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而言之,她就是我们的女主角,废材真由,能让迹部一掀桌子对准她的脸就饱以老拳的真由。如果迹部看到,最多会说一句,她就打扮起来人模狗样而已。
终挑了一下眉毛,看着眼前的相亲对象和她那对父母,目瞪口呆的看着他拍拍膝盖,让此等美女柔若无骨的坐在他膝盖上,喂,作者你个混蛋这人根本就是懒骨头,这种形容是多余的!
“她是……”
“我的女朋友。在我们公司楼下当售楼小姐。”终这混蛋撒谎也不打草稿,不过他说的也没错,我寒假的时候是有蹲在楼下帮忙售楼,虽然被性骚扰的次数比卖掉的楼房还要多……
我还什么都没说没做呢,相亲对象的小姐就一路哭着跑出去了。对方的父母满头大汗的追了出去。
终直接把我推倒地上:“好了,你已经没用了,自己回家吧。”
“哈??我坐着化妆了一个小时只需要出场三分钟就完事了?”我伸长了脖子看着他。
终一脸没错,你已经没有利用价值了,快点滚回家吧的表情:“嗯,报酬明天我会让人用卡车拉到你们学校去的。记得签收。”
“谢谢……惠顾。”
等哥哥开着自己的车子走远以后,我才苦哈哈的想起来,我出门的时候把钥匙手机钱全忘在自己家的私车上了。
也就是说,我要踩着这倒霉的高跟鞋走回家!!
我身无分文!这条路走回家,最起码三个半小时!!我居然连坐公车的100日元都没有!!!
好吧,我崩溃了!球鞋我还能跑回家,我穿的还是三寸细跟高跟鞋!!!妈妈!我会死在路上的……绝对会死掉的会死掉的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那个在你最需要的时候拉你一把的少年
曾经的纠结寒有过一次电瓶车爆胎然后举目张望无人帮助推着车子在35度的高温下推着车子走了三个多小时才找到修车摊的经历。
比起这点来,穿着三寸高跟鞋顺着马路回家走上三个小时其实真的不算什么。
真由是大小姐,但身体里的灵魂却不是,所以她开口之后始终就是个贱民。所以她穿着三寸高跟鞋只能以龟速前进,一小时的路能走两个小时。但是不算什么,我能坚持走回家,以前推着电瓶车都能走,穿个高跟鞋算什么!
天真蓝。
我想。
Been a long road to follow,
这是一条漫漫长路。我要沿此而前行。
been there and gone tomorrow,
今日漂泊不定 明日脚步不停,
without saying goodbye to yesterday.
而昨日 来不及挥别就已成曾经。
Are the memories I hold still valid?
那些我拥有的记忆 是否只是梦境?
Or hāve the tears deluded them?
还是泪水混淆着幻象 蒙蔽了我的眼睛??
Maybe this time tomorrow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