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往且兰的路上,我给姑娘取了个名字叫布小乐,她是苗族人,原来的名字叫云布绛茜乐,叫起来太绕口了,而且不好记。她很喜欢我给她取的名字,一路上缠着我讲故事。小乐问:“为什么你当初不帮荆轲杀了秦王?”于是我告诉了她一些我在燕国做门客时的事。
当初,太子丹为了让荆轲去刺杀秦王,百般讨好荆轲。有一次设宴请荆轲,我和老樊作陪。宴会上,太子丹特意叫来一个能琴善乐的美女为荆轲弹琴助兴。荆轲听着悦耳的琴声,看着美人那双纤细、白嫩、灵巧的双手,不禁魂飞天外,连连赞道:“好手!好手!”并一再表示,“但爱其手。”听到荆轲的称赞,太子丹立即命人将美人的双手斩断,放到一个盘子里,送给了荆轲。
那件事对我触动很大,我觉得秦王确实可恨,但太子丹也绝非好人。我当时若是杀了秦王,天下人只会觉得我是帮太子丹杀秦王。帮一个小坏蛋杀了一个大坏蛋,在我看来是件很不光彩的事,所以荆轲被擒后我就跑了,我觉得我和他们不是一路人。
小乐说:“我喜欢你的特立独行,不过你以后能不能不要随便杀人,我们才走了一半路,你就杀了五个人了。我害怕血腥的场面,我希望你温柔点儿,尤其是见到我外婆后,千万要斯文。”
小乐是个混血儿,父亲是楚国人,跟随庄蹻西征,收复且兰国后就驻扎下来,娶了苗女为妻,生了布小乐。小乐十岁时,父亲思念故土,带着一家人逃回了楚国。之后战事频繁,小乐就再没有回过且兰国。
我们到了小乐以前生活的寨子,却找不到她的外婆。听当地的苗人说,小乐的父亲逃走后,在当地造成了很恶劣的影响,很多楚国士兵效仿小乐的父亲,带着妻儿逃了回去,后来酋长就杀鸡吓猴,杀了一部分人,赶走了一部分人。那次整风运动之后,小乐的外婆就不知所终了。我们在小乐以前住的空房里住了下来,有空了就去附近的寨子打听小乐外婆的下落。
由于没有见到她外婆,所以我到了苗寨以后并没有斯文起来。面对陌生人,我很少说话,因为大部分人是听不懂我说的话的。遇到能听懂我说的话的人,我就滔滔不绝。打听到对方家里养有猪,半夜我就会去割猪蹄吃。我想我在这里不会生活太久的,就算这里的人不怪罪我吃了他们的猪蹄,我也不习惯这里的环境和气候。且兰国的土地是红色的,土地上面长满了灌木和高大的竹子,我平时只是在我们住的寨子附近溜达,怕走远了会迷路。
且兰国的节日很多,斗牛、杀鱼、祭上、祭树等都是节日。节日里他们要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女人也喝酒。且兰国的女人很可爱,大都长着圆滚滚的ρi股、高高的个子、宽宽的肩膀、细细的腰。节日里她们穿着百褶裙,身上、头上挂满了银饰,几千人在一起跳舞,特别壮观。
在苗寨待了一年,还是没找到她外婆。小乐打算继续找下去,我却待不住了。我不喜欢这样平静的生活,每天都是做重复的事,一点儿意思也没有。小乐不愿意随我出去,理由是外面太乱,出去了可能就回不来了。我舍不得小乐,只好继续待在苗寨里。由于心情不好,我常常和人发生争斗。苗寨里没有人是我的对手,时间久了,我擅长打斗的名声就传了出去。那时我已经改名叫郁小闷了。
有一天,且兰王派人来找我。当时的且兰国已经名存实亡了,王室成员虽然都还活着,但军事、政治以及经济等都由楚国人掌管。且兰王希望我帮助他复国。吃完且兰王送来的猪蹄,我什么也没说。直到小乐回来,我才对小乐说:“我想出去做点事儿。”
小乐叹了口气说:“我知道你过不惯平凡的生活,再留你只会把你憋出病来。你若执意要走,我只希望你能早点儿回来,还有就是少杀无辜的人。以后不要吃太多猪蹄,你才二十岁出头,肚子已经鼓得像个孕妇了,实在很不雅。”
辞别了小乐,我跟随且兰王的手下前往且兰城。路上我觉得有人跟踪,就让且兰王的手下先回去,然后潜伏下来杀了跟踪的人。我想跟踪我的人大概是滇王的部下。杀人的时候,我想起了小乐的话,但还是没有手软,把跟踪我的人全部杀了。这时候我觉得我是一名真正的刀客了,不带任何政治色彩、感情Se彩的刀客,刀客只忠实于自己的刀,刀客只对自己的刀有感情,刀客可以杀任何人。
到了且兰城,且兰王把我安排到王府里,每日派香软的美女伺候我,不让我做任何事。偶尔找我下下棋、聊聊天,就像对待自己的表弟一样。
我想:“且兰王大概是在和我培养感情,他是怕我变节,怕我杀不了他要杀的人,反被他要杀的人收买。”当初太子丹对荆轲就是这样,只不过且兰王对我更好。在王府住了半个月,我就开始怀念和小乐一起住的苗寨。我常常这样,在一个地方待上一段时间之后,就拼命想离开,觉得再不离开自己就会疯掉。等到真正离开了,又开始怀念那个地方。
且兰王最终和我结拜为兄弟,并且昭告天下。这样一来,他日我若背弃了他,必然会遭到天下人的耻笑。我佯装受宠若惊,每日喝酒吃肉,心里把且兰王的祖宗骂了一个遍,嘴巴上却不提离开二字。我想:“普天之下,除了小乐,我无法信任任何人。”在且兰城住了半年后,我终于接到指令,去杀滇王。然而我刚离开王府,且兰王就被杀了。不用猜肯定是滇王干的。政治斗争有时候不见血光,却比每日死人无数的江湖更险恶。
我回到苗寨,却找不到小乐,昔日的住所已经被烧毁,狼藉不堪。我登上山岗,举目望去,四处无人。苗人有迁徙的习惯,哪里住不下去了,就一走了之。可是这里并没有发生大的战争,就算发生了,也不会半年的时间就走得没有人烟。我想象不出发生了什么事,不知小乐是生是死。
我一直在山岗上待到半夜,想了很多过去的事情。以前我在蓟城做店小二的时候,是个安分守己的人,虽然没见过什么世面,但是活得很踏实。后来做了刀客,学了一些刀法,行走江湖,不能说是天下无敌,起码鲜逢对手。一晃这么多年过去,我杀人无数,负伤也无数,好玩的地方都去过了,好看的景色也看得差不多了。仔细想想,江湖也不过如此。我的理想虽然还在,却让我感到遥不可及。一种虚无感包围着我,我想我会就此颓废下去;我想假如小乐现在在我身边,对我说:“咱们就在这里安家吧,哪里也不去了,就在这里终老好不好?”我一定会答应她。
然而小乐毕竟是不在了。下山的时候,我遇到一头老虎,却没有杀它。如果换成以前,就算它不咬我,我也一定会将它打死,因为杀生越多,我的经验就越丰富,遇到更强的对手时我应变的方法也就越多。然而现在我心里很难受,所以懒得理它。下山后,我砍了很多竹子,打算修建一座新的寨子。我想:“小乐一定会回来的。我要养一些猪,做红烧猪蹄给她吃。”吃自己养的猪的猪蹄,心里踏实。
一个人的日子过得很慢,一碗粥能喝上半天,一个猪蹄能啃到凉透。有时候,蹲在茅坑里,会不由自主地想:“有一天,我会病的,会老的,会什么也做不了的。”想到这些,我就感到很难过。
我会一直在这里住下去吗?或者,我应该回到燕国去,回到我的出生地。十年前,我怎么也想象不到有一天我会待在炎热的南方的苗族寨子里回忆过去;十年后,我又会在哪里回忆现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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