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对实行计件工资的工人规定超额工资不得超过本人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或金额的限制。超过限额不再计酬,也可采用计件单价累退办法。超额越高,计件单价越低。如超额10%以内,每件1元,超额10%~15%,每件元,超过15%以上,每件元(也叫累退计件工资制)。实行这种形式,一般是由于管理水平低,定额不够先进,为防止超额过多而采取的一种限制办法。其公式为:最高计件工资额=定额产量×计件超额最高限额百分比×计件单价或最高计件工资额=月工资标准×计件超额最高限额百分比。
比如:某车间共有10名工人,月标准工资9000元,规定定额产量为3300小时,小时计件单价为元,计件工资最高限额为标准工资的135%,计算最高计件工资额。
最高计件工资额=3300×135%×=12162元
或=9000×135%=12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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