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到35岁,我只为女人打过两次架,这两次还都是为了同一个女人——朱芳华。
我记得温秀玉曾经揶揄过我,说朱芳华就是那种喜欢男人为她打得头破血流的女人,而我在这方面不擅长,该出手时不出手,所以我们不可能地久天长。
我还记得温秀玉跟我说过——那个时候,我的朱芳华时代已近尾声,一直伺机而动的温
秀玉胆大心细四两千斤,一举成功终结朱芳华时代,并顺手开启了自己的新纪元——温秀玉当时跟我说:我要是真爱一个男人,我就不会让他为我打架,我不会让他为我冒任何风险。男人是用来爱的,不是用来做武力炫耀的。
温秀玉是一个有城府的姑娘,她是一个天生的胸有城府的女人。她早就把朱芳华盯死了,从图书馆那个该死的座位开始,她就下定决心。她是一个睚眦必报的女人,但不急于求成。可怜的芳华,居然随随便便地就在一个夏天的早晨给自己树了一个强大的敌人,更糟糕的是,她开始的时候并不知道这一点,而我也是很多年很多年后,才晓得。有一段时间,我常常从梦中惊醒,每次我都在噩梦中听到温秀玉对我说:“我之所以要和你上床,是因为我恨芳华,而这,是最解恨的方法。”
时光流转,我仿佛回到从前。
那个时候,我只是一个腼腆的大学二年级学生,我暗恋芳华已经有很长时间,但束手无策。我每天都一早起来,睁开眼端起脸盆就到水房洗脸,我一般会洗很长时间,我可不愿意拉里邋遢地碰见朱芳华,我猜想她那样一个文静瘦弱的小样儿,应该喜欢斯斯文文的男人。事实证明,我猜错了。她喜欢高大英俊的。有一次,我在厕所站着小便,无意中扭头往窗外看了一眼,正看着朱芳华抱着一大摞书沿着楼下的那条林荫道走过来,我激动地扑到窗前,结果,不但自己裤子湿了,还殃及了站在旁边的一个兄弟,我们二话没说,扑做一团。这个兄弟就是王小西,这是我为朱芳华打的一架,我生命里的第一次打架,在此之前,我一直是一个斯文人,我从幼儿园开始就是一个斯文的孩子,我比一般斯文的女孩子还要斯文很多,以至我奶奶经常唉声叹气,担心我长大了会娶个厉害媳妇,从此饱受娘们儿的欺负。
我为什么会想起那么久远的事情?那些事情真的发生过吗?
我并没有喝很多酒啊。也许是到了该回忆的岁数?这些个念头一闪而过,马上打住。多年以来,我一直拒绝回忆。我认为回忆对于一个人是危险的——幸亏这么多年,生孩子、留学、上外企、升职、买房、换车、打高尔夫球、结识达观显贵,忙得没有功夫去想过去的事情,这样也好——“想过去干嘛?那不等于是瞎耽误工夫?过去再好,也不能时光倒转;过去不好,更应该放眼未来”。这是我老婆温秀玉的名言,她常常挂在嘴边,以此激励我也激励她自己。说句心里话,我应该感激温秀玉,没有她就没有今天的我,她简直是我的贴身“激励大师”,她改变了我,不停地为我设计人生的目标,我有的时候觉得自己就是她的一项投资,几年来,她持之不懈的做着的一件事情就是使我“增值”,她从来不让我停下来,我像她玩的一个大富豪游戏中的一枚棋子。当然,我不能抱怨她,人们说每个成功的男人背后都有一个默默支持她的女人,但是你知道为什么男人成功以后,他们大多数会倾向于换掉那个一直在他背后默默支持他的女人?不是男人没有良心,是他不再愿意做一枚棋子或者一个提线木偶,没有几个男人会真心喜欢做女人手中的“有价证券”,替她赚取人生的红利。
假设我和朱芳华没有离婚?这个假设对我来说太奢侈了,就像法国人假设拿破仑没有兵败滑铁卢。我摇摇头,点上一枝烟。
上面所有这些想法都是在我把朱芳华移到床上之后冒出来的,它们像精灵一样一个一个地往外冒,而朱芳华则一直浑然不省人事。不过,她始终用手紧紧的抓着我。我几次想抽身离开,都没有成功,她拼命地抓着我,不让我走。
忽然,我的心软了——刹那间泪盈于睫——我们那四年情史一年婚史!那五年,是我生命中最色彩斑斓的五年,是我的爱与哀愁的五年,我全部的忧伤全部的喜悦所开始的五年,那五年,我的情感世界炮火纷飞,悲喜交集。我和朱芳华时而如阵前相遇的对手,双双使出浑身解数,欲置对方于死地;时而又如同一条战壕的战友,并肩作战同仇敌忾,即使为对方牺牲生命也再所不惜。我的朱芳华时代,我和她就像生活在春秋战国的各路诸侯,我们激烈而真实的活着,她希望将我统一,我希望将她收编,我们一会儿修边和好,一会儿又干戈相向,无休无止,豪情万丈,如三国开篇所说:“天下大事分久必合合久必分”。
如果那个时候我能明白,世界上有一种女人,她们越爱一个男人,就越要与之计较——那么朱芳华就是这样一种女人——我至今依然相信,至少在我们那五年的相处中,无论我们发生过什么,她从内心深处是喜欢我的,她爱我,只是她不懂得如何去爱一个男人,如何让所爱的男人幸福。
我的伤痕累累的朱芳华时代!我误了她,她也伤了我。我们两败俱伤,就此学会永不言败。
“年轻没有失败”,是哪个浪子的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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