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一定感觉到了,这绝对不用怀疑。一个普通人做这样的动作,也许是因为莽撞,可是像来朗特夫人这样漂亮、有钱、受过良好教育、出身名门又有地位的人,不可能这么冒昧。她一定感觉到了,她的动作是在回应我的爱,她也爱我。她一定也与我一样,经历了开始时的纠结,最后选择接受;经历了世俗的不认可,最后还是摆脱不了内心的激|情!在我沉浸在幸福的想象中时,歌剧落幕了。观众散场的嘈杂声把我拉回现实,我突然站起身,拼命地向来朗特夫人的方向挤去,可是观众实在太多了,我简直寸步难行,最后只好有些失望地回家了。但一想到明天就能经特里波特正式认识来朗特夫人,失望一扫而光,心中也升起了无限期望。
天总算亮了。黎明总是喜欢迟迟不来,尽管人们在热切地盼望,没有比这一夜更加难熬的了。时间好像蜗牛爬一样缓慢,真不知道什么时候“一点”能来。可是,只要有目标就会有尽头,就像人们口中的斯坦布尔大街一样。我迈步走进b公馆,要求见特里波特时,大钟刚刚敲完一点。
“他出去了,”特里波特的男仆说。
“出去了!”我差点没趴到地上,赶忙问道,“你没搞错吧,这不可能。特里波特先生一定就在屋里,他不可能不在。”
“他真出去了,我没骗你。他一早就骑马去了s市,要一个礼拜才能回来。”
我又失落又生气,心里没了主意,站在那儿一动不动。我想说点什么,可舌头根本不听使唤。思来想去,只好回家。在回家的路上,我把世界上叫特里波特的人都诅咒了一个遍,希望把他们都打入十八层地狱,永不翻身。我越想越气,脸色铁青。我想,我的这位朋友,一定是把我们的约定忘掉了,他只有在音乐方面的约会才言而守信。我一时没有更好的主意,只好游荡在大街上,又气又恼。但为了能得到更多关于来朗特夫人的信息,我还是强压怒火,向大街上每一位熟人打听。我发现,许多人都知道有这么一位夫人,但大家也只是听说而已,很少有人与她有交往,因为几个星期前她才到这个城市。我了解不到比这些信息更多的内容了。看来,今天拜访她是不可能了。跟她有交往的那几个人,也不肯把我引见给她,他们的关系还没有密切到这种地步:一早拜访还是老朋友好。正当我将自己对来朗特夫人的爱慕一股脑儿地讲给自己的朋友们听时,我话题中的主人公却出现了。
“你看那是谁!”一位朋友喊道。
“真是太美了!”第二个也跟着喊道。
“真是惊为天人啊!”第三个几乎是嚷出来的。
我随着他们的视线看过去,果然是我在剧场中见到的那位女神,她的旁边坐着一位年轻的女子,正是昨晚在包房里出现过的那位。她们坐在一辆敞篷马车上,正沿着街道,缓缓向我们这边驶来。
“真是人以群分啊,她的女伴也是衣着光鲜啊!”刚才第一个说话的朋友赞叹道。
“说得对极了,”第二位说,“五年了,她还是那么漂亮,简直有过之而无不及啊。人靠衣装,此话有理啊。你觉得呢,佛瓦萨特?——对了,是辛普逊。”
“算个美人,”我说,“她也有美的潜质,可是相比起她旁边的来朗特夫人,她就是星光之于皓月,小巫见大巫了,根本就没有可比性。”
“辛普逊先生果然眼光独到,有一双善于观察的眼睛。她是很美丽,因为年轻就是资本啊。哈!哈!哈!”谈话就此结束,我的三位朋友跟我说再见后,有人唱起了一首民歌,曲调悠扬,我只听懂了两句歌词,里面有讽刺的成分——
倒在地上的是谁?妮蓉,妮蓉,妮蓉——
倒在地上的是谁?是妮蓉·德·莱克罗斯!
接下来的事情,再一次把我内心的激|情点燃,使我今天的不快一扫而光。那就是,当那辆马车驶过我的身边时,来朗特夫人居然向我报以微笑——那是我见过的最无邪的微笑,天哪,她不仅认出了我,还主动向我打了招呼。这只是一件小事,可是对我却意义重大,因为这意味着幸福。
看来,要想正式与来朗特夫人见面,在特里波特从乡下回来之前,单以我自己的能力,是办不到的了。但我也没有放弃希望,在特里波特回来之前,在各大著名剧场里都能看到我出入的身影。最后,我如愿以偿地再一次见到了她,还是在第一次见面的那家剧场,还是像上次一样四目相接,这真是上帝赐予的福祉。不过,这并不是在特里波特的帮助下完成的。我出入剧场期间,也多次到他的公馆去找他,但每次回答我的,都是仆人那句“还是不在”,天天如此,简直气死我了。
就在第二天见面的晚上,我内心的焦虑使我都快要发疯了。前面我已经说过,来朗特夫人是巴黎人,这个念头一出现,就无时无刻不在折磨着我——这说明她很可能随时会回巴黎去。特里波特能否在来朗特夫人离开前回来,还是个未知数。她要是突然回去该怎么办?我岂不是再也见不到她了。不能这样,我不能像一个女人那样优柔寡断,自己的幸福要自己把握。为了知道她住在哪里,我决定冒一次险,我选择了跟踪的手段,并顺利地得到了她家的住址。第二天一大早,我就把一篇深情款款的长信送到了她的家里,信里的一字一句都满含真诚。
在写这封信时,我太激动了,爱情的火焰烧灼着我的心,让我不得不把对她的爱慕全说出来;让我不得不把我的缺点全告诉她;我不敢对她有任何隐瞒。我在信中还回忆了我们的第一次见面,我直言她在注视我时,我是多么心潮澎湃;我甚至还大胆做出推论,说她也爱上我了。我知道这样做,让我看起来像一个莽撞的少年,可是我抵抗不了这爱慕之心的驱使。我只好用我是情不自禁和她也一定爱我这两个借口,来解释自己为什么写下了这封冒昧的信。还有就是我不确定她什么时候离开回巴黎,这也是我写这封信的重要原因之一。最后,我直说了她已俘获了我的心,我愿意为她做任何事。我把从远亲那里继承遗产的事也告诉了她,当然我并非炫富,只是坦诚相见。
我每天都在焦急中等待回信,时间仿佛凝滞了一样,我觉得一个世纪都没有这么长,不过,终于有回音了。
简直令人不能相信,但事实就在眼前。我真的收到了漂亮的、高贵的、让我一见倾心的来朗特夫人的回信,还有比这更浪漫的事情吗?她不在乎世间的繁文缛节,只听从内心最真实的呼唤,率性为之,因为她的体内流淌着真正法国人的血液。我收到的不是她退给我的原信,也不是石沉大海般的沉默,而是她亲笔写的回信,我甚至能感受到她的素手在纸上划过的温柔。我赶紧读了起来:
亲爱的辛普逊先生,请原谅我语句的生硬不通顺,因为我刚来贵国不久,还不能运用好你们的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