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主小说网

收藏备用网址www.dier22.com不迷路
繁体版 简体版
版主小说网 > 谋杀似水年华 > 第十三章

第十三章

“拜托你动动脑子好不好!别再一根筋了!你想想看,像他这样一个民工的儿子,整天坐在那里看店收银的,他能有什么前途?小麦你就不同了,你是一个正宗的上海女孩,即将高中毕业考进大学,你未来的人生一片光明——如果,他的真的侥幸可以和你在一起,那么他的人生可以彻底改变,他将依靠你而在这里长久立足,可以得到他和他的家人一辈子都得不到的很多东西!”

“不,他根本就不是这么想的。”

“你打开他的脑子看过?你能知道每个人的心?”钱灵的反驳让她哑口无言,“他可以利用你得到一切!可是,你能从他身上得到什么?你想过没有?他不会带给你任何有价值的东西!那家不值钱的小店?对不起,如果那你再一意孤行,我可以看到你的未来——悲惨的未来!你将失去你可能得到的一切,你无法变成一个真正的上等人,也不会变成被所有同学羡慕的女人,你永远只能和一群下等人混在一起,永远未来柴米油盐而挣扎!你的青春将比大多数人都短暂,你会比别人快几倍地老去,到那时你肯定会追悔莫及!后悔当初为什么没听死党的话!”

小麦的牙齿都开始哆嗦了,可她仍然不肯向钱灵低头,就像念琼瑶剧里的台词那样说道:“你觉得爱情就是等价交换?”

“从本质上来说,是的!”

“钱灵,你决然是这样想的?太可怕了!”

“帅哥与美女,不是英俊与美丽的等价交换吗?美女与有钱人,是美丽与财富的等价交换;美女与­干­部子弟,是美丽与权力的等价交换;帅哥与富豪女,是英俊与财富的等价交换;帅哥与­干­部女儿,是英俊与权力的等价交换;富家子与­干­部子女,是财富与权力的等价交换——永远是等价交换,不管是爱情还是婚姻!”

“可是,青春美丽都是最容易消逝的——到那时候我们怎么办?”

钱灵早熟地笑道:“在最青春美丽的时候享受到了,就已经足够了!到了青春美丽消逝的时候,我们自有办法为未来着想。”

“天哪,这些想法都是谁告诉你的?”

“社会。”她再一次搂住小麦的肩膀,温柔地耳语道:“其实,我也相信爱情是罪美好,可是没有未来没有希望的爱情,却是最最恐怖的!你不能只看到眼前的快乐,你还要看到有没有明天。是,我也觉得店主大叔的儿子很帅,每当他沉默寡言地坐在店里,就有一种特别的气质吸引着女生。”

“不仅仅是这些!”

不过,小麦并不想把十三岁那年的事说出来,也不想说出她与秋收的许多相同之处,比如听到《火柴天堂》时共同的悲伤。

“好吧,就算还有其他许多原因。但我要告诉你,因为我有这个经验——年轻女孩总是容易被爱情冲昏头脑!”

她固执的摇摇头:“我没有昏头。”

“切,我才不信呢!你是爱情小说看太多了吧?是,我们都爱都《简·爱》这样的故事,以为爱可以跨越许多界限——家庭的,阶级的,种族的,社会地位的——可是,那是小说!不是现实!因为在现实中不可能实现,或者每次实现都是以悲剧告终,所以那些终身得不到幸福的女作家们,才会在小说中满足自己的幻想——对了,这是一个幻想,也是一个幻觉,无论你想得有多真实多美丽,最终都是会破灭的!”

“真实的幻觉?”

看着小麦茫然恐惧的眼神,钱灵感觉即将要说服她了,三寸不烂之舌继续道:“没错!要知道这样的男孩,与你在两个不同的世界,你们跨越不了这条界线的!即使可以跨越,真正受伤害的人也是你,说不定只要他达到目的,就会很快又把你甩了!”

“住嘴!不要这样诅咒我!”

钱灵却不依不饶地说下去:“小麦,我不想因为那个有心机的卑鄙的民工的儿子而失去你!我们是南明高中的两生花,我们应该永远都是好朋友,没有什么能够拆散我们!”

“说来说去,你还不是为了你自己?”小麦忍不住又站了起来,终于和死党撕破了脸皮,“钱灵,只要你不阻拦我­干­涉我,我仍然把你当做最好的姐妹。如果,你一定要反对我的话,那我们就只能形同陌路了!”

话音未落,田小麦已摆脱她的纠缠,飞快地跑向教室方向。

满园的花草中间,钱灵孤独地站在那里,就像又一朵含苞的花,却带着淋漓的雨水。

两生花之间,已裂开一道深深的缝隙。

于是,钱灵埋头大哭了一场。

傍晚时分。

小麦知道老师已盯住了她,却仍大摇大摆地走出校门,穿过马路来到小超市。

这回是店主大叔在收银,秋收躲藏在货架后面看书。她轻手轻脚地靠近他,故意咳嗽了一声,秋收紧张地抬起头来,看着她的脸却沉默了。

他们都不知道怎么和对方说话。

僵持几分钟,她掏出那张小纸条,正面写着秋收的字迹“我们之间有一条深深的沟,谁想要跨过去就会粉身碎骨”。

纸条背面却写着小麦的字迹——

我已经跨过一次,我不怕再跨第二次!

——这是她在数学课时悄悄写下来的,她必须要让他知道——田小麦不是胆小鬼。

店里还有其他学生,有些人已经留意到了他们,她依然执着地要把这张纸条还给秋收。

少年看着自己早上写的字,反过来才发现背面小麦的字——默默念了一遍,随后把纸条塞进口袋。

秋收笔直地站起来,看着她那双瞪大的眼睛,放­射­执着目光的眼睛,他的嘴­唇­微微颤抖一下,果断地抓住了她的手。

光滑的细腻的少女的手。

火热的有力的少年的手。

两只手紧紧地握在一起,像两块被打碎了又加水糅合的泥砖。

在这个傍晚的瞬间,他们竟然天真的相信,世界上再也没有能把这两只手分开的力量了。

第二天,学校决定了对小麦的处罚——因为夜不归宿,她被记过处分一次。

考虑到她是个女生,向来品学兼优,老爸又是警察,即将面临高考,为了不影响复习,学校还是手下留情,没有公开向全校宣布。

不过,这种八卦新闻哪能瞒得住?当天全班同学就都知道了。

田小麦却无所谓,她不在乎别人怎么看,也不在乎大家的指指点点,更不在乎班主任老师对她的惋惜,她唯一在乎的是钱灵的悲伤。

可是,她也不好意思去安慰钱灵,她知道自己伤了死党的心,哪有脸再去主动说话呢?

既然如此,小麦也不再遮遮掩掩——吃完午餐,她公然走出校门,来到对面的小超市,找到十八岁的少年秋收,与他手拉手一起吃冰棍。

店主大叔看到他俩很尴尬,小麦却依然很有礼貌地向他打招呼,她索­性­低头就当没看见。

中午,店里有许多学生来买东西,大多是高一高二年级的。他们惊讶地看到穿着校服的小麦,居然与店主大叔的儿子手拉着手,坐在货架后面快乐地聊天,像社会上的小情人那样亲密。小麦已毫不避讳,如果被同班同学看到,她反而更靠近秋收的脸。倒是秋收有时还会害羞,红着脸躲到­阴­暗角落去,不敢被那些异样的目光扫及。

接下来两个星期,每天中午和傍晚,她都会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在众目睽睽之下来到小店,旁若无人地与秋收谈天说地,他的­性­格也开朗了许多,也会跟小麦开玩笑猜谜语了。有时他悄悄蒙住她的眼睛。而她安静地坐在那里,捂住他的手不让他放开,感受被心爱的男孩蒙住眼睛的幸福。她还会让他拿出吉他,托着下巴听她弹那些曲子。虽然,他翻来覆去就是那几首,几乎让她都把歌词背下来了,可她依然愿意听他的歌唱。只有在弹吉他的时候,他才是无拘无束的。

她把小超市看成了自己的家,偶尔帮她一起看店,还帮店主大叔收银找钱,这让来买东西的同学惊讶不已。

有一次,她摸着琳琅满目的货架,大声对秋收说:“如果将来我能遇到一个店,能够买到所有我想要的东西,甚至可以买到美好的梦,买到未来的希望就好了!”

一刹那,少年默默地看着她,目光里闪烁某种东西。

下午放学后,秋收常骑着辆破自行车,带着小麦去附近的荒野转悠。只要天气晴好,他们就会荒野中放风筝。看着少年自制的纸风筝,乘风直上遥远的=云霄,似乎带走了他们全部的烦恼。

许多个自行车的傍晚,她心满意足地坐在后座上,紧紧地抱住少年的后腰,不时让他痒得笑出声来。而他有时会伸开手臂,模仿《泰坦尼克号》里的那个镜头,只要豪华游轮变作了自行车,大西洋变作了郊外小道。更多的时候,小麦把头贴着他的后背,闭上眼睛听风吹过耳边,感觉自己的裙摆飘动,感觉路边的树叶沙沙作响,感觉天上的云朵变幻,感觉夏日的池塘荡漾……就这样任他带着自己远走,永远离开这座城市,永远离开那些注视他们的异样目光,前往另一个自由的国度。

很快,偌大的学校全传遍了,无论老师还是各年级的学生,都知道高三(2)班有个叫田小麦的女生,也是南明高中出了名的校花,竟跟对面小超市的乡下少年谈恋爱了!

清纯校花爱上民工儿子——这条八卦成为学校的头条新闻。

学校领导开会紧急商议,全面强化对每个学生的管理。每天晚上,田小麦都会被老师重点照顾。宿舍底楼的窗户被铁条封死,后面那堵矮墙也被临时加高,确保不会再有翻墙行为。门口值班的老头也认准了小麦,每次她出校门都会细加盘问,有时­干­脆不准她出去。

至于班里的同学,还有寝室里的女生,都把田小麦当做了怪物——她已被划入非正常行列。最让她悲伤的是,曾经无话不谈的死党钱灵,几乎不再与她说话了。

不过,所有这些压力都不重要——小麦最在乎的是学校对面的少年,只盼望每天中午与黄昏,与他相遇的短暂时刻。

第一次的爱。

First Love。

第三十章

2010年12月。

周二,钱灵的葬礼。因为在公安局做尸检,所以比正常时间晚了好多天。

身为钱灵最忠诚的老同学兼死党,也是最早发现她的目击者,不管田小麦心底有多少恐惧,她必须准时出席。

老丁还活着。

她坐着老丁的出租车,前往上个月永远送别父亲的地方。

出租车在高架上飞驰,小麦发现老丁的­精­神并不集中,不时伸手搔着头发,脑袋也是东摇西晃,这迫使她不停说话提醒他。当车从宜家旁边的匝道下来,居然丝毫都没减速,差点撞上前面的大巴。老丁自己也吓了一跳,紧急把车闪进相邻车道,又几乎被后面的车子追尾。小麦摸着心口听天由命——这是最近第二次去参加葬礼,接下来就要轮到自己了吗?

心惊胆战地开到殡仪馆,老丁黑着眼圈连声说对不起,小麦不好意思责怪他,匆匆走进钱灵的葬礼现场。

小麦有过处理后事的经验,便帮着钱灵父母接待来客,却发现了两个对自己而言非常特别的男人——一个是她的男朋友,一个是男朋友的爸爸。

盛先生是钱灵公司的老板,参加员工的追悼会理所当然,可是盛赞一起过来­干­吗?

父子俩低调地走进来,过了几分钟便匆匆离去,都没有看到小麦,而她也不好意思过去打招呼,在这样的场合该说什么呢?尤其是对自己的男朋友。

葬礼结束后,她不敢一个人离去,坚持陪伴钱灵的父母——两个老人早就哭得痛不欲生,几乎连走路的力气都没有了。小麦带着他们坐上出租车,回到钱灵家的老房子。中学时她也来过这里,时隔十多年再次造访,心底却是掩不住的悲凉。

家里还有许多钱灵的遗物,他们决定在葬礼后全部烧掉。小麦也想顺便再寻早一下,看看能否发现钱灵的日记本。她帮着钱灵父母翻箱倒柜,整理出大量少女时代的衣服,许多件都在她恢复的记忆里出现过,包括她同样也保留着的那套衣服。摸着那些散发着樟脑味的衣服,似乎摸到了那个十八岁的身体,摸到了她们共同的青春。

衣橱下面的抽屉里,她看到一堆厚厚的影集,随便打开一本,是钱灵的高中时代——也有不少于小麦的合影,有一起去周庄旅游拍的,也有在春天的南明高中校园拍的,更有两人在寝室的私密照。

照片里的高三女生钱灵,明显比同龄女孩早熟,无论身体发育还是表情气质,都更像二十多岁的年轻女子,怪不得她会说出那种现实的话——她从来都是生活在现实中的人,过早地失去了天真的梦想,不知是幸运还是不幸。

至于照片里的小麦,为什么看上去那么萝莉呢?都已经高三了,脸上仍然残留着婴儿肥,身体也好像还没发育完全,一双明亮的大眼睛,弯弯的眉毛与翘翘的鼻子,摆出一副淑女的微笑看着镜头。

小麦发现那时的自己,如今看上去竟是那么陌生的一个人——怪不得一切都被自己忘记了,因为她早已不认识自己了。

翻开其他基本影集,是从钱灵的大学时代到刚毕业参加工作的照片。她的拍照风格都很大胆,穿着也很是清凉­性­感,其中有不少是与帅哥的合影。

忽然,小麦看到了一张熟悉的脸。

自己的男朋友——盛赞。

钱灵和盛赞的合影中,两个人亲密地抱在一起,面对镜头笑得那么灿烂,一看就是如胶似漆的情侣。

心像被刀划了一下——紧接着她看到更多这两个人的合影,背景有背景后海也有杭州西湖,甚至还有埃菲尔铁塔和吴哥窟·····每张合影都那么甜蜜,还有两个自拍的大头照,脸与脸紧紧贴在一起,身后似乎是宾馆的床——漂亮­性­感的钱灵,与高大帅气的盛赞,看上去像是天生一对那么般配!

小麦双手剧烈颤抖,将影集拿到钱灵妈妈面前,低声问道:“阿姨,这是钱灵的男朋友?”

“嗯——应该是吧,钱灵从没把男朋友带给我们看过。但两年前她确实谈过一场恋爱,听说是公司老板的儿子,但谈了不到一年,她就主动提出了分手。”

小麦不想再问下去了,“公司老板的儿子”——毫无疑问就是盛赞!自己现在的男朋友!

陪伴钱灵父母烧掉那些衣服,但把所有影集留了下来,小麦还拿走了高三那年的影集。

可是,她没有找到最想得到的东西——钱灵的日记。

只有找到那个秘密,才能解开钱灵之死的谜底。

忙碌到晚上十点,终于告别死党父母,田小麦打了一辆车回家。

根据钱灵妈妈的说法,钱灵是在一年多以前与盛赞分手的。按照这个时间计算,不久之后,钱灵就把他介绍给小麦相亲。为什么?她­干­吗要把刚甩掉的男朋友推销给闺蜜?这算是什么逻辑?她就是这样对待好朋友的?盛赞为什么从来没说过?当然,他哪敢对小麦说这种事,这回让他丢尽脸面!何况钱灵尸骨未寒,凶手逍遥法外……

今天,盛赞还来参加了钱灵的葬礼。他知道自己肯定会过来的,也知道他可能会被自己看到,可他还是来了!他心里还在想念钱灵?可是,像盛赞这么优秀的男人,钱灵又不是富家女,凭什么把他甩了呢?到底是谁甩了谁?不过,如果是被甩掉的怨­妇­,绝不会再给他介绍女朋友吧。正因为她主动提出了分手,感觉愧对或伤害了盛赞,才会再给他介绍女朋友,免得以后他再来纠缠她?这也算是某种补偿?

但是,她为什么偏偏选择了自己?选择了中学时代最要好的死党?想到这里,小麦越来越气,自己不是钱灵的替代品!

回到家里,小麦孤独地坐在床上,看着从钱灵家里带出了的影集。

手机铃声响起,是盛赞的来电——这个曾与自己的死党谈恋爱,被甩掉后又与她谈恋爱的男人。

她没有接电话,任由《First Love》的铃声响了一分多钟。

听着宇多田光的歌声,她想起自己第一次的爱。

记忆,回到十年前的夏天……·

2000年的记忆,第八章

2000年,初夏。

放学后的黄昏,小麦独自穿过马路,来到小超市的门口。她没有看到店主大叔,只有秋收站在收银台后面,跟前还有三个南明高中的男生,一个人高马大的男生对着秋收吼道:“喂,凭什么说这张钱是假的啊?”

秋收不想跟人吵架,举起一张一百元人民币,耐着­性­子解释:“你自己摸一摸,手感与真钞完全不同,还有灯光下的水印,明显就是假的。”

说罢他将这张钞票放入验钞机,果然发出假钞的警告声,高中生却毫不买账:“放你的狗屁!我看你的验钞机才是假的呢!”

少年忍受着无礼的挑衅,低头说:“对不起,如果实在不相信,你们可以去银行检验。”

“老子才不要浪费时间去银行!你到底收不收这张钱?信不信我们把你的店拆了!”

秋收并不惧怕这样的威胁,抬头默默看着对方——三个男生似乎是来找碴儿的,捏着拳头剑拔弩张。

“你们想­干­什么?”

田小麦冲到收银台旁边,狠狠瞪了那些高三男生一眼。

“关你什么事?”他们是隔壁班级的学生,当然不会不认识身为校花的小麦,不禁冷笑:“原来是你啊?大家都知道你们的事情了,果然是夫唱­妇­随,来保护你的小情人吗?”

“闭嘴!”小麦紧紧抓住秋收的手,别人越是说他们在一起,她就越是要做给他们看,“你们快点给我滚出去!”

她的愤怒没有击退三个男生,他们纷纷坏笑起来,刻薄地讽刺:“切,你真要坐老板娘啊?真是可惜了,一朵鲜花Сhā在牛粪上!他只是个民工的儿子,我们还听说他的妈妈是个烂货,五年前在这里被人给勒死了!”

最后那句话,彻底激怒了秋收——再大的挑衅和侮辱,他都能委曲求全地忍耐,可是一旦触及他的妈妈,就像引爆了一座酝酿已久的火山。

十八岁的乡村少年,狂暴地自收银台后跳出来,一拳重重打在说话的男生的脸上。

鼻血喷溅而出,另外四只手抓住了秋收,紧接着是飞起的拳头与腿脚。

小麦尖叫着想要去拉,却被一个男生用力地推开,三个人围着切碎一个人打,自然是双拳难敌六手——很快他被打倒在地,雨点般的拳脚落在身上,而他也硬忍下来伺机反击,几次踢中敌人的要害。

两分钟后,三个高中男生也吃不消了,他们东倒西歪地退出小店,指着小麦的鼻子说:“你等着!”

夕阳洒在小超市的玻璃上,只剩下田小麦和秋收,她心疼地扶起地上的少年,替他抹去满脸鲜血。

“天哪!你怎么了?你不要有事!千万不要有事啊!”

她抱着秋收大哭起来,像所有拳头都落在自己心上。她小心地抚摸那些伤口,再也顾不上被人看到了,忘情地亲吻他的额头,只希望能减轻他的痛苦。

“我····没……事·····”

终于,他发出微弱的声音,对她露出浅浅的微笑。

秋收越装作若无其事,就越让小麦心如刀割,看着他流血的额头,她将自己的脸颊贴上去说:“我送你去医院!”

“不·····不用了·····我自己·····可以···处理。”

“找死啊!”小麦对他发火了,又立刻温柔下来,“对不起,你一定要去医院,听我的!”

“可是····可是····我没有社会保险·····”

这句话说得好无奈,这座城市里有千千万万人,有着与他一样的无奈。

“付现金就是了!”

她摸了摸口袋里的钱包,搀扶着少女来到马路边,他却着急地回头喊道:“门!关门!”

原来,他是怕店门开着被人偷了。

小麦只能回去帮他把店门锁了,继续扶他等待出租车。

天空布满晚霞,吹来带着泥土味的凉风,不时飞过几片枯叶。两个人脸颊贴着脸颊,这是真正的耳鬓厮磨。有些高中生走出校门,惊讶地看着他们,纷纷皱起眉头,面露厌恶地掉头而走。

一辆出租车经过,小麦扶着秋收坐上车,前往最近的一家医院。

半个小时后,秋收在医院完成了止血包扎,医生说他只是皮外伤,无需缝针,小麦不停地跑上跑下,挂号、付费、化验、买药——她自己生病从没这么折腾过,一切都由老爸田跃进搞定。

最后,她搂着秋收坐在医院的长椅上,在他没包扎的地方涂抹药水,他像一个大男人那样坚强,咬紧牙关看着小麦的手,在医院的灯光下,仿佛正发出炫目的金­色­反光。那时少男好女在一起还很稀奇,不时有人经过投来反感的目光。小麦丝毫不在乎旁人,好像医院只剩他们两个人,自己可以静静等待他康复,长大成|人。

赶在晚上八点学校关门前,他们坐公交车回到南明路。小麦的眼角还噙着眼泪,依依不舍地摸着他的额头,深深拥抱了他一下,千叮咛万嘱咐他要按时涂药水,第二天记得躺在床上休息不要出来。

最后,她一步一回头地走进校门,才发现自己哭得一塌糊涂。

“田小麦!”

一个严厉的声音从背后响起,原来是她的班主任老师,这下正好被抓个现行!

她怯生生地低下头:“老师,对不起,我只是陪他去医院,他受伤了。”

“够了!小麦,你的心理只剩下他了,是不是?就连高考也不重要了?”

小麦不敢反驳班主任的话,只能跟着她去了教室办公室。

晚上八点,办公室的日光灯下,只有她和班主任两个人。

“离高考还有两个星期,你是不是不想读大学了?”班主任真的怒了,板着脸批评她,“你是我很喜欢的学生,无论学习成绩还是道德品行,我也一直把你当做班上同学学习的楷模——可是,你现在也太不像话了!”

“老师,我保证一定会考出好成绩!”

“你有这个心思吗?”

小麦拼命地点头,最近她并未耽误功课,也确有把握考出高分:“有的,我会好好复习,尽量少见秋收,只要等到高考结束就好了。”

“你还是永远不要见他才好!”

班主任冷冰冰地抛下一句话。

“ 不,我做不到!”

“哎,你这个小姑娘啊,真是太傻了。”班主任长吁短叹一番,惋惜一朵鲜花就要被糟蹋了,“你还年轻,别以为十八岁就是成年人!以前也有一个女学生,喜欢上外面的社会青年,寻死觅活地退学了。后来,我听说她被那个男的甩了,被迫去做不­干­不净的营生,可悲啊!”

“老师,我不是那种人!”

“希望你不是!”班主任觉得她已无可救药了,“你回寝室去吧!脑子想想清楚!”

小麦轻轻诺了一声,刚要走出去,却听到班主任补了一句:“我会打电话给你爸爸的!”

她恐惧地转回头来:“求求你,老师,不要——”

“我这也是为了你好。”

看着班主任冰冷的表情,她一句话都说不出了,只好默默地回到寝室。

曾经的死党钱灵和室友们,都用看怪物的眼神看着她。小麦把大家都当做空气,无声无息地钻进蚊帐,任泪水布满脸颊。

熄灯,梦到秋收……

第二天,星期五,学生们回家的日子。

下午,小麦独自背着书包,走出校门刚想过马路,就看到一辆警车停在面前,父亲­阴­沉着脸走下来。

“跟我上车!”

父亲粗暴地抓住她的胳膊,硬生生地把她拖上了后排座位。开车的照例是小警察叶萧,就像押送通缉犯一样,载着她向市区疾驰而去。

她焦急地趴在车窗后面,看着马路对面的小超市,发现额头包着纱布的秋收,跑出来朝她大喊着什么。

“给我坐下!”

父亲强行把她按在座位上,而她摇着头说:“是那个女人给你打电话的吧?”

“请对你的班主任老师尊重一点!我很感激她告诉我一切。”

“她说了什么?”

“该死的,你自己­干­的还要问我?我都没脸说出口!”

他控制不住火爆的脾气,也因为慕容老师的命案迟迟为破,各种烦躁的情绪互相交织,他举起大手就要打下去。

“你打啊!”小麦毫无惧­色­把脸贴上去,“你又不是没打过我!”

终于,田跃进把手放下来,恢复了身为人父的冷静,耐心地说:“我比你更了解秋收!五年前,就是我在案发地发现他的——你知道吗?他是看着自己的妈妈被人杀害的,也只有他看到过凶手的脸,可是他又说不清凶手长什么样。这件事一定对他造成沉重的心理伤害,这也是他住在我们家的时候,长时间沉默寡言的原因。”

“这又怎么样呢?他是一个好男孩,我喜欢他!”

“小麦,他和一般的男孩子不一样。请你相信你的爸爸,我­干­了那么多年警察,什么样的人没见过?我能从他的眼神里感觉到,他心里藏着一种强烈的怨恨,觉得世界对他太不公平了——”

“没错!”小麦打断了父亲的话,“世界是对他太不公平了,他小小年纪就失去了妈妈,从此不再有别的孩子都拥有的幸福;他现在来到这里也不快乐,他被周围所有人瞧不起,人家总是说他是乡下人——唤作是你,你会高兴吗?”

父亲皱起双眉摇头:“看来你很同情他?也许,你并不是喜欢他,只是单纯地同情一个命运悲惨的少年。”

“不,我既同情他,又喜欢他!”

“够了!小麦,我只想告诉你,现在的他已不是五年前的小男童。他的眼神非常可怕,也非常具有欺骗­性­——最容易上当受骗的,就是你这种同情心泛滥的无知少女。”

“我不是无知少女!”

就像小时候那样,几乎父亲说的每一句话,她都要大胆地顶嘴。

“你已经够糊涂了!总之,我也无法想象他会做出什么事。请相信我的预测——当他真正长大成|人以后,会变成一个极其危险的家伙!”

“你就是反对我谈恋爱,想出种种理由来拆散我们!”

田跃进面对女儿所说的每一句话,都已经过了深思熟虑:“错!我不反对,你已经十八岁了,不再是小女孩了,当然会有喜欢的男孩。如果你喜欢的是同班的男生,我最多反对现在就谈恋爱,等到高考结束上了大学,我还是会支持你们来往的!”

“你的意思是——你不反对我谈恋爱,只是反对我和秋水谈恋爱?”

“嗯,是反对你和秋收那样的人谈恋爱——像他那样身世悲惨的男孩,一个外地民工的儿子,值得你对他动心吗?”

小麦绝望地靠在车窗上:“你们说的怎么都是拷贝不走样的话?”

“我不管谁还跟你说过同样的话,我只知道你是我的女儿,我有责任保护你不受伤害!小麦,你还年轻,不懂得人生的很多事。你早晚要走出校园,要面对复杂的社会,要面对怎么生存的问题。秋收能给你一个美好未来吗?他做不到!顶多只有那家破店,他还能给你什么?其实,赚钱倒是其次,将来你还要面对亲戚朋友,面对你自己的社交圈子,你怎么介绍他?你的男朋友,一个民工的儿子?而别人的男朋友,要么是政府部门的公务员,要么是外资企业的白领,无论如何都是身家清白,在上海堂堂正正说得响的!”

老田第一次像个女人那样唠叨,平常跟女儿说话从没超过三句——这种私房话本该是妈妈说的,可是小麦早就没有了妈妈,他只能代替死去的妻子说出这一长串。

“爸爸,我从来没像你说的这样想过!秋收难道身家不清白了?”

“我告诉你——这就是你天真的地方!我还要告诉你,那小子他妈妈——”

可是,想到秋收的妈妈,想到1995年的夏天,那个缠着紫­色­丝巾的美丽尸体,想到那双死不瞑目的谜一样的眼睛,田跃进突然像一只泄了气的皮球,再也不想说出任何评价了。

田小麦反而来劲了,浑身颤抖着说:“爸爸,虽然我们父女关系一直不好,但我从小到大都很尊敬你,觉得你是一个有血­性­的男人,不像外面那些不像男人的男人。可是,你刚才对我说的那些话,让我彻底改变了对你的看法——你和那些被你瞧不起的人们一样,也不过是个龌龊的小市民和势利眼!”

“闭嘴!你是怎么长大的?你爸爸什么时候让你吃过苦?至少,你你的老爸是个警察,无权无势但也早涝保收吃皇粮!何况,我的同事们几乎都认识秋收,让他们知道我的女儿喜欢上了他,你让老爸的脸往哪搁呢?”

“你永远为了面子活着!为了别人活着!对,你从来没有为了你的女儿活着!”

她刚想彻底发作,但看到父亲凶狠的眼神,只得缩回座位里,她知道老爸一旦真的发起脾气,那可是异常的可怕!

老田知道自己已经震慑住了女儿,便用命令的口吻道:“总而言之——不准你再和他见面!”

警车载着父女俩回到家里。

小麦把自己关在闺房,不想再和老爸吵架,一个人埋头看书复习。

周六,田跃进在家里守了女儿一天。

星期天的早上,接到同事电话,慕容老师的案子有了犯罪嫌疑人——他飞快地丢下女儿赶往公安局。

终于,家里只剩下田小麦一个人,不再像蹲监狱了。昨天从早到晚复习得昏天暗地,感觉脑袋满满当当的。她在想最好明天就是高考,保证门门都是高分。

可是生活里好像还是缺了什么——两天没见到秋收,他的脸庞不时浮现。昨天晚上翻来覆去睡不着,小麦便幻想自己坐在自行车后面,脸贴着他温暖的后背,听着夏天的风掠过耳边……·

小麦换上一身漂亮裙子,在镜子前反复照了照,怎么看自己都像个高中生。趁着天气不是很热,赶在上午九点出门,坐了一个小时公交车,来到学校门口。因为对面的学生都回家去了,周末小超市生意最清淡,有时店主大叔­干­脆关门一天,还能省下一点电费。

果然,今天是铁将军把门,小麦拍打着铁门喊道:“有人吗?秋收”

片刻过后,小超市开了半道门,露出少年瘦削的脸庞。额头上的绷带已经解去,只留下两块红­色­结疤,过不了几天就会脱落。

惊讶之余,秋收开心地抓住小麦的手:“今天不在家好好复习吗?”

“全部复习好啦,保证能考高分!”

小麦得意地笑了笑,再也不必担心对面那些异样的目光。

“我去拿自行车。”

他还准备骑车带她去荒野里放风筝,她却摇头说:“不,今天我想带你去市区玩。”

“市区?”这个词对他来说如同外国,“今年来上海后,我还从没去过市区。”

“那你等于没来过!”她拉着秋收走向公交车站,惬意地看着夏日白云飘过头顶,“你想去哪里逛?”

“我不知道。”

“那就跟着我吧,我罩着你!”

走到空无一人的公交车站,秋收忽然有些害怕,怔怔地说:“真要去市区?”

其实,他是对这个车站感到恐惧。

恰巧一辆公交车开到,小麦拽着他的胳膊:“跟我上车!”

少男少女上车,坐在最后一排长椅上,肩靠着肩头靠着头,随着颠簸的车厢一路摇摆。

没坐几站到来莘庄,他们下车走进一号线地铁站,秋收却越发紧张,对她耳语:“我从没坐过地铁。”

“以后,你会经常和我一起坐的。”

小麦微微一笑,拉着他穿过检票口,走下还不是很拥挤的站台。

一辆列车呼啸着进站。

当年,这里还是终点站,他们从容地挑选座位,紧紧坐在一起。随着列车启动的惯­性­,小麦把头靠在他的肩上。没过几站就进入地下,秋收瞪大眼睛看着窗外,黑暗的隧道急速向后退却,要带他们去另一个世界。

少女穿着漂亮的红裙子,少年却是一身洗得发白的球衣,两个人看起来那么不相称——没有人觉得他们在谈恋爱,要么认为这两个人根本不认识,只是恰好紧挨着坐在一起。

地铁一路坐到淮海路,小麦拉着他匆匆下车。头一回来到繁华的马路上,少年紧张地环视四周,遇到打扮时髦的年轻人走过,他又自卑地低下了头。小麦却愤愤地说:“怕什么?我带你去买衣服!”

“不用了吧。”

他可抵不住小麦的热情,迅速被拖进一家大商场,这里卖的衣服都不算贵,却很得年轻人的喜欢。她千挑万选了一件T恤,颜­色­大小都很合适秋收。强逼着他走进试衣间,出来时已换了一个人——不再是土里土气的乡下少年,变得时髦洋气了许多,但还是保持内敛的气候,更像生于斯长于斯的大学生。

秋收穿着新衣服走出商场,还是感觉不太习惯,感觉自己就像换了一身皮肤,或许已戴上了一副面具?小麦狠狠捏了他一把说:“一定要喜欢哦!”

他们在麦当劳吃了午餐——这居然是他第一次吃麦当劳,从前只吃过一次肯德基。

吃饱喝足之后,他俩各端着一个可乐杯,穿过南北高架下的天桥,她开心地靠在少年身上说:“想不想唱歌?”

“哦,要是早点说,我就把吉他带出来了。”

“不是啊,我是说卡拉OK!”

原来,走过天桥就是好乐迪KTV,那年头钱柜还是有钱人的奢侈品,能去好乐迪消费的学生也不多。

几分钟后,小麦把他拖进了卡拉OK厅。

其实,这也是她第二次出来K歌,上一次还是寒假时候钱灵带她来的呢。幸好中午包房很空,价格相对比较便宜,正好可以选择双人包间。

秋收从没来过这种地方,一坐进狭窄密封的小屋里,就局促不安地四肢颤抖,好像随时都会发生火灾之类的危险。小麦把手压住他的胳膊,渐渐让他镇定下来,笑着说:“怕什么?怕我会关起门吃了你?”

她点了几首王菲、许茹芸、林忆莲、彭羚的歌,那年头正流行她们的歌,就连小麦也爱唱怨­妇­歌,无非是少女不知愁滋味,为唱新歌强说愁。她又把秋收推到点歌屏幕前,手把手教他怎么点歌,而他却不知所措点不下去。

“你不是很会唱歌吗?”

“开可我从没对着话筒唱过。”秋收不好意思地低下头,像做了错事的孩子,“我只有抱着吉他才会唱歌。”

“不行哦,今天走了这么远的路,带你来就是为了听你唱歌的。”

小麦先唱起了她的歌,第一首就是王菲的《我愿意》,她的声音并不适合王菲,却还是拼命往上提嗓子,直到“我愿意为你被放逐天际……·”

就这第一首歌,她就唱得几乎哑了,回头向秋收伸了伸舌头,继续唱《爱与痛的边缘》与《人间》。

《人间》,她只是单纯地喜欢这个名字。

“你到底唱不唱啊?”

小麦拍了拍他的脑袋,而他傻笑了一下说:“就听你唱歌好了。”

“切,我唱得又没你好听。”

“唱吧,我去给你倒点水。”

他一溜烟地跑了出去,小麦沮丧地唱了一首《感谢你用心爱我》,唱到Gao潮“此刻的我不求太多,千言万语化成旋律,悠悠地唱着这首歌,感谢你用心爱着我……·”

他却没有听到。

等到秋收回来,小麦已一口气唱了十几首歌。

“你到底唱不唱啊?”

她硬把话筒塞到秋收面前,他却恐惧地退到角落里。

看着沉默的少年,小麦越唱越难过,全是超级绝望的歌,几乎不把人唱哭不罢休。

最后,她唱了一首郑秀文的粤语歌,有个超长歌名《萨拉热窝的罗密欧与朱丽叶》。

几年前,小麦在电视上看过一个新闻——内战中的浓黑孤城萨拉热窝,一个塞尔维亚族小伙子与一个穆斯林族姑娘相爱,两个民族正经历血腥的互相残杀,却无法改变两个人的深情。他们决定寻找一个自由天地,冒险逃出战火蔓延的危城,却在穿越战线时,双双中枪死亡!郑秀文的《萨拉热窝的罗密欧与朱丽叶》,就是献给那对异族小情人的——

“是对青春小情人,眼睛多么闪又亮,像晴天留住夏天,每度艳阳笑也笑得善良。男士是个高高青年人,女的娇小比月亮,二人都承诺在生每日共行,纵有战火漫长。纵各有信仰混乱大地上,战斗要把各种民族划开,他跟他始终从没更改立场,永远共勇敢的理想唱这歌。”

虽然,田小麦的粤语发音一塌糊涂,却先把自己感动得一塌糊涂,也把秋收感动得一塌糊涂。他完全理解歌词的意思,目不转睛地盯着屏幕,嘴角微微颤抖。昏暗的包房光线里,他那双带着泪光的眼睛,也把她的眼泪催落。

最后的副歌,小麦仿佛已身处遥远的萨拉热窝,拽着来自不同世界的小情人……·

“恋情怀做依靠,沿途甜或酸仍然互相依靠。恋从无要分宗教,无民族争端,常宁愿一生至死都与你恋。情怀作依靠沿途甜或酸,仍然互相紧靠,恋从无要分宗教从未惧枪炮,常宁愿一生至死都与你恋!”

唱完最后一句,包厢里骤然安静下来,她却抓着话筒大喊——

“我好羡慕萨拉热窝的罗密欧与朱丽叶可以双双拥抱死在一起!”

沙哑的少女嗓音响彻这间小小的包房,也让秋收惊讶地瞪大眼睛。

忽然,他从背后抱住了小麦,轻轻地说:“不,我不要这样,我要我们都好好地活下去。”

“可是,如果不能在一起,活下去还有什么意思?”

十八岁的少女,心中总是这样梦幻而冲动,秋收却已预感到了什么,冷静地回答:“无论发生什么事,你都要活下去!”

小麦默默看着他的眼睛,半晌才说出话:“我带你去一个地方。”

结账离开好乐迪,他们快步走向地铁站,秋收问:“要回去了吗?”

“不。”

两人坐进地铁,还是返回莘庄的方向,却提前在锦江乐园站下车。

她带着少年上到地面,隔着沪闵高架,看到一座巨大的摩天轮。

走过马路就是锦江乐园,上海最老的游乐园,里面有旋转木马、云霄飞车、飞碟船……

已是下午四点,小麦匆忙买了两张门票,拖着秋收跑进锦江乐园。

他是第一次来到这种地方,好奇地看着转来转去的怪物,听着游人们刺激的尖叫声。

小麦带着他径直来到摩天轮下,坐进吊在大转盘里的舱位,像个小小的空中房间,此刻只属于他们两个人。

摩天轮缓缓转动上去,秋收害怕地看着窗外,好像随时会摔下去。他们一点点远离地面,远离这个喧闹的尘世,远离这个冰冷的人间回到只属于两个人的地方。挂在摩天轮上的短暂时光,不会再有人来打扰他们了,隔着玻璃眺望夏日的上海,就像眺望另一个陌生的世界。

小麦紧紧抓住他的手,将头靠在他的肩膀上,似乎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安全。而他一句话都没有说,只是无声地看着外面,抚摸她的头发和脖子。

即将转到摩天轮的最高点,她咬着他的耳朵说:“传说只要在摩天轮上许愿,就一定会实现。”

她闭上眼睛,在心底许了愿。

终于,来到摩天轮的最高点,距离地面达到108米,相当于几十层楼的高度。

他们可以看到几乎半个上海,蚂蚁般密集渺小的汽车,无数不断长高的建筑,像一片杂乱无章的森林。把视线投向另一个方向,还能摇摇眺望到佘山,那时五年期他们分别的地方。佘山那头就是摇摇欲坠的夕阳,金­色­的光芒穿过空气,洒在这对少男少女的­唇­上。

“秋收,你有没有想过我们的未来?”小麦整个人倚靠在他身上,如一株攀援在大树上的藤蔓,“明年、后年,甚至,十年以后?我们还能在一起吗?还能像这样开心吗?”

他,却是无语。

就在同一刹那,摩天轮上两个人所处的舱位,开始从最高点往下降落。

第三十一章

2010年,12月18日。周日。

别克GL8旅行车经过泸闵路高架,小麦的心跳加快起来,下意识地往车窗右侧看去,果然看见那座巨大的摩天轮。

昨晚的记忆暂停于此。

锦江乐园的摩天轮,仍然如十年前那样转动着,只是最高的那个舱位里,必然载着另一对年轻男女,她祝愿他们可以得到幸福。

转头却见到男朋友的脸,他微笑着将小麦紧紧搂住,丝毫未曾在意车边掠过的摩天轮。

前面坐着盛赞的爸爸妈妈,这对当年的神仙眷侣,各自换上出游的休闲服,完全看不出已五十多岁了。专职司机为盛先生驾车,他一路讲着年轻时的故事,听起来颇为风趣。盛太太不时让小麦吃水果,已把她当做一家人了。

其实,早上出门之前,她犹豫了十几分钟。

都已换好衣服化好妆了,她在镜子前看着自己的脸,仍然保持年轻迷人的脸,唯独缺了十八岁的婴儿肥,再也不能伪装成高中生了。然而,出门前她不停地徘徊,抬起手腕看看时间,看手机里有没有男友催促的短信。

心烦意乱之间,她的手指不由自主地动起来,在手机上写了一条短信-

“盛赞,我突然生病了,不能陪你全家出游,非常抱歉!”

她没这样欺骗过别人。

可是,短信临到发出之前,却被她自己删除了。

田小麦没有勇气这么做,她无奈地提起包冲出家门。男友一家的旅行车,早已等在楼下。

此刻,车子已穿过泸闵高架,进入泸杭高速公路。

盛太太有她这个年龄少有的乌黑长发,如同年轻女孩那样披在座位靠背上,散发着独特浓郁的香水味。从第一次见面开始,田小麦就对这种香水感到好奇,不时凑近鼻子去分辨,没想到盛太太突然回过头来:“小麦,你在闻我身上的香水味?”

“哦,伯母,对不起,我从没闻过这种迷人的香水。”

“这是法国最稀有的一个香水品牌,配方只掌握在一个男­性­单传的家族手中,从路易十五时代就开始为王室调配香水,说不定再过几年就要完全停产了。他们擅长将各种珍稀的天然香料混合在一起,但最核心的是法国普罗旺斯地区格拉斯城的薰衣草。”

“格拉斯城?我想起来了,聚斯金德的《香水》。”

盛太太终于找到知音了,开心地说:“哎呀!没错,你也喜欢看那部小说?”

“太喜欢了,无论小说还是电影。”

“我还因为这本书,专程去过法国的格拉斯城呢!”幸好车内空间宽敞,她情不自禁地转身拉着未来儿媳的手,“真高兴啊,小麦,我们肯定还有许多共同话题。”

盛太太像是献宝似的,从自己包里拿出一小瓶香水,包装真是­精­美极了,玻璃上贴着洛可可风格的图画,简直就是让--巴蒂斯特.格雷诺耶时代的古董。她非常大方地打开瓶盖,对着小麦的手腕喷了两下光这一点一滴可能就值几个欧元。

小麦将手腕放到鼻尖嗅了嗅,果然是各种奇妙香味的混合,在令人眼花缭乱的奇花异草背后,她看到了法国南方普罗旺斯格拉斯城外紫­色­海浪般的薰衣草田野。

那是许多女人神往的归宿。

第三十二章

第一站是余山脚下的高尔夫球场,人高马大的盛赞却说肚子饿了,拉着全家人去了一处高级饭店。

他点了一个巨大的包房,从落地窗户可以看到山顶的教堂。包房里有与钱柜相同的唱歌设备,丰盛的午餐过后,盛太太高兴地拿起话筒,唱起她最爱的红­色­歌曲。贵­妇­人一连唱了七八首,直到自己都不好意思了,才把话筒交给小麦说:“你们年轻人也唱几首吧。”

小麦却是一点唱歌的心思都没有,还是盛赞说:“至少唱一首吧,给我妈一个面子。”

她被迫挤出笑容,在点歌系统寻找许久,点了一首《我们都是好孩子》。

唱到最后,自己却有了一丝感动,竟真的潸然泪下

“你说要一直爱一直好,就这样永远不分开,我们都是好孩子,最最天真的孩子,灿烂的孤单的变遥远的啊。我们都是好孩子,最最可爱的孩子,在一起为幸福落泪啊....”

她抹着眼泪放下话筒,却尽量保持着笑容说:“不好意思,大概是眼睛比较疲劳。”

盛赞扶着她坐到沙发上,又给她倒了一杯热水,没想到盛先生平静地说:“小麦,你想到过去了吗?”

这个大胆的问题让小麦吃惊的低下头,盛太太捅了他一下:“乱说什么啊!”

午餐过后,一行人去了高尔夫球场。小麦从没打过高尔夫,只能坐在旁边看他们玩。盛先生夫­妇­玩得很开心,看来是这里的常客,他们不时与路过的球友打招呼估计都是非富即贵的主。

男朋友过来教她打球,可她学了半天都没会,摇摇头说:“对不起,我大概天生就不适合高尔夫吧。”

她抬头看着­阴­沉的天空,只看到山顶的教堂,却没有看到风筝,低头看着脚下,是一片进口的草皮,即便寒冬季节还能保持翠绿。

其实,她想起了十五年前,那个异常倒霉的暑期如今豪华的高尔夫球场,当年是余山脚下的一片荒野,草丛间隐藏着一条深深的沟。十三岁的小麦与秋收分别的那天,她就是在这里掉下深沟摔断腿的。

十五年后,当然再也看不到那条该死的深沟了,但心里的那条沟非但没有填平,反而越来越深了。

傍晚,旅行车载着他们来到淀山湖畔,一家最顶级的度假村。

盛先生预订了一套独栋别墅,他和太太住在二楼,把三楼让给了盛赞和小麦。

冬夜,屋外寒风呼啸,可以听到冰冷的湖水不断拍打湖岸的声音。

房间里却是温暖如春,男朋友倒在床上,幸福地搂着小麦说:“你开不开心?”

“你骗了我。”

这句突如其来的回答,让盛赞不知所措地坐起来:“你说什么?”

小麦也充满戒备地坐到椅子上,冷冷地盯着他的眼睛:“钱灵。”

一听到这个名字,盛赞的眼神便闪烁不定,答案已不言而喻。

“你知道了?”

“是得,在钱灵遗留下来的影集里。”

盛赞微弱的抵抗宣告崩溃,他重新倒在床上,沉默许久之后才说:“我承认我和钱灵谈过恋爱。”

“你承认得太晚了!”

“小麦,请你原谅我!我只是觉得那是过去,我不可能再和钱灵有什么了,而且她是你最好的朋友,我也不想让你感觉尴尬何况,她已经死了。”

“她已经死了-”小麦霍地一下站起来,“看起来你很高兴?”

“对不起,我不是这个意思!自从和她分手以后,我们真的没有藕断丝连,她也从没纠缠过我,反而一直鼓励我和你谈恋爱。”

“说得倒轻松!”

他抓狂地从床上跳起来:“小麦,不管你信不信,当初是钱灵提出分手的,那是在她从日本出差回来后。我也感到很突然,但她的态度那样坚决,让我根本无法挽回,只能接受这个事实,并且终日以酒浇愁。不到两个月,她就把你介绍给了我,说你的­性­格更适合我果然如此,我发现你才是真正的理想伴侣,是值得与我共同度过一生的人。”

“够了!你可以早点告诉我的,为什么等到现在?等到钱灵死了以后如果我没有发现那些照片,这个秘密就会永远烂在你的肚子里?”

“不,以后我一定会说的。”

“以后?等我们结婚以后?等到我生了孩子以后?等到我老了以后?”她苦笑着看了看窗外的黑夜,“前提是真的有‘以后’!”

“小麦,你到底什么意思?”

“对不起。”

他却执着地摇着头:“今晚,我有很重要的事情跟你说!”

“请让我一个人冷静一下,我想换一个房间。”

盛赞当然明白她的意思:“没关系,我可以去隔壁房间。”

他匆忙拎着包退出去,为了避免与小麦吵架,还是让她独处一夜比较好。

重重地锁上房门,她靠在门后,泪水滑过脸颊。寒冷的漫漫长夜,又该如何熬过?

她想起了高高的摩天轮.....

2000年的记忆,第九章

2000年。

六月,最后一个星期天。

夕阳由金­色­变成血­色­,洒在秋收的新T恤上,也洒在身后的摩天轮上另一对幸福的年轻人,正处在刚才他俩经过的最高位置。

走出锦江乐园的路上,他们两个都没有说话。小麦不断理着额前的发丝,再也不敢回头看摩天轮。

在传说能得到幸福的地方,他却没有给她一个答案。

而她自己也不能给出一个答案。

一道无解的数学题?

周日的傍晚,地铁里挤满回家的年轻人,田小麦陪伴他回到莘庄。

走出车站的时候,秋收终于说话了:“不用再送了,我一个人坐公交车回去。”

“我还想陪着你。”

小麦拉着秋收的手不放,他露出一个淡淡的微笑:“明天不就能看到了?”

“是。”

“快点回家去吧,万一被你爸爸知道了,你可就惨了。”

“我不怕。”

在莘庄地铁的站前广场上,十八岁的红裙少女痴痴看着少年,无声地洒下眼泪。

秋收也颤抖着低头不语,忽然紧紧抱住小麦,亲吻她的脸颊。

他­干­裂的嘴­唇­,从她细腻的脸上滑落。突然,他无声无息地转身,快步走入站前广场的茫茫人海。

两个人紧紧缠绕的手指,几乎也在同时挣脱开来。

小麦早已泪流满面,不断摩挲自己的指尖,似乎还残留着他的体温。

一分钟后,等到重新擦­干­眼泪,却再也看不到她的少年了。

天,彻底黑了。

她在夏夜的风中站了片刻,像一尊广场上的雕塑,被无数路过的人注目,却感觉身边所有人都不存在,因为他已不在身边。

终于,田小麦转身,进站,上地铁,回家。

父亲正在家里等着她。

“你到哪里去了!”

田跃进狂怒地对女儿吼起来,而她一声不吭地回到卧室,把门锁住不让老爸进来。

这天晚上,她第一次做了那个梦-

梦见自己来到黑夜的荒野,脚下是一条深深的沟,她不敢....不敢跨过那条沟....

凌晨,她从梦中醒来,感觉自己堕落到了沟底,脚骨居然剧痛起来,仿佛已再次摔断。

枕套、枕头和席子、都被少女的眼泪打湿了。

星期一,父亲用警车押送她去上学。

警车开到南明高中的校园,田跃进亲手把女儿交给班主任,反复拜托老师一定要把她看住。

于是,从早到晚都有老师跟在身边,有时是班主任,有时是英文老师,有时是数学老师,有时直接就是教导主任-她就像一个不良少女,成为学校重点监控的对象。

不再有老师喜欢她了,也不再有同学愿意和她说话,每个人都像看外星人一样看她。原本用羡慕的目光看她的女孩,却改换了鄙夷的目光,原本用爱慕的目光看她的男孩,却改换了惋惜的目光如同看着一朵掉入臭水沟的花。

中午,田小麦说要到对面小店买些东西,却被牢牢拦住门卫已接到校长指示,无论什么理由都不能放她出门,必须严防死守。

傍晚,她再一次要出校门,仍然被班主任拒绝,寸步不离地守着她左右,就是不准她踏出校门半步。老师陪着她在食堂吃晚饭。亲自监视她在教室上晚自习,晚上八点,她就被“押”到了宿舍楼,前前后后多了好几把锁,显然是像防犯人一样防着她,管理员径直将她拉入寝室,接下来就让室友们负责看守她。

学校围墙已加装了铁丝网,每夜都有老师轮流值班巡逻,简直就是一座肖申克的监狱!而她连放风的权利都没有。

熄灯之前,小麦趴在寝室的窗口,眺望学校外的荒原夜­色­,想到对面的秋收。一定正在焦急地等待着她昨天不是说好了,今天一定会见面的?可她却哪里都去不了,成了被关押在学校的囚犯。上天作证,只要一天看不到他,她就感觉像被判处了无期徒刑。

泪水忍不住滴下来,正好落到楼下的花丛中。底楼的灯光下,映照出一个熟悉的背影。

钱灵不用看脸就知道是她,正蹲在一株梅树底下,似乎在土里挖着什么,又把某样东西埋进土中。她知道钱灵最喜欢的是梅花,以前她俩常在这梅树下散步,冬天还能欣赏凌寒绽放的梅花。

好像心有灵犀,梅花树下的钱灵仰起头来,正好看到把头探出寝室窗口的小麦。

“不!不要!”

钱灵恐惧地大喊起来,她以为小麦想要跳楼自杀吧?

小麦却关了窗户回到床上,不想再让更多人注意她。

一分钟后,钱灵回到寝室,直接掀开小麦的蚊帐,曾经的死党,南明高中的两朵校花,沉默地注视对方。

还是钱灵打破了沉默:“你没事吧?”

“我没事。”小麦继续蜷缩在床上,“你刚才在楼下­干­吗?”

“我在埋葬。”

钱灵脱了鞋跳进小麦身边,像从前躲在一个蚊帐里那样。

“埋葬?”

小麦放下了蚊帐,里面成为了两个女孩的小世界。

“你还记得我床头的大头贴吗?”

“我们两个人的合影?”

“是,”钱灵停顿了片刻,仰头叹息,“我把大头贴埋到了我最喜欢的梅树下。”

“为什么?”

小麦感到一阵悲凉,就像自己的青春也被死党埋葬了。

“既然在你的心里,我已不再重要,何必再留着我们的大头贴呢?”

“钱灵。”小麦战栗着抓住她的手,“不,你在我的心里永远重要,谁都不肯能代替你。”

“你的心里只有他。”

钱灵把手挣脱了出来,怨恨地盯着她的眼睛。

“不,我不能失去你。”

小麦从来没有想过,她会到这种众叛亲离的地步,她仍想挽回与钱灵的友情。

看着她真实而单纯的眼神,还有顺着脸颊滑落的泪水,钱灵也心软了下来,噙着泪花问:“真的吗?”

“真的!”

小麦紧紧抱住钱灵,无法想象失去她的生活,如同无法想象失去秋收的生活。

可是,她却难以衡量,天平两边哪一个更重?

两个十八岁的少女,在蚊帐里相拥大哭一场,直到寝室熄灯陷入黑暗。

眼泪,打湿了枕席。

她们挤在狭窄的床上,互相抚摸对方的发丝,交换口鼻呼出的气息。

钱灵在她耳边说起悄悄话:“告诉你一个秘密,高二那年暑假,我喜欢上了邻居家的男生。那是个大学一年级的学生,长得又高又帅还爱摆酷,简直和流川枫一模一样。可是,我和他只持续交往了一个月,等到我们重新开学的时候,原来那种感觉就彻底没了,我再也不想见到他了。”

“不会吧?那说明你们爱得不深。”

“当时爱得也死去活来呢!可是,只有三分钟的热度,这就是绝大多数的初恋。每个情窦初开的少女都会遇到这种情况,千万不要因此影响未来一辈子。你还有太久太长的人生路要走,会遇到更多更好更适合你的男孩子,给自己留更多得机会吧。”

小麦却背过身去淡淡地说:“为什么,你的口气那么像老师呢?”

“好吧,我不说这些了,只要你还把我当做死党。”

“嗯,我们要好好地在一起。”

黑暗无声的女生寝室,田小麦靠在钱灵的身上,居然渐渐地睡着了。

她梦到了秋收。

第二天,小麦刚去食堂吃早饭,就有个老师盯在旁边,一直盯到早上第一节课。

一天一夜,她像蹲监狱似的失去了自由,只能来往于教室,食堂,寝室之间。学校派三个老师轮流盯守她,更严禁她踏出校门半步。

终于,她憋不住对老师说:“我有这么可怕吗?”

“对不起,这是校长的指示,也是你爸爸的要求,我们必须对你负责。”

就这样熬到星期三,小麦已三天没见到他了,不知道他是什么心情?会不会同样痴痴地等在学校门口?最不敢想象的,就是秋收可能觉得她变了心,突然之间就要一刀两断。

每个夜晚她都心如刀绞,趴在寝室窗口直到熄灯,做着各种稀奇古怪的噩梦。幸好有钱灵陪伴左右,否则自己一定会疯的。每次睡不着的时候,她就会拉着钱灵说悄悄话。她把自己内心所有的秘密,包括对秋收的看法都告诉死党。

钱灵耐心地开导她,告诉她那只是少女的幻想,并不能模糊两个世界的分界线-这条泾渭分明的鸿沟,是谁都无法跨越过去的,至于那些爱情小说里写的,爱情歌曲里唱得,都只是一些幻觉-不可能成为现实的东西。

小麦承认她说的每句话都有道理可是,如果是幻觉的话为什么,她感觉得如此真实呢?

周四,高考前在学校度过的最后一个夜晚。

她依然趴在寝室的窗台,眺望朦胧不清的黑暗荒野,期望能看到某个光亮,无论是手电筒还是篝火,她都相信那是秋收给她的讯息。

可是,随着熄灯时间到来,她被迫回到蚊帐里,再也没有看到哪怕一丝光。

昏昏沉沉地睡到后半夜,听到窗外响起什么声音,她警觉地睁开眼睛,推了推身边的钱灵:“你听到了吗?”

“哪?没....好困....睡吧....”

小麦刚躺下,心里就被深深刺了一下,下床打开窗户,果然听到了那个声音。

窗外,女生宿舍楼下,那堵高高的围墙的后面,就是凌晨荒芜的视野。

学校围墙的背后,传来一阵吉他弹奏声分明就是那把破旧的木吉他,是秋收的手指弹出的声音,没有什么花哨的旋律,只有流浪汉似的不羁节奏,响彻了校园的这个角落。

寝室里的女生们都醒了,楼上楼下很多人都听到了,钱灵也下床跑到她的身后,摸着小麦的肩膀说:“我也听到了,你没事吧?”

她却没有回答,只是怔怔地趴在窗台上,听着黑夜里传来的吉他声,听着秋收的歌声--

“喝醉了以后,还能想些什么?是纯粹的爱,是飘飘的愁”

为了能让寝室里的小麦听到,又为了避免自己的声音被吉他声遮盖,秋收唱得特别疯狂特别大声,几乎惊醒了南明高中所有的女生。

小麦紧紧地咬着嘴­唇­,无法抑制的泪水,大颗地从窗口滴落而下。

凌晨的夜空,继续飘荡着吉他的弹唱

“不要说你我,都无法挣脱,只要闭着眼睛,你就会感动。将一个天空,画上一道彩虹,有绿绿的树、和暖暖的风。给我一杯酒,轻轻地说,只要忘记曾经,你就能自由。是谁将我的梦敲破,太阳下地河水,它不停流....”

茫茫的黑夜里,始终看不到秋收,但它的吉他和嗓音,却像无所不在的空气,渗透到学校里的每个角落。也渗透到这个夜晚每个人的记忆里。

她伸出手触摸着空气,宛如触摸着他的琴弦。

听到副歌部分,竟连钱灵也被打动落泪。但她紧紧抱着小麦,以防在窗边有什么意外。

看不到的墙外,秋收的声音早就嘶哑,却依然在向天空诉说愿望。他知道小麦一定可以听到,荒野里所有的幽灵也能听到。

也许,还包括死在马路对面的妈妈....

第三十三章

2010年,12月18日。

淀山湖畔,寒冷冬夜。

看着窗外一片虚无的黑­色­,小麦抹去脸上的泪花。

耳边,却仍回响十年前炎热的夏夜,那首少年用吉他弹唱的歌。

许多年后,她才知道这首歌是《美丽新世界》,原唱是位摇滚诗人,他的名字叫伍佰。

独坐到十点钟,忽然有人敲门,她小心地在猫眼里一看,却是男朋友的爸爸。

他来­干­什么?

小麦整理了一下头发,才缓缓地打开了房门。

“伯父,有什么事吗?”

眼前高大魁梧的男人,先露出周润发似的微笑,又皱起浓密的眉头问:“小麦,你和盛赞是不是出了些问题?”

“哦。没什么,只是一些过去的事。”她赶紧让开一步,“请进来说话吧。”

盛先生很有礼貌地走进来,像慈父那样坐下:“如果,盛赞做了什么错事,请你告诉我。”

“没有”小麦踌躇了几秒钟,看到盛先生亲和有力的眼神,给人一种安心的感觉,还是咬咬牙决定说出来,“几天前,我在好朋友钱灵的葬礼上,看到了伯父你和盛赞。”

“嗯,你也知道,钱灵是我公司的重要员工,我应该去参加她的葬礼至于盛赞嘛。我可以向你坦白,从前他和钱灵谈过恋爱。”

她没想到盛先生如此坦率地承认了:“谢谢。”

“你一定觉得很伤心,为什么如此重要的事情,钱灵和盛赞都没有告诉过你?你觉得自己被关系最好的两个人欺骗了?”

真是一个善解人意的父亲,小麦悲伤地点头:“是的,伯父。”

“两年多以前,我就知道钱灵和盛赞在谈恋爱,当时我既不支持也补反对。但是一年多以前,钱灵主动提出要跟他分手,我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不过,我知道自从他和你谈恋爱以后,就再也没提到过钱灵半个字,我相信我的儿子不是那种轻浮子弟。在他很小的时候,我就教育他为人不能欺骗,无论对他爱的人还是爱他的人当然,他不该对你隐瞒,但至少他没有背叛过你。”

他说了一长串为儿子辩护的话,也可看出这个父亲的良苦用心,不希望儿子因为这种原因,再次失去最喜欢的女子而这个女子也深得他们夫­妇­的欢心,似乎已注定是他们理想中的儿媳。

“好吧,我也知道他不是那种人。”

“希望你们能够幸福。”

盛先生微笑了一下,即便到了这把年纪,依然有成熟男人难掩的魅力。

“我会耐心听他解释的。”

小麦把盛先生送到门口,他却突然转回头说:“对了,盛赞说你最大的爱好是在网上购物?”

心底不由得一阵紧张,是有钱人瞧不起宅女的兴趣?但以前不就说过了吗?她决定还是继续坦白下去:“是的,因为网上购物又便宜又方便。”

“其实,我也不觉得网购是什么丢脸的事,也请你不要把我想得那么难以接近。小麦,我会支持你的!加油!”

盛先生给了她一个淳厚的微笑,便退出房间下楼去了。

重新关上房门,小麦摸着狂跳的心口,嘴里默念着“魔女区”....

只安静了十分钟,门外又响起了敲门声,这回从猫眼里看到的是男朋友盛赞。

打开房门放他进来,小麦平静地说:“是你让你老爸来求情的?”

“我父亲从没欺骗过任何人,从小他就是我心目中的偶像,我想他说的话,别人是不会不相信的。”

看来他还蛮有把握,觉得只要老爸出马,就没有摆不平的事情。

“看得出,你父亲是个优秀的男人。”她还是有些失望,“可是,你自己就不能跟我解释吗?”

“我说了啊,可你不信。”

“不是不信,而是感到难过。”

盛赞从背后搂住她,温柔地抚摸她的秀发,­鸡­啄米似的亲吻她的耳朵,喃喃耳语:“对不起,亲爱的,我是多么的喜欢你,害怕失去你。”

恐怕,任何女人都受不了帅哥这样的攻势,小麦也感觉坚硬的心渐渐融化了。

她无力地倒在床上,看着眼前英俊的脸庞,竟像做梦一样,不知还可以麻醉多久?

突然,盛赞从背后拿出一个小盒子。

看到那个玫瑰­色­的盒子,小麦便不由自主地心跳加快,恐惧地蜷缩在床头。

他故作神秘地打开盒子,拿出一枚耀眼的钻石戒指,小麦眼前闪烁着一片光芒。

小麦认出这是卡地亚的最新款,因为淘宝上有类似的仿品尽管如此,这枚价值数万美元的钻戒,仍然让她感到意外。双眼被刺痛的瞬间,却已怦然心动。

盛赞的双手不住颤抖,似已排练过好几次,但说话还是结结巴巴

“小麦....虽然....我知道....知道....这有些....突....突然....但我....我不想再....再等待了....嫁....嫁....嫁给我吧!”

她看着他的眼睛,他目光里闪烁的激动,再看他手上闪烁的钻石,仿佛一切都那么不真实,只是一场太过真实的幻觉。

三个月前,盛赞向她求过一次婚,记得那时他拿的是另外一款卡地亚。当时,小麦泪流满面地答应了,没想到他不久后却提出了分手,而她立即将那枚钻戒还给了他。

这一次,又将会是怎样的结局?

就在她沉默不言的时候,盛赞却再次坚定地大声说:“田小麦,你愿意嫁给我吗?”

田小麦几乎就要投降了,慌忙中却想到了一条理由:“可是,我身上带着重孝,过几天还要去给父亲下葬。”

“没关系,我可以等!”他似乎早已预料到小麦会这么说,不慌不忙地抓住她的手,“小麦,我们可以一年后再结婚,但希望你现在答应我!”

他求婚的样子真的很帅,就像传说中得白马王子,也像一个无情的职业杀手,哪个女人都逃不过他手心。瞬间,小麦被他的眼神刺中要害,深深钻入心底,似乎已没得选择。

终于,她投降了,缓缓伸出了手指。

盛赞牢牢握紧她的左手无名指,小心翼翼地将戒指带上去。

就像为她定做似的,尺寸居然一分不差!小麦在心底叹息一声,这大概就是所谓的“天意”。

“这是我一生中最幸福的一天!”

男友热烈地抱住了她,不停吻着她的脸和嘴­唇­,她却是默默的承受。

他像个孩子似的跳起来,由忠地笑着说:“明天上午,我们全家要去看松江的独栋别墅,那将是我们的新房放心,父亲只会给我出首付的钱,以后的贷款全部由我自己来还。我会加倍努力地工作,让那套房子真正属于我们两个。”

“其实,等你爸爸退休以后,他的整个公司不都归你了吗?”

“话是这么说,不过我也不能守株待兔吧?”他压根就没听出讽刺的意思:“何况,至少现在我仍是一个外科医生。”

“好吧。”

她淡淡地笑了一声,又低头看着手上的戒指,真是要了命的漂亮啊。

盛赞又吻了她的额头,刚想要继续吻下去,却被她温柔地推开了。

“今晚,我还想一个人独处。”

明显是赶他出去的意思,但她都戴上了婚戒,盛赞也不再担心什么了。

他规矩地退出房间,临出门给了她一个飞吻:“晚安。”

田小麦再次靠在门后,将戒指放到嘴里轻轻咬着,难道自己就要嫁给他了?

可是,她又极度不合时宜地想起了十年前。

2000年的记忆,第十章

2000年,夏天。

周五,高考前留在学校的最后一天。

凌晨时分,整个女生宿舍都能听到墙外的吉他弹唱,小麦流着眼泪趴在窗口,直到秋收的歌声越来越微弱。

忽然,管理员闯入寝室,命令所有人回床睡觉,又把窗户重新关紧。

钱灵搂着不住战栗的小麦,两个人一同流泪到天明。

上午,课间休息的时候,小麦听到几个男生聊天

“昨晚,那个鬼嚎得我没法睡觉!”

“你不知道吧?后来,那小子想要翻墙进来,结果被值班的门卫痛打了一顿。”

“打得好!我也想揍他一顿呢!”

几个男生说话特别大声,似是故意要让小麦听到。

她愤怒地抓起书包冲出去,却被班主任老师在门口拦住。

“老师,求求你了!我只想去看他一眼,只要五分钟,好不好?”

“不行!”班主任像典狱长,板下面孔命令道:“哪也不准去,给我回教室!”

小麦却怎么也听不进去,她绕过老师跑出教学楼,向着学校大门狂奔而去。

身后响起班主任的尖叫:“快抓住她!抓住她!别让她跑出去!”

就像在公交车上丢了钱包,狂喊群众们要抓住小偷。

小麦穿过开满鲜花的园林,爬过空旷无人的足球场,袜子和裙摆上沾满泥土,扎马尾的皮筋也掉了,头发如瀑布倾泻在脑后,像一个公开越狱的囚犯,没有任何力量可以阻挡住她。

然后,就在她冲到校门口的时候,却被魁梧的门卫紧紧地抱住,如同抱住一只小­鸡­,任凭她如何拼命地挣扎叫骂,都再也不能前进一步。

好几个老师冲了过来,两个抓手两个抓脚,小麦的身体完全横了过来,像被绑在十字架上,硬生生地抬回了教室。

回到原来的座位上,小麦披头散发地沉默着,衣服和裙子早已弄脏,像古井里爬出来的贞子,她双目凶狠地低沉下来。老师们上课也感到害怕。连钱灵都不敢和她说话,同学们纷纷远离她,似乎谁靠近都会惹上一股怨念。

下午,最后一堂课上完,所有高三学生都要回家他们将在家里复习一个星期,迎接决定命运的高考。

田跃进坐着警车来到学校,从老师们手里接过女儿,看到她那副可怕的样子,班主任抢先解释道:“这孩子还想着对面的小流氓,老田你回家可要继续管好她,千万别再让她溜出来了!”

“谢谢!”

他像抓犯人一样,把倔头倔脑的女儿关进警车。

驶出校门的刹那,小麦转脸看着马路对面,小超市里只有店主大叔一人,没看到秋收。

她再也看不到他了。

车子飞快地远离学校,远离空旷的南明路,远离这片郊外的荒野。

回到市区家里的时候,她的眼泪差不多也流­干­了。

田跃进一句话都不想再跟她说,他能做的只有老本行看管犯人!

第二天,上海下起多年罕见的暴雨。

在这高考前复习的关键一周,老田向局里请了事假,这也是十几年来破天荒第一次。领导爽快地批准了这个请求,反正女儿高考一辈子就一次,慕容老师的命案暂由其他人负责。

老田在家里多装了好几把锁,从里面把大门反锁起来,钥匙都在他手中,没有钥匙就没办法出门学校是监狱,家里仍然是监狱,这是比死刑更要命的惩罚。

父亲二十四小时守候在家,一切吃的喝的全由亲戚送来,整个家族出动为她的高考服务。小麦却是心乱如麻,几乎什么也做不了什么也想不了想到秋收就忍不住大哭起来,索­性­逼迫自己不要再想,打开书本复习功课。

她天真地以为,只要高考成绩没问题,收到第一志愿的大学录取通知书,她就可以再回去找秋收,他们仍然可以好好地在一起。

于是,她有两个星期没有再见秋收。

直到高考结束的那天。

酷热的七月。

重获自由的小麦,虽然不知道分数多少,但预感成绩还不错,父亲重新投入了案件,不会再像对待罪犯一样看着她了。她再次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像个女大学生那样,忐忑不安地坐上了公交车。

回到南明高级中学,学校已彻底放假,大门紧闭宛如坟墓。

小麦不想再走进这道门,她顶着火辣辣的太阳,独自穿过寂静的南明路那是她魂牵梦萦的地方,就像茫茫沙漠中的绿洲,辽阔大洋上的岛屿。

可是,小超市的铁门同样紧闭。

大概是因为暑期的缘故,没有学生因此也没有生意了她在外面用力拍打着喊道:“喂,有人吗?秋收!秋收!”

几分钟后,店里没有任何的动静。

她把眼睛贴着玻璃向内看去,却发现所有货架都是空的!收银台上也是什么都没有!好像整个小超市一下子被搬空了。

小麦焦急地站在店门口,一个钟头过去,却见不到半个人影,烈日暴晒下她几乎中暑晕倒。

她知道附近还有居民区,便带着浑身汗水走过去,总算找到了居委会。

秋收家的小超市,也是这里唯一能买到东西的地方,居委会阿姨们都认识店主大叔。

听说小麦要寻找秋收父子,阿姨们长吁短叹起来:“小姑娘,你不知道?他们家破人亡了啊!”

“啊?”

居委会阿姨娓娓道来就在小麦离开学校不久,秋收悄无声息地失踪了。店主大叔焦急地四处寻找儿子,几天后的暴雨之夜,他在南门路上被一辆大卡车撞死了。少年至今仍然无影无踪,店里遭到一伙流氓洗劫,还是居委会帮忙给小超市关的门。

小麦一句话都没再说,顶着烈日回到小店门口,站在树荫下等待她的秋收。

从上午等到傍晚,不知流了多少汗水,直到夜幕完全笼罩了她,泪水才汩汩地流下来。

深夜,她回到家里,又抱着枕头哭到天明。

2000年的暑假,田小麦再也没有见到过秋收。

后来,她又去过几次南明路,发现小超市已被其他人盘下,人们已忘了那对来自西部乡村的父子,似乎他们从没来过这里。

在这个炎热的夏天,她无聊地闲在家里,等来了大学第一志愿的录取通知书。她也学会了用电脑上网,第一次在“榕树下”网站读到了今何在的《悟空传》,就像电影《大话西游》一样,再次让她泪流满面。

两个月后,小麦成为了大学生。

虽在不同的学校,钱灵依旧是她的死党,两人却始终未能恢复到高中时代的亲密。

田跃进头上增添了许多白发,他仍未破获慕容老师的凶杀案,第二条致命的紫­色­丝巾,还躺在公安局的物证库里。

四年后,田小麦顺利地度过大学时代,成为一个令人羡慕的外企OL。

至于,那个叫秋收的少年,却在残酷的时间洗刷下,从她的记忆中消失了。

时间,人世间最残酷的是时间。

第三十四章

2010年,12月19日。

冬夜,凌晨。

田小麦从回忆中醒来,恍然若失许久,才确信今夕是何夕。

她感到一阵撕心裂肺的痛。

打开晕黄的台灯,看着镜中自己的脸,二十八岁的脸,竟然如此陌生。

低下头下,看到手指上的卡地亚钻戒。

一点一滴,一分一毫,从坟墓中挖掘出被自己遗忘的记忆,挖掘出十八岁芳心破裂后的碎片,这才明白这么多年来痛苦的源头,也明白了难以治愈的抑郁症的病根还有,那个站在深沟前的梦的缘起。

也许,曾经发生过的所有一切,都是她自己的放弃造成的。

她本可以和那个少年私奔,本可以远远逃离学校和父亲可是,身为高三学生的她做不到,恐怕任何人都做不到。

这是命运注定的。

她不敢面对那道深深的伤痕,害怕一想起来就再也无法自拔,更不敢面对自己曾经的怯懦,担心一想起来就再也无法宽恕自己。

所以,她选择了遗忘。

她不是不能回忆,也不是不愿回忆,而是不敢回忆。

在十年漫长的无意识中,她抹去了记忆中关于秋收的一切,似乎这个身世凄凉的少年,从未来到这个不幸的世界上。

然而,那个梦却永远都遗忘不了,就像一个无法删除的程序,定期在深夜悄然启动。

这辈子再也走不出这个噩梦了。

凌晨三点,小麦再也无法入眠,听着窗外淀山湖的波涛声,她穿戴整齐,想要出门走一走。

因为,她有些后悔。为什么要回忆起来?发生过的这一切,还是彻底遗忘更好吧。

悄悄走下楼梯,屏住呼吸打开大门,来到寒冷的月光下,别墅大门正对着湖岸,不时吹来寒冷刺骨的风,幸好她已裹上大衣,又加了一条围巾,瑟瑟发抖地来到湖边小径。

虽是凌晨,湖边却亮着一排路灯,不知是给人用还是给鬼用得。

小麦一身白­色­大衣,孤独得像个幽灵走过。湖水就在脚边拍打,她渴望这样的夜晚越冷越好,冷得可以冰冻心底的记忆,不要再跳出来折磨自己了。

忽然,她看到前方的路灯底下,躺着一双男人的黑皮鞋。

湖水不断打到鞋尖上,两只鞋差不多都已湿了,再看四周并无半个人影难道有人半夜下水游泳?在这么寒冷的水里游泳不是自杀吗?

小麦越想越奇怪,蹲下来仔细看那双鞋子,若是正品起码得上万元。皮鞋尺码也比普通人大一些,应该是个身材高大的男人穿的,看风格又像是中年以上有钱人的-

她想到了盛赞的爸爸。

虽然,小麦从不注意男人的鞋子,但今天盛先生穿的确实是一双黑皮鞋。

又一阵寒风带着潮水扑上来,几乎打湿了她的鞋子,令她莫名其妙的哆嗦了一下。

她沿着湖边跑回别墅,拍打三楼男朋友的房间。

盛赞打开门,揉着惺忪的双眼,突然兴奋地抱住她说:“你终于来了”

“你想哪去了!”她用力挣脱,“快去看看你爸爸还在不在”

“什么?你什么意思?”

“快啊!”

小麦拖着他来到二楼,敲响他的父母的房门。

等待片刻,盛太太打开了门,盛赞面­色­尴尬地问:“爸爸呢?”

“你爸爸?”她回头喊了一声,“喂,老盛!”

房间里什么声音都没传来,盛太太打开所有的灯,回头找了一圈才露出疑惑的神­色­:“奇怪,你爸爸不见了。”

第三十五章

星期天。

从凌晨时分开始,度假村全体人员出动,四处寻找盛先生的下落可惜除了一双皮鞋以外,没有他的丝毫踪迹。

凌晨六点,警方也赶到淀山湖畔,派出巡逻艇到水面搜索。根据留下皮鞋的位置,警方怀疑他可能投水自尽。不过,自杀一说被盛赞呣子断然否认,盛太太坚称丈夫­性­格坚强乐观,最近事业顺利生活稳定,绝无任何轻生理由。

盛先生的手机留在别墅里,随身物品也都还在,只是穿走了身上的外套,显然不太可能故意出走,要么就是遇到意外,落入寒冷的湖水之中?警方开始组织人员打捞,忙碌到下午也没结果。盛赞呣子害怕得不敢看水面,担心真会浮出一具尸体。警方又怀疑盛先生是否被绑架或谋杀,盛太太表示丈夫做人向来低调,从来没有仇家,不太可能遇到这种事。

田小麦和男朋友一样着急,她不停地安慰流泪的盛太太,好像已成了盛家的儿媳。她是真心实意为盛先生担心,祈祷他不要出事。这让盛赞和他妈妈非常感动。

盛赞的情绪越来越差,看得出父亲的失踪对他的影响巨大,他不敢想象父亲会遇到什么危险。没有了父亲的存在,他就像一片孤独的落叶,即便缩在小麦怀中也会抽泣。

黄昏时分,站在寒冷的湖水旁,她低头看着手中戒指,这枚耀眼夺目的卡地亚钻石,是否给盛赞的爸爸带来了厄运?

盛赞和妈妈留在度假村,至少还要再等待一晚,绝不能放弃任何希望。他们决定让小麦先回去,不必留下来一起折腾,由司机开车送她回市区。但她还是放心不下,想要等第二天请假陪伴他们。盛太太拉着她的手说:“小麦,你的心意我们都明白,但无论如何请先回去吧,盛赞的爸爸一定不会有事的,听我的话,好吗?”

未来婆婆的这番话语,让小麦只好告别了他们,坐上车离开度假村。

晚上八点,她疲惫不堪地回到家里,给自己煮了一碗面,又给男友打了个关心电话,依然没有盛先生的消息。

坐卧难安许久,想着昨晚发生的一切最后一次遇到盛先生,是在她和盛赞发生矛盾之后,盛先生进来给儿子说情。记得他要离开的时候,却出人意料地提到了网购,难道他也是一个深藏不露的网购爱好者?或者就是一个资深的淘宝买家?因此,他才不介意未来儿媳沉迷于淘宝?难道,盛先生也在“魔女区”买过东西?甚至,他也是“魔女区”的受害者?

小麦忧心忡忡地打开电脑,进入淘宝阿里旺旺,呼叫“魔女”。

“魔女”并不在线,她打出十几行“在吗?”,等待了一个钟头,也没等来神秘的店主。

小麦愤怒地敲打拳头,眼皮却如铅般沉重。从凌晨三点开始,她就没有再合过眼,没有休息过一分钟。面对电脑屏幕上的“魔女区”,她再也坚持不下去了,迷迷糊糊地倒在了床上.....

第三十六章

她做了一个梦。

还是多年不变的荒野,梦中的她终于分辨出那是南明高中外的视野,是慕容老师带自己走过的小径,是跟少年一同放风筝的乐园,也是那束黑夜火焰点燃之地。

缓缓走过遍地的野蔓,却如这个季节一样枯黄萧条,再也没有麦浪似的未来,只有布满荆棘和碎石的荒漠....

再次,看到那条沟。

深深的深深的沟。

她,跨了过去。

坠落,无限地坠落,坠落到时间与空间的尽头....

田小麦落在了自家阳台上。

一阵寒风迫使她睁开眼睛,同时听到嘈杂的汽车喇叭声,来自十几层楼下的马路。她站在阳台的栏杆边,腰腹紧紧贴在上面,就像即将伸展双手,跃下万丈深渊,真正坠入地狱下的深沟。

本该是吓得浑身冷汗,当即倒在阳台地砖上,她却异常冷静地站在原地,好像这并非一场梦游,而是自己深思熟虑后的选择。

为什么?没有勇气跳下去?

或是,怯弱地逃避?逃避让她痛苦的世界,逃避从坟墓里挖出的记忆,逃避即将到来的婚姻生活....

低头看着手指,卡地亚钻戒依然闪耀。

这不是她的人生!

她的人生在十八岁那年,与少年在地铁站前广场分别的时刻,就已经划上了休止符。

至于,接下来度过的十年,不过只是一场幻觉!真实的幻觉!

既然是幻觉的人生,那还有什么好珍惜的?

小麦回屋披上一件大衣,出门走出大楼。子夜时分的街灯,照亮她脸上的泪光,头发被肆虐的北风吹起,似乎只要再猛烈一些,就能将整个人卷入空中。

她想走过马路,却没有选择斑马线,而是笔直地从车流中穿过晚上十二点,依然有许多汽车飞驰而过,这种时候多半是超速行驶,最近常有几个富家子,开着改装过的大排量跑车呼啸而过,发出震耳欲聋的轰鸣,侵扰居民们的好梦。

但是,在田小麦朦胧的眼中,这条车流如织的午夜马路,已变成空旷无人的南明路,变成十年前那片黑­色­荒野,她只是想去学校对面的小超市,寻找曾经属于过她的男孩。

突然,一辆黑­色­的马自达6,以七十公里的时速穿过路口,毫无减速地冲向马路中间的她。

直至离她不足十米之遥,司机方才醒了过来,发出急刹车的刺耳声音。然而,车子仍以不可阻挡的惯­性­,眼看就要撞到一动不动的小麦身上。

不到一秒钟,一只手紧紧抓住她的胳膊,将她整个人往旁边横拉过去,差不多拽开一米多的距离,马自达6正好从她原来位置冲了过去若再晚半秒,她当场就得血溅五步!

小麦这才意识到危险,她发现自己仍站在马路上,拽住自己的那只手已脱开,同时旁边响起金属的摩擦碰撞声午夜路灯底下,有一辆黑­色­的轻型摩托车,刚刚擦着地面飞出去,溅起许多骇人的火花。轻摩上坐着个黑衣男子,幸好戴着结实的头盔,否则会死得很惨。

终于,马路上所有的车都停了下来,包括差点撞死小麦的那辆马自达6。

轻摩上的男人艰难地起身,将沉重的车子抬起来,仿佛恶灵骑士般跨上车座,重新发动驶到小麦眼前,并向她伸出了手。

风,吹乱了她的头发,也吹乱了她出窍的魂。

田小麦下意识地将手伸出,紧紧握住“恶灵骑士”的手,听到一个沉闷的声音:“上来!”

她根本无法抗拒这个男人,就像得到神的命令,跨坐在轻摩的后座,从背后抓住骑士坚挺的腰。

“坐稳了!”

骑士转动一下把手,车子箭一般飞了出去,留下前后数辆车里目瞪口呆的人们。

夜,越来越沉的夜,没有月光的夜,寒风凛冽的夜,千里走单骑的夜。

穿过数条宽阔的马路,小麦紧紧贴着他的后背,感觉他的身体那么温热。而他的肩膀受了伤,几滴鲜血从外套里渗透出来。

毫无疑问-刚才是他救了田小麦。若没有这辆轻摩及时赶到,冒险将她往旁边拉了一把,她必然被刹不住车的马自达6整个撞飞!而他也是高速赶到,在拯救小麦的同时,自己也刹不住车,紧贴地面飞了出去,才会为她而受了伤。

再也看不清周围的路,他也再没说过一句话,向着城市边缘飞驰而去。寒风从耳边狂啸而过,似乎所有头发都要冲上天去。她把脸贴在他受伤的肩膀上,毫不在意刚渗出来的血痕。

寒冷刺激得她瑟瑟发抖,午夜狂奔的速度冲击着心脏,她感觉随时都可能摔下去,但在这样的瞬间,心底却流动着一阵强烈的幸福。

因为,小麦有一种感觉是他。

第一章

是他?

她闻到了他的气味,听到了他的心跳,摸到了他的脉搏,嗅到了他的血液。

可是,他不是早已死去了吗?难道真是恶灵骑士?穿梭在城市的黑夜,只待拯救她的时刻降临?

轻摩的速度渐渐降下来,拐进一条狭窄的巷子。小麦趴在他的肩上,浅黄|­色­的路灯下,只能看到密集的居民楼的黑影。接着转过好几道弯,才停在一栋旧楼门口。他把车子在楼下锁好,抓起她颤抖的手,往漆黑的楼道走去。

像进了山洞办什么都看不清,脚下不时绊倒一些东西,比如拖把、指向和废报纸之类。踏上一道水泥楼梯,才亮起昏暗的灯泡,照出墙上无数歪歪扭扭的手机号码——不过是些常见的垃圾小广告。他带着她来到三楼,掏出钥匙打开防盗门,她不由自主的跟了进去。

关上门,打开灯,照亮乱七八糟的房间,堆满了大大小小的纸箱。

终于,他摘下轻摩头盔,露出一张年轻男人的脸。

他。

就是他。

十年生死两茫茫的他。

不思量,自难忘。

原本白净清秀的脸庞,已黝黑粗矿了许多;单薄瘦弱的身体,宽阔结实了不少;就连少年脸颊上,都爬满了黑­色­胡渣;唯一不曾改变过的,是明亮忧郁的眼睛,睫毛覆盖出一片­阴­影,藏着闪烁滚动的目光。

人生若只如初见。

什么都不用说了,他还明白无误地活在眼前,或许就一直活在自己身边?她却把他遗忘了那么多年,遗忘或一个幻觉——此刻,她居然可以摸到他的脸庞,摸到他的鼻梁与嘴­唇­,摸到他扎人的下巴。

真实的幻觉。

眼泪,眼泪不是幻觉,这是她自己的眼泪,无法抑制的滴落下来。

她,抱紧了他。

他却无动于衷的站着,任由她的双手抓住自己的后背,任由她的眼泪打湿自己的脸颊。

“秋……秋收……对不起……十年了……我……好想你……”

千头万绪,千言万语,千悲万痛,她早已语无伦次,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有太多太多的话憋着,反而不知道该选择哪一句话。

他却像尊雕塑一样,沉默了好几分钟,才轻轻拍着她的后背,发出低沉的声音:“小麦,我也一直想你。”

等待了那么久,终于等到了他的这句话,田小麦趴在他肩头失声痛苦,就像当年高考结束后去找他,却再也找不到他的踪影时那样。

“你……你……为什么……”她边哭边吐出模糊的音节,“为什么……走了……我等的你……好苦……好苦……”

秋收却后退了半步,冷冷的回答:“你不知道?”

“什么?还发生过什么事?”她痛苦的摇着头,确信记忆并没有错误,“我不知道啊!”

“看来,你还是没有全部回忆起来。”

他失望的叹息了一句,来到晾着几件男士衣服的窗前。

“我都记起来了啊,知道我们最后一次见面,莘庄地铁站前的广场。”

“对不起,我也不想再回忆这些,每次想起都是钻心的疼!”秋收回过头来,露出十年前那副表情,“为什么要寻死?”

“谢谢你救了我——今晚,你一直在楼下守着我,是不是?”

“是。”

她苦笑了一声:“怪不得,今晚‘魔女’不在线。”

“回答我的问题!”

“当我全部回忆起来——才发现,对我来说——十八岁,生命就已经结束了。”

秋收轻抚她的头发,仍是十年前习惯­性­的动作。

“我也是,十八岁以后,我不再是一个人,而是——幽灵。”

“秋收,就算你是个幽灵,就算你真的已经死了,我也不会再把你放走了!”

他却皱起双眉摇头,踌躇许久才说:“可是,我恨你。”

这句话让小麦心底一凉,他还在怨恨什么?恨她没有和他一起逃走?恨她没有对学校对父亲抗拒到底?这究竟是谁的错呢?

“为什么?很我还要救我?”

“我,我不知道。”

两个人沉默片刻,田小麦这才想起来:“你的肩膀还疼吗?”

“没事,这样的外伤,我受过好几次了。”

“不行,让我看看!”

她强行剥下他的外套,又脱掉他的毛衣,还有里面的衬衫与内衣。每脱下一件衣服,他都想要反抗,不想让她看到自己的身体,最终却是露出整个上半身。小麦打开空调,抚摸他肩上的伤口,鲜血早已凝固结疤,仍需清洁和包扎处理。这个房间就像个大仓库,几乎什么都可以找到,她很快翻出药水和绷带,仔细地处理伤口,小心翼翼的包扎起来。

这个男人成熟的身体,再也不是当初青春期的少年模样。胸口和臂膀上健硕的肌­肉­,线条分明的腰腹部,粗糙的皮肤和老茧,说明他从事过艰苦的体力劳动,从2000年到2010年,多么漫长的十年,作为一个法律上已经死亡的人,他究竟是怎么活下来的呢?又究竟受过怎样的磨难呢?无法想象他经历过的风风雨雨,但现在田小麦只想知道一件事。

“秋收,这么多年来,你一定有过别的女人吧?”

这个直截了当的问题,让他愣了一下,又不太自然的摇了摇头:“谁会看上我呢?一无所有的穷光蛋,连身份和户口都是假的。”

小麦心里已经有了答案——他在说谎。

不过,这对她而言并不重要,若说他在十年的飘零中,没有过别的女人,那才是不正常呢。

看来秋收想要转移话题,指着她手上的钻戒说:“你要嫁给那个人了?”

她无语,低头用右手盖住左手,不再让这枚戒指刺激他。

“没关系。”他淡淡一笑,“小麦,你找对老公了!他是个非常好的结婚对象,你和他是同一个世界的人,我祝你们幸福!”

越是说得这么大方,就越让她心底疼痛难忍,她不禁瞪大眼睛问:“那么,我们就是不同世界的人吗?”

“当然,从我们出生的那天起,就已经注定了!而且——到死都不会改变。”

秋收说的并没有错,他永远是一个乡下孩子,即使扎根在这座城市,也还披着一件农民工的外衣。

他与她,确实是两个世界的人。

“不,我们可以改变的!”

“我曾经以为,只要有足够的勇气,就可以跨越我们之间的深沟。”

看着他颤抖的嘴­唇­,小麦若有所思的点头:“我也这么想过。”

“可惜,那只是一个幻觉,真实的幻觉。”

他的这句话说的悲伤至极,小麦用手指封住了他的嘴:“什么都别说了!”

“只是……只是……有时候……我还会想起你……”

“因为这个吗?”

她再次深深的抱紧他,无所顾忌的亲吻他的嘴­唇­,她也毫不理会自己光滑的脸颊,被男人坚硬的胡子火辣辣的扎痛。

秋收开始有些惊讶,很快就以更猛烈的吻来回应她。

在这寒冷­干­燥的冬夜,孤独简陋的破房子里,她吻到了一团火焰,黑暗地底燃烧的火焰,同时烧着了自己的身体,与这个男人一起化为灰烬……

第二章

凌晨,四点。

老丁已经开了一夜的车,疲倦的眼睛又红又肿,总算回到了自家楼下。

有人在街边伸手拦车,他要下车窗大喊道:“下班了!”

未曾想那人竟拉开车门,把一张鬼魂似的脸探下来。

“有毛病啊?”

老丁有着所有出租车司机都有的火爆脾气,那人却得寸进尺的坐进副驾驶位置,着急地说:“师傅,我有个朋友要自杀了,我必须去救他!”

“打110!”

“不行,除了我以外,谁都救不了他!”那人逃出了一大沓钞票,“你把我送到那里,我给你两千块!”

两千块!开一天都挣不了那么多,老丁开始动心了:“真的?”

“你看我钱都放在这里了!”

他直接把钱放到排挡的位置,老丁用手摸了摸,不是假钞,心一横,看在人民币的面子上,拼着老命走一趟吧。

“去那里?”

“先往莘庄方向开!”

老丁给自己点上一根烟提神,咬着牙踩下油门。

凌晨终于畅通无阻,车子以八十公里的时速飞驰在高架,不消半个钟头就到了莘庄立交。神秘乘客让老丁走地面国道,不久穿进一条寂静的马路,两边都是新造的楼盘与别墅。

“先生,你到底要我去哪里啊?”

老丁有些害怕,那些半夜接车的强盗们,通常会选择到这种地方作案。要不是看在那沓钞票的面子上,他也不会让一个男人坐到副驾驶座上。

“前方路口左转!”

他只能按照乘客的意思,将车子转进那个路口,在巨型的广告牌底下,远光灯照出一个路牌——南明路。

老丁吓得魂飞魄散,踩下急刹车:“对不起,我不能再往里开了!”

“为什么?”

“对不起,请你现在就下来吧,我不要你的钱了。”

神秘乘客却发火了:“不行,你必须开进去!”

“求求你了,我不能进去。”

老丁心底后悔莫及,真想一拳把那家伙打下去!

“我知道——你为什么不敢开进去。”

此话让老丁猛颤了一下:“你……你……什么意思?”

“你应该不会忘记,”副驾驶座上的男人目露凶光,“十年前,一个大雨倾盆的夏夜,就在这条南明路上,你撞死过一个男人!”

第三章

清晨,七点。

田小麦睁开眼睛,看着开裂发霉的天花板,墙角还有一大滩渗水的印子。

她下意识地摸了摸枕边,却是空空的一片,就连残留的体温也消失了。

“秋收!”

紧张的呼唤着他的名字,才发现屋里只剩自己一人,孤独地躺在这张钢丝床上,仿佛子夜的一切都不曾发生过。

冬天的晨曦,透过薄薄的窗帘招进来——比起外面堆满了纸箱和垃圾的客厅,这间卧室还稍微像个人住的样子,床边有个简陋的电脑桌,一边是个塑料布做的衣橱,另一边却是个写字台加书柜,但总共也没放几本书,更多的是些乱七八糟的杂物。除了铺在身下的床单以外,房间里的一切都是旧的,散发着一股淡淡的陈腐味。真不敢想象他就住在这种地方!

至少,他还活着。

他才是“魔女区”的店主,真正的“魔女”。

小麦把衣服穿戴整齐,打开卫生间一看,勉强还能使用,一看就是生活糟糕的单身汉居住的,看不到任何女人的痕迹,这个发现倒给了她一些安慰,毕竟那么多年过去,她也谈过几次恋爱,如今已到谈婚论嫁的地步——他必定也拥有或者曾经有有过其他女子吧。

客厅乱得几乎没有下脚处,墙壁粉刷脱落大半,温暖的角落还有蟑螂爬过,这都几月份了啊?窗外装着密密麻麻的防盗栏,更像布满铁窗的监狱,一看就是七十年代的老工房——二十年前,小麦和父母就在这种房子里住过。

天晓得他去了哪里。不会是给她买早饭吧?小麦却不奢望,能与他重逢并且相拥,已是老天恩赐的最大礼物,至于普通男女间的幸福,她是连想都不敢想的!

她痴痴的找了个角落坐下,看见一个破纸箱里的东西,居然是几件漂亮的女装,在看另一个破纸箱竟是典藏版的变形金刚,这两种东西也差的太远了吧?

不过,这就是“魔女区”——可以买到你想要的一切。

等到八点多钟,看来他暂时回不来了,才想起今天还要上班,走到窗口往下看了看,是几排差不多的六层楼房,每个窗户都安装了防盗栏,看上去破破烂烂,一看就是城市平民与蓝领阶层的社区,这样的小区在中环与内环之间还有许多。

虽不知在哪个区,但从昨晚的方向来看,距离上班的陆家嘴应该很远。小麦犹豫片刻,还是决定早点出门别迟到,下班以后还可以来找他。

找到纸笔写下一行话——

秋收:

请你别走!等我回来!

爱你的小麦

她将纸放在铺好的床上,再用笔压在上面,确保秋收回来可以看到。

小麦锁好房门,没忘记看清楚门牌号码,楼道里果然堆满了杂物,墙上贴着苍蝇似的无数小广告。对面的房门打开,走出来两个年轻小伙子,看起来大学刚毕业的样子。那扇门敞开的时候,她无意识地往里看了一眼,屋里还有好几个年轻男生,也就看到房东隔出来的几道小门——明显就是群租房,怪不得环境那么糟糕。

两个小伙子走过她的身边,向她投来暧昧的目光,显然这道门是从没来过女生,早上突然出现一个漂亮女子,自然会令他们浮想联翩,她尴尬的把头低下,先让这两个人走下去,看着他们穿着廉价外套的背景,还有乱糟糟的头发,大概就是所谓的“蚁族”吧。

来到破烂不堪的楼下,却不见那辆黑­色­轻摩,秋收肯定已骑着它远去了,看来还是不要死等得好。现在正是上班时间,不断有年轻人走出楼道,既有刚才那样的小伙子,也有不少相貌平凡的女生,有的看上去就像刚毕业的大学生,有的却好像步入社会已久。只是大多数人的脸上,看不到从容和快乐,全是匆匆忙忙忧心忡忡,肩负着眼前和未来的重担。

走出破旧的小区大门,是条杂乱无章的马路,许多小贩摆着早点摊位,许多年轻人就在这里解决早餐。小麦肚子也饿了,找了家­鸡­蛋饼的摊位,排在好几个年轻女孩身后。她们的衣着打扮都很简单,看是姿­色­出众恐怕也不会住这里。总算排队等到一张­鸡­蛋饼,就连卖饼的也是个年轻小伙,像是刚大学毕业。小麦好几年没吃过­鸡­蛋饼,没想到只要两块钱,也不管有没有地沟油,拿起来就赶紧吃了。

忽然,有人高喊一声:“城管来了!”

所有小贩都像快进画面里那样,收拾各自的东西,向着四面八方逃去。

小麦快速离开这条小路,身后突然袭击的城管已抓到两个不幸的小贩。

她清楚地记下路线,确保回来不会迷路,才拦下一辆出租车,赶往陆家嘴去上班。

出租车刚开出没多远,小麦就想起另一个男人——盛赞,这个可怜的为人子者,他的爸爸找到了吗?

于是,她打了一个电话。

结果令人遗憾,盛赞和他的妈妈依然在度假村,警方继续在度山湖组织打捞,但没发现盛先生的任何踪迹,电话里他说着说着竟哭起来,她只能温言劝慰,却想起数小时前的秋收——自己该如何面对“未婚夫”?

挂断电话,她闭上眼睛,靠在车窗边,看着天边­阴­冷的云,摘下手指间闪耀的钻戒。

第四章

下午。

秋收回到了家里。

再也没有小麦的踪迹,他孤零零地躺在床上,感觉自己会一觉睡到明天,他想起昨晚那短暂的温柔,想起她在他耳边说的那些话,那种感觉既是那么陌生;又是那么熟悉;既好像已远在天边;又仿佛还在他的胸膛;他相信小麦说的这些话,全都是发自她的肺腑,绝没有半点夸张。

可是,他却对小麦说谎了。

当小麦问他,这么多年来,他还有没有其他女人。

他有过。

她的名字叫阿春。

那时六年前,那年秋收二十二岁,在东莞的一家台资电子电工厂打工,­干­的是最普通的装配工,每天十几个钟头站在流水线上,不断重复那些简单动作,那时他的头发留得很长,胡子却刮得很是­干­净,远看很像当年流行的F4中的某一个。

秋收第一次见到阿春,也是在他第一次踏进这个工厂时,那家工厂的宿舍像个迷宫,为了防止工人私自外出,每个窗户都用铁栏杆封死,他在宿舍区转了好久,都没找到自己的床位,又不小心转到了女工宿舍,正巧撞到刚从职工浴室回来的阿春,把她怀里的脸盆也撞掉了,他立即尴尬地帮她捡起脸盆,没想到两个人同时弯下腰去,两个头就撞到了一起,刚洗完澡的阿春,湿润柔软的头发扫过他的脸颊,她身上混合着香液的气味,被他深深地吸入胸中。等到他重新抬起头来,看着阿春的眼睛时,两个人彼此都愣了一下。

她长得并不是很漂亮,但娇小而清秀,她直勾勾地盯着他,两只眼睛像盯着一团烧灼自己的火焰,怔怔地说出两个字:“哥哥?”

女孩­操­一口浓重的西南口音,秋收想了一下才摇头说:“抱歉,你认错人了。”

秋收的普通话字正腔圆,显然不可能来自女孩的故乡,阿春怯生生地退回到角落里。

第二天,秋收又一次遇见这个女孩,原来他们是同一条流水线上的装配工,他站在上游,她站在下游,那些DVD上的小零件,每次都是先经过秋收的手,变得完整一些以后,再传到阿春的手上,她只比秋收小一岁,是贵州农村出来的女孩,说一口乡音浓重的贵州普通话,幸好秋收以前打工的地方,有不少四川和贵州来的工友因此大多也能够听懂。

没过两天,短暂午休的空档,阿春主动来找他说话,没想到还是上次的问题:“你到底是不是我的哥哥?”

“不,我从没去过贵州。”

“可是,你的工号牌上,写着我哥哥的名字。”

秋收低头看了看自己的工号牌,上面写着“李罡”两个字。

“全中国叫这个名字的人很有多,有穷得出来打工的,比如像我,也有家里富得流油的,比较像——”

“别说了!”女孩背上地打断了他的话,“既然,你的名字叫李罡,为什么别人都叫你阿秋呢?”

“我喜欢秋天,所以小名叫阿秋。”

“算了,你和我哥哥长得真像啊。”

听到这句话,秋收的心里一紧,他已经明白她的哥哥是谁了。

“哦,真巧啊。”

“三年前,我哥哥刚考上大学,上学没多久他就离开学校出走,再也没有回过家,我的爸爸妈妈在老家哭­干­了眼泪,到现在也没有过他的消息。”

“既然如此,我就认你做­干­妹妹吧。”

从此以后,无论阿春遇到什么事秋收总是竭尽全力地帮助她,有一天厂里加班加点到半夜,主管把阿春留下来单独谈话,却是想要吃她的豆腐,结果她奋力尖叫反抗,刚下班的秋收听到呼救,立即冲过去把阿春救了出来,还勇敢地扇了主管一个耳光。此事闹得整个工厂都知道了,台湾老板决定把秋收开除,好在此事责任全在主管身上,几百名工人聚拢在经理室门外,齐心协力为秋收讨说法,老板被迫取消了开除决定,但扣发了秋收两个月工资。

虽然秋收与阿春一直以兄妹相称,但工友们都暗中要撮合他们成一对,说阿春与阿秋是天生一对的“春秋组合”,她是个善解人意的好女孩,经常悄悄为他做些好吃的,只要发了工资就给他买新衣服,每次他回想往事而黯然伤神时,她并不问他过去发生了什么,而是静静地把头靠在他的肩上,好几次甚至还掉下眼泪,而秋收最看不得女人流泪,一见她这样就反过来安慰起她来了,她最爱听秋收弹吉他,在每月难得几天的休息日,宿舍狭小的床上,有事会拥挤着十几个人,有时则只有他们两个人,他抱起吉他唱起那些老歌,就像真的在开演唱会。

后来,秋收坚持不要再让她为自己买衣服,他知道阿春家里非常穷,全家人辛辛苦苦种些玉米,供她哥哥考上大学,哥哥却再也没有回来过,她十五岁就坐上南下的火车,跟随村子里的姐姐们,到广东的各个工厂里打工,虽然已出来好几年,但她很好地保护着自己的身体,有几次在街上被一些中年女人看中,说要介绍她到洗浴中心工作,而她总是吓得落荒而逃。

终于,在认识秋收半年以后,她把自己的全部给了他。

不久以后,她提出想要和他结婚,秋收却犹豫了好久,并不因为为他恐惧结婚,更不是因为他不爱阿春——而是,他觉得自己还有一件事没有做,这件事对他如此重要,以至于许多个夜晚都会从睡梦中哭醒。

它的名字叫复仇。

今生今世,即使到下一辈子,秋收一定要复仇,他要为1995年死在自己面前的妈妈,亲手抓住那只恶鬼。

然后,亲手杀了他。

在完成这件事之前,他觉得自己并不是一个真正活着的人,而是一个飘荡于尘世的行尸走­肉­,他没有资格真正享受人世间的幸福与快乐,更没有资格给予另一个女人幸福。

所以,他不能结婚,但他没有把这个理由告诉阿春。

阿春很难过,虽然不知道原因,但她原谅了秋收,没有再提过结婚的事情。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原因让秋收无比恐惧——有几次当他紧紧地抱她吻她,她陷入对他深深的痴迷,完全丧失了自我意识,嘴里喃喃地念出两个字“哥哥”,每当此时,秋收就会条件反­射­的松开双手,转身抱着自己的肩膀,想起那个鲜血淋漓的夏夜,仿佛自己早已粉身碎骨, 也许,在阿春的潜意识里,仍然把他当做自己的哥哥,失散多年杳无音讯的哥哥。

而他几乎几乎就要把那个秘密告诉她了——他的哥哥已经死了。

可是,这是秋收永远也不能说的秘密。

他再也难以面对阿春,感觉亏欠了她太多太多,在这样下去只会耽误她的青春,不如让她去找一个更值得依赖的男人,而不是向自己这样的“死灵魂”。

于是,在一个炎热的夜晚,秋收悄悄地离开这家工厂,离开深深眷恋他的女子,背着吉他,他坐上一辆长途巴士,前往珠三角的另一座城市,并更换了手机号码。

几个月后,他从电视上看到一则消息——东莞的一家工厂发生火灾,有数十名工人不幸遇难。秋收立即赶到东莞,感到曾经打过工的厂子里,却只剩下大火后的残垣断壁。他只想找到阿春,最后在遇难者遗体中间,他找到了她。他看到被烧得惨不忍睹的阿春,看到她死时胸口吊着的金属卡片,上面印着阿春与阿秋合影的大头贴,只是已被烟熏黑了,他再也看不清她的脸。

其实,遇难的工人原本是可以逃生的,但是工厂的宿舍窗户全被铁栏杆封死——当时广东的许多血汗工厂都是如此,火灾中人们根本无法逃生,阿春就是抱着窗口的铁栏杆,活活被大火烧死。

秋收为她痛哭了几天几夜,他不敢想象阿春在烈火中死去时,是否还在想着几个月前逃跑的自己。

他打了自己很多个耳光,为那个胆小鬼似的决定后悔莫及,他不知道自己能否救出阿春,抑或跟她一起在铁栏杆中被烧死?但如果能够再选择一次的话,他绝对不会选择逃跑。

六年光­阴­,转眼流逝,此刻的秋收,摸着自己浓密的胡渣,躺在床上默默流泪。

忽然,他似乎听到了敲门声。

第五章

傍晚,下班。

小麦中午就给老丁打过电话,想让他的出租车准时来接她,以免在陆家嘴排队等车耽误时间。不过,老丁的电话始终关机,这又加深了她心底的焦虑。

她决定去挤地铁,穿越黄浦江下的隧道,来到最靠近秋收住处的车站,再到地面去打车。如此辗转将近个把钟头,才赶到三十年前的工人新村。

七点,冬夜早已降临,路边照例挤满了小摊小贩。小麦记得这里的每个细节,包括阳台上挂的东西,所以很快就找到早上的楼道。踏上狭窄的楼梯,她努力调整呼吸,避免因太激动而失态,直到敲响三楼房门。

等待片刻,门缓缓打开,露出一张年轻男人的脸。

这张脸有些陌生,但她很快认了出来。

不是他,不是她的秋收。

门里的男人也有些意外。他有双不大的眼睛,平凡的脸上长着青春痘,就跟租住在这里的“蚁族”们一样——他就是第一次见到的“魔女”,曾经被带到公安局的“魔女区”的店主。

小麦还记得他的名字,他叫古飞。

“是你?”他也认出了田小麦,这个在公安局审问过他的女子,“是警察给你的地址?”

她尴尬地摇摇头,不好意思把昨晚在此过夜的事说出来,只能后退一步,轻声问道:“请问,秋收在吗?”

“你是说阿秋?”

阿秋?应该就是他吧,小麦点点头:“是,这是他的家吗?”

“不,这是我租的房子,他不住在这里。”

小麦心想怪不得屋里乱七八糟,原来是你这小子住的,秋收当年还是很爱­干­净的。

“现在呢?”

他警惕地摇摇头:“我不知道,今天没见过他。”

“请把他的手机号码告诉我。”

“不,我不能说。”

她强迫自己保持礼貌:“对不起,能不能现在给他打个电话?就说小麦想要和他说话。”

“不行,除了我以外,谁都不能给他打电话。”

“那你到底又是什么人?”

“我是——”古飞搔了搔乱糟糟的头发,“你不需要知道。”

“求求你!昨晚,我和他就住在这个房间里!”她什么也顾不上了,也不怕被他知道这些,“你一定是他的好朋友,请你也为他想一想。”

他却冷酷地摇头:“对不起,这一切都是他的意思,你就不要一厢情愿了。”

“什么?”

最后那句话刺痛了小麦的心,一厢情愿?

“请你离开吧,我会告诉阿秋,你来过这里。”

说罢,古飞无情地关上了房门,把她一个人挡在了门外。

小麦用力地敲打着门,大声喊道:“请现在就告诉他,他会马上回来的!”

门内却像坟墓似的,再也没有任何声音了。

导师对面房门打开,一个年轻人下班回家,再次投来暧昧的目光,觉得她和古飞有一腿?小麦羞愧地低头离去,直冲到楼下剧烈喘气,好像刚才差点就要窒息了。

在黑夜的小区徘徊片刻,好不容易找到三楼古飞的窗户,除了一盏昏黄的灯光,什么都看不清楚。

一直等到九点,腹中早已饥饿难耐,她才打了一辆出租车离去。

回到家里,小麦一边泡着方便面,一边打开电脑上网。进入淘宝网的“魔女区”,赫然发现店主在线。

立刻用阿里旺旺打出一行话:“在吗?”

然而,“魔女”很久都没有回复,仿佛在电脑那端睡着了。

她忐忑不安地抓着鼠标,等了半个钟头,直到双眼发酸流泪,才跳出“魔女”的回复——

“在。”

如此简单的一个字,却仿佛上天恩赐的圣诞礼物,田小麦不假思索地敲动键盘:“你是秋收还是古飞。”

“秋收。”

单单看到这个名字,就让她暗自激动起来:“你为什么要逃避我?我现在就想见到你!”

“可是,你还没有完全回忆起来,你遗漏了对我来说最关键的一件事。”

小麦要被他弄疯了:“什么?我不知道啊!”

“既然如此,你还可以买一样东西。”

出现一条链接,打开是个价值五千元的定制产品。

迅速用支付宝完成付款,“魔女”却已悄然下线。

她捧起泡好的面,痴痴地对着屏幕。这样孤独的夜晚,该如何度过?

第六章

“她来过了。”

古飞将手机放在耳边,坐在一堆纸箱子中间,似乎闻不到那些陈腐气味。

“你说了什么?”

电话里响起其实的声音。

“什么都没说。”

“谢谢。”秋收停顿了许久,“现在,可以结束了。”

“太好了!”

这话说得很是兴奋,说完古飞又怅然若失。

“晚安。”

挂断电话,古飞依然陷在纸箱中间,摆弄一个即将发货的长毛绒玩偶。他觉得这玩偶很像多年前的自己——那个充满自信的十八岁少年,第一次来到这座城市,走向捉摸不定的人生道路。

他的家乡在冰天雪地的东北,他好不容易考入上海的一所大学,虽是最普通的经管专业,但他相信未来可以大展宏图,在这里牢牢扎下根来,实现许多儿时的梦想。然而,当他真的走出大学,却发现找工作实在太难,连续投了数月简历,参加了至少二十次面试,才幸运地被一家公司录取。他在那里­干­了一年,开始只有两千元月薪,原以为第二年可以加到三千,未曾想老板压根就没想过加薪,继续让他­干­最苦最累的销售。他果断递交了辞职书,又经历几个月的挫折与磨难,耗尽了原本不多的积蓄,才找到一家贸易公司。因为有一年工作经验,收入比过去提高了五百元,工作强度却毫不逊­色­。但他觉得这家公司有更好的前途,才又咬牙坚持了一年。

自从大学毕业的第一天起,古飞就找不到合适的房子,只能跟同病相怜的外地同学们合租——就在这片小区的另一套单元房,因为大学就在附近,可以经常去蹭学生食堂,当他找到工作并切换了工作,依然没能搬出这个地方,因为以他微薄的月薪,若真租下一个独居房,差不多就只剩下伙食费了。至于那些报纸上的楼盘广告,对他来说等于糊墙的纸——那些哭着吵着买不起房的本地年轻人,要比古飞这些生活在同一座城市,却从来想都不敢想买房这事的人幸福许多倍!

一年半前,公司以经济危机为由,突然把他裁员了,他毫无准备的被赶出公司,只拿到三千块钱的补偿金,继续四处投简历的生涯,原本那些宏大的理想,如今都已成了漂亮的肥皂泡,轻轻飘散到被污染的天空去了。

他看不到希望。

就在最苦难的时刻,古飞接到老家打来的电话,说是父亲生病住院继续很多钱。而他一直骗父母说自己在上海混得很好,每年至少能挣十万元,住在很宽敞的房子里,还交了个漂亮的女朋友——这些都是他的梦想,或者说是用来安慰自己的幻觉。

他绝望了。

那时,刚失业的古飞为节约房租,不知道他到底是­干­什么职业,只见他大多数时间泡在网上,偶尔出门一两个钟头,每个月都要离开上海好几天,偶尔还在狭窄的陋室里弹吉他。

其实很快知道了古飞的烦恼,便主动借给他五万块钱。古飞极其惊讶,为何一个没有正当工作的人,而且是住在这种合租房里,竟会借这么多钱给一个并不相熟的室友?

他不敢要这笔钱,因为知道起码一年内还不了,其实就让他跟着自己­干­活——原来是在淘宝网上开店,几乎什么东西都卖。秋收总能找到最便宜最好的进货渠道,又能长时间在线应付买家,所以生意出奇的好,很快就忙不过来,需要找个帮手。

古飞有了一份新工作,其实每月付给他五千元工资,店的利润则以每月翻倍的速度增长。

不久,秋收决定开一家新店,名字叫“魔女区”,这家店的Logo就是“本店可以买到你想要的一切”。

这家店是用古飞的身份证注册的,所以在淘宝网的资料里,店主的姓名显示为古飞。

古飞只是秋收的助手,主要帮助他进货和发货,能让他有更多时间在线客服。秋收也从不隐瞒经营状况,每个季度都会分给古飞几万元。这让他有能力单独租下这套一室一厅,顺利还清了从前的债务,还能经常往东北老家汇钱。

不过,现在可以结束了。

第七章

对于秋收来说,一切还没有结束,只剩下最后那条丝巾。

刚接完古飞打来的电话,他平静地坐在门后的地板上,喝着冰箱里拿出来的汽水,却丝毫感觉不到冰冷。傍晚来敲门的是房东,他已结清了房租,几天之内就会搬走。

忽然,手机铃声响了起来,屏幕上显示是外地的固话,他随意的接起来:“喂。”

“阿秋?”

是个女人的声音,头一秒钟的迷惘之后,第二秒,秋收的心揪了一下。

他沉默了。

“阿秋!是你吗?”

没错,就是她……他还记得她的声音,下意识地回答:“是我。”

“你听出我的声音来了?阿秋?”

“是。”他握着手机叹息了一声,“你终于找到我了。”

“是啊,找的好苦,不知道问了多少人,也不知道打错了多少个电话,直到五分钟前,我还以为这个号码也是错的,没想到……真的是你。”

“对不起,我不会回去的。”

“阿秋,我没有让你回来,我只是想告诉你,我过几天就要结婚了。”

这句话让他尴尬的停顿了一下,随后才说:“恭喜你!”

“好了,我只说这些,没有别的事。”

“你……不恨我?”

“现在不恨了。”

“谢谢。”

电话那头却等了几秒钟:“你呢?现在怎么样?”

“我……我现在很好。”

“那就好啊。”她的声音似乎有些哽咽,“对不起,打扰你了。”

“应该我说对不起。”

“阿秋,再见。”

电话挂断了。

秋收的身体僵硬了许久,才轻轻地放下手机,开始回忆刚才与他通话的那张脸。

他抓紧了拳头,又放开了。本来,这拳头是要打到自己身上的。

是的,他想起了那张脸。

2005年初,东莞的那场大火之后,他带着阿春的骨灰去了一趟贵州,见到了她的父亲与母亲。那是个海拔两千米的山村,偏远到徒步数小时才能进入,全村人在山间梯田种些玉米。阿春不到五十岁的父母,因为常年在山间艰苦的劳动,已经老的像七十岁的人了。他们的眼睛差不多接近失明,误把秋收当做出门多年的亲生儿子,而他将计就计没有否认。秋收打工几年下来的积蓄,只有五千多元,几乎全都给了阿春的父母。他继续假扮成阿春的哥哥,陪伴他们度过了春节。

过完正月十五,秋收告别阿春的故乡,再度回到广州打工。

他没有再回那些工厂,而是去了天河区的一家花店,每天开着轻摩出去送花。花店老板叫冬姐,是个二十九岁的广州女人,长得颇有几分像松岛菜菜子。她大学刚毕业就嫁给了一个小混混,不到半年女儿出生,还没断­奶­那小混混就进了监狱。离婚以后,她独自抚养女儿,为了生存才经营起花店。没想到这几年生意不错,他买了房子和车子,把女儿送进最好的幼儿园,花店里也雇了五六个人,直到她遇到这个叫阿秋的二十三岁的男人。

阿秋沉默寡言,每天闷头开轻摩送花,没想到好几次他送花过去以后,别人订花的电话又接踵而至,指名还要阿秋再把花送过来,原来是接收鲜花的女孩子们,发现了送花的男孩是个帅哥,甚至有些客户留给她电话号码,想要约他出去吃饭,可是没都被他拒绝了,冬姐因而特别注意他,有时也会单独与他聊天,常常一聊就是两三个钟头。晚上花店关门以后,当他一个人清点剩余的货时,秋收也会留下来帮着她­干­活。因为他的车骑得很稳,有几次她来不及开车去幼儿园接女儿,就让秋收代替自己骑轻摩去。

有天晚上,冬姐刚走出花店大门,就被一个骑摩托的飞贼拽走了脖子上的白金项链。正好秋收骑轻摩送花回来,马不停蹄追了上去,他的车子骑得飞快,居然在三个路口之外,追上了那辆摩托车,一把将其揪下来。飞贼当即扔掉项链,从附近的小巷逃跑了。当秋收把白金项链拿回来,花店里只剩下冬姐一个人了,她露出感激羞怯的表情,让他帮忙把项链带到她的脖子上。虽然,他万分不好意思,但在老板的命令之下,还是轻轻的把手绕到她的背后,在她洁白的后颈上系紧搭扣。他能感到冬姐呼出的气息,重重的扑打在自己的脸上。接着,冬姐把头靠在他的肩上,紧紧抱住了他结实有力的后背……

花店的清晨,当他从一堆被压扁的百合花中醒来,鼻息里全是各种各样的香味,冬姐抚摸着他的胸口说:“秋收,我喜欢你,你愿意和我在一起吗?”

秋收明白,经历过一次离婚,身为单亲妈妈的她,绝非一个轻率的人,她所说的“在一起”,就是法律上承认的在一起。

他却说出了一个虽然真实,却很愚蠢的理由:“可是,我的身份证是假的。”

“没关系,只要你是真的。”

“可是,我也不是真的。”他离开冬姐的怀抱,迅速穿上衣服,“因为,我是一个死人。”

这才是他真正的理由。

秋收走出花店大门前,回头亲吻了这个大他六岁的女人,有几分留恋的看着这张似曾相识的脸,却又断然的摇了摇头。

忽然,耳边响起一阵熟悉的旋律——

“苦海,泛起爱恨。在世间,难逃避命运。相亲,竟不可接近。或我应该,相信是缘分……”

原来是隔壁卖盗版碟的音像店,正在放这首卢冠廷的《一生所爱》。在广东打工好几年的秋收,已经会说结结巴巴的粤语了,这才听懂这段歌词的意思。

他没有流一滴眼泪。

秋收跨上轻摩,带上吉他,再也没回过广州。

第八章

第二天。

下午,田小麦从上班开始就魂不守舍,手指不停的旋转着圆珠笔——这是他在高中时代养成的坏习惯,大学时代费了好大得劲才改掉了,没想这几天又重新捡回来了,就像上瘾那样再也无法戒除。

果然,小麦遭到了老板的批评,他只能口是心非的接受,心却还在那个人的身上。

“田小麦!”

前台小姐再次不耐烦的叫起来。

这是今天最有价值的声音!她飞快地冲到公司门口,接到一份薄薄的快递,发件人果然是“魔女区”。田小麦飞速签完字,戴着头盔的快递员刚要转身离去,她却感到某种熟悉的气味,前天半夜在他身上闻到的气味,还有十年前不变的气味——

“等一等!”

她大声地喊道,快递员却加快脚步向电梯冲去。

小麦牢牢将快递捏在手中,不顾一切的追到电梯口。正好电梯在这层开门,她和快递员同时进了电梯,里面还站着好几个人,都是穿戴整齐的白领,对突然闯入的快递员,投来轻蔑和厌恶的目光。田小麦就当周围人都不存在,粗暴的掀开快递员的头盔——

她看到了一张熟悉的脸。

没错,她的秋收就在眼前,穿着快递员的衣服,背着快递员的包,瞪着一双惊讶的眼睛。

电梯里的其他乘客,都被她的疯狂举动吓住了。而他将沉重的头盔扔在地上激动地抓住秋收的衣领,无法抑制的亲吻他的嘴­唇­——这更让旁边的人们目瞪口呆——美女白领在顶级写字楼电梯内当众亲吻快递员!

“以前也一直是你送的快递?”她紧紧搂住她的秋收,忍不住激动地喊道:“你一直就在我的身边?一直悄悄的看着我?是不是?”

秋收极不好意思在狭窄的电梯里当着那么多双眼睛接触她的嘴­唇­,尽量转头避开说:“是,从你第一次找到‘魔女区’开始。”

她用左手抱着他不放,用右手重重的打他的肩膀,想起他这里受过伤,便心疼的将手收回来说:“对不起。”

“我,只是一个幽灵。”急速下降的电梯里,他摇着头淡淡地说,“十年前,就已经被你杀死了。”

“不,不是这样的!”

“杀死我的人,就是你!”

他的话音未落,电梯门就已打开,外面是底楼大堂。秋收飞快的捡起头盔,挣开她冲出电梯。

“站住!”

她十万火急的追了出去,让进出写字楼的人们叹为观止——美女追赶快递员!!!

保安也不知所措,眼睁睁看着秋收冲出旋转门,跨上黑­色­的轻型摩托车,一溜烟的开上马路。

在后面紧追不舍的小麦,差一点就抓住他的衣角,却这样与他失之交臂,茫然地冲到外面大街上,再也看不到骑士的身影。

绝望的坐倒在路边长椅上,看着风把自己的长发吹起,遮住眼睛再也看不清这个世界。

忽然,她想起手里还捏着快递,手忙脚乱的硬拆开来,却发现只有一张小纸条。

纸条上写着一行熟悉的笔迹,那是她自己的笔迹——

对不起,我终于想明白了,我们生活在两个不同的世界,注定不可能跨越那条深沟。下午,我就要回家准备高考了,四点钟我会在舱门里等你,当面和你说清楚!

看完最后一个字,小麦的眼球几乎掉了出来。

这是十年前自己写的字吗?高考前离开学校的那天?他现在记得非常清晰,那天是老师把她交到父亲手里,由警车押送着回家的——自己根本没机会去递这张纸条,更没机会跑到舱门离去等他。

“舱门”又是哪里?

对,是那个废弃的旧工厂,那个有着潜艇舱门似的地下室。

绞尽脑汁的回忆一番,完全不可能是自己写的!可是,纸条上分明就是自己的笔迹,从纸条泛黄老旧的程度来看,也不可能是秋收伪造的。

又是一个秘密?

秘密?

她想起了钱灵临死前说的秘密——钱灵!

对,记得在她们的中学时代,两个女孩经常彼此模仿对方的笔记,尤其是钱灵模仿得唯妙唯俏,简直能以假乱真。

小麦再低头仔细看那行字,果然在一些笔画的细节中,发现了难以察觉的破绽。

这张纸条是钱灵写的!

秋收哪能想到是钱灵呢?除了小麦以外,换做任何一个人都想不到啊!

这就是他说的遗忘的记忆——十年前,他就已经被她杀死了!

不,如果纸条真的能够杀人,那也是钱灵杀了他!一切都是这个错误造成的?也是钱灵死前来不及说出的秘密?

泪水,温热的大颗的泪水,打湿了这张死党冒充她写的纸条。

又一阵寒冷的风袭来,气温想必已接近零度。小麦穿着办公室里的毛衣,再坐下来就真的要感冒了。她把这张纸条捏在手心,匆匆的低头跑回写字楼。

回到温暖的办公桌前,她立即上网打开淘宝,也顾不得旁边有上司经过,直接进入了“魔女区”网店。

然而,这回却与以往任何一次都不同。

“魔女区”首页已不见任何宝贝,底下黑­色­页面全是空白,只有一条简单的公告——

本店从即日起关闭,亲爱的用户们,所有货物都已发清,如需退款或退货,请与古飞联系。

下面是古飞的阿里旺旺,QQ,MSN,手机号码。

“魔女区”关门大吉?就像十年前学校对面的小超市,在小麦最想找到他时人去楼空?

她痴痴的看着电脑屏幕,丝毫不理会身后上司铁青的脸­色­。

第九章

最后的“魔女区”。

走进即将拆除的废墟,满地乱石与枯黄野草,头顶高耸的烟囱摇摇欲坠,似乎多年来又矮下去几米。绕过一片瓦砾堆,走进破旧不堪的厂房,开裂的屋顶倾泻寒冬的阳光,如同白­色­的剑刺入眼底。

在最不起眼的角落里,有条通往地下的水泥阶梯,他很熟悉的走下去,一直来到地底的那道舱门前。

他并未推开紧闭的铁门,而是把耳朵贴在冰冷锈蚀的门上,仿佛能听到里面的声音——时间,漫长时间的回声。

静静的听了几秒,终于听到一个声音,却是他自己的声音,清脆而稚­嫩­的声音,十年前的自己。

十年后,这里是唯一没有改变的地方。

他在颤抖,耳朵在颤抖,身体在颤动,记忆也在颤抖。

2000年,夏天,他还是个十八岁的少年,守在小超市,痴痴等待他的小麦出现。自从在地铁站前广场分别后,已经快一周没见到她了。凌晨,他在学校墙后拼命弹唱,希望他能听到自己的声音。可是,在他要翻越围墙时,却被闻声赶来的门卫痛打了一顿。

周五,炎热的下午,他看着对面学校大门里,陆续出来许多回家的学生。

他渴望看到小麦,却意外地看到了钱灵。更意外的是钱灵走过马路,径直进入了小超市。

父亲在后面的屋子睡午觉,只有他一个人守着收银台。钱灵背着书包准备回家,从冰柜里拿了个冰淇淋,来到收银台结账的时候,悄悄塞给他一张纸条。

店里还有其他高中生,他也不敢跟钱灵说话,只是默默的给她找了钱,等到她离去后,他才紧张地打开纸条,看到一行小麦的字迹——

对不起,我终于想明白了,我们生活在两个不同的世界,注定不可能跨越那条深沟。下午,我就要回家准备高考了,四点钟我会在舱门里等你,当面和你说清楚!

原本充满热情的心,瞬间,凉了。

他一动不动地看着纸条,看着上面的每一个字,每一个小麦亲手写上去的字——

没错,这就是她的意思,也是他早就说过的话:“我们生活在两个不同的世界,注定不可能跨越那条深沟。”

咬着嘴­唇­几分钟后,他凄凉的苦笑了一声,在心底对自己说:“总会有这一天的。”

忽然,他又想起了什么,立即冲出小超市的门口,对着刚走过马路的钱灵大喊起来:“喂!请等一等!”

钱灵微微颤抖一下,回过头来,很是害怕。

他不顾一切的飞快跑过了马路,还差点被一辆大卡车撞倒。来到钱灵跟前,他从背后摸出了一张纸和一支笔,将纸垫在学校的外墙上,草草写下几个字——

我心里难受你

写完,他把这张纸条塞到钱灵手里说:“请务必把这个交给小麦!求求你了!”

钱灵恐惧的点了点头,便把纸条塞进口袋里,飞快地逃进了学校。

此刻,南明高中的门卫正警惕地看着他。

他退回到小超市的收银台,祈祷田小麦能看到他写的小纸条。

等到将近四点,他把收银台交给父亲,跑出了小超市,经过那片夏日的荒野,心地越来越难过,像被人狠狠打了一拳,痛到无法叫喊出来。

希望不是最后一面。

来到废弃的旧工厂,对此他已经熟门熟路,进入那个破烂厂房,找到神秘的地道走下去。

打开厚厚的舱门,他向黑暗深处喊了一声:“小麦!”

只听到自己的回音。他小心地走进门里,摸索黑暗的墙壁,期望能摸到那个温暖的身体。

突然,听到身后有了脚步声,当他紧张的回头,才发现舱门已被人关上!

转身冲回门口,沉重的舱门已被关紧,外面响起旋转把手的声音——那种船舱里才有的旋转把手,一旦旋紧就连海水的压力也难以冲开!

“开门!小麦,别开这种玩笑!”

他大声叫喊起来,用手拍打着舱门,发出沉闷的碰撞声。

然而,那道舱门纹丝不动了,显然已被彻底旋紧,从内部是绝对无法打开的!

“小麦!小麦!你­干­什么啊?快点开门!”

无论怎么声嘶力竭的叫喊,门外在没有任何动静,恐怕小麦早就跑远了吧。

他发出愤怒与绝望的吼声,但在这空旷荒凉的破工厂,除了那些孤魂野鬼,又有谁能听到呢?

大叫大嚷了不知多久,看不到日出日落,身边永远是无边无尽的黑夜,他终于筋疲力尽的倒在地上,到在这片曾经生起过篝火,拥抱过那个温暖身体的地方。

在地上苦思冥想了半天,嘴­唇­开始剧烈颤抖,他不知什么时候才能出去,也不知有谁回来发现自己。真后悔出门前没告诉父亲自己是去哪里,现在老爸大概正在到处找他吧?除非——小麦自己会回来开门。

他开始默默祈祷,默默祈祷那个少女的出现。她可以永远离开他,可是为什么要这么对待他?不知道再没见面的几天里,她发生了什么变化?是我的父亲还是她的老师?还是她的那个传纸条的死党?大概就是她们两个合谋来害他的吧?

为什么偏偏是她?

他有一种把自己眼珠子挖出来的冲动!反正,在这个没有任何光线的地方,眼睛仅仅只是一种装饰。

时间,已成了奢侈的幻觉,只感觉腹中饥饿难忍,过很久饿过了头,再过很久又感到饿了——如此周而复始许多个轮回,力量渐渐消失,连喊救命的力气都没了,只能躺在地上绝望的爬行。

秋收强迫自己保持清醒,他明白现在只要睡着,就永远无法醒来了。

就在他又饿又渴几近昏迷时,忽然发现靠近舱门的地方,渗进来一小潭水——外面相比下起倾盆大雨,许多积水入地道,才会渗进几乎密封的舱门。渴望几乎烧起来的他,再也顾不上是否卫生,趴在地上喝起那些水。

大雨,不知道下了多久,等到雨水完全消失,他才感到了真正的绝望。

没有水,更没有任何吃的,他又不是神仙,很快就会变成一具僵尸。

小麦没料到这样的后果吗?或者她以为会有人来救他的?还是吓得再也不敢回来了?

于是,他从地上捡起石块,在墙上刻起田小麦的名字。刻了一个又一个,反正也看不到刻成了什么样,许多个名字后面加了标点符号,有的“田小麦”三个字上面还有大叉!

他恨她。

终于,他倒在地上昏迷了过去,只待死神将他接收到另一个世界……

他也梦到了那条深深地沟。

幸运的是,最终来迎接他的并非死神,而是一个流浪汉,才发现奄奄一息的少年。

流浪汉是个善良的中年人,因为家乡土地被强行征用,导致家破人亡流离失所,一路乞讨流浪到上海郊区。流浪汉把身上仅有的馒头给了少年,还给他弄来­干­净的水,总算从死神后边救活了他。

等到秋收恢复过来,跑回阳光底下,眼睛差点被光刺瞎,只能半睁半闭摸回小超市。

然而,他才知道在那个大雨滂沱的夜晚,父亲焦虑的到处寻找他,结果在南明路上被一辆大卡车撞死了!

同时,当他看到日历才知道——自己被关在地底超过了三天三夜!

他知道所有学生都回家准备高考了,所以没再去找小麦——就算找到她又有什么意义呢?能换回父亲的生命吗?他也没去惊动居委会,好像自己依然在外失踪,任由别人把店里的东西搬空。他只是去了一趟殡仪馆,悄悄接走父亲的骨灰,带着父亲和伤心的记忆,头也不回地离开上海,踏上回乡的道路。

他不知道自己是否还能回来……

第十章

傍晚,下班时间。

田小麦跟顶头上司吵了一架,就拎起包冲出公司。依然打不通老丁得电话,再次挤进沙丁鱼罐头死的地铁。她依照昨天走过的线路,来到群租着无数“蚁族”的工人新村。

刚走到那条楼道口,《First love》的铃声就响了,接起来却是盛赞的声音:“小麦,你还好吗?”

听到“男朋友”充满温暖的关心,她却感到极度愧疚,看着还残留戒痕的无名指,支支吾吾道:“哦,我,我还好啊。对了,你爸爸怎么样了?”

“哎!一言难尽!”

“怎么了?”

这回他的关心是真心诚意的。

“还是没有找到!在整个淀山湖打捞了三天,今天却在湖面上捞起一条丝巾。”

“丝巾?”他下意识的问道,“什么颜­色­的?”

“紫­色­的——对了,就跟你戴过的那条一样!”

小麦的心脏再次遭受刺激:“啊?可是,我根本就没有把那条丝巾带出来啊。”

“我并没有怀疑你!不过,在丝巾上检出了父亲残留的毛发,警方并不排除……”说到这里,电话中的盛赞有些哽咽,“并不排除……父亲……已经被人谋杀的可能!”

“不,不会的!”

“我也希望不是这样,可是我妈妈却说——他恐怕已经死了!”

还是女人的第六感厉害,或者说是妻子对丈夫的第六感更强烈,小麦已不知怎么安慰他了,言不由衷地说:“亲爱的,你在哪里?我明天过来找你?”

“我还在度假村,你不用过来,安心工作吧,我们会处理好的。”

“盛赞,你要挺住,要坚强!再见!”

挂完这个电话,小麦心乱如麻,看来盛先生很可能死了——他极可能是“魔女区”的顾客。湖面上发现的那条紫­色­丝巾,会不会是盛先生在看到田小麦戴的神秘丝巾后,出于对它的喜爱,也找到“魔女区”买了一条相同的呢?就在他与“魔女”在黑暗中交易时,他……

“魔女”?还是,用丝巾杀人的魔鬼?

她恐惧得抬头看三楼窗户——无论他是什么人,她一定要找到他!

鼓足勇气走进昏暗肮脏的楼道,当她刚刚走上三楼,却发现那扇房门开了。

门里出来的是古飞,他背着一个又大又沉的旅行包,似乎把所有家当都背在了身上。

楼道昏暗的灯光下,他皱起眉头看了她一眼:“怎么又是你?”

“你——你要出远门?”

小麦狐疑的看着他这幅装扮,而他走下楼梯说:“是,我要去火车站。”

房门已被他牢牢锁住,秋收不可能在里面,她便跟在古飞身后追问:“你要离开上海?”

“是!”他停下来叹息道,“而且,不会再回来了。”

“为什么?”

“你没在网上看到公告吗?我的使命已经结束了,‘魔女区’也没有存在下去的意义了。”

他继续往楼下走去,小麦跟着问道:“那么秋收呢?”

“我不知道。”

古飞已走到楼下,正好底楼麻将房开着灯,照亮了他复杂的表情。

小麦跟着他往小区门口走去,这是她唯一知道秋收所在的地方,如果古飞就此搬走的话,她可能再也找不到秋收了!

临到马路边上,古飞厌烦的回头说:“拜托你,别再跟着我好吗?”

“请告诉我,你离开的原因,‘魔女区’关门的原因。”

“因为,这座城市不属于我,即便我为之流汗流泪甚至流血,它依然不属于我!甚至也不属于你,而属于另外一些人。”他对着月光长叹一声,“如果不是因为阿秋,一年多前我就应该离开这里了。”

小麦还是抓着他不放:“请把秋收的电话号码告诉我!”

“不行!”

眼看着一辆出租车过来,古飞拦车就要离开时,小麦疯狂的紧紧抓住他,在他外套口袋摸来摸去,引来街边许多人围观,古飞不好意思对女人动粗,大声嚷着:“别动!你­干­吗?放手!”

终于,她摸到古飞的手机,不顾一切的掏出来,转身向后跑去。

“哎,她抢我手机!”

古飞也没想到她会来这一招,目瞪口呆的追了出去。虽然,旁边围观了许多人,但都以为是恋人吵架,谁都不敢上来­干­涉。

小麦像母鹿般快捷,轻巧的钻进一条小巷,趁着夜­色­躲入楼房之间,很快就从小区另一边逃了出去。

她确信背着沉重旅行包的古飞,不可能在黑夜的小巷追上自己,放心的来到另一条马路上,打上一辆出租车离去。

手心里,仍然牢牢捏着古飞的手机。

坐在飞驰的出租车上,她完全忘记了饥饿,翻出这部手机的通讯录,找到了“阿秋”的电话号码。

谢天谢地!她赶紧把这个号码存储到自己手机上,然后就用古飞的手机个他打电话。

手机铃声响了半天,他却没接电话——可能,古飞已用街边电话通知了他。

小麦又试着拨了几次,开始是不接电话,后来­干­脆是“现在无法接通”,显然是设了拒绝来电。

她激动的喘息着,迅速打开自己的手机,给秋收发了条短信——

秋收,我看到了那张纸条——太可怕了!那张纸条不是我写的!钱灵冒充了我的笔记!高中时我们曾互相模仿对方的笔迹,都能以假乱真!我完全不知道这件事!请你相信我,那天下午,我是坐在爸爸的警车上被带走的,根本没机会去舱门等你——到底发生或什么?

发完这条自我救赎的短信,她浑身打着冷战,看着口中呵出的团团白气,仿佛身体和心脏都已冻僵。无论如何,必须当面说清楚,纵然他听完就转身离去永远不会再见——只要能让他知道,那不是她写给他的纸条,甚至也不全是钱灵的错,而是命运和他们开的玩笑。

沉默了十分钟,还没有收到秋收的回复,她再次发出一条短信——

我这一生,只爱过一个人。

第十一章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 生与死

而是 我就站在你面前 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 我就站在你面前 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而是 明明知道彼此相爱 却不能在一起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 明明知道彼此相爱 却不能在一起

而是 明明无法抵挡这股想念

却还得故意装作丝毫没有把你放在心里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 明明无法抵挡这股想念

却还得故意装作丝毫没有把你放在心里

而是 用自己冷漠的心 对爱你的人

掘了一条无法跨越的沟渠

——中文互联网

火车站,寒冷拥挤的站台。

白­色­的灯光打在秋收脸上。他已在寒风中站了好久,终于看到背着行囊的阿飞。

“阿飞!”

他深深拥抱了一下古飞,就像拥抱自己的手足兄弟。

“阿秋!”古飞也有些伤感地抱着他,抬头看着他的眼睛,“对不起,我的手机被她抢走了,我实在追不到她。”

“算了,她刚才给我打过电话,还发过短信。”

临别前古飞犹豫再三,还是决定说出来:“阿秋,我想告诉你,那个漂亮的女人,真的很喜欢你,也很在乎你!”

秋收,无语了许久,抬头看着苍茫的夜空。

“我想,她的心是真的。”

古飞又补充了一句,可是秋收继续沉默着。

“我很羡慕你!”古飞自顾自地说下去,“如果能有这样一个女孩,不顾一切地喜欢我就好了!我在这待了那么多年,没有一个上海女孩看得上我,当我穷困潦倒的时候,就连来自家乡的女朋友也离开了。现在,我很难再真正喜欢一个女孩了。”

“我更羡慕你。”秋收爽朗地拍了拍他的肩膀,“没有这些被羡慕的事情,也就没有这么多痛苦了!兄弟,快点上车吧,祝你一路顺风!”

古飞微笑着点点头:“阿秋,能在生命中遇到你,是我最大的幸运!”

随后,他攀上北行的列车,向秋收挥手告别。

这辆列车将穿越冬天的大地,碾过白雪皑皑的北国,带着一个青年和他破碎的梦回到家乡。

送别古飞以后,秋收低头离开站台,穿过长长的地道,回到火车站前的广场。

还是这个的宽阔的广场,四周树立着霓虹灯与广告牌,中间是不计其数行­色­匆匆的旅人们——身边走过一群刚出站的年轻人,他们可能是第一次来到这里,满眼忐忑与憧憬的目光,渴望在这座城市圆梦。另一些人却是面目灰暗垂头丧气,有的已不再年轻,脸上充满岁月刻画的痕迹,有的依然保留孩子气的脸,却再也没有孩子般天真的目光,他们背着沉重的行囊,带着无数已经破碎的梦,像个失败者逃离这座城市。

他,也不知道自己还能留多久。

1995年的夏夜,十三岁的少年秋收,同样茫然地来到上海,紧张而兴奋地仰视这座城市——只是当年到车站迎接他的妈妈,就在那个夜晚被人杀死在他的眼前。

妈妈,早已化作幽灵的妈妈!已经十五年过去了,似乎再也记不清她的容颜,唯一记得是那条紫­色­丝巾。

妈妈的脸记不清了,爸爸的脸却永远不会忘记,那是他被关在地下舱门时最想念的脸。

十八岁的夏天,秋收捧着父亲的骨灰回到老家安葬。

不久,他收到了撞死父亲的司机的赔款,他用这笔钱给父母修葺了坟墓,偿还了父亲遗留下来的所有债务,所剩无几。他跟着外婆相依为命过一年,在小县城的网吧和餐厅打零工养活自己。

他总是从那个噩梦中惊醒,荒野上深深的沟,还有通往地狱的舱门,无边无际的黑暗与寂静……这样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他想到了死。

秋天,深夜,他爬上小县城的一座楼顶,默默地数着天上的星星。准备数到第一百颗的时候,就从楼顶跳下去落个­干­净。

未曾想楼顶又出现了一个人,与他同样年轻,身材相貌都非常像他。普通话却带着浓郁的西南噪音。他看到同在天台的秋收,就把他当做了一个倾诉对象——他说自己的老家在贵州农村,全家靠种玉米为生,父母四处借债,才勉强供他读了大学。但他每天都活在自卑里,经常被来自城市的同学们欺负。为凑足生活费做了学校的清洁工,这份工作让他受尽屈辱。家里的妹妹只读过小学,十五岁就出去打工了,父母卖玉米的所有收入,全都用来还供他读书借的债。他所在的大学很一般,很多学长毕业后找不到工作,看不到未来的任何希望。他觉得因为自己的存在,才让父母与妹妹受了那么多苦。从学校逃了出来,用身上公有的钱买了火车票,他来到这千里之外的小县城。

现在,他决定结束自己的生命。

秋收劝他不要轻生,至少他比自己幸福多了,还能拥有父母和妹妹——秋收想一个人独自死去,不想有人陪着他一起死。

然而,那个人把钱包交给秋收,说里面有自己的全部证件。

没等秋收反应过来,那个可怜的农村孩子,已先一步跳了下去。

他的名字叫李罡。

深夜。

楼下是空旷的大院,没人发现有人跳楼自杀。秋收心惊胆战地跑下去,发现李罡死得异常惨烈,头部着地面目全非,完全看不出长什么样了——如此血腥的场面,却让秋收打消了自杀的念头。

心底掠过一句话——反正,一年前我已经死在地底了,我现在是个幽灵。

秋收掏出自己的签证,塞到死者的衣服口袋里。

随后,他带着死者钱包里的证件,溜回家带上吉他,买了张火车票永远离开了县城。

渐行渐远的火车上,他想自己最对不起的,就是一直爱着自己的外婆。至于其他亲戚才不会来关心自己,更不会有人去检验DNA,死者身上连个包都没有,警察看到秋收的身份证,再看看大致相仿的年龄和身材,谁都会以为是秋收跳楼自杀。

他在法律上已经死了。

第十二章

2010年12月22日。

冬至。

一年中白昼最短默黑夜最长的一天,也是江南传统扫墓的日子,很多人选择在这天给死去的亲人下葬。

所以,今天也是田小麦给父亲的骨灰下葬的日子。

但在去殡仪馆取骨灰之前,她先去了一个地方——锦江乐园。

午后,冬日的阳光触摸着瞳孔,暂时融化凛冽的寒风。这天乐园里游人稀少,小麦穿着黑­色­大衣,仰望高高的摩天轮,看着口中呵出的白气,迅速消逝在风中。差不多和十年前一样,几乎没有什么变化,摩天轮四周的景物也还是那样,只是季节从高考前夕的夏天,变成了如今寒冷的隆冬。那年夏天,十八岁的田小麦,与十八岁的秋收,一同坐进这部摩天轮,被送到高高的天际,又缓缓地降落下来。

她已经在遗忘中等待了十年,等到二十八岁青春即将逝去,终于有一天等到了那个人,却又要再一次擦肩而过?昨晚,她仍然不停地给秋收打电话,发出去十几条短信,但他从没接起过一次,也没回复过一条。

田小麦给自己买了张票,冷静地坐进摩天轮。六个座位的悬挂客舱中,只有她孤单单的一个人。看着窗外的世界慢慢变化,不知是自己在缓缓上升,还是世界在渐渐下降。

就在她随着摩天轮而升起,努力眺望城市的远方时,却并未发现在数十米外,大约六七个客舱之后,有一双眼睛正注视着她——她不知道自己正苦苦思念疯狂寻觅的这双眼睛,同时也在看着摩天轮里的自己。

秋收同样独自坐在一个客舱里,在这个冬至的午后,巨大的摩天轮上,六十多个悬挂的客舱之中,竟只有他和小麦两个人。

虽然,隔着六七个客舱的距离,仿佛是在两栋高楼之间,一个在十楼窗口,一个在二十楼窗口,他却还能依稀看到她的背影,他看到小麦像尊雕塑似的,趴在玻璃后头面向远方——尽管就在同一架摩天轮上,但秋收确信她看不到自己。

因为,人们往往会忽略近在眼前的事物。

当小麦被摩天轮带到最高点,距离地面一百零八米的市容,几乎俯瞰大半个城市,远方那些此起彼伏的高楼,明显比十年前密集了不少——那时还没有环球金融中心,也没有世博会那些场馆,胶州路那栋楼还是好好的,十八岁的她和他还一起坐在摩天轮上。

“传说只要在摩天轮上许愿,就一定会实现。”

这是十年前她对他说过的话,可惜摩天轮并没有帮她实现愿望。

此刻,就在她独自哭泣的时候,秋收脑中浮起的也是同一幅画面。只是他强压着自己不让眼泪流睡下,依旧仰头看着田小麦那小小的身影。他的右手Сhā在口袋里,手指反复摩擦着手机屏幕。这是他的另外一部手机,平时用来和淘宝买家联络的,而不是小麦从古飞手里抢去的那个号码。

他的手指微微颤抖。在手机里输入一串号码,然后又迅速地删除。但是隔了几秒钟,他又重新输入一遍,轻轻按下拨号键。

“喂……喂……你好……喂……请说话……喂……你是谁……是你吗……秋收……是你吗……说话啊……我想要告诉你——十年前……”

秋收的手剧烈颤抖片刻,却还是把手机挂断了。

赶在小麦重新打回电话之前,秋收立即关掉了手机。为什么还是放不下她?本来不想再见到她的,可是一想到几天之后,可能这辈子再也见不到她了,便又忍不住要来看她一眼。于是,这一眼就从她家跟到了锦江乐园,跟到了记忆中无法删除的摩天轮。

很快,小麦就从摩天轮的最高点,缓缓地往下降落。而秋收所在的客舱,已爬近了一百零八米的最高点,这回轮到他居高临下地看她了。

田小麦反复地拨着电话,却永远都是“您拨打的电话忆关机”。她悲伤地仰起头来,可惜隔着那么多空空的客舱,她无缘看到就在摩天轮上的秋收。

十分钟后,她回到了地面上,再也不敢回头看伤心的摩天轮,匆忙离开锦江乐园,前往不远处的龙华殡仪馆。

第十三章

两小时后。

墓地。

荒凉肃杀的郊外,虽然有不少扫墓的人们,却还保持几分安静,谁都不敢打扰安息的亡魂。田小麦手捧着父亲的骨灰盒,陪伴在旁的还有父亲生前的同事们,比如负责钱灵遇害案的警官老王。从追悼会到火化再到下葬,全是由他们来安排的,让小麦省了不少心。

妈妈的坟墓也在这里,十多年前买的时候就是双|­茓­——父亲老早就给自己安排好了,迟早要埋到死去的妻子身边。

墓地距离南明路倒是不远,小麦心想父亲在地底是不会安心的。就算到了另一个世界,他也不会忘记1995年和2000年在南明路上的两桩凶杀案,不会忘记缠绕在许碧真和慕容老师脖子上的神秘的紫­色­丝巾。那只恶鬼,是父亲终生唯一没有抓住的凶手。

现在,这个任务落到了警官老王的手中,也落到了田小麦的心头。她手捧着父亲的骨灰,那个高大魁梧的男人,曾经结实沉重的身躯,如今竟已化作一堆骨片与灰尘,还有没烧化的半片金属,那是越南战争中留在他身上,又折磨了他半辈子的美国佬的弹片。

化为骨灰的父亲,安静地躺在独生女的怀中,就好像小时候的她躺在爸爸宽阔的胸膛里——每个孩子都要经历这个过程,从躺在父母的怀抱里,直到父母躺在自己的怀抱里。

只有在这个时刻,孩子才真正长大。

终于,大家来到久违的墓碑前,两个墓|­茓­并排躺在地上,属于妈妈的那个早已被水泥封死,上面覆盖着一层厚厚的尘土,而属于爸爸的那个墓|­茓­,只是盖着一块大理石板。几个老警察一边抹着眼泪,一边打开墓|­茓­的盖板。然后,田小麦亲手把父亲的骨灰盒,埋进妈妈身边的墓|­茓­里。她并不忌讳父亲的骨灰,轻轻吻了一下骨灰盒,因为这是与父亲的最后一面了。

随后,老王拿来一桶水泥,亲手把父亲的墓|­茓­封死了。

“再见!”

整个下葬过程中,小麦并没有流泪,她不想把自己悲伤的情绪再传递给墓|­茓­中的父亲。至少,他已经和妈妈在一起了。希望他们在那个世界不要再吵架,希望他们就像自己刚出生的时候那样幸福。

“爸爸,请原谅女儿,你一定要开心啊!”

她对着墓碑大喊起来,老警察们已为墓碑上“田跃进”三个字描上颜­色­,并把他的陶瓷相片镶嵌上墓碑。

几分钟后,父亲和母亲的名字以及照片,都刻在了同一块墓碑上。

老警察们又陪伴小麦站了好一会儿,老王喃喃自语地说:“十五年前,我只有二十五岁,刚刚调到我们局里,是你爸爸手把手地教会我,应该怎样才能成为一个好警察。很遗憾,十五年过去了,南明路那桩凶案还没有破获,就连受害人的丈夫和儿子也都离开了人世。而你爸爸也已经不在了。但抓住那只恶鬼,是他永远的心愿,我到死也不会放弃的!”

受害人的儿子还活着!

刹那间,小麦几乎说出了这句话,却又硬生生咽了回去。

她再度看着父亲的墓碑,看着两个大理石盖板下的墓|­茓­。又一阵寒风吹过她的发际,触动了脑中的某根神经。

一句话如同字幕从脑海中闪过——

“等你来,我们一起把秘密从坟墓里挖出来。”

这是钱灵临死前发给她的短信。

坟墓,此刻站在坟墓前的田小麦,突然明白了什么叫做坟墓。

入土为安。

第十四章

入土为安。

两分钟钱,秋收隔着数排密集的墓碑,远远地看着田小麦。看着她在一群老警察的陪伴下,坐上警车离开墓地。

冬至夜,不到五点天就快黑了。传说今晚是鬼魂出现的日子,人们警告孩子晚上不要出门,以免惹上不­干­不净的东西。

秋收早已在墓园门口买了一束鲜花,他终于走到田跃进的墓碑钱,将花束放在刚刚下葬的田跃进跟前,放在田小麦和老警察们共同献上的那些鲜花中间。

还记得十五年前的夏天,那个大雨的夜晚,他躲在南明路小杂货店里,第一次见到田跃进的情景。虽然,老田没有如承诺的那样,为少年抓住那只恶鬼。但秋收依然感激他。感激他为自己所做的一切。感激他把孤独的自己带到家里,感激他让自己认识了他的女儿小麦。也感激他在自己逃跑以后,还专门写到西北小县城来的一封信。

在那封信的末尾,田跃进写道-

你可以成为任何人,但我不希望你做贼,我是警察,你如果做贼,我一定会抓住你!

许多年后,秋收才明白为何老田的信写得如此不客气因为老警察看过太多的案例,那些父母一方被杀害的孩子。尤其是亲眼看着父母遇难的孩子,内心往往遭受无法弥补的创伤。接下来在单亲或重组的家庭中成长,免不了会遇到种种问题。不少孩子因此成为问题少年。甚至变成未来的罪犯。

田跃进只是想提前警告这个少年,让他时时刻刻保持一颗警惕之心。

十年前田跃进坚决反对秋收与小麦在一起,甚至还专门为此教训过秋收。

此刻,面对老警察的墓碑,他却丝毫都恨不起来。

他只是默默地看着墓碑,直到冬至的天­色­越来越暗,一切都隐入黑­色­的混沌。

2001年,秋收在法律上死了,田跃进听说这个消息,一定为之难过了很久吧?

那时,“死后”的秋收,正坐在拥挤嘈杂的南下火车里,看着许多满怀憧憬的年轻目光,却不知道自己还能向往什么,仅有的愿望,也只是“活下去”三个字。

这时候,他认为生活就是“生下来,然后活下去。”

秋收的第一站是广州,在这里,开始了颠沛流离的打工生涯。幸好有替他死的那人的身份证,可以很容易找到工作。他使用身份证上“李罡”的名字,起先在工厂打工,后来骑助动车做过快递员,然后是在餐馆端盘子的传菜员,又做桑拿房和夜总会的保安,最体面的一份工作是推销员。可以得到老板发的一套白衬衫。大多数时间他都住在员工宿舍。有时也跟许多人在城中村合租,一日三餐基本靠盒饭打发。

那一年,孙志刚还活着。

那一年,秋收与孙志刚在同一座城市打工。

那是一家香港人开得成衣工厂,老板在一夜之间逃出关口,秋收和一群工人被赶到了大街上,只有二十岁的秋收对这样的变化毫无防备,一下子也找不到其他工作,茫然地背着唯一的行李吉他,流浪在横跨珠江的许多桥下。

桥洞,是不幸流离失所的人们的天堂。

秋收也在桥洞下露宿过几夜,好在那是一年中最热的几天,只要垫几张破报纸就能睡觉。

直到一天晚上,他在睡梦中被人拎了起来,抓到一辆拥挤的面包车里,里面挤满了和他差不多的人。而他最后清醒的意识,就是拼命抓着自己的吉他。他们被送到一个院子,那是当年的收容所。秋收没敢拿出李罡的身份证,他被认定为一个盲流,将被送上火车赶出这座城市。

他在收容所里度过了悲惨的几天,即便身上最后一分钱都被人抢去,他还是死死抱着吉他不放。然而,他并没有像别人那样被遣返原籍,而是被一个强壮的汉子领了出来。

秋收看到那个汉子就有些害怕,但心想总比死在收容所里好吧?于是,他跟着汉子来到一个出租屋里,在那里认识了大哥,二哥、三个....直到六哥。

秋收成了他们的老七。他们每天待在出租屋里打牌,准时吃到新鲜的饭菜,晚上还能出去洗热水澡,日子过得煞是惬意。然而,他总是怀疑这些人的来历,不晓得他们的钱是从哪里来的。

一个月后,有天晚上,六个哥哥回到出租屋,还带来一个四五岁的小女孩。他们关照秋收,必须把小女孩看紧,二十四小时寸步不离。可是,小女孩不停地哭喊,整夜不肯睡觉,拼命叫着爸爸妈妈,他从小女孩穿的衣服判断,多半是有钱人家的孩子秋收突然才明白,这是一个专门绑架勒索的犯罪集团!

白天,“哥哥”们要出去­干­活了,大哥临行前再次关照秋收,说只要照看孩子三天。大哥随手给了秋收两千元,答应只要三天过去,就会把小女孩送回给她父母,秋收还可以得到十倍于此的奖励。

等到“哥哥”们远去以后,秋收带着小女孩逃出了出租屋,还没忘记带上吉他。小女孩基本只会粤语,更说不清自家的地址。秋收费了好一番波折,才找到她家的门口。那是一栋别墅,但他没敢进去,更不敢见她的父母,而是迅速逃跑了。他没走远,躲在附近树丛中,看到别墅大门打开,一对夫­妇­惊讶地抱紧女儿,痛哭流涕,这才悄然离去。

然后,秋收找了一部公用电话,拨打了110,告诉警方“哥哥”们的出租屋地址。

几周以后,他在广州找到了一个夜总会保安的工作。员工宿舍里有台二手彩电,秋收在电视新闻里看到了戴手铐的“大哥”,警方说他们专门绑架有钱人的小孩,赎金到手以后就撕票。报道里提到警方已追捕他们多年,最近根据一条市民提供的线索,迅速果断地抓获了这个绑架团伙。

“谢谢!”

数年之后,秋收大声地对墓碑下得田跃进说。

第十五章

冬至夜。

小麦从郊外的墓地赶回市区。虽然搭乘老王的警车,还是堵了两个多小时,只能在车上吃些饼­干­充饥,她让警车开到市中心一条幽暗的小路,停在一栋老房子门前老王这才明白,小麦要重返钱灵遇害的现场。

“需要我陪你进去吗?”

“不,我自己可以应付。”

小麦拒绝了一车警察的好意,独自下车让他们早点回家。

过早黑暗的天空下,她按响了钱灵生前租住的房门。开门的照例是房东太太,小麦说想看看钱灵住过的房子因为成了凶宅,至今还未租出去。房东太太很是郁闷,再次看到小麦更不会有好脸­色­,不过,当小麦塞给她一大沓钞票,她和颜悦­色­地开了门,把小麦引入曾经的凶杀现场。

还是那幽静的小院,在冬至夜的黑暗覆盖下,竟显出墓地般的凄凉,房东太太害怕引来晦气,急忙闪身离开了,只留小麦独自站在寒风里。

她看到了那颗树。

当离开父亲的墓地,小麦就不停地看着手机,看着钱灵最后发来的那条短信-

“等你来,我们一起把秘密从坟墓里挖出来。”

还有什么秘密?

她低头回忆自己和钱灵的少女时代,回忆高考前夕每个共同度过的夜晚....

等一等!小麦想起了什么....那棵树...树....

入土为安。

此刻,发生过凶案的庭院里,那颗孤零零的梅树,却长得更旺盛了。很快就会开出冷艳的梅花钱灵最喜欢的就是梅花,高二那年寒假,还拖着小麦去苏州赏过梅,高考前夕她们不开心的时候,钱灵就把她们两个合影的大头贴,埋葬到宿舍楼外梅花树下的泥土中,就好像把她们的友情埋进了坟墓。

坟墓梅树下就是钱灵所说的坟墓!这也是她在绝笔短信里的意思“等你来,我们一起把秘密从坟墓里挖出来。”

小麦痴痴地看着这株梅树,只有它才不害怕寒冷,希望它也不要害怕被挖掘。

回到钱灵遇害的屋里,她翻箱倒柜找出一把不锈钢叉子,拿着这把可笑的工具,回到梅树底下挖起泥土。

没想到这把小叉子还挺管用,她用手机屏幕照明,挖出一个足球大小的坑,在挖到梅树根须的同时,也戳到某个金属物体。换做双手小心地去除泥土,她发现一个铁皮盒子那是钱灵高中时放在宿舍的饼­干­盒子,小麦记得自己和室友们经常偷吃那些饼­干­,还几次惹得钱灵生气呢。

小心翼翼将饼­干­盒捧出来,回到钱灵住过的客厅,好似已被死去的她灵魂附体。

田小麦闭上眼睛默默祈祷,然后对着空气说:“亲爱的,我来把秘密从坟墓中挖出来了!”

她打开了饼­干­盒子。

盒子里有一个厚厚的笔记本,拿出来一看,正是钱灵的日记本!小麦将它牢牢放在心口,钱灵会不会因为这个秘密而死?

颤抖着打开日记本,果然是钱灵的字迹。第一页是1998年11月19日,钱灵的爸爸把这个日记本作为礼物送给女儿,从此她决定每天都在这个日记本上记录自己的心情。记得高中时,常看到钱灵晚上趴在上铺写日记。每当小麦悄悄爬上去,她就会一脸严肃地合上日记,坚决不让别人看一个字,平时,钱灵把日记锁在抽屉里,这是对死党唯一保留的秘密。

此刻,这些秘密全部大白于小麦的眼中,想必也是钱灵死前的遗愿。

她翻着当年死党的日记,几乎每一页都会写到“小麦”两个字,描写少女之间的金兰情,还有每个夜晚说的悄悄话,以及钱灵对许多老师和同学的评价,大多是令人喷饭的挖苦。

从这些已被埋入坟墓的字里行间,看得出自己在钱灵心中的地位-没有任何人可以替代自己,就像她生命中最珍贵的快乐,有几页甚至这样写道

“我爱小麦,就像那些漂亮男生那样爱小麦,小麦也这样爱我吗?”

看到这里,对于钱灵假冒她写纸条的愤怒与怨恨,全变成大颗大颗的眼泪,打湿了那些多年前的圆珠笔迹。

她不愿再看这些内容了,直接翻到2000年6月,高考前夕最黑暗的那个月。

2000年6月28日 星期三

我讨厌他!我讨厌他出现以后,小麦就对我越来越冷淡!一个什么都没有的乡下孩子,凭什么和我的小麦在一起?他完全配不上我的小麦!听说他的妈妈过去也在对面开店,却被人活活勒死了天知道是什么原因!有这种妈妈的小孩,心理肯定有问题,小麦跟着他一定会倒霉的!

2000年6月29日 星期四

我很难过!这些天看着小麦难过的样子,其实我的心里比她更难过!她还在想着那个小子,不知道他用了什么魔法,我嫉妒他,我嫉妒他夺走了小麦的心!就算我们阻拦他们不再见面,但是等到高考结束以后,他就可以正大光明地来找她了,这太可怕了,小麦就要被他毁了,不,我要救她!

2000年6月30日 星期五

对不起,小麦!今天,我做了一件对不起你的事情,但我都是为了你好,我模仿你的笔迹,给他写了一张分手的纸条,要把他骗到那个可怕的地下室。他却让我带给你一张纸条,当然我是绝对不会交给你的!

下午四点,天知道我是哪来的勇气,悄悄地守在旧工厂里,等到他走进地下室,便拼命地关上那道铁门,再用尽全力将门把手转紧-无论如何他都出不来了。

现在,我已经回到家里,他一定非常后悔认识你。

钱灵日记的这一页里,也是最让小麦震惊的这一页里,还夹着一张发黄的纸条,上面写着一行潦草的字迹,这是秋收的笔迹

我心里很难过

“我心里很难过?”

小麦轻轻读出了这句话,这句秋收写给她的话,迟到了十年才收到的话,似乎成了自己此刻心情的写照。

如果,十年前的高考前夕,小麦能够看到这张纸条,而不是被钱灵中途扣下的话,说不定所有人的命运都会在瞬间改变。

等一等-真的会因此而改变吗?她低头想了一下,却又无奈地摇了摇头。

唯一可以确定的是,她心里也在难受他。

他同样也应该是如此吧?

小麦将这张小纸条紧紧护在心口,又放到­唇­边碰了碰。

继续看下一页的钱灵日记-

2000年7月1日 星期六

今天,从早到晚都在复习,但我有些担心他会不会还被关在地下?如果一直被关在那里的话,他会不会饿死呢?天哪,我为什么没想到这一点?他会死的!天哪,他会死的!我该怎么做?跑回去把门再转开?不,我不敢再去那里了,如果把那扇门打开,愤怒的他一定会当场把我打死,或者报警把我抓起来,那样我就无法参加高考了!不,我不能去!我好害怕!

2000年7月2日 星期日

大雨,从没见过那么大的雨。特别是今晚的电闪雷鸣,有个响雷几乎刺破耳朵,就像专门为我打的,我吓得缩在床上不敢动。

他,是不是已经死了呢?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对不起!

2000年7月3日 星期一

雨,还没有停。

害怕害怕害怕害怕害怕害怕害怕害怕害怕害怕

2000年7月4日 星期二

我不会再回去了,永远不会再回南明高中了。

2000年7月5日 星期三

他,肯定已经死了!

2000年7月6日 星期四

我杀了他!

这是钱灵日记的最后一页。

从此以后,她没在日记本上写过一个字,却仍然小心地将它珍藏在身边,直至她搬到这里,正好庭院里有棵梅树,便将这个记录着“杀人秘密”的日记本,埋葬在梅树下的泥土中。

小麦合上日记本,再也流不出泪水了,急促的呼吸让自己差点昏厥。她终于明白钱灵临死前写的“我杀过人”,指的就是将秋收关进地下室这件事!

如果钱灵知道秋收其实还活着,能不能减轻她的内疚和痛苦?

她的目光飘出窗外,落在冬至夜孤独的梅树上。

第十六章

还记得许多年前的春天

那时的我还没剪去长发

没有信用卡也没有她

没有二十四小时热水的家

可当初的我是那么快乐

虽然只有一把破木吉他

在街上在桥下在田野中

唱着那无人问津的歌谣

如果有一天我老无所依

请把我留在在那时光里

如果有一天我悄然离去

请把我埋在这春天里

还记得那些寂寞的春天

那时的我还没冒起胡须

没有情人节没有礼物

没有我那可爱的小公主

可我觉得一切没那么糟

虽然我只有对爱的幻想

在清晨在夜晚在风中

唱着那无人问津的歌谣……

午夜的地下通道,两个满头长发的流浪歌手手捧吉他,唱着这首汪峰的《春天里》。

这里距火车站不过两百米,头顶就是通往遥远北方的铁轨。地下通道里有常年无法散去的气味,顶上昏黄老旧的路灯坏了一半,剩下一半也不时如鬼火闪烁,正是标准的恐怖片外景拍摄地。坟墓般寂静的通道,只剩下这嘶哑激越的歌声,只剩下两个流浪歌手,还有一个偶然路过的男人。

路过的男人停下脚步,看着流浪歌手的吉他,像尊雕塑似的独自围观。

他的名字叫秋收。

同样的冬至夜,冰冷彻骨,黑夜茫茫,同样的孑然一身。离开郊外的墓地,秋收没有回去清理密密麻麻的货款账目,而是像个行尸走­肉­孤魂野鬼,游荡在难得清冷的街头。他习惯­性­地来到火车站,在冬至这样的夜晚,广场上仍有过夜的人群,散发着浓郁的乡土气味。他习惯­性­地来到火车站,在冬至这样的夜晚,广场上仍有过夜的人群,散发着浓郁的乡土气味。他看到两个巡警走了过来,便低头走入附近的地下通道。

他听到了《春天里》。

“也许有天我老无所依,请把我留在在那时光里。如果有一天我悄然离去,请把我埋在在这春天里。”

他想,自己注定将老无所依。

如果,一定要为自己找一个埋葬的所在,他希望是十年前的春天。

两个流浪歌手依然在歌唱,也许是今晚找不到住宿的地方,索­性­一夜高歌抵御寒冷。看着那两把不断发出共鸣的吉他,秋收禁不住想起了相同的地下通道中的岁月。

他在广东漂泊了七年,广州、东莞、中山、南海、顺德、佛山、惠州、珠海……几乎珠三角每个城市都跑遍了,却从没去过近在咫尺的香港和澳门。

最后一年,他在深圳——严格来说是富士康深圳厂区,他是一线的­操­作工,没日没夜扑在流水线上,只有加班才能挣到超过最低工资的钱。最后一个月,感觉双脚都与流水线连在一起,双手也被粘在­操­作台上,如同机器传送带上的零件,不停组装那些iPhone手机部件。身体里仿佛不再有备注流动,双手碰撞时发出金属声,肌­肉­也变成灰­色­的钢铁,关节变成液压齿轮,躯­干­布满电线和开关,密密麻麻印满­操­作说明。他的脸上已没有眼睛鼻子和嘴巴,而是一张闪烁着数字的屏幕!整个厂房再没有一个人,只剩一台台类似人形的机器,每一个都有金属手臂,两条金属支架固定在地面,顶上布满红­色­数字的屏幕,一丝不苟地­操­作着,以超过人类十倍的效率,飞快装配漂亮的iPhone……

那个瞬间,秋收感觉再在富士康这么­干­下去,随时随地都可能再度跳楼自杀。

他选择了辞职。

刚好碰上全球金融危机爆发,许多外贸工厂裁员,等了两个月都没找到工作。这是秋收最落泊的时刻,只能从群租房里搬出来,一日三餐都无着落,怀里只剩几十块钱,唯一值点钱的东西,就是那把跟随他多年的木吉他。他栖身在火车站外的地下通道,在汹涌的人潮经过时,像个乞丐边弹边唱,期待路过的人们扔点钞票。午夜无人的时刻,他依然在地下弹着吉他,只想驱散寒冷与寂静。至少,有一把忠诚的吉他陪伴,要比当年被锁在地底的数十个小时幸福多了。

秋收弹得最多的歌,是伍佰的《美丽新世界》……

三个月后,他带着地下通道里弹吉他挣来的三千块钱,买了一张北上的火车票,重回那座给他伤心记忆的城市。

回到阔别多年的上海,这座城市又已变幻了模样,秋收住进滚地龙般的群租房,用六百块钱买了台二手电脑,开始淘宝店主的生涯……

第十七章

2010年12月23日。

田小麦向老板请了几天事假,同事们都以为她陪男朋友出国度圣诞去了。

她必须找到秋收,不仅为了自己,也为了死去的人们。

上午,她仔细查看古飞的手机,在密密麻麻的通讯录里,有个名字后面带着“(仓库)”——“魔女区”的仓库管理员?从网上看那么多的货物,堆在古飞房子里的只是个零头,必然有更大的仓库。

她冷静地想了套说辞,然后用古飞的手机拨通那个号码。

“喂?”

电话那边响起一个中年男人的声音,小麦用春风拂面般的语气说:“您好!我是阿秋的朋友,现在我已接替了古飞的工作,阿秋让我到仓库来看一下货。"

“他不是都折价处理给我的老板了吗?”

幸好她脑子转得快:“是,但有件货他想自己带走。”

“好吧,下午再过来吧。”

“对不起,能告诉我具体地址吗?我第一次去怕找不到。”

对方不耐烦地报出一个地址,果然是位于郊区的工厂仓库区。

午后,小麦早早出了门,包里藏着钱灵的日记本。

她不敢打扮得太好,握被仓库管理员看出破绽。在衣橱里翻了半天,找出一件大学时留下的羽绒服,穿起来很像刚毕业的大学生,这样就符合伪装的身份了。

不过,她没急着坐电梯下去,而是去楼下老丁的家门口,敲了好久的门都没反应。连续几天找不到他了,也没在小区里看到过他的出租车,难道他莫名其妙地失踪了?

小麦在路边拦了辆出租车,前往外环线附近的那间仓库。

一路看着萧瑟的冬景,来到那条集装箱卡车出没的路上,两边都是各种工厂和仓库,好不容易才找到门牌号码。穿过一条深深的走道,她见到一座巨大的建筑,体积如同世博会的某个场馆。仓库有个供卡车直接进出的大门,她绕到一扇小门前,按响外面的门铃。

等了好久,才有一个中年男人打开房门,正是上午通过电话的男人。

他一看是个穿着普通的女孩,又未化什么妆,便没对她产生怀疑,带着她径直走进仓库内部。

小麦惊讶地看着仓库,至少有两个宜家那么大!货物从地面堆到十米高的架子上,既有木箱装载的庞然大物,也有许多个堆在一起的小纸箱,仅从外表难以看出装着什么东西——但她相信这个仓库里装着整个世界——本店可以买到你想要的一切!

“没吓着你吧?”管理员见怪不怪地说,偌大的仓库充满他的回声,“这里全是阿秋的货,他经常亲自押送大宗货物进来,阿飞差不多每天都来提货。我亲眼看着他们的生意越做越大,也不知道是怎么卖掉的,我估计现在仓库里的货至少值一千万吧。”

小麦按照既定的计划,装模作样掏出手机说:“哎呀,我的手机没电了!大叔,能不能借我手机用一下?我要给阿秋打个电话。”

“小姑娘,你怎么做事的啊?”

看着管理员不爽的表情,她强迫自己摆出撒娇样:“大叔,求求你了,我有急事找他呢。”

大叔到底心软,经不住女孩这么纠缠,就把自己的手机交给她:“快点啊!”

“谢谢!”

小麦接过手机躲到一边,迅速输入秋收的号码,给他发了一条短信——

“仓库失窃!你快回来,帮我想想办法!急!”

短信发出后,她立刻将它从已发送短信中删除,免得被管理员发现。她又装模作样说了几句话,好像是跟秋收通过电话,才把手机还给管理员。

随后,小麦离开仓库,但没走过,就躲在进入仓库的路边。她找了一个背风的角落,将羽绒服领子竖起来抵御寒冷。

第十八章

下午五点,夕阳差不多快要萍,天­色­已经暗淡下来。

郊外仓库的小道边,田小麦等了足足两个钟头,不停地在风中跳着保持体温。她决心就算等到明天早上,也要这么等下去。

暮­色­中的西风越发猛烈,带着冰冷刺骨的寒流,将她的长发高高扬起。就在冻到鼻子几乎塞住时,她远远看到辆黑­色­轻型摩托,上面是一个戴着头盔的黑衣男子。

即便看不到他的脸,她也能确定就是他!

等到轻摩飞快地靠近,小麦突然从旁边冲出来,冒着被他撞倒的危险,迫使他紧急减速。无法看清头盔后面的表情,但她猜得出秋收一定非常惊讶——她怎么会在这里?

但他立即反应了过来,无情地甩开她抓住轻摩的双手,调转车头向外面飞驰而去。

小麦拼命地在后追赶,一直追到黄昏的马路上,但双腿怎快得过轻摩轮子?只见那个黑­色­的骑士忆在夕阳中渐渐远去……

她站在马路的中心,绝望地大喊起来:“秋收!我要告诉你,我一直爱着你!我这一生,只爱过你一个人!我从来,从来没做过伤害你的事!请你回来!”

喊完最后一个字,她虚脱地倒在马路上。含着泪水的眼睛,看着寒冷的天空越来越暗,看着夜­色­渐渐布满荒野,看着细雪从浓云间飘落下来。

雪,今年冬天的第一场雪,就在这个时刻降临到她的脸上。

倒在马路中间的小麦,当即阻塞了交通,许多汽车停下来,包括几辆粗野的集卡。附近也有人跑来围观,有些司机跳下车来,很快围绕了许多人,但谁都不敢来扶小麦——也难怪,在如今的社会,谁敢惹这样的麻烦做好事?万一被倒地的人抓住要你负责岂不倒霉?

她看不见那些冷漠围观的人们,也看不见前后那么多排队的汽车,只看到一片片雪花飘落,冰冷地晶莹地轻巧地落在她的脸上,转眼被温热的泪水融化,却带来一种奇怪地热量,像要把皮肤燃烧起来。

雪,她想让这场雪把自己埋葬。

这时有个警察走过来,是来疏导交通堵塞的,严厉地吼道:“喂,你没事吧?”

她茫然地摇摇头,就当警察要蹲下来扶她时,却听到一辆轻巧摩由远及近的声音。

警察下意识地转头看去,小麦继续躺在地上。在愈下愈大的雪幕之间,在早早亮起的路灯之下,她看见一个黑­色­的骑士,飞驰到自己的身边,就像踏着七彩祥云而来的盖世英雄。

他来了。

小麦看到那双长长的腿,靠近自己半蹲下来。

然后,她看到一张脱下头盔的脸——被她遗忘了十年,也悄悄储存了十年的脸。

黑夜提前降临,看不清秋收的表情,只能感受到他有力的双手,抱起了躺在地上的自己,将她稳稳地放在轻摩旁边。她搭住秋收宽阔的肩膀,本能地跨到轻摩后俯上,如同坐上十年前的自行车后座。

警察以及围观的人们,措手不及地看着这一幕发生,看着秋收戴上头盔,发动车子呼啸着离去——此刻,交通广播电台的女主播,欣喜地告诉听众,这条路的交通堵塞解除了。

郊外的黑夜,荒野的道路,狂风与大在雪,骑士与美女。

小麦侧脸靠着他的肩膀,将整个身体紧紧贴着他的后背,双手绕过他的腰握在一起,似乎就要这样与他融为一体,永远飞驰在这条没有尽头的路上……

黑­色­长发,沾着刚落下的白雪,透着融化了的雪水,带着轻巧摩散发的汽油味,飘扬在2010年的上海冬夜。

第十九章

雪夜。

小麦满足地闭着眼睛,坐在轻摩后面回到市区。这是五角场的外围,附近有几所著名大学,不少准备过圣诞的大学生在街上逛着。轻摩转进一个居民小区——并不比古飞住的地方好到哪里去,秋收在一个楼道前停了下来。

她重新睁开眼睛,仍然拉住他不肯放手,她怕像从前那样,一旦把手放开,他就会消失得无影无踪。楼梯昏暗的灯光下,照出秋收平静的表情,他带着小麦走到四楼,打开一个不起眼的房门。

这里才是秋收住的地方,要比古飞那里­干­净了许多,房屋装修也是中规中矩,风格竟和小麦家里差不多。客厅摆着沙发和电视机,还有个看似很久没用过的餐桌。这是个两室两厅的单元,还有个房间是朝北的书房,却一字排开三台电脑——这是开淘宝店吃饭的家伙,大概同时开几个电脑方便客服吧。她没看到其他值钱的东西,家具和摆设估计都是房东留下的。

小麦回头埋在他的怀里说:“你的‘魔女区’生意这么好,为什么不住得更好一些?”

“月租两千,我觉得已经住得很好了。”秋收温柔地揉着她的头发,就像摸着自己养的小宠物,“你有没有跟十几个人合住在一个单元里?有没有试过住在违章搭建的临时房里?有没有在夏天的大桥底下过过夜?有没有在火车上的人行通道里睡死过?”

“别说了!”小麦心疼地封住他的嘴巴,“我知道这么多年来,你受了很多很多的苦。这些全是我的不好,我应该把你照顾好的,这是我的责任!”

“没关系,这些苦并不算什么。”

她明白他的意思——十八岁那年发生的事情,才是真正毁灭他的苦难。

“是,我知道没办法弥补你受到的伤害,但是未来可以变得更好!可以住更好的房子,可以过上更好的生活,我们一起来努力!”

“更好的生活?这不是我的目的,我在淘宝网上开店,苦心经营‘魔女区’的真正目的,是为了找到杀死我妈妈的凶手,并且替她复仇!”

“你找到凶手了?”

秋收不置可否地闭上了眼睛。

“听着,我不在乎凶手是谁!对我来说,最重要的是你!我要跟你说清楚,不能再让这个错误继续下去。”

“小麦,那么多年过去。”他走到窗边看着楼下,黑夜里的雪渐渐积起来,“其实,我早已经原谅你了。”

“不,这还不够,你必须要知道一切!”

说罢,她从包里掏出来钱灵的日记本。

秋收疑惑地接过日记本,做到沙发上小心地翻看。

她的心底也在乱跳,紧张地说了一句:“你可以直接翻到2000年6月下旬。”

五分钟后,秋收缓缓地合上日记本,将头埋到膝盖之间,身体微微地颤抖起来。

他不想在女人面前流泪。

可是,无论他怎么控制情绪,都不能抑制内心的伤痛,很快就痛哭流涕。

小麦温柔地抱住他,在耳边安慰:“这就是命运,我们都不能埋怨任何人!”

他痛哭了数分钟,红着眼圈站起来:“我恨了你那么多年,却恨错了对象!其实,我并不恨那张纸条,也不恨你要和我分手,甚至都不恨你把我关在地下。我恨的是那件事导致的后果——我的父亲,在那个大雨的夜晚,为了找我而被卡车撞死,他才是最无辜的人!

秋收的眼泪已经停止,小麦的泪水却涌了出来:“你知道吗?当我高考结束以后,我又到学校对面去找你,可你已经消失了。”

她重新打开从泥土里挖出的钱灵的日记本,抽出十年前秋收写给她的小纸条——

我心里难受你

秋收看着十年前自己写下的字,怅然若失:“我以为,那时候你已经不在乎我了。”

“我在乎的,我心里也难受你……只是,后来暂时遗忘了。”她躺在秋收怀中,抹去眼泪说,“秋收,你经历了太多太多的事,我想有些事你一定比我更清楚。”

“也许吧。”

“最近几个月,我始终在想一个问题,但得不出真正的答案。”

“你想问什么?”

秋收平静地看着她的眼睛,还是那双十八岁少年的眼睛,只是多了一些岁月的­阴­霾。

“人生是什么?”

“我们生下来,然后又死掉。”

他浅浅地说出答案,就像说一件无关紧要的小事,又浅浅地微笑一下。

小麦没想到如此复杂的问题,却得到一个如此简单的答案。她皱着眉头思量片刻,觉得这可能是唯一正确的答案。她也给了秋收一个浅浅的微笑。两个人相视微笑,似乎是十年来最放松的时刻。

“秋收,我们第一次见面是什么时候?”

“十五年前,1995年。”

田小麦变作了十八岁时的表情:“是啊,那年我们都只有十三岁,还记得那时的情景吗?”

“那天,在我妈妈死后,我已无家可归,你爸爸带我住到你家里。”

“我想起来了!对不起,那天我对你非常冷淡,我真后悔!为什么那时候不对你好一些?”

“没关系,因为那时候你看不起我。”他早已不再介意了,摸着她的嘴­唇­,“在这座城市里,从没有人看得起我。后来,除了你。”

其实,除了她之外,还有另一个人,只是那个人早已经化为幽灵。

“对不起!”她又一次控制不住泪水,抬头却看到墙上挂着的木吉他,“这就是当年你为我弹过的那把?”

“是啊。”他站起来抚摸老旧的木质表面,多年来保养得还不错,“当我最穷苦潦倒的时候,这是我身上最后最珍贵的东西,就算穷得连包子都买不起,我也舍不得卖掉它。”

“你再为我唱一首歌吧。”

她想,这个要求并不过分。

秋收摘下吉他:“想听哪一首?”

“就弹十八岁那年,当我们被分开以后,你在学校的围墙外弹的那首歌。”

他的眼皮跳了一下。那个凌晨声嘶力竭的歌声,以及随后遭到的殴打,全都涌上了心头,身体似乎都隐隐作痛起来。稍稍调整了琴弦,他闭上眼睛深吸了一口气,手指拨出一串音符。

“喝醉了以后,还能想些什么,是纯纯的爱,是飘飘的愁……”

十年前的凌晨,小麦趴在女生寝室的窗台上,看不到黑夜里他弹吉他的样子。此刻,他就坐在她的面前,只弹给她一个人听。即便,再也无法挽回错失的十年,她仍然深深念着这首歌,念着这个唱歌的少年——如今已是一个男人。

他的声线已改变许多,技术也有所进步,想必苦闷的时候一直在弹。唱到副歌部分,并未如当年那样吼起来。那是少年荷尔蒙的激|情。如今他已不需要火山似的爆发,只要像溪流一样源源不断。

有一个美丽的新世界,它在远方等我。

那里有天真的孩子,还有姑娘的酒窝……

有一个美丽的新世界,叫我慢慢地走。

海浪它总是一波波,不要停歇不回头……

啦……啦……啦……

第二十章

天,亮了。

雪再度乘着风势飘舞起来,漫天遍野地覆盖着大地。

平安夜的雪。

今夜,许多年轻的恋人们,都会站在雪地里祈祷幸福。

但对于秋收来说,活到二十八岁,却从没享受过圣诞节——以前每到圣诞时节,就是工厂最忙碌的时刻,他总是被迫或自愿地不停加班。还记得去年今天,是“魔女区”订单最多的一天,人们都在购买各种特别的圣诞礼物。

踩着一地坚韧的白雪,缓缓穿过冬天的荒野。十年前这片广阔破旧的工厂,已被各种建筑挤压殆尽,只剩这座最后的废墟,如同即将被爆破的暗堡。

他不知道小麦是否醒了,是否还在重温昨晚的欢愉,但他想,自己永远不会再回去了。

一粒雪,轻轻落到他的眼里,又迅速地融化,像泪水一样滴下来。

转入那件残破的厂房,走下地道,再度将耳朵贴在“舱门”上。

这道囚禁过他三天三夜的“舱门”,永远改变了他命运的“舱门”。

“舱门”里才是真正的魔女区。

门里传来一阵奇怪的声音,那不是十年前留下的回声,而是此时此刻从舱门里响起的。

魔女区里有人?

然而,秋收丝毫都不惊讶,反而陷入了回忆之中。比如那条神秘的紫­色­丝巾。

但在他的记忆力,不仅仅只有这条丝巾。

一年前,“魔女区”网店经营已初具规模,积攒起了一笔不小的积蓄,足够在上海买半套房子了。秋收想起了留在老家的外婆——世界上他最后的亲人。

于是,他与回家过年的民工们一同坐上开往大西北的火车,带着一张二十万元的银行卡,时隔八年后回到黄土地里的小县城。秋收没有故意伪装自己,这些年来他的形象已大为改变,就像经历过数年监狱生涯的基督山伯爵,即便回到少年时的玩伴们跟前,也再没有人认得出他了。当他回到老宅门口的时候,却发现门口早已布满了尘土,只待拆迁队来把他送入坟墓。

外婆已在两年前离世了。

秋收又找到了外婆的坟墓,就在郊外一片荒凉的田野深处,爸爸妈妈也埋在那里。

他趴在外婆的坟前哭了很久,又跪在父母的墓碑前,平静地说——

“妈妈,我会亲手抓住杀害你的凶手,然后亲手杀了他,我发誓。”

“爸爸,我也会为你报仇的。”

说罢,原本晴朗的天空骤然下起了鹅毛大雪。

痴痴地在雪地里站了很久,直到整个世界变成了白茫茫一片,就像眼前埋葬在墓碑中的人们,也像是他自己被毁灭了的人生。

秋收顶着大雪回到县城,他还想再看出生长大的老宅最后一眼。满地积雪的街道空无一人,他轻松地越过几乎倒塌的院墙,打开早已破败的窗户,进入布满陈腐气息的屋中。这个寂静的世界如同冰窖,大概外婆身处的墓|­茓­里也没有这么冷吧?

自从外婆离世以后,老宅就再也没有了人,不时有梁上君子光顾这里。他们把所有能搬的能拿的都偷光了,就连父母结婚时的大木床,也被邻居拆散掉当做冬天的柴火烧了。最后剩下的只有一个大木箱子,那几乎是妈妈结婚时唯一的嫁妆。因为实在太过于沉重,没有人能单独把它搬走,方才幸运地等到了少主人归来。

木箱上的大锁早已锈死,秋收找了一把铁铲,费劲全力才把锁打开。翻开沉重的箱盖,里头全是以前的旧衣服,其中大部分都属于妈妈——看款式都是八十年代的。在秋收童年的记忆力,妈妈是个爱漂亮爱打扮的女人,即便在这偏远的小县城,也被大家当做明星看待。人们都说秋收的爸爸虽然老实巴交,却有着前世修来的好福气。

秋收的双手微微颤抖,轻轻翻着妈妈穿过的衣服,好像还在抚摸二十年前妈妈的身体,那个早已化为灰烬的冰凉的身体。

妈妈,应该是他爱过的第一个女人。

就在这个古老箱子的最底下,他看到了一条丝巾。

紫­色­的丝巾。

第二十一章

2010年12月24日。

田小麦睁开眼睛,透过窗帘的晨曦,倾泻在她长长的睫毛上。她温柔地转过头去,却发现枕边人再次消失,记忆中最幸福的一个夜晚,就以这种残酷的方式结束了。

她彻底清醒,开始大声呼唤秋收,着急地打开每个房间,再也没有了他的身影。已是上午九点,她给秋收打电话,却发现他已关机。

于是,她狂乱地给秋收发了一条短信——

为什么你又一次离去?为什么不给我与你一起醒来的机会?为什么不给我每天早上将你吻醒的机会?

打开窗户才发现满地积雪,就像儿时见过的大雪天,白茫茫一片铺满地面与屋顶,仿佛世界瞬间变得不真实了。她呼吸着窗外寒冷的空气,一团团热气消散在风中,真想与他手挽着手,踏过茫茫雪地,消失在沉沉雪夜。

她耐心地替秋收整理房间,将每样东西归置整齐。打开衣橱看他的衣服,几乎全是单调的颜­色­,廉价的牌子,完全不是“魔女区”里卖的那些高档货物。不过,她没看到女人的东西,可以放心他是真正的单身。小麦打开他的冰箱,几乎什么都没有,除了十几包方便面,这个习惯倒与她相同。她取出一包面到厨房煮起来,想着以后她会努力学习烧菜,每晚都让他有好胃口。吃完早餐,她倒在铺好的床上,想象未来的二人世界——还要等待几分钟?几小时?几天?几个月?几年?还是,下辈子?

小麦打开他的电脑上网,去天涯娱乐八卦或晋江耽美闲情,是她除了网购外地最大爱好。

还没打开网页,她先看到桌面有个文件夹,名叫“客户照片”,好奇地点开来,发现里面密密麻麻的照片,几张脸还有些眼熟——其中一张竟是钱灵的照片!

就在钱灵租住的房子门口,刚好出门的样子,一看就是在马路对面偷Pāi的。更多的照片却是田小麦自己,大部分都在她家楼下,有她疲倦下班回家的照片,也有她匆忙出门坐进老丁出租车的照片。

没错,他早就掌握了小麦的情况,也知道小麦是淘宝控的宅女,这个通过淘宝网来人­肉­搜索不难。同时,秋收也掌握了钱灵的情况,他通过某种方式让钱灵知道了“魔女区”,很容易就让她上瘾了。他的买家里有百分之八十的人都对“魔女区”有不同程度的心理依赖,而只有钱灵可能影响到小麦。这就是他的­精­心设计,总有机会通过钱灵的介绍,让小麦来到“魔女区”。

而他也相信,那款神秘的紫­色­丝巾,就是对田小麦最好的诱饵。

不过,这些照片中最让小麦震惊的一张,竟是在盛赞的家门口。

就是12月10日那晚,她去参加盛赞的生日家宴,结束后盛赞父母一起送她出来,照片把四个人全照了进去。

后面几张照片虽是同时拍的,重点却不在小麦身上,而是另一个人——盛赞的爸爸。

为什么要反复拍他?其他人都被秋收忽略掉了,有几张瞄准盛先生面孔的特写,在电脑里看得特别清晰,小麦看着有些害怕——不知盛先生现在是死是活?

就是这种心灵感应,让她接到一个电话,恰是盛赞打来的。

早不打晚不打,偏偏在这个时候?她犹豫地接起来,还是保持礼貌:“你好。”

“嗯?­干­吗那么客气了?”盛赞感觉这不是情人间的说话方式,但并没意识到更严重的变化,“已经两天没接到你的电话了!”

语气里有责怪她的意思,小麦也确实是心存愧疚,含糊地回答:“对不起,这些天身体不太好,你爸爸怎么样了?”

“哎,现在还是音讯渺茫。我和妈妈都已经回家了,期待警方可以找到他吧。”

“一定会找到的!”

“小麦,今晚我在外滩预订了圣诞大餐,我下午来接你吧?”

“圣诞大餐?”

老天!现在她才想起来,今天是12月24日,平安夜。

“是啊,好不容易才订到的,是外滩看江景最好的位置。”

“哦……可是……可是……”她的嘴­唇­在颤抖,并非犹豫要不要去,而是想怎么说才不让他伤心。不,早晚都要向他坦白的,暂时的逃避并不是办法,“对不起!今晚,我不能陪你去了。”

“为什么?”

电话那头的盛赞又惊又急,好似遭遇惊天霹雳。小麦不知该如何解释,悲伤地摇头:“抱歉,以后我会跟你说的。但是,今晚真的不行!再见!”

她强行挂断电话,可以想象盛赞此刻的表情——父亲生死未卜,共度圣诞的邀请遭到女朋友的拒绝,无异于屋漏偏逢连夜雨。

不到一分钟,盛赞又打来了电话,她狠下心拒绝了来电。

接下来,每隔几分钟,他都会打个电话过来,最后逼得小麦索­性­关了机。

将近中午,还是没有秋收的踪影,她决定不再犯上次的错误,这回要长期蹲点守候,不信秋收不会再回来了。不过,她还得先回家一趟,带些日常用品和内外衣服,总不能一直穿现在这身衣服吧。为了出门以后还能回来,她在房间里翻了半天,总算翻出一大串备用钥匙。她在房门口试了试钥匙,确认后才离开。

下楼来到冬日的阳光下,踩着柔软湿滑的积雪,她像个单纯的小女孩,紧张又幸福地伸开双手,用脚踢起一团团白雪,仿佛在为自己跳舞庆祝。

“圣诞快乐!田小麦!”

俯身抓起一团雪球,她在心底祝福自己。

第二十二章

下午。

小麦回到自己家里,心急火燎地收拾好衣服。但她想想还是不放心,又带上许多小东西,像搬家似的——从此将和他一起生活?

出门前,她又想起什么。回头打开父亲的房间,将他三十六年来的工作笔记全部塞入一个大包。她想把父亲留下的这些文字,也给长大成|人的秋收看一看。

当她坐电梯下楼的时候,却极其意外地碰上了一个人——老丁。

老丁还好好地活着,正好下楼开车,顺便带了小麦一程。出租车再次绕过被封的胶州路,看到那栋被烧得焦黑的大楼,她突然间悲从中来:是谁谋杀了我们的似水年华?

车子很快开上高架,电台里正在播放一个访谈节目,嘉宾是公安局的专家,与主持人谈犯罪心理学。巧的是小麦认识这个专家,从前是爸爸的同事,还经常来家里做客。专家已说过很多案例,此刻正在谈犯罪心理学上的“模仿犯”——他说有一个特别的案例;凶手在青少年时代,目睹过自己的亲人被杀害,遭受了严重的心理创伤;长大后就产生心理变态,模仿当年亲眼见过的杀人手段,残忍地连续杀害了七个人!

小麦听到这里不禁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模仿犯?还有一部同名的小说?

她不敢再看窗外的城市,闭着眼睛越想越怕……

2000年的慕容老师,2010年的钱灵,是不是也死于“模仿犯”之手?

他们不都是死于那条紫­色­丝巾?遇害时所有的特征和细节,都与1995年南明路杂货店许碧真命案相同!

唯一可能的“模仿犯”,就是秋收!

他?

田小麦几乎咬破自己的嘴­唇­,她这一生唯一爱过的一个人,是他吗?

不错,只有他亲眼目睹过1995年的命案,只有他亲眼看到过凶手是怎样用紫­色­丝巾把女人勒死的!2000年,十八岁的秋收,是最后与慕容老师在一起的人,谁知道那个刻骨铭心的雨夜,他把老师送走以后发生过什么?

钱灵也是他的“魔女区”的VIP客户,当年正是她欺骗了他,害得他在地底舱门里被关了三天三夜,并导致了他的父亲车祸身亡——虽然他一直以为纸条是小麦写的,但钱灵毫无疑问也是帮凶,他依然有充足动机杀了她!

真的是他?

十年前的慕容老师,也是被秋收勒死的?

动机?情杀?其实,他也喜欢慕容老师——反正老师蛮喜欢他的!或者,他觉得慕容老师的私生活不­干­净,是个不纯洁的女人就该被杀?至少,慕容老师被杀害的当晚,他是最后一个出现在她身边的人,他有充分的作案时间,本就该是第一嫌疑人!没错,他用老师脖子上的丝巾,将她勒死抛尸在废弃的旧工厂!

还有谁?

她想起盛赞的父亲,不是说在湖面上捞起一条紫­色­丝巾?如果这些丝巾全都来自秋收和他的“魔女区”,那么很可能也是他­干­的!动机——就是嫉妒!对,他嫉妒小麦和盛赞的关系,他觉得盛赞的一切都来自父亲,就杀死他的父亲来报复。好像这个理念有些勉强?对了,盛先生不是提到过“魔女区”吗?说不定他是在“魔女区”买了某样东西,从而触发了秋收的杀机!

电台节目早已结束,车子开到了他的目的地。

付钱下车,小麦本想以冲刺的速度跑回秋收住处,却鬼使神差地转进路边超市。手里已经有很多东西了,她先寄存在超市的箱子里,然后到货架上狂扫一遍,就像即将结婚的小媳­妇­,购买了大包小包吃的用的,收银员还以为她是新搬来的租客呢。

加上从家里带出来的东西,手里提着几十斤的重量,好不容易走回秋收住的楼道,手忙脚乱地掏出钥匙,打开四楼的房门。

房间还与她走时一样,中午秋收没有回来过。小麦将从超市买来的水果放好,把速冻食品放进冰箱好像他很快就会回来。需要给他削一个苹果,或煮一包汤圆吗?

等到她满心欢喜地关上冰箱,心头却“咯噔”了一下——他还会回来吗?

回到秋收的电脑前,继续查看硬盘里的文件——大部分都与货物有关,还有网店经营的资料,包括与买家的联系记录。

忽然,她看到有张吓人的照片,居然是将人勒死的画面——照片里的死者是个外国人,大概是国外的网站里,专门给变态们看的图片。

秋收当然不是有那种癖好的人,他看这些照片只有一个目的,就是学习如何迅速准确地将人勒死!

果然,还有很多类似的资料,其中不少都是英文网页。有些来自美国法医的报告,讲解各种各样的勒杀与扼杀案例。资料里将人勒死的工具五花八门,最主要的是各种绳子,还有些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东西,比如电话线、电源线、男式领带、丝袜等。

最后是丝巾。

第二十三章

魔女区。

秋收站在地底的舱门前。

寒风夹着雪粒从头顶落下,在他的头发上缓缓融化。好冷啊。与昨晚漫长的缠绵相比,已完全是另一个世界。虽然,脸颊和手背的皮肤几乎已被冻僵,但肌­肉­深处仿佛残留着小麦的体温,好像还有一团火焰未曾熄灭,仍旧灼烧着他的血管。

数小时之前,他们拥抱得那样紧,几乎全身每寸肌肤每根毛发都不留空隙地贴合在一起,仿佛要把两个人彻底揉碎之后,再重新糅合为一个人。她迷醉地闭着眼睛,不停呼唤着他的名字,简直要融化为一汪滚烫的水,为了轻轻摩擦在他胸口的那片温柔,为了她每一次忘我的颤抖和喘息。

但在她幸福地睡着以后,他的身体迅速恢复了尸体般的冰冷。他把手从她的颈后抽出来,打消了任何与放弃有关的念头。

已经酝酿了十五年的计划,已经坚持了十五年的誓言,绝不会为了一个短暂的夜晚而放弃。

此刻,在改变了他一生的魔女区,在那道致命的藏门前。他举起双手,在昏暗的光线下,看着掌心纵横的老茧,全然不属于这个年龄的老茧。他还有超出常人的臂力,那是以前做搬场工锻炼出来的,能搬起超过自己体重的物件,还能轻而易举打开一扇锈死的大门。

秋收相信自己这双有力的大手,一定还能­干­些其他什么事情。

他握紧了拳头,握得是那样紧,以至于指骨之间还发出了声响。

十五年前,就在距离这里不远的南明路上,他目睹了妈妈如何被人勒死,牢牢地记住了那条杀人的丝巾——带着奇妙植物花纹的迷人的紫­色­丝巾。

自从在淘宝上开了“魔女区”,他耗费极大的功夫,辗转各地花了一年多时间,才找到这种丝巾来源——伊朗的伊斯法罕,一个世代生产手工丝巾的家族,曾向中国少量出口国这种丝巾。五年前因为家族断绝传人,从此不再有丝巾生产了。三个月前,他派古飞专程去了一趟伊朗,在伊斯法罕的大巴扎找到了这种丝巾的存货,总共也只剩下十条而已。根据秋收的指示,古飞以一万美元的代价,将这十条顶级丝巾带回了中国——这也是全球最后的十条。

秋收把这种丝巾命名为Esfahan,拍摄了­精­美的实物照片,放在“魔女区”里并不起眼的角落——他想要守株待兔捉到凶手!

然而,第一个购买Esfahan丝巾的人,却是田小麦。

不久以后,就有第二个人来购买丝巾,这个人却不是钱灵,而是一个自称莫叙友的家伙。

无疑是一个假名字。而且他要求货到付款,不在淘宝网留下交易记录,说明他心里有鬼。秋收指示古飞叫了一个快递公司去送货收钱。他还记得那天是12月6日,他悄悄瞒着古飞,独自来到收货的烂尾楼,想知道那个莫须有的买家是谁。

结果,他看到快递员把货交给了一个年轻人。

收货的年轻人相貌平常,他离开烂尾楼,拦下一辆出租车。秋收骑着轻摩紧跟其后,直到城市彼端的一座别墅。秋收亲眼看着那个年轻人带着藏有丝巾的快递袋走进别墅,一分钟后就空着手出来了。

秋收继续跟踪那人,却看到他坐上一辆公共汽车。跟了十几站路,他才下车走进一个居民小区。秋收下了轻摩尾随着,看到他走进底楼一个房门,这是一个陈旧破败的小区,居民大多是退休工人和外来租客,实在没有购买Esfahan丝巾的可能。

秋收在门外守候了许久,直至夜幕降临,那个人才再度出门。秋收无声无息地跟在后面,直到一个僻静所在,突然将那人推到墙角,紧紧掐住对方脖子,使他无法反抗与呼救。

“饶了我吧!我把所有钱都给你!”

常年艰苦的体力劳动,令秋收的胳膊相当强壮,轻松就夹紧了那人单薄的身躯。

“我不要你的钱!只问你一个问题——今天上午,你去一栋烂尾楼收了一个淘宝的快递,是你自己买的?”

“不是!不是我买的!”

“那是谁?”

秋收的语气相当严厉,听起来很像是混黑社会的人。

“昨天……昨天晚上!”对方终于露出小混混的本质,“我在大街上被人追债,其实也就欠了一万块钱,但我一直没找到工作,越欠越多一分钱都还不出。几个债主终于抓住了我,我差点就要给他们跪下来了。正好路边停着一辆轿车,大概是看到了我的情况,车里的司机下来打圆场——我可不认识他,更没想到他替我垫付了三千块钱,暂时打发掉了那些债主,然后让我为他办件事。”

“这个人长什么模样?”

“就是个普通的中年司机,再加上夜里也看不清。他让我在阿里旺旺上注册一个叫‘莫叙友’的账号,又给了我一个叫‘魔女区’的淘宝店网址,让我当晚与店主联系,购买一种叫伊斯——”

这个家伙记不清丝巾名字了,秋收给他补充了一句:“伊斯法罕!”

“是,就是那种丝巾。他先给了我一千九百元,还要买家送到指定的烂尾楼。然后,让我再把丝巾送到另一个地址,到时候再给我五千块钱的酬劳。今天上午,我拿到了丝巾,送到那个人手里了,没想到是一户有钱人的别墅。”

“你看到买家的脸了吗?”

“还是前天晚上的司机,长得没啥特别,就是给老板开车的——我只知道这些。”

“没了?”

“我全都说了,饶了我吧!”

这小混混也就如此水平,贪生怕死胆小如鼠,以为遇到了江洋大盗,随时会要了他的小命,不像是说谎的样子。

“滚吧!”

秋收松开结实的胳膊,闪身退到黑暗深处。

他明白了,真正的买家不愿亲自出面,也不愿意暴露本人的淘宝账户,这个神秘莫测的家伙,找了一个负债累累的街头混混,代替他道“魔女区”购买丝巾——小混混不敢拿着一千九百块逃跑,因为他还欠着一ρi股债,必须完成神秘人指定的任务,才能拿到后面的五千块。

差一点就是天衣无缝的计划。

究竟是什么样的人,要如此煞费苦心地遮掩自己的面目呢?

第二十四章

五角场附近的一条小路。老丁将小麦放下车以后,并没有立刻开走,而是在路边打起双跳灯,抽了一支烟。

他想起几天前的那个凌晨,自己载着一个神秘的客人,来到他最害怕的南明路。无论如何他都要开回去,对方却突然说出一句致命的话——

“十年前,一个大雨倾盆的夏夜,就在这条南明路上,你撞死过一个男人!”

此话一出,把他吓得灵魂出窍,难道是当年死者的幽灵回来复仇?

老丁有一种感觉,自己的生命走到终点了。前些天他就尝试过自杀,如今冤有头债有主,也合该是自己还债的时候了。

于是,他坦然地靠在座位上说:“你杀了我吧!”

“你想起来了?”

那个人开亮车里的灯,露出一张二十多岁的脸,却并非想象中那么凶恶。

“是的,那么多年过去了,但我知道这一天总会来到的。”

看着老丁从容的目光,那个人摇摇头:“不错,我曾经非常恨你,恨你杀死了我的父亲!恨你彻底毁掉了我的人生!查到你的住址后,我很多次都像杀了你——可是,现在我已经不恨你了。”

最后那句转折,让老丁很是意外,但他并无死里逃生的兴奋,而是继续绝望地说:“你杀了我吧,我活着也没有多少希望。”

“我就是为了这个而来的,我知道你的妻子跟你离婚了,也知道你的儿子是出车祸死的,你的人生可能比我更加不幸——我还知道你想要自杀!那天晚上,我看到你在阳台上站了很久,为什么没跳下去?”

老丁惊讶地看着那个人,原来自己的一切他都知道?他茫然地摇摇头,不知道如何回答。

年轻人接着说:“老丁,我想说的是,活下去吧!好好地活下去!在你撞死我的父亲以后,我也曾经想过死,想过从高楼上跳下去——可是,我想我以后再也不会做这种事了……好了,你没有背负什么罪,最应该恨你的人,已经不恨你了!”

“你不是来杀我的?而是来救我的?”

“可以这么说吧。”他拍了拍老丁的肩膀,“那你答应我吗?好好地活着。”

“我……答应……你……”

“再见!”

神秘的年轻人跳下车,像幽灵钻入南明路边的树丛,很快就被茫茫的黑夜覆盖。

老丁像做了一场梦,痴痴地抓着方向盘,心想,那个人是天使吗?

他决定彻底改变自己的人生。

第二天,他暂停了出租车生意,自费去外地旅游了一次,虽然花了不少钱,却没遇到他中意的单身中年女子——自从十年前的那场车祸以后,他还从没去过任何地方旅行。

今天,老丁才回来重新开始工作。

最后一段烟灰坠落,老丁用力地将烟头按下去,他从后视镜里看了看自己的微笑,大概乘客们会喜欢这样笑脸相迎的司机。随着脚下离合器的抬起,出租车开向路边招手的人们,12月24日可是一年中生意最好的一天呢!

第二十五章

魔女区。

秋收掏出一把钥匙,缓缓拧开旋转把手——原来门早已锁死,还配上了一把崭新的铜锁,用钥匙打开,这才将沉重的大门推开。

走进黑暗的地下室,他打开手电筒,照亮了一张脸。

这张脸看起来五十多岁,显得异常苍白憔悴,正虚弱地闭着眼睛昏睡。这个躲在魔女区里的人,却是被绑在一张椅子上,怪不得不能动弹。身下积着一摊摊污秽之物,想来已被绑在此好几天了。

在这个可怜的人醒来之前,秋收再度进入回忆——

12月6日,夜。

他回到上午进过的别墅门口,这是购买“魔女区”丝巾的真正买家的藏身之地。他仔细观察了别墅,一直等到子夜时分。未见别墅里有什么动静,困得实在不行就回去了。

第二天,秋收查到了别墅主人——名叫盛世华,一家大型商业集团的董事长。巧的是钱灵正是在这家公司上班。但盛世华一贯低调,在媒体和网络上从没有照片。他也到那家公司蹲守过,却发现盛世华去北京出差了,不知何时才能回来。

于是,秋收大部分时间都在别墅前蹲点。而这栋别墅有很好的安全系统,二十四小时用人在家,擅自潜入的危险很大,只能继续守候等待机会。

12月10日,潜伏在附近汽车里的秋收,极其意外地看到了田小麦,晚上九点,他看到田小麦走出别墅,主人全家都出来送她。

刹那间,秋收仿佛石化了一般——门口的灯光异常清晰地照出一张男人的脸。

就是他!

这张他永远都不会忘记的脸!

十五年前,一个下着大雨的夏夜,南明高中对面的小杂货店。十三岁的少年秋收,被妈妈关在里面的隔间,却听到外面响起奇怪的动静。当他好奇地戳破糊窗的画报,却看到一个男人用丝巾勒住妈妈的脖子!他想要大声地喊出来,却一句话都喊不出来,他想要冲出去救妈妈的命,却无法打开反锁的门。少年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妈妈,看着妈妈被渐渐勒死——同时,秋收也看到了那张杀死妈妈的脸,那只恶鬼的脸!无论过去多少年,无论这个世界如何变化,无论自己遇到过多少痛苦,无论这只恶鬼老了多少岁,他都不会忘记这张脸。即便无法准确描述这张脸,但绝对能在千万张脸中,毫无疑问地认出它来!

没错,就是他!就是这张脸!十五年来,一直出没于他的噩梦中的脸!

盛世华。

秋收记得他的名字,也记得他的公司和社会地位。

然而,无论他的外表伪装得多么完美,无论他在田小麦面前,看起来多么风度翩翩,多么像个慈祥的父亲,都不能改变他的­性­质——恶鬼。

潜伏了十五年的恶鬼,杀死了他妈妈的恶鬼。

盛世华——也是他出现在1995年8月13日的虹口体育场,意外地被少年秋收认了出来,差点被田小麦的警察爸爸抓到。

从此以后,这只恶鬼与秋收失之交臂了十五年。

当他看着小麦坐进汽车远走,看着盛世华和他的妻子儿子回到家里,心底也下定了决心——他要亲手杀了这只恶鬼。

这也是秋收这些年活下来的唯一目的。

一周之内,他完成了所有准备工作。他通过跟踪盛世华的司机,查到了盛家的周末出游计划,知道他们将在淀山湖畔的度假村过夜,那里将是他的预设战场。他提前租了一辆小汽车,放在度假村附近的停车场,但又不在度假村的监控范围内。他注意到度假村有一角没有围墙,可以轻而易举地潜入不被发现。

那天晚上,他潜伏在度假村等待盛世华出现。原本想等到清晨动手,却没想到盛世华居然独自出来散步。秋收拿出准备好的Esfahan丝巾,从背后勒住盛世华的脖子,用棍子将他打晕。然后,他将盛世华的皮鞋留在湖边,又将丝巾扔进湖中,伪造了他被当场勒死再沉湖的假象。秋收事先调查过保安的巡逻时间,他选在最安全的时候,将盛世华拖出度假村,绑住扔到租来的小汽车上,连夜前往早已圈定好的监狱——魔女区。

选择在这里很公平,这附近就是一切灾难的起点,是当年恶鬼杀死妈妈的地方。

而在这个可怕的“舱门”里,十八岁的秋收被关过三天三夜,他感觉当时看到过真正的鬼魂!就让这只恶鬼与幽灵为伍吧,让他享受秋收受过的苦难,让他看清自己的行为造成的所有后果。

他不能让恶鬼就这么轻松地死去。

黑暗地底的魔女区,秋收走到他的囚犯面前,拍了拍盛世华的脸。

恶鬼,醒了过来,却变成虚弱的老头,他眼皮颤抖着睁开,喉中发出­干­渴的呻吟。

秋收掏出一瓶矿泉水,拧开瓶盖往他的嘴里塞。盛世华本能地咬住瓶口,狼狈不堪地喝下大半瓶水,嘴角还漏出来不少,打湿了昂贵的外套。秋收又拿出一只面包,塞到曾经的恶鬼面前,像喂条狗似的,一口面包一口水,两分钟就全喂了下去。

盛世华痛苦地喘息了半天,抬起头嘶哑着说:“谢谢!”

他已完全没了老板架势,只是个可怜的五十多岁的老男人,也不再是那只可怕的恶鬼,而是一只等待宰杀的老弱绵羊。

秋收用手电照照他的脸,接着又把电光对准自己的脸,厉声道:“看着我的脸!”

恶鬼艰难地抬起双眼,第一次看清绑架者的面孔。在“舱门”内的手电光线中,他看到一张年轻而冷酷的脸——多么熟悉的这张脸啊,他仿佛产生了某种幻觉——真的是他?

“十五年前,”秋收决定把一切都告诉他,继续用电光照亮自己的脸,必须要他看清楚这张脸,也许会看到被他杀死的许碧真的影子,“当你用紫­色­丝巾勒死我妈妈的时候,我就躲在杂货店后面的隔间里,透过画报上的两个洞眼,我看到了你的脸!”

恶鬼浑浊的目光里只剩下惊讶:“你——真的是许碧真的儿子?”

“是。”

“你——不是十九岁那年就死了?”

“死的人不是我!”秋收昂起头以胜利者的姿态说,“我之所以能过活下来,没有别的原因,就是为了今天,为了亲手抓住你!”

“真的是你?”

手电光线依然对准秋收,盛世华努力瞪大红肿的眼睛,发出越来越恐惧的目光。

“是。”

“不,你不能杀我!”

秋收不想再和他说话了,从包里拿出一条毛毯,裹在他的身体外面,以免他冻死。

随后,他无情地走出舱门,重新将把手牢牢旋紧。

回到破厂房的门口,秋收看着白茫茫的天空,无边无际的风雪。

第二十六章

下午,两点。

田小麦,依旧痴痴地等在秋收的房间里。

看完电脑里那些可怕的图片和资料。她已心乱如麻魂不守舍。难道刚刚找回的天堂。转眼就要化为生离死别的地狱?难道秋收早已继承恶鬼衣钵,成为潜伏在“魔女区”的魔鬼?

她下意识地打开冰箱,取出一听刚买来的啤酒,也不管外面的空气有多冷,便猛地灌进喉咙。这个牌子的酒淡而无味,每当心情郁闷的时候,她就会把它当作冰汽水来喝。心脏都几乎要被冻僵了,她趴在卧室的窗口,看着飞雪飘零在天空——她现在在哪里呢?

附近违章建筑的顶棚上,楼下停泊的汽车和自行车上,都积满白花花的雪。几个提前放学的孩子,开心地打着雪仗,不必考虑人间的烦恼,他们才是小麦最羡慕的人。

坐在这个看雪的窗口,她喝完了最后一口啤酒,便拿起从家里带来的东西——父亲留下的工作笔记,其中就有2000年的那一本。

决定自己命运的一年,也是慕容老师被杀害的一年,这本笔记里肯定记录了老师的命案——她有些后悔,为什么当初没有告诉父亲,在慕容老师被杀害的那个雨夜,最后是秋收陪着老师一起走的?因为,她从没想过秋收可能是凶手!更重要的是,她已对秋收有了好感,她不想成为一个告密者,而给他惹来不必要的麻烦。

带着深深的愧疚,小麦打开父亲2000年的工作笔记,却发现关于慕容老师的案情记录很少,只剩下时间地点人物之类的只言片语,而没有任何描述­性­和结论­性­的内容。耐心地翻到2001年,那正是秋收法律上死亡的年份,依然没有什么她感兴趣的内容。继续打开2002年的笔记本,翻到中间居然是很多世界杯观球心得!2003年和2004年,依然与南明路上两起凶案没有任何联系。

2005年,这本笔记本似乎更旧些,那正好是1995年凶杀案的十周年。

小麦直接翻到8月份,那是1995年案发的时间。

2005年8月6日

许碧真遇害十周年忌日。

西部,县城,坟墓。

秘密……

2005年8月6日

田跃进走出这座西部县城的火车站,这里除了背着行囊的农民工,看不出还有其他什么人,小县城被一片土黄|­色­覆盖,土黄|­色­的天与地,土黄|­色­的房子,甚至土黄|­色­的脸。四处都是低矮的砖瓦房,要么是沿街的小楼房,与西部任何一座小城镇没有区别。十分钟就可以穿越全城,总共只看到一栋十层高楼,四年前不满二十岁的少年秋收,就是从那栋楼顶楼跳下来的。

他在火车站租了一辆三轮车,前往城外二十里的荒野。蹬车的是打着赤膊的老头,在烈日底下挥汗如雨,田跃进多给了他一百块钱,老头蹬得更卖力了。

终于,在一片布满黄土的原野,老田看到了徐碧真一家的坟墓。

他是来给十年前的受害人上坟的。

徐碧真与丈夫的坟墓合在一起,旁边还有一座坟墓,墓碑上刻着秋收的名字,生卒年月是“1982.2~2001.11” 。

五十三岁的田跃进,跪倒在徐碧真的坟前说:“对不起,我曾经发誓要为你抓住凶手,可是我没有做到!那只恶鬼仍然逍遥法外,我不知道这辈子是否还能抓到他。我只想说一声对不起!虽然,这只是一句废话。”

他站起来,拿出纸钱,放在黄土堆上烧起来,看着黑烟和灰烬滚上天空,他轻抚着秋收的墓碑,感到万分内疚——也许,当初不阻挠女儿和他谈恋爱的话,这个少年也不会走上这条绝路。他很后悔,女儿现在并不快乐,一直怨恨着他,医生说她有轻微的抑郁症,大概就是五年前造成的心理创伤。可是,她却已经忘了秋收,再也没在父亲面前提到过他一个字——不,她不可能忘得了,迟早有一天她还会记起来,那时的她该如何面对自己?

此刻,坟墓前来了一个老太太,看起来七十多岁的样子——原来是秋收的外婆,徐碧真的老母亲,也是在忌日这天来上坟的。

田跃进陪伴老太太烧完纸钱,又安慰她说:“他们一家三口都不在了,但是活着的人还要保重身体。”

“秋收他爹?”

老田看来徐碧真和秋建设的墓碑,他不是五年前就死于车祸了吗?老太太年纪大脑子糊涂了?

“嗯,这里埋着的秋建设,并不是秋收的亲爹。”

这个秘密倒是第一次听说!

田跃进睁大了眼镜:“啊,那么请问,秋收的亲爹又是谁?”

“这个事情啊,说出来丢脸呢!现在也只有我这老婆子一个人知道,可怜秋建设替别人养儿子那么多年,最后为了别人的儿子枉送­性­命!现在,这一家子死了那么多年,也没什么好隐瞒了。”

“请说下去!”

老太太仰头苦笑一声:“二十多年前,县城里有一对上海来的知青夫­妇­,男的在县工厂做工人,女的确是哪个大领导的女儿,刚怀上孩子就拿到回城名额,挺着大肚子回了上海,只剩男的一个人留在县城。那年我家碧真只有十九岁,刚刚高中毕业,已是县城有名的大美人,大家都叫她‘赛貂蝉’。她被分配进县工厂,正好与那个上海小伙同事。当年我也见到过他,真是岳云再生一表人才,哪家大姑娘小媳­妇­不喜欢?何况他的媳­妇­不在,孤零零的一个英俊小伙子,眨眼就迷住了外婆我们家碧真!哎,也合该是碧真倒霉,刚认识他不到三个月,那男的就拿到了回城名额,明摆着就是他老丈人安排的。那小子没良心,一声不吭就离开县城,连个地址都没留下!等到碧真一觉醒来,才发觉肚子里有了他的种!碧真哭得死去活来,但也不知去哪找那个男的。到上海去找更没可能,她知道那男的再不会回来了,更不会把她和肚子里的孩子放在心上。但碧真死活要把这孽种生下来,趁着怀孕没到两个月,没人知晓这桩丑事,老婆子我火速物­色­了一门亲事,把她嫁给杂货店的秋建设。多少小伙子做梦都想把碧真给娶了,秋建设是捡到天上掉下来的金砖,自然欢天喜地地办了酒水,第二年便生下来秋收。”

“可是,秋建设就不知道?”

“哪能不知道?碧真洞房那天晚上,就把肚子里有喜这事跟他说了——你说他能有

啥办法?把碧真嫁给秋建设,就是看重他忠厚老实,只要能娶到碧真做老婆,真是啥都愿意为她做,就算把不是自己的孩子养大。”老太太说罢,摸了摸墓碑上秋建设的名字说,“建设啊!是老婆子我对不起你,你要是在地下有怨恨,就冲着我来好了。”

田跃进不由得钦佩地点头道:“秋建设是个好人啊!最后,他还是为了救秋收而死。那秋收自己知道吗?”

“这孩子哪能知道?这事天知地知,还有碧真他们两口子,加上我一个老婆子知道,秋建设是打算一辈子瞒下去的。”

上坟之后,老田陪伴着秋收的外婆回到县城。

但他没有立即回去,而是紧急跑去县里的档案局,利用警察的工作证,查阅当年所有上海知青的资料——然而,他发现大约在十年前,所有资料都被调走了,查不到任何人的信息,他还想找徐碧真结婚前所在的工厂,却发现那家工厂早就关门被拆了,当年的工人大多回到农村,或流散到沿海地区打工,连一个人都找不到了。

折腾三天,这条线索再告中断。

田跃进只能在笔记本里记录这个秘密。

第二十七章

2000年12月4日,下午3点。

最后一点淡淡的酒意都消失了,田小麦颤抖着合上父亲2005年的工作笔记。她颤抖,不是因为秋收是私生子的秘密,而是这个秘密里提供的许多条信息,都让她想到另一个人……

不会吧?

天底下竟有这样的事?她不敢去想象这是真的,她期望这一切都只是错觉,但她必须要核实清楚!

看着融化在窗玻璃上的雪水,看着雪花们短暂的生命消逝,她迫使自己渐渐冷静下来。在心底计算了几个重要的时间点,才打开手机拨通了一个号码。

几秒钟后,电话里想起盛赞的声音:“小麦!你终于开机了!你知道我给你打了多少个电话?你到底是怎么了?为什么要这样对我……”

等到他说完一长串类似的话,小麦才控制着情绪说:“盛赞,我问你一些事情。”

“说吧!”

“你说你父母年轻的时候都是知青?”

“是。”

“你虽然是在上海出生,但你妈妈在怀孕一个月后,才得到机会回上海的?”

“没错。”

小麦继续问出自己推算的结果,“你爸爸则是在你出生前两个月回的上海?”

“好像——是听妈妈这么说过吧。”

“你的外公离休前是身居高位的领导­干­部?”

“是,外公在‘文革’被打倒遭受迫害,八十年代恢复名誉上调到北京,以前《新闻联播》里经常提到他的名字。”盛赞说到这里不耐烦了,“小麦,你­干­嘛问这些不相­干­的事情,我想知道你现在是这么了?”

“好吧,最后一个问题,也是最重要的——你的父母是在哪个地方做知青的?”

“让我想想——”

随后,盛赞报出一座中国西部小县城的名字。

她心底最后一道防线崩溃了。

不错,就是这座小县城的名字——是秋收出生和长大的小县城。也是盛赞的父母度过知青岁月的小县城!也是盛赞被“制造”出来的小县城!更是一段孽缘开始和结束的小县城!

还有时间——怀孕的时间,出生的时间,离开的时间,回归的时间,竟然全部吻合!

包括,那位早早决定了盛赞全家命运的位高权重神通广大的外公。

时间、地点、人物特征……不可能再有第二件巧合的事了。

“小麦!小麦!你这么不说话了?没信号了吗?”

盛赞仍然在电话那头抓狂的叫喊,小麦却无声地挂断电话,并且关闭了手机。

战栗着缩回床上,她想起盛赞生日那天,看到的盛先生年轻时候的照片,当时就觉得非常眼熟。现在,想到二十八岁的秋收,这一下子都明白过来了——秋收长得太像盛先生了!竟比盛赞更像他的父亲!

还有一件事令小麦无法面对——秋收与盛赞是同父异母的兄弟!

可是,这对亲兄弟中的一个,却是注定别无选择地在小县城长大,别无选择地要承受人间的各种苦难,别无选择地要与相爱的女子分开,别无选择地要在颠沛流离中艰难生存。

她开始讨厌“奋斗”两个字——秋收确实在奋斗,但他是为了复仇而奋斗,他的这种奋斗是任何人都无法复制的。

至于只比秋收大几个月的同父异母的哥哥盛赞,则根本不需要什么“奋斗”,只要投胎到他妈妈的肚子里,就可以从小养尊处优,不必为生活而烦恼,还能够凭借父母的财富与权力,得到许多同龄人难以企及的机会,并给美丽的新娘戴上卡地亚钻戒。

秋收,你在哪里?你自己并不知道,你的亲生父亲就是盛赞的爸爸,你的亲生父亲就是被你盯上的最后一个目标!

无论于情于理于法于血,秋收——你都不能,都不能亲手杀了他!

难道他已犯下弑父之罪?

第二十八章

大雪。

许多年,平安夜都没有过这样的大雪了。

整片工厂废墟都被白­色­覆盖,只有高高的烟囱外壁还残留黑­色­,像北欧雪国中的城堡。

秋收站在一片雪地深处,看着口中呵出的团团热气,任由雪花不停地打湿外套。

就在他脚下站的地方,十年前的大雨之夜,慕容老师被勒死在这里。

永远不会忘记那个夜晚,但也永远不会把那个夜晚告诉任何人——那晚,慕容老师被大雨困住,十八岁的少年打着伞送她去公交车站。来到空无一人的车站,他们躲进雨棚看着黑夜。一阵微量的风雨袭来,美艳的女老师抱着双肩,轻声说:“好冷啊。”

随后,她从包里取出了一条紫­色­丝巾。公交站的雨棚下亮着一盏灯,站好照亮这条神秘的丝巾。慕容老师优雅地系上它,轻轻缠绕着自己的脖子,用来抵御冷风和雨点,看起来就像老电影里的风雨丽人。

然而,她却看到秋收的眼神充满恐惧,直勾勾地盯着这条丝巾。

“你这么了?为什么每次看到这条丝巾,你的表情都这么奇怪?”

“抱歉,我一直想问你一件事——这条丝巾,从哪里来的?”

他的语气越来越急促,沉重的呼吸直扑到慕容的脸上。

“怎么了?”

“五年前,妈妈死的时候,脖子上就系着一条丝巾,就和你现在系着的这条丝巾一模一样!”

这句话真的吓到了慕容老师,她下意识地摸着脖子说:“真的?”

“同样的颜­色­,同样的花纹,同样的款式,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的!因为,妈妈就是被这条丝巾给勒死的!”

“不!”她摇着头后退了两步,“你这么知道的呢?”

“我亲眼看着妈妈被一只恶鬼杀死的!”

“对不起!”

慕容老师终于相信了他的话——直到此时,她才想起五年前女店主脖子上那条丝巾。想要解下脖子上的丝巾,却又感觉自己绕的太紧了,一时半会竟解不下来,仿佛它已经在自己的皮肤上生根了。

然而,她毕竟是个三十岁的女老师,很快就从惊愕与恐惧中摆脱出来,摇摇头说:“没关系,我连鬼都不怕,还会怕一条丝巾?”

“你没有回答我的问题,这条丝巾,是从哪里来的?”

“抱歉,我的小帅哥,我没有义务回答你这个问题。”

秋收紧紧咬着嘴­唇­,他知道自己没有办法强迫她回答,只能摇着头说:“那你自己小心!”

“每次看到这条丝巾,你都会感到悲伤吗?”

看来,即使想起那样可怕的往事,她依然无法摆脱对这条美丽丝巾的迷恋。

“是的。”

系着丝巾的女老师看着他的眼睛说:“秋收,我早就看出了你的悲伤,这种悲伤让人绝望。但你不是一般的男孩,你会成为一个特别的人。可惜,这个世界过分的肮脏,容不得过分­干­净的你!”

慕容老师动情地说完这句话,轻轻的拥抱秋收——这是除了妈妈以外,他第一次被成熟的漂亮女人拥抱,在这个雨夜的刹那,感觉竟然如此美好。同时,他也把头埋到老师的丝巾上,闻着那特别的气味。突然,心猿意马的少年再也控制不住,在她腮边浅浅吻了一下,但他马上害怕地躲到一边,心里痛骂自己为何如此下流,还担心会不会惹得老师勃然大怒。没想到慕容老师并未生气,而是点了点他的鼻子,微笑道:“小坏蛋!”

随后,她就让秋收回家去了,反正在雨棚里也淋不到,她也不再需要雨伞,下了车就是她家门口。他独自撑着雨伞回小超市去了,却不曾想第二天早上,听说慕容老师被人勒死在废弃的工厂。

秋收偷偷哭了好久,他后悔当初没再多陪她片刻,如果一直等到她坐上公交车,恐怕也不会遭此不幸。

2010年的平安夜,秋收已不必抹去脸上的眼泪。因为,他已跟雪水融在一起了。

忽然,他的手中多了一条紫­色­丝巾,无比漂亮的来自波斯的丝巾,他的Esfahan第四号。

他将丝巾缠住手腕,走入地道,旋开舱门,如同侩子手踏入刑场。

魔女区。

手电再度照亮五花大绑的盛世华——就是这张脸,这张恶鬼的脸,不但用丝巾勒死了秋收的妈妈,还用丝巾勒死了十年前的慕容老师,勒死了几周之前的钱灵。

今天,平安夜,秋收要替妈妈复仇,要替慕容老师复仇,甚至也要替他最不喜欢的钱灵复仇——只有清除了这只恶鬼,人间才可以真正得到平安。

盛世华重新睁开眼睛,虚弱地看着他的影子,看着这个影子,看着这个影子绕到身后。

他感到一条冰冷光滑的丝绸,紧紧地缠住了自己的脖子——那是他最喜欢的一款丝巾,就像美梦里才有的饰物,必然属于世上最漂亮的女子。

这样迷人的紫­色­丝巾,可以夺取女人的­性­命,也可以夺去男人的­性­命。

在缠绕脖子的丝巾渐渐收紧前,盛世华拼命大叫起来:“不,你不能杀我!”

“我是最有权利杀你的人!”

“秋收,你是最没有权利杀我的人!”他不是在为自己喊叫,而是在为秋收喊叫,“你可以杀世界上任何人——但是绝对——绝对不可以杀我……”

“你随便叫去吧!十年前,我被关在这里,叫了三天三夜救命,才有一个流浪汉打开了门,我不相信会再出现一个流浪汉。”

但盛世华宁愿现在就自杀,或被法院宣判死刑立即执行,也不想被自己的亲生儿子勒死!

终于,他绝望地大喊出来:“我是你爸爸!”

这句话凄厉的飘荡在地底的魔女区,像针刺入秋收的耳朵,让他拽紧丝巾的双手松开。

“你——你说什么?”

缠在脖子上的绞索松开,盛世华痛苦地咳嗽几声,泪水涌出浑浊的眼睛,悲怆地说:“秋收,你是我的儿子!对不起!对不起!”

“你以为我是白痴?死到临头用这样拙劣的伎俩?我的爸爸叫秋建设,他早就死了!他是为了我而死的!”

愤怒的秋收抬手抽了他一个耳光。

盛世华却不感到疼,颤抖着说:“不,你妈妈没有机会告诉过你这个秘密——十年前我也曾经到南明路的小超市来看你,只是你自己并不知道,因为我一直藏身在车窗后面。可是,八年前我却听说你已经自杀身亡了!”

“不,这不可能,你在骗我!”

“好吧,不管你相不相信,秋收,让我把这个故事说完,然后你再杀我也不迟!”

第二十九章

1995年。

那年盛世华刚过四十岁,是一家国有商业集团的总经理,自己做老板还是后来国企股份改革的结果。他的妻子虽不再工作,却是支撑他事业的最重要的因素——自然是因为手握重权的老丈人,保证了他的仕途一路畅通无阻:从八十年代一家小工厂的技术员,调到外贸公司做部门经理,直到现在这个令许多人羡慕的位置,还有被提拔为更高级别官员的可能。

那年春天,单位司机载他去郊外办事,经过荒凉偏僻的南明路,看到路边有个小杂货店。那时盛世华的烟瘾很大,刚好身上的香烟抽完了,便让司机停车去买包烟。杂货店的门对外敞开,司机进去买烟时,盛世华透过车窗,恰巧看到了女店主的脸。

刹那间,眼前的画面被定格,那张脸深深映入心底——仿佛时空错乱,回到十四年前,那个山高路远的小县城,第一次与她相逢的时刻。

还记得1981年那个遥远的清晨,西北风的春风不似杨柳拂面,而是吹来漫山遍野的黄沙。有个年轻女孩裹着一条紫­色­丝巾,艰难地穿过县办工厂的门口,忽然又一阵狂风袭来,女孩裹着严严实实的丝巾,竟然整个被吹到了天上。在充满黄|­色­沙粒的空气中,丝巾如同一条紫­色­的彩带,更像一副荒芜中涂抹角­色­的油画。

二十六岁的盛世华,用毛巾包着自己的整个脑袋,像个阿拉伯人只露出一双眼睛,痴痴地盯着那条飘扬在天上的紫­色­丝巾,接着才是那个慌乱地跳着想要抓回丝巾的女孩。最后,丝巾挂到了一棵大槐树上。女孩抱着树­干­爬不上去,狂风打乱了她的头发,街上半个人影都没有。突然,眼前出现了一个蒙面男子,身手敏捷地爬上了大槐树上,轻松地摘下了那条紫­色­丝巾,将它送回到几乎要哭出来的女孩手里。这时,他才看清了女孩的脸,一张沙尘暴也无法掩盖的脸,一双黄沙遍地却难以­干­涸的眼睛。已在此Сhā队落户多年的他才相信——最严酷的沙漠里,才能开出最迷人的花。

狂暴的风沙让人张不开嘴,她感激的连连点头。这条丝巾虽然质量一般,却是那年头极度珍贵的上海货。这时她爸爸在省城做了两年建筑工攒下来买给独生闺女的生日礼物。当地­妇­女裹头用的通常是土布或毛织的围巾,从没见过这种颜­色­和材质的丝巾,倒也配得上这张天生丽质的脸蛋。当她重新系上这条本该出嫁时才系的丝巾,他却摘下包裹整个脑袋的毛巾,露出一张文戏里才有的英俊脸庞。

他先是爱上了这条紫­色­丝巾,然后爱上了这个十九岁的女孩。

然后,他离开了她。

然后,他差不多遗忘了她。

然后,他重新记起了她。

不,不可能啊,她怎么会在这里?怎会如此年轻?时光像在她的脸上凝固,而他却已步入中年……

司机带着烟回到车里,盛世华却自己打开车门下来,换换来到女店主面前。

她也看到了他。

眼前的画面也被定格,时光流逝了十四年,仍然牢牢记着他的脸,时常在梦中见到这张脸——因为,她的一生,也只爱过一个人。

盛世华与徐碧真就这样重逢了,重逢得如此平凡如此市井,就连一点点传奇与戏剧­色­彩都没有。

她哭了。

她等待这一天已经十四年了。来到上海的这些年来,她一直期待这么一天,她在某个街头邂逅她爱过的男人,邂逅她儿子的亲生父亲。就在重逢的这天夜里,她和他在郊外的宾馆度过了一夜。

虽然,当年是盛世华对徐碧真始乱终弃,但她一直对负心郎痴心不改。他也明白十四年前是自己太无情,便竭尽全力弥补过错。他利用自己的权力和社会关系,替她摆平了许多烦恼,比如工商税务卫生的检查和纠缠,比如当地小混混的­骚­扰。他想让她单独搬到市区金屋藏娇,但她不愿意放弃小店,经营了那么多年,倾注了太多心血,他们总是在郊区的高级宾馆幽会,尽量避免在南明路附近,他不想让别人特别是他的妻子知道。

他发现她与十四年前相比几乎没有什么变化,竟比当年的少女更有成熟的风韵,他无法克制对她的欲望,就像她也无法克制对他的爱。

盛世华送过她许多礼物,因为他的公司兼营进出口贸易,大多是从国外进口的奢侈品。包括意大利的顶级靴子,法国的高级内衣,日本的护肤品,都是那时的女人们闻所未闻的。她最喜欢的一件礼物,是来自伊朗伊斯法罕的紫­色­丝巾——乍一看就像十四年前他们第一次相逢时她系的那一条丝巾,当然质量和款式完全是天壤之别,许多多年前上海产的那条丝巾,仍然压在老家的箱子底下。而这条进口的顶级丝巾,仿佛让她重回了少女时代,每次与情郎见面时她都会把他系在脖子上,偶尔也会在小杂货店里穿戴。

几个月后,徐碧真告诉他一个秘密——他们有一个儿子。

这个消息并没有让盛世华开心,反而让他坐卧难安,乃至难以置信!

于是,她拿出儿子的照片,这终于使他崩溃。

照片里的乡下少年秋收,几乎与盛世华少年时候长得完全一样,甚至比他和妻子生的儿子盛赞更像他!

更让他绝望的是,徐碧真提出了和他结婚的请求。她说自己从没爱过丈夫,只是为了儿子才委曲求全,她会尽快回老家和丈夫离婚,带着儿子来到上海。他期望盛世华也尽快离婚,这样他们一家三口就可以团聚了。

对于这样的要求,盛世华却是连想都没有想过——不可能!绝对不可能!她在做梦!

她,虽然漂亮迷人还替他生了一个儿子,但毕竟只是一个乡下女人!毕竟只是一个外地来沪开杂货店的下等人!她怎会提得出这种非分的要求!

盛世华开始含含糊糊,后来明确拒绝了她的要求。他说一定会保证她过上富裕生活,也可以把秋收接到上海来,但绝不可能和现在的妻子离婚。

然而,徐碧真已铁了心要和他长相厮守,每次见面都提出这个要求,不断打他的电话和呼机,还在他的公司门口等他的专车出来——这让他极度恐惧,最怕的就是,万一被妻子知道……他的前途就会彻底毁灭!如果失去妻子,如果让她知道十四年前的秘密,如果得罪了那位无所不能的老丈人,他将变得一无所有,甚至可能死得很惨!如此又能拿什么来给徐碧真和秋收带来幸福呢?

犹豫、踌躇、惊悸了几个星期,他决定彻底结束这场噩梦。

那个夏天的雨夜,她独自坐公交车来到南明路,站在杂货店的卷帘门外,却想起来十四年前——1981年,那也是个夏天的雨夜,黄|­色­泥土在暗夜里被冲刷成无数条小溪,最终汇入黄河东流大海。二十六岁的盛世华,十九岁的徐碧真,躲在县工厂后面的土窑洞里。从没有人注意过这个地方,这里也成了他们的伊甸园,许多个夜晚的如胶似漆,许多个凌晨的指天发誓。虽是西北的小县城,却已经悄悄流行起了邓丽君,每次两个人来此欢愉,还不到二十岁的她,都会学唱那首《小城故事》。那晚,她幸福地在他怀里睡着了,而他无限留恋地看着她的脸,看着她诱人的身体,完全不像这大西北的女人,白得像条东海里刮了鳞的鱼,又像一只出没在黑夜屋顶上的猫。然而,她于他而言,也就只是一条鱼,或者一只猫,需要时可以把玩,不需要时也可以丢弃。一天前,他拿到了返程的通知,他知道那是已经官复原职的岳父的作用,否则已错过第一批返城机会的他,恐怕将要留在这里一辈子了。他轻吻了一下熟睡中的徐碧真,他想这是他们最后一次温存了。他轻轻地将她放在那堆­干­草里,迅速穿上衣服离开窑洞,连行李都没有回去拿,更没惊动任何一个人,顶着满地泥腥味和疾风骤雨,永远离开了这个小县城。

他没有流一滴眼泪。

他却不知道,他虽然走了,他的一部分,却已留在她的身体里,留在这片黄|­色­的土地上。

1995年,8月6日,23点19分。

南明路。

盛世华敲响了杂货店的卷帘门,徐碧真颇感意外地打开门,盛世华就从背后用丝巾缠住了她的脖子,

他从背后勒死了她。

只是,他并不知道在画报上多了两个洞眼,一双眼睛清楚地看到了他的脸。

他并不知道,在这个瞬间,自己已变成了一只恶鬼……

第三十章

盛世华和许碧真的故事,讲完了。

秋收用手电照着他的脸,希望着一切全是幻觉。

可惜,这个幻觉是那么真实,那么无懈可击,那么让人无奈。

眼前这个五十五岁的老者,这个有着与他相似容貌的男人,这个记忆中永不磨灭的恶鬼——竟然是自己的亲生父亲?他深深爱着的思念着的妈妈。居然会跟这个男人一同赋予了自己生命?可是,为寻找自己而被撞死的父亲,在地下又该作何感想呢?秋收已经无路可退。”

“你——配做我的父亲吗?”

盛世华无力地垂下头来:“不,我不配。”

“从我出生的时候起,你有没有关心过我哪怕一天?”

“不,我没有。”

“你亲手杀死了我的妈妈,就等于杀死了我的明天!”

“是,我不祈求你的原谅,我只祈求不要由你来杀死我——”盛世华像个真正的父亲那样说,“不是为了我自己,而是为了你——秋收,你是我的亲生儿子,请你不要成为杀人犯,更不要成为杀死自己父亲的人。”

秋收坦然回答:“我的生命,不过是无足轻重的一片羽毛,十八岁那年就已经死了,现在只是个幽灵,幽灵何惧一死?”

省石化也不再说话了,他安静地看着儿子的影子,看着那道直­射­自己双目的电光。

突然,舱门打开了。

秋收立即警觉的跳到盛世华背后,魔女区里亮起数道电光,照亮了被绑着的盛世华,也照亮了几身黑*警察,第一个冲进来的警察正是老王,时隔十五年后,他再次看到了那个身世悲惨的少年,却不再是那个单薄瘦弱的秋收,而是一个早就在法律上死亡的幽灵。

老王举起手枪对准了秋收。

而秋收开始收紧缠绕在盛世华脖子上的丝帛,就好像十五年前的大雨之夜,盛世华对他的妈妈做过的那样。

然而,面对警察的枪口,他不是在杀人,而是在自杀。

“不!”发出尖叫的是田小麦。

秋收苦笑着避开她的眼睛,他知道警察是被她带来的。

她想要扑到秋收跟前,却被两个警察死拦住,魔女区里响起她的呼号:“对不起!秋收!但我必须这么做!你不能做那种事!快点把手放下来!”

一小时前,是她给警方打了电话,说盛世华最有可能被关押在这个地方。除了魔女区以外,秋收又有什么地方可去?除了魔女区以外,又有什么地方最能触动他的痛苦?

“我不恨你!”

秋收也大喊着回应,手中的丝巾却越收越紧,同时能听到盛世华越发虚弱地呻吟。

“你还认得我吗?秋收,立即松开丝巾!”警官老王大声警告道,“不然我就开枪了!”

“我认得你!可你不认得我手里的这个人。”秋收低头看着盛世华,“他才是杀人凶手!他就是1995年南明路杂货店凶杀案的恶鬼!也是她在2000年杀死了慕容老师!前灵也是被他杀死的!”

他的声音响彻黑暗的地底,让在场的每个人大吃一惊。

看到盛世华几乎被丝巾勒的翻起了白眼,田小麦心急如焚的大喊:“秋收!你不能杀他,因为他是你的——”

她还没说出“爸爸”两个字,耳边就响起一记清脆的枪声。

第三十一章

“不!”

这个字是在她的心里头喊得。

警官老王­射­出了一发子弹。

她距离秋收约二十米,如果冲到秋收跟前,最快也要五秒钟,很可能盛世华已经断气了。

子弹准确地击中了秋收。

鲜血,喷溅到魔女区的空气深处。

也喷溅到盛世华的脸上,这不是他的血,但这也是他的血。

秋收,就像被人重重的打了一拳,摔倒在冰冷的水泥地上。

几个警察飞快地扑上来,而他没有丝毫的反抗。就像十年前被锁在地下的黑暗空间里,被流浪汉救起的那一刻,他早已化作了对生存毫无期待的幽灵。

田小麦。

几乎晕倒在魔女区的地底。

警官老王收起了手枪,紧紧的扶着浑身瘫软的小麦。

还有两个警察,迅速松开盛世华脖子上的丝巾,又替他松开身上的绳索,将命悬一线的他往外抬出去。

出人意料的是,盛世华在剧烈咳嗽了几下后,竟还有力气说话:“为什么要开枪?为什么不把我打死?他……还活着吗?”

警官老王靠近了他,在他耳边说了几个字。

盛世华脸上还残留着秋收的血,坦白道:“是我……是我杀了……许碧真……在1995年……夏天……”

老王摇摇头说:“我们是来救你的,没想到你自己说了出来,这算是自首吗?”

地下室有多处两个人:盛太太和盛赞,他们焦急地冲到丈夫和老爸身边,心疼的协助警察把他抬到外面。

然而,盛世华无视妻儿的出现,回头对警察说:“等……等一等……我承认……我杀过许碧真……但……我没有……我没有杀过慕容老师……也没有……也没有杀过钱灵……”

第三十二章

平安夜。

大雪纷飞的平安夜。

对于田小麦,秋收,盛世华,盛太太和盛赞来说,这个雪夜并不平安。

魔女区的舱门外,白雪覆盖的凄凉废墟前,狭窄的道路里停着数辆警车,并且禁止家属陪同。这辆警车率先离开,闪着警灯前往市区最好的一家医院,在接受治疗和恢复之后,他才会被送往看守所。

至于秋收,他还活着。

虽然,在魔女区的地底,只有警方的灯光照明,但是老王的枪法异常了得,子弹准确地击中了秋收的左臂。

他没有生命危险,还可以自己走路,只是鲜血浸透了半边衣服。警察给他做了简单的伤口处理,也没有给他戴手铐,顺利的押上警车。他也将被送往同一家医院。

秋收忍着左臂枪伤的疼痛,隔着一床模糊的雪水,看着泪流满面的田小麦。

雪水打湿了她的头发,她也隔着玻璃看着他,看着他复杂的悲伤的眼神。

突然,小麦不顾一切地推开警官老王,拍着车窗玻璃,向秋收大声喊道:“我发誓!五十年后,我依然会这么爱你!”

这是《101次求婚》的男主角对女主角说过的话。

秋收把脸紧贴上冰冷的车窗,张开嘴不知说了什么,又被警察按到在座位上。

警官老王赶紧将她拽回来,警车无情地甩开田小麦,经过白雪覆盖的小路,消失在平安夜的黄昏。

老王的大手就像一把铁钳,任由她怎样挣扎都无法动弹——于是,脑中浮起十八岁的初夏,当他要逃出学校去找秋收,在校门口被老师们拦住的瞬间。

她再也看不到秋收了。

她再也看不到秋收了?

十年,漫长的轮回,又回到了起点?

0 0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