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蔓有事没事儿会给我打个电话,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我知道她是用这种方式摆脱掉自己想给胡高打电话的念头。她故意不给胡高打电话,故意很坚强,一来是维持自己的自尊心,二来也是为着保护自己不受伤害。她要做到这点不是那么容易,毕竟年轻,毕竟不甘心。我能体谅她,不过,我觉得她这么着不是个事儿。
我又想起朱芳华,好像就是昨天的事儿。现在我也能体谅到她了,我们每次为一点鸡毛
蒜皮的小破烂事儿拌嘴,每次她都要生气,有几次,她生气我甚至没有察觉到,当然这铸成了更大的错误。那个时候,还没有手机,连呼机也是刚刚流行。我们单位给我发了一个,我别在腰上可神气了,芳华还差一年毕业,她是一穷学生,什么都没有。她住在宿舍,整个女生宿舍楼只有一部电话,那部电话估计是全北京市最热的热线。她呼我,呼我之后就要等,至少要等半个小时,这还是运气好的。因为我接到传呼以后,首先要找一部公共电话——那段时间我的工作经常要出外勤;等我找到公共电话,她那边又疯狂占线,惟一的侥幸,是前一个刚挂断电话,后一个还没有及时拿起。这种间隔稍纵即逝,可遇不可求,我猜测我后来一直没有中彩票的运气,和那几年我浪费了太多的侥幸有关——那时候,我总是盼望着打通一个这样的电话,我愿意付出我的所有!
有一次,为了给朱芳华回一个电话,我一路找电话,每见一个公共电话亭,我就排队打一个,没有一个是通的。一直花了一个下午的时间,最后我发现已经到了校门口,这个时候她又呼我——我的呼机是数字的,我飞奔进校园,在她们女生楼门口,我眼见芳华上了一辆桑塔纳。我想喊她,可是我的喉咙是干的。那辆桑塔纳徐徐开动,等我缓过神儿来,我像做了一场噩梦。
“天还是天,哦,云还是云,只是我的眼中不再有你……”
正好是校园广播时间,正好是孟庭玮的《冬季到台北来看雨》,正好飘过来一朵云,正好下了一场雨,我没处躲没处藏,像一条可怜的丧家狗。后来我就想起了王小西,他当时不服从分配,死活要留在学校,借住在电子系单身教师的宿舍里。我跟一个游魂似的找到王小西,身上全被雨淋湿了。他们宿舍乌烟瘴气,一堆人坐那儿撮麻,我刚一进去差点被熏一个跟头,眼泪马上就冒出来了。小西光着个膀子,歪着嘴叼着烟,他已经练就了“盲打”的硬工夫,挨在他身边的一个姑娘,大热天的在屋里还戴一帽子,那姑娘就是钱美丽。他们据说是在托福班认识的,认识以后,男的废了耕,女的废了织,俩人外语没什么长进,一天到晚腻鼓在一起——这俩都特别善于异想天开——一会儿说要组建一个乐队,忙一阵,没影儿了;一会儿又说要写歌出唱片,忙一阵,又没影儿了;他们干过的事儿可多了——编书、写剧本、搞创作、开酒吧、卖书,几乎是每样事都轰轰烈烈开始,虎头蛇尾告终。就跟夏天的雷阵雨似的,“哗”的一阵子,来得快,“刷”的一阵子,又停了。有的时候,他们也会找我帮个忙,让我给找找人什么的,我这儿还没启动,他们已经又干别的了。
芳华跟他们不是一路人,当然,芳华跟谁都很难成为一路人。
古人云:“自古圣贤皆寂寞,何况我辈孤且直。”倘若芳华是一代美女,王昭君那样的,用来出塞倒是满适合的——又有姿色、又有文化、闲来弄琴、在茫茫草原抱着琵琶怀念长安,
谁也不知道她心里想的是什么,可是谁都又想知道她心里想的是什么。单于老了,她是惟一的宠爱,在天苍苍野茫茫的地方,也没有更貌美的女子和她争风吃醋,她来自大汉,这使她具备地理优势,地理优势很快转成心理优势,这使她不需要搭理任何人,逢迎任何事,而任何人任何事却都不能不考虑她的存在。她是天然的中心,所以她尽管自顾自地落落寡合,自有人在意她的每一滴眼泪每一种闲愁。
可惜,我不是老单于,我还没有到人生的暮年,并不懂得年轻女子的心。即使懂得,也未必肯浪费我的青春。我是宁肯要酒林肉池的。我相信每个女人都有过一个“青楼声妓”的梦——“五陵少年争缠头,一曲红绡不知数”,那是怎样的骄傲;其实,每个男人也都有过一个“浪荡公子”的想法——“腰缠十万贯,乘鹤下扬州”,这又是何等的风流!
悲剧在于,我没有“十万贯”的资本,而芳华也没有“秋娘妒”的容颜,我们是寻常的男女,恋爱中的男女,在堕入爱河的一瞬,我是她眼中的“牛郎”,她是我心中的“灰姑娘”,我们错就错在,她不是织女,而我不是王子。如果她是织女,绫罗绸缎夜断十匹,我还用跟贩夫走卒似的一天到晚挣命吗?那还不是她要怎样浪漫,我们就怎样浪漫——她要祼体洗浴,咱就包下天池;她要鸳鸯戏水,咱就舍命奉陪;做一对神仙眷属,只要她有神仙那两下子,还不容易吗?话说回来,如果我是王子,家有富甲天下的国王父亲和王后母亲,她也不必怨恨我不肯花时间陪她,我愿意,为了她放弃江山我也不觉得可惜。假如我是王子,放弃江山对于我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可是我不是王子,没有一个江山等我放弃——我拿什么奉献给你,我的爱人?除了我一文不值的心肝肺,那是走在大街上,每个人都有的,因为每个人都有,所以也就不显得珍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