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主小说网

收藏备用网址www.dier22.com不迷路
繁体版 简体版
版主小说网 > 多想你也喜欢我 > 第7章 像风一样自由(1)

第7章 像风一样自由(1)

我想如此惨痛的生不如死的经历,足以让这个小朋友长大后变成一个忧国忧民、深知民间疾苦的作家,我小时候就是这么过来的。

是的,我是一个作家,之所以敢大言不惭地称自己是作家而不是写手或者码字的,是因为还真是出了足够多的书、发表了足够多的文章,并在国内足够有影响力(这还不是大言不惭啊),我甚至过度自信地觉得自己死了之后可能会更进一步被尊称为文学家。活着上报纸,死了进博物馆,说的保不准就是我这种人。

不过虽然听起来光鲜亮丽,其实里面有多艰辛你前面也感受到了。除了作家这个身份之外,我还在一个广告公司担任首席策划的工作,说是首席策划,其实下面一个人也没有。每天的工作内容就是帮人写广告,诸如“别让这个城市留住了你的青春却留不住你”之类的句子。

我并不热爱我的工作,出来上班纯粹是为了多赚点儿钱买吃的,同时也多锻炼点儿生存技能,万一哪天江郎才尽写不出小说和杂文了,不至于饿死就足够了。

看到这里你如果以为我这本书是要写自己的自传,那就大错特错了,自传我之前已经写过好几本了,现在这本是完完全全的一本讲我身边人的故事的书。(不过也说不定,因为我总是写着写着就跑题了。)

咱们回过头继续说我那个水瓶座的女朋友,我是在一个选美活动中认识她的,在所有人都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自己的照片的时代,只有她选择了快递洗好的照片给我。虽然我也承认一切都在电子化,连我自己都在用电脑写作,也承认电子杂志和电子图书阅读起来是比纸质的东西方便快捷,但我个人还是喜欢看纸质的东西。我想就像咖啡、­奶­茶之类的饮料固然不错,但永远也无法取代冲泡的茶;电子游戏虽然过瘾,但永远也无法取代面对面下象棋一样,电子读物永远也无法取代纸质读物。

相片也是纸质的,单就这一点,就让我印象很好,更别说她本身就是个身材和五官都超级诱人的美少女了。我翻看着她的照片,把自己作为评审的唯一的一个推荐的名额给了她。在这个不缺美女的高速时代,能沉下心来放慢速度做事的人,需要被珍惜。

不过那时候我还是觉得她很遥远的,虽然很美,虽然我心里也涌起过如果这个姑娘是我的女朋友该多好等邪恶的念头,但毕竟不在一个城市且生活圈子相差太远,我也只是想想而已,没有做任何行动,填有她个人资料的表格连同她的照片一直放在我的办公桌上,几个月过去了,我愣是没有打电话给她。

当然主要是也不知道打电话过去说什么,夸对方长得漂亮自己很喜欢?那肯定会第一时间被当作­色­狼吧,虽然我还是很擅长调戏别人的,但真面对自己特别喜欢的人时,我还是有些羞涩的。

如果不是后来同事去联系她拍写真,几乎就要错过她了。活在这个有十几亿人口的国家,想错过一个人是很容易的事情。别说这种连天都没有聊过的姑娘了,很多指着天空说要永远在一起的情侣,也都是说着说着就消失在了茫茫人海中。

云下是起伏的黄沙,随风肆虐。沙海中间不大的一块绿地上有一棵参天巨树和一个刀形的湖,湖面平静如镜。

巨树名叫望天,百年开花,万年结果,果子只有一颗,名叫西游。有缘人路过此地,摘下果子,就着树下的湖水吃掉,便可上天入地、千变万化、长生不死。

沙海下生活着一只巨灵犀,靠食风饮沙而活,望天树因为有它的保护而不至于被人毁坏。而它的存在,似乎只是为了保护望天树。这种生活非常寂寞,但因为不懂寂寞,它们已经这样存在了数万年。

我每天就写这样的小说,在吃饱睡足又无事可­干­的时候。从开始写到现在已经过去十多年了,估计写下的稿子打印到a4纸上连起来可以绕我的床好几百圈。

单看上面这个开头,你可能会以为我写的是奇幻小说,但你要跟着往下看就会发现是爱情小说,而且是狗血的爱情小说!我就是这么爱跑题,当然在这个标新立异的年代,你也可以将我的行为理解为不走寻常路。(“美特斯·邦威”没有给我钱,天地良心。)

不过写什么不重要,因为写作从来都不是我的梦想,仅仅是迫于生活而又擅长这个。我早些年的梦想是做一名摇滚歌手。为了这个梦想退学到乐队学唱歌,也弹吉他。还留过长头发,打过耳洞文过身,可惜生就一副破嗓子,唱歌总跑调。硬撑了很多年,还是不得不放弃了。

当时我周围特别多写小说的,发表了文章就请我吃饭,我看他们的文章写得都稀烂无比,就也开始写了,那时候怎么也想不到一写就写了十多年,跟我一起写的那些人现在都不知道去­干­吗了。

又扯远了,我原本是想说,我在写小说的时候,我的女上司给我打电话,让我陪她去文身。因为女上司是这个故事里很重要的一个角­色­,所以得告诉大家,她叫熊熊,不是我黑她,是她真叫这名。

不知道熊熊从哪个同事那里听说了我ρi股上有一个很好看的文身,或者是自己去厕所里偷窥过也说不定。总之,自从知道了我文身这件事之后,她就总要我带着她去文身。

我婉言谢绝了无数次,因为提到文身就会让我想起我破碎的那个音乐梦。当初我胳膊上、背上、胸前都是文身,后来都做手术洗掉了,只剩下ρi股上那个小蝴蝶,算是纪念曾经的年少轻狂。这么私密的事情竟被人发现了,还天天在我耳边念,我怎么能不心烦呢。

可是再心烦,她也是我的上司,上班时间我还可以推说我比较忙,周末我再说自己要吃饭、睡觉、写小说的话她可能就要跟我翻脸了。而且她很可能会对我说:“就你写的那些小说,每一本的主人公都是作家,跟自传一样,有啥意思,你就不会学学别人,把主人公塑造成司机、律师、军人、富商、演员、歌手或艺术家?”

为了避免被她吐槽,我关上文档下楼去小区门口等她。她说她会开车来接我,如果不是她太胖的话,其实这应该也算是一个蛮愉快的周末。

熊熊说的那个文身的店我曾路过几次,从未进去过,我觉得这些东西已经距离我有点儿远了,远得像上辈子的事情。而这辈子,我就应该老老实实、脚踏实地地做点儿实在的事情,挣点儿钱、买个房子、娶个媳­妇­再生个孩子,平平稳稳地过一辈子。那南来北往、东游西荡、痛饮狂歌的生活,我应该忘掉了。

可是熊熊这个胖子,硬拉我去面对我不想面对的东西。如果不是那天在店里刚好遇到了我水瓶座的女朋友,估计接下来一周,我都要在诅咒她每天胖十斤的时光里度过了。

那天距离我看到她寄给我的照片已经过去好几个月了,她和她的男朋友已经搬到我所在的城市生活。她男朋友接下了这家文身店,她在一个健身馆应聘上了瑜伽教练。

当然这些都是我后来才知道的,在她还是别人的女朋友的时候,我就只知道她好看。黄金比例的脸和身材,紧致柔滑的肌肤,还有看上去很结实的头发。这样的女生,就是仅仅看过一次照片也能让人过目不忘。尤其是她那混血儿一般的眼睛,极易辨认。

不过在熊熊文身的时候,我并没有对我未来的水瓶座女朋友说我的身份,她也认不出我。在她眼里我们就只是她男朋友的顾客,她可能还会感到诧异—我看上去不像是一个重口味的人,怎么会陪一个大胖妞来文身。

文身店的空调坏了,只有一台吊扇吱呀吱呀地转着,也许是觉得我坐着无聊,在她男朋友给熊熊文身的时候,她倒了杯冷饮给我。我当时太挫,愣是没有说话,只是偶尔偷偷地看她几眼,看她一脸甜蜜地看着她的男朋友。

..\t**%

0 0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