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炎热的八月,暑假的最后一周。
对于十三岁的田小麦来说,这是她初中时代最倒霉的一周。
“别走!”
黄昏的风卷走了少年的背影,也卷走了她的这声呼喊。
佘山背后的荒野中,她为了追上逃跑的少年秋收,冒险飞跨一条深沟,却不幸坠落到深沟底部,结结实实摔断了腿!
小麦绝望地躺在沟底,她知道自己的骨头断了,大腿以下全部麻木。她感到额头在不停流血,不知会不会留下伤疤。她竭尽全力地在沟底大喊救命,可上头是荒无人烟。更可怕的是,夜幕迅速笼罩大地,头顶只见一条长长的缝隙,浓浓的黑云终于散去,恰巧露出一轮月亮。
嗓子都已喊哑了,却只有无数青蛙在回答。身下的泥土充满湿气,若是下雨一定会积满雨水,大概就这样把自己淹死吧?她努力摸了摸自己的大腿,依然毫无感觉。会不会就此被截肢,从此将坐上轮椅?十三岁啊,人生才刚开始,自己就要这样去往地狱?
一直等到半夜,才听到地面响起爸爸的声音:“小麦!”
她被救了起来,从两米多深的沟里。
救护车把她送到医院,幸好医生处理得非常干净,才没留下后遗症,若再晚送来个把钟头,恐怕女孩就要变成瘸子了!至于额头上的伤口,后来也慢慢愈合,没留下什么疤痕。
小麦打着石膏在床上躺了两个多月。
后来的一个月,她每天拄着拐杖去学校读书,成为整个班级嘲笑的对象,就连班上最丑的同学都在看她的笑话!每次她一瘸一拐地走进校门,都会屈辱地低着头,好像整个中学的人都在看着她,看着一个绑着石膏的小怪物走进来。她真想给自己弄副面具,不再让别人看到她的脸。
她更恨爸爸了!
父女俩大吵了一架,她质问爸爸当时为什么把她丢下,为什么让她一个人去找秋收,如果他真的把她放在心上,就不会任由她一个人走这么远,最后掉到沟里差点没命!
所以,她得出的结论是,爸爸一点都不爱她—她甚至怀疑自己可能不是他的亲生女儿。
她还恨那个叫秋收的少年。
十三岁的秋收,当天从那条深沟后面离开,独自坐了一辆公共汽车回市区。他用身上仅剩的几十块钱,买了一张回老家的火车票,辗转两天后回到了小县城,回到躺在医院病床上的父亲身边。
田跃进也很苦恼,想不通自己对秋收那么好,他却一声不吭地逃跑了,还害得女儿小麦摔断了腿,差一点点就终身残废。
真是个不成器的小子!
然而,老田照旧早出晚归地办案,全身心投入在秋收母亲的凶案上。他没时间照顾骨折卧床的女儿,便让小麦的姑姑住进家里,全天二十四小时照顾她。
这一年剩下的几个月里,每次虹口体育场有足球比赛,他都会准时来到那个看台—秋收发现凶手的看台,等待那只恶鬼出现。那年很多球迷都购买全年套票看球,如果那个人买的也是套票的话,就一定会再次来到这个看台。
虽然,只有秋收记得那张脸,仅看到过那张脸一瞬的老田完全不记得那人长什么模样,但他有一种感觉—只要那个人走到眼前,他立刻就会辨认出来!
他知道恶鬼身上有什么气味。
很不幸,田跃进在球场里等待了三个月,被球迷们来回拥挤了三个月,看到主队一场接一场赢得辉煌的胜利,直到整个1995赛季结束,申花队捧起了甲A冠军奖杯,他也没有再见到过那个凶手。
1995年的冬天来临了。
局里给田跃进分配了其他案件。他预感到可能在今后几年内,都无法再抓住杀害许碧真的凶手了。许多年来的办案经验告诉他,那只恶鬼会很好地隐藏自己,像只老鼠一样躲藏在这座巨大的城市中,并且忍耐住嗜血的本性,不再出洞进行类似的杀戮。但有一点他坚信不移:无论多么狡猾冷静的罪犯,总有一天会露出马脚。
只要一空下来,他就会翻阅那桩案子的卷宗,反复推敲自己的工作笔记,看着从1995年8月7日开始的那些日日夜夜,有时还会想到那个叫秋收的少年。
不管要等待多少年—十年?二十年?三十年?即便等到自己死去,那只恶鬼也一定会被抓住!
他确信这不是幻觉。
1996年的寒假,春节前夕,田小麦收到一封寄自西部的信。
信封上只有收件人的地址和名字,并没有寄信人的落款,信纸上是几行工整的字迹—
小麦:
你好,我是秋收。
我想即使现在说对不起,你也不会原谅我的。那天我匆匆离开,只想快点回到老家,快点见到我的父亲,当时他也躺在医院里。我不愿无所事事地留在你家,就像等待妈妈给我的礼物那样,等待那个永远等不来的抓住凶手的消息。
回到老家后,我才从你爸爸打来的电话里听说,你为了追我竟掉到沟里,结果还摔断了腿。我很抱歉!我以为你不敢跨过来的,我也想不到你真的会来追我。对不起,我以为你心里一直想赶我走,看到我逃走一定很开心。是我误解了你的想法,也低估了你的勇气—总之,一切都是我的错,只是我现在还无法弥补你。
请接受我的道歉!虽然,你可能不愿接受。
就写到这里吧,请不要给我回信,如果你愿意的话。
新年快乐!
再见。
秋收
读完这封信,小麦对他的怨恨竟一下子消失了。她还惊讶于少年的文笔,信里运用了许多修辞手法,那文笔好像报纸上看到的文章。
不过,她从来就没想过给他回信—看来他是自作多情了。
反正受伤的骨头已经痊愈,额头的伤疤也全部消退,除了打着石膏上学留下的羞耻,她也确实不需要再恨他了。
然后,她就把他遗忘了。
谋杀似水年华 第二部
谋杀似水年华 第一章
2010年,11月。
又是个大雾弥漫的夜晚。深秋的黄浦江,散发着长江泥腥与东海咸潮混合的气味。路灯只能照亮十米开外,两个黑色背影,如忽隐忽现的幽灵,仿佛随时会消失在雾气深处。
喉咙像被浓浓的湿气堵住,田跃进感觉有些窒息,没想到自己跑得最快,把几个年轻人全甩在身后。他没有把枪掏出来,赤手空拳地狂奔,看着大雾中的两个人影,特别那瘦小的一个,就要被大雾吞没时,响起小男孩稚嫩的“救命”声。
前头就是江边的码头。他飞快地跑过去,却撞上一个健壮的身体,紧接着被人一拳打在脸上。在痛得几乎晕倒的同时,田跃进条件反射地飞起一腿,踹在对方肚子上。随着凄惨的号叫声,一阵秋风从吴淞口袭来,眨眼间吹散了江边的大雾。
码头白色的灯光下,是个捂着肚子的男人,手中抓着一个小男孩,看起来只有五六岁。小孩穿着名牌童装,可怜地大声哭喊着,男人狠狠地用手堵住他的嘴巴。
后面年轻的警察们迅速赶到,举起几把手枪对准男人。刚被打中一拳的田跃进嘴角还淌着血,焦急地喊道:“全都把枪放下!”
所有手枪都放下了,慌乱的男人掏出一把尖刀,架在小男孩的脖子上。
突然,小男孩拼命咬住男人手指。
刀子随之掉落在地,警察们乘机往前急冲,小孩已逃出男人的双手,转身往后跑去。
“不!”
田跃进话音未落,男孩就从码头掉了下去—身后就是黄浦江。
黑夜里一记落水声,溅起无数冰冷的水珠,拍到飞奔而至的老田脸上。
那个男人已被两个警察压在地上,小孩却在秋夜的江水中挣扎。田跃进不假思索地脱下警服,纵身跳入波涛汹涌的黄浦江。
好冷!
冷得刺痛每根骨头,快要冻僵的刹那,他才探出水面看到小男孩。深吸一口充满咸味的空气,一个猛子扎到浑浊的泥水下,举目望去如黑暗地狱。终于,他抓住了男孩柔软的腰,竭尽全力让他的头浮出水面,手臂夹着小小的身体,回身往码头游去。男孩双手双脚乱动,几次差点挣脱,害得他也一点点下沉……他猛吸一口空气,却呛进一口脏水,肺叶难受得像要爆炸。
眼看就要摸到码头了,警察们接住男孩上半身,硬生生把他拽上岸去。泡在江中的田跃进,腿肚子却不由自主地抽筋。他还想抓住那些年轻人火热的手,却眼睁睁看着他们远去,自己渐渐沉入黑暗水底。
虽然紧靠码头,这里却是黄浦江的深水岸线,深得宛如通往另一个世界……
怎么还没沉到底?四周全是黑暗的淤泥,还有百年前的沉船残骸。
水,肮脏的冰冷的水,再度涌进鼻子和嘴巴,灌满筋疲力尽的肺叶。
在无穷无尽的深渊,意识消失前的最后一瞬,他看到漆黑浑浊的水底,闪过几束柔和的光,照亮一条紫色丝巾—不,是巧克力般光滑的丝巾本身,反射遥远水面上的月光。诱人的丝巾像条水蛇,围着一个美丽白皙的细脖子,在急促的水流中越收越紧,也缠绕在他的颈上……
啊,终于看到了,看到了那张脸,那张绝望的少年的脸。
这不是幻觉。
谋杀似水年华 第二章
外滩三号。
五楼餐厅,响起淡淡的蓝调,还有以英语为主的各种语言。每张桌上的高脚杯都荡漾着鲜血般的红酒,令人有身在异邦的幻觉。
菲籍侍者端来橙汁,小麦轻啜一口,看着窗外的黄浦江。若回到八十年前,还会看到张着巨大翅膀的和平女神像,如今只剩同样古老的气象信号塔。江面上穿梭着数艘游船,闪起花花绿绿的灯火,竟不像这人间所有。
心底忽然一凉,不知为何想起忘川水。
对岸的陆家嘴,依次闪耀着东方明珠、金茂大厦,还有啤酒瓶扳手般的环球金融中心—就像描绘未来的科幻电影片段。白天,她就在其中某栋摩天楼上班,却从未像今晚这样隔江远眺,如同在看一堆金属与玻璃的模型,全无丝毫的人间烟火气息。
“你在看什么?”
对面响起年轻男子的声音,她尴尬地笑了笑:“从没这么看过我工作的地方。”
他端起红酒尝了一口:“是那栋楼啊,我家在四十九层投了个科技公司,最近决定要追加五千万投资。”
“哦。”
轻描淡写回了一声,小麦的笑容还是极不自然,渐渐让相亲冷场。对方已口若悬河地说了半小时,话题不离财经与房市,从国务院发改委的宏观调控,到浙商温商的私企八卦,足以去财经频道做评论员了。
“对不起,刚才一直在说自己感兴趣的,大概是受家族环境影响,父亲要求我三年内必须接班。”他长得还算不错,白净高瘦,就是普通话不太标准,“请说说你的爱好吧。”
“我?爱好?”
这个问题可难倒了小麦,她低头憋了劲想,却没有任何值得自豪的爱好—追看日剧?打CS通宵?泡晋江耽美闲情?在家做瑜伽?休息日睡懒觉?怎么每样都是足不出户!
“每个人都有爱好啊,我最大的爱好是自驾游艇出海。”
男子自豪地说出了他的爱好,小麦只能怯生生地蹦出一句:“我喜欢在淘宝上购物。”
“哦,我父亲跟阿里巴巴的马云很熟。”
“我在淘宝的买家信用等级是五颗钻石,我在阿里旺旺上有很多店主朋友,比如—”
她差点说出自己胸前的高仿卡地亚项链也是在淘宝上买的了。
不过,富二代哪用得着去淘宝?对方全身上下那套行头,自然是在巴黎置办的。暴露了自己是宅女的秘密,她淡淡地笑道:“是啊,我们生活在不同的世界。”
“我就喜欢你这种女孩。”
看来贵公子对她还挺满意,除了天生丽质难自弃,这身在淘宝精心挑选的晚礼服,也为本次相亲增色不少。
“是吗?”她第一次直视对方双眼,“我这么值得你喜欢?”
“你知道吗?你长得很像松岛菜菜子。”
她心底顿时浮起《魔女的条件》中爱上高中生的女老师,以及《午夜凶铃》里的单亲妈妈。
“她年轻的时候。”
他自作聪明地补充一句,小麦发自内心地笑了:“谢谢!”
贵公子得意地舒展眉头,心想这下要得手了吧,举起红酒杯开始摆酷。
小麦优雅地站起来:“抱歉,我去一下洗手间。”
拿起坤包,穿过长长的走道,离开贵公子的视线。餐厅还有另一道门,她头也不回地走出去,快步抢进电梯。
走出外滩三号大门,深秋黄浦江畔的夜风袭来,楼下停着一辆兰博基尼跑车,贵公子今晚的座驾—正在五楼耐心等待的他,或许心里正盘算着怎么半夜载小麦兜风?
再见。
她轻轻拍了拍兰博基尼,迅速离开闪烁的霓虹灯,沿着外滩的老大楼走了几分钟,钻进最近的地铁站。
晚上八点,地铁已不太拥挤,她还是没抢到座位,只能拉住扶手,闭上眼睛。在黑暗地底疾驰片刻,泪水无声息地落下来,从她的脸上轻轻划过。她只是感到在地铁里好孤单,想起一个多月前分手的男朋友,为什么这个秋天的夜晚,没能陪在她的身边,让她靠着他宽阔的肩膀?
半小时后,小麦回到了家。
带电梯的小高层,十多年前老爸单位分配的,如今已略显破旧。回家依然见不到半个人影。外滩三号那种餐厅实在吃不饱,她跑进厨房煮起方便面,她差不多也只会做这个。
自诩方便面手艺一流的小麦端着碗回到闺房,头一件事是打开电脑,IE首页是淘宝网。
撩起筷子吃了两口酸辣牛肉面,便听到宇多田光的《First Love》,她的手机铃声。
不耐烦地接起电话,却是怒气冲冲的舅妈:“小麦!你在哪里?”
“在家里啊。”
“你回家了?天哪!你怎么一声不吭就回家了?”舅妈仿佛已面临世界末日,“人家还在外滩三号餐厅等着你呢!”
“哦,那就让他继续等着吧,反正那里有不少女孩排队等着钓凯子。”
“小麦,你太不像话了!太没礼貌了!你……你……丢尽我和你舅舅的脸啦!”舅妈在电话里声嘶力竭,“你现在就给我回去!回去向李公子道歉!”
“舅妈,对不起,我和他是两个世界的人,真的不适合。”
那头还在继续咆哮,小麦已挂断电话。
没想到舅妈那么生气,不就是介绍相亲对象嘛。这李公子的父亲大概是舅舅的金主。不知得罪了浙商大老板会不会对舅舅的生意有影响?哎,原本就该推辞掉这次相亲,何必答应下来。
小麦不由自主打开窗户,任凭秋风灌满小屋,吹乱乌黑的头发。她从冰箱里拿出一听啤酒,半靠在窗帘后面,大口喝着白色的泡沫,强忍眼泪不流下来,酒却溅了出来冲刷脸颊上的残妆。
梳妆台的镜子照出自己的脸,她发现自己确实像年轻时的松岛菜菜子,也因此才会用《First Love》做手机铃声吧。每次这首歌在身边响起,她就会想到那条窗上扭动的壁虎。
铃声再度响起。
一个男人的声音:“这是公安局。”
“什么事?”
每次接到公安局的电话,她的心都会紧绷起来,只是紧张的原因和一般人不同。
“半小时前—你的父亲,因公殉职了!”
谋杀似水年华 第三章
她叫田小麦。
她的父亲叫田跃进,五十八岁的老警察,为了拯救被绑架的男童,跳进冰冷刺骨的黄浦江,救起孩子的同时,自己却不幸溺水身亡。
今天上午,她在公安局看到了父亲的遗体。淤泥已经清理干净,他的身体却被江水泡得有些浮肿。她抱着父亲哭了两个钟头,直至遗体被警车开道送往殡仪馆。市局领导号召全市公检法学习父亲的英雄事迹,还要上报公安部申请烈士称号。
她向公司请了丧假料理后事。千头万绪落在小女子肩头,亲戚们却躲得很远,幸好一群老警察过来帮忙,一起布置好了灵堂。
忙到晚上十点,家里只剩她独自一人抽泣,她看着父亲的遗像问:“你,你为什么要跳下黄浦江?你如愿以偿成了英雄,却只留下我一个人。”
小麦又说了声“对不起”,从柜子里翻出妈妈的遗像,他们可以在天上团聚了。
走进父亲的房间,写字台上摊着遗物—几十本的工作笔记,过去常见的黄封面小本子,他干了三十六年刑警,每年都会留下一本。
每本封面都记着年份,随便翻开几本,里面记录了父亲经手的案件,有偷自行车摸皮夹子之类的小事,也有变态杀手的连环灭门惨案。三十六年的工作笔记,最旧的是1995年那本,封面几乎褪了颜色,经年累月被手指摩擦过的缘故。纸边和书脊非常粗糙,有几道钢笔划过的印子—仿佛父亲还在抚摸它,就在这个阴冷的房间,只是女儿再也无法看见他了。
1995年?那是遥远的十五年前,田小麦只有十三岁,在读初中一年级。可为何自己却不记得发生过什么大事?
打开这本被父亲翻烂了的1995年的工作笔记,刚翻开便看到一张书签,所谓书签也就是一张硬纸片,上面写着一行潦草的字迹—
凶手是恶鬼?
恶鬼?
小麦紧紧捏着父亲自制的书签,父亲是坚定的无神论者,怎会相信恶鬼作案?
低头再看书签所在那页,开头用蓝色墨水写道—
1995年8月7日,晨,7点,大雨。
南明路199号,南明高级中学马路对面,小杂货店。
被害人,许碧真,女,33岁,外地来沪人员。
尸体仰卧,头朝外,脚朝内,左臂上举,右臂下垂,左膝盖略抬起。
粉色睡裙,拖鞋落地,似无性侵害迹象。
丝巾。
紫色丝巾!!!
“紫色丝巾”底下,父亲划了一条横线,还加上三个惊叹号,表示内心的震撼程度。
再看“凶手是恶鬼?”,五个字和一个问号,她的后背微微一凉,高楼外的秋风竟吹开窗户。十五年前的雨夜屠夫,仿佛已藏身于背后……
满头长发被风吹乱,忽而遮盖双眼,她惊慌失措地逃出父亲的房间,钻入自己的被窝深处。
恶鬼,会到梦中来吗?
谋杀似水年华 第四章
第二天,清晨。
她回到了2010年,从一身冷汗中醒来。晨曦落在苍白的脸上,她触摸狂跳的心口,回忆片刻前的噩梦。
田小麦梦见的不是恶鬼,而是一条深深的沟。
梦醒时分,她忘了父亲的死,好像他还在外头办案,不知哪个深夜才会悄然回家,打开电视看英超直播,或倒在床上鼾声如雷,醒来后再和女儿大吵一架。十八年前,她失去了母亲。一个多月前,她跟谈了一年的男朋友分手,眼看正沦为剩女。多年来父亲没有再婚,即便谈过几次含蓄的恋爱,终究都未能修成正果,后来就彻底断了这念头。他后来唯一的心愿,就是等到退休,小麦嫁人做了妈妈,他专心在家带外孙—他们都没能实现愿望。
打开父亲的房门,摊着三十六本工作笔记,不敢再看翻得最烂的1995年那本,而是翻开2010年最新的那本,最后看到他单独写的一段话—
如果,我死了,请在我的葬礼上,播放一首我很喜欢的歌。80年代末,在中国播放过一部东德电视连续剧《幻觉》。那部电视剧的主题曲,我和我死去的妻子都非常喜欢,虽然听不懂歌词的意思,但我知道那唱的就是我的命运。
希望,小麦能看到这一页。
小麦看到了。
难过地倒在父亲床上,好像自己还是小女孩,安静地蜷在那个男人宽阔的胸膛上。
遗言?可他再过两年就要退休,为何拼命地跳进水里?他以为自己是二十多岁的小伙子?以为还在越南和美国佬打仗?干吗不为女儿想想?不,他从没为女儿想过,也从没为妻子想过,他想到的只有警察抓贼,抓住那些十恶不赦的坏蛋,让他们不再伤害和他的妻子女儿一样的人们。
父亲永远无法对她补偿,她也永远无法对父亲补偿。她能做到的,只有在父亲的葬礼上,完成他的那个小小愿望。
《幻觉》?许多九零后甚至没听说过东德这个国家。
进入淘宝网,在搜索宝贝栏输入“幻觉”,结果有3713件相关宝贝,多是刘谦走红后的魔术道具,还有女装、饰品、书刊……
把分类限定在“音乐/影视/明星/音像”,搜出来第一行是“苏打绿 空气中的视听与幻觉 特价台版CD”。接下来是一部名为《死亡幻觉》的电影,晕—还是经典CULT!把搜索范围缩小到电视,却是国产动画片《虚幻勇士之12 幻觉记忆》。
从清晨到深夜,从Baidu、Google到Yahoo,都没找到这部东德电视剧《幻觉》,连准确的英文或德文片名都没查到,或许名字根本就不叫“幻觉”。她想起有个朋友在柏林读博士,于是在MSN上找到对方,回答却是东德时代的一切如今备受冷落,许多经典作品全被遗忘了。
《幻觉》,仿佛也跟死在黄浦江中的父亲一样,沉没在冰冷的时间河流深处。
两天后就是父亲的葬礼。
忽然,小麦的QQ上响起了“嘀嘀”声,一个熟悉的名字—钱灵。
她?好久没联系了,初中时代最亲密的好友,后来她们又考进同一所高中,住在同一间寝室,可称是情比姐妹的死党。上次两人相聚,聊了一个钟头的淘宝经,结果小麦败下阵来,把网购狂人的桂冠俯首让出。
“出来!”
不到两秒钟,屏幕上出现钱灵的回复:“来啦!居里夫人,最近过得怎么样?找到新男朋友了吗?”
“我父亲死了。”
屏幕上停顿几秒,想必钱灵很是意外,打出一行字:“对不起。他不是警察吗?”
“是,执行任务的时候去世的。”
“葬礼还没举行吧?告诉我时间地点,我尽量去参加。”
当年,好多次周末带钱灵回家里玩,父亲对她印象还不错。因为钱灵是她朋友,还是因为父亲喜欢所有漂亮女生?
“我要找一部东德电视剧,很多年前在电视台放过,但现在无论如何都找不到了。我必须找到它,因为父亲的遗愿是希望在葬礼上播放那部电视剧主题曲。”
“淘宝上找不到?”
“是,你不是骨灰级的淘宝买家吗?”
QQ沉默了,小麦焦急地等待了两分钟,催促道:“人呢?还在吗?掉线了?”
她催得很及时,钱灵打出一行字:“我在犹豫。”
“犹豫什么?”
“该不该把那家店告诉你。”
“哪家店?”
停顿半分钟后:“一家我常去的淘宝店,非常特别的地方,我想如果在那里都找不到,你就彻底死心吧!”
“快说!”
“算了,就当我什么都没说过。”
小麦一下子生气了:“钱灵,你不是我的死党吗?我发誓,必须要在父亲葬礼上播放这首歌,如果这个都不能为他做到,我这辈子就算白活了!”
“唉……”又等了半分钟,“好吧,有家淘宝店,名字叫‘魔女区’。”
“魔女区?”
这三个字让小麦的心跳加快,魔女?
“我想,只有这家店能满足你的愿望。”
“这就去,谢谢!”
“等等!”钱灵中断数秒重新打字,“我要警告你!去这家店一定要小心,我只准你去一次!不管有没有买到你要的东西,去完立刻就退出来,永远都不要再去第二次!明白?”
“为什么?”
“没有原因,我只想说这么多,请牢记我的警告。”
“如果去了第二次呢?就会发生什么?”
小麦的执著让钱灵再次沉默,稍后QQ对话框上终于蹦出一行字:“会死的!”
死?自从父亲死后,小麦对这个字已经感到麻木。
钱灵又加了一句:“好了,我警告过你了,现在我真后悔!不说了,我有事要出门。”
“现在?”现在是子夜十二点。“你的夜生活真丰富!”
死党下线了。
谋杀似水年华 第五章
魔女区?
小麦的手指紧紧压住鼠标,始终没打开淘宝首页,回想钱灵说的“永远都不要再去第二次……会死的”。她以为我是小孩子?
凌晨,一点。
窗外下起了雨,风在楼宇间发出凄厉的啸声,独守闺房的小麦,手指一抖点开了淘宝。
她在店铺搜索栏里输入“魔女区”,果然跳出一家特别的店铺。
进入这家淘宝店的首页,上面有张黑色图片,隐约可见城堡似的建筑,大门微微敞开,弥漫出灰色的烟雾。她看到过很多有特色的淘宝店,但极少有做成FLASH效果的。烟雾不断吐出,又渐渐消失在首页顶端,直到门里飘出一行醒目的大字—
本店可以买到你想要的一切
“然后,就把灵魂交给你?”
小麦可没那么容易被吓住。拉到下面看店里宝贝,网页背景居然也是黑色。这样的店主真有毛病,要把第一次来的买家吓跑?不过,黑色背景上点缀着白色植物的花纹,呈现几何形状的曲线,巧妙地配合底色,有强烈的装饰感。
然而,这些漂亮的花纹,让她感觉有些不舒服。
“魔女区”的卖家信用等级为皇冠,宝贝包括虚拟、数码、美容、服装、配饰、母婴、家居、食品、文化、影音、体育、服务、其他—基本涵盖所有类别,全世界最大最全的百货商店或大型超市,恐怕也无法全部容下这些。比如“虚拟”,有手机话费充值、游戏点卡、道具装备、火车票和飞机票代购,甚至还有大乐透。“数码”则从各种牌子的手机到照相机,再到笔记本电脑、iPad等,无所不包。还有她最爱逛的“服装”,有件她中意的羊毛外套,在常去的一家网店看到过,但这里的价格便宜了将近一百块。
点开“影音”,又是一个DVD与CD专卖店,有她看过和听过的全部日剧。在“欧美”分类里找东德电视剧,却连东欧电视剧都找不到。在店内搜索栏输入“幻觉”,跳出上百条结果,除了《死亡幻觉》和苏打绿的CD以外,没有一样和影视音乐有关。
回到首页,看到“魔女区”店主的阿里旺旺在线,她顺手点了进去。这是在淘宝购物的习惯,拍下宝贝前先和店主确认货的情况。手指在键盘上停顿良久,屏幕下方时钟已是凌晨一点半。
“你好。”
她打出了最简单的两个字。
“你好。”
不到两秒钟,店主便回复了。经营不错的店主多是夜猫子,因为买家大多也是这时上来。有的大店有好几个客服,二十四小时与买家沟通,不流失一单生意。
“我想买一张碟,东德电视连续剧,1989年曾在中国播放过,当时译名叫《幻觉》。”
“没听说过。”
店主迅速打出一行字,让小麦心里猛然一沉,但她执著地继续问道:“我在很小的时候看过这个电视连续剧,绝大多数人都不知道,或者看过也忘记了。那是个东德的侦探剧,一个老警察最后被坏人打死了。”
网络那头沉默片刻,知难而退?
“拜托了!如果实在找不到电视剧,有那首主题曲也可以的—这是我父亲的遗愿,要在他的葬礼上播放那首主题曲,还有两天就是追悼会。”
“明白了。”屏幕上跳出一个链接,“你点进去,拍下这个定制产品。”
点开链接,进入“定制产品”页面,是在“魔女区”的“其他”分类中。
淘宝网的这些定制产品没有任何内容介绍,都是买家与卖家间私下协商的,也有的单纯就是为了更改交易费用。
这个定制产品的价格是一百元—就算开价一万元,她也会毫不犹豫地买下来。
用支付宝完成付款,在买家收货并确认后,这笔钱才会打到店主手中。
“我拍下了!拜托!后天下午就是追悼会,请务必在中午前送到!”
真要把全部希望寄托在“魔女区”?小麦的手指有些颤抖。
谋杀似水年华 第六章(1)
两天后。
桑塔纳出租车停在楼下。
田小麦穿着一身黑色套装,头上Сhā着一朵白色小花,就像服丧的年轻寡妇,从侧面看却仍妩媚动人。她的双眼有些红肿,素颜苍白憔悴,三千青丝挽在脑后—若再哭得悲惨一些,这雨打梨花深闭门的模样,不知还要惹多少人怜惜。
拉开车门钻进前排座位,她向司机说:“麻烦你了,老丁。”
“老邻居嘛,别客气。”
出租车司机老丁踩下油门,载着田小麦开往殡仪馆。这个四十多岁的男人,脸上刻着不少皱纹,是多年前开卡车跑长途的缘故。他住在小麦楼下,两人经常半夜在电梯里遇到。市中心上下班高峰时段很难打车,有时不想挤沙丁鱼罐头似的地铁,小麦就会提前一天给老丁打电话,通常他都会准时候着。
她从包里拿出一张光盘。
昨天收到的快递,私刻的DVD,只有一个AVI视频文件,果然是东德电视连续剧《幻觉》。视频只有短短十分钟,却是大结局的那段,主题曲异常清晰。中年男人沧桑低沉的声线,缓缓唱着听不懂的德语歌谣。剧情里老警察因公殉职,画面闪回前几集他的音容笑貌,煽情地配合着片尾的主题曲—多年前那个夜晚,全家坐在电视机前,似乎从未掉过眼泪的父亲,居然抱着母亲大哭起来。
“本店可以买到你想要的一切。”
考虑到快递发出的时间,店主找到视频的时间只有十来个小时,莫非这个店主果真是“魔女”?
半小时后,出租车停在殡仪馆门口。父亲作为公安英雄,自然有市领导过来参加追悼会,门口多了不少警察。小麦却迟迟没有下车,掏出手机给前男友发了条短信—
“今天,下午三点,是我父亲的葬礼。”
小麦前男友的名字叫盛赞,一个多月前两人刚分手。她的手机里存着他的照片,一直没删,也不敢再打开来看。她怕每次看到他的照片,会忍不住泪流满面。他是个又高又帅的男子,长着一副阳光的面孔,年龄仅比她大一岁,可算许多人心中的白马王子。
他和小麦是钱灵介绍认识的—他的父亲是钱灵公司的老总,母亲出身红色贵族,他自己可谓家世显赫的贵公子。盛赞是一家私立医院的外科医生,若把红包算上,年收入起码有二三十万,家里还有好几套房子车子。条件这么优越的男人,真是剩女们眼中的极品,若是自己瞎了眼睛不要,转眼就要被小妹妹们抢去了。
盛赞也很快喜欢上了她,凑巧他们还是高中校友,盛赞只比她高一届—小麦好遗憾,为什么不早十年认识他?她决心把握好这个机会,痛痛快快谈一场恋爱。他们进展很顺利,小麦不愿继续待字闺中,主动带着男友回家见了父亲。没想到警察老爸还挺高兴,主要是男友的家庭背景不错,形象也完全符合他心目中理想女婿的形象。
田小麦也准备去见他的父母。临到女友上门拜访前几天,盛赞才第一次向父母汇报小麦的情况,没想到他的父亲断然拒绝,命令儿子和小麦分手—这是命令,而不是请求或希望,理由是对方家庭不适合。
真是很可笑,因为她是警察的女儿,母亲早逝由父亲带大的女孩,就配不上自己的家庭?都二十一世纪了!何况自己收入不菲,小麦也在外资企业上班,两个人完全可以独立生活。小麦可是毫不介意租房子“祼婚”的。
可是,盛赞从没忤逆过父亲的意志,向来只是服从父命。
几番挣扎后,盛赞提出了分手。
谋杀似水年华 第六章(2)
小麦哭了,但只哭了一分钟,就头也不回地离去。
她不是为分手而哭,而是因为她喜欢的男人居然完全听从父母旨意,那么自己在他心中究竟是什么位置?也许就是个无足轻重、为讨好父母而存在的儿媳妇罢了。
父亲的葬礼即将开始,她知道那个男人不可能来的,她也从没奢望过。但是,她想让他知道这件事,就像以前躲在他怀里哭那样,让他分担自己的悲伤,无论他有没有这种感觉。
葬礼开始了,并没有通常听到的哀乐,而是响起了小麦从“魔女区”买到的光盘里的那部名为《幻觉》的东德电视剧的主题曲—没人在葬礼上听到过这首歌。
追悼会结束以后,看着父亲的遗体被远远推走,小麦痴痴地站在原地,就像没有灵魂的木头人,跟各位领导握手告别。
这时,走来一对三十多岁的男女—被父亲救起的那个男孩的父母,在握手致哀的同时,悄悄塞给她一张支票,上面的数字似乎是“伍拾万圆整”。
小麦把支票扔还给他们,头也不回地逃出大厅,迎面碰上了一张熟悉的面孔。
“钱灵?”
葬礼中,钱灵隐藏在最后一排,一直都没被小麦发现。这位中学时代的死党,难得穿了一套黑衣,却仍旧掩不住浑身的性感。高中同学常私下评论她俩:钱灵是三月争奇斗艳的桃花,小麦是六月荡漾在水面的荷花。桃花总是抢先开得满园芬芳,荷花则是静静等待采藕人儿—其实,钱灵最爱梅花,小麦最爱的却是樱花。无论如何,依然是钱灵怒放在先,小麦绽开在后。
“谢谢你的推荐。”她挽起钱灵的胳膊,耳语道,“‘魔女区’帮我实现了父亲的遗愿!”
钱灵却没有回答,脸色竟比大哭过的小麦更差。
“怎么了?”小麦盯着她的眼睛,“你遇到了什么事?”
“对不起,我要走了!”钱灵挣脱小麦挽着她的手,“不要再去那家淘宝店了。”
“魔女区?”
钱灵严肃地皱起眉毛,告诫道:“是,永远不要再去!答应我!”
“为什么?”
“不需要理由。”
说罢,钱灵转身离开,坐进新买的小车里,飞速发动离开了殡仪馆。
幸好有父亲生前的警察同事们帮忙,作为逝者的独生女,田小麦为参加葬礼的亲朋好友安排了本地传统的晚餐。她像个只会握手和点头的木头人,不停感谢留下来的每个人。忙到最后,她从一堆警察中走出来,却发现自己再也流不出眼泪了。
子夜,小麦回到毫无生气的家里,看着墙上的黑白遗像,确信自己从此将孤苦伶仃。她再次走进父亲的房间。是该把这房间彻底收拾一番?还是永远保持原样?
细长冰冷的手指,在桌上的那些旧本子上划来划去,最后停在1995年那本的封面上。
打开这本翻得最烂的工作笔记,仿佛还能闻到父亲残留的烟味,看到那张写着“凶手是恶鬼?”的书签。
后面一页,是父亲潦草的字迹—
1995年8月8日,凌晨,局里。
南明路凶杀案。
少年,唯一的目击者,他说话了。
凶手是一只恶鬼。
谋杀似水年华 第七章
天,亮了。
2010年,深秋。
田小麦腰酸背痛地醒来。居然伏在父亲书桌上睡了一晚,想是太过疲倦的缘故。她看着父亲的笔记本,写到1995年8月8日傍晚,父亲竟然带着受害者十三岁的儿子,回到自己家里过夜。而与他同龄的自己,对那个乡下少年非常不友好,就像个冷漠势利的小市民。
这段笔记看得小麦心惊肉跳—这真是十五年前的自己?可是,她却完全不记得1995年暑期发生的事,更不记得那个叫秋收的乡下少年—难道这些都是父亲的幻觉?
想回去睡个回笼觉,却再也难以入眠,她索性啃了个面包,打开电脑。
IE首页仍是淘宝网。打开“已买到的宝贝”,最近的就是“魔女区”的定制产品。买得最多的是女装;其次是碟片,虽然现在已习惯上网看片,但有不少冷门电影和剧集,只能在淘宝上找到;还有洗发水、女性用品、隐形眼镜药水、夏天的电蚊香、冬天的暖宝宝、手机饰品……
自从开始玩淘宝,她几乎不再进商场了。至于较贵的宝贝如化妆品,可以去淘宝商城的专卖店。最离谱的一次,是花了一个半月的薪水,在淘宝上买了块缅甸翡翠,据说在实体店要花上五万块。购买之前她犹豫了很久,找来各种资料,最后痛下决心买下这块翡翠,头几天还挂在脖子上,如今这块翡翠却躺在抽屉里,只在无聊时拿出来把玩一下。
这些年她已在网上花了十几万,每次用支付宝付款,无论几十块还是几千块,都有种心满意足的感觉。她的买家信用已达5819分,后面跟着五颗钻石,可算宅女中的战斗女。
许多女人心情糟糕时,就以购物作为发泄途径—小麦逛了几家常去的网店,她是VIP客户,也是店主们最欢迎的买家。看着琳琅满目的衣服,却没有买的欲望—其中好多已挂在衣橱中了。
她想起了“魔女区”—钱灵叮嘱她绝对不能再去第二次的地方。
许多年来,钱灵是她最好的,甚至是唯一的朋友,也是钱灵介绍了“魔女区”,才满足了父亲最后的遗愿。可不知什么原因,小麦突然生出一种厌恶感—高中时代好多事都忘了,只记得自己一直对钱灵言听计从,从没违背过死党的意愿,好像她说的全是真理,没有一样没得到验证似的。
田小麦想要自己决定一次。手指比大脑更快地点开“魔女区”,还是那特别设计的黑色首页,哥特城堡大门飘出烟雾,化作那行让人难以忘记的文字—
“本店可以买到你想要的一切。”
如果买的是死亡呢?别人的死亡?或者店主的死亡?
下面是百货商场式的宝贝分类,随便进入配饰大类,密密麻麻一大堆宝贝—从十块钱的发卡、二十元的胸针,到几万元的卡地亚钻石项链—可以从贫民窟卖到华尔街。小麦在外企做过用户分析,最好的定位是准确精细,不能将所有人一网打尽。比如LV之类顶级品牌聚集的商场,永远不会让打折的外贸货进入其中。
翻到配饰类的最下端,她看到了一条丝巾。
紫色的丝巾。
情不自禁地点下去,图片是店主自己拍的,深色背景上有条铺开的丝巾。照片里露出一只女人的手,显然是作为参照物,让人直观感觉到丝巾的大小—不是大妈用的大块丝巾,而是适合年轻女孩的适中尺寸。
眼前的紫色既不深也不浅,是水晶似的纯紫色,竟有柔和的反光,只有最上等的真丝才有这种效果吧。她目不转睛地盯着屏幕,紫色背景上有许多白色花纹,仔细看全是植物形象,主要是盘旋曲折的藤蔓,还有些类似玫瑰的花朵,宛如一座精心修剪过的花园。以前也在淘宝上看到过爱马仕的顶级丝巾,但这条丝巾太特别了,尤其是花纹,透显神秘西域风情。下面有详细介绍—
款式:丝巾
材质:100%天然蚕丝
长度:80×80cm
适合季节:四季
功能:装饰
性别:女士
品牌:Esfahan
Esfahan?
这是什么牌子?闻所未闻,大概是某个更稀有的奢侈品牌吧。
最关键的是价格—一千九百元。
对一条丝巾来说,一千九百元贵了一些,但比起动辄上万元的正品爱马仕,又经济实惠多了。小麦淘宝多年,感觉这个定价不错,若是一百九十元怕被认作A货,只有千元以上才感觉是有档次的真品。
文字介绍下面还有图片,紫色丝巾被挽成几种不同的造型,有系在脖子上的蝴蝶结,有做成旋转花朵的样子,更有围在假人模特上的—小麦心动了一下,想象这条丝巾戴在自己脖子上……
她从小就喜欢紫色,越纯粹的紫色越欢喜得紧,穿衣服也最爱紫色,偶尔挂串项链也多半是紫水晶,高中时候钱灵说她有公主命—那年头流行紫薇格格嘛。
小麦起身走到镜子前,摸着自己白皙光洁的脖子,再看看屏幕上放大的图片,配合自己憔悴却迷人的脸庞,这丝巾似是天生为她准备。
钱灵的话却刺耳地响起—买了会死吗?
骗鬼呢!
点下“立刻购买”,早上八点,别指望店主在线,她直接用支付宝付了款。
谋杀似水年华 第八章
破晓之前。
新月在愁云间穿梭,只余一片黑色荒野,干冷的风从北方吹来,夹着几粒黄沙,落到枯萎的脸上。脚下是丛生的蔓草和泥土,不时有突兀灌木挡道,还有残存半截的篱墙,露出砖瓦的古坟,直伸天际的倔犟枯树。脚底被荆棘刺痛,耳边不时掠过夜鹰呼号,夜色中视野如同底片,在最遥远的灰暗深处,匍匐着某些建筑轮廓。
记得自己坐上一辆大巴,从城市中心出发渐行渐远,穿过少女时代读书的学校,穿过无数工厂与楼房,穿过收割前的田野,又被抛弃在这片荒野尽头。没有人抛弃她,是她抛弃了自己,放逐了自己,囚禁了自己。
她,想要到另一个地方去。
很多年来,她一直梦想要去的地方,却一直不敢去的地方。
魔女区?
她停下脚步,像尊凝固的美丽雕像,孤独地站在风中,从云端悄悄泄露出来的月光,照亮了眼前的路。
路,断了。
一条深深的沟,横亘于她的眼前,并把脚下这条长长的野路,硬生生拦腰切断。视线越过深沟,彼岸就是无边无际的麦田,在月色下闪闪发光。她的脚踝在颤抖。弯弯曲曲的沟,向田野两边不断延伸,就像永远都没有尽头,把世界分成两半。
可是,沟并不宽,似乎用力一跃,眨眼间就能跨过去。
低头往下看,却发现沟非常深,深得完全不见底,仿佛通往地狱的第十九层。每次来到这里,她总会犹豫徘徊,然后胆怯地转身离去。
今晚,她却深吸了口气,似乎听到迎面而来的风中,隐藏着某个被遗忘的声音。
那声音召唤着她,就像召唤她重新从母亲腹中诞生。她后退几步又往前冲去—先是左脚跨了出去,接着右脚也腾空了,像只从猎人手中逃脱的小鹿,穿行在黑夜的荒野深处。
就在左脚要落到对岸的刹那,整个人却像被什么拉了一下—有一只手,一只肮脏的有力的手,突然抓住了她的脚踝。
她被拉了下去。
自由落体。
再也看不到荒野,再也看不到月亮,再也看不到自己想要去的地方。
只有,深深的沟,深深的沟里的风在激荡、呼啸。
她在不甘地叹息,她在绝望地狂叫。
在坠落到沟底之前,她睁开了眼睛—依旧声嘶力竭地狂叫,身下却是柔软的床。
原来,是场梦。
仿佛还在令人恐惧的沟底,满身冷汗湿透了睡衣,像父亲被从水底捞起时那样。田小麦几乎从床上滚了下来,感觉心脏要跳出嗓子。打开台灯一看,才到凌晨五点。
又是这个梦。大约从二十岁起,她就不断地做这个梦,每周至少会做一次—她也感到困惑苦闷,甚至找过心理医生,却从没解决过问题。这个关于深沟的梦,成为潜伏在她身体里的小兽,时不时从深夜里爬出来,吞噬她脆弱的心。
以往每次做这个梦,她都是站在荒野的深沟前,从没跨过这条沟。
刚才却是破天荒第一次,她居然有这个勇气跨过去—结果却是粉身碎骨。
骨头和关节都异常疼痛,好像刚被摔散了架,又活生生地被拼了回来。
小麦拉开窗帘,看着灯光下玻璃的反光,映出自己的脸庞。
二十八岁,仍然迷人的脸庞。但接下来,青春就要流逝了?
她想起了一个人。
颤抖着拿起手机,给前男友盛赞发了条短信—
“我这些天不断做噩梦,大概快要死了吧。”
为什么还要再给他发短信呢?大概因为孤独吧。人总是害怕孤独,尤其在失去父亲以后,每个夜晚都那么难熬,只能靠在淘宝上疯狂购物来麻醉自己,清醒过来还是无比疼痛。
忽然,短信铃声响了,前男友回复了一条短信—
“小麦,我知道你现在很难过,也很抱歉没去参加你父亲的葬礼。我很为你担心,希望你能坚强起来,千万要照顾好自己!保护好自己!我会一直念着你的,希望以后看到你的笑容。你的赞。”
短信还没读完,泪水已滴落到屏幕上。
现在是早上七点,大概她发出的那条短信吵醒了盛赞的好梦,他却立即回了一条,如此安慰关心的话—任何女孩都不能不为之动容,无论以前他多么令她失望。
“我会一直念着你的。”
小麦反复读着这句话,该不该相信他呢?
“希望以后看到你的笑容。”
这是一种暗示?希望再续前缘?可是,他能跨过父母那道关吗?
她不知该如何回复。以前也谈过几次恋爱,每次分手都是干脆利落,几乎一转身就忘了对方—她想自己从没真正爱过一个男人,真正发自内心发自骨髓的爱。
从没真正爱过,才是一辈子最大的遗憾。
谋杀似水年华 第九章(1)
“田小麦!”
一个声音在公司前台响起。她从美国老板面前站起,低头穿过忙碌的办公区。
这是陆家嘴的高级写字楼,窗外是无数光怪陆离的摩天大厦,只有在钢铁丛林的缝隙间,才能看到支离破碎的黄浦江,在秋日阳光下波光粼粼。
在公司前台,戴着头盔的快递员交给她一个鼓鼓囊囊的文件袋。小麦注意到快递的发件地址,打印着“魔女区”三个字。她将快递捧在心口,舍不得马上打开,以免被旁边多嘴的女同事看到。
女人嘛,可以让别人分担忧愁,却不能把自己的宝贝与人分享。
整个下午注视着它,连上厕所也心不在焉。
下班后她没有挤地铁,而是苦苦排队二十分钟,等到一辆出租车。忍着堵车之痛,辗转之艰,饥饿之苦,终于回到家里。
打开快递文件袋,有个包装精美的纸盒,外面覆盖着一层塑料薄膜,却没有任何文字,只有和图片上相同的植物花纹。
小心翼翼拆开包装,丝巾安静地躺在里面,似是被特意折成花瓣形状。小麦蛮喜欢这种样子,仿佛触摸初展芳容的少女。她深吸了口气,手指却如触电般弹开—不是静电反应,就像把手伸到牛奶中,那种光滑的幸福感,如一场梦。
肾上腺素开始分泌。
在淘宝买过不少真丝衣料,只有到手上才能感觉出来。眼前的紫色丝巾,还未展开就发出柔和均匀的光泽,虽明亮却不刺眼。她心疼地打开这朵折叠的花,就像砸碎一件刚做完的艺术品。丝绸表面互相摩擦时,发出细微的清脆声响,这就是俗称的“丝鸣”或“绢鸣”,说明这是真正的天然蚕丝。丝巾打开不留任何折痕,仿佛全新的未曾动过分毫,想必丝的弹性极佳。
终于,整条丝巾像一块巨大的方形宝石,摊开在小麦的床上。
这是老天恩赐的礼物吗?她痴痴地看着丝巾,开始幻想戴着它的模样。丝巾的颜色与花纹,与“魔女区”里的宝贝图片完全一致,大片纯到无以复加的紫色,用的应是纯天然的染料。奇妙的白色植物花纹在她的床上蔓延,变成一座繁花似锦的园林,那是伊甸园。
再观察细节,无论材料还是做工或花纹,都已完美到极致,挑不出任何毛病,似非人力所为—更不可能是机器所织,而是鬼斧神工。把丝巾翻了一面,角上的末梢扫过脸颊,有冰激凌似的凉爽感,一根根丝纹贴在脸上,让她联想到一群蚕宝宝,正在吐丝,作茧自缚。
找不到商标,也找不到Esfahan几个字母,看不到任何生产者的痕迹。
或许,这是一条绝版丝巾,从未大批量生产过。只要识货之人,自然视为无价之宝,一千九百元太划算了!她情不自禁地拿起丝巾,叠成可以戴的样子,就要往脖子上绕。眼前却掠过什么东西,惊得手指猛然一颤,丝巾顺势掉到地上。小麦再定睛一看,屋里并没有出现什么怪物。她把宝贝丝巾捡起来,掸掸灰又吹了吹。当双唇接近丝巾,胃却剧烈翻腾起来,跌跌撞撞冲进卫生间,她忍不住“哇”的一声,把几个钟头前的午餐全吐了出来!
惨了!五脏六腑都像在抽筋,头发丝沾到自己吐出的污秽之物,她又恶心地张嘴吐了第二遍。
狼狈不堪地坐倒在地,她已忘了上次呕吐是什么时候,小学二年级还是三年级?打开淋浴器,把自己彻底洗了一遍。
田小麦难过地捂着肚子,回到卧室看着丝巾—如此美丽的丝巾,虽然诱人却有剧毒?她不敢再戴它,小心折好,塞回包装,放入衣橱深处,最隐蔽安全的抽屉。
谋杀似水年华 第九章(2)
什么都吃不下,也不想上网,更没心思睡觉。她来到父亲的房间,桌上还摊着那三十六本笔记本,翻开1995年的那本,书签夹在上次看到的那一页。
1995年8月13日
虹口体育场,甲A联赛。
他第二次看到了凶手!
1995年8月13日的夜晚,十三岁的她和警察老爸,以及那个叫秋收的少年,在虹口体育场经历的一切,呈现在笔记本略显模糊的字迹中。
然而,十五年后的田小麦,却丝毫都记不起来!十三岁那年,自己真的去过虹口体育场?
记忆像一片天空,往事如飞过的小鸟,没留下一丝痕迹。
这两年来,虽然她的容貌依然青春,甚至常被误认为刚毕业的大学生,脑子却仿佛老了几十岁。有几次与老同学聚会,大家热烈讨论念念不忘的往事,她居然丝毫没想起来,似乎从没认识过那些人,也从没经历过那些事。每当她露出一无所知的白痴表情,死党钱灵就大感震惊,因为别人说的那些往事,小麦全都亲身经历过—怎会遗忘得一干二净?
去年,钱灵介绍她去看了医生,经过全面检查,发现她的大脑并无任何问题—简而言之,不是脑子有病,而是心里有病。
医生说她患有轻度抑郁症,暂时丢失一段记忆。但这些记忆并未删除,只是因为某种原因被屏蔽了,随时随地可能重新恢复。小麦无法说清自己的少女时代,因此也难以判断抑郁症的病根在哪里。医生给她开了一些治疗方法,她也曾严格执行,但一年多来毫无效果。
最近,与前男友分手后,那个关于深沟的噩梦,更频繁地光临她的大脑,她时常害怕哪天再也不会醒来。
也只有在淘宝时,才可忘我地无拘无束,想要买什么就买什么,她明白这是一种自我麻醉。
手指停留在鼠标上许久,点开一家网店—
魔女区。
黑色的城堡大门飘出烟雾—“本店可以买到你想要的一切。”
那么,记忆呢?
她点开店主的阿里旺旺,犹豫不决地敲着手指,耳边响起钱灵的警告。
等待了十分钟,终于打出一段话—
“真的可以在你店里买到想要的一切?”
店主果然每夜在线,不到两秒就回答:“是。”
小麦大胆地打出一行字:“我能买到记忆吗?”
“记忆?”
“不能吗?”
她泄气地叹息,自己太傻了!竟天真地以为能买回记忆?大概店主说能买到想要的一切,指的是一切物质—记忆则属于精神,就像灵魂、欢乐、痛苦……
“当然能买到。”
没想到,店主给出了一个确定的答案,小麦摇摇头输入:“真的?我发现自己遗忘了大部分的记忆,许多年前的记忆。”
“哪一年?”
“1995年。”
“好的。买个定制产品,一千元,买自己的记忆,不贵吧?”
店主给出了一条定制产品的链接,也像上次买用于父亲葬礼播放的《幻觉》主题曲一样,小麦点头在心里说—
“不贵。”
谋杀似水年华 第十章
第二天,小麦在公司收到一份快递,发件人地址印着“魔女区”。距离下单还不到十六个小时,真是飞速的物流啊。
这次收到的快递是一个快递袋,就和平时公司来往的快递一样,从外面摸了摸却有些硬,至少不是纸质文件类的东西。
她在“魔女区”购买的是“记忆”,确切地说是1995年的记忆。
丢失了的少女记忆,就装在这个薄薄的快递袋里?
回到家里,她心急火燎地打开快递,却是一套碟片,封套上印着两张熟悉的面孔。
她认得那两个演员—男的叫武田铁矢,女的叫浅野温子—《101次求婚》。
身为日剧迷的小麦,当然知道这部经典剧集,编剧是大名鼎鼎的野岛伸司,被翻拍过多个版本。她很喜欢老戏骨武田铁矢,特别是《白夜行》里他扮演的老警察,会让她想起死去的爸爸。
她泡了盒方便面,将第一张碟塞进DVD播放器。屏幕上出现浅野温子,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的温馨风格,同时响起主题曲—恰克与飞鸟的《Say Yes》。
毫无疑问,她看过这部电视剧,每个画面每段音乐每句台词,每处搞笑的细节每次感动的停顿,都牢牢印在脑海中,只是一下子被遗忘了那么多年。看到男女主角第一次相亲那段戏,深埋在心里的种子,突然间生根发芽。就连男主角的下一句台词,她都能抢先准确地说出来—
“我发誓!五十年后,我依然会这么爱你!”
没错,就在这个房间!
刹那间,感觉身边一切都变了:家具、餐桌、电视机、墙上的照片、门口的装饰,甚至地板的颜色!
唯一没有改变的,是电视机里播放的画面。
小麦抓着身上的毛衣,感觉它眼睁睁变成夏天的汗衫,气温也升高了十几度,头顶早就卸掉的电风扇又转了起来……
回忆,如同长久干旱后的荒野,迎来雨季的第一滴雨水……
早已被遗忘又重新捡回来的似水年华。
1995年的夏天,异常炎热的八月中旬—每天下午的暑期电视剧场,都会播放日本电视连续剧《101次求婚》。十三岁的少女田小麦,坐在爸爸妈妈结婚时买的沙发上,叼着自家冰箱做的盐水棒冰,聚精会神地看着不断出丑的男一号。
她的身边总是坐着一个乡下少年……
谋杀似水年华 第十一章
荒野。
黎明之前,月光隐藏在密布的阴云背后,前方只有离离的野草,以及永远看不清的天际线。
深秋的风掠过她的头发,寒冷渐渐渗入每寸皮肤,迫使她抱紧自己的双肩,艰难地踏过脚底的露水。
忽然,她看到了那条沟。如一条大地被撕破的裂缝,如一段身体被切开的伤痕,将此岸与彼岸分割成两个世界。
深沟两边,相隔不足数尺,似乎只要纵身一跃,就可以抵达那个彼岸。
可是,万一摔下去,必然粉身碎骨。
风在晃动她的身体,小腿和脚趾都剧烈颤抖,直到她闭上眼睛,迈出跨越的第一步。
她,醒了。
是那个延续数年的梦。
然而,小麦发现自己并非躺在床上,而是站在客厅外的阳台。
风,彻底吹破梦境。
在阳台上向远处眺望,是一座矗立着无数摩天大楼的城市。她可以清晰地看到一栋焦黑的大楼,如同战火中幸存下来的废墟,那就是被烧毁的胶州路教师公寓。每当看到这栋焦黑的大楼,心中难免生出悲戚,感叹人活着并不容易。
不过,她的肚子紧靠栏杆,上半身几乎探了出去。数十米下是川流不息的柏油马路,早起上班的人们正匆匆赶路。如果再往前倾几厘米,黑色的路面可能就要被鲜血染红,她也将登上报纸的社会新闻版。
结结实实地跌坐在阳台里,她摸着自己狂跳的心,几乎是爬着回到客厅。
“我是要自杀?”
绝望地回到卧室,被窝还残留着体温,电脑屏幕上还闪烁着“魔女区”。
耳边再度响起钱灵的话—会死的!
真的会死吗?小麦忍不住哭了,不是为自己要死而哭,而是为直到死的那天,都没能回忆起少女时代。
女人遇到心乱如麻的时刻,通常会找闺蜜倾诉—想来想去,也只剩下钱灵。
谋杀似水年华 第十二章
晚上,小麦裹上围巾,还加了厚厚的外套,过两天就要把冬装翻出来了。餐厅定在陆家嘴的正大广场,点完菜打量钱灵的脸庞,死党又憔悴了许多—眼眶微微发黑,脸上看不到血色,无论怎样涂抹化妆品,都无法逃过小麦敏锐的目光。
“你怎么了?”
高中时代她们是两朵校花,时间怎么就像魔术师一样,转眼就要把萝莉变成御姐?
“没事啊!”钱灵尽量自然地微笑,“别关心我啦,不是你请我出来吃饭吗?告诉我有什么事?”
“恐怕—我就要死了。”
钱灵沉默半晌,面色阴沉下来:“你又去了‘魔女区’?”
“是。”
“为什么不听我的警告?”
“因为,‘魔女区’能给我最需要的东西。”
田小麦差一点就说了出来,“魔女区”帮她回忆起了1995年的往事。
“我说过魔女能给你想要的一切。”
“魔女?”
“嗯,我是这么叫店主的—魔女会变魔术,真的能给你一切。但是,我想魔女要的代价,应该不止是金钱。”
小麦不明白她指的是什么。
“你怎么知道‘魔女区’的?”
“几个月前,很偶然搜索到的,果然能买到你想要的一切。我已经无可救药地上瘾了,每天都要上去买东西,好像一天不上‘魔女区’就会把自己憋死。小麦,你可不要像我一样无法自拔,我想你的自控力要比我强。”
“你不能帮我?”
“人,只能自己救自己。”钱灵的目光锐利起来,就像在高中的寝室里那样,“小麦,克制住你的欲望,就可以拯救自己。”
“你总习惯教训我,而我也总习惯听你的话。好吧,我不是小女孩,我会保护好自己的。说说你吧,你怎么了?也许你不爱听,但我必须说,你看起来好憔悴,也是因为‘魔女区’?”
“原因很复杂。”钱灵转脸掩饰自己,“我不能说。”
田小麦只能说回自己:“我的记性越来越差了,有一次在街上遇到个老同学,她跟我说了半天,我都没记起来她是谁!原来是我们同寝室的眉儿,搞得她很不高兴,以为我故意搭架子。真丢脸!”
“只要还记得我就好了。”
“就是怕将来有一天,连你也不认识了。”
“你可能忘记任何人,但不可能忘记我。”钱灵颇为自信地一笑,“因为我们是死党。”
“可是,一个人如果连青春的回忆都没有了,那将多么可悲。”
“不过,有些事情嘛,不记得更好!还是永远不要再记起来了!”
钱灵的这种态度引起小麦的警觉:“是不是发生过什么事情,你不愿意告诉我?”
“你真的,都忘了?”
“提醒我一下—求求你!”
“慕容老师。”钱灵将信将疑地说出一个名字,“还记得吗?”
好熟悉的名字啊!可是,小麦丝毫想不起那张脸:“慕容老师?她—是谁?”
“连她都忘了?”钱灵很是吃惊,但她旋即又恢复镇定,轻描淡写道,“忘了就忘了吧。”
“不,你要告诉我。”
“只是我们的语文老师。别再固执了,既然都忘了过去,就想想未来吧!”
“未来?”小麦在心底暗问:我有未来吗?
“我知道你和盛赞分手了,后来还联系过吗?”
前男友盛赞不就是钱灵介绍的吗?小麦掏出手机,给她看盛赞最近发来的短信。
“不错啊!”钱灵很有经验地点头,“你们还有旧情复燃的机会。”
“可是—”
“难道你不想?”
小麦终于点头:“我想的。”
“那就好,你知道盛赞的老爸是我公司的老总,我听他说盛赞现在还没有新女朋友。”
“不会吧?”
像盛赞这么优秀的帅哥,家庭条件又非常出众,身边肯定有许多漂亮女孩紧盯着,快两个月还没女朋友,是不是心里仍想着她?
“明天周六,我建议你去一趟恒隆广场,最好是下午四五点。”
南京西路的恒隆广场,全是顶级奢侈品专卖店,小麦向来觉得那里不是自己的去处,她宁愿在淘宝上买高仿A货。
“陪你逛商场?你现在也开始买正品LV了?”小麦多嘴了一句,“还不如去香港呢。”
“我不去,你一个人去。”
“为什么?”
“小麦,从小到大你听我的话,有错过吗?”
反正也记不清了,小麦茫然点头:“好吧。”
明天,在二奶、暴发户与郭敬明最爱的恒隆广场会遇见天使吗?
谋杀似水年华 第十三章(1)
遇见天使的日子?
小麦在镜子前站了很久,换了一件又一件衣服,每件都漂亮得体,即便放在恒隆那样的场合,也不会让人瞧不起,更不至于被误认作二奶。但总感觉身上缺了什么,无法体现她最美的那一点—修长的脖子,戴上淘宝买的施华洛世奇项链,仍显得空空荡荡。这身低领薄毛衣,配上羊绒外套,如果再加一条迷人的丝巾,露出项链的水晶坠子,就堪称完美了。
她想起了那条被埋在抽屉最深处的紫色丝巾。
Esfahan。
小麦看着镜子里柔和的反光,摸了摸脖子,情不自禁地打开抽屉。
诱人,却令人恐惧的丝巾,如同一具美丽的尸体,被精致地折叠起来,躺在棺材的深处。
她禁不住伸出双手,触摸Esfahan丝巾的表面,清凉与柔滑渗入指尖,反射着紫色光泽,像传说中的月光宝石。轻轻展开丝巾,像抓着一条冰冷的蛇,缓缓缠绕在脖子上—镜子里的美人已焕然一新,紫色丝巾从两肩垂下,与这身毛衣简直绝配,就像为她的肤色与体形量身定制。丝巾表面再也没有令人恶心的异味,而是天然的蚕丝味,原本无以名状的恐惧,被某种幸福感取代,让她再也无从抗拒。她对镜子摆了个Pose,竟有女王气派。
丝巾,冤家!
下午四点,打车来到南京西路,戴着丝巾走进恒隆广场。一路不时有人回头,既有挽着女朋友的年轻小伙,也有牵着二奶的台湾老头,更有不少提着大包小包的时尚女孩。经过LV和爱马仕的专卖店,柜台小姐们纷纷侧目而视,她们什么有钱人和明星没见过?唯独没见过小麦身上的丝巾。
她在无数昂贵的标签前顾盼生姿,拿起一个迷人的普拉达包包,装出满不在乎的表情—却是她几个月工资都买不起的。
忽然,身边飘来一股迷人的香水味,小麦不由自主地抬起头,眼前却是一位中年贵妇,对方很有礼貌地问:“小姐,我能看看这个包吗?”
这个妇人好有气质,皮肤保养得不错,衣着也是名牌正装。小麦微笑着把包交到她手里,妇人还没忘记道谢。
接过包,贵妇人又看了她一眼,忍不住赞叹道:“好漂亮的丝巾。”
她红着脸回答:“谢谢。”
小麦可不敢在真正的有钱人面前炫耀,刚要离开,却看到贵妇人身边多了一个年轻男人。
居然—是他!
钱灵说得没错,今天是遇见天使的日子。
没来得及叫他的名字,对方就惊讶地喊道:“小麦!”
“盛赞!”
他穿着笔挺的西装,高大的身材简直是天生的衣服架子,站在普拉达专柜前,格外引人注目。
小麦不敢说这是钱灵的安排,只能羞涩地点头道:“真巧啊。”
若在两个月前,她会立刻扑进盛赞怀抱,不过毕竟已经分手,她必须矜持一些。
盛赞的目光集中在她的丝巾上:“你今天真漂亮!还有同伴吗?”
这是试探,他知道小麦从不逛恒隆广场,可能已交了新男友,说不定转眼就会出现。
“没有啊,我一个人来看看,只是看看而已。”
她做了个可爱的鬼脸,还是那个爱在淘宝买衣服的宅女。
盛赞回头拉住贵妇人的手说:“介绍一下,这是我的妈妈。”
小麦不禁低下头,自己只是平凡的市井女子,无权无势的警察的女儿,怎配得上做贵妇人的儿媳?但她还是很有礼貌地说:“原来是伯母,很高兴认识您!”
盛赞的妈妈微笑着点头:“你就是小麦啊!怪不得刚才第一眼看到你,就觉得和你有缘分,真是个懂事的漂亮女孩。”
谋杀似水年华 第十三章(2)
贵妇人说话就是不一样,小麦觉得自己恐怕一辈子都学不会。这时,眼前又多了个中年男人,身材高大相貌堂堂,很像香港的老电影明星。他轻轻挽住贵妇人的胳膊,不用问就知道是谁了。果然是大公司的老总,举手投足之间气派非凡:“你好,我是盛赞的爸爸。”
“您好,伯父!”小麦有些手足无措,只能尽量保持仪态,“很高兴认识你们。”
“很漂亮的丝巾!更漂亮的女孩!”
真会说话!他的笑容充满亲和力,嗓音淳厚稳重,让人不由自主地产生敬畏感。
“谢谢。”
前男友的父亲很有风度地说:“介意和我们一起购物吗?”
“这是我的荣幸。”
话虽如此,小麦却分外紧张,不就是盛赞的父亲反对他们交往的吗?他不可能喜欢她做儿媳妇的!
盛赞的妈妈试衣服时,盛先生一脸严肃地说:“听说令尊因公殉职,我很难过!”
“啊,您怎么知道?”
看着她惊讶的神色,盛赞轻声说:“是我告诉父亲的。”
“谢谢您的关心!”
等到贵妇人买好衣服,盛赞的父亲说:“我们早就预定了隔壁的西餐厅,不如请小麦也一起共进晚餐吧?”
“好啊,欢迎。”贵妇人也应声道。
田小麦却尴尬地推辞:“这样不好吧,太麻烦伯父伯母了。”
“没关系,四个人共进晚餐胃口会更好。”
盛赞看到父亲的兴致不错,趁机催促小麦:“快去吧,我都饿啦。”
于是,她跟着前男友一家走出恒隆广场,来到隔壁的高级法国餐厅。
钢琴伴奏声中,盛赞的妈妈接过菜单,熟练地点了几道菜,随手礼节性地给小麦看了看,价格贵得吓人,一顿饭要吃掉她半个月的工资。
“真不好意思,我来付自己的那部分吧。”
她不安地看着盛赞,前男友却转脸看着父亲。
“不,你是我们的客人,当然应该由我来请客。”
盛先生语气郑重,让人难以抗拒。
前菜上来时,盛赞轻声问小麦:“这条丝巾太漂亮了,在哪里买的?”
还有一句潜台词—是哪个男人送的?
她犹豫了一下,还是决定实话实说:“淘宝。”
“怎么会呢?”盛赞以前就看不惯她一直泡在网上买东西,“这么漂亮精致的丝巾,淘宝上能买到?”
“有一家淘宝店,可以买到你想要的一切!”
说完她就有些后悔,怎么嘴巴控制不住呢?
“真的吗?”
“开玩笑的!”
她决心让“魔女区”的秘密烂在肚子里,绝不能让前男友也钻进去。
盛赞的妈妈却说:“这种丝巾是进口的,我猜原产地是中东地区,你看丝巾上的植物花纹,非常具有那里的特色。”
没想到碰上识货的了,小麦大胆地问:“这条丝巾的牌子叫Esfahan,伯母您听说过?”
随即,她在纸上写出Esfahan几个字母。
“嗯,这不是牌子,而是产地—Esfahan,伊朗一座重要的城市,著名古都,中文译过来叫伊斯法罕,盛产地毯等手工艺品,从前有‘伊斯法罕半天下’的美誉。”
“原来是伊朗产的丝巾,伯母您的知识真渊博。”
“我们就喜欢去世界各地旅行,以后若不嫌弃,可以一起出游。”
“这—请别开玩笑了。”
小麦是认真的,能吃到前男友父母请的法国大餐已是极限,本来就没奢望别的。
“没关系,这不算什么。”
是啊,对有钱人来说是九牛一毛,对小麦而言却是另一个世界,她再次老实交代:“其实,今天纯属凑巧,我从来不逛恒隆广场的,只是难得有个休息天,不想待在家里做宅女上淘宝,就出来随便看看,但我肯定买不起里面那些东西。”
“小麦,我喜欢你的诚实!”盛太太举起红酒杯,“昨晚,我先生刚从香港飞回来,过两天还要出差去北京。他平时工作很忙,没有时间陪伴我们呣子。这次是我提前一个月就定下的,要他在这个周六下午四点,务必陪我和儿子来逛恒隆广场。”
“真是……好有缘分。”
依然不敢提起钱灵。她羞涩地呡了口酒,紫色丝巾衬着血红的葡萄酒,血红的葡萄酒映着她两颊泛起的红晕,更是风姿绰约。她的每句话每个动作,都显出良好的教养,不算大家闺秀也是小家碧玉,总之是理想中的好媳妇,将来也会是温柔贤惠的好母亲。
“小麦,12月10号,就是盛赞的二十九岁生日,我们准备在寒舍摆一桌家宴,不知你有没有空来做客?”
“啊?”
这下真的失态了,完全没想到盛先生会邀请她上门—这是同意她和盛赞谈恋爱了?再看他们的表情,绝非开玩笑或捉弄她。
不过,她却说了一句可能扫兴,但必须要说的话:“对不起,伯父伯母,我不能来。”
“为什么?”
盛赞大吃一惊,这么大好的机会,可是许多漂亮女孩打破头也要抢的。
“家父去世还不到一个月,我还身带重孝,就来参加盛赞的生日家宴,这样不太好吧?”
没想到是这个原因,盛先生郑重地问她:“你自己介意吗?”
“我—”她尴尬地抬头看了看盛赞的父母,“我只怕伯父伯母介意。”
盛太太爽快地抢话道:“小麦,只要你自己不介意就可以了。你以为我们是那种很迷信的家庭吗?我从来不相信这些东西的。何况,你父亲是因公殉职,他的事迹在全国的新闻里都有报道,他是个优秀的警察,你一定为你的父亲而骄傲,还有什么可忌讳的?”
这番出乎意料的话,简直让田小麦受宠若惊:“好的,我一定来!”
终于,小麦的手被盛赞握住了。
第十四章
12月7日,凌晨。
距离前男友(可以不用“前”了吧)的生日还有三天。
这些天来小麦勤做脸部美容,紧急恢复瑜伽训练,几乎每天都与男友约会。为避免长青春痘,她再也不熬夜上网,暂时戒掉了淘宝。
小麦期待自己是那个幸运的灰姑娘,渴望做一个幸福的梦。
可是,她依旧梦到了那条沟,那条将荒野分割为两个不同世界的深沟。
就在坠入沟底的刹那,《FirstLove》的铃声将她拯救出来。满身冷汗地睁开眼睛,打开手机,屏幕却显示着钱灵的名字。
她?现在是凌晨三点。
接起电话,电话那端传来钱灵急促的喘息声,如同蛇在爬行:“小麦,我刚才做了一个梦,梦到我们高三那年,那个大雾弥漫的清晨,梦到我们看到过的那一切!”
“我们看到了什么?”
“你忘了吗?”
“是,我什么都不记得了!”小麦却没忘记安慰她。“你别害怕!到底发生过什么?”
“那张脸!那张可怕的脸,还有,那条丝巾。”
听到最后两个字,她的心绷了起来:“丝巾?什么颜色?”
“紫色!”
手机差点掉到床底下,小麦下意识地缩进被窝,刚给她带来好运的紫色丝巾,正躺在衣柜抽屉的深处。
“紫色丝巾?发生过什么事?”
“那是你和我亲眼看到的,我不相信你会忘记!”
“对不起,我真忘了。”
钱灵苦笑道:“就算你忘了所有事,但还有一件事,那么多年过去了,我想要告诉你!再给你看一样东西,我现在能见到你吗?”
“现在可是凌晨三点!要不明天吧,中午我就去看你!”
“好,我等你!”
“快睡吧,睡着就没事了,晚安。”
挂断这个凌晨来电,田小麦才把手机关了。黑暗寒冷的床上,她辗转反侧许久。明天会听到怎样的秘密?
第十五章
五小时后。
即便没有刺耳的闹钟,生物钟也会强迫小麦醒来,必须在八点半出门,才能赶上那班过江地铁,以免迟到被老板臭骂。上班的地铁中,她打开手机,收到一条短信——
“等你来,我们一起把秘密从坟墓里挖出来。”
发信人是钱灵,发送时间是凌晨三点二十分。
拥挤的地铁车厢,田小麦越想越觉得奇怪,这不是钱灵的说话风格,她从来都是很直接地说大白话,更没发过这种文艺腔的短信。
走出地铁,她给钱灵回了一个电话。
“对不起,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
既然钱灵迫切地想要见到她,肯定会一直开着手机,随时可以与小麦联系,为何又突然关机了呢?
小麦疑惑地走进写字楼,如往常一样开始白领的一天。可是,整个上午她都心神不安,耳边不时响起凌晨时分,钱灵在电话里说的那些奇怪的话。她也不时看看那条短信。
“等你来,我们一起把秘密从坟墓里挖出来。”
忐忑不安地等到了午休时间,她又给钱灵打了个电话,依然关机。她立即打电话到钱灵上班的公司,才听说钱灵今天没去上班,也没打过电话请假,目前谁都联系不上她。
难道钱灵生病了?同时手机又坏了,病得出不了门,所以才联系不上?
尽量往好的方面去想,心里却慌得厉害,不是说好了中午去见她的吗?小麦立即向主管请了半天事假。
半小时后,出租车停在静安区一条幽静的马路边。周围都是三十年代的小洋楼,围墙上伸出香樟树叶,紧锁的铁门里庭院深深。去年,钱灵因为与父母吵架,独自从家中搬出来,在位于市中心的这里单独租了套房子。小麦来看过她一次,还很羡慕这闹中取静的好环境。
小麦按响铁门外的门禁,但半天都没动静,只得又用力敲响铁门,这才有个肥胖的女人来开门,想必就是房东。
来到底楼的钱灵家门口,不想轻轻一推门就开了,房东太太也感觉奇怪:“平时都是锁得好好的啊。”
进门是个幽静的小院子。泥地上种着许多花花草草,最醒目的是一株梅树——这是钱灵最中意的植物,恐怕也是这套房子最吸引她的所在。
从小园子直接进去是客厅,小麦叫了一声:“钱灵!”
空气中似乎传来寂静的回声。客厅的门居然也没关!
底楼只有一室一厅,小麦小心地往里走了几步,推开虚掩的卧室门,终于看到了钱灵。
钱灵死了。
第十六章
钱灵倒在卧室地板上,穿着宽松的白色睡衣,乌黑长发如瀑布散开,对着苍白的脸庞,像绽开了一朵白蕊黑瓣的花。
她的眼睛,曾经迷人的眼睛没有闭上,露出恐惧,疑惑和意外的神情,看着如约而至的田小麦。
小麦确信自己足够坚强,不会像房东太太那样尖叫着逃跑。她只是怔怔的站在原地,像一尊雕塑,僵硬地伫立在死去的死党身边——不是说好了“一起把秘密从坟墓里挖出来”?现在,田小麦已经准时来到,钱灵却永远不能说话了。
不过,真正让她的思维凝固起来的,是围绕在钱灵脖子上的一抹紫色——
丝巾。
紫色的,丝巾。
第一眼,她感觉是幻觉。会不会是自己把深埋在抽屉里的丝巾,幻想到了钱灵的脖子上?或者,钱灵没有死,只是躺在地上要和她玩一个恶作剧?
第二眼,她才确认钱灵的确死了!确认缠绕在她脖子上的丝巾,就是自己上个月从“魔女区”买的那种——同样水晶般的紫色,同样奇妙的植物花纹,同样的波斯伊斯法罕风情,几乎就是同一批产品,甚至是同一个人织出来的!
没有第三眼了——小麦的眼神定格在丝巾上,丝巾像一块自己磁铁,牢牢吸住她的眼球,让她丝毫无法移动;又像一条紫色毒蛇,不知不觉已缠上她的脖子,让她完全无法逃脱。
丝巾越收越紧,呼吸越来越困难,想象中紫色的蛇,令她渐渐窒息……
唯一无法被抑制的,是田小麦的眼泪。
当温热的泪水打湿地板,死去的美人渐渐冰凉,窗外的黄叶纷纷凋落——她闻到一股淡淡的气味,似曾相识的气味,从钱灵的尸体上飘出,确切地说是从丝巾深处飘来。
那是十年前某个清晨的气味,可以背大脑遗忘,但不会被鼻子遗忘。
第十七章
“她没说到过其他人?”
“没有。”
“也没说到过特别的事?”
小麦觉得自己快被逼疯了,退到角落摇头说:“对不起,凌晨她打来那个电话的内容,我已经全都说过了!我也给你看了那条她发的短信。”
“嗯,短信时间如果没错,应该在她遇害前不久。”
“我很后悔!凌晨三点通电话时,她希望当时就能见到我,如果我不贪睡,立刻从床上爬起来出门的话,或许还可以挽救她的生命!”
“不是你的错,没人会因为这样一个电话,而在凌晨三点出门的!”
负责这桩凶杀案的警察反复追问了半个小时后,总算安慰了小麦一句。
他是田小麦的老熟人。
十五年前,当时他从警校毕业不久,便跟随小麦的父亲,参与侦办了南明路杂货店凶杀案——这也是田跃进三十多年警察生涯里,仅有的还没抓到凶手的两桩案子之一。当年初出茅庐的警察小王,如今已是破案无数的警官老王。上个月小麦的父亲因公殉职,也是老王在帮忙料理后事。
根据现场的情况,初步判断钱灵是被丝巾勒死的,如果法医的报告能够证实——那么这起案件的作案手法与1995年的南明路凶杀案完全相同。
房东太太也被警察问得快要崩溃了。这栋老洋房是祖辈传下来的,到这一代已败得只剩下房子。洋房的大部分出租给一家广告公司。晚上,除了独居的房东太太,只有钱灵租住在底楼一套带小院的单元里。房东太太表示,昨晚并未有异常情况,整晚她都睡得很沉。警察也证实门锁没有被破坏的痕迹,更没有迹象显示有人翻墙而入。房东还说钱灵在这里住了一年,晚上多半在外面,平时也很少打照面,但每次付房租她都很爽快。虽然怀疑钱灵的社会关系复杂,但房东从没见过钱灵带男人回家,屋里也没有发现男人的用品。
目前,最大的嫌疑对象竟是房东太太。
至于动机?如果她真是凶手的话,当然不会把动机交代出来的。
不过,想起十五年前的南明路凶杀案,警官老王认为房东太太作案的可能性极小。
警方未在现场找到钱灵的手机,估计已被凶手拿走。
现场还有一样特别的东西。
死者的床头柜上,有一张黄|色便签纸,上面用蓝色的圆珠笔,写着一行潦草的字迹——
我杀过人
短短的四个字,就像四根金针,Сhā入小麦的眼睛。
警官老王自嘲似的说:“此地无银三百两?凶手告诉警方,他是一个连环杀手?”
“不。”田小麦已变得异常冷静,“这是钱灵的笔迹。”
“死者字迹写的?”
“我和她是从初中到高中同班六年的死党,当然认得她的笔迹,绝不会有错!”她一下子就想明白了,“钱灵要告诉我的秘密,恐怕就是这四个字!”
“你能想到她杀的人是谁吗?”
“不,完全想不到!”
钱灵曾经杀过人?
天哪!小麦记不起来,什么都记不起来了!与死党共同度过的时光,十八岁的似水年华,几乎完全遗忘了!
她杀过谁?
第十八章
十二月,夜凉如水。
死去的美人早被送到公安局去做尸检,只剩下钱灵伤心的父母。这对送走黑发人的白发人,哭泣数个小时后,才坐下来收拾女儿的遗物。小麦一直没有离开,帮助他们料理后事——她对应付这种事已经有了经验。这也注定自己离死神已越来越近?
她想在死者遗物里找到一样东西。
耳边犹记钱灵在电话里说的:“我想要告诉你!再给你看一样东西。”
还有,那条她临死前发来的短信:“等你来,我们一起把秘密从坟墓里挖出来。”
必须找到它——无论多可怕的秘密,无论埋藏在谁的坟墓中,小麦发誓要亲手挖出来。
“日记本。”
忽然,钱灵的妈妈自言自语了一声。
“什么?”
小麦托着死党妈妈的肩膀,以防她倒下。耗在她还算坚强,刚整理完女儿卧室所有角落,这位沉浸在悲伤中的母亲抹着眼泪说:“钱灵的日记本不见了。”
虽然,许多当年记忆都模糊了,小麦却依稀记得钱灵的日记本——高中时没完临睡前,她都在寝室悄悄写日记。只是钱灵从不给别人看,一直将它牢牢锁起来,就算死党小麦也没看过。
“阿姨,您确认日记本在这里吗?”
“她从家里搬出来的时候,我亲眼看到她拿走了日记本。”钱灵的妈妈接过小麦端来的一杯热水,“她早就不写日记了,但绝不会把日记本扔掉。”
看着窗外庭院的梅树,黑夜中的轮廓让人倍感凄凉,田小麦明白了——钱灵要告诉她的那个秘密,就隐藏在高中时代的日记本里,可惜却被凶手拿走了,或藏在某个更隐蔽的角落。
难道,凶手也和那个秘密有关?和自己丢失了的青春记忆有关?
脑子浮起那条紫色丝巾,想起钱灵在电话里说到的丝巾,还有1995年那桩未破的命案。
紫色丝巾?
陪伴钱灵的父母离开凶案现场,已接近于子夜4020电子书。小麦一路上用手捂着喉咙,似乎空气中也藏着一条丝巾,随时随地都会收紧,转眼间就能让她窒息。
孤身一人回到家中,小麦把所有门窗检查了一遍,强迫症般地反复开关窗户。
她住了杯浓咖啡,迫使自己打起精神,即便整夜都睡不着也没关系。她害怕自己一旦沉入睡眠,恶鬼就会潜入她的床边……
“等你来,我们一起把秘密从坟墓里挖出来。”
田小麦又看了一眼存在手机里的短信,开始绞尽脑汁地回以,自己十年前的高中时代。
可惜一切都是徒劳,记忆也如一条深深的沟,现实在这边,过去在那边,跨过去就会粉身碎骨。
也许,丢失的记忆里藏着一些极度危险的东西,以至于自己选择性失忆了?
当年朝夕相处的同学们,大多已失去联系,手机通讯录里高中同学只有钱灵一个人。
她想起了一个人,或者说不是人——“魔女区”。
既然能够买到1995年的记忆,也同样能买到2000年的记忆。
打开“魔女区”首页,黑色大门里飘出一行字:本店可以买到你想要的一切。
略过所有宝贝,直接打开阿里旺旺与店主对话。
“在吗?”
凌晨,两点,没想到只隔几秒钟,店主就回复到:“在。”
“我想再买一次记忆。”
小麦知道,为了找回记忆,将要付出的代价,将不仅仅是金钱。
“哪一年?”
“2000年,春天。”
她补充了一个“春天”,那是高三的下半学期,也是高考前最残酷的一个学期。
“好的,拍下这个定制产品。”
底下出现一个链接。
手指颤抖着打开链接,这个定制产品竟开价五千元,抢钱吗?
不过,再贵也要买下来——有些记忆既可能是噩梦,也可能是无价之宝。
迅速完成付款,她倒掉浓咖啡,钻回寒冷的被窝。原以为会失眠一宿,却没想到很快睡着了。
只是,噩梦如期而至……
第十九章
田小麦从戴着头盔的快递员手里接过一个快递的文件袋,摸起来却像本厚厚的书。
忍到下班回家,把自己关在卧室,她小心地打开快递袋。
“咦?”
居然……居然是高中语文课本!
那熟悉的感觉,让她心软了下来。鼻子也莫名其妙地发酸,眼泪像黄梅天的雨,淅淅沥沥落下来,砸在凝固记忆的语文课本上。
这就是十年前的版本,几乎每一页小麦都熟得可以背出来!
可惜,这本书不是自己用过的,淘宝上可以买到很多这样的二手教科书。
淡淡一本语文课本,还不能唤醒沉睡的记忆。
翻到古典诗词部分李清照的《声声慢》那篇,发现书页里夹着一样东西,原来是一条折叠成书页大小的丝巾!
紫色的丝巾。
就是那样的紫色,那样的蚕丝材料,那样的奇妙植物花纹。
战栗着打开丝巾。触摸其冰凉光滑的表面,也触摸到自己的十八岁。
这是她亲眼看到的第三条这样的丝巾。
第一条还藏在她的抽屉里。第二天勒死了她最好的朋友钱灵。第三条却是从“魔女区”买来的“2000年春天的记忆”的一部分。
Esfahan
也许,世界上这样的丝巾不超过一百条!
看着丝巾底下语文课本的那一页,李清照的“梧桐更兼细雨,到黄昏,点点滴滴。这次第,怎一个愁字了得”。
这条丝巾,这一页课文,这一首宋词。
她真的想起来了。
这是她的青春,她的似水年华,她紧缩在内心最深处的一幅画。
慕容老师……
2000年的记忆,第一章
2000年。
春天。
一个细雨霏霏的下午。
紫色丝巾——打成花苞般漂亮的结,缠绕在一根雪白脖子上,雨天潮湿昏暗的教室,柔和的日光灯,照着丝巾诱人的紫色,发出明亮而柔和的光泽,像教堂里的烛光跳跃闪烁。丝巾上点缀着白色花纹形状奇异的植物图案,仿佛巴比伦塔下的花园,抑或装饰《一千零一夜》封面的图版。
系着这条丝巾的女子,转身在黑板上写出一行粉笔字,却是“梧桐更兼细雨,到黄昏,点点滴滴。这次第,怎一个愁字了得”。
课本里李清照的《声声慢》,加上这动人的背影,大波浪的暗紫色卷发,不时摆动的束腰长裙,颈后露出的那抹丝巾,把几年后的穿越故事,提前送到十八岁的田小麦眼中。
这是南明高级中学,高三(2)班的教室。小麦坐在靠窗第二排,窗外展开有毒的夹竹桃花朵,而点在玻璃上纵横如溪流,女老师系着一条紫色丝巾,风情万种地站在黑板前,回头却以严厉的目光注视着学生们。
老师有个古老而神秘的姓——慕容。
这是小麦担任语文课代表以来,第一次看到慕容老师的这条丝巾,它如同一块紫色磁石,牢牢吸住她的目光。全班女生都暗暗赞叹,羡慕与嫉妒——天底下居然有这么漂亮的丝巾?偏偏未在如此漂亮的女老师身上,老天慰勉太不公平。
慕容老师总扳着一张冷艳的脸,对那些目不转睛盯着她的男生更视若无睹。她不时叫学生回答问题,不管答案正确与否,都会批评挖苦一番——除了一个人。
田小麦,她是慕容老师最喜欢的学生,每当她以向往和崇拜的目光投向老师,就会被报以甜美的微笑。小麦时常幻想,自己十年以后若也能像老师那么迷人,像她那样系上一条紫色丝巾,就真的完美了……
有人用胳膊肘捅了捅她,是同桌兼同寝的死党钱灵。小麦慌忙回复正襟危坐,刚才看慕容老师的丝巾着了迷,半边身体竟斜靠到钱灵肩膀上。
钱灵做了个鬼脸——有时候,小麦也会羡慕这位死党,她总能把自己打扮得光彩夺目,又不违反学校禁止学生化妆的规定,同时还把学校里众多追求者打理得服服帖帖。
下课了。
这是今天的最后一节课,隔两个小时还有晚自习,大家从教室中蜂拥而出。
钱灵挽着小麦要回寝室时,慕容老师忽然回头说:“小麦,能陪我散步吗?”
老师的要求怎能拒绝?钱灵松开小麦的手,识相地去找其他人了。
小麦顺从地走到老师身边,瞥着惹眼的紫色丝巾,环绕在成熟的老师脖子上,她感觉丝巾超越了每个季节流行的风格,这种突如其来的永恒感让十八岁的她自惭形秽。
走过教学楼下长长的走廊,雨点从屋檐坠落到身边的花坛,不时有花瓣散落在泥土中,如一具具鲜艳的尸体,刚绽放开青春便已凋零。这不免让她想起所在抽屉里的《牡丹亭》——去年慕容老师送给她看的,还说不准告诉别人呢。
“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于断井颓垣。良辰美景奈何天,
赏心乐事谁家院?朝飞暮卷,云霞翠轩,雨丝风片,烟波画船,锦屏人忒看的这韶光贱!”
小麦是在意外,这四下无人的时刻,雨打花残的走廊下,慕容老师心有灵犀地唱起了“游学”里的《皂罗袍》……
慕容老师自学过昆曲,唱得煞有介事,唱腔真有几分电视里听过的味道,她似乎完全没感觉旁边有学生存在。这就是慕容老师的风格,时而冷漠无情难以靠近,时而又兴之所至毫无拘束;时而像个五十岁的老Chu女,时而又像个十八岁的高三女生。
几乎每周都有一天,黄昏时,小麦会陪伴慕容老师散步,传过学校里的花园,走入大门外的荒野。
这里是南明高级中学,位于荒凉郊区的南明路上,也是全市有名的寄宿制重点学校。
三年前,她不顾父亲的坚决反对,凭着优异的成绩考进这里。
小麦知道父亲反对的原因——五年前,他唯一没有成功破获的命案,就发生在南明高级中学的对面。
可她不在乎,只要能离父亲远些,最好每天都别见到他,日日夜夜和同学们在一起。这种方式大概也能减少几分对他的怨恨。
另一个原因,是她初中时独一无二的死党——钱灵也立志报考这所学校,小麦不想因为升学,而与最好的朋友分开,她期望从初中到高中直到大学,她们姐妹都能在一起。
南明高级中学规模很大,六百多个学生全部在校住读,周末才能回家,几年前学校翻修一新,三栋教学楼和两栋宿舍楼,加一个标准足球场,每年春天姹紫嫣红开遍。只有一样不方便,就是学校位置过于偏僻,校门外除了荒野就是废墟,回市区只能坐公共汽车。
“你喜欢这样的春雨?”
慕容老师唱完昆曲,在走廊下幽幽叹息,年期一枚掉落的花瓣,转眼变成少女杜丽娘。
“哦——”真正的少女从遐想中回来,伸手出去感觉一下雨水,“看来快要停了啊。”
“为什么不回答?”
慕容老师斜睨着她,露出冷酷的表情,细长的嘴角和骄傲的眼神,又似女版的流川枫。
“妈妈死的时候,我记得也是这样的春天,天空也下着这样的小雨。”
小麦终于说出了原因,抬起下巴看着廊外春雨,鼻头有些酸涩。
“对不起。”
慕容老师蹙其娥眉,三十岁的单身美人,永远是南明高中的话题女王,免不了各种奇异传闻——人们说她很风骚,频换各种各样的男朋友,周末晚上常去衡山路泡吧。据说几年前和男学生谈过恋爱,那可是真实版的《教师别恋》,事情闹得沸沸扬扬,惹得小正太的家长来学校兴师问罪,她差点因此被开除教职。
尽管如此,她却给人难以接近的感觉,眼高于项从不把其他老师放在眼里,恐怕她也因此树敌颇多,成为老师们排斥诟病的对象。对于绝大多数学生,她也是一副看不惯的表情,常在课堂上公开批评现在的孩子品位低下,顺便把许多自以为是的学生通骂一顿,让不少成绩优秀的同学抬不起头来。
不过,还是有人悄悄崇拜慕容老师。有段时间她一直穿黑色,不久有些女生放学后也穿起了黑衣。她经常改换发型,染上特别的颜色,这也成为寒暑假女生们的发型指南——她是南明高级中学的时尚风向标。
更迷人的是她的气质,有一次语文课快要结束时,她突然拿出玛格丽特·杜拉斯的《情人》,念出一段意识流的文字——她念得那样投入,仿佛自己就是女主人公,那个十多岁的法国少女,在越南南方的热带阳光底下,看着那个来自中国北方皮肤白皙的男人。仿佛她也有某种切肤之痛,声情并茂,催人泪下,让在座的学生叹为观止。当时,小麦痴痴地看着她,仿佛眼前站着一位女神,一位自己永远无法企及的女神。
黄昏,雨停了。
她们来到一片花园,校园里最偏僻的角落。慕容老师惬意地漫步,紫色丝巾被风吹起,如三十年代的欧洲名媛,又像小麦刚读过的《蝴蝶梦》里的吕蓓卡——那也是慕容老师送给她的书,同样千叮咛万嘱咐别让他人看到。
小麦忍不住大胆地说:“老师,你的丝巾太漂亮了。”
慕容老师微微一笑,竟把丝巾从自己脖子上解下,趁着小麦没反应过来,丝巾已缠上十八岁少女的脖子,像朵雨后绽开的紫色的花——这才是真正的少女杜丽娘。
“你配的上这条丝巾!”
老师欣赏着自己的学生,像欣赏一幅刚完成的油画,那是高更陛下的塔希提岛,是世外桃源待人来嗅的花。
丝巾贴着小麦的皮肤,光滑冰凉的丝绸,轻轻抚摸脖颈,有一种无法形容的幸福感。
然儿,当她闭上眼睛,却感到丝巾越来越紧,勒住自己的脖子。
窒息。
小麦手忙脚乱地解下丝巾,羞愧地交还到慕容老师手中,咳嗽着说了声“抱歉”,低头冲出这片花园。
第一次在偶像面前失态,再也不敢回头看惊愕的老师,她穿过雨后松软的球场草坪,径直跑出南明高中的大门。
她在校门外遇到钱灵和几个同学,死党抓住她的胳膊问:“发生什么了?”
“没……没事……”
小麦极力掩饰,硬挤出一丝笑容。
她跟随同学穿过空旷的南明路,来到学校对面的小超市。这是荒凉郊外,方圆几公里内没有其他商店与餐厅,只有这家小小的超市。它像黑夜唯一的烛光,对喜欢买各种小东的女生来说尤其如此。
超市虽然有个连锁牌子,却由一个外地大叔经营,守着这家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的店。南明高中几乎每个学生都认识这位店主大叔。
趁着食堂开饭前的空当,这群女生在小超市闲逛。钱灵在外头挑选零食,小麦独自转过第二排货架,在狭窄的通道尽头,看到一个陌生的大男孩。
他的样子像高中生,身材高高瘦瘦,坐在一张小凳子上,理着一个学生头,却又不像南明高中的学生。
不知为何,从不多看陌生人一眼的小麦,却不由自主地停下来,想要看清楚他低下去的脸。
忽然,他感觉到了她的存在,猛然扬起头来,盯着小麦这不速之客。
他有一张清秀的脸,轮廓分明的鼻子与下巴,白净皮肤上有几粒青春痘,最吸引人的是他那双明亮的眼睛,带着怯生生的目光。
小超市昏暗的角落,四周全是脸颊的日常用品,他那身衣服也够乡土的——但他起身时那微眯双眼,轻咬嘴唇,喉结微动的样子,看上去还真是一个俊朗少年。
小麦心底一颤,皱起眉头靠近几步,与少年四目相对了几秒,直到他羞涩地把头低下。
这张脸似乎在哪见过?可一时又想不起来,她不敢再向前走了,意识到自己过分大胆,疑惑着转头离开货架。
正好钱灵和几个女生过来,她们也看到了那个男生,却没有一个人多看他第二眼。小麦用眼角余光瞥去,发现那个少年也不时抬头,悄悄观察这群女生的一举一动,那眼神就像防贼似的——上个月有同学在超市偷东西被店主逮住了。
“小麦,快点回去吧!”
钱灵在收银台结账时喊了一句,小麦匆忙回答:“好,马上就来。”
等到同学们都走出小超市,她却独自留下来,回到第二排货架后,正好看到少年抬头。
田小麦终于认出了他。
第二十章
十年前,点点滴滴的记忆,埋入尘土的似水年华,终于如电影画面,无比真实地回到眼前。
怅然若失地打开手机日历,菜确定现在时2010年12月,而非2000年伤感的春天。
手中的高中语文课本,李清照的《声声慢》,夹在书页里的紫色丝巾,恰是一把打开记忆大门的钥匙。小麦将这条丝巾放在床上,拿出藏在抽屉里的那条,两相比较完全相同,无论触摸材质的手感,还是白色的植物花纹,简直是同一双手织出来的。
怪不得“魔女区”开价五千元,其中包含这条丝巾的价值——对她来说是无价的。
可是,钱灵脖子上的丝巾又是从哪里来的?
魔女区?
最后一次与钱灵见面,她提到过慕容老师,但又搪塞了过去,或许,当年语文课堂上见到的紫色丝巾,给少女钱灵留下难以磨灭的印象。十年后在“魔女区”看到相同的丝巾,自然不可遏止地买下了它!要知道,当年的慕容老师虽在学校处处树敌,风言风语并不断,但却是许多女生心目中的偶像。她的穿着打扮乃至香水气味,都是钱灵喝小麦们竞相模仿的对象。
她立刻进入淘宝“魔女区”,黑色大门飘出“本店可以买到你想要的一切”。
点进店主的阿里旺旺,直接打入一行字,“那种紫色的Esfanhan丝巾,除了卖给我以外,你还卖给过其他人吗?”
隔了半分钟,店主回复:“本店卖出的一切宝贝,都会为买家保密,我不会说出来的。”
“如果我要买这个秘密呢?”
“对不起,秘密是非卖品。”
秘密是非卖品?好有哲理的一句话,小麦直截了当道:“我的一个好朋友,两天前被人谋杀了,她是被同样的丝巾勒死的!而她,也是‘魔女区’的忠实买家。”
“真的太遗憾了!但这与我有关系吗?”
“我想和你见面!”
打完这句话,她的手指在颤抖,后背冒出冷汗。
“首先,我从来不和任何买家见面,这是规矩,决不能破坏这个规矩。”
“这是你的规矩,不是我的规矩。”
“其次,你也不可能看到我。因为,我是一个幽灵。”
这些鬼话都吓不住小麦:“你不是说在‘魔女区’能买到任何东西?我想买到你的脸,看看你究竟是谁。”
“真的要买这个?”
“是!”
“好吧,你拍这个。”
底下出现一条链接,点入是个一千元的定制产品。
用支付宝付完款,店主却已下线。小麦回头看着床上两条丝巾,已无法分辨出哪一条曾系上过自己的脖子,让自己又幸福又窒息。
第二十一章
第二天。
小麦在公司忐忑不安,午餐都没心思吃,只想着昨晚在“魔女区”拍下的货——不知今天会受到什么。店主本人直接出现?相貌猥琐的宅男,还是仪表堂堂的帅哥?姿色平平的宅女,还是妩媚动人的美眉?
埋头思量这些时,却常被主管尖利的嗓音打断,提醒她别忘了某项重要工作。她在外企做HR,税后八千的月薪——大部分贡献给了淘宝。好在不用像业务部门那样整天加班,但要看老板脸色行事,还得时时避免得罪同事。和前男友分手后,有两个男同事开始追求她,一个不时约她出去看电影,另一个每天送她好吃的点心。最难缠的是公司副总,这个四十多岁的男人,经常以谈工作为名把她约出来。小麦每次都非常小心,只要谈到与工作无关的事,就捣糊糊般敷衍了事,而且从不让那家伙开车送自己回家。
焦虑地等到临近下班,终于收到“魔女区”的快递。
跟从前的文件袋不同,这回事个正方形的纸盒,大小相当于骨灰盒——晕,怎么会这样比喻?可能是刚经历过父亲葬礼的缘故吧。
回到家她费劲地拆开纸盒子,里面塞着一团废报纸,却没看到任何照片,只有一面椭圆形的镜子。
一千块钱买来这么一面镜子?地摊上恐怕只要十块钱。
她恐惧地拿起镜子,以为会看到另一张脸,抑或店主本人的脸。
可惜,她看到的只有自己的脸——二十八岁的田小麦,明亮的双眼略带憔悴,最后的婴儿肥也消失了。她怜惜地抚摸这张脸,面对镜子转动角度,分别找出脸颊两侧,看到耳后诱人的青丝——似乎只有这些青丝,十年来从没改变变过,仍然停留在南明高级中学,停留在十八岁少女的身上。
鼻尖一阵酸涩,若非“魔女区”帮她挽回记忆,她就要不认识自己这张脸了。
可是,她想要看的不是自己的脸,而是隐藏在“魔女区”里的“魔女”的脸。
小麦飞快地打开电脑,点开阿里旺旺,在与“魔女区”的对话框里输入:“你骗了我!”
等待了一分钟,店主回答:“我没骗你。”
她愣了一下:“镜子?”
“你已经看到了我的脸。”
这下小麦火了:“你把我当白痴?”
“我想你应该是个聪明人。”
魔女就是她自己?
“你会后悔的!”
狠狠地打完这行字,她直接给电脑来了个热启动。
像只饥饿的野兽,小麦紧握拳头来回走动,虽是十二月的冬天,却走出一身热汗——既然魔女不愿现出真身,那么有人会把他(她)的真身抓出来的!
她拿起手机,停顿许久才按下拨号键:“喂,是老王吗?”
“小麦?怎么会是你?需要帮忙吗?”
电话里传来警察老王的声音,最近他正负责钱灵的命案。
“我想提供一条重要线索。”
“快说!”
“勒死钱灵的那条丝巾——”停顿片刻,还是咬牙说出来,“我知道是从哪里买到的!”
她觉得自己像个告密者一样将“魔女区”的秘密和盘托出。
“这么重要的线索,怎么不早说?”
“对不起,我本以为那种丝巾其他地方也能买到的。”
“好,感谢你支持我们办案。”
“先别挂电话!”小麦的心情越发沉重,赎罪似的说,“如果,你们抓住了‘魔女区’的店主,请在第一时间通知我——我一定要见到这个人。”
“我答应你。”
警察老王挂断电话,小麦把手机扔到床上,感到一阵风掠过后背,变成一只手搭了上来。
她缩在床上自言自语:“我出卖了魔女?”
可是,这是为了找到杀害钱灵的凶手。
除非,魔女就是凶手。
窗外的城市已灯火通明,小麦忐忑不安地闭上眼睛,看见十年前的南明高级中学……
2000年的记忆,第二章
2000年,一个春天的傍晚。
郊外荒凉的原野,南明高级中学对面,孤零零的小超市,昏暗逼仄的货架间。
田小麦终于认出了他。
这张脸——这张深沟对岸的脸,佘山脚下的黄昏旷野,闪动泪光的悲伤眼睛,转身而去的绝望背影。
她以为,再也不会见到这张脸,再也不会想起这张脸,就像天空中划过的小鸟,一去之后了无踪迹。
“小麦。”
当她还没来得及想起他的名字,他几乎也同时认出了她的脸,并轻声说出了她的名字。
是,就是他,就是这张脸。
虽然,时光已相隔五年,足够让一个稚气未脱的男孩成长为风华正茂的少年。但总有些东西无法改变,比如羞涩的目光,不知所措的表情,永远漂泊的异乡人的不安感。
他打开电灯开关,照亮两个人的脸——他的个头长了不少,几乎跟小麦父亲一般高了。眉宇间已有成年人的样子,嘴上绒毛更加浓密,下巴与两腮上冒出一片青色,或许快要用剃须刀了。
“秋收?”
她胆怯地回了一句——1995年,那个炎热的夏天,他们曾短暂地生活在同一屋檐下,因为他的妈妈被人杀害,无依无靠的他被她父亲带到家里,而她父亲正是处理此案的警察。
五年的光阴逝去,当年的凶案还未破获,那只恶鬼仍然逍遥法外,被杀害的美丽女人早已化作尘土,她的儿子却已悄然长大。
“你好。”十八岁的秋收低下头,还像五年前初来乍到的少年,躲避妙龄少女的目光。“好久……好久不见。”
当年豆蔻初开的少女,如今已生得亭亭玉立,她想起与他的上一次见面,还有那条深深的沟,一阵强烈的疼痛感,从小腿的骨头深处传来。
在小麦并不漫长的记忆中,心里最痛的一次是妈妈的死去,身上最痛的那次却是他造成的!他怎么还有脸跟我说话?小麦不禁沉下脸说,“我记得你!是你害得我摔倒沟里取得!”
“对不起。”
没想到她还执著于五年前的事,秋收羞愧地别过脸去。
“你害得我打了三个月的石膏!”
“她就是得理不饶人的脾气,少年呢却轻声自言自语:“是你不听我的劝告,一定要跨过那条沟,我说过很危险的。”
“你还是不认错!”
小麦气冲冲地跑出了小超市。
一个月后。
春天,一眨眼就过去,不到两个月就要高考了。作为市重点的南明高级中学,老师和家长们逼着学生拼命复习,每天晚自习都要留到很晚。
从放学道晚自习的空当,总有些大胆的学生跑出大门,去对面小超市买些东西。男生们喜欢漫画书与足球杂志,女生们最爱零食与小配饰。超市是加盟经营的私人店,店主大叔自己进货,卖的全是学生们喜欢的小东西,从五颜六色的大头贴,到脸颊的玻璃手环和坠子。生活必用品也只能在这里买到,比如女生们每个月都要用的东西,在老实巴交的大叔手里买从不会让人感到脸红。
放学以后,小麦和钱灵常常结伴来到小超市,买些不值钱的小东西,好吃的零食,有时什么都不买就随便逛逛——大叔都叫得出她们的名字。
最近的一个月,除了周末回家的那两天,小麦几乎每天都会遇见秋收。
这个十八岁的少年,总是默默地坐在角落,注视每个经过的人。毕竟是荒郊野外,常有人在小超市顺手牵羊,他的任务就是盯着货架,还真有人被他抓到过两次。
高中生们不太注意秋收,偶尔有几个女生多看他几眼,虽然觉得他长相不错,但走出超市就说:“哎呀,那个乡下男孩好土啊!”
“听说他是店主大叔的儿子。”
“农民就是农民啊。”
其实,里面的秋收能听到这些话,他自卑地低头忍受,忍受同龄人轻蔑的目光。
有一次,店主大叔生病,只能由儿子顶替守着收银台。小麦独自从货架上拿了卫生巾,却看到竟是秋收在收银。但是,今天必须要用这个东西,再看秋收一副乡下土包子的模样,恐怕他并不知道这是什么吧?于是,她硬着头皮红着脸,拿着卫生巾走到秋收面前。
没想到,秋收在扫条形码的瞬间,同样害羞地把头低下,原来他知道。这让小麦尴尬不已,她迅速把钱扔给秋收,拿好找零就跑了出去。
身后却响起秋收的声音:“喂,你买的东西还没拿呢!”
小麦低头转身,像做了错事的小孩,拿起卫生巾就逃跑了。
几天后,她缺席了一次晚自习,抛下钱灵独自走出校门,穿过月光下空旷的马路,步入寂静的小超市。通常晚上不会有学生过来,偶尔有附近居民来打酱油。看来大叔的病还没好,十八岁的秋收坐在收银台,专心致志地捧着一本书,丝毫没感觉有人进来。
“晚上好。”
小麦突如其来地打招呼,把秋收吓了一跳,手里的书本掉到地上,原来是盗版的《笑傲江湖》,两年前她就看过了。
少年收起书低下头,他也很意外会看到小麦,淡淡地说:“你好。”
“我来向你道歉。”她在收银台前徘徊几步,看着外面的黑夜,“我不该对你这么凶的。”
“没关系。”
“我刚听说,店主大叔就是你爸爸,你怎么会来到这里的?”
“你比我小半岁,我比你早读书一年。去年我再老家高考,可惜没考上大学。我们小县城考大学很难,分数线要比大城市高很多,何况我时农村户口。你们上海是自己的卷子,就更没得比了。”
小麦第一次听到他说这么多话,却像在讽刺自己——你们大城市的孩子成绩平平也能上大学,哪能想象小地方的孩子样样都很艰辛?
但必须承认,他说的有道理,她点点头,“真巧,你爸爸的小超市就开在我的学校对面。”
“这不是巧合。”秋收神色严肃地说,“五年前,这里就是我妈妈开的杂货店。”
“哦?”
他平静地看着地面:“这里是当年凶案的发生地,她好像就死在你现在站的位置。”
“啊!|小麦吓得跳到门口,摸着心口,瞪大眼睛,“喂,你不是在恶作剧吓我吧?”
“我会拿死去的妈妈开玩笑?”
她也感觉是自己说话太过分,“对不起。”
“1993年,我妈妈被人杀死的时候,杂货店已预付了一年租金,我爸爸心疼那些租金,那年冬天就来到上海,重新开起了这家小店。他在老家就是开杂货店的,在这里经营得也不错。三年前他重新翻修了店面,加盟了连锁牌子。去年高考失败后,我在老家闲着没事,今年我爸就让我过来,帮他看着店里,以防再被人偷了。”
又是一口气听他说了这么多,小麦若有所思道:“还是很巧啊,我居然考进了南明高中,考到你爸爸的小超市对面——怪不得我爸爸反对我到这里读书,原来这是他唯一美欧破掉的案子的案发地。”
“我会抓住那只恶鬼的。”
少年的话音未落,一阵风吹开超市的玻璃门,阴嗖嗖地掠过小麦的脖子,让她想起那只让爸爸度过无数不眠夜的恶鬼。
“我回去了,再见!”
她飞快地冲出小超市,再也不敢回头看五年前的凶案现场。
月光,洒在荒野中的小店,收银台边少年脸上。
第二天,放学后。
慕容老师又一次叫住小麦,陪着她在校园散步。她仍然系着紫色丝巾,飘逸地掠过红花绿树,不时引来学生们艳羡的目光。小麦却对丝巾有些害怕,不止因为上次的窒息感,还因为这条丝巾太过耀眼——只要站在戴着丝巾的慕容老师身边,田小麦就不再是众人瞩目的焦点。
“陪我去对面买些东西。”
漂亮的女老师微微一笑,小麦硬着头皮跟在后面。两个人走出学校大门,穿过马路来到小超市。收银台后是店主大叔,小麦下意识地移动实现,在货架只见的角落里,看到了那个十八岁的少年。
小麦不好意思当着老师的面和他说胡啊,好像因此会让自己丢脸。秋收识相地看了她一眼,继续蹲在角落里看《笑傲江湖》。
慕容老师也看到了秋收,她姿态婀娜地斜倚在货架上,拿起一包巧克力,用她清脆动听的嗓音问道:“你是店主的儿子?”
秋收重新抬起头来,目光却落到慕容老师的丝巾上。
紫色的丝巾。
迷人,神秘的带着死亡气味的紫色丝巾。
1995年夏天的深夜,在同样的地方,看到过同样的丝巾,却缠绕在他妈妈的脖子上——他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妈妈死去,被这样的紫色丝巾勒死。
少年的目光变得锐利,就像野兽,死死盯着慕容老师的脖子,像盯着一只鲜美的猎物。丝巾下面就是慕容老师高耸的胸口,这让她感到不好意思,下意识地伸手挡在胸前。
虽然,只要是个人就会觉得这条丝巾漂亮,和系着丝巾的人儿一样漂亮,但它对秋收来说却是另一种意义。
小麦也察觉到了秋收的一样,他平时不都是害羞内向、见到女孩子就会低头的吗?为何此刻面对慕容老师,他的眼神却变得如此轻浮?
不过,让她更想不到的,是慕容老师接下来的表现。
“你叫什么名字?”
慕容老师大胆地凑近少年,迫使他站起来回答:“秋收。”
“秋天的收获?”
“嗯。”
他依旧目不转睛得盯着丝巾,自然也包括老师起伏的胸口。
“好名字!”慕容老师也不再避讳了,她看出他并无恶意,“几岁了?”
小麦觉得有些恶心——老师的口气就像在菜场里询问蔬菜几毛钱一斤。
“十八岁。”
终于,他的眼睛从丝巾上转开,老实害羞地回答。
“你还真是个帅小伙子!”
这回轮到慕容老师目不转睛地盯着他,只差抬起少年的下巴看个仔细。
秋收低头从她身边逃走,转眼他已变成了猎物,美丽的女老师变成了老虎。
接下来的几天,慕容老师经常出入小超市,每次都是晚自习后,这样不会让学生们看到——她却不知道自己最喜欢的学生,正在学校大门边偷偷观察。
隔着月光下的南明路,小麦看到超市灯光下,慕容老师凑近少年说话。每次她都只买几样小东西,却要停留半个多钟头,还市场有意无意地把发丝掠到少年脸上。老师浑身散发着成熟汝人的魅力,举手投足间的风韵绝非小麦和钱灵这些小姑娘所能比拟——别说是秋收这样的乡下少年,就连本地的年轻小伙子,也禁不起这样诱惑。
田小麦为她感到耻辱。
老师不该这样,秋收也不该这样——她居然还感到一丝嫉妒,既为了老师也为了少年。
八点,小超市早早关门。慕容老师却还赖在店里不走,似乎与秋收越聊越起劲。少年的表情很是害羞,恐怕自从妈妈在这里被杀害后,他就再也没有跟成熟异性接触的忌讳。他坐在收银台上,手里端着一把吉他,低头调着琴弦。慕容老师期待地坐在一边,手托下巴姿态妖娆。
躲在马路对面的小麦,视线穿过黑夜的玻璃,落在秋收青涩紧张的脸上。十八岁少年穿着廉价的衣衫,细长的手指拨动琴弦,弹出一首节奏简单的曲子,唱出了一首歌。
完全听不清歌词,但很快听出了旋律——《我是一只小小鸟》。
她听过这首赵传的歌,还记得开头几句:“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像一只小小鸟,想要飞却怎么也飞不高。也许有一天我栖上枝头却成为猎人的目标,我飞上了青天才发现自己从此无依无靠……”
没错,他就是这样唱的,尽管吉他弹得并不怎么样。但在这样一个春天的夜晚,荒郊野外的月光下,孤独的小超市门已关上,少年声情并茂地抱着吉他,用尽权利弹响一根根琴弦,随同忽快忽慢的节奏摆动身体。
慕容老师一动不动地坐着,她看少年的目光已变为迷恋,仿佛这个小小的超市收银台,已化作万人瞩目的舞台,正呼唤那抱着吉他的少年。
弹到最后的副歌部分,秋收的声音越唱越响,远远盖过了吉他声,小麦依稀听到几句:“所有知道我名字的人啊你们好不好……世界时如此的小我们注定无处可逃……”
最后一个音符弹罢,秋收放下吉他,微微喘气。慕容老师掏出手绢,替他擦去额头的汗,却令少年百般尴尬,低下头不敢看她。不知他们又说了什么,老师走出小超市,回头给少年鼓掌:“秋收加油!”
慕容老师消失在夜色中,小超市终于熄灭灯光,再也看不清那会弹吉他的少年。
月光,照耀荒野中的小麦
第二十二章
2010年12月10日。
今天,是男友的生日。
镜子里二十八岁的女子,总算化上了一些彩妆,每次眨眼都会放射电光,她在恒隆广场精心挑选了三份礼物,分别给男朋友和他的父母。
不过,无论衣服如何搭配,脖子上总感觉缺了什么。小麦看着镜子里的美人,摸着微微跳动的颈动脉,仿佛轻轻一捏就会要了自己的命。
她像患了强迫症似的,从抽屉里拿出那条丝巾,迷人的神秘的透着死亡气味的紫色丝巾——幸好杀死钱灵的不是这一条。
把丝巾缠在脖子上,打了个别致的花样,镜子里的田小麦终于完美了。
她请了一天假,出门坐上出租车。开车的照例是邻居老丁,两天前就预约好了——第一次去男朋友家,千万别因为打不到车而迟到。
走到虹桥的一栋老别墅门口,周围全是富人区,单这栋房子起码值一千万。
她小心地提着礼物下车,按响别墅大门外的门铃。门里响了一阵狗叫声,白马王子为她打开大门。里面是个宽敞的院子,种满各种漂亮的植物,两条憨态可掬的大松狮从后院窜了出来,本想给客人来个下马威,却在盛赞的指挥下,乖乖地向小麦摇起尾巴,露出蓝色的舌尖,从小都没机会养宠物的她,开心的摸着它们厚厚的毛,似乎和它们也即将成为一家人。
她与男朋友牵着手,走进富丽堂皇的客厅——不知有多少年轻女孩想嫁进这样的家庭,小麦心底不禁有了紧迫感。
男朋友的父母早就虚席以待,盛先生新吹的头发不输少年,盛太太身上的法国香水格外浓郁。遥想这对夫妇年轻时,必是众人羡慕的神仙眷侣。茶几上放着新鲜的进口水果,盛太太为小麦泡上正宗的大红袍——有人专程从武夷山进贡来的,全因盛赞的外公离休前在京城身居高位。
小麦拿出精心准备的礼物,这是她最近几年,第一次在网下买的贵重物品。三份礼物分别送到盛赞和他父母手中,每个人都心满意足。送礼物并不在于价格多贵,而在于买得恰到好处。
盛太太高兴地把小麦拉倒身边,递给她一条白金手链。小麦估不出手链值多少钱,摇着头不敢收下来。还是盛赞硬把手链塞给她,严肃地说:“你要是不收下来的话,我妈妈就要生气了哦。”
小麦忐忑不安地戴上手链——全身行头合在一起,恐怕都不及手上这根细细的链条。
盛先生诚恳地说:“小麦,以前的事情,我向你道歉!这是我的错误,不该干涉你和盛赞间的感情。自从你们分手以后,我发现盛赞一直闷闷不乐,每次在家里都吃得很少,几乎不再与我们说话,我就知道错了。”
“伯父,请别这么说!”
她一下子被感动了,转头看着盛赞帅气的脸,想起他为自己茶不思饭不想,既欣慰又难过。
“那天有幸看到了你,我想是命运给我们家的安排,也是给你们两个人的安排——你真的出乎我和我太太的意料,我们非常喜欢你,不仅仅是你的外表,还有你的谈吐和教养,但最重要的是你的真诚。”
“其实,伯父伯母,我还有许多你们不知道的缺点。”
这回轮到盛太太说话了:“小麦啊,我看人一向极准,无论是谁,只要和我接触几分钟,无论伪装得多深,我都能看出这个人的品行。请相信我那么多年的眼光——否则,我也不会嫁给盛赞的爸爸了。”
盛太太说罢看了老公一眼,算是当着未来儿媳的面秀恩爱?小麦忍住心头激动,确信自己深得男友父母喜欢。不过,她看得出盛赞很畏惧父亲,这大概是他唯一的缺点。
第一次品完正宗的大红袍,接着是盛太太亲自下厨的家宴。盛赞家有个专门的餐厅,够放两张圆台面。她陪着男友父母为他庆祝身日。也知道他在吹灭蜡烛前,为他们俩的将来许下了什么愿望。席间其乐融融,小麦说起工作上的趣事,几次让盛太太会心一笑。盛先生也说起自己的过去,普通人家出身,“文革”年代当知青Сhā队落户,夫妻俩在艰难环境中相遇。那时,盛赞的外公还未恢复名誉和地位,全靠这对小夫妻自己打拼。
家宴之后,盛赞牵着小麦的手上楼。男朋友有一套独立的书房和卧室,地上铺着昂贵的波斯地毯,书桌上有一张年轻人的黑白照片,却不是盛赞自己。
“他是谁?”
“是我爸爸过去的照片,那时他还是个知青呢。”
“简直就像电影明星啊。”
“不过,我长得像妈妈。”他从背后抱住小麦,深情款款,“今天开心吗?”
“我还是感觉奇怪,为什么他们以前不准我们交往呢?”
这句话让盛赞有些泄气:“干吗要刨根问底?还没有原谅我?”
“请把原因告诉我。”
“好吧,我们家一直都不喜欢警察,倒不是觉得地位配不上,而是觉得警察总是与罪犯和死亡打交道,所以警察的孩子受到这方面的影响,心理上会不同于普通的孩子。”
“荒谬!”
可是,仔细想想并非没有道理,就因为是警察的女儿,小麦的人生才会与其他孩子如此不同。她过早地失去了妈妈,失去了家庭的欢乐,对父亲充满怨恨,也失去了某些青春的记忆。
盛赞有些胆怯地说:“从前,我的父母没见过你,上次偶然在恒隆广场相遇,他们都觉得你与想象中很不一样。”
“想象中什么样?”
“就是警察家孩子的印象嘛。”
“假小子?”小麦对他的消极态度有些不快,“可你知道我不是那样的,你没向他们详细介绍过我?”
“我不敢。”他愧疚地退到窗边,“对不起。”
这句话更让她心里不舒服:“你从来不敢对你福清说个‘不’字?”
“小麦,你干吗这么说我?”
盛赞说着亲吻了她一下,这扫去了小麦的郁闷,让她想起另外一件事。
“你不是我们南明高中的校友吗?”
“是啊,我的小学妹。”
“切,你只比我高一届嘛。”她恢复了严肃,“你还记得,我们学校对面那个小超市吗?”
“当然记得,我们学校在荒凉的郊外,只有在小超市才能买到东西,我经常偷偷地去那里买游戏卡带,还有盗版的金庸小说——干吗问这个?”
“没……没什么……”她看着窗外摇曳的树枝,微笑着说,“我该回家了。”
“那么急?再留一会嘛。”
“还是早点走吧,我想给你爸爸妈妈留下更好的印象。”
小麦是个聪明女人,她知道公公婆婆喜欢怎样的儿媳。
男友一家人把她送到门口,派专车司机送她回家。
坐在宽敞的奥迪A8的后座,小麦看着高架边上掠过不夜的摩天楼——再也不是儿时记忆的城市了。
她的心回到了十年前,那个即将逝去的春天。
2000年的记忆,第三章
2000年,暮春时节。
雨后,也是放学后,她再次看到莫蓉老师的紫色丝巾,如同万紫千红里的一点紫,让几位妙龄少女黯然失色。
“你们愿不愿意跟我去一个地方?”
慕容老师穿着一袭黑衣,扬起脖子上的丝巾,一脸神秘。
“愿意啊,老师。”
眉儿兴奋地回答,还有眼睛妹和大眼妹,钱灵和小麦则默默地跟在后面。
五个女生都是性感女老师的崇拜者,自打放学就被召集起来,高调地走出校门。
小麦往马路对面瞄了一眼,却没看到那沉默的少年。踩着雨后潮湿的路面,小心绕过荒野中的坑坑洼洼。再也看不到姹紫嫣红,只剩路边扭曲的小树,春日疯长的野草。
“我们要去哪里啊?”
眼睛妹胆怯地说了一句。回头再看学校已越来越小,如田野间的一座古庙。
“害怕了吗?”
慕容老师轻蔑地问,继续沿一条小径走去。这个三十岁的美丽女人,带着五个忐忑不安的少女,走入一团荒烟漫草之地,不时有叫声凄厉的乌鸦掠过头顶,脚下响起蛙声一片。
忽然,小路尽头出现一道大门,两边是残破的围墙,后头矗立几栋废弃的建筑,最醒目的是高耸的烟囱。
这原本是一家工厂,两年前厂长贪污潜逃,破产的工厂连同附近的荒地,全被香港老板买下,但至今仍没有动静,像坟墓一样被世界遗忘——几年后人们才明白这叫“囤地”。
紫色丝巾飘过断垣颓壁,女孩们前来凭吊这片废墟。厂区里但凡能卖钱的都拆完了,只剩下祼露钢筋的墙壁,摇摇欲坠的仓库,断裂的房梁和主子。小麦默默环视四周,看到一扇黑洞洞的窗户,是否还有一双眼睛,堵在窗后惊恐地看着她们?仿佛这群不速之客的闯入,干扰了坟墓里的幽灵。
有一座还算完好的厂房前,慕容老师摸着斑驳的墙壁,柔声说:“你们知道我为什么带你们到这里吗?因为,今天是我的初恋纪念日。”
老师的初恋?那该是多少年前的事?
“再告诉你们一个秘密!”她摆弄着脖子上的丝巾,竟像个娇羞少女,“其实,我也是南明高级中学毕业的。”
“啊,老师是我们的学姐?”钱灵忍不住说了一句。
莫容老师笑了笑:“没错!那是十二年前了,我还是高三学生,当年可是出了名的校花,不知有多少男生追求过我。不过,所有人都被我拒绝了。因为,我喜欢上了一个学校外面的人。”
“学校外面?”
“对,就是这里!学校外面,我喜欢上了这里的一个工人。”
眉儿又多嘴了一句:“不会吧,工人?”
“嗯,一个很帅很酷的小伙子,其实只比我大两岁。我和他经常在路上相遇,时间一长就认识了——他留着乱乱的长头发,骑着一辆破自行车,还会弹吉他唱摇滚,很想八十年代的崔健。”
“崔健是谁?”眼睛妹弱弱地问了一句。
慕容老是轻叹到:“哎,真是个平庸的时代,连崔健都被遗忘了!总之,我喜欢他。他经常骑着自行车,在学校门口等我,再被学校的教导主任赶走。后来他就躲得离学校远一点,等我放学出来找他,让我坐在自行车后座上。回想起来,那感觉真好,坐在摇摇晃晃的自行车后头,轻轻抱着自己喜欢的男孩的腰,把脸贴在他流汗的后背上,闭起眼睛听风从耳边吹过,让夕阳洒在两个人身上,真想……真想永远让他这么骑下去……”
就像她在课堂上念杜拉斯的小说,最后几句,她说得缓慢温柔,带着一丝悲伤。
美丽的老是微笑着说:“就在这片墙壁背后,就是这个大车间,是我的初恋男孩上班的地方。他常常带我来这里玩,有时他值夜班——你们别学坏哦,我们顶多也就是拉拉手,每晚八点之前,他会准时把我送回学校。他说这家工厂在许多年前,是一片很大的公墓,据说阮玲玉就埋葬在这里。”
“啊?阮玲玉的墓?”
“听说每逢雨夜,她就会出现在附近的荒野。”
看着女孩们恐惧的神色,慕容老师不禁大笑:“我倒是希望真能见到她!后来,我高中毕业考进师范大学,就与初恋情人分手了。并不是我要想离开他,而是我的父母强烈的反对,他们每天给我洗脑——我和他是两个世界的人,我考上了大学,前程似锦,应该找个优秀的男人,最好是领导干部的儿子,而不是无权无势的工人。”
突然,她大声地对着天空喊道:“我好后悔!我好后悔听了父母的话!我好后悔当初离开了他!隔了那么多年,我发觉我还在心里想着他,想着他那双长头发底下的眼睛,想着坐在自行车上抱紧他的后背,想着听他弹吉他度过的每个黄昏——那一切,再也不会回来了。”
说最后那句话时,慕容老师回复了冷静,废墟死寂的空气中,只剩下缓缓淌落的泪水,还有五颗被她深深打动的少女之心。大家终于明白,怪不得老师三十岁了,身边那么多男人追求,至今却孑然一身,原来是忘不了最美好的初恋。
小麦大胆地问了一句:“老师,你初恋的那个工人,后来怎么样了?”
“你想问我什么?问我为什么不去找他?是,如果能回到过去,我宁愿放弃现在的一切。可是,就在我大学毕业的那年,他在厂里值夜班时自杀了!”慕容老是抹去眼角的泪水,“就在这个地方。”
“这里?”
小麦汗毛竖了起来,慕容老师盯着她的眼睛说:“他自杀的那天,也是第一次与我相遇的纪念日。”
此话一出,几个女孩吓了一跳,没想到老师带她们来到这片废墟,真的是为了祭奠死去的初恋情人!所以,她才会穿一身肃穆的黑色,如同《红与黑》里马蒂尔德的丧服。
老是摸了摸紫色丝巾,苦笑道:“不过,也有人传说他是在值夜班时,被某个可怕的鬼魂吓死的。”
“真的闹鬼?”
眼镜妹双手抱着肩膀,靠在大眼妹的身上。
“是啊!要我带你们去看看嘛?传说中闹鬼的地方。”
五个女生面面相觑,慕容老师却抓起小麦冰凉的胳膊:“怕什么?”
绕过这个大厂房,进入背后的一道小门。黄昏光纤暗淡,莫容老师让大家走路小心,别被地上的破砖烂瓦绊倒。前头出现了一道阶梯,直直通往地下,好像古墓秘道。
“这是过去的地下室,胆大的可以跟我下去看看!”
慕容老师往下走了几步,掏出一把早就准备好的手电筒,照着阶梯尽头的那扇铁门。
小麦和钱灵紧跟在旁边,手拉着手增加勇气。她们看清了地下室的大门——就像二战电影里的潜艇舱门,有个圆圆的旋转部件,可以把门锁死密封。
“他,带我来过这里。”
老师自言自语了一句,用力转开“舱门”的圆形把手。
门,开了。
一股黑色的烟雾,轻轻地从门里飘出来,好似古墓里的尸气……
“啊!”
先是眉儿惨叫一声,接着眼镜妹和大眼妹也尖叫起来,她们以为鬼魂真的出来了,转身飞快地跑出了破厂房。钱灵也吓得大叫一声,拉紧小麦的手往外逃去,仿佛再晚一步,就会被拖进黑暗的地下。
五个女孩安全地逃了出来,却听到身后的厂房里,传来了慕容老师骇人的笑声……
第二天。
莫容老师再次出现在语文课堂,换了一身色彩鲜艳的衣服,似已忘了那恐怖的地下室,忘了那悲伤的纪念日。
入夜,小麦再次缺席了晚自习。
她悄悄来到学校大门口,隐藏在几棵大树后面,看着马路对面的小超市。
下雨了。
隔着漫漫飘扬的雨幕,却看到了小超市里有个熟悉的人影——莫容老师。
她又在哪里和秋收聊天,两个人越说越起劲。很快到了关门时间,老师走出了小超市,却被越来越大的雨困住了。秋收拿来一把大伞,为老师撑开来挡住风雨。三十岁的漂亮女老师,与十八岁的乡村少年,挤在同一把伞下,走进黑夜里重重的雨幕。
小麦咬住自己的嘴唇,身体微微地发抖——老师究竟想做什么?
她惊讶地看着那两个人,看着莫容老是与秋收在伞下挤得很近,几乎紧紧贴在一起,消失在疾风骤雨的深处。
田小麦像被人打了一拳,低头钻入冰冷的雨中,一口气跑回宿舍。
这件事她没告诉任何人,包括钱灵。
雨,直到后半夜才停下来。
小麦整晚都没有睡好,不到清晨六点就起床了。离早餐时间还有一个多小时。
她拍了怕上铺的钱灵,轻声耳语:“醒一醒!陪我出去散步好吗?”
虽然,钱灵一万个不高兴,但死党的要求总是要满足的。她揉着眼睛爬了起来,简单的洗漱一番,陪伴小麦悄然走出宿舍楼。
有些男生在操场上晨练,还有人大清早背英语单词。她们低头走出学校大门,进入前天经过的那片荒野。
清晨,大雾弥漫,稍微远些就看不清了,宛如藏着一个幻想中的世界。每寸空气都那么潮湿,弄弄地塞着鼻子,甚至让人有窒息的感觉。
她们走进了昨天来过的废弃工厂,在那片古老遗址似的破房子前,钱灵疑惑地问:“小麦,你怎么了?”
“我有些难过。”
“为什么?”钱灵是个早熟的女孩,自作聪明地问,“因为那个男生?”
“不,为了一个女人。”
田小麦冷冷地回答,眯起漂亮的眼睛,试图看清大雾的尽头。
在一堆高高的绿色野草间,却看到异常突兀的紫色。
紫色?
荒野不该在这种颜色!
刹那间,心头狂跳起来,她紧紧拉着钱灵的手,往那片紫色走了几步,终于看到了野草底下的人——
美丽的三十岁的女人。
她的脖子上缠着紫色的丝巾,仍然穿着昨天的漂亮衣服,全身都是雨水和污泥的痕迹。
慕容老师。
她睁大迷人的眼睛,视线穿过高高的野草,穿过浓浓的大雾,看着那方灰色的天空。
小麦竟也抬起头来,可是她看不到天空,只看到一片脏脏的阴霾。
再度低下头来,看着少女时代最崇拜的女人,看着自己心目中不变的女神——已经化作冰凉的尸体。
慕容老师死了,死不瞑目,系着那条紫色的丝巾。
她是被谋杀的。
死去的美丽女老师,她最后的眼神那么不甘,那么困惑,那么不知所措。
梦的召唤?
凌晨时分,小麦在寝室做了个梦,梦见了最喜欢的慕容老师。她梦见这个漂亮的语文老师,在废弃的工厂里向她求救——梦醒的时候,她还清楚地记得这条丝巾。
钱灵发出一声尖叫。
然而,田小麦却出乎意料地镇定,在泪水悄然滑落的同时,俯身凑近老师的尸体。
她想要知道,并亲手抓住——那个凶手!
心底想起那个传说,死人眼里会刻下最后见到的影子——比如凶手的脸。
如果,尸体完全僵硬以后,那个影子也会随着眼球的浑浊而消失。
那么,趁着莫容老师尸骨未寒,她必须要试一下!
小麦几乎凑到死者脸上,才看清老师的眼球中只有一团黑雾。她闻到那条紫色丝巾深处,有一股淡淡的却又古怪的气味。
这条慕容老是最爱的紫色丝巾,经常缠绕在她雪白脖子上的丝巾,就是最终将她活活勒死的凶器!
第二十三章
2010年,12月10日,子夜。
刚从男朋友家回来的田小麦,躺在自己小小的卧室,回忆十年前大雾弥漫的清晨,泪水已不知不觉流满脸颊。
她不想擦去这些眼泪,就在自己最重要的这个夜里,在获得男友父母认可的夜里,在即将获得一个幸福人生的夜里。
盛赞打来了电话,小麦没有接听,任由《First Love》响起了半天又恢复平静。
仿佛还在十年前得荒野清晨,眼底闪烁着那条紫色丝巾,鼻尖残留着那股淡淡的却又古怪的气味。
记忆,嗅觉的记忆——钱灵死亡现场,缠绕她脖子的丝巾深处,也有一股古怪的气味!
这是丝巾本身的气味!也许,原本由某种特别的东西包装?可是,为何小麦从“魔女区”买来的同一款丝巾却有这种气味?难道,杀人的丝巾真与“魔女区”无关?或者,就是从十年前杀死慕容老师的那批丝巾里保存下来的另一条?
再回到十年前,当她们共同发现慕容老师的尸体,钱灵同时也凑近去看,恐怕也闻到了丝巾里散发的气味。
因为那个刻骨铭心的清晨,钱灵再也不能忘记这种气味,更不能忘记这种丝巾。小麦想起钱灵曾警告过她:永远不要再去“魔女区”,如果去了就会死的!一定是这样的:钱灵早就在“魔女区”看到过那款Esfahan丝巾,虽然只是网上的图片,她仍然认定那就是十年前杀死慕容老师的同一种丝巾,从而感受到了强烈的死亡威胁。这是“魔女区”带给她最深的恐惧,虽然她已沉迷于此不可自拔了。
或许,也是那款丝巾的缘故,钱灵才会在遇害的那个凌晨,突然给小麦打电话回忆往事——
“梦到我们高三那年,那个大雾弥漫的清晨,梦到我们看到过的那一切……那张脸,那张可怕地脸,还有,那条丝巾。”
是某种超自然的力量?在慕容老师被杀害的夜晚,小麦在寝室梦见了她得求救!而在时隔十年之后,钱灵被杀害的夜晚,她又梦到了当年死去的慕容老师!
轮回?
不过,这绝非钱灵要告诉小麦的秘密!耳边响起她最后说过的话——
“就算你忘记了所有的事,但还有一件事,这些年来始终藏在心里,也是我最后的噩梦,我想吧这件事告诉你!再给你看一样东西,我现在能见到你吗?”
这件事既便在十年前,恐怕小麦也并不知情——所以钱灵才会说“这些年来始终藏在心里”。
毫无疑问,钱灵最后要告诉她的那个秘密和慕容老师的死无关,是另外一件事
而这件未知的事,可能决定小麦的命运。
第二十四章
第二天。
周六,上午。
她又梦到了那条深深的沟。
急促的《First Love》的铃声,将她从梦中拯救出来,迷迷糊糊接起电话,听到一个低沉的男声:“小麦,我是公安局的老王。”
“老王?”脑中浮起经常出现在父亲身边的警察,她从床上支起身子,“哦,你好。”
“你说的那家淘宝店——‘魔女区’的店主,已经被警方抓住了!”
一小时后,田小麦匆匆赶到公安局。虽然她紧张得连早饭都没来得及吃,却没忘记在出门前画个淡妆,反复照了照镜子,希望早期的容颜别太憔悴。
在父亲曾经工作过的办公室,见到负责钱灵案件的警察老王,她的第一句话是:“我想现在就见到他!”
“你可能会失望——”
“什么?”
“不是他!我想他是无辜的。”
老王点起一根香烟,看着桌子上小麦父亲与他的合影,那是1995年的照片,那时他还是个消瘦的毛头小伙,如今却已是身材臃肿的中年人。
他——“魔女区”的店主,并非杀害钱灵的凶手——听到这个令人失望的消息,小麦原本紧张的心底,反而如释重负。
“我也没说凶手就是他啊!”小麦焦虑的想象“魔女区”的店主的模样,“怎么抓住他的?”
“很简单,通过淘宝网杭州总部,查到‘魔女区’的店主资料——他叫古飞,现在本市居住。警方连夜查到他的暂住地,带回局里调查。我们调出勒死钱灵的紫色丝巾给他看,店主确认就是他卖出去的。她说除了淘宝网上的‘魔女区’外,在中国不可能有第二家店出售这种丝巾。古飞承认他总共卖出过两条这样的丝巾,都是在最近出售的,第一条丝巾的买家叫田小麦——就是你。第二条丝巾的买家叫莫叙友。”
“什么名字?”
她感觉这三个字好怪。老王在纸上写出了“莫叙友”三个字。
“店主交代有人直接在阿里旺旺上找到他,指名购买那种紫色丝巾,而且没有通过支付宝,而是用货到付款的方式——我们查到了淘宝上的‘莫叙友’账号,总共只有这一次交易,除了送货地址外,也没留下任何其它信息——估计是个假名字。”
“莫叙友——”小麦若有所思的点头,“就是莫须有!”
“嗯,我们查了‘莫叙友’的送货地址,是一栋市区的烂尾楼,快十年都没动过了,显然不是买家的真实地址。两个小时前,我们找到了送货的快递员,送货时间是12月6日。”
“啊!钱灵不是12月7日凌晨被杀害的吗?也就是在丝巾快递出来的当天晚上?”
“不愧是警察的女儿,丝巾是在钱灵遇害的十八个小时前发货的,快递员把货送到烂尾楼底下,有个年轻男子等在那里,当场付钱收货就离开了。”
“那个莫须有的买家长什么样?”
警察老王掐灭了烟头:“快递员说那个人长相普通,也就是二十多岁——我们相信快递员说的话,早上,我刚从那栋收货的烂尾楼回来,半个人影都看不到,不可能从中查到什么。”
“线索就这样中断了?”
“很遗憾!”
小麦仍不甘心:“店主呢?没问过他别的问题?”
“当然,我问店主是否认识被害人钱灵?他说钱灵是‘魔女区’VIP买家,几乎每天都会在‘魔女区’购物,购买各种生活用品乃至大件商品,累计已花掉了几万元——这些都已通过淘宝网的内部资料证实了。”
“但是,丝巾却不是钱灵自己买的!”
老王点头沉声道:“嗯,店主说他从没见过钱灵——也没有见过任何买家。”
“你不怀疑他在说谎?”
“我是一个警察,你的父亲也是一个警察,任何人的口供我们都会怀疑!我问过店主,在钱灵遇害的凌晨他在哪里。他说那天他在浙江义乌进货。我当即联系了义乌警方,调查店主说的那家宾馆,并调出了监控录像,确认他在案发当晚,整夜住宿在宾馆,直到第二天上午才离开义乌——他完全不具备作案时间!”
“好吧,至少不是他自己干的。”
“警方也调查了店主的个人资料,以及他的社会关系——确实与钱灵没有任何交集。”
“不管他是不是凶手,我都想要见到他!”小麦掩饰着自己的激动,“因为,我也许认识他!这样,他就可能与钱灵有交集了!”
老王带着她来到楼下,打开审讯室的铁门前,他低声关照道:“不要多说话!”
审讯室的大门打开,里头坐着个孤零零的年轻男子,抬头露出苍白的脸。
田小麦见到了“魔女区”的店主。
这张脸,一双不大的眼睛,细直的鼻梁,瘦长的脸上长着几颗痘痘,乱糟糟的头发和衣着说明,他是从被窝里给拖到公安局的。
可惜,不是他!
小麦极度失望的摇了摇头。
为什么不是他?!
想象中,“魔女区”的店主至少应是个神秘莫测的人物,就像哥特小说里的男主人公,有着吸血鬼般冷酷或冷艳的容貌,午夜幽灵般的锐利眼神,还有巫师般的鬼魅气质。
可是,眼前被关在公安局审讯室里的这位店主,确实个相貌平平甚至有点猥琐的、丢到街上转眼就会被遗忘的青年路人甲。
店主茫然地眯起一对小眼睛,看着突然闯入审讯室里的美女,摇摇头:“警官,我都已经说过了。”
显然,他完全不认识田小麦,把她当做便衣女警了。
“你……你……”她终于忍不住问了一句,“你真的是魔女?”
“是。”
他的回答那样自然,就像还在面对着警察审问,丝毫没有说谎的迹象。
然而,小麦固执的不愿相信你,将自己的脸凑近了他问:“你也不认识我?”
这个叫古飞的陌生男人揉了揉眼睛,盯着她的脸看了半分钟,还是摇头道:“难道你是——电视台主持人?”
晕倒!他以为脸蛋漂亮的田小麦是电视台法制节目的主持人。
小麦绝望了,心又沉到了井底——他不认识我?可是,他怎会卖给我丢失的记忆?那张《101次求婚》的DVD、那本高中语文课本,难道仅仅是巧合,因为这部日剧和语文课本,都是她这个年龄的女孩曾经有过的青春记忆,只要看到这些多半就会回忆起什么?
她心有不甘的继续审问,摆出一副女警的英姿:“你就是‘魔女区’的店主?”
“没错。”
店主摆出一副自信满满大言不惭的样子。
“你怎么做到的?”
“很简单,我的仓库里由淘宝网上能找到的所有宝贝,这不是一般人能完成的工作。”
“好,还有一个问题,你卖出去的那款Esfahan丝巾。”
“是,我承认,就是你们给我看的那条重要证据。但我已经说过很多遍了,那条丝巾卖给了一个叫莫叙友的神秘买家,我不知道那个人是谁。”
“我想,这款丝巾你不单单只卖过一条吧。”
这个问题让店主皱起了眉头:“是,上个月还卖出去过一条。”
“那个买家就是我。”
“哦——是你?”他意外地瞪大了自己的小眼睛,“田……田……”
看来店主真的对她不是很熟,小麦无奈地说出了自己名字:“田小麦!”
“对不起,我每天要给好多买家发货,不能记住所有人的名字。”
“那你记得住钱灵的名字吗?”
古飞有点不耐烦了:“是,这问题我也回答过了,我记得住她的名字,因为她是‘魔女区’的VIP用户。不过,虽然她在‘魔女区’里几乎什么都买,但没买过那款Esfahan丝巾。”
“好吧,最后一个问题,那款丝巾是从哪里来的?”
“伊朗,Esfahan,就是伊朗古都伊斯法罕,那里有许多精美的手工艺品,尤其是伊朗的地毯和传统丝织品。几个月前,我去伊朗购买一批手工地毯,在伊斯法罕的大巴扎发现了这款丝巾,制作这种丝巾的艺人已经去世了,他的手艺也没有流传下来。所以这款丝巾已经成了绝版,我用高价买下了十条这种顶级丝巾,前不久才挂到了‘魔女区’店里。”
他回答的很流利,简直无懈可击,果然是来自伊朗伊斯法罕的丝巾。
离开审讯室前,她又问了一个问题:“你真的能卖给我丢失的记忆?”
“‘魔女区’可以买到你想要的一切。”
这句回答让小麦哑口无言,她叹息着退出房间。
警官老王疑惑的问:“你不认识他?”
“完全不认识。”
小麦还在回想十年前记忆中的那张脸,永远不会再模糊的那张脸。
“他叫古飞,今年二十五岁,老家在黑龙江。七年前,他考入上海一所大学,毕业后留下来工作。他失业已经很久,去年开始全职经营淘宝店。”
除了知道丝巾是被一个叫“莫叙友”的人购买以外,没得到任何有价值的线索——似乎和十五年前的凶案一样。
忽然,小麦提出一个问题:“老王,你还记得吗?1995年的那桩凶杀案,受害者的儿子,曾经被我父亲带到我家来住过一段时间。”
“当然记得!那年,为了你的安全,我还到你家里去住了两天,就和那个小子住在一个屋里。”老王艳丽掠过一丝疑惑,“干嘛问这个?”
“你能不能帮我查一下,他现在哪里?”
老王苦笑道:“不需查了,我现在就可以告诉你——多年前,你的父亲及查过他的下落,我还记得他的名字叫秋收。很遗憾,2001年,他在老家县城自杀身亡了。”
“他……死……了?”
刹那间,小麦说不清是什么感觉,就像所有的回忆不过是一个幽灵的故事。
“是。秋收在十九岁的那年就死了,他是跳楼自杀身亡的。五年前,你父亲专程去看过他的墓。”
小麦低头轻声说:“父亲为什么不告诉我?”
“我想,他总有他的理由。”
她不愿再多停留一分钟,离开前问了一句:“你怎么处理‘魔女区’的店主?”
“下午就会把他放了。”
小麦本想说“把他的电话号码告诉我吧”——可是,话到嘴边又咽了下去,还是不要再见到店主了!她不知道自己该怎么问他——你是如何还给我记忆的?难道要让这个毫不相干的人,再把自己的青春说一遍?
她做不到。
半小时后,小麦回到家,重新钻进被窝。她在也无法入眠,心底浮起那张脸,那张永远停留在十九岁的脸……
2000年的记忆,第四章
2000年,5月。
清晨,南明高中附近的废弃工厂,慕容老师仍躺在草丛里,看着大雾弥漫的灰色天空。
死者身边站着三个警察,一个身材魁梧的中年人,一个三十岁左右,还有一个一看就是刚从警校毕业。
田跃进低头看着草堆里死去的没人,隐隐觉得有些眼熟,感觉竟与五年前看到死去的徐碧真一样,而那桩至今未破的凶案发生地点,距离这座旧工厂仅有数百米远。
丝巾。
他看着死者脖子上缠绕的丝巾,这条美到极致的紫色丝巾,正是勒死慕容老师的凶器。
四十八岁的老田,缓慢却有力的捏紧双拳。他身边的警察小王,也处理过当年的杂货店凶杀案,五年来他已老练了许多,却再一次被美丽的死者与凶器震惊,还有死者永不瞑目的双眼——他还记得这个女老师。
剩下的那个小警察,虽然年轻而腼腆,却有着一双冷峻的眼睛,线条分明的瘦长脸庞,笔直挺拔的身材。他表现出超乎年龄的冷静,毫无畏惧的注视死者,想从她的眼睛里看出答案。检验科的同事很快抵达采集证据拍摄照片的同时,他默默地写着笔记,不是观察四周环境。
他的名字叫叶萧。
许多年后,许多人都会记住这个名字。
当慕容老师的尸体被人抬走,田跃进缓缓转过头来,看着女儿小麦。
十八岁的田小麦,与死者钱灵一同站在风中,泪水早已打湿衣衫,班主任老师陪伴左右。小警察叶萧已做完笔录,老田却不晓得如何向女儿问话。如果由自己讯问会不会加深她心底的创伤?或者,早就对他怀恨在新的虐,会不会当场和自己吵起来?犹豫许久,他还是没有能和女儿说上一句话,挥手示意班主任把两个孩子带走,不要停留在案发现场了。
小麦回头看了一眼,大雾已渐渐散去,荒野的枯树与杂草间,旧工厂残存的烟囱,如匕首直冲天际。几只黑乌鸦停在烟囱顶上,不断发出刺耳的叫声,像是抱怨没能吃到腐烂的人肉。
夜。
慕容老师死去的第二夜,崇拜她的学生们,都为心中女神的凋落而流泪。午休时间,不少女生结队来到废弃的工厂,在老师死去的地方献上鲜花,男生们继续传播各种谣言,不外乎是美女老师的绯闻,导致了她的遇害。至于老师们,大多数在课堂上表示哀悼,却在下课时难掩幸灾乐祸的兴奋——教室公敌终于被杀死了。
田小麦和钱灵缩在寝室,不断有老师前来看望。小麦明白这一切都是徒劳,没有任何人能消除自己的恐惧。她的恐惧并不在于看到了老师的死,而是那条她认为史上最美的丝巾,却成了杀死史上最美老师的凶器。
死亡,原来并非遥不可及,或许它就徘徊在你的身边,或者颈边。
晚自习时,小麦独自躲在蚊帐里,墙上贴着日剧《人间失格》与《若叶时代》的海报,那年她超萌“近畿小子”的堂本刚与堂本光一。她的上铺不断摇晃着,那是哭的没完没了的钱灵。她强迫自己闭上眼睛,却又看到草丛底下的那张脸,看到那张成熟的迷人脸庞,那个浑身散发魅力的身体,那条带来死亡的紫色丝巾。
小麦强烈的感觉到,自己对慕容老师的感情,已远远超过了学生对老师的感情,也不仅仅是对偶像的崇拜,而是想喜欢男孩一样喜欢她,尽管她还从未真正喜欢过一个男孩。
她将一辈子忘不掉死去的老师——当自己明白了这一点,突然有种小小的冲动涌上心头。她从抽屉里拿出一本书,是老师送给她的《蝴蝶梦》。趁着钱灵还缩在上铺,寝室里也没其他人,小麦夹着书本走出房间。
宿舍楼底层的走廊尽头,有扇永远锁不牢的窗户,可以轻易爬出去,也不会被人发现。
她溜到常与慕容老师逛的花园,采下一束吐露芬芳的郁金香。
还剩半个小时,学校大门就要关闭,必须得速去速回,否则就回不了寝室了。
小麦飞快地穿过马路,看到小超市正在关门,她喊了一声:“等等!”
关门的是秋收,他茫然地看着小麦赶到,又把小超市的门打开了。
“有没有手电筒和火柴?”
看着小麦焦急的眼神,少年疑惑的拿出手电筒和火柴。
“谢谢!”
她把两枚硬币交给秋收,又用怀疑的目光瞪了他一眼,匆匆跑向荒野深处。
月光下。
孤身穿过铺满荒芜杂草的小径,她打起手电筒照亮前方,裤兜里揣着火柴盒,腋下夹着《蝴蝶梦》,另一只手还握着一束郁金香。
夜里凉凉的风,夹着枯叶卷过头发,发出某种类似哭泣的声音,触摸着泛着鸡皮疙瘩的皮肤。她小心的看着手电光束,不是低头看脚下的路,好不容易分清方向,看到那家废弃工厂的轮廓。也不知今夜怎么如此大胆,难道遗传自警察老爸的基因爆发出来了?恐怕就算男生也不敢晚上来到这里吧?
走进这片断垣残壁,感觉又与白天完全不同。死寂的墙壁和窗户如深埋地底的坟墓,只有考古队员的手电光束才能破开亡魂的谜团。小麦就像《聊斋》里的女子,趁夜来给亲人上坟,或者——招魂。
找到慕容老师死去的地方,草堆上已Сhā满鲜花,有的开始枯萎,有的被飞鸟叼走。
小麦嗅了嗅手中的郁金香,轻轻放到草丛中。
她拿出腋下的《蝴蝶梦》,这是慕容老师送给她的书,就还给已在另一个世界的老师吧。
颤抖着擦亮一根火柴,点燃已被翻得起毛的书页。封面是电影《蝴蝶梦》的女主角,那是希区柯克版的琼·方登,金发女郎迅速被一团火焰吞噬,黄|色纸张变成黑色灰烬,飘扬到夜晚的天空,像一团寻找主人的灵魂。一些灰屑飘到小麦的眼中,刺激的她再次流下眼泪。
整本书全部烧完,只剩下一团黑乎乎的灰屑,泪水再也无法抑制。
是,就是这个地方,为什么会选择这个地方?
就在慕容老师遇害的前一天,她还带着几个女生造访这家旧工厂——她来祭奠死于此地的初恋情人,祭奠永远回不来的十八岁的似水年华。
可是,她自己也未能逃过劫难,同样死在初恋情人自杀的地方。
不,慕容老师绝对不想死,这不是她要的结局。
就在小麦抹去眼泪,准备顺着原路返回学校时,突然有只手抓住了她的肩膀。
刹那间,完全反应不过来,只感觉天旋地转,寒冷的月亮已正对眼前,身下确实茂密潮湿的野草——她已被那只手按倒在地,刚要本能的大喊,嘴巴却被另一只手牢牢捂住。
冰冷的手,带着一股烟味,几乎让她透不过气。眼前是剧烈抖动的月亮,仿佛即将脱离轨道。小麦竭尽全力摇头,在看到烟囱阴影的同时,也看到一团模糊的人脸。
一只恶鬼?
她已感觉不到剧烈的心跳,以及几乎要爆炸的脉搏,却感到拼命摆动的双手双脚,又被一双大手死死压住。
小麦绝望了:对方不只是一个人!不止是一只恶鬼!
但她并没有放弃,继续全力挣扎,想挣脱那两双肮脏的手,逃出这片坟墓。可是,那只手竟摸向她的大腿——这个瞬间,她想到了死。
就在同一刹那,却听到一个清脆的撞击声,那是拳头集中鼻梁的声音,接着响起一个男人的惨叫。
那只脏手立即放开小麦,她滚到一边的草丛中,匆忙整理裙摆,半蹲着起身。手电早也不知去向,只能借着微暗月光,依稀可见三个男人,如同剪影混在一起搏斗。
第一个男人被打倒了,第二个男人也被打倒了,将两个男人打倒在地的,是一个瘦长单薄的身影。
两个被打倒的家伙,跌跌撞撞的逃出废弃工厂,消失在荒芜的夜色下。
最后剩下的那个人,摇摇晃晃的靠近小麦,向她伸出了手。
她却不敢站起来,她已不再相信任何人。
“小麦……是我!”
月光骤然明亮,撒到十八岁少年的脸上,隐隐现出几道血丝。
“秋收!”
小麦激动地站起来,像只受伤的小鹿浑身颤抖,伤痕累累,只想找到一个安全的树洞——她不假思索的躲进少年怀中。
一双瘦瘦的却有力的手,紧紧搂住她的后背,沉重的喘息扑到她脸上,他断断续续说:“小麦……没……没事了……我们……我们……走……”
他并未趁这大好机会揩油,而是将小麦从怀中推出来,紧紧搭住她的肩膀,保护她走出这片死亡废墟。
沿着来时的蔓草小径,两人穿过月光下的荒野。惊魂未定的十八岁少女,全身每寸皮肤仍在颤抖,喉咙中不时发出可怕的喘气声,仿佛随时都会窒息,她倚靠在秋收身上,并不在乎他到底是什么人。
秋收半句话都没多说,一路警惕地注视四野,不时摇晃小麦的肩膀,让她感觉自己是安全的。
回到空旷的马路,南明高中的校门口。
“糟糕!”刚从危险中被解救出来的小麦,沮丧的叫了一声,“过了关门时间!”
学校的大门已紧紧关闭,她才不敢敲门把保安吵醒,再引来麻烦的教导主任。
路灯照亮少年清秀的脸庞,也照亮脸上几道血痕——刚才与那两个人搏斗时被弄伤。
“谢谢!”
小麦摸了摸他的脸,伤口似乎还在流血。
“没事的,”秋收露出向下少年的淳朴微笑,“可你怎么回去?”
“我有办法。”
她沿着学校围墙走了很远,几乎绕道南明高中的背面,这里有堵墙特别低矮,外面还对着一堆建筑废渣,可以轻而易举地翻过墙去。
小麦刚翻上墙头,就有一道手电筒光照了过来,想起一个男老师的声音:“谁?”
她当即吓得魂飞魄散再也不敢翻墙进去,而是转身飞快地往回跑,以免老师真的翻墙追出来,秋收跟着她跑到马路边,两个人叉着腰喘气,像一对偷东西被发现的小贼。
“也许,因为慕容老师的死,学校加强了围墙的戒备。”
她轻声对少年说,远远看着紧闭的校门。
“是我忘了对你说,最近有两个流氓经常在这里出没。前几天我看到他们拦住了一个返校的女生,好在她跑得快冲进学校大门。”秋收捂着自己受伤的额头,“你在我这里买了手电和火柴,我看你没回学校,担心你回去早上出事的旧工厂,就赶快把超市大门锁好,跑到那里去看你在不在。果然,那两个流氓盯上了你。”
小麦感激的点头,露出警察女儿的本色:“我会让爸爸抓住他们,打断这两条脏狗的骨头!”
两个人在马路边等了很久,她却再也不敢回去冒险爬墙了,秋收不禁小心地问:“要不,到我那里坐一会儿吧?”
她犹豫的抬头看着他,看到他还在流血的伤口:“好吧,我给你擦点药水。”
他们穿过马路,打开小超市的玻璃门。
秋收刚要把灯打开,小麦却阻拦道:“别!对面会看到的。”
转到货架后面,打开一盏小灯,照亮小麦苍白的脸庞,她低声问:“有药水和护创膏吗?”
她从警察老板那里,学过紧急止血和包扎的方法。小心的用酒精棉蘸着药水,涂抹少年额头上的伤口,再把护创膏贴上去,差不多半分钟就止血了。
秋收很享受这个过程,却又不好意思地缩回额头:“谢谢!”
“不,说谢谢的人应该是我,要不是你救了我的话——”
小麦不好意思说下去了,秋收摇摇头说:“这是我欠你的。”
她微微愣了一下,很快明白了他的意思——五年前的暑假,那条深沟后的不辞而别,害得她摔断了腿。
“好吧,现在我们两清了。”
“可我还是欠你——谢谢你,愿意和我说话。”
“店主大叔呢?”
她还是害怕被人发现,包括秋收的爸爸。
“他每天一关门就睡觉了,第二天早上还要开门。”
“不会吵醒他吧?”
“放心吧,我爸爸睡得很沉,打雷都醒不了。所以,几个月前的半夜,这里才会遇到撬门的窃贼——现在爸爸让我每晚睡在收银台后面。”
“怎么睡啊?”
小麦怜悯地摇头,她永远不会明白穷人生活的艰辛。
“这样才能保证安全。”少年打开货架背后的一道小门,“爸爸也给我准备了一个房间,不过我很少睡在里面。今晚,你要是没办法回寝室,就暂时睡在这里吧。”
“不行!”
小麦斩钉截铁地拒绝了他——怎么好意思让一个少女谁在你的房间里!
“对不起。”他更害羞的低下头,看了看马路对面的学校,“我送你回去吧。”
“不——”小麦想起学校墙内射来的手电光线,“我不想回去!”
秋收平静地靠在货架上,等待小麦的决定。
几分钟后,他却问了一个无关的问题:“昨晚,我看到你把慕容老师送走了。”
“哦——”少年的脸颊彻底红了,接着又彻底白了,别过头去说,“是的,昨晚大雨,我撑着一把伞正好送她到公交车站。”
“真的吗?”
面对她怀疑的眼光,秋收严肃地点头:“真的。”
“你看着她上车了?”
“没有,你知道车站有雨棚的,刚到车站,她就让我撑着伞回去了。”
“好吧。”
她不知道该不该相信他,不知道他诚恳的表情底下,是否还埋藏着什么秘密。
总之,她已决定不把这些事告诉父亲。
“今晚,我就暂时睡在小房间里吧!”
小麦突然冒出了这句话,心脏却已紧张的乱跳,只能尽量掩饰自己的情绪。
“请放心,我睡在外面,你在里面把门锁起来,我是一个老实人。”
真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大概也只有他这种冷丫头愣脑的乡下小子才说得出。
他退到收银台后面,拖出一副折叠的钢丝床,又从柜子里抱出一床被子,铺上去说:“没关系,我每晚都这么睡的!”
小麦退到小房间里,听到薄薄的墙板隔壁,传来店主大叔隆隆的鼾声。
秋收拿出一套崭新的棉被和枕头,小麦接过来说:“我自己会弄好的。”
说罢,她关上小门的Сhā销,将自己锁在不到十平米的小屋里。
胸中的小鹿几乎已跳出来,背靠着房门闭上眼睛,她还是第一次在家里或寝室以外的地方过夜。
屋子虽小但不显脏,看来秋收父子很爱干净。出了一张单人床,还有个简单的床头柜,几个大纸板箱,估计放的都是店里的存货。
最醒目的,是墙上挂着的一把木吉他。
她小心的检查了房间,确定没有其他暗门或暗窗,是一个完全封闭的密室。她又仔细查看了床铺,没什么脏东西,便把新棉被铺了上去。
就在她要躺下时,却看到床头柜上有张黑白照片,里面有个年轻漂亮的女人,看上去只有二十出头,却有一双无比迷人的眼睛。
小麦心里有点不舒服——她是谁?
这些天心里有太多疑问了,还是早点睡觉吧。她默默地在心里定下一个时间,天亮前必须起床趁着大家不注意返回寝室,否则就真的惨了!而且,在这种地方过夜,叫她怎么说得清楚呢?说不定警察老爸会扇她耳光,顺便把秋收也收拾一顿。
裹着一床带着棉花气味的新被子,她连衣服和袜子都不敢脱,紧紧蜷缩在单人床靠墙的一边。
今夜,会不会再次梦到慕容老师?
一夜过去,却是无梦。
凌晨,五点。
她被一阵轻微的敲门声惊醒,这晚睡得特别警觉,任何细小的声音都会让她醒来。
强迫自己完全清醒过来,她躲到门后,轻声问:“谁?”
“是我!”门外传来秋收的声音,“我刚去学校后面的围墙看过,现在没有人巡逻,你可以快点翻墙回去。”
小麦重新整理了一下衣服,小心地打开房门。店里一片昏暗,只能看到秋收细长的身影。
“你确定?”
“是——”秋收有些紧张地看着外面,空旷的马路不见半个人影,对面是紧闭的学校大门,还要一个多小时才会开门,“不过,你必须快点过去,说不定又有人要来巡逻了。”
“谢谢!”
她在少年的陪伴下,走出寂静的小超市。月亮仍挂在空中,四下黑暗凄凉的荒野不时传来早起的鸟鸣,东方渐渐亮起了鱼肚白。
沿着学校围墙一路小跑,来到背面那段最矮的地方。小麦爬上去一看,果然不再有人了,回头感激看了秋收一眼。
额头贴着护创膏的少年低声道:“小心!”
于是,她趁着黎明翻过了围墙。
墙内是片隐蔽的树丛,谁都不会发现她的踪影。沿着墙根走到宿舍楼,再翻过那扇锁不上的窗,便顺利回到寝室的楼道。
她轻手轻脚地上楼,像只小猫钻进了寝室。当她满以为没人发现,小心地爬回床铺时,上铺却传来声音:“你去哪了?”
小麦恐惧地缩到床角,随后看到钱灵爬下来,钻进她的蚊帐,顺手打开床头小灯。
晕黄的灯光照着两个少女的脸,钱灵明显一晚都没睡好——也许,她真晚都在上铺等待小麦回来?
看着钱灵冰冷而怀疑的脸,小麦被迫说了一个谎:“我害怕!在慕容老师被杀害之前,我在寝室里梦到了她!我不敢留在这里,偷偷回了趟家,刚才翻墙回来的。”
然而,钱灵一句话都没有再问,她的眼神分明已作出回答——不相信!
第二十五章
2010年,12月12日。
星期天。
小麦预约了老丁的出租车,一大早就从家里出发,前往郊外的南明路。
“南明路?好远啊,干吗要去那里?”
老丁面色似乎不对,坐在副驾驶位上的小麦回答:“那是我从前读书的地方。”
出租车穿过泸闵路高架和莘庄立交,进入小麦少女时代的那片荒野。
十年过去,再也看不到那片荒野,路边是无尽的楼房与别墅,还有高尔夫球场与奥特莱斯商场-再也不是十八岁记忆中的世界。
离开高速公路与国道,转进一条岔路,在巨型广告牌下,有个老旧的路牌-南明路。
又往前开了数百米,老丁突然踩下了急刹车,随着轮胎与地面的摩擦,小麦整个人往前冲去,幸好绑着安全带才没出事!
车子突兀地停在路口,后面几辆车鸣起抗议的喇叭,从旁边飞驰而过。
老丁低头打开双跳灯,趴在方向盘上颤抖着说:“对不起,田小姐!”
“你怎么了?”小麦忍不住有些生气,“差点要了我的命!”
他把车子停到马路边上,看着前方空旷的马路说:“我害怕!只要开到这个地方,我就感到后背凉凉的,仿佛有什么东西爬到了身上!”
“这条路上有鬼?”
“十年前,我还是一个卡车司机,有一个下着大雨的夜晚,就在这条南明路上,就在这个地方-我扎死过一个人!”
老丁痛苦地闭上眼睛,倒头靠在座位上。
“天哪!你为什么不早说?”
“十年来,我再也没回过这里,再也不敢回到这里。对不起,田小姐,今天我不收你的钱。”
“算了,老丁!”她还是按计价器上的数字把钱给了他,“我这就下车吧,反正已经快到了,我会自己再打车回去的。”
“谢谢!”
待到小麦走下出租车,老丁立即掉头飞快地逃走。
风,冬天寒冷的风,卷过郊外的南明路,却已不是少女时代的凉爽的风,而是带着一股淡淡的烟尘味。
她竖起大衣的领子,孤独地走在路边的人形道上,两边盖起许多别墅,还有几间巨大的厂房,唯独看不到大片的田野。
小麦叹息着往前走去,终于看到南明高中的大门-熟悉的校门,竟与十年前没什么变化,只是门口的梧桐树又长大了。
再看马路对面的小超市,却已彻底消失,就像从没来过这个世界上。小超市原来所在的位置,变成一个新建的楼盘。小区大门同样正对着校门,不时有私家车进进出出。门口穿着制服的保安,煞有介事地向车主们敬礼。
小麦站在南明路边,母校与住宅区的大门之间。回忆中那小小的房子,它真的存在过吗?还是,完全只是自己的幻觉?包括那个命运悲惨的少年?
她回到母校门口,犹豫许久却不敢进去-那里埋藏着她消失的青春,埋藏着十年前的欢乐与眼泪,也埋藏着某些最可怕的秘密。
周日的学校大门,有不少学生进进出出,大概是提前返校的住读生,以及家在外地的学生这所全市有名的重点中学,许多外地家长用高价买来入校名额。这些学生与当年记忆中的自己,已有很大不同。虽说大多还穿着校服,却几乎人手一部手机。手里捧着各种电子产品,有人腋下夹着ipad。有的女生梳着前卫的发型,公开与男生手拉着手。他们并没有多看小麦几眼,完全把她当做另一个世界的人。
学校里走出一个她认识的人,竟是当年的教导主任,这个身材魁梧的男人,当年以严厉著称,如今却已经秃顶。一副快要退休的颓废模样。小麦没和教导主任打招呼,冷漠地看着那个人的背影远去,就像看着自己的青春远去。
在校门口徘徊数分钟,她选择了离开,沿着十年前常走的那条路,前往曾经遍布蔓草的小径。
可惜,再也没有空旷的荒野,学校四周全是新建的楼盘,只有一个地方还是空白。
她看到了那块空白-虽然它也即将被从地图上被抹去,许多楼房之间,隐藏着那根高高的烟囱,还有坟墓似的残垣断壁。
穿过两个楼盘间的小道,脚下的荒草间小道若隐若现,她看见了十年前的旧工厂。
废墟周围新造了一堵简易围墙,画着某某开发商的logo,想必很快要被拆掉了。
好在门口没有人管理,她毫无阻碍地走进废弃工厂,踩着地下的野草与碎石,一切都与十年前相同。只是冬天草木枯黄,寂静的废墟更是凄惨,不像当年到处是绿色的五月。
她想起了慕容老师-如果活到今天,也有四十岁了吧,想必她还是漂亮的女人,依旧充满成熟魅力,让许多男人动心,十年前的那个下午,老师就是如此抚摸这堵墙壁,抚摸她死去的初恋的灵魂。
很快,老师就死在了这里,在小麦此刻站立的地方,被那条紫色的丝巾活活勒死。
十年之后,同样的丝巾,又勒死了小麦唯一的死党也是共同发现慕容老师尸体的钱灵。
丝巾的轮回?
紫色的轮回?
还是,恶鬼的轮回?
田小麦转进厂房,冷冷的阳光从开裂的屋顶射下,恰好照亮那条通往地底的阶梯。
这也是慕容老师说过的-传说闹鬼的地方。
她借助手机屏幕的微光,走下深深的地道,照出一道紧闭的铁门。
地下室有个圆形的旋转门把,很像潜艇或轮船上的水密舱门,一旦旋紧就算海水也冲不进来,恐怕是以前保存贵重物资的仓库。
小麦抓住金属的把手,尽管已布满了锈迹,但双手用力转动,把手慢慢松动起来。
随着“吱呀”一声,通往地狱的舱门缓缓打开....
刹那间,她闻到一股腐烂的气味。
她立即屏住呼吸,迅速从包里掏出手帕,牢牢蒙在自己的口鼻上。
两分钟后,这股味道才渐渐散去,小麦仍然小心地蒙住口鼻,才踏入黑暗阴冷的舱门。
四周如坟墓寂静无关,只有手机屏幕照出方寸区域,完全看不出地下室有多大,倒是鼻子里充满奇怪的味道。
忽然,心底产生某种异样,似乎有谁在喊自己的名字!
她惊讶地转过身来,用手机屏幕照向四方,却害怕突然照到某张恶鬼的脸....
手机光束里什么都没有,除了地下扬起的一团团灰尘和烟雾。
小麦尽量向旁边摸过去,终于触到冰冷的墙壁,却在手机屏幕扫过的刹那,看到墙上写着几个字。
把手机对准那些字,居然是自己最熟悉的字
田小麦
墙上写着她的名字!
不,这不是写上去的,分明是用石头之类的硬物,生生地刻到墙上去的!
三个字刻得歪歪扭扭,有的笔画还重叠在了一起,像二年级小学生写的字。
小麦惊讶地看着自己的名字,就像自己的整个身体被嵌在了墙上!
紧接着,她又在旁边半尺之外,看到了同样的三个字,也是用硬物刻上去的。
田小麦....田小麦....田小麦....田小麦....田小麦....田小麦....田小麦....田小麦....
她看到了无数个“田小麦”!
全是同样刻上去的字,同样歪歪扭扭的笔画,如某种古老的咒语-十年来的种种不顺与悲伤,难道全是因为这些墙上的诅咒!
在许多自己名字的后面,还跟着各种各样的标点符号,有逗号、顿号、句号、省略号、惊叹号、破折号、书名号、问号,甚至还有大叉!
她看到有一个“田小麦”的上面,刻着一对深深的大叉,仿佛死刑判决书上的名字。
地底的诅咒?
突然,田小麦的手机电池用尽,黑暗一下子笼罩了全身。她惊慌失措的跑出舱门,几乎连滚带爬地冲回地面,才看到屋顶泄露的阳光。
2000年的记忆,第五章
2000年,万物茂盛的五月。
又是晚自习的时间,月光照耀南明高中周围的荒野,如同给它披上一层银色的婚纱。
小超市再次显得寂静落寞,灯光下只有秋收独自一人,在收银台后面低头看书。
田小麦悄悄穿过马路,屏住呼吸走进敞开的门,少年丝毫都没发觉她的到来。她蹲下来躲在收银台外,解开脑后扎马尾的皮筋,模仿刚看过的《午夜凶铃》里的贞子,将头发全部披散在面前,突然起身出现在秋收面前。
“啊!”
他吓得一声惨叫,整个人从椅子上摔了下去。
“不要-”
小麦也叫了出来,心想这下可闯祸了,急忙转到收银台后面,先将脸上的头发拨开,伸手拉起倒地的秋收。
“啊,是你啊!吓死我啦!”
看到电视机里爬出来的山村贞子,转眼变成十八岁的美丽少年,少年这才吁出一口长气。
不过,小麦长得不像贞子,而像电影里松岛菜菜子演的女主人公。
秋收爬起来摸了摸ρi股,想是刚才摔疼了,小麦抱歉地说:“对不起,我没想到你胆子那么小。”
他苦笑不得地摇摇头:“算可,谁碰上都会被吓死的!”
头上的护创膏撕掉了,只剩一道浅浅的红印子,配着明亮闪烁的双眼,少年的脸更显清秀帅气。小麦也觉得他有了某些变化,比如头发不再乱糟糟的,每天都刻意梳理过,衣服穿得更加正式,而不是乡下少年的学生服总之,比起上个月的初次重逢,他已更能吸引她的注意力。
两人身上的所有变化,都是因为那个悲伤的夜晚,秋收奋不顾身地救了小麦,有幸保护了少女的清白。
那晚之后,已过去了十几天。每天中午和傍晚,她都会悄悄走出校门。瞒着钱灵她们跑到小超市。但是,只要店里有其他同学,她就不敢与秋收讲话,顶多不经意间抛给他一个眼神。而他也很识相地从不主动理睬她,只是接到眼神时会心一笑。唯有在晚自习时间,这里不再有其他高中生,她才会坐下来与他聊天。
秋收和小麦有个共同的爱好-看书。
他们经常互相交换书籍,她给少女看自己喜欢的书,比如《简.爱》《呼啸山庄》《红与黑》。秋收则送给她很多武侠小说,最主要的不是金庸。而是小麦很少接触的古龙。每当两人单独相处,少年就不再内向沉默,偶尔露出爽朗的笑容,从某个角度看去竟有些玉树临风,焕发出让女孩子怦然心动的魅力。
小麦也会推荐他看VCD,比如她看了至少七遍的《大话西游》,在几个晚自习的间隙,他们挤在小超市的角落里,用一台破旧的彩电和二手的VCD播放机,断断续续看完了这部周星驰的片子。当年,这部无厘头的电影改变了许多人,而小麦每看一遍都会哭的稀里哗啦,秋收看到最后却平静地说:“如果我是至尊宝,也会一个人悄悄地离开。”
“那....那不是....太可惜了吗?”她用手帕擦了擦眼泪,几度哽咽,“我们....到底还是有很多地方...不一样....”
再看电视机的屏幕,师徒四人已走上西行之路,孙悟空吃掉最后一根香蕉,背影消失在大漠深处。同时,响着一首凄凉的歌,再度催下田小麦的眼泪-
“苦海,泛起爱恨。在世间,难逃避命运。相亲,竟不可接近,或我应该,相信是缘分....”
虽然,秋收听不懂粤语歌词,但他却感到有些胸闷,起身走到超市外面,看着荒野上的月亮....
除了看书与看片,她常说起学校的功课,还有正在做的题目-这些秋收大多也做过,他的答题水平甚至更好。只因西部老家分数线太高,只有凤毛麟角的人才能考入大学,最多的名额留给了北京和上海的孩子们。从高考落榜那天起,秋收就明白了这一点,虽然也有机会复读,或去读志愿外的学校,但他还是决定放弃,放弃再次经历不公平的竞争。
“人生,总有适合我的道路。”
几天后的夜晚,坐在小超市的收银台后,少年扬起头如是说。
小麦还不能完全理解,却点头赞同:“我也厌倦现在的生活,可我别无选择。”
“总有一天,你会有选择的。”
看着超市外的月光,小麦沉默了半响,想到个问题:“你的小房间里,有一个年轻美女的照片,她是谁?”
刚问出口她就后悔了,她想少年不会回答的,没想到秋收坦然道:“我的妈妈。”
“啊?”
她完全想不到,照片里如此迷人的女孩,居然是这个十八岁少年的妈妈。
“那是她和我爸爸结婚前的照片,是不是大美人?”
少年早已接受妈妈被杀的事实,居然还带着调侃的语气。
“是。”
田小麦心中想到的,却是那位美丽的女子,五年前死在这里的情景。
“不过,我长得像她的地方却不多。”
“还好你没往自己脸上贴金!”
“我会为她报仇的,亲手杀了那只恶鬼!”
原本轻松的气氛,突然被这句话所打破。
小麦怯生生地看着他,看着那双忧郁深沉的眼睛,穿越窗外重重的黑夜,仿佛在寻找那只隐藏在空气中恶鬼。
“我想听听你的吉他。”
少年回过头,面带羞涩地说:“我弹得很烂。”
“没关系,我想听!”
看着小麦执着的目光,他老实地走进小房间,取出那把旧旧的木吉他。
秋收小心擦拭吉他上的灰,不断调整琴弦的位置,轻轻拨了几下,琴箱发出清脆悦耳的共鸣。
小麦好奇地问:“你在哪学的?”
“去年高考失败,我闲在家里没事,在县城的琴行里学的,这把吉他花掉了我半年的零花钱。”他先关了小超市的门,摆出一副弹吉他的架势,“我真的弹了哦。”
“好!”
她开心地鼓起掌,他低头波动琴弦,一段长长的纾缓旋律过后,少年闭上眼睛唱起来-
“走在寒冷下雪的夜空,卖着火柴温饱我的梦。一步步冰冻,一步步寂寞,人情寒冷冰冻我的手。一包火柴燃烧我的心,寒冷夜里挡不住前行。风刺我的脸,雪割我的口,拖着脚步还能走多久。有谁来买我的火柴,有谁将一根根希望全部点燃。有谁来买我的孤单,有谁来实现我想家的呼唤.....”
刚听开头就知道了,他唱得是熊天平的《火柴天堂》,恰好也是小麦非常喜欢的,这首歌有另一个版本,没有其他乐器配乐,只有简单的吉他伴奏-正如此刻少年的深情弹唱。
其实,他的声线并不怎么好听,更没有熊天平那般细腻的嗓音。然而,秋收的表情极其悲伤,紧锁的眉头下是一双闭着的眼睛,偶尔几次睁开眼睛,仿佛是看到了妈妈,眼眸中滚动闪烁的泪水。
这是一首唱给妈妈的歌,唱给早已死去的妈妈。五年前死去的灵魂,死在这个地方的灵魂,一定会被这段歌声吸引,幽幽地来到儿子身边,看着已经长到十八岁的少年,感知到他对自己的思念。
唱到副歌部分,吉他琴弦拨动得越来越快,秋收也更加投入地摆动身体,几乎全身的每个部分都在用力,同时爆发似的大声唱起-
“每次点燃火柴微微光芒,看到希望看到梦想,看见天上的妈妈说话,她说你要勇敢你要坚强,不要害怕不要慌张,让你从此不必再流浪,妈妈牵着你的手回家,睡在温暖花开的天堂.....”
最后他得声音完全唱破了,却感染了唯一的听众-小麦的眼里布满泪花,因为这首歌也是唱给她的妈妈,唱给多年前离开人间的妈妈。
在妈妈死后的无数个夜晚,想起安徒生笔下卖火柴的小女孩,她都会有相同的悲伤,仿佛自己就是握着最后那团火焰的可怜的小女孩。
一曲终了,秋收大汗淋漓,抱着吉他不断喘息,泪水模糊了他的脸。他许久都无法走出刚才的情绪,似乎妈妈正等待自己点燃最后的火柴。
忽然,他听到了一阵激动的掌声,小麦痴痴地站在他眼前,几乎就要撞到他的鼻子,流着眼泪颤抖着说:“谢谢你!谢谢你为我唱的歌!”
“这也是为我自己唱的。”
秋收靠在收银台上一动不动,小麦却毫无预兆地抱住他,那火热的身体,几乎要让他的心跳停止。
在少年反应过来之前,她飞快地逃出小超市,一溜烟地穿过马路,跑进南明高中的大门。
第二天,周五。
中午,小麦来到小超市里,趁着同学们结账时,她朝角落里的秋收做了个鬼脸。
少年起身走到她的身边,货架阻挡了其他人的视线,他对她耳语道:“我做了一只风筝,如果你愿意的话,下午等别人走了以后,我们可以去荒野上放风筝。”
下午,四点。
今天是住读生们回家的日子,每次她都会和钱灵一起坐公交车回家,这次小麦却说:“你先回家吧,我在学校还有些事。”
“不会吧?”钱灵再次露出怀疑的表情,“你不是谈恋爱了吧?”
小麦尴尬地摇头:“怎么会!”
送走钱灵,她又在校园里等了好久。直到大多数同学都已离开,她才兴冲冲地跑过马路,看到店主大叔正在收银,秋收换上一身运动服,手里拿着一个巨大的风筝。
两人相视一笑,走出小超市,看着四周,确认没被其他人看到才跑向旁边的荒野。
秋收选择了一块平地,放眼望去只有遍地野草,风筝是他自己做的,用的是店里废弃的材料,上面还画着好看的图案,有一双漂亮的大眼睛-他悄悄地对小麦说:“这是按照你的眼睛画的!”
“瞎说!”
小麦嗔怪了一声,却吃吃地笑了起来,风筝上画的还真有些像自己的眼睛。
野地上的风很大,正适合放风筝。少年让她抓住风筝,他自己抓住线盘,就在他要小麦放手时,小麦大声喊道:“秋收,我们上一次放风筝,你却突然跑了,这次你还会跑吗?”
上一次-已是遥远的五年之前,他的那次逃跑,让小麦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不会!只要有你在,我永远也不会逃跑!”
少年忘情地喊出来,却让小麦有些尴尬,她沉下脸说:“不要说这种话!”
就在秋收感到羞愧时,她却放开手中的风筝,大叫道:“快点拉啊!”
他立即向后跑去,抬手把风筝拉起来,小麦跟着一路奔跑:“起来了!起来了!”
乘着一阵东风,风筝迅速抬起,他在一路放线的同时,反复提拉给予风筝力量,直到风筝完全飘在风中,反过来给手中的线以强劲的力量。
小麦仰头看着风筝,那个神奇的家伙,像一只张开翅膀的大鸟,飞翔在高高的云端。仿佛回到很小很小的时候,她还是个小女孩,跟着爸爸妈妈来到郊外草地,看着风筝飞到很高很高的空中,好像接下来他们就会把她也系在线上,放到远离生老病死等人间痛苦的天国。
秋收把线交到小麦手中,让她也感受风的力量-这根细细的线上似有双无形的大手,正在不断向上抽动,源源不断地施加无穷的神力。她感觉自己在与天空对话,似乎能听到自己未来的命运。
至少,在放风筝的瞬间,田小麦感觉到了幸福。
最简单的幸福。
长时间仰着脖子,好不容易才低下头来,小麦突然看到空地外的马路边,站着一个面色阴沉的男人。
“爸爸!”
小麦松开了手里的线。
差不多同时,秋收也看到了穿着警服的田跃进,立即就认出了他是谁,手中的线盘也坠落到地上。
刹那间,风筝,断了线。
就像一只被子弹打中的飞鸟,风筝急速地坠落下来,挂在很远的路边的树枝上。
风筝在枝头晃了几下,落在田跃进的身边,秋收也不敢去捡,低着头跑回了小超市。
老田冷冷地看着少年的背影,毫无疑问也认出了他五年前被杀害的许碧真的儿子。
“爸爸,你怎么来了?”
待到老警察走到女儿身边,小麦才胆怯地说出话来。
“今天,我到这里的派出所,继续调查你的老师被杀害的案情,顺便来看看你是否回家了。”老田狠狠地瞪了她一眼,“看来你玩得很开心嘛。”
往常,小麦总是大胆地与父亲吵架,此刻却畏惧地低下头,跟着父亲回到路边。
一辆警车停在那里,开车的是小警察叶萧。
田小麦抓起书包坐进去,父亲沉默地坐在旁边,看着窗外五月的原野。
很快经过南明高中的门口,老田看着小超市说:“他终于回来了。”
女儿明白老爸说的“他”是谁-但担心的是,老爸也看到了她和少年亲密地放风筝,会不会.....
警车的音响一直开着,广播电台正在讨论“千年虫”问题,那是当年的头等大事。
等车子开进市区,田跃进终于说话了:“你老师的案子,比五年前的南明路杂货店凶杀案更加棘手,除了那条紫色丝巾,几乎找不到任何线索。死者生前的人际关系很复杂,我们正在排查大量的嫌疑对象。”
“哦,你一定要抓住凶手!”
老田没有立即点头,茫然地看着女儿好久,才说了一句:“我会尽力的!”
父女俩又沉默了片刻,还是父亲先开了口:“以后,不要再和秋收来往了。”
“为什么?”
“这是我的命令!”
“你不喜欢他?”面对父亲蛮横的态度,小麦终于发作起来,“既然如此,当初干吗把他带到家里来?”
田跃进不想再和女儿吵架,他耐心地看着小麦说:“五年前,我还把你当做孩子,秋收也是一个孩子。但是,现在你已经不是小女孩了,你是个十八岁的漂亮的大姑娘,而他也已经离开学校进入社会-他是一个成年人!你明白爸爸的意思了吗?”
“我明白!”
小麦第一次乖乖地向父亲低头,无助地蜷缩在车窗边,遥望天边的晚霞。
从警车的后视镜中,她看到叶萧复杂的目光。
这个年轻警察的目光让少女田小麦难以猜测,她想这绝不是一个简单的人,或许在很多年后,他会成为一个出色的警察。
两天后,周日,傍晚。
田跃进坐着公交车,把小麦送回南明高级中学。
一路上父亲神色严厉,观察着女儿一丝一毫的举动。
小麦被“护送”到学校门口,穿着制服的警察老爸,才威严地转身离去。她没有回寝室,而是躲藏在校门后的绿化带里,悄悄观察父亲的背影。
她猜的没错,父亲并没有远去,而是快步走过南明路,来到学校对面的小超市。
隔着夕阳下的马路,她看到超市收银台后面的秋收。父亲走到他面前说了几句话,她没看清少年的表情,只看到父亲停留了几分钟,然后独自离开。
“小麦!”原来钱灵刚好走进校门,发现了鬼鬼祟祟的死党,“你在干吗?”
“哦,没干吗!”小麦只能从树丛中走出来,“你先回寝室吧,我很快就回来。”
“别太晚哦!”
钱灵的目光依然充满怀疑,和几个女生一起走向寝室。
天,差不多全黑了。
确信父亲已坐上公交车走远,小麦才重新走出校门,穿过马路来到小超市。
此刻,店里没有其他高中生,秋收独自坐在收银台后面发呆,突然他惊讶地抬起头来,更惊讶地看到了小麦的脸。
“刚才,我爸爸对你说了什么?”
她直截了当地提出问题,态度与警察老爸一样严厉。
秋收仿佛受审的犯罪嫌疑人,低着头交代道:“你爸爸只是来关心我,已经五年没见过了。他又说了慕容老师的案情,问我有没有见过可疑的人。”
“他只说了这些?”
“是....是。”
少年支支吾吾地点头,小麦却一眼看出他在说谎,或者说他这样的老实人只要说谎就会当场露馅!
“为什么?”小麦咄咄逼人地靠近他,“你为什么骗我?!”
看来她深得父亲的审讯之道,这句话立时让少年的心理防线崩溃,他瞪大眼睛坦白:“好吧,我说出来-你爸爸刚才警告我,不要再和你说话,让我离你越远越好。否则,他就对我不客气。”
“混蛋!”小麦狠狠地咒骂了一句,随后又失望地看着少年,“你答应他了?”
“是。”秋收怯生生地回答。
小麦的脸色变得铁青,一言不发地冲出小超市,像只逃避猎人的小雌鹿,飞快地穿过马路逃回巢|茓。
第二十六章
2010年,12月12日。
周日,晚上。
这是自两天前男友过完生日后,他们第一次出来约会。
盛赞知道她不喜欢恒隆广场这种地方,也不喜欢故作高雅和装腔作势的高级餐厅,便陪她在龙之梦楼上寻找好吃的。没想到小麦选择了最便宜的小龙虾,排队等了好久,才忍着呛鼻的辣味坐进狭窄的座位。
“怎么?你不喜欢这种地方?”
小麦难得心满意足地剥着虾壳。
“不会啊,这里适合你的宅女风格。”盛赞总是顺着女朋友的心意说话:“不过,我的爸爸妈妈恐怕从没吃过小龙虾呢。”
“对,他们吃惯了澳洲大龙虾吧?”
“你在讽刺?”
这位外科医生面露几分不快,小麦只能安慰道:“不会啦!”
盛赞最大的优点是宽容,很快他便恢复了笑容:“下个周末,我们全家准备去郊外自驾游,妈妈预订了一个度假村的别墅,想请你也一起去。”
大概又是男友父母对自己的一次考验吧?小麦平静地点头:“好的,没问题。”
吃完七楼的小龙虾,他们去顶楼看了一场电影。这部国产片号称有几大明星出场,剧情却乏善可陈,每当主角声泪俱下之时,往往引起观众们笑场。
盛赞对电影并不在意,趁着午夜散场出来,他亲密地搂住小麦的肩膀,嘴唇凑上来要亲吻她。
没想到,小麦皱起眉头推开了他,低头站在影院出口阴暗的角落。
“干嘛闷闷不乐的?”
盛赞面子上有些过不去,又不是第一次约会,早到了谈婚论嫁的程度,哪里又惹她不开心了?
她只能重新振作精神:“没有啊。”
明显就是强颜欢笑,盛赞忧虑地拉紧她的手,却感觉她的手背异常冰冷,便对她耳语了一声:“你爱我吗?”
她不置可否地看着高大帅气的男友,他有一张让所有女孩喜欢的脸庞--真想亲吻他那对薄薄的嘴唇。
可是,她却有一种恐惧感,当他靠近自己的双唇,当他闻到他鼻中呼出的气息,她竟产生本能的厌恶。
走进只有他们两人的电梯,她抚摸男友光滑英俊的脸,轻声说:“白天,我去了南明高中。”
“我们的母校--干嘛不告诉我?我也想一起去看看呢,”
比小麦高一届的盛赞看起来还很怀念南明高中,她却冷淡地回答“我没有进去。”
“为什么?”
“十年前的荒野已经消失,学校对面的小超市也没了,变成了一个新楼盘。”
“哦,早就该拆掉了嘛。”看来盛赞对此丝毫不遗憾,“我想南明路上应该有了不少大超市。”
“你还记得慕容老师吗?”
“教语文的?”
盛赞几乎不假思索,想必这位漂亮的女老师给高中时代的他留下过深刻印象。
“是,我是语文课代表,是她最喜欢的学生,她也是我最喜欢的老师。”
电梯下到地下车库,他摸着车钥匙说:“我是你的学长,怎会忘记慕容老师?她可是我们学校的话题女王,我们每次上她得语文课都很兴奋,特别是夏天--因为她的穿着非常大胆,我想现在的女老师也不会像她那样吧。”
“切!你们这些男生!”小麦终于露出鄙夷的神色,“根本就不了解她!”
“好像你很了解似的?可惜,等到我高中毕业后第二年,就听说她在学校附近被人杀害了--那桩案子似乎一直悬而未决。”
“你很关心慕容老师?”
“以前,我有个很要好的男同学还暗恋过她呢!”
“很要好的男同学?”
小麦想起那些打电话给电台谈心节目的听众们,总是说“我有个好朋友爱上了有夫之妇或是未婚先孕了,然后就被主播万峰打断并怒斥道:“就是你自己吧!”
“不相信?”
“算了。”她看着午夜空旷幽暗的地库,想起了另一个地方,“你还记得,在我们学校附近,有一个废弃的旧工厂吗?”
“哦,那里啊--我们几个胆大的男生,经常结伴去那里玩呢--有个地方是禁区,在地下通道的深处,有道封闭的舱门,据说里面埋藏着许多可怕的东西,以前学长们管那里叫‘魔女区’。”
“什么?”小麦的心被最后三个字揪了起来,“你再说一遍!”
“魔--女--区--”
盛赞一字一顿地念出这三个字,在坟墓般寂静的地下车库,传来可怕的回声。
“魔女区?”
脑中浮起“可以买到你想要的一切”的“魔女区”,同时想起那扇通往地狱的“舱门”。
他总算找到自己的奔驰c200,打开车门坐进去说:“你们女生当然不知道,因为‘魔女区’的传说只在我们男生之间流行--只有胆子最大的男生,才敢去‘魔女区’冒险,很遗憾我不是其中之一。”
“既然如此,为什么还有人敢去呢?”
小麦面色严峻地站在车外,并未随他一起坐进去。
“上车!”男朋友向她挥了挥手,“因为,传说‘魔女区’可以让你拥有一切。”
“够了!”
小麦非但没有坐上奔驰车,反而把车门重新关紧:“对不起,我自己打车回家吧!”
“喂!田小麦,你怎么了?”
他使劲按了按车喇叭,小麦却自顾自地走远。回头抛下一句话:“别担心,我会给你打电话的!”
通过电梯回到一楼,商场大厅已空无一人,耳边不断回响着“魔女区”三个字,仿佛这座庞然大物般的商场,已化作那家潜伏在网络深处的小店。
她来到子夜的月光下,赶在盛赞从车库把车开上来前,拦下一辆出租车坐了进去。
刚提出要去的地址,小麦就感叹世界太小了,因为司机竟是邻居老丁。
上午,老丁还带着她去了南明路,又从他的伤心地落荒而逃,子夜行将收工之时,却在龙之梦门口巧遇了小麦。
车子飞快疾驰在黑夜之中,疲倦的老丁没忘记道歉:“田小姐,上午我很抱歉,后来你打到车回去了吗?”
“没关系。”
话音未落,小麦手机便响起了《first love》,她知道是盛赞打来的电话,大概还在龙之梦门口等她?但她拒绝了来电,发出一条短信--“非常抱歉,亲爱的,你说的‘魔女区’让我心里很乱,我想一个人安静片刻。明天,我会再给你打电话的,请原谅,你的小麦!”
老丁不断调着电台,耳边响起各种声音,从新闻到小说连播再到卖药的广告,忽然飘过一段熟悉的旋律--
“还记得年少时的梦吗?像朵永远不凋零的花....”
歌声转瞬即逝,被调到了下一个频率,小麦立即喊道:“等一等!就听刚才那个!”
于是,音响里又唱起那首歌:“那些为爱所付出的代价,是永远都难忘的啊,所有真心的痴心的话,永在我心中,虽然已没有了他....”
飞驰的出租车已变成空旷的舞台,过滤了其他所有的声音,只有,《爱的代价》的旋律荡漾在耳畔。田小麦无力地靠在座位上,全身放松闭起眼睛,听着早就能背出来的歌词。
泪水,突然无法抑制地涌出来。
“也学我偶尔还是会想他,偶尔难免会惦记着他,就当他是个老朋友啊,也让我心疼也让我牵挂。只是我心中不再有火花,让往事都随风去吧,所有真心的痴心的话,仍在我心中,虽然已没有他....”
2000年的记忆,第六章
2000年,他还活着。
最黑暗的六月,还有几周就要高考,田小麦和她的同学们仿佛随时会崩溃的琴弦,被迫每天每小时甚至每分钟都在复习同样的曲子。
上个星期,派出所抓住了两个流氓,最近他们经常在南明路附近活动,傍晚时分出来骚扰女学生,结果正好被巡逻的警察逮住。两人混蛋对所有坏事都供认不讳,他们承认最大胆的一次犯罪,是一个晚上在旧工厂的废墟,意欲弓虽暴一个单身女孩,看样子是南明高中的女学生,但没想到出现了一个见义勇为的男孩,居然把他们打走了,派出所的所长大为惊讶,还有这种人?警方想要寻找传说中的黑夜英雄,却始终一无所获。
田跃听说了这件事,照例也过来审讯了一番,这两个流氓自然成了杀害慕容老师的嫌疑对象,不过审问了几次都没有结果。老田没有刑讯逼供的习惯,也认为这两个家伙没有杀人的狗胆,便作为一般的刑事案件处理了。
不过,若要是让老田知道,两个流氓意图弓虽暴的女孩就是他的女儿,他们恐怕都会被打成残废。
田小麦也始终没有对任何人说过这件事。
又是一天晚自习,钱灵在认真地背单词,小麦溜出来穿过马路,来到对面的小超市。
月光,洒在四周黑色的荒野,店里寂静得让人发慌,没有见到店主大叔,只有坐在收银台后面的少年。
秋收抬头看了她一眼,却没有说一句话,继续低下头发呆,小麦皱起了眉头--他既然无视自己?何况,旁边并没有其他人。
既然他是这种若无其事的态度,田小麦也不主动跟他说话,而是故意把脚步踩得很响,到货架上拿了瓶洗发水,重重地放到收银台上。
秋收拿起洗发水照过条形码,淡淡地说:“十五块九毛。”
她掏出二十块钱,在接过找零的同时,终于忍不住问:“为什么不和我说话?”
“对不起。”
“你怕被人听到?这里除了我们两,连个鬼都没有!”
秋收这才忧心忡忡地说。“我还记得你爸爸警告过我的话。”
“你怕了?你就是那么一个胆小鬼?算我看错你了!”
“你为什么一定要和我说话?”
“因为--”她倒是被这句话问住了,一时语塞,看着少年忧郁的双眼,沉默了一会儿,才说出了心里话,“只有和你说话的时候,我才会感到无拘无束,不用考虑什么后果,想说就说,想唱就唱!”
“你不是有死党吗?”
“钱灵?是,她是我的死党。不过,有些话只能在女孩子之间说,有些话却是不能在女孩子之间说的。”
“我不懂。”
小麦斜瞥了他一眼:“我看你根本就没接触过女孩子,哪能懂这些?”
“可是,好像除了很小的时候以外,我从来就没有无拘无束过--许多话我都不敢说出来,许多话都要反复地在脑子里盘旋。”
“因为你自卑!”
秋收深深呼吸了一口,果然露出自卑的眼神,“也许吧。”
“但我从你的眼睛里看得出,在你对别人表现出自卑的同时,也影藏着强烈的自尊。”
“不,你不会真正了解我的,因为我们是生活在不同世界的人。”
“没有什么不同的世界!只有一个世界!我们生活在一个世界里。”
“以前,我也是这么认为的。”他茫然地摇摇头,不敢再看她的眼睛。“等你再长大一些,就会改变这个看法。”
小麦咄咄逼人地说:“别再谈论这些沉重的话题了好吗?我想要告诉你,不用理睬我爸爸的话,我从来都没把他的话放在眼里,他更没有权利这样要求你!放心,他不会来找你麻烦的,否则我和他没完没了!”
月光洒在小超市的窗户上,秋收摸着冰凉的玻璃说:“你忘了五年前的教训?你一定要跨过那条沟,结果怎么样呢?”
五年前?她尝到过那个滋味--下意识地摸了摸腿,这条摔断过的腿,现在小腿肚子上还留有一道疤痕。
跨过那条沟的教训?
正当她不知如何作答时,却发现身后多了几个女生,恰是同班同学--她们都看到小麦和少年说话了,纷纷窃窃私语,指指点点,似乎当场抓到了某件八卦。
原来,明天还有最后一次模拟考试,今晚的自习会持续到深夜,大家都想趁着小超市关门前,过来买些吃的充饥。
这回她却不再躲闪回避,无所畏惧地给了同学们一个白眼,继续靠近秋收说:“我不怕!”
秋收羞怯地看着她的眼睛,同时看着她身后那些女生们,低声说:“我怕!”
“你不是这种人!”
“我有些不舒服,我让爸爸过来收银。”
说罢,他叫出后屋的店主大叔,扔下店里的女生,一个人跑到外面的月光下。
小麦大胆地追出去,完全无视身边的同学们,却在门口撞到一个人,是她最好的朋友,钱灵。
“你怎么了?”
钱灵也是出来买夜宵的,疑惑地看着心急火燎的死党。
小麦半句都没回答,绕过门口挡道的钱灵,径直向着少年的方向追去,没想到他骑上一辆自行车,消失在南明路的深处。
她的嘴唇几乎被自己咬破,攒紧双拳扭过头来,看到许多女生异样的眼光。
“看什么看!”
她沉下脸对她们大喊了一声,快跑着穿过马路。
她没有回教室自习,而是径直钻进寝室的蚊帐里大哭了一场。
不是为了少年的逃跑而哭,而是为了自己为什么偏偏是他?为什么不是自己班级的帅哥班长?也不是隔壁班级的篮球队长?或者学校里其他某个男生?如果是钱灵和她的那些追求者,没有人会用那种目光看着他们,只要不影响高考复习,就算老师看到,也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因为,他们都是同一个世界的人!
而他,却是另一个世界的人,甚至另一个物种!
人,和,人,竟是那么的不一样。
忽然,蚊帐被人掀开,就像藏身的地洞被人发现,钻进来的却是钱灵。
她打开床头的小灯,照亮小麦满脸的泪水她还从没见过小麦哭成这样。
田小麦立即抹掉眼泪,强颜欢笑道:“你不去自习?”
“你不去,我也不去!我们不是死党吗?”
“好吧,我只想一个人休息下。”
钱灵抓住她的肩膀,看着她红红的眼圈说:“小麦,我看到了,我看到你出去追他,其他同学也看到了,真是不可思议怎么会是他?我还以为是三班的眼镜帅哥呢!”
“够了,你想到哪里去了?我可没有谈恋爱,从来都没有谈过!”
“你骗不了我的,我怎会看不出你的变化呢?最近这段时间,我们在一起的时间越来越少,每次我说要一起散步的时候,你就说要去干吗干吗,好几次晚自习的时间,你都悄悄地一个人溜出去。以前我们喜欢一起逛小超市,可是你都不再陪我逛了,是不是想甩开我单独行动?”
这番话说得小麦心里发慌,果然是死党才这么有心,一举一动都没逃过她的眼睛。
“对不起!”
钱灵说话时,眼神里流露出一种淡淡的嫉妒,那是女人对情敌才有的嫉妒:“为什么不对我说实话?我们是最好的朋友,无话不谈的朋友,我们不是说过吗?任何心里话都跟彼此分享,我愿意和你分享,你呢?”
“亲爱的!我知道,你是最关心我的人。”小麦情不自禁地掉下眼泪,紧紧抱住死党,抱住那个温暖的少女身体,就像她们还是小姑娘那样,亲密地耳鬓厮磨一番:“可是,我现在心里很乱,只想一个人待着,以后我会跟你说的。”
“好吧。”钱灵在退出蚊帐前,又警告道,“小麦,你一定要小心,不要跨过界限!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她怔怔地看着死党的眼睛,低头轻声回答:“明白,谢谢!”
第二天。
慕容老师的三七。
二十一天,迷人的女老师死去已有二十一天,小麦本该悲伤地度过二十一天不过,因为有了另一个人,她的悲伤却减轻了许多,反而多了些从未有过的快乐。
可是,月色凄凉的今晚,所有悲伤又涌上心头,关于死去的慕容老师,也关于田小麦自己。
走出校门,隔着马路眺望小超市,里面只有秋收一个人,他也知道今晚是慕容老师的三七,没像往日那样坐在收银台后发呆,而是不停地徘徊,看着窗外的月光长吁短叹。等到他出来要锁门时,小麦飞快地窜过马路,用力拍拍他的后背。
十八岁的少年吓得魂飞魄散,转身才看到小麦的脸还以为会见到死去的慕容老师。
她特意穿了一身白衣白裙,黑夜里如传说中的聂小倩:“有火柴和手电筒吗?”
秋收将两样东西拿给她,收完钱轻声地说:“我知道你要去哪里。”
“嗯,今晚是她的三七祭日。”
“你忘了上次遇到过得危险吗?”
“没忘,”她看着黑色的荒野,并不知道那两个流氓已被逮住了,“所以,我来找你。”
少年从外面把小超市的门锁好,“如果我不去呢?”
“那我一个人去好了!”
话音未落,小麦就往旧工厂方向走去,身后响起少年的声音,“等一等,我陪你!”
秋收瘦长的身影出现在她身边,两人一同没入黑夜的海洋。
夏夜,满地荒草是夏虫的乐园,此起彼伏着蛙声与蟋蟀声。
秋收警惕地看着四周,月光很快消失,夜空布满浓郁的乌云,冷风呼啸着掠过发迹,只能看到眼前摇曳的树丛与野草,还有身边少女闪烁的目光。
几分钟后,总算摸到了废弃工厂,高高的烟囱也看不清了,只剩噩梦般的黑色剪影,秋收用手电光线四处扫射,好不容易找到慕容老师的蒙难地。
小麦从背后掏出一本书,没等秋收看清书名,她已擦亮火柴,如坟墓上的一团鬼火,点燃了书的封面火光燃烧纸张的刹那,似乎现出一个女人的容颜。
少年哆嗦着问:“什么书?”
“《简.爱》。”
她平静地说出那个家庭女教师的名字,这本书同样也是慕容老师送的。上周她把这本书借给了秋收,前几天刚从他手里要回来。
“这本书不错,干吗烧了?”
“也许”她看着火焰渐渐吞噬整本《简.爱》,就像吞噬一个女子的尸体,“慕容老师在地下也想再看看这本书。”
秋收不再说话,看着一身白衣的少女小麦,看着荒野里的一团火焰,看着灰烬如柳絮飞上夜空,转眼消失在黑暗的深处。
小麦的白衣白裙牢牢裹紧她纤瘦的身体,不知是被烟火熏的还是悲伤惹的,泪水忍不住滑落脸庞,她捂嘴轻声说:“老师!老师!你能听到小麦的话吗?我知道许多人不喜欢你,这个糟糕的世界对你很不公平你走了!可我还留在这里,留在这个糟糕的世界,我觉得好孤单好害怕,我觉得自己和所有人都不一样!我也会被所有人抛弃,我该怎么办?”
忽然,打湿白裙的不仅仅有泪水,还有从天而降的雨滴。
火焰迅速熄灭,荒野上飘满凄风苦雨。秋收下意识地拉起她的手,想要往外面冲去,却被眨眼间赶来的雨点打了回去。
荒芜夜晚的工厂废墟,已被黑色的倾盆大雨覆盖,这雨像一堵冰冷坚硬的水墙,阻断了这对少男少女的逃生之路。
小麦茫然地看着风雨如晦的夜空,那些重重砸在身上的雨点,全是慕容老师在天上的眼泪?她已收到了化为灰烬的《简.爱》?还想对最爱的学生说些什么?
眼看着全是就要从里到外都被淋湿,两人就地寻找避雨之所,秋收打着手电照出一条小路,紧紧抓着小麦颤抖的胳膊,冲进后面残存的厂房,没想到屋顶早就开裂,露出筛子似的无数缝隙,里面同样下着瓢泼大雨。
手电慌乱地四处照射,突然闪过一条地下通道,照出一道船舱似的铁门。
地宫般的“舱门”
少年抓着她跑下地道,用力转开“舱门”上的圆形把手,这才摆脱头顶倾泻的大雨。
同时,小麦闻到一股呛鼻的气味,蒙住口鼻猛咳了几下,秋收被迫让铁门敞开着,流通的空气渐渐驱散异味。幸好门外有道排水沟,只有极少的雨渗进来。
手电往地下室里照了照,看不清深处藏着什么,只能照到进门的墙壁上,布满厚厚的蛛网和斑驳的裂缝。
“别再往里照了!”
小麦终于发出声音,她害怕照出某具可怕的尸体,仰或真正隐藏着的恶鬼。
于是,手电停留在她的身上。
全是湿透的十八岁少女,白衣白裙紧贴在身上,露出凹凸有致的线条,她如一株雨后破土的萌芽,诱人地站在黑暗的地底,等待某个幸运儿的采摘。
“别看我!”
她又尖叫了一声,双手小心地护在胸前,蜷缩起来躲到墙边。但她又不敢脱离手电的光线,更不敢退入秋收看不到的黑暗深处,只能尴尬而害羞地低下头。
战栗片刻,她打了一个喷嚏。
“不行,你这样会感冒的。”
秋收又用手电往里照了照,才发现有一大堆木材,大多是门窗的木框和板材,大概是厂子倒闭时,拆下来又没来得及运走的。他扯下几块最干燥的木板,放到靠近墙边的空地,上面还连着一些破布和窗帘,全是最容易燃烧的东西。
他从小麦手里拿过火柴:“不要都受潮了!”
连续划了十几跟,终于点亮一缕微弱的光芒,火焰上下跳跃片刻,把整块木材都烧着了。他又往上加了好几块木头,只要不被雨水浇灭,还足够支撑好一会儿。
于是,秋收把手电交给小麦说:“你去火边坐着,快点把衣服烤干,千万别着凉。”
“不行!”
她警惕地看着少年,难道就这样穿着衣服烤火?
“我话还没说完呢!”他径直走到“舱门”口,“我在外面等你!”
“别!”
小麦刚说出一个字,少年就走出地下室,重新把舱门关上了。
她的后半句话都没来得及出口:“别把我一个人丢在这,我害怕!”
火光,照亮了她苍白的脸。
渴望温暖的本能,迫使她挪到火堆旁,脱下身上的衣服,祈祷可以快一点烘干。舱门并没用被少年关紧,故意留了一道缝隙当然不是为偷看少女的身体,而是让烟雾从舱门排出,否则小麦会在地下活活被熏死。
黑暗神秘的地下室,一个魔女正在围炉取暖,她除去了身上所有衣物,就像文艺复兴大师们笔下的少女,光与影围绕着她的身体与容颜,那是最诱人最骄傲的身体,也是最恐惧最彷徨的灵魂。
她并不知道,自己就是一个魔女。
许多年后,魔女才会知道这里就是“魔女区”....
数十分钟过去,她已往火堆里添了不少木材,身体也从冰冷变得暖和。她看着火光下自己的身体,竟反射出红色与金色的光。像宗教油画里的光晕,童女圣母的身姿这个十八岁的身体,是一块刚挖掘出土的玉石,尚未被雕琢过哪怕一次,白璧无瑕地守候在大雨之夜。从未曾给任何人看过,更未曾许诺过给任何人。
终于,那身白衣白裙差不多快干了,长长的秀发也干了一半,她飞快地重新穿戴整齐,打开舱门喊道:“秋收!我好了!你快进来!”
浑身湿透的少年冲进来,跑到火堆旁边脱下上衣,露出瘦弱的肩膀和胸脯,浑身哆嗦着上蹦下跳,驱散雨水带来的寒冷。
白衣白裙的少女田小麦,站在地底的火堆旁,散开长发继续烘烤。她看着秋收湿漉漉的后背,看着他祼露的肩膀和胸口,看着火光里他忧愁的眼神他像一匹孤独的幼狼,总有一天要发出荒野的呼唤吧。
于是,她伸手轻轻触摸他的嘴唇.....
第二十七章
记忆。
记忆,到这里,中断了。
2010年,小麦睁开眼睛,泪水已模糊视线,打湿寒夜的枕头。
缓缓地,颤抖着,在黑暗中爬起来,拉开窗帘看着凌晨两点的上海,看着窗外星星点点的灯火,再也感觉不到六月雨夜的潮湿,感觉不到那片地底的“魔女区”,只剩下自己孤独的身体,和包裹这个身体的干燥冬天。
闭上双眼,泪水奔流,那些丢失的东西,在心底滋生发芽蔓延,布满浑身每根血管每寸皮肤,竟有几分难以言传的幸福,也有几分莫名的忐忑不安。
然后,无论如何转动记忆的齿轮,她都无法再回到十年前,无法把那段往事连接起来。
接下来发生了什么?
她拿起枕边的一本旧书,厚厚的书页发出霉烂的气味,蓝色封面上写着黑色的书名《追忆似水年华》,作者的名字叫马塞尔.普鲁斯特。
也许,对有些人来说,追忆就是活下去的最大意义。
田小麦光着脚在床边徘徊,冰冷的地板刺激着脚底,让她想起了另一个“魔女区”。
于是,她焦虑地打开电脑,进入淘宝网的“魔女区”。
“本店可以买到你想要的一切。”
在这句文字下方,她看到店主的阿里旺旺显示在线,点开与店主的对话框-
“魔女?”
不消几秒钟,店主就有了回应:“是。”
“你究竟是谁?”
“魔女。”
“魔女又是谁?”
“魔女就是魔女。”
这样的回答让小麦抓狂,她几乎想砸屏幕了,忍住冲动用力敲打键盘:“为什么叫‘魔女区’?”
“因为,女人的左边有个魔鬼。”
好像在哪里听过这个说法?小麦迫使自己冷静下来:“可你不是女人!”
“但你是。”
“和我有什么关系?”
店主却回到了刚才的话题:“婚戒戴在左手无名指,是为了锁住女人左边的魔鬼。”
看到“婚戒”两个字,她情不自禁地想起了盛赞,立即打字回应:“也许,我很快就会戴上婚戒。”
“恭喜!”
她讨厌别人的假客气,直截了当地问:“魔女区,就是魔女们的聚集之地?”
“或者说,是女人身上的魔鬼聚集之地。”
“我身上的魔鬼是什么?”
小麦紧张地等待答案,却看到一行敷衍的回答:“对不起,这要你自己去发现。”
“那好吧,我再向你购买一次记忆!”
“时间?”
“2000年,6月。”
这回店主没有回答,直接发来一个链接,是个开价五千元的定制产品。
完成购买之后,店主从阿里旺旺上下线了,小麦也关了电脑,重新蜷缩在被窝里。耳朵贴着床单,似乎能听到床下得动静。
不,是地板下面的动静。
第二十八章
田小麦的地板下面,是出租车司机老丁的家。
两个钟头前,他做完最后一单生意回家,孤零零地坐在屋里,看着挂在墙上的照片。
照片里是个戴着红领巾的男孩,背景是长风公园的铁臂山,眉目间颇有几分像老丁,一看便知是他的儿子。
烟灰缸里堆满了烟头。
老丁闭上眼睛,却再次回到了南明路——黑色的雨,午夜的闪电,飞溅的血,凄厉的惨叫,残破的四肢……上午,当他载着楼上的田小麦来到那条郊外马路的瞬间,当年的残肢和鲜血似乎全部喷溅到挡风玻璃上,喷溅到她的眼球上面……
十年前,他是一个长途货车司机,每月替老板拉货,能挣好几千,妻子在百货公司做营业员,儿子成绩优秀,还是大队长。房子是旧区改造原地回迁的,那年头也算全家其乐融融。
这一切的改变,源自那个夏天的午夜。
大雨。
无尽的大雨笼罩天地,老丁知道卡车已经超载,每次转弯和减速都小心翼翼。但他必须按照老板的意思拉回来,如果凌晨两点到不了市区,饭碗可能就要砸掉。一路开着刺眼的远光灯,反正是午夜的荒郊野外,一路也没遇到对面来车。雨点像电视屏幕上的雪花,密集地砸上玻璃又被刷去,但只能看清不到一秒钟,重新又被“雪花”覆盖。飞驰的车轮碾起高高的水花,飞溅到数来开外的荒野,如横冲直撞的冲锋艇在水中乘风破浪。
忽然,灯光里照出一个模糊的人影,他下意识地鸣响了喇叭,同时拼命踩下刹车——
太晚了。
等到车子完全停下来,那个人影已经彻底消失了。
老丁没有逃跑,而是战栗着跳下车,瞬间浑身都被淋湿了。等到发现车轮下横流的鲜血,还有飞出来的几节断肢,他眼前一黑昏倒在地。
2000年的夏夜,他轧死了一个人。
从此,老丁的长途司机生涯永远结束了。
为了赔偿死者,他向亲戚朋友借了十几万,而老板拒绝出一分钱。他跟老板吵了一架,随后被人打了一顿。驾驶执照被吊销一年,他没有其他技能,只能在家靠妻子养一年。当他重新领到驾驶执照,准备买辆出租车时,却收到了妻子的离婚协议书。
打了半年官司,妻子带着全部家产跑了,转眼嫁给一个襄阳路上卖A货的男人。
老丁得到了这套房子,儿子的监护权,还有一ρi股债务。
他拼命开出租车,想要尽早把债还清,却因几次普通的交通事故,经常连油钱都挣不回来。他没日没夜地干了三年,终于不再欠别人一分钱了,接下来要为儿子读书存钱。
然而,当他第一次给儿子买了一双正宗的耐克鞋,想等在学校门口送给他一个惊喜,却得知儿子中午过马路时,被一辆金色的法拉利撞死了。
老丁大哭了一个月。
肇事司机不但酒后驾驶,而且还超速闯了红灯。不过,那年头开法拉利招摇过市的,自然是富二代贵太子,虽然依照交通肇事罪被起诉,但没过几个月便不了了之。
对方赔偿给他的上百万元,至今仍然存在银行没动过。老丁固执地保留着儿子的几缕头发,期望许多年后科技发达,可以动用银行里的那笔钱,用那些头发,把儿子克隆回来。
此刻,老丁颤抖着伸出手指,抚摸照片上儿子的脸。
一切都发生在十年前,那条传说中恶灵出没的南明路,彻底改变了他的命运。
妻离子亡——这就是老天对自己的报应?
如此独自苟活于世,还有什么意义?老丁掐灭最后一根烟,来到敞开的阳台上。
冬夜,凌晨的寒风,呼啸着灌入他的胸腔。
双腿已骑到了阳台上。
终于,十年来无数的个噩梦之后,他第一次看清了雨夜下的那张脸。
第二十九章
白昼。
田小麦坐在陆家嘴的写字楼里,口中不时咬着圆珠笔,犹豫再三还是拿起手机,拨通了男朋友的号码——
“盛赞,对不起,我向你道歉。”
“就为昨晚的事?放心,我可没这么小心眼,过去你不是也经常这样发脾气吗?”
他的态度怎么就这么好呢?真的是天生好男人,还是所有男人谈恋爱时都是这样,结婚后就变成另一幅嘴脸了?
小麦有些不好意思:“谢谢!以后,我会控制住自己的情绪,不会再任性了。”
“好啦,我也会让着你的——周末的活动准备好了吗?”
“哦,你是说全家自驾游?”小麦停顿了一下,看着窗外冰凉的钢铁建筑,“没问题!”
“OK!亲一个。”
还是像过去那样亲密,她轻轻吻了一下手机。
盛赞却暧昧地问道:“今晚,有时间吃饭吗?”
“今晚?”
她知道今晚他想要什么。
“不好吗?”
“明天是钱灵的葬礼,今晚我不想。”
“好吧。”他没显露出不高兴,“明天再打你电话。”
挂完电话,小麦胸中的小鹿跳个不停,今晚——其实,她还是有时间的,只是·····她说不清为什么。
“田小麦!快递!”
她跑到前台签收了快递,还是上次那个戴着头盔的快递员,发件人一栏印着“魔女区”。
这次的快递就是个薄薄的快递袋,完全摸不出里面藏着什么,也许只是几张纸?
差点忘了自己买过什么,回到办公桌拍了拍脑袋,才想起凌晨时分拍下的记忆。
2000年, 6月。
记忆链中断的地方。
趁着旁人不注意,小麦悄悄拆开快递袋,里面只有一张小小的纸条。
泛黄的小纸条。
上面写着一行陌生的字迹——
我们之间有一条深深的沟,谁想要跨过去就会粉身碎骨!
小麦的手指微微一颤,纸条落在了键盘上。
突然,心里被深深扎了一下,想起多年来纠缠自己的噩梦,荒野上那条深深的沟……·
纸条背面好像还有字,小心的翻过来一看,却是自己的笔迹——
我已经跨过一次,我不怕再跨第二次!
她想起来了。
这是自己写的字!也是经由自己的双手送出去的纸条!
记忆的链条,终于被重新连接起来。
这就是十年前的记忆,十年前高考前夕的黑色六月,她在这张纸条上亲手写下的字。
她已经跨过一次,还有第二次吗?
2000年的记忆,第七章
2000年,6月。
清晨,六点。
大雨,终于,停了。
田小麦用皮筋扎好马尾,从小超市出发,穿过马路。她不敢明目张胆从大门进去,只能沿着学校墙外一路走去,来到围墙最低矮的那个地方。
手忙脚乱地爬上围墙,翻过去落在小树丛中,却听到一个男人的声音:“谁?”
她慌张地想要逃跑,却迎面撞上一个魁梧的男人——教导主任,江湖人称“终结者”。
田小麦终于被终结了。
一个小时后,她走出教导主任的办公室,身后很多异样的目光注视着她,他们对着她的背影指指点点,仿佛她成了第二个慕容老师。
班主任老师是个中年妇女,觉得自己在同事们面前丢尽颜面,当即把她骂了个狗血淋头。还好小麦平日一贯循规蹈矩,学习成绩优异,才没被拎到课堂上当众批评。无论教导主任或其他老师怎么审问,甚至动用了各种威胁手段,小麦都没有说出昨晚去了哪里。由于她抗拒到底的态度,她必将得到严厉的惩罚。
早上第一节课之前,她终于见到了钱灵,彼此却不知道说什么好。同寝室的几个女生,都知道她彻夜没有回来,纷纷交头接耳传播着八卦。
小麦坐在自己的课桌前,整理书本和笔记的时候,才发现口袋里多了张纸条——小超市卖的那种便签纸,上面写着一行秋收的笔迹——
我们之间有一条深深的沟,谁想要跨过去就会粉身碎骨!
粉身碎骨?
她怔怔地看着这行字,心底冰凉一片,昨晚地下室;里的火焰,似乎已被彻底熄灭。
这是清晨临别的时候,少年悄悄塞到她口袋里的。
此刻,数学老师进来上课,钱灵也坐回到她身边,小麦用手背盖住纸条,塞回自己口袋。
整个上午,她都魂不守舍地坐着,没有跟同桌的死党说话。她有一种可怕的感觉,数学老师在讲台上看她的目光,好像要把她浑身上下的衣服剥光似的。
等到午休时间,她没再走出校门,而是独自来到花园发呆,看着雨后潮湿的泥土,满地残花败叶。
“小麦。”
一个声音在背后响起,她转身看到钱灵漂亮的脸。四下再没其他人了,从前她们也经常这样躲在角落,彼此说交心的悄悄话。
“你们都知道了?”
“不知道!”钱灵坐在她的身边,“昨晚,你去了哪里?”
“对不起,我不能说。”
“我知道——”
钱灵冷峻地盯着她的眼睛,“昨晚,我在学校大门里,看到你去了小超市,然后和他一起走了。”
小麦的脸色大变:“你跟踪我?”
“因为,我们是死党,我必须关系你。”
“我不认为这是关系!”
钱灵并不介意她怎么想,咄咄逼人道:“你承认了?昨晚,你和他在一起?”
无言地看着花园半晌,小麦等于已经默认了。
“天哪!真的?”
钱灵依然感到极其意外,或者她期待那不是真的。
“我不知道你说的‘真的’是什么?”小麦捏紧自己的衣角,随手摘下一片叶子,“我已经满十八岁了,有足够的民事行为能力,不是小孩子!”
“小麦,你还不明白我的意思?我从来没反对你谈恋爱,我还觉得三班的眼镜帅哥很合适你呢!我只是反对你和那样的男孩在一起!”
“哪样的男孩?”
她明白钱灵的意思,只是不喜欢这种说话方式。
“店主大叔的儿子!说得够清楚了吗?我们都知道,店主大叔是个乡下人,他是来打工的,本质上和工地里的农民工没有区别!他的小店也全靠我们这些高中生,否则根本没办法在这里生存——他没有钱,没有地位,没有户口,更没有未来!他就是一个民工的儿子!”
“行了!”她用手捂住耳朵,颤抖着低下头来,“不要再说了。”
“小麦,你从没意识到这些?”钱灵下定决心不放过她,“真是好傻好天真!你以为自己还生活在幼儿园里?周围都是和你一样的小朋友,每个小朋友家里都有差不多的收入和地位?时代不一样了!现在的人和人,差别实在太大!有的人是人上人,有的人是人下人!”
“你不觉得你这些想法太现实、太功利了吗?”
田小麦感觉眼前的死党已经变成一个完全陌生的人,不再是十八岁的高中女生。
“对不起,这不是我的想法——而是这个社会的现实如此!不用我这样去想,每个人都会按照这套规则行事!而且,我相信真正功利的人绝不是我,而是你喜欢的那个人!”
“钱灵,你什么意思?”
她气呼呼地站起来,眼看就要翻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