我说。
“我还没有长大,如果和姐姐一样大也能脱落下来漂亮的石头,帮家里换回吃的和用的。”
“难道你觉得这样很有趣?”我忍不住问他。
“当然,这个村子里的人都是这样,有什么不对吗?”他睁着大眼睛奇怪的望着我,仿佛不对经奇怪的是我,他说的才是符合逻辑的。我不想和孩子多争辩,只是想赶快叫醒胖子离开这里。
回到画儿家里,胖子还在呼呼大睡,当我拍醒他告诉一切,他也哦了一声。
“果然是个奇怪的村子,我说呢。”他环视了下四周的墙壁。我对他说现在不是感叹的时候,赶紧离开才对。
不过当我们商量如何走的时候,画儿一家人已经进来了。
“你们不用害怕,我们没打算害你们。”画儿淡淡地说了一句。
他们一家人看上去都和和善,并不像其他的村民,我越来越觉得他们和那些人不同。
“其实,你应该也看出来了。十几年前我来这里写生和游玩。听说这里有个很奇特的村子,所以好奇地来着看看,结果就再也回不去了。”画儿的父亲,那位看上去很老实的中年男人,缓缓地开口说道。我和胖子则用心的听着。
“来到这个村子后,我也和你们一样非常好奇,后来才知道这里的村民世世代代都是这样生存的,这里种植不了任何农作物,也没有任何水源。村子里的人喜欢干燥,讨厌潮湿,因为如果和喝了水或者皮肤接触到水,就无法制造赖以生存的玉石玉料了。如同你刚才看见的,他们有种特殊的本领,身体上脱落下来的东西居然都是玉石的材料,而玉石的优劣,居然取决于人的皮肤的好坏,他们的食量很大,但营养根本取不到身体的各个角落,而是神奇的在皮肤表面形成了玉的成分,到了一定的时候才剥落下来,然后换取食物,当我打算离开,结果已经晚了,不知道村民们做了些什么,居然把我也同化了,后来我发现自己已经无法适应外界的生活,我害怕剧烈的阳光,因为过热的光纤会把我们烤干,整个人变成具干尸,以前的天气并不炎热,而且每当下雨后温度低些我们才去外面换吃的,可是今年已经很久没下过雨了,大家都不敢出村子。所以,他们说要把你们也同化掉。因为你们不是在村子里长大,所以应该可以抵抗得了外面炎热的温度和阳光。”他无可奈何的摇头。
“现在我也已经麻木了,尤其是在村子里还娶了一位妻子,还生下了画儿和她弟弟,这孩子完全在这里长大,再过几年,他也会像那些人一样了。”画儿的父亲望了望自己的妻子,然后摸了摸男孩的头,很无奈地说。
“你们走吧,我们不会加害你们两个的。虽然村子里的粮食已经用完了,再过几天,大家都会饿死在村子里了。”画儿轻轻地说了句。我觉得她很可怜,完全没有选择命运的能力,甚至她想都不敢想,因为只要离开了这里,恐怕她就必须一辈子活在阴影里面。
场面开始沉默了下来。这时候胖子忽然站了起来。
“我答应帮助你们,你们把我同化吧,不过要放过我同学。”他的话让我很惊讶。
画儿一家人也很惊讶,随意又非常感激地看着他。
“可是,要如何同化呢?”胖子笑了笑问他们。我赶紧站起来扶住他。
“你疯了么?还是和我一起离开吧。”
“不了,其实我也有些厌倦呆在那个世界了,在这里蛮好的。”胖子笑笑,挣脱了我的手。
“你还是赶快离开这里吧,我留下来也是为了帮助这里生活的人。”胖子忽然不笑了,一脸严肃地说:“我们开始来的目的难道你忘记了?”
这时候我忽然想起,原本我们就是来解决这里村民所谓的病来的。可是我没想到却是这样一种解决方法。
当我在天亮的时候离开画儿家,我看到画儿从手臂上剥落了一块白色的片状物,胖子把它吞了下去。
离开那个村子后我告诉了村长,以后不要再派人去那个村子了,至于原因,我却没有说。
还有,胖子告诉我,他的名字叫闽书。“纪颜说完了,虽然说的略有些伤感,不过他很快又语调轻松地说:”你知道么,我在后来回过那个乡镇,居然真的见到了胖子,他果然拿着那些玉石玉料来换东西,不过他已经瘦了下来,脚边上有一块比其他玉石大得多的一块。他告诉我,自己和画儿结婚了,而且妻子已经怀孕了,很快就会生产,所以他必须多出来几次换些必须的东西。似乎很奇特,他很能适应这里的气候和环境,或许有的事情就是如此,无法解释清楚,我唯一知道的事,他看上去过的很快乐,起码,看上去是。“(裂缝完)
第五十九夜 犬娘
我有一位朋友,十分要好的朋友,他尤其喜欢养狗,无论是名贵的犬种,还是街头流浪的小狗,只要他看见了,绝对不会放过,一定带回家里好好抚养,但他对狗的态度很自由,随意进出,以至于有时候他也向我说有很多流浪犬在他家养好伤吃饱后拉下一堆堆排泄物就摆摆尾巴摇摇ρi股走了。不过他不在乎,始终乐此不疲的重复,让我非常奇怪。
他对狗的喜爱似乎已经大大超越了正常人的情感,隐约中我觉得应该有些其他的故事。由于从小和他认识,我对他的家人还是很了解的,很不凑巧,他的父亲,确是一位屠户,而且,专门杀狗。却说这个行当倒也是有位祖师爷,而且名声颇为响亮,此人正是助汉高祖刘邦打下天下的大汉第一勇士樊哙,据《史记》记载:汉朝的开国皇帝刘邦手下的大将“樊哙沛人也,少时以屠狗为业”。汉高祖刘邦与樊哙自幼就是好朋友,后结为连襟,同娶吕氏为妻,樊哙自幼家贫,住在沛邑城郊的乌龙潭(现为樊井)边,以屠狗为生,他用乌龙潭的水洗狗肉,再用乌龙潭的水煮狗肉,其味道特别鲜美香醇。所以有很多人对狗肉情有独钟,所以同学父亲的摊位倒一度也非常红火,甚至在改革初期就给很多狗肉火锅提供肉源,很早就发了财,不过不知道为什么,当事业如日中天的时候却一下放弃了,将生意卖与他人,真是让人好生奇怪,本来想问问,不过想想既然别人没有主动说,自然是不便说,问起来回答不是,说谎也不是,于是干脆就压在心里不说了。
我曾经去过一次那个肉摊,那还是因为我的父亲有一次叫我去买点狗肉下酒,我虽然不是很喜欢吃狗肉,但对于孩子,尤其是那个时代,有些肉吃还是很高兴的,于是我想起了我的同学,他曾经说我如果想要买狗肉,一定要去他爸爸那里,可以便宜些。
我自然找到他,朋友也一口答应,孩子嘛,总有些喜欢逞意气,其实他也极少去他父亲那里。
那是一个巨大的菜市场,一进去就可以闻到混杂着汗臭味,腐烂的菜叶和一股浓重的血腥味,还有动物粪便的味道。这种奇怪的味道让我很不舒服,朋友一蹦一跳着带我来到了他父亲的肉摊上。
他的父亲相当高大,**着上身,露出古铜色结实的肌肉依旧宽阔的肩骨,他系着一条长长的充满油腻闪闪发亮的深蓝色围裙,上面似乎还粘着星星点点的血迹。旁边有两个年轻人,招呼着客人,负责拿肉找零钱。我望了望肉摊,左边的挂钩上挂了一串串红色的肉块和内脏,旁边还有数个砧板,但上面已经是血红一片,沾着很多红色的肉末和骨头渣滓。我的旁边还有两个先到的客人,一个个半张着嘴巴,带着满意的眼神端详狗肉,而且不停的指指点点。
在同学父亲的脚下,有着好几个铁笼子,光线很暗,我只好走过去看,原来里面关着许多狗。
我无法忘记它们的眼神,很绝望,的确,那是种非常绝望的眼神,它们大都只有一米多长,体型并不大,毛色很杂,都是土狗,其中一条黑色的幼犬,睁着圆圆的毫无光泽如同塑料般的眼珠流着泪直直地看着那个红色的砧板,接着又盯着我看。我被盯的有些发毛,这时候同学的父亲一直在催促我。
“娃娃,快点,我还要敢去喝酒。”同学父亲的声音犹如雷声一般震耳,我只好胡乱指了一只。
“就它吧。”我指着刚才的黑狗。它瞧见我的手指着它,开始剧烈的颤抖,整个身体都在抖动。同学的父亲大手一挥,把笼子里的小狗拖了出来。这时候,所有关在笼子里的狗都开始叫起来。并不是愤怒的吼叫,而是低沉的哀鸣。
我终于见识到了他们是怎样杀狗的。
朋友的父亲一只手揪着黑狗的耳朵,像提兔子一样把它提留起来,被提出来的小狗没有任何的反抗,或许它知道是徒劳,只是呆滞的缩着四肢,而同学父亲的另外一只手拿起一件很怪的铁器,有些像撑衣服的架子,实际上就是这个改造而成,只不过前面弯曲成了一个U形的样子,他把前端压在狗脖子上,黑狗整个身体被卡在地上,任凭四肢如何摆动,也无法挣脱出来,它的脖子晃悠了很久,最终不动了,把小脑袋贴在冰冷的地面上,只是不停的流泪,喉咙里发出呜呜的鸣叫。
同学的父亲拿出一柄铁锤,我看见他高高举起,朝黑狗的头上砸去,刹那间我听见了一声沉闷的声音,就像折断的柴火一样。
那狗还没死,头上已经凹陷了一大块,不停的向外吐着白沫和热气,嘴巴张的大大的,粉红色的舌头耷拉了出来,如同一条红色的带子。
很快,第二声闷响后,那黑狗不会动了,眼睛里的亮光也渐渐暗淡下去。同学的父亲手法熟练的把狗尸提起来,挂在铁钩上,拿起一把剔骨尖刀,手法熟练地在狗脖子上划开一个口子,接着犹如拔香蕉皮一样,一下就把狗皮扒了下来,露出冒着热气的粉红色的肉。我已经完全看呆了,脚下的狗血混合着白色的脑浆浸透了穿着凉鞋的脚。同学的父亲割下一大块狗后腿肉,我交了钱,脚步迟缓的走了出去。
出菜市场后我和同学都不说话,两人先前来的兴奋和高兴一扫而光,我和他分手后脑袋空白的走回家。
从那次后,我不再吃狗肉了,同学也是。
可是我只是知道这些罢了,却不知道同学为何如此喜欢溺爱狗。
在他家,我望着满地乱跑的小狗,和眯着眼睛不知疲倦的拿着狗粮喂养他们的朋友,终于问起他为什么如此喜爱养狗,并谈到了他那位杀狗的父亲。
“你还记得那次和我一起去看杀狗啊。”他歪着脑袋笑嘻嘻地望着我,随后又表情严肃起来。
“告诉你一些事吧,或许你会明白我为什么这么喜欢狗。
我出生的时候,父亲并不在身边,由于那时候狗肉市场很走俏,他几乎离不开肉摊,加上那时候母亲看上去预产期也没到,所以他放心的回去杀狗卖肉,结果刚刚杀完几只狗,邻居的大妈跑过来告诉他我妈发动了,结果还没等他赶到医院,我就匆匆落地了。
据说我生出来的时候就很会哭,而且讨厌我父亲。每次他张开手走向我,母亲说我都会全身发抖,不会说话的我喉咙里发出很凄惨的鸣叫,接着就嚎嚎大哭起来,这让父亲很难堪,也很尴尬。
他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而且只要他呆在家里,我总是会生病,奇怪的是只要他离开,我的病就不治而愈了。
于是大家都众口一词,我和父亲犯冲。“说到这里,他忽然话锋一转,”你知道胎神么?可能也叫胎煞。“
我摇头,哪里听过这个。
他略带失望的低下眼皮,接着慢慢解释给我听。
“我其实带着少数民族的血统,这点恐怕你还不知道吧,我的母亲,是一位布依族人,虽然已经融入到汉族很久了,但布依族却一直对生育保有自己的一套习惯和风俗,当年据说我的外祖父母就十分反对母亲嫁给一位屠户,因为他们觉得父亲杀气太重了。
不过他们还是结了婚,而且似乎也很顺利,父亲依靠着卖肉的钱承担着养育一家人的重任,大家倒也非常协调顺利。
布依族人认为,胎儿的怀孕形成是一项很伟大的事情,而胎儿在**里直到生产下来之前,一直处于一种似人非人,徘徊在两个世界之间的状态,所以他们很脆弱,需要保护。
传说在孕妇的周围,一直存在着一种神灵,它们是死去孩子的母亲化成的,大家无法区别它们的善恶好坏,因为如果它对胎儿有益,保护胎儿,大家就敬它,叫它‘胎神’,如果它对胎儿有害,加害胎儿,大家怕它,称之为‘胎煞’。这也是它们名字的由来。
而且在孕妇怀孕的时候,丈夫不允许狩猎,捕鱼,因为族人们认为动物鱼类的灵魂惧怕男子,所以就会去找胎儿报复,母亲提醒过父亲在怀我的时候不要杀戮过多,可是由于生产住院都急需用钱,父亲虽然表面答应,但还是在杀狗卖肉。
祖父母对于我和父亲的不融洽归咎与父亲杀狗过多遭致的报复,无奈下父亲到处去求解破解的法子,于是有一个老人向父亲提出了一个办法。
那就是认一只犬娘。“他似乎有些感慨,话语间停顿了下,而我也非常惊讶。
“犬娘?”我大声地说了出来,话刚出口,方觉得有些唐突,不好意思笑了笑,还好同学并不见怪。
“是的,也难怪你反应这么大,当时我的父亲也很惊讶,甚至非常气愤。因为在常人辱骂的时候经常骂一句狗娘养的,现在倒好,自己反到上赶着去认一只狗做母亲,虽然只是为了应运之法,和那些把名字叫的很贱怕孩子养不大有些类似,但毕竟传出去实在有伤颜面,所以父亲开始的时候坚决不同意。可是当他发现只要他在家我就紧咬嘴唇连奶都不喝,只好长叹一口气,同意了那个老者的提议。
不过新的问题又出来了。
到底如何去找一只犬娘?
父母当然去询问那个老者,老者说必须找一只第一次生产幼仔的母犬,而且幼仔必须全部天生早夭,这样才符合条件。听起来似乎容易,父亲是做杀狗生意的,自然认识不少养狗人,但实际找起来却非常困难。
狗场很大,包括种犬幼犬大的有几万只,不过父亲认识的都是些养肉犬的,他们很热情的为父亲查找符合条件的母犬,不过一番查找下来,把他累的够呛,当他几乎要放弃的时候,一个朋友却告诉他,正好他那里有一只第一次生产而且年龄不到一岁的母犬,生下了三只,不过一天之内都没活下来,父亲一听大喜,连忙把那只母犬抱回了家。
说来奇怪,那只母犬一抱到我家就和我很有缘,它很喜欢我。总是趴在我的摇篮边上,而我也和父亲没那么生分了,他居然也可以抱着我而不至于被我的啼哭声弄得心烦意燥。
这是只很普通的狗,在我儿时的印象里它一直陪伴着我,而且家里人从来不叫它狗,而是喊犬。而我更是叫它犬娘。我喊不出它的种类,只知道犬娘的皮毛很光滑,也很短,白色的,犹如刚刚刷过白色油漆的墙壁。它总是喜欢用长长的毛茸茸的脑袋拱我的小手,对于儿童时代能有这样的伴侣,的确让我少了许多孤单。
但是在我和父亲关系慢慢变好的时候,犬娘却和他的关系越来越糟糕,几乎每次父亲进门它都要对着父亲大吼,那神态简直和对我的天差地别,父亲经常皱着眉头地小心绕过它,可是这种日子终究不是办法。母亲经常劝父亲放弃杀狗的这个工作,而父亲总是叹着气摇头,要么就是用言语敷衍,实在过不去了,只好苦笑着感叹。
‘不去卖狗肉,那一家人如何生活,以后孩子还要上学,你以为我喜欢天天干这血肉横飞的勾当?’母亲见父亲这样,也只好砍了话头,只希望生意好些,存一些钱,去做点别的小生意。
不过生活总是事与愿违,正当父亲决定放下屠刀的时候,母亲得了场大病,将家中的积蓄几乎花的一干二净,无奈下父亲只好继续卖狗肉,而且比原先杀的还要多,而犬娘几乎已经对他达到了无法容忍的地步,甚至连父亲扔给它的肉或者只要父亲触碰过的东西它都非常憎恨或者撕咬。有时候父亲半夜起来,居然会看见犬娘呲着牙齿,喉咙里咕噜咕噜地坐在他的床头边盯着他。母亲经常咳嗽着说犬娘有灵性,它可以嗅出父亲身上那股我们嗅不出的同类的血的味道。父亲也正好借口犬娘不喜欢他,总是在外面跟着一帮朋友喝酒,母亲和我都不喜欢那些人,他们总是满口的污言秽语,总是让人觉得不安,当然,犬娘更是不喜欢他们。
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到我十二岁那年。
一般犬类的寿命都不会太长,虽然视种类而言,但大体到了十几岁的狗已经算是高龄了。犬娘的确也失去了以前的那种活泼和旺盛的精力,不过很奇特的是,自从它走进我家后,就再也没有和别的狗接触过,十二年来它也没有再生育过任何小狗,而是始终陪伴在我身边,虽然有时候我要去上学。起初母亲把它关在家里,结果回来一看所有的东西能撕碎的都被它咬了,无奈之下只好同意它和我一起,所以我的同学和学校的老师每天放学都能看见一只白色的大狗非常老实地蹲在门口一动不动,不时的晃悠着脑袋等着我过来,而每次我习惯地走过去抚摸着它的脑袋,而犬娘则用它黑色带着湿润的鼻子碰了碰我的手,用暖暖的舌头舔了舔手背,接着脚步愉快地走在我前面。
可是这种日子结束了,因为我要上初中,那是所不错的重点学校,父母花了很大气力才把我弄进去,我不想去那里,因为那个学校是寄宿的,也就是说每个星期的周末我才能回家,才能看见犬娘,可是我更无法拒绝父母期待的眼神,我知道为了让我进去他们省吃俭用的存钱,而在他们看来,能上好初中才能上高中,能上好高中才能上好大学,而好的大学毕业才能有好工作,才能养活自己。而且他们一直在存钱,母亲总是叮嘱父亲买最便宜的药品,而父亲也和那帮朋友断绝了交往,把酒也戒掉了。
这似乎是所有为人父母心中一条环环相扣的锁链。
犬娘似乎也了解,这次并没有生气和愤怒,只是睁着眼睛低着脑袋在我脚边转悠,时不时的发出一阵类似玩具娃娃挤压才发出的声音。其实我知道它也没有气力奔跑吼叫了,它越来越老了,每天都吃的很少,而且更喜欢趴在那里将头埋在前肢里一动不动,除非是我过去抚摸它,否则犬娘可能会一趴就是几个小时。
学校的生活很好,刚刚接触那么多同龄人在一起生活吃饭游戏和学习,让我觉得离开了犬娘原来也能这么快乐。于是,我回家的次数越来越少了,而每次回去也忙着和父母谈学校的见闻情况,与犬娘在一起戏耍也越来越少,每次当我停下嘴巴无意间瞟了一眼犬娘,看见它失望的低垂着耳朵夹着尾巴,脚步迟缓地离开,走到墙角趴了下来的时候,我会有一刹那的不舒服,就像心里被掏空了一般。
直到发生那件事,我才明白自己和犬娘间的纽带却一直还在。
开学的时候,下了场大雪,这个时候还下雪算是比较少见的了。我离开家还看见犬娘蹲在门口看着我。雪下得很大,印象中那是唯一一次这个城市下着那么大的雪,而且雪一直在下,仿佛没有停的意思。
回到学校,和不见了一个寒假的同学聊了聊,接着收拾东西,很快一天就过去了,可是睡觉的时候总觉得有些什么事情没放下,很奇怪,一直都睡不着,虽然那天我已经很累了。
现在想想,的确有预感这回事。
在沉静的校园里我忽然听见了一声熟悉的叫声。开始我以为是幻听,可是转个头的确听到了,而且叫声带着急促和沙哑。
是犬娘的声音,我有些不敢相信,连忙爬起来穿好衣服,走到窗户前擦了擦被大家呼出的气息模糊的玻璃窗。
外面有路灯,所以能看得比较清楚,雪地上白皑皑的一片,非常的空旷,我第一眼并没有看见犬娘,可是当我仔细的看了看,原来原本皮毛就是白色的它身上盖了层厚厚的雪,而它就蹲在雪上还在仰着头叫着。
叫声已经把一些同学惊醒了,纷纷在埋怨着,我只好赶紧穿好衣服跑到宿舍楼下。
真的是犬娘,我再次确定了,可是我从来没带它来过这里。而且这里离家相当的远,如果是步行恐怕要八九个小时。
可是它就这样当真跑来了,我高兴的抚摸着它的脑袋,上面铺了层厚厚的雪。犬娘似乎也很高兴,欢快的摇着尾巴,我已经许多时日没有看见过它这样了。
可是我忽然发现犬娘的嘴巴里似乎有东西。它死死的咬着,不肯开嘴。昏黄的路灯下我努力让它张开嘴巴,看看到底是什么。
终于,犬娘吐了出来,白色的雪地上多了一样东西。
是一截断指。上面还带着血,可能是因为一直含在犬娘嘴巴里的缘故,血液居然还没有凝固,非常迟缓的流淌开来,在地上映出一个淡红色的半圆,只不过流淌的很慢,如同儿时吃的麦芽糖一样。
指头已经有些变黑了,我吃了一惊,不过又仔细看了看,那指头我看的非常熟悉,指头上有道不小的三角伤疤,那是一个叫胡子的高个男人,是父亲众多朋友中的一个,非常喜欢赌博酗酒,因为他曾经用手摸过我的脸,我看了看他的手,所以记着他的指头上有一截伤疤。
家里一定出事了。
我拍了拍犬娘的脑袋,捡起地上的指头,学校老师出来了,我告诉他们家里可能出事了,老师们叫醒了学校司机,开车送我回去,而且报了警。上车的时候,犬娘开始有些反常了,它没有像以前那样热情的舔着我的手背,而是温顺的趴在我脚边,我的腿可以感觉得到它肚子随着呼吸的一起一伏。可是我现在无心关心犬娘,我更担心的是家中的父母。
等我来到家里,发现警察已经来了,原来胡子输光了钱,又知道父亲为我读书存了些,所以喝了酒拿着一把剔骨刀趁着夜色和另外一个家伙向来家里抢劫。母亲惊魂未定地说胡子把父母用绳子帮了起来,正在家里翻东西。结果犬娘猛的冲过去咬住了胡子拿刀的手,胡子的另外个伙伴吓住了,用刀顶在母亲脖子上喊着让犬娘松口,犬娘咬下胡子的指头,然后从门外跑了出去。
警察到的时候胡子和他同伙走了,不过凭着断指他还是被逮住了。
父母非常高兴可以拿回被抢走的钱财,可是犬娘却再也无法蹦跳着围绕在我身边了。
原本八九个小时的路程,它居然只花了不到两个小时就赶来了,这种消耗燃烧了它身体里最后的精力。
不过犬娘离去的时候非常安详。我始终认为它能找到我是因为我和犬娘间有着被人无法理解也无法看见的纽带。
那以后我不再养狗,父亲也不再杀狗。
但是我会收留一些很可怜的,在街头流浪的小狗,或者是被遗弃的宠物犬,但是我不会养它们,虽然我会尽力为它门寻找新主人,但是在我看来实在没有任何一条狗可以替代犬娘在我心里的地位。“朋友说完了,不过我可以看见他的眼睛有些湿润。
虽然我解开了心里一些多年的疑问,但我并不觉得轻松。
“你知道么,有时候我在床上睡着后,搭在床沿外的手经常可以感觉到有东西在舔我的手,一如以前一样,就像犬娘,非常的温暖。”他笑着抱起一条瞎了只左眼,老是汪汪在脚边叫唤的吉娃娃,送我走出了家。(犬娘完)
写在后面的话:其实这个故事想了好久,但一直在考虑要不要写,因为似乎并没有太离奇,但是总想把它写出来。
本来是有感与前段时间滥杀小狗阻止狂犬病这种不人道也不负责任的做法,写那些乱杀狗的人遭到报应,不过写着写着又写成这样了。
如果大家不喜欢,就跳过去吧。
第六十夜 割喉
纪颜已经完全康复了,不过黎正还需要留院住些时日,可能是因为身体缩小到了孩童,恢复能力也差了不少。纪颜离开的时候黎正连眼皮都没抬,依旧在看书。出院后的纪颜在家中静养,可惜这几天李多也在,恐怕要静是不大可能了。
当几天后来到纪颜家里,却看见了一位身穿制服的年轻警察,大概二十七八,高而偏瘦,几乎半凹陷的脸颊有着一些病人般的苍白,却也有一股不服输的韧劲和严肃认真犹如机器般的冷酷表情。制服穿在他身上空荡荡的,有些滑稽。同他握手的时候感觉很有力,尤其是食指。
“我是刑警队的桑一阳。其实我们不认识,不过我的一位警校校友纪先生应该是故交了。”桑一阳的声音很独特,是那种混合着回声的低沉嗓音,随着上下滚动的巨大喉结,他薄而紧闭的嘴唇吐出几个有力的字语。我把名片给了他,不过年轻的警探虽然结下了名片,但眼睛却一直注视着纪颜。
纪颜笑了笑,“不妨说下,我一时记不得了。”
年轻的警探顿了顿,“叶旭,想必你还有印象吧,他告诉我你帮他破过一桩非常奇特的案子。我其实不相信这些,不过最近这件事实在很古怪,叶旭向我极力推荐你,我希望纪先生最好和警方合作下,尽一下优秀市民的责任。”桑一阳说话的时候几乎可以和黎正拼一下了,都是一种居高临下的表情,我叹了口气,心想又来个不好对付的人。不过纪颜却依旧不说话,只是高兴地坐了下来。
“说下吧,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果然,这家伙除了对奇怪的事情感兴趣外,丝毫不在意别人的态度。纪颜的热情似乎让桑警官有些意外,不过他很快也坐了下来。我看见他坐下的时候特意用手往腰间挪了下。
我也在旁边坐了下来。
“事情是这样的,最近夜晚经常出现割喉的案件。起初我们认为是抢劫杀人,可是被害者的财物分文未动,几名被害人之间也毫无联系。长时间的排查丝毫没有进展,所以大家本来把这件事情判断为无差别杀人。”
“无差别杀人?”我问道,桑一阳皱了皱眉头,不过又很快解释道:“就是凶手杀人没有丝毫的预判,随意杀人,这样我们很难找到他。而且所有被害者遇害的地点时间都是没有共通性,也没有目击者,简直成了悬案。”桑一阳说到这里有些生气似的吐了口气。
“如果不是上周看到电梯里留下的录影带,恐怕我们也会把这事当作普通的变态杀人狂处理。”桑一阳的语气有些不连贯了,居然带着略需悲伤。我很想知道他到底看见了什么。
“最近的一名遇害者是一位白领女孩,她是独自一人在电梯里出事的。”桑一阳一边说,一边拿出了一卷录影带。
“你们看了就知道了。”他指了指电视。
“画面出现了一名穿着黑色套装的年轻女性梳着一头过肩的乌黑头发,背着一个皮包,画面正好是从头顶上方正对着她。女孩似乎有些疲倦,身子歪斜地靠在电梯壁上。
似乎没有什么不妥。
忽然,她好像想起什么一样,开始翻找背包,原来是手机,她拿出了手机,看了看,似乎有些不解,不过还是放到了耳朵边上。
“注意看这里。”桑一阳忽然把带子放慢了,画面一下一下的慢慢前进。
我清除地看到,女孩耳边上的头发好像飘起来了几根,宛如失重或者有风一样,接着,女孩的喉咙起了变化,而最差异的是她自己却浑然不觉,依旧对着手机喊话。
我看见女孩的喉咙就像拉链一样,一条口子慢慢的打开,没有流血,一点也没有,伤口几乎一直拉到脖子的另外一侧。接着,停止了。
女孩也收起了电话,我惊讶她难道一点也没有任何的感觉么。这时候,女孩似乎想开口说什么,电梯门也打开了。
伤口开始流血了,最开始是往外渗透,就像漏酒的酒桶一样,接着,女孩察觉到了,她下意识的用手去捂住,可是那是徒劳,很快,她倒在了电梯口,女孩拼命想挣扎着爬出去,可是没过多久她就瘫倒在地上后腿开始有节奏的抽搐,我忽然一阵恶心,因为儿时看见父亲宰杀鸡的时候也是这样的场景。身子下的血液像化开的冰块,浓稠地慢慢散开。
录像结束了。
“你们看到了,我们把几个受害者的伤口对比了下,都是同一类型的,不是用利器像刀片之类的划开的,因为如果是人,用力的大小,会让伤口呈现不同的粗细程度。可是这些伤口几乎是一个宽度的。如果要说的话,感觉就像是有人用刻度其画好了蓝本,在如同解剖室的医生慢慢的打开似的。”桑一阳的话让我觉得有些不舒服。
“手机呢。”纪颜忽然说了三个字。桑一阳点点头。
“的确,我们查看了手机,包括以前的几个受害者,他们最后接到的电话都是一样的。但是这个号码是个空号,无从查询。不过由于数年前同样发生过一起类似的割喉案件,我们以前曾经对比过,那儿凶手叫王真,已经入狱了,据说他当时就是事先打电话给受害者确认其身份再计划杀人。而现场的那个号码,就是王真的。”
“你是说他每杀一个人前都要打电话给受害者?”我惊讶地问,这种人还真是不多。
“王真还在么?”纪颜问道,桑一阳点了点头。我却更奇怪了。
“他杀了那么多人,难道还活着?”我有些质疑法官的宣判了。
“他不仅活着,而且活的很好,你们要是不相信,我带你去吧。”桑一阳终于露出了进屋子以来的第一次笑脸。
虽然那笑容比哭还难看。
或许有些人的确不适合笑,桑一阳恐怕就是其中之一。
见到王真的时候我才知道为什么说他活的很好了,的确是活的很好。
无论谁有着好几个漂亮年轻的护士照顾日常起居,住着宽敞明亮的住房,躺在舒适暖和的被窝上都不得不说这个人活得很好。
不过活的很好并不代表活的很快乐。
桑一阳脱下帽子,把身体埋进病床旁的软沙发,沙发发出一声噗哧的声音。
“喏,他就是王真。”桑一阳拿帽子指了指床上的那个人。
如果还能算人的话。
王真的四肢几乎干枯了,就像刚打捞上来木乃伊,骨头上面包着一层薄薄的布满蜘蛛丝一样的青紫色血管,全身Сhā着十几根导管,旁边还有一些我叫不上名字的机器。一台似乎是心电图,不过看上去他的心脏跳动很微弱。王真的脑袋很像电视里出现过的那些食人族吃完人后遗留的头部标本,几乎全部缩进去了,头发就像刚被火烧过的草地,残存着几根枯黄的头发,只有眼睛圆鼓鼓的放在眼眶之内。
“其实忘记告诉你们了,虽然王真杀了很多人,但这些人都没死。”桑一阳的话又让我惊讶了。
“哦?”纪颜也有些不解。桑一阳从沙发上站起来,走到王真身边。
“所有受害者都是在被电击后晕倒了,他们的咽喉都只是非常准确的离气管很近的地方划开了。而且每次离开的时候,他还用随身带好的纱布把伤口包扎好,并且帮助他们叫救护车。以至于在最后定案的时候都不知道如何去判。由于情节不是太严重,而且他家人四下里花钱到处打点,最后还是以故意伤人罪判了十年。”桑一阳说完后带着非常戏谑的眼神盯着王真。
“当年把他抓起来的,是我的一名同事,那家伙真是走狗屎运,居然在值勤的时候偶然撞见了神色匆忙离开现场的王真,结果就这样戏剧性的逮起来了。不过王真入狱前自杀,虽然救了过来,却成了这个样子。”
“不明白你们怎么会花这么多人力物力来维持一个将死的囚犯的生命。”我语带嘲讽地说。
桑一阳似乎不介意我的话,而是转动着自己手上的警帽。
“呵呵,保住他的命不是我们要求的,而是他的亲人。王真是一位非常著名的外科医生,要不然也没有那么高超的刀法了。快而准,下手力道也不轻不重。”
“那个号码的确是王真以前打给曾经的受害者的,不过那部手机已经不翼而飞了。所以我们觉得这次的割喉案子非常蹊跷。当然,叶旭告诉了你的事,所以我只好试试看,当然,如果你们害怕拒绝也没有什么,毕竟是人之常情。”桑一阳带着挑衅似的用黑而发亮的眼睛看着纪颜。
“好的,我会立即开始查,不过我需要你给我以前受害者的所有资料。”纪颜非常干脆的答应了。
桑一阳把我们送出了医院门口。我和纪颜则搭上了一辆出租车。
“现在去哪里?”我看了看纪颜,他的脸色不太好。
“没办法,虽然讨厌坐车,现在我们就去那个出事的电梯看看,死了人的地方一定也会有一些遗留下来的普通人看不见东西。”看来纪颜好奇心的确勾起来了。
这是栋非常普通的写字楼。我们进去后表明了身份,因为桑一阳先前打了电话来,所以我们进去的很方便。我极讨厌这种写字楼,建筑布局非常紧凑,虽然外表高大,里面却非常狭窄,犹如一口巨大的棺材,而且每当走到电梯时候总觉得有些凉意,楼层非常安静,只能看见三三两两的少数几个人出入,出事后警察曾经封锁过现场,现在还能看见遗弃不用的道具。
出事的电梯已经封锁了。紧闭的银色电梯门前摆了个黄|色的塑料警戒牌。上面写着八个黑体正楷大字。
“电梯故障,正在维修。”
其实不用上锁,出了这事,在这里工作的人还有谁敢乘坐这部电梯。
人内心的锁比外界任何的锁都要坚固百倍。
地面上似乎还能看见黯淡的红色血迹,我觉得那女孩很可怜,就这样莫名其妙的死去了。或许死的时候她都无法理解是为什么。
纪颜打开了电梯们,里面空荡荡的,可是我又总觉得似乎塞满了什么东西一样。
纪颜蹲了下去,仔细的看着电梯内部,不过看来没有什么发现。
“干脆我们坐坐看。”纪颜笑了笑。
“好吧。”我勉强挤出笑脸。纪颜喊来了管理者打开了电梯开关。这个厚实的中年男人拿来钥匙打开了,接着立即跑开,非常注意不让自己的手接触到电梯,似乎生怕自己沾惹到什么晦气,我回望四周一个人也没有,看来连旁边的电梯都没人坐了。
我们按了顶层的按钮,电梯却没有反应。纪颜继续按了几下。
这下有反应了。
“电梯超过最大限载人数。”我听见一个非常机械的女声。随即电梯上的红灯转了几下,四周光滑的电梯壁上如同泼了血一般鲜红。
纪颜看了看电梯,和我一起走了出来。
刚出来,电梯门就关上了,然后徐徐上升。
“这是怎么回事啊?里面不是没人么。”我非常奇怪。纪颜则一言不发,使劲掰着电梯门。我虽然不轻,但这电梯至少可以同时进去十几人,为何我们两个上去就现实超载了?
“来帮忙,看看有什么可以撬开的。”纪颜吃力的掰着,我怕他手上的伤还没好,赶紧过去帮他,很快,电梯门被拉开了。黑洞洞的,什么也看不清楚,下面好像还有层地下室。我和他小心的站在电梯边缘,上面传来咯嚓咯嚓的缆绳摩擦声音,听起来似乎电梯开始往下走了。
“你这是干什么,被人看见可不太好。”我埋怨他道。
“电梯好像快下来了,你用眼睛好好看看电梯底部有什么。”纪颜抬起头,盯着上面的电梯。
“这么黑怎么看?”我话一出口,忽然想起镜妖,有它的话,即便在黑暗中视力也很好。
电梯的确又开始回落了。
我眯起眼睛向上望去。
电梯的底部似乎粘着什么东西,就像是一块口香糖一样,死死趴着,电梯越来越靠近,我也看的越来越清除。
是一个女人,穿着黑色的职业套装,但衣服显的非常陈旧,头发低垂着下来,遮盖住了一部分脸。双手双脚张开,像一个大字一样,刻在电梯底部。为什么说刻?因为我看见她的肢体几乎有一半已经陷入到电梯里了,仿佛她的身体和电梯连成了一体。
电梯还在继续降落。
我已经看清楚她的脸,她的脖子了。
女孩的脸几乎是飞快从上面接近我,我看见面无表情的她似乎又好像在笑,很迷人的笑,却又很忧伤。说老实话,她的脸还算清秀。只是她的眼睛没有光泽。
死者的笑容,我是第一次看见。
脖子处一条手指粗细的均匀伤口,已经变的紫黑色了,可是她身体其余的部位却是惨白色的。
她的嘴唇动了下,可是我听不见任何话。虽然我极力眯起眼睛想靠着嘴型猜测下,可惜我没读过唇语。我只能依稀辨别出一个字。
那个字似乎是“风”。
电梯重重的落了下来。纪颜把我拉开了,因为我几乎看的入神,差点被砸到。
纪颜望着地上大口喘着粗气的我。眼睛有些疼痛,纪颜说过,镜妖不能使用过多,毕竟我无法承受它的能力太久。
“她好像向告诉我们些什么,不过我听不见,只知道其中好像有个风字,不过也可能是同音字啊。”我从地上爬起来,赶紧把看见的东西告诉纪颜。
“那个女孩一直都不肯离开。”纪颜若有所思地说。
可是为什么呢?为什么她要趴在电梯底部,而且似乎不准任何人进入?
电梯门又打开了。纪颜决定再次走进去实验下,可是虽然只站了一个人电梯依旧报警说人满了。我想到纪颜的脚底下就是那个女孩就一阵不舒服。
出来后,我们叮嘱管理员关闭电梯并不准任何人靠近,哪怕是电梯修理工人。他点着头答应了。于是我和纪颜离开那栋事发的楼层,只是我的脑子里女孩的脸还在晃来晃去。
这次换我的脸色不好了。
“女孩好像在阻止任何人进入那个电梯。”纪颜望着窗外的景色。
我们接下来继续走访了后面的几个出事地点。总共有三个。第一个死在路边的电话亭里。第二个死在自家的浴室里,而第三个,则死在车窗紧闭的汽车里面。
后来的调查没有别的情况发生了。可是我们依旧没有太多的头绪。纪颜于是开始翻看起王真的资料。而我也瞅见了那个象征死亡的电话号码,很普通的一个电话,是在想不通为什么这些人死前手机里接到的最后一个电话都是这个号码打来的。
王真是名资格老到的外科医生,而且尤其擅长咽喉部最难的肿瘤息肉切除手术,一些歌手由于用嗓过度,加上不注意调节和保养,所以很容易产生息肉,自然,王真的那一刀对他们来说是保住自己身价的一刀。
唱歌唱的烂的演员可以去唱歌。但演戏演的烂的歌手却不是那么好转型做演员的。所以王真的名气自然越来越响了。
不过王真在几年前忽然连续几次手术失误,这对外界来说非常奇怪,因为这些失误几乎是连新手都不会去犯的,他甚至还让一个病人这辈子无法发声,成了哑巴,不仅赔偿了一大笔医药费,连医生也没的做了。或许后面他做的那些事情只是为了证明自己的医术还在么?不过这也太无聊了吧。
纪颜合上了王真的资料。
“我们去找找那个女孩身边的人看看。”我很同意他的观点。
死在电梯的女孩叫孙颖,是一名文职人员,平时为人处世小心谨慎,是个很乖巧的女孩。无父无母,有一个姐姐,还有一个男朋友。我们找到她的住址时,恰巧看见个男人走出来。
这个男的大概小三十左右,梳着大背头,身材很高大,国字脸,鼻子高挺,五官棱角很分明,只是脸上很悲伤,眉毛几乎连到了一起。他的头发很长很邋遢,两边的络腮胡子远远望去就像涂抹了层黑色的泥巴。那人一直低着脑袋,所以没有注意我们。
我和纪颜表明来意,他没有说话,只是听说我们是桑一阳委托的,抬了抬眼皮,接着哦了一声。然后请我们进了房间。
房间里很凌乱,东西到处都是,仿佛要搬家一般,在里面的房间,我们坐了下来,我看见墙壁上似乎挂了很多照片,其中就有孙颖的“我们本来很快就要结婚了,不过那天晚上我们吵了架,大吵了一架,天色很晚了,我告诫过她不要离开,说了很多次了,因为我总觉得有什么不好的感觉,可是她不听我的。第二天我就接到了噩耗。”男人低着脑袋坐在床边,喃喃自语般地说着。
纪颜看了看墙上的照片,皱着眉头,忽然冒出一句。
“你是警察?而且和桑一阳是好朋友?”
男人抬起头,顺着纪颜的手的方向望去,接着机械的点了点头。
“王真该不会是你逮捕的吧?”纪颜又继续试探地问。果然,男人没有否认。
几年前是这个叫柳落石的警探在值勤时候误打误撞逮捕了王真。并且还得到了嘉奖,获得了升迁。而王真最后一个割喉的对象,其实就是孙颖的姐姐。看来两人的结合从某种意义来说倒是王真的功劳。
我和纪颜没有见到孙颖的姐姐,因为她已经出国了,恐怕还没有接到妹妹遇害的消息。只是从柳落石这里也没有得到更多有用的消息,我和他互相留了电话号码,接着就离开了孙颖的房子。
“我总觉得,墙上的照片有些奇怪,但又一时说不上来。”纪颜离开的时候回望了下呆在房子里的孙颖的男友。
洗澡死在自家浴室的是位医生,很巧合,他是王真以前的助手,当王真出事离去后他接替了王真的职位。至于另外两人,就没有任何的联系了,一个是下班回家的DJ,被人发现喉咙割开死在电话亭里面,一个是某公司高级白领。直到第二天他的同事来上班的时候才发现了从车里漏出来的血。电话亭的询问结果也是那时候打进来的电话和其他几人接到的是同一个号码。
“医生不是在洗澡么?”我看着档案有些奇怪。
“很正常,一般他们会在浴室也会安置一部电话,怕有急事出诊。看来倒是名副其实的死亡电话,接到的都死了。”纪颜看着医生的资料,头也不抬的回答我。
我见他专心看东西,就没再问他,只是有些担心纪颜的身体。还好我把桑一阳的委托告诉了老总,毕竟是刑警,有道是民不与官斗,老总也只好放了我的假。
“如果你是一位医生,一位艺术高超,刀法精湛的医生,而且又没有什么其他的事影响你做手术的心情,这种情况下如果你犯错了,你想会是什么原因?”纪颜经常把自己代入人物,或者干脆把我带进去。
“不知道,或许手突然抽筋吧。”我半开玩笑地回答。可是纪颜却非常认真地望着我。
“你知道么。那个死在浴室里的医生,以前就是为王真准备日常用品和手术衣服及手套的。”
“那又怎样?”我不解。
“有一种外伤用的麻醉剂,如果涂抹在手套内侧――你想下如果手指接触到,在进行手术的时候当然反应会迟钝很多。”纪颜说到这里停顿了下,指着资料上那位遇害的医生,“不巧,这个家伙好像手里就有,这种麻醉剂叫表面麻醉剂,这个本来是为了帮助儿童而发明的,结果也用于小型手术,如扁桃体的切割,一般当需要对扁桃体手术的时候,医生会把麻醉剂喷洒在喉咙里,世界上第一种能渗透完整皮肤的浅表麻醉剂――恩纳就是由英国阿利斯康公司推出并进入中国市场的。这种麻醉剂可以成功地将高水含量和高浓度局部麻药碱性基因结合起来,克服了其他麻醉剂不能渗透皮肤的缺点,可以在皮肤上保留4~5小时的止痛效果。用这种麻醉剂大量稀释后加入0.5毫升的利多卡因,只要在手套内部涂抹薄薄的一层就足够可以使王真灵巧的手指失去平时的灵敏了。”
“你怎么连这个也知道?”我听他说了这么多,觉得有些好奇。
“不要忘记了,我是医学院毕业的。”他笑了下,露出一排整齐的牙齿。
果然,进一步调查我们知道这个死去的医生的确和王真积怨颇深。看来四个死者里有两个居然多少和王真有联系。
可是一个躺在床上几乎是个半死人的王真是如何去杀人呢?
我问纪颜难道可以灵魂状态去割喉,纪颜笑着摇头,回答说这基本是不可能的。
王真没死,即便死了,他也是无法对人做物理攻击的。
另外,那个手机也找不到了,像桑一阳说的一样,在王真入狱的时候就不见了,至今也找不到,资料上写着丢失二字。
将近半天跑下来,却没有得到太多的消息。我有些许气馁,中途还接到了桑一阳的一个貌似关心的一个电话。不过纪颜似乎在医院呆久了,精力充沛的很,丝毫看不出一点疲惫和厌烦。
如果王真要报复,杀死逮捕自己刑警的女朋友和害自己失去工作的同事似乎说得通,可是一个死在车子里的公司白领和那个迪厅下班的DJ和他并没有任何联系,似乎这就有些不明白了。
桑一阳给我们的资料可以说比较详细了,可是其实没有太大作用。警察甚至怀疑过王真的家人,但那次电梯里的录像却又让他们觉得非常不解。因为那的确无法被认可为是人所能做到的。
我和纪颜决定先回王真所在的医院,去看看那个躺在床上半死不活的人。纪颜则去了病房翻看了王真的病历。
我看了看王真已经萎缩如同鸡爪一样的手,忽然感叹了一下,曾经是一双治病救人的手,却变成现在这样。没过多久,纪颜变回来了。
“你知道王真是怎样自杀的么?”纪颜一边看着王真,一边对我说。我摇了摇头,似乎资料上并没有写。
“刚才我打了电话给桑一阳,在王真入狱前在拘留所的时候,除了他的亲戚朋友外还有一个人探望过他,这个人是柳落石。那个逮捕过他的人,两人似乎交谈过,而王真在回去后,就用毛巾想勒死自己。”我大惑不解,除了上吊,怎么可能勒死自己?
“拘留所里没有可供上吊的地方,也没有任何铁质锋利道具,王真开始就表现过自杀迹象,所以只要他单独一个人的时候,连嘴巴里都放了牙套,根本合不上,就是为了避免他咬舌自杀。不过王真的确很厉害,居然用带来的几条毛巾系在一起,绑在两边的铁栏杆上,在把脖子套进去,然后身体开始转圈,毛巾如同扭螺丝一样,把脖子勒慢慢勒紧。
你也知道,自己勒死自己是不可能的,因为失去意识后手自然会松开,不过铁栅栏不会,而且那毛巾是湿的,所以即便后来王真被勒的昏迷,可是脖子上的结却依然很紧,不过他差一点就可以死了,很凑巧,那天的警卫突然接到了个电话,然后发现了他在自杀,把他救了下来,不过由于缺氧太久,他变成这样了。“纪颜慢慢悠悠的在王真的病床前走来走去。
“其实他躺在这里还是很幸运的,因为我听说有好几个受害者都买通了里面的牢头,要废了他的手,可能他知道了消息,所以决定自杀吧。”
我望了望躺在床上的王真,开似乎对这个疯狂的外科医生有了些怜悯和同情。他恐怕这辈子都只能这样了,连死的权利都丧失了。
出来的时候,门外停了辆警车,我以为桑一阳来了,可是四下里看了看却没发现他,我猜想估计上厕所去了吧,也好,我不是很喜欢和他多说话,这人总是一副盛气凌人的样子。
不料,车门渐渐打开,从里面出来一个人,不过不是走出来的,那人巨大的身体几乎从车里翻出来,从车子里爬了出来,我看见他的喉咙就像破裂的水管,鲜血从里像外喷射出来,飞溅得到处都是,车子里面也鲜红一片。
那人正是柳落石。
我和纪颜连忙赶过去,看到他的车子里还有部手机。
如果发现的早,即便喉咙割开用手捂住也能多活十几分钟,可是柳落石已经断气了,临死前他的脸似乎很安详,没有像前几个受害者一样的恐惧表情,似乎一切都如他所愿一样。他的左手拿着一部手机。
“一定是王真了,可是他现在还躺在病床上啊。”我扶着柳落石的脑袋,恨恨地说了句。纪颜则长叹了一口气。他在柳落石身上找出了个钱包,并在车子里看了看,用那部手机打通了桑一阳的电话。
桑一阳来的时候脸上像铺了层霜,一句话也没说,看了看尸体就叫人用白布盖上了。
过了好久,当他照常忙完例行的公事后来到墙角点了根烟,不过他的手在颤抖,居然连打火机也打不着,恼怒的他将烟和打火机一起扔了出去。
纪颜把一根点燃的香烟地给了他,桑一阳犹豫了一下,接了过去。
烟过半根,桑一阳终于说话了。
“或许对他来说是解脱吧,孙颖死了之后他一直魂不守舍,一米八零的大个子居然一下瘦了几圈,本来警队给他放了大假,让他好好休息,但没想到他也出事了。”
“哦?这么说他很爱孙颖了?”纪颜突然呛了桑一阳一句。桑一阳奇怪地望着纪颜,肯定地点了点头。
柳落石手机里接到的最后一个电话和其他几个人一样,都是王真以前用过的那个号码。
“我原以为你可以帮我破了这个案子,但没想到你也只是如此罢了,一样有人死。”桑一阳的抽完烟,先前的神情又恢复过来了,纪颜却也不恼。只是向桑一阳要过柳落石临死前握着的电话,开始拨打起来,并且往车子走去。
不久,他从车子里又拿出一个手机,式样不是很新,似乎是几年前的款式。
“这是在他车上的。”纪颜把手机扔给桑一阳,后者狐疑的翻看起手机,接着拿起自己的手机按照那个号码拨打过去。
果然,手机响了,桑一阳的脸色也变了。
很复杂,如同一个迷路者站在了十字路口。
“我在柳落石家里看见的照片没有两人在一起的,只有单独的,似乎所有的合照都不见了,当时我觉得有些不妥,不过也没多想,可能这并不算什么,不过作为未婚妻,连他钱包里的照片都是这样,似乎有些说不过去了。”纪颜将柳落石的钱包打开。里面有孙颖和他的合照。
不过那照片是撕开后又重新粘上的。
“今天并不冷,也没有下雨,可是他却把整个车子窗户全部关的死死的,在车子里用王真的手机拨打了自己的电话,因为他知道,想要被割喉,需要的不仅仅是那个电话,最重要的是封闭的空间。电话亭里的DJ,车子里的白领,浴室里的医生和死在电梯里的孙颖。
和空间有关,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应该是空气了,我不知道王真到底做了什么,似乎接听者在封闭的空间里接到了手机打出的电话,旁边的空气会被急剧压缩,而且是从外部缓缓割开喉咙,奇怪的是被害者直到完全割开后才有所察觉。“纪颜把手机放到自己耳边,接着有手做了个划开脖子的动作。桑一阳没有说话。
“至于动机,那个车子死去的白领你们不是调查了么,其实他最近正在和孙颖所在的公司谈生意,我想柳落石应该产生了不该有的猜疑和误解,两人之所以吵架恐怕也是为此,大概柳落石是在忍受不了内心的自责,也选择了这样结束自己。
当年他逮捕王真的时候,曾经还去探视过王真一次,这个疯狂的医生可能把这种杀人方法和手机告诉了他,不过可能当时柳落石并没在意,一直到今天,他打算杀死那个白领的时候,他尝试着用了一下,往街边的电话亭打了一个电话,自己则躲在旁边观看,结果倒霉的下班DJ成了第一个受害者。至于那个医生,可能是王真交代过柳落石,顺便帮自己复仇吧。这个医生生活很有规律,柳落石可以选择在他洗澡的时候打电话给他,对于警探来说,要到他的浴室电话也不是难事,而孙颖,恐怕那天晚上柳落石跟着她出了门,在确定她进了电梯后,拨打了电话。“纪颜终于说完了,我也想起电梯那里原来女孩说的不是”风“而是”封“字,原来是死去的她害怕别人也这样悲惨的死去。
桑一阳没有说话。不过纪颜却忽然皱了皱眉头,仿佛想起了什么一样,快步走进了医院。我和桑一阳则跟在他后面。
病床的王真居然坐了起来,旁边围了很多护士。
“真实奇迹,他居然醒过来了。”一位医生扶了扶眼镜,感叹道。场面很混乱,桑一阳也忙乱起来。纪颜青着脸,和我走出了病房。
一周后,我几乎忘记了此事,不过纪颜却拖着我再次来到医院探视王真。
他恢复速度之快令我咂舌,居然已经可以扶着拐杖下地走动了,虽然还是非常瘦弱。
王真已经获得了保外就医的条件,这的确也无可厚非,至于纪颜向桑一阳解释的那些,即使他相信了,也没有任何证据,所有的罪名都放在了柳落石身上了。
互相告知了身份后,王真坐了下来,虽然还在喘气,不过脸色好多了。
“我可以告诉你们想知道的,因为所有事情结束了,我会重新开始我的生活。
其实当我知道了自己无法再做手术的时候更多的是高兴,因为我早就厌倦了每天拿着手术刀小心翼翼的划开别人的喉管,避开那些重要的血管和气管来割除恶心的息肉或者肿瘤,每次我拿着手术刀的时候,我都有种冲动,一种想一刀割下去冲动,规矩是很奇妙的东西,有的人可能遵守了一辈子也不觉得,有的人却一天也不能忍受,我就是厌倦了重复的工作。
终于,我想出了个游戏,一个我从未玩过的游戏,这个游戏足够让我享受一下以前从没有过的刺激感觉,那些高贵的身份优厚的生活待遇孝顺的子女和显赫的地位我都不想要了。
接下来当然是我故意发生了几次手术失误,我的助手顺理成章的接替了我的位子,而我也开始装疯卖傻,整天郁郁寡欢。
然后,我开始选择受害者,没有特别的要求,只是看上去顺眼罢了,我小心的电晕他们,接着割开他们的喉咙,以前的我只在手术室这样做过,你无法想象我在大街上,或者公共厕所里,或者只有两个人的车站上做这些的时候有多么刺激,当然,我没有杀死他们,因为那时候我还没有这种想法。“王真说到这里得意的笑了下,眼神里充满了满足感,不过他接着喝了口水,继续说着。
“直到我遇见了那个警察,一个郁郁不得志的小警察,他渴望破一个大案子,渴望得到名利,渴望和他喜欢的女孩结婚。于是我找到了他,告诉了我的计划,起初他打算直接把我捆到警局,不过我很了解他,他更希望和那个叫孙颖的女孩子结婚。于是我们导演了一出好戏,让这个小警察救下了孙颖的姐姐,两个人自然顺理成章的走到了一起。
可是当我真的入狱的时候,我开始害怕了,因为我风闻到那几个受害者居然联系里监狱里的牢头想要废了我的双手!那对我来说还不如杀了我!我绝对不能容忍自己到时候连双筷子都拿不起,何况,这个游戏我还没有玩够。
在即将押送去监狱之前,我在拘留所的几天几夜都在冥思苦想。起初我开始装着自杀,希望可以弄点伤保外就医,不过很可惜没有成功,反倒让他们把我弄的连根牙签都不给我。直到那个警察来探视我,他居然恳求我千万不要说出我们之间的合作关系。我忽然想到这个家伙好像还有利用的价值。
终于,我想到了一个办法。“王真刚想说下去,纪颜忽然从床边的沙发上站了起来,冷冷地说:”是咒媒?“
王真愣了下,接着下意识地点了点头。
“你居然知道,那我也就不多解释了,我是从一个家伙手里高价了解到的,咒媒不是一般人可以完成的,搞不好我自己就没命了,开始决定用毛巾绞杀自己之前我试验过了很多次,我的身体窒息的极限是多少,然后终于决定告诉那个姓柳的警察在特定的时间打电话给看守说我要自杀,如果晚几秒,我恐怕就真的要死过去了。”
“你故意让自己陷入昏迷成为植物人的状态,这样你的身体可以安心在这里躺着,而不必去监狱。不过你知道如果不为自己离开身体的魂魄找一个地方安置,因为脱魂的时间长了,你照样还是会变成真正的活死人。”纪颜接着他的话说下去。王真居然赞许地点了点头。
“所以,我就呆在了那个手机上,我在完全进入睡眠前告诉王真,如何使用,如何杀人,他根本不相信,不过这也很正常。因为我知道这个人总有一天会去使用那部手机。而当他开始激活那个手机去杀人,我也可以再次回到我身体,不过我必须等一个时候,等一个出现替罪羊的人,然后我才可以安心活过来,创造一个植物人苏醒的奇迹。至于那个助手,我实在很讨厌他,虽然我是自愿放弃我的所有,不过一想到那条卑微的杂鱼继承了我的荣誉和地位,我就想切开他的喉咙,所以也就顺带交代柳落石杀了他。”王真的脸变的通红,他好像很激动。
“我过了番从未有过的一种生活,这个游戏我玩的很开心,再也没有比能够欺骗这些愚蠢的人更有趣的事了,很快,我的身体恢复后,即便我不继续作我的外科医生,我还可以写书,收徒,对外界说自己幡然悔悟,谁也不会怀疑一个躺在病床几年生死之间游走一遍的人说的话啊。”王真嘿嘿的笑了几声。
纪颜忽然从口袋里摸索起来,掏出一样东西放在王真手上,王真奇怪的低头看了看。
“你忘记一样东西了,这是你的手机,应该还给你。”纪颜也同样笑起来。
王真手中的手机忽然响了。
王真得意的表情不见了,他拿起手机看了看,一下扔到了床上。
“怎么不接?不是找你么?”纪颜依旧笑着。
王真重新拿起了手机,仔细的看着上面的来电显示,终于,他忍不住按了接话键。
电话里只有沙沙的声音,虽然我站的很近,可我什么也听不到,但王真的脸却开始扭曲起来,他抛下手机,浑身开始哆嗦,脸也变的铁青,双手在空中胡乱的抓着,喉咙像停水的水管,发出阵阵怪声。一个小护士走了进来,看到这个情况立即叫来了主治医生,不过例行的几下抢救后,王真倒是真的变成死人了。
我看了看他的手机,上面的电话号码居然是自己的。
“咒媒究竟是什么?”王真并没有多解释,我只好问纪颜了。
“你知道如果一个人眼睛瞎了,其他的感官会变得异常敏锐么?同样,王真把自己变成活死人,附在手机上,用自己做了个咒,咒媒是咒的载体,咒媒的力量越大,自然咒的力量就大,王真放弃了自己的身体,冒着被勒死的风险去完成了这个咒媒。”纪颜向我解释。
“那刚才的手机?”我继续问他。
“我不过是去旧货市场买了个和他以前型号一摸一样的手机罢了,然后借来他以前的手机,在口袋里打给了他。本来只是个恶作剧,结果他居然吓成那样。”纪颜仿佛如同小孩子般笑了起来。(割喉完)
第六十一夜 纸虎
“一切反动派都是纸老虎。”这是毛主席说过的名言,所以大家以后也就泛指外貌凶残但实际不堪一击的家伙叫纸老虎。
不过这也并不代表纸老虎真的就没有危险。
从上周开始,陆续有人莫名其妙的死去,没有任何的伤痕,法医也无法鉴定,一律统统推到心脏麻痹上。这样的新闻自然引起了老总和纪颜兴趣,而正好,一个人打电话告诉我,可以透露一些有用的消息,自然,纪颜和我都过去了。电话里的那个人还说,造成这一切的,其实居然是一只纸老虎。
“纸做的老虎啊。”纪颜若有所思的说了句。门开了,出来的是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子,半秃的脑袋挂着几缕仅存的头发,而且整齐的梳理在一边,穿着很得体,儒雅的外貌加上鼻梁上的一副深度眼镜告诉我,虽然从外面看这家人并不富裕,不过看来可能是从事文化工作一类的人。
果然,这位秦先生是一位高中语文老师,他由于批改作业太晚,回家的时候见到了纸虎。
知道我是记者,秦老师没有太大的反应,只是用手推了推眼镜,可是脸庞看过去潮红了不少,不是每个人的脸红起来都好看,尤其是他这种本来非常苍白粗糙如刷墙后的脸,平白抹了一些粉红,让人看的不是太舒服。
为我们倒了些茶,三人走进了客厅,客厅里很凉爽,东西不多,只有一套藤条编制而成的待客家具,这年头,藤制的东西不多见了,坐上去很柔软,也很舒适。
“我这辈子还没如此近的见过老虎。”秦老师用左手食指,拇指和中指握着茶杯提手,轻轻?了一口,长舒了口气,开始谈及正事,我和纪颜则认真的听着,当然,我还要做笔录。
“以前也只是在电视里或者动物园隔着老远看它们,可是我万万想不到城市里居然也有老虎。”秦老师似乎还心有余悸,说话很轻。
“您不是说是纸虎么?”纪颜忽然打断他问道,秦老师有些不快,脸沉了一下,但是很快又恢复常态,咳嗽了一声。
“请听我说完吧。当时时间已经不早了,不过由于是立夏,即便到了夜里,但还是可以蛮清晰的看见街道边的东西,我习惯在办公室完成工作,所以批改得迟了些,没有办法,为人师表,自然要勤恳一些。”秦老师说着挺了挺胸,圆圆的玻璃片后面的眼睛里跳动着一丝骄傲。
“我沿着熟悉的路走回家,可是忽然听见了一阵咀嚼的声音,那声音很大,而且听着很不舒服,就像是饿极了的野兽突然发现了肉一般。当时的路人已经很少了,由于这条街是卖古玩的,所以入夜后大都已经打烊,只有一些卖吃食的小店还依旧亮着灯,期盼着顾客光临,只是那天天气很热,大家都懒散的很。
我一时好奇,就顺着声音过去了,大概慢行了十几步,前面有个转口,不过四下里没有任何灯光,显的非常黑暗。迈着碎步,我小心的走过去,起初我以为是哪里的野狗或者野猫在吃食,现在想想当时真是无聊,可能人就是这样,平淡的日子过久了,即便看到危险也会不由自主的靠上去,希望得到少许的刺激。虽然我很害怕,因为听说这条路入夜后经常有一群流氓转悠,不过想想自己身上也没有余财,反倒不怕了。
不过这次我可错了。
在我过去的时候,正好一辆汽车开过,速度不快,所以车灯大概在那里停留了两秒多,不过这也足够我看清楚了。
我看见一只巨大的老虎,是的,一只老虎。我从未见过如此大的动物,甚至怀疑如果它朝我扑来我恐怕连逃跑的勇气都没有,老虎身上的花纹非常漂亮,黑色的斑纹在夜色里扣住了光线,黄|色的皮毛则闪着亮光。它的爪子死死的扣住了一个年轻男子,那人似乎已经没有知觉或者反抗能力了,只是趴在那里一动不动,他**着上身,虽然我的视力不好,但还是可以看见他胳膊上好像有些纹身。
那只老虎是侧面对着我,丝毫没有在意我的出现,而是大张着嘴在那里撕咬着什么,可是奇怪的是我没有看见年轻男子身上有任何的伤痕,起码在我那个角度没有。
难道是动物园的老虎跑出来了?可是这附近压根没有什么动物园或者马戏团之类的,而且动物园的老虎怎么可能这么巨大而且野性十足。车灯过后再次回复黑暗,我的腿都在打抖,过了许久,我才让自己平静下来,不过咀嚼声忽然停止了。我装着胆子摸索着墙壁走进去。
地面上只躺着刚才的那个年轻男子,我拿手探了探他的鼻息,可是遗憾的是已经断气了,我只好赶紧跑到旁边最近的店铺报了警,接着在现场等警察来。
不过,在那之前我却在现场捡到一样东西,这让我非常奇怪。“秦老师犹如一个职业的说书人,居然在这里停了一下,喝了口茶,起身走进了内房。我和纪颜正好坐在沙发上等候,没多久,他出来了,手里多了样东西。
居然是一只纸老虎。
大概两个手掌大小,不得不说做工非常精细,而且是立体的,老虎凶狠的姿态完全展露出来,半张着大嘴,前爪微微抬起,弓着个腰,身体压得很低,分明是扑向猎物的样子。
“秦老师你是在开玩笑吧,单凭现场捡到只做工精细的纸老虎,就说是它干的?”我忍不住开了句玩笑,这的确很好笑。
不过秦老师一脸严肃。手里又多了些东西,再一看居然是照片,秦老师把照片递给我,原来这一摞照片居然都是他手里的那只纸老虎。
“这什么意思?”我匆匆看了下,无非是他给老虎拍了几张照片罢了,于是把照片丢给纪颜,纪颜低着头,一张张看着,还不时的抬起头看了看秦老师手里的纸老虎。
秦老师听完,着急了,“你仔细看看照片啊。”
“这里的照片上,所有的老虎姿势都不一样。”纪颜站了起来,把照片还回给秦老师,这时候后者才满意的点点头。果然,我拿过来仔细一对比,虽然都是同一只老虎,但是的确每张照片姿势都不一样,有趴在那里休息的,有高昂着头的,总之,仿佛有个人做了一系列不同动作的纸老虎一样。
“起初我捡回这只老虎也只是好玩,可是我忽然发现每过段时间,这只老虎的样子居然会有变化,我怕告诉你们不相信,只好拿照相机一张张拍下来了。”秦老师小声说着。
“我只是个普通的老师,越来越觉得这东西古怪的很,告诉别人又没人相信,因为我这人平日里给人家的印象都是非常理性和寡言少语,突然间告诉人家我捡了只会动的老虎,而且老虎每动一次,新闻里就说莫名其妙死了个人,你说我还敢留在家里么,只好希望你们可以把这只老虎请走,否则我睡觉都不踏实,这几天脸色都差了很多,而且我怕出事,把老婆孩子都送到老丈人家去了。”秦老师平坦的额头都流汗了,在阳光下闪闪发亮,似乎一下说得过快,让他有些不适应。
“那您不会把他扔掉,或者烧掉都可以啊。”我看了看这只纸老虎,这不是很容易想到的事么。不料秦老师仿佛听见了极为大不敬冲撞鬼神的话一般,赶紧缩起身子,将老虎拿回手中。
“别说了,无论我把它撕成多少碎片,或者烧成灰,第二天它又好端端的摆放在我家客厅里啊,所以我也就不敢再碰它了,万一惹怒了它,说不定我自己都性命不保。”
居然有这等事!
纪颜走到秦老师面前,拍了拍他的肩膀示意他轻松些,接着从他手里接过纸老虎。
“把它交给我吧,您可以不用再担惊受怕了。”言毕,将老虎拿在手中。
秦老师如释重负的长嘘一口气,恐怕所谓送瘟神送瘟神就是如此这般了。
路上纪颜把玩着这只老虎,却不太说话。
“有问题么?”我问他。
“拜托你一件事吧,去查查最近莫名其妙死去的人都是些什么背景,至于这只老虎,还是暂时放在我家里吧。”他迟疑了片刻,随即回答我。
这是当然,我和秦老师一样,可不愿意把这个东西放在自己家里。
和纪颜分开后,我立即去查阅那些死者的资料,似乎没有太大的联系,只是说这些人非奸即盗,大都是在公安局案底一大摞的人,其中秦老师看见的那个有纹身的年轻汉子,是当地一霸,经常在古玩街收取保护费,还杀过一个人,不过因为没有确凿证据,被放了,总之是个人见人恨的家伙。其他那些人也都是半斤八两。
“看起来,似乎死的都是该死之人。”我看着那些材料,喃喃自语道。
黎正的伤势似乎好的太慢了,虽然经过落蕾祖父的医治,但还是进展缓慢,李多提出这几天让她来照顾黎正,虽然黎正不想去,但纪颜也说最近可能需要回老家一趟,还是让李多来照顾他比较好。得到纪颜的同意,丫头笑嘻嘻的领着黎正去了她租的新房子,在她搬家的时候我被征过劳役,还不错,而且离纪颜家也并不算太远。
“你真的要回老家?”我问纪颜,他却笑了笑。
“不是,只是我希望他们兄妹能多交流一下,适当的时候可以告诉李多,我不想欺骗她,而且她的记忆可能随时都会恢复的,有些准备对她对黎正都好。”看来他还真是细心。
这只纸老虎呆在纪颜家里已经三天了,可是纪颜也未能察觉一些异样,而老虎依旧变化着样子,我去的时候,它已经变成了向外迈着步子,仿佛随时会离开的样子了。
“真是只奇怪的老虎,而且每到凌晨的时候,你把耳朵对着虎嘴,还可以听见哀鸣,那是人的哀鸣。”纪颜皱着眉头看着那只老虎。
我暂时把工作推给同事,决定今天晚上和纪颜轮流值班,看看这老虎到底还会耍什么花样。
我们把这只纸老虎放在窗台,自己则睡在对面的沙发上。困了就睡一下。
起初并没有什么事情发生,不过到了凌晨的时候,我揉了揉惺松的睡眼,忽然外面的月光照到了老虎身上。
那只纸老虎居然开始变大了。
月光下它的毛色体型和真的老虎根本没有两样,不,在我看来它远比体型最大的雄性西伯利亚虎还要大上一圈。当它停止变大的时候,抖了抖身子,扬起头看着窗外的月亮。
我惊讶的几乎忘记推醒身边的纪颜。
等我终于回过神来叫醒纪颜的时候,老虎已经弓起腰,纵身一跃,朝窗户外面跳了出去。
由于夜晚炎热,加上纪颜家外蚊虫很少,我们是开着窗户的。
纪颜马上跳了起来,可是还是只能看见老虎的背影,他立即从随身的口袋里掏出一把匕首,朝自己拇指一划,接着将一滴血弹了出去。
“你这是干什么?”我好奇的问他。
“我们追不上它了。不过我把血附到老虎身上,可以知道它的去向。”纪颜用手指了指窗外的老虎。
月光下它跑得飞快,一下就消失了。
“走吧,如果时间长了我也无法知道它去哪了。”纪颜拍了拍我的肩膀,立即朝门外走去。我也只好紧随其后。
现在已经夏天,这个四大火炉之一的城市即便是夜晚依然带着几丝炎热的气息,宛如刚刚被热水冲刷过一般。
我经常会纳闷,以前有这么热么?以前这个城市没有电风扇,没有空调,没有冰淇淋,他们却是如何度过的?
我始终觉得不知道人类是在进化,还是退化。
纪颜和我几乎以自己最快的速度奔跑着,很快,我就吃不消了,感觉心脏堵得慌,还好,纪颜停下来了。
“它停住了。不过我不知道确切的方向。”纪颜转动着脑袋,似乎在感应着什么。
我觉得四周似乎很熟悉。
这好像是李多居住的地方。
纪颜也意识到了什么,低沉着声音喊了句不好。我极少见过他这样,似乎只要是和李多有关,他平时的冷静和睿智就都不见了。
我们来到了李多的房子。
房间里面有一个人,还有一只老虎。
黎正穿着睡衣,毫无表情的站在那只老虎对面。我们没有看见李多。
小孩身高的他站在那只高大的老虎面前显的非常矮小。
可是那只老虎却显的非常谦卑,犹如一只小猫一般,低着脑袋,缩起爪子的前肢伸了出来,摇晃着长长的尾巴。喉咙里响起了呜呜的声音。
我和纪颜都呆住了。
黎正终于走了过去,伸出手,按在老虎的额头上,接着,这只巨大的老虎抬起头,盯着我们,我和纪颜和它稍稍保持着一段距离。
“你们来了?”黎正总算注意到了我们两个。
“李多呢?”纪颜着急地问道。
“你真的很关心她啊,我用控尸虫让她暂时睡着了,毕竟有些事情她知道的越少越好。”我忽然觉得黎正的说话语气有些异样了。
“你们知道那只老虎的主人是谁么?”黎正坐到了床上,看来腿伤仍然使他无法长时间站立。
我和纪颜当然摇头。
“对于上次在山上无瞳消失后出现的那个白衣男人的身份,恐怕你也应该猜出来了吧,的确很让人无法相信,但是你知道怨崖是如何产生的么?或许说是谁制造了怨崖?”黎正一脸严肃地望着纪颜,后者没有说话,等于示意继续说下去。
“那并不完全是我的祖先被灭族后产生的,准确的说他们还没有能力制造一个类似黑洞一样专门吸收死者怨气的东西。而无瞳也是怨崖的一部分,由于我带着返魂香进入怨崖,使得这一部分产生了自主的意识,居然想变成真的人类,不过它已经不存在了,连同我的肉体。
而我现在这副小孩的身体同样无法再承受任何伤害了,想必你也察觉了,为什么我的伤恢复得如此之慢,这是因为身体不完整的缘故,而且如果再次受伤的话,这肉体很可能会突然崩坏。“说到这里,黎正停了下,眼睛低垂了下去。
“你还没有告诉我,谁才是怨崖真正的缔造者。”纪颜问。
“就是那个男人,那个有着多重身份的男人。他充满悲剧和压抑的一生和在临死前发出的怨气居然被残存在返魂香内的九尾狐的意志捕捉到了,你应该清楚返魂香的来历,九尾狐为了追踪三块流落在各地的返魂香而将自己的力量分成了三份,无奈它虽然得到了,却无法全身而退,结果分别被凡人封印住了,其中留在中土的一块就有它的部分灵魂。否则以它的力量,是不会被轻易打败的。所以九尾和他达成了一笔交易,至于具体内容是什么,我就不知道了。
而纪黎两家在大唐之初承担的任务,一是为了镇压隐太子建成的冤魂,贞观初年长安妖气横行,这也是皇帝为什么赐姓黎家李姓,并且特意用泰山桃木打造了桃木钉,并在上面刻了‘黎明苍生,正气永存’,二就是守护封印在和氏璧中的那块返魂香,作为镇国之宝。结果我的族人窥探了其中的力量,居然受到了九尾的蛊惑,与它签订了契约,并承诺在黎氏一族中奉献最优秀血统的女性来作为继承九尾的那部分力量的载体。我的祖先们以为这件事隐瞒的很好,结果还是被太宗知道了,一怒之下,以黎家与废太子――李承乾造反事件牵连而被灭门,并把这件事推到了你们家族身上,可惜那个老鬼临死前还以为是最好的朋友出卖了他。其实皇帝怕的是万一九尾的力量出现,那大唐的基业就难保了罢了。可是结果荒唐的是,灭掉黎氏一族却依旧没有阻止唐朝皇室的覆没。至于那块和氏璧,据说也被太宗交给你们一族保护起来了,作为代价,纪姓人永远不准出世为官,更不许在乱世辅助豪强。“黎正这时候抬起头来,望了望里屋。纪颜的眼神忽然有些异样。
“你的意思,难道是说李多?”
“作为约定和记号,被承载力量的那个女孩,成年后耳朵上就会浮现十三个耳洞,所以那压根不是什么封印,只是个标记而已。她在出生以前的一千三百年就注定了她只是九尾的载体,所以根本没的选择,因为每一百年就会浮现一个标记。”黎正嘴角向上翘起,看着纪颜,可是纪颜的脸色都变了。
“你是怎么知道这一切的?”我问黎正。
他哼了一声。“刚才的老虎告诉我的,而且,我现在就要离开这里,等李多醒了就告诉她我走了。因为那个男人答应我,可以恢复我原有的身体,当然是要有代价,不过到底他要什么我也不知道,总之去了再说吧。那只老虎并不普通,它有吞噬人类灵魂的能力,或者说它就是靠着吞吃人的灵魂而维持着自己,我也不知道那个男人为什么需要如此多的邪恶污秽不堪的灵魂。”黎正从床上艰难的撑起身体,往屋外走去,到了门口,他站在纪颜旁边,停了下来。抚摸着那只纸老虎,老虎则听话的低垂着脑袋。
“该说的我都已经说了,我奉劝你还是不要与那男人为敌,你应该了解,光是他用纸做出的那只老虎,我们两个都敌不过。”说完这句,他步伐缓慢地想要离开了房子。
“我不会让你离开的,你去哪里我不管,但你起码应该为你的亲人想想。”纪颜一边说,一边掏出匕首,往自己手掌Сhā去。可是还没等到拔出血剑,他的匕首就被黎正用钉子打落在地了。
“亲人?”黎正忽然冷笑一下,“我在孩子的时候就亲眼目睹我的父亲因为害怕我母亲不经意间显露出来的能力,而用我们家祖传的桃木钉一根根Сhā进我母亲的身体,而我只能抱着妹妹无能为力地躲在一边,接着又无助地看着那个警察用子弹打爆了我发疯父亲的脑袋,而现在李多根本不认识我,视我为路人,你还觉得亲人这个词语对我还适合么?”他走过来,捡起掉落在地上的匕首,递给纪颜。
“谢谢你的照顾,不过我还是告诫你一句,别在浪费你的血了,你自己应该知道你的父亲和祖父是如何死的,这种东西对你的身体负荷又有多大,何况,以现在的你,恐怕连这只纸做的老虎都敌不过。”黎正说完,拍了拍老虎,骑了上去,老虎朝天低吼了一句,快速的跑出去了,消失在茫茫夜色里。
沉默许久,纪颜才长叹一口气。
“我终于明白为什么我们一族要避世在在偏僻的山村里,原来只是为了逃避那血腥的屠杀,无论是任何当权者知道我们守护着那种东西,都不会放过我们一族。”我和他走进里屋,床上李多正睡的很香,纪颜看着她耳朵上闪闪发亮的耳钉,却许久无语。
“为什么明明是纸折成的东西却可以活动呢?”我对纸虎非常好奇。
“很多有优秀的术师都可以做到,他们使用年代久远的古树表皮制造成树浆,并在里面放入自己制作的符咒或者是自己的鲜血,接着将动物甚至人的灵魂融入其中。这样制造而成的纸张折成的东西便有了生命力,不过想要创造出像那只老虎庞大而且具有攻击力的人,恐怕少之又少了。”纪颜缓缓道来。
为了不打扰到李多休息,我们只好离开了那房子。一路上纪颜一直不说话,恐怕他正在想应该如何去编一个怎样合适的理由去说服李多关于黎正的失踪了。(纸虎完)
第六十二夜 背
天气之好,倒是很适合出外旅游,不过在五一出去游玩就不是你去玩旅游,而是旅游玩你了。准确地说,是那些守着祖宗产业的懒汉们,喜欢做着一锤子买卖的人,上山收钱,下山要买票,即便上个厕所,也要逼着你买卷卫生纸。
“我小便!”你和看厕所的老头争执。老头干黄如饼干的脸皮绷的紧紧的,只是拿出一卷粗糙如同磨剪刀的砂纸样手纸递给你。
“我带了纸了!”你再次争辩,无力的掏出一卷心相印,无奈人家认准了,进厕所就一定要买他们的手纸,似乎是说我怎么知道你是不是带了纸进去呢?这种规定感觉就像是酒家不准自带酒水一般听上去很有道理。
前文只是笑谈,不必当真。不过出外旅游,而且如果不是随团旅游,而是一伙驴友喜欢三三两两结伴而行,去一些本来人迹罕至而且比较生荒的地方的时候,还是小心为好。
下面的故事是一位朋友告诉我的,他和我从没见过面,不过即便是从电话里他颤抖的声音,我也可以听得出他惊魂未定。恰巧五一需要做一版旅游专刊,想想题材正好缺乏,于是放下手头工作,和他聊了起来。
“我是一个公司的彩领。”我一听就纳闷了,都知道有金领,白领,蓝领,黑领,倒是从未听说过彩领。
“告诉你,像我们这样的人,经常是做着蓝领的工作,受着白领的气,承受着金领的工作压力,却拿着黑领的工资待遇,你说是不是彩领?”听起来他倒是怨气十足。
“所以出外旅游无疑对我来说是一种非常好的,也是最有效的减压方式,否则的话我真说不准什么时候会用键盘把天天站在我面前呵斥的上司的脑袋给敲碎掉。
不过随着旅游次数的增多,我和公司里几个驴友们对那些所谓的著名旅游景点已经厌烦了,那些已经加了太多人为装饰的景色早就变的不干净不纯粹了,而且越是出名的地方人就越多,我们本来旅游的目的就是逃避那些杂人,结果还不是挤到人堆了?
所以我和另外两个最要好的朋友决定,三个人去一处比较偏僻的,保持着自己独有的生态环境的地方。可是从现在来看,我们做了个非常错误的决定。
当然,无论如何,那时候我们还是在忙碌的准备行李和必需物品,由于大家都是老手了,还是比较熟练的。
首先要准备一个大的背包,四十四到五十升就够了,然后还需要一个小背包放一些必须的小件物品,如旅游资料,零食等等,另外笔,燃烧弹,指南针折叠雨伞之类的也是当然要带着的,还有一些常用药品,如止血贴、纱布、绷带、喇叭牌正露丸、驱风油、感冒药、曼秀雷敦薄荷膏。“他居然开始向我说起他的旅游常识了,所以我不得不咳嗽了两声,打断了他的话。
“不好意思,我说过头了。”他尴尬的笑了下,不过却非常苦涩。
“三个人准备好东西,又对准备去的地方的天气以及风土人情做好准备后就出发了。
很遗憾,我至今不想告诉你我们具体去了哪里,因为我是在不想让更多好奇的人在受到伤害,或者说我自己也无法描述那里的状况,只知道大概是湘赣交界的一带吧。
那时候天气已经非常炎热了,不过对于经常在外单独旅游的我们并不觉得难以忍受,一行人很顺利地沿着地图的指示前进,我们并没有特意规定方向,只是随意的旅行,希望自己可以融入大自然多一些。
可是我们忘记了长期生活在钢筋水泥堆里的我们已经没有了祖先的自我保护能力和对危险的敏锐嗅觉了。
在经过一片丛林的时候,我的一位队友忽然被蜇伤了。他并没有看清楚是蜜蜂还是马蜂,或者是其他带着剧毒的昆虫。
这种程度的伤对我们来说是小儿科了,既然准备好了脱离团队旅行,被蛇咬被蜂蜇早就应该计算在内。
可是我忘记了,不是每个人都能适应蜂毒的。好比青霉素,可能你去年没事,但今天体质发生变化,就过敏了。
有些蜂毒会进入血管,会发生过敏性休克,以致死亡。虽然我和另外一个人连忙用消毒针将叮在肉内的断刺剔出,然后用力掐住被蜇伤的部分,用嘴反复吸吮,以吸出毒素,并且涂抹了一些药物。可是他的状态很不好,十五分钟后,脸色开始变青,呼吸也变的非常急促,被蜇伤的地方红肿得像馒头一般大小。他的脉搏和心跳都开始下降了。我的气力比较大,所以只好背起他,赶紧寻找当地人,既然他们在这里生活,自然对蜂毒有办法。
还好没走多远,我们看到了一处建筑物坐落整齐却又稀疏的村落。
不过那里的土却非常柔软,当我背着朋友踏上那块土地的时候,感觉踩在了一块厚厚的毛绒地毯一般,低头一看,土都是红色的。
村里的人不多,不过还是非常热情,他们对我们的来到非常诧异,看得出已经很久没有人来过了。
果然依我所料,他们对治疗蜂毒很拿手,一个看上去大概六十来岁,却鹤发童颜身体依旧硬朗的老人叫我们把朋友抬到他家,随后去里屋配置了一些草药,用嘴巴嚼的稀烂,混合一些黑黑的汁液,涂抹宰了伤口上。很快,朋友的伤口开始消肿,不过他的脸色还是很苍白,嘴唇干的发裂。
村里人很友好地招待我们,使得早已经习惯于都市里尔虞我诈日子的我们非常感动,只不过,老者提醒了一句。
‘千万别让你的朋友吃土。’
‘吃土?’我和另外个朋友觉得非常奇怪,虽然这里的土的确有些与众不同,但还不至于拿起来当美味佳肴吃下去的地步。我忍不住口西笑起来。老者有些不快,但还是摸了摸胡子,又叮嘱了一句。
‘蜂毒已经没事了,但你的朋友最好在完全康复前不要碰我们这里的赤土,否则,我们也救不了你们。’说完,边起身忙活着为我们做饭了。我和另外个驴友看了看躺在床上仍然昏迷着的同伴,忽然感到有一丝如流星划过的不安。
老者吃得很少,可能正是他们这里的养生之道吧,只不过我忽然发现,包括老人在内,这个村子的所有人脸色都很红,犹如关公一般,白天看上去,因为有阳光照着,倒不觉得,反还有些健康强壮的感觉,可是夜晚看去,却在灯光下透着如鲜血一般的红色。
同伴在吃过饭后建议我们明早就离开,我也表示同意,毕竟这里总让我觉得有些不安。
农家竹制的床非常凉爽,不过也有传说,说竹席竹床越是颜色深,越是红色的就越凉快,不过等到了完全变成深红色就不能用了。因为开始竹床还是青色的,先是吸汗感觉凉快,等到了后来则是会吸使用者的鲜血了。农家人怕竹床成精,所以快吸饱了血汗的竹制品就扔掉了。
不过这也只是道听途说的传闻罢了。
不知道是否白天发生的事情太多,我在床上辗转反侧睡不着觉。忽然隐约听见老者从里房起了床,蹑手蹑脚的走出了房门,接着便蹲在地面上不动了。
我的床在客厅,正对着大门,所以看的很清楚,不过由于老者背对着我,实在不晓得他在干什么。
月光如雪,洒落似霜,我为了能看清楚,稍微挪动了一下身体,不料想竹床已经年岁久远,稍微一动,就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
我无法忘记那一瞬,老人听见了,猛的转过头来。月光恰巧照射在他脸庞上,白天慈祥善良的老者已经不见了。
我看见他正抓着地面上红色的土往自己的嘴巴疯狂地塞着,他的嘴角,脸上到处是红色土粒,口水混着着红土流下来,宛如鲜血一样,我看着他,想起了动物世界播出的狮子进食的画面。
老人的眼睛瞪的很大,随着腮帮子一下一下有规律的凹陷鼓起,他将嘴巴里的土使劲吞咽了下去。我则吓得话都说不出。
‘外乡人,吓到你了吧?’老人忽然恢复了先前的友好,只是嘴边的红土让我还是有些畏惧。他也意识到了,立即擦干净嘴巴,叹了口气,坐到我床边,我则将身体缩了起来,坐到另外一边。
‘你不必怕我,这个村子里的人都是如此,我们没有恶意,更不是妖怪,只不过只要一天不吃这里的红土就全身不舒服,而且虚弱无力,不过拜这里的红土所赐,村里的人的身体也非常健康,从来也没有生病过,只是脸上看过去会比常人要红一些而已。大家称这土是神土,是神专门给我们的恩赐啊。’他说得很慢,却字字有力,非常诚恳。我也开始有些相信了,以前只在电视里听说过这等事情。
‘可是红土既然有如此功效,为什么老人家叮嘱不让我受伤的同伴吃?’我忍不住问道。
‘那我不知道,只是从我的长辈提醒过,被这一带蜂毒伤着的人,千万不可以进食这里的红土,至于后果如何,我也不清楚,不过他们传下来的规矩,自然有其中的道理。’我听完后略感失望,不过还是感激的点了点头。
后半夜,我又听见有人出门的声音,我只道是老者又要吃土,觉得不便再去打扰,所以也就背过身体,装傻不知。
由于时间并不充裕,我们第二天还是决定离开这里,受伤的同伴经过一夜的调理已经可以自己走路了,不过还是很虚弱。我们决定早点回到城市,结束这次旅行,虽然这样有些气馁和沮丧,但毕竟身体还是最重要的,大不了以后再来就是了。
告别了老人和村民们,我们按照回去的路慢慢返回。直到第二天中午,我在一个水库旁边稍微休息下。拿出些干粮和水进行补充。这个水库很大,也很干净,城市里很难看见还有这么干净的水源了,我甚至可以看见水底的石头和鱼。
我正在观赏着四周的景色,却没有注意到被蜇伤的朋友没有吃太多的东西,而是从自己随身带的旅行包里忽然取出了一个包裹的整整齐齐的塑料袋。我还以为他自己留了些好吃的,单独藏起来了,于是笑了笑,不再理会。
可是我看见他从塑料袋里拿出的是一捧红色的土。
那是那个村庄的土,是老者再三叮嘱我们别让他吃的东西。可是他是什么时候挖的?难道是昨天晚上?
还没等我多想,正要冲上去阻止他,朋友已经将一巴掌红土塞进了嘴巴,随便咀嚼了几下,然后使劲吞咽了下去,接着露出一种非常满足的神情。
‘你疯了!’我大声吼到,接着抢过了他手中的袋子,可是他却拼命从我手中想夺回那个塑料袋,他的力气变的出奇的大,即便是身体健康的时候他也从未如此过。
‘好吃啊,真好吃,你应该试试啊,什么鱼翅鲍鱼,都滚蛋吧,这红土才是宝贝,就像是神仙的食物一样,吃下去伤痛啊,疲劳啊,全都没了,吃啊,吃啊!’他笑嘻嘻地,嘴角淌着口水,就像精神病人一样,一边抢过我的袋子,一边抓着土大口地吃了起来。旁边的另外个伙伴已经呆滞了,忽然,他也抛掉手中的干粮,试探着抓了一点吞下去,紧接着他也疯狂了,和受伤的朋友开始抢夺红土,两个人就像两只见到一块肉骨头的饥饿野狗,打起架来。
抢夺到一半,先前被蛰伤的那个人忽然高高仰起脖子,就像打鸣的公鸡一般,怪叫一声,喷出口中的红土,不停地吐着白沫全身抽搐地倒在了地上。但是和他抢夺红土的那个却丝毫不去搭理,只是还在往嘴巴里塞着红土,甚至还掰开那人的嘴巴,把他还没吞下去的红土挖出来吃下去。
我从来没见过这样的场面,可是我马上反应过来,一定要先救活我的朋友,他的身体开始剧烈的抽搐起来,为了怕咬伤舌头,我不得不拿了块毛巾塞住他的嘴巴,接着立即寻找药物。
在镇静剂的作用下朋友开始慢慢平静下来。旁边的同伴也似乎恢复了神智,他惊恐跑到旁边用手指抠着嗓子想吐出那些红土,无奈他吐的胆汁出来了也没吐出一粒。
那些土吃下去后仿佛有生命一样,死死的趴在胃壁上?
我和那个同伴决定轮流背着伤者,赶快回到医院去,希望可以还能挽救他的生命。
可是炎热的天气,加上四周的几乎一样的地形,我发现我们三人居然在这么小的地方迷路了,其实我知道,最关键的是我们的理性已经渐渐被粉碎了。
背着他每走一步我都很艰难,同伴也是,他把剩余的红土都扔掉了,就像扔掉瘟疫一样。
终于,我们三人走不动了,找了一棵大树,坐在树荫下休息,我看了看大家的行囊,食物和水已经不多了。
由于他有时候醒过来很激动,还张口咬过我们,我无奈之下只好将他翻转过来,让我的背贴着他的背,用绳子固定在身上,这样才能背着他继续前进。
‘放弃,放弃他吧。’同伴望了望已经昏迷的朋友,忽然小声对我嘀咕了一句。
我的脑海里何尝没有浮现这种想法,可是很快就把它按下去,但这个想法就如同水瓢,总是拼命地浮上来。
‘不行。’我坚决的反对,舔了舔干涩的嘴唇。
‘我们可以留一部分水和食物给他啊,这样就不算抛弃他了!’同伴还不死心,将脸凑过来对我说,那一刹那我觉得他长的很让人憎恨,当然,如果我有镜子照照,会觉得我同样很难看。
因为我最终也同意了这个提议。我把所有的食物和水分成了三份,留下其中的一份放在昏迷的朋友旁边。
‘不要怪我,你一定要撑住,我们马上来找人救你。’我在他耳边轻轻说道,而处于昏迷状态的他忽然伸出手死死的抓住我的手腕,非常疼。
他闭着眼睛低沉了一句。
‘别走,别离开我。’我犹豫了下,但还是使劲掰开了他的手,接着和同伴继续向前面走去。
回头望去,朋友已经离我越来越远了。
‘不用这样,如果背着他,我们三个都走不出去。’同伴热心地开导我,拍了拍我的背。
‘滚,你真让人恶心,如果是我,你也会毫不犹豫地抛弃掉吧,说不定连食物和水都不会留!’我架开他的手臂,那人愣了下,接着冷笑了几声,不再说话。
我们接着走了整整一天,终于发现前面已经离旁边最近的城市郊区不远了,我和他都很高兴。于是决定睡一觉,好好休息下,依靠最后的体力赶快回去。
那一觉睡的很沉。
可是当我醒过来却发现自己和同伴依旧躺在抛弃朋友的那棵树下。
我之所以知道,是因为地面上还有着我留下来的食物和水,一点也没有动过,但是朋友却不见了。
我连忙摇醒了同伴,他吓坏了,说可能我们走错路了。两人连忙爬起来,四处寻找了下朋友,可是根本没有踪迹。
‘冷静!要冷静!’我这样提醒自己和同伴,两个人稍微平静了下,再次靠着地图和工具往城市边缘走去。
可是只要我们一睡觉,醒过来就发现回答了那棵树下。
而且我依稀可以看见树下又一个人睡过的痕迹,而且还个人形的地方与旁边不同,是红颜色的土壤。
食物和水都没有了,我看见同伴眼睛直勾勾地看着那些红土。
我狠狠揍了他一下,总算没让他干傻事。在商量了下后,我们决定再次赶路,不过睡觉的时候轮流值班,每个人睡一小时。
走了一天后,我们知道一个荒芜的旧房子可以休息,入夜后,我们躺下了。
每人一小时,虽然有些麻烦,但却是最好的方法了。大概两点的时候,是我值班。
长期的跋涉已经让我不堪重负,还好平时的锻炼起到了作用,我还可以支撑下去。
不过眼睛依然在互相打架,当我将睡未睡的时候,忽然听到门开了的声音,我闭上眼睛,只留了一条细缝观察着。
这里夜晚的天空很明朗,所以还是可以看得比较清楚,不过我宁愿当时我是个瞎子。
我原以为是路过的旅行者,或者是附近的猎户,要么是一只野兽我都不会害怕的让自己觉得无助。
可是我偏偏看到了最不愿意看到的人。
不,或许已经不能称他为人了。
我的那个朋友,脚步蹒跚的扶着墙壁靠近躺在地上的我们两个,借着外面不多的光,我可以看到他的脑袋如同一个拔开了皮晒干的芒果,脸已经开始腐烂了,干枯的如同缺水的树叶,已经开裂而且脸皮一片片耷拉下来,而嘴巴却鼓鼓的,一下一下的蠕动,我知道,那里面一定是红土。因为他每走一步,嘴边都掉落一些红色的土渣下来。
他面无表情,走向了躺在我床边的朋友,然后机械的将他提起来,倒过来放在背上,背靠着背将他背去,接着,迈着同样的步伐慢慢走了出去。
我努力控制着自己的牙齿,死死的咬着,避免它们因为颤抖而发出声音。
临出去的时候,他回头望了我一眼。
我终于知道为什么我和同伴无论走多远都又回到那颗树下了。
不知道等了多久,我迅速跳了起来,任何一样东西都不去收拾,立即跑出屋子,向外面狂奔。
天快亮的时候,我终于看见了一户冒着缕缕白烟的民房,我冲过去,看见一个农夫正在生火做饭,终于,我昏了过去。
醒来的时候我已经在这里当地的医院了,我不愿意去回忆那些事情,我也不知道我的朋友将那位同伴带到哪里去了,总之,那七天几乎成了我这辈子最想磨灭却又印象最深刻的日子。“那人终于说完了,我们两个握着听筒沉默了很久。
不过,还是他打破了僵局。
“你知道么,我一直在寻找那个村落,可是一直都没有再遇见过,我的两个伙伴也秒无音讯,警察把他们列入了失踪人口,他们的亲人不止一次的质问我,为何只有我一个人活着回来了,所以,虽然我没事,但是我却最痛苦,几乎每晚都能梦见他们两个,口里塞满着红土站在我面前。”说到这里,他已经泣不成声,我安抚了他几句,才使他稍微好点。
挂上电话,我不禁想到,究竟有多少人在那种情况下,还可以义无反顾的背起自己的朋友继续往前走,或许背起的不仅是一个人,更是一份信任,或者说是责任。
可是真的面对这种情况,我会选择背叛他,还是选择背起他?
或许这对很多人来说都是个无法选择答案的问题。(背完)
第六十三夜 抽屉
大多数收藏家其实都有很强的占有欲,正常点的有喜欢邮票,钱币古玩这类比较普通的,然后有少许另类的,比如收集火柴盒,香烟盒之类,当然,也不乏变态者,像德国集中营中专门喜欢收集美丽的少女皮肤,先在上面纹上各种各样的花纹,然后将女孩泡在玫瑰花瓣和防腐剂的热水中,让防腐剂能进入皮肤毛孔内,也方便剥下来。至于剥下来的人皮,有的制成套枕,有的制成皮桌布,最著名的当属那个战败后苏联战士从一个德国军医家里收缴出来的一个台灯灯罩,没错,那是人皮制成的。
不过我要说的这位朋友自然没有这么令人作呕的嗜好,就算他有,他也不敢去成为《沉默的羔羊》中的那位变态杀手。其实他的爱好是收藏古木桌子,任何年代的木桌他都非常喜欢,不过收藏这玩意实在需要很大的空间和气力,有些桌子非常重,不过他总是乐此不疲的继续着这种爱好,以至于将美丽的妻子气的离婚,但他倒落的清闲。
这位叫谭蓝的朋友家境非常富裕,得益于他年轻时代的拼搏和经营有道。不过一有好的木桌他都叫我来看,虽然我不是很懂,不过在他的熏陶下多少了解了一些。木桌这种东西主要看历史和原料,如果是名贵的木料,像紫檀木,一直被认为是最名贵的木材,大多为紫黑色,在各种硬木中,紫檀质地最为细密,木料的分量最重,木纹不明显。自古被用作声名显赫宅门大户人家之用,有些人可能会谈到红木,其实红木不是一种木料,而是泛指一类木头,根据《红木》国家标准规定,红木是紫檀属的紫檀木类、花梨木类,黄檀属的香枝木类、黑酸枝类、红酸枝类,柿属的乌木类、条纹乌木类,铁刀木属及崖豆属的鸡翅木类5属8类33种材料的总称。用这8类33种材料制作的家具可称为红木家具。红木材质结构甚细至细,平均导管(管孔)弦向直径不大于20微米。红木心材材色都是经过大气变深的,其中紫檀木类为红紫色,花梨木类、香枝木类、红酸枝类为红褐色,黑酸枝类为黑紫色,乌木类为乌黑色,条纹乌木类和鸡翅木类为黑色。这类木头制成的桌子我的朋友是买不起的,因为据说前些时日一张明清时代龙纹石面黄花梨木桌居然被人以九十八万元的高价买走,的确让人无法相信。另外一些则是有特殊意义或者年代久远的,不过木制品切忌重新上漆,否则身价大不如前,当然,还有一些本来根本不值钱的也被认为炒作起来,什么是奢侈品?那就是可以卖出比自己原本身价高几百甚至几千倍价格的东西,就如同中秋节的天价鲍鱼鱼翅燕窝月饼,不过我很不明白,既然想吃,还不如直接去吃,干嘛要把这些夹在月饼里?我始终觉得月饼还是用最原始的豆沙馅最好。
废话少说,谭蓝在电话里的语气几乎可以用激动来形容。
“昨天吃了仙丹,从乡下一个老农家里捡漏,淘到一张老花梨木背雕纹桌,真便宜,才两千多!”谭蓝一边说着一边咂吧着嘴,仿佛一个孩子吃到了梦寐以求的巧克力糖一般。
“不是我打击你,你就不怕被人埋地雷,你交学费的次数也不少了。”我笑道,不料谭蓝一口咬定,是张很不错的桌子,而且这个桌子特别之处不在桌子的来历和原料,而是上面的一个抽屉。
“你来了就知道了,电话里不方便说。”说完,谭蓝挂了机,电话响起了嘟嘟声。我合上电话,心里犯起了嘀咕,什么抽屉这么惊天动地。
所谓吃仙丹,埋地雷,捡漏,交学费都是淘古玩人的术语,就像旧时黑道上的黑话一般。吃仙丹比作买到了非常便宜的藏品,埋地雷指的是有些人以为去农村从农民手里买的货不会有错,却不知道这些货是商人和农民合伙作伪的,这就是埋地雷。而捡漏比作卖主看假、但古玩是真货,被人买走,对买主来讲叫“拣漏”。反过来对卖家来说就叫走宝,至于交学费顾名思义,则是玩古玩的新手不识货,老买到不值钱的仿制品。
从报社到他家很远,不过恰巧那里居住着我的一位采访对象,反正也是路过,所以我也没去拒绝谭蓝的好意,所谓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分享别人的快乐也是件不错的事。
谭蓝的家的确可以用古色古香来形容,进屋你就能闻到一股子非常清香干净的木制品的味道,一点也不像现在的地板家具,全是甲醛味,有的放置了一年味道还是很大,科技倒是发展了,结果我们的居住条件反而下降了。
“进来,快!”谭蓝的身材和我很像,两人差不多个头,不过他要瘦很多,头却无比硕大,可惜满脑子装的不是智慧,我经常取笑他整个头颅里都是木头渣子,他却一本正经的皱着眉头说自己倒希望是这样。
谭蓝的眼睛最为有特色,如果是平时,到没有什么,只要一看到美女或者是喜爱的木桌,他的眼睛一下变成了三角眼,一点眼白的都看不见,直往外冒着攫取的目光。
“我喜欢的,一定要搞到手。”这是他的名言,老婆如此,钱财如此,木桌也如此。
他的家本来是十分宽敞的,可惜堆放了如此多的桌子,我只能小心的走过去,前些时日帮他搬桌的时候,他宁可自己的手被砸破了,血都流在桌子上也不肯松手。
“手好些了么?”我看着他缠着绷带的手指。
“好多了,不过后来又不小心划破了,滴了一滴在那桌子上,还好后来一点痕迹也没有,要不然我非心痛死不可,说不定我会气的把那手指给剁掉。”谭蓝仿佛在谈论的是根香肠,而不是自己的手指。
进入了内堂,我看见了那张桌子。
很漂亮,蛋黄|色,大约一米多高,保存的很不错,桌面边沿线脚交叠变化,两平两凹;桌面与腿足之间以卷云角为点缀;腿足头呈内翻马蹄形,工艺精美。而且在桌面左下还有个暗格,也就是那个抽屉。
我很少见这种桌子也带着抽屉的。
抽屉外面没有任何把手,纹理结合的很好,几乎成了桌子的一部分,不仔细看还真没发现。
“这,这是个神奇的抽屉!”谭蓝抑制不住的舞动着双手,嘴角一下下地抽动着,我奇怪即便他以极低的价格淘到一张好东西也不必说的这么夸张啊。
“我可以理解你的不解和惊讶,因为我自己也没想到,只是最近才发现这抽屉的与众不同之处,我甚至犹豫了很久,该不该告诉你,不过作为我唯一的好朋友,我是在找不到人分享我的快乐了!你知道这种喜悦压抑在心底无法宣泄出来很容易生病的。”不过他话锋一转,忽然眯起眼睛低沉着说:“当然,我还是要警告你,不要把你知道的一切说出去任何一个字,否则对你我都没有任何好处。”
我有些后悔来这里了,我最讨厌的就是和别人分享秘密,因为你也要承担无谓的烦恼,而且更加多,因为秘密一旦泄漏,人家第一个怀疑的就是你,当然,他不会去想是否是他自己无意说出去的。
“好吧,快说吧,我保证不说去。”最终我的好奇心占了上风。
“我只是偶然间发现这抽屉的特别之处,前天,因为我找不到自己的钢笔,整个屋子都翻过了,我当时满脑子想的都是自己的钢笔,因为需要记录些东西,后来只剩下那个抽屉没看过,我是个没记性的人,几分钟前还那在手上的东西经常不翼而飞。所以我找起东西也是乱翻一气。当然,打开抽屉前我压根不抱希望。
可是原本空荡荡的抽屉里居然正躺着一只笔,能找到找了很久的东西是件让人非常开心的事情,可是我很快发现,这支笔并不是我的那只。虽然型号颜色一样,但新旧确实不一样的。
我开始怀疑这个抽屉有着某种神奇的作用,于是我开始试验,先是想要一本书,结果拉开抽屉后那书就躺在那里,我高兴坏了,试验了很多次,只要是那抽屉装的下的东西我都尝试过,结果真是屡试不爽啊。“他得意地哈哈大笑起来,自从他离婚后我还没看见过他这么高兴过。
“听说过聚宝盆么?喜欢什么,想要什么都能得到,你说这个世界上我算是最快乐的人么?为了证明给你看,瞧,我从这里可以掏出一只手表!”说着,谭蓝果然从里面拿出一只名贵的男式手表。虽然我始终觉得那是他一早放进去的来忽悠我而已,但是他坚持要我亲自尝试一次,我拗不过他,只要试了下。
我决定要一个数码相机,好的要几千块,一直想买但考虑到一旦买了恐怕这个月要靠到步行街去帮人拍照来维持生计了。
我暗自在心中祈祷,拉开抽屉的一瞬间,我看到了崭新的照相机放在抽屉里。
居然是真的!而且我肯定不是谭蓝做得手脚,很快我还想了数据线,电池,内存卡,于是一整套装备都拿齐了!
“没有欺骗你吧?”谭蓝见我笑得如花一样,拍了拍我的肩膀。
“甚至包括钱币也可以。”谭蓝顺手拉开了抽屉,又摸出了一打崭新的钞票。
我再次仔细端详起那个抽屉,比普通的稍大一些,也要宽一点,从外表看实在想象不出居然有这个能力。
“我昨天兴奋的试验了一天,想要任何东西都能达成,可是我总觉得少了些什么。”谭蓝伸开双手,仰坐在沙发上。
“哦?那是什么?”我把玩着相机,背靠在桌子上,好奇地问他。
“一个女人!我还欠缺一个女主人啊。”他的眼睛忽然射出精光,再次变成了难看的三角眼,整个人也从沙发上跳起来。
“你可以说是最富有的人了,还怕没有老婆么?”我开玩笑说,可是谭蓝的脸色却并不好看。
“不!这些女人都有或多或少的缺点,这个世界压根没有完美的女性,只有那个神奇的抽屉,才能赐予我最理想的另一半!”谭蓝的眼睛里已经看不到别的东西了。
“你疯了?抽屉里怎么可能出来人呢?”我刚说完,却感觉身后的抽屉自己动了起来。
我没有感觉错,抽屉正在努力的自己往外突出来。
随着我诧异的转过身体,抽屉哗啦一下自己弹开了,犹如电脑的光驱一样。
不过我看见的不是黄|色光滑的抽屉内侧,而是黑黑的一片。我揉了揉眼睛,仔细看了一眼。
原来那黑色的东西是人的头发,准确的说是一个女性的头发,她的后脑勺正对着我。
抽屉继续向外延伸出来,我难以思议的看到了犹如电视里的武林高手表演缩骨功一样,一个女人居然慢慢从抽屉里爬了出来。
先是头和肩膀,她的脸始终对着地下,我看不清楚,**着身体伸出两只洁白如牛奶般手臂的女人继续往外爬着,她的下半身还卡在抽屉里,这样看去就像一只捕获到猎物的螳螂。她很瘦弱,曲线也很好,身体正是以人类难以达到的弯曲角度从抽屉里伸展出来。就如同一截雪白的牙膏,慢慢的从抽屉中挤了出来。
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个女孩真的按照谭蓝的愿望出现了!
女人继续朝外爬行着,她的头发已经触到了我的裤子,身后的谭蓝忽然高兴的笑起来,一把把我推开,扶起那个女孩。并且为她披上衣服
我看了看女孩,很漂亮,五官端正而灵巧,只是笑起来有些不舒服。
让人看的感觉有些漂亮过头了。
的确是非常完美的女性,起码从外貌来说是的。谭蓝犹如得到了个宝贝一般搂着她,女孩也很听谭蓝的话,两人仿佛久别的新婚夫妇一般亲热,只不过女孩的一双眼睛始终注视着我。
我看着她的眼睛,觉得很奇怪,但始终看不出来有什么不对。
或许能从抽屉出来的人本身就不可能是正常的,不过一些事情既然发生了,反而就不会诧异,就如同前面我拿到了自己喜欢的数码相机,我会去怀疑这个相机是否是正常的么?
谭蓝也是。这听上去挺没道理,可事实却的确如此。
谭蓝对着我咳嗽了几声,我识趣地准备告辞。不过女孩忽然笑了笑,用纤细如葱白的手指指了下我的手。
“给我们拍张照片!”谭蓝对着我招呼,我也很乐意,当他们摆好姿势,我为他们拍了几张便离开了那房子。
临走前我听见房子里响彻着谭蓝的笑声。
工作很忙,即使是相机也来不及去玩,我把它扔到家里也没去管了,没几天,我忽然听闻到一些消息,大都是些商店举报说自己的货物莫名其妙丢失的事情,我隐约觉得有些不妙,拜托一个银行的朋友问了问,果然,最近银行经常发现整打的新钞不翼而飞,开始还怀疑是内部人做的,彻查了很久,却得不到任何结果,只好不了了之。
看来所谓的抽屉,其实只是一个小偷罢了。
我忽然想起了自己的那部相机,赶紧回去,在电脑上看了看那天拍摄的照片。
照片上的谭蓝一脸春风得意,不过我一看见那女孩就觉得不舒服。
似乎是脸。我把她的脸放大了,终于发现了那里不妥了。
女孩的瞳孔很大,远远大于正常人,或者说活人,就如同夜晚猫的瞳孔一样。
我立即打电话联系谭蓝,可是里面只有忙音,看来必须去他家一趟,叫他赶快把那张桌子和那个女人都扔掉,当然,我也带着那个相机。
可是当我来到他家的时候,却发现谭蓝家的门都没锁。我推开走了进去,叫了几声,去无人答应。
桌子上的饭菜已经变质了,在这种炎热的天气,放置一两天就会变质了,饭菜几乎一点都没动,旁边还有一瓶开了封的葡萄酒。
我走进了内房。那张桌子好好的摆放在原处,似乎什么也没有发生。空旷的房间里弥漫着一种衰败俄感觉,谭蓝本来是个极爱干净之人,怎么几天不见家就成这样了,温柔乡就令一个人如此快的连生活习惯也改了么。
整间房子既找不到谭蓝,也找不到那个怪女人。我决定离开的时候,身后的抽屉想起了呜呜的声音。
在安静的房子显的非常令人注意。我踱着步子走过去,刚想伸手拉开,结果抽屉啪一下摊开了,我没留心,没站稳,一下坐在地上。
抽屉里慢慢伸出了一只手,很熟悉的手。
因为手腕上正带着那只前几天谭蓝从抽屉里掏出的那之手表。接着,呜呜的声音更大了,我的腿开始发软,虽然努力想站起来,却只能看着手无助的在晃悠着。
我挺直了背,看见抽屉里有一个人头,是谭蓝的。
谭蓝的眼睛充满了恐惧,依旧是那令人讨厌的三角眼,他的两只手努力的像外趴拉着,我看着他,想到了猫抓住老鼠的时候会故意放开几次,但却又一下按住老鼠的尾巴,看着老鼠无助的伸着腿在地上抓着。
现在的谭蓝犹如一只等死的老鼠。
因为我看到了他的头顶上还有一只手,是个女人的手,不过却不在雪白细长,而是肿胀的,惨白的,手的皮肤几乎变得半透明了,我见过那样的手,医学院里被福尔马林浸泡的标本就是如此。谭蓝的嘴巴上也有一只,死死的按在嘴上,难怪我只能听见呜呜的声音。
“救我。”谭蓝似乎努力挣脱掉了按在嘴上的那只手,吐出了两个字,短而颤抖像往外倒豆子一样。
不过这是我听他说的最后两个字了。
谭蓝的头左边,伸出了那个女孩的头,依旧是放大的瞳孔,依旧是美艳的脸容,依旧是让人看得不舒服的笑。
只一下,快得让人难以细想象,那女孩就把谭蓝拖了进去,后者连哼都没来得及哼一声,仿佛抽屉里面是个深不见底的黑洞,两人掉了进去一样。房间里恢复了宁静,我几乎觉得刚才看到的是幻觉而已。
抽屉啪的一下再次自己关上了。
“索求的过多,就是这种下场么?”我将手中相机小心的放回抽屉。抽屉依旧如平常一样普通,我四下里摸索了下,除了冰冷光滑的内壁,什么也没有,我只好暂时离开了那房子。
第二天我正打算找人把那张桌子给搬走烧掉,起码别让其他人得到了,可是等我请着人来到房子的时候,却看见谭蓝离婚的妻子在指挥着人搬着东西。一阵寒暄后才知道,她说昨天晚上接到谭蓝的电话,很急,声音仿佛不是他的一样,说自己要出躺远门,暂时不能支付抚养费了,并嘱咐前妻将这房子充数,并且可以卖掉所有珍藏的古玩和古木桌作为抵偿。
“昨天晚上?”我大惊。谭蓝的妻子奇怪地看着我。
“有什么不对么?难道那家伙又在骗我?算了,反正也离婚了,他的死活我也管不了了,还好这里的东西还算值钱。”女人叹了口气,接着又忽然开心的笑道。
谭蓝的死活她的确是管不了了,不过我只关心那张桌子。
谭蓝的前妻听说我要买那张桌子,惋惜地拒绝了。
“真不好意思,那桌子我已经卖给一个收古物的商人了,他高兴坏了,搬的时候还不小心把自己手指弄破了,血都滴在上面,吓得他连忙擦掉。”谭蓝的前妻歪着脑袋回忆说。
我只好和她告辞,看来,这张桌子和那个抽屉依然会在这个世界上继续游荡着。
或许不久后我又会听到商店的货物莫名失窃的消息了。(抽屉完)
第六十四夜 姐妹
卢笛恐怕可以算是我见过的男性中最为招惹女孩子喜欢的了,其实他并没有纪颜英俊,也不像其他的男性那样喜欢耍酷,但是他具备一种与生俱来的亲和力和熟悉感,他可以不让任何人讨厌自己,在卢笛的身边总是飞舞着许多灿烂的美丽景色,当然,这一度使我们这些朋友颇为嫉妒。
用卢笛的话来说,其实被女孩子包围,尤其是漂亮女孩子包围并不是外人看上去那样非常幸福的事,自然,他每次愁眉苦脸的抱怨那些女孩很难伺候的时候,得到的只能是我们的拳脚相加。但是玩笑归玩笑,我们非常想知道卢笛究竟会娶一个什么样的妻子。
“不知道,我非常的苦恼,如同一直摇摆的挂钟,不明白何时才能停下,也不知道停在什么地方。”卢笛的性格偏向懦弱,带着一些诗人的忧伤,可能也是女孩喜欢他的原因。加上显赫的家境和温文尔雅的谈吐,的确很少有女孩不对他动心。
很凑巧,前些日子我居然接到一个电话,是卢笛打来的,电话里他只说了一句话。
“我要结婚了,有空就过来坐坐。”说完就挂了,那种语调非常的凄寂,说的难听点,不像是将要结婚的喜悦,反到是像通知讣告一样。
婚姻果然是爱情的坟墓么?
挂上电话才知道他居然连地点都没说,只好再次打过去询问日期地点,居然就在下星期二,我看了看日程,看来只好请假半天了。
那天居然是大雨,我非常的诧异,出席了这么多次婚礼,下雨天结婚还真是少之又少,几乎可以说没有。
“我很喜欢下雨,出生的时候就是伴随着暴雨下来的,所以无论是我结婚还是死去,我都希望是在有雨的日子。”卢笛经常用单手托着下巴,盯着窗外看。
果然很符合他的个性,只不过我越来越对新娘好奇了,究竟是怎样一位美人,抑或是一位非常聪明可爱的女子居然可以使平日里对事情犹豫不决的他下定决心结婚呢。
可是当我见到那个女孩时,我自己的都无法掩盖脸上的失望之色,不仅仅是我,看得出所有接到他要结婚而兴致勃勃赶来的宾客都有那种感觉,甚至还有几位曾经和卢笛交往过的几个优秀女孩居然气的当场离席了。
那是为极其普通的女孩,既没有过人的容貌和优雅的谈吐,也没有显赫的背景,要知道,卢笛的家里虽然谈不上豪门,但却是世代书香,祖上出过很多名人,虽然没有轻视那女孩的意思,但的确对这桩婚事费解。
不过卢笛看上去还算不错,脸上始终带着笑容,从旁里人的话来看,卢笛完全是自愿娶这个女孩的,说是她苦苦守候了很多年,不过这个理由听上去总是如此牵强。
宴席上充溢着一种很不和谐的氛围,尤其是某些人的祝福声中,隐隐能嗅出一种报复式和幸灾乐祸的愉悦。
我能了解到其中应该有某些原因,不过这个日子实在不好找他谈。
糊里糊涂的酒会过后,我回到了报社,可是当下班之后,却意外的接到卢笛的电话。
“我们谈谈吧,因为找不到一个可以倾诉的对象了。”他的声音有些哽咽,而且卷着舌头吐字不清,从话筒里都能闻到浓浓的酒味。
我答应了,并按照约定去了他家附近的一个篮球场,以前我们经常在那里打球。
不过现在外面仍然下着大雨,球场上一个人也没有。
当我撑着伞来到球场的时候,卢笛已经早早的站在那里了,他的样子看上去很没精神,我纳闷干嘛不去陪新娘,却一个人跑了出来。
“让我和你聊会儿吧,再不说,我会疯掉的。”他笑了笑,仿佛在谈论别人一样。
我们走进了旁边遮雨的塑料棚,找了块还算干净而干燥的地方坐了下来。
“不打扰你吧,真是不好意思,每次有不舒服的事情都拉着你说话。”卢笛抱歉的拍拍我肩膀。他的确是这样的人,总是喜欢站在别人的角度想问题,考虑他人的感受。善解人意并不见得一定就是优点,过分的话会让自己活的很累,很辛苦。
我摇摇头,虽然工作一天很累,不过我更想知道他背后的故事。
“你一定为我选择的对象感到不解吧,在说明我的选择前,我想先告诉你一个故事。”他半闭着眼睛如同刚刚睡醒一般,鼻尖上还挂着雨珠,不过并没有擦去,而是一直望着外面的大雨。低沉带着磁性的嗓音混合雨敲打在塑料彭棚上的声音,让人觉得仿佛在念诗一般。
“在我认识的众多女孩中,有各种各样的,聪明的,可爱的,漂亮的,体贴温柔的。但是从来没有一个女孩能够集合这些所有的优点,有时候我和她们相处,总是会想,造物主究竟有没有制造出一个真正完美的女性呢?
很快,这个问题得到了答案,而且让我更加激动的是,不是一个,而是一对,一对长相声音性格完全相同的双胞胎。
当一位美丽的女孩站在你面前,即便她有奥黛丽赫本的高贵美丽,梦露的性感漂亮,但是顶多只能用令人昏厥来形容到极致吧,可是你想想,两个完全一样的女孩,穿着打扮,说话的声音语速甚至包括眨眼的动作都没有任何的区别――起码从普通人的感觉来说。你会有什么反应?你只能说这的确是个奇迹。你可能会跪下来对神的无意或者是有意的举动心存崇敬。
不过像普通的双胞胎一样,即便是我,在开始也很难进入她们的圈子。这两个女孩无论走在哪里,双手总是牵在一起,紧紧的十指双扣,而且她们说话尤其有趣,一个人说一句,互相间都能知道对方下一句要说什么,这种测试心灵相通的实验我们做起来总是乐此不疲。
后来我知道,这对姐妹父母很早就过世了,在这个世界上她们没有任何其他的亲人了,以至于她们之间过于互相重视,把对方当成了自己身体生活生命的一个部分,虽然没有像电视里那种连体双婴,但是两人之间总有着一根看不见的纽带。
她们继承了父母巨额的一笔遗产,生活富裕豪华,但是却喜欢过着简单简朴的日子。姐妹两居住在父亲生前设计建造的一栋房子里,房间很大,却只住着她们两人,也不请任何佣人,只是在门口设置了保安人员,这也是她们父亲早已经安排好的,因为这栋房子本来就是一栋双子楼。楼的名字就叫‘sister’,是父亲专门为姐妹俩设计的,本来是安排两人分别住在房子的两边,不过自从父母去世后,她们却一直睡在一起。
说了这么久,却忘记告诉你她们的名字,姐姐叫刘雪,妹妹叫刘雨。可能她们过世的父母都喜欢水吧。
不知道处于一种什么心理,我很想接近她们姐妹两个,很想看看这貌似无缝可寻的姐妹关系中是否有能我的空间。于是我经常接近她们,和他们聊天。不过起初是非常困难的,因为别说是我这样的陌生人,即使是她们熟悉的朋友都很少能够和姐妹两个聊超过十句。但是她们并非冰冷的,而是沉默着摇头,用漂亮的大眼睛注视着你,所以即便被拒绝,你也不会心存不满,如果非要找个词语来形容她们的话,那就是天使。“卢笛的眼睛里充满着一种非常迷茫的色彩,如连绵的雨帘,又像雨后的彩虹。
“既然这样,为什么你没有从姐妹里找一个你喜欢的呢?”我忍不住问他。
“说得对,我当时的确是这么想的。”卢笛再次清醒过来,接着说下去。
“按理说,即便是双胞胎,也应该有一点特征加以区别,就像某个人说的,这世界上绝对没有两片完全一样的树叶。可是我认识两人这么久,却始终找不到她们的不同点。每次两姐妹笑着让我猜谁是姐姐,谁是妹妹的游戏,我每次都错。
‘即便是随便猜,也应该有一半的机会啊,为什么每次都错呢?’当时的我傻傻地摸着后脑勺郁闷地说。
‘因为你对我们两个的好感都是一样的,当你真的喜欢一个人多一些的时候,你就可以猜出来了。’两个漂亮的女孩同声说着,我感觉有些眩晕,仿佛自己站在一个充满这镜子的房间。
或许诚如她们所言,如果我真喜欢那个一个多一些,就自然可以猜出来了。快乐的日子依旧进行着,那个猜谁是姐姐的游戏也重复地玩着。
旁边的人都说,很少看见刘雪刘雨姐妹会和一个男人如此的亲近,而她们自己则说,那是因为我的外貌像她们父亲,而说话动作则像她们的母亲。
或许是吧,早早离开父母温暖的人,总会对和父母相似的人产生熟悉感。
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着,直到有一天,由于家里的变故,我不得不一个人住在这个城市,由于以前有人照顾,一下子突然到来的独自生活就很不适应,我经常生病,人也瘦的厉害。姐妹两个知道后,热情的邀请我去她们的那栋双子楼住一段时间。我开始并不想去,可是后来还是答应了。
那栋楼非常的漂亮,通体都是白色的,据说外壁不是油漆刷的,而是真正的白色大理石铺设而成。房子外表看去像一张立起的弓,从两边高耸起来的楼塔,犹如镜子的里外,一摸一样,房子的建筑布局很有些中世纪欧洲的皇家风格,也难怪,刘氏姐妹的父亲就是一位在英国比较有名的设计师。整个房子让人看的非常舒适,内心充满了满足感,只是觉得这么大的房子只有两人住多少有些寂寞。
不过据说他设计完这这座双子楼后,就死在了办公桌上。随后他的妻子也由于伤心而随之离去。加上姐妹两个从小就喜欢披着长发,穿着白色的连衣睡裙,赤着双脚,手拉着手无言地走在冷静的房间过道上。这栋‘sister’在外人的议论声中多少带着些不详的味道。
但是当时的我并没有在意。
住进去以后,开始的日子还算很不错,每天都有可口的饭菜,另外和两姐妹聊天,做游戏,和她们在一起你不会有三个人的感觉。
你始终会觉得,她们是一个人,只不过是你的眼睛发生了重影而已。
但是渐渐的,随着和她们交往的日子加深,我也终于发现两人的不同了。开始我会觉得很好奇,很得意,因为我终于知道了如何去区分她们,但是刘雪和刘雨并不知道。
姐姐刘雪说话的时候,有时候会下意识的轻轻咬一下嘴唇。
的确是略微的差别,或许是我的意识里多少带着些女性的细腻,这与我从小就在母亲身边长大有关吧。
但是我很快发现,原本的一人重新变成了两人。我开始惊慌和不安。因为我同时发现,自己可能爱上了刘雪。
虽然我前面说过,两姐妹说话像一个人一样,一人说一句,但是刘雪说出来的总是些很平淡,很带着诗意的话,是一些陈述句,而妹妹却是些感叹或者问话,带着自己强烈的感情。
我并不是不喜欢刘雨,但的确更喜欢刘雪多一些。
而且不仅仅是咬嘴唇,刘雪的左手无名指上由于一次小的以外,留下了一道很细小,几乎不仔细看就无法识别的淡淡肉色伤疤。那似乎是一次她拿餐刀给我不小心划到的。可是没过多久,我看见刘雨也用刀在自己的指头上划了一刀,刘雪很难过,问妹妹为什么要这么做。
‘我不可以和姐姐不一样啊,我们两的肉体应该没有任何的差别,一点点细微的不同都是不允许的,否则,我们就不是一个人了。’刘雨微笑着,任凭着鲜血流淌,用另外一只手抚摸这姐姐的脸。我看着两姐妹相拥在一起,实在Сhā不上什么话,可是当看见刘雨微笑的时候,心里总有一些莫名的不安。
因为当刘雪低头哭泣时,刘雨转过脸,带着笑看着我。
‘现在,你还能猜的出我们么?’刘雨,再次笑着问我。我只好无言以对。
当刘雨的伤好以后,再次要和我做猜谁是姐姐,谁是妹妹的游戏时,我拒绝了。因为我已经猜出来了,但我又不想骗她们。
‘你到底还是猜出来了啊。’刘雪咬了咬嘴唇。
‘你知道么?除了父亲和母亲,你是第三个能猜出我们的人了。’刘雨带着和刘雪同样的微笑说着。
‘但是他们已经死了,离开我们了。’刘雪说。
‘你也会死么?’刘雨问我。
我没有回答她们,但是我知道自己不可能把她们分开,我不会从刘雨身边带走她的姐姐,因为刘雪也不会同意的。我能做的只有离开了。当她们知道我要离开这座‘sister’的时候有些惊讶,但还是很平静的接受了,不过我看见她们两人的手第一次没有紧紧地握在一起。
最后我还是答应了她们的请求,留下来吃最后一顿饭。不过她们坚持让我坐着,所有的事由两人自己去做。
那天本来是下午,可是外面已经阴沉着天了。
坐在餐桌边的木椅上,我忽然隐约嗅到了一丝血腥味。
她们到底在制作什么食物。
过了好长一段时间,我几乎已经快要睡着了,忽然听见了叮铃叮铃的声音,看见一个人推着一辆餐车过来。但我无法分辨这个人是刘雪还是刘雨。
但是她们从来都是两人一起出来的啊。
‘吃吧,姐姐做的汤很好喝的。’看来她是刘雨了。她依旧充满着天真的笑容看着我,把一个巨大的汤盆端上来。
汤里浮动这白色而细腻的肉块,整个房间里洋溢着非常诱人的香气。
‘你姐姐呢?’我问刘雨,四下里看着。
刘雨没有回答,只是一边为我盛汤,一边微笑着。
‘你很快可以见到她。’说着,她自己也盛了一碗。
我喝着碗里的汤,很惊讶为何世界上还有如此美味的东西。刘雨也大口喝着。
‘你姐姐呢?’我又问她,刘雨的脸上划过一次不悦。
‘这是你第二次问她了,’刘雨顿了顿,放下碗,‘记得我们和你说过么,当你爱上我们两人其中的一个后,你会很容易分辨出来我们谁是谁。’‘我记得。’我慢慢地回答她,或许现在这样告诉刘雨,我就可以带刘雪走了。
‘可是你没有选择我。’刘雨咬了咬嘴唇。我有些差异。
‘你姐姐呢?’我大声质问起刘雨,即将到来的不安感让我很激动。
‘我说过了,姐姐做的汤很好喝,可惜她死了,我们只能喝一次。’刘雨慢慢地将碗里剩下的汤倒进嘴里,安静的房间里我可以听见她喉咙下咽的声音。
我无法相信地坐在椅子上。
汤盆里浮上来一样东西,细长。
那是一根手指,准确地说是无名指,在指头旁边有一道非常仔细才能看到的一道淡淡伤疤。
‘姐姐已经死了,准确的说我们吃了她。’刘雨高兴地站了起来,她的神情我从来没见过。
她又咬了咬嘴唇。
‘从**开始我们就在一起,我们一直是一个人,或者说我一直是半个人,姐姐也是。如果没有遇见你我们还会一直像外面的人认为的一样,所谓的幸福快乐地活下去。可是谁也不了解我们睡在这栋房子里晚上有多么冷,多么寂寞,所以你不应该出现的。’刘雨望着我。
我则低垂着脑袋。
‘我的确不应该介入你们。’‘可是晚了,我和姐姐都爱上了你,但是你却只有一个。于是,姐姐和我约定好,如果你爱上了我们其中的一个,也就是你能完全分辨出来我们的时候,我们姐妹要变成一个人,一个人。’刘雨紧紧地咬着下嘴唇,一丝血顺着牙缝流了出来,如同一根红色的细线。
房子外面下起了大雨,我这辈子从未见过那么大的雨。
‘你不是刘雨。’我忽然昂起头,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刘雨吃惊地望着我。
‘碗里的,才是刘雨吧。’我忍着强烈要吐的感觉,指着那汤盆。
‘刘雪和你最大的不同就是在激动的时候喜欢咬着下嘴唇。’我终于说了出来。
刘雨,不,应该是刘雪呆滞地望着我,可是很快又再次微笑起来。
‘我的父亲,母亲,都无法接受我们两个过于相似而发疯死去,没想到你居然能如此看透我们。小雨说了,她知道你喜欢我,想要带我走,她也很喜欢你,所以她说,要我们吃下她,这样,小雨又再次成为我们的一部分了,这样,我们姐妹就永远不会分开,就像以前一样。’刘雪笑着解释。
‘所谓的吃下姐姐,其实是你占据了刘雪的身体吧。’我问道。
‘是啊,这身体是姐姐的,而灵魂却是我的,这不是很好的结合在一起乐么。’我也不知道该如何去称呼眼前的这个人了,究竟是刘雪杀了刘雨,还是刘雨将刘雪作成了肉汤。
但我明白,她们姐妹两一定死去了一个。
‘你说的咬嘴唇,其实是我和姐姐商量好的,连我们自己都弄不清楚我们是谁,你以为你能看清楚么?’我眼前的女孩解开了自己的发箍,脱去了衣服,站在了窗户边上,外面的大雨击打着那窗子。她打开了窗户,雨点一下就无情地拍在她洁白无暇的肉体上。房间里的灯已经灭了,随着每一次的闪电,我都能看见她**的身体,闪电的光将本来白色的躯体照射的更加惨白。我仿佛看见了一副油画,一位美丽的女神站在了如同画框般的窗户前面,后面的背景则是紫黑色的天空和磅礴的大雨。
‘现在,你还能猜的出谁是姐姐,谁是妹妹么?’她高声笑道,下雨的声音已经很大,嘈杂的充满了耳朵,眼前明明是一个人在说话,而我却听到的是两人的和音。
我用手按在桌子上,脚却无力上去。
终于,我昏了过去,等到醒来的时候,她已经不见了,眼前只有被雨浇湿的地毯,和那在餐桌上依旧冒着微微热气的汤。
我冲到厨房,看见了一具尸体,几乎已经切碎了,只看了一眼,就无法看下去。
我离开了那栋‘sister’的双子楼,而且从未再回去,据说,本来是通体白色的双子楼,有一半竟然慢慢变成了红色。
那以后我也没见过那对姐妹,我始终认为她们还是完整的,姐姐和妹妹无论那一个都没有死去,只是重新成了一个人。或许她们只会爱着对方,我不过是她们精心挑选的,拿来作为两人结合的一个借口和契机罢了。
那件事恐怕我才是受害者,以致与以后很长时间我都惧怕女性,尤其是漂亮的,完美的女孩,似乎从每一个人身上我都能看到那两姐妹的影子,直到遇见我现在的妻子,她挽救了我,虽然她不优秀,但她可以让我忘记以前的噩梦。“说完,卢笛站了起来,长舒了一口气。
“我该回去了,或许,她等的着急了。”卢笛终于露出了发自内心的笑容,不久,便随着缓慢的步伐消失在我的视野里。
说老实话,我听的很糊涂,随后,我把这件事告诉了纪颜。
“你知道么,有一种说法是吃掉活人的肉或者器官,可以继承死者的灵魂,据说有一个部落,都是父子相传,当儿子要接替父亲的位置时候都会举行一个仪式,那就是吃掉自己的父亲。这并非空|茓来风,你也该听说过吧,很多被移植心脏或者别的器官的人在移植过后会性情大变,或者凭空多出很多自己以前没有的习惯,或许就是源自于此。”纪颜道了杯水,咕噜咕噜灌进嘴里。
“而且,如果是双胞胎姐妹,或许吃掉另外一个,两人真的就能永远在一起了。”纪颜看着窗外的大雨默默说道。(姐妹完)
第六十五 夜墙
大学的宿舍总有些或多或少的传闻,特别是那些有着几十年高龄的年代久远的旧楼,黑色充满裂缝的木地板,长而幽暗的厕所,都是让人觉得很不舒服的地方,倘若是还出过什么意外,那好事者就更加变本加厉,故事套着故事,老生们总是喜欢用这些来吓唬新来的同学,看着他们唯唯诺诺略有发抖的样子不免总是心中暗爽,不为什么,只是因为自己进校也是如此这般,就如同切掉尾巴的猴子,以后每次进笼的新猴子总会被以前的猴子集体按住,切掉尾巴。
黎正的离开让纪颜的性格似乎变得低沉了许多,唯有李多在的时候尚能看见他的几丝笑脸,大多数时候他都站在窗边一个人抽着闷烟,实在不愿意看他这样,正好报社和其他几家杂志社打算在某大学举办一个书报展览,那学校正是纪颜曾经就读过的医学院,我于是热情地邀请他同去,开始他并不答应,不过经不住我的再三纠缠,我以帮忙的借口终于说动他了。
毕业后的人多去学校走走,看看那些热情充满朝气的学生,总能找到几缕自己当年的影子,人自然也会年轻起来。
和别的学校不同,医学院的学生似乎脸上总带着与实际年龄不符合的睿智和平稳,也难怪,做医生的自然是需要细致和严谨,来不得半点马虎,久而久之,自然有些许呆板,当然,也不绝对,比如眼前为我们带路的这个男生,就非常的活跃。
“您知道么,我刚进大学的时候从接我入校的老生那里听得一个故事,非常吓人呢,不过想必只是传说而已。”这个叫华月风的高个男孩子带着一点江南口音的好听普通话向我们介绍道。
纪颜笑了笑,难道他也听说过?华月风并不知道眼前的这个人是大他几年的校友。刚开始纪颜见到华月风的时候就略微呆了一下,不过他很快又恢复常态,接着笑着说猛的看见他们还真能找到自己以前的感觉。
“说说看,那是什么故事?”我好奇地问道。
“是这样的,”华月风清了清嗓子,极具表演性质的夸张的说了起来。
“在这所大学里,在我们的主宿舍楼里,每层都铺了一层地毯,除了第四层,每层都是经常换洗,而且都是灰黄|色的,只有第四层是红色的,甚至下雨或者偶尔有人把水泼洒在上面,那红色也不会有丝毫的褪色感觉。
当我们问起旧生是怎么回事的时候,他们大都不知道,只有接我的那位大四的辅导员,用广东话说道:“”后生仔,千祈晤好迫自己读书啊“(小孩,学习上千万不要太逼自己)。
据说几年前,在第四层的宿舍中住着两位好朋友,两人读的专业不同,但都有相似的爱好,而且成绩都很不错,你要知道,医学院的学习是很残酷的,淘汰制度远比其他学校严格多,每年都有不少的人无法经受残酷的考试而被刷下来,有的直接被劝退,这对其中一些花了很大精力,本身又背负着重大压力的学生来说,是件几乎无法接受的事情,所以,在医学院自杀也不是什么新鲜事了。
这两个人也是如此,紧张的学习几乎让他们喘不过气来,其中一个读骨伤科的同学非常聪明,而另外那个则相对更刻苦些。不过骨伤科的男生成绩要略好一些。我们姑且称呼读骨伤科的男生为A君,另外一个叫B吧。
A君有段时间要经常出外实习,每次回来都看见室友拿着一本厚厚的《解剖学》端着用功看,他也不好打搅,只好默默地各做各事,这样的日子慢慢的进行着,知道有一天A君在书桌上发现了朋友的字条。
上面写着一句话;‘你可以借点东西给我么?’他看后笑了笑,随即他也写了张纸条,说当然可以,然后便出去了,第二天回来朋友不在,结果桌子上却又多了张纸条。
‘很重要的东西,我怕你不肯。’他觉得有趣,又回了张,说没关系,大家是朋友,无所谓借。
可是那个同学始终不说要借什么,这事也逐渐在A君心中淡忘了。
直到一个夏天的周末,A君看书累趴在桌子上睡觉,忽然朦胧中被人拉了起来,读骨科的男生睁眼一看,发现自己的寝室好友乱糟糟的头发,口吐着白沫瞪着眼睛,手里拿着一把崭新发亮的手术刀把自己拎了起来。
‘读,读,读不完的书啊,怎么办,怎么办?’那人断断续续地说,A君吓坏了,连忙问室友怎么了。
‘可不可以借你的脑子给我?这样我就不用这么累了。’那人忽然神情严肃地问。
A君终于明白了,室友一直想借的是他的脑子,他看得出朋友不是开玩笑,于是开始大力的挣扎。可是还没等少许反抗,手术刀已经把他脖子割开了,鲜血一下就喷洒出来。
拿着手术刀的医科生满意地看着倒在自己脚下的同窗好友,看着他无助的捂着自己的喉咙。
‘这下有脑子记东西了。’他拖着朋友的双腿,往外走去,只是可怜那个人,到死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被杀,当时他又没死,可喉咙被割开又喊不出来,只能任由着自己的身体被慢慢拖进黑暗的走廊尽头,看着自己身下拖出一道长长的血迹。
据说后来那血迹怎么洗也洗不掉呢,所以被用来告诫我们,读书千万被太强迫自己了,凡事量力而行。不过我猜想估计是假的吧。“华月风讲完故事,接着摸了摸自己脑袋,眯起眼睛笑了笑。
我也笑了笑,不过忽然发现身边的纪颜却没有笑。
“那不是传闻,是真的,可是和你说的却又略有不同。”纪颜望着华月风。后者则微笑着做了个请的动作,示意纪颜说下去。
“我也曾经是这个学校的学生,你说的那件事其实正好发生在我大一刚刚入校的时候。”三人找了个凉亭坐下,纪颜开始徐徐道来。
“大家都来自祖国的四面八方,大多数人都还是第一次离开家乡,来到完全陌生的城市里,开始的时候还略有生涩,不过由于都是男孩子,很快变熟悉了,寝室是四个人的,和我同寝室的三人却各有各的特点。
和我都是本地的瘦高个小华,长相帅气,性格开朗。另一个是家境富裕来自北京的刘哥,最后一个则是一直到开学的时候才转入寝室的雁楠。
四个人中数雁楠最不苟言笑,不过也并非冷冷冰冰,只是犹如算盘竹子,别人拨一下,他就动一下,你问一句他则答一句,绝不多说,然后就又去拼命看书。
“我是靠着乡亲们从嘴巴里省出来的粮食才来上学的,我只能拼命读下去。”每当我们劝他稍微休息下的时候,雁楠总是抬起头,扶了扶鼻梁上的眼睛,张着薄薄的嘴唇认真地说,所以大部分时间若是去外面玩耍或者吃饭,雁楠总是不去的,虽然每次回来我们都为他带了些,可他也推辞不受。别说酒肉朋友,可人大部分时候靠的却还是吃饭喝酒联络感情,长期这样,雁楠和大家多少有了些隔膜。
“他,大概是不想欠我们的情罢了。”小华叼着烟,抱着吉它坐在阳台上,寝室里只有我和他两人,雁楠去自习,而刘哥则去满学校找漂亮女生了。据说他很是厉害,早在高中的时候女朋友就论打来计算了,而我们也从未看过那个女孩子在他身边呆的超过两个星期。不过奇怪的是这家伙成绩非常好,每次考试作业都不错,实在让我等羡慕不已。
我很喜欢和小华相处,一来都是本地的,二来他会弹吉它,歌也唱得不错,只是略带苍凉。
日子慢慢过去,可是奇怪的事情却开始浮出水面。
首先是我们的宿舍,那是一栋民国时期的建筑,不明白校方却一直不肯拆除,虽然内部翻新了下,可是还是让人觉得住的很不舒服,很大的原因是里面总有一股子发霉的味道,一如潮湿的置放在箱子里过久的衣物一样,而且我们是宿舍楼层的最末一个寝室,墙壁正好靠在最外面,所以每到下雨,墙上总是湿湿的一片,让人很难入睡。
靠最外面的,就是小华和雁楠。
但是奇怪的是挨着小华的那面墙却干燥如常,雁楠则叫苦不迭,他来自少雨地区,这样湿润的雨季让他很难入睡,我见他总是晚上在床上翻来覆去,于是提出和他换床睡,雁楠起初不同意,可是长期的睡眠没有质量使他学习成绩也略有下降,最后他同意了。
“麻烦你了,真是不好意思,雨季一过我们就立即换回来吧。”雁楠抢着帮我收拾东西,我则摆手说不用了。
“不,一定要换回来!‘雁楠的眼睛睁的很大”把我的床单拽的死死的。我只好连声说好的,他才恢复过来。雁楠出去后,躺在床上发短信的刘哥忽然伸了个头出来冷笑道。
“瞧丫那操性,还以为自己是什么玩意,纪颜你白做好人了,这种人压根不会把你对他的好记在心里。”刘哥不屑一顾地说道。
“没什么,反正我也喜欢和小华一起啊。”我则笑了笑。
“算了,懒得搭理他,我晚上去戏果,这里的妞盘亮的多了去了,要不等下我看有多余的打电话叫你和小华一块去吧,反正你们也无聊。”说着他手机响了,对这电话嚷嚷了几句,马上跳下床,拿好钥匙。
“哥们我今晚上不回来了,甭给我留门了。”说完便一溜烟走了,出去的时候正好撞见雁楠拿着脸盆走进来,两人站在原地互相对视了一下,然后各走各路了。
天南地北的人聚在一起,多少有些隔膜,我当时也只是这么认为的。
可是那段时间小华的脸色却非常不好。我问他怎么了他始终不说,最后逼急了,他才张嘴说出来。
“每天你们睡着以后,靠着我的那面墙就在蠕动。”他低着脑袋沉着声说道。
“这怎么可能?”我开始听了也觉得有些荒谬,“你大概最近学习太累了吧?”
“不是的,要不这样,今天晚上你就拿着笔和纸睡在我床上试试,反正我不敢睡了,晚上我回家睡觉去。”说着,他抄起书包,就出门了,我见他脸色不是很好,本想拦住,无奈他一下就跑了。
晚上雁楠早早地就出去了,寝室里只剩下我一个人了。
我躺在小华的床上,却没有发现任何异动,于是沉沉的睡过去了,没过多久,外面开始下大雨了,墙壁开始渐渐出现黑色的水渍,可是我这边还是白白的一片。
忽然在雨声和雷声中我听见了另外一种声音。
那是一种拍打墙壁的声音,很有节奏感。
以前我睡在自己床上,经常听见这声音,因为隔壁寝室的同学喜欢躺在床上听歌,竖起的大腿敲打在墙壁上,或者有事没事拍拍墙玩。
可是现在这墙的另外一面什么也没有。
我将自己的耳朵贴在墙壁上,果然,那声音更加清楚了,而且我几乎可以分辨的出那是脑壳磕在墙壁上的咚咚声音。
这个时候,贴在墙面的脸上感觉墙体真的在蠕动,虽然只是轻微的一下,可我清晰的感应到了。我立即缩了回去。
没错,在宿舍的日光灯下,那墙体的确如揉搓的面团一样一下一下凹凸着,最后停下来了,我用手摸了摸,非常有纹理感。
从床上跳下来的我赶紧从抽屉里拿出一张大的白纸和铅笔,白纸本来是拿来画人体骨骼的,我想起了小时候经常把纸垫在硬币上画图的事情。
同样,我用白纸平铺在墙面上,然后用铅笔大范围的涂抹着。
随着铅笔芯渐渐的磨平,纸上出现了一幅黑色背景,白色线条的人脸。
那是一张女性的脸,虽然不是很清除,但是看得出五官脸型都很不错,是个美丽的女孩子,但眉宇间却略带忧愁,她眼睛紧紧闭着,嘴角略微上翘,仿佛在笑,但那笑容却充满绝望。
我想都没想,立即把那纸撕碎了扔进垃圾箱。
幻觉吧,我再次用手抚摸墙壁,却只能感觉光滑如镜,先前的凹凸不平感却没有了,那奇怪的撞击声也没有了。我只能单方面的认为事情结束了,而且仿佛的确如此,第二天小华回来了,如没事人一样,依旧笑嘻嘻和我聊天,说回去吃了如何如何多的好吃的,我则用拳头锤了锤他。
接着,刘哥也回来了,心情似乎很好,上课的时候这家伙坐我旁边,满身的酒气,而且隐约之中还有股淡淡的脂粉香气。
“今天要交上星期布置的血管分布图你小子画了没啊?小心最后考试不过就搞笑了。”收作业的正是雁楠,我知道他可是不留情面的,而这次的作业是和最后考试挂钩的,我自然不免有些担心。
“你丫少给我拔塞子,压根不必担心我,我在点背也不会挂科,忘记和你说了,昨天晚上哥们我可爽了,居然还是雏,真难得,不过就是有点死赖着不走,虽然是靓,可是我不可能对一个女的两星期以上啊,要不你都会笑话我了是吧?”说着他用大手搂了搂我肩膀,我拍开他的手。
“你就作吧,小心有报应,倒是没一个女的会嫁给你,真正孤家寡人一个。”刚说完,他就呼呼睡去了,我也只好继续听课。
很奇怪,没看见他画图,也没看见他交,可是老师并没有指出来,后来翻了翻成绩,他居然比我分还高,和雁楠是同分。
期末考试前,即便是刘哥也有些紧张了,他也开始绷紧面孔,复习课本,他很聪明,看的也快得多,问的问题也很到位,而且一旦专心做事就把手机关闭,不过我依旧看见一些人来寝室找他,有男有女,大都被他骂跑了。因为累积学分不过,是会被立即离校的,那可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每年为这个从主楼跳下来自杀也不是一个两个了。所以哪怕是雁楠,也比平日多了些谨慎和烦躁,学习的压力和炎热的天气,恐怕都是原因所在。
只是有一个漂亮女孩却总是哭着过来,无论刘哥如何赶她就是不走,骂也骂了,好话也说了,从女孩的口音听来,居然好像也是本地人。她老是侧着脸站在门口,长相有些面熟,却老想不起来。
最后刘哥实在受不了,和女孩出去了一趟,过了老半天,我还以为他又要在外留宿,谁知道他居然跑了回来,一脸沮丧,原本白净的脸庞上居然多了个纤细精致的红色的手掌印。
“我怎么知道肚子里的孩子是不是我的种,真是的,还死赖着我不放了,纪颜你们这里的女孩子是不是都这样啊。”他向来口不择言,我倒也习惯了,不过还没等反击他,小华忽然一反常态的跳了起来朝他扑了过去,刘哥没防备,脸上马上挨了几下。小华什么也不说,只是往刘哥身上招呼,还好我把他们拉开了,雁楠则站在边上,面无表情地看着。
“马上要考试了,要打架死远点打。”雁楠坐在椅子上说了一句,接着拿着书又去自习教室了。
小华也出去了,我总觉得他最近有些奇怪,临走前只对着刘哥说了句“以后再乱来迟早废了你。”刘哥气得跳了起来,可是被我按住了。
“我这是看你面子,否则我拆了他!”我安慰了他几句,也觉得心烦,于是出去走了走。寝室里只剩下刘哥一人在看书。
我来到了寝室楼下,看着最外的那侧墙,始终想不通那天到底怎么回事。
而那时候我忽然接到电话,说医院的父亲病情有些恶化,我只往寝室打了个电话给刘哥想让他帮我请假,但始终无人接听,事情紧急,我只好先赶往医院了。
父亲是高三毕业病重的,始终不见好,还好那次不是太严重,不过我还是在医院守了一夜。
我是第二天凌晨赶回学校的,天忽然开始下雨了,而且又急又大,我没带雨具,只好连忙往宿舍赶,这个时候估计连喜欢大清早去草地背单词的雁楠都得呆在房间里了。
当我来到宿舍楼下,却没再上去了,因为我看见一个白乎乎的东西吊在宿舍楼外的墙壁上,位置看上去就是在我们寝室。
犹如一个雨天娃娃,我看清楚了,好像是个女孩,穿着一身白色连衣裙,黑色的头发和裙子被雨水打湿了,紧紧的粘在身体上,她是背对着我,脸朝着那墙壁。一条长长的绳子勒在她的脖子里。
开始刮风了,她纤细瘦弱的身体就像纸做的一样被吹起,然后又重重的敲打在墙壁上,发出咚咚的声音。
我立即打了电话给学校管理处,很快,他们把女孩的尸体放了下来。
那女孩的脸和我上次从墙壁上临摹下来的一模一样。
而且很熟悉,我后来想起来,这好像就是那个经常来找刘哥的女生。由于天才刚蒙蒙亮,校方不想造成不必要的骚动,连忙封锁了消息,把女孩尸体抬走了,知道这事的人并不多,我也被告知不要随便乱说话。
宿舍楼的灯似乎坏了,我踩着木制的地板,脚底下咯吱咯吱的响着,回到寝室,却刘哥不见了,小华也不见了,只有雁楠躺在床上。
我以为他还在睡觉,所以没去叫他,可是又忽然看见他的手上有些血迹。
虽然只是一丁点,但我确定那是血迹,因为它有血液特有的凝固后的痂痕。
我转身出去,不料雁楠却说话了。
“很感谢长久以来你对我的照顾,我不喜欢欠人家的情,因为我暂时还没有能力去还,你一直奇怪那小子的作业吧,其实都是我帮他做的,考试的时候我也帮着他作弊,不过他也的确很聪明,他有颗非常优秀的脑袋,有着非常优秀的脑子,一些我需要花很多时间记的资料他一下就记熟了,实在不明白老天爷为什么如此不公平。不过无所谓了,我不会再为了赚他那几个遭钱而受罪,看他的脸色了。”雁楠说完,在床上翻了个身。我没听明白他的话,只是知道了原来是他一直暗中帮着刘哥写作业。
当我走出寝室的时候,却看见门外一条狭长的血迹,开始进来的时候有些急,居然没有注意。
我顺着血迹走下去,那血迹一直到了楼层的另外一端。
那里是厕所,那时候每层楼就一个厕所,而不是像现在每个寝室都有。
我小心的走进厕所,里面只有水滴的哒哒声。
刘哥歪着脑袋靠着墙躺着,大大的眼睛圆睁着,仿佛很不相信似的,血迹是从他脖子处留下来的,他的喉咙被割开了,开伤口应该是非常锋利的刀具。
接连出现两个死去的学生,校方有些乱了,他们将刘哥的尸体抬走了。抬起尸体我才发现,原来刘哥的脑子也被人取走了。头后面一个巨大黑糊糊的洞。
失踪的小华也成为了警察的首选目标,因为据说有人看见小华从手术室带走了把手术刀。而且死去的女孩居然是小华的高中同学,小华喜欢她很久了。
我打电话给小华家里,接电话的是个小男孩,男孩叫来了小华的妈妈。
“小华?他很久没回家了。”小华的母亲奇怪地说,我非常诧异,前几天他不是还回去了么,第二天还说吃了很多母亲煮的菜。
“没有,那天他是打电话说要回来吃饭,可做好饭后却一直没来,我还正想骂他几句。”小华的母亲开始絮叨起来,我安慰了她几句,放下了电话。
小华就这样失踪了,我们这间寝室一死一失踪,没有别人再敢搬进来,也好,我和雁楠喜欢清静。雁楠怕潮,所以他就睡在了小华那张床上。我一直对雁楠那天手上的血迹奇怪,他推说是不小心做实验的时候割伤的,虽然我不相信,可是尸检报告说了,刘哥死亡的时间雁楠一直坐在自习教室里面,有上百号人为他作证。
“你该不是怀疑我杀了人吧?”雁楠冷笑着说,我自然是摇头。
我和他之间很少说话,日子也就慢慢的过着,直到刘哥死了整整一年后,又是一个夏季的大雨天。
我那天睡的很迷糊,雁楠去了自习教室通宵看书,我半夜迷迷糊糊的起床却看见床上躺着一个人,原以为是雁楠又回来了,可是当从厕所回来,却发现雁楠的拖鞋还在,如果他回来了,必定会换上拖鞋的,这是他雷打不动的习惯。
而且那床下没有鞋。
我没有拉灯,因为躺在床上那人的背影像极了小华。
“是你么?小华?”我大声问道,可是没有回音,等我走过去的时候,床上的人慢慢爬了起来,不过他没有朝我过来,而是将身体贴在墙壁上,那人的身子如同沉下水的石头,融进了墙里面。我马上拉开灯,床上空无一人,可是我却在墙壁上看到了一个人形的白色印记。
那以后我也没有再看见过小华了,谁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后来雁楠也不肯睡在那里了,他说每天睡着以后都感觉身体背面,后劲脖子处都能听到呼吸声,甚至还能感觉到有凉气打在脖子上,直打冷颤。
几年后我们毕业了,搬离了宿舍,雁楠先走了一步,他回了老家去做了一名医生,他说大学中最值得高兴的是交了我这样一个朋友。
我则苦笑着说,“如果是三个多好。”雁楠沉默着不说话。
后来雁楠走了,我在收拾东西的时候,却发现他的平日里经常上锁的衣橱里发现了一个铁盒子。
非常轻,我摇晃了下,却不知道是什么。本来想去追他,可是到楼下才发现他已经坐车去火车站了。
我打开了盒子。里面是一个干枯的发白的脑干。灰白色的,如同钙化了一般,又像铺了一层石灰的大核桃仁。盒子里面好大一股子防腐剂的味道。
里面还有张字条,是雁楠的笔记。
上面写着几个字。
“一直以来,我都想看看真正从头颅里取出的人脑,当我发现了那家伙的尸体,于是拿起地上的手术刀,我把他的脑子取了出来,我想知道他这样的人的脑子究竟和其他人有什么不同呢?”纸条的末尾有着重重的几个问号和感叹号。
我将那盒子以及纸条都烧掉了。
“只是不知道,他们三人心中的墙是否能烧得掉。”纪颜说完了,脸上更加忧郁,手指夹着的香烟留下好长一段烟灰。
华月风也没有说话,只是忽然问了一句。
“原来是这样啊,那我安心多了,我现在睡的正好是你说的那个宿舍呢,而且我的床铺就是靠着最外面的那张,不过我并没有在墙壁上看见人形的痕迹,还是让我带你们在学校四处看看吧。”说着,他站了起来,背过身,我看见他的手在额头处动了一下,似乎在擦汗。等我转到他面前,他用手遮挡住自己的眼睛。
“太阳还真热啊,估计又要下大暴雨了。我们还是抓紧时间去转转吧。”说着,他大步走在了前面。
“他长的,很像小华。”纪颜把烟头掐灭扔进了路边的果皮箱。
“哦?不过你后来有没有知道那面墙到底有什么问题?”我问纪颜。
“不知道,只是通过父亲的笔记晓得有些建筑物是有灵性的,你听过盐透么,浓度高的东西会中和浓度低的东西。如果小华真的被那面墙吸进去的话,墙自然有了生命,它可以提前感应到几天后女孩出事也就不足为奇了,不过我相信墙壁不会再出现问题了。”纪颜笑了笑,看着前面华月风的背影。
“哦?为什么?”我问他。
“因为那床现任主人的心里没有墙壁。”纪颜终于畅快地笑了起来,拍了拍我肩膀,大步赶上了华月风。(墙完)
第六十六夜 戏魂
旧时侯,或者说在现在一些远离都市喧嚣的充满着浓郁村土气息的村庄里,大家还是把看戏作为一件类似于过节性质的全民庆祝活动,没有特别重要的事情断然是不会去请戏班的,要不是一年一度的庙会,或者是村子里比较富裕或者地位尊贵人家的红白喜事。
大部分戏班都是流动的,他们风餐露宿,有生意的时候卖力演出,无事则忙着赶路,套用一句话就是,不再戏台上,就是在将要去戏台的路上。
其实戏业,包括一切说唱艺术,并不是按照现在分的如此详细,而其起源也来自于上古时代巫师们为祈祷上天而跳的一种舞蹈,当神话里的神逐渐变得人格化,历史化,本来只能出现在严肃高雅的祈神活动中的戏剧也慢慢深入进寻常百姓,成为了电影电视出现以前人们的主要娱乐休闲手段。
不过很不幸,唱戏的演员俗称戏子,他们的地位之地下,恐怕是现在这些受人尊敬,被万千少女少男风靡爱戴的明星所体会不到的。旧时戏业被称为贱业,是专门侍奉人的“玩意儿”,何谓贱业,像奴隶,妓汝,理发师都被归之为一类。《元史;选举志》云:“倡优之家及患废疾,若犯十恶奸盗之人,不需应试。”由此可见,戏剧演员所受之歧视。
民间更是如此,视戏业之人为“下九流”,认为一人从戏,满族皆辱,艺人死后是不允许埋进祖坟的,俗话说“王八戏子吹鼓手,好汉不再台上走。”可是反过来,老百姓对戏剧艺术又非常喜爱,这就造成了一种看似非常可笑而矛盾的现象――“台上人人爱,台下遭人厌”。
说了这么多,只是想引出下面这个关于唱戏的故事罢了。
前面说过,纪颜的家乡是一个较之规模很大的村庄,虽然纪家在其中最有地位,不过这村庄并不叫纪家庄,我也记不得了,姑且称之为周庄吧。
周庄的百姓大都忙于农活,据说这件事还是纪颜父亲少年时候发生的,并且将它详细的记录了下来。
“那段时间正是夏季双抢之后,由于村里年景不错,加上我们家老太爷――爷爷的生日。村里人决定请一个戏班来唱一出河南梆子戏,老年人都爱听穆桂英挂帅,唱腔回肠有力,听得很是带劲。
可是去哪里请呢,这个任务交给了村子里腿脚最快也口舌最为灵巧的周六去作了,这个人尖嘴猴腮,颧骨高耸,头发稀疏,身材矮小,总是弓着腰,双手互相拢着放于胸前――不要误会,他不是虔诚的基督教徒,只不过向来在村子里喜欢小偷小摸,总是受人白眼,不过他也有他的优点,无论三教九流的人,他总能和人家搭上话,而且讨价还价甚是本事,这种活,当然交给他干比较好,不是有那么一句么,即便是张用过废卫生纸,也会有他发挥作用的一天,何况是个大活人。
据说周六背着一口青灰麻布口袋,带着预付的订金迈出村口的时候,天色是灰暗的。
“等我好消息吧,戏班一定会如期赶来的。”周六对着大家招了招手。
几天后的一个夜晚,雷雨刚过,空气弥漫着土地清晰而浓郁的味道,村头还有几颗大数被雷从中间劈开,所以仔细的吸吸鼻子,还能嗅见一些木头烧焦的味道。而最早看到戏班进来的正是我。
一行人排着单队,整整齐齐,犹如根竹筷子一样直直的从村口Сhā了进来。
大概几十人左右,最前面一人梳着大背头,皮肤白皙,一手弯曲放于胸前,另外只手别在后面,穿着青色长衣马褂,脚踏一双镶底千层黑布鞋,走路非常讲究,大概四十多岁左右,不过面白唇红,一双眼睛顾若流星。看见人就将折起的袖口放下来,双拳施礼。看来他就是班主了。
“今天带着戏班应邀来到贵宝地,如有礼数不到,还望各位相亲父老多多见谅。”说着,深鞠了一躬,接着挥挥手,身后一个跑腿的灵活少年,穿着无袖白衣马褂下身穿着到脚踝处的宽大青裤,提着一箱东西走上来。
这里要说明一下,戏班讲究除外跑江湖,唱戏之人常常生活于舞台上的虚幻和现实中的歧视之中,多少有些心结,加上戏剧这门艺术本来源自于古代祈祷神灵的巫术舞蹈之中,所以他们非常讲究规矩。
所谓的规矩,自然在他们认为可以保他们顺顺当当。他们身为当时社会的底层弱势群体,只好寄希望与鬼神的保佑。那少年拿上来的正是戏班供奉的“五仙爷”。因为戏班讲究的是身体健康,嗓音圆润透亮,喉咙是他们赖以生存的吃饭家伙什,所以对待食物非常谨慎,唱戏之人有不食牛,马,犬,骡,雁,鸽,鸠,的习俗。据说这样可以不长恶性疮疖,而所谓五仙爷,即刺猬,狐狸,蛇,黄鼠狼,老鼠五种动物。平日里禁忌直呼这五种动物名称,一般也不敢拿正眼看。,可见戏业众人对其之敬畏。
“有请白二爷入堂!保吾辈穿堂入室,诸事皆宜。”为首的那个大褂男人高声叫到,声音极为清脆悦耳,看来也是一个齐活之人。这里说的白二爷就是指的是刺猬。
果然,少年打开箱子,里面有铁笼装了只刺猬,戏班众人在班主带领下,一齐跪倒在它面前,上好香,口中念念有词。礼毕,这才算完。
村长走过去和班主聊天,可是众人之中却唯独不见前去找他们的周六。可能这小子贪了余钱,又去闹市上瞎逛了,大家无暇顾及他,只道是戏班既然来了,他的任务也算完成了。
“明天就是纪老爷子的生日了,趁赶着晚上把戏台子搭起来吧。”村长催促大家道。
“不急不急。”班主微笑着摆摆手,“我们还要准备‘破台’。”
所谓“破台”指的是新建的戏楼,戏院,会馆,庙台等戏剧表演的舞台,在这里首场演出的戏班举行的祭礼。这个戏班规模不小,周庄在附近也算是大庄,这样的讨个吉利的仪式还是不可少的。
戏业人称台口朝南,朝东的戏台为“阳台”,朝北的为“阴台”,朝西的为“白虎台”,俗话说,“要想发大财,最忌白虎台。”,所以,凡是台口朝西的“白虎台”也必须“破台”,然后才能演出,否则会无端找来祸事口角纷争。
破台形式各有不同,有的比较简单那仅仅在后台墙壁上挂一红胡须,意为代表判官,以此辟邪去灾。复杂些的,要由一名旦角扮演“女鬼”、把“女鬼”赶跑,杀一只公鸡,把鸡血散在戏台四周,然后鞭炮齐鸣,就算破台了。破台的时候演员不可说话,嘴里都叼一个朱砂包,据说可以避免引鬼上身。
不过这个戏班的破台方式颇为与众不同。
除了戏班班主和那个少年之外,似乎所有人都不苟言笑,无论是身体健硕的武生,还是面貌秀丽的花旦,他们都很顺从地站在班主身后。班主叫过来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女,身材修长,可是面孔苍白,眼神黯淡,手指上有点点红斑――可能是有些皮肤病吧,长期接触油彩,多少有些过敏。
“玉,你和国民去准备一下破台。”班主的话虽然轻柔,却充满了命令和威严感,这个女孩机械的点点头,然后签着另外一个身材高大年轻男子的手,两人跟着村长去了准备搭戏台的地方。而其他人,则跟随着班主去了早已经为他们准备好的住宿之处。
而我则好奇的跟着那两个前去准备破台的二人。临行前,我发现爷爷的目光有些古怪,始终盯着那班主看,班主似乎也略有察觉,总是低头装作不见,实在躲避不了,则勉强地对着笑了笑,然后立即转头和他人说话去了。
戏台搭起来是很快的,村子里壮劳力很多,不消两个时辰,台子已经初见规模――不同表演的戏台规格也是有要求的。我们这里自然比不上大都会梨园的正规大舞台,但也不能让外人迷了眼睛,小瞧了大家。所以戏台稍微比平日里大了些许。
长五丈有余,宽四丈,高三丈,后台有帆布遮盖,演员换服上妆不会被瞧见,台子是竹子搭造的,后山竹林好竹子许多,大家前几日已经伐了一些来了。
我紧紧跟在那二人身后,他们对搭台的村民说要准备“破台”,这个过程外人必须回避,否则轻则惹闹鬼神,重则容易招鬼。因为戏剧大多有部分关于生死鬼神之间的戏,那时候的人迷信饰演这样的戏剧过多会招惹它们上身,所以投胎化妆鬼神的时候都要进香叩头,庞杂人等不得在场。大家知道规矩,就一哄而散了。我混在在后台的底布旁边,因为布的颜色较深,我又穿了件黑色缎衣,天色已经暗了下来,所以看来没有被发现。
他们问村民要了只公鸡,说是辟邪用。
可是等大家散去,我却看见他们把公鸡宰杀后不是将血泼洒在后台或者地上,而是到提了起来,居然把嘴巴对着鸡脖子出,大口喝起鸡血来。
我从未看见过人喝生鸡血。喝完后,两人又撩起袖子,割开自己的手腕,把他们自己的血洒在地上,两人的血很稠,如同调制的肉酱一样。做完这些事情以后,他们收拾停当,返回了戏班。
我站在后台过了好久,一直等他们走远后才敢跑出来,接着一口气跑回家,因为我觉得还是把这件事告诉爷爷比较好。
可是回到家中,却发现爷爷已经不再家了,说是大家都已经随大家去了戏台处准备了,我也被堂弟拉了过去。
夜色很快沉了下来,戏班子也开始化妆,家伙什像锣鼓之类的已经拿出来了,只是那几个人脸色黑乎乎的,面无表情。
下面已经聚了很多人了,老老少少,宛如过节一般,也到是,这里一年到头也没有什么娱乐节目,老婆孩子热炕头常年如此,可以听听戏算是非常奢侈的精神食量的享受了。
第一出就是当时常香玉的名段――选红,我对豫剧研究不多,现在也是个半调子,何况那时候,不过听起来声声入耳,清脆好听,唱戏的人似乎颇得了几分神韵,下面的无论听懂的没听懂的都喊个好,听戏么,不就图个热闹。那些孩子们稍大些的如我这样就蹲在离开戏台不远的土废墙上,年纪小的只好骑在男人们的脖子上,大家都聚精会神地听这戏,而我却没有心思。
我好几次向坐在中间八仙桌旁边笑嘻嘻听着戏的爷爷谈及那件怪事,可是爷爷似乎并没有太大的兴趣,总是用话打断。我只好自己一个人溜了出人群,往戏台后面走去。
后面甚是热闹,似乎刚才的戏要接近尾声了,班主和那个少年在大声吆喝那些演员抓紧时间换服卸妆,演员们有条不紊地进出大有帐篷的后台换装,只是走路动作颇为奇怪,仿佛双腿灌了铅一样,奇怪地是他们在台上的时候却腿脚灵便动作灵活。
那少年似乎有些困了,用手捂着嘴巴,转头对班主说了句话。
“爹,我牙疼。”话音未落,嘴巴上就挨了一巴掌。
“我教了你多少次了,不许说那个字,要说柴调子!”班主和白天的样子判若两人,非常急躁,旁边昏黄的灯光照射在他本来白净的脸上,蜡黄蜡黄的,加上面庞消瘦,仿佛的了肝炎的人一样。少年挨了一巴掌,不敢还嘴,只是捂着,低着头走进帐篷,班主看了看他,叹了口气。
(后来我才知道,戏班子里是不允许说和聋,哑同音的字的,一般要用别的词语代替,如龙叫海条子,牙叫柴调子,而且小人书也是不许看的,说是不能和那些画里的“哑人”打交道)。
我见班主一直站在门口,也没的机会进去瞧瞧,只好回到前台,现在演的是穆桂英挂帅了。
台下的人已经有些亢奋了,有几个人开始学者台上人的腔调唱了起来,开始只是低沉着自己哼哼,后来声音却越来越大,有的还加上了动作,场面开始骚乱起来。好几个人都模仿着台上角色的唱腔行动,而且分的很均匀,男的模仿男的,女的模仿女的,还有模仿着台上拉二胡打点鼓的,动作惟妙惟肖,仿佛台上一出戏,台下也是一出戏一般,爷爷的眉头皱了皱,抬头看了看天色。
上面的月亮很圆。今天似乎是十五,因为我依稀记得爷爷是初一的生日。
旁边的人样子似乎开始有些异常了,他们一个个睁着凸出的眼球,张着流淌着口水的嘴巴,双手在半空胡乱舞动,仿佛中邪得了癔症一样。爷爷把桌子一拍,喊了句不好,然后往后台疾步跑去。我和父亲以及几位叔叔也跟了过去。
台上的戏还在继续,他们仿佛根本不受台下观众的影响,但是他们唱戏的声音越来越空灵,越来越飘渺。
17
后台处班主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看见爷爷跑了过来,正奇怪着。
“到底是怎么回事,那些人有问题,明明是在找替身么!”爷爷一下冲过去,抓起班主的领子。
“我不知道,我只是班主,仅仅希望把每出戏都唱好而已。”班主的脸色冷的让人发抖。
爷爷从未生过这么大气。
“我纪某人的生辰触点霉头没关系,半只脚进棺材的人了,怕这些个作甚,可是你不能把无辜的乡亲们卷进来,我和你并不相识,若是你与我早有旧怨,对我一人,对我纪家来就是了,何必连累无辜!”爷爷放开她,忍着激动的情绪吼道,几位叔叔和父亲一听也往前逼近班主一步,也将爷爷护了起来。
“我压根不认识您,我说了,是一个小子请我们来的,戏班子来这里就是唱戏,何况我们唱的也不错,何错之有。”班主依然是那副调调,听到很让人有些生气。搜各站小说,移动书城最快!
“那周六呢?你们来了一天了,他哪里去了?”父亲问了一句。话音未落,班主冷笑了句。
“一字谓之贪罢了,他拿着订金去赌牌,结果输了大半,回来怕你们责骂,于是花了低价请我们来这里,钱多有钱多的唱法,钱少么,自然有钱少的唱法。”班主又继续说着。
“你戏班子里那些根本就不是活人!”爷爷忽然来了一句,几位叔叔和父亲都惊讶地回头望着爷爷。
“是与不是都不重要,我们的戏唱的不是很好么,他们生前也喜欢唱戏,死后我能满足他们心愿,顺便赚点小钱而已。”班主说地很轻松。
“胡扯!你自己去前台看看!”爷爷把他拉了过去。班主来到前台看见这种光景也吓了一跳。
“怎,怎么会这样。”他马上走到台下,高声喊道“都停下,别唱了!”可是台上的人似乎完全不把他放在眼了,依旧继续唱着,点鼓打着,而且节奏越来越快,台下的人也越来越疯狂。
“这出戏一结束,他们也就找好替身了。”爷爷叹气道。
我当时也从后面走过来,指着班主说:“爷爷我看见他叫那两人去破台,可是却是喝了公鸡血,又把自己的血撒在地上。”
“我也没有办法,他们的血早已经僵固,喝下公鸡血可以催动血脉流动,否则就身体僵硬,动不了了,把血洒在后台,是怕他们一下会失控。”班主无奈地说。
“可是他们已经失控了,这出戏不能停,一旦唱完,这些人就都会失心疯了。没了魂魄,比死更难受。”爷爷非常痛心地说。
班主则低头不语。
“我并非想要害人,实在有说不出的苦衷。”他似乎很是懊恼,居然抱着头坐在地上哭起来,那个少年忽然走了出来,走过来拉了拉他的衣袖,班主将少年一把抱住,放声痛苦。
“现在还有个办法,只要把他们困住,还能抱住大家。”爷爷的声音坚定了许多,立即开始吩咐人手。
他叫几位叔叔去了村口赶紧看下一些尚未被大雨浇湿而又被雷电劈开的树,而父亲则被吩咐让在场所有未满一轮的小孩全部抱走。
“幼童寿不到十二,易被游魂附体。”这是后来父亲告诉我的,不过当时我已经刚过了十二,所以被父亲赶到一边。
没过多久,几位叔叔抱来了一大捆木头,各种形状的都有。我好奇地问爷爷这有什么用。
“这个唤作雷击木,上天雷电所劈开,鬼魂深惧之。”爷爷一边收拢木头,将后台整个围成一圈,总共八个角,按照八卦图形,把木头摆放好。
台上的戏已经进入Gao潮了,扮演穆桂英的演员声音高亢,眼看着就要结束了。
爷爷排开众人,肚子走到台下,对着台上的唱戏人大吼一句。
“人也好,鬼也罢,不可贻害世间无辜之人,听老头一句劝,都散了吧。”不过上面的戏还在唱着,而且很快要结束了。爷爷等了片刻,依旧没有任何反应。
他长叹一口气,接着居然掏出一把匕首,割开自己左手手腕一个口子,鲜血立即流了出来,几位叔叔和父亲见后大惊,想去阻止,但却被爷爷挥手拦住。
“我已是行将就木的人了,不过我的话你们还是要听的。”说完背对着大家,将匕首抛下,从后台走上前去,居然站在了戏人之中。
这帮人依旧没有理会,还是在那里自顾自的唱着,爷爷,大步走上前去,血随着他的步伐在戏台上滴落开来。他一把抓住扮演穆桂英演员的手,两人居然对唱了起来。可惜我对戏剧天生没有兴趣,具体唱些什么,我也没有听清楚,只知道到后来爷爷的血越流越多,叔叔们和父亲的脸色也越来越难看,不过奇怪的是本来应该快结束的戏居然一直唱了下来。
最后爷爷从台上下来了。非常的虚弱,脸色惨白,但台下原本跟着一起唱啊跳的人居然回复了平静,只不过都昏过去了。爷爷说了句照顾好他们,接着也不省人事了。大家立即帮爷爷止住血,然后七手八脚抬回家去了。
那一夜发生的事情太多了,我只记得后来那台戏一直唱着,台上的演员显的非常兴奋,仿佛不知道疲倦一般,他们的声音越唱越高昂,戏文越唱月快。最后我受不了了,眼睛开始犯困,大家都散了,临走前,看见班主泪流满面,跪在台前痛哭。
他们唱戏地声音响彻动天,一直延续到第二天的第一声鸡叫才结束。
早上起来,只剩下空荡荡的戏台,他们都不见了,似乎从未来过一样,村民们也将昨晚的事情忘的一塌糊涂。
不过有一个人回来了,他就是周六。
周六一脸的恐惧之色,如同受了很大刺激一样,跌跌撞撞的跑进我家里,口中高喊着:“纪老太爷救我,纪老太爷救我。”
当时爷爷已经稍微好些了,不过依然只能躺在床上,进食少量的红糖水鸡蛋,叔叔们看见周六来了,气不打一处来,纷纷要上前揍他。
“你到底请了些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回来?”父亲一把揪住他的衣领,周六哭丧着脸,抡起自己的胳膊往自己脸颊上拼命的扇起来,直扇的双脸红肿高耸,仿佛两边各贴了块猪膘肉,带着红红的半透明色。
爷爷终于说了句算了,他才停下手来。
“我是真不知道,那天我拿了钱去了集市,一下没管住自己的爪子,居然将定金输了大半,正在烦恼时,本来想回来认错,结果在村口几十里的荒外处地方遇见了那个戏班。
当时我就觉得非常奇怪,因为天气热的很,而他们除了那个班主和少年,全身裹的紧紧的,脸头上都带着斗笠和黑色面纱,特别是走起路来,小腿挺直挺直的,灌了铅一样。而且走起来非常整齐,跟着前面的班主。
不过我看见他们背着箱子,还有一些唱戏的家伙,于是上前问了问,没想到那班主一听可以唱戏,居然说分文不收,并邀好一起上路,让我带他们回村子。
我一听有这等好事,就没有用我的狗脑子多想想有什么不妥,就一口答应,并且带着他们往村口走。
走到黄昏的时候,天忽然开始下起大雨,雷电交加,那班主好像非常畏惧,连忙说让找个地方避雨,等雨停再走,于是我带着他们去了离村口不远的破庙。
进破庙的时候雨已经下了起来,我跟在最后面,本来要进去,正好一阵闪电,接着是一个大雷,震的我耳朵都快聋了,可是等我转头,忽然其中一个人扯下斗笠,居然朝我扑了过来。
我借着外面闪电的光,看见那人的脸干瘪如同腌制的腌菜一样,土黄|色的,而且面目狰狞,眼睛直直的凸了出来。伸出细长的双手朝我脖子处掐过来,我吓坏了,没命地跑,后面班主一直在喊我:“莫要跑,不打紧,不打紧。”
那晚上我怕他们追上我,一直沿着山路乱跑,直到雨停日头出来了,才敢停下来,接着倒在地上一下就累地睡着了,这不我一醒过来就回村子了,那个戏班在这里没出什么事吧?“周六畏惧地小心试探问道,结果自然得到的是众人的唾骂。
“那个班主,不是普通的班主,其实是个赶尸人罢了,我最近听说有个戏班在赶戏的时候需要渡河,但却因为被众人看不起租不到大船,那些人,向来不与戏子同船同车,以为是折了自己身份,污了船客的名节。所以班主只好带着他们坐了条破旧小船,几十个人拥挤在船上,那还了得,果然到河心,遇见天气变坏,掌船的马上弃船跑了,剩下的人全部活活淹死在河里,只有班主水性不错,可是拼了性命,也只是救起了他儿子。
据说后来那河每到晚上过去就能听见河下鼓锣齐鸣,戏声大作,以至于没人敢过河了,班主雇了人,将所有的尸体和家伙都捞了上来,说是要把众人带回各自家乡好好埋葬。“爷爷说到这里,开始气喘,休息了下,接着说道”我认为班主是怕众人魂魄不散,想唱完最后一出戏才肯罢休,所以才会出此下策吧,至于事情演变到那个地步,也不是他想看见的,所幸最后没有出事,否则,我这个生辰过的可就罪过大了。“
这件事就这样结束了,不过由于爷爷失血过多,本来硬朗的身体一年不如一年,没过多久就去世了,至于那班主是如何赶尸的,爷爷却只字未曾提过。(戏魂完)
第六十七夜 婴牙
被丢弃的,就是垃圾。听上去倒是个极为简单易懂的道理。
虽然然每一个垃圾也曾经是一个有用处的东西,不过当失去作用时当然要扔进垃圾箱。
在我的旁边就是一个垃圾箱,准确的说应该是个果皮箱,很破旧了,绿色的油漆外科几乎脱落光了,“爱护卫生”四个字也只能看见后面三个了,那个爱字完全磨光了。
垃圾箱的入口出还粘着一块香蕉皮,还有些干涸发黄的痰迹,稍微靠近一些你几乎可以嗅到阵阵带着浓重刺鼻的酸梅味,和腐烂的水果味道。不知道这个城市创卫是如何拿到的,这种垃圾箱,也难怪路人在扔的时候喜欢表演投篮技巧,毕竟如果扔东西的时候手如果碰到的话,会恶心很久。
至于做报纸一不小心忙到入夜,早已经是家常便饭了,看看手表早已经快八点了,早已经厌倦了回家吃方便面的我决定买几个蛋糕随便打发下自己。城市开始远离白天的喧嚣,犹如一个少女,换下了布满灰尘的外套,穿上了黑色的丝绸睡衣,安静地睡着了。
路边就有一家叫金冠蛋糕的小店,里面的售货员打着哈欠的百无聊赖的看着电视,新闻里似乎在报道最近越来越多的弃婴事件。我则走过去问她要了几个蛋糕。
咬着蛋糕,我走在回家的路上,不知道是在是太难吃还是不习惯吃这个,我把剩下的半个蛋糕扔进了路边的一个垃圾桶。谁知道高中那点投篮技巧忘光了,手生的厉害,蛋糕落在了垃圾箱外面。路边有很多还未打烊的小店。大人们都顾着生意,正好一个小姑娘睁着圆圆的大眼睛站在店门外,估计是老板的女儿或者是她的父母正在里面购物,小女孩手里拿着跟棒棒糖,好奇地望着我。我心想老自己大一个人了,总要为下一代起个表率作用,对着她尴尬地笑了笑,然后走过去捡起蛋糕扔进去,动作做的极为夸张,就像是表演情景哑剧一样。
靠着旁边的路灯,垃圾桶闪着绿光,黑洞洞的扔口像一张大嘴一样。
刚想转身离开,却发觉自己的衣服好像被人拉了一下。
回头一看,一个人也没有。我看了看路边的那个小女孩,她的眼睛里也充满了不解,歪着脑袋望着我。
“大概是错觉吧,可能衣服勾住了什么东西。”我暗自嘀咕了一下,手在衣角摸了摸,可是没有什么所谓的线头之类的。我刚想转身,但这次确确实实感觉到了,我的衣服被拉扯了一下。
我没有转头。
因为我看见旁边的小女孩惊恐的用手指着我,她的嘴巴开始慢慢变成个O形,接着哇的哭了出来。
“妈妈!垃圾桶长出手来了!”小女孩已经把棒棒糖扔掉了,两只胖乎乎的小手揉着眼睛,朝店里走去。
我回头一看,根本没有什么所谓的手。蹲下身子,忍着垃圾桶撒发的臭味,我望里面晃了一眼。
黑乎乎的,什么也没看看见啊。
可是我听见一阵咀嚼声,速度很快。我小的时候养过蚕。听大人们说,当夜深人静的时候,把蚕和桑叶放进小纸盒,就是那种以前用来装打针需要的药品的小盒子,将耳朵贴在盒面上,你可以听见蚕咬食桑叶的声音,有点像锯子在木头上来回拉,又有点像咬着蚕豆,很脆,很急。
现在听到的声音,就是如此。直觉告诉我,垃圾桶里面有东西。我拿出手机,打开灯,把垃圾桶盖子缓缓地打开,当手机的灯光即将照进去的时候,一个看上去体型比狗稍微大一点的东西呼的一声从里面窜出来,吓了我一跳。它用四肢在地面快速地奔跑着,迅速穿过了马路,消失在夜色里面。
我想去追,不了却被小女孩的母亲拉住了,她硬要说我抢她女儿的棒棒糖吃。可是小女孩却一再强调垃圾桶里伸出了一只手。一下子乱成一团,好说歹说,我又帮她买了新的棒棒糖小女孩才破涕为笑,和她的母亲离开了。
第二天午休,当我把这件事情告知纪颜的时候,他也非常奇怪。
“从垃圾桶伸出来的手?”他无比诧异的重复着我说过的话,看来这件事连他也未曾听过,的确是非常古怪的事情。
“不过我也没有亲眼看到,只是那个小女孩是这样喊的。”我实话实说。
“孩子的眼睛往往比大人更敏锐,更真实。”纪颜很相信地说了句,无可否认,人的年纪越大,看东西往往越虚假。话虽不错,不过这件事却解决不了,全市的像昨天那样的果皮箱和垃圾桶最少有上千个,总不可能一个一个去查吧。我原以为事情会不了了之,可是很快,居然陆续有人反应在夜晚被垃圾桶内伸出的手吓到的事情。
纪颜饶有兴致的把所有出事的地点标记到市区地图上,然后高兴地拿给我看。
我看着满地图的红叉,不知道他想告诉我什么。
“没注意么,这个家伙只出现在饮食街或者餐馆附近。因为那里丢弃的食物很多。”果然,经他这么一说,倒是的确如此。难道说只是一只被遗弃的饥肠辘辘的小动物罢了?可是问题是那个女孩明明看见伸出来的是只手。
不过就算知道这个家伙的目的,我们也不可能老是蹲守在那里等吧,何况我们也没有这个义务,毕竟不是每个人都像纪颜这家伙一样总是有空闲的时间来研究这个。
当然,这句话我从来没对他说过。
天空上压下来的云如同刚刚抹过脏桌子的黑抹布,断断絮絮的,而且还没有拧干。混合着汽油的水渍在冰冷的阳光下折射着绚丽扭曲着的而让人发腻的彩光。街道上的行人拿紧了自己手中的黑色皮包,低着头,默默地急行在还没完全风干的地砖上,如同忙着准备过冬食物的蚂蚁。若不是从步行街两边堆满着虚假伪善笑容的商家们招呼着带着孩子的家长进去消费的话,我还真没发现今天是六一儿童节。
孩子的节日么?或许已经离我太远了,几乎是记忆深处的东西了,我儿时的六一留给我的只有是那狭窄潮湿闷热的低矮土房,和频繁的搬家换房,或者抱着廉价的已经破旧的泛白玩具呆在一大堆吐着霉味的家具面前无聊地看着父母与刻薄的房东对几块钱差价的房租争吵不休。
我向来认为这种节日还是多一些的好,国人们喜欢用节日约束自己,例如学雷锋日就应该做好事,植树节就应该多栽树,母亲父亲节就回家吃躺饭,当然,平日里本该作为陪双亲吃饭的奖励所得的钱就不要了,儿女们会爽快地当作孝顺之用,不知道又有没有吃饭日,是否干脆就在那天才吃饭,其余的日子都喝粥,这样省下来的钱能干多少事啊,国民生产总值肯定翻番,不过苦了种粮食的农民伯伯,不过也没什么,大力推广种榴莲啊,种仙人掌啊,管他土地适合不适合,人家明星都种了,你种不得?
为了写部分关于儿童节的报道,我和纪颜漫无目的地走着。他说顺便看看,说不定可以遇见那个喜欢躲在垃圾箱的家伙。
我看见许多的年轻父母,搂着抱着牵着那些兴高采烈的孩子们,整个街道充满了童趣,我仿佛来到了童话世界里的小儿国,不过这些孩子在若干年以后也会长大,没有那个人可以不长大,问题是长大以后的他们心底里是否还残留着孩提时代的一点童真。
接近黄昏的时候,忽然下起了暴雨,在这个城市生活了几十年的我早已经习惯了,连忙拉着纪颜跑进了附近商家的塑料棚下避雨。
“需要买什么东西么?”老板手里提着一把伞笑容可掬地问我。
“不了,借贵宝地躲下雨。”我罢了摆手,老板马上转身,进店里去了,把伞立在了里面墙角。
外面的行人少了很多,可是我却看见一位身材瘦削,披着蓝色外套里面裹着长裙的女人居然抱着一个襁褓在暴雨里行走,她的头发和衣服紧紧地贴在身上,从远处看去就像一根熄灭的火柴。每每路过果皮箱,她都非常在乎地朝里面望望。她木纳地一步步走在街道上,不在乎路人奇怪的眼神,一边走,一边嚎哭着,在空旷响彻着雨水击打地面的声音里显的非常揪心。
“哪里有这样的母亲呢?她怀里抱着的该不是她的孩子吧?”纪颜皱着眉头说了句,而且一边说一边冲进店里。
“老板,伞借我用下。”说完,便抄起墙角的伞冲了出去。
“你这人怎么这样,这是新伞,没过水,坏了你要赔钱!”老板气急败坏地从里面冲出来,我笑着拦住了他。
“借用一下,如果你实在觉得亏了就当我们买下了,反正回去也要用,这雨又不知道什么时候下完。”
一听买下来,他不再说话,哼了一声,接着从我这里拿过钱,嘟嘟囔囔地走进去了。
在看纪颜,他已经把那个女人拉过来了。
走到近处看,她大概三十岁左右的样子,虽然面黄肌瘦,脸颊的肉仿佛被刀剔除过一样,但五官还算清秀,只是眼睛里看不到多少光芒,几乎没有多少黑色。
是失去希望的人么,眼睛无光的只有两种人,瞎子和绝望者。
她似乎对我们没有什么反应,只是死死地抱着那襁褓。
“松开手吧,里面是你的孩子?这样还不把孩子淋坏了?”我走过去,想去结果来。可是她仿佛受了很大刺激一样,抱的更加紧了。我和纪颜没有办法,否则人家还以为我们两个以为不再光天化日之下就可以强抢良家婴儿。不过那女人忽然眼睛一翻,晕了过去。
她的身体很弱,大概经不住这样的暴雨吹打。纪颜连忙搂住她,在为她掐住人中。我则拿起了她始终抱着的襁褓。
是婴儿?可是我没有听到一声啼哭啊。
好奇地打开襁褓一看,里面居然是一个塑料娃娃而已,难怪呢,的确没有那个正常的母亲会抱着孩子在暴雨中行走。
纪颜也略有惊讶,不过那女人醒了之后却又换了副脸孔。
“看来我又发病了。实在对不起。”她显的有些冷瑟,不过却很有礼貌,举止也和刚才不一样了,看来应该受过很好的教育。
由于雨水把她全身打湿了,为了避免着了风寒,纪颜建议赶快送她回家。
“你的家在哪里?”我问她。
“家?那个地方姑且称之为家吧。”她很失望地抱着身体,低垂着头说。
天色不早,我决定和纪颜先送她回家。
出乎我们的意料,这个女人的家居然如此的奢华,在位于市中心的黄金地段能有这么大的房子应该花了不少钱。
“每次犯病,我都会抱着这个娃娃四处乱走,给你添麻烦了,真不好意思。”进入屋子,里面的装修更加华丽,全大理石铺设,只是几乎所有的家具都是铁制的,包括椅子和桌子,还有茶杯,看来这女人不喜欢木头么?女人在一个佣人的搀扶下进去洗澡换衣,而让我和纪颜在客厅里等待,一刻钟后,她出来了,换上了一套镶嵌着金丝花纹的灰色绸缎睡衣,原本乱糟糟的头发也整齐地梳理在脑后,而经过热水的冲洗,脸上也恢复了几丝红润,和在雨中根本是判若两人。
“既然您没事了,我想我们也该走了。”我准备起身,而纪颜却没有动,他直直地望着那个女人。
“可以告诉我们为什么你会抱着那个塑料娃娃么?如果方便的话。”纪颜缓缓地说,女人没有任何表情,薄而苍白如纸张般的嘴唇动了动。
“因为我思念我的孩子。”我坐了下来,心想可能她的孩子丢失了吧,在这种节日看见别人都带着孩子享受天伦之乐,的确容易产生心病。
“不,与其说是我弄丢了我的孩子,倒不如说是我抛弃了他更为恰当。”女人始终没有太大的情绪波动,冷酷的如同冰雕一样,在她那高雅尊贵的脸庞上看不到本来该有的温柔。听完她的话,我和纪颜都有些吃惊。
“你们也该看到了吧,这房子,这富足的生活,以及我现在社会的地位,其实得到这些都是有代价的。
十年前,我还只是个刚刚毕业参加工作没多久的大学生,我原以为自己是优秀的,出众的,我不知道运气是什么,因为我自己就是好运的代名词,从小到大,伴随我长大的是赞扬和羡慕。可是当我真正融入这个现实的时候,发现我原来的想法是如此的幼稚可笑,比我厉害,比我能力强的人比比皆是,巨大的落差让我产生了强烈的自卑感。
而那个时候我遇见我现在的先生,一位大我十六岁的台湾男人。或许你们会看不起我,这也没什么,我也不会自欺欺人的到处说我和他是因为互相爱慕而结合在一起,根本不是为了钱。从小父母的教育让我非常直爽,的确,我嫁给他就是因为他富有,这有错么?人生活在世界上总该有个目的,我只想过的舒适些,因为我已经过于习惯生活在别人羡慕或者说嫉妒的眼光里,我无法忍受自己受轻视。
当然,我也不是完全看重他的财产,总的来说他还是十分爱我的,婚姻就是这样,要不找一个你爱的人,要不找一个爱你的人。结果我发现这个世上没有我爱的人,那我只好找一个全心全意爱我的人了。
可是我错了,我丈夫的母亲是一位相当注意禁忌的人。而我的孩子,则犯了他们家族所谓的大忌。“女人十分平静地叙述着,如同在讲他人的故事,可是说到这里,语速居然变快了,鼻孔也因为呼吸的加快而张大。
“禁忌?”纪颜奇怪地说了句。
“是的,而且是很严厉,无法妥协的。那孩子生下来,嘴里就长满了牙齿。”女人痛苦地闭上了严谨,紧紧地咬住自己的下嘴唇,好半天没有在说话,反倒是纪颜说了起来。
“婴孩若诞之怀牙,必?父母?”纪颜说。女人点了点头。
“这不过是诧言罢了,怎么还会有人当真?”纪颜无奈地说。
“可是,那孩子的牙齿,犹如锯齿一般,长满了整个嘴巴,你见过正常的人会长那种牙齿么?”女人睁开眼睛,反问我们。
“我丈夫祖籍江浙一代,虽然公公去了台湾,但家中风俗一直不变,新生儿是在周天前是不可以喝母亲的奶水的,而是要向他人或者邻居‘乞奶’,又叫‘开喉奶’,生的是男孩,就像生女孩的人家讨奶,反过来也一样,意喻为孩子讨个好姻缘。
可是这个孩子,生下来就长满牙齿,谁敢为他喂奶?孩子饿的大哭,我忍着疼为他哺|乳,结果被婆婆发现,她高喊着说这孩子是妖孽,并警告我,如果不把孩子处理掉,就要丈夫同我离婚,当然,那孩子他们也不会管。而且我也别想要走一分钱。
而这个决定,我的丈夫也默认了。
于是我面临着一个选择,要么我孤身一人养大这个孩子,要么我就抛弃他,继续我一如往前的富足生活。“外面的暴风雨下的更加剧烈了,女人再次停了下来,望着窗外的暴雨出神。
“那天也是六一,也是这么大的暴雨,我做出了个至今悔恨的决定,我将那孩子扔进了路边的垃圾箱。让我吃惊的是,他没有哭泣,也没有嚎叫,而是瞪着眼睛看着我,拳头握的紧紧的。我感到了一丝恐惧,倒退着离开了那里,那以后我就落下了病根,每次出现暴雨,我就会陷入疯癫的状态,我的丈夫也开始厌倦我了,为我在这里置办了一处房子,就不再理会我了。”她的神情很漠然,我无法评价或者指责她的选择,更不能去说她是自私的,因为我没有经历过这个,我不知道自己是否同他一样,所以我没有资格以卫道士的口语去说她。
“你很自私。”纪颜说了四个字。那女人听后却自嘲地笑了笑。
“的确,你说的没错,但是我也得到了应有的惩罚了,到头来我失去了丈夫,也没了儿子,一个人空守在这大屋里。”
“但是,我经常有种预感那孩子还活着,所以我最近时常会去找他,希望可以补偿我对他的过错。”女人说到这里,终于忍不住了,那冷酷和高贵在对孩子的思念面前软弱的不堪一击,她捂着脸痛苦的哭泣起来。
“夫人,请不用难过,我们一定会把他找回来的。”纪颜忽然开口说道。
我吃惊地望着纪颜,这么大的城市,到哪里去找啊。可是纪颜的样子不是开玩笑,他也从不开玩笑。
“那,那正是太感谢你们了,如果你们帮我找到他,无论付多少钱我都愿意。”那女人放下手,一脸喜悦地望着我们。
“不用了,你还是多留着些和你孩子生活吧。”纪颜谢绝了,并且和我一起离开了那里。
路上雨已经停了,我忍不住问他,是否真的能找到。
“你难道也认为一个婴儿在垃圾堆里真的可以生存下来?”纪颜反问我。
“难道你只是安慰那个女人一下么?”我问道。
“不,我觉得现在应该去找那个垃圾箱里的怪物。另外你去查查那个女人的背景啊。”我还以为他是一时激动就答应了。
我和纪颜分开了,他去准备陷阱来抓那个喜欢呆在垃圾箱的怪物,而我则去查了查那个贵妇人的背景。
结果和她告诉我们的差不多,她的丈夫的确是个台湾富商,不过据说最近正在重病着,而且情况很不乐观,大概是怕丈夫走后自己孤独终老吧,所以想把自己孩子找回来。
而纪颜那边已经准备好了一切,只等着那只怪物落网了。
等待的时间总是觉得漫长,纪颜说他在各个怪物曾经出现的垃圾桶里都投放了沾有他血液的食物。
“只要他吃下去,我就可以找到他。他不去碰的食物十二小时后就会没有效力,而如果吞下肚子,血液的力量可以维持的更长一些。”纪颜自信地说,接下来则是耐心地等待十二小时。
果然,纪颜感觉到了。
我跟着纪颜来到了一家小饮食店的后门,那里堆放着大量还未刷洗的碗筷,我打赌任何人看过之后都会对这里的食物失去信心了。而且很快,我们在附近找到了一个垃圾桶。
一个长方形的,顶盖则是弧形可以掀顶的铁质垃圾桶。
“就在里面。”纪颜肯定地说,“不过听你说他跑地很快,我带来丝网,这是乡下用来捕狼的,应该用得着。”我听从了他的话,两人将丝网盖住了垃圾桶的上面,接着掀开了垃圾桶。
一个黑影很迅速的跳了出来,不过这次他则撞在了丝网上。
捉到了。
纪颜赶紧把网束紧,将怪物带回了家中。
我们好不容易把他拖了回来――一路上他都在拼命挣扎着,打开灯,我才看见他的全貌。
和普通的小男孩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只是身体很脏,而且手臂很细,但大腿却非常发达,这恐怕也是他用四肢高速奔跑的原因。
他的眼睛很漂亮,但却带着不解恐惧和愤怒,就像是被打扰了好梦的孩子一样。我忍不住伸手去摸了摸他的脑袋。
如果不是有丝网,恐怕我的手就没有了。
几乎是一刹那,我看见他的嘴巴猛的张开朝我手咬过去,我下意识的避开了,牙齿咬在丝网上,断了好几根绳索。
“狼都无法咬断的网居然被轻易拉开了。”纪颜叹了口气,只好找来一个铁笼子暂时把它关起来,笼子里的他显的非常安静,只是盯着我们。
“他到底是如何生存下来的啊。”我不解地问。
“不,大部分婴儿恐怕都会在丢弃不久后死去――如果没有好心人人样的话,可是他不一样。带着婴牙出生的人,他们的生命力和适应能力完全超过了普通人,怎么说呢,或许某些恶劣的环境一个物种需要很多年才能进化到去适应,而他只需要几年,甚至几个月就可以了。他犹如蟑螂一般的生命力居然靠着吃垃圾箱里的食物活了下来,而且养成了动物的本能。
这种东西叫?,旧时侯,一些部落对婴儿的降生有很多规矩,比如六指的婴儿,甚至双胞胎或者多胞胎都被视为不吉利不详,生出这些孩子的家庭会被视为贱民,孩子会被处死,如果是双胞胎则由孩子的父母选择一位留下来,另外一个就抛弃到荒野喂狼,而且整个部落都要‘?’多日,可能是一种祭祀,后来泛指不详的婴儿叫?.“纪颜望着那孩子,慢慢地说着。
“我曾经也是?.”我以为自己听错了,回过头却发现笼子里的那个孩子正趴在地上与纪颜对视着。
“你说什么?”我问纪颜,他则摇头,不再说话了,我清楚纪颜的个性,如果第一遍问不出来的事情,再问下去也是多余。
“早点睡吧,明天我们把他交给那个女人,应该可以没事了。”纪颜打着哈欠,走进了卧房,我见外面天色很晚,于是干脆也住在这里一宿。
只不过夜里总是睡不着。
因为我听见了一宿的磨牙的声音,和金属的撞击声,我觉得好笑,任凭你牙齿在厉害,那笼子可是铁做的。
果然,早上醒来,那家伙很疲倦地躺在里面,嘴角还趟着鲜血。
我们来到了那栋豪宅,接待我们的是先前看过的佣人,我将笼子递给她,她看了看,小心地避开了那孩子的嘴,把笼子帮我们提到了客厅,而且我们再次见到了那位妇人。
和几天前不同,她的气色似乎更好了,听说我们为她找回了儿子,非常高兴,可是等她看见笼子,又吓了一跳。
“这是我儿子?”她往后退着,指着笼子说。
“那当然,难道您认为能在垃圾桶里生活了十年多的人还会是衣冠楚楚,懂礼识节的人么。”我又些不满地说。
“不,我的意思是,我要看看他的嘴巴。”那妇人说。纪颜蹲下去,找来一块面包,扔进了笼子。
那孩子张开嘴巴大口的吞吃起来,他的牙齿和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啊,只是略脏一些。
“这不是我儿子。”妇人失望地说,“他的牙齿是那种类似鲨鱼一样的连着的锯齿,不是这种人的牙齿。不过还是很感谢你们,虽然他不是我儿子,我还是会好好照顾他,让他能重新变成|人。”说完,他朝我们鞠了一躬。
我和纪颜向她告辞,走出了那房子。
“我总觉得那有些不对。”纪颜低声说。我则反问他哪里不对了。
“如果这孩子在垃圾堆里生活了十年,为什么我们现在才发现他啊,不可能十年中他从来没被人发现过,你在这里生活了这么久,有听说过么。”
我当然摇头。
“还有,那佣人从你手中接过笼子,却没有任何一点的惊讶表情,另外房间里的那些铁制的家具,太古怪了。”纪颜说的的确很有道理,不过我实在不明白是为什么。
“对了,那个台湾富商还有别的子女么?”纪颜忽然问道。
“没有,他只剩下一个八十多岁的老母亲,而且似乎他如果死了,所有的钱都回归他母亲,如果老太太再去世,那遗产都会归为政府和慈善机构。”我如实说。
纪颜皱了皱眉头。
“我觉得我们可能被利用了。”纪颜叹气道,他望了望那栋豪华的房子。
“算了,这些家事也不是我们管的了的。走吧。”纪颜拍了拍我肩膀。
一个月后,我接到了一则消息,因为我始终注意着那个妇人和她重病的丈夫,而现在,她丈夫已经去世,而遗产的绝大多数落到了老太太手里,后来据说这位妇人带着一个孩子去了台湾,并告知说这是她丈夫仅存的儿子,老太太自然很高兴,在做过了检查后,证明了的确是她儿子的骨血,所以把那孩子留在了身边,并且再次承认了这个儿媳妇的身份,原来以前的矛盾来自于这个女人好赌成性,而且遗失了自己的孩子,而并非是因为什么生下来带有婴牙的不祥之子。
可是没过多久,老人被发现死在了家中,喉咙都被咬断了,仿佛是什么野兽干的,那唯一的孙子也不见了。所有的钱,全部变成了那妇人的财产。
我把这事告诉了纪颜,他嗯了一声。
“其实我觉得那妇人可能早就找回了自己曾经丢失的孩子,再养育了段时间后发现无法把他变成正常人,所以又再度抛弃了吧,那孩子也就逐渐养成了在垃圾箱里寻找食物的习惯,大概最近她发现被她抛弃的儿子又有了利用的价值,才在那天演了出戏,想让我们再次把他找回来。
具备野性的孩子果然如她所愿将那老人咬死了,所以自然所有的钱都归她了。至于如何使那孩子咬死自己的奶奶,或许早就是那女人的训练课程之一吧,即便是狮豹一类的野兽,也是会被人类轻易的埋下暗示而产生条件反射的。“
原来如此。
不过我觉得很不舒服,被人利用自然不是什么让人值得骄傲的事情,我决定再去她家一次,和那女人好好说道一下,纪颜没有阻止我。
来到她家的时候已经是傍晚,我忽然看见一道影子飞快的跳进了客厅开着的窗户,我叫来了佣人,她认得我,并开了门,说太太在客厅。
我信步走进去,没到客厅却闻见好大一股血腥味。
打开门,却看见那个孩子伏在地上,死死的咬住那女人的喉咙,看样子似乎没救了,眼睛已经泛白,手脚无力的耷拉下来。
那孩子,不,还是叫他?吧,似乎知道我来了,朝我大张着沾满了鲜血的嘴巴,发出了呜呜的悲鸣。
那一刻,我借着不多的外面透过来的最后一丝光线,清楚地看见,在他那如普通人牙齿的后面还长着一层牙齿。
密密麻麻,如锯齿一样的婴牙,闪着银色的光。
当外面完全接近黑暗,他敏捷地跳了出去,马上消失在夜色之中。
或许有一天,我还能在垃圾箱边遇见他。(婴牙完)
第六十八夜 冥婚
冥婚,又叫阴婚,冥婚是为死了的人找配偶。有的少男少女在定婚后,未等迎娶过门就因故双亡。那时,老人们认为,如果不替他(她)们完婚,他(她)们的鬼魂就会作怪,使家宅不安。因此,一定要为他(她)们举行一个冥婚仪式,最后将他(她)们埋在一起,成为夫妻,并骨合葬。也免得男、女两家的茔地里出现孤坟。还有的少男、少女还没定婚就天折了。老人们出于疼爱、想念儿女的心情,认为生前没能为他(她)们择偶,死后也要为他(她)们完婚,尽到做父母的责任。其实,这是人的感情寄托所至。另外,旧时人们普遍迷信于所谓坟地“风水”,以为出现一座孤坟,会影响家宅后代的昌盛。当时有些“风水家”(古称“堪舆”)为了多挣几个钱,也多竭力怂恿搞这种冥婚。冥婚多出现在贵族或富户,贫寒之家决不搞这种活动。宋代,冥婚最为盛行。据康誉之《昨梦录》记载,凡未婚男、女死亡,其父母必托“鬼媒人”说亲,然后进行占卦,卜中得到允婚后,就各替鬼魂做冥衣,举行合婚祭,将男、女并骨合葬。
当然,也有活人同死人结婚的,按理是相当的晦气,但事情发生,总是有其一定的道理。
“冥婚么?当然有,起码我就经历过。”纪颜从一堆书中抬起脑袋,他今天叫我来帮他清理旧书,天气不错,一些书应该拿出去晒晒,免得发霉或是被虫蛀就可惜了。另外,一些压着箱底的书籍也翻了出来,一并晒晒。
“为什么一定要今天才晒晒这些书和衣物呢?”我问他他说了句等等,接着就从一大堆书里面翻找着,终于,他找出一个红色外壳,那种上世纪八十年类似于主席语录的笔记本,大概一个半巴掌大小,纪颜吹掉上面的灰尘,翻开读起来。
“六月初六,俗谓‘晒衣节’,是日家家出晒衣物,书籍,可免霉渍鼠咬,江西德安一带,这一天需要迎接杨泗菩萨,不敢说一句笑话,如有违禁犯忌者,谓菩萨必将降灾于其人之身。在这一天见到太阳则大吉大利,如果天变下雨,则是不祥之兆。”他合上笔记,冲我笑笑。
“我知道了,今天叫晒书节么”我把书整理着。
“放下吧,今天还不是呢,只是告诉你有这样一个传统而已,其实我要和你说的,是关于冥婚的事情。”我们去洗了洗手,接着坐在沙发上。
“去年六月,我接到朋友的恳求,希望我来一个城市近郊的一个村子,据说是遇见了很奇怪的事情,他是我高中时代大我一界的学长,后来据说去了警队,平日非常自负,他很少求人,所以他的要求我自然要答应。
村子不大,只有不到一百来户人家,可是土地却很多,真的是地广人稀,而学长说的所谓的奇怪事情,是一关于一具女尸。
根据学长的描述,死者大概十三,四岁,短发,面庞清秀――这只能说我在洗干净她的脸之后看到的,看样子似乎还是学生,这么年轻就死了,不禁让人有些心痛。
没有明显的外伤,死因应该是脖子处的紫黑色淤痕。
她是被人掐死的,而且发现的时候是下身**的,后来鉴定也证实她是被奸杀的。而且她的嘴巴里还含有一些酒精的成分,胃部没有,可能是凶手强吻时候留下的。
在这个民风向来淳朴的村子出了这么一件事,当然不好听,村长长得矮黑粗壮,但一脸老实,我们告诉他暂时不要张扬,免得搞的人心慌乱。
尸体是在当地的一个瓜棚附近发现的,死者的身份也查清楚了,是一户瓜农的女儿,这家人是从外地搬来这里的,当初说是这里的土地适合种植西瓜,女孩是家中独女,正在县里重点中学上初中,这件事无疑对这个家庭是个很大的打击。
女孩母亲很早就死了,和父亲生活在一起,那天也是她和父亲轮流看护瓜棚,发现尸体的,正是他父亲。
这个红脸孔的高大男人把宽厚的双手Сhā进头发里,默默地坐在一边。当我们问他话时,他的眼睛都在充血,嘴唇红的厉害,干净洁白的牙齿死死的咬着下嘴唇,现在的他犹如一头发怒受伤的狮子,我没有多问什么,只是让他好好安静一下。
至于之所以说奇怪,那还是关于这具尸体。
首先我赶来的时候已经距离死亡四五天了,当时这里已经收拾停当,可是尸体居然一点腐烂的迹象也没有,而且无任何尸斑,柔软如生者,割开皮肤,血液居然还可以正常地从伤口流淌出来。
除了冰冷的身体和没有呼吸外,她和睡着的人没有什么两样。
我也非常奇怪,这在我遇见的事情中毫无先例可寻。我只有期待赶紧抓到凶手。
前面说过,村子里人很少,加上这个村子比较偏远,所以村子内的人犯案概率比较大,正当大家进行着紧张排查的时候,凶手却主动自首了。
出乎我们意料之外,甚至包括当地的村民意料之外,凶手陪同着自己父母来自首,而当时眼前的那个同样稚嫩清秀而且带着书生气的男孩居然是如此残忍的**杀人犯。
‘是我杀了她,圆圆当时叫地很厉害,我不得不掐着她的脖子,然后,然后强,**了她。’这个叫朴素的男孩子断断续续地说,最后居然还羞愧地红了脸。
一个**杀人犯谈到自己的罪行还会红脸么,我有些奇怪。
接着,自然是死者的父亲对他的愤怒,要不是几个强壮的警察拖住,我相信不消几分钟,那男人会把眼前的朴素撕个粉碎,朴素的父母唯唯诺诺地站在一边,显的很慌乱,又带着内疚。
他们一看就是非常老实巴交的人,而且这个男孩和那个叫圆圆的死去女孩居然还是同学同桌,圆圆还经常去朴素家写作业。
‘是我杀了她,我有罪,你们把我抓起来吧。’朴素忽然很不耐烦地高喊起来,伸出瘦弱如木柴的双手,在大家面前晃悠了一下。
‘你知道自己还未成年吧,根本不会判死刑。’学长忽然冷冷地说了句,朴素和家人当时愣了一下,随即低头不语。
诚然如学长所言,如果是十五岁犯了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会从轻发落,而十四周岁以下则不会被判刑。
朴素今年十一月才满十四。
我忽然感觉到了法律的无奈,当朴素的父母面容焦急的确定了这件事后,脸上忽然露出了无比轻松而让人非常厌恶的表情。
可朴素却依旧很悲伤地坐在凳子上,脑袋耷拉着望着地上。圆圆的父亲则大吼着要宰了他。
‘朴家人真缺德啊,早就算准了没事,何况朴素的大哥还是市里法院的,说不定交点钱就没什么事了。’‘是啊,前几天他大哥还来了,坐着汽车呢,别提多神奇了,也难怪,人家好像是市里最年轻的检察官。’村民们大致都知道事情的原委,这么点人,消息口耳相传,不亚于现代媒体了。
果然,一系列繁琐的条例后,虽然情节严重,但基与凶手的自首和未满十四岁,朴素被判监管,而朴家人也要对圆圆父亲做一定经济上的补偿。而学长和他同事也接到了上级的压力,希望此事尽快了解。
当天朴素就又被他父母带回去了,而圆圆的尸体依然停在医院的太平间里,他父亲天天呆在那里,和女儿聊天。整个人如同丢了魂一样,只是抓着女儿的手。
三天后,我又听闻了件更奇怪的事情。
朴素要和圆圆结婚,也就是结冥婚。
朴素回家的那天晚上,圆圆的父亲喝了很多酒,借着酒精的作用,提着菜刀冲进了朴家,他把刀架在朴素纤细的脖子上要挟说要不让朴素和圆圆结冥婚,以慰藉女儿的亡灵,免得玷污她的名誉,要么他豁出这条命,也要杀了朴素,朴家人没有办法,本身也是自己理亏,只好答应了这桩非常荒唐的婚事。
而我和学长,居然也被邀请作为见证人。
‘你们是好人,我知道,所以希望你们能参加这次婚礼,算是我求求你们。’这个看似面容凶恶脾气暴躁的男人,居然老泪纵横地央求我们。
‘我是外乡人,这里一个亲戚朋友也没有,所以只好让你暂时充当一下,还希望你们千万不要嫌弃我。’他又再次恳求道,虽然学长略有犹豫,可还是答应了。
而圆圆的尸体,也从太平间取出来,准备几天后的婚礼。
朴家在这不大的地方算是声名显赫了,所以虽然是如此荒唐的婚礼,却也做的有模有样,该到的礼节,倒也是一样不落。
即便是冥婚,也要有媒婆,这种人被称为阴司媒,多是村子里上了年纪的老太太,颠簸着小脚,蹒跚着来往于两家人之间,所有的前奏礼节半天之内全部做完。
接着就是准备酒席和新房。这里的酒席和其他婚礼自然不同,不能有热菜,所有的菜都是凉的,四凉果:荔枝乾、龙眼乾、合桃乾及连壳花生,四冷盘:腊鸭、腊肠、金银肝、油炸鱼(或皮蛋酥),四酸果:酸沙梨、酸荞头、酸子姜、酸青梅。四生果:苹果、甜橙、荔枝、沙田柚。另外还有馒头和花卷。如果你以为这些东西是给人预备的,那就大错特错了。
圆圆的父亲准备了一天,并且在自家院子里拜了七桌,每个桌子菜都一样,全部铺着白布,每桌七个人,取七七四十九之意,表示死者的终结,桌子下面的椅子全都是圆木凳,上面漆着白漆。
另外好来几十个纸人,男女老少都要,全部按房子啊院子和家里的墙壁旁边,所有座位上也放着。
这就是所谓请过路游魂饮酒吃食,这些鬼魂进来讨了酒水,吃了食物,就不会骚扰死者的亡灵。
而院门正中贴着白纸剪成的大大的‘喜’字,正对面则摆放着香堂和灵位。
所有的一切布置好后,天色已经渐渐昏暗,我和学长站在里面,望着塞满整个空间的白纸糊好的,只会傻笑的纸人,黑色的夜和白色的纸人晃的眼睛生疼,心中也觉得很不舒服,本来是六月天,现在居然一阵阵的寒意,宛如冬天看见了冰块一般,虽然不曾用手去摸,但心中却已然冷了起来。办冥婚自然没有什么喜悦的调子助兴,偌大的院子听不到一点声音,如果说有的话,也是风吹过纸人发出哗啦哗啦的响声。
不多久,夜色刚刚擦上来,朴素的父母以及他的大哥就带着他来了,朴素的脸比纸人还要白,穿着黑色的链扣马褂,剪了个平头,看上去非常滑稽,可是我去笑不出声来。
他的父母非常紧张,生怕发生什么,两个老人紧紧的搀扶着朴素的两只手,那情景倒像是一对夫妻搀扶着自己的长辈一般。
倒是朴素的哥哥非常高大,也很年轻,穿着白色短袖和灰色西裤,脚踏皮鞋,提着个黑色公文包,皱着眉头看着这些东西。
‘这不是搞封建迷信么,真是的。’他嘟囔一句,忽然朴素的父亲转过头对着他低吼一句。
‘你他妈给我闭嘴!’在我印象里这个男人自从知道儿子出了这档事后一直都是显的非常软弱的,但今天却又如此暴躁,朴素的哥哥被吼了一句后马上不再说话,只是低着头跟在后面。
院子只有圆圆的父亲依旧朴素一家人,当然,还有我和学长。
例行的礼节后,朴素去跪拜老丈人,但圆圆的父亲只是从鼻孔哼了一声,看都不看,而是从后院把女儿抬了出来。
‘你要和我女儿照一张相片,留作纪念。’圆圆的父亲闷声说了句。朴素的父母只好点头答应,因为他们看见不远处就摆着一把闪闪发亮的菜刀。
圆圆从里面被他父亲背了出来,她已经被打扮了一下,只是在苍白充满孩子气的脸上涂抹着厚厚的脂粉,让人看的如此不自然。圆圆的眼睛始终是睁开的,无力而无神,嘴唇也被涂的很红,不像是十几岁的中学生,显的过于成熟,或者说带着些妖艳。她皮肤经过冷藏又接触炎热的夏季,犹如刚刚化开的冻肉,表面上起着一道道的褶皱,和布满了如丝网状的紫色东西,不是血管,而是神经。
‘坐着拍么?’朴素小声问。
‘站着!’圆圆的父亲把女儿尸体放下来,怒吼了句。
我们也奇怪了,这该如何去拍?难道要父亲搀扶着圆圆么?
正当大家有些奇怪的时候,圆圆的父亲从口袋里掏出一根很长很细的牛皮绳,这种绳经常用力啊捆绑书籍,非常坚固。
而圆圆的父亲居然将绳子打了个结,套在女儿脖子上,接着搬来张凳子,居然将绳子另外一头系在房顶屋梁凸起来的部位上。
这样,从外面看过去,圆圆倒的确是‘站’着的。
圆圆的父亲小心的调整绳子的长度,让圆圆的尸体可以刚好脚尖着地,减少一部分拉力,免得给脖子留下过深的印记。然后扶正尸体,免得她摇晃起来,圆圆的身体看上去很轻,仿佛碰一下就会飘走一样,我看见她父亲的眼睛里始终溢着泪水。
Ω移Ω动Ω书Ω城Ω‘拉着我女儿的手!’圆圆父亲把朴素的手扯过来,将自己女儿冰冷的手硬是塞了进去,然后用自己的大手揉了揉,仿佛要将两人的手如同揉面一样揉合在一起,想必是用的气力很大,朴素疼得闭上了眼睛,皱着眉头,却哼都不哼。
我就这样看着朴素手中拉着一具尸体站在房门外,天色已经完全黑了,大家点上了蜡烛,学长用自己的照相机拍下了这个画面,他的照相机原本是只拍尸体的。
‘喝酒!’圆圆父亲拿过两个酒杯。
‘我家小素不会喝酒。’朴素母亲小声说了句。
‘不会喝也要喝,这是规矩。’圆圆父亲粗暴地把酒杯往朴素嘴巴里塞,朴素倒也没反抗,只是被呛的直咳嗽。
‘送入洞房。’圆圆的父亲又说了句,这下朴素的父母不干了。
‘你别太过分了,以前的事是我家孩子造孽,你要我们做什么都认了,这次你让朴素和你家女儿尸体睡一个晚上?’朴素的母亲哭喊着跑过去,想把儿子拉过来。朴素的哥哥也跑了过去。
‘怕报应么?怕报应就别答应,现在晚了,我女儿死了,如果你不答应,我现在就宰了这个小王八蛋。’圆圆父亲手里已经提起了菜刀,**着上身,光着脚站在院子里,在蜡烛的照耀下,犹如一个鬼神。
我们一看事情有些闹大了,连忙过去劝阻,可是圆圆父亲连我们也一并骂了。
‘你们这些家伙,要是真有本事,就把这个畜生关到牢里去,或者让他去吃枪子,陪那几万块钱算什么?还得回我女儿么?她才十四岁,还要被那些人去议论,说她是被**的,你们有考虑过我的感受么?’圆圆的父亲声音越来越沉闷,带着哭腔,最后也听不清楚他再说什么了,只看见他的眼泪如同决堤一般流了出来。
那不是泪水,而是心里的血吧。
‘我明白了,但是我不希望看见更大的悲剧。’我对他说了句,接着往后退了一步。
‘你放心,我要好好活着,本来这一步也是按照规矩来的。’他忽然冷笑了下。
没有办法,大家只好看着他左手拉着朴素,右手扛着尸体走了进去。朴素踉踉跄跄地,犹如小鸡一般被圆圆父亲提着后领,但是他眼睛里没有恐惧,而是茫然地看着圆圆的尸体。
院子里的纸人仿佛都在笑。
那天朴素一家人也没有离开,只是坐在院子里,仿佛随时等待着什么发生,那一夜看来十分难熬,朴素的大哥倒是伏在桌子上睡了起来,而圆圆的父亲则提着刀站在门口,红着眼睛不准任何人进去。
这样僵持了一夜,白天第一声鸡鸣刚过,房门开了。
朴素安然无恙地走了出来,也没有看出别的不同,只是略有疲惫,脸上依然带着悲伤。
圆圆的父亲有些惊讶,接着长叹一口气。将菜刀一扔,蹲在地上大哭。
‘现在,我们一家不欠你什么了。’朴素的哥哥打着哈欠,冷笑着望着哭泣的圆圆父亲,扬长而去。
我和学长安慰了一下圆圆父亲,也只好选择离去。我们两个离开院子的时候回头看了看,圆圆的父亲蹲在那片白色之中,显的十分扎眼。
第二天,圆圆的尸体开始发硬,出现尸斑,很快便火化了,骨灰让她父亲带回了自己家乡。
我原以为事情就这么结束了。
半年后,当我再次来到这个村子,却是因为另外一幢婚事。
这次结婚的人是朴素的哥哥。
那个年轻的检察官,满脸意气风发,我之所以会被请来,是朴素告诉我的,他托学长告诉我,既然半年前我们参加了他的婚礼,半年后也来参加他哥哥的婚礼。
这句话似乎听起来很有道理,但我却觉得很不舒服。
不过我还是来了。比起半年前,村子没有太大变化,不过朴家人的婚礼办的非常奢华,比起城市里来丝毫不逊色,据说朴素的父亲也是承包鱼塘经营甲鱼生意的。
老子有钱,儿子有权,我不禁笑了笑。
与上一次冥婚相比,这一次倒是真的很热闹,不仅村子所有人都来了,连外地的也来了,一些朴检查官处理过的案件当事人也来了,带着大小不同的礼盒和厚薄不同的红包。他们绝对不会放过这样的好机会,虽然谁也不知道这位检察官还会结多少次婚,不过第一次总要出售阔绰些,不过这次的婚礼却是在白天举行的。
朴素的哥哥非常得意,手里端着酒杯,到处敬酒。而朴素则蹲在一旁,手里拿着一杯白开水,仿佛一切与他无关。
‘我不过是大家眼睛里的**杀人犯罢了,我永远比不上哥哥,从小就是这样。’他看见我来了,自嘲地说。
这时候宾客们要求新娘出来,朴素的哥哥也开始叙说他如何将新娘追到手的。
‘真是一个奇怪的姑娘啊,她虽然没有父母,但异常聪明,自从我在湖边认识她就完全被迷住了,又漂亮又大方,而且还有着和我一样的家乡口音。’朴素的哥哥高兴地说着,想必有些醉意了,舌头有些打结,我听的不是太清楚。
‘哦,新娘的娘家人来了么?’我看了看四周,问朴素,朴素摇头说自己并不知道。
新娘也走了出来,很漂亮,很白,脸颊涂抹着厚厚的脂粉,嘴唇如鲜血版红艳,走路轻盈不带风。
‘我娘家人来了。’她忽然掩嘴笑着说了句。葱段似的手指指向门外。
外面进来一大帮人,呼呼啦啦,男女老少都有,居然有四十多个,看来这女孩娘家人真不少。嘴巴里都喊着同样一句话――恭喜姑娘新婚,他们虽然穿着各有不同但确有相同的特点。
皮肤很白,走路很轻巧,面无表情。
这伙人在桌子旁边坐了下来,开始大口地放肆吞吃着桌子上的菜肴,场面略有尴尬,不过很快又过去了。
‘新郎新娘照张相!’下面的人酒过三巡,菜过五味,纷纷起哄喊道。朴素的哥哥和新娘也答应了,不过这次负责照相的是我。
朴素的哥哥拉着新娘的手,站在新房大门前――这是朴素父亲花钱新盖的。
当我将镜头对准他们,忽然发现那里不对了。
我仔细一看,微笑着的新娘头顶上,居然有着一根似有似无的绳子。直直的从半空中垂了下来,一直到新娘的脑后。我挪开一看,却又发现什么也没有。
再回到镜头,也没看见了,我飞快按下快门,心想可能是自己看错了。
酒席延续到下午,直到把朴素的哥哥喝个酩酊大嘴,新娘笑嘻嘻地把他搀扶进洞房,而那几十个娘家人也忽然一齐起身告辞,又风一般离开了,整齐的如同军队一般。
‘真是古怪的一伙人。’朴素忍不住嘀咕了一句。
酒席逐渐散去,大家开始收拾东西。大概过了半小时,我和朴素聊了下,正准备离开,这时候洞房传来一阵尖叫,朴素的哥哥光着上身,穿着裤衩跑了出来,惊慌的地用手指着自己的背。
‘背上好痛!’他转过来对我们说。
我惊讶的望见先前的新娘整个人趴在朴素哥哥的背上,侧着头贴着他的脖子,双手搂着他的腰,整个人如同一个孩子抱着枕头一样,而那脸分明是半年前被奸杀的那个女孩――圆圆的相貌。
朴素的哥哥哀嚎起来,因为背上仿佛多了个肉块一样,而且我可以清楚地看见两人的连接处肉芽还在不停的增长连接蠕动着,犹如齿轮的转动一样,两人的身体几乎完全成为一个整体了,而先前还看得到的四肢已经几乎融合了进去,远远望去,朴素哥哥背上仿佛长了个巨大的肉瘤。
‘我错了,我错了!是我那天喝醉酒**了你,你放过我吧,放过我吧。’朴素哥哥跪倒在地上,双手合十,如同捣蒜一样往坚硬的石板上磕着头,可背上的肉块依旧往他身上陷进去,最后只能看见那张带着微笑的脸露在外面。
圆圆的脸,苍白而干净。
朴素冷冷地站在旁边看着,没有丝毫的表情。朴素的母亲当场就昏了过去,而他父亲也呆滞地站在原地不知所措,至于那些宾客,早就作鸟兽散了。
我这才知道,原来当年朴素是为哥哥顶罪的,因为查出来是他哥的话,就算不死,也要坐一辈子牢,而如果他去顶罪,自然没什么事情,顶多只是名声不好罢了。而且在收拾残余宴席的时候,发现桌子下面有很多没经过拒绝的菜和洒了一地的酒。
冥婚的故事后来就在那个村子流传开来,朴素一家也倒了,他们家的甲鱼塘一夜之间所有甲鱼都死光了,朴素哥哥背上的肉瘤也那不下来,医生说如果拿下来,那即使没有生命危险,恐怕这辈子也要瘫痪在床。这男人听完后就疯了,天天跑到那个早就荒废的瓜棚里,高喊着,放过我,放过我。他背上的肉瘤也越来越大,最后身体不堪重负,只能在地上爬行着。朴素的双亲不堪打击,不久就病逝了,而朴素则下落不明,不知道去了哪里。
最后一次见他,他带着圆圆的灵牌。
‘我会一直带着,当她是我真正的妻子的。’他苦笑着,摸了摸木质的牌位。
后来,据说在离村子几十里外的一家祭品丧事店,一夜之间所有的纸人都肮了很多,嘴巴上全是居然油腻。至于是不是真的,就不得而知了。“
“这就是冥婚么?”我问他,纪颜点点头。
“这种仪式不知道起源于那里,但可以肯定的是已经有两千年的历史了,下到百姓,上至皇家,都有为死去的子女举办冥婚的记载,不过现代后就渐渐泯灭不见了,或许在某个遥远的地方,那里还会有这种冥婚的。”(冥婚完)
第六十九夜 玩具
枯燥的生活有时候也会有些很有趣的事情,我甚至会想,如果没有遇见纪颜,我定和普通人一样,过着朝九晚五的机械似的日子,当然,偶尔有时候也会遇见一些很讨厌的人,比如刚才在报社门口,一位长相落魄的中年人,硬要我买下他的东西。
他的头发很长,胡子拉渣,几乎脏的发黄的衬衣有一半塞在皮带里,而另外一般不安分地跑了出来,中年男人告诉我,自己失业很久了,据他自己地描述,自从在报纸上看见我关于那些有趣故事的文章后,觉得他这个故事我一定感兴趣,并希望卖给我,以有急用。看他的模样似乎很缺钱,我本不想答应他,可是那人死死拉住我的衣袖,并一再宣称我一定会出钱。
“你怎么就确定我会花钱来买你的故事?”我好奇地问他,但努力装出一副不屑一顾的样子。
“会的,会的,您一定会的。”男人见我终于和他说话,非常的高兴,他把那一摞厚厚的档案夹在腋下,双手使劲在裤子上搓了两下,本来就不成样子的裤子一下子皱的如同腌菜一样。他郑重其事的将那档案袋双手交给我。
“你要先付钱。否则听完故事走了怎么办?”他又说了一句,我当时也有些冲动,居然真的商量了一下价钱,把那档案袋要了过来,等到男人笑嘻嘻地拿着钱走远,我才有些懊恼,钱虽然不多,但万一里面是一堆废纸,这不是自己被别人当傻瓜欺骗么?
我打开袋子,还好,真的是一摞摞手稿,字迹很漂亮,和那男人的样子截然不同,或许,本来他也是位西装笔挺,身份高贵的人,谁知道呢,这个世界的变化永远比我的想法变化要快。
我将稿子带回社里,闲暇的时候,拿出来看了看。
“在我还没有失业的时候,居住在自己家传的老宅里,那片地方现在已经被我贱卖了,没有办法,我无法还清自己的对银行的欠款。
买我房子的是一对奇怪的人,看上去应该是父子,年级大些的有三十来岁,身材高大,相貌俊秀,而且对人礼貌有加,而且从他的举止和那辆高价轿车还有一次性付清房钱来看,一定是位相当富有的人。
而那个小孩,实在让人无法接受,你难以想象这样一位温文尔雅的男士居然会有这样一个令人讨厌,不,应该是令人作呕的儿子。
男孩大概十二三岁,只有一米二几左右,身上的一副脏兮兮的,头发乱的如同鸟窝,总是一副爱理不理的样子,细小的单眼皮夹着一颗几乎呆滞不懂的眼球,他的脸如同一块吸饱了过期牛奶的大海绵,蓬松而鼓胀,但是又苍白的很,令人称奇的是,那孩子的手掌却很大,几乎和成|人一般大小了,手指的指节也非常粗大,远甚于同年龄的小孩,而且那孩子紧紧抱着一个已经破旧不堪的娃娃。
那个娃娃已经几乎破的不成样子,额头的假发已经掉光了,还掉了一条手臂,整个身体带着暗红的铁锈色。
‘我的娃娃是最好的娃娃,它笑起来美貌如花,它的手脚灵活自如,它的皮肤不需要修补,你要是问我从哪里买的,我会告诉你这是我做的。’那孩子自从下车,就张着嘴巴唱着这古怪的歌谣,一时也不停歇,抱着那残缺的玩具看着即将变成他们家的房子。
我正在和那男士谈话,叮嘱他们一些必要的常识和这附近的地理情况,人际关系等等,那男人很有礼貌也很诚恳的点着头说着谢谢。
‘实在太感谢了,我和他出来匝道,还生怕有什么地方不了解,经过您的介绍,我已经对这里有了初步的认识了,如果以后不忙,希望多来这里坐坐,无需客气,既然相识我们就是朋友,您卖出这房子一定也非常不忍,所以万一以后有经济上的困难,可以来找我。’年轻男子的话让我忽然觉得鼻子一酸,心头一暖,毕竟这样的朋友很少见了。
我刚要离开,抱着破旧玩具的的那孩子忽然转过头,睁大了眼睛盯着我,我看见他的嘴巴一张一合,却那么的不自然,那肥厚的嘴唇就像是快要干死的金鱼一样,大口的呼吸着不多的空气。
‘你还会过来么?如果来的话,记得给我带玩具。’他说完,显的很激动,脸颊红了起来,胸膛也一起一伏。我一时被他问的没了回答,整个人僵立在原地,下意识的机械的点点头,还好男人发现了我的窘迫,笑着拍拍我肩膀,扶着那孩子进去了。
这个奇怪的房主就这样住进了我家。
说来惭愧,虽然将房子卖了出去,我依旧欠着一大笔钱,我被剥夺了最基本的消费权利,过着如同乞丐般的日子,以往的那些称兄道弟的朋友和趋之若鹜的亲戚们一个个看见我如同看见了瘟疫一样,避之不及,而我的妻子,也抛弃了我,只将那可爱的儿子留了下来,我既高兴,又担忧,高兴是还好儿子还在,最重要的东西还在,担忧的是自己吃苦到没什么,可是要是儿子跟着我吃苦就不好了,所以我努力工作,但还是被高额的债务压着喘不过气来。
终于有一天,我想起了那个男人分手前的话,我决定厚着脸皮,去找找他。
再次来到自己的以前的家,那是一种非常奇怪而心酸的感觉,如同看见以前的妻子或者女朋友躺在别的男人的怀抱里一样,许久不来,房子没有太大的变化,只是周围略显得比以前稍稍安静了些,我叩响了门,等了半天,开门的却是那个令我讨厌的孩子。
‘和我的儿子比起来,这孩子是多么难看。’我忍不住心里感叹道。
‘您果然来了啊。’那孩子没有抱着玩具,换了一身衣服,可是相貌依旧,我努力压制自己讨厌他的情绪,故作友好的拍了拍他的脑袋,那头卷曲的墨黑色头发硬的如同弯曲的铁丝。
‘你的父亲在么?我想找他有些事情。’我笑了笑,不料想他非常震怒地将我的手拍下来。
‘您太没有礼貌了,怎么可以随便拍打别人的脑袋,在我的家乡,这是非常不礼貌的行为。’他非常生气的说了一句,接着忽然又弯着眼睛笑起来,胖胖的脸颊露出两个酒窝,就像下水道的水流的漩涡一样,又像是哪个人在他的脸上用圆规扎了两个大洞。
‘原来你是找他啊,请等等,他在里面休息,我马上去叫他出来。’孩子笑嘻嘻地答道,请我坐在里面。
我小心翼翼地走进去,里面的所有家具都是黑色的,黑色的木桌,黑色的茶几,罩着黑色外套的沙发,以及黑色的玻璃杯,墙壁上挂着一副梵高的向日葵,虽然是仿作,但也活灵活现,在光线不足的地方看去,那花仿佛在随风舞动一样。
‘我去喊他。’孩子一步步走进内屋。
‘为什么他不喊那男人叫父亲呢,或许这孩子压根不是那男人的儿子。’我纳闷地想着,没过都就,房间深处的黑暗处响起一阵轮子咕噜咕噜滚动的声音,似乎是轮椅,铁质的轮子滚在木板上,发出一阵咯吱咯吱的声音。
‘您果然来了。’我虽然看不清楚相貌,但肯定是那个男人,他的声音依旧柔和充满了磁性。
‘哦是的,实在,实在是难以启齿,我的手头很紧张,自己到无所谓,关键是不想让我的儿子受苦,这不马上六一儿童节了,他虽然很懂事,不说什么,但我知道他很想去躺游乐场,所以,我才厚着脸皮来找找您。’我一口气说了下去。
‘这样么?的确让人心痛,我可以帮助您,因为我也可以体会您的心情啊。’那男人温和地说道,接着我听见一阵小声地说话声音。接着是一阵急促的脚步。
男孩从黑影里走了出来,手里拿着一些钱。
‘他说现金不多,暂时只能给您这些了。’男孩又笑了笑,这时候即便是他的笑容,在我眼睛里也显的可爱了。我收下了钱,对他们千恩万谢,并已在许诺尽快还清,不过那男人还是婉言谢绝了,并叮嘱有困难的话一定要来找他。
孩子将我送到门口,刚要关门的时候,忽然隔着门缝望着我,看的我有些不适。
‘我不是告诉过您么,下次来要为我带个玩具。’他忽然收起笑脸,严肃的望着我。
我这才想了起来,连忙说对不起,并告诉孩子我一定会履行承诺。
‘好的,我姑且再相信您一次吧。’说着,他一边咯咯笑着,一边合上了门。
有了这笔钱,我和儿子过了个非常快乐的六一儿童节。自从失业后我从来没那么高兴过,当然,我从心底里感谢那个男人,也为自己遇见贵人感到由衷的幸运。
可是日子还在过去,我却一直找不到工作,刚觉得苦闷的时候,我一个朋友介绍我去马戏团找点零活。
那是一个不大的马戏团,与其说是马戏团,倒不如说是一群跑江湖的艺人,只不过到处在乡间郊外村子里表演些拙劣的魔术和杂技,外加一些略带下流的节目来吸引观众,这种团体大都是临时凑合的,随时可能散掉,就如同稀泥活好的建筑,用手指戳一戳就会碎裂。
我在那里为他们搬运一些杂物和道具,还负责为演员准备伙食,还好这些人都比较和蔼,而且对我还算不错,工资是每天结算的,虽然辛苦,但能拿到一笔相对还算可以的收入,对我来说已经很难得了。
这里的头头是一个上了年级的老人,大概有六十岁了吧,可是他的嗓音和气魄却一点不像,他总是一副发怒的表情,严厉训斥着戏团里的每一个人,红红的脸庞总是挂着如同京剧演员一样夸张的胡子,只不过是雪白的,据说戏团里大部分的女演员都和他有染,闲暇的时候喜欢大碗的喝酒吃肉,总的来说是一位还算豪爽比较容易接近的人。
当然,他见过我儿子,并十分喜爱他,这也是我在这里受到的打骂比较少的原因。
他的左脸和左半身有着很严重的烧伤痕迹,每当我问起,他总是闭眼不说,要不就长叹一口气,说是很早以前的就事了,不必再提。一次在他的房间里――一处临时搭建的木屋,我看见他的凌乱不堪的桌子上居然摆放着一个相架,里面有张黑白照片,虽然是黑白的,但却是一个非常美丽的女性,她的鸭蛋形的了脸庞和圆润的下巴,以及美丽而慈祥的大眼睛让人看的很舒服,随时都可以发觉她非常慈爱而富有同情心的光芒。
我问过别人,大家都说这是团主以前呆的的马戏团表演魔术的一个女孩子,这个女孩子团主很少提及,只是在喝醉的时候说起过,只不过在团里一场大火后也销声匿迹了,据说这女人和那场火,是团主心里永远的伤痛。
由于生意不错,马戏团在这块地方呆的时间稍微长一些,所以我赚足够了那份钱,并打算还给那个男人。
我虽然失业,虽然落魄,可是我的自尊心还在,既然答应了是借的,就应该还,虽然没有限定日期,但自己的心里应该有个明确的时间,所以钱一旦够了数,我立即带着儿子回到了那里,当然,我还特意买了个娃娃,我不会犯两次同样的错误。
儿子坚持要去是因为他觉得也应该向人家道谢,而且自己也很想在回家看看,毕竟是长大的地方,我对儿子的懂事非常欣慰,于是父子两个去拜访他们父子两个。
很幸运,这次那男人在家,是他给开的门,虽然眼神略带疲惫,但依旧是充满阳光的笑脸,而非常优美的眼神。
‘是您?有事情么?’他和蔼地问我,并把我和儿子邀请进来。房间里一如上次一样,不过稍微要亮堂一些。
‘你上次是不是生病了?还是腿脚受伤呢?所以才坐着轮椅吧?’我忽然问他,男人猛的一愣,惊讶了一下,随机笑着点头,不再说话。接着他从里面端来了两杯可乐,我和儿子都喝了些。
我和他稍稍聊了会,正准备从口袋拿钱出来还给他。这时候,那个讨厌的男孩又跑了出来,我不知道为什么,将手又拿了出来。
‘哦,是您啊,对了,答应给我的玩具带来了么?’男孩不客气的说,那神态非常的高傲和不屑,仿佛在指挥一个下人。
我忍着气氛,依旧笑着把那娃娃给他,谁知道他拿过来看了看,一下扔在了地板上,这时候的我虽然不至于非常恼怒,但脸上估计也完全失了颜色了。男人非常抱歉的拾起娃娃,小心的塞回到那男孩手里,可是他依旧扔掉了。
‘我的娃娃是最好的娃娃,它笑起来美貌如花,它的手脚灵活自如,它的皮肤不需要修补,你要是问我从哪里买的,我会告诉你这是我做的。’他忽然低垂着脑袋,仿佛脖子被人打断了一样,从他的身体传来上次听过的歌谣,但这次听上去非常阴沉沙哑。
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那男孩忽然又抬起头,满脸兴奋地看我一旁发呆的儿子,忽然冲了过去将他一把抱了起来,我和儿子都来不及做反应,一下子居然说不出话来。
他看上去比我儿子还要瘦弱矮小些,却轻易地将他抱了起来。
男孩子高兴的用手捏着我儿子的可爱的脸蛋,扯的他大叫着痛,我想过去抱回儿子,却发现自己迈不开步子。
‘好可爱,好可爱的玩具啊,做,做我的玩具吧,我会把以前的都扔掉。’男孩望着我儿子,忽然说了这么一句。
‘不要!’我忽然有种非常不好的感觉,可是眼睛一黑,昏了过去。在我失去意识的时候听见的只有那男人充满叹息的一句话。
‘你为什么还要回来?’不知道睡了多久,我才醒了过来,看来那可乐里一定下了药,我的头疼的厉害,仿佛用几个强壮的摔跤手用巨大的胳膊从不同方向大力的挤压着一样,眼睛要睁开都非常困难,房子里空荡荡的,看看手表,才发现本来是下午来的,现在几乎接近傍晚了。
我看了看四周,似乎自己被抬到了原本是以前卧室的地方,由于非常熟悉,即便更换了家具走起来也轻车熟路,我没有发现儿子,于是担忧的大声呼喊他的名字,可是找了半天,却没有踪迹。
一直走到了另外间卧室,那原本是我儿子的,看来现在居住的是那个讨厌的小鬼,房子很干净,里面有个大柜子,一层一层的,每层五格,我仔细看了看,全都是非常破旧的人偶玩具,各种各样的都有,穿着不同的衣服,有的没了手,又的没了脚,有的没了脑袋,但大多数是和我儿子年龄相近的小孩模样。不过身体小了几号而已。
我忽然觉得有种非常不舒服的感觉,并且走了过去,打开了柜子,一阵刺鼻的药水夹杂着腐肉的味道扑鼻而来,我捂着鼻子拿起了其中一个断了手的人偶。
当我的手握住的时候,感觉的不是干硬的塑料或者是粗糙的木质纹理,却是那种非常滑腻而柔软如同被水泡浸过的肥皂一样感觉,没错,那是种肌肉的感觉。
我又看了看剩余的娃娃,在一些娃娃的手指头上,我看到了指纹。
没有那个玩具会精细到手指上都刻有指纹。
这些娃娃,这些人偶,这些玩具,都是活人的肢体,活着的的小孩的身体组合而成的。
我的儿子!
脑袋仿佛被硬物重重击打了下,我几乎窒息过去,双手紧紧扶住了柜子的边缘才没让我倒下去,走出房子的时候,我看了看那书桌,厚重的玻璃下面夹着几张照片,我把它们取了出来,放到身上。接着连忙跑出房间,继续寻找儿子。
我一定要找到他,虽然我不愿意印证自己心里的那个可怕念头,当我将这个房子搜索了几次后却徒劳无功,当我绝望的时候,才想起原来我们家还有个类似半地下室的储藏室。
入口在厨房,我将地板翻起来,靠着打火机微弱的光走下去。
‘我的娃娃是最好的娃娃,它笑起来美貌如花,它的手脚灵活自如,它的皮肤不需要修补,你要是问我从哪里买的,我会告诉你这是我做的。’这歌声悠扬的在地下室里传出来,犹如做好的肉,香味四散开来,火光很弱,弱到仿佛随时会被黑暗吞没掉。
‘爸爸,我在这里,在这里啊。’我忽然听见了儿子清脆的喊叫声,连忙朝那个方向跑过去。
可是我的打火机照过去,却是那个丑陋孩子的脸。
他紧紧闭着嘴,但嘴角抑制不住的向上敲着,眼睛笑成了一条缝隙,两边的脸颊像肉丘一样鼓了起来,在火光下他如同一个微笑的恶魔。
‘你在找你儿子么?’他开口了,但声音却无比粗糙干涩,犹如一个上了岁数的老人,发出的很久没有上过机油的轴轮转动的声音。
‘在这里呢。’地下室忽然亮堂开来。我看见了我儿子。
他抬着头,紧闭着可爱的大眼睛,青紫色的脸上带着夸张而不真实的笑容,嘴角垂下两条细线,手和脚也掉着线,摆成一副高抬起手的动作,犹如一个木偶一样坐在一张医院用的手术台上。
旁边则站着那个男人,一直带着和蔼微笑的男人,不同的是在他的周围墙壁山,挂着很多残破的人体断肢,旁边的台子还有很多大玻璃杯,里面浸泡着一些儿童的头颅,一排整齐的堆放着,还有很多的医疗器械道具,以及血迹斑斑的手术台。
‘你为什么要回来呢?’那男人说到。
‘你带来了我的玩具啊。’那孩子哈哈笑了起来。
我终于再次昏了过去,那次我宁愿自己不要在醒过来。
不过我还是苏醒过来,而叫醒我的却是我的儿子。
‘爸爸,快醒醒啊。’儿子带着哭腔推搡着我的身体,我恢复了意识,惊喜交加,一把搂住他,直到儿子喊疼才松开手。接着我发疯一样脱光儿子的衣服,到处寻找伤口,很幸运,他的身上依旧光滑细嫩,没有任何一丁点受伤,这时候我才松了口气。
在地上我拾起了一封信,上面写着是留给我的。我来不及观看,就抱起儿子,赶紧离开了那地方。
第二天好好睡了下,我一边看着信,一边朝马戏团走去。
‘不知道如何向您叙述这件事情,首先我要为我的父亲奇怪而顽劣的举动道歉,他就是如此一个人,虽然年轻的时候做过错事,但他已经不会那样了,所以我才一直看着他,为了满足他几乎有些变态的需要,我不停的收集那些刚刚死去的孩子的身体加工成他喜欢的玩偶,我必须以我的人格和生命发誓,我绝对没有杀过一个人,这些尸体都是从各个地方买来的,当然,这需要一大笔钱和精力,可是,谁叫他是我父亲呢?
您听到的孩子般的声音,不过是他腹语发出的声音,他是一位腹语天才,这种家传的绝技到我这里已经消失了,当然,这与我不愿意学习有很大关系,虽然我毕业于名牌医科大学,但无法负担这些高额费用,所以我有着自己的生意和事业,因为我仅仅是希望我的父亲过的快乐些,毕竟,他也受到了很多伤害,尤其是母亲去世以后,他才变得非常的焦躁情绪容易波动。
这只是他执意要给您开的一个玩笑,所以我再次向您道歉,作为歉意,我们搬走了,离开这里,所以临走前再次留下这封信,对您和您儿子受到的惊吓表示万分的抱歉。‘我把信揉成一团,扔了出去,暗暗骂了一句神经病。
回到马戏团,马上找到团主,将事情的经过和那张旧照片给他看,他望着照片好久,抽了好几根烟,在我的催促下,才缓缓开口说道。
‘那个家伙,也是个可恨可怜的人,他是个侏儒,一个后天养成的侏儒,他的父母――也是我以前马戏团的主人,为了能够表演些赚钱的节目,居然将自己最小的儿子从小灌输药物,并让他常年呆在狭小的罐子里,所以变成了这个样子,他在团里的节目是最招人喜欢的,整个马戏团都靠着他赚钱,可是他得到的却是最低劣的食物和整个马戏团的人的嘲笑,他总是默默忍受,忍受兄弟和双亲的打骂,他对任何人都是报以微笑,因为他还有我和那个女孩这仅仅的两个朋友。因为他的父母和兄弟根本没把他当作亲人,甚至压根没把他当作人来看,只是作为工具,仅仅是赚钱的工具。可是虽然受了这么多苦,他却一直保持着如孩子一样的心态,喜欢开玩笑和游戏。
他相当聪明,总是自己自学一些知识,还会自己设计节目,孩子们见到他就会微笑,大人们看了他的腹语节目也惊叹表演的如此惟妙惟肖。他和那个美丽的女孩在一起总是惹别人嘲笑,可是谁也不曾想到,那女孩真的爱上了他,还为他做了许多人偶玩具。团里所有的男人和女人都投以鄙夷的目光,尤其是年轻男演员总是恨不得杀了他,因为他抢走了这些人心里的对象。而女人们则嘲笑一朵鲜花Сhā在了牛粪,甚至连牛粪都不如的东西上。
终于这件事被他的父亲――当时的团主知道了,其实这个老家伙也对那女孩垂涎已久,他万万没有想到如此美丽的姑娘居然和他最瞧不起的傻瓜儿子混在了一起,所有人都把恶毒的言语加到那女孩身上,他们朝着女孩吐口水,撕扯她的衣服和头发,在她的身体上留下各种伤痕,大声的骂她是贱货,表子。我虽然想救他们,可是却人微言轻,最后女孩在众人的殴打咒骂中居然流产了。而那小子也被关进了一个漆黑的房间,终日不见阳光。在这个黑暗的房间里,终于他的心也逐渐变得黑暗了。
最后,他被疏于看管的女孩放了出来,但是常年积压的怨恨让他做了傻事,他模仿团长的声音,叫大家去一个密闭的房间,说是年底分红奖金,当一班人兴高采烈的走进去,却发现里面堆满了干柴,当这些人开始怀疑的时候已经太晚了,接着他锁上了门,并在外面放起了大火。而他的双亲兄弟,却不知道去了哪里,后来听说他将那些人全部圈养了起来,永远活在黑暗的地下室里面。
除了我,所有人都被烧死了,其实我也只是因为他良心发现,嘱咐我没有去那个房间,我是因为事发后想去救火而被烧伤了,不过那两人稍稍安顿了我,并为我治好了烧伤,但是还没等我痊愈,他就带着女孩离开了,再也没有来过,他走的时候只带走了所有女孩为他做的的人偶娃娃和那张整个马戏团的合影。‘团主终于说完了,眼睛里有些泪光在闪烁,一双大手紧紧攥着那长照片,发黄的照片。全然不像他平日里的样子。
‘他已经将这相片遗留了下来,是意味着想忘记那段往事吧。’我接口说道,团主愣了下,也点头,随后将那照片撕扯的粉碎,扔进了垃圾桶。
我也没有在回过那个宅子,将它闲置了起来,带着我的儿子,辛苦的生活,虽然难受,但是我坚信什么苦难都有到头的日子,人在最好的时候要想到自己最坏会怎样,真到了最坏的时候,却又要想想好日子可能也不远了,我的儿子聪明懂事,才是我最开心的。
只是,每当他向我小声提出想买个玩具的时候,我都不免有些心惊。“
我读完了这个故事,略有些压抑,从窗外望去,居然看见刚才那个男人,他正刚才获得的收入为儿子买了些零食,两父子其乐融融地走在一起,虽然他们很贫穷,但相对某些人来说,他们非常富裕。
我这才记起明天就是父亲节了,或许,我也该为我的父亲做些什么,不谈送什么礼物,起码陪他聊聊天,下一盘象棋,或者只需要安静地呆在他身边,默默地看着他,这样,他就会高兴好一阵子了。(玩具完)
第七十夜 针眼
每个人都会被强迫去做过自己不愿意做的事情。或是为工作,或是为感情。所以我很羡慕纪颜,他总能无忧无虑的做自己喜欢的事,虽然有时候充满了危险和挑战,但这无疑使他的生活非常多彩。
我就不同了,有工作就意味着压力,那个单位也不会花钱买个二大爷来供着,今天运气不好,老总委派了个我非常不喜欢的采访对象给我。
其实这类事我在大学就经历过了。不过那时候不过是校内的游戏报纸。我的第一个采访对象就是刚刚在省内比赛活的冠军的某眼镜男。当我笑嘻嘻地准备采访他的获奖感言的时候,这位同学忽然辣刺刺地大声质问我。
“你们报社的女记者都死光了?”
当然,那次的采访让我很不愉快,至今都存有阴影,不过这次恐怕我会比吞了苍蝇更难受。
我眼前坐着的这个家伙基本上平视过去我只能看见他那个圆圆的如同婴孩ρi股样光滑圆润的双下巴和宛如两个Сhā孔般的巨大鼻孔。他长着一双典型的单缝眼,不多的头发整齐的梳理在油亮的脑门前,双手合十放在前面隆起的肚皮上。
“我很忙,最好快点。”他哼了哼。
这个人叫黄肘子,我深刻的认为他的父亲很有可能是一位屠夫或者长期偏爱吃猪脚,结果把自己的喜好强加给了儿子身上。不过从他硕大肥壮的外表以及两条仿佛泡在福尔马林溶液多时已经发胀般的大腿来看,名字倒也取得不为偏颇。据他自己说他是毕业于英国名牌医科大学,在那个充满绅士礼貌的国家他学会了礼貌和待人接物。其实每年城市里都会增及许多这样那样的海归派。只是当我带着后辈的景仰之情问起他大学名称的时候黄肘子却很不耐烦地说告诉我这样的乡巴佬也不会了解。方肘子还说,国内的中医就是垃圾,什么经脉学针灸都是扯淡骗人的玩意,国人被欺骗几千年,大有要靠他拯救世界的态势,他还说要学得治病救人普渡济世就应该去外国学西医才对。
“您总该有个英文名吧。”我实在不想在称呼他的名字,这让我有犯罪感。因为他的名字和国内某位著名医学倡导中医无用论的专家的名字发音颇为相似,感觉有亵渎之嫌。
“有的!”黄肘子终于眼冒金光,仿佛已经等待很久一般,“在英国他们一般叫我拉比须,听上去很顺耳吧。”拉必须先生得意的晃动着如同范伟般的巨大圆胖脑袋,激动的两颊腮红,这不禁让我想起了大学时代室友们经常聚餐吃的一道菜,好像叫红烧胖头鱼。
我凭着脑袋不多的几个英文单词记忆,似乎拉必须和某个单词发音很像,不过我不愿多想,毕竟采访时间不多。只是这个名字听上去更加不适应,我只好继续叫他黄肘子吧。
他是做医药卫生用具进出口的,说白了根据他的介绍和推荐,讲一些国外的药品和医疗器械转卖到国内医院,也就是二道贩子。据说黄肘子靠着他在英国结识的朋友和关系网,长期做着把英国药品和治疗器械贩卖到中国的生意。美其名曰资源共享,而且花着不菲的钱财买下这些包裹着巨大“洋”字号的医药用具的各大医院无不得意洋洋欢欣雀跃奔走相告,毕竟医院里能有英国产的医疗用具是莫大的财富和名声啊,就如同一个乡下妓院,如果有了进口来的货色,老鸨们总是喜上眉梢的第一个向每个进进来的客人介绍和推荐一样。
黄肘子先生一面收着大笔的钱财,一面还获得了帮助国内医疗用具发展的好名声,的确是名利双收。当他兴高采烈的向我描绘他的宏伟蓝图的时候,听得想睡觉的我忽然发现了件奇怪的事情。
对面坐着的这位流英归来的高材生,忽然把巨大的身体从已经不堪重负的椅子上弹了起来。这让我忽然想起了电影食神里的一段关于轻功的点评。
他的脸气成了猪肝色。
“什么破椅子!居然还有钉子!”黄肘子先生用香肠般圆润的手指指着椅子破口大骂。我奇怪的走过去看了看,椅子非常光滑,根本没有什么所谓的钉子。
在我向他解释一番后,他也相信了,可还是嘀咕地说刚才ρi股上明明有针扎般的感觉。但是没坐多久,黄肘子再次跳了起来,这次他死活不坐那张椅子了,我只好和他换了一张,但是同样的事情却依旧发生。
黄肘子的堆满肥肉的脸忽然抽搐了两下,直觉告诉我他一定想到了什么,却不敢说出来。
“我先告辞了,下次有机会在谈吧。”他穿好外衣,我刚把他送到门口,方肘子忽然转头问我,神色却有些和刚才不一样,似乎带着几分讨好的意思。
“你好像对解决那些稀奇古怪的事情很拿手是吧?”
我愣了愣,随即摇头。
“不是我,只是我的一个朋友罢了。”
黄肘子很高兴,但他的手机不合时宜的响了起来,他接起了电话,一边走一边说着向下走。关门的时候,我好像隐约听到了一句话。
“你放心,死不了人的,顶多身体有点不舒服。”
伴随着声音的远去,我把大门带上了。但是我原本以为不会在着这位知名人士见面了,不过事情往往是出人意料,第二天,黄肘子不知道从哪里搞来了我的电话号码,居然说一起出来吃饭。这种大人物的邀请我可不敢拒绝。
到达饭店之后黄肘子选了张靠窗的桌子。
一阵寒暄,他倒是很爽快,直接步入正题。
“我希望你,啊不,是你的那位朋友帮个小忙,如果事成之后,我可以付给你们一大笔费用。”很少见人找人帮忙的口气却这么横,仿佛是他在施舍我一般。我摇摇头,说纪颜很少接触陌生人,更加不会为钱去做自己不喜欢做的事情,何况他并不缺钱。
“那,他到底要满足什么条件呢?”对面的黄先生咬了咬肥厚的嘴唇,急促的追问。
“除非,这件事能引起他足够的兴趣。”我笑了笑回答说。黄肘子很高兴的松了口气。巨大高耸的肚皮像手风琴一样有节奏的起伏了几下。
他的眼神和表情居然和前些时日差了许多,满脸的谦卑恭敬。
可是我的鼻子不高,头发也不卷曲,自然没有波斯猫一般的多彩的眼睛,我只是一个普通的黄种中国人,既没有海外的亲戚,更美洋朋友,甚至我的那些土哥们里连姓杨的都没有,我有些诧异他今天着突然翻转的态度。
为什么以他的身份要对我这个普通的小报记者如此这般度,我感到非常奇怪。
“本来不应该占用欧阳先生的宝贵时间,报纸人嘛,讲究的时效,但是我实在没有办法,只好希望您的朋友能帮帮忙了。”他拿出手绢擦了擦汗,然后高声喊来服务员说空调怎么不开大些。
我觉得以他这种身材即便是不说话躺着也会汗流浃背。
高声呵斥过服务员后,他又恢复了先前的状态。
“是这样的,不知道为什么,这几天我不管是身体的那个部位,只要是接触到东西,就会时不时的有针扎的感觉,开始我以为是钉子之类的,就像上次再您办公室,我还很不礼貌的朝您发火,不过我发现了,压根没有什么钉子或者尖刺的东西,可是我却一直深受其害啊,就像那些经常身体带点的人一样,碰到什么都有电击的感觉。”黄先生苦闷的解释着。
“哦?这我倒是没有听说过,这样吧,我带您去见见他吧。”我一听到也来了兴趣,估计纪颜也是一样吧。
“那太好了,不知道什么时候我可以陪您去见下那位朋友?”他笑了笑。
“就现在吧。”我不喜欢和他浪费口水,正好纪颜也在家。
半小时后,我和黄先生来到了纪颜家中。
“把你手给我看看。”纪颜听完描述后,面无表情地对方先生说,后者狐疑地伸出手来,那手掌,没说的,像陶瓷一样,还泛着光。
“每个地方都有针刺感么?”纪颜问。
“不是,像脸部就没有,但手臂小腿还有头上就很厉害。”黄先生如实回答道。纪颜再次看了看他的手臂小腿。
“你先回去吧,明天再来。”纪颜挥了挥手。黄肘子先生试探地问了问是否没事了,纪颜则不再理会他,而是径直走进房间去了。
我安慰了黄先生几句,叮嘱他明天再来。
“到底什么原因?”我回头问纪颜。
“这个胖子,他全身的毛孔都坏掉了,所有的毛发一干燥就变得像毛刺一样,你说他会不会经常觉得有针刺感?”纪颜反问我说。
“治不好么?”
“有必要么?你和他很熟?”我听后摇摇头。
“这不就对了,凡是有前因,才有后果。我叫他明天过来,实际上他可能明天都过不了。”纪颜冷冷地说,我瞟了下桌子上,放着一摞报纸,黄胖子的头像居然也在上面。
我奇怪那是什么报纸,估计是医学类的,我不太关注,纪颜多少是本专业,家中有这类东西也不奇怪了。
从纪颜家里出来,忽然对方胖子有些好奇,又有点不解,以纪颜的为人,不至于见死不救,而他又是不想说的打死不开口,看来我只好自己去查查了。
口袋里有黄肘子的联络电话,接通后电话里传来了哼哼唧唧的声音。
“我全身都好痛!”说完这句,电话就挂断了,没有办法,我只好自己朝他家走去。
黄胖子的家很大,而且的确是按照英式房屋布局建造的,只是外面的那层冷灰色加上渐渐远去的太阳光,总让人觉得有些黯淡和荒凉,窗户都关的死死的。虽然离车站不远,却已经接近郊区,路边走动的人不多,都是住在附近的人,这栋房子在一堆居民楼中间显的非常惹眼,在黑铁尖刺栏杆下,我按了按门铃。
很快门便开了,我没有看到电视里穿着一袭黑色西装的老管家,也没有系着围群的年轻女佣,还好所有的门都是可以遥控的,想必这一条系统价格不菲。
“您快写上来吧,我的疼痛越来越厉害了。”我在门口连接里屋的电话里听到方先生这样的声音。紧接着,门就开了。
长而黑色的秘道铺着一层厚实的地毯,踩上去一点声音也没有,越往里去越暗,我想来墙壁上摸索下开关,却什么也没有。
据说近视越厉害的人,夜色里视力反而会很好,看来倒是有些依据,我费劲的走了进去,窗外的残光射了进来,一个胖胖的人影背着光坐在正前面的沙发上。
“是黄先生吗?”我大声问道,声音在宽阔的客厅里回荡开来。
他没有回答,不过依稀听见了一声呻吟。
我小心的走了过去,没料想地上好像踩到了什么。拾起来一看,居然是一堆衣物,都是先前黄胖子身上的。
他该不会祼着身子坐在家里吧,难不成这也是英国人的礼节与待客之道么。
虽然东晋一些狂士有祼身在家会客喝酒作画集体淫乱的故事,但那也是特定的时期凭借着五石散一类的药物麻醉而产生的癫狂之举罢了。这种由张仲景发明的主要由石钟|乳、紫石英、白石英、石硫磺、赤石脂构成的治疗伤寒病和肺炎的药物,却成了那个年代的毒品兴奋剂而流行物,地位和现在的瑶头丸类似。
我终于在沙发左边的墙壁上摸到了开关,啪的一下,房间瞬间亮堂了,习惯了黑暗,一下子眼睛有些不适,我稍微遮挡了一下。
沙发上坐着的果然是黄胖子,而且他的确浑身上下除了一条内裤就身无长物了,光溜溜的如同等待宰杀一般,他低垂着胖胖的脑袋。
我走进推了推他,手刚接触到他的肩膀,忽然感觉像摸到了仙人掌一样,手被扎了一下。
他的皮肤上居然布满了尖刺。我吃惊的仔细看了看,不对,与其说是尖刺,倒不如说是他的毛发。他手臂的体毛很多,但是现在看上去却光滑的很,而且密密麻麻的有很多小孔,像撒了把芝麻在上面似的。
我看见其中剩余的一根慢慢的开始变直,犹如钢针一样,接着居然自己向毛孔下陷了进去,接着胖子忽然高抬起头,对着我杀猪般的大叫了一下。
他的脸几乎被扭曲了,和大饼脸想必显的略小的五官夸张的挤在了一起,好像一副上好的素描人物画像被人粗暴的揉搓成一个纸团一样,他躺着口水,瞪着眼睛望着我。
几乎如肉山般的身体像我压了过来,还好往后退了一步,否则就算不死也残了。
黄胖子跪在地上,抓着我的装着文稿的包。
“救!救我!”就像落水的人抓住了稻草一般。可是我无能为力。
他的眼睫毛也一根根竖立起来,还有他的头发。胖子像电视里摸了静电器一样,全部树立了起来,他的脑袋如同一个胖乎乎的刺猬,那样子有些滑稽,可是随后我就笑不出来了。
眼睫毛一根根的Сhā他的眼睛扎了下去。
随后而来又是那令人反胃而刺耳的叫声。
方胖子的眼睛,手脚的皮肤上密密麻麻的毛孔开始慢慢的朝外渗出血滴子,一粒粒的,晶莹透亮,冒着红光。
他就像西汉的汗血宝马一样,浑身流着血汗。又像一个装满了水的袋子被扎破了一般。
他不停的尖叫着,尖利的如同女性的呼喊一般,我终于明白古代钉床为什么被称为最令人恐惧的刑法了,就像凌迟寸磔,最惨烈的不是五马分尸那种一下就死,而是慢慢的折磨。
可是这折磨也快到头了。我呆滞地望着眼前的这个人,哪里还有先前盛气凌人的样子,可是我又对他无能为力。
“这是他自己造成的。”身后忽然响起了个熟悉的声音。回头一看,居然是纪颜,他的肩膀上搭拉着一个褡裢。
“是你?你一直跟着我?”我惊讶地问,纪颜没有回答,而是走到胖子面前看了看。
“迟了些,他的眼睛保不住了,不过性命还行,如果等头发也一根根Сhā进去,就算我父亲祖父在也保不住他了。”纪颜摇摇头,把褡裢放下来,里面是一排银针。
“你该不会还要扎下去吧?”我看了看胖子,已经痛的不会叫唤了,只能嘶哑着躺在地上哼哼。
“嗯,他还得受点苦楚。虽然说不愿意救这种人,但看着他死那也就和他一样了。”纪颜认真的将银针一根根地扎进胖子的后颈和肩膀处。
方胖子的呻吟声逐渐小了些,头上本来已经坚硬如针的头发也慢慢软了下来。
“他没事了,不过,身体里的那些毛发,恐怕要全取出来要有罪受了,而且就算好了,他恐怕出汗都会有问题。”纪颜擦了擦汗,把针重新放回去,并且帮胖子拨通了急救电话。
“走吧,这里没我们什么事情了,我讨厌人多,趁着人还没来,我们回去。”纪颜将褡裢重新背起来,朝我挥了挥手。临走前,他似乎从沙发上拿了一叠东西。
我和纪颜说了下,把胖子费劲地搬到沙发上,披了件衣服,走出了那英国式洋房。
18
外面几乎全黑了,街道上响彻着我们的脚步声。
“你一定知道什么吧?”我还是忍不住问了,虽然我不确定是否纪颜会回答。
“嗯,这个家伙,专门把一些国外的医疗垃圾和过期药品倒卖进来,在外面是垃圾,包装一下居然成了进口货,你看这中间有多少差价利润。药品还好说,但那过期和二次使用的针管。”纪颜忽然不说话了,把从口袋里掏出一张折叠的整齐的方块报纸递给我。
靠着路灯,我看见上面登载了一则新闻。
一名十二岁的孩子由于感冒发烧在附近的医疗所注射了药品后查处感染了乙肝,而据说那针头还是国外进口,那孩子家里只是得到了一笔少得可怜的医疗费用,至今还在受病痛折磨。
“你在看看这个。”纪颜又递给我一张。这张好像是不久前在纪颜家看到的,似乎是一家媒体对方胖子的访问。
“我也是为了本国国民着想,人家科技发达,即便是废品也比我们好啊,大家不经常使用国外淘汰的电脑啊,汽车之类的么,这些不过是过期的而已,没有大碍。”这是胖子回答记者关于药品质疑。当记者又问他是否会对国人身体健康产生危害时候,方胖子这样回答。
“没关系,我们大陆的国民身体素质好,能受得了,不像老外那样娇气。”图片上的胖子一脸诚恳。
“你还是该让他被扎死算了。”我将报纸返回给纪颜。
“有些力量是很神奇的,你无法触摸到,但它造成的结果却是实实在在的,就像那个胖子,可能这辈子也没有什么法律法规可以明确判他的罪过,但这不意味着他就没有罪。而且,没有人比自己更明白自己的罪孽了。”纪颜说着,将一叠东西给我看。我接过来,原来都是信件。上面都写着大都类似的话,如你去死吧,你会有报应,你迟早被自己的药品吃死之类的。
“他几乎每天都能接到上百张这种东西,一个人生活在这样一栋大房子,又惧怕别人谋害自己,没有请任何佣人,也没有任何朋友,这个家伙就是一个这种人,他不明白自己赚的那些钱如同毒品,只能带来一刹那的快感罢了。长期的压力下他的身体自然起了变化,而且据说连他在老家的父母都极为恨他呢,身体发肤,受于父母,没什么比自己双亲的诅咒更有效的了。我的银针只是能缓解他身体的症状而已。”纪颜笑了笑,“至于如何根治,得看他自己了,其实真是他瞧不起的中医救了他。”
我也笑了笑。这世上没有什么是绝对的事,你可以大胆的勇敢的确定一件事,但完全否定一些事物,却不是那么容易的。
几个月后,做了全身手术的黄先生出院了,付清医疗费用后,他把大部分财产都捐献给了医疗基金,而后就消失无踪了,有人说他游走在乡村做了名赤脚医生,我也希望是的。(毛孔完)
第七十一夜 桥祭
离我居住的二手房不远的地方就有一座大桥,这座大桥已经有好些个年头的历史了,而且作为这个省的第一座斜拉桥,还是十分值得骄傲的。由于紧邻着城市的河流并不十分宽阔,这座连通市区和郊区的桥梁自然并不长,如果是坐车行驶过主桥,也不过十几分钟的事情,儿时候记得看过,有些地方已经十分破旧,几乎开裂的木板和老得发黄的桥墩,所以,就在几年前政府决定对桥梁进行一次大修,一来保护桥梁安全,二来也是一种新气象。
这件事本来没什么好稀奇的,各个地方都有桥,有桥就需要翻新,可是我惊讶的发现这桥最近居然出现了问题,虽然不至于造成很大的灾难,但谁也不愿意踩在一座谣言随时会坍塌的桥上过河,虽然说是谣言,但俗话说三人成虎,谁也不会傻到拿自己来印证一下。而且桥上经常出现不干净东西的传言四起,而这一切,自然如同臭鸡蛋一样将一大堆我这样的苍蝇记者吸引过来,无奈消息封锁的紧,我们得到的不过是官方的礼节性叙述,毫无进展,主编大力赞扬我的工作能力,其实却是暗示我一定要搞到第一手资料,我不禁感叹,如今做记者不仅要专业素质过硬,有良好的新闻嗅觉能力,而且还要有詹姆斯帮帮一样的过硬的间谍本领了。
我自然是没啥本事,不过事情来了,顺理成章的想起了纪颜。
“闹鬼的大桥?”纪颜狐疑地望了望我。我则使劲点头,顺便将那些为数不多的资料递给他,纪颜则坐下来翻看着。
“哦,原来是前几年修桥的时候死掉的几个工人,现在传说他们回来了?”他的阅读能力很快,八九页的东西一下就读完了。
“我倒是识得这方面的人,只是不知道他肯不肯告诉我,对了,你找我怕是想在里面拿什么资料吧?”纪颜忽然转过头怪笑着望着我,被猜中心事倒也没什么,我点头承认。
还没等他说话,电话却响了起来,纪颜起身去接,聊了一下,放下电话,眼中有喜色。
“走吧,不用担心了,他已经在请我去了,不过去的时候千万别说你是记者,这家伙鬼的很,知道你身份死也不会开口了。”说完,我便和他在下午一起出去,前往这个名叫老喻的人约定好的地方。
其实见面的地方就在离那所桥不远的一个凉亭,这凉亭还是清朝的时候一个中举的乡绅修建的,所幸这一带战乱颇少,保存下来,还没到,就看见一个穿着白色短袖衬衣,穿着西裤皮鞋体型略胖的一个男人坐在里面摇扇子。我们还没进去,纪颜远远喊道老喻,男人看了一下,站了起来,却不离开凉亭,只是站在里面老远伸着手等我们来握。
走进一看这个颇有官相,圆脸大耳,天庭饱满人中宽厚肚子略微有些凸起的中年男人就是老喻。扇子上写着为人民服务五个字,正楷书,字很端正。
大家对个照面打过招呼,自然聊到了正题,老喻果然对我有所警惕,虽然纪颜一再解释我是他的助手,但他还是略有顾忌,说话吞吞吐吐,不过从不多的言语中我还是知道了老喻正是几年前大桥翻新工程的几个负责人之一,而且他是专门负责现场施工的,日晒雨淋非常辛苦,所以施工完成后他也就享了几年清福,躲在了空调间里办公,自然体形发福了起来。
“去年不是罕见的大洪水么,几乎要淹到桥面了,解放军武警全都上来了,死命堵住缺口,这条河的水也涨的厉害,自打我记事以来这河从未涨到桥面来过,可是那天我在现场真个是吓坏了,感觉我们这些个人随时都会被水给吞了,还好有惊无险,不过洪水退后这桥就开始经常出现莫名其妙的怪事了。”今天天气有些闷热,想是许久不曾下雨,我看了看天色,云压的厉害,好像随时可以伸手摘到一样。
要下大暴雨了,我用手提着衣领抖了下,不过进去的全是热风,令我费解的是,为什么老喻偏偏要来到这么一个地方谈,回望四周,几乎没几个人,到处都是被太阳灼的发亮逼人眼的白晃晃的地面,踩上去,热气透过鞋底直到脚心。
老喻不停的摇晃着扇子,但如同没关紧的水龙头一样,汗珠一个劲的朝下掉,摔在地上成八瓣。
“哦?我也只是略有耳闻,到底有些什么事情?”纪颜好奇地问。
“你知道,这桥两边是人行道,效宽度26米,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为60公里每小时,我就住在桥边的沿江路上,没事情喜欢入夜前在桥上溜达,一来健身,二来也想看看自己参与修建的桥梁,人么,一老起来就很怀念过去。
洪水刚退的第二个星期,我就扶着桥边的大理石扶手慢慢步行着,那时候已经过了上班高峰,往来车子少了许多,除开往来车辆穿梭带起的嗖嗖的风声,桥面显的安静许多,桥下的河水也是,这桥主桥部分大概几十米,不过从上往下去河面很漂亮。
可是那天我走过去,忽然感觉到了桥有些许晃动,相当的轻微,可是我却是个感觉相当灵敏的人,我站立在原地多等了会,的确有这种感觉。
接着,我又听见了咔嚓咔嚓的声音,犹如一堆鹅卵石与砂粒放置在搅拌机里搅拌一样,这让我非常费解,这桥是在我监督下完成的,我虽然谈不上是个优秀出类拔萃的人,但好歹我完成的事是可以让人安心的,再说这东西出点什么纰漏那可是要掉脑袋,牵扯到很多人的事。
但是这种声音越来越响亮了,让我不由得感觉有些惊慌,很快我联络到桥的维修人员,不过经过检修他们说桥体很结实,压根没有异常,我才放心下来,可是没过多久,就有司机说经常在行驶在桥面上看见几个人驼着背低着头手牵着手在路上穿行,加上总是在入夜以后,虽然由于光亮工程,桥上安置了很多漂亮的路灯,但这样反而给司机造成了很大压力,随着很多人都强调的确遇见了这样奇怪的事情,都宁愿绕道也不肯过桥,或者只敢在白天过去,你要知道桥的收入来自于收费站这几天收入大大减少,而且众多车辆集中在同一个时段过桥也不是件好事情,如果这样下去,很多人都要失业了。
所以我希望你能看在我和你爸爸的交情上帮我下,这个不是什么光彩而且上得了台面的事情,这也是我找你的原因之一,当然希望你能保守秘密。“老喻不再摇扇子了,神情严肃,两撇只剩半截的眉毛拧到了眉心。
纪颜听完点点头,忽然又望着我,我当然知道他的意思,也只好尴尬的点点头。
接下来自然是老喻为我们讲了下整个桥体结构和关于桥的历史。我在夜晚经常向外看去,整座桥如一座金龙,非常漂亮,横跨在河道上。
“几年前施工的时候有没有出过什么特殊的事情?”纪颜一个个问题询问着,一边扎在桥边望着。我注意到老喻的脸色忽然很不好,如同遭霜打过的茄子,一脸紧张。
“没出过什么事情,只是一些小问题,这座桥每次返修都出过类似的问题,早就解决了。”老喻头上的汗冒的更多了,他不停的摇着扇子,速度太快,以至于那五个字都看不清楚了。
“历来大河上修桥都要准备桥祭,也做了么?”纪颜又问,我则奇怪,什么是桥祭?
“这个其实当然晓得,这套礼数虽然我们这些党员自然是不屑一顾,可是施工的人很讲究,他们说逢山开道,遇河搭桥,都要为山神河伯准备祭品,否则施工艰难,事端很多,即便是路修成,桥搭好,日后也非常麻烦,所以我们也就睁只眼闭只眼,随他们去了,只要别弄的过于张扬,否则上面会责怪我们搞迷信封建活动的。”老喻解释到,我见Сhā不上嘴,只好待会再问纪颜。
“他们准备了很多祭祀贡品,并且在桥头焚香祷告,说是为了讨生活不得以在河道上动土,说什么桥神河伯莫怪莫怪之类的。”老喻继续说道。
“老喻,大体上我们知道了,你先回去吧,我和朋友自己在这里看看。”纪颜见天气炎热,怕老喻吃不消,老喻客气的推托了两句,抹着汗回去了。
我和纪颜坐在桥头阴凉处,这里有一片草地,坐上去很舒服,还有些大理石修建的石凳石桌。我们决定等太阳下去,黄昏之后再上桥看看。
既然闲坐无事,自然要问问关于祭桥的事情。
“哦?你不知道么?其实祭桥和祭河是相通的。祭桥习俗最早产生与中国,古代中国人很重视桥梁建设,夸一个人做善事多常说他:修桥补路……桥梁落成必然要来一番隆重的游桥仪式,场面颇为壮观。最先上楼的是当地有名望者,如官吏、乡绅、老年人等。重要的桥梁都有一年一度的”祭桥“日,十分地庄严。以前,人们必须准备香及金纸,至桥头焚香烧金祭祀桥神,以感谢并祈求桥神保佑通行平安。有的地方仅烧香,金纸用线绸线绑着放在桥头上,俗称”压金“,为替桥换新光彩之意。并且保佑桥梁不毁,庇护乡里人。
而祭河则更早了,以前河流山川都是祭祀崇拜之物,而且古代皇帝向来先祭河,再祭海,意指海由河流汇聚而成,河乃天下水之源头。而且经常以玉器当作祭品供给河伯。视为尊重名贵之意,而且玉通灵,古人相信能送到神灵手中,其实也是因为秦朝二十八年,始皇帝巡狩至洞庭湖,风浪大作,周将覆之,急投玉玺于湖而止。所以后人相信,一旦江河湖海发生灾难,投以名贵玉器可以安抚愤怒的水神们。
不过祭河最出名的当然还是诸葛亮。相传诸葛亮平定孟获后路过泸水,正值九月秋天,河面忽然阴云布合,狂风骤起,诸葛亮询问当地人,皆言此河有神明,必须以活人七七四十九颗人头祭之,方能平息,诸葛亮不肯杀人,于是宰杀牛马,河面为剂,塑成|人头,内以牛羊肉代之,唤之曰‘馒头’。当夜在泸水边上设置香案,铺设祭品,列灯四十九盏做招魂之用,将馒头等物放置在河岸边上诸葛亮亲自念了悼文,再将祭品抛入河中,风雨即使停歇。而所谓馒头,也就是现在的包子的由来了。不过这以后也养成了习惯,凡是要在河道上动土或者返修旧桥,一定要先祭祀一下,拜下桥神河伯,方能开工,否则会大不利。“纪颜说到这里,停了一下。望向那座桥。
“大不利?”我问。
“是的,也就是会死人,而且很多人。”纪颜神色黯淡道,接着闭上眼睛,将手枕在脑后。
“干脆休息下,现在天色还早,离天黑还有一个多小时呢,等天凉快些再上桥,再说,老喻不是说了么,入夜以后那桥才会出现问题。”他说着,居然躺在草地上睡了起来。我在唤他,纪颜也不再言语,我也只好伏在石桌子上睡了一下。
我做梦了,很奇怪的梦,因为我梦见自己站在那桥上,到处都是人,可有一点声音也没有,接着那桥竟然从中间塌了下来,四处残破的碎片和尸体,那是个非常可怕的梦,当我惊醒过来,脖子处流淌着细细的冷汗,一道道的。
“你醒了?”纪颜站在我旁边,我望了望四周,光线黯淡了不少,看来太阳要下山了。
“走吧,差不多了。”纪颜朝我挥挥手示意跟上来。我看着天空忽然聚集起了黑云,厚重如黑铁,累压在桥上,忽然感觉我和纪颜踏上那桥并不是个明智的选择。
桥上的人少了许多,看来以为是快要下雨,大家都忙着回去,走上来才觉得这里空气压抑的很,好像身处在隔绝的房间里,每呼吸一口空气都很费劲,我的肺像一个大功率工作的抽风机一样。
桥面经过一天的烘烤,几乎快成铁板烧了,还好鞋底不算太薄,扶手很漂亮,每隔上几米就有一个圆形的灯泡,桥中间的拉索高高掉着。
“听老喻说,这桥设计为双独塔双索面扇形密索体系钢筋混凝土预应力斜拉桥,桥下的主桥墩可是国内最大直径的,整个桥造价六亿多,特别是晚上,所有的桥灯一开,特别漂亮。”纪颜慢慢说着,一边注意着四周的事物。
“听说修桥的时候死了人。”我小声嘀咕着,一边抚摸下前面的护梁上的雕刻着花纹的灯座。
我忽然有种异样的感觉,说不清楚那里不对,只是有些不协调,我看了看那灯座,好像依稀有个手印。我刚想和纪颜说,却发现他早就走到我前面去了。看来他没听见我说什么。
桥下的河水流淌的非常快乐,我几乎可以听见它的歌声,抬头看了看,黑云离我们越来越近了,几乎已经触到了桥的斜拉索。
“好像要下雨了。”我还没说完,鼻尖一凉。
真的下了,而且来的非常迅速。纪颜连忙拖着我来到了桥中间斜拉索下面,上面有根桥梁,所以雨下不到这里。
“那件事情其实我知道。据说修桥的时候正是这个时日,夏日炎炎,几个工人爬到着斜拉索上面,本来都系好了钢丝,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忽然齐齐地全断了。几个人一起摔了下来。”纪颜的声音靠着雨声的伴奏,缓缓说了出来。我抬头看了看,上面距离桥面少说也有五六十米。
“一个掉在了钢索上,因为从上面摔下来速度很快,整个人被切成了几段,另外几个也没好多少,直接摔在桥面上,或许就是我们现在站的地方,他们就如同这雨水,或者像一些颜料,啪的仍在了画布上,四下里绽开了,据说现场相当残,收敛尸体的人都忍不住流泪。”纪颜也抬头看了看,我似乎可以感觉到,一个人从那么高直接掉落到这水泥地面上发出的沉闷感,混合着肋骨的折断的清脆声和内脏破裂开的声音。
天色变的灰暗起来,雨水没有停下来的意思,而且风也起来了,桥面上的风比我们平时吹到的要大很多,呼呼的河风让我和纪颜无法站立,甚至互相说话的声音都很那分辨。
纪颜对我做了个回去的手势,现在整座桥几乎没人了,仿佛是一座死桥,我看了看桥的尽头,一片漆黑,什么也看不见,犹如连接着另外一个空间。好不容易,我们两个顶着风快走到桥头的凉亭了,到了那里,就可以好好休息一下。
我的眼镜被雨水打湿了,看不清东西,我索性摘下来,跟着前面纪颜的背影前进。不过我却清晰的听见了一声啪的声音,好像是什么东西掉了下来。
又一声,而且就在我脚边,我下意识低头看了看。
是一个人,他大张着手脚夸张的趴在桥面上,接着又是一下,另外一个人摔在我面前,我抬起头,头顶上黑乎乎的,不过很快一个人形的东西掉落在我面前。
与其说一个,不如说是几段,整齐的从中间切开。
我想起了那个被钢索绳切开身体的那个工人。
我已经无法往前走了,掉下的尸体几乎把我的路封锁了,我只要往前走一步,一具尸体就从头顶掉下来,摔落在我面前。
前面纪颜的背影已经渐渐消失在风雨中看不见了,这座桥只剩下我一个人。风没那么大了,我稍稍可以站立住,可是根本无法挪开步子。
我深吸了口气,知道害怕也无用,我只好蹲下来,看了看那尸体,我本想用手抬起尸体的头看看,可是他们仿佛被粘在地面上一样,或者已经成了桥的一部分。
前面传来雨水飞溅开的声音,我隐约看见一个东西从桥侧的扶手慢慢爬上来,四肢趴在地上,犹如一只蜥蜴,快步朝我爬过来。
我忽然记起了开始为什么摸到灯座的不适感,也知道为什么了。
被太阳晒了一天,本该是热的烫手,其他的灯座扶手的确如此,而那个灯座,有着手印的灯座却冰凉的。
那家伙离我只有几米远了。每爬一下,手掌就往桥面上重重拍打着。我缓缓站立起来,可是却抬不起脚离开,甚至张不开嘴喊叫。
越来越近了,忽然到我面前停了下来。我只能看见一个黑黑的后脑勺,和一个人形的身体,不过没有那个人会以这种方式移动。
风更小了,雨似乎也开始停了。
那家伙慢慢抬起头来,那是一张人脸,我谈不上熟悉,却绝对认识。
老喻。
他的腮帮子一下鼓着,一下瘪下来,苍白的眼珠几乎完全凸出了眼眶,整个人湿湿的,只是无神的望着我,此刻的他就如同一条抛上岸的鱼。
“欧阳?在么?”前面传来了纪颜若有如无的呼喊声,老喻――姑且这样称呼吧,灵巧的转了转头。
不是左右,而是调转下脖子,他的头转了180度,我几乎听见了颈椎断裂的声音,非常清脆,接着他的四肢也同样转开来,整个身体像甲鱼一样翻了个身,迅速从旁边跳进河里了,而那些尸体和断肢,也如同扔进水里的泥巴,化开来,沉进了桥面下去了。
“你没事吧?”我终于看见了纪颜熟悉的脸,一下蹲了下来,等脚稍微适应了下,才站起来。
“快去找老喻。”我终于能说出字来了,纪颜没有说什么,只是点了点头。
路上我把看到的事情告诉他,纪颜没有太多的表情,只是略微皱了皱眉头。
“如果你看到的是老喻,恐怕也找不到他了现在。”纪颜说道,我想了想,倒也的确如此。
可是出乎我们意料之外的事,老喻居然好好的,而且他还主动打来电话,询问我们是否被雨淋着了。
这样看来,我们只有再去拜访一下他了。不过这次则是在他家里。
老喻的家很质朴,家中只有他和妻子,女儿去前年去国外读大学了,他年轻的时候与纪颜父亲相熟,纪颜的父母双双出外探险的时候就让老喻来为纪颜指导功课的,所以说,老喻到算得上是纪颜的启蒙老师。
他很关心的询问我们有没有生病。知道无恙后松了口气。
“夏季感冒也很厉害的,要当心,还是把湿衣服换下来,喝口热姜汤,我这就叫老伴去煮。”说完,闪身进了厨房,纪颜望着他的背影,似乎若有所思,等老喻出来的时候,纪颜起身。
“喻伯,我真的很想知道当年修桥到底发生了什么,那几个工人是怎么死的,另外,我现在也很担心您,这几天您最好不要外出,尤其别去那桥。”
老喻听完有些沉默,看了看还在厨房的妻子,对我们招招手,进了他的书房,书房里古色古香,有很多的书画名帖,另外还摆放了很多的奖状,从年轻的时候得到的劳模到中年后的嘉奖都有。
“那件事情对我来说简直就是噩梦。”老喻将门带上,瘫软着身体做到干净整洁的床面上,他的额头又开始流汗了,所以又摇起了那把扇子。可是房间里并不热,何况刚才还下了雨。
“几年前,我得到通知要我负责修理旧桥,当然,我对于这件事是很看重的,所以立即挑选了最优秀的施工队伍和领导班子,修桥前我们也照例进行了河祭桥祭,可是施工还是很不顺利,因为队伍传言这桥修不得,据说以前每次修桥都莫名其妙要死几个人。
我作为带头人当然对这话很不满意,所以更加严厉的要求他们赶紧完成施工进度,可是一拖再拖,居然拖到了汛期,河水涨的厉害,桥面的风也越来越大,我非常心急,要是等汛期过了再修,那会耽误很多时间,所以我加大了施工时间。虽然出于想完成这个事情,但是其中也有我怕受到上面责备的自私想法。
本来只是这样到也没什么,但是我女儿在这个节骨眼要出国了,按照我家里的底子压根拿不出那么一大笔钱,可是这关系到女儿一辈子的前途,两下里公事家事压的我喘不过气来。
这时候一个材料商找到我,希望由他来供应工程下半段的货,尤其是施工安全措施的产品,我有些忧郁,可是开出的丰厚回扣正好可以弥补女儿出国的空缺,我亲自去看了看那些缆绳和材料,修桥的建材到没问题,只是其他的一些例如灯座扶梯和副桥引桥部分稍微差强人意,但也绝对不会出事,但是修建斜拉索的相关高空安全防护设备的钢丝缆绳和安全网强度有些不够,但照理只要不出现级别过高的大风就不会有太大风险。
我再次选择起来,并且做了错误的决定,我原以为赶在汛期高峰前结束,那天河面的风也可以接受,并不是非常强,本来在施工下方是铺设了安全网的,每个人身上都有一根工作绳和安全绳,工作绳材质为锦纶,直径为20毫米,安全绳材质为高强丝,直径为18毫米―20毫米,是为了配合工作绳用的,以提高安全系数,这些绳索都是经过了测试的,虽然离国家要求的标准有些距离,但只要不出现大的意外也不至于突然断裂,而且河面超过四级风是不允许作业的,可是没想到河风突然转强,突然变大,吹得人都无法站立,我一时心慌,正要下令停止作业的时候,结果出事了。
先是在拉引索那里的三个人的绳子突然断裂了,他们没有掉到安全网上,可是被吹了过去,其中一个给细长的钢丝绳切成了几段,另外几个摔到桥面上惨不忍睹,接着更多的人来不及通过下滑扣滑落下来,而是被风纷纷卷下来,有的掉在石制的侧桥扶手上,有的掉到河里,高高的浪头一卷,声音都没发出来就没影了。当时我们都傻了,等反应过来救下其余的工人的时候当场就已经死了三个。
另外有四个掉入河里,虽然事后将整个河面进行打捞,却一直找不到尸体,后来不论怎么寻找,在下游只发现一些衣物和断裂的绳索,可那四具尸体却找不到了,所以,那次一共死了七个人。大家都谣言说普通的贡品祭桥没用,还是要活人的性命才能在桥上动土施工。
后来的日子我几乎每天都在惊恐不安和自责内疚中渡过,令我没想到的,这件事并没有东窗事发,大家都把灾难归咎于风速突然过快上,而且历来修桥都要死人,赔偿了死者一笔钱后,事情不了了之,而且继续修桥的进度,但是我知道,如果安全绳的材质更牢靠些,他们不一定就会死的,甚至可以安全的下来,有时候只是差那么一点,却变成了阴阳两隔。“老喻终于说完了,他低着头,手里的扇子也合上了。我们三人漠然无语,还是他妻子端着姜汤走进来才打破了这局面。
当我们喝完姜汤打算离开的时候,外面的雨刚停歇了一会,忽然变的更大了,转成了暴风雨,外面的风也极大,好些个玻璃和竹棚都被卷起来了。自行车到了一片,而老喻则忽然接到个电话,电话里的声音很着急,但老喻的神态更急,扇子被紧紧的纂在手心,几乎要掰断了。放下电话,我们才知道大桥出问题了。
“不好了,检测桥梁安全的通知说不知道为什么桥侧下出现了裂缝,虽然不大,但有隐患,我现在必须马上去一趟,你们就先留在我家,等我回来。”说完,他拍拍我们肩膀,出门找雨衣,可纪颜忽然一把拉住他。
“喻伯,你千万不能这时候出去,更不能上桥!”他的声音很大,也很激动,原本苍白的脸起了红晕。
老喻拨下纪颜的手,沉默了一会,忽然抬头说道:“我已经错了一次,这次如果再错就说不过去了,那桥要是出事,我真的只能以死谢罪了。”说完,坚持要出去,纪颜见阻止不了,只要要求我们陪同着一起出去,老喻想了想,答应了。
在老喻妻子的叮嘱声中,我们三人走进了暴雨。
外面的能见度已经降到最低,虽然拿着施工专用的TX-3615强光手电筒,但也只能照到四五米远的地方,整个世界仿佛要塌陷了一样,耳朵边塞满了轰轰的声音,犹如万马奔腾。
好不容易来到桥边,已经站了很多人了,他们见到老喻都尊敬地喊喻工,他问了些问题,决定带人上桥,查看一下桥的裂缝状况。
“这不好吧,好像掉拉索的钢缆也有些松动了,我们已经封锁了整个大桥,还是等风稍小些再去吧,喻工。”一个带着黑框眼睛的中年男人劝道,其余人也附和着说,可是老喻断然拒绝。
“这桥是我负责修的,出了问题,当然要我亲自上去,什么都别说了,愿意和我来的就跟我后面。”说着,他把帽子带上,走上了桥。这些人犹豫了一下,还是有两个年轻人跟了过去,我和纪颜也尾随其后。
桥面上的风力比在地面上要大许多,而且相当空旷,没有任何遮蔽物,我们几个都在腰间绑好了安全绳索,顶着风朝出现裂缝的地方慢慢的挪过去。每走一步都非常艰难。
忽然,行至一半,我听见啪的一声,相当清脆,接着是平日里棍子或者跳绳卷起的呼呼风声,我看见老喻的头似乎被什么细长的东西勾住了,接着整个人飞了起来。
我诧异地望着,老喻如同纸糊的风筝,被吹到了半空中,脖子上挂着一根断开的钢绳,腰间系着一根安全绳。纪颜连忙冲过去抓住安全绳,可是风速过快,绳索在纪颜手中刷了一下,留下一道血痕,就抓不住了,我们四个眼睁睁看着老喻被风卷到河里去了。
事情发生的太过突然,我几乎来不及反应,接着,脚下忽然有摇晃的感觉,我的安全绳也断裂了。
纪颜和另外两人死死的抓住了断裂的部分,我如同一个蹦极者一样,倒挂在桥下。
暴风雨渐渐停息了下来,风力也小了很多。
“你没事吧?我赶快把你拉上来。”纪颜在上面高喊。我正在庆幸自己安全的同时,低头却发现自己正好在裂缝处。
“等等,等一下把我拉上去!”我好像发现了什么,喊住了纪颜。
因为我看见了裂缝的地方有东西。
四个人形的不知道说是动物还是什么,**着身体,四肢死死嵌进了桥梁下部,张着大嘴巴啃咬着桥底,已经破了好大一块了,砖墙的碎片和泥土混合着暗红色的血液从嘴巴里溢出来,黑红色的,还夹杂着几颗破碎的牙齿。他们像蝗虫啃食粮食一样疯狂的破坏着桥底。
其中一个猛的转过头,望着被倒掉在旁边的我,裂开嘴巴笑了一下,然后又忘我地继续他的工作,咔嚓咔嚓的声音不停地传到耳边来。
而且,我也看见了老喻的尸体,他的头和四肢全部折断了,成不同角度歪斜着,整个人躺在桥下隆起的一片沙丘上,大张着嘴巴,亮色苍白,和那天我看到的一样,就像一条抛在岸上无法呼吸的鱼。而那把他最喜爱,常不离手的纸扇也被水浸泡着,撑开着在旁边,扇子上的字迹已经模糊的看不清楚了。
我终于被拉了上来,并且告诉他们我看到的,这些人惊恐不已,最后还是找来几个胆大的人绑好绳索下去查看,不过那四个怪物已经不动了,成了化石一样,大家废了好大劲才也拿不下来,因为手指头和脚趾头已经深深Сhā了进去,只好锯断才拿下来。
这四具尸体,就是当年没有找到的那四个工人的。
老喻的尸体也被打捞上来,好好的安葬,并称为因公殉职。桥梁的裂缝很快修理好了,而且再也没有发生过异常事件。
纪颜神色忧郁,他说他不知道该如何去面对他非常熟悉的老喻的妻子,但是老喻的妻子伤心的告诉纪颜,这件事不要告诉远在国外的女儿,这也是老喻经常提醒的,他常面带苦闷地调侃,自己出了什么事情也不要打扰在国外求学的女儿,免得她担心。
“她的女儿会为这个父亲骄傲的,至于老喻的犯的错,就和那扇子一样,一起随着他埋进棺材吧,就当作谁也不知道的秘密,永远保持下去。”纪颜望着我说。我点头同意。
事情结束了,不过我还没完,至于那篇报道,我把已经写好的那份撕掉了,扔进了垃圾箱,至于主编方面,我只好告诉他我一无所获了,反正,我也不是第一次挨骂了。(桥祭完)
第七十二夜 尸水
“端午节后会有一场雨的。”我剥着刚从家里拿来的粽子,还未放到嘴巴里,落蕾将头斜靠在玻璃窗上,歪着脑袋看着外面,她穿着一套橙色的套裙,里面是一件白色的衬衣,头发整齐的向后扎着一条马尾,我很喜欢看着她把陶瓷般的脸对着玻璃,因为那样我可以看着外面的阳光在她脸上形成的一圈圈的光晕,就像烧制的彩釉。而且,这样我也可以同时看见两个落蕾了。
“哦?是么?”我咬了一口,很不错,母亲包的粽子一如往昔,糯米很紧,有弹性,还是非常好吃。
“是的,而且这场雨一下完,天气就真的会开始热起来了,而且,很快就夏至了。”她没有望着我,依旧低垂细长的睫毛看着外面。
即使再笨的人也可以察觉到她的心事吧,不过我不想问她,因为我觉得有些事情如果别人愿意说就不需要去问,就像那些喜欢询问别人工资或者孩子是否考上哪里的名牌高校一样,那样反而尴尬。
果然,只有我们两人的办公室稍稍寂静了一会,落蕾从窗外走到我面前。
“我外公去世了,你能陪我回去一趟么。”她的声音很干涩,没有平日工作的激|情,我停止了咀嚼,机械地点了点头。
我不大会安慰人,读初中的时候我的同桌没有考好,趴在桌子上大哭起来,我却去咯吱人家,换来的自然是一顿臭骂,而且也只好拿自己的手给人家练习九阴白骨爪,因为那时候的我单纯的认为想让一个人不哭,那让她笑就可以了。
落蕾抱着双手走了出去,临出门前她对我了声谢谢。
办公室再次只剩我一个人了。
第二天,果然大雨。
我撑着伞来到约好的地方,本来想唤纪颜同去,因为这家伙向来对各个地方的葬礼非常感兴趣,他甚至说自己还特意躺在地上假扮死尸来引诱秃鹫来吃他,好体验一下天葬的感觉,而我早已对他这一类近乎疯狂的举动习以为常了,再我眼中,他无疑是海明威式的男人,他喜欢自己的每一天都过的与众不同,过的和昨天不一样。
不过他也有必须关心的人,可以说关心她胜过于关心自己,于是他陪着李多去了乡下,去观看一年一度的端午节的庆祝活动,那个地方的居民和其他人过端午节的习俗不同,除了应有的吃粽子,赛龙舟,门前Сhā艾叶以外,在那一天大家会让所有未满周岁的孩子都去外婆家藏起来,意谓“躲午”而且孩子们佩戴锦布缝制的小狗,小人等,忌讳丢失,否则,预兆着一年之内必有灾祸,躲过了端午后,将这些佩戴之物抛到水中以消灾去祸,而在落是在水上讨衣食的人家,也忌端午吃荤,一天内都要食素。
既然这样,我也只好独自陪着落蕾去了。去世的老人家我还是有一面之缘的,上次为了给黎正治腿曾经见过,如此开朗健谈身体结实的老人居然也一下就走了,的确让人有些感伤,听说落蕾小时候都是由外公带大的――她的父母工作繁忙,常常无暇照顾她。所以对这位外公,落蕾自然有着相当深厚的感情了。
下着雨,不宽的路面更加崎岖,除了偶尔过去的发出突突的声音冒着黑烟的拖拉机和偶尔夹着尾巴快速跑过的狗,几乎看不到什么活物。雨水把黄|色的泥巴冲刷的黏呼呼的,像一团团的浆糊,走起来非常费劲,落蕾站在我旁边,而我几乎可以嗅到她头发上发出的混合着雨水的淡淡香气。
“对不起,没想到下了雨后路这么难走。”她没有抬头,抱歉地说了句。
“是很难走。”我不会说谎。
由于没有赶上车,所以几乎一个小时的路程,我们只说了这两句。
当来到目的地的时候,我的鞋子和脚踝部分的裤子几乎湿透了,屋子有些黑,原本叫嚷的狼狗却很安静的躺在原地,将嘴巴塞在伏在地面上的前爪里面,低垂着耳朵。
不大的房间里,停放着老人的灵柩,只是盖了层白色粗布,躺在张据说是他自己早就做好的一张竹床上,头顶前面摆放是他的遗像,非常慈祥,真的让人很难相信,虽然我已经有所准备,可是看着原本不久前还在自己面前谈笑风生的人居然就这样去了,如此突然,不得不有些感叹。
落蕾表现的很平静,很大气而温柔地向房间不多的人打着招呼,这些人大都和老人没有亲戚关系,都是四里八乡的村民好友,他们有的接受过老人的治疗,有的喜爱老人养的狼狗或者花,人虽然不多,但脸上都泛着黑,透着悲伤,有一种忧伤不需要流泪,因为那是一种惋惜却又带着羡慕的感觉,他们既对老人的死感到难过和不忍,却又对他可以平和的离开这世界感到羡慕和钦佩。或许这也是为什么中国人对出生和死亡多同等重视,都要摆宴庆祝的原因,在普通老百姓眼里,吃是顶重要的,以这种活动来欢庆生者,悼念死者,才是最恰当的。
落蕾的父母远在国外,恐怕刚得到消息赶回来还有有些日子,而落蕾在这里只有外公一个亲人,老人的妻子早些年已经过世,所以他与自己养的狼狗和花几乎渡过了漫长的孤独的十几年。落蕾话虽不多,但一直在忙碌着,向这些外公生前的好友询问丧事该如何办理,既然父母没来,这件事自然压在了她身上。落蕾和大家打过招呼,并介绍了一下我――一个来帮忙的同事。
“老爷子是昨天夜里去的,我听见他养的狗叫个不停,虽然平日里这些狗也叫唤,但昨天那声音真个听得渗的慌,跟狼嚎一样,所以我披着衣服来看看,结果看见他扶着胸口倒在了墙角里,过去的时候,已经没了气息了,唉,临了临了,居然连个接气的人都没有。”说话的是一位中年男人,大概四十开外,矮胖身材犹如个肉丘,肌肉健硕,留着小平头,细眼如豆,嵌在同样不大的眼窝里,眼下的颧骨处鼓起两个油亮的肉团,一说话变朝下眼皮压过去,厚而干裂脱皮的嘴唇以及黄的如同掉皮墙壳的牙齿,看来是位老烟枪了。上身裹着一件发黄的背心,罩着一条蓝布裤,裤子上满是油腻,他的手掌厚而宽大。落蕾低着头,一副听从着长辈训斥的样子,咬着嘴唇不说话,等他说完之后,才徐徐喊了句刘叔,我来晚了,没让外公接到气,是我的错。
这位被唤作刘叔的人叹了口气,掏出一只烟,正要点上,忽然又马上拿下来。
“险些忘记了,这里不能有别的火头。”说着,扶起落蕾的肩膀,“丫头,你爷爷很信这些,你也该知道,我们这里老人家过世,没个后辈亲人们抱着,不是死在他们怀里,接不到老人这口气,他是不会安宁的,而且说不好还会……”刘叔欲言又止,望了望四下,不再说下去。
“你胡说些什么,快回去做饭。”门口传来一阵尖锐如指甲划过黑板样的声线,大家望去一个瘦削如鲁迅先生笔下圆规般的女人,叉开细长的双腿,撑着腰站在门口。
“她是刘婶,刘叔很惧内。”落蕾见我不解,低声解释,我想笑,但马上忍住了。
刘叔很不愿意的抵着脑袋,嘴巴里嘟嘟囔囔的朝老婆走过去,可是走了一半又返回来。
“丫头,关于你们家后院的那块地,不知道什么时候可以商量一下。”他有些不好意思地说。落蕾面无表情地望着刘叔,刘叔似乎察觉到了什么,连忙说道开来。
“瞧我,当我什么也没说,今天晚上你好好守灵,明天我和乡亲们帮你筹措丧事,千万别难过了。”他还没说完,已然被老婆拉走了。
落蕾接着又和其他人聊了会,没多久,房间里的人渐渐散去,只剩下我和落蕾。她如释重负的叹了口气,坐到旁边的竹椅上。外面的雨下的更大了,我走出去,只能看见黑夜里闪烁着绿光的狼狗的眼睛和飘忽的依稀可见的远处灯光。
雨声依旧很大犹如一堆鹅卵石猛地倾倒在玻璃窗一样,与房子里的死寂形成对比。
“我太在乎自己的事情了,从未想到外公已经年岁大了,我天真的以为他精通医术,又练过武术,照顾自己绰绰有余,身体硬朗的很,可是我不记得他除了这几只狗和那些花,每天像这样下雨的日子都是自己一个人呆在屋子里,有多么寂寞和孤独,每次来看他,他总是那么开心,也从不要求我多回来,只是告诫我好好工作,而我也想当然的以这种借口来告诉自己不是我不想常来,而是外公不让我来。”落蕾终于开口说话了,似乎再对我说,又似乎在对着躺在竹床上的老人的尸体说话。
“你外公不会怪你的,看得出,他很喜爱你。”我只好这样说到,虽然知道无济于事,可是希望也能多少安慰她一些。
“其实叫你来,只是希望能有个说话的对象,我怕我一个人呆在外公身边会胡思乱想,爸妈没来,我就必须一个人忙活外公的丧事,这个时候我必须坚强一些。”落蕾从椅子上起来,走向老人。
这时候一个炸雷打过来,闪电将原本昏暗的屋子照的亮堂起来。
“欧阳!”落蕾在大声叫着我的名字,我连忙赶过去。她一只手捂着嘴巴,惊恐的张大着美丽的眼睛,另外一只手指着尸体。
有人说过女人惊恐和哭泣的样子最能表现自己真实的最另类的美的一面,看来听上去的确有些道理。
认识她这么久,还没见过她这个样子。
我顺着落蕾的手指望过去。我看见老人的祼露在外面的脖子上开始朝外冒出一滴滴的水珠。
不仅仅是脖子,我仔细看了看,手脚脸部都是如此,而且水珠的颜色暗黄|色,带着少许血红。
“尸水。”落蕾低沉着说了句。
“尸水?”我不解地反问她。
落蕾似乎慢慢平静下来,脸色也没刚才那么苍白了。“这一带居住的人都知道一个规矩,如果家里的长辈过世不超过一个礼拜,也就是在家中停灵的七天内有尸水出现的话,是非常不吉利的。”
“可能天气炎热吧。”我安慰她到。
“不,欧阳,是外公,他在怪我,怪我没有在他身边,没有见到他最后一面,没有接到他最后一口气。”落蕾流泪了,她环抱着自己的肩膀,我无法在她身上以前在报社里看见的那种高贵而闪耀的气质,剩下来的只有无助。
门外的狗开始嚎叫起来,非常凶。我望过去,原来是先前的那位刘叔又来了。他微笑着,手里提着一片生猪肉。
“丫头啊,明天要准备丧宴,我怕你来不及购置吃的,你也知道我刘叔没什么别的本事,这不昨天宰了头猪,我拿了些肉过来。”落蕾走过去,道了声谢谢,接过了肉,似乎很沉,她单薄的身子晃动了下,我连忙帮她接了过来,落蕾将头发捋到脑后,说了声谢谢。
刘叔忽然怪怪地冲我下了下,接着一ρi股坐到椅子上。那椅子看上去还不及他ρi股一半大,到不知道他是如塞进去的,只是那椅子马上嘎吱嘎吱响了起来。
“丫头,你外公已经走了,人死如灯灭,灯都灭了,还要灯座干什么,你和你爸妈都是城里人,这房子和后院那地总不能荒在这里啊,你有没有想过如何处理?”刘叔似乎又来提地的事情了。
落蕾低着头,没有说话,沉默地靠在木制的门板上,等刘叔说完很久,才徐徐说到:“刘叔,您是长辈,我是晚辈,照例这房子这地我没发言权,但我爸妈不在,您问我,我就得给您个回复,至于这房子和地,我们暂时不想买,也算是给大家留个念像,而且我相信妈妈也会支持我的,您说是这个理么?”她一气说完。
刘叔听完后不作声,而是大步走过去。
“那我先走了,不过在看看老爷子一眼。”他走到尸体边,鞠了个躬,接着大惊小怪的啊了一声。
“尸水?”刘叔慌乱地望着落蕾。落蕾点点头。
“丫头,这事不妙,你知道这里的规矩,尸水一出,家宅不宁,子孙荼毒,我劝你还是注意些啊。”说完,他大步走了出去,门外的狗见有人出来,又汪汪大叫起来。
落蕾见他离开,叹了口气。
“他是我外公的朋友,一个屠夫,生前的时候就经常提出买后院的地,但被外公拒绝了,据说刘叔年轻的时候跟着一个风水先生学过些堪舆相术,所以外公和他很谈得来,居然成了忘年交,而他也经常拿一些卖剩下的下水碎肉来与外公一起喝酒。”落蕾对我解释道。我嗯了一声,看着她望着窗外的雨站在木门门槛边。
“你外公似乎是突发性的急性心肌梗塞,而且,可能是无痛性的。”我打破了沉默,落蕾听了略带惊讶地望着我。
“可是外公从来没对我说过他有这个病,他一直身体很好的,只是有些低血压。”
虽然我不是很精通医道,但是和纪颜呆久了,一些常识还是有的。急性心肌梗塞可产生剧烈的胸痛。但是,据统计,尚有近三分之一的心肌梗塞病人不伴随典型的心前区疼痛,甚至某些病人仅有轻度的胸闷、气短感,因此常易被忽略和延误诊治。医学上将上述现象称之为无痛性心肌梗塞。
“你外公是不是曾经有过胸背部憋闷、沉重、或者气短骤起咳嗽、吐白痰、不能躺平等不寻常的状况?”我问落蕾。她略微思考了一下。
“外公前些日子的确咳嗽的厉害,而且痰多胸闷,他只说是变天,抽烟太多造成的。”
“天气对心肌梗塞也有很大影响,可是,一般冬夏两季是这种病的低发期啊。”我继续说。
落蕾叹了口气,“或许外公太大意了,他一直以为自己身体很好,所以没有重视吧。”
“他经常和刘叔一起吃猪下水和那些碎肉么。”我想了想,又问到,落蕾点了点头。
19
外面的雨开始小些了。
我看了看躺在竹床上的老人,心中掠过一丝悲凉,忽然有种感觉,很无奈,我的亲人也在渐渐老去,有时候真的很害怕这种事情降临到自己头上。落蕾一直都显的毫无生气,虽然只在快到家的时候哭了一会,但她很快在进房间的时候擦干净了眼泪。
“想哭就哭一下吧。”我劝她,落蕾苦笑了下。
“借你肩膀靠靠可以么?”
“我肩膀太窄了,靠的难受,还是背吧。”我指了指自己的后背,落蕾笑了下,但脸庞很快又再次板起来。
手机铃声响了起来,落蕾起身接了电话。
“二版的专访不能动,我说了多少次了,那是我们报纸一贯的风格,还有,我不再的这几天不许偷懒,回去我会核对你们工作质量的,每一篇稿件我都会去重新看一遍,要严格按照三校五定的规矩!”她说话的语气又恢复了过来,急促而严厉。
可能身为一个年轻的女领导,不厉害些的确不行。
“先睡吧,明天还很忙。”落蕾关上木门,Сhā上门闩。
“好的,明天见。”我也走进里屋,和衣朝里面的床上躺去。
这个晚上特别漫长,一来蚊子甚多,跟轰炸机群一样,嗡嗡个响个不停,加上里面湿热的厉害,一股股的霉潮之气扑鼻而来这种环境实在很难入睡。我忽然想起了母亲说过的一个关于她同事家人的故事。
这位同事的丈夫,家中原先也是高门大户,祖上还是皇帝钦点的状元,但也是一夜之间主家的男人暴毙,接着也是莫名其妙,刚死就流出尸水,家里本来豪门大宅,人丁兴旺,结果一个个都奇怪地倒下,最后同事丈夫的母亲带着孩子逃走了,才幸免于难。
难道,尸水真能预示某些灾祸?如果那个什么刘叔所言为真,那还是让落蕾早些离开为好。
睡不着,因为落蕾告诉过我,这个房间是她外公生前的卧室,我倒并非害怕,因为我相信即便老人家生灵还在也不会加害于我。
房间不大,除了摆下一张床外勉强可以容纳两人进出,我在黑暗之中摸索床头,忽然触到了一件东西。
似乎是个圆柱形的,拿过来一看,好像是个装药的罐子。
我接着不多的灯光,相当吃力的看清楚了上面的字。
“硝酸甘油片。”
我有些吃惊,看来老人早就知道自己的病了,可是为何还是去世了,而且并没有告诉过落蕾。
打开瓶盖,是一片片白色药片,其中有几片似乎还有些脏了。我将盒子盖好,放进口袋。晚上狗叫的很厉害,落蕾起来过一次,又睡去了,她告诉我可能狗儿也感觉到了悲伤。
虽然睡的难受,但辗转反侧,终究还是在天明前睡了过去,早上又被山风吹醒,着凉了,咳嗽喷嚏不断,落蕾很不好意思,只好为我借了些感冒药,让我将就一下,等外祖父的丧事办完,就赶紧回去。
我拿着药片,忽然觉得和昨天看见的非常想象。
“药片,哪里来的?”我把药喝下,顺便问道。落蕾回答我,是刘叔的,她妻子,也就是那个圆规女人,居然还是村子里的医生女儿,刘叔的老丈人自学过几年西医,搞了个诊所,为村子里人医治个头疼脑热,不过有些大病,还是要找落蕾的外祖父。
“哦,原来是这样。”我嗯了一句,落蕾还告诉我,圆规女人也通一些医理。
将门打开,却发现狼狗一条条地趴在地上,毫无生气,落蕾有些吃惊,这些狗是老人生前最为喜爱的。
落蕾走过去,一条条摸了摸,接着叹了口气。
“全都死了。”
“看来是被毒死的,有人想警告你,赶快离开这里。”我走进狼狗,发现狗嘴边吐着粘稠的泡沫,四肢也夸张的变形了。看来昨晚的狗叫是毒药发作,它们痛苦的哀嚎。
“你外公没有得罪什么人吧?”我问落蕾,她自然摇摇头。
这时候刘叔忽然走了过来,他吃惊地望了望那些狗的尸体,接着连忙对落蕾说:“丫头,你外公的狗怎么被毒死了?你没什么事情吧?”
我笑了笑,对刘叔说:“刘叔你怎么知道狗是被毒死的?”他撇了撇嘴巴。
“猜的。”他不再理我,转而去追问落蕾。
“丫头啊,我早说了不要住了,你还是赶紧着把这屋子卖了,要不然我怕你也会有危险,我可不能看着老人在天之灵比不上眼啊。”他说的捶胸顿足,表情十足夸张,落蕾只是抹了抹眼睛,反到安慰了刘叔几句,只是房子依旧坚持要等父母来了再说,刘叔失望得叹了口气。
我忽然觉得刘叔居然比昨天看到的样子要瘦了许多,或许算计人多了,自然会瘦。
“刘叔,你怎么这么多汉啊。”我望了望他后备,白色的背心几乎完全被打湿了,如同糊了一层浆糊,而且额头上还大颗大颗的汗珠往下掉,今天风很大,并不热。
“是啊,我也不知道,晚上也盗汗的厉害,床上起来湿漉漉一片,饭也吃不下,你外公的死让我太突然了,太伤心了,几十年的老邻居啊。”他居然还会接楼梯上爬。
落蕾再次例行的表示了感谢,送走了这个家伙。
我带着些疑问,打了个电话给一个医院主治心肌梗死的医生朋友,朋友把答案告诉了我,我咳嗽了几声,说了句谢谢。
落蕾很奇怪的望着我,环抱着胳膊,站在我面前。
“我总觉得你有些事情瞒着我。”对聪明的女人说话很累,但更累的是当你和她们说实话的时候也无法取得相信。
“因为你现在感情波动很大,我希望调查清楚些再告诉你。”这绝对是实话,但实话偶尔也是废话。落蕾很聪明,聪明的女人知道问不出什么来就不会去追问了,所以她没再继续问下去,而是着手忙于老人的丧事。我则去了刘叔老丈人的医疗所一趟,似乎感冒药的效力不够好。当落蕾问我的时候,我是这样告诉她的。
丧事简洁,但并不代表简单,乡间的规矩着实比城市多了许多,什么白布遮脸啊,死不落地啊,寿衣的换发,先穿那只手再穿那只手,加上感冒,我头疼的厉害,但即便如此,我依旧始终注视的一个人。
刘叔。
他换了套衣服,可是还是不停的流汗,带来的毛巾被他擦拭的已经拧了几次了,长长的裤子也湿了一片,只是心想,他这样流汗下去,不会脱水么。
丧事一直从早上忙道下午,落蕾几乎累的差点晕过去,虽然在报社累,但那毕竟是本职工作,全然不像今天事情如此烦琐,规程如此复杂,所以即便是她,也有所不堪忍受了,我叫她休息一下,她也只是苦笑摇头。
最后所有人再次散去,房间里刘叔却依旧擦着满头的大汗,尴尬地站在屋子中央,老人尸体的旁边。
尸水已经没有在流了,山风很快把老人吹的干净了,但某些人的心却不是纯净的山风吹的干净的。
“刘叔,有些事情我想问你。”我忽然抬头问他,后者有些意外,但同时把脸上流露出来的讨厌之情压抑下去,依旧客气地回答。
“说,只要是我刘叔能办到的不办,还真对不起这个叔字。”
“你经常拿着酒肉来找落蕾外公喝酒么?”
“是。”
“你知道他有无痛性心肌梗塞么。”
“不知道。”
“那老人抽屉里的硝酸甘油片哪里来的?这附近只有一家可以拿到西药的地方。”
“是我帮他取的。”刘叔的汗流的更加多了。
“你不是不知道他有心肌梗塞么?”我笑着问他,一旁的落蕾则吃惊地望着刘叔。
刘叔在擦汗,却不说话。他站的地方居然留下了一小淌水渍。
“我原以为老人得的是无痛性心肌梗塞,其实不是,他知道自己有病,而且准备好了急救的药品,可是他不知道那些酒和高脂肪的肥肉下水比毒药更可怕。
酒后不能使用硝酸甘油片,否则非但无法发挥药力,还会造成严重的低血压,老人似乎还有严重的低血压史,本来对这药物就要严格控制,而且长期饮酒和肥腻食物也会诱发病症。“我拿出药瓶,拿在手里把玩着。
刘叔的汗淌的更加快乐,但依旧不说话。
“可是低血压也不会造成外公去世啊。”落蕾忍不住说了句,刘叔像找到了救命稻草,眼巴巴地望着落蕾。
“是的,的确,如果他只做这些,恐怕老人的死从法律来说根本治不了他,他只要推说压根不知道罢了,但是这药是你拿来的,可里面装的却不是硝酸甘油片而是医治感冒的普通药片,那就相当于谋杀了。”我将药瓶抛了起来,望着刘叔。
他固执地喊到:“你凭什么说我换了药。”
“那不见得,老人的病连自己儿女外孙女都没告诉,只有你一个人知道,药出了事情,不找你,找谁?而且外面的狗,恐怕也是你下的毒吧,昨天拿来的肉,可能早就切了一些混合老鼠药扔给狗儿了。而且,第一个到达现场的是你吧,把散落在地的药片又重新放回去,在放到床头,装的好像是突发性梗死,来不及拿药,可惜,药片里有几块沾了泥土,你应该扔掉的。”
刘叔听完,像暴跳的狼狗,冲过去抢过那个药瓶,然后将里面的药片统统倒出来扔出门外,接着还跑出去使劲踩跟疯子一样。
“你不用踩了,那瓶药是我找来的,不是你换掉的那个,其实只是我的猜测罢了,没想到你反应如此之大。”我从怀里又掏出了一个瓶子。
刘叔如同傻子一样望着我和落蕾,落蕾眼睛里满是不解和愤怒。
“我只是为了房子,为了这房子后面的地。”刘叔跪倒在老人的尸体前,居然哭了起来。
“这地是百年难寻的龙嘴|茓,埋进自家祖先进去,后人必定飞黄腾达,我求过他好几次,可就是不答应,当然,我不好直说,后来他拜托我去为他开一些硝酸甘油片,我才鬼迷了心窍,动了这心思,我真的不是故意的啊。”刘叔脸上又是汗,又是眼泪鼻涕,就像打翻了一碗粥在脸上。
“可是这尸体出水?”落蕾奇怪地问。
“那都是我卖猪肉使的坏招,将水打在皮下,一些时辰后,尸体血液凝固后会江水从毛孔中挤出来,自然成了尸水。”刘叔断断续续地解释着。
“那等于是你杀了我外公。”落蕾几乎是咬着牙齿说着,脸冷的吓人,我从没看过她这样生气。
刘叔低着头,不再说话。
“你还在流汗么?”我忽然蹲下来,问刘叔,刘叔看了看我,又看了看落蕾,他奇怪地点点头。
“你的汗,可能永远也止不住了,或许那天老人原谅了你,或许,你会流到死为止,你死的那天,会变得如同人干一样,身上一点水也没有,像风干的腊肉。”我一字一顿地说,刘叔的眼睛满是惶恐,他爬了起来,看了看尸体,大叫起来。
接着,刘叔高声喊着跑出了屋子。从房间到门外,一串脚印,居然连鞋子也湿透了。
“算了,他得到应有的报应,即便去报警,也没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啊。”我看落蕾还有些生气,安慰她说。
“嗯,时间不早了,爸爸和妈妈刚才打电话来也说快到了,让你忙活这么久,真不好意思,还感冒了。”她抱歉地说。
我自然说没事,而其实头疼的几乎裂开了,在女性面前逞强似乎是男人的天性。
最后,我陪着落蕾回去了,老人就葬在了房子的后院,倒不是说为了什么龙嘴|茓,只是他是在太爱这房子了,生前就说过许多次,死也不离开,陪葬的还有那些可怜的狗儿。
几天后,充满干劲和精神的落蕾再次出现在我面前,照样喜欢说话开玩笑,该严肃的时候又很严肃,只不过当下起大雨的时候,依旧会端着咖啡,脑袋斜靠在玻璃上,望着窗户外面出神。
后来我打听过,刘叔疯掉了,他走到哪里都不停的擦汗,即便已经没有汗了,也使劲擦拭着,把皮都磨破了。
“我没有流汗,我死了不会流尸水。”他总是翻来覆去的念叨这句。(尸水完)
第七十三夜 画头
纪颜父亲的朋友数量之多,实在是让我难以想象,但是,那本留给儿子的笔记中,却详细地说其中有个朋友会在几十年后回来再次拜访,纪颜父亲已然料到自己活不到那天,所以把这人的事和名字记在了笔记中,好提醒儿子。
纪颜当然知道这个人,可是提及起来,他对这位父亲的故友,按理说是长辈的男人却不屑一顾。
这个奇怪的人叫白水良夫,当然,他是一个日本人,按照当时纪颜父亲的记载,即便在二十年前,这个人就已经六十多岁了,如果他现在能来,恐怕都已是一个徐暮老者了。
“父亲并不喜欢这个人,但是他又为他治疗过怪病,不过,父亲告诉过我,白水良夫二十年后还会回来,因为那病,父亲也无法完全根治。”纪颜关上笔记,将它重新放回书架。
“哦?既然你父亲不喜欢他,为什么还要为他治病呢?”话一出嘴,我忽然发现自己问了个很傻的问题。果然,纪颜摇摇头。
“这是自然,医者父母心,无论他是什么人,做过什么事情,作为医生,在父亲眼睛里他只是个病人,不过父亲并没有把详细的细节记录下来,只是说,这个人还会来一次,而且算算看,就是这几天左右了。”纪颜笑了笑,忽然看了看门口。
因为外面传来了门铃声音。
“真有这么神奇么,居然来了。”我一边惊讶,一边走过去开门。
门外站着的却不是我推测中的老者,而是一位和我们年龄相若的年轻人,个头稍显矮小,但却非常结实,许是外面天气炎热,他已经将西装脱了下来,整齐的放在抬起的左手,衬衣被身体绷的紧紧贴在身上,不太宽阔却又浑然略向外凸起的额头全是汗水。他的脸庞犹如刀刻过一样,下巴尖而犀利,皮肤如同干涩的树皮或者是闲置已久未曾使用的抹布,但他的眼睛却非常有神,眼白不多,咖啡色的眼球在阳光下闪闪发亮,嘴唇很厚,向上微微翘起,把上面的两撇八字胡抬高了点,这个年轻人见到我,他略有惊讶,但又非常高兴,不过还是很礼貌而小心的询问起来。
“请问,您是纪先生么?”他的发音不是太标准,我相信这个人不是中国人,但还好,可以听清楚。
我摇摇头,对着里面的家伙招招手。纪颜双手Сhā在裤子口袋里,提溜着拖鞋走了出来。
“我就是。”声音懒而清脆,年轻人很惊奇地望望纪颜,马上固执的摇头。我发现他的头发很特别,摇动的时候前面的在动,而后面仿佛被胶水粘住一样。
“绝对不是,我的祖父说,纪先生应该已经最少四十多岁了。”他说的纪先生,应该就是纪颜的父亲。
两下里一解释,年轻人才明白,但随即又非常失望,不过依旧保持着良好的礼节,微笑着想要告辞。
“你是来问关于你爷爷的病情的吧。”纪颜笑了笑朝着转过身去的年轻人喊道,果然,这人重新走回来,三人走进屋,聊了起来。年轻人进屋的时候整理好衣服,小心的脱下鞋子,整齐的提在手中,放到鞋架上,动作干脆整齐,很有军人的感觉。
这个人,正是白水良夫的孙子,他叫白水英喜,英喜的中文说的一般,不过却居然写着一手好字,这让我非常惭愧,因为我身边认识的人,大都习惯使用键盘了,他们对练字不屑一顾。
“何必去浪费时间呢?”他们都是统一的回答,并认为与其去花大气力练中文,还不如练习书写英文。
但一个日本人,居然能写着这样一手好字。英喜说的很差,所以只好靠书写,还好他的听力不错,我们的话只要说的慢些,他都能听懂十之八九。
不过为了方便记述,我还是按照他“说”来写吧。
“爷爷从中国回到日本就和从小的玩伴结了婚,接着做了些小生意,过着相对平凡幸福的生活,然后有了父亲,可是后来得了怪病,他遍寻无方,经常在睡梦中惊醒,他告诉奶奶,这病的源头在中国。”英喜说到。
“在中国?”我和纪颜齐声问道。
“是的,在中国,他是一名军人。”英喜说。白水良夫,日本滋贺县人,姓氏是因为家中祖上在泉水边,而源自得之,他在十七岁的时候,随着日本国内号召参军,而跟随着日本第六方面军下辖的十一军,该军当时的司令官正是臭名昭著的冈村宁次,白水良夫作为华中日本军来到了中国,并参与了进攻上海,苏杭,江西的军事行动。
我有些明白为什么纪颜的父亲比喜欢这个人了。不过我看了看白水英喜非常真挚的脸,忽然预感到了什么不好的事情。
“爷爷终于在上世纪八十年代辗转来到了中国,他回到了这个城市,想找到自己的病根,结果偶然在别人嘴里听闻了纪先生,也许是缘分,纪先生高超的医术暂时控制了病情,可是他也说无法找到病根,也无能为力,所以说顶多可以控制二十年,而后来的事情,他说到时候再说。”英喜手开始流汗了,他喝下一杯水,随着喉结的蠕动和咕咚咕咚的声音,他接着下下去。
“可是,爷爷等不到二十年后了,他回去以后,在第十年的一个夏季晚上,他痛苦地高喊着死去了。可是事情没有完结,如果就此结束,我也就不会来您这里了。
三年期,我的父亲,居然也得了和爷爷同样的病症,他已经在死亡边缘徘徊着了,这种病各大医院都束手无策,甚至厌恶而且恐惧的避开,他们把父亲看作瘟疫和恶魔,而就在不久前,我也被发现得了同样的病,父亲艰难地告诉我,如果想活下去,一定要回到中国找到纪先生。“一气写完,英喜似乎好受了些。
我们等他平静了些,才问道事情的关键――到底他们一家得了什么病。
白水英喜的眼睛低垂着,他的嘴角不停地抽动,胡子也不安分的翘了起来,他慢慢转过头,用手拿下了什么东西。
竟然是一片假发,难怪刚才觉得看起来奇怪,原来他的整个后脑勺都是光的。
不过在仔细看看,其实并不是光秃秃的,那上面似乎有什么东西。
准确地说,是一副人头画,而且画的如此逼真,仿佛英喜的脑后又长出一张脸。
看上去,似乎是一个年轻女性,额头有刘海,瓜子脸,相貌端正,可是我不明白,这和病有什么关系。
英喜看出了我们的疑惑,他又拿出两张照片,一张已经很旧了,似乎有几十年。
旧的那张,是一个穿着和服的人坐在椅子上,双手平放,可是我仔细看了看,发现了个奇怪的事情。
放在椅子两边扶手的双手,大拇指居然是朝外的!
换言之,这手是从正常位置折断后翻过去的,果然,脚也是如此。我非产诧异的看了看那人的脑袋。
脖子处,充满了褶皱,仿佛拼命拧干的衣服,可是那是人的脑袋,整个人的头部,完全折了过来。最诧异的是,这人光秃秃的后脑勺上,也有一张和英喜相同的女人脸孔。
这是一个背人,他的五肢从前面折到了后面,本来是一种失传很久的刑法,折断四肢和头部而死,喻指无脸见人。
可是,这也太诡异了。
第二张似乎是最近的,照片里的那个人四十来岁,和英喜有几分相似,但他的四肢和头也已经开始向后旋转了,从那人痛苦不堪的脸来看,的确是非常残忍的刑法,这身体已经不是正常的身体里,犹如一个提线木偶。
“第一张,就是我爷爷临死的样子,他用最后的气力告诉我们拍下来,而第二张,就是我的父亲,这是我离开日本的时候拍的,他已经在死亡边缘了,而我,恐怕不久也要成为下一个了。”英喜说。
“的确很奇怪,而父亲似乎没有在笔记里留下关于这个的任何资料啊。”纪颜苦恼地说。
英喜告诉我们,当年他爷爷来的时候病症也十分严重了,纪颜的父亲帮他扭转了过来,但是没想到他还是死了,而现在我们根本无法知道如何去治疗,更何况,笔记也说,无法知道病根,也只是治标不治本。
“另外,和爷爷一起参战而又回来的战友,都是这样痛苦死去的,他们的子孙也是,仿佛如同咒语一样,旁边的人根本不同情我们,而是说是活该,他们谣传说爷爷和他的战友在中国触怒了当地的神灵,而导致遭到了报复。而爷爷说当初他来找纪先生的时候,由于对自己的过错羞于启齿,也怕纪先生生气,所以只字未提。”英喜说到。
“看来,我们得知道当年你爷爷到底和他的战友在当地做了什么事情,恐怕这是事情的根本了。而且,我们时间不多,你父亲恐怕撑不了多久。”纪颜从来不会去说谎话安慰别人,因为他觉得这是对他人得不尊重,英喜似乎是个很坚强的人,他点了点头。接着又从脖子上取下一个心形吊坠。
吊坠打开,里面有个人像,是个外表平和清秀的女孩子。
“这是我妻子,她已经怀孕了,我无论如何,即便是拼上性命,也不能让我未出世的孩子背负如此残酷的命运。”这一句,英喜是说出来的,虽然断断续续,发音并不标准,但我却听得异常清晰。
我们三个先去了躺当地的资料库,结合白水良夫生前留下来的不多的资料,知道白水曾经担任过准尉一职,并在进攻江西洞庭湖的时候被委以巡逻后方的任务,他和他的下属战友,在这城市停留过一些时日,接着随着十一军开赴前线,从武汉出发,发动了直攻衡阳的大会战,彻底击溃华军第九战区的主力,然后往柳州去了。
而且白水良夫自己也说道,他的错源自于这里。我们寻着不多的痕迹,想找到当年白水所在部队驻扎的地方。
可是,途中,英喜已经接到电话,父亲已经病逝了,他强忍着没哭,只是不停地吞咽唾沫,大睁着眼睛望着天空。我想去安慰他几句,但被纪颜阻止了。
“让他一个人呆会吧。”纪颜望着他,眼睛里似乎可以找到相同的悲伤。
不过很快英喜又恢复过来,但是我可以发现他的脖子已经有些歪斜,而同样他的手脚也是。
“快些吧,我们的时间不多了。”英喜将字条递给我,上面的字迹已经很潦草了。他脑后的人脸渐渐变的清晰起来,而且开始微笑。
一天过去了,查询一个当时的一小股日军的动向实在非常困难,偶然的一个机会,我们经过一个县城,想询问一些上了年纪的老人,并且把白水良夫的照片给他们看。
白水良夫当时只有二十多岁,幸好他是个相貌奇特而容易记住的人,圆圆的脑袋,向外凸出如同的了甲亢的眼睛和一对鹰眼,虽然充满刚毅的精神,却也透露出几分残忍。
终于,一个老人非常激动地告诉我们,他认识白水良夫,因为在为日本军队修筑防御工事的时候,他曾经见过来监督的白水良夫,因为白水良夫在日本人中还稍显宽厚,并未过多责骂,所以对其略有印象。
他还告诉我们,白水和他的小队,就住在离这里不远的村子里。我们谢过老者,马不停蹄地赶过去。
英喜的症状更加严重了,就像浑身抽筋一样,我和纪颜只好搀扶着他过去。
“答应我,如果我死了,也要为我的家族后代解除这个厄运。”他流着泪说。我和纪颜点点头。
到村子的时候,已经是入夜了,我们花了些钱,住在了一户老乡家里,我们叫英喜不要开口说话,更没说他是日本人。
因为,早有人提醒过我们,这个村子里的人十分仇恨日本人,即便是三岁孩童,也被从小教育过,日本人都是人渣,是畜生。我依稀觉得村民的态度,和白水良夫奇怪的病症有关。
虽然大家对英喜的病很奇怪,但也不去多管,这里的居民有一点好处,从来不多事,似乎在他们的字典里没有好奇两个字,只要不妨碍他们,一切事情与之无关。
我们住在的是一个壮实的农家汉子家,看上大概五十多岁,可是非常健硕,肌肉依旧发达黝黑,可能长期农作的关系,大家互相聊了下,吃过了晚饭,大家便相继躺下。
村里刚过九点,大都熄灯了,倒不是真的缺乏热情,而是白天一整天的劳作,让大家都很疲倦。
半睡半醒之间,我被纪颜推醒了。
他朝着英喜的床铺指了下,不过很快用手捂住我的嘴,的确,如果不是这样,我真的会叫起来。
英喜坐在床头,动作似乎灵活了,仿佛一个女子一般,坐着梳理头发的动作,嘴里又哼着仿佛是歌谣的东西。歌谣声音渐渐变大。
门打开了,一束蜡烛的光透了进来,正好照在英喜脸上。
不,应该说是他脑后的那张脸。
那脸居然如活的一样,仿佛有人用一把刀子雕刻出来的一般,五官都有了层次,尤其是嘴,真的在一张一合,而声音,的确是年轻女性的,说出来的,也是中国话。所谓的梳头,实际上是他背着手的,那动作非常夸张,仿佛杂技里的柔术一样,手臂反转到了非人的地步。
门外啪的一下,跪倒了一人。正是那个中年汉子。
“姨娘!”汉子手举着蜡烛,大声喊到。
英喜背对站了起来,手脚的关节响彻着折断的声音,他痛苦的高声喊道,纪颜也不知所措,只是连忙咬破手指,将血涂抹在英喜头顶,太阳|茓,人中,口鼻耳朵嘴上,并用布把他的眼睛嘴巴鼻孔嘴巴包起来,当然,不能太紧。
灯光点亮,中年汉子带着怪异的目光望着我们三个。而我也奇怪地问纪颜刚才在做什么。
“魂以脑存,我用血封住几个大|茓,还有口鼻眼睛耳朵这些地方,可以暂时让他的魂不散罢了,可是持续不了多久,只是例行之法。湘西赶尸为了不让死人散魂去魄,也用朱砂封嘴,道理相似。”纪颜止住血,缓缓回答。英喜虚脱地倒在床上,纪颜看了看他的伤势。
“你们到底是什么人?”中年汉子点好灯,板着脸孔问我们。纪颜看了看我,还是把所有事情告诉了他。
“带着这个日本人走吧,我不会为难你们,如果等大伙知道了,别说这个家伙,就是你们都很难走出村子了。”中年汉子冷冷地回答。
“当年白水的小队在村子里到底做了什么?”我不禁问道。
“难道那畜生居然也有愧疚么,居然没有像自己的后代说过?”中年汉子苦笑了下。
“其实,那年我根本没出生,都是我娘告诉我的,姨娘是比她小六岁的妹妹,家里有一张她的照片,她是村子里唯一进过学堂,在大城市见过世面的女人,所以大家对她很佩服。我自小娘就拿着照片告诉关于姨娘的事情。她是学西西洋画的,据说很得到老师的赞许。”中年汉子继续说着,并且走到里屋,翻找了一下,拿出一张发黄的黑白老照片,照片是个年轻女子的半身像,果然,和英喜脑后的人脸很像。
“那个叫白水的家伙,带着部队以查找伤员的名义住在村子里,大家都很害怕,姨娘也闭门不出,村子里年轻的女性都躲了起来。只不过姨娘躲在屋子里天天画画,娘后来说,经常看见她流泪。
开始的时候,并没有发生什么,白水曾经想在村子里找些姑娘,但可能又嫌弃乡下姑娘土气,于是他带着部下去逛县城的窑子去了。可是没过多久,白水的部下到处忽然对村民们询问年轻女性的下落,大家都很恐慌,不知道鬼子想干什么。大家没有答应,白水就带着军队挨家挨户的搜索。
果然,所有的女孩子都被搜了出来,被整齐地叫道村口排成一行。村子里所有人也去了。娘被姨娘藏了起来,那是家后院的小地箱子,一般是用来放置腌菜的,只能容纳一个人进去,姨娘似乎预感到了什么,坚持要将母亲藏进去,因为那时候母亲刚怀了我大哥。
娘呆在里面很担心姨娘,所以搜查的鬼子刚走,她也爬出来,悄悄的跟在后面,伏在村口不远处的乱石堆里看着。
原来,白水和他的部下,要的是年轻女人的脑子。
不知道是听谁说的,说是生吃活女人的脑子做药引可以治那些脏病花柳病,白水和他的部下一定是在县城里染到的,那时候这病是非常麻烦的。
当白水靠着翻译结结巴巴说出来的时候,在场的人几乎都吓晕了,白水告诉村民,只需要一个志愿者就可以了,而且最好是自愿的,否则药效不好,他还是要再杀一个。当然没人愿意站出来,白水似乎有些不耐烦了,掏出枪,就把我大伯一枪打死,大家都呆滞了,接着他走回原地,说没人愿意他就随意挑一个杀了取脑子。
姨娘离开的时候刚画了幅画,不过谁也没看见画了什么,这是我娘告诉我的。抓走的时候她手里攥着那幅画。
姨娘将画扯碎,然后塞进了嘴里吞了下去,白水和他的部下都很诧异,不明白是为什么,姨吞下画纸,往前走了一步,微笑着来到白水面前,告诉他自己愿意做他们的药引。
就这样,姨娘被砍掉了脑袋,白水和他的部下分食了她的脑子,而姨娘的尸体被大家收殓起来安葬在村子里。
没多久,白水带着部队离开这里,然后就再也没回来。“中年汉子低沉着声音说完了。我们还未来得及反应,忽然英喜从床上爬下来。
他几乎已经无法弯曲自己的膝盖了,但是他趴在地上努力做出跪下的动作。
“我为我祖父的暴行感到愧疚,我知道道歉并没用,但是他和我的父亲已经得到报应了,我不怕死,但我希望解除掉您阿姨的诅咒,我还有个未出世的孩子,他是无辜的啊。”英喜断断续续地喊到。中年汉子本来坚毅的脸庞有些异样,他抽动了几下脸部,想去扶起英喜,但又停下了。
“我也不知道如何去帮你,这我实在无能为力。”他重新站起来,看了看英喜的后脑。
“但是,我可以替你们向大家保守秘密,我只能够做到这点了。”说完,他叹气走了出去。
“请等等,您阿姨是不是还有些别的遗物?”纪颜站起来问道,中年男人思考了下,说好像有。我和纪颜将英喜扶上床,让他休息一下。
在里屋,有一间不大的房间,里面布置的干净简洁,很像女孩的闺房,中年汉子告诉我们,自从他姨娘死后,家里人无论住的在紧张,都不准进这个房间,而且所有的布置都和当初一样。
里面只有一张挂了蚊帐的木床,书桌,和一个画架。
“如果是带着怨念而死,她留下来的东西,应该可以感觉到什么。”纪颜翻了翻那些画纸,可是大部分都已经变脆发黄,可能整理的还算不错,没有发霉,因为这里气候还算干燥的缘故。
纪颜走到画架面前,那里是白纸一张。
“从那天起几十年来都一直没动过么?”纪颜问男人。
“是的,即是是搬出去晒晒,也是小心翼翼,而且像画架那些画纸画笔都没有碰过,这房间一般不让人进来。”男人回答到。
“有米酒和醋么。”纪颜伸手问,我很奇怪他干嘛要这个,很快中年男人拿来了米酒和陈醋。
“在弄张薄牛皮。”纪颜结果东西,将米酒和陈醋倒在一起。过了会,薄牛皮也弄来了。
纪颜将米酒和陈醋调制配的液体涂抹在牛皮上,然后又重新按在画纸上面。中年男人惊叫了一下。
“你干什么?”他想冲过去阻止,不过纪颜猛的将手指咬破,在牛皮上涂抹了一道血迹。
他将牛皮拿下来,找来张白纸再次铺上去,并放到了太阳底下。
“晒干后,把牛皮揭下来,不过要小心点,不要把纸弄坏了。”接着他又告诉中年男人,自己这么做,是想看看那位死去的姨娘临死之前究竟画了什么。
牛皮被小心的揭开,白纸上果然有一副画,虽然不太清晰,但大体可以分辨出来。
那是一副女子的画像,但是我们只能从服饰来看,因为光有头发,而整张脸孔不见了。
“我明白了。”纪颜恍然大悟道。他拿着纸,走进英喜的房间。
英喜平躺在床上,显的很虚弱,纪颜叫我把他扶起来。
20
后脑的脸孔紧闭着眼睛。
纪颜小心的将纸按上去。
那幅画完整了,我这才看到原来那个死去的姑娘其实非常美丽而充满艺术的气质。
“该走了么,原来已经过去了。”女孩的脸依旧闭着眼睛,张了张薄薄的嘴唇,说出这么几个字。
纪颜缓缓的将纸拿下来,英喜脑后的人脸也不见了。而纸上的人像也如同掉进了水里一般,渐渐模糊不清,然后最终消失了。
只过了数小时,英喜的手脚骨头都复原了,我们无法解释,也不想去解释,他几乎是带着感恩的神情谢谢我们和那个中年汉子,中年汉子始终不屑一顾,并警告他不要再回来这个村子。看玄幻小说首选!
“我不能担保,下次见到大家会怎么对付你。”他冷冷说道,不过却还是带着忧伤地看了看低垂着头的英喜,看着他光光的后脑。
或许,他们都是受害者。
英喜离开的时候告诉我们,他根本没打算活着回去,能有这样的局面已经是出乎意料了。
“我会告诉我女儿,他祖父的罪恶,这没必要去隐瞒,而且,我会想办法带着我太太而女儿来中国定居,虽然有些难,虽然可能大家不会喜欢我们,但我还是会去做的。”英喜坚定地将纸条地给我们,我和纪颜则笑道随时欢迎。
“下次,下次来我一定不用在写字和你们交流了!”英喜将最后一张纸条给我们,然后进了机场。
“你在想什么?”我看见纪颜凝神着若有所思。
“我在线,父亲是不是特意将这个事情留给我来解决的,也或许他知道,整件事就是轮回,他无力去阻止,时候到了,自然会有一个结果。”他缓缓说道。
“那米酒和醋?”我好奇地问。
“我只是将几十年前的画痕勾勒出来罢了,那女孩临死的画当然留着不少的怨气,米酒是可以捕捉到那些东西的,而我的血只是为了固定住并且让它实体化罢了。”纪颜解释说。
出去的时候,街道上到处悬挂着标语,电视里也提醒着我们,今天是七月七日。(画头完)
谨以此文,纪念那场无意义战争死去的人,不要去说什么抵制日漫,日制产品,那样没什么意义,我们要做的,是让这个国家真正强大起来,而不是消极的去逃避。
第七十四夜 丹缘
立夏以后天气逐渐炎热了,一想到真正的夏天还没到来,已经陆续看到有人被热死的新闻就觉得烦躁。
在办公室里的大家都在死撑,绷紧了的脸像拧到底的发条随时都可能迸发。没有什么比大热天没空调更难受的了。尤其是八个人和八台电脑挤放在一个十几平方米的空间里面。没有人说话,说话只会更热,没人抱怨,抱怨只会浪费自己的体力。埋头干完然后走人是大家难得达成的共识。我一边努力使自己平静下来,一边校订着稿件,可是随后接到的电话却让我无法安静下来,而是立即请假往纪颜家里赶去。
电话是李多打来的,话筒里带着哭腔的她说纪颜忽然晕倒了,而且送到医院也诊治不出什么,只能打着盐水躺着。现在李多都慌了,只好打电话给我。
我向来认为中国的西医是有意无意的骗子,他们喜欢走有自己特色的路子,于是聪明的他们发明了中西医,或许是变形金刚看多了,天真的认为凡是合体的都是强大优秀的,无奈治病这东西却不能这么简单拿的来看,所以当他们遇见诊治不了的病就会拿出一堆我们老百姓看不懂的名词来忽悠我们,小到伤风感冒,大到手术开刀,以牟利为本,以治不好为宗旨。只是奇怪某些人却高喊着西医是世界的医学,可惜他忘记了但凡是世界的,到了中国都会多少带着点中国特色,如同银行一般,收费向国际靠拢,而服务却要有本土情结。
赶到医院的时候,我居然见到了另外一个许久没见的人。
纪学,纪颜的堂叔,本来就不喜欢走动的他加上在怨崖那次事后失去了一条腿,他本来更不可能来到这里,可是他究竟还是来了,而且来的如此凑巧。
纪学的脸依旧消瘦,深陷的眼睛却很有神,他没有用拐杖,在旁人看来哪里能瞧出他的一条腿是假肢?虽然我知道有一位美国黑人可以一条腿跳街舞,而且很不错,不过毕竟是少数。
“我是来救他的。”纪学看了看紧紧闭着眼睛躺在床上的纪颜,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白色的纸包,里面似乎包裹着什么东西。打开一看,居然是一些小药丸,大概指甲盖一半大小,一个个圆溜溜的,只不过包裹的纸张接触到药丸的部分都变成了淡蓝色。
“把这些按每天一粒服下,四天后再把这包药粉合水吞下就没事了。”纪学又拿出一包东西交给我,我则递给了李多,李多擦着眼泪,连忙点着头,把两包药收好。
我看了看纪颜,既然有李多照顾,我自然没事了,纪学正想离开,却被我拦住了。
“能告诉我那是什么么?”我问到,纪学看了看我。
“不能。因为你没必要知道。”他微笑着回答,我如同喝水被呛到一样。
“不过据我所知,那些药丸的毒性很大吧,否则也不会把白纸变成淡蓝色,你交给李多最后一包东西是解毒剂么?”上次和落蕾去拜访她的外祖父,老人家曾经提及过一些,我也暗自记下了。
“看来你知道的不少,这样吧,我们找个地方聊下,或许你作为小四的朋友,我不该隐瞒你,前面的话我道歉,希望你不要介意。”纪学的态度非常爽朗,反到让我有些不好意思。于是我们两个来到了医院外面的一个供人休息的茶座。
“我讨厌呆在医院,因为不仅仅有浓烈刺鼻的药味,还有死者和生者纠缠的怨念,或许你感觉不到,但我多呆一秒,都让我窒息。”纪学走出医院脸上带着轻松,他走的如此之快,居然我都跟不上他,我瞟了下他的腿,要不是我上次亲眼所见,真无法相信。
“在告诉你那些药丸的事情前,我想先说一个关于炼丹的故事。”纪学点了两碗茉莉花茶,他一边品茶,一边说着故事,那些话仿佛带着茉莉花的清香,在我耳多边上回荡开来。
在我还是幼童的时候,就被我的父亲告知,无论以后出现什么情况,我的堂兄――也就是纪颜父亲的生命永远是最重要的,如果他死了,那我就要接着维护他的儿子,这也是分家的使命。
那时候村子里来了一位江湖郎中,一个赤脚医生,操着一口浓重的江浙口音,他不住在村子里,也不知道生活在那里,只是经常来村子晃荡,不过与其他医生不同的是,这个人却穿着一身道袍,虽然那蓝色的道袍已经被油渍和泥巴弄得污秽不堪,但他丝毫不介意,依旧穿在身上。这个人看上去四十岁上下,精神很好,虽然偏瘦,但是无论如何都挺直着细长的腰杆,两条眉毛很长也很整齐,直直的朝两边太阳|茓延伸出去,一双鹰眼平时总是半闭着,懒懒的,不过睁开的时候却很有威严感,方而狭长的下巴一旦吃饭就一上一下的抖动,他的鼻子左侧到嘴唇下面有一道很深的伤痕,导致一说话嘴巴就有些歪,若是情绪激动就歪的厉害,不过那伤痕看上去像是剑痕,他自称用剑很厉害,寻常人近不得他身边三尺,杀人只需一剑而已,所以我们叫他一剑道长。村里人开始总是喜欢戏耍他。说他既然用剑厉害,为何脸上还着了这么厉害的一下。道长总是挥了挥大而宽阔的袖子,撇撇嘴巴。
‘厉害是厉害,但不是最厉害的。’他总是解释着,村里人在发生后来的事情之前,包括我,也总是将他看作一个吹牛的闲人,每个地方都需要这种人,如同汉武帝需要东方朔,大家也需要一个可以闲暇时逗逗乐的人,加上虽然大家总是戏弄他,一剑却总是不以为然,所以村民还是从自己的碗里各家扒拉一口饭下来养着他。
‘我会报答各位的!’一剑吃着斋饭,忽然高昂起头对着大家来了一句,村民们一伙晒笑,把这句和先前他说自己用剑厉害归到一类去了。可是道长说的很认真,也为村里的小孩医治些头疼脑热,感冒发烧之类的小病。
终于,有一次村里发生了一件事,一个孩子在山上挖蘑菇的时候误食了毒蘑菇,这并非一般的毒蘑菇,而且山里的孩子大都认识,颜色花哨的就是有毒的,可唯独这种,高而宽厚,颜色灰白,现在这种蘑菇叫‘死亡酒杯’就是因为看上去像一个酒杯一样的形状。
孩子很快全身痉挛,意识模糊,脸色也开始泛青,纪家人也略通医道,可惜那时候我祖父,也就是当时纪家的族长,在实施了针灸后也无能为力,毒性早已经深透血液,纵使华佗再世,扁鹊重生,恐怕也无能为力。
孩子的父母哭的很伤心,因为这个儿子是他们四代单传,两人年纪也蛮大了,此子若就此葬送了,恐怕日后连个持节送终的人都没了。不过大家又没有办法,只能眼睁睁看着孩子呼吸越来越弱。
这时候一剑忽然拨开人群,左手紧握,跑了进来。
大家觉得奇怪。
‘我有办法救活孩子!’道长睁开双眼,大声说道。可是众人并不相信这个平日里向来夸夸其谈只知道医治些寻常小病的人有什么作为,不过父亲忽然扬起手,同意让他试试。纪家在村子里威望很高,所以父亲发了话,大家也没在阻拦,更多的则是好奇的看看一剑到底用什么法子。
那时候我拥挤在人群里,看的不是很清除,只知道他摊开左手,取出三枚药丸,以凉水塞入孩子嘴巴里,在让人捏住孩子鼻子,嘴对嘴将【】药丸吹下腹中。
不消片刻,孩子变苏醒过来,接着开始呕吐,孩子父母非常高兴,当场跪下来向一剑磕头,旁边的村民也大呼惊讶。后来孩子配合父亲的针灸放血排毒,慢慢将身上的毒缓解了,可是由于中毒太深,终究还是落下了病根,身体常年虚弱。不过能捡回一条命,已经是大幸了。
这一次事情后,一剑道长在附近十里八乡就出名了,可是他拒绝见任何人,也不告诉一星半点关于那药丸的事情,只要是问的急了,逼的紧了,他就跳将起来,双手高挥,如同孩子一样,一边叫着我不知道,一边赤着脚跑了,大家见他半疯半癫,也只好作罢。
不过村里的少年却对他很是着迷,每天都缠着他,一剑十分喜欢孩子,尤其喜爱我和堂兄两人,他经常摸索着我们两个的小脑袋,笑嘻嘻的,他笑起来很有趣,及时那道深的吓人的伤痕,也变的柔和起来。
‘那个是丹药。’终于,有一天我们三人在一起的时候,一剑说了出来。我和堂弟不是很懂,于是缠着他多说些。
‘丹药是炼出来的,古时候叫黄白之术,炼丹的人叫做方士,他们认为人只要吃下某些丹药就可以得道飞仙,最不济也可以延年益寿。
炼丹讲究理,气,数。也是大部分道家最求的目标。说多了你们娃娃不懂,我只能说一般将炼丹十日为一周,所谓阳一二三四五,阴六七八九十。五天又按照金木水火土的排列顺序进行。
后晋到晚唐的时候,炼丹大为盛行,最有名的方士楚泽编订了苏元明的著作《太清石壁记》,记载了各种丹药的成份和炼制方法,如九鼎丹法,而且他还未皇帝炼过丹。可是炼丹讲究丹缘,炼的人要,食的人也要,我看那个食了蘑菇的孩子还算有些丹缘才敢拿给他吃,否则,没有丹缘的人,吃了轻则中毒,重则丧命。而没有丹缘的人去炼丹,炼出来的就是毒药啊。有些丹药有剧毒,里面包含了丹砂、云母、玉、代赭石、石、松子、桂,水银等等。所以我不敢随意告诉别人这是丹药,不过我虽然炼不成真正的金丹,但是可以治病去毒的丹药,我还是可以制作的。‘说完,他深深笑了下。
‘而且,我现在正在努力炼丹,应该快接近成功了,我的祖上是葛洪,他的子孙众多,基本在宁海一带,我属于前山葛氏。为其长子渤的裔孙一支,不过我这房家道中落,才流落于此,不过只要我可以炼丹成功,一定可以再次光耀门庭,说不定可以重现祖上的辉煌。’那时候我才知道一剑道长的姓葛,那时他的眼睛来散发着很亮的光芒。
不过我依旧问他身无长物,却又是如何炼丹的,他神秘地笑了笑,说第二天再带我们两个去他藏着丹炉的地方。
‘你们两个很有丹缘,可惜不喜此事,不过既然相见,我一定会把所有事情都告诉你们。’他笑了笑,卷起油腻腻的袍子拂尘而去。我和堂兄则回到家中。
我们带着非常期待的心情回家去,孩子么,总是对未曾见过的新奇东西抱着很大的好奇,在回村的时候我们遇见了一个村民,他奇怪地询问我们天色这么晚从哪里来,我老实的告诉他从道长出来,攀谈之中,居然一时大意,将明天要去他那里看炼丹的事情说出来了。
我万万没有想到,随意的一句,居然害死了好几个人。
这个家伙当时就很兴奋,提出明天要和我们一起去,由于道长交代过不能告诉任何人,我拒绝了,他也没说什么,只是悻悻地走开了,嘴巴里不干不净地嘟囔着。
我认得这个人,那天道长用丹药救人的时候他也在场,据说他做梦都想发财,虽然找过道长想将丹药做成药品出售,但被拒绝了。
‘没有丹缘的人,吃了会死的!’道长一脸严肃的但又略带滑稽地说。那个家伙则不以为然。
第二天,我和堂弟去了和道长约好的地点,但是根本没有发现身后有人随行。
见到一剑后,他很高兴,说昨天晚上炼丹已经略有小成,并且为我和堂弟各准备了一份礼物,我问他是什么,他却笑而不答。
他带着两个小孩,沿着山路崎岖的前行,我虽然和堂弟从小也在外面瞎跑,却不知道这里有条山路。行了几里路左右,居然在山腰处看到了一个山洞,洞口非常宽敞,可是按理这种山洞应该非常凉爽,可是进去的时候却异常炎热,甚至有些窒息。
‘道长,穿着这么厚的袍子呆在这里你不难受啊?’堂兄问他,道长擦了擦满头的汗。
‘热是热,可是这衣物是祖传的,脱不得,脱不得!’他只是略微挽起袖子,带我们走了进去。
洞内比较昏暗,可是还是有些许亮光,走进一看,居然正中间摆放着一口和成|人差不多高的青铜丹炉,它的样子非常古怪。
最下面的底座是个扁扁的圆形托盘,上面雕刻了些阳纹图案,下面由三个支角撑起,有点像冬天里取暖的炭炉,上面则像一口铜钟,不过钟鼻子却是个空心的半圆形,最夸张的是钟的两侧是两扇弧度非常大的圆型提手,犹如两只大耳朵一样。整个炉子看样子是有些年头了,非常陈旧。炉壁居然冒着红光,仿佛要烧着了一样。接着不亮的炉火,我看见墙壁上还挂了幅画像,和一柄剑,下面则摆放了很多零散的东西和器械,似乎是些药物,因为我进来后就闻见好大一股子雄黄味。
‘这里面正在炼丹,炼丹的火候也很重要的,所谓文火一炷香,武火一炷香,交替进行,好要严格按照天理之数,稍有差池就前功尽弃了。而且最关键的是即便炼好以后也要……’道长仿佛看着自己刚出世的孩子似的眼神望着丹炉,全然没发现身后慢慢伏近一人,悄无声息的在他后备刺了一刀,是把匕首,刀锋进去了一半,刚好刺在右边脊背上,虽然不致命,不过说话很困难了。
我和堂兄两人都吓呆了,回过神一看,才发现居然正是昨天向我问话的那个人。
‘嘿嘿。’他得意地笑了起来,笑声在洞里回荡开来。
‘你们居然引了恶人来我这里,想谋我的丹药!’道长捂着胸口皱着眉头吼道,我则哭着说不是我干的。
‘是我跟着他们来的,不过你识相点就赶紧把丹药交给我,否则我连这两孩子一并宰了,这荒郊野外,你们三个就是化成白骨,也无人知晓。’说着他居然又摸出一把镰刀,架在我脖子上,冰冷的刀刃几乎要划破我的皮肤了,这下我连哭都哭不出来了。
道长不说话了,只是指了指丹炉。
‘你拿了也没有,没有丹缘的人硬要食丹,只会害了自己,虽然这东西可以延年益寿。’他还没说完,那人就冲上前一脚踢开道长,用镰刀将炉顶掀开。
里面居然倒扣了一只金碗,闪闪发亮,那家伙眼睛都直了,小心翼翼得将碗拨弄了出来。
‘妈的,原来是镀金的!’他把碗拿到亮光出看了看,骂了一句。
‘那当然,本来是钢碗,经常接触黄白之物,自然也镀上去了。’道长说了一句,便剧烈的咳嗽,我和堂兄跑过去扶起他,他则善意的摸摸我们的头。
‘没吓到你们吧?’道长和蔼地问。
进洞的那人把炉子里仅存的三颗丹药拿了出来,大概和玻璃弹珠一般大小,只是通体闪着红光,非常好看,艳丽的很,那人用手拖着,拿出一块手绢将他包裹了起来,后来眼珠子转了转,居然吞下了一颗。我看见他接触过丹药的手指头,表面居然起了天蓝色的一块。
‘老头,丹药我拿走了,至于这两个孩子就在这里陪你一起走吧,免得寂寞。’他又咧嘴笑了笑,走出了山洞。
的确,我们根本不认识回去的路,往回走的分叉口极多,在野外一旦迷路,到了夜晚山狼就会出来。
道长见那人走了,挣扎着爬了起来,从一个隐蔽的角落拿出一包东西,打开后是三包油纸叠得非常整齐巴掌大小的纸包。他将其中一个交给我,另外两个交给堂兄。
‘我第一看见你就知道日后肯定会有大劫,这种病没法根治,而且会随着你的血一代代传给你的子孙后代,不过这丹药可以暂时缓解一下病痛,记住,一包是丹丸,一包是解丹丸的毒的。’他对堂兄说着,堂兄似懂非懂地点头。
‘你日后会有刀伤,必定折伤一肢,这包药不是金丹,却可以去腐生肌,而且对伤口康复很有帮助,带着吧。’他又回头对我叮嘱了一番。说着,他取下墙壁上的佩剑交给我们。
‘每到分叉口,将剑直竖,剑倒向哪里,你们就随着那个方向下山,祖师爷会保佑你们的。’说着,他慢慢的将身子放下来,在地上盘腿而坐,做了个打坐的姿势。
‘我要说的话说完了,你们赶快下山吧,我也要去了。’说完,他便闭上眼睛,不爱言语,脸庞也忽然变的灰暗起来。
那时候年级小,根本不知道死为何物,只是拿着剑和那三个纸包匆匆赶下山,果然,每到分叉口都将剑作为导路工具,居然真的顺利回到了村子。
刚回来,就发现村子里的人围绕在一起,挤进去一看,原来在村口发现了那个家伙的尸体,喉咙到胃全变成了黑色,就像是熟透了的柿子,软塌塌的,还烂了好几个洞,臭不可闻,犹如坏死的鸡蛋。抬他起来的时候,一下没扶住头,喉咙就断开了,脑袋一下滚落了下来。
大家只道是他吃了什么剧毒的东西,可是怎么也想不到是什么。也只好草草安葬。由于道长交代过,任何事情都不要向外人提及,我们也只好把这件事烂在心底。
21
后来我们也没有再找到那个山洞,只好将那柄剑埋了起来,作为剑冢。
村里人对道长的突然消失非常费解,每当大家吃饭的时候都会聊到,许久没有看见道长了,饭后消遣又少了一件事情,不过随着时间的流逝,也渐渐将他忘却了,唯一让人记得的,只是他那说起话来非常严肃如同旧时候酸腐的老学究一般。
至于那丹药,纪颜的父亲不以为然,后来他离开了村子去外面游荡,药自然交给我保管,我小心翼翼的藏了起来,可是当我接到他病重的消息为时已晚,等我赶去的时候,他已经走了。之后如道长所言,我断了一条腿,这才记起道长的话,那药用下后,伤好的很快,虽然断肢无法再生,却远比寻常人要好得多。所以我才带着药来这里,我不能再看着纪颜也和他父亲一样了,否则这就是我分家的责任了。“纪学默默地说完,喝下口茶。
“难道你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么?他和他父亲为何会突然间得这种病?”我急切地问,以为可以从中得到答案,不了纪学却摇摇头。
“不知道,我只了解可能和纪氏嫡系长子一族的血有关,你也知道,纪颜的血有驱魔辟邪的能力,可是这能力只限于嫡系,我们这种分家的血是没有这能力的,可是似乎这东西使用的太多,就会对身体很大的伤害。”他无奈地回答。
“丹药可以暂时延缓一下,后面的那包就是解丹毒用的,两者缺一不可。”纪学站了起来,“好了,我的任务也完成了,等他醒了记得告诉他回去看看,那里的人都很想念他。”说完,纪学便转身离去了。
我忽然想起黎正走之前的叮嘱纪颜少用血剑,或许也是这个意思吧。时候不早,我决定先去医院看看纪颜,然后回报社继续工作了。(丹缘完)
第七十五夜 回唐
一个六七岁的小女孩告别了学校的伙伴,快乐地走在回家的路上,只是平时熟悉的街道忽然变的冷清了,她低着头,快走了几步,希望早些到家。家里学校很近,没有几条街,所以女孩经常一个人回家。
“小朋友,你喜欢纸鹤么?”女孩抬起头,眼前站着一个身材高大的年轻男人,由于背对着太阳,她看的不是太清楚,只是看见他满头漂亮的银发在阳光下闪烁的耀眼光芒。
“喜欢。”女孩奶声奶气地回答。
“那,这个给你吧。”年轻的男人微笑着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纸鹤递给女孩,女孩高兴的接过去了。不过当她要抬起头说谢谢的时候,那男人又不见了,地上却留下两种足迹。
一个是人的,一个却像是某种猫科动物的。女孩好奇的拨弄着纸鹤,继续往家走去。
几小时后,女孩的父母却打着手电到处哭喊着寻找自己的女儿。
今天是周五,最近经常出现六七岁左右的孩子无故失踪的事件,仿佛被人间蒸发了一样,没有任何的线索,开始认为是人口贩子,可是数量如此之大,根本没这个可能,各家各户的家长都惶恐不安,小学已经没人敢去了,可是即便把孩子关在家里,也会莫名其妙的失踪,只要一下没注意就不见了,多少父母心胆皆碎,整个城市几乎笼罩着一种说不出的悲伤氛围里,到处都能看见四处寻找孩子的年轻夫妻,哭喊着,现在都是独生子女,孩子对父母来说比生命还要重要。
“你怎么看?”纪颜用手指按了按鼻梁,他已经很多天没好好休息了,可是这事情也太过于奇怪。
“不知道,总不至于像西游记里的一样,一夜之间所有的孩子都被孙悟空卷走了吧。”我苦笑道,的确,这事情发生的过于突然,不只是报社,所有人的生活工作规律都被打乱了,其中最忙的当然是警察。
“看样子,不像是普通人能干的了的,下午二叔会过来,我希望和他一起查查,能有些新的发现。”纪颜将头仰了仰,靠在沙发里。
门外响起了一阵电铃声,我暗想难道这么快就到了?走过去打开门,却发现门外站着的是一个让我惊讶的人。
许久不见的黎正,而且他已经不是小孩子的模样了,恢复了自己真正的身体,依旧穿着一套白色的西装,带着墨镜。而且旁边还有一只身躯庞大的老虎。
“坐在这里等我。”黎正微笑着,朝老虎头上拍了拍,那老虎温顺的坐了下来,犹如一只大猫一样。
“纪颜在么?我想找他谈谈。”他说着,朝门里走了进来,我没去拦阻他,只是奇怪他带着一只老虎这样走过来没发生骚动么?
“你能看见它并不奇怪啊,因为你的眼睛里不是也有一只么?”黎正走过我身边,似乎看出我的想法一样,笑着解释道。
“好久不见。”纪颜从沙发起来,并没有太大的惊讶,而是双手Сhā在裤子口袋里,盯着黎正。
“不算久,我来是想告诉你,希望不要Сhā手关于最近小孩失踪的事,本来我不想见你,但我也很想知道她的消息,所以顺便告诉你一声,免得说我没有提前通知你。”黎正站在房子中央,沉着声音说着。
原来这事情是他干的,可是他要那么多孩子干什么。
“这不可能,你知道我一向好管闲事。”纪颜耸耸肩,摇了摇头。
“为什么你总是如此,其实有一件事我早就想说了,难道你不觉得么?任何事情只要你Сhā手,总是闹得无法收拾的局面,与其说哪里有死亡和鲜血哪里就有你,还不如说根本就是你带来的,你才是真正的不详者。”黎正忽然情绪激动的高喊起来,与他平时的冷静地近乎冷酷的个性十分不符。纪颜也有些不知所措。
“你应该知道,我们两个人都背负家族的命运,都是背负不详命运的人,返魂香与其说是宝物,倒不如说是能引起灾难的祸由,作为它的看护者,我们已经变的和普通人不一样了,我听说,你的祖父,父亲甚至你的高祖们都不长寿,或死于非命,难道你还没有觉悟过来么?”黎正继续说道。我吃惊的在一旁听着,想想前些日子纪学告诉我的关于炼丹的事情,看来的确有些道理。
“而我,在和你们一起的日子里居然也觉得十分快乐,但是我也很迷茫,本来我应该憎恨的,憎恨将我一族灭杀的皇帝,憎恨我的父亲,憎恨这一切,可是我却慢慢的心安理得接受这个世界了,所以,与其说是他来找我,倒不如说是我主动去跟随他,那个人的理想只能用伟大来形容,如果可以成功,就可以消除我内心的憎恨,所以,我才来告诉你,不要Сhā手,我之所以这样做,是看在妹妹的面子上,否则,我会毫不犹豫的将你抹去,一点也不会剩下。”
纪颜的表情很奇怪,他忽然变的有些呆滞。
“你说我,我才是灾难的缔造者?是我给那些不幸的人带来了死亡?如果不是我去多管闲事,或许本来不会有那么多人死去?听上去,似乎有些道理。”纪颜整个人重新栽倒在沙发上,脸色惨白。
“要说的我说完了,至于你,最好还是带着李多离开这里,或许可以活的更长一些,记住,我们背负的噩运是无法消除的,因为那源头正是我们要守护的东西。”说完,黎正走了出去,蹲在外面的老虎似乎有些不耐烦了,低吼了一句,黎正抚摸了下它脑袋,坐了上去。我见他要走,立即追了出去。
“你到底把孩子藏到哪里去了?”我问他。
黎明正望着笑了下,“藏起树叶最好的地方就是森林。”说完老虎背着黎正,渐渐远去了。
我回望纪颜,他喃喃自语地坐在沙发上。
“或许,我真的是不祥之人,我就是?.”他抱着脑袋,将身体蜷缩起来。我从未见过如此脆弱的纪颜,再我印象中无论遇见再困那危险的事情他也能处变不惊,甚至还能微笑应付。
但是外表坚强的人或许也有不为人知最脆弱的一面,就像是看似坚固的围墙,或许里面却有着一条条裂缝。
我知道这时候只能让他一个人安静一下,或许有些事情外人是帮不了的,只能靠自己走出来。
出去的时候我给李多打了个电话,希望她能陪陪纪颜,开导一下。
可是,我始终不明白,那个骑鹤的人和黎正需要这么多孩子做什么。
下午,李多打电话告诉我,纪学也来了,我匆匆处理完手上的事情赶了过去,正好落蕾有空,她也想去见见李多和纪颜。
在过去的路上,我忽然感觉头上有东西飞过,抬头看去,似乎是架飞机,但太高了看不清楚,不过有镜妖的帮助,我的视力可以超过正常人。
当我终于看见的时候忍不住惊讶地喊了一声,原来我看见的宛如神话故事中的一样,一只很大的纸鹤,提着一个六七岁大的孩子在飞行,就像所谓的仙鹤送子一样。
原来他们是靠着纸鹤来绑架这些孩子,无奈我根本无法跟上,只好暂时先去纪颜那里。
到的时候,纪学居然在训斥纪颜,李多则在一旁非常着急地看着。
“你是纪家的嫡传长子,居然就为了别人说几句变的这样?对,纪家宗家的人总是不得善终,大哥,父亲都是如此,或许反而像我这样无关紧要的人却活的这么长。”纪学满是自嘲地说着。我们都不敢说话,平时纪学对这位侄子非常客气的,甚至有些尊卑之分,今天却一反常态。
“可是,黎正的确说的对,似乎我走到那里,灾难和死亡就伴随而至,或许我从这个世界消失掉,就清净了。”纪颜依旧低着头,“我以前天真的以为,自己和父亲一样到处旅行着,去整理和探究那些神秘的事情,去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我就和他一样了,但其实根本不是,我一直惧怕着,惧怕着自己的命运,惧怕死亡,惧怕离开大家。”纪颜的声音越来越低沉了,我很难继续听清楚,我想过去劝劝他,却被落蕾拉住了,她对我摆摆手。
“你父亲曾经也和你一样,他也问过我,但是没有得到答案,于是他去问你的祖父,你的祖父告诉他,没有任何人会带来灾难,那些是不可避免的,但是我们可以努力去改变它,或许会很难,甚至大多数人都会失败,你的祖父,你的父亲都没有逃脱掉,但他们走的时候都是没有遗憾的,因为他们努力过,他们战胜了恐惧,我希望你也能真正勇敢起来,或许,我们家族的命运真的可以由你的手扭转过来。”纪学的声音带着略微的哭声,但他很快又消除掉了。
“话我说到这里,至于你如何去想就是自己的事情了,有些事情我一直没有告诉你,村口的那块刻着梵字的石碑裂开了,其实,我们家族搬到那个村子不是偶然的,那块碑正是为了镇压返魂香内九尾狐的意志而立的,立碑者也就是从印度追击九尾狐的僧人,他活了好几百岁,但最后还是死在了那个村子,临死前,他叮嘱我们将他坐化的地方用泥土混合他的身体做成石碑,或者说石棺,这样我们所看护的返魂香才不会出事,而现在那碑裂开了,就如同日本的那块杀生石一样,裂开的石器已经无法镇住那家伙的意志了,你是宗家的长子,有义务去阻止这件事,一定要找到黎正,和那个持有返魂香的人,你最好快点想清楚,如果你惧怕承担这份责任,可以离开,放弃你的姓氏,去做一个普通人吧。”说完,纪学沉默下来,坐在沙发上抽着闷烟。场面十分安静,我有些不适,于是把刚才看见的事说了出来。
“纸鹤?原来绑走那些小孩的是纸鹤。”纪学掐灭了烟。
“可是我们并不知道纸鹤会飞向哪里。”落蕾说。
“既然是纸鹤,当然要靠风才能飞行,而且还带着小孩,按照今天的风向寻找,一定会找到一些痕迹。”纪学说,不过即便知道了大概的方向,恐怕要寻找到那个骑鹤者也不容易。
“一起去吧,自己的命运应该掌握在自己手里,何况,我希望能把黎正也解脱出来。”纪颜终于站了起来,我很高兴他又恢复了以往的坚决。李多则狐疑地问我们黎正是谁,结果被大家敷衍过去了。
纪学没有说什么,只是拍了拍纪颜的肩膀。
一共五人,大家分开按照风向去寻找一些线索。可是那个方向大都是城市闹区,怎么可能藏的了几百上千个孩子,更何况这些孩子离开家这么久肯定会大叫起来。
忙活了一天,我们也没有找到,大家沮丧地回到我最先前看到纸鹤的地方。
“他是如何把这么多孩子藏起来的?”纪颜单手托着下巴。
“而且这里明明都是城市中心市区,黎正也该挑一些人迹罕至的地方啊。”我说到。
“藏起树叶最好的地方就是森林。”我想起黎正的话,不禁喃喃自语起来。纪颜忽然响起了什么。
“这附近有学校么?那种比较大型的。”纪颜问我,我想了想,的确里不远处有所全封闭式高中,现在高考结束,学校冷清多了。
“你的意思是那些孩子就在那学校里?这怎么可能?光是让那些小家伙不跑不哭都很苦难了。”我反对说。
“没关系,去那里看看就是了。”的确,在这里站着也不是办法,一行人朝那学校走去。
学校大门紧闭着,只有一个看门的老头坐在传达室里,朝里面望去,压根没有什么孩子,死寂死寂的,全然没有平日里的热闹和生气。
“这里没学生了,都放假玩去了。”一位剃着光头披着衣服的老头阴沉着脸,摇着蒲扇走了出来。他声音异常沉闷,仿佛隔着层口罩在说话。
“最近没有人出入么?”我笑着问他,谁知道他很不耐烦地挥挥手,示意我们快走。纪颜则看着他的脚。
“你的下巴掉了。”纪颜笑着说。
“没有啊。”老头很差异地摸摸自己的下巴。
“现在掉了啊。”纪颜猛地冲过去,朝老头的脸部砸过去一拳,力气之大,几乎把他打飞了,老头趴在地上,一动不动。
我们非常惊讶,一向温文尔雅的纪颜会出手如此唐突。可是等那老头抬起头来,他的下巴犹如掰断的莲藕,除了少许连接的肉丝,倒真的是掉下来了。
“你怎么识破我的。”没了下巴,他每次张嘴发出的声音都异常的怪异,而且他几乎没有什么血流出来,仅有的那些,也粘稠的很。
“你的脚,肿大的连拖鞋也穿不下了,还有你的眼睛,下次伴活人,记得戴上眼镜,你瞳孔都快赶上猫了,而且最关键的是,你是靠振动胃部粘膜来发出声音,太笨了!”纪颜再次跨前一步,将那家伙又一次重重打飞。
“你们先进去。”纪学将我们赶进校园。这个老头没有再次爬了起来。从他的腹部钻出一条类似虫子的蠕动物体,我想,那应该是控尸虫吧。纪学刚要过去抓住,虫子却一下不见了,速度非常快。
“别管它,先找到那些孩子要紧。”纪学对着前面的我们喊了下。整个校园非常地安静,我跑向了学生的宿舍大楼,以前在这里采访过,所以对地形大致有些了解。
不过宿舍里空无一人,于是我们跑回教室。
果然,这些孩子全部整齐的坐在教室里,就像平时上课一样。
但那情景,实在安静的让人发冷,即便在炎热的酷夏时节。
所有的孩子,都用同一个坐姿一动不动地坐在椅子上,脸上带着雕塑般机械的笑容,仿佛他们的眼睛根本没有外来者。
“看样子,他们都被洗脑了,或者被催眠了。”纪颜在一个孩子面前看了看。
“那怎么办?”落蕾着急地问,她平时最喜欢孩子。
“我没有办法,如果没有关键字,这些孩子一辈子都醒不过来。”纪颜咬着嘴唇说。
“催眠历史悠久,早在三千多年前古埃及的女巫就在祭祀活动中使用过了,后来才经过后人不断完善成为一门科学。大多数人格很强精神顽强的人都适合使用催眠术,像丘吉尔,爱迪生他们经常通过自我催眠来提高自己的信心和能力,老虎伍兹也从十三岁开始就有专属的催眠教练,告诉自己是最强的。”李多飞快地说,我们看了她一下。她吐了吐舌头。
“都是选修课学的。”她笑着说。
“你说的没错,催眠术中国古代称为‘祝由术’,但是越是高级的催眠术,施术者所需要的精神控制力就越强,而且,像这种集体催眠,恐怕不是普通人能干得了的,如果不尽快接触,这些孩子的脑部会留下后遗症的,可是要强行是他们回到现实,恐怕会伤到他们。”纪颜为难地说。
大家都在看着孩子,没有留意到门外走进来的人。
“真难为你们找到这里了,没错,给这些孩子催眠的就是那位大人。”原来正是黎正。
他和我在老屋第一次见到的感觉一样,冷的如同一块冰。
银色的头发,白色的西装,以及墨镜,不同的是身边还有一只老虎。
“看来你已经走出了自己的阴影了。”黎正看着纪颜,笑着说了句。纪颜没有搭理他。
“我知道,你们一定很讨厌我,可是如果允许我把我和那位大人的想法告诉你们,恐怕大家还反到会支持我这样做了。”黎正摘下眼镜,缓缓说来。
没有人反对,算是默认了。
“一切的一切都源自返魂香,你们也知道,被东渡大唐的鉴真和尚带去日本的那块造成了日本国家的崩溃,皇太子早良亲王的被杀,使得整个京都陷入恐慌,最终拉开了平安时代的序幕。一百七十多年后,日本又出现了一个少年时代就精通灵力的阴阳师安倍晴明,他的出身,家世,以及神奇的力量来源都是谜团,传说他有着洞悉人心的本领,并且操纵着众多强大的式神。”
“可是这和返魂香有什么关系?”我忍不住问到。
“听上去的确没有,或许无瞳那件事中,你们对他的身份也有所怀疑和察觉吧,其实他正是被封印在里面的安倍晴明,不,或者说他正是那被冤杀的早良亲王皇太子,但是,如果追查起他的真正身份,却应该是唐朝最伟大皇帝的儿子!”黎正高声说到,我们全都听糊涂了。
“记得么,我说过黎氏一族由于窥伺返魂香的力量而被太宗诛杀灭门,你们纪家也被贬到荒原之地看守返魂香,其实,这件事真正牵扯到的,确是诸位王子对皇位的权利斗争,黎氏一族几百条人命不过是替罪羔羊罢了。
那位承载着两代帝王之血的年轻皇子,怎么可能安心皇位被自己无能的大哥所继承。他希望通过获得返魂香的力量,可是皇帝看出了他的用心,把返魂香交给纪家保管,虽然一千多年后在战乱中那一块被辗转流落到了美国,后来又被那位工程师幸运的带了回来,当然,这是后话。
太宗并不知道,返魂香有三块,当玄奘从西域带回第二块返魂香的时候,那时候太宗年事已高,晋王李治也早被立为太子,这位皇子郁郁寡欢,将所有的精力投入到研究这块带来的返魂香上。太宗以前虽然有过立他为太子的想法,却被长孙无忌拒绝,太宗考虑到关内豪强的利益,只好作罢。
太宗去世四年后,这位被太宗誉为最为像他的皇子,被长孙无忌以卷入房遗爱、高阳公主谋反案中,其实是杀之以绝后患,故当时有‘以绝众望,海内冤之’的评语,而他在临刑前,也愤怒的喊出了:“社稷有灵,无忌且族灭!‘的诅咒,果然,可笑的长孙无忌被武后所杀,他最终还是死在了辛苦扶上皇位的亲外甥手中,高宗皇帝连他临死前想见一面的要求都被驳回了。
但是无忌的死不是整个事情的终结,被冤杀的皇子灵魂孤独在荒世飘荡着,结果被残留在返魂香的九尾的意识捕捉了,我说过,他们达成了交易,九尾给了他新的身份,不过可惜,即便在日本,他也没有圆自己成为皇帝的梦。
至于以后,他成为了阴阳师,虽然希望靠着普渡众人获得的威望成为帝王,但无奈时运不佳,他只好以假毙之法,将自己整个封印在返魂香里,等待着时机的到来。“黎正一边说,一边往外走着。我们跟了出去,最后,他来到了学校操场――一个大型的圆形瓷砖铺垫的地方。
“你的意思说,难道那个骑鹤者就是他?”纪学惊恐地说。
“没错,我就是太宗皇帝的第四子,吴王李恪!”头顶响过一个声音。我抬头一看,一只巨大的纸鹤浮在半空之中。
上面站着的,就是上次见过的相貌英俊的年轻人。昂着头,犹如俯视蝼蚁一般看着我们,眼神里充满了不屑和骄傲。
“我在返魂香里呆了一年多年,并不是睡眠,而是在观察和学习,现在机会终于来了,我要清洗这个世界,这个充满了贪婪,嫉妒,肮脏,人心沦丧的国家,我要把它回复到盛唐的时代!那才是真正的中华帝国,那才是让所有人对中国膜拜和臣服的国家!”他说的很激动。
“笑话,凭你能办到?”纪颜冷笑道。
“你太愚蠢了,作为返魂香千百年来的看护者,你们根本不明白它真正的力量何止是医治伤病,让死人复活这么简单,你想想,否则的话,九尾狐会为它不远万里,横跨三个国家来追寻么?返魂香可以使死者复活不是因为它是药物,而是因为它有可以是时间倒转的能力,让本来死去的东西恢复到还有生命的时候。”李恪从袖子里掏出一样东西,黑色华彩笼罩了整个操场。
那是返魂香,而且三块已经融合在一起了,比以前更漂亮也更大。
“我不想多说,要么,你们把那个女孩交给我,我答应放你们活着回去,否则,”李恪转过身,对黎正喊到:“十五分钟,把那女孩带过来。”说完,他拂袖而去,纸鹤飞上了半空。
黎正神情冷漠地望着我们。
“你真的甘心做走狗么?”纪颜吼道。
“不是走狗,是战友,我需要他为我达成理想,创造一个新的世界。”黎正一边从怀中掏出钉子,一边慢慢逼近过来。他的声音依旧没有太大起伏,如同机器人一样。而那只老虎也同时从另外一个方向朝纪颜扑来。
“你们要杀光这世界的所有人?”纪颜躲开老虎,朝另外一边跑去,黎正也追了过去,原来他想引开黎正。
“不,我们办不到,到有其他的方法改变,你还是老实呆着,把李多交给我吧。”黎正手里的钉子不见。接着纪颜的脚下多了几颗。
“没有射中呢。”纪颜站在原地看了看钉子,嘲笑道,黎正没有说话,我却发现那钉子忽然变化了。
仿佛是蜡做的一般,居然融化了,钻进了地里,紧接着,从地面伸出几根细长的触手,拽住了纪颜脚踝。
“我告诉你,控尸虫就像橡皮泥,可以模仿任何物体的,你给我好好呆着吧。”黎正掉头朝我们扑来!
纪学闪身挡在李多面前,迅速的拔出血剑朝黎正刺去。
“太弱了,老头!”黎正只是用手轻轻一推,纪学整个人如同被弹簧弹了出去一样被撞飞到一边。
“这身体是他为我特制的,你们还是不要反抗的好。”黎正依然站在了我和李多中间,速度几乎超过了我的眼睛。
“还有十分钟,看来我高估这些家伙了。”李恪微笑了一下,返魂像就如同失重一样,漂浮在他旁边。
“把女孩带过来,我好召出九尾,履行你们黎家和九尾的契约啊。”李恪高傲的呼喊黎正,犹如叫唤下人一样,黎正低着头,满是谦恭地答应了,将李多拉了过去,李多奋力的反抗着,无奈一点用也没有。
“你走的时候叮嘱我什么?不是要好好照顾她么?你还算是她亲哥哥么?”纪颜无法动弹,高声质问说。黎正停了一下,转头看了看纪颜,随即又往前走。
我和落蕾无奈地看着,这才发现原来平常人是如此弱小。李恪将左手摊开对着李多的脸,右手点向她的十三个耳环,李多宛如被催眠了一样,眼神呆滞,站立在原地不动。
“来吧,你在这黎氏一族的血液里沉睡了一千多年,是该觉醒的时候了!”说完,李多的耳朵再次发出多目的亮光,一道,两道,十三道光芒逐渐完全释放出来。
“我们完了。”纪学无奈的趴在地上,绝望地说。
“不,纪学,你错了,这只是新世界的开始,真正的大唐王朝又会再次回来,要让四方夷族们明白,我们才是天朝子民!”李恪高声笑道,返魂香黑色的光芒大盛,整个操场都被盖住了。
我居然看见了。
我看见李多的身体逐渐漂浮起来,接着她的身体仿佛找了火一样燃烧起来,衣服很快烧尽,她的身体里逐渐钻出一只野兽的形态,一只巨大的带着火焰的狐狸,它是如此美丽,足足有六米多高,庞大的身躯很快把操场塞满了,不过我却全然感觉不到热,原来那所谓燃烧的身体是它那金色的皮毛,随风舞动,犹如跳舞的火焰,煞是好看。纸虎不安份地朝着九威大吼起来,九尾只是朝它瞟了一眼,后者全身就开始燃烧起来,顷刻间化为乌有。
“我看到了一只狐狸?”落蕾不可思议地问我,原来九尾已经完全实体化了,连她也可以看见。
这就是几千年来深化时代起就最令人畏惧的妖怪么?或许那气势连神也不惶多让。
九尾如同造物主一样看着微小的我们,朝天高吼了一句,几乎震坏了我的耳膜,接着,打了个长长的哈欠。它闭着一只眼睛,只用另外一只黑紫色的半透明的眼球盯着李恪,不,倒不如说是盯着那返魂香。
“带我,带我回大唐吧!”李恪笑了笑,纸鹤高飞起来,一直停到九尾的耳朵旁边。
黎正也惊呆了,只是望着九尾,说不出话来,在场的人都在这无比美丽而强大的生物面前自惭形愧。
李多似乎虚脱了一样,晕倒在地上,落蕾马上走过去,脱下自己的外套为她披上。纪学已经站了起来,砍断了纪颜脚下的束缚,控尸虫很快回到黎正那里去了。
纪颜连忙跑过去抱着李多,还好,只是体力透支,脸色略显苍白,没有什么大碍。
“现在该怎么办?另外那些孩子李恪抓他们到底为什么?”我问抱着李多的纪颜。
“带我回去,让我愚蠢的父亲和无能的兄弟们知道,我才是真正拥有皇室高贵血统的男人,我要我的母亲和我享受到应有的尊重和礼遇!我要把失去的东西都拿回来!”李恪对着九尾高声喊道,后者则似乎耳朵聋了一般,只是抖了抖脑袋,依旧睁着一直眼睛望着李恪。
“我,拒绝。”九尾居然开口说话了!声音仿佛从地底传来的一般,浑厚而带着磁性,又像一个上了年纪的老者发出的低吟。
“是想要这个么?”李恪笑了笑,指着返魂香。九尾眯起眼睛看了看,可是没有说话。
“没人可以威胁我,这,本来就是属于我的。”九尾又说。
“我没打算威胁你,只是交易,我希望你用你的能力将我和这些孩子送回到一千三百年前去。”李恪笑着指了指那些装满孩子的教室。
九尾沉吟了一下,没有说话。
“你先干掉这些杂鱼吧,否则没有资格和我谈所谓的交易。”说完,九尾将身体放下来,蜷缩到一团,巨大的火红尾巴把自己的身体包裹起来,只露出一个脑袋,似笑非笑的眯起眼睛望着我们,犹如在欣赏一幕即将开演的戏剧。
李恪的脸阴沉了下来,他对着黎正说:“全部杀掉,包括你妹妹,她已经没有价值了。”
黎正愣了愣,接着点头,“好的。”说完,脱下西装和墨镜,朝我们走过来。
“你疯了。”纪颜想要拔出血剑,却发现他已经没有这个能力了。他吃惊地望着我们。
“看来上次的丹药虽然救了你的命,却也改变了你的体质和血液,你无法使用血剑了。”纪学咳嗽了一下,将身体挡在纪颜前面。
“你来么?老鬼。”黎正不屑地所。
“总要试试吧。”纪学笑了笑。
“二叔!”纪颜想要拉住他,纪学则拨开了纪颜的手,带着慈祥和微笑地神情望着纪颜。
“你父亲的死,我很难过,也是我一直自责的,不过当我看见你完全长大成|人了,我觉得自己的使命也完成了,没有辜负族人的委托,我们分家本身就是为了你们宗家而生,而你们又是为了守护返魂香而生。一千多年的命运纠缠希望划上句号吧,我不想看到你也重蹈祖先的覆辙,好好看着吧,看看叔叔最后能为你做的一些微薄之事。”纪学脱去上衣,朝黎正走去。
纪颜和我们呆在原地,只能看着纪学走过去。
黎正的身体里渐渐朝外浮现出了凸起物,那东西戳破了皮肤伸了出来,仔细一看,居然是钉子!
“你已经和控尸虫结合为一了?这身体其实就是控尸虫?”纪学惊讶地说。
黎正没有回答,只是稍一用力,全部的钉子犹如散弹一样朝纪学射去。
可是纪学没有退让,迎着钉子冲了过去。
在纪颜呼喊中,纪学的全身扎满了钉子,可是同时他也冲到了黎正的面前。
“还真有不怕死的。”李恪站在高处冷笑道。
几乎是同时,纪学抽出了血剑,削去了黎正的左手,不过黎正没有丝毫的痛感,仿佛不是他的手臂一样。被削去的部分在控制慢慢变色,然后如泥土一样干裂开来,一些碎片也飘落到了李恪的身边。
纪学最终倒了下来,倒在了黎正面前。
纪颜大声呼喊着叔叔,跑了过去,我也走过去,可是纪学已经倒在地上,紧闭着双眼。黎正冷漠地望着我们。
“我会杀了你。”纪颜放下纪学的身体,站在黎正面前,黎正没有理会自己的断臂,也没有理会黎正,而是望着依旧躺在落蕾怀里的李多。
“如果要杀我,等等也不急。”黎正将剩下的那只手Сhā进了自己的银发,接着仰头高声笑了笑,然后拍了拍纪颜肩膀。我和纪颜则奇怪地望着他。
“黎正,你在干什么?”李恪奇怪地质问着。我看见漂浮在他身边的起先断臂的碎片居然自己活动起来,接着结合在一起,成了一条细绳,套在了返魂香之上。
“我说过,控尸虫可以依照我的意愿变成任何形态,回来吧。”黎正的断臂慢慢的长了出来,原先被砍断的部分就像被磁铁吸引一样,逐渐回来了,包括系着返魂香的部分。而纪学身上的钉子也软了下来,全部回到黎正身体上,纪学一点伤也没有,好好的爬了起来,只是略有惊讶。
“刚才似乎昏过去了。”纪学望望自己的身体,纪颜又惊又喜。
李恪面无表情地望着下面的人。
“不要忘记了,我还有九尾狐。”李恪冷笑道。
“哦?似乎我刚才听见,有返魂香的人才有资格和九尾对话吧?”黎正的手完全复原了,手里拿着那块真正的完全的返魂香。而且把他交还给纪颜。
“原来是装的。”纪颜笑了笑。
“不全是,有时候,真的很想杀死你。甚至在刚刚的几秒钟前,不过,我不是他的对手,必须要动点脑子,”黎正笑了笑,随即又说道,“而且为了妹妹,我不会这么做的。”
“你们似乎高兴太早了。”李恪的纸鹤终于飞了下来,高高在上的皇子又和我们同一地位说话了。
“看看你的手臂吧,黎正。”李恪指着黎正复原的手,“当你用残骸将返魂香卷过去的时候,我已经把那把纸刀连带送过去了。”
黎正抬起手,果然,一把白色的纸刀从肌肉里刺穿出来,直接Сhā在心脏部位,黎正哼都没哼一身,倒了下来。
“我根本不在乎返魂香被你们拿走,因为只要杀光你,这个自然是我的。可惜,黎正,我本来想给你个机会,但你错过了,不要怪我,你们黎家人本就是皇奴,就像你的祖先,不好好尽忠职守,造次的下场就是如此。”李恪高傲地说。
“哥。”我听见身后传来了李多的声音,原来她醒了,而且似乎以前的记忆也恢复了。她流着泪抱着黎正的身体,后者的呼吸已经很微弱了,但他还是笑着伸出手抚摸着李多的脸。
“很感人啊,临死可以听到妹妹的呼唤就够了吧,不像我,我的兄弟姐妹整天都想着如何排挤我,杀死我,提防我。”李恪的话忽然透着一股悲凉。
“你们凡人的事情太麻烦了。”九尾站了起来,咧了咧嘴,露出了整排的獠牙。“我的耐心是有限的。”
李恪皱了皱眉头。
“你们应该知道,我另外的身份安倍晴明拥有控制所有妖怪的能力,既然这样,不要怪我了。”李恪高抬起头,双手合十与胸间,他的眼睛里已经看不到瞳孔,朝外散发着黑色的暗光,嘴巴不知道在念些什么。
“和妖怪订立契约的人会共享妖怪的力量和生命,黎正,如果你的控尸虫消失了,你也就消失了,虽然你的身体不会被杀死,但你的本源被灭,你也无从依靠了!”李恪大喊道。
我的眼睛开始剧烈的疼痛,仿佛有什么要跳出来一样,我痛的大叫一声,接着镜妖从我眼睛里跳了出来。
它的状态很不好,仿佛快死了一样,而我也发现,自己的一只眼睛也失明了。
“欧阳,你没事吧?”落蕾扶住我,我摇摇头,只是捂住眼睛。
“原来你的眼睛里也有啊,那小家伙死去的话,你的眼睛也要永远瞎掉了!”李恪继续笑道。我用剩下的眼睛看了看纪颜他们,黎正几乎接近死亡的边缘了,他的身体犹如干枯的树枝,开始枯萎开裂,纪学的面色通红,只有纪颜和李多没有大碍,而落蕾也无事。
“全都死吧。”李恪眼睛里的亮光更加强烈了。
李多站了起来。
“纪颜哥哥,把你的匕首给我。”她走到纪颜身边,纪颜迟疑了下,把匕首给她。
“你的血剑,需要拥有灵力的血吧。”李多缓步走到纪颜面前,又看了看躺在地上的黎正。纪颜奇怪地将匕首递给她,李多带着欣赏的眼神把玩着匕首。
“帮我照顾哥哥,他真的很可怜。”说完,李多对我们最后微笑了一下,纪颜似乎觉察了什么。
无奈太晚了,李多已经把匕首Сhā进了身体里,鲜血喷洒而出,落蕾哭着跑过去扶住挣扎着站立的她。
“拔,拔出来,别让哥哥和大家就这样死去。”李多苍白的嘴唇扇动了几下,艰难地说出几个字来。
纪颜颤抖的握住完全没入身体的匕首,终于闭上眼睛,将匕首拔了出来。随之而来的是李多昏死了过去。
“居然用心爱人的鲜血铸剑,这是你们纪家的传统么?如同你的父亲一样?哈哈哈哈!”李恪笑道。
纪颜愣了愣,但手中的血剑似乎与以前不同,更红,更亮了。
“来啊,看看你的血剑是否可以刺穿我的身体,看看是我死的快还是你们死得快!”李恪全身笼罩着白色的光芒,将身体遮掩住了。纪颜拿着剑冲了过去,对主李恪的身体刺下去。
我期待这一剑可以刺穿李恪的身体,那一刻仿佛时间也停止了。
但是一阵强光后,李恪的身体的确被刺穿了。
但刺穿他身体的并非是纪颜的剑,那血剑依然消退,冒出缕缕血色雾气,围绕在两人身边。
纪颜和李恪都很惊讶,因为刺穿李恪身体的,居然是九尾的长而锋利的爪子。
“真够无聊的,还是让我快点解决吧。”九尾拔出了爪子,李恪的身体开始朝外喷洒鲜血。他似有不服地望着九尾。
为什么?为什么要这么做?不是我把你召唤出来的么?不是我让你摆脱了一千多年的束缚么?你和我的约定呢?交易呢?“李恪绝望地大吼。
“别激动,首先告诉你,如果我要出来,没有人可以阻拦,我也不需要任何帮助,至于我和你的约定或是什么交易,你应该清楚,我不是赐予了你两次生命么?该知足了,而且我只是按照自己的随意而来得想法做事,什么时候我想出现自然会出现,就如同刚才,或许只是一刹那,也学我消灭的是纪颜而不是你,总之我也不知道下一秒我会做什么,要怪,就怪你的命运吧,李恪,命运你是无法改变的。早在你死的那时候,所有的东西都是无法改变的。”九尾走到黎正面前,返魂香飘了起来,一直到它的眼窝边。
九尾狐睁开了一直闭上的那只眼睛。
那是个空洞洞的眼窝,原来,这块东西居然这个正是它的眼球。
“返魂香不是那为印度高僧火化而来的宝物么?”纪颜惊讶地问。
“可笑,那不过是我为了报答他而寄放,但人类的贪婪居然想据为己有,那家伙用法器将我的眼球分成了三块,而且吞服了下去,所以我不过是在要回自己的东西罢了。”九尾眨了眨眼睛,似乎在适应着。
“好了,结束了,我该走了,你们的事情我不想在搭理了,总之,我拿到了我要的东西,当然,这几千年的追寻之路有你们低微的人类作伴让我倒多了一些趣味,或许,我还会来找你们。”九尾睁着眼睛,微笑着在环绕的红色雾气中慢慢消失,就像烧尽了蜡烛的烛火一样,熄灭了。
黎正和纪学也很快恢复过来,走到了躺在地上的李恪身边。他胸口大量留学,呼吸都很苦难。
“我费劲气力,学习那么多法术,只是为了保存这身体和灵魂,等待回去的机会,算计了整整一千多年,却的来了这种结局,为什么,为什么。”李恪大口吐着鲜血。
“告诉我们,那些被你催眠的孩子的关键字是什么。”纪颜走过去,扶住他的肩膀,李恪笑了笑,眼睛却望着天空。
“母亲,我还是未能成为皇帝啊,为什么你不再对我微笑了?我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能看见你的笑容,希望本来身为皇族的我们不用受那些低微下贱人的气,难道,这,也有错么,还是说,真的我的命运,早就已经注定好了?”李恪的声音越来越微弱。
“别死啊,告诉我关键字是什么!”纪颜大声喊到。
“回唐。”李恪艰难地说完,闭上了眼睛,他的身体也很快地冷却僵硬,迅速的腐烂化为尘土了。
镜妖又回到了我的眼睛,当我睁开眼睛,惊讶的发现,李恪死去的地方站起来一个面容文雅俊秀的小男孩,穿着一身唐装,而旁边则走过来一个美丽气质高贵的年轻女性,身着唐朝贵妇的衣饰,微笑着牵着男孩的手,朝远处走过去了,两人的背影慢慢消失掉,融合在一起。
李恪没有骗我们,那些孩子醒了过来,四处哭喊着找父母,我们只好打了电话给警局,接着在警察来到的时候悄悄离开了那学校。后来黎正告诉我们,看门的老头在被他打晕了,那个人只不过是纸虎杀死的一个地痞流氓的尸体罢了。
李多的伤没有大碍,不过需要在医院呆上好一阵子了,只是她经常缠着纪颜,我和落蕾来了多看不见了。黎正依旧离去了,他留下字条告诉我们,虽然李恪已经完全消失了,但他的身体依旧不是正常人,他决定四处游历,相信一定有办法可以让自己的身体恢复如初,当然,我们衷心祝福他。
我和落蕾相视一笑,走出病房。
“我不明白,为什么李恪要带走那些孩子。”路上落蕾问我。
“你知道徐福么?当年秦始皇给了他五百对童男童女,让他出海寻找仙丹,据说,日本人可能是这些人的后代呢,当然,只是传说而已。”我笑道。落蕾睁着大眼睛,不解的望着我。
“你想,如果李恪回到过去,我们所有人都会被改变了,或许你我包括我们的祖先都会完全消失掉,这么说吧,我们整个的层面都会被毁灭了,而李恪可能认为,他带去的那些孩子,可以延续这个时代的生命,亦或者他想从这里选出一批孩子,创造属于他自己的乌托邦,属于他自己的大唐。”落蕾听完,哦了一声。
“其实我也只是猜想罢了,究竟他想做什么我不知道,但有一点可以肯定,他比我们任何一个人,都要想重新见到盛唐重新回到这世界上,不过,可能他的方法错了吧。这世界可能的确比以前肮脏了,复杂了,但也同时在进步发展,负面的东西不可避免,我们只能将他最小化,努力的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吧。”我又继续说。
“你听上去很像教书的老先生在说教啊。”落蕾眨着眼睛笑道。我摇头。
“或许吧,反正如果真相在我们有生之年看到第二个盛唐,那要靠我们自己去努力开拓了,走吧,报社还有很多任务等着呢。”我拉着落蕾的手,朝下一个路的转角走去。(回唐完)
异闻录 第四部
第七十六夜 千目
高兴的日子在空气中慢慢变凉,黎正告别了我们,而这个城市也似乎慢慢开始恢复了宁静,纪颜说,可能近年来出现的怪事,多少和返魂香活动频繁有关,而现在它已经回到自己该去的地方,我们的生活自然变的正常了。
“我要远行一趟。”纪颜告诉我的时候并不让我觉得惊讶,他能够在这里呆上半年多已经让我很惊讶了。只是,我略有担心,他已经失去了血的能力,是否还能应付那些古怪的事物。
他似乎看出来了,爽朗地笑笑。
“不会有事的,我只是希望多出去走走,李多也会和我一起去,这次可能时间会比较长了,你要多保重。”他走过来,拍了拍我的肩膀。
没有多说,纪颜也走了,而且带走了那个经常笑个不停的疯丫头,不了,她经历了那件事情后,已经长大了。
猛的离开这么多人,似乎有些寂寞了。
我又接到了采访的任务,一个化妆师。
但绝对不是个普通的化妆师,这似乎是句废话,要不然我去采访他做什么。
准确地说,这个叫宗木的男人是一位为死者化妆的化妆师。
我和落蕾一同坐车来到了这所殡仪馆,似乎这个外界称奇的化妆师也吸引了落蕾的注意,所以自然一起来了。
我不怕鬼神,但不代表不信鬼神,如同我相信人,但我又最怕人一样。
殡仪馆从外面看上去如同一个倒扣的冰箱,虽然依然是七月,但这里依然清凉如秋,甚至略有些刺骨,难不成还真是阴气重么。进大门的时候只有两个工作人员在收费的地方闲聊,墙壁上挂着一个大大的蓝色塑料牌,标明了各种价位,我不禁有些感叹,就连死去的人,也免不了受钱的制约。大门两边摆放了很多盆鲜花,但这些花大都有些枯败了。我们的车停在一辆面包车后面,似乎有人先来了,或者是说这里又多了位死者。
穿过狭窄安静的走廊,我们两个走进停尸间,落蕾似乎有些放慢了步伐,因为我们的脚步声在这安静的地方回荡开来,她生怕惊扰了亡者。
与我想象的略有诧异,整个房间很空荡,大约四十多平米,在左边整齐的停放着二十张床,还有三口漆黑发亮的新棺材,房间很干净,但依旧有些阴冷。不过我很快发现,原来里面有个门,似乎旁边就是放尸体的冷藏间,难怪有冷气进来。
“你们找谁?”忽然一个年轻男人过来问我,我回答他是找宗木。年轻人忽然流露出厌恶而惊讶的表情。
“他就在停尸房,他和死人相处的时间多过活人。”年轻人问明了我们的来意后冷笑了下就走了。
我和落蕾走了进去,却发现空无一人,正觉得奇怪。
“这里一般只来两种人,死人,和送死人的活人。”我忽然听到一个低沉却富有磁性的声音,就像是以前老旧的收音机里的广播员,带着一点嘈杂的干扰。
我回头一看,一个细瘦而高的男人背对着窗外的光站在我们身后,我记得刚才没有看见他,可能是从旁边的冷藏间过来的。可是他脚步轻盈如猫,接近我和落蕾却丝毫没有声音。
“我叫宗木,你们是那个报社派来的记者吧?”他慢慢走过来,或者说仿佛一个风筝一样,被风吹过来一般。
这时候,我才仔细地看了看他。
宗木穿着一身青灰色的长袖硬布装,下身是黑色直筒长裤,一双黑色白边千层底。我奇怪虽然这里比较凉快,但还不至于穿的这样密不透风啊,而且他的手上还带着白色的手套。另外他的头如同一个被刀削过的白烨原木,平整的短发,狭而高的额头,两颊高耸,那嘴唇仿佛是不经意的在上面划开的一道口子,闭起来看上去就如同没有一般,最奇怪的是他的眼睛,紧紧闭着,眼窝有些塌陷,如同在阳光下曝晒的西红柿,干瘪而赤红。
他吸了吸鼻子,忽然咧开嘴微笑着解释,我看见他的牙齿微黄,但是饱满整齐,仿佛一截刚掰下来的玉米。
“你可能对我这行还不是太了解,也难怪,我看过的尸体可能比你认识的人还多。”宗木笑着说,话虽然不错,但我听得十分不舒服,勉强笑了笑。
“你们所接触的,或者说大部分人所知道的尸体,都是来自与电视或者某些亲友,这些人都是病逝的,作为我们,最喜欢就是为医院里的尸体做尸妆,因为那些尸体还算完整。”宗木一边说,一边向其中一个棺材走过去,他的步子很奇怪,仿佛走在钢丝上的杂技演员,双手略微张开,身体两边微微摇摆着走过去,步伐很小,却非常稳健。
“可是有部分尸体是残破不全的,或者说是非正常死亡的,他们的亲友送来的时候,一般都是拿红色的塑料布把他们包起来,据说这样可以安抚死者的怨灵。
接尸,是我们要做的第一件事情,我说过,这里最高兴的是接在医院去世的遗体,因为这属于很好处理的那类;如果接到的是腐化很厉害的遗体,比如很长时间才被发现的遗体,往往发出了恶臭、生满了虫子,已经面目全非了。通常使衣服都渗透着恶臭味。接尸很有讲究的,头的一边需要仰起,让遗体以半卧的方式从车厢里请出来,这样他才舒服,不会为难我们。所以我需要穿着比较封闭的厚重衣服,这样可以避免被有毒的尸水溅到我身上。在这里工作的人有很多适应不了离开了,剩下的,在外人眼里多少有些异类,其实他们不过都是一堆即将腐烂的肉体,只要过得了自己一关,也就没什么了,而且这一行收入还算丰厚,所以还是有人坚持留下来。
其实,我们之所以害怕,是因为看见这些尸体仿佛看见了未来自己的下场罢了。”宗木说话的时候始终微笑着,但脸上却没有过多的其他表情,如同任何事情都与他无关。
“我的工作比较忙碌,有时候八个小时要为上百具尸体化妆,一般二十分钟可以化完一具普通的尸体,但是如果遇见刚才搬进来的那个女孩,恐怕几个小时都不够。”宗木打开了冷藏室,我听见哐当一声,非常响亮,是那种金属碰撞的声音。
“如果你心里还好,可以过来看看,不过那位小姐还是不要了,你的呼吸声很没有规律,看来还是有些害怕吧。”宗木似乎在说落蕾,可是他却没有对着落蕾说。
果然,我看了看落蕾,她双手环抱搓了搓肩膀,望着我尴尬地摇摇头。
“欧阳,还是你去吧。”她未必是害怕,只是觉得有些恶心吧。
我跟着宗木走了进去,脚还没踏入,身体就打了个哆嗦。
里面是一个巨大的闪烁着银色金属光泽的东西,总共三层,布满了很多抽屉,就像中药方里的药柜一样。宗木熟练地拉开了一个抽屉,哐的一声,一具尸体拉了出来。
尸体体型偏瘦,应该是个女性。不过整个都包裹在一个鲜红如血的塑胶袋子里。
宗木拉开拉链,我看了一下,很庆幸,落蕾没有过来。
如果只看半边脸,这是个非常清秀美丽的姑娘,即便是由于失血过多导致面部非常惨白,但依旧掩盖不了她生前的容貌,可是另外半边,就像一个被白蚁蛀空的老旧木头一样,残破不堪,边口处是已经成焦炭状的皮肤,整个脸几乎被烧掉了一半。
“这也能修复?”我捂着嘴巴,忽然想起了一句话,鲁迅先生说过,悲剧就悲剧将人生的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喜剧将那无价值的撕破给人看。两边脸,美丽与丑陋,截然不同的对比,让我觉得很难受。
“这算好的了,上次一个出车祸的,整个头骨都变形了,我还得用大头针缝好他的头盖骨和头皮。这样吧,你是否有兴趣看看我如何将她化装好?不过可能要花些时间。”宗木摊开双手说。我看了看手表,时间尚早,于是叫落蕾去采访些其他的工作人员,自己则留在这里看宗木如何工作。
宗木走进了一个小房间,换好了类似与医院做手术的,可是我很奇怪,这个时候他反而将手套摘下来了。
他的手很大,略微和手腕有些不协调,手指细致修长,白皙如葱段,即便是女孩子,也很少有这么漂亮的。
宗木把女孩的尸体抬了出来,当然,我也搭了把手,接着,他先弄来一张类似于皮肤颜色的非常有弹性的塑胶制品,平铺在损坏的半边脸庞上,接着将手掌张开,轻轻的放在死者的脸庞之上。
“你在干什么?”我好奇地问。
“我在感受,为每个尸体化妆,就像制作一件艺术品,损坏的越严重,挑战就越大,而我自然就越兴奋,不过动手前,我必须感受他们的想法。”宗木说着,脸上浮现出孩子获得心爱玩具般的满足感。
真是个怪人,我暗自嘀咕,不过我知道,我最期待的事情还没出现,也是我来这里找他的主要原因。
过了数分钟,宗木的手就像一道白光,忽然拿起了手术刀,在那半块胶布上开始裁剪,我就像在看一个街头制作泥人的艺人 ,本来半边普通的胶布,先是大体浮现被毁灭的五官轮廓,接着是细腻的雕塑和修编,我几乎忘记了自己身处在何处,完全被那双手迷住了,仿佛那手依然脱离了宗木,成了一个单独的生命体,独自在完成这个工作,不,与其说是工作,倒不如说是在跳舞一样。
两个小时过后,我几乎不认识这个女孩了,除了接口处淡淡的缝线处,几乎看不出任何异样,看来这种胶布也是特制的。女孩的脸很漂亮,就像充满哥特风格的唯美人偶娃娃的脸,不过却毫无生命力。而且似乎眼睛处有些异样。
“经过火烧,可能皮肤有些萎缩脱水。”宗木似乎看出了我的疑问,解释道。
“接下来就是需要化妆了,而且我们还有种特殊的药物,可是使死者闭上眼睛和嘴,而且皮肤松弛,看上去非常安详,但这是要经过死者家属的同意的。”宗木的手离开了尸体,而且他走进了洗手的地方,认真的洗刷起来,接着换掉了衣服,再次戴上了手套。
“你做这些不戴手套的?不怕扎伤自己么?”我问他。
“戴上手套,感觉就不灵敏了,我的手和我做出的作品就不完美了。”宗木端起杯茶,他的额头全是汗。
“可是,他们不是都说你是一位盲人么。”我终于还是说了出来。
宗木停下喝水。他凹陷的眼窝忽然转动了一下,两边的颧骨也蠕动开来,他严肃地对着我。
“我比很多眼明的人手更灵巧,这也是为什么我会留在这里的原因,很多他们修补不了的尸体,都要靠我才行。”果然,他的确看不见,却能完成这么精细的工作。实在让人称奇。
“好了,我的工作完成了,你的采访也该结束了,这是我的名片,你是个不错的人,很少有陌生人可以在这里呆上数个小时,还看我工作的,如果有事,你可以来找我,当然,我想永远不要在这里替你工作。”宗木递给我张名片,然后转过身,不再和我说话了。
我拿着名片走了出来,找到落蕾,离开了殡仪馆。
“真是个怪人。”我暗想到。
可是我没有想到,很快,我却又再次和宗木见面了。
因为一个自称是了解宗木的人,忽然找到了我。
“我听说你上午采访了他。”这个年轻男子大概二十来岁,相貌普通,中等身材,穿着一件白色T恤和黑色沙滩短裤,他大咧咧地的在我面前点烟,仿佛和我交情很深一样,我忽然想起来了,这个年轻人就是先前在殡仪馆见过的那个。
“是又如何?”我对这种人有些反感。
“我劝你少接触这个怪物,我和他是殡仪馆的同事,他几乎从来不和任何人打交道,可是我今天却发现他居然和你说了这么多话,而且,我们背后都认为他是个心理变态的人。”年轻男子猛的吸了口烟,烟头马上红了起来,我看了看他的眼睛,居然比燃烧的烟头还要红,看来充血的很厉害。
“这个家伙,居然称呼自己为艺术家,他明明是个瞎子,却可以比其他人修补化妆尸体还要好,你不觉得奇怪么?或者说他根本就是个妖怪,没人知道他的来历,他的所有资料都是个迷,殡仪管建立的时候他就在了,可是这么多年,别人都说他一点都没有老,几十年他就是这个样子,虽然所有人都讨厌他,但他的手艺实在出色,如果没了他,我们这个小地方早就支撑不下去了,甚至有外地的人,都闻名来找他化妆尸体。而且,我听说,凡是经过他化妆的尸体,都会少掉一些东西。”年轻忽然神秘地说,我却看见他的眼睛越来越红了,几乎看不见瞳孔,可是他自己仿佛根本没感觉到。
“少了什么?”我问他。
“眼球,虽然我没有确切的证据,可是我观察过,一些化妆后的尸体,他们的眼窝都有些异样,弄不好,他真的是个专门吃眼球的妖怪啊。”年轻就像一个说评述的艺人,夸张地说到,可是每说一下,我看见他的太阳|茓都剧烈的跳动着,他的脸色很不好。
“事情我告诉你了,能不能给我些费用?”原来这次是他此行的目的。
“我凭什么相信你?”我并不是傻瓜。
“那好办,你好像有他的名片,跟着他回家看看,不过记得千万别被发现了,我上次就差点被发现了,虽然他是个瞎子,但似乎听觉和嗅觉非常灵敏。”年轻人留下联系方式,然后一摇一摆地走了,他一边走一边按着自己的后脑勺。
我拿出宗木的名片,心里起了嘀咕。
下班后,我匆匆赶到名片上的地址附近,呆在那里等宗木来。
那是一条老街,由于要拆迁,大部分居民已经搬走了,留下来除了宗木没有几家了,宗木的待遇应该很不错,为什么不买个像样的房子呢?而且,他的邻居也说宗木经常关着门,也从来没有任何朋友,没有妻子亲人,而且一道夏天,家里总会漂浮出奇怪难闻的味道。而且,政府要拆迁的时候,宗木居然一反常态,死也不愿意般,差点闹腾到电视台去了,所以拆迁的工作也搁置下来。
“真是个迷啊。”天色渐渐黯淡,我看着宗木家紧锁的房门,忍不住说到。
“什么迷?”身后响起宗木低沉的声音,我吓了一跳,转过身,他微笑着站在我身后,我觉得奇怪,即使在室外,这么眼热的天气,他依旧穿这长衣长裤,还戴着手套,连脖子也被高领的衬衫保护着。
“我只是随便说说。”我尴尬地回答。
“我知道你会来找我的,不如去吃点东西吧,我有些饿了。”他很友好的对我邀请,正好也是吃饭的时候,我决定和他一起去了。
饭店也是这一带的人开的,专门为附近的居民服务,一个只能容纳三张木桌的小饭厅,后面就是厨房,典型的居民房改成的饭馆。我们随意点了几个菜,开始聊起来。
“哦?有人这样说我么?”我把年轻人的话告诉他,但没告诉是年轻人说的。
“其实,并有什么,我其实来自一个古老的家族,我们世代都是为尸体化妆的,你不用惊讶,任何职业都有其悠久的历史,我们自然不例外,只不过对于其他人而言有些另类,比如说空姐,大家之所以对她们好奇,是因为少,什么时候当飞机取代火车和客车,成为主要交通工具的时候,空姐不和售票员于乘务员一样普通了么?尸体的化妆术源头很早,我们家族最早是为皇室化妆的,由于压力大,自然手艺也高,一些战死沙场的人,也能化妆的栩栩如生,不过,我们的家族也要付出代价,或许长期接触死人而遭致的诅咒一样――所有继承化妆术的人,都会慢慢成为瞎子,无一幸免,这就是等价交换,我们得到常人没有的能力,自然要付出惨痛的代价,不过还好,在知道即将变瞎的同时,我们拼命锻炼其他感官,所以常年下来,也无所谓了,我的祖父,父亲,都是盲人。”他微笑着说,凹陷的眼窝正对着我,让我有些难过。
“不可以选择放弃么?”我问他。
“不,有些人的命运出生前就注定好了,就像墙壁上的浮雕。保持着自己惯有的姿势和习惯,如果我想改变,崩塌的只有我自己的身体,而且我也逐渐适应了。”他依旧平静着说。
我不再说话,而是开始闲扯些别的东西,两人吃过饭,外面已经完全黑了,宗木喝了些酒,可能由于带着手套不方便,他除去的手套,吃完后将手套塞进了裤子口袋。
“要不要去我家坐坐?”宗木说。
我本想拒绝,可是好奇心占了上风,于是跟随着他,穿过了狭窄的弄堂小巷。
街灯很昏暗,就像风中残烛,时亮时熄。不过前面却来了几个类似混混的年轻人。
为首的一个身材比较高大,剃着光头,打着赤膊,肩膀上纹了一条龙,我不禁哑然失笑,这一代人真的是看电影看多了,什么都学,没有一点创造力,就知道纹龙纹老虎,纹点其他的也好,比如新七大奇迹的长城啊,那么长,可以在身上绕几个圈了,出门绝对震撼。
“哥几个,兄弟没钱吃饭,掏点出来吧。”这家伙拿出一把锋利的弹簧刀,在手里挥舞,我希望他把自己给割伤了就好。
还没等我说话,宗木忽然慢步走了过去,缓缓地伸出一只手,手里似乎握着些钱。
“拿去。”他将手伸过去。
忽然奇怪的事情发生了,几个混混看了看他的手,刚想拿钱,却像看到鬼或者警察一样(似乎这样的比喻有些不妥)大叫着妖怪啊,怪物之类的落荒而逃。
“这是怎么回事?”我再次不解。
“可能是被我的样子吓到了。”宗木转过头,难怪,在这种灯光下,他的脸的确有些吓人。
“胆子这么小还敢来抢劫。”我摇头苦笑。
终于,我来到了宗木的家,不过时间不早,我最多呆半小时就要回去了,顺便把关于他的稿件整理下。
他的家里非常干净,我说的干净有两个意思,一是没有什么灰尘,二是也没有其他多于的东西,除了必须的卓子椅子,其他的什么也没有,我奇怪他赚的钱到底拿去做什么了。
客厅不大,大概十平方米左右,里面的房间很暗,其实客厅的光也不强,勉强看得清楚东西,比蜡烛好不了多少。
“我进去换件衣服。”宗木背朝着我说到,我嗯了一声,然后坐在椅子上四处瞧。
所有的东西之用一眼都能看清楚,我顿觉得无聊,于是起身到处看看。
这时候宗木的手机忽然响了,原来殡仪馆来了位特别重要的死者,他们希望宗木赶快来一趟,毕竟尸体在这种天气,虽然有冷藏,可是过了一夜多少会影响化妆,这种事家属自然觉得是越早越好。宗木非常抱歉的对我说他很快会回来,并且希望我能等他一下。
“我有东西给你看。”他笑着说,说完,再三交代我别走,然后合上门出去了。
房间里只有我一个人了。
我忽然闻到一阵若有若无的味道,这味道有些熟悉,似乎就是上午在殡仪馆闻到的。
我朝着黑暗的里屋走去,还好墙壁上有灯,里面居然比客厅要大些。不过也只是一张床而已。
我沿着房间的墙,慢慢走进来,忽然觉得墙壁有些古怪。
天气很热,可是有一段墙体却冷的像冰块。我为了确定,去摸了摸客厅的墙,果然,温度不一样。
“这后面难道有东西?”我疑惑了,然后学着电影里,用手在光滑无一物的墙壁上四处敲打。
果然,一声类似与机械转动的声音,墙壁居然打开了,当然,一阵冷气也扑面而来,当然还有那种特殊的味道。
借着不亮的灯光,我勉强朝里面望了望。
那是个非常大的房间,几乎比客厅和里面的卧室加其来还要大。里面整齐的摆放着一个个金属柜子,如同图书馆一样,一层一层。
上面没有放书,却是一个个玻璃罐子。
罐子大概和我们普通用的喝水玻璃杯大小,而且似乎上面还有注释用的标签,灯光很暗,我看不清楚里面是什么,标签上写了什么。我随意拿起一个,走到光亮处。
要不是有些准备,我几乎把罐子失手摔碎了。
罐子里装着的是一个眼球。
完整的一对眼球,浸泡在透明的估计是防腐液里。随着我手的动作在透明的液体中缓缓转动,那眼球仿佛有生命般地看着我一样,我无论如何转动视角,都感觉被盯着。
标签上写着一句话。
“1996年,7月14日 女 26岁 杨月 死于溺毙 眼球完好 ”
我将瓶子放回去,打开手机灯,走了进去。
所有的瓶子,里面都是眼球。码放的相当整齐,一层一层的,各种各样,黑色,咖啡色,蓝色,我没想到居然还有外国人的,已经丧失生命力的瞳孔放的很大,在幽暗的室内折射着手机微蓝色的光芒。瓶子的标签注明了眼球主人的名字,死亡时间和方式。简直就像一个收藏馆一样。而且严格的按照时间分放开来。我犹如被剥光了放在大街上一样,浑身都有被刺的感觉,我可以感觉仿佛这个房间里有很多人,他们都大瞪着双眼,都在望着我。
我没有离开,只是沿着柜子找到了最近的一组。
居然有个瓶子是空的,不过也有标签。
“2007年 不明 男 24岁 欧阳轩辕 死因不明 眼球未获得”我再次几乎没抓住瓶子。
我将瓶子放回去,拿起了旁边的一个。
里面是一对红的如同火一般的眼球,非常熟悉,我看了看标签,果然,就是时间就是今天,是那个年轻男子的眼睛,那个男的估计已经不在人世了。
我小心地关上门,拿出那个贴了我标签的瓶子,稍微镇定了一下,心里只想着要立即离开这里。
可是刚走出卧室,却发现宗木站在大门处。他带着古怪的笑容望着我,可是他没有眼睛。
“我说过要给你看些东西,不过你已经看了一部分了吧?”宗木说。
“为什么要选我,而且你不是只拿死者的眼睛么?”我流着冷汗问他。
“是啊,所以如果杀死你了,你的眼睛不就是死者的眼睛了么?”他依旧平静地说,仿佛在同我继续讨论着刚才吃饭的话题一样。
“你为什么要把这么多人的眼睛收藏起来?你难道心理变态么?”我努力使自己的声线稳定,尽量不要露出害怕的感觉。
“没有为什么,因为我不想在过瞎子的生活,我要看到阳光,看到颜色!”宗木反而情绪激动了。
“去他妈的什么祖宗规矩,什么教条,我愚蠢的祖先定下这么荒唐的法条,却要我来遵守,不过当我即将失去希望的时候,我却从临死的父亲那里得知,其实我还是可以重新复明的。
我告诉过你,自从我被选为家族的接班人后眼睛会慢慢萎缩,直到完全失明,不过还是有办法让我的眼睛再次看将光明,这也是我要给你看的另外一些东西。”宗木忽然伸出他的手掌。
他的手心有一道刀痕。但是几乎同时,那道裂痕忽然慢慢张开了,里面居然有一个眼球。眼球很活跃,四下里转动着,就如同摄像机的镜头。
我几乎吃惊地说不出话来。宗木则得意的走过我,打开暗门,拿出一个罐子,那是刚才我看到的年轻人火红的眼睛。
“这个家伙太多事了,我没有选择,我只想默默无闻地做一个普通人,可是他非要揪我出来。他以为跟踪没有被发现,可笑,这个蠢材根本不知道我早就在他脑子里放了点东西了。”宗木打开罐子,拿出其中一个眼球。慢慢脱去上衣。
我终于明白为什么天气如此炎热他也要穿这长袖了。
他**的上身布满了类似手掌上的刀痕,一道一道,密密麻麻。
那些刀痕都在慢慢睁开,里面居然都是眼球,而且全是活的。宗木从其中一个刀痕处拿出一个似乎已经变质的眼球,并且把刚才的火红眼球慢慢塞了进去,塞入的眼球很快恢复了活力,开始转动,并且望着我。
“就像吸毒上瘾一样,开始的时候我只在手掌植入了眼球,让我重新看到东西,可是我很快发现,植入的越多,我拥有的能力越大,那种感觉实在妙不可言,我对任何事物的敏感都远远超过普通人,可是这些眼睛大都只能在我身体呆一段日子,接着就需要新的眼球来替换。这个术叫千目,可以通过植入死者的眼球来重新看到光明,还可以获得其他的能力,每植入一个陌生人的眼睛,我都会兴奋好一阵子,因为新的体验再次降临了。可是,随后当眼球与我身体产生排斥反应后,我又痛不欲生。
我明白这不是一个长久的办法,父亲告诉我,如果要真正变成正常人,必须找到一对完全适合我的眼球,放进我本来萎缩的眼眶内才可以。而且,死者的眼球里包含了他们各种各样临死的感觉,每植入一颗,我就多感觉一次死亡,再也没有比濒临死亡前的感受更刺激的了。”宗木放肆地笑道,我忽然觉得这家伙根本就是个疯子。
还好,这么多年,我终于等到了你,在殡仪馆第一见面,我就知道你的眼睛很适合我,尤其是你的右眼。”
我这才想起,我的右眼封印着镜妖。
“不过,现在不是时候,我还不能完全适应你的眼球,可是我会耐心地等待,就像伏在草丛中的老虎,等待完美猎取食物的机会。”他笑着拿出剩余的眼球朝我走过来。
他身上所有的“眼睛”都睁开了,我立即感到一阵眩晕,在失去意识的时候,我看见他将拿着刀在我右手手腕处割开一道口子,奇怪的是我没有任何的痛感,然后,他缓缓的将红色眼球按进伤口,伤口开始慢慢自己愈合关上了。
“当这只眼睛完全睁开,我会来取你的眼球。就像种庄稼一样啊,我会来取我的收成的。不过,下次你不会认出我了。”宗木兴奋地大笑着,接着,我眼睛黑了过去。
当我苏醒过来,发现自己躺在街边的路灯下。天色已经大亮,我居然睡了一晚,仿佛做了个梦一样,可是当我抬起右手,手腕处的确有到很细的缝隙。
当这个完全睁开,他真的会来拿我的眼睛?我自问道。
后来我去找过宗木的家,那里已经完全空了,什么也没有,包括他众多的恶心的收藏品,我也明白他的钱都拿去做什么了。
至于那个年轻男子,几天后他的尸体也被好到,空荡荡的眼窝,眼球被取走了。据说找他的时候整个尸体就像脱水蔬菜,都干枯了。殡仪馆也说宗木打了个电话告诉领导说不上班了,然后就没再去过,没有了宗木的殡仪馆,很快萧条起来。宗木仿佛一下从这个世界消失了一般,仿佛根本没有出现过,但是每当我看到右手手腕的那条细细的黑线,我就又会想起他。
我没有把这件事告诉落蕾,自然是怕她担心,可是当老总叫我写篇关于盲人化妆师的文章时,我却不知道如何下笔了。
我不知道,宗木何时再出现在我面前,微笑着取走我的眼球。(千目完)
第七十七夜 冥河
传说希腊神话中的英雄阿喀琉斯是阿尔戈英雄珀琉斯和海洋女神忒提斯的儿子。传说中的英雄似乎大都是半人半神的混血儿,作为神的母亲,海洋女神在儿子出身的时候就倒提着他的脚踝将身体浸入冥界之水(居然没淹死),使得这位英雄全身刀枪不入,但唯独被握着的脚后跟却没有被浸到,以致于最后在特洛伊战争中被弓箭射中身亡,以后人们经常用阿喀琉斯的脚后跟来形容一些致命的伤害。
说这么多并非是想给大家恶补希腊神话知识,只是在这个故事中出现的那条河,颇为引人关注,据说这条神奇的河流是世间上死者泪水汇聚而成,而且它就像一个调皮的孩童,经常在人的世界出没,包括以前说的双界湖,或许也是它的杰作,这条河流只能在晚上才能被看见,而且平凡的生者,据说是很难看到这条河的。
冥河,在中国又被唤作黄泉,古代中国的奈何桥或许就是假设在其之上,各个国家的神话传说中都有关于分隔开阴间与人间的一条黑色河流的传说,看来的确所言非虚,而且冥河如同塔罗牌中的第13张死神一样,既代表死亡,也象征重生。
我手中的这封信是上午在收到的,当我正奇怪谁寄来的时候,却看见信封上熟悉的字迹。
居然是纪颜寄的,信中除了说了写寒暄的话,另外就是告诉我他最近遇见的一个怪异的故事。
“当我在向你写这封信的时候,我自己都难以置信,原来在死亡面前,任何人都是如此的卑微渺小。
冥河也是父亲和我立志寻找的河流,虽然这条黑色的不祥之河经常意味着死亡,但依旧挡不住千百年来冒险家的好奇心,而最让大家心动的是,据说英雄阿喀琉斯所言非虚,即便是死去的人,在浸入冥河的水中就能获得第二次生命。
可是大部分探险家都无功而返,甚至还有很多人就此失踪。根据父亲遗留下来的资料,据说冥河最后一次有记载的出现记录是在中国西南方的一个小县城附近。
而留下这些珍贵资料的,就是二十年前的一位著名冒险家,也是我父亲的大学好友,两人曾经在上学的时候因为兴趣相投还设立了一个社团,经常组织同学去旅游,后来毕业后还经常联系。
但是在父亲结婚后他收到了这位叫詹起轩的朋友的一封信和一个包裹后就再无音讯了。
信中詹起轩说,自己已经找到了冥河的踪迹,并且居然寄了些样本回来。父亲非常兴奋,同时也为这位好友担心。果然,那以后詹起轩再也没有回来,而他寄来的样本,在打开包裹后一遇见阳光就消失了,只有一个空瓶子,仿佛被蒸发了一样,但是父亲经常说,在那一瞬间,他的确看见黑色的液体。
寻找冥河一直是父亲的希望,同时也成为了遗愿,我这次出来,也是想顺便完成他的愿望,当然,我也对冥河很感兴趣。由于旅游有些危险,我好不容易才将李多安置在城市里,并打算花一个星期只身前往。
当我来到那个小县城不禁哑然失笑,原来的县城居然荒败到已经和小渔村没有分别了――忘记说了,这附近有条河,当地的居民大都靠捕鱼维持生计。不过很幸运,我们遇见一个故人。
那天我正在挨家挨户的大厅关于詹起轩的消息,我认为要找到冥河,当然要先找到最后发现它的人,不过都多数居民都摇头,即便我是我将詹起轩的照片给他们对认也无用,而且一些中年人脸上还带着难以抑制的恼怒和厌恶,想想也是,都二十多年了,一个匆匆的外来旅游者,人家怎么记得住。照片上的詹起轩一副书生气,很端正地微笑着,只不过左边眼球的眼白上有一颗细小的红斑。
“你们在找我的父亲么?”一个高大的年轻人忽然走过来,他非常强壮,穿着花格黄衬衣,背着个单肩大大的旅游挎包,一顶巨大的太阳帽几乎把整张脸都遮掩住了,他还带着一副眼镜,交叉双手于胸前,玩世不恭的望着我,我看着他,发现他居然和照片中的詹起轩非常相似。
年轻人叫詹晖,同时他声称自己正式詹起轩的儿子,和他的攀谈中,我惊叹他如此博学的知识以及非常老练成熟的交际能力,他所表现出来的内在与他的年龄实在不符,连我也自叹不如。
“纪颜,我的父亲曾经说过,冥河曾经出现在这个村子过,而且当时死了很多人,所以才让这里破败如此,不过冥河的运动似乎没有规律,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它的出现一定会带来死亡,当然,似乎靠它心情而定,欧洲的鼠疫,死亡二十多万人的全球流感,甚至包括战争,都是它的杰作。”詹晖轻?着嘴唇,侃侃而谈。
“那不是瘟疫之河么,你这样说有什么证据?”我从不轻易相信别人的论点,当然,如果他有轮据的话就另当别论了。
“无论是数个人还是数万人,冥河终究是条死亡之河,它似乎没有任何的约束,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它只会出现在有水的地方,没有水,它也就没有依附的条件了,你信也好,不信也罢,总之,我会证明给你看的。”詹晖似乎并不对我的质疑感到意外和生气,他似乎非常大度和耐心地朝我解释,不时地推了推眼镜,我原本以为他还会和我大吵一架。
“可是,传说中冥河不仅代表死亡,也象征着重生么?”我问到。
“是的,的确代表着重生,可惜没有人真正理解,当时的詹起轩――我的父亲也没能理解。”他叹了口气,我知道触发了他的难受之处。
“我们先找地方住下吧。我相信冥河应该离这里不会太远,这附近都是水源地带,湖泊河流交汇很多,我们沿着水域问下去,看看有什么发现么。”詹晖的确比我想的要仔细的多。
我不是一个甘于听从别人的人,但詹晖的确要比我有经验得多,至少在寻找冥河这件事情上。
很快,我们得到了一个消息,在离这里三十多里外的一个沿河的村落里发生些奇怪的事情。不过没有任何公路交通设施,我们只好步行过去。
我和詹晖自然赶了过去,村落不大,至多二十多户人家,他们大都过着仅仅满足温饱的生活,似乎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在这里总是难以得到实质的体现,当然,有的时候,一些上面的领导们也会开着名车到这里体贴问候一下,然后放下几代大米几百元钱,接着就将这些当作政绩汇报上去,领导换了一届又一届,但村子始终穷困,从附近河里捞来的鱼虾,也被低价收走了。
他们虽然过的非常艰苦,却也普通安和,中国的百姓不怕苦,只怕乱,不怕过不下去,只怕活不下去。看来说的也有些道理。
可是最近发生的事情,却打乱了他们原本和谐的日常生活。村中的居民分成两部分,男人们每隔一段时间出去打鱼,女人则负责家庭生活。照顾老人和孩子。最近出去捕鱼的汉子们回来总是两手空空,原本富庶的河脉里居然一条鱼也捕不到,如若只是个例,到能归咎与运气不好,可是接连一段时间都是如此,即便是村子里最好的渔民也毫无收获,大家开始怀疑水质变化了,这对以水为生的他们无疑是一个沉重打击,如果消息正确,他们就要搬离这里,搬离已经居住了好几代的老家。
“你觉得冥河出现在那里?”我问詹晖。
“可能,死亡之河不会破坏河流的原本生态环境,但是据说却能给动物带来死亡,而且这种死亡很快,甚至连腐烂的都来不及,原本充满生命力的肉体很可能一下就变成了肥料。”他昂着头说。我听了有些不解。
“你怎么知道的这么清楚?”我问他,詹晖笑了笑。
“你觉得我父亲是会告诉你父亲多呢,还是会留给我的资料多呢?”他说的话不无道理。我们两只好先找到一户居民讨个住处,因为天色已晚,而且三十多里地走下来,都少有点疲惫。
招待我们的是一家普通的村民,似乎在这里还算不错,但家里明显没有什么朝气,男主人看了看我们,脸上虽然还有笑意,却更像是有人从两边挤着他的脸颊出来的一样。
男人的皮肤很光滑,但又黝黑发亮,像一块黑色的绸缎,手上的肌肉很发达,手掌里布满一条条细长的暗红色的老茧,可能是经常拉网导致的。他家后院不远就是河滩,一条三米多长的渔船,虽然老旧发黑,却犹如一位经常锻炼的强健老者,仍然散发着生命力。河边的风带着潮气,吹在脸上有些痒痒的。家里一共四口人,一个五岁的小男孩和他的父母,以及男人的七十岁的老母亲。
这里的人非常好客热情,所以即便是在这种日子,他们也尽其所能来款待我们,腌制的鱼肉很有韧性,晚饭相当丰富蓬莱小面、咸鱼、虾酱、贴饼子还有一些自己种的菜蔬和家中自酿的米酒,但这反而使我们非常内疚,因为很可能吃掉了这户善良的村民仅存的一点吃食了,所以执意要留下钱,中年汉字死活不肯收,还是他的妻子――一位身材臃肿,脸上泛着健康的桃红色的孕妇掩着嘴笑着收下了,汉子埋怨了几句,还是坐下和我们喝酒。
那位老人我们只见了一面,似乎眼疾很厉害,是女人搀扶着出来了,和我们打了招呼,又走进去了,小男孩对我们很好奇,睁着大眼睛盯着,却始终不肯接近我们,只是挑了条鱼,去外面玩耍了。
“打不到活鱼,真是不好意思,本来想让你们尝尝这里的河鲜,那可是我们当地的美味啊。这条河流虽然不大,但是渔产本来一直都很丰富的。”汉子脱去黑色湿透了长衣,祼着上身,灌下一杯米黄|色犹如蜂蜜的米酒,他的脸更加红了,但又长叹了一口气。
“这样的情况多久了?”我问道。
“十多天了,水质并没有什么变化,我们还潜下去看了看,奇怪了,水下居然一个活物也没有,别说鱼了,其他东西也看不到,大家都快死心了,都计划着搬出去,可是这里的河段大家都是有定的,我们出去,只会捕鱼,但叫我们往那条河去啊。”中年汉子苦恼地摇头,“我母亲年纪大了,眼睛又瞎了,身体越发老迈,老婆也马上要生了,都要钱,可是你看这鬼地方。”他懊恼的用手掌拍了拍自己的额头,我见他有些迷糊了,心情不好,喝米酒也容易醉的。
我们帮着他老婆扶他进了房间,接着又帮着收拾了一下,这位女人非常熟练的操持着家务,又哄着儿子睡觉,然后又去招呼自己的婆婆躺下,我们都看的累了。
“大嫂要多注意休息啊。”詹晖劝导,女人用手背擦了擦额头的汗,挽起垂下来的头发,只是笑笑,沉默不说话。
一夜无言,我们只好在外屋躺下,谁在竹床上,可是怎么也睡不着,虽然和詹晖没说话,但我知道,大家心里都在想是否这条河中就有冥河的存在。
天气炎热,外屋到显的凉快,到了后半夜,河风将我吹醒了,觉得伸出床的手背似乎被什么东西撞了一下,于是睁开眼睛看了下。
一个拘偻着的身影缓步着朝外面走去,每走一步停一下。我忽然觉得好生熟悉,当那人走到屋外,会忽然回了一下头。
几乎枯萎干涸的脸庞,犹如失水的土地,到处是一道道沟壑,两撇薄而干裂的嘴唇微微张着,闭着眼睛,双手扶着屋外的墙沿。
我几乎大叫了起来,因为那分明是那个瞎了眼的婆婆。
但是嘴巴上忽然多了一只大手。我终究没有喊出来。
手的主人是詹晖,他望了望屋外的人,接着用另外一只手弯曲起来只伸出食指放在嘴唇上作了个嘘声的动作。
詹晖的表情很奇怪,似乎非常兴奋,带着很强烈的期待感。
我又看了看那婆婆,已经走出去了,难道是梦游么?
詹晖从床上小心做起来,接着穿上外衣,拉着我走出去,跟在婆婆的外面。
老人在前面走的很稳,我不禁奇怪,她不是瞎眼么,即便是我们在这么黑的夜里,也不见得就不会摔跤了。
“我不让你叫,不是怕吵醒她,而是怕吵醒里面睡觉的人。”詹晖说。
“她这是怎么回事?”我一边慢慢在后面跟着,一边小声问,詹晖没有回答我,只是做了个继续走的动作。
不知道过了多久,还好这是条非常狭窄的石头铺成的向下台阶,否则我真怕跟丢了。
我忽然感觉到风中的湿气更大了。那老人居然来到河边了。詹晖和我伏到一边的石头堆里,仔细看着。
老人在河边停了一下,然后开始向下走去。
河水渐渐淹没了她,从脚踝到脖子,我看不下去了,难不成看则老人被淹死我们却无动于衷?但我刚想过去,却被詹晖阻止了,拉扯的时候,河水已经把老人完全淹没了。
“你这是什么意思?于心何忍啊?”我大声质问他。詹晖只是笑笑,不说话,拉着我的手往回走。
回到屋子,他带着蹑手蹑脚地走进里面的屋子,来到了那老人的房间。
我仔细看了看,老人好好地躺在床上。
“这是怎么回事?难道那是老人的魂魄么?”走出屋子,我点上烟,问詹晖。
“可以这么说,或者说是冥河在召唤她。明天或许还会出现那一幕,我们不如在这里多呆几天吧。”詹晖不再说话,而是打了个哈欠,进去睡觉。
由于我们付了足够的钱,中年汉子一家到也不介意,可是每天晚上半夜后,我们都能看到另外一个老人走出屋子,走进那条河,连续五天了。
老人的身体,也日渐虚弱,今天,她甚至爬不起床来,中年汉子的脸色也像即将下雨的乌云,他经常蹲在屋口抽闷烟。
“今天晚上,我们下河吧。”詹晖忽然提出这么一个意见。我有些吃惊。
“你怕了?”他戏谑地说,我自然是不怕,只是觉得那河实在有些古怪,我对冥河知之甚少,但詹晖却似乎始终有事情瞒着我,父亲每每提到这位詹起轩,总是摇头说这人做事目的性太强,而且心机过重,看来儿子如此,倒也和他父亲有些相似了。
“好吧,不过你打算什么时候去?”我问他。
“就今天晚上,跟着那婆婆一起下河。”他的脸神秘的耸动了一下,宛如被砍掉脑袋的青蛙的后腿,或许他自己都没有察觉。
“今天是农历十九,是退潮最厉害的日子,河水平稳点,而且要浅的多,大概十米左右,夏季河水温差很大,下水前按摩下你的小腿,别抽筋了,这么晚,恐怕很那找到人救你。”他一边拿出一套泳裤一边说,接着走出了门口,去外面抽烟,因为有孕妇,自然不便把本来就狭窄空气不好的屋子弄得满是浓烟。
而我只好和那对夫妇随便聊着,只是那孩子始终用非常奇怪的眼神望着我,一种仿佛什么都看穿了似的。
村里人没什么特殊娱乐活动,电视也没有,所以睡的很早,我也小睡了下,怕等下精力不够,詹晖说他会叫醒我,我也就放心睡了。
果然,半夜的时候我被人推醒了,詹晖兴奋地拉着我走了出去。月光透过他的镜片折射出很奇怪的光芒,不过我来不及多想,跟着他走出去。
不远处,依稀能看见那个熟悉的影子。和前几天一样,老人又再次走入河里了。我和詹晖马上跟过去,为了以防万一,我们在腰间帮了条坚固的绳索――这也是詹晖包里早就准备好的,甚至,还包括两个微型氧气瓶。
“你怎么跟事先知道我们要下河一样。”我拿着绳子问他。
“有备无患罢了,我经常四处走,一些工具总是放在身边。”他脱了衣服,准备下河。
“难道氧气瓶也算么?”我忍不住嘀咕道。
“不摘下眼睛么?”我问他。
“嗯,我视力很差。”他拿出两盏头灯,那种矿工用的,据说这灯在黑暗的水中照射距离也不错。
河水有些微冷。但并不深,找了半天,我们终于看到那位婆婆居然还在朝水下走去。
她的脚步一如陆地一样平稳,一动不动的朝深处走去。我们继续往下潜水,我自认为水性不错,但詹晖似乎要更好些,始终比我多一个身位。
几乎到了河底,我们看到了。
七个老人,包括正在往下走的那位。
第七个人慢慢地走下去,蹲在一群人中间,开始哭泣。那种声音伴随着水流,渐渐送进我耳朵。就如同婴孩的哭声一样。
詹晖用两根指头指了指自己的眼睛,又指了指那一群人,示意我好好看着。
七个人长的都一个模样,仿佛一个人站在六面镜子前,接着,她们站了起来,开始缓缓的消失,最后只剩下一个。
老人居然又开始缓慢的朝河面走去,一如既往的缓步,仿佛周遭的河水对她没有任何影响。
我们也跟在她身后。
可是奇怪的事情发生了,几乎每往上走一步,她都在变化。
变的更加年轻。
老人,中年人,青年人,我和詹晖仿佛在看一幕快速倒带的人生电影,虽然隔着不近,而且灯光微弱,但老人的个头的变化还是很明显的。
在接近河面的时候,她开始变成一个小女孩了。
我忽然感觉到,她还会变化。
老人,不,应该说那个小女孩的头发开始慢慢脱落,一缕缕的发丝朝我这边飘过来了,像黑色的水草,身材越发变得矮小。
离开河面的时候,她已经只能爬着了。
我看见一个婴孩摇晃着爬出了河面,发出嘤嘤啼哭声,消失在河对岸的夜色里。
“这就是冥河既代表死亡,也象征重生的意思?”我探出头,大口的呼了一口气。
詹晖在我前面,背对着我没有说话。
我不耐烦地将手拍在他肩膀上,把他身体翻转过来,这才发现他的眼镜被河水冲掉了。
那不是一副普通的眼镜,或许我早该猜到,有一种眼镜表面看过去和普通的无异,但其实可以遮蔽后面的不同色彩效果。
詹晖的左眼球的眼白部分有一块很明显的红色斑迹。他苍白的脸带着笑容看着我。
“该叫你什么?詹晖?还是詹起轩?”我冷笑着问他,但其实浸泡在河水中的我身体更冷。
“我知道瞒不了你多久,你和你父亲很像,都很细心,只不过太容易相信人了,这是致命的弱点,你放心,我对你没有恶意,如果要害你,机会多得是。”他嘲笑了我一生,仿佛已然看透了我心中的一点恐惧。说完,转过身游向岸边。
我们两个脱去装备,坐在河沿上。四周安静的渗人,凉气从毛孔里侵入血液,在炎热的夏季里,这种寒冷本不该有。
“二十年前,我孤身一人寻找冥河,果然,我发现了很多未知的信息,了解到冥河就如同寄生虫一样寄居在别的河流湖泊里,并且弄到了一份我认为含有冥河的水样本寄给你父亲,可是在不久后,那个靠着冥河的村落爆发了瘟疫,我研究冥河的事情被村民们知道了,他们把我看作灾星,一拥而上,几乎把握打了个半死,而且被扔在了村子外面,让我自生自灭。
等我醒过来,第一件事就是口渴,但我的双腿全断了,手上也都是伤,眼睛由于被揍的充血,完全被肿胀的皮肤遮盖住了,所以我几乎是用下巴一下一下挪到河边。
那只是动物的直觉,下意识地朝水源走去,可是当我浸入到河里,才想起这水中还有冥河。
接着,就如同你看见的那样,等我爬出来的时候,已经变成了个婴孩,但我却保留了自己的意识,这奇怪的变化让我不可思议
接下来的事情很有意思,我一家一家的走,累了就爬,还只能在夜晚,终于有一户人家收留了我,而我还要装的如同一个婴儿,努力掩饰自己的智慧,慢慢的长大,直到考入大学――你要知道,现在考大学居然比我那个时候难了许多,连我这个原本的高材生也不得不努力去学那些其实根本用不着的迂腐知识,当然,大学四年之后,我再次回到这里寻找冥河。”詹起轩叙述着自己的往事,无论说道那一部分,脸上依旧安静如水。
“其实这对我来说也好,我可以彻底放弃以前的身份,来研究这条冥河,看来我猜测没错,临死的人会如同口渴的人寻找水源一样找到冥河,无论是灵魂还是肉体,都会回到婴孩的时候,只不过我可以保留了自己以前的记忆,而那个老人却没有了,她恐怕不知道已经去哪个临产的孕妇那里去了。”詹起轩缓缓说道。
“这就是投胎?”我不禁问道,“不是说这是死亡之河么?为什么我们下去没事?”
“我说过了,将死之人才能感觉到冥河的存在,而他们一般会出现两个结果,一是彻底变成一个婴孩,二就像我,不过估计我这类情况非常少了,冥河不是带来死亡,而是死亡会来找它罢了。”
“那河里的那些鱼呢?还有其他一些生物?”我问道。
“不知道,或许被冥河带到被的一个地方去了,或许会出现在另外一条河里。我所知道的,只有这么多。”他站了起来,开始收拾东西。
“其实,冥河没有大小,无论是一滴雨水,还是一条大河,都有可能存在于其中,就如同细菌于宇宙的对比。我劝你还是不要以现有的知识去理解它吧。而且,我感觉它已经快要离开这里了。”詹起轩又接着说。我没有回答,只是看着泛黑的水面发呆。
回去后,我们又再次睡下,谁知道天还未亮,已经被那对夫妻的哭声惊醒。
那瞎眼的老人已经去世了。
不知道什么地方又出生了个新生儿。
临走前我看了看那个怀孕的女人,我忽然感觉到似乎有人在注视着那圆鼓鼓的肚子一般,或许已经有个人在痛苦期望死亡,同时又在等待出生,等待着冥河的召唤。
“你们就这样走了么?”那个男孩忽然走过来,依旧睁着大眼睛望着我们两个,我伸手想去摸他脑袋,可是他灵活的闪躲开了。
“走吧,最好,不要再回来,打扰我的生活。”男孩的脸上浮现出很怪异的只有成|人才有的厌恶和城府,但只是一闪,马上有堆出可爱无邪的笑容,自己玩耍去了。
“或许,你不是个例。”我对詹起轩说。他愣了愣,看了看那男孩,冷笑了下。
“可能是吧,总之,我还会一直追下去,直到完全揭开冥河的秘密。”他忽然坚定地说道。
“希望吧,不过我还有别的事情要处理了。”我和他做了短暂的告辞,就回头去接李多了。
或许你见到这封信还会觉得有很多的不解,但我也只是将我所知道了解的告诉你,死亡和降生这对孪生子,恐怕永远都是我们无法解开的迷,我倒是真心希望詹起轩有一天可以真的领悟到冥河的实质。
信结束了,后面是一些他和李多的祝福,我折起信放入了抽屉,可能每个人都怕死,但有没有想过,如果你有一个刚出世的可爱婴儿,在你背过身忙碌的时候,他忽然却带着怪异的眼光转头望着你,不知道有没有背后感到一阵发凉呢?(冥河完)
第七十八夜 捉迷藏
我的幼年时代是在外婆家度过的,酷热难耐,只好去外婆那里避暑,按照现在的说法那儿就是贫民窟,从东往西都是一条条狭长顶多容三人进出的小巷,每条小巷都居住着十几户人家,整个一片地方都是低矮的平房,当然,如若像外婆一样有六个儿女的,就会在楼顶在割出一块更狭窄的空间作为分房,记得最小的舅舅高考的时候就住在上面,潮湿而闷热,一股霉味,即便是深秋,在上面呆上一会儿也汗流浃背。房子大都是自己垒的,虽然破旧,却相当结实,只是大都采光不足,就是白天,里面也伸手不见五指,不过对于这里的人来说,总比住草棚茅棚的好。
每条巷子从头到尾总有一两个联通的地方,如同一张大网,又像一块布满沟壑的耕田。各家各户的孩子们无论大小,都是放养型的,春天玩弹珠,夏天扑画片,秋天耍陀螺,冬天打雪仗,小伙伴们的脑袋只想着怎样变着法子玩,那时候你几乎随处可见疯跑着满头汗水泥土的小鬼,有时候也会撞着做事忙碌的大人,父母偶尔呵斥一句也无暇顾及了。
当然,这种地形最适合也最容易玩的自然是捉迷藏了,而谈起捉迷藏,我就会想起小元。
小元一家不是这一带的原住民,他和他的母亲――一位身体孱弱面黄肌瘦的女人,一同搬家到外婆的隔壁,原来的住户要去外地,就将这房子租给两呣子了,小元的母亲是位非常古怪的人,无论春秋冬夏,她都穿着一身碎花衬衣和薄薄的棕色西裤,每天手里拿着一把碎谷子招呼着她养的几只比她更瘦骨如柴的母鸡。她不太爱和邻居们说话,不过她经常都要靠编制一些竹制品卖钱养活自己和儿子,例如一些扫把,米斗,斗笠等等。她的脸上总是挂着难以名状的痛苦,犹如得了暗疾的病人,又像是一直等待责骂的幼童,黄|色如小米般的脸庞和青的略有些干裂的嘴唇都让人看的非常不舒服,每次看见儿子回来,眼睛中无法掩饰的厌恶和恐惧却与行动上的体贴关心截然相反。小元母亲的说话声音总是很低,就像是隔着一层头罩,抑或是从地底发出来的一样,在热天中听起来像将要断气的知了的哀鸣。
这女人虽然不喜欢凑热闹,但却经常能听见她和儿子聊天,但大部分都是她在说而听不到她儿子回答,不过偶尔可以听见几句,因为大多时候白天小元在外面疯玩,只有晚上,娘两才在一起聊天。有几次我起来小解,听见里面有动静,就趴在他们家窗台下面偷偷听。
只是谈话的内容颇为奇特,甚至让我费解。
“你放过我吧。”
“你到底还有什么要求?”
“你究竟要跟我跟到什么时候,还不走么?”诸如此类,而小元的回答只有重复的一句。
“不。”
我对这家奇特的呣子感到好奇,但那时候的大人们很发对孩子多事,即便是将这些东西告诉外婆或者母亲,也顶多只是一巴掌轻轻地拍在我的ρi股上,然后玩笑似的一声训斥,接着又去忙碌自己手上的事情去了。
五六岁的孩子脑袋只有问号,对什么都好奇,于是我对小元留了个心眼。
外婆家呆的地方原本是森林,一百多年前清末一些渔民来到岸上,在这里居住了下来,并把这一代唤作方家场,至于为何这么叫,大家早已经无法解释,只是跟着老一辈的人习惯罢了。
这一带从五岁到八九岁的孩子一抓一大把,所以经常玩耍自然少不了,由于大家家境差不多,都不富裕,穷人家的孩子似乎天性喜欢互相帮助,所以小元没来几天,就和大家混熟悉了。
只不过他略有一些怪异。
小元的脑袋很大,而且五官奇特,几乎是平的没有一点起伏,远远看去如同一个精细描绘了五官的人脸后被吹起来的红色气球气球,大而圆亮的脑壳上点缀着几根湿润润的头发,薄而白皙如同被洗衣粉漂洗多次的布匹的头皮下一根根吸管粗细的紫色血管清晰可见。他的眼睛很小,稀稀拉拉的眉毛几乎让人感觉到那眼睛像塞进一个面团里的两粒豆子。可是他却还喜欢眯起眼睛说话,鼻子不高,宽而短,还略微向里塌下去,厚厚的略微向上翘起的嘴唇总是挂着油珠子――小元的母亲即便自己不吃饭,也要保证儿子天天有肉有鱼,实在太穷了,她就**着双手到附近的池塘逮一些蛤蟆烧给小元吃,哪怕自己的手被蛤蟆皮肤分泌的毒液灼伤。所以我们这帮孩子非常妒忌他。而且他不太爱说话,可每次说话犹如一个大人一般,总是教训同年龄的我们,而大家也对他的话非常信服。小元祼露在外面的皮肤总是肿胀的成半透明色,如撕扯下来的薄薄的猪皮,手上总是湿漉漉的,每次我握着他的手,老感觉滑腻,仿佛握着一块肥皂。
几乎每次玩捉迷藏,他总是能够找到我们,无论我们躲藏到哪里――板车下,竹筐里,小黑屋,还是大树上,每次自以为躲的天衣无缝,可是没过多久就被发现了。
而且每次,小元都出现在你的身后,朝着肩膀重重的拍一下,然后冷笑着说:“我看见你了。”
按照规矩本来是被抓到的人去躲,可是小元却似乎不喜欢躲藏,而大家也乐得让他去抓,只是游戏这东西,一旦失去了平衡,被抓住的次数一多就没有意思了,当小元热情的邀请大家再次玩的时候却遭遇了众人的白眼,小伙伴们一哄而散,只留下我一个人,而他则再次眯起眼睛望了望一个个远去的背影没有说话。
“为什么你总是能找到我们?”我和他顺路,自然问了问他。
“你们太笨了,那些地方,我以前躲过无数次了。”他的回答依旧非常不客气,不过我也习惯了。
“那,有什么办法可以让抓你的人永远找不到呢?”临到家了,小元正要推开木门进去,我又问他。
这次小元没有马上回答,而是将推开木门的手抽了回来,他笑嘻嘻地走到我面前,伸出双手,将大拇指轻轻按在我眼睛上。
“弄瞎他的眼睛,像这样,大拇指用力按下去,他就再也找不到你了。”他的话像锥子一样,而且手上真的开始用力,我的眼睛很快感到一阵挤压感。
五岁多的我自然哇哇大哭起来,小元似乎也意识到了不妥,立即收回手,走进了屋子,留下我一个人小心的按摩着被揉痛的眼睛。
那天晚上,我很晚才睡着,耳朵边上已然听不到外婆和母亲梦呓似的哄我入睡的歌谣,只是不停的回荡着小元说的那句话。
“弄瞎他的眼睛。”
“真是个怪人。”我翻了个身,忽然感觉到今天夜里热的有些厉害,本来夜风应该非常凉快,而现在却软弱的厉害,忽然下身一紧,有些尿意,我从竹床板上爬了起来,揉着还略有疼痛的眼睛去解手。
前面说过,方家场的巷子很窄,一道入夏,房子就如同一个蒸笼,大家都将床啊,竹席摆放到外面来避暑,外婆家在巷子头,而这里各家各户都没有厕所,大的就去一百多米外的公共厕所,至于孩子,一般都在厨房旁边的水沟边对付一下算了。
我从床上下来,发现月亮出来了,由于东西多,我小心的避开堆放的杂物,忽然发现了那些睡在外面的邻居。
以前我并没有过多注意,可能是那天眼睛有些痛,不自然看了一下。
从我站着的地方一直延伸下去,每家每户的门外都躺着几个人,大家一动不动,就像堆放着的一堆堆的货物,看都看不到边。银色的月光透过破旧的塑料棚子的裂缝照射在他们祼露的肌肉上,反射着奇异的光,我见过这附近的一个加工塑料人像的工厂――一个专门为衣店制作模特用具的地方。那天他们卸货,正好大风,一堆堆码放好的人形模特祼露在空地上,就像现在一样,年幼的我有些诧异,几乎分不清楚那些躺在地上的人是不是真实的。
可是当我小解完,我这才留意到唯独小元家是不再外面睡的,而且似乎从搬来到现在,无论天气多热,他们呣子也从未睡在外面过,总是吃完晚饭,就早早的关门进去了。
我刚想过去看个究竟,可是房门忽然嘎吱一声打开了,一个人影从门缝从猫着腰挤出来,接着直立起身体,又将房门带上。
我连忙蹲在一个竹楼旁边,仔细一看,原来是小元的母亲。
她的脸侧对着我,流露出无法抑制的兴奋和解脱感,就像刑满释放的囚徒,又如同赌博着正在关注结果的赌徒。她的手里提溜着一个小布口袋――她和小元搬过来的时候也就背着。
这个女人似乎又不放心地看了看里面,接着小心的穿过躺在弄堂里的人,不过那可不是个容易的事,她似乎犹豫了下,当然选择了从我这边走出巷子,接着她越过了我躲藏的地方,消失在夜色里。很幸运,也许她正着急的离开,没有注意到我。
不过我正诧异她为何深夜这样小心的离开,那被带上的木门又打开了。
小元从里面走出来,他的眼睛并不像白天看上去的那么细小,反而泛着光,犹如猫的眼睛。
“你走不掉的,我最喜欢的就是捉迷藏了。”小元的声音很低,却犹如一个成年男人的嗓音,如同我的舅舅和外公一般。紧接着,他闪进了屋子。我有些害怕,先前感觉的燥热一扫而空,我双手揉搓了下手臂上浮现出的鸡皮疙瘩,爬上竹床睡去了。
第二天早上,我被家人推醒正打算洗漱停当吃早点,却发现小元的妈妈端着一碗盖有荷包蛋的面条递给坐在小板凳上的小元。
小元的表情很得意,他接过了那碗面条。不过我看见那面条分明朝外吐着热气,可是小元却不怕烫的大口大口吃下去,而且几乎没怎么吞咽,一眨眼功夫,面条下肚,大腕空空了。
而小元的母亲似乎对这并不惊讶,只是恨恨地拿过空碗,咬着嘴唇,而小元吃过后就一溜烟跑外面去了,临走前还叮嘱我吃快点,赶紧过去和他玩。
我对昨天晚上发生的事情感到非常的不真实,或许,那只是我的一个梦,压根就没出现过,当时的我如此安慰自己。
又过了几天,夏日的温度开始退却,我在外婆家的快乐日子也要到头了,数着指头满打满算也就是明天了,而小元听说我也要离开,也只是哦了一声,然后又邀请大家玩捉迷藏。
孩子们只有在实在没有别的游戏可玩的时候才会同他玩。当然,结果显而易见,一下午都是小元在抓人,而且没漏过一个,而我自然在小伙伴的抱怨声中和小元一同回家去了。
晚饭过后,大家睡的很早,半夜里,风突然变凉,犹如铁刀刺肉,我闭着眼睛摸了半天的毯子却没有得手,结果却摸到了一个圆滚滚的肉球般的东西。
猛的睁眼一看,却发现小元蹲在我床旁边,而我的手正在他的大脑袋上,他瞪着眼睛抽动着鼻翼望着我,当然,我吓得叫了一声,不过很快他用手把我嘴巴捂上。
“跟我来。”他说完背过身,朝外面走去,而我犹如中邪一样,居然真的跟在他后面。
白天里热闹的街道,店面都寂静无声,那个年代还没有酒吧,网吧之类的夜生活,即便是电视,也是少部分人的奢侈品,这个时段外面除了守夜人,连个鬼影都没有,我和小元的脚步声回荡在涂满柏油带着余热的路上。
他在前面不紧不慢的走着,不知道过了多久,走出了方家场,还有粮站和自由商场。
“你到底去哪里啊?”我忍不住问他。
“去找人,她要和我玩捉迷藏。”他没回头,依旧走着。
“找谁啊?”我嘟囔着问,不过这次小元没回答,只是在前面哼哼笑了几声,肥厚的肩膀抖动了两下,把脖子的后的赘肉也堆积起来。
不知道走了多久,我几乎累的闭上了眼睛,却一下撞到了小元身上,原来他停了下来。
“你明知道逃不了的。”小元忽然说话了。我正诧异,接着才发现他没有对我说。
他谈话的对象是一个卷缩在一个早已经关门的小杂货铺旁边的人。
“我会跟着你一辈子的。”小元又说。
这里是一个连接着外面公路和居民区的交接点,旁边一个人也没有。
“我总要试下。”那人忽然站了起来,手里提着一个包袱。
原来是小元的母亲。
“你明天就要走了是吧?”小元忽然转过头,带着微笑望着我,而我木然地点点头。
“在这里,也就你对我最好了。”小元忽然伸出手,如同长辈似的伸出手想摸我的脑袋。
“你又想干什么?”女人忽然尖声叫道,就像是手指甲刮过黑板上的声音。
小元的手在半空中停下了。不知道为什么,我下意识地觉得此刻的小元非常危险,我跑到了那女人身边。
女人用手将我推到身后。
“我讨厌这身体了。”小元双手抓着自己脑袋低声说着。
“你为什么总要和我捉迷藏?我说过你玩不过我的,无论你躲到那里我都可以找到你。”小元伸出双手做环抱状朝我走过来,我明显可以感觉到女人在发抖。
“逃啊,躲起来,然后我再来找你,我说过的,我最喜欢找躲起来的人。”小元一边咧着嘴巴笑着,一边走过来。
“快走,别让他找到我们。”女人伸出手来拉着我在寂静的街道上跑了起来。
回头望去,小元依旧站在原地一动没动,只是对着我们伸着手。
我们先后跑到了好几个地方,可是每次还没等坐稳,小元就从黑暗之中慢慢走出来。
“我又找到你了!快跑啊,快躲起来啊!”女人听完了发疯似的叫喊起来,又拉着我跑。
不知道跑了多久,那女人和我都没气力了,后面几乎是被她拖着走的。两人靠在马路上的铁栏杆上大口喘气。
“跑不动了?”小元从身后的铁栏杆之间的隔缝中伸出脑袋,傻傻地笑着。
“老娘不跑了!”女人不知道哪里来的气力,忽然伸出双手按住了小元的脖子,把他拖到地上,可是小元依旧笑着。
“我只是买卖东西,从来没杀过人,平日里对你忍让够了,你是第一个!”
“第一个么?不是吧?”小元的声音已经被掐的走了音,尖细如同快要断水的水龙头。
“弄瞎他的眼睛,他就再也找不到你了。”我不知道为什么,忽然想起这句话,而且嘴里不由自主地说了出来,那女人忽然明白了什么似的,真的伸出手指头按向了小元的眼窝。
一股子鲜血从眼窝里飞射出来,溅了女人一身,可是小元却不知道疼痛似的笑着,也没有任何的反抗,过了会,小元才真的躺在地上不动了,女人也用尽最后的气力拉着我继续往前跑,一边跑还一边骂骂咧咧。
我则回头望了望,小元躺在那里没有在动弹。
终于,我和她都跑不动了,瘫倒在地上,喘息了一阵,女人的声音似乎又恢复过来了。
“我救了你的命啊,细伢子。”她得意地转过头说。
“小元不是你儿子么?”我整理好呼吸,奇怪他们呣子怎么会这样。
“他才不是我儿子!”女人皱着眉头,表情如同恶神,双拳紧纂。
“我原以为他只是件货物,不料想居然像狗皮膏药一样脱不了身了。”她继续抱怨道,不过转头看见我不解的样子,又不耐烦地摆摆手。
“我和你说这个干什么,你个小鬼也不懂。”她站起身来,伸了个腰。
“应该看不到他了。天天说捉迷藏,死小鬼,老娘弄瞎你眼睛看你怎么找我。”说完,她忽然眯起眼睛望着我,犹如一个饿鬼望着食物,让我不住后退了两步。
“和阿姨走吧,阿姨带你去好玩的地方。”她朝我伸出手,我拼命摇着头后退,她忿忿地骂了一句,不再理我。
“你去哪里?”我见她转身,忽然很费力地弯着腰。
“不用你管。”她有些奇怪的转动着脖子,“怎么头发老是被钳着的感觉。”
我忽然发现女人的脖子上伸出一只胖胖白白的手,布满着青色的血管,犹如枯叶上的经脉,于是我抬起头望去。
又一个小元沉重的身体压在女人的背上,夸张的裂开嘴巴笑着,一只手攥着女人的头发,一只手按在自己的嘴巴上,对着做了个收声的动作。
不过我觉得又有些不妥,因为小元的脸上没有任何伤痕,可是那女人明明刚才手上在滴血啊。
女人似乎丝毫不知道,而是沿着街道朝前走去,走不了几步,就转动转动脖子。
“走到那里,我都能找到你。”忽然耳朵边上穿过一阵低语似的声音,那声音是小元的。
我没有回家,而是一直坐到天亮,因为脚有点软。
当白天回去的时候,挨了顿臭骂,外婆和母亲吓坏了,不过好在我没出什么事情,自然也就算了。
不多久,听说有警察来到这里,拿着一张通缉令寻找小元的母亲,或者那个女人更加合适。
“那人到底是谁啊?”我问母亲。
“这个女人是一个人口贩子,专门倒卖几岁的娃娃,就像你这样大小,她把骗来的孩子集到一起,拉到乡下去买,可是有次晚上司机没睡好,车子翻到河里,所有的孩子都淹死了,而且泡了好多天才被发现,捞起来的时候一个个头肿的跟包子一样,头上的青筋都暴出来了。十几个娃娃,嘴唇都紫的厉害,眼睛都被额头肿起的头皮压的看不到了,全身皮肤泡的跟萝卜一样透明。那天警察把通缉令和事情经过告诉我们,大家才知道那女人是个这么狠心的人,她自己也有娃,却干这种伤天理的事情,可惜没抓到她。”母亲愤愤不平地解释说。
“小元不是她的娃。”我忽然说。
母亲有些奇怪,但又自顾自的说到:“管她呢,反正警察说她被人告发前好像也骗了个娃,而且经常带在身边,估计也想认个儿子吧。坏事干多了,可能自己生不出来!”母亲再次痛骂道。
说完,母亲就去忙自己的事情了,后来再去外婆家,那房子又换了别人了,只是那个女人再也没了下落,后来偶然听到邻居议论起,再别的地方也看到过一个带着大头儿子的瘦弱女人。只是一直抓不到,这两人仿佛在和警察做迷藏一样。
后来,我经常做一个同样的梦,梦中我远远的看见一伙孩子在玩捉迷藏,孩子们一个个笑着躲好,只有一个背对着大家枕着手臂靠在墙壁上数数。我也高兴地朝他们走过去想加入。
靠墙的孩子忽然转过头,他没有眼睛,眼窝处只有一片片血迦,将眼皮和额头拉的紧紧的,形成了几条深如沟壑的抬头纹。
那脸正是小元的脸。
梦中我的正吓得一步步往后退,先前躲藏起来的孩子忽然都从躲好的地方走出来,慢慢朝我走来。
他们都是小元,胖胖大大水肿的脑袋,细小的眼睛,青而发紫的嘴唇,湿漉漉的身体都一个样子,却又仿佛有点不同。
“来玩捉迷藏吧。”他们异口同声地充满稚气喊道。
我从梦中惊醒,一身大汗。似乎明白了那女人为何怎样也甩不掉小元了。(捉迷藏完)
第七十九夜 半根针
可能是台风的缘故,原本火热的八月也凉爽起来,只是想到即将到来的七月半,忽然觉得这天气又十分应景了。不知道纪颜和李多已经走到哪里了,随手打开邮箱,却发现居然多了封纪颜的来信。
这家伙相比知道七月半将至,居然发了封问候信,只是看着多少有点别扭。
“又快到七月半了,前些日子我和李多为了寻找当地的传说故事,要渡过一条河,据说河对面的村落发生过非常奇怪的事情,我急于过去,只是河面没有桥,水却又涨的厉害,所以搭了个老人的船过去,没想到居然有意外的收获,时至鬼节将近,或许这个故事你可能用的着。”我看了看前面的话,忽然来了精神,早上起来的困意一扫而空,继续看了下来。
“这里荒凉的很,四处望去只有无边无际的石滩和杂草。原本狭窄的河面忽然湍急起来,就像揉散了的面团,水浪都是一块一块地涌动着,我和李多找了许久,却没有看见过河的桥,天色渐渐暗淡起来,刚刚结束的大雨似乎又有回头的意思,河面的鹅卵石被雨水冲刷的光亮异常,正着急,却看到在水天一色的角落里居然停靠着一叶扁舟,不仔细看,仿佛被融进去了一样。
我走过去,一位带着灰白色草帽,披着件陈旧蓝色工作服外套,下身套着灰色短裤的摆渡人,闷着头在抽着水烟。我走过去,问了声。
‘请问开船么?’
他抬起头,脸犹如一个干瘪放置很久的老面馒头,带着萎黄,又像个缩严重的苹果,眉毛几近脱落了干净,眼睛和脸颊都铺满了深入沟壑的皱纹。嘴巴含着烟嘴,带着漠然的眼神望着我们。卷至手肘处的袖子下面是布满了如蚯蚓粗细的长长的血管,一根根凸立出来――常年接触水的人都会这样,皮肤黄而干燥,上面站着一层层还未完全脱落下来的灰黑色的死皮,终于,在注视了我们几秒后,他的嘴巴离开了水烟筒。
‘当然开,不过你们姓什么?’他操着浓重的地方口音问道。
我奇怪他的问题,不过还是告诉了他,李多也有些不悦,性急的催促着。
他看上去似乎年纪很大了,却不知道为何还在摆渡,而且这里似乎很少有人来,或许不是我们,他一天也接不到一个客人。
老人的身体去很健硕,站立起来后面如铁板一样整齐直立,他将水烟筒收拾起来,顺手结果我们的行李,船体不大,却也勉强容的下四人,我和李多对面而坐,老人则站在船头,将船撑离了河岸。
船缓缓的驶向河心,水流似乎也小了些,河边还有很多耸立的怪石。
‘七八月山洪来的凶,这里的水也涨的厉害,所以必须看那些石洞,如果河水过了石头,就是在高的钱,也是不能出船的。’老人的声音很沙哑,却非常清晰,他可能看我盯着石头看,于是解释了下。
‘您刚才为什么要问我们的姓?’李多好奇地问老人。老人迟疑了下,忽然朝天高亢的唱了起来,歌声从四周的山壁反射回来,在耳朵边上环绕开。
‘过河人哟,莫着急,待我将你姓名问哟,不怕恶浪与险滩哟,船工一身都是胆罗,出船宁带一根针,回家不载陈姓人哟。’老人唱完了,这才低头对我们说。
‘我是住在河对面的船工,这一带有规矩,出船定带一根针,回船不载陈姓人。’
‘哦?不载陈姓人是因为陈沉谐音吧,可是为什么要带一根针呢?’我好奇地问。
‘让我给你讲个故事吧,告诉你为什么要带一根针。’老者抬起头望望淫靡的天空。
‘这一带地势不好,加上非常荒凉,所以也就没去修桥,自然就多了我这样的摆渡人,以前河对面的村子还算热闹,大家要出去赶集看戏采买货物都得靠我们船工双手摇过去,有些人世世代代都是吃河面饭,河边生,河边长,即便死了,也要让家人葬在河岸边上,这是我们的命,虽然辛苦,却也活的下去。
出船的人水性都好,这是当然的,可是只要是第一次单独出船,老人们总交代,身边带好一根针。我问为什么,他们总是叹气摇头不语。
我第一次单独出去,也很欢喜,只是对这根针有些看不大起,可是既然长辈说了,自然点头称是,便将针别在裤腰带里,时间长了,自然也就忘却了。
直到有一天,也是这样的日子,七八月间,暴雨连这几日,大家都出不了船,没了收入,坐在家里发呆,好不容易雨停了半晌,我赶紧推船出河,等着人来。
果然,那天生意旺的很,中午出去的,到了天擦黑的时候已经过了十几躺了,我几乎没歇过,虽然累,却心中高兴,一来有了生计,二来觉得自己的本事帮了人。
我刚准备回去,却被一个年轻人叫住了。
他身材高大,不过天色已经灰暗,我看不清他容貌,一身读书人打扮,手上还提着一口皮箱子,脚踩黑皮鞋,我瞧他眼生,更断定他不可能是本地人。
‘带我过去吧。’年轻人在身上摸了摸,掏出钱,我瞅了下,已经超过了双倍的船钱,刚想接过来,忽然想起来还未问他。
年轻人居然姓陈,我有点懊恼,摆摆手说不渡了。
‘你要是不渡,这天已然黑了下来,这十里八地的一个人也没有,难不成我还要走回去不成?姓陈又怎了?难不成姓陈的都一辈子不要渡河么?为什么这个年代还有你这样封建迷信的人啊。’他有些生气,大声斥责着我,接着又在身上掏了掏。
‘拿去!’他居然又多拿了些,我犹豫了下,那时候人年轻,天不怕地不怕,那里管得了这么多,只是想着总是要回家的,多带一个人有何不可,一手接过钱,就让那人上了船。
我载着他,朝对岸划去,可是心里多少有点不安,原本熟悉的水路居然有些陌生起来,只恨不得能来一阵大风,将我一下吹到对岸,早些回家了事。
船到河心,两人攀谈了下,原来这个陈姓年轻人居然还是个读过大学的秀才,而且是来这里采集民风民俗的,并且带了一箱子书来教化这里的孩子,听了他这话,我也忍不住对他敬佩起来。
可是没想到,离岸还有几里的时候,真的开始下雨了。
雨势来的非常大,不消片刻,我的船里也灌满水了,风也吹得厉害,只是不把我朝岸边吹,而是往河心吹,我顿时慌了手脚,年纪轻,还从来没遇见过这种事情。
‘船家,现在怎么办啊?’年轻人大声喊道,可是口齿不清,含含糊糊的,估计是雨水冲进了嘴巴里。
‘你抓牢住船,我想办法!’我叮嘱他,心中却忍不住恐惧起来,虽然撑船时间不长,但知道这样的风雨下,一旦船撞到凸起的石洞,我们必定要落河,别说是这秀才,就是我也不见得能游的出来。
果然,还没等我说完,船就翻了过来,我和年轻人都落进水里,水流重重地拍在我身上,肉痛的厉害,嘴巴,鼻孔都灌满了水。
不过还好,我勉强游出了水面,只是不见了那个读书人,旁边都是黑乎乎的河水,雨声混杂着雷声,把我呼喊的声音淹没了。
‘许是已经沉到底了吧,唉,这姓还真邪门。’我感叹了下,立即朝对岸游过去。
忽然,脚底下一沉,仿佛被人拉扯了一般,接着腰上也有被抱住的感觉,我整个人迅速往水下翻过去。
一个闪电打过来,我看到那个年轻人死死地环抱着我的腰,他的双手拼命抠住我的裤腰带。
‘放手!不然我们会一起死的!’我大声叫喊着,可是他仿佛已经没了知觉般,呆呆地抓着我,拼命摇头。
我不知道如何是好,只晓得我气力一尽,明天就要等我家人来为我捞尸了,水上的人都知道,就是水性再多好的人,一旦被这种求生欲望极强的人抱住,都没办法生还。这种人如同秤砣一般,就是没有这风雨,带着他都很难游过去。
我忽然想了起来,想起来临走前带的一根针。
那时候我没有多想,从裤腰里翻出那根针,朝着年轻人的手背狠狠扎了下去。
他大叫了一声,带着愤怒和怨毒望着我。
‘别怪我!否则大家会一起死的!’我闭着眼睛,将针拔了出来,又再次扎下去。
腰间的气力果然小了,我马上挣脱了他的手,只是用力过大,拔出的针断掉了,枕头留在了那年轻人的手背上。
我鼓足了吃奶的劲,等我摸到河岸的石头,挣扎着爬上去,雨水立即小了起来。
我见没了危险,就晕了过去,醒过来的时候,已经在家里了,家人说我命大,这种天气,十个有八个难回来,村里人都说那晚上的雨这辈子都没见过,下的那么大那么急。
他们还说,般我回来的时候,手心里死死地纂着半根针。
那以后,我大病了一场,闭上眼就看见那年轻人湿漉漉地站在我面前向我索命。而我也终于明白,老人们为什么叮嘱我要带一根针,而又一再不愿意说明原因。
那半根针我藏了起来,这件事没告诉过别人,只是向我父亲说了说,当年父亲听完大惊,他之所以惊讶不是因为出了这档子事。
‘你没有把针完整拿回来?而是断了一截在那人手里?’他失色地问道,我则回答说是。
‘这是大忌!除非我们可以找到那人的尸首,否则就,’父亲说了一半,却打住了,接着叹气着摇摇头,即便我追问,他也不再告诉我。
随后,大家找了几个水性好的沿河搜索,可是却没有找到那人的尸体,这让我着实担惊受怕了好一阵子,不过接连十几年没有事情发生,我也就渐渐淡忘了。
直到我也结婚生子,直到我的女儿慢慢长大。虽然我的父亲在忧虑中去世,甚至临终时一直握着那半根针。可是我却没有过多介意,或许是从小就不信鬼神的原因吧,而且那以后我也很注意天气,绝对不再强行带人渡河了。
去年的八月初,我接到女儿的信――这里唯一能够和外界联络的邮局也离村子有几十里远,我隔段时间就会去那里替全村的人取信,她在信里告诉我,会带男朋友来这里。这么多年,女儿只要在外面,她都靠寄信过来,只是最近一段时间信却有些异样。
那些信仿佛被雾气打过一样,湿漉漉的,我以为是邮递的时候着了水,可是其他的信都没什么。我曾经回过信询问她,女儿只说是不小心沾了水,或者是每次都是刚洗完衣物碗筷才开始写的。
那点水经过这么长时间还没干么?我狐疑起来。
不过我并没有过多介意,只是急着回去把这消息告诉孩子他娘。
我们俩沉浸在快乐之中,自从女儿去外省读大学后回家的次数越来越少,上一次已经是半年多以前了。
这一代带人渡河的已经越来越少,为了怕他们来的匆忙找不到人渡河,接下来的日子我天天都在河边等待,而且不载被人,只为等他们――毕竟靠女儿寄来的钱就足够维持家用。
接连等了十几天,一直到七月半那天晚上,那天我本不愿意出去,行船的人忌讳鬼节,尤其是河底冤魂多。于是刚到天擦黑,我便打算撑船回去。刚起身,却看见远处走来两个人。
一个年轻女的和一位个子高高的男人,两个人的手紧紧的牵在一起。
那女的自然是我女儿,可是当我看到那男人却吓了一跳。
我不知道为什么想起了几十年的那个书生样子的年轻人,除非了衣服发型不同,甚至连手里提着的箱子都是一样的。可是就是脸却依旧觉得模糊,似像又似不像。我暗自咬了咬舌尖,告诉自己天底下哪有如此怪异之事,全当是自己老眼昏花所致。
未来女婿对我很是尊重,女儿也热情的向我介绍。原来这个男的是女儿大学同学,比女儿高上一届,女儿的工作也是他帮忙介绍的。我自然对这个女婿非常欢喜,看着天色已晚,便不再多聊,让两人上了船。’老船工一边摇着桨,一边说着,船已然接近河心,他却忽然停住了,带着怪异的眼神,眯起眼睛望着我和李多。
‘就像你们两个一样,都是相对而坐,很高兴的望着对方,可是当时我觉得有些怪异,但始终没有觉察出来,这事本来对在船上讨了二十多年生计的人来说应该很容易想到,可能是当时过于高兴,却忽视了。’他长叹一口气,将草帽压低了下,我看不到他的眼睛了。
‘那天还有个一同撑船的同村人,他的船也载了两个姑娘,是村子里的,说是到河边烧纸钱刚回来,他的船经过我的旁边的时候,忽然望了望,然后奇怪地说了句话。
‘好浅啊。’然后就划开了。我没在意,只当时一句玩笑话。
回到村子里,我婆娘都等急了,早就做好了一桌子菜,都是时令的河鲜,水上人家,大都鱼虾为主,我怕女婿吃不惯,畏腥,还特地做了些猪肉和蔬菜。男人随着女儿一起叫爸爸妈妈,我们听着相当高兴,我也干脆直接把他当女婿看待。
那天晚上吃的很愉快,虽然在灯光下我一直看着女婿的左手。
我当时断掉的半根针就遗留在那年轻人的左手里,虽然自己一再骂自己多心,可是眼睛却不自觉的瞟过去。
即便吃饭,女儿的手依然牵扯着那男人的左手,我看不到什么。
吃过晚饭,我为女婿腾出了一间房,女儿有些不高兴,我可不管,虽然我们家贫贱,但这女孩子家的清誉还是要的。
但是,河畔的村子,晚上风中带水气,吹一夜就能伤了骨头,别说我一把年纪,就是年轻人也吹不起,而家里就两间睡房。
女儿自然跟着他娘。
我只能跟女婿睡。
可是当时我望着女婿的眼睛,他似乎很乐意,又仿佛是河边捕鱼人拿着鱼叉死死地盯着活鱼般。
‘睡吧!’我咬咬牙,熄了灯,和衣躺下。
那边房里娘俩多些时日没见,自然少不了悄悄话,不过到了后半夜,自然也平静了,只有细小的鼾声。
我则混混沉沉睡去,尽做梦,梦见那个掉进河里被我用针扎手的年轻人。
没过多久,我就感到脸颊上冰凉的,睁开眼睛,发现女婿浑身湿透地站在我面前,盯着我看,他头发一缕一缕地,正朝下滴水。光着上身,穿着一条短裤。
他的样子和那个掉水的年轻人几乎一摸一样,仿佛刚从我梦中的河底爬出来一样,我猛的一激灵,跳了起来,抓起床边的撑衣棍。
他似乎有些惊讶,然后看了看自己,接着笑了笑。
‘不好意思,爸,吓着您了,我睡不着,所以出去游了下,因为身体弱,从小就被送到游泳队学,这不,反而惯了身臭毛病,一天不游反而浑身不舒坦。’他又低头道歉,然后进去了。
我这才放下东西,再次躺下来。
可是又那个人喜欢七月半晚上去游泳?而且只要不和女儿握着手,他的左手要么藏在身后要么紧紧攥着。
如果不看看他的手,恐怕我是不会安心的。带着这种想法,我又昏睡过去。
女儿告诉我们,她会和准女婿在这里留一个礼拜。
‘爸,一个礼拜我们就要赶回去了,时间不多,等以后我们还会常回家看望二老。’女儿笑了笑说,女大不中留,这点我知道,何况这里穷乡僻壤,总不能让自己女儿走自己的老路吧?可是想起来鼻子却又一阵酸楚,仿佛被人从鼻孔倒进了姜水一般,又苦又辣。
这个女婿不爱说话,却毕恭毕敬,我则一天到晚把眼睛挂他身上,终于,我想到一个看他左手的机会。
‘你喜欢游泳,今天天气不错,河水也暖,要不我们爷俩去游个痛快?还可以比试下么,游不过我,我可不答应我闺女嫁给你。’我开玩笑打趣道,女婿爽快地答应了。
‘我一定会赢你。’他半眯起眼睛,笑嘻嘻地说。
正午河水最不伤人,我带着他来到河边,一个人也没有,这一带是半山环绕,加上杂草多,太阳照不进来,温度要低很多。
我迅速脱光衣服,然后看着他。
女婿也慢慢拖掉衣服,我终于看见他的左手,不知道该说失望还是高兴,他的手上什么也没有,光滑的很,白白嫩嫩,一看就是拿纸笔的读书人一般。
‘游吧。’他扑的一声跳进河里。我也紧随着下了河,心里石头落了地,自然没什么牵挂,游起来也格外畅快。
我和他都是话不多的人闷葫芦,可能因为这点女儿才喜欢他,两个人互相聊了下,就默不作声。
河水有些混浊,扬起的泥沙弄得我什么都看不见,想想二十多年前的那件事,犹如一块疤一样焊在我心里,我尽力朝前游过去,望见女婿正在前面一个身位的地方,可能自己确实老了,便想做鼓气超过他。
可是当我低头的时候,自己的那股气一下就没了。
我的身体下面浮起一件东西,一件人形状的东西。
我起初以为是阳光下自己在河底的影子,可是伴随着卷起的泥沙渐渐退去,那居然是具尸体。
头发差不多掉落个干净,脸犹如泡发的香菇,带着紫黑色的细小血管密布整张气球般的脸庞,嘴里鼓鼓囔囔的,不知道含了什么东西,四肢也无力的漂浮着,他慢慢浮上来,几乎快要碰到我的脸了。
虽然样子变化极大,但我从他的衣着一下就认出来了,那是二十多年前没找到的尸首,只是那个皮箱子也看不到了,想是被冲走了。
我平素胆子极大,但这下也吓的着实不轻,一口气没接上,呛进胸膛里,而且腿又抽筋了。
而且我看见眼白鼓出的尸体望着我微微笑了下,他左边的袖子漂浮起来,挡住了我的眼睛。
我的咽喉处开始有了勒紧的感觉,渐渐觉得喘气不过来,眼睛一片黑暗,最后听到的是女婿的呼喊声。
醒过来的时候,周围围了很多人,我已经躺在自家床上,原来女婿把我抗了回来。
‘尸首!那尸首!’肺里似乎还有积水,我又大声喊起来,所以距离的咳嗽,我婆娘轻轻拍着我的背。
‘捞起来了。’旁边的村民告诉我。
‘二十多年的尸体为什么浮不上来?而且还没烂掉?’我大声问道,不知道是问自己,还是问别人,因为我想知道答案,否则我会疯掉。
‘烂没烂不知道,不过浮不上来那是自然的了。’女婿忽然冷冷说道,‘他的肚子里面,全是鹅卵石,刚才他们搬上来的时候咕噜咕噜作响,跟工地的水泥搅拌机一样,肚皮上凹凸不平的,一个人吞了那么多石头,自然是起不来了。’
‘难怪,我看见那尸体嘴巴鼓鼓的。’我这才安静下来。
‘而且,那尸体没了左手,好像被什么啃掉了一样。’旁边的一个人嗫嗫地说。
我沉默了下,挥了挥手,示意大家散去,然后不理家人的询问,埋起脑袋睡觉。
其实我那里睡得着。那个带着半根针的左手究竟在那里,找不到那半根针,我迟早会像我爹一样郁郁而终,死都不安心。
日子逐渐过去,女儿也告诉我很快他们就要离开了。好在身体没过多久就康复了,只是心病无法医治,村里的人知道几十年的事情的不多,我在村子里有一定威望,于是让大家出点钱把那人尸体好生安葬了。
女儿牵着女婿的手,面带愁容地看着新坟。
‘好可怜,连名字都没有。’
‘为什么没有,说不定和我同名。’女婿忽然冒出一句,我用眼睛瞪了他一下,这才收声。
七天的时间很快过去了,女儿居然哭了起来,可能是非常不舍得,但又没办法。
‘一定要照顾好自己啊。’孩子娘抹着眼泪抓着女儿的另外只手,‘你看手这么凉,以后怀了娃娃一定要注意。’
‘嗯,他会照顾好我的。’女儿笑了笑,望着女婿,女婿也点了点头。
我提出送他们过河,被拒绝了,理由是我身体刚好,不适合,还是多卧床休息。
‘爸妈我们走了。’女婿朝我们鞠了个躬,接着忽然松开握着女儿的左手,朝我伸过来。我愣了下,心想可能这是他们的道别方式,也伸出手过去,两人握在一起。
那时候,我感觉到手心一阵微微的刺痛。
女儿和女婿消失在门外,我把手转过来,手心里是半根生锈的针头,那时候的我犹如当头棒喝,张了张嘴,想叫女儿回来,但我知道无济于事,孩子娘还以为我舍不得,安慰我说;‘女儿还会回来的,难过什么。’
‘回,回不来了。’我哭丧着说,不再理会她,只是冲进内屋,翻出一个小铁盒子,打开来,里面是另外半根针。
两下里一重叠,正好在一起,一根完整的针,就是二十年前我带出去的那根。
我无力的把盒子放回去,吃力的撑起眼皮,忽然看到墙角里的皮箱子。
那个女婿第一天来带来的皮箱子。
那个和二十年年轻人手里提着的一摸一样的皮箱子。
只不过,前几天它还好好的,可是现在那箱子在往外冒水,一股股的水流从箱子缝隙出流出来,湿了好大一块地方。
我爬过去――因为脚已经完全使不上气力了,强忍着打开了箱子,里面并没有我以为的东西,那只失踪的断手。
里面只有很多信,都被水泡着的信。
每一封,都是我们曾经收到过的,都是女儿曾经寄过来的。那些信大都字迹泡的十分模糊了。我发疯似的把信和箱子全部扔到屋子外面,老婆怕极了我,她后来说我仿佛如饿鬼一样。
几天后,我再次去邮局,那里果然有我的一封信。
可惜不是我女儿写的,那是她单位寄来的。当我打开信,虽然已经有了准备,却还是差点昏过去。
信上面说,女儿两星期前独自去游河,遇到风浪遭到不测,结果女儿的尸体过很久才被打捞上来了,而且最蹊跷的是,女儿被打捞上来的尸体,手里紧紧的纂着一个断手,一个断掉的男人的左手,在场的人都说那手看起来仿佛被浸泡了很多年一样。而这封信也不知道为何许久才到这里。
拿着信,在邮局呆坐了好半天,我才撑船回家,甚至不知道如何告诉家里的那位,所以我决定隐瞒起来,只说是女儿出国了,总之瞒多久是多久。
回来的时候我又遇见了那个伙计,这时候我才明白,他那天说的太浅了,其实是好奇为什么我的船上一个大男人却还没有一个女孩子吃水深。
我苦笑了下,那当然,当时船上的只是一只断手罢了。”船夫终于说完了,船也已经到岸。我把船钱给他,他却摇摇手。
“不用了,你们能听我的故事,我就很高兴了。”他朴实地笑笑。
“那A村往哪里走您能告诉我们么?”李多笑着问他,船夫点了点走,走下船,对着地图详细的指点我们,接着才上船离开。
望着他渐渐消失在河面的身影,我也才想起,他刚才上下船的时候,船身动都没动。
谁知道呢?或许是他常年在船上稳定性好吧。
还没到村子,就听到了这样一个故事,不免有些抑郁,可是谁又晓得那村子里还有更奇异的事情呢?只是时间不够,我只能先说到这里了,过几天我再告诉你吧。
一切安好,也祝你和落蕾身体健康。”
信的内容结束了,看来纪颜是离开了村子以后为我写的信吧,当然,我更着急几天后他的故事,那个奇特的村子又有些什么呢,不过既然他能告诉我,相比定然是没有什么危险,只要一切安全,作为朋友的我来说自然是无比欢喜了,不过,想想如果我是船工的话,恐怕也会毫不犹豫的拿起针扎下去了?或许每个人都会吧。(半根针完)
第八十夜 羊吃人
这并非是个鬼怪力神的故事,但却说明其实人比鬼怪更可怕,更残忍,即便是羊这样温顺的动物,在人的作用下也可能变成狼。
就如同托马斯。莫尔在一本叫作《乌托邦》的书中写道:“绵羊本来是很驯服的,所欲无多,现在它们却变得很贪婪和凶狠,甚至要把人吃掉,它们要踏平我们的田野、住宅和城市”。
事情的起源来自于我得到了个久违的一星期假期,收拾好行李和必备物品,和同事做了简短的告别便离开了所在的城市――一直向往如同纪颜一样无拘无束四处旅行的我,终于得到了一个短暂的改变自己生活的机会,自然十分高兴,当然,可惜的是落蕾并无法同我随行,作为专栏的负责人,她是无法离开的。不过她依旧叮嘱我,七月十五将近,出门还是小心点为妙。
不过当我犹豫改如何挥霍这本来是最普通却对城市人最为珍贵的时间财富的时候,一个大学时期的同学忽然邀请我去他所在的农村。他是一个从村子里出来的普通学生,并不如普通爱情小说里那样十分的优秀,也没有认识一个欣赏他才华的富家女,更不会有事没事搂着人家的肩膀大吼你爱不爱我,我一无所有。当然,他更不可能上演一段轰轰烈烈的爱情,总之可能令大家失望了,他只是一位普通的乡村老师。
其实他可以不用回去,而且他也不十分愿意,可是这是一个承诺――全村人凑份子供他上了大学,可能你会说不是有助学贷款么?但是生长在城市里的我们有怎能明白不肯要嗟来之食的自尊和在前途与尊严之间的无奈,一旦接受了钱,无疑在自己身上打上了烙印,联系次数多了说贪财,生疏了则说忘义,更何况那些微薄的钱财还只是为了家境最贫寒或者考入名牌大学的学子们准备的,我的同学既没到家徒四壁也没有考的非常优秀,所以相比之下,他宁愿接受了乡亲们的捐助,或者说是一笔交易更恰当。最后他答应一定回来好好教育那帮睁着大眼睛拖着鼻涕的孩子们,虽然大学生活多少改变了他,可是找工作的时候他依旧做出了回去的决定。
“男人的承诺不能乱给,既然给了,就要履行到底,除非我死了。”当我询问他原因的时候,同学微笑着如此回答。
一晃过了三年,既然他主动邀请我,看来他起码过的不坏了,我向来厌倦了去那些所谓的人为景观的游览,但凡是经过加工的东西,都丧失了灵魂,按照一些人的说法,物非活物,景非活景,如同那制作精良几可乱真的标本,它始终是标本。
他的村子里这里并不十分遥远,这也是我愿意去的原因之一,毕竟一星期的假期有限,我要好好分配统筹优化一下。在经过六个小时的高速列车和两个多小时的颠簸的客车旅途,我带着疲惫在夜色中看到了那个村子。
与其说是村子,倒不如说是一个巨大的绿色草原,我几乎以为自己到了广阔无垠的内蒙,四处搭建的羊圈和片片的草场让我觉得十分诧异,难道这里也可以适应养羊么?
当我困惑的时候,一个身材高大的穿着朴素的汉子从不远处走过来,身后的影子拉的很长,如同一根黑色的剑,Сhā进了村子。
直到走到跟前,我才认出他来,绝非因为天色的黯淡,因为实在他的相貌改变过甚了。
大学的时候他非常瘦弱,虽然个字很高,却经常佝偻着身体,犹如一只大虾一样,深陷的眼窝总是带着难以名状的悲伤和苦闷,仿佛一团无法化开的浓墨,而现在他则充满了自信和骄傲,或者说句不好听的,颇有些暴发户的感觉,我忽然很好奇,三年里他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
“欧阳,我在村口等你很久了。”他大跨步走过来,一手接过我的行囊,不过不知道为什么,我拒绝了,一来东西不是很重,二来我向来没有让别人提包的习惯。他也不介意,依旧非常高兴的拉着我往前面走去。
他的手用力很大,几乎掐着我长期打字而导致肌肉几乎萎缩的臂膀生疼。走进去,我只闻到了草场清香和羊的膻味混合的犹如肥皂般的味道。这里的人似乎很少,我觉得有些奇怪,不过他们看上去远比其他村民要富裕的多,我不经意的几下望去,家家都住着如同城市里楼房别墅的住宅,而院落里停靠的不再是自行车或者拖拉机,取而代之的则是摩托和轿车。
我忽然想起这个村子不是个相对贫困的地方么,三年内可以改变这么多?
“这一切都要归功于这些可爱的羊。”朋友拉着我,来到一处建筑比其他村民住房要正规而且宏伟的多的地方,我抬头一看,原来居然是当地的村委会,惊诧之余,疑问更多了。
“到底是怎么回事?”我一边随着他走进去,一边问道。
“我先带你去件村长。”他没有回答我,只是高兴的拉我进去。
里面更加宽敞,甚至装修的奢华超过了我所在的报社,大可以与城市机关攀比下了。在楼层的拐角处,我看到了同学介绍的当地村长,一位长着园胖脑袋,却短矮身材的中年男人,光秃的脑门上在灯光的照射下闪闪发亮,嘴角叼着一根香烟,双手背在身后。正在和另外一个人聊天,村长穿着一套西服,却并不十分得体,拖长的衣角和堆叠的裤筒让人觉得他犹如一个滑稽演员。敞开的西服里面并非是得体衬衣和领带,让我啼笑皆非的是,那居然是一件无袖的白小夹袄。那情景不亚于看见一个人在用刀叉吃米饭一般。
和村长交谈的人带着一副金边眼睛,白多黑少的眼球鼓鼓的,狭长的脸和尖尖光滑的没有一根胡须的下巴不停的如同小鸡啄米般的点着,他的腋下夹着一个深黑色的公文包,两人似乎在商量或者说在达成什么协议。
“那就这么说定了,价钱可不能再退让了,吴总我们也是穷村子,大家伙都指望着这些畜生吃饭过日子呢。”村长的话虽然非常带着谦恭,但音调反到是上级训斥下级一样,那个被称呼吴总的也只是嗯嗯啊啊的答应着,见我们来了,他知趣的立即告辞,出去的时候他看了看我,迟疑了下,推了推鼻梁上的眼睛,忽然高昂起头,从牙签般细长的鼻梁里哼了一声,擦肩出去了。我正觉得这人不可理喻,同学把我拉到村长面前。
“这是我大学最要好的同学,他就是我经常提到的在城里做记者的那个。”同学高兴的介绍到,我处于礼节的伸出手,村长也伸出手,不过他只是去弹烟灰。
“哦,原来是大记者啊,小梁经常向我提起你,这次你来一定要好好报道下我们村子,作作宣传嘛。”接着,他又说了几句客套话,同学则领我出去了。
“你们村子靠养羊致富的?”我想起同学在大学的时候虽然学的是计算机,却偏爱去图书馆看生物农作物养殖业的书籍,而且颇有研究。
“是,又不全是,我马上就带你去看看。”他的脸上带着神秘,我也猜不透是什么。
来到楼下,看见一辆轿车开出了村子,看来这是那个什么吴总的车子了。
同学带着我来到一个巨大的羊舍旁边,上面是斜拉式样的三角屋顶,利于散热,地面也很光滑,没有什么裂缝或者坑洼,而且多有平斜,想必是为了羊群排泄粪便聚集之用,羊舍呈倒三角形,两边各有容纳一人半宽的舍道,羊舍围栏有10到15厘米粗细,我摸了下,是混凝土和砖石砌成,砖石是灰砖,远胜与现在城市的红砖,冬暖夏凉,看来羊倒是比我们生活的更舒适。
“羊圈建筑是否合理,对羊生长发育关系很大。长期以来,我们这一带农产养羊均是放养,地圈垫草积肥,有的羊牛同圈,圈舍潮湿,阳光不足,羊经常发病,出现春夏发展,秋肥冬死的情况,所以羊圈的设计合理是非常重要的,羊舍的基本要求是通风干燥,卫生清洁,夏凉冬暖,而且多选在草场的中心,这样放养利便,羊群不容易感染疾病。”他滔滔不绝地说着。
“我虽然不懂养殖,但恐怕这些也只是养羊最基本的规则吧,这如何说明你们这里偏偏羊卖的如此之好?”我想起刚才的那个吴总,忽然觉得有几分眼熟。
“你看到的那个人是城里的商人,转么批发肥羊肉,量大的很,不只他,全国很多人都来我们这里,三年里,这个村子的一下成了远近闻名的富裕村,很多人都把耕地变成了草场,祖上世世代代背朝黄土脸靠地的农民都扔掉了锄头养起了羊,周围的人也纷纷效仿,可惜,他们的羊却无法养的和我的一样好。”他不屑的摊开双手――这是他在大学的一个习惯动作,每当十分高兴或者胜利的时候他都爱这样。
“你的羊?”我奇怪地问道。
“是的,我的羊。”他的脸换了副表情,紧紧咬着牙齿,仿佛怀揣着仇恨,似乎我们提及的不是羊,而是他的儿子,或者干脆是身体的一部分。
“我的羊不仅仅肉质鲜美,吃过这里羊肉的人都赞不绝口,而且与其他羊肉相比简直优差立见。甚至繁殖和生长能力都比普通的羊要优秀的多。一般成年羊六十天就可以育肥出栏,而我养的只需要四十天就可以了。”同学继续缓缓说着,可是夜晚的风让我忽然觉得浑身发凉,自从进村子开始,我似乎总觉得有一双眼睛在盯着我。而且,眼睛的主人似乎并非是人。
“知道我叫你来的目的么?如同村长说的,我还需要更多的人知道这里,你就是活的广告牌,我调查过,你们报纸的影响不错,只要你多帮我下,在报纸做一篇关于这里养殖业的报道,我和村子绝对不会亏待你,甚至可以让你在这里拥有一片草地和羊群。”他听起来是央求,实际却口气强硬,毋庸推诺。
我心算了下,这样一群羊少说有百八十只,甚至还有一片上好的草地,听上去倒是十分诱人。
“我更想知道你究竟是怎样养羊的?而且你不是要做一名老师么?那些本该围绕着你如同精灵般的孩子呢?那些求知若渴的学生去哪里了?”我大声问道,小梁愣了下,忽然高声笑了起来,笑声在空旷的羊舍和草地里回荡开来。
“问得好,我可以告诉你,如果他们真的和你所说的一样,我和他们,包括我的祖辈父辈,甚至我的子孙都和着羊圈里待宰的羔羊没有区别了。”我对他话十分不解,而梁似乎也看出来了,他一ρi股做在羊圈旁边,靠在羊舍的围墙上,我也坐了下来。
“最开始的那年,我的确回来想好好教书,希望他们可以和我一样,读小学,初中高中大学,甚至可以飞出国门,去国外留洋。但是很快,我发现我错了,即便是我这样所谓的跨越龙门的天之骄子,其实在村子的作用还比不过一头种羊。
我的一名学生家里就是养羊的,那时候村子里养羊和养鸡鸭一样,单纯是为了温饱而已,而且这里穷山恶水,草食枯黄,加上养殖技术缺乏科学管理,所以这里的羊一只只都长的瘦弱干柴,毛质低劣,学生被他父亲叫回去放养,没有在读书,我忿忿不平地跑到他家,质问他为什么不让孩子继续学习,结果反到被他臭骂一顿。”他忽然苦笑道,转头问我,“你知道他说什么么?”我自然是摇头。
“你算什么东西?我让我儿子放羊,好歹学一门营生,就算再不济,他也可以去做羊倌,你呢?花了村子这么多钱,读个破大学,还不是混成这样?村子又沾你什么光么?我听完后自然和他理论,他说不过,就把孩子从房间拉了出来,让他自己选择。
那孩子低垂着脑袋,将手别在身后,我几乎将自己前半身所有的抱负都寄托在他的身上,我自己所坚持的原则和牺牲都希望有所回报,而结果是,孩子亲口说了句读书无望,老师您还是放我回来吧。
我不知道当时是如何在那孩子父亲的谩骂和嘲笑声中走出那间房子,又是如何如幽灵样飘回自己的房间,那晚上我想了很多,几乎觉得自己活着还不如一头羊,不过,后来我想通了,与其慢慢地等着那些孩子成长,再回来建设这里,倒不如靠自己使这个村子富裕起来。”梁斩钉截铁地说。
“可是你要知道养人和养孩子不一样,要很多年以后才看得到。”我驳斥他道。
“我自然晓得,可是与其把希望寄托人家身上,倒不如靠自己。”梁继续说着,接着点燃了一根烟,在烟雾的环绕下,我忽然发现身后的羊居然走到我们旁边,闭着眼睛嗅着烟气,仿佛十分享受的叫了几声,而且其他的羊虽然啃着草料,却吃的非常慢,仿佛难以下咽一般。
“于是我开始养羊,可是我发现即便按照我从书本学来的知识,也无法在改变村子积弱已久的穷困弊病,而且真正动手和书本的平面文字相差甚远,再我苦恼的时候,我想起自己在大学无意想起的一个故事,不,与其说故事,倒不如说是传说更恰当。”他忽然裂开嘴巴笑了下,长长的下巴上的那尖尖的胡须,在月色下他的确张的如羊一般的脸庞,而且我这才发现,他的脖子处有一道浅浅的紫色肉芽伤口,伤口不是十分锋利狭长,看来并非刀伤,可是为什么会在脖子那里。
“你知道明天是什么日子么?”他忽然叉开话题,转头问我。
我看了月亮,非常圆。
“不是初一就是十五吧。”我随口答道,不明白他问这个做什么。
“你知道畜神么?畜神的生日就是七月十五。”他神秘地说到,关于羊神我倒是略有耳闻,据说世间所有的牲畜都有同一个祖先,那就是畜神,所以七月十五就是畜神的生日。
“得到畜神的人,无论养殖什么动物,都会一帆风顺,远胜与其他人。”梁再次说着。
“你得到了畜神?”我惊讶地喊道。梁点点头,但又摇摇头。
“到底怎么回事?”我继续问道。
“与其说我得到了畜神,倒不如说是它让我知道如何去养好羊。”梁得意的笑道。
“我按照传说里的指引,在三年前的七月十五在野外独坐,据说只有那天,是不可以杀畜的,而且必须好生对待,而且在那天晚上,据说畜神会来到农户家里看看他们养的牲畜长的如何,农户又没有虐杀它们,如若畜神高兴,那这户人家自然兴旺发达,反之,则发生瘟疫,灾祸不断。
我则希望能在那天见到畜神,因为我要知道如何才能把羊养的比一般人要好。
可是快三更的时候,我忽然莫名其妙的睡过去了,因为是靠着羊圈等畜神,所以自然脑袋歪到里面去了。开始怕睡着,还特意拿了本书看,结果书盖在脸上就不知不觉睡过去了。
半夜的时候,我做了个梦,梦见了畜神,我问他如何才能让羊养的与众不同,它却回答说梦醒了自然知道。
22
结果我被脖子处的一阵疼痛弄醒了。
醒过来摸了摸,发现脖子上全是血,原来一只羊看见了纸张,便立即吃了过来,结果无意咬伤了我脖子。
我当然觉得十分晦气,只好回去养伤,至于畜神的事情也就淡忘了。
可是不久,我发现那只咬伤我的羊忽然长的远要比其他羊肥壮的多,而且毛色纯亮,相当有精神。
终于,我意识到了,或许以肉喂养,可以使羊长的更好。”梁继续说着。
“你疯了。”我吃惊的望着眼前的人。
“对,我是疯了,如果你和我一样的遭遇,在歧视和贫困中成长,你可能也会发疯。我这么做也是为了大家,在我的推广下,这里的人很快全部从事了养羊,没人再去辛苦劳作而到了来年还巴望着没有天灾人祸却只能得到可怜的千八百块钱来维持一家人的温饱,大家都富裕了,所有的农田都被征集做了草场,不愿意养羊的人就让他们走好了,草场需要大量土地,我和村长一起向村民摊牌,很多人不愿意养羊,我就只好靠村长的权利逼走他们,低价买进他们的土地。”梁的脸上是我未曾看过的冷酷。
“你们和十六世纪的圈地运动有什么分别?”我站了起来,梁也站了起来。
“当然不一样,他们是为了贵族的利益,而我是为了整个村民的生计。”他也不服的反击。
“算了,我不想谈了,你还是找张床让我躺一晚,天亮我就走。”
“那关于报道的事情?”梁还不死心的问我,我看着他,摇摇头。他也叹了口气,忽然轻松起来。
“我就知道你不会答应,那也好,起码我了解到至少还有一个人遵循着他做人的原则没有改变,明天早上吃过饭再走吧,这里的羊肉还是很鲜美的,接的大学的时候你经常请我吃涮羊肉。”他的样子仿佛又回到了几年前,我不忍再回绝,只好答应了。
躺在床上,梁已经走出了房间,可是即便是这里,我仿佛也能嗅到羊特有的膻味听到咩咩的羊叫唤,无法入睡的我只好又再次爬了起来,结果在门口忽然发现了梁的身影。他的匆匆的走过去,手里似乎还提着什么东西,闪闪发亮。
我紧跟了我过去,他却飞快地走到一个远离村口的地方,一处和村里高楼不相称的低矮平方,破旧非常,仿佛一阵狂风都能吹走它。
梁走进了房间,我也跟了过去隔着窗户的缝隙看过去。
我看见梁走向一只什么东西的旁边,那似乎是一只羊,却有仿佛不是,因为趴在地面的那东西远比羊要大得多,而且那双眼睛透着无生气的亮光,直直地望着小梁。
梁走过去,双手合十,深深的鞠了一躬,嘴里不知道说些什么,接着他居然举起手,原来那是把尖刀。
他朝着那东西缓缓地割了下去,那东西似乎没有痛觉一般,动都不动一下。
梁的动作就如同那些从北京烤鸭上慢慢割下一片薄薄鸭肉的服务生一眼,不多久,他手里提着一片像皮似的肉片,接着继续双手合十,退了出来,消失在夜色里。
等他走远,我进入了房子。
原来,那是一头黑色的羊,而且体型很大,只是羊的后退已经被割的只剩下骨头了,但没流一点血,而且这羊动都不动。
“这到底是什么东西?”我忍不住问道。
“它是畜神。”梁的声音在背后响起。我猛回过头,发现他左手提着刀,右手拿着那片肉。
“我其实知道你在外面,只是割肉的时候需要非常虔诚,所以我也就当不知道。”
“你说这是畜神?神怎么会这个样子?”我吃惊的问。
“那你觉得神什么样子?我所知道的就是这样罢了,它其实只能算畜神的一部分,或者说是我和畜神达成的买卖,换句话,它是商品。
我告诉过你,三年前我知道要用血肉来喂养羊,可是光是那样羊也仅仅比普通人养的稍好一点,可是我不满足,于是我又继续追查畜神的事,终于我明白,想要将羊养成现在这样,必须喂畜神的肉给它们吃,混合在草料里面。
可能心诚则灵,我遇见了一位瞎眼的高人,他指点我如何与畜神沟通,终于,我得到了这只黑羊,你也看到了,它不知道疼痛,也不会流血,每次只要割下一小片肉就可以喂养几千只羊,而结果你也看到了,这里一下就富的流油,就如同羊身上取之不尽的羊毛一样。”梁继续说着。
“既然是买卖,那你付出什么?”我问他。
“付出?不知道,畜神只是说事无过尽,不可做的太绝。管他呢,或许本身天下间养殖畜牧的人越多,对他就越有好处啊。”梁回答。
“瞎眼的高人?是不是高高瘦瘦,身上带着一股子死气?”我忍不住问他,因为我忽然想起了一个人。
“哦?你认识?虽然是盲人,但他行动自如,根本就不像,要不是我看了他眼睛,真的很怀疑。”梁微笑着说,可是提刀的手却靠近了我。
“那现在你打算如何处置我?难道也要如这黑羊一样,切碎了拌进草料喂羊么?”我问道,梁停止了动作,迟疑了起来,嘴角开始不停的抽动。当我们僵持的时候,忽然远处想起了高声的喊叫。
“着火了!草场着火了!”
梁和我都不假思索冲出房子,果然,不远处火光冲天。
“羊!我的羊!”梁仿佛疯了一样冲过去,完全不理会我。我则跟在他后面赶去救火,可是当我跑到村子的时候,草场几乎烧尽了,羊舍里的羊也全被烧死了,空气里弥漫着呛人的肉被烧焦的炭味。
所有人犹如丢了魂魄一般,顾不得治疗自己的烧伤和脸上的烟灰,沮丧地坐在地上。他们仿佛丧失了一切感官功能,什么也听不到了。
忽然,我听到了一阵汽车行驶的声音,虽然微弱,但还能分辨出来,倒是梁和那些村民,都没有反应。
一辆红色的轿车,向那间关着黑羊的房子开过去。
那车好生熟悉,我终于想起,就是那个吴总的车。
我立即叫起梁,朝房子赶过去,果然,黑羊不见了。
“没了,全没了。”梁靠着房子瘫倒在地上,我知道此刻说什么也没用了。
天亮后,我告别了梁,他还没有从打击中恢复过来。
“还会去求畜神再给你们一只黑羊么?”我问他。
“不了,所有的草场都烧掉了,不过那土地好像肥沃了很多,也许更适合种粮食,我会去好好学习,慢慢来。”梁似乎又回到了从前。
“羊吃人不可怕,别让人心也给吃掉了。”我笑着拍拍他肩膀,他也笑了笑,回敬了我一拳。
出村的时候,我才想起来,一年前我写了篇关于无量肉贩子倒卖变质羊肉的报道,而那个幕后的肉贩子就是叫吴德的家伙。
再后来,听说这个人再一个荒村一个人养了好大一批羊,可惜不久后发生了事故,传说所有人都不见了,羊群也不翼而飞,只有好事者说草场被啃食过尽,还找到了几具粘连肉末的白骨。(羊吃人完)
第八十一夜 面具
当我终于来到一个可以上网的小城市,已经花去了为数不多的假期一半的时间,原本是为了逃离都市的现代化的电脑生活,结果却发现只是几天不接触整个人如同丢了魂一般,看来想要如那个男人一样放野四方,我还要多磨练下。
邮箱里居然有一封他的邮件,非常兴奋的打开,居然是个关于面具的故事。
“面具是什么,说穿了就像衣服,都是用来遮掩的,不同的是有人喜欢给脸带上面具,有的人喜欢给心带上面具。
我不经意居然走进了自古以来中国最为古老而又带着原始气息的地方,这里的空气都是那样的野性,即便在这个时代,我却依旧觉得身处在上古,看不见钢筋水泥,也看不到笔直的公路,什么事情都要身体力行,虽然辛苦,却有一种释放感。
当然,在这个地方自然也有着许多在当地人看来都觉得非产稀奇古怪的传闻,比如,一个无论何时何地都带着面具的人。
那是怎样一种生活啊,厚实的面具遮盖了脸部与空气的接触,而且在这常年潮热阴湿的地方,最主要的,带上着面具,你就如同路易国王的兄弟一样,一辈子都将自己打入了和别人不一样的空间,没有一个人会把你当作正常人。
可是,我的朋友,你知道我就是这样一个人,如果是正常的人和事,我到反而懒的去管了,于是我收拾好东西,带着虽然喊累却依旧紧跟着我的小丫头,去寻找那个戴面具的人。
当地人听说我要寻找那个带面具的男人,都流露出一种非常怪异的表情,嘴角微微上扬,仿佛在笑,可是眉头却又紧紧皱了起来,他们纷纷劝阻我不要去,因为起先就有一伙人,也是听闻了面具人的传说,进山寻找,却一个也没有出来。
我听了自然哈哈大笑,因为我自认为是一个可以应付任何情况的人,对于他们善意的忠告,我只好点头答应,不过转身还是朝山里走去。
不知道走了多久,才穿过了厚实如同墙壁一样的巨大的原始森林,并来到了先前我寻找的村落。
这里的人们非常的友善,嘴角总是挂着不变的笑容,人人如此,我想可能是远离的城市喧嚣,虽然过得清苦,却也是件乐事,大家的好客让我和李多有些颇为不适应,不过寒暄后,还是提起了关于面具人的事。
不过原本笑容满面的他们对这个常年带着面具的人总是一种嫌弃和唾骂的感觉,虽然对我他们非常好客,可是对于这个面具人,总是不屑与谈论,好不容易我找到一位面貌和善,笑起来如同弥勒佛一样胖实的中年男人,在他的肥厚的嘴巴右下角还有一颗米粒大的红痣,也许他执拗不过我,加上我给他一些便宜却好看的小玩意,他拿起来眯起眼睛看着,终于答应了
‘这个家伙总是喜欢和大家伙做的不一样,有什么好处呢?村子里任何活动都不允许参加,大家只是给他仅仅维持生计的吃食,村里的老人劝了他老几回了,可他倒有理,像野象一样蛮横,哼,要不是你求我带你们去,我几乎都快忘记还有这么个人了。’即便是友善如他这样的男人,提起面具也是一肚子怨言。
这是个怎样的人啊,我不禁起了兴趣,一个人要做到被周遭环境孤立在外,却也不是件容易忍耐的事情。
这个村子本就是十分荒败,杂草已然长到大腿左右,每走一步都要忍受着带着异味的野草气息,尤其是越接近那人的住处环境就越糟糕。
‘瞧,他就蹲在哪里劈柴,我就不过去了,省的心烦,过段时间我来接你们,村子里为你们准备饭食。’胖男人对我和李多晦涩地笑了笑,忽然带着一种异样,尤其是他看着李多的眼神。
我顺着胖男人细细的手指头望去,果然,一个拘偻着的人影似乎正在努力地举着斧子劈柴。他背对着我们,自然看不到那个传说的面具是如何样子。我让李多在原地呆着,自己小心地靠了过去。
他看起来没有察觉。
不过当我离那人几米远的时候,提着锈迹斑斑的铁斧子的他猛的转身,朝我跨前一步。
那是怎样一张面具啊。
我们是个拥有悠久戏剧历史的国家,多种多样的脸谱比西方的莎翁戏剧早上数百年,可是你遍寻所有,恐怕也没看过这样的面具。
椭圆形,上面略宽,整个面具在拥挤进层层叠嶂厚实树叶缝隙的阳光照射下泛着奇妙青色的光泽,犹如一个巨大没有成熟的橄榄,又像是油漆刷过一般,在宽阔额头下稍微凸起的两条小指头粗细类似眉骨的东西下有两个扁平的窟窿,我看不清除他的眼球,但我可以感觉到,他在注视着我。眼睛中间隆起了高高的一截,下面则如刀割开般的一条裂缝。
身后响起了一声惊叫,不用看也知道是谁的,也难怪她会惊呼,的确,猛地一看这个面具,的确会吓一跳。
‘您好。’我努力使自己的声音稳定下来,并且伸出手,可是这个看上去身材瘦弱的人丝毫不理会,只是对望着,当然,我时刻关注着他手里的斧子。
他忽然摇头,接着指了指面具上相当与嘴的位置,接着沮丧的摇头。
难怪,原来他无法说话。
‘能听的到我说话么?’我只好收回手,再次问道,这次他反应很快,努力地点着头,再我看来,这人并不十分讨厌,起码没有那些村民描述的。
李多也适应了过来,朝他挤出些笑容,我则拿出张纸,希望他能写下些字,不过很失望,他好像练笔都没见过。我只好通过他点头摇头来判断他的回答。
不过面具人很热情的拉扯着我走进他的住处――一间低矮潮湿由圆木搭造地木屋,这一带一人腰粗,几米长的上好乔木随处可见,这里的人几乎都是靠它来做房子,反正处于亚热带,没有台风之类的东西,坚固的木屋足够抗风遮雨了。
房子里面很简单,但也更加难闻,李多忍受不了只好站了出去,而我也盘腿坐在一张几乎脏成黑色的竹席上,面前则摆放了张低矮木卓,上面的红漆都掉得差不多了。
他给我一个木杯,还算干净,我用袖口擦拭了下,接过他倒来的茶水。这种茶水略带红色,是由当地的一种根茎植物晒干再经过大火煸炒而成,喝的时候则拿出放在长长的空心竹筒里――当然,他们也用这个装饭。茶水开始喝着非常苦涩,可是下肚后却觉得豁然开朗,开始的闷热烦躁一扫而空,接着自然是口腔内壁一种滑腻甜香的感觉。据说森林里瘴热之气非产伤人,加上气候炎热,大家都是**身体,所以时间长了容易中毒,自然要喝能够适应这里气候的植物泡制地茶水来抵御了,所以喝茶并非只是为了茶道,更不仅仅用来装高雅用的。
一杯茶下肚,面前的男人似乎有些高兴,摇晃起脑袋,看得出,他很久没和人接触了。
‘为什么,你要带着面具呢?拿到面具不好么,和大家一样生活,他们也会接受你的。’我看他高兴,也就顺口说道。
面具人忽然猛的站了起来,双手抱着头,非常痛苦的摇晃着,接着拉起我,走出房子,然后指着远方,不停的蹦跳着。
我顺着他的方向看去,那根本是和村落相反的方向。
接着,面具男人又做了个跑的动作。
‘你叫我赶快离开这里?’我奇怪地问,可是我还想多住几天,了解下这里的风土人情。
面具人拼命地点头,接着他看着我背后,忽然惊恐地退后着,我从他祼露在外的眼球能看到一种本能的畏惧。
忽然听到一阵叽里呱啦的话语,语速非常快,不过我听不懂,朝后望去,果然,先前的那个胖子过来了,他换了套传统的服装,背着手头上带着高高的海蓝色布帽走过来。
面具人赶快逃进房子,还没等我反应,他就把门关上了。
我和李多没有办法,只好跟随着胖男人回村子去了,走远后,我还回了回头,面具人依旧没出来,只有那件木屋孤零零矗立在那里。
晚上的饭菜相当丰富,都是写好吃却从来没看过也没听过的东西,什么猪拱菌啊,碎末山螃蟹啊,水菇菜烤鱼,鸡肉稀饭,总之都是些好吃的佳肴,李多吃的满脸通红,却还是一个劲往嘴巴里塞,我提醒她注意身材,她却只当没听到了。从那胖子的嘴里得知,这些食物都是促进消化的,非常有营养。
现场还有传统的歌舞,中间点燃着篝火,大家身穿着传统民俗服装,非常艳丽多彩,那些女孩们摇晃着蓬松的长发,虽然看不出个所以然,但他们非产开心,如同过节一般,我自然也跟着一起高声歌唱,快乐果然是会传染,只是一些当地的女孩在一边对着我李多指指点点,窃窃私语,又低声笑着,那笑容不像高兴的笑,反到有几分嘲笑的味道,弄的我有些奇怪,却又不便多问。
宴会结束后晚上我们睡在竹子编制的竹床上,下面则是用一种特殊的香料烘烤着,村民反到都集合在在外面,一个都不进来。我们两个颇为不好意思,这里只有那个胖男人的汉语稍微好些。
‘它是名贵的香料,只有最尊贵的客人或者村子里的举行祭祀的祭司才有资格使用,这种香料可以使人的毛孔打开,去除污垢,让皮肤变得光滑,而且还带有奇香。’胖子友好而带着些许殷勤地说。
这里的人大都能听懂汉语,不过说却不十分流利,所以我只好和胖子多交流下。
‘你们在这里好好住着,过几天再带你多看看。’胖子又望了望我和李多,最后目光停留在李多祼露在外的白皙胳膊上,李多被看的有点发毛,躲到我身后去了,胖子似乎也发觉自己的失态,只好赔笑着退出去了。晚上李多说还是赶紧离开比较好,而我则觉得始终有些事情没有搞清楚,而长期带着疑问,是我最无法忍受的。
于是我又想到那个面具人,我决定再去见见他。
第二天照例是丰盛的饭菜,而且大多数都是我和李多吃了,丫头虽然说着要赶快离开,不过美食送上来,昨天晚上的担忧又抛之脑后了,而我则只吃了一点,饥饿感可以使脑袋反应更快,也更清醒。
吃完饭,我变说要上厕所,这里没有公测,大家方便都是随意随地,所以胖子没有太注意,只是朝我指了指外面,我便溜了出来。
还好我的记忆不错,很快,变找到了那个木屋。
那个面具人照例在外面劈柴,他发现我过来的时候,不安的四处望了望。
接着又指了了指我旁边的空位,并双手做了个长条的动作。
‘你说昨天那个女孩?’我问他,面具人点点头。
‘还在村子里,吃饭。’我回答,面具人飞快地摇摇头,接着低头在思考什么,忽然他拉起我的手,这时候我才注意到他的手,上次光线黯淡,加上他一直把手笼在袖子里,所以没有仔细去看。
这时,我看到那手居然也是如面具一样的青色,并且粗糙不堪。
莫非我忽略了一些事情,或者是人的一贯的思考错误?不及我细想,面具人拉着我朝房子后面走去。
在房后有一颗树,一人多高,面具人使劲在树下挖掘者,忽然挖出一个铁盒子。
一个深黑色的铁盒,还上着锁。
面具人颤抖着双手打开盒子,从里面拿出一个红色绸缎包裹的东西。
在这一带,如此精细的绸缎是很罕见的,而且我看上去更觉得像是只有中原一代才有的衣饰。
他忽然把绸缎打开,还没等我反应过来,他猛的将里面的东西往面具上一扣。
我仿佛看到什么东西一闪,接着,眼前站着另外一个人。
端正的五官,白皙的皮肤,要不是和面具人完全相同的衣服和头发,我绝对以为忽然间被人使了魔法,一个大变活人的魔法。
接着,面前的这个人毫无表情,抬起青色的左手在脸上一抹,虽然只是一瞬,但我发现先前的脸犹如蛇蜕皮一样软塌塌的褶皱起来,还没等我反应过来,马上又一张脸变换出来,这次是个皮肤松垮,皱纹横沟般的老者形象,透着树木在炎热阳光下烘烤出来的木香,然后又是一张年轻女孩的脸,就这样我傻子般的看着眼前的人一张张的变换着不同的脸。
而最后,出现在我面前的还是最初那张面具。
不,或许我该说那才是最真实的脸,而我却愚蠢地以为那是面具。
‘这么说,戴面具的,是那些人?’我颤抖着声音问,男人艰难而缓慢地点头。
当周围的人都带着面具的时候,不带面具的人反而会被认为带着面具,这就是我们的逻辑,虽然荒唐,却往往十分准确。
我以为自己很聪明,却依旧跳不出这个圈子。
眼前的这个男人非常悲伤的将人皮面具从脑后取出来,原来所有的面具通过一跟细如发丝的铁丝控制着,通过手头的操纵,从额头上拉过去拉过来,而面具本身也非常的细致,充满弹性,摸上去很滑,半透明的。,我拿起来嗅了嗅,闻到阵熟悉的香味。
‘这种香料可以使人的毛孔打开,去除污垢,让皮肤变得光滑,而且还带有奇香。’耳朵边回荡起那胖男人的话,以及想起他一直看这里李多的眼神,还有篝火会上众人那看起来根本不像是欢迎远道客人喜悦,反而像是收获猎物的庆祝。
‘糟糕。’我大喊一声,顾不得手里的面具,朝村子跑去,而青色脸孔的男人却一把拉住我,并把盒子交到我手中。他指了指盒子,又指了向远方。我接过盒子,来不及去看,而是直接跑回村子。
宴会已经结束,我却没有找到李多,胖子有些奇怪我去了这么长时间,我则强作笑容,说食物太丰盛,吃撑了,他也别有用心的笑了笑。
‘吃的多才好,这样肤质才紧绷起来。’胖子劝慰到,我看着他,忽然想到那张面具下究竟应该是怎样一张脸。
还好,我在一堆女孩中间找到了她。
那些身着着黑色布衣,面容姣好,却非常黯淡的姑娘,贪婪地用双手抚摸着李多的手和脸,并拿着很多头饰给她戴上,女孩们的眼睛里射出攫取的光,我赔笑着将李多从她们中间拉出来。
‘干什么啊,她们在帮我试首饰和衣服呢?’她到不十分情愿了。我来不及多解释,只是说要赶紧离开。
不过现在不行,因为外面全是人,而且如那胖子一样,所有男人的腰间都挎着明晃晃的弯刀。
天色已经渐晚,我耐着性子,等待刚刚入夜的瞬间,因为那时候人的视野最狭窄,无法完全适应从光亮到黑暗。
果然,那些人开始有些揉眼睛了,我从房间里找到了两套衣服,那是昨天晚上胖子叫我们换上的,我不太想穿,就打算留起来带走,不过现在有用处了。
我和李多换好衣服,并拿出盒子里的面具,各选了张戴起来。李多虽然愿意,但还是戴上了。
看来,那个男人早就知道盒子里的面具我用得着了。
果然,我们穿着衣服,带着面具从外面小心走了出去,守卫们没有注意到我们两个。
只是戴着面具的感觉难以名状,仿佛涂了层厚厚的蜡油一样,整张脸都觉得很重,很奇怪明明是非常轻薄的面具一戴上就觉得很艰难,呼吸也有些不舒服。
从住的地方到村口完全脱离村民的视野,有好长一段路,我们尽量低着头走在路边,偶尔过去的几个村妇没有在意我们,只当是一对年轻人,正当我以为即将逃离这里的时候,忽然那个胖子从前面闪了出来。
他依旧带着古怪的笑容,上下打量着我们,不过手里的刀已经拔了出来。
‘尊贵的客人,为什么要走啊,莫非山寨的饮食不合您的胃口?’他笑着说。
‘为什么。’我低声问。胖子愣了下,接着收起笑容。
‘没什么为什么,这是我们的生活生存方式,即便你们不送上门,我们也需要出外猎食,你无法理解我们的痛苦,在没有面具前,所有人都把我们当作怪物,任何一个人都可以称呼我们为贱民,我们的生死甚至抵不过一头猪!而这仅仅是因为我们的村子里世世代代的都无法改变的肤色和容貌而已!’胖子声嘶力竭地喊着,手中的刀也抖动起来,反射的月光如同白色的鱼,在我脚边游弋。
‘可我没这么想,而且那个男人也没有带啊。’我继续说着,但却紧握着口袋里的匕首,随时做好搏斗的准备。
‘那是他的事情,我们没有杀他,但又怕他乱说话,只是稍微动了点刑法,因为族里除非犯下大罪,否则我们没权利处死任何一个族人,这点,我们可不像您们汉人,专喜欢窝里斗,自相残杀。’胖子带着讥讽语气说道。
‘不过我倒要感谢你们,要不是我们无意知道了变脸的诀窍和人皮面具的制作办法,恐怕还要一辈子活在痛苦里,包括我们的子孙,而我的汉语,也是向那个人学的。’胖子继续说着。
‘谁?’我问道,居然还有一个懂得制作这种古老面具的人。
‘反正你也快死了,我就告诉你吧,他也是个面貌恐怖古怪的男人,正是知道他也带着面具,所以我才像他讨教,因为不仅仅是为我自己,也为了我的小女儿,当她第一次看见自己的容貌就精神失常了。当我告诉他原因后,他很乐意的教会了我,不过当我问起他的来历,他只是冷冷地说了句,我只是一只逃出蜂房的工蜂罢了,接着便不说话了。’胖子说道自己的女儿时候,忽然流露出一丝悲伤。
‘所以,你们安心吧,我会剥下你们的皮,做成最好的面具,尤其是那个女孩,我会把你的脸留给我女儿,经过药物的处理,你的脸永远都不会变化,能够永远保持容貌不正是你们女人最期待的事情么?’胖子冷笑着,操着刀逼近。
正当我准备一搏时,一个人从后面窜出来,举起了根棍子,悄无声息地靠近了胖子,一下把他砸晕了。铁棒砸在胖子的左脸,粗糙的木杆刮花了他的脸,借着不多的昏黄光线,我看见胖男人一半的脸露出了青褐色的面容,那只眼睛圆圆的鼓胀出来,我真的无法分辨,到底那边是他的脸,那边才是面具。
抬起头,原来来者就是是住在木屋的男人,他又一次救了我们。
月光下他的脸愈发骇人,但眼神却非常柔和,他努力笑了笑,两变的颧骨缩紧了下,但嘴唇却没有变化。
原来,他的嘴巴早就被人用铁丝缝紧了。
我苦涩地笑了笑,走过去伸出手,他则奇怪地望了望我,也不安地伸出手来。
我们紧紧地握了下。
在他的带领下,我和李多终于走出了那村子,接着仍然不放心,连赶一夜路,等认为完全走出了那山脉,我们才找了件小旅馆住下。虽然我很担心他回去后的处境,我也邀请他离开那个制造人皮面具的村子,但他坚定地摇头,我怕村子里的人追来,只好作罢,或许真如那个胖子所说,他们是从来不会杀自己的族人。
躺了整整一天,我才爬了起来,李多似乎非常疲倦,我没有叫醒他,自己打开那个盒子看起来。
原来盒子里还有几张发黄的稿纸,里面记载着一些文字,不过更像是从日记本上撕扯下来的几页。
通过那几页纸,我知道原来几年前就有一直探险队伍来到过那村子,在被村民当牲口一样养了一阵子后,全部被活活剥皮了,这几张纸是一个侥幸逃走的人记录的,他颤抖潦草的笔迹让人感觉到了他的恐惧,不过很可惜,看来日记并没有写完,最后一张纸上已经黯淡如黑的血迹标明他应该也遇害了。日记可能是那个唯一不肯带面具的男人收集起来的。
最后,盒子里是张残破被血迹模糊的证件,证件上的照片,是一个笑嘻嘻的胖男人,嘴巴右下有颗红痣,米粒大小。
李多吓的不轻,我们只好在小镇上多住几天,找到机会,我才把故事写给你,现在我只是想查查那个会制作人皮面具的男人的下落,因为我隐约觉得那人似乎和父亲生前追查的使用魇术一族有些关系。”纪颜的信到此为止,看看日期,已经是一天前的。
我无法帮助他,只能默默为他祈祷祝福了,只是走出网吧,我看着周围的陌生人,真的有些迷糊了,到底是我看着他们像带着面具,还是他们看我像带着面具。
或者,我们都带着。(面具完)
第八十二夜 怀梦草
在古代,很多成功人士总喜欢标榜自己的不同,形容最多的就是自己出身前就已经被上天安排好了要去做什么,这些传说表现的直接的就是自己的母亲在怀自己前总能做些千奇百怪的梦,例如舜的母亲梦见吃下土巨人的泥土而怀舜,汉武帝刘彘未曾降生,他母亲王夫人也说自己梦见拥日入怀。孙坚的妻子怀上孙策孙权兄弟的时候,也分别梦见月日入怀,当然,我小时候自然也会去好奇得问母亲怀我的时候梦见了什么,可是答案非常失望,母亲思考良久,只是回答经常梦见吃红烧猪脚。
也难怪,那个年代母亲在怀孕的时候连鸡蛋都吃不到几个。
可是梦的确是非常神奇的东西,最出名的当然是要属周公解梦了,周代还有专门的占梦官。《周礼。春官。占梦》云:“占梦掌其岁时,观天地之会,辨阴阳之气,以日月星辰占六梦之吉凶。关于梦的形成,民间多认为是灵魂离开了躯体的游荡,是灵魂的经历,而死亡,则是灵魂永久的离开身体。
何谓六梦?《周礼》中将梦分为正梦、噩梦、思梦、寤梦、喜梦、惧梦等。
做梦颇有禁忌,据说古人睡觉很有讲究,如枕头要高点,是为“高枕无忧。”最好侧身而睡,忌讳开口仰面“尸卧”睡觉地点忌寒,忌风,忌近烟。春卧南首、秋卧西首、冬卧北首。睡前最好清心寡欲,少思少想,自然不会做梦,而且佛教认为梦代表着人的欲望,梦多则意心杂,对于修行者不利,他们往往采用咏颂多遍经文来禁梦,或者干脆不让自己熟睡,彻夜阅读经书。
而我所要说的,则是关于一个占梦官的故事。
占梦官属礼部,最高为太卜,下面则是占梦官员,多为解决皇室的梦境或者星相变化。
随着时间的推移,这项古老的工作已经几近消亡,就如同伴随着紫禁城的炮声,宫廷的御膳房流落到民间一般,养尊处优的占梦官也要为自己的生计着想了,而我居然探究到,这个城市就有一位靠占梦为生的人。
这种人往往和市井骗子没有太大的区别,而事实正是如此,真理与谎言,荒谬和现实总是一线之隔,如果都那么好区分,也就没那么多烦恼事了,所谓大智若愚大奸若忠,大师和骗子自然我等凡人肉眼是分辨不出来的。
当然,在我去见他的路上,仍然对这种事抱着怀疑态度。
这个奇异的男人居住在一片贫民窟内,我们对算命先生最喜欢讽刺的一句话就是:“既然你这么准,为什么不把自己的命算好点呢?”而我自然也萌生出这种想法,但既然来了,见一见也不会损失什么。
四处追打着的脏着小脸的少年,看见陌生人就害羞的躲藏在墙角,犹如受惊的小兔子一样探着脑袋睁着大眼睛望着我,收破烂的老人,和靠着一辆拖车的移动早餐店,一切仿佛都很熟悉,我似乎又回到了自己儿时居住的地方,只是二十年后,这些地方仿佛从未曾变化过一样。
这个被大家唤作老叶的占梦者在这一带非常出名,随便问个人他都能讲出一堆关于老叶的故事。
只是大家听说我现在要去找他,都摇头说不要,他们说要找老叶,最好入夜以后再去。
我当然更加的好奇,不顾大家的劝阻来到老叶的住处――一个在这一带少见的带有庭院的砖瓦房,青砖白瓦,洁净如洗,和周遭的木棚低矮如柴房的的房屋形成很强烈的反差,庭院里右边摆放着一些盆栽,只是相当奇怪,陶盆里只有黑色的泥土,什么都没有种,想必主人还没有决定好,另外还有一直半咪着眼睛毛色黑白相间的猫咪趴在门口打盹。
我小心地走过去,拉开了围栏的木门,伴随着咯吱一声,似被惊醒的猫警觉地抬起头,但身体依旧保持着躺的姿势,它圆睁着双眼望着我。
当我逐渐走进由猫把手的大门时候,这只猫忽然弓着腰向后伸去,接着猛地跳了起来,全身的毛都竖了起来犹如一直豪猪,体型也大了,它弯起腰,对着我,咽喉发出的声音让我想起了准备攻击猎物前的响尾蛇。而且它的眼睛看上去有些奇怪,我却一直说不上来。
我只好呆在原地不动,对着门喊了句。不多久,大门打开,一个人影走了出来,四十来岁,满脸络腮胡子,宽额剑眉,隆鼻阔嘴,四方国字脸,身材虽然不十分高大,却相当健壮魁梧,他蹲下来,一把拎起那很不友好的猫咪的脖子,犹如提着一块毛被子一样,猫忽然也老实很多。
“别闹了。”中年男人朝猫ρi股轻轻一拍,便不再搭理它,猫也知趣的走到一边继续睡觉了。
“进来吧。”男人看都不看我,低头拍了拍自己的衣袖――满是油腻,几乎已经结成了半透明的油壳子,自顾自地走进了屋子,我当然也跟了进去。
房间里有一股淡淡的茶香和木头的清新味道,所有的家具似乎都未曾上色,保留着原始的明黄|色的色调,墙壁雪白一片,犹如刚刷过一样,我拿过一张木凳,居然还是打了蜡的,握在手里光滑如琉璃。坐在茶几旁,老叶很快端来两杯清茶。靠墙摆放着一张很大的木床,大概一米多高。床上铺者白色毛巾被,前面高高隆起,想是枕头一类的东西。
老叶招待我喝茶坐下后站了起来说占卜这种事情要沐浴更衣,你就算了,不过也要烧柱香,以示虔诚,说完从床下掏出一根香递给我,烧罢后自己就走进里屋,没多久,听见里面又水声传来,再等片刻,老叶走了出来。
这次却和先前大不相同,面庞干净,挺胸直背,穿着一套类似道袍但有是白颜的长衫,上面只在胸前印着一副八卦。
“梦为天机,解梦者不吉,所以干我们这行的越来越少,而我也看梦而言,普通无关痛痒的我可以告诉,但事关生死兴亡,我便不再说话,希望您能见谅。”老叶忽然对我鞠了躬,说罢,站在我面前。
“其实我不想解梦,更不想知道关于未来什么的,不过倒是想听听叶先生在解过那么多梦,有没有什么不同寻常的事发生过。”我尽量措辞谨慎些。
老叶眼珠子往上翻动了几下。
“当然是有,只是怕你不信。”
“未曾细说,何来不信。”我笑谈。
“既然这样,那我告诉你吧。”老叶知道我不是来解梦的,反倒有些轻松,脱去鞋盘起双腿端正地坐在木床上。
“解梦和占梦并不相同,解梦是帮人释梦,而占梦不一样,那是来人问我们问题,我们靠自己做梦了来得出结果,就如同算卦者靠抽签或者是龟壳铜钱一个道理所以,解梦并没什么了不起的,占梦却不是那么容易的。
就在几年前,一个生意人模样的年轻人来到我这里,他面容憔悴黑着眼圈,我一看就知道为梦所扰,果然,他告诉我自己一直做噩梦,但一醒却又记不起自己梦见了什么,所以到现在都不敢睡觉了,而长期这样,生意也没法做下去了,自然从朋友那里找到了我,希望我可以帮帮他。
我让他边吸着檀香,边睡在我床上,然后坐在一边看他,果然,没多久他睡着以后开始流汗,接着抓着自己胸口衣物不放,脸色苍白,这个时候断不可惊吓他,将他喊醒,只能轻微摇动其身体,或者以指甲按其人中或挤压他的大拇指让能让他神智恢复。
这人醒后告诉我他又做了噩梦,但依旧记不得梦见些什么。不知道自己梦些什么,这叫我如何解梦,我帮人解了这么多次还头次遇见这种事情。不过我却早有准备。”老叶说到这里,忽然停住神秘地笑笑,用手掌拍了拍自己身下的木床,接着将床被掀了起来。
出乎我意料之外,原来这木床实在是非常奇特,就如同转为人体设计一般,隆起的部分并非是一个枕头,而是床体自身凸起了一块,整个床浑然一体,侧面看像一个倒扣的勺子一样,好生怪异。而且床头也放着一个埋慢土的陶盆,和院子里的一摸一样。
“这叫梦床,是用非常稀有的木有制成,所有躺在床上的人,他们做的梦都会被记录下来。而我在躺上去,就能重复看到先前那人所做的梦了。所以我不对它上漆,而且这个是祖传的,占梦世家才有的好宝贝。”
我哦了一声,想不到居然又如此神奇的东西。
“不过,要是我知道后来发生的事情,我是断不会躺下去的。”老叶语带颤抖,似有难言之隐,他端起茶杯喝了一口才继续说下去。
“你可能知道,梦主反向,所谓平梦主凶,梦凶得吉。当我睡下去的时候一闭上眼睛,就看到一片白色,然后是一团棉花一样的东西如同滚雪球一般越来越大,整个地方很快被它塞满了,而我也逐渐喘不上气,还好我神智尚在,赶快从床上跳起来。做梦有两种,一种是深睡之梦,就是俗话说的睡的很死,另外种是神未定之梦,也就是碰巧打个盹做的梦,后者很容易醒,但做的梦也不可靠,所以占梦有规矩,所谓五不占,就是五种梦是不占卜的,神未定之梦就是其中之一,而我躺在床上所看见的,就是这种,所以我也能很快醒过来。
既然看到了年轻人做的梦,似乎就很好解决了,但还是非常奇怪,我只好暗地里去查查那个年轻人――有些人,他们来求我解梦占梦却不实话实说隐瞒内情,因为占梦解梦又规矩,他们怕触犯所以多有忌讳,这样我就必须了解清楚才行。
果然,那年轻人虽然年纪不大,却公司开的十分火闹,想必多是来路不当,但我也查不出个所以然,我只好告诉他多宁神安息,不要思虑过多而伤神,年轻人不满而去,我原以为事情结束,可没想到最后弄到自己身上来了,所谓打鹰的让鹰啄了眼啊。”老叶说到这里,似乎有所感触。
“那之后我开始和年轻人一样,不停的做梦,而且醒来后满身大汗,却记不起梦见了什么,而且开始日渐消瘦神气不足。我只好反过去找那个年轻人,结果被告知这人居然发疯了。我去看他,也是满嘴胡言乱语,当我沮丧着要回头的时候,年轻人似乎认出了我,抓住我的衣袖大喊起来。
‘来了,来了,你也快了,你迟早是醒不过来的!’说完,又自己一边疯去了。
我开始意识到不妙,却没有破解的方法,看来这东西如同传染病一样,居然把我也拖下来了。接下来的几天我遍寻古书都没有办法,而一些我的行内师傅也不敢为我圆梦,而我忽然也发现,自己睡眠做梦的时间也越来越长,睡的越来越死。
还好天无绝人之路,我再自己父亲遗留的一本几乎被我卖掉的手记上看到了一段话。
‘梦者,魂行也,梦不得醒,则魂不归,观似醒而实为梦中是为怀梦,梦无实形,然聚之则夺人魂,终不得脱。’
家父的留言提醒了我,原来梦就如同袋子里的水,人的魂魄如同那个袋子。每天做梦就如同往袋子装水,普通人睡觉醒来,梦也就散了,但如果做的梦不能释放掉堆积再一起如同怀孕一样越来越大,终究会让本来无形的梦成为实体,将魂魄夺取,而这人个就永远醒不过来,自己的生活就会被梦所代替了,所谓看上去是清醒的,实际上仍然在梦中,也就是像年轻人一样疯掉了。
虽然知道了结果,但还是不知道起因,根本于事无补,几天后我照样会变成疯子,永远醒不了。
剩下的几天我关门谢客,决心找到那疯掉的年轻人到底做了些什么,果然,虽然他生意方面没有查到什么,我却知道他的家庭状况。
他本来是个普通的白领员工,靠着于老板的女儿的婚姻才平步青云,而且不知道该说幸还是不幸,他的老丈人在婚后不久就心脏病突发死亡,年轻人接管了自己岳父的所有产业,所以难怪生意做的那么大,而他的妻子也不知道为什么忽然药物过敏导致瘫痪不起,成了植物人。年轻人疯掉后,她也依旧收到良好的护理――那是她父亲留下来一笔专门给女儿的钱,所以这个可怜的女人仍然活在医院里。
我以朋友的身份前去探望,刚进去就觉得病房似曾相识,雪白的墙壁和白色的天花板、床单,床被。
黑瘦的女人平躺在床上,浑身Сhā满了导管,她的手臂满是长期不曾活动堆满的黑色淤血块,脸部则削瘦的吓人,几乎是一个蒙了层人皮的骷髅头。只是深陷的眼窝里残留着一双凸起的眼珠。
我开始觉得年轻人和我的病与她有关了。
因为我看见这个女人的眼球居然在飞快地转动。
难道说从她瘫痪消失意识到现在一直在做梦?其实她只是一直处于深度睡眠中?
原来不是我和年轻人的梦无法释放,而是这个女人的梦进到了我们身体里,并且积聚起来,一个人的梦尚且会多到令人郁结难以释放,何况是两个人的,那个年轻人终究是突破了临界点,犹如个装满了水的气球,还一直加的话当然会爆裂开来,梦已经超出了他现实生活的部分,所以他疯了。
这个女人就像一个造梦的机器,将源源不断的噩梦输到我们脑袋里思想中,然而我现在又该做什么。
难道说关掉这个机器?我只要动一动手指头,一切就结束了。
当然我不会这么做,先别说良心的责备,整个病房都是由摄像头监控着。
既然找到了源头,我自然有世代为占梦官的解决办法。”老叶又笑了笑,指了指床头的陶盆。
“你可能以为这里什么都没种吧,其实你错了,这个叫怀梦草,它白天是不会出来的,只有到夜晚才会钻出来,像蒲公英一样,不过颜色鲜红,揣着它睡觉可以占卜梦的吉凶,非常灵验。”
“嗯,这个我知道。”我点点头。
“不过又一点你就不晓得了,怀梦草是不靠水或者肥料生长的。它靠的是吸取人的梦,睡觉前将它摆在床边,一觉醒来便发现你什么梦也不做了。所以,我把这个在那个女人和我这里都摆放了一盆。”老叶将陶盆放到地上,我实在看不出有什么特别之处。
“后来我便没有再做那样的梦了,不过更奇怪的事,那女人居然醒了过来,而且她康复之后居然找到了我。
她说在梦中见过我,并且感激我治好了她的病。她还说自己是被她丈夫害的,误食了本不能吃的药物,现在她取回了遗产的继承权,而且想嫁给我,这可能是大难不死必有后福,我正好也没有娶妻,两人就自然走到一起了。”老叶又爽朗地笑笑。
“不错啊。”我也很高兴。
“既然你来了,证明大家有缘,我送你一盆怀梦草吧。”说完,老叶回到院子里,我也跟了出来。
先前的猫咪绕着老叶的脚跟直叫唤,似乎相当的不友好,老叶却摸摸它闹地喃喃自语说:“人家是好人,有缘人,别小气了。”
我结果那盆神奇的草,拜谢之后离开了那屋子。
临走前老叶还握着我的手,一再要求多来看他,说完,抱着猫咪进去了。
临进去前那猫看了看我,我发现原来那猫只有一只眼睛,另外一只一只是圆睁着的,动都不动,仿佛玻璃珠子般的假眼一点生气也没有。
我抱着怀梦草走在回去的路上,突然想起有些不对,既然那富有的女人嫁给了老叶,为什么他还住在这里?
或许是有钱也无法改变老叶的多年养成的生活习惯吧?
走出那片贫民区的时候,一个看上去就长舌的老妇人拉住我的手,神秘兮兮地对我说是不是从老叶那里来,我当然回答是。
“你是不知道,他发疯了,疯了很多年了,好像是拣到一只猫之后,而且疯的很奇怪,白天总告诉别人自己娶了个有钱的寡妇,大家看他可怜,经常来照顾他,也绝口不提他疯了的事情,但更奇怪的是,老叶晚上又回恢复正常了,白天的事情一点都不记得了,所以我们只有晚上才去找他解梦,他也不多说,只是每人发一片叶子,叫我们揣着睡觉,就可以推算凶吉了,别说,还真是灵验。”老妇人的话让我吃了一惊,望了望手中的盆栽,连声说道谢,然后赶紧回了报社。
我急于回去并非是害怕,而是想查些东西。
果然,几年前有则新闻,是说一个年轻富有商人的妻子在服药后产生过敏反应摔倒后被桌角扎瞎了右眼,并且陷入深度昏迷,而这个年轻商人不久也发了疯。
我按照地址又找到了那个女人,到医院的时候已经是夜晚了。
她瞎着右眼躺在病床上,和老叶形容的一样,不,其实更加瘦,就如同一副根雕一样,所有的紫黑色血管像蛆虫一般爬满了她祼露在外的身体部分。
雪白的病号服穿在她已经血液不畅而导致皮肤黝黑的身上,犹如一只黑白相间的猫。
病床前摆放着一株盆栽,那陶盆好生熟悉。
盆里开放着一株特殊的植物,鲜红如血,形状似蒲,正对着那女人。
我看到女人剩下的眼球在飞快的转动着。
忽然间,我有种冲动,我知道这个重症监护室有录像监控,但我还是不自觉的走了过去。
我离开那女人越来越近了,眼球也转动的越发厉害。
颤抖的手伸了过去,我也不明白自己在干什么,因为我忽然有种奇特的想法,究竟那转动的眼睛到底是什么样子的。
手指离粗糙褶皱的眼皮很近了,当我将要触及它的时候,居然停电了,我惊恐了一下之后镇定下来,想拿出手机照。
但是我发现正前方多了个光源,不,与其说是光源,不如说是一只绿幽幽的眼睛,那瞳孔很大,像猫的。
但只有一只。
然后是一阵刺耳的猫叫,那绝不是猫发春的声音,因为那声音参杂着一种女性特有的高音和尖细。
长而不间断的叫声过后,电力恢复了,我满头大汗,发现女人依旧好好地躺在病床上,那只眼睛依旧的飞转着。
走出病房,我又想起老叶,或许他也正抱着那只花猫,躺在梦床上。
究竟什么是梦,什么是现实我也说不清楚了。
不过我会回家去看看,看是否抱着那颗植物睡觉真的会睡个好觉,一夜无梦。(怀梦草完)
第八十三夜 种子
“种瓜得瓜,种豆得豆。”这句古语不知道传承了多少年,似乎一切都是有因才有果么?或许该说什么样的种子,发什么样的芽。
若不是站在眼前的这个颓废男人,我恐怕不会知道这个故事。即便是隔着老远,我也闻见他身上混合着酒臭味和多日不曾清洗的酸味。他随意的将一件皱巴巴地西服套在已经变色的“白衬衣”外,皮鞋已经完全失去了光亮,只有高耸的鼻梁上架着的那副金丝眼镜和后面的那双虽然低垂却依然犀利的眼神仿佛还能提醒我这个男人以前还是过着非常有着优越而高高在上的生活的。
“我出身在一个令人羡慕的家庭。”他使劲舔了舔干裂的嘴唇,我倒了杯水给他,喝完后,他开始谈起那个关于种子的故事。
“虽然是名门望族,却有着外人无法了解的痛苦,无论我们家如何风光,如何显赫,但始终都是单传。
每代下来,都只有一个儿子,每次家里的长辈总是战战兢兢地抚养这个孩子,即使是以前可以有三妻四妾,但始终只有一个能继承香火的,再要生,要不就夭折流产,要不就是女孩。
人丁兴旺关系到家族兴亡,这是几千来以家族形成个体的中国社会不变的法则,我们家虽然竭尽所能到处寻找办法,似乎也只是徒劳无功,后来想开了,也就算了。
我的父亲是一名富裕的儒商,下海前是大学教授,做生意则一帆风顺,而且又赢得了极好的名声,我从小就在钱和墨水中长大,不过在他的教导下,我没有成为书呆子也没变成尖酸刻薄唯利是图的商人,我似乎平稳地按照家里的为我设计好的路走下去,成为一名外人仰慕的成功者。
但路有时候也会出现岔口。
我娶了一位我非常爱的女人为妻,但结婚六年都没有任何生育的迹象。表面看上去和谐的家庭却始终蒙着一层阴影,在我看来没有孩子多少有些痛苦,但却不影响我的生活,而双亲则急的满头白发,而这个年代又不必以前可以讨妾,借腹生子我们家更是干不出来。
妻子经常会在睡梦中流泪,我明白她的痛苦,这也令我更加烦恼,我和她早去过医院检查,可两人都没问题,妻也一度提出离婚,但被我严厉的拒绝了,如果是为这个事抛弃她,那我就真不是人了。
我的母亲,也是我父亲的大学同学,也是在四十岁的时候才生下我,当时她也是冒着极大的风险,而那之后她的身体也每况愈下,经常腿疼,可是无论什么天气,每个早上她都起的很早。
终于有一次,幼年的我悄悄爬起来跟着看她做什么,我望见她居然在寒冷的清晨披着单衣,走到客厅,手里不知道从哪里拿出一个长形的木制品。
似乎,是一个灵位。
母亲将牌位放在正对客厅的窗口,居然跪了下来。
我刚要过去搀扶其她,但好奇心居然让我躲在一旁看了起来。
母亲居然哭了起来,那声音非常的悲凉。我一时没了没了注意,哭了片刻,母亲站起来,收起牌位回到自己卧室。
几十年来,母亲天天如此,我始终想知道那牌位是谁的,或许是母亲的好朋友?父亲说母亲年轻的时候交友很广,颇有女中豪杰的味道,而且又是重情重意,如果这样想,只是凭吊一位故友到也说得过去了。
日子在家中窒息的环境下过去,我极力想化解父母对妻子的矛盾,可是三人之间的隔阂越来越大,直到有一次,父亲居然外出许久,问起母亲,她只是说去了老家为我讨要生孩子的秘方。
父亲回来的时候非常高兴,仿佛人都年轻几岁,而老两口对妻的态度忽然转变了,反而让我们两人觉得颇为不适应,我以为维持几年的坚冰或许真的打碎了,然后事实证明我错了。
父亲不是一个人来的,他并没有带来什么秘方,儿时带来一个即将临盆的孕妇,父亲说她是乡下的友人,由于家里已经超生,不敢在村子生,所以父亲顺便带她过来,让她在城里生娃,也算帮乡里人做点好事,而且农村认为就不添丁的家里来个孕妇也可以讨个好彩头,我自然没有怀疑,因为父亲经常帮着家乡人的忙,什么工作调动,资助贫困生之类。
当然我认为这次也不例外,不过这个有着黑红健康脸孔的女人死死地盯着我看,仿佛看怪物一般,接着又看了看妻。她忽然抚摸着自己园滚如西瓜般的肚皮笑起来,那笑容却比哭难看。
我走过去帮她接过行李,但那女人忽然低头摸着肚子对着我小声说着。
“娃啊,记住他。”
我以为自己听错了,但她又重复一遍,我不禁有些纳闷,但看到父亲热情地招待着这个妇人,似乎又和以前对待家乡来的人的态度有些异样,但家里向来是父亲做主,只要父亲不愿说,我从来多问。
两个礼拜后,那妇人生了,是个小男孩,很可爱,不过右手有六指,父亲说没什么大碍。我和妻去医院看她,但她似乎根本没有为人母的开心,却反而是一种非常痛苦的表情,那女人摸着孩子嫩嫩的小脸,又对着我和妻子小声嘀咕着。
“娃啊,记住他们。”
我开始讨厌这个女人了,是的,当时我的确心生厌恶,甚至怀疑这个女人不会把孩子交给我们家里照顾吧,父亲一直都是好人,对他们的要求从来不会拒绝。
但我多想了,没几天,那女人和那孩子都消失了,仿佛从来来过,而父亲忽然劝我和妻去散散心,出去好好旅游。
家里呆的郁闷,我也正想如此,临走前,父亲兴奋地和我告别。
我和妻子去了以前就很想去的地方,这次长期的旅游犹如再次回到蜜月的时候一样,当旅行结束回到家里,我发现居然已经过了一年了。果然玩起来时间过的飞快。
但我没想到奇迹居然出现了,回来一段时间后妻子出现了强烈的妊娠反应,去医院一看居然怀孕了。或许真的是那名孕妇给家里带来了好运,检查后医生还说是双胞胎,当我高兴的将这个好消息告诉父亲的时候,正在沙发上看报纸的他猛的站了起来。
双胞胎?父亲颤抖着声音问我。我觉得他非常奇怪,但没有多想,以为他是开心的有些失态。
父亲低着头,不停地嘟囔着,我隐约听到他在说什么怎么会这样一类的话。很快,他意识到自己的失态,马上堆起笑容,说好事好事,接着失神地走到卧室去了,一边走还一边叹气。由于我也沉浸在即将做父亲的幸福中,居然没有太过在意父亲的变化。
妻的肚子随着时间渐渐隆起,很快就要临产了。
医生告诉我们,妻就会在这几天生了,父亲担心我身体,于是叫我回去睡下,我已经向单位告假,在医院照顾妻很久了,的确有些疲惫,于是,那天夜里我独自一人回家休息,而父母则在医院,有消息就随时通知我。
本来是四个人的家忽然只有我一个人,当然有少许不适应,我并非是个胆小的人,只是那天心里惦记妻,所以总觉得有些心神不宁。
躺在床上无论如何也睡不着,脑子里不知道怎么总是浮现出幼年时候看见母亲对这那牌位祭拜的影子。
好奇心一旦涌起,就如同决堤的洪水。
我开始在家里翻找,终于,在母亲床下的木板隔层里找到了那个用厚厚油纸包起来的灵牌。
当我拆开一看,感到一阵不解。
牌位上赫然写着的,居然是我的名字。当我正在奇怪这牌位的时候,空旷的客厅外忽然传来一阵银铃般的小孩笑声。
我把牌位重新包起放好,走到客厅里。
笑声依然如远处飘来的雾气一般弥漫在冰冷黑暗的客厅里面――出来的时候我发现房子停电了,而这种事情在我家是极少发生的。
跟随着那笑声,我走出了房子,外面比客厅里更冷,北风刮的呜呜的,可还是可以清晰地听到那孩子的笑声。
当我走到屋子外面的庭院角落的时候,笑声开始微弱了,渐渐变成了啼哭的声音,我被这声音搞的无心烦躁,于是想干脆不管了,既然睡不着,不如去医院陪陪妻子。
我正要转身,却感觉到脚底有什么东西在慢慢隆起,仿佛有什么东西在土里蠕动着。
我移脚,慢慢蹲下来,开始用手慢慢地刨开脚底的土。
这个庭院种植了一块草坪,向来是父亲打理的,草长的异常丰茂好看,旁人看的羡慕不已,经常像父亲讨教,但父亲总是闭口不答,不过我发现我脚底的这块土非常的松软,似乎刚翻新不久。
我的手指触及到了什么软腻的东西,如同搁置久了的肥肉,又像豆腐,我急着打开了手机照了过去。
伴随着手机幽暗的灯光,我看到的是一截苍白的手,准确的说是小手,婴孩的小手。
那手有六指。
我已经没有勇气在挖下去了,但是但我要努力支撑起身体离开的时候,我发现那孩子的手紧紧握了起来。
旁边的土开始出现更大的动作,抖动个不停。手机的光也暗淡下来,无论我怎样去按也不再显示。
黑暗里我闻到一股腥臭味,那是土壤中夹杂着腐败肉质的味道,那味道非常熟悉,儿时的我帮父亲翻新土地的时候,经常会找到一些被动物藏匿在土里的吃剩下来的残尸。
有东西顺着我的脚踝慢慢地爬了上来,我的身体如同被绳子绑住了一样,那不知名的家伙居然一直爬到我的耳朵边上,细细地说了一句,那句话虽然微弱,一下就淹没在呼啸的冷风中,但我依然听到了。
‘我认识你。’犹如呀呀学语的孩子说出来的话一样,却根本没让人觉得可爱,话语中没有夹杂任何的生命力。
手记忽然响了起来,我慌忙的接了电话,身边的一切又消失了,只有脚下的土依旧松软。
电话父亲焦急的告诉我,妻子已经发动了,我胡乱应了声,连忙赶到医院。
焦急地等待几个小时后,当天已经蒙蒙发亮,一名神情疲惫的医生走出了手术室。
‘呣子平安。’他勉强地笑了笑。接着揉揉眼睛,伸了个懒腰朝更衣室走去。
可是当把孩子抱出来的时候我发现只有一个。
不是双胞胎么?我抓住刚才那个医生问道,他奇怪地告诉我,只生了一个,并且说这种事进场发生,有很多产妇做的检查都偶尔有失误,双胞胎变一个,一个变双胞胎都是可能的。
既然医生这么说,我也不好在拖着人家,只是看了看孩子。
但是我忽然发现孩子的右手居然是六指。
父亲过来安慰我,说没什么大碍,不影响什么。而我则将孩子交给父亲,自己进去看妻,她很虚弱,不过看得出非常开心,但我却笑不出来,因为我觉得那绝对不是我的孩子。
孩子的六指很快切去了,伤口也好的很快,日子回到了普通而幸福中,当然,除了我,他们三人对那孩子都很喜欢,而孩子也的确十分可爱,我不得不挤出笑容强作开心的照顾那孩子,但那天晚上的事情却如烙印一般让我难以忘记。
在两代人的照顾下,这孩子成长的很快,他继承了家族的有点,漂亮聪明,但他还是多少有些怪异,他从来不肯叫我爸爸,这让我更加厌恶他,父母和妻经常安慰我,但我却对那孩子更加冷淡起来,聪明的他也知道,从来都是粘着那三个人。
终于,我忍不住了,我把妻子支开,让她带着孩子出去散步,而自己则把父母叫到客厅。
前年那个村里来的孕妇现在怎样了?我直接问父亲,他一听这话犹如遭到电击,身体抖动了一下,我看见他苍老的脸孔和白发,忽然觉得有些不忍,或许我正在触及这个老人心里最脆弱的地方,但一想到那个古怪的孩子,我又硬下心来。
你一定要知道?父亲没有抬头望着我,我嗯了一声。
我不会告诉你的,或者说,只有到我死的那天才会告诉你,那样就算你如何怪我,我也不会知道了。父亲幽幽地说了句,接着拉着同样神情默然的母亲走出了卧室,留下我一个人傻傻地站着。
父母的态度更加让我怀疑,但我表面还是做出一副放弃追查的样子,父亲也仿佛以为我真的不想过多探究。但是很快,我借口出差,来到了老家,虽然说是故土,但其实我根本没来过,只是从父亲那里得知有这么一个村子。
当我来到的时候才发现的确是个普通的在普通的地方,同中国成千上万个村落一样普通,那里的人也一样勤劳朴实,我忽然想到,如果那个妇人根本不是这里的人,我不是白跑了。
不过很幸运,父亲的确来过这里,而且还住在当地一个远方亲戚家里,这个老实的村里人告诉我,他的确知道那个孕妇的下落,并且带我找到了她。
这个女人仿佛知道我会来找她,平和地招待了我,她的家比普通人看过去要豪华的多,已经接近城市的标准了,而且三大件也齐全。
当我把心中疑问告诉她的时候,并且希望看看当年的那个孩子的时候,女人冷笑了下。
你不该问我,孩子的下落应该去问你父亲,当年我只是负责把孩子卖给他罢了,别的我一概不知道,他告诉我你们夫妇没孩子,所以要收养个,我们家穷,什么都没,唯一就是孩子多,一年一个娃,送人的送人,卖的卖,我和我男人根本养不起,有你爸爸这样的富人出的起高价我当然开心了。她如连珠炮一般说着。
可是我没看到那个孩子,我连忙说道,妇人忽然又冷笑了下。
呵呵,想不到他看上去慈眉善目居然也做这个勾当,看来我猜的没错,一个孩子值当不了那么多票子,可怜我的娃,居然做了种子。她的脸上闪烁过一阵嘲讽和悲戚之色,但也只是一瞬间,很快又回到那副冷漠的脸孔。
我不明白地望着她,她见我真的不懂,就继续说道。
生不出娃的家里就是少种子,种什么,得什么,你父亲把我的娃买去做了种子,好让你和你婆娘能生个出来。说完,她站了起来,转过身不再理会我,我还想问什么,却被她回绝了。
离开的时候,我听到房间里响起呜呜的哭声,撕心裂肺。
回家的路上,我想到了关于埋小鬼的说法――东南亚的赌场之中经常会买来刚出声的婴儿,然后让一些有道行的修士禁锢他们的亡魂,镇压在赌场之中,为赌场招财进宝,未能生有子嗣的家庭也会偷偷将小孩的尸骸埋在家外墙角,为家里做招财招子的看门小鬼。难不成父亲真的做了那事?我不敢在想下去,只能赶快回家,火车上我一闭上眼睛就能看见房子外面角落的草坪下有一堆新土,犹如一个坟。
难怪回来的时候草地长的更加茂盛了。我忽然想起有人说过,死人是最好的肥料,如果一块地上的花草长的很好,那下面一定埋了人。
到家的时候已经是下午,又是个懒洋洋的秋日下午,快到家的时候,我看到那孩子一个人站在庭院里玩耍。
他真是我儿子么?或者还是那个种子结出来的果子?我的脑子乱得很。
我猛的生出一种想过去抱他的冲动。阳光照在那孩子光滑如缎般的脸上红扑扑的很好看,他挥舞着像藕节样的手,仿佛在跳舞一样。
当我慢慢走过去,却看到高高伸展的手上,在阳光下显的有些异样。
我清晰看到原本被切去的六指好好的长在那伤口上,仿佛在嘲笑我的愚蠢一般。
孩子背对着我,他迎着太阳落下的常常黑影正好叠加在那个土堆上,土堆又开始耸动起来。我站的地方离孩子只有十米远,却宛如相隔天涯。
土堆中伸出的小手抓着孩子的脚踝,但孩子仿佛什么也感觉不到,那双手也是六指,却已经腐烂接近白骨。
我再也无法忍受了,那就是我儿子,我不允许任何东西抢走他,我扔下衣服和行李,冲过去抱起他,亲着他的小脸。
‘我认识你。’怀中的孩子忽然说道,话语和那天晚上听到的一模一样,他不安分地从我手里挣脱出来,冷冷地望着我。
‘我认识你,而且我把你的孩子吃掉了。’他哈哈地笑了起来,那笑容分外熟悉。
就像那个村子里的女人。孩子笑完后就晕了过去,我抱着他,看了看那手,又成了正常的五根手指。
父母和妻吓坏了,还好孩子很快又醒了过来,只不过依然躲着我。
这不是我想要的生活,我在也无法人兽了,于是我拿出翻新草地的工具跑到外面。父亲仿佛知道我要做什么,猛的朝我冲了过来。
不要啊,他老泪纵横的拉着我的手臂,曾几何时这双手是那么强壮有力,但现在却如此软弱,我几乎感觉不到他的力量。
‘爸。我一定要解决这事。’说完,我将外套脱掉,大步走到外面对这那土堆挖起来。
父亲瘫倒在地板上,而母亲也尖叫着跑过来想阻止我。
‘你会后悔的!一定会!’母亲如疯子般诅咒着我,披头散发的样子非常可怕,我瞟了眼妻,她流着泪抱着孩子,她从来不不会阻拦我任何事情,在她眼里,我是永远是对的,绝对不会犯错的,就像父亲在母亲心目中一样。
只有那孩子,却咬着指头带着嘲笑和好奇的眼神望着我。
随着工具的翻动,草坪支离破碎的翻开了,果然,我找到了那个深埋的婴孩,虽然四肢开始腐烂,但脸部依然清晰可见,我小心的把那孩子的尸体拿出来。
23
结束了,一切都结束了。我扶着那孩子的脑袋,喃喃自语到。
当我将尸体缓缓脱离泥土的时候,忽然发现似乎被什么扯到了,低头一看,原来婴孩的脚踝处居然还有一只手,一只只剩下骨头的手掌死死的抓着尸体的脚踝。
居然有两具尸体?我回望母亲,她面无表情地望着我。
接着拂去面上的泥土,腐败之气更加严重。那下面是一具稍微小点的尸骸,似乎已经掩埋很久了。
我讲两具尸体都拿出来,用白布盖着放在草地上,阳光冷了下来,妻中小家伙一直盯着那尸体。
回到屋子里,妻和我坐一边,父母坐对面,在灯光下他们仿佛一下苍老了几十岁。看最新小说就上!
‘第二具尸体是谁?’我问他们。
‘你的孪生哥哥。’母亲低声说,我忽然震惊了,我何时有个哥哥?
‘我们家族向来只能有一个传接香火的后代,而不管如何,我们的家族都是生双胞胎,而其中一个就要作为镇宅和保护家族的兴亡而必须要活埋在家里的后院,绝不能有两个男丁同时存在,而且埋下去就不能再开启出来,否则家必败,你以为这些财富地位是怎么来的?那是你的兄弟,我的兄弟,你爷爷你祖爷爷的兄弟的命换来的,或者说,这本省就是一笔交易罢了。’父亲忽然如释重负地叹了口气。
‘你一直没有后代,我非常着急,所以从那个妇人处买了个孩子,我想你一定也知道了,同样,我把那孩子活生生埋了下去,造孽啊,多好的孩子,我只是希望作为种子可以让我们家开枝散叶,或许可以改变这该死的命运,但没想到还是双胞胎,但生出来却又只是一个,我实在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
每一个活下来的男丁,都会沿用死去的兄弟的名字,表示已死一次,不会在被世间的命格所牵绊,当然可以做任何事情都一帆风顺。’父亲地垂着头,我很难相信一向被外人称道善良富有爱心的父亲居然会杀死一个襁褓之中的婴儿。
而这一切却又都是为了我。
我终于明白,为什么母亲要去祭拜那个牌位,为什么那个牌位上的名字和我的名字一样。
我到底是谁,只是一个借着已经死去的兄长的名字活下去的人么?
‘家败了,家一定败了,罢了罢了,这样或者本身就太累了。’父亲忽然站了起来,摇摆着身体走了出去。
母亲一言不发,只是转身回到卧室,出来的时候拿着那个牌位。
那天晚上,我们把那两具尸骸和牌位都烧掉了,火光中我儿子的样子变的非常痛苦,并且大病了一场,病好后父亲的生意也开始一落千丈,我的工作也丢了,上个月,两人先后过世,相隔不到一个星期,仅存的财产也用于为他们操办后事了。
现在的我只能靠着妻子微薄的收入支撑家用,当然,我还在一直找工作。”男人忽然开心起来,我很难想象一个人从高出跌落到谷底,经历这些事情还能笑出来。
“不过我很高兴,因为我儿子终于开口叫我爸爸了,有了他,做任何事情都有动力,我会一直努力下去的。”说完,他这才拿出自己的资料。
忘记说了,他是来报社招聘的。我有好的接过来,并告诉他最好收拾一下,下午再来见社长。他兴奋地走出去,临走前还热情的给了我个拥抱。望着他的背影我觉得对他来说,得到的远比失去的要多得多。(第八十三夜 种子完)
第八十四夜 魍魉
有些办公室里很少办公事,就像老板的或者营销部的,只不过前者指挥别人去外面办公后者被别人指挥,我在的地方不过十几平方米,除去打印机书桌电脑外所剩空间一目了然,还好大家很少同时呆在一起――除了周五的统一排版印小样之外。
也正是如此,我几乎和老黄是一个礼拜才见一次。
老黄并不老,也不姓黄。他是专门负责娱乐板块的,此人相当八卦,不过想想是职责所在,也就不觉得讨厌了。
但他老是喜欢讲黄段子,编辑部女职员多,久而久之就叫他老黄了,不过这人贵在讲究尺寸,不会太过,但凡高手都知道点到即止,老黄显然明白,所以只要别人脸上露出少许不耐烦或者厌恶就立即停下来,再加上平日里经常对人和善,爱帮忙,偶尔一些笑话倒也无伤大雅。
今天早上就我和他老的早,于是他只好拉着我说。
“知道我们记者的老祖宗是谁么?”老黄除了喜欢讲笑话,还喜欢问一些不着四六的问题。
我摇头。
老黄自然得意地告诉我说是张良。
这下我摇头都不会了,你瞎说,我马上回应道,但老黄要的就是这个效果。
想当初霸王被困垓下不是唱歌么?老黄笑道。是啊,我忽然觉得自己有些被他忽悠了,不过既然无聊,就听他说吧。
他不是念着虞姬虞姬奈若何么?老黄说,是啊,我说,可那不是他怕自己女朋友落到有流氓之称的刘邦手里么?
你错了,人家其实念的是娱记,娱记奈若何,就是娱乐记者啊娱乐记者啊我拿你有什么办法。你想想,当时最有名的两个男艺人是谁?是项羽和刘邦吧,最有名的女艺人是谁?虞姬吧?所以张良就是对项羽的子弟兵报道说项羽和刘邦哪里是争天下,其实是争女人才打仗,这绯闻一夜之间就传开了,八千子弟兵当然那觉得不爽,于是都不愿意做这种没意义的炮灰,所以说张良是我们记者,准确说是娱乐记者的祖师爷啊。
我不禁哑然失笑,忽然仔细看起老黄来,斑秃的头顶,犹如一个足球一样,为掉光的头发毛绒绒的一块块挂在闪闪发亮的头皮上,虽然才小四十,人却憔悴的厉害,如同一截子曝晒多日的腌萝卜干,干巴巴的翻起褶皱的黄皮,也难他们比我们辛苦,而且经常被像鸭子一样赶来赶去,加上熬夜早起风吹日晒,还真以为摸点X宝就没事了洁白干净了可以当老白脸而不是老白干了那完全是自欺欺人了。
不过最近看见他却发现不仅仅是脸,仿佛整个人都有点奇怪。
他没结婚,准确地说是刚离婚,他们那个部门离婚是家常便饭,换老婆比换底片勤快,有时候搂着相机的时间比搂着女人长,这恐怕除非对方能长成相机一样否则都不会开心的。
可是我最近每次听见他接电话总能传出一阵阵的婴儿的声音,有时候是哭声有时候却是笑声。
我曾经问过他是不是用了那种小孩声音的铃声,但他却说没有,而且还奇怪地说他压根没听见。
最有意思的是,老黄似乎越来越高兴,他的运气很好,有几则大新闻都被他独家捕捉了,最夸张的一次一个小有名气的男明星深夜上街急着如厕,一时没找到就随意躲墙角解决了,结果这也被他拍到了。简直是神了,后来这男明星要告他,老黄不在乎,官司打下来两人的都红了,男明星被找去拍疏通尿路的利尿药物广告,据说广告词是斟酌了许久,有说是我的地盘尿我的,也有提议是尿一尿十年少,最后反倒是老黄的那句喝了某某肾宝,尿到天荒地老被采用了。两人后来还成了好友,只是那明星央求老黄拍拍小便也就罢了,其他事情给留点脸面,于是老黄也一夜之间成为报社的台柱,报纸发行量猛增。一个多月来几乎所有重大事情发生他都在场,不过大家问起来他都只是说运气而已。
想想他上个月还因为一篇报道失实,闯了大祸,还好社里念他资格老才抹平了过去,其实是事主没什么背景罢了,这世道就是如此,富人的汗比穷人的血要值钱。据说苦主出事前还打了个电话给老黄,老黄接都懒的接。
也可能霉运走到头了吧,所以现在一路风光。
看着老黄接过电话又火急火燎地出去了,我不禁笑了笑。
老黄出门不久,他抽屉居然又传来了手机的声音。我只好翻出来赶快追下楼,但老黄已经不见人影了。
当我只好自己接了电话。
话筒里面只有一个婴儿的哭声,非常刺耳,我喂了半天,哭声却越来越大。
我是对这听筒的,但哭声却感觉从后面,或者说从四面八方传过来,将我包围起来。
我觉得有些不对,立即合上了电话。
这时,自己的电话居然响了起来,刚接居然是老黄,可他不是没带手机么。
“欧阳啊,和老总说下,晚点出大样,我又拍到好东西了,就这样,我不多说了。”说完,电话就挂了。
这么说我手里的电话不是老黄的。
但那个手机显示的却正是老黄家里的电话。想想现在没事,忽然有种恶作剧的感觉――难不成老黄偷偷的金屋藏娇,还多了个娃娃,估计刚才是那女人打的,听着是我声音就不敢说话了吧。
想到这里到也解释的通了,老黄家我也认识,很久没去,干脆去拜访下。而且要在老黄回家之前到,一想到到时候老黄惊愕尴尬的表情我就想笑。
周末只是例行的三校,工作不多,我招呼一下就往他家赶了。
老黄住在报社新盖的职工楼,他资格老,正好赶上最后一班自费集资,房子不贵,但也不实惠。
典型的小两室一厅,他搬家【.cn】我去帮过手,不过以后就没去过了,那时候他还没离婚,不过从两人关系来看也不远了。
老黄不愧是娱乐记者,除了口才好外经常打官司也让他最后离婚上法庭游刃有余,结果房子被他争取到了,前妻则愤愤不平的扬言要报复,老黄不以为然,说要报复他得排队买票,有这功夫还是去搞张奥运门票实在点。
说话间我就来他家了,按了按门铃,毕竟好是要见新黄嫂,我稍微提了些水果和蛋糕,可是门却不见开。
我又按了下,不过这次时间比较长,站在厚厚门外的我几乎都能听到里面的音乐声了。
楼道里一个人也没有,我像木头一样杵在里面。
当我以为里面没人的时候,门却又打开了。
摆好例行的笑容,低着头刚想把提的手酸的食品袋子交接过去,冷不丁却发现眼前一个人也没有。
但门却是开的。
这下轮到我尴尬了,只好喊了句我能进来么?喊过数句觉得有些不耐烦,心想和老黄蛮熟,怎么他找了个这么不懂规矩的女人。
还好房子布局和那次见没多大变化,我找到双拖鞋,提溜着走进去,讲礼物放在一张铺着玻璃的四方木桌上。
我原以为开门的人可能躲在门口,可当我带上门却依然没人。
整个房子不大,几乎可以一目了然。但我始终感觉不到有人在,我又喊了几句,回应我的只是自己的声音。
“或许新嫂子耳背吧,但那孩子不可能也睡的如此死吧?”我纳闷起来,于是踮着脚走进内房。
房间一个是空的,放着一些杂物和旧家具。
另外一间只是一个单人床,那床我认识,还是我上次帮他从旧货市场淘来的。床旁边只有一张书桌和摆放在上面的电脑。我没有看到半点关于女人或者是小孩的衣物。
当我抓身想要去厨房看看时,忽然听到身后一阵悉悉索索和吞咽咀嚼食物的声音。
回头一看却只发现满桌子的食物渣滓,蛋糕和水果都没了。
即便是吃东西比赛,这也太快了,或许说,人,是不能吃那么快的。
现在这房子只有厨房和厕所没看过了。那东西只能躲在这两个地方。
厕所不大,里面什么也没有,厨房也只是几平米,不过早台下有很多大柜子。
我一个个柜子打开,无非是锅碗瓢盆和暂时不用搁置起来的厨具。不过最后一个柜子旁边却散落着一些黄|色的犹如小米一样的蛋糕屑。
我将手慢慢伸过去,刚想打开柜子,大门却响动起来。
老黄来了。我只好赶紧过去。
你在这里做什么?老黄吃惊地望着我,他一头的汗,脸上还有被烟熏的乌黑,手里小心的握着相机。
这不你把手机落办公室了,我也很久没来了,所以顺便送过来,不过有人帮我开门,但进来后却什么都看见啊。我故意把啊字拖的很长,老黄脸色有些不妥。
谁叫你进来的?说不定是我自己门没锁好,还好是你,要是贼就玩了,看来我虽然一无所有,家中还是要养条狗。
老黄,你家里到底养了什么?我猛地追问一句。
没,没什么。老黄有些慌张,我看见他手里好像提了带什么,趁他没注意我一把拉过来。
让我看看你买了些什么,中午我就不走了,在你这里混口饭吃,我的饭字还未出口,袋子里一股腥臭变扑鼻而来,我急忙对光一看,里面居然都是血淋淋的内脏。
“你买这个做什么?我记得你说过最讨厌吃下水的。”我将袋子扔给他。
“不关你的事!”老黄有些生气,一下把我推到大门口,还指着桌子上的垃圾骂我。
“你这哪里像来做客的,把我家弄得乱七八糟,快走快走,我收拾完还要赶下午的文字稿。”接着不由分说就把我扫地出门了。
我嘟囔着回了报社,不过可以肯定的是,老黄一定瞒着我什么,而且应该和他最近出色的表现有关,或许他怕我知道和他竞争。
但那天后,老黄照例是一个星期来我这里拿小样,但不再和我说话更不再和其他人说话,接手记时候的婴孩苦笑声音居然也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我仿佛听见两个老黄在说话,犹如双声道或者回声一样,不同的是一个苍老些一个却异常稚嫩。
老黄依旧是到处抓新闻,或者说新闻到处抓他,他几乎抢了报社所有栏目的摄影记者的饭碗,他到蛮不在乎,每月领取丰厚的报酬。
只不过,他脸色越来越难看了,原本头上还残存的几块绿洲也全面凋零了。眼圈黑黑的,皮肤也由黄变的搅拌了水泥的砂粒色了。
终于有一天,他拉住了正要出门的我。
来,来我家好么,就晚上,我有事情告诉你。
我早预料到这结果,但没想到这么快。
下午下班后,我买了点卤菜,再次和老黄一起回家。路上我特意没让他坐车。
到底怎么回事?想让我帮忙就最好别隐瞒。我问老黄,老黄一副欲言又止的神态,最终才哽着嗓子慢慢说起来。
“我开始还以为拣到个宝贝,可是现在看来它已经紧紧粘上了。”老黄的声音带着哭腔。
“那次事后我差点丢了工作,老总和同事也压根不拿正眼瞧我,加上年纪大反应慢,跑新闻也跑不过那些年轻人了,于是天天酗酒,一次我酒醒后却发现一件怪事。
我去背包掏手机,却发现有两个。
都很像,我分辨了好久才找到自己的,因为另外一个外壳又一点被碰掉的痕迹,正当我纳闷的时候,手记忽然响了,里面是个女人的哭声,她的声音断断续续,我根本听不清楚,但主要意思还是明白了,她要我照顾她孩子。
我听的莫名其妙,就把手机挂了,可是没多久我听到一阵小孩的哭声,非常凄惨,当时是深夜,我一个人躺在床上,到处找声音的来源,最后居然是在背包中。
我把背包所有的东西都抖落出来,最后有一个黑色的手掌大小的家伙一出来就嗖一下不见了,我吓了一跳,还以为是老鼠,赶紧拿来本书想追赶。
房间的光线不亮,我发现那东西在高速地运动,而且还在不停的哭泣着,声音越来越大,心中郁闷非常,于是我大吼一声别嚎了!
那家伙居然停了下来,这时候我才看清楚它。
整个身体是黑色的,就像涂了煤渣一样,长而尖细的耳朵高高竖起,样子犹如小孩子,但却小的多,最令我不舒服的是它的眼睛像充血一样诡异的跳动着红色。手脚四肢如同壁虎的一样,牢牢吸附在天花板上,扭过头盯着我看。
而接下来让我更惊讶的是,我居然听见了刚才自己的那一声吼叫。
别嚎了!
和我的声音一摸一样,就如同录音机回放一般,不过仔细停还是带点稚嫩,那小家伙仿佛很高兴,不过似乎只是会这一句,接着又开始发出婴儿的哭喊声。当我手足无措的时候,那电话又响了。
‘你看到我孩子了么。好好喂养它,它会帮助你的,记住,别让它轻易说话,因为它说出来的都会成为现实。’说完,电话就挂了。
为了让那个家伙闭嘴,我也没多想,随便找了点吃的――比如我吃剩下的面包或者饼干。小东西一见我手里的吃的,马上跳了下来,趴在我手里狼吞虎咽,吃完后就不动了,仿佛睡着一样。
我猜想估计是一种有钱人的宠物吧,这年头钱多了烧包,那些贵妇人都喜欢与众不同,养些阿猫阿狗都无法满足她们了,不是这样说么,不走性感就要走性格路线,于是蛇啊壁虎啊蚂蟥蚯蚓之类的什么都来了,眼前的估摸着也是一种会模仿人声的不知名动物罢了,既然这么想,我就让它睡一夜,然后明天再去找它的主人。
但我想错了。
半夜的时候它忽然叫了起来:“楼下有人被车撞了!”它不停的重复这句,可当时还是凌晨两点不到,我被它吵的烦躁,于是想下楼去超市买瓶啤酒,结果居然发现超市老板出来倒垃圾的时候真的被车子撞了,于是我稀里糊涂成了他救命恩人――这一带的人很早就睡,他被断了的肋骨刺进肺部,根本喊不出来,要不是我下来,他必死无疑。
这件事后我开始相信那女人说的话了。果然,所有还未发生的新闻它都能预先知道,我只需要那好相机在制定地方等待便是,下面的事情你也知道了,我靠着所谓的预言,一下成了社里的名记,而那小东西胃口也越来越大,口味也越来越怪,最喜欢生吃那些动物的内脏。它说的每一件事情都毫无例外的发生,有时候,我还真怕它冷不丁说一句我快玩完了之类。
而最令我不安的则是最近这段日子。
它居然会长大,由一个婴孩逐渐长大了!”老黄说到这里,几乎全身都再发抖,他添了添嘴唇,喉结一上一下的滚动。
“长大?”我奇怪地问。
“是的,它甚至开始慢慢变成一个成|人,而相貌却,算了,我说不出来,你和我回家就知道了。”老黄忽然加紧了脚步,我抬头望了望,已经到了那栋楼前了。
开门的时候老黄手都在抖,好不容易打开,里面却一股子臭味。
24
外面的灯光还没消散,我感觉到臭味来自客厅的一个角落。
一个黑乎乎的人影蹲在那里,不停的往嘴巴里塞些什么。
它似乎发觉了,猛的跳起来,像猴子一样敏捷,但又如老黄所说,如同壁虎一样趴在对面的墙壁上,伸出黑色的舌头,警惕地望着我。
我惊奇的发现,除了那对长耳朵和鲜红的眼睛,这个怪物居然长的和老黄一摸一样。
我回头望了望老黄,有些无语。老黄则摇头苦笑。
无论如何,我得走近点看看,抱着这种想法,我向前探了一步。
“你会摔倒。”那家伙居然说话了,而且俨然是老黄平日惯用的强调口吻。
还没等我反应,果然脚底一滑,啪地摔在地上,我顾不得揉ρi股,看了看地面,没有任何东西,我居然是莫名地摔了一跤。
墙壁上的“老黄”咧开嘴笑了笑,缓慢的爬行到我身边。
到了近处,我更觉得它嘴巴里的臭味非常浓。
“它天天倒要吃这些生的内脏,还最喜欢等腐烂以后再吃。”老黄强忍着走过去,提起墙角被血浸透的塑料袋。
“我真的快发疯了,每天对这一个酷似自己的人。”老黄一边说,忽然一只手伸进袋子,他几乎是下意识的在做一样。
我吃惊地望着他用手拿起一片破碎的猪肝,毫不犹豫就的往嘴巴里塞。我连忙大喊一声,冲过去打掉了他手里的东西,这时候老黄才如梦初醒似地望着我。
“我,我到底他妈的在干什么?”老黄看见满手的血污痛苦地喊道。
“你在喂养我,你吃就等于我吃”那家伙居然笑嘻嘻地回答。这次他没在爬行,而是跳下来,如正常人一样走到我们面前。
“你看,你就是我,我就是你。”像极了老黄的家伙一边说着,一边揉搓着自己的脸。
它的脸在剧烈的老化仿佛是在水中揉搓着的一块烂布。
而老黄的脸居然也在慢慢的变化,眼角的皱纹慢慢的延伸出来,就像一只无形的手缓慢的割过去似的,而老黄的呼吸也渐渐沉重起来。
“我要死了。你也要死了。我就是以后的你,我所看见的听见的就是你以后看见的,听见的。”它依旧是用着老黄的声音,但无比的苍老。老黄忽然暂时清醒了过来,发疯似的痛哭起来,接着又冲进了厨房。
他的手里提着把菜刀。
我来不及阻止,因为菜刀明显不是砍向我,这种情况下老黄的眼睛看不到一个人。
因为我发现他的眼睛也变成红色了,和那个怪物一样。
手起刀落,仿佛拆卸零件一样,“老黄”被老黄剁碎了。第一刀就砍掉了脑袋,以后的每剁一刀,那怪物都在呵呵地笑着,地上滚动的头颅却依旧说着话,犹如背诵经文。
“你杀了我,就是杀了自己。我的样子就是你以后的样子。”重复多遍后,头颅最终还是不转动了,伴随着黑色如同粉末状东西洒遍了整个房间,那些断裂的残肢都融化掉了。我打开客厅的窗户,风灌满了这里,没多久,客厅里又恢复了干净,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
“没事了?”老黄好像得救了,虽然他看上去更老了。
可是他口袋里的手机又响了起来,老黄犹豫地接了,但接完后脸色更难看。
我听见手机传出一个女人的哭声,老黄把手机递给我,在我耳朵边听到的只有一句话。
“你杀了我,又杀了我儿子么?”翻来覆去的就只有这么一句。即便是隔着那么远,我也听得异常清楚。
“你走吧,让我一个人安静下。”老黄不再出声,我安慰他几句,只好回去了。临走前,我不放心,拿走了他的刀,而他犹如个木头人一眼,靠着墙坐着,抱着头低声哭泣。
我没有回家,而是去了报社,还好这时候依旧有人值班,我调出了总社的以前的存档。
关于老黄上次社内处分的存档。
原来那次老黄报道了一位未婚怀孕的少女,而她原本是希望借老黄老求助社会来向社会求救,并希望让那个不负责任的男人悔悟,但老黄擅自把她的照片登了出来,并将女孩写成了富商的情妇,按照老黄平日的逻辑说,既然有照片就要上照片,要不脸白拍了,这样才显的真实。结果很显然,女孩是外地打工者求诉无门后跳楼自杀,死了人,多少闹大了,不过还好在这个城市连个熟人都没有,老黄的责任也就不了了之了。
但是,据说那天女孩是半夜跳的楼,临死前她打了个电话给老黄,不过老黄根本没去接。
而且尸检的时候,肚子里的孩子不见了,只是在尸体双腿下面有一道延伸很远的血迹,就如同爬行过一般,而那个手机也不见了。
女孩有照片,就是老黄照的,同时还有另外一张,不过是尸检官拍的,老黄的那张清秀可怜,而死去的那张也没多大变化。
只是眼睛通红而已。
我关上电脑,不知道明天老黄能否还能来上班。或许,即便他还能来,也不过是个躯壳而已,魂早没了。
至于是什么时候,到底是今天,还是女孩临死的那夜,我说不上来。不过即便是娱乐记者似乎却也在经常制造悲剧,究竟是娱乐了那些读报纸的人,还是娱乐了自己,那就不知道了。(第八十四夜魍魉完)
注:魍魉 ,木石之怪,亦有说为山川之精。状如三岁小孩,红眼长耳,赤黑色,喜欢模仿人声用以迷惑人。
换季感冒了,加上感觉越来越力不从心了,似乎真的很难有好的想法,昨天打算写一个关于在身体上活动的纹身的故事,结果偶然发现一个日本小说家已经写过鸟,只好作罢了,或许更新时间会越来越长,希望见谅,如果有好的题材,欢迎邮寄到我邮箱
第八十五夜 狼凝
十月初四,忌行葬动土,宜远行。
久未曾接到那个男人的消息了,像风一样的人总是让人难以捉摸,猛然间失去了那些刺激的事情过着普通的生活,让人觉得如同缺盐少料的菜肴一样淡而无味。不过最近我收到了一个邮包,不大,只有两个烟盒大小。
邮包还夹带着一封信,这次没有用电子邮件呢,我拿着信有些莫名的兴奋,向来觉得摸在手上有着光滑木香质感的纸张才是真的信,那些1和0代号组成的东西,已经悄然把我们传统的文化吞噬了。
纪颜的字很漂亮,不过他的信和他的人一样,向来是略去那些无关紧要的枝节,直奔主题。
(下面是信的内容。)
原谅我许久未曾联系你了,因为我对那个神秘的制作脸谱的人越来越感兴趣,虽然我只是大体知道他的去向,但我相信,只要沿着这个方向,总能遇见一些奇怪的事。
一直沿着北走,我来到了一座生长着茂密树林的大山,这里的山路不像南方那样崎岖坎坷,北方的山比南方的大气许多,只是非常陡峭。不过,当我路过一片树林的时候,却忍不住停下了脚步。
我并非第一次爬山,更不是初次看见树林,但却发现这里和其他地方不同,树很多,却很稀疏,而且都是桦树,一片片的白桦林很漂亮,但总觉得有些异样,于是我和李多停下来看着那些树,脚底下踩着厚实的落叶。
偌大的林子里非常安静,连风声都没有。我发现,似乎每棵白桦树的皮都被剥过,俗话说人怕伤心树怕剥皮,既然种了树,何必去剥皮呢。而且这些树大都有十余米高,少说都是种了好些年了,灰白色的树干和几乎光秃秃的枝杈让我觉得有些荒败。
可是当我仔细查看时,发现那些枝杈并非光秃秃的。
向外延伸的枝杈上挂着一个个灰布袋子,有新有旧,但大小都差不多,而且几乎每棵树上都有,整个树林犹如结满了“果实”一样。
我和李多当然十分好奇,想知道那些袋子里究竟挂了些什么。袋子似乎很沉,几乎把树枝压弯,但白桦树质坚硬富有弹性,就像本来就是用来挂重物的。
这“果实”究竟是什么?好奇心让我们在这一带停留了下来,既然想知道真相,自然要询问当地的人。
在这里过活的人以猎户为主,北方山林里的活物不少,手艺好的猎人多半是饿不着的。
不过人烟到底稀少了点,我们走了很久才看见少许炊烟。
一座有些简陋的普通木房外面,站着一个身材高大的中年男人,他半披着一件花斑兽夹袄,里面套着一件灰色粗棉袄,正在整理房子外面晒的干肉条和玉米棒子。他长着粗黑的络腮胡子,大嘴时不时地朝外吐着白雾,一双薄扇大的手非常灵活地整理着杂物。我在他身后喊了声大哥,他一激灵转过身来,带着疑惑的眼神望着我们。
高大的北方汉子看见我有些惊讶,可能很少看见我们这样穿着的人,突如其来的客人让他很高兴,却也有些慌乱,这反而让我和李多不好意思了。
“很久,很久没和外人唠了,瞧我舌头都有点不利索了。前些日子冷得忒邪乎,我和孩子娘就在房子里窝了起来,反正前些日子打的獐子和风干的鹿肉还很多,这不你们来巧了,我炉子上正炖着山蘑菇汤呢,喝了暖暖身子吧。”他很高兴,兴许的确是很少与人接触了,显得非常热情,我和李多推辞不过,只好喝了些。这个山里的猎人自称顺子,顺子的老婆刚下山去取那些过冬的衣物。
“我们是过路人,想找个地方休息一下。”我向顺子解释道。顺子望了望我和李多,忽然意味深长地笑了笑。
“您知道这一带的树上为什么都挂着一个个袋子么?”我将汤放下,笑着问道。
顺子的脸色变了变――虽然他的皮肤被山风吹得如同冻裂的柿子,但我仍然觉察到了一丝不快浮现在他脸上。
“这是我们族的规矩,我虽然跟您不熟,但看您的样子也是个敞亮人,您既然到这地界了,遇见我,算是我俩的缘分,有缘份就是哥们儿,您既然问到这事了,我也不和您打哑谜。摊开了说,那些袋子里装的都是娃,都是未满三岁就走了的娃娃。”顺子的话让我很吃惊。
“那为什么不埋了他们,则是吊在树上?”李多奇怪地问。顺子摇摇头,抖了抖身子,狠狠地吸溜了一口浓浓的蘑菇汤,长吐出一口热气。
“这您就不懂了吧。我们老祖宗都是满人,赫哲族,未长大的孩子死得早,是不能埋土里的,大家一般用桦树皮把孩子的尸首包起来,然后放在袋子里持在白桦树的高杈上。因为孩子魂嫩,钻不出土来,埋了的话以后就生不出来了,挂高高的,是好让孩子的魂早点散开,去别家投生去。”顺子一边说着,一边黑着脸瓮声低头念叨着,越到后面声音越小,犹如即将熄灭的蜡烛。
这时候我才明白过来,为什么我看着那白桦林觉得不树,那苍凉的感觉不像树林,倒像是一座座坟堆,一株株坚硬的白桦,仿佛是那些早夭孩子的墓碑一般。
“山里就您一个人?这都冬天了,不冷么?而且好像也没什么动物活动啊。”我问顺子。
“我不是在打猎,我是在等人。”顺子忽然冷了声,板起脸站了起来。我见他不再说话,只好闭嘴。
山里日头沉得快,尤其是冬天,仿佛白天的时间只有一下子。很快,入夜后寒气更加溢出来。顺子出外看了看,建议我们留下来,虽然衣物不够,但是好歹可以生火驱寒,否则这种天气下山,一定会冻出事。虽然顺子的表情老大不情愿,但他实在不放心我和李多这样下山,还是让我们留宿。
我和李多同意了。
当最后一抹光从天边擦去,我望了望那远处的一片片白桦林,枝头的袋子依然醒目。
我们三人围着热腾腾的火炉,喝着蘑菇汤,聊着天。顺子告诉我们可能他妻子没那么快回来,要等到明天早晨。
顺子的木屋摆设很整齐,并不大,最多不过十几平方米,东西很少,只是在地上铺了层厚厚的由兽皮和棉被混凝土拼的床垫子,在墙壁上还挂着猎枪,角落里有一些铁质的陷阱,像铁夹子,倒蹄刺,还有个中间凹陷的四方炭炉。虽然简陋,却也一应俱全。
顺子告诉我们,这大山更像是他的家,或者说是他父亲。顺子的爹也是个猎人,顺子的祖父也是,世世代代都是,他们向大山索取,但更敬畏大山,对山神和狩猎之神总是敬畏有加。他们坚信所有的大型动物像狗熊、老虎都是有灵性的,所以不能直呼它们的名字,而用其他词代替,像狗熊叫“大爷”、“爷子”,考虑则到“大虫”,顺子说,很久没打到过大的家伙了,上个月只是打了只野猪。
“山里的生气越来越少了,采菇的、摸参的、捕蛇的,一汪汪的,一到开春就呼呼啦啦来一片,山里都糟蹋得不成样子。”顺子气鼓鼓地抱怨。或许对他来说,城里人和他本就属于两个不同的种族,他当然无法理解为什么那些人要不远千里跑到山里来破坏他安宁的生活。
我们聊到深夜,顺子似乎越来越焦躁,终于,当听到门外传来一阵特别的铃铛声时,他才露出释怀的样子。
顺子直起身,缩了缩脖子,打开了木门。
门外闪进一个人影,一个比顺子矮上半头的男人走进了屋子。
他戴着一顶大大的皮帽子,身上穿着和我们类似的羽绒服,背着一个书包大小的口袋。
“怎么,还有人在?”那男人望了望我和李多,口气颇为不满,顺子立即赔笑向他解释说我们是过路的旅者。
“过路的?该不是也是来惦记这山里的东西吧。”那男人冷笑了一下。我看不清他的容貌,只能依稀瞧见嘴边浓密的八字胡。
顺子见他的语气不好,连忙把那人推搡出去,两人似乎在寒风里嘀咕着什么,没多久,顺子走了进来。
“你们早点睡吧,那人是我一亲戚,他昨儿个就在跟一“老爷子”了,我这就和他去,如果走运,明天你们能吃上熊肉了。”顺子从墙上摘下枪,又不知道从哪里翻出一盒子弹,套上皮毛皮衣,顶着风跟那人出去了。
想想觉得好笑,他居然让我这样一个刚认识半天的陌生人独自守着他的家,这在像你我这样的城市里的人看来,简直是不可思议的事。
可是我又能偷走什么呢?
或许拥有得越多,就越怕失去。
我老老实实地照顾着炉火,李多睡着很香,让我很放心。
想起顺子的话,总觉得这种时候,两个人一把枪去猎杀狗熊,实在不可理解。门外呼呼的风声中偶尔夹杂着几声悠长尖锐的狼嚎,一声声直让人起鸡皮疙瘩。
或许,顺子只是在敷衍我。但是我又不能离开,别说山里野兽多,就是炉火也要好生看着,万一熄灭非冻死不可;而我也不能带着李多一起去,更何况要在黑夜追踪一个当地的猎人,无疑在说笑。
可是,整整一夜,顺子都没回来。
天刚亮,我就和睡醒的李多一起,决定去找顺子。
清晨的山风稍微柔和了些,不知道为什么,找着找着,我们又来到了那片白桦林。
树枝上的袋子依旧沉甸甸地挂着,我很难想象里面装的居然是一个个小孩。
那些布袋,从外面根本看不清里面东西的形状,我忽然想到,难道真有这么多孩子早夭么?
白桦最高每年长一米,五十年就要进入衰老期限,这一带原本没有密集的人口,也没发生过什么重大的灾荒兵乱,怎么可能同时死去这么多孩子?可是那袋子装的究竟又是什么?我看着头顶高悬的布袋,忍不住爬上了一棵最矮的白桦。
李多在树下有些担心,一个劲儿劝我下来,而我也知道,万一真的是孩子的尸体,我这么做,被人发现是要犯众怒的。
可我还是解开了其中一个袋子。
袋子很奇特,是那种缩口袋,一边牢牢地固定在树杈上,而只要将袋子提起,口子就自动展开,放下去又勒紧了。袋口有着数排深浅不一的凹槽,有点像装订机订过的样子,但我更觉得像是牙印。看上去已经挂了几年了,有点沉,我使劲提了起来,往外扒拉下来一截子,露出一段东西来。
里面装的不是孩子。
那是我无法分辨的一种东西,黑糊糊的,有些类似酱过的牛肉,但又带着一股子特殊的腐败气味。我把布袋全部褪下,这才觉得似乎很像人体的某个部位。
应该是除去了手腕的断臂,只是放置时间过长,已经完全风干了,紧绷在骨头上的皮肤布满了一道道的肉缝,并且脱水蜷曲了起来。我将断手放回袋子,按照刚才的样子又重新放好。
李多小声问我袋子里是否是孩子,我摇摇头,但又不想明说。回头望了望整座树林,难道说上面挂着的不仅有孩子,还有被肢解后的人体么?或许顺子没有说清楚?
我听说过天葬水葬,还没有听说过树葬。
当我和李多满腹狐疑地回到小木屋的时候,却发现顺子站在门外,他眼睛里全是血丝,像一头猛兽一样盯着我们。
“你们去哪里了?”顺子劈头就问,我笑着回答说只是四处溜达一下。
“溜达没关系,只是要小心,这附近狼多,尤其是孤狼。”顺子叹了口气,嘀咕了一句。
“孤狼?”我问道。
“就是被狼群驱爱出来的雄狼,多半是威胁到了狼头地位的那种刚成年的狼,或者是已经没有捕猎能力的狼。说是孤狼,但其实都是两只两只的,一般是没什么经验的搭配一只老狼,就如同师徒一样。这种狼很凶,你们最好小心。”顺子转身进了屋,我们也随他一起进去。
一进屋子,我忽然看见什么熟悉的东西,原来是屋子角落的陷阱上多了个包,那包的样子好像在哪里见过,最后我想起来,昨天晚上来找顺子的那个八字胡就是背着这包。
顺子见我盯着包,笑了笑。
“没跟到,估计是那家伙眼拙了,他执意要去追,所以暂时把包搁这儿了。本来让你们吃顿山里的烧熊肉是我们的规矩,不过天冷得厉害,我这样的老猎户也抓了瞎。下次,下次你们来,我一准给你们备好。”我笑着答应,并感谢他的热情。顺子的解释很合理,但我却发现包上有血迹,擦拭过的血迹。
顺子执意留我们再住几天,说在山上做个伴,也好等他老婆来,不过我们还是拒绝了。
顺子送了我们一程,直到看不见木屋了,他才开始回走。但我并没有继续走,而是嘱咐李多去山下的小镇上等我。
因为我必须再回那白桦林一趟。
即便是中午,一踏入那片林地就觉得光线暗淡了,或许是高耸的白桦枝叶遮蔽的缘故,那一个个饱满而低垂的布袋子高悬在我头顶,一想到里面都是人体的残肢,我不由得一阵恶心。
古有纣王建酒池肉林,但那还都是挂着烤熟的肉而己。
果然,我在地上堆积的几乎腐败的树叶上,发现了几滴不易察觉的血迹,血的颜色很新鲜,我跟随着血迹来到了一棵高达近六米的白桦树下。
在半树腰挂着几只布袋。虽然我的爬树技艺不算高超,但还是勉强上去了。
我打开了离我最近的一个袋子,那一下我几乎失手摔下来。
里面是一颗人头,一颗血液凝固的人头,还有那撇八字胡。
但是让我惊诧的不是这个人头,而是同时在袋子里啃食人头的东西,那颗头的左脸几乎被吃光了,露出灰白如瓦砖的骨头。
一只半个手掌大小,裹着灰白坚硬短毛的幼狼对我拿走它的食物颇为不满,嗷嗷地叫唤起来。
我将袋子放回去,正准备下来,却发现树下多了一只狼。
一只体型非常庞大的狼,高耸而尖锐的耳朵兴奋地抖动着,在我看来,残酷的冬季是不可能有如此强壮的狼的,缺少食物是冬天的特征。
不过,它真的缺少食物么?我回望了一下满树林的肉袋。
狼半蹲在树下,昂起头望着我,不时地伸出舌头舔舔嘴巴。当我注视着狼眼的时候,忽然感觉身体一阵僵硬。
它的眼睛犹如墨绿色的宝石一般迷人,中间闪烁着奇怪的光芒。
“别看它的眼睛!”我听到顺子的声音从不远处传来,但身体已经不由自主地滑落下来。
就算我不被狼咬死,三米的高度也会把我摔得够戗。
还好地面厚厚的落叶救了我,再加上落地姿势不错,我没有大碍。
大狼看了看顺子,朝天低吼了一声,转身走了。
惊魂未定的我看着顺子走过来,他的手里没有猎枪。
“你一走我就想兴许能到这儿寻到你。还好,它对你没什么胃口。”顺子似乎也吓得不轻。
“你能告诉我这到底怎么回事么?”我喘着气,扶靠着树干爬起来。
“先回我家再说吧。”顺子叹了口气。
在屋子里我喝了口热茶,舒服了很多,刚才出的汗几乎又瞬间结成了冰凌,后背扎得生疼。
“他们死有余辜!”未等我问,顺子忽然狠狠地将拨火棍摔了一下。
“我曾经有个闺女,别提多水灵了,长得像极了孩子娘,但她一岁的时候被狼咬死了。”顺子咬着嘴唇说道。我没吭声,他过了好久才又继续说下去。
“我们和这里的狼世世代代都有着看不见的规矩,我们从来不猎杀在群的狼,只捕杀那些老狼或者孤狼。狼群连熊瞎子都不惧,我们虽然是猎户,但其实还不及它们捕猎技术的一半。”
“可是这些年,一群群不知道哪里来的东西,居然上山挖参杀狼,而且专杀幼狼,他们剥下幼狼的皮和眼睛去卖钱,却将尸首留在狼窝里。狼失去幼仔后像疯了一样,于是它们报复我的闺女,孩子娘抱孩子上山的时候,狼群围住了她们,孩子就那样在她面前被咬死,于是她也疯了,现在还在山下待着。”
“我也去拼命地杀狼,但换来的是这附近更多的孩子被咬死,还有大人们,于是我忽然想到了,祸根不是狼,而是那些上山来的人。”顺子忽然抬起头看着我。
“于是昨天的八字胡……”我试探着问他。
“哼,他是来捕幼狼的,我不过是带他去了狼窝罢了,这里的狼喜欢把没吃完的尸体咬断,然后在冬天,和幼仔一起放在那袋子里。”
原来那树林也是狼的储藏室,我暗想。
“这里的狼会爬树?”我惊讶地问顺子。
“如果我告诉你它们还听得懂我们的话,你是不是觉得更不靠谱?”顺子冷笑着说。
“你要知道,我们不过在这山里待了一百多年,而它们打有这山开始就在了,而且,刚才那情况你不能看它的眼睛,这里的山狼在捕食猎物前,会看着猎物的眼睛,那时候猎物会血液凝固而导致动弹不得。猎人捕狼,哪怕打死以后都先将狼眼用布包起来,这个就叫狼凝。”顺子说。
“而那特别的眼睛,也正是那伙家伙追寻的最主要的目标,幼狼的眼睛比红石头都贵。”我听完后默然地点点头。
“其实,你在白桦林看见的那些布袋,是很早就有人挂人去的,那天我没说完,大家觉得,早夭的孩子让狼吃掉,可以使狼的家庭兴旺,同时我们也是。所以刚才那狼一来是吃饱了,二来,它也不会吃我。”顺子咧开嘴笑了笑,露出一口雪白的牙齿。
这次,我是真的离开了,我真的很希望不要再有人去打扰顺子的平静生活,包括那个狼群。
顺子在我临走的时候送了我一件礼物,那是他从偷猎者的遗物上拿来了,他从来不去贪那些人的东西,因为当地人觉得死人的东西很不吉利,不过这个,他留下了。
所以我将它转送给你,希望你会喜欢。
我读完信,看了看那盒子。
盒子里是一颗圆形的东西,玻璃珠大小,半透明的,我将它拿了起来,对着早上初升的太阳望过去,我似乎看见了一些东西,是一座大山,或者还是一片林立的白桦树。
顺子执意留我们再住几天,说在山上做个伴,也好等他老婆来,不过我们还是拒绝了。
顺子送了我们一程,直到看不见木屋了,他才开始回走。但我并没有继续走,而是嘱咐李多去山下的小镇上等我。
因为我必须再回那白桦林一趟。
即便是中午,一踏入那片林地就觉得光线暗淡了,或许是高耸的白桦枝叶遮蔽的缘故,那一个个饱满而低垂的布袋子高悬在我头顶,一想到里面都是人体的残肢,我不由得一阵恶心。
古有纣王建酒池肉林,但那还都是挂着烤熟的肉而己。
果然,我在地上堆积的几乎腐败的树叶上,发现了几滴不易察觉的血迹,血的颜色很新鲜,我跟随着血迹来到了一棵高达近六米的白桦树下。
在半树腰挂着几只布袋。虽然我的爬树技艺不算高超,但还是勉强上去了。
我打开了离我最近的一个袋子,那一下我几乎失手摔下来。
里面是一颗人头,一颗血液凝固的人头,还有那撇八字胡。
但是让我惊诧的不是这个人头,而是同时在袋子里啃食人头的东西,那颗头的左脸几乎被吃光了,露出灰白如瓦砖的骨头。
一只半个手掌大小,裹着灰白坚硬短毛的幼狼对我拿走它的食物颇为不满,嗷嗷地叫唤起来。
我将袋子放回去,正准备下来,却发现树下多了一只狼。
一只体型非常庞大的狼,高耸而尖锐的耳朵兴奋地抖动着,在我看来,残酷的冬季是不可能有如此强壮的狼的,缺少食物是冬天的特征。
不过,它真的缺少食物么?我回望了一下满树林的肉袋。
狼半蹲在树下,昂起头望着我,不时地伸出舌头舔舔嘴巴。当我注视着狼眼的时候,忽然感觉身体一阵僵硬。
它的眼睛犹如墨绿色的宝石一般迷人,中间闪烁着奇怪的光芒。
“别看它的眼睛!”我听到顺子的声音从不远处传来,但身体已经不由自主地滑落下来。
就算我不被狼咬死,三米的高度也会把我摔得够戗。
还好地面厚厚的落叶救了我,再加上落地姿势不错,我没有大碍。
大狼看了看顺子,朝天低吼了一声,转身走了。
惊魂未定的我看着顺子走过来,他的手里没有猎枪。
“你一走我就想兴许能到这儿寻到你。还好,它对你没什么胃口。”顺子似乎也吓得不轻。
“你能告诉我这到底怎么回事么?”我喘着气,扶靠着树干爬起来。
“先回我家再说吧。”顺子叹了口气。
在屋子里我喝了口热茶,舒服了很多,刚才出的汗几乎又瞬间结成了冰凌,后背扎得生疼。
“他们死有余辜!”未等我问,顺子忽然狠狠地将拨火棍摔了一下。
“我曾经有个闺女,别提多水灵了,长得像极了孩子娘,但她一岁的时候被狼咬死了。”顺子咬着嘴唇说道。我没吭声,他过了好久才又继续说下去。
“我们和这里的狼世世代代都有着看不见的规矩,我们从来不猎杀在群的狼,只捕杀那些老狼或者孤狼。狼群连熊瞎子都不惧,我们虽然是猎户,但其实还不及它们捕猎技术的一半。”
“可是这些年,一群群不知道哪里来的东西,居然上山挖参杀狼,而且专杀幼狼,他们剥下幼狼的皮和眼睛去卖钱,却将尸首留在狼窝里。狼失去幼仔后像疯了一样,于是它们报复我的闺女,孩子娘抱孩子上山的时候,狼群围住了她们,孩子就那样在她面前被咬死,于是她也疯了,现在还在山下待着。”
“我也去拼命地杀狼,但换来的是这附近更多的孩子被咬死,还有大人们,于是我忽然想到了,祸根不是狼,而是那些上山来的人。”顺子忽然抬起头看着我。
“于是昨天的八字胡……”我试探着问他。
“哼,他是来捕幼狼的,我不过是带他去了狼窝罢了,这里的狼喜欢把没吃完的尸体咬断,然后在冬天,和幼仔一起放在那袋子里。”
原来那树林也是狼的储藏室,我暗想。
“这里的狼会爬树?”我惊讶地问顺子。
“如果我告诉你它们还听得懂我们的话,你是不是觉得更不靠谱?”顺子冷笑着说。
“你要知道,我们不过在这山里待了一百多年,而它们打有这山开始就在了,而且,刚才那情况你不能看它的眼睛,这里的山狼在捕食猎物前,会看着猎物的眼睛,那时候猎物会血液凝固而导致动弹不得。猎人捕狼,哪怕打死以后都先将狼眼用布包起来,这个就叫狼凝。”顺子说。
“而那特别的眼睛,也正是那伙家伙追寻的最主要的目标,幼狼的眼睛比红石头都贵。”我听完后默然地点点头。
“其实,你在白桦林看见的那些布袋,是很早就有人挂人去的,那天我没说完,大家觉得,早夭的孩子让狼吃掉,可以使狼的家庭兴旺,同时我们也是。所以刚才那狼一来是吃饱了,二来,它也不会吃我。”顺子咧开嘴笑了笑,露出一口雪白的牙齿。
这次,我是真的离开了,我真的很希望不要再有人去打扰顺子的平静生活,包括那个狼群。
顺子在我临走的时候送了我一件礼物,那是他从偷猎者的遗物上拿来了,他从来不去贪那些人的东西,因为当地人觉得死人的东西很不吉利,不过这个,他留下了。
所以我将它转送给你,希望你会喜欢。
我读完信,看了看那盒子。
盒子里是一颗圆形的东西,玻璃珠大小,半透明的,我将它拿了起来,对着早上初升的太阳望过去,我似乎看见了一些东西,是一座大山,或者还是一片林立的白桦树。
第八十六夜Сhā班生
最近的信好像特别我,我又收到了一封,不过这次是初中同学的聚会邀请。其实几天前我就在报纸上看到了,和以前的聚会不同,这次组织者力求做得轰轰烈烈,路人皆知。
将近十年未曾提起的日子忽然像倒垃圾一样被翻找出来,我努力回忆他们的相貌,避免一下子见面的尴尬。
即便如此,我还是有很多人叫不出名字,我相信他们也和我一样,因为大家能记得的只有少数印象深刻的风云人物,像我这样默默无名的人,实在不值得占用大脑的存储空间。这种情况下,大家都会非常有默契地长长地哦一声,然后大笑着拥抱,接着说你不就是那谁谁谁么,对,就是谁谁谁。
虽然我对这个班级没有半点好感,留有印象的人也屈指可数,但依然抱着好奇的想法去了。
当然,有些人,比如我前面说的风云人物,大家还是记得的。
宋易就是其中一位,他当时是班长、学生会主席,成绩优异的他还是运动健将,这样的人很难让人忘记。如果当时年级里某个男同学傻了吧唧地站在一堆女生中间说宋易这小子是谁啊,马上会幸福地死在千手观音掌下。
一如众人的预料,宋易也是混得最好的,据说由于条件优秀,加上他家厚实的政治背景,他已经是市委最年轻的机关秘书了,这就是所谓的前途不可限量的人。不过宋易也是个非常谦和的人,他热情地同大家拥抱,甚至可以准确地叫出每个人的名字,这让大家受宠若惊。他的相貌相比以前更加成熟、大气,直看得女生们依旧是眼带桃花,而我等也只好摇头,感叹原来这世界还是有完美事物存在的。
“欧阳,哈哈,好久没见,现在都是大记者了吧?”我不是太习惯拥抱,当他扑过来的时候我伸出了左手。
“不错啊,你还记得我是左撇子嘛。”宋易热情地拍了拍我的肩膀,寒暄几句后我入了席。我回头望去,身材修长的宋易站在门口多少显得有些落寞,他左顾右盼,似乎在等什么人。
同学会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吃,所以我免去了前面的烦恼,几乎是踏着点来。席间大家吃得很尽兴,但更多的则是询问各自的状况,相互发着名片。坐在我斜对面的是当年班里的刺头,虽说我们是重点班,但其实也就比其他班要重点罢了――别的班五十多人,我们七十多人,人多基数大,自然考得好的也多。所以班级里也不乏害群之马。
刘霍凯就是其中一个,当然,大家叫得更多的名字是“祸害”,不过也就是小孩子顽皮。他身上沾惹到一些地方痞子的习气,在班上没人不怕他,几下没说好就饱以老拳,只是对宋易非常尊敬,不敢造次。他现在倒混得不错,据说还是公务员,也真难为他单位,还能供得起他这尊佛。此君脾气十年不改,依旧是大大咧咧的,只是整个人肥了一圈,头上也秃了不少,想必长期饭局不断,嘴唇带着暗紫色,脸颊也像发好的两片香菇,耷拉在嘴边。宋易似乎对他很礼貌,开席前还特地给了他一玻璃杯酸奶,说是常年喝酒对身体不好,开席先暖暖胃。刘霍凯有些不情愿,不过还是喝下去了。
菜一道道端上来,直到端来一盘海带丝,海带切得很细,细到让人很不舒服,也很嫩。刘霍凯起初还好好的,忽然脸色一变,盯着那盘海带发呆。
“吃啊,老刘。”旁边坐的人见他发呆,推搡了一把,没料到刘霍凯嗯了一声,还是不动筷子。
“你们不觉得那海带丝很古怪么?”刘霍凯忽然说道,他的声音很低,一下便淹没在了高声笑谈中。我听见了,笑着问他为什么。
“不觉得那盘海带丝像一堆死人的头发么?”刘霍凯依旧低声说着,似乎想躲避什么,又像是怕被谁听见。
我望了望那盘海带丝,黑糊糊的一片,的确很像是头发,我仿佛还可以透过那些头发看到里面埋藏着一只死盯着我的眼睛,或许是刀工过于精细了,也可能是心理作用,我顿时吃不下了,胃口大倒,心里相当后悔听了祸害的屁话。
“逗你哪,欧阳,没想到你还和以前一样那么天真,真他妈容易上当。”刘霍凯忽然抬起头高声笑着,接着挑起一大筷子海带丝塞进嘴巴里。
大家跟着笑了起来,我无奈地摇摇头,果然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宋易忽然瞪了刘霍凯一眼,刘霍凯尴尬地笑了笑,低头猛吃。只是我再也没有了胃口,只吃了几片烤鸭。
酒席刚到一半,刘霍凯站起来去小解,但是他没迈开几步,忽然脸色大变,双手按住自己的喉咙,似乎被什么东西卡住了,接着跪在地上剧烈地咳嗽。
我走过去想扶起他,可是刘霍凯的身体很重,仿佛粘在地上一样,他的呼吸越来越沉重,脸色也变得闷红起来。
大家纷纷围过来,有的说估计噎住了,也有的说可能是犯病了,但刘霍凯自己却一句也说不出来。他只是看着宋易。宋易铁沉着脸,一边吩咐人去打120,一边望着刘霍凯。
宋易的眼神冰沉如铁,或许,从政的人都是如此吧。
刘霍凯开始剧烈而又痛苦地挣扎起来,他四处张望着,忽然扑向餐桌,谁也不知道他要干什么。
只见他拿起切烤鸭的小刀,犹豫了一下,但是很快便切向了自己的喉咙。
那刀虽然小,却极其锋利,只一下,便割开了喉管,鲜血如注般喷洒出来,大家下意识地退开,生怕血飞溅到自己身上。
所有人如同看戏一般把刘霍凯围成了一个圈子,120虽然打了,但还要等上一段时间,我也不知道该做什么,于是去拿餐布想按住刘霍凯的伤口。当我穿过密密麻麻的人群,拿着东西冲到刘霍凯身旁打算为他包扎的时候,却惊诧得说不出话来。
刘霍凯把手指头伸进自己的伤口,往外拼命地抠着什么,他的呼吸声越来越重,但又非常沉闷,如同破了的鼓风机,发出呼呼的声音。
我不知道他在干什么,在场的人完全惊呆了,即便是在电影里,大家也没见过这种情形。
刘霍凯从自己的喉咙里掏出了一堆黑色的丝状物,我知道是刚才的海带丝,但我觉得更像头发。
鲜血浸透了地毯,可地毯是红色的,也看不出来什么,只有等血干了,才能看到一片黑色。
医生来的时候都大吃一惊,虽然把他抬上了车,但还是摇头。我也知道,即便是按住被割开的喉管,也最多只能活半小时,而刚才刘霍凯流出的血就足够致命了。
宋易一言不发,但是我看见他低垂在身体两侧的手在发抖。
刘霍凯就这么死了,他本就圆胖的脑袋似乎憋得更加肿大,眼睛翻了出来,像极了死掉的胖头鱼。好好的同学聚会被搞成这样,实在晦气,虽然说祸害活千年,但刘霍凯才三十不到就去了,看来古语也未必准确。
刘霍凯的暴毙让酒店吓了一跳,至于后面的事情那就是他的家人与酒店的纠葛了,我就不得而知了。反正酒席不欢而散,大家都败兴而归。有几个女孩子多愁善感地哭了,不过很快就转头谈论化妆品去了。
事实就是如此,你很难解释刘霍凯在大家心里到底是什么位置,或许家养的宠物暴毙,都会比他的死更加让人伤心吧。
但是我回去之后,意外地接到了一个女人的电话。
作为班花,胡悦的确很难让人忘记,记得整个初中我只和她说过几句话而已。她为人并不高傲,甚至可以说非常温和,只是成绩并不佳,或许美貌与智慧难以兼得并不是说漂亮的女孩就一定没脑子,而是她们为漂亮所累,花在其上的时间太多了。大家智商都差不多,你花的时间少,成绩自然好不了。在宴会上我看见她沉默地坐在一边,并没过多地招摇说话,所以也不曾注意了。
不过她能给我电话,倒让我非常惊讶。
因为我和她接触并不多,我初中换了三个班级,胡悦这个班实际上我只待了小两年,算长的了。
“能出来一下么,我有话想对你说。”胡悦的声音很好听,但是却带着战栗,似乎很冷,或许说应该是很害怕。
我晚上没事,能去见见美女也无所谓,不过我忽然想起,在酒席上胡悦看见刘霍凯总是躲躲闪闪的。当刘霍凯死去的时候,他只看着两个人,一个是宋易,一个就是胡悦。
我依稀觉得这两人似乎和刘霍凯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甚至怀疑以刘霍凯的能力,根本无法做公务员,或许,他可能抓着了宋易的某些把柄。但是宋易依旧单身,何来把柄之有。
胡悦把我叫到了离她家不远的公园。冬天依然非常寒冷,南方的湿气即便穿了盔甲也能慢慢渗进你的骨头,我只有加快步伐,好让自己暖和一点。
胡悦身着黑色大衣,穿着皮靴,背着包站在灯下,和十年前相比,显得更加成熟了。
“你找我是为了死去的刘霍凯还是宋易?”职业的习惯让我开门见山地问她。
胡悦笑得很勉强,脸色苍白,在路灯下我看着觉得非常不真实。
“刘霍凯死了,那不是偶然。”胡悦小声说着,如果不是四周寂静,我几乎只能看到她薄薄的嘴唇扇动了几下而已。
“我之所以找你,是因为只有你是可以信任的。”胡悦抬起头,带着祈求的表情望着我。
“我不明白,如果需要我帮忙我会的,但为什么说只有我是可以信任的?”胡悦的话让我很诧异。
“因为,我要你陪我去趟母校,就是现在。”胡悦思考了一下,终于说道。
我没有拒绝,虽然我觉得这个要求很荒唐,但我认为表面看去即便是最怪异最荒谬的事情,绝对有它的理由和合理性,不必去强行追究,真相永远会在海水落潮时浮出来。
很久未曾来到母校了,虽然白天的时候有人提起去看看,但想想学校还在上课就作罢了。其实我觉得大可不必来了,因为十年前的建筑物几乎一样都没留下来,我们所希望的作为心底留念的东西已然不在了。
但胡悦依旧在寻找什么。
她把我带到了一片空地前,我依稀记得这片地就是我们曾经的校舍,只不过已经变成运动场了。
夜晚的校园很安静。
我不惧怕走在安静的山间小路上。
但是我惧怕待在这种反差极大的地方――白天非常喧闹,但夜晚却空无一人,本来就冷落的地方不会让人恐惧,但曾经有人的地方会,因为你会在心底去对比。
或许我们害怕的不是黑夜,而是人。
“你到底想告诉我什么?”空旷的操场很冷,我跺了跺脚。胡悦低着头,看着月亮。
“你是初二转来的,所以,你不认识那个人。”胡悦的声音犹如月光一样散开,洒落在银白色的地面上。
“有些人生来就是给人尊敬和羡慕的,像宋易,有些人生来让人厌恶和惧怕,如刘霍凯,可是还有一些人,或者说这种人更少,生来就是被人欺辱和发泄的。”胡悦斜靠在操场的塑料栏杆上,双手提着包放于身前。
(下面是胡悦的口吻。)
你可能无法想象,整个班的人都去欺负一个人是什么滋味。我们所谓的重点班在外人眼里是那么风光,可其实承受着更大的压力,压力不可怕,但可怕的是如何去释放和发泄。
繁重的功课和家长的期盼让那些孩子有些变了,当他们发现欺负同龄人比玩游戏、打篮球、大吼大叫更能发泄自己的情绪时,就会一而再、再而三地去做,而这种事情,是会上瘾的。
开始,我们只是一些恶作剧,是的,班里的女孩子也参与了,其实无非是撕掉他的书,偷走他的笔或者别的什么,选择那人作为对象,也不过是因为他看上去如此的懦弱和胆怯。
如果,如果当时他生气或者反抗了,或许事情不会演变到那个地步。
但是他默默忍受了,甚至对我们还施以痛苦的微笑,这纵容了我们,几乎所有人都知道,无论对他干什么,他都不会生气,不会告诉老师。
事情越来越过分:在水里放粉笔,在他的盒饭里放沙子,圆规扎手,辱骂,殴打。我们也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可能都是孩子,可能有时候邪恶和天真只是一线之隔。
刘霍凯做得最过分,有一次他拿着偷来的电动理发刀,强行当着全班的面把那孩子的头发全部理干净,而且,还强迫他把头发吞了下去。
(胡悦的声音有些颤抖。“头发?吞了下去?”我吃惊地望着胡悦,很难想象这些所谓的优秀的干部或者富家子弟居然会做这种事,他们一面残忍地折磨着自己的同学,一边又在家里扮演着乖乖仔、乖乖女的角色。)
他终于愤怒了,但已经晚了,虽然只是简单的一句怒吼,但丝毫没有让大家住手,反而引起了变本加厉的报复。
日子一天天过去,只有在考试的那几天,大家忙于复习,他才可以稍微舒服一些,而考试一结束,他又沦为大家放松的玩具。
可是我们忘记了,那时候我们毕竟是孩子,我们不知道玩具也会坏的。
(胡悦的声音开始混乱而可怕,声线忽高忽低,我难以相信她那美丽的红色嘴唇还会说出什么。她稍微平静了一下心情,继续说下去。)
期末考试后,我和宋易还有刘霍凯的几个兄弟非常无聊,于是刘霍凯提议把那个人喊出来玩。
于是由我来打电话,把他叫了出来。
果然,他来了,他看着刘霍凯后有些畏惧,不过看到我和宋易也在,又稍稍放心了些。
在班里,只有我和宋易没有过多地欺负人,只是经常在旁边看笑话,偶尔太过分了也会阻止一下。
因为宋易不屑,而我则不忍。
他很小心地说着话迎合我们,但还是说到了宋易。
宋易的母亲,其实是未婚生子的,这点知道的人不多,宋易很忌讳这个,据说他的生父是一位高官,而母亲则是宋易父亲的保健医生。
于是几个人开始打他,打完之后却还是不解恨。
那时刘霍凯问有什么新奇的办法来玩玩,宋易推了推眼镜,望着躺在地上的那个人。
“活埋看看。”宋易笑了笑说。
我一开始吓坏了,后来才知道只是把整个人的身体埋进土里――那段时间学校在维修校舍路面,土被翻动过了,那几天要过节,所以工程队也撤了,不过即便如此,我们还是累得一身大汗。
他无助地恳求我们不要这么做,但大家只是笑嘻嘻的,仿佛在做游戏一样。
(“那当然,对你们而言,玩具没有发言权。”我冷冷地说,胡悦愣了一下,叹了口气。)
我们只是让他的头露在外面,这样,远远看去仿佛一个人头摆在那里一样,大家还找来一些石子垒在他面前,装作祭拜的样子,接着哈哈大笑起来。
谁知道天开始下雨了,冬天的雨很冷,我们忘记了埋在土里的他,一哄而散跑回家了,可他还雨里大喊,叫着“别离开我”。
等到我们想起来赶回去的时候,他已经没有反应了,脸冻得通红,歪着脑袋望着天空。
这次大家真的吓坏了,甚至平日里和小霸王一样的刘霍凯也跟傻子一样没了言语,只是宋易依旧低头不语。
宋易说,既然是放假,学校里又在施工期,应该没人看到,干脆将他埋进土里。
这个提议得到了响应,我们把他挖了出来,又重新埋进去,而且尽量将坑挖深些,并且远离了本来要施工的地方。
我永远记得那个傍晚,低矮的校舍旁边,几个少年满头大汗地挖着一个大坑,旁边躺着一具早已经冻僵的尸体。
就这样,那人消失了,班里没有发生任何异样,大家只是稍微有些不舒服,觉得没有欺侮的对象了,压力更大了。再后来,他的父母来闹过,但也不了了之。
再后来,你转来了,大家以为你会是第二个他,不过没想到你却和他不一样。
(胡悦说到这里,忽然看了看我,我没有说话,只是望向别处,她叹了口气,继续说。)
虽然初中、高中甚至大学毕业,十多年过去了,那个梦魇却一直纠缠着我们。我和宋易交往过一段,但后来分手了,因为他要娶市委办公厅主任的女儿,但他警告我,不准把那事情抖搂出去,还为刘霍凯和他几个哥们想办法安排了工作。可是就在上个月,也就是埋下那孩子的日子,我们都收到一封奇怪的信。
信上说,他活得很好,那天他并没有死,只是身体暂时假毙过去了,不过醒来后他不愿意再回来,一个人去了远方生活,现在他过得很好,并希望宋易开个同学会,大家好好聚聚,因为他说要不是那次的经历,他也不会改变了,反倒是要感谢我们几个,再说,都是孩子时干的荒唐事情,自然不必追究。
所以宋易搞了这个同学会,并且力求每个人都到,但他却没有来。后来的事情你知道了,刘霍凯死了,同学会结束后,我越来越害怕,我知道很快会轮到我了,我对宋易这么说,但他不相信,并且说今天晚上他会亲自来翻找尸体,如果不在,自然没那么多事情。
胡悦终于说完了,接着,看了看表。
“我不明白,既然有宋易,为什么还叫我来?”我奇怪地问她。
胡悦望着我,缓缓地说:“因为今天我看到,只有你,真的想去救刘霍凯。”
我望了望胡悦,笑着说:“希望你没找错人,其实,我很胆小。”胡悦也笑了笑。
我们等了半小时,依然不见宋易。
但胡悦收到一则短信息。
短信几有几个字――救我,在教室!
胡悦吓呆了,我和胡悦立即跑向教学楼。
一间间找过去,却不见宋易,最后胡悦说,不如去和以前班一样的教室看看。
果然,看见一个人躺在课桌上,胡悦马上冲了进去,我也跟了进去。
胡悦刚刚靠近那人,却马上倒了下去。我想过去看看究竟,但感觉手臂一阵刺痛。
课桌上的人爬了起来,手里握着一根筒状物。
“还好,还好多带了些。”这是我听到的最后一句话。
强烈的灯光刺痛了我的眼睛,原来我还在教室,但手已经被反绑了。
眼睛还有些迷糊,但可以分辨出前面站着一个人。
是宋易,他依然满脸骄傲地望着我。
“幸亏我做事从来都留一手,所以我从我母亲那里多带了两支针剂。你放心,只是普通的七氟烷混了些中草药罢了,最多让你暂时麻痹一下身体,我没料到胡悦居然带了你来,看样子她似乎预感到了什么。”宋易冷笑了一声,从地上把绑住的胡悦拉起来。
“你知道么,校舍的翻修工作是我进行的,我以保留学校那棵百年古树的理由没让他们去动那块地方。我经常梦见他,不放心就去看了看,结果尸体还在,而且居然栩栩如生,甚至他还在生长!生长知道么?那已经不是人了。刘霍凯已经死了,他几个哥们也死了。我知道杨起死了,当年就死了,他死了十几年了,可尸体根本没腐烂,连头发指甲都在生长。我把尸体挖出来了,就在这里。”宋易抬起胡悦的头,我顺着宋易的眼神望过去。
在我左边的墙角坐着一个人,仿佛睡着了一样,头发和指甲很长,看不清楚相貌。但是我看到那人的右臂上,被割去了一块肉,伤口还没完全好,继续渗着血。只是他的体型很小,别说是与宋易相比,就是娇小的胡悦也比他大一号。宋易开口道:
“我不想死,更不想失去现在的一切,下个礼拜我要结婚了,我不想让你再纠缠我,包括那个该死的不停敲诈我的刘霍凯。”
“于是我忽然一闪念想到了个办法,一个借杨起来除掉你们的办法。”
“你知道么,我祖上学医,知道像杨起这样死而不腐的尸体有多么神奇,只要吃下他的皮肉,远比那些所谓的下蛊要管用得多,而且关键是什么都不会留下,没有证据,一点都不会有。”
“所以开席前我给了刘霍凯一杯酸奶,混合着杨起血肉的酸奶。当时我还要装着期盼杨起能来的样子,真是可笑。还好那个笨蛋想都不想就喝了下去。本来想让你也喝了,不过想想如果酒席上同时死两个人,还如此诡异,多少有些不妥,所以,我就把你叫到这里。”
“我没想到,当刘霍凯发作的时候我有点害怕,但更多的是兴奋,原来这东西真的有效,杨起的仇恨让刘霍凯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有了这个,我想除掉谁就能除掉谁,一点痕迹不留,谁也不会再敢说我是没爸爸的野孩子,再也不会有哪个无能的废物骑在我脖子上对我颐指气使了!”
宋易英俊的脸变得狰狞起来,我完全不认识他了,或许说,我压根没认识过他。
“来,亲爱的,不会有痛苦的,喝下去就没事了,就当是我对你最后的爱。”宋易拿起一杯水强行灌进胡悦的嘴巴里,后者竭尽全力反抗,却没有用。
那水杯的底部,沉淀着一缕缕如同丝状物的皮肉,水泛着浑浊的暗褐色。
我的脚还是麻木的,但还是想挪过去。
但我没有动,因为我发现有人先动了。
坐在我旁边的那个杨起,或者说杨起的尸体,踉跄着爬了起来,走向宋易。
宋易没有看到,他背对着杨起,只是想把水灌进胡悦的嘴里。
但他从胡悦更加恐慌的眼神里觉察到了什么,他的手抖了一下,水倒进了胡悦的嘴巴和鼻子里,呛得她剧烈地咳嗽。
宋易放开了捆绑着的胡悦,呆滞地望着杨起。
杨起撕下手臂伤口的肉,塞进了宋易的嘴巴里,并让他吞了下去,然后就瘫软在地上,尸体迅速腐烂了,只剩下一具骸骨。
宋易拼命地往外呕吐,但一点用也没有。
他的双手按在课桌上,忽然剧烈抖动了一下。手指头开始冒出一滴滴血珠,在灯光下晶莹发亮。
从他的每根指头里都突出了一根针,那种圆规上的针头。
宋易就这样被固定在了课桌上。
接着,他大张着嘴,对着我,还在努力向外呕吐。这次,他的确吐出了一些东西。
一只骨瘦如柴的细长的手指头渐渐从宋易的嘴巴里伸出来,接着是整个手臂。
蜿蜒柔软如同一条黑蛇。
那只手臂上还残留着伤口,很多被针扎过的密密麻麻的伤口和淤紫的伤痕。
手臂伸向了摆在宋易旁边的教学用具,它拿起了一只巨大的圆规,并且将有针的部位对准了宋易的喉咙深处。
宋易看着,惊恐地喊了起来,虽然听不清楚,但可以勉强听出是在喊胡悦和我救他。
胡悦已经缩到墙角不会动了,而我的麻醉效果仍然没有退去。
圆规缓缓地伸进了宋易的喉咙。
鲜血开始一束束地从宋易的嘴里喷出去,他的身体开始剧烈地抽搐,手指头上的针也被弄歪了。
当圆规扎进去三分之二的时候,宋易不会动了。
当脚开始有些许知觉的时候,我过去解开了胡悦的绳子。
“我,我也会死么,和宋易一样?不,不要,我不要死。”胡悦惊恐地望着我。我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只好随意安慰了几句。
事情如此结束,让很多同学非常感慨,他们未曾说什么,只是暗自担心,担心得对吃喝相当注意了。许久不见,都日益苗条起来。
胡悦也渐渐从那次的惊吓中恢复过来,只是好像变了个人,少言寡语。我偶尔会和她通通电话,她有些失神,总是说着同一句话。
“为什么,为什么我会没事呢?杨起不会这么简单放过我的。”
我无法回答。有段时间很忙,就无暇顾及,待缓过来的时候,胡悦消失了,问了很多人都不知道。
终于,在纪颜父亲的笔记中,我偶然看到一段关于不腐尸的记录。
“人死而不腐,非常理,有异格,脱六道而无法转生,唯有妇人食其血肉,体内形成胎儿,方可轮回再生。”
我终于知道杨起为什么独独放过了胡悦,或许宋易的疯狂举动,都是杨起安排好的。
只是,我不知道胡悦会有一个怎样的结果,笔记没有再说下去,或许,她在某个角落,等着把杨起生下来,或者说是杨起等着自己再次回到这世上,只不过是以另外一个身份罢了。
十二年前的那些天真的孩子,无法知道和理解那时的无心举动会对一个人产生怎样的伤害,而杨起如果能反抗,能坚强起来,或许那天的同学会我会看见一个和大家一样性情开朗的年轻人。
我将笔记放回书柜,自己手臂上的针眼依稀在目,却又已然看不清楚了。
第八十七夜露白
纪颜几乎保持着每星期一封信的习惯,我也逐渐开始适应了,每次拿到信,我都知道又会看到一个奇怪而有趣的故事。
(下面是纪颜的信。)
从北方南下,我一路上都在查找那个怪人的消息,当然,更重要的是见识那些异事,这个世界即便是我,也有太多无法理解的东西。
天气骤冷,不过由于到了长江以南,与北方相比还是要暖和一些,只是李多没适应,反而感冒了,我们不得不在一个小镇上停留下来。
这是一个典型的南方小县城,弯弯曲曲、高低不平的狭窄小巷子,两边是宅门高耸的人家,水墨色是这里特有的标准色,墨绿色的房门、黑瓦、青砖与江南的雨很好地映衬在一起,宛如画境一般。每天早上白色半透明的雾气与炊烟相互缠绕交叠,还有空气中弥漫着的江南特有的水气让我感觉非常惬意。
镇上的人虽然不及北方大汉热情豪爽,总与人保持着一份若有若无的距离,但他们都很友好,过着自己的生活。
当地有好些个上了年纪却依旧精神矍铄的老人,他们弓着腰,拐杖轻轻地撞击着被多年的雨水冲刷得已经光滑的石板路,虽然满脸皱纹,却犹如树的年轮一样代表着他们的长寿,嘴中虽已无牙,却可以吐出许多千奇百怪的故事。
黄阿婆就是其中一个。
黄阿婆已经七十多岁了,是大家最尊敬的人,因为她的医术不错,头痛、发烧、小病小痛的她都能治,所有人提到黄阿婆都是竖起大拇指夸赞不已,但黄阿婆听了只是眯着眼睛咧嘴笑笑。正好李多感冒,于是找到她看病,阿婆很和蔼地告诉我们,李多只是身体受了江南的湿寒之气,于是给她按摩了一番,之后她还热情地邀请我们去她家住下。我和李多正愁这小镇没有旅社,自然高兴地答应了。
黄阿婆一个人住在镇上小路的东头。房子很大,据说阿婆年轻的时候是镇上有钱人家的小姐,这座与众不同的房子就是她父亲留下来的。
但是从外面狭窄破旧的房门看,你很难想象里面的宽敞与华丽。院子中间有一口天井,是五边形的,非常旧了,看来很久没有用过了,井绳也老旧不堪。进门两边是两层的木制阁楼,每层阁楼各有两个房间,正中间是四米多高的正堂,穿过天井进去,可以发现所有的顶柱和房梁都是上好的红木,至今未曾掉色。从正堂到阁楼还要穿过一条走廊,两壁还有壁画,大都是四大名著里的人物工笔画,虽然由于江南的潮气褪色许多,但色彩依旧艳丽,可以清楚地看出画中的精细之处。房屋的地板很结实,人走在上面脚下很柔软,而院子里都是用非常光滑的石板铺地。
正堂摆放着会客的桌椅,整个布局与老家差不多,不过更多了份高雅的书香之气。两边则分别是连接内屋的门。
只是偌大的房子,里有黄阿婆一个人住。正因此,她热情地邀请我们两个住进来。
下雨的时候,雨水如串起的珠子一般一条条地挂在屋檐下,宛如挂了片玻璃帘子,煞是好看。这个时候,黄阿婆一般会拿着茶壶坐在太师椅上,给我们讲她所经历的奇异故事。
这个小镇并不出名,只是在抗日的时候发生过一场战役,其实战场离小镇还有段距离,这个几乎被所有人遗忘的地方并没有遭到太多的破坏。
黄阿婆一家似乎是为了躲避什么才来到这里,也就是说她不是这里的原住民。她的父亲携着巨款,驾着车,带着一大堆行李,在当地建了这样一座豪宅。据说当时有村民说,黄老爷不仅带来满车的钱财,还有个巨大的箱子。
黄阿婆说,从小未曾见过母亲,父亲也经常唉声叹气,半夜还会突然惊醒。她十六岁生日的那个夜晚,父亲说出去买点东西,结果再也没回来。
(下面是黄阿婆的口吻。)
那个晚上他很恐慌,总是坐卧不宁,就像有人在催促他一样。父亲告诉我家里的钱财放在何处,并留下一本医书,交代要好生保管,然后就急匆匆地出门去了。就这样,我生命里最重要的一个男人消失了。
两年后的一个夜晚,一个年轻人来到了镇里。他和其他人完全不同,高大英俊,满脸书生气,在那个年代,西装和皮鞋是稀罕物,镇上的人谁也不认识他。年轻人提着一口皮箱,拿着一张纸找到了我这里。
虽然,我第一眼就看上他了,但是当年轻人告诉我他是我的未婚夫时,我惊讶万分。可是更让人惊讶的是,他拿出一封信。
信是由我父亲署名,也是父亲的笔迹。信里父亲告诉我,年轻人是他的世侄,婚事是他在外面和他的双亲谈好的,所以叫他来这里迎娶我。信上还告诉我,年轻人留过洋,学过西医,叫冯孝。
或许你们年轻人会觉得无法理解,但我的确相信了那封信,并且遵从了父亲的安排,和冯孝结婚了。
婚事很简单,只是请大家来家里吃了一顿。冯孝的表情始终非常严肃,仿佛从来不会笑一样,只是例行公事般地敬酒,却从来不喝。我后来问他,他就以喝不惯白酒为理由。
婚后的生活很简单,但我也很幸福。虽然冯孝经常看书,并不和我多说话,但我依然觉得有这样一个丈夫很幸运,也觉得父亲的选择没有错。
可是,每到晚上,我都发现冯孝喜欢在房间里翻找什么。我不想问,因为我知道问也无用,他找不到,迟早会来问我。
终于,他忍不住了。
“东西,你爹有没有藏起什么东西?”他瓮着声音问我,虽然他对我不是很热情,但一直礼数有加,从来不曾用这种态度。
我只能回答说不知道,我忽然发现原来自己根本不了解这个男人。冯孝听完,开始冷笑。
“你们父女俩都是一路货色。”
我生气了,我可以容忍他说我,却不允许他辱骂我的父亲。那天晚上他动手打了我,并搬到阁楼去住。
第二天,冯孝忽然问我父亲有没有留下什么东西给我,我只好把那本普通的记载着一些简单医理的书给他,他拿了去,天天躲在房子里读,一连好几天都不出来,饭也是我送进去的。他只是开了一条缝,吃完后又放在门外。那些日子他丢了魂一样,样子邋遢极了,满眼血丝。
终于,当我发现放在门口的饭菜没有人动的时候,才知道他也消失了。就这样,我的丈夫也奇怪地离开了这所宅子。
我在他的桌子上看到了那本医书,只好无奈地将书收起来,重新放在我房间里。
在书桌上,我看到他写了很多字,一张张散落在地,都是一些中药名。还有一些很潦草的,大都写着“我的”、“都是我的”之类。
就这样,我依旧过着一个人的独居生活。
十年后,我仍然没有收到这两个男人的任何消息,我也逐渐将他们忘记,于是我开始研究起这所宅子来。
这是我父亲设计并亲自督工建造的,那些日子他很忙碌,几乎都不同我说话,所以我想熟悉这房子的每一个地方,就如同熟悉我的父亲一样。
在父亲的书房,我偶然发现他的书柜有一道焊口。
我请人来撬开了木墙,发现里面有个不大的暗室。我不想父亲的秘密公之于众,还好请来的都是外乡人,我把工钱付给他们后,就把他们打发走了。
那天傍晚,我一个人拿着蜡烛走进了那密室。
密室里什么都没有,只有一口棺材。漆黑的棺木在烛光下闪着油黑的光。
我小心地挪开棺木盖子。
我将蜡烛移过去。却发现一张我熟悉的脸。
是冯孝的,当时我差点吓晕过去,可是等我镇静下来仔细一看,那人却不是冯孝。
虽然很相像,但不是冯孝,棺木里的人年纪比冯孝大,而且穿的服饰还是民国初年的马褂,手上戴着一个巨大的绿色扳指,衣着看起来非常华丽。尸体的脖子处还有一道深紫近乎黑色的淤痕。
可是这人究竟是谁,父亲又怎么会将这人的尸体藏在密室里?
密室应该是建宅子的时候做的,尸体最少已经过了二十多年了,为何这么长时间不腐烂,这更让我不解。
这只好将棺木重新盖好,退了出来。
我要么找到父亲,要么找到冯孝,否则永远不会知道发生了什么。
于是我决定去寻找父亲,并且拿了冯孝留下来的唯一的照片。如果棺材里的人父亲认识的话,那冯孝的样子应该对找到他有帮助。
寻找东西很辛苦,寻找人更加辛苦,何况我是个女孩子,不过我还是找到了父亲当年的一些朋友。
他们提及父亲却总是一脸的不屑,并告诉我,长得和冯孝像的那个人或者说那具尸体叫冯奉,是父亲的好朋友,也是一同学医的师兄弟。
其实,我父亲只是一位普通的郎中,却拥有一大笔财产,我对此也一直困惑不解。当我渐渐了解了父亲和冯奉的关系后,一个非常令我难过而恐惧的想法逐渐形成,犹如一幅慢慢画好的图画一样显现出来。
当年父亲和冯奉师从一个师傅学习中医,两人家境迥异,冯奉家是当地首富,而冯奉又是独子,为人豪爽而且有学医的天分,他对我父亲很好,资助他衣食和学习,父亲也非常感谢他。
他们二人有一次跟随师傅去外地治病,结果冯奉家中突变,他必须回去继承遗产,于是我父亲陪着他一道回去。
但是冯奉的家人告诉我,冯奉一回家就仿佛变了个人,天天和我父亲在一起,不久,他就将所有财产交与我父亲,然后就消失了。
消失,又是消失。
而家中冯奉的尸体告诉我,父亲一定做了什么。他对冯奉做了什么?我不敢想下去,无法接受自己的父亲居然还有如此的一面。
在回去的路上父亲究竟对冯奉做了什么?我始终想不出来,可是我在冯孝带来的行李夹层里居然发现了一些东西。
那都是一些散碎的记录。
都是关于引路人的。
“人将死,而存气于喉,以药泡之,固气,可半月不腐,面如常人,谈吐吃食无异,然需引路归家,会家人,诉遗命,方立死。”
而且还有一些引路人的样貌。
黄袍,高冠,白布扎头,手持幡,脚踩七星,容貌不可辨,须以石灰混以茶米覆之。
幡是引魂幡,七星,是七星黑色布鞋,传说引路人不可被死者看到容貌,所以以石灰涂抹到脸上辟邪,而茶米就是糯米。
我这才想起,父亲曾经跟我提及家中有一门世代相传的古术。在他的书房里我也看到过黄|色的道袍。
原来,冯奉到家前已经死去,父亲靠着引路的古术将他带回家,并控制尸体让冯家的财产全部变成他的。
难怪,他宛如躲避什么一样,逃到这样一个人烟稀疏的古镇。
当我情绪低落到极点时,父亲却又出现了。
只是他老了很多,几乎快让我认不出来了。
那个夜晚,如同他离开家一样,他又再次回到这里,带着一身的酒气和疾病。
他没活几天,我明白,他知道自己活不长了,想死在老宅里。
那几天我没有问他关于冯家的一切,不过他除了看着我不说话,就是不停地流泪。
弥留的那天晚上,月亮很圆。
他终于开口说话了。
“是我害死了冯奉兄,我对不起冯家。可我真的穷怕了。家传祖训,做过引路人,人丁不旺财不进门。我和他待得越久,他对我越好,我就越恨,我恨为什么他比我幸运这么多,他资助我,在外人看来是为子师兄弟情义,而其实在背地里他经常对我颐指气使,动不动就嘲笑我。学徒的时候他让我做这做那,我每天都要到深夜才能静下心来学习白天师傅教授的东西。这样长久以往,自然不及地,外人看来我们感情很好,其实恰巧相反。那天晚上,也是这样一个晚上,我随着他一起回家赶路,一路上,他急着回家,出手极为阔绰,白花花的银子拿出来也不要人家找。”
“出门在外,货不离客,财不露白,什么是露白?银子就是白色的,也就是不要过于招摇,我提醒过他,可他根本不听,还羞辱我。”
“果然,一群贼人盯上了我们,他们将冯奉洗劫一空,并将我俩吊在树上,我比他身体灵活,等贼人走后没多久便解开绳子翻了下来,可冯奉娇生惯养,绳子本来绑在身上,挣扎一番后居然退到脖子上卡住了。”
“他拼命挣扎,高声叫我去救他,那一刻我犹豫了。”
““救我下来,回去我赏你些,赏你些银子,你不就是缺银子么?快啊,你平日看着银子不都傻子一样么?”冯奉说话有些不清楚,但我却清楚地听到耳朵里。”
“我不知道当时干了些什么,只是走过去,拉紧了系在他脖子上的绳索。不消半刻,冯奉就不会动了。”
“那时我开始惊恐了,但很快发现这个山野荒地,根本没人知道,后来我又想到尸体刚死,可以利用自己的家传古术,将他引回冯府,接着,我就将冯家的财产据为己有。”
“拿到钱我很怕,因为我几乎天天看到冯奉吐着舌头来找我,于是我将他好好安葬在宅子里。这宅子其实是可以镇魂的,一来希望他早日超生,二来也是让他别再来纠缠我。”
“可是我发现根本没用,几乎每天都能听到冯奉在我耳边喊“还我的银子,还我的银子”。我几乎快疯了,于是逃了出来。”
“可是我遇见了冯奉的儿子,他似乎知道了什么,并一再问我将冯家的银子拿到哪里去了,于是我干脆告诉他,只要和我女儿结婚,并好生对你,自然会把银子给他。这个小子也压根儿不想知道自己的爹是如何死的,他居然说就算是我杀的,他报了父仇,也没钱,还要偿命,根本不值当。这个时候我才想起,冯奉有个老早送到外地读书的儿子。”
“我不知道冯孝对你怎样,我只是觉得有那笔银子吊着他,应该会对你好点,这些年在外地,冯奉一直追着我,所以我只好又逃了回来。”
“其实,冯孝找的银子我全部铸成了大的银锭,就藏在,藏在……”
我你亲说到这里,忽然睁大眼睛不说话了,手颤抖着指着我身后。
“冯兄,你来接我了?”父亲忽然大笑起来。
我惊恐地转过头,身后什么也没有。可是当我回过头,父亲的脖子上忽然多了一双手按住的痕迹,而且还有个清晰的扳指印记。
父亲的呼吸越来越急促,说话也开始打结。
“我不会告诉你银子在哪里,哈哈,永远不会,那笔银子我只会留给我女儿,你和你儿子都找不到!”
脖子上的手痕越来越重,父亲的笑声也越来越小了。
终于,他咽气了。
我将父亲和冯奉的尸体一起火化了。只是当天,冯奉的尸体就开始臭不可闻。我希望这样可以化解他们之间的怨恨。
可是,那些让人争斗的银子,那些不吉利的银子究竟被父亲藏在哪里?我想到了那本医书。于是我开始仔细寻找起来。我突然发现,最后一页有被撕开的痕迹。这应该是冯孝撕的,我马上打开,发现夹层里有几行字。
但让我失望的是里面只有四种植物的名称:黄天竹、南酸枣、香叶子、六月干。
看上去根本没什么,不过我发现它们的中药名却有着联系。十大功劳、五眼果、月桂、夏枯草。
开头的四个字合起来便是十五月下(夏)。于是我在宅子里待着,耐心地等着那个月的十五月圆之日。
那天的月亮一如往昔,原来我一直没注意,十五的时候月亮恰巧有一半投射在天井里。
那一半白色的月亮就如同一锭银两一样白得诱人。
我不禁一阵苦笑,可是我无法一个人下井寻找,于是赶紧叫来一些人,打算下井。
第一个下井的人高声尖叫起来,他兴奋地告诉大家,原来水下的井壁居然都封了很多银子,大家的眼睛都直了。
可是马上第二声尖叫起来,这声却充满了恐惧。
冯孝的尸体被找到了,他背着一口大袋子,里面装满了从井壁抠出来的银子。
那天晚上他一定找到了书里的秘密,于是一个人下井,但是银子过重,结果被压在井水里,那时候还是冬天,他不敢喊我,自己又爬不上来,活活冻死了。
难怪,难怪我觉得井水的味道忽然变了,冯孝的尸体没有腐烂多少,这里气候偏冷,加上井水凉,反而起了防腐的作用。
我看着他有些悲凉,并非为了他的死,因为我早当他死了,而是为他临死前都死死地握着一锭白花花的银子。
那银子在月亮的照射下显得更加可爱诱人,散发着温柔却冰冷的白光。
打捞银子的人表情都有些呆滞,他们一辈子都未曾见过这么多银两。
我只好高声宣布,这些银子早就上报给国家了,如果乱动,政府会抓人的,他们听了只好作罢,这里毕竟还是民风淳朴。
其实国家哪里知道,那个时候还忙着内战,不过我不是将这笔钱捐了出去,一部分给了冯家的遗孤后人,这本该是他们的,一部分修葺了这个镇子,剩下来的我拿去系统地学习了医术和购买药品。
我觉得只有这样,才能为父亲赎罪。
黄阿婆喝下一口清茶,雨停了,故事也讲完了。
只是黄阿婆看着那口黑糊糊的深井不说话。许久,她望了望我们,眼角渗出一股浑浊的眼泪。
“财不露白啊,怕丢的不是银子,而是人心。”黄阿婆用黑色的袖角摸了摸眼睛,不再说话了。
“是我害死了冯奉兄,我对不起冯家。可我真的穷怕了。家传祖训,做过引路人,人丁不旺财不进门。我和他待得越久,他对我越好,我就越恨,我恨为什么他比我幸运这么多,他资助我,在外人看来是为子师兄弟情义,而其实在背地里他经常对我颐指气使,动不动就嘲笑我。学徒的时候他让我做这做那,我每天都要到深夜才能静下心来学习白天师傅教授的东西。这样长久以往,自然不及地,外人看来我们感情很好,其实恰巧相反。那天晚上,也是这样一个晚上,我随着他一起回家赶路,一路上,他急着回家,出手极为阔绰,白花花的银子拿出来也不要人家找。”
“出门在外,货不离客,财不露白,什么是露白?银子就是白色的,也就是不要过于招摇,我提醒过他,可他根本不听,还羞辱我。”
“果然,一群贼人盯上了我们,他们将冯奉洗劫一空,并将我俩吊在树上,我比他身体灵活,等贼人走后没多久便解开绳子翻了下来,可冯奉娇生惯养,绳子本来绑在身上,挣扎一番后居然退到脖子上卡住了。”
“他拼命挣扎,高声叫我去救他,那一刻我犹豫了。”
““救我下来,回去我赏你些,赏你些银子,你不就是缺银子么?快啊,你平日看着银子不都傻子一样么?”冯奉说话有些不清楚,但我却清楚地听到耳朵里。”
“我不知道当时干了些什么,只是走过去,拉紧了系在他脖子上的绳索。不消半刻,冯奉就不会动了。”
“那时我开始惊恐了,但很快发现这个山野荒地,根本没人知道,后来我又想到尸体刚死,可以利用自己的家传古术,将他引回冯府,接着,我就将冯家的财产据为己有。”
“拿到钱我很怕,因为我几乎天天看到冯奉吐着舌头来找我,于是我将他好好安葬在宅子里。这宅子其实是可以镇魂的,一来希望他早日超生,二来也是让他别再来纠缠我。”
“可是我发现根本没用,几乎每天都能听到冯奉在我耳边喊“还我的银子,还我的银子”。我几乎快疯了,于是逃了出来。”
“可是我遇见了冯奉的儿子,他似乎知道了什么,并一再问我将冯家的银子拿到哪里去了,于是我干脆告诉他,只要和我女儿结婚,并好生对你,自然会把银子给他。这个小子也压根儿不想知道自己的爹是如何死的,他居然说就算是我杀的,他报了父仇,也没钱,还要偿命,根本不值当。这个时候我才想起,冯奉有个老早送到外地读书的儿子。”
“我不知道冯孝对你怎样,我只是觉得有那笔银子吊着他,应该会对你好点,这些年在外地,冯奉一直追着我,所以我只好又逃了回来。”
“其实,冯孝找的银子我全部铸成了大的银锭,就藏在,藏在……”
我你亲说到这里,忽然睁大眼睛不说话了,手颤抖着指着我身后。
“冯兄,你来接我了?”父亲忽然大笑起来。
我惊恐地转过头,身后什么也没有。可是当我回过头,父亲的脖子上忽然多了一双手按住的痕迹,而且还有个清晰的扳指印记。
父亲的呼吸越来越急促,说话也开始打结。
“我不会告诉你银子在哪里,哈哈,永远不会,那笔银子我只会留给我女儿,你和你儿子都找不到!”
脖子上的手痕越来越重,父亲的笑声也越来越小了。
终于,他咽气了。
我将父亲和冯奉的尸体一起火化了。只是当天,冯奉的尸体就开始臭不可闻。我希望这样可以化解他们之间的怨恨。
可是,那些让人争斗的银子,那些不吉利的银子究竟被父亲藏在哪里?我想到了那本医书。于是我开始仔细寻找起来。我突然发现,最后一页有被撕开的痕迹。这应该是冯孝撕的,我马上打开,发现夹层里有几行字。
但让我失望的是里面只有四种植物的名称:黄天竹、南酸枣、香叶子、六月干。
看上去根本没什么,不过我发现它们的中药名却有着联系。十大功劳、五眼果、月桂、夏枯草。
开头的四个字合起来便是十五月下(夏)。于是我在宅子里待着,耐心地等着那个月的十五月圆之日。
那天的月亮一如往昔,原来我一直没注意,十五的时候月亮恰巧有一半投射在天井里。
那一半白色的月亮就如同一锭银两一样白得诱人。
我不禁一阵苦笑,可是我无法一个人下井寻找,于是赶紧叫来一些人,打算下井。
第一个下井的人高声尖叫起来,他兴奋地告诉大家,原来水下的井壁居然都封了很多银子,大家的眼睛都直了。
可是马上第二声尖叫起来,这声却充满了恐惧。
冯孝的尸体被找到了,他背着一口大袋子,里面装满了从井壁抠出来的银子。
那天晚上他一定找到了书里的秘密,于是一个人下井,但是银子过重,结果被压在井水里,那时候还是冬天,他不敢喊我,自己又爬不上来,活活冻死了。
难怪,难怪我觉得井水的味道忽然变了,冯孝的尸体没有腐烂多少,这里气候偏冷,加上井水凉,反而起了防腐的作用。
我看着他有些悲凉,并非为了他的死,因为我早当他死了,而是为他临死前都死死地握着一锭白花花的银子。
那银子在月亮的照射下显得更加可爱诱人,散发着温柔却冰冷的白光。
打捞银子的人表情都有些呆滞,他们一辈子都未曾见过这么多银两。
我只好高声宣布,这些银子早就上报给国家了,如果乱动,政府会抓人的,他们听了只好作罢,这里毕竟还是民风淳朴。
其实国家哪里知道,那个时候还忙着内战,不过我不是将这笔钱捐了出去,一部分给了冯家的遗孤后人,这本该是他们的,一部分修葺了这个镇子,剩下来的我拿去系统地学习了医术和购买药品。
我觉得只有这样,才能为父亲赎罪。
黄阿婆喝下一口清茶,雨停了,故事也讲完了。
只是黄阿婆看着那口黑糊糊的深井不说话。许久,她望了望我们,眼角渗出一股浑浊的眼泪。
“财不露白啊,怕丢的不是银子,而是人心。”黄阿婆用黑色的袖角摸了摸眼睛,不再说话了。
第八十八夜盗目(并非第八十六夜,八十六夜为Сhā班生)
我做了个噩梦,梦见了很多只眼睛,毫无生气的眼睛,一直注视着我。醒来后觉得手腕一阵疼痛。
“我会回来的,回来取你的眼睛。”那家伙的话仍在我耳边回荡。由于是冬天,没人知道我的手腕上长着一只眼睛,但是,我忽然发现一直闭着的眼睛居然睁开了,而且似乎在盯着我,我发现它犹如有生命般地会转动,而且居然会对光线强弱有反应。我想用针去刺它,但它马上闭合起来,我刺到的只是自己的皮肤而己。
而且我觉得,每天回家的路上总有个人影,却犹如鬼魅一般无法看见,再这样下去,我真的会疯掉。
或许,宗木正在某个角落里,他回来取我的眼睛了。我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眼睛,肌肉由于紧张而痉挛起来。
工作可以使我暂时缓解,我只能让自己忙碌起来,好忘记这些事情。
可是接下来的事情却仿佛和我息息相关。
几乎每隔一个礼拜,在郊外都能发现一具年轻人的尸体,没有明显的死亡特征,但是他们的眼球都不见了。
受害者之间没有任何的共通点,即便警方四处追查,凶手却犹如失踪了一般。警察们焦头烂额,虽然一再隐瞒案情,但实在影响过大,不得不示助于媒体。而挖去死者眼球的变态做法,很自然地让人联想到那位收集眼球的狂人宗木。
所以,作为最后一个接触宗木而活着的人,我自然被警察传讯了。当然,他们也为我派出了一名名义上的助手,其实是保镖,一位身材矮小笑容可掬的年轻干警。
他的额头光洁得犹如镜子,我很少看见在这城市里三十岁以后没有抬头纹的人,尤其是男人。而他细小的眼睛则让我永远也看不透他的眼神,更无法知道他在想些什么,只有握手时感觉到他的食指厚实如钢铁般的老茧,我才能稍微相信这个人是警队的王牌警官。他说话有点结巴,他笑称自己天生是大舌头。
我起初对这位叫严武军的警官很不放心,因为我以为他可能连我也打不过,不过很快我便庆幸自己保住了自己赖以吃饭的家什――手腕。
一群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小流氓和我们在街上撞上了,结果严警官在谈笑声中便将其中两个人的手腕弄脱臼了。
还好家里空房多,我便安排他住在旁边,开始我还担心自己不习惯和人同住,但很快发现他非常整洁,而且极少说话,只是开始的时候询问了些关于我和宗木的案情。当然,关于手上的眼睛,我谁也没有告诉,我可不想没被宗木挖去眼睛,却被送到实验室让教授们活体解剖。
时间过得很快,但宗木似乎没有出现的意思,而且似乎也不再犯案了,严警官颇有些失望。警方认为宗木对我失去了兴趣,所以决定第二天就让严警官回去。
虽然我每天还是觉得被跟踪,但警方是不会相信没有证据的想法的,他们只是一味地告诉我要镇静不要惊慌,在他们看来这只是我神经紧张造成的幻觉罢了。我只能无奈地回家,看来只有靠自己保护自己了。
所以这天晚上,我买了些熟食和酒,决定好好喝一顿,这么多天,严警官也很累了,分别前也算交个朋友。
可是回到家里,我却发现严武军并不在。我将手里还冒着香气的菜倒进盘子里放在了桌子上,然后身子瘫软地坐在沙发上。
电话忽然响了起来,我一看是个陌生人的。
“是欧阳记者吧?”声音也很陌生。
我嗯了一声,每天都会接到很多陌生电话,人也各种各样,推销的,举报的,报告新闻的,或者申诉的,都说记者是无冕之王,我觉得是无眠之王才对――报社里的同事没几个睡眠好的,顶着熊猫眼来上班是家常便饭。
“你现在正坐在家里的沙发上,手里还握着刚刚开门的钥匙吧?”陌生人的话让我很奇怪。
我下意识地站了起来,四下望了望,心想或许警察给我装了监视器?这或许是严警官的朋友的恶作剧。
我打算走到桌前拿一只鸡腿。
“你正打算去拿一只鸡腿吧?”电话里的声音又响起来,颇有嘲讽的味道。
我放下鸡腿。
“你到底是谁?如果是玩笑,就开得太没趣味过于低级了。”我冷冷地说。
“你真的连我是谁都不知道了?我说过,要回来取你的眼睛。”
是宗木,可是他声音却变了。
“知道我为什么要去拿新的眼睛么?我说过,我需要的只是你的眼睛,适合我的身体的眼睛,不会腐烂,也不会失去生命,所以我需要不停地找新的眼睛,而我拿到眼睛就会拥有原来主人所有的东西,下次见面,你不会知道我是谁。呵呵,你放心,不会有痛苦,成为我的眼睛,会是你的自豪的。”说完,电话挂了。
我本来想去追查电话的来历,但又想到宗木绝对不会做那么愚蠢的事情。看来如果我不把眼睛的事情告诉严警官,真的性命不保了。
严武军回来了,一脸疲惫,我和他边吃边聊,并且告诉了他所有的事情,还将那只眼睛给他看了。
严武军掩饰不住地一脸惊讶。
“原来我们追捕的根本就不是人,难怪呢。”严武军狠狠地抽了一口烟,烟嘴被嘬得吱吱地叫了起来,火苗更加明亮。
“我们该怎么办?他说他可以变化成任何人。”我低头说道。
“没关系,我会把所有受害者的照片都拿来,先认识,他也只能在这几个人中变化吧?”严武军将半截烟斗拧灭,掐在烟灰缸里。
我叹了口气,说也只能如此了。
这是个浩大的工程,我和严武军需这么一找,才发现全国各地的受害者非常多,有很多案子都是积案死案,宗木早在三十多年前就在其他地方做过这种事情了,可是由于捉不到凶手,事情不了了之,加上他变换容貌,抓住他无疑天方夜谭。所有的案件,都将凶手称呼为“眼贼”。
望着摞在我面前布满灰尘的厚厚的卷宗,我仿佛看到了一张张没有眼睛,眼眶里空洞洞的脸,有男人的,也有女人的。
我又想起了最近经常做的那个梦,很多的眼睛,各有不同。
“这太难了,我根本不可能把所有人的长相都记住啊呀。”我揉了揉眼睛,严武军也叹了口气。
“的确。要不这样,我把所有人的照片缩小,做成相册,你带在身上或者存到手机里,有陌生人找你你就看看,如何?”
这个提议不错,我们马上照办了。
严武军需还答应我不会将眼睛的事情告诉上面,而是我们两个之间的秘密,其实如果说了,他们也会当我们是疯子的。
最终严武军还是被召回。临走前他叮嘱我,有事情立即找他。
我忽然觉得,这个矮个子男人让人很有安全感,我们的人民警察是可以信任的。
接下来的日子过得有些滑稽,每次有人找我,我就先和来者保持距离,然后不停地翻着手机图像,这让造访者很恼火,他们经常抱怨我把他们当通缉犯了。老总骂了我好几次,我也只好点头以错,心想得赶快抓住宗木。
但是他一直都没出现,从那个电视以后。
圣诞节渐渐临近,我也将宗木逐渐淡忘,要不是严警官经常打电话提醒我小心,我几乎忘记了。
可事情就是如此,当你要忘记的时候,他又浮现出来了。
我穿过平日经常走的小巷,街边不远处的圣诞歌曲和路边飘散的烤玉米的香味慢慢消退,流荡在我耳边的只有自己的脚步声。不多的灯光像打碎的玻璃碎片,洒落在漆黑如墨的路上。我只有打开手机灯一路照过去。
路上只有我一个人,但我依稀听到了两个脚步声音,当我停下来回头望去时,却又重新寂静无声。
我只有加快脚步,然后这时我看到灯光下多了一双红色的皮鞋,一双破旧不堪的男式皮鞋。
穿红色皮鞋的男人很少,真的很少,不过起码我眼前就有一个。
“你好。”那男人的容貌我看不清楚,但他却说话了。我没回答他,只是哈着气,我背风,哈气凝结在我眼镜前,瞬间形成一道冷雾,却又很快不见了。
我将手机对着他的脸照射过去,一张我从未见过的脸。
我开始不停地从自己的大脑里筛选着这张脸。
他笑了笑,露出一排雪白的牙齿,在昏暗的手机光下泛着银光。我看过那牙齿,动物世界里食肉动物进食前都会露出一排雪白的獠牙。他的眼睛通红,几乎看不到别的颜色。
二话不说,我冲过去就是一拳,啪,完全命中他的左脸,手很疼,看来揍得不轻,我一边往家跑去,一边打电话给严武军。
电话里严武军嘱我注意保护自己,说马上就到。
我可以感觉到身后的脚步声很急促了。
“跑有用么?把眼睛给我吧。”那该死的声音再次响了起来。
“你要知道,这个眼睛的主人以前可是长跑健将,当时挖去他眼睛的时候,他的腿居然还在习惯性地跑着,一直跑了几十米才倒了下去啊。”宗木哈哈大笑起来,笑声像倒进油锅的水,在安静的小巷里沸腾开来。
“疯子。”我低声咒骂道,不过家已经离我很近了。这个时候我才责怪自己应该多早起练练长跑、搏击、自由体操之类的,当然,我在电脑上经常干这个。
终于进了单元楼,当按下电梯的时候我稍稍松了口气。我着急地掏出钥匙打开家门。
钥匙刚刚伸进去,忽然眼前晃进一张人脸。
那家伙居然倒吊在天花板上。
“我说过,我拥有很多人的力量,我是个超人,我跑楼梯比你乘电梯快得多,太过于依赖工具的结果就是如此。”我和他的眼睛很近,近到能看到他的瞳孔。
但他的瞳孔放得很大,而且毫无光泽。
我的身体往后退了一步,一下栽倒在地上,严武军并没有来。
果然到最后,还是要靠自己,或许我已经看不到那些朋友了,也无法再听纪颜讲故事了。
宗木笑嘻嘻地走了过来,如鹰爪般枯瘦的手伸向我的眼球。
越来越近了,手的指甲已经碰到了我的睫毛,但我却无法动弹。
“只是一下,很快,我们就合二为一了,有了你的眼睛,我会替你好好活下去,没人知道你死了。”宗木的话犹如咒语一般,我仿佛也默许了。
耳边忽然传来一道破风的尖利声,接着我看见宗木的食指上Сhā着一根我熟悉的东西。
一根刻着字的桃木长钉。
“纪颜不在么?怎么让这种低等生物这么嚣张。”那古怪刻薄的声音再次响起,我欣喜地回头一看。
果然,那家伙一如既往地一身白衣银发,站在楼梯口,手中把玩着几颗长钉,正歪着脑袋斜视着宗木。
宗木的脸却没有半点意外,他毫不在意地拔出了钉子,扔到地上。“你终于出现了啊。”宗木大叫起来,接着跳上顶楼,快速地从黎正头顶爬过去。
“想逃么?”黎正抬头看了看,接着追了出去。我也起身跑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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