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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小说网 >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 > 第十八章 纸条风波

第十八章 纸条风波

第十八章 纸条风波

现在我们再说说伯克家的其他成员吧。伯克的父亲格兰纪福先生就是那天我见到的那个老头。他是一个真正的绅士,他的一举一动都充满了绅士的派头。

格兰纪福先生又高又瘦,面­色­有些发黄,看上去像生病了一样。他的眼睛又黑又亮,仿佛能洞穿一切。他的两道浓黑的眉毛总是充满着疑问。他的鼻梁很宽,这显得他很英俊。他的额头很高,头发又黑又直,他的两条胳膊又细又长。

他经常穿一身蓝­色­燕尾服,拄着一根红木手仗。他的神情很严肃,从来不大声说话。格兰纪福老先生脾气很好,从不轻易发火。他笑的时候,让人觉得特别可亲。假如谁要是把他激怒了的话,他一定会把你这个人打得忘了自己叫什么名字。

伯克的大哥叫鲍勃,二哥叫汤姆,他俩都很英俊,宽宽的肩膀,古铜­色­的脸庞,长长的黑头发和炯炯有神的黑眼睛。他们穿着一身白­色­礼服,戴着巴拿马草帽。

伯克的大姐叫夏洛特,今年25岁,她个子很高,长得很漂亮,他的二姐叫玛丽,今年20岁,个子不太高,长得也很漂亮。格兰纪福先生家里的每一个人都有专门的黑奴伺候着,甚至连我都有黑奴在伺候着。

以上介绍的就是这个家的所有成员。格兰纪福先生以前还有三个儿子,后来被仇人杀死了,另外还有一个我刚开始提到的艾米莱恩.格兰纪福。

每天早晨格兰纪福先生和老太太下楼来的时候,全家人都从椅子上站起来,向他俩请安问好,一定要等他们坐下了,大家才敢坐下。

格兰纪福先生有很多农场,有200多个黑奴。格兰纪福先生有许多亲戚,他们经常来格兰纪福先生家举办舞会和野餐会,那场面特别的气派。

离这里不远处,有另外五六家贵族,他们多半都姓比尔。他们和格兰纪福家族一样的高贵,也很有钱。比尔家和格兰纪福家共用一个码头。码头离伯克家不远,大约有二英里的路程。有时我和伯克家的人去码头的时候,总能看见比尔家的人,骑着高头大马走来走去。

有一天我和伯克正在树林里打猎,忽然听见一阵马蹄声,伯克忙对我喊:

“快藏起来!快点!”

我们躲在树丛中向外偷看,不一会儿,一个英俊的小伙子骑着马过来了,马上的年轻人叫哈奈.比尔,我以前见过他。这时我听见伯克的枪响了,随着枪响,哈奈的帽子掉了下去。哈奈立刻跳下马,端着枪朝我们冲来,我们向密林深处逃去。

哈奈没有追到我们,不一会儿就返了回去。我和哈克跑回家后,把刚才的事情对格兰纪福先生说了一遍。格兰纪福先生听了这话后,显得很高兴,他说:

“孩子,你­干­得好,可是你为什么要躲在暗地里放枪呢?”

“爸爸,比尔家的人可都是在暗地里放枪的呀!”

家里的人都兴致勃勃地听伯克讲着,只有玛丽脸­色­苍白、表情忧郁,但她听到哈奈没被打死时,她的脸­色­马上­阴­转晴。

后来我把伯克带到树底下的玉米仓旁边,看见四周没人的时候,我问他:

“伯克,你为什么拿枪打哈奈?”

“因为我想杀他。”

“你为什么想杀他?”

“因为他是我们家的仇人。”

“什么是仇人?”

“什么?你连仇人都不知道是什么?”

“我确实不知道,快讲给我听听。”

“好吧,那我告诉你,你见过狗打架吗?

“假如有两条狗,一条狗叫巴克,另一条叫比利,巴克把比利咬了一口,于是比利把它的爸爸、妈妈请来帮忙,它们又把巴克咬了一口,巴克当然咽不下这口气,于是把年轻力壮的哥哥们请来,又把比利的一家咬了一顿。从此以后,巴克一家和比利一家只要见了面就互相乱咬一气,这样它们就成了仇家。”

“哦,你这么一说,我明白仇家是什么意思了,原来仇家就是狗咬狗呀。”

“你他妈的才是狗呢,我只不过是打了个比方。”

“哦,我明白了,你们家和哈奈.比尔家一见面就打架,是吗?”

“是这样的,我们两家已经打了好几十年了。可是为什么要打架,我就不知道了。”

“你们打架死人了吗?”

“死了,死了好几个呢。”

“那么是谁先杀的人呢?是你家还是哈奈.比尔家。”

“我也不知道,大概是哈奈.比尔家先杀的人吧。”

“伯克,今年有人被打死了吗?”

“有,我家死了一个,哈奈家也死了一个。半年前,我的表弟彼得,骑着马穿过树林时,被比尔家的人打死了。所来我们家的人又把比尔家的人­干­掉了一个。”

我听完伯克的话后,心里觉得很难过,我想不明白人们为什么要打打杀杀的呢,难道杀人是一种乐趣吗?我带着这些疑问,和伯克朝他家走去,路上一句话也没说。

这天是礼拜天,我们大家都骑着马到三英里以外的教堂去做礼拜,所有的男人都带着枪,伯克也带着枪。比尔家的人也赶到教堂做礼拜,他们也都带枪。

我觉得牧师讲得没意思极了,全是些仁慈啦,博爱啦之类无聊的废话。可是大家都觉得牧师讲得好,他们一边往家走,一边谈什么信仰上帝啦,要积德行善啦的话题。我认为这是我有生以来碰到的最难熬的星期天。

回到家后,我们吃了午饭都休息了,有的坐在椅子上打瞌睡,有的回房里睡觉,哈克抱着一条狗在草坪上睡着了,我也准备回我们的卧室去睡觉。当我走到门口时,伯克的二姐玛丽把我拽进了她的房间。她问我能不能帮她做点儿事情,我说能。她对我说,她的《圣经》放在教堂里忘拿回来了,问我能不能帮她把《圣经》拿回来,我说能。在我临走前,她嘱咐我,不要对任何人提起这件事,我答应了。

我悄悄跑进教堂,教堂里一个人也没有,只有几只猪在教堂里睡觉,因为教堂的大门没锁,猪在夏天为了凉快,总喜欢跑到­阴­暗的教堂里睡觉。你如果要注意观察的话,你就会发现有很多人是迫不得已才到教堂的,而猪却非常喜欢去教堂里,尤其天热的时候,更是如此。

我在教堂里找到玛丽小姐放在教堂里的《圣经》后,就往家走去。我边走边想,这里边一定有鬼,一个大姑娘怎么会因为一本《圣经》急成这个样子。我实在有些想不通。于是我把那本《圣经》抖了抖,一张纸条飘在地上。纸条上用铅笔写着“两点半”三个字,我又把《圣经》检查了一遍,但并没有发现其他的东西。我想不明白“两点半”是什么意思,就又把那张纸条放回书里。当我回到家走到楼上的时候,玛丽小姐飞快地把我拉进她的屋里,并把门闩住,然后她就翻那本《圣经》,不一会儿她就找着了那张纸条,她看到那张纸条的时候,兴奋地不知­干­什么好了。玛丽小姐拥抱了我一下,并连声夸我是个好孩子。我问玛丽小姐,那条纸条上写的是什么东西,她问我看过那张纸条没有,我说没有,她又问我认不认识字,我说不认识。于是她就告诉我说,那张纸条是个书签,是用来标书的页码的。她给了我一个苹果,并告诉我可以去外面玩去了。

我向河边走去,边走边想纸条的事。突然我听见身后有脚步声,我回头一看,原来是我的黑奴来了。他跑到我身边对我说:

“杰克少爷,您看水蛇吗?我可以领您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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