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十日,顺治帝敕封据守福建对抗朝廷的郑成功父子叔伯为公、侯、伯、大都督,指出过去是因多尔衮“不体朕心”,对郑氏心怀猜忌、处处防范,造成郑氏保众自全的局面,并非郑氏悖逆。这样就一笔勾销了郑成功十年抗清的罪名。在敕书中,福临不仅许可郑成功拥兵自保,还划出泉州、漳州、惠州、湖州四府为其驻兵之地,文武官员,各食俸禄如例。并保证:敕谕到达之日,满洲大军即行撤回,闽海地方保障事宜就全都委托给郑氏,请他们会同当地督抚商酌行事。
这样的招降条件不可谓不优厚了。虽然郑成功没有接受,但郑成功的部下却有不少人陆续降清,使郑氏力量大大削弱,以致渐渐难以在大陆立足。
五月十四日,顺治帝谕令兵部,对各地小股抗清武装,不能概加诛戮;应考虑他们当日多因饥寒贫困或迫于贪官污吏的压榨欺凌才沉陷为盗。所以,凡顺治十年五月二十五日以前啸聚山林、劫掠道路、曾为贼匪的,无论人数多少、罪犯大小,只要真心改悔自首投诚,前罪一概赦免,并由当地政府负责安置。谕令中,福临还要求各级政府于通衢要道遍张告示,广为宣传,务必使百姓人人知晓。
五月二十五日,顺治帝又郑重宣布,他对南明永历政权,将以文德绥怀,不欲勤兵黩武。为此,他迈出了关键的一步:特升晓畅民情、练达治理,并在清初招抚江南大有成效的洪承畴为太保兼太子太师、内翰林国史院大学士、兵部尚书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经略湖广、广东、广西、云南、贵州等处地方,总督军务、兼理粮饷,节制巡抚、提督、总兵以下所有官员,授以便宜行事,也即先斩后奏的大权。福临给洪承畴规定的具体任务和策略是:归顺官员要酌量收录;投降军民要随宜安Сhā;事机可乘就立即督兵进取,时当防守则慎固封疆,总而言之,务必使近处欢悦、远处来归,达到他大开生路,使人乐于归往、早享太平的治乱治国愿望。
起用洪承畴经略南方,是顺治帝继承历代清朝统治者以汉制汉政策的得意之笔。从此,在南方与永历政权作战的,主要是平西王吴三桂、平南王尚可喜、靖南王耿继茂所部及各省提督总兵所率领的地方军,满洲八旗很少上第一线参战,只在五年后向云、贵发起最后总攻时,他们才大举出动。这就使南方的战事,看上去更像是一场汉人之间的内部斗争,因而大大削弱了民族征服的色彩。而这正是福临施行怀柔政策的宗旨,其要点就在于尽可能地减少屠杀,改变其民族征服者的残暴形象,以缓和尖锐的民族矛盾,争取人心,分化瓦解抗清力量,稳定大局,进而巩固大清王朝的统治。
应该说,福临的新政策取得了很大的成功。顺治十年以后,北方地区的抗清斗争渐趋消沉,南方的两大抗清力量也在逐渐地衰落。福临亲政时的极敝之势,已渐渐缓和并初步改善了。
不过,战争的胜负,不仅是双方军事力量的较量,也不仅是双方统帅将领战略战术水平的较量,更重要的是双方政治和经济实力的较量。
于是,在内三院智囊团的协助下,顺治帝开始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加强自身实力的行动计划。
在政治方面,以整顿吏治为中心。
福临说:“朝廷治国安民,首在严惩贪官!”为此,国家制定了对朝廷官员贪污的非常严厉的惩治制度,凡贪污十两银以上者,革职拿问下狱,直至流放杀头。顺治帝派出权力很大的监察御史巡视各地,对地方的高层官员如总督、巡抚、总兵等人的不法及害民行为随时纠举。监察御史出巡前顺治亲自召见,并严格规定:一经点差,他们就不许见客、不许收书信、不许沿途州府县司等官送迎,违禁者给以重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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