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不是我男朋友,你误会了。”
“不是?不会吧,我都看到你们不止一次手牵手地去吃饭了。”
“那是我哥哥,虽然不是我的亲哥哥,但是也和亲哥哥差不多。”
很多年后,关于这个哥哥的问题,在我这里还是一个谜,我还是坚持认为那是她的男朋友,可她始终坚持说那是她的一个哥哥。我当时没有勇气找她口中的哥哥证实此事,后来那个所谓的哥哥去了国外,再也没有回来,再后来我和她也分手了。于是这个谜就永远成了谜。
捅破了窗户纸之后,她再吃饭的时候就会叫上我,或者我去叫她。按她的话说,如果不是我一副坏叔叔的样子,她早就主动地来结识我了。
她说当初她跟着哥哥离开家到这个城市工作,她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我原来待的那个公司,因为我的推荐,她的照片被不少媒体选中了,但是她并不知道幕后的推荐人是谁。因为我一直没有联系过她。后来联系她并给她支付照片使用费的是我原来的同事,联系她拍新照的也是我原来的同事。她去公司的时候,也没有见过我。但是她知道我的存在,因为熊熊跟她介绍过我。说了我当初是多么声嘶力竭地推荐她,还一天到晚地盯着她的资料表上的信息看,却始终没能鼓起勇气打一个电话给她。
熊熊在背后就这样把我卖了,但是我并不怪她,我知道她是一番好意。胖子都没什么坏心眼,她可能也是看人家姑娘不错,想撮合撮合我们吧。
那次去公司,熊熊还送了我的书给她。她留了自己的地址给熊熊后,熊熊还故意带我去文身,目的就是制造我跟她相遇的机会。结果我是个蠢货,遇到了也没跟她搭讪。熊熊还以为我见了真人失望了,以为我觉得人家没照片好看呢,于是也就没再撮合我们。
绕了这么大一个圈子,完全是因为她太矜持、我太傻,其实我平时不那么傻的,只是陷入了爱情里,智商才降低了。(读者:蠢就是蠢,不要拿爱情来当借口!)
为了弥补我最近受到的思念之苦,吃饭的时候她会把她的鸡腿分给我。不过她还是觉得对不起我,说害我丢了工作。
真是的,若觉得对不起我,早点儿告诉我真相不就行了。长得好看了不起啊,长得好看就可以把人玩得团团转?
不过事实证明,长得好看确实了不起,因为我一点儿也不生她的气。不是不想生气,而是一看到她那粉嫩嫩的小脸蛋儿,我整颗心都融化了,不管她说什么,我听着都无比动听。
所以丢工作算什么,打印社也没什么不好的。起码不用被上司逼着一遍又一遍地改广告文案,不用一天到晚跟一群喜欢钩心斗角的弱智们待在一起。
况且就算没有宋泽香同学,我也会被熊熊上司的表妹的堂哥取代的。所以每次宋同学表示歉意给我鸡腿的时候,我都会在吃完之后边抹嘴边安慰她说:“不关你的事儿。”
不过尽管不关她的事儿,我也不能一直在打印社干下去,原先干这份工作是因为离她近,现在她都可以随叫随到了,我还干这个干吗?而且干这个还会被她口中的那个哥哥看不起,有几次她向她的哥哥介绍我,她哥哥都不看我,然后牵着她的手就上了他的保时捷轿车。
我虽然很生气,但也无可奈何;我虽然也有车,但只是自行车,还没有后座,让她坐我的车,估计天明也到不了家。
一般情况下,在我写的那些萝莉爱大叔、学长爱学妹的小说里,男女主角一旦搭上关系,很快就能擦出爱的火花并结合在一起。可惜小说毕竟是小说,现实里吃了三百顿饭也还是朋友。
况且一开始我就说了,主要是要讲我周围的人的故事,讲了这么多我个人的八卦,已经违背了我的初衷,所以接下来还是要多讲讲宋泽香的事情。
你们已经知道了她是一个水瓶座的女生,拥有典型的水瓶座女生的性格,情商与演技炉火纯青,爱憎貌似模糊,实则丝丝分明。还比大多数水瓶座的女生都漂亮。她和我一样,来自一个很远的城市,在这里她没有父母,只有一个明明关系像男朋友一样,她却非要一口咬定是哥哥的人。而且她那哥哥也不像是什么好人,整天给乱七八糟的人文身,自己身上却干干净净的。(仅仅凭借这一点就说对方不是好人好像有吃醋的嫌疑,可是这种事情换谁能不吃醋啊。)
我还知道她在一家健身馆做瑜伽教练,收入不菲,属于典型的白富美;还知道她喜欢听杨丞琳的歌,喜欢拍很多漂亮照片。从她接受了熊熊馈赠的我的书来看,说不定她还喜欢看书,是个有一定内涵的人。
这样一个文能读书武能瑜伽的白富美,放着高富帅哥哥不理,没事儿就跟一个似乎永远也看不到前途的打印社的打字员在一起吃饭,在很多人看来,都是一件颇为费解的事情。
⑤
综上所述,你们应该已经发现,除了我那个早出晚归、勤奋赚钱但还是赚不到钱的室友,还有我那个迟早会跟我分手的白富美女朋友,以及我前公司的胖上司熊熊之外,我在这个城市里就没有别的可以去一起吃顿饭的朋友了。
其实我对朋友的要求并不高,只要能在吃饭的时候分个鸡腿什么的给我,能在吃完饭之后帮我埋单就行了。但就是这点儿要求,能满足我的人在这个城市也是屈指可数的。所以我说这是一个冷漠的城市,一点儿也没有夸大其词。
不过虽然我的现实生活单调艰难,不是吃就是睡,不是在快餐店逗弄小朋友就是在健身馆犯花痴,但是在网络上,我的生活还是很丰富多彩、很顺畅的。(打出“顺畅”这个词的时候我犹豫了下,最后还是毅然决然地打出来了,哪怕是骗骗自己呢,总不能现实和网络都艰辛吧。人还是要有点儿活下去的希望的。)
前面你已经知道了,我把很多时间用在了写小说上,所以我平时要经常和编辑以及读者交流。因为大家都不在一个城市,只是在网上交流,谁也不用请谁吃饭,所以他们对我还都是蛮热情的。只不过有时候热情得过了度,就让人难以接受了,而且他们对我的“昵称”也一直让我有点消化不良。
我们之间经常会有这样的对话,比如在微博上说,我坚持认为幽默风趣的男生比高富帅更适合居家旅行,这时候下面就会有一行评论—蠢货,关键是看脸好不好!
你看到了,我刚才说的“昵称”就是这个“蠢货”,咱先不说看脸这个观点正确与否,你见过粉丝管偶像叫“蠢货”的吗?
我如果反驳他们,他们就会哭着说这是亲切的爱称,说不让他们这样叫,就说明我不爱他们了。读者都是我的衣食父母,我能不爱吗?但是打开微博看到下面一行行触目惊心的评论—蠢货,你今天吃了几个鸡腿?—蠢货,你睡醒了吗?能不让人心里犯堵吗?(看完这一段之后不许去搜索我的微博,不然打死你!)
读者也就罢了,都是小孩嘛,孩子气点儿、淘气点儿也没什么,关键是我高冷的编辑也常常语重心长地对我说:“你写的那些爱情文章都不好看,你为啥不多写写搞(dou)笑(bi)文呢?你是不是觉得你伪装成文艺青年你就真的高大上了?面对现实吧少年,你骨子里就是一个幽(chun)默(meng)风(dou)趣(bi)的人,你要做回自己。”
因为不听话就会被退稿,所以我常常要屈服在编辑的“淫威”(这个词虽然不太好但用在这里挺合适的)之下,用别的笔名写一些蠢兮兮的文章。因为只有在网络上屈服了,我在现实里才有钱追我的女神。虽然女神也不用我的钱,但买个东北大板(今年夏天很火的一种冰棍)我也是不好意思让人请客的。
其实读者说得也没错,这就是一个看脸的时代。为什么白富美愿意跟我这个打字机一起吃饭,还不是因为我长得帅吗。(写完这一句,天空中不知道怎么的突然响起了一串惊雷,最近天气太反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