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是改革者虽然把手中的权力运用到了极大化,但这时的权力却是手段而不是目的。***人治与法治说到底是一个利益关系的对立,人治往往着眼于个体与小团体利益,法治则必须关注在某一范围内最大多数的利益。离开利益关系抽象谈人治法治是没有意义的。改革者对权力的运用很可能是最大化的,但在运用权力的过程中并不是为展现权力,亦不是为自我和小团体利益,而是把权力作为实现其改革目标的工具和手段,由于其目标的公益性使其行为客观具有了法治特性。我们可以退一万步讲,当政治权力被用作来实现最广大群体的利益之时,虽然可能表现为“人治”的形式,但这不正是“法治的”目标所在吗?
(二)要构建改革者利益实现的制度安排
中国30多年来在政治领域涌现出来的改革者大多对改革有着坚定的信仰,为了改革无怨无悔、九死一生百折不挠,让我改则义无反顾勇往直前,不让我改则退居幕后默默耕耘,甚至改革突破之日就是他们挂冠退职之时,也毫不气馁。但是,这些改革者固然是我们改革者的楷模、改革者的典范,却没有吸引和带动出大批的改革者群体。原因在于对改革有执著信仰的毕竟是少数,他们不能成为常态,他们的行为不能成为大多数人的行为模式。
马克思曾经明确讲过:“人们所奋斗的一切都与他的利益有关。”我们的党员干部固然不能把追求金钱权力作为自己奋斗的目标,但把获得为人民服务更大平台、更高台阶作为追求无可厚非。如果改革者的行为不能在党的组织系统内得到切实的认可与鼓励,是不会涌现大批改革者群体的。所以我们需要解决的第二方面的问题就是,通过制度安排,改革和完善干部人事制度,明确让坚持改革的党员干部走到改革的第一线,让坚持科学展的党员干部走到展的第一线。
干部任用客观上是一种导向。干部任用标准,实际上就是干部的思想和行为准则,也是干部建功立业的方向。一个好干部,就是一面旗帜,他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化身”。他的行为对广大干部起到积极的引导、示范和激励作用。相反,则会挫伤干部群众的积极性,甚至对组织失去信任。在这种意义上可以说,用什么样的干部实际上体现的是党组织坚持什么样的政绩观。**强调:“要把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作为新时期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内容,通过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予以切实保证。”推进各项制度改革,改进政绩评价和考核方法,建立和完善科学的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对于培育改革者群体是十分重要的。
先要确立符合改革要求的领导干部考核标准。用什么样的指标考核领导干部,用什么样的标准衡量领导干部,领导干部就会相应以什么样的态度来行动。考核制度直接影响着领导干部的行为。我们要积极推进政绩考评机制改革,尽快建立科学、完善的领导干部行为考评机制,通过体制机制来引导领导干部坚持改革信念,更新展观念,规范领导干部的施政行为,使得领导干部以政绩贯彻落实科学展观,而不是搞形象工程和数字游戏。凡是坚持改革、坚定贯彻落实科学展观的干部,我们就一定要让他们有为有位,置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宏伟事业的主战场;凡是不会、不能坚持改革、贯彻落实科学展观的干部,就一定要毫不犹豫的撤换下来。只有这样,才能形成各级领导干部真心实意地坚持改革,走科学展之路,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的大好局面。
尤其对于改革来说,一些干部的工作业绩和成效可能一时不被人们所认识,甚至不被人们所理解;而一些干部短期行为的危害可能在短期内看不出来,有的问题的暴露需要较长时间。这就需要建立领导干部改革政绩档案制度,动态地记载干部的改革政绩况。对那些虽然已经成为历史、但被实践展证明确属突出成绩和重大贡献的,必须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而对曾经被视为突出成绩、但被实践展证明是虚假政绩或造成重大损失的,必须加以认定和追究责任,已经因此得到提拔重用的干部,必须坚决撤下来。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