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然,我们需要指出的是,尽管如此,亚当·斯密的道德论说到底还是建立在自私的基础上。亚当·斯密从不讳:“自爱是一种从来不会在某种程度上或某一方面成为美德的节操。它一妨害众人的利益,就成为一种罪恶。”
但话锋一转,亚当·斯密又讲道:“当它(自爱)除了使个人关心自己的幸福之外并没有别的什么后果时,它只是一种无害的品质,虽然它不应该得到称赞,但也不应该受到责备。人们所做的那些仁慈行为,虽然具有根源于自私自利的强烈动机,但因此而更具美德。”对于这一点,亚当·斯密的看法是,比起当时的一些哲学体系片面专断宣称道德的至上性,“自爱的道德”更真实、更具有现实的基础,也更符合道德的本来意义。
(二)在社会中生活的人需要道德,责任感与自制是最基本的
那么,自私的人为什么会接受道德,并主动践履道德呢?亚当·斯密用人的存在的社会性解决了这一质疑。ww如果没有道德的维系,社会中的人与人之间相互损伤和伤害就是不可避免的,就会在相互之间产生愤恨和敌意,这时社会纽带就被扯断。
亚当·斯密认为,人只能存在于社会之中。既然在社会中生活,就不可能离开与他人的交往,就不可能不与他人生关系。但在与他人生关系的时候,个人决不应当把自己看得比其他任何人更为重要,以致为了私利而伤害或损害他人。即使自己为此所获得的利益比他人受到的伤害或损害大得多,也是不应该的。因为,虽然对他自己来说每个人都可以成为一个整体世界,但对其他人来说不过是沧海一粟;虽然对他来说,自己的幸福可能比世界上所有其他人的幸福重要,但对其他任何一个人来说并不比别人的幸福重要。因此,虽然每个人心里确实必然宁爱自己而不爱别人,但是他不敢在人们面前采取这种态度,公开承认自己是按这一原则行事的。他会觉,其他人决不会赞成他的这种偏爱,无论这对他来说如何自然,对别人来说总是显得过分和放肆。
于是,亚当·斯密特别强调,要想在社会中有良好的关系,就要用别人的眼光来看待自己。太看重自己而过分轻视别人,会把自己变成同胞们蔑视和愤慨的对象,进而成为那种轻视和愤慨必然会带来的惩罚的对象。所以,我们应当用自己自然地用来看待别人的眼光,而不用自己自然地会用来看待自己的眼光,来看待自己。当他以自己所意识到的别人看待自己的眼光来看待自己时,他就会明白对他们来说自己只是芸芸众生之中的一员,没有哪一方面比别人高明。当能做到这一点的时候,道德就出现了。亚当·斯密给出了他理想中的道德形象:“具有最完美德行因而我们自然极为热爱和最为尊重的人,是这样的人,他既能最充分地控制自己自私的原始感,又能最敏锐地感受他人富于同心的原始感。那个把温和、仁慈和文雅等各种美德同伟大、庄重和大方等各种美德结合起来的人,肯定是我们最为热爱和最为钦佩的自然而又合宜的对象。”
有了人的存在的社会性作基础,亚当·斯密就开始讨论各种道德类型了。
比如,责任感。亚当·斯密认为:“对一般行为准则的尊重,被恰当地称作责任感。这是人类生活中最重要的一条原则,并且是唯一的一条大部分人能用来指导他们行为的准则。”“没有对于一般准则的这种神圣的尊重,就没有其行为非常值得信赖的人。正是这种尊重构成了有节操的正直的人和卑劣者之间最本质的区别。前者在各种况下坚定果断地执行他所信奉的准则,并且在一生中保持稳定的行为趋向。后者的行为随同心、意愿或兴趣偶尔占主导地位而变幻无常和捉摸不定。”
又比如,自制。亚当·斯密认为:“自制不仅其本身是一种重要的美德,而且,所有其他美德的主要光辉似乎也源自自制。”很有意思的是,亚当·斯密认为,不同社会阶层的人在践履道德的过程中会表现出不同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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