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让我想起以前在我们宿舍有个外号叫“操狂”的家伙,每次开口第一句都是“操”,无比讨厌!此人长相奇特,头跟ρi股一样大,这本无可厚非,但是关键在于此人的ρi股奇大无比,并且双腿长满茂密乌黑的毛,我们一直私下猜测此人是性欲特别旺盛还是未进化完全什么的。在大一的时候,此人有个女朋友,是其无聊生活的精神支柱,之所以只能算是精神支柱,是因为他女朋友远在千里之外,两人分居异地,承受着巨大的思念痛苦。他的经济支柱都用在打电话和往返于两地之间了,这就是所谓的精神享受重要于物质享受的典型示例。此人视电话为己出,万分疼惜,谁胆敢毁坏电话丝毫都被其视为仇人一般,而在上一刻纵然有千般的怨愁不爽,只需在下一刻听得电话那方的美妙声音,便如拨开乌云见得明月,心情一片晴朗。
此人一讲起电话就没完没了,没有几个小时是绝不罢手的,电话卡一张接着一张的打,好象那不用钱似的,而自己宁愿长期吃泡面度日。不得不感叹爱情力量的伟大。从那之后,宿舍电话成了其私有物品,我们要打电话都要跟他预约时间,并且通话时间不得长于30分钟,否则不予以批准。这一度导致我们手机费暴涨。
思念一个人是痛苦的,只闻其声难见其面已是个让人痛心的事,如果连声音也无法听到,恐怕会崩溃。古语云:千金难买红颜一笑。可见精神上的满足比之物质的满足层次来的高些,所以文人多半穷困潦倒,惟有称许自己的精神追求之高,非世俗庸人所能达到。或许,这是一种类似“悲极是乐”的极端效应,物质上越是穷困精神境界越高。
然而,这个整天满口操操操的轻浮之徒,在和他的女人相恋两年付出几乎所有后,却连一次操的机会都没有得到就被抛弃了!原因不明!可能是那女的一直以来都在等待着一个失身的机会,结果苦等了两年,只失了手和嘴的纯洁,这让她感觉很没面子,甚至怀疑她的男人是性功能障碍还是怎么的!
这段感情结束后的后续让很多人相当意外,首先是那女的分手后第二天就找了个新男人,她在第一时间通知了昨天还是她男人的这个人,还鼓励他要忘了她,重新生活。当天晚上我们看到他自己一个人提着无数的酒在楼道上喝,然后第二天清晨有人在楼道望下去的地板上看到一具躺相诡异但确定已经死了的尸体。学校第一时间封锁了消息,但是内部传播速度还是很快,顿时,全校学生都暂时放下了自己的事情,积极地参与此事的讨论中。讨论了三天,出来的结果惊人的一致:为情自杀。
但我们隐约地感觉到,这不是一般的为情自杀,而是无法接受一个更憋气的事实:付出了所有的一切去追求一个操的权利,而当自己无限接近这个可能时,突然有另一个男人跳了出来,在淋漓尽致地使用这原本属于自己的权利,这是任何一个男人都无法接受的。
曾经,我也有过一个女朋友,叫余娜,此人相貌出众,身材婀娜多姿,最主要是体现在身高上,她不穿鞋子的时候比我矮点儿,这让我在一定程度上感觉自己很男人。我始终难以接受一个比我高的女孩子,敢情要接吻我还得垫起脚尖去找她的嘴唇。但问题是,她喜欢穿高跟鞋。而我由于性别使然,无法获得一双比她的鞋更高的鞋。所以我一直避免跟她出去,走在人前,就算出去,我也强烈要求她一定要穿平底鞋。
但是这样的机会很少,主要是因为在交往过程中,我们在两个不同的城市读书,往来车程要3个小时,虽然这不是个很长的路程,但是连接两个城市的客运毕竟不像公车,投一块钱可以让你坐到腿软。每次我都是省吃俭用几个月,才能去见她一面,并且还要大借外债。
我们交往了一年半,这对于我是个很长久的时间。我总喜欢拿衣服和女人来做个比喻:一件我很喜欢的衣服,穿了一年半我还是会照样穿,因为它始终只属于我,而一个女人在一年多的时间里,爱情观和价值观发生什么样的变化我难以把握。
而更难把握的是正如老刘所说的,那“贞操”是不是真的贞操,还是“真的被操过”。余娜一再跟我表示,她虽然有过数个男朋友,但是身体和灵魂都是相当纯洁的。虽然她这话我不尽相信,但是我绝对相信她跟我在一起是相当纯洁的。我花了好几个月时间,连哄带骗给她灌输情人之间肢体接触是很正当的行为诸如此类的思想,终于得以隔着衣服隔着胸罩摸她的胸部,我还一度很兴奋此人胸部之丰满程度,然而当我们继续发展下去,到可以把手伸进衣服里面时,我很失望地发现,原来之前那丰满纯属假象。
跟操狂那事儿有异曲同工之效的是,到分离的时候,我也只拥有过她的上半身,而下半身一直未能企及。她总是在我激|情万丈将魔爪从胸部移到私|处时,坚决予以拒绝,理由众多,其中一个比较有威慑力的理由是:要把Chu女之身保留给未来的老公。
我终于体会到了操狂当时的痛苦:原本属于自己的权利,现在却有另一个男的在酣畅淋漓地使用它。每想到此,我百感交集,痛不欲生。
所不同的是,操狂死了,而我还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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