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着近一个星期的暴晒之后,南洋的雨季如期来临了。雨绵绵柔柔地下,高兴停时,忽攸一下闪没了影;悲伤起来,几天几夜都听着它的泪水淅淅漓漓地落满房檐。
付青云敲开凌森办公室的时候,后者正准备走。
“有事?”凌森挑眉问道,眼睛顺带瞟了一眼墙上的挂钟,下午六点。
付青云有些诧异,按他们的时间表,现在正是工作的时候耶。“你有饭局?”他问。
凌森的表情略有些不自然:“咳,咳,那个……有什么事吗?”
“雨下得太大、时间又长,南山区的矿窖已经开始有些渗水了,南山是我们的主矿区,可是停不得工。”
“需要我做什么?”
“多调些人手过去加巩设施。”
凌森苦笑着摊开手,略有些调侃地说:“云哥,你一接手矿厂就和廖大胡子签了笔大合同,今年帮里上下全指着你分花红的,哪敢有不支持?可条条人马你都数得过来的,我总不能让兄弟们去矿上做‘猪仔’吧?”
这也是实情。付青云皱起了眉:“要不行,只有明天让老五辛苦一趟,去广州城附近的乡下‘找’些苦力过来。”
所谓的‘找’,他俩都明白,不过是说得好听些罢了,实际上,勿如说是‘骗’更准确。
“好!这些事你定了就行。”凌森拍拍他的肩膀。
付青云愕然:看他那模样,似乎还是想走。“森哥,雨季是锡矿场事最多的时候,老五这一趟,跑哪几个点?带多少‘猪仔’回?除了南山,上九、新佛的矿区或多或少都存在这些问题。”
凌森挠挠头皮,瞟了一眼挂钟,接着,眼睛一亮:“叫上老五,一起去我家商量。”
故意取掉了消音器内胆的吉普车呼啸着穿过街道,两旁的行人看见这辆熟悉的霸王车,忙不迭地躲开。
“停,停!”凌森突然拍拍开车的阿威,汽车嘎然而止。他推门跳下来,“你们等我一会。”
付青云见着他钻进沙槟那家有名的侯记肉骨茶店,不一会,小心翼翼地端着一瓷盅汤出来。
上车,凌森叮嘱阿威:“开慢点,泼没了拿你的骨头熬。”
“大哥喜欢喝这的汤,我们不如就这在吃了再回去吧。”老五方利生闻着那香味,肚子开始咕咕叫起来。
凌森佯装没有听见。但是,付青云却敏锐地发现他的脸上呈现出些许尴尬。
车速慢了很多,终于,晃到凌府。留了点心思的付青云故意走在最后,他看见凌森端了汤盅下车,想想,又将汤盅放在车上。
听见汽车进院的声音,金凤着正装,拎着手袋,推门而出:“您回来了?是现在就走吗?”话音刚落,看见付青云一行,她怔住。
“帮里有点事,今天去不了了。”凌森赔着笑解释。
“哦,好的。”闻言,金凤很干脆地答。没有失落的表情倒是让凌森有些失落。
他仔细研究她几秒,确认她的确没有半分不豫,只好讪讪地自己招供说:“我给你带了一盅回来,在车上。”
“呃?那谢谢了。”她的表情依旧没有多少改变。
付青云静静地在侧边看着这一幕,看着凌森自见到她始,便没再转移的目光。看着她明明发现了自己的关注,却依旧无变容色,自自然然地吩咐阿宝去车上取汤,自自然然地挽了凌森进屋。
“二哥,发啥愣咧?”方利生走到他身边,暧昧地笑着说,“你也看出来了?难怪森哥最近天不黑就嚷着要回府的,玉红楼也几乎没去了,原来,是三小姐的鲜味对上他的口了。”
那个宁城的学生妹,对上大哥阅尽春色、已可以说是刀锋般冷酷的心性?
凭什么?
“吴晓,我们去放风筝吧……”
“吴晓,你陪我下棋好不好……”
“吴晓,我要喝荷兰水……”
“吴晓,吴晓……”
那个羞红着脸,总是喜欢缠他的女孩,总是他在答应后欣喜难掩的女孩,坐在草地上,由着他将她的两根发辫拆散,胡乱挽个髻后,将一根最普通不过的玉簪子绾上去。她摸着簪子,乍惊乍喜地在回头间抽出,一头黑亮的长发散落开,自他的脸颊拂过,软软绵绵。
“你,送给我的吗?”玉簪子在她手中,狂喜在她眼中。那时那刻,他看得见她心深深底最真实的喜与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