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在周六晚上,她还一个人呆着,因为她正执著于期末考试,就像她的舍友执著于玛丽安·凯利一样。
啊,不!现在是席琳·迪翁了,她听出来了。
杀了我吧!
都是她自己的错!在高中疯狂学习的是她,要在周末去工作还不去约会的也是她。因为她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从八月那个漫长炎热的星期开始,她便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了。
她想要火。
因而她便努力学习,将目光更多的集中在学习上,或者奖学金上。她出去工作,怕拿不到奖学金,就像松鼠存松子似的存钱。
但是最后她还是拿到了奖学金,她也因此能够到马里兰大学求学,和她的老朋友共用同一宿舍,而且已经开始考虑将来的研究生课程的问题了。
这学期结束后她就会回家,在一个小商铺里工作,然后在消防站消磨掉大多数时间,或者可以劝服约翰·敏格带她一起去执勤。
当然,还有贝拉的婚礼。虽然说要准备的东西很少,但贝拉的婚礼已经整整折腾了九个月了。这样看的话,转念一想,她一个人在周六晚上呆在宿舍还是很好的。
本来情况可以还差的呢,她本来要在家帮忙准备婚礼的呢。
要是她结婚的话——当然她得先要有一个真正的、正式的男朋友——她会把婚礼弄得很简单。就让贝拉不停地去试穿那精心制作的礼服吧,尽管非常漂亮;就让贝拉去忍受那关于鞋子、发型以及花束的无休止的伤感的争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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