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印案发生在洪武九年,所谓空印就是盖了公章的空白文书。之所以出现空印,是因为明朝有一个制度,规定天下府州县的钱粮户口要在年底核校,府州县核对后到布政司,布政司再到京师户部来核对,这叫“考校钱粮”。
古时交通不便,从各个省来到京师往返常常需要很长的时间,如果到了京师考校钱粮的时候数字不准确,就需要重新填写,重新填写完以后要盖公章。如果边远省份到南京去考校钱粮,数字不准确,再回去盖公章,好几个月就过去了。于是就形成了一个习惯,带上一份盖好了章的空白文书到南京考校钱粮,数字不对马上重新填写,省时省劲。
这件事到了朱元璋这里却行不通了。朱元璋发现空印后很是恼怒,认为必定有人借此贪污不法,于是下诏凡是牵连到空印案里的人,掌印者一律处死,没有掌印者杖责一百,发配边远。此事涉及整个大明帝国,从中央到地方,牵连之广,骇人听闻。俗话说,法不责众,但朱元璋以他独特的性格和非凡的勇气定要追查到底,以一己之力挑战整个政府,自古以来,也只有朱元璋一人而已。
空印案名为打击腐败,但却是一个冤案。整个帝国的官员都知道空印的诀窍,但没有人敢对朱元璋加以说明,除了一个人之外。这个人叫郑士利。
郑士利并没有直接牵涉进空印案,受到牵连的是他的哥哥郑士元,湖广按察使的佥事。郑士利觉得委屈,便写了一封奏章鸣冤,他首先说明了空印的诀窍,他说空印不是完整的印,只是半印,仅凭半印是做不成什么不法之事的。接下来就有点挑朱元璋毛病的意味了,郑士利认为空印已经使用了这么长时间了,从来就没有人规定不能用。如果说空印不能用,那就应该事先声明,现在不教而诛,有失公正。朱元璋毫不让步,将郑士利同郑士元一起发配边疆。
朱元璋难道不明白空印的诀窍吗?在没有接到郑士利的奏章前,这是有可能的。但是在接到奏章之后呢,将郑士利也发配边疆了,这反映的问题就很严重了。朱元璋生性多疑,要让朱元璋完全相信空印案中的官员是不可能的事情。朱元璋一意孤行,非要大动干戈,恐怕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皇权也。
在朱元璋心中,皇权是至关重要的。说到底,这些官员之所以让他们的皇帝如此大动肝火,根本不在于是否他们利用空印贪污,而是他们的做法没有事先经过朱元璋批准,这就侵犯了朱元璋的皇权。在朱元璋心里,凡是不请示,不汇报,擅自做主的官员都应该加以处分。有没有人借此机会贪污腐败呢?也许有吧,朱元璋也拿不准。但是拿得准拿不准现在都不重要了。确实贪污的,两罪并罚,没有贪污的,罪责难逃。
贪污案是假,朱元璋借机加强皇权才是真,那些受到牵连的人除了感叹天威难测外,恐怕到死也不明白自己何以落得如此下场。
当一个人掌握了无限权力的时候,会有多少人迟早成为这种权力的牺牲品和垫脚石。我们敬佩郑士利的勇气,同时也为他的遭遇感到愤懑。个人权利之于皇权,就像巨人脚下的蚂蚁一样,既看不到,又随时可能被碾得粉身碎骨。
洪武十八年的郭桓案不是冤案,但只是对郭桓等少数人而言。郭桓是当时的户部侍郎,如果按照列入《大诰》中的罪证来看,郭桓是一个巨贪。朱元璋曾下令减免太平、镇江、广德这几个府官田钱粮一半,但是这些地方一粒粮食都没有进官仓,被郭桓私分了,另外郭桓接收浙西的秋粮四百五十万石,实际入库只有二百多万石,又有二百多万石被郭桓等人私分了。此外,当时征粮食既可以征粮食的本色也可以征折色,可以折成其它的粮食来交或者是折成钱钞。郭桓等人在征收赋税的时候,一石米折钞两贯,但是除此以外巧立名目,另收费用,车脚钱三百文,水脚钱、口食钱、库子钱、蒲篓钱、竹篓钱、神佛钱各一百文,总计九百文。除此以外,郭桓的罪状还有一大堆,按照朱元璋的计算,郭桓等人共计贪污粮食两千四百万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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