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箱清理完毕后,吴九龙、毕宝启又同其他发掘人员一起打开了棺盖。一切都在意料之中,墓主的尸骨早已腐烂,性别难以确定,但从棺内残留的木枕、漆奁和一面铜镜均在棺的南头来推断,可知墓主是以头向正南的方式入葬的。至此,银雀山一、二号古墓全部发掘完毕。接下来要做的,就是对出土器物的整理、保护与研究,并尽快弄清两座古墓的年代、性质、墓主是谁、具有何等身份,以及神秘的竹简都记载了什么内容等等。但就在这些问题尚未来得及动手解决之前,却又枝节横生,突发事变,围绕着竹简何去何从的问题,省、地、县三方展开了一场斗智斗勇的激烈交锋。
珍宝落谁家
蒋英炬从北京返回济南后,把王冶秋的指示向省博物馆馆长张学和馆革委会主任郝兆祥做了详细汇报。张、郝二人很快又将竹简运京整理的意见向省革委会文化组领导人进行了汇报,并得到了同意送京的答复。鉴于中央和省有关领导的明确态度,郝兆祥先后两次打电话给临沂方面说明情况,同时通知毕宝启、吴九龙二人,令其迅速做好准备,将银雀山汉墓出土竹简和其他器物全部运往济南,然后转送北京。
毕、吴二人接到命令立即行动起来,在同临沂方面有关领导和业务人员协商后,根据出土器物的数量和具体情况,专门到木器厂订做了15个大小不同的箱子作包装之用。按照双方商量的结果,文物押送济南的一切费用由省博物馆负担,因上次蒋英炬来临沂时已带了部分款子交给毕宝启作应急之用,现在正好派上了用场。从毕宝启当时所做的记录中可以看到,这些木箱在总体上分为装竹简和盛放普通器物两种类型,其中竹简箱的规格为:80cm×12cm×10cm(盛放一号墓出土);50cm×37cm×30cm(盛放二号墓出土)。器物箱的规格为:90cm×60cm×40cm(盛放大中型器物);70cm×50cm×40cm(盛放小型器物)。另外准备了铁钉5斤,包装纸3刀,锯末100斤,草绳50斤等等,以和木箱配套使用。
当各种装载器具准备就绪后,已是4月24日。第二天,毕宝启、吴九龙会同临沂方面的刘心健等人开始清点一、二号墓的出土器物,并对大多数器物进行了清洗、晾晒等简单的保护处理,防止运输途中发生质变。
4月27日,预订打造的木箱已运至临沂文物组,运载的汽车也安排妥当。临沂地区行署、县有关方面的领导人,先后对出土文物作了最后参观、告别。万事俱备,只待起运。此时的山东省博物馆馆长张学打来电话了解情况,并催促毕、吴要抓紧时间,尽快起程,将出土器物“及时、安全、顺利”地押运回济南。毕 、吴二人满口应允,一再表示第二天就装箱起运。但是,令毕、吴意想不到的是,省、地、县三方酝酿、压抑了几天几夜的矛盾,终于在第二天爆发了。
4月28日,吴九龙、毕宝启一大早就来到文物组准备装箱,但文物组的张鸣雪、刘心健等人却突然告知,根据县文化组军代表郑指导员和县政治部张政委的指示,在装箱前必须明确三个方面的关系,即:
一,临沂文物组为出土器物的拥有方,省博物馆为借方,双方代表在交接手续上签字画押;
二,开列出器物移交的详细清单并双方签字;
三,共同装箱、共同押运。
面对突然开列的三个条件,毕、吴二人在大感惊讶的同时,觉得无法接受。按照二人的想法,根据《国家文物保护条例》规定,一切地下文物概归国有,压根不存在省、地、县归谁所有的问题,大家只有保护好文物的责任,听从上级的指示和安排。就这两座墓的发掘而言 ,省博物馆应是主要参与者和实践者,现在中央要急于对出土器物进行保护处理,作为省博物馆有责任和义务将东西运京。根据文物属国家所有的法律规定,运走的文物根本就无需跟临沂县搞什么所谓的交接手续。于是,对临沂方面的要求,毕、吴二人当场做了严词拒绝。见二人如此不识抬举,临沂文物组张鸣雪等人员,在文物组副组长崔寔的指示下,也不再顾及双方的面子以及合作的友谊,索性撕破脸皮,扯下面具,当面锣对面鼓地叫起板来。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