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但需要注意的是,企业这种福利的费用支出,是来源于它的利润留存。ww利润留存有多大的空间,企业福利才有多大的可能。企业是不敢事先把这项福利支出轻易打入成本的。因为如果随意计入成本,势必要影响企业及其产品在市场中的竞争能力。当企业因其成本过高导致其产品竞争力下降,无法在市场竞争中站得住脚的时候,别说额外福利,就是工资也难保,甚至企业自身都难以存在。这也就是工资与福利的最大区别。工资是固定的,刚性的、事先计入成本的,而福利则是可变的、灵活的、视企业阶段性效益好坏而可取舍的。所以,合理、科学的企业福利是提高企业盈利效率、促进企业展的手段而不是相反。
可是福利**与之“叶徒相似,其实不同。”目前存在“福利**”现象的这些企业往往都在亏损甚至是严重亏损。比如,电力行业在全线亏损,石油行业在油价连续上涨的况下还收不抵支仍然要国家财政补贴上百亿,邮政行业更是多年亏损,银行业每年都要国家核销相当数目的呆坏账以维持运转。
为什么这些企业可以一方面亏损、持续亏损、巨额亏损,另一方面不断地涨工资、不断地搞福利、甚至搞超过工资收入的福利呢?因为这些福利是不需要考虑成本压力的。这些企业不必为自己的亏损埋单,也不必为这些福利埋单,他们的亏损和职工福利最终都由政府和全体消费者承担。之所以能有这样的底气与作为,就是因为他们是垄断行业。
尤其需要我们注意的是,这些企业的这种垄断甚至都不是出于技术进步与创新而形成的技术垄断,或者说是作为市场竞争过程与竞争结果统一、具有市场势力的经济垄断。至少这两种形式的垄断在一定意义上还具有一定的合理性,或支持技术创新、或提高市场效率,多少实现了一定程度的社会福利改进。
中国社会目前存在“福利**”的这些企业的垄断往往是行政垄断,仅仅是因为行政许可给了这些企业而不是别的其他企业来做这件事。在行政垄断的保护下,这些企业无偿获得了国家拥有的特殊资源(如航线、频谱、频道、路权等)和特许资源(如专卖权、各种指标等),乃至国家信用(如银行信用实质就是国家信用等)。按照理论设计和理想状态,这些企业获得垄断权后所产生的垄断利润将归国家所有或者说是全体国民所有。但事实却非如此,在现实中,这些垄断利润大多被转化成了垄断企业和主管部门的利益,进而转化为企业和部门中的个人的收益。
这种福利**,从经济学上看是很不经济的。它没有起到节约资源与成本的目的,这些企业没有一个不是任意增大投资和经营成本,大量兴办超过其他行业的福利设施和第三产业的。放眼看去,办公大楼最豪华、办公设施最奢侈、楼堂馆所最高档的肯定就是这些企业;它也没有起到提高效率的目的,我国垄断行业养了国外同类、同规模企业十倍、数十倍的人员,经营效率只有国外同行的十几分之一甚至几十分之一;它更没有起到增进社会效益,改善国民福利的意图,这些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价格上升的幅度大大快于社会平均价格指数,大大增加了国民经济中其他部门的运营成本,降低了其他部门的市场竞争力。如果说在市场经济环境下还有企业敢不把他的客户当回事的话,肯定也只能就是这些能够福利**的企业。至于说变相偷逃国家税赋,侵吞国有资产、损害政府形象等关联结果更是福利**之所以是**不是福利的直接“罪证”。
(二)从政治学的角度看,“福利**”会培育和强化不健康的群体意识,乃至于形成分利集团
这些企业宣称他们的福利有助于增进企业员工对本企业的向心力与凝聚力。此话不假。但此向心力非彼向心力,此凝聚力也非彼凝聚力。这种行为潜移默化培育出的不是我们一般意义上的那种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意识,而是一种不健康的群体意识。分享福利**的群体很清楚福利**及其背后超出社会平均收入很多的畸高收入是缺少起码的经济合理性和政治合理性的,如果内部不能团结起来,咬紧牙关、一致对外,这不应当、不合理的“福利**”和高收入将很难维持。因而这些群体的群体认同意识和组织化意识是相当高的。这样,所有能分一杯羹的群体都会有意无意地为能永远保持这杯羹而走到一起,共同的利益产生共同的意识,共同的意识又会形成共同的行动。这就成为了在政治上极为有害的分利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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