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的少年马克无意中发现一位律师正准备自杀。结果他救人未成反被卷入了一桩重大凶杀案:因为律师死前向他泄露了关键秘密。于是联邦调查局逼迫他,黑手党追踪他,他和与他相依为命的母亲、弟弟从此生活在恐怖的阴影中。
勇敢的少年以1美元的代价聘请了富于正义感和同情心的女律师,在她的帮助下,用自己的机智挫败了杀手们,昭揭了案情。他和母亲弟弟最后一同去遥远的他乡开始了新的生活。
法律迷宫与法律智慧
——代译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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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冬青
11岁的少年。联邦调查局。黑手党。
这三个“关键词”放在一起就足以构成一个具有巨大反差和悬念的故事,但是要使三者之间形成合乎情理的关系与冲突并非易事。本书作者格里森姆不愧为此中高手。他在“联邦调查局”与“黑手党”这两个堪称庞然大物的“山头”之间,巧妙地拉扯起一道凌空飞越的细线,以一个偶然事件迫使11岁的少年马克走上这一凶险而又艰难的“生命线”,忽而摇摇欲坠、险象环生、玄乎其悬;忽而履险如夷、逢凶化吉、悠哉游哉,令人乍惊还喜,心意怦然,得到一种特殊的审美快感。
“走钢丝”式的“文学杂技”也谈得上“审美”吗?对于《终极证人》这样的流行小说,人们也许要发出艺术上的疑问。确实,流行本身表明着对传播的广度的追求而不是交流的深度的探索。但是,由于往昔的文艺作品在漫长的历史岁月中经过无数人的咀嚼而失去了滋味,所谓“李杜诗篇百口传,至今已觉不新鲜”的现象在中外文艺史上都不鲜见,所以,纯文学作品往往更着重于对新的内容与形式的探求,被创新的鞭子驱赶着前行。而通俗、流行的文艺作品却非但不惮于,而且乐于利用已被纯文学抛弃的一些内容和形式,使作品能够顺利地进入读者固有的审美规范,避免了纯文学的创新所带来的审美障碍而为读者喜闻乐见。换句话说,纯文学既往的成就“下降”到大众文学之中,成为流行文学的重要资源。正因如此,《终极证人》带给我们的审美快感中,更多的是我们久已熟悉的一些东西,不同的只是变换了新的人物与事件。
对早慧的追求也许是人类永恒的梦想。中外文化中都有对神童的憧憬与描绘,甚至在当今盛行的“胎教”与“智力开发”中还可以看到这种追求的强烈与执拗表现。文学作品中的少年灵智英雄如哪吒、一休,神话中的“小英雄与老上帝的矛盾”母题,等等,都表明了追求早慧已成为人类的一种“集体无意识”。“终极证人”马克的形象,正是在当代情境中重现人类梦想的一种努力,只不过马克所面对的险境与难关,以及他自己的智力结构与心灵特征,都具有了新的时代与地域的色彩,从而展现了独特的魅力。马克并非那种循规蹈矩的“好孩子”,小小年纪就偷着学会了吸烟,正是这一恶习使他和弟弟陷入了险境。马克也不同于那些无所不能的神童,他既会犯错误,也会感到恐惧,而且像一般的孩子那样,仅是坐在警车里,“看到其他车子都为他们让道”就感到高兴。凡此种种,都使马克的形象更为真实可信。而这样的艺术分析虽然陈旧迂腐,却也说明了这部小说在艺术手法上对传统的小说技法的继承。但是,马克形象最为显着的特点却是在以法律手段与联邦调查局的特工展开的智斗中体现出来的。因为黑手党对马克一家的威胁是通过联邦调查局的逼迫而造成的。吐露秘密则黑手党必然凶残报复,严守秘密联邦调查局动用强大的法律、权力机器来成逼。在这双重危险中,激发出马克超乎寻常的智慧与勇敢。他出人意料地以1美元为自己聘请了律师,挫败了联邦调查局特工的威逼;“顽固”地援引法律条文保护自己,避免被判违法;机智地逃出监狱,给黑手党致命一击……利用法律武器对付代表着国家与正义的联邦调查局与法庭,成为马克致胜的重要法宝。因而,马克的智慧,不妨命名为“法律智慧”,美国法律文化的一些重要内容,经由马克的智慧得到了充分的表现。由于马克的“小”和联邦调查局、黑手党的“大”对比悬殊,而“交战”结果,却是以“小”胜“大”,“四两拨千斤”,因此也与诸多神童故事一样,整部小说洋溢着一种喜剧色彩,使人体验到一种强烈的生命的欢乐与幸运的愉悦。这正是神童故事中,少年式的生命冲动所具有的无限活力和无穷可能性。冲击趋于僵化的生命形态和理性结构所引发出的生命的解放与自由感受。在一种突如其来的欢笑中,以往貌似强大的显示了虚弱和渺小,看似庄严的变而为滑稽,智慧洞悉了一切,超越了一切,我们也就从马克的智慧的胜利中体察到一种胜利的智慧,感受到智慧的欢乐。
因此,通过马克与联邦调查局、黑手党的“斗法”,小说透视了美国社会的诸多黑暗面,有时达到了相当深刻的程度。例如对联邦调查局特工愚蠢而又自大的描写,对美国律师界诸多弊端的揭露,对贫民区生活的叙述,特别是对犯罪、吸毒等现象的揭露,都触及到美国社会的一些痼疾。在这方面,这部小说也继承了以往的批判现实主义的一些创作手法,寓批判于冷静叙述之中,从多种视角观照社会现实,具有一定的穿透力。在女律师雷吉、法官哈里以及联邦调查局特工等人物形象的刻画上,也显示了作者对传统小说创作技法的掌握。所以,《终极证人》与许多通俗小说一样,其审美特性是通过重新发挥以往文学创作成果的潜能而得以体现的。问题是,正如在对世界的观察方式与叙事方式上是借助于既有的文学成果来进行的,这部小说在设置冲突与解决冲突中,同样也是借助于美国社会既有的法律体系与文化观念来解决矛盾的。因此,其批判的锋芒与揭露的深度都不能不受到限制,小说中少年马克所取得的也就只能是童话式的、虚幻而飘渺的胜利。显然易见,较之小说中呈现出来的诸多必然,马克胜利中所包含的多种偶然因素显得十分脆弱。所以,从胜利的喜剧中,我们又可以体验到某种悲剧的意味。只不过,在小说中悲剧意味未能得到充分发展,而只是在雷吉与马克苦心经营的马克一家远走他乡的归宿中有所显露而已。
如果将11岁的马克的遭遇用另外的眼光来看,譬如以卡夫卡《城堡》、约瑟夫·海勒《第22条军规》的方法来观察,我们就可以看出,为了救人而陷入必须救自己,为了救自己而必须救助于法律,法律却规定不能因自救而不履行作证的法律义务,履行这样的义务又必然面临着法律也难以救助的险境……如此这般,少年马克陷入了某种迷宫与怪圈之中,而这种迷宫与怪圈就是国家机构与法律自身所构置的,马克凭借自己的力量要想合法地实现自救和救出母亲和弟弟简直不可能。马克打破怪圈的方法是走出法律迷宫,逃出监狱,主动出击,呈示出成|人雷吉也难以具有的勇气和智慧,最终赢得的却仍是苦涩的胜利,并不情愿又不得不情愿的结果。这样看来,小说的喜剧中就具有了某种荒诞意味和黑色幽默,只不过是被一些东西掩盖了而已。这就是“流行”所必然造成的审美上的盲点和死角,阻止了更为深入的透视与洞见,从而使其损失了许多可能产生的审美效果。这也从反面说明,只注重从审美的惯性和传统的成规中寻求大众接受的流行小说,之所以难以具有足以流传的生命力,其原因正在于只注重看见、撞见,而忽视发现、洞见。所以尽管乍看新奇、巧妙,却不能够常看常新,只具有短时性的阅读价值。以纯文学之境,更能映照出俗文学之妍媸。并且俗文学也应更紧密地追踪纯文学的脚步,才能跟得上人们的审美需求。
当然,人们既需要山珍海味,也需要五谷杂粮;既需要“昆山玉碎凤凰笑”,也需要“两个黄鹏鸣翠柳”——只要是精品,都能受到欢迎。而《终极证人》在流行小说中堪称精品,值得一读,何况它还能激起我们的一些联想与感悟,引发一些或远或近的议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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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才十一岁,但已有两年的吸烟史。他时而吸,时而断,既不想戒去,也不想成瘾。他爱吸库尔氏牌,也就是他原来的父亲所抽的烟。但他的母亲却抽弗吉尼亚苗条牌,一天两盒。从她那里他平均每星期可偷到十支或十二支香烟。她非常忙碌,成堆的问题需要处理。当涉及到她的孩子们时,她似乎有点天真,做梦也没想到她十一岁的儿子竟已抽上烟了。
隔两条马路有一个少年犯,名叫凯文。偶尔他卖给马克一包偷来的万宝路,要价一个美元。但马克吸的烟主要还得靠他母亲的苗条牌。
今天下午他口袋里装着四支苗条烟,手携着八岁的弟弟里基,沿着小路走入他们活动住房集中地后面的小树林去。里基第一次吸烟,心里相当紧张。昨天他发现马克正在把烟藏进床底下的鞋盒里,于是他威胁哥哥说,如果不教会他怎样吸烟,他就要去揭发。他们顺着林间小道朝马克的秘密安乐窝小心翼翼地走去。在那无人知道的安乐窝里马克曾独自逍遥许许多多时光,把烟深深吸入,然后吐出一个个烟圈。
街坊邻里的大多数少年都醉心于啤酒和大麻叶。马克决心回避这两大恶习。因为他们原来的父亲是一个打儿子、打老婆的酒鬼。一喝啤酒就喝得酩酊大醉,接着就是大打出手。马克深知酒精的厉害。他也害怕毒品。
“迷路了?”里基问道。他毕竟是一个小弟弟,当他们离开小路,走入齐腰深的杂草丛时,一见马克不作声,他就踌躇了。
“少啰嗦,”马克回答说,脚步却一点也没放慢。他们的父亲在家就是喝酒、睡觉、打人骂人。谢天谢地,现在他总算走掉了。五年来,马克一直负责照看里基,觉得自己像是一个十一岁的父亲了。他教会里基怎样发足球的界外球,怎样骑自行车。他还给他讲性知识,自己知道多少讲多少,毫无保留。他警告弟弟不要吸毒,保护他不受欺侮。今天第一次要教弟弟吸烟,将他引入这一恶习,心里感到十分厌恶。虽然这仅仅是一支烟,但其恶果可远不止此。
他们走完了杂草丛,来到一棵大树下,大树的一条粗枝上悬挂着一根绳子。一排灌木丛的尽头是一小片空旷地。空旷地的另一边有一条杂草丛生的土路,消失在一座小山上。车辆的往来声从远处传来,显然那里有一条公路。
马克停下脚步,指着绳子附近的圆木,命令似地说:“坐在那儿。”里基规规矩矩地退向那圆木,向四周不安地扫了一眼,惟恐有警察注视着他们。马克像训练军士一样瞧着他,一边从衬衣口袋里抽出一支烟来。他用拇指和食指夹着烟,竭力装出若无其事的样子。
“可记住规定了?”他边说,边把慑人的目光投向里基。规定只有两条,那天他俩已磋谈了十来次。里基被当作小孩看待,感到恼火又无办法。他眼睛一翻,看着他处,嘴里说:“记住了,要是我说出去,你就狠狠揍我呗。”
“对。”
里基交叉着双臂,接着说:“还有,一天只能抽一支。”
“那就对了。要是我发现你一天抽一支以上,那就要你好看了。还有,要是我发现你喝啤酒或吸毒,那……”
“知道了,知道了,你再狠揍我一顿呗。”
“对了。”
他们俩并肩坐在大树下的圆木上,静静地抽着烟,眼望着树荫远处的青草丛生的空旷地。事实上,十一岁的马克的确比八岁的里基成熟得多。他比任何同龄的孩子都老成,他一向很老成。他七岁时就用垒球棒打他的父亲了。后果当然相当糟,但这头喝得醉醺醺的蠢驴住了手,不再打他母亲了。打架、挨揍是家常便饭。黛安·斯韦从她的大儿子那里寻求庇护,征求意见。呣子俩相互安慰,谋求生存。挨打后他们哭在一起。他们想方设法保护里基。马克九岁时就说服了母亲起诉要求离婚。他的父亲拿到离婚证书后又喝得酩酊大醉地回家来。马克就叫来了警察。他在法庭作证,证明受虐待,得不到照顾,挨拳打脚踢。他非常成熟。
里基先听到汽车的声音。一阵低低的,急速前进的声音从土路传来。马克接着也听到了。他们熄灭了烟。“坐着别动,”马克轻轻地说。他们没有动。
一辆长车身乌油油的林肯牌轿车在小山包上出现了,并慢慢向他们开来。路上的杂草长得与汽车前面的保险杠一样高。马克将香烟扔到地上,一脚踩熄。里基也这样做了。
汽车接近空旷地时,放慢了速度,慢得几乎要停了下来,接着它慢慢地绕圈行驶,擦过树枝。车停了,车头朝着土路。两个孩子就在车的正后方,但旁人看不到。马克悄悄地滑下圆木,爬过草丛,来到空旷地边缘的一排灌木丛里。里基紧跟在后。车尾离他们三十英尺。他们密切地注视着这辆汽车。它的牌照是路易斯安那的。
“他在干什么?”里基在耳边低声问道。
马克透过杂草窥视前方。“嘘!”他曾在活动住房集中地听说十来岁的少年来小树林与女孩幽会,吸大麻叶,但这辆车并不属于哪一个小年轻的。引擎停了,车子就抛在杂草丛中。一分钟过去了,车门开处,驾车人一脚踏入草丛,环顾四方。那人穿着一套黑西装,胖乎乎的,肥头大耳,除了耳朵上面有一圈整整齐齐的头发外,头上光秃秃的。蓄着灰黑色的胡须。他蹒跚地走到车尾,笨手笨脚地转动着钥匙,最后把行李箱打开了。他拿出一条软管,将一头Сhā入排气管,另一头通过左边后车窗中的裂口Сhā入车内。他关上行李箱,又向四周看了一眼,好像料到有人在监视他。接着他走进汽车,看不到了。
引擎发动了。
“哇,”马克轻轻地惊叫一声,凝视着汽车,神色茫然。
“他在做什么?”里基问道。
“他想自杀。”
里基把脖子伸长好几英寸,以便看得更清楚。“马克你说什么?我不懂。”
“低下身来。你看到那条软管了,对吗?车尾排气管的废气进入车内,能把他毒死。”
“你是说自杀?”
“对。我在电影里看到过有人这样做的。”
他们的身子向前探,更贴近高草,眼睛瞪得圆圆的,注视着那条从排气管通向车窗的软管。引擎在有节奏地空转。
“他为什么要自杀?”里基问道。
“我怎么会知道?但我们得采取些什么行动。”
“对,我们离开这鬼地方吧。”
“不。再等一会儿。”
“我要走了。你想看他死,你就看吧,但我要走。”
马克揪住他弟弟的肩膀,把他身子压得更低。里基呼呼直喘气。他俩都冒汗了。一朵云彩在天上飘过,遮住了太阳。
“这要多长时间?”里基问道。声音由于紧张而颤抖。
“不用多久。”马克放开弟弟,扑到地上,用四肢向前爬行。“你呆在这里。要是动一动,我就踢你个屁滚尿流。”
“你要干啥?”
“乖乖地呆在这里。我说话算话。”马克压低身子,他瘦瘦的身体几乎贴在地上。他穿过草丛朝汽车方向匍匐前进。野草干干的,足有两英尺高。他知道那个人听不到他,但他担心草的摆动。他在汽车的正后方停下来,然后背朝天,面朝地,像一条蛇似的滑到汽车行李箱影子底下。他手一伸,小心翼翼地将软管从尾部的排气管里拔了出来,放到地上。他沿着原路返回,速度却稍快了一点。一会儿他就蹲伏在里基的身边了。大树的粗大树枝向四周伸展,其最远处的下面,杂草和灌木长得更加茂盛。马克和他的弟弟就躲在那里注视着,等待着。他知道一旦被发现,他们可以一溜烟跑向大树,然后顺着小路逃走,那个胖乎乎的男子抓不住他们。
他们等呀等。等了五分钟就简直像等了一个小时一样。
“你想他死了吗?”里基低声耳语道,他的声音干而细。
“我不知道。”
突然,车门开了,那个男子走了出来。他在哭泣,嘴里在喃喃地说些什么。他摇摇晃晃地走向车尾,发现软管脱落在青草丛中。他骂了一声,又把它塞进车尾排气管中。他手里拿着一瓶威士忌,怒气冲冲地环顾了四周的树木,然后蹒跚地往回走,一头钻进了汽车,砰的一声关上车门,嘴里还在咕哝着。
弟兄俩睁大眼睛看着,心里非常害怕。
“他是个十足的疯子,”马克喃喃地说。
“我们离开这儿吧,”里基说。
“不!如果他自杀成了,我们亲眼看到了或者知道这一切,我们就可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麻烦。”
里基抬起头,似乎想后撤。“那么我们不要告诉别人就是了。走吧,马克!”
马克再次抓住了他的肩膀,迫使他伏在地上。“给我伏着!我不说走,别想走!”
里基紧紧闭住眼睛,哭了起来。马克对他这副模样十分厌恶,他摇了摇头,但眼睛一刻也没有离开那汽车。小弟弟们总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不许哭,”他那愤怒的声音透过牙缝迸发出来。
“我害怕嘛。”
“那好。不动就没事。听到了没有?不要动,也不许哭。”马克又用肘支撑着身子,躲在深深的草丛里,准备再次穿过高草,慢慢匍匐向前。
“让他死了吧,马克,”里基呜咽地轻声说。
马克回过头来狠狠地瞪了他一眼,朝着马达还在运转的汽车慢慢爬过去。他顺着原路匍匐前进,草已稍稍踩过一点,他爬得非常慢,非常谨慎,连里基都几乎看不到他。里基已不哭了,双眼紧紧盯着驾驶室的门,等着它突然打开,那个疯男人猛地扑出来将马克杀死。他脚尖抵地,摆好短跑运动员迅跑的姿势,准备跑出树林,快快逃命。他看见马克在后保险杠下面冒了出来,一手放在尾灯上保持身体平衡,一手慢慢地将软管从尾部的排气管中拔出来。青草轻轻作响,高草微微摆动,马克又回到了他的身边,气喘吁吁,大汗淋漓,但奇怪的是,他却在暗自发笑。
兄弟俩蹲在地上,活像小树底下的两只小虫。他们继续监视着那辆汽车。
“要是他再出来怎么办?”里基问道。“万一他发现了我们怎么办?”
“他看不到我们的。但是如果他使劲往这里看,你就跟着我。还没等他迈出一步,我们早就溜之大吉了。”
“为什么我们不现在就走呢?”
马克凶狠地看了他一眼。“我想救他一命,清楚了吧?也许,仅仅是也许,他会认为这一方法不灵,也许他该等一等或什么的。怎么连这一点都那么难以明白?”
“因为他疯了。如果他要杀自己,那么他也要杀我们。怎么这一点都不懂?”
马克无可奈何地摇了摇头。突然车门又打开了,那男子从车子里跌跌撞撞地出来,嗷嗷直叫,自言自语、重重地踩着青草,走向车尾。他抓住软管,目不转睛地瞧着它,好像它太不听使唤似的。他慢慢地向这一小片旷野的四周察看一番,喘着粗气,冒着汗。他看看树木,孩子们轻轻地贴到地上。他又向下看,呆住了,好像他已突然明白。汽车尾部周围的青草被人轻轻踩过。他跪下来,细细查一查,接着猛地将软管塞进排气管,匆匆走回车门,他只是想快死。
两颗脑袋同时从灌本丛中冒出来,但只高出几英寸。他们透过草丛窥视了好长时间。里基随时准备逃跑,但马克在沉思。
“马克,行行好,我们走吧,”里基恳求道。“他差一点发现我们了。要是他带着枪什么的,那可怎么办?”
“要是他有枪,他就会用它把自己结果了。”
里基咬了咬嘴唇,眼睛又湿润了。从来都争不过哥哥,这次他也争不过他。
一分钟过去了,马克开始坐立不安了。“我再试一次行吗?要是他还这么干,那我们就走。我说话算数,行吧?”
里基勉强地点了点头。他的哥哥匍匐着穿过草丛,慢慢爬进高草丛。里基用肮脏的手指抹去了脸上的眼泪。
那位律师张大着鼻孔,用劲吸气,但呼气却很慢。同时他两眼睁得大大的,从挡风玻璃向外看,企图断定这些致命的气体有否进入血液,开始反应。一支手枪就放在他身边的座位上。他手里拿着一只五分之一加仑的酒瓶,里面的酒已喝掉一半。他的遗书就放在方向盘上方的仪表板上,药瓶旁边。他向后视镜瞥了一眼,发现车后面的草丛在晃动。
里基看到车门突然打开,马克已来不及了。门开得真快,好像是踢开的。突然那个高大、粗壮的红脸汉子跑过草丛,扶着汽车,大声咆哮起来,里基站在那里又惊又吓,裤子都尿湿了。
马克听到开门声时,手刚刚触及保险杠。他惊呆了一会儿,想爬到车底下去,但他像钉在那里动弹不得,他想逃跑,脚却发软,不听使唤。那个汉子揪住了他。“你,你这小狗杂种!”他咆哮着揪住马克的头发,把他扔进了汽车的行李箱。“你这小狗杂种!”马克双脚乱踢,身子扭动,一只大手打了他一巴掌。马克又用脚乱踢,但没有原先那样猛。他又挨了一巴掌。
马克睁大眼睛,惶恐地看着那张相距只有几英寸的粗野而绯红的脸。那汉子的眼睛通红,湿漉漉的,鼻子里、下巴上液体直往下淌。“你这小狗杂种,”他肮脏的牙齿咬得死紧,透过牙缝咆哮着。
律师制住马克,使他动弹不得,反抗不了,接着将软管又Сhā回排气管。他抓住马克的衣领,使劲把他拉出行李箱,拖过草丛,一下子将孩子扔进车内。
那汉子坐到驾驶位时,马克正摸索着寻找门锁开关。律师随手砰地关上车门,指着门把,厉声喝道,“别碰它!”然后他反手一掌,恶狠狠地打在马克的左眼上。
马克痛得尖声大叫,捂住眼睛,弯下身子大哭起来。他的鼻子痛得要命,头昏眼花,嘴里一股血腥味。他听见那汉子在哭泣,在咆哮。他可以闻到扑鼻的威士忌酒味。
胖律师大口地喝着威士忌,眼睛盯着马克。马克曲着身子,每一个关节都在颤栗。“不要哭了,”他怒气冲冲地命令说。
马克舔了舔嘴唇,把血咽了下去。他按摩着眼窝上面肿起的疙瘩,竭力作深呼吸,眼睛却仍盯着看自己的牛仔裤。那汉子又命令他“别哭。”于是他设法控制自己,不要哭泣。
这是一辆宽大、稳重、低噪音的汽车,但马克似乎听到从远处什么地方传来了柔和的引擎嗡嗡声。他慢慢回过头,瞥见那条软管。管子弯弯曲曲,通过驾驶座后面的车窗进入车内,就像一条愤怒的毒蛇正向他们偷偷袭来。那胖汉得意地笑了。
“我想我们要死在一起了,”他大声说,而且一下子显得非常镇静。
马克的左眼越肿越厉害。他侧过身子,正视那汉子。这汉子现在看上去更高大了。他圆脸,浓须,眼睛依然血红、闪亮,像黑暗中的恶魔。马克还在哭,嘴唇颤颤栗栗,声音嘶哑,吵嚷着,“请让我出去。”
律师将威士忌酒瓶塞进嘴里,瓶底朝天,脸上一副怪相,直咂嘴。“对不起,孩子,聪明的小傻瓜,谁让你多管闲事!那就只好和我死在一起,行吗?就只你和我,小朋友,同上极、极、极乐世界,去见上帝。”
马克用鼻子用力嗅了嗅空气,注意到了放在他们之间的那支手枪。他立即移开目光,只有当那大汉再喝酒时,才偷看那支枪。
“你想要这支枪?”那男子问。
“不,先生。”
“那你为什么老瞅它呢?”
“我没有。”
“别撒谎,孩子。因为你要是撒谎,我就会把你毙了。我已完全疯了,是吗?我会把你杀掉。”他说话时,眼泪夺眶而出,声音却很平静,呼吸很深。“还有,要是我们要做朋友,你必须对我真诚老实。诚实非常重要,你知道吗?好了。你想要枪吗?”
“不要,先生。”
“你想拿枪把我打死吗?”
“不,不。”
“我可不怕死,你知道吗?孩子。”
“知道,但我并不想死。我要照顾妈妈和弟弟。”
“啊,多动听。真是个孝子。”
他拧紧威士忌酒瓶盖。接着猛地抓起手枪,将它塞入口中,嘴唇把枪管裹得严严的,眼睛瞧着马克。马克注视着他的一举一动,既希望他扣动扳机,又不希望他这样做。慢慢地律师从口中拔出枪管,吻了一下枪口,然后把它对准马克。
“我从来没有打过枪,你知道,”他说道,声音很轻,几乎跟耳语一般。“一小时前刚从孟菲斯一家当铺买来。你想它管用吗?”
“请让我出去。”
“你有一个选择,孩子,”他边说边吸那看不见的毒气。“我崩了你的脑袋,了结一切,或者让毒气慢慢结果你。你选择吧。”
马克没有看那手枪。他用鼻子嗅了嗅空气,突然想起他也许能闻到点什么。枪几乎顶着了他的脑袋。“你为什么要这样做?”他问道。
“不管你的屁事,是吗?孩子。我是疯子,对吧?稍微有点醉。我本来把自寻短见计划得好好的,只有我、软管,也许再有几颗药,一点威士忌,没人找我。但是,不,你自作聪明,你这小杂种!”他放下手枪,小心地放在座位上。马克按摩着额头上肿起的疙瘩,咬着嘴唇,他的手在颤抖。他把它们放在两腿之问。
“再过五分钟我们就要死了,”他一本正经地宣布说,并举起酒瓶放到嘴边。“你我两个好朋友要去见上帝啦。”
里基最后从惊吓中清醒过来,能动弹了。他的上下牙齿在咯咯打架,牛仔裤湿漉漉的,但脑子在思考。他用手和膝盖撑起伏着的身子,消失在草丛中。他肚子贴地向那辆汽车爬去。虽然他还在哭,但牙咬得紧紧的。车门随时都会突然打开,那疯男人,虽然高大但动作敏捷,可能会突然跳出来,像抓马克一样一把抓住他的脖子,于是他们将在那车身长长的,乌油油的汽车里一起死去。但是,他仍在慢慢地,一点一点地,穿过杂草丛向前爬去。
马克慢慢地用双手举起手枪。枪,重得像一块砖。他战战兢兢地举枪对准胖汉。那胖汉却探身迎向前,枪口离他鼻子只有一英寸远。
“好,扣动扳机,孩子,”他露齿一笑,湿润的脸红光焕发。他高兴异常,就等待着这一刻。“扣扳机呀!我一枪死了,你不就自由了?”马克用一只手指扣住扳机。那汉子点了点头紧接着身子又往前一探,贴近枪,一露牙,咬住枪口。“扣扳机呀!”他大声命令道。
马克闭住眼睛,手掌死劲贴住枪把。他屏住气,准备扣动扳机,这时那汉子猛地夺过手枪,在马克面前胡乱舞动,扣动了扳机。马克惊叫一声,只见他脑后的玻璃窗已裂成千条万条,但没有碎落下来。“行、行,能打!能打!”胖汉大声叫嚷,马克两手蒙着耳朵,弯下身子躲藏着。
里基听到枪声,一头躲进草丛。他离汽车还有十英尺,这时他突然听到什么东西发出呼的一声,并听到马克声嘶力竭地大叫一声。那胖汉在咆哮,里基又瞥了自己一眼。他闭上眼睛,手紧紧抓住青草。他肚子在痉挛,心怦怦直跳。听到枪声后好一会,他一动也没动。他为哥哥的死而痛哭,是那个疯子把哥哥打死的。
“别哭了,该死的!我讨厌你哭!”
马克抓住双膝,竭力不哭。他的头嗡嗡直响,嘴发干。他把双手夹在两膝中,弯着腰。他不能哭,要想个办法。以前在电视里看到一个疯子要跳楼。一个头脑冷静的警察不断地与疯子讲话,他讲呀讲,最后那个疯子开始回话了,楼也就不跳了。马克迅速嗅了嗅有无毒气,然后问道:“你为什么要这样做?”
“因为我想死,”汉子平静地回答说。
“为什么?”他再次发问,同时眼睛瞥了一下那窗上干净利落的小圆弹孔。
“小孩干吗要问这么多问题?”
“因为我们是小孩。你为什么要死?”他问得很轻,连自己都几乎听不见。
“喂,小孩,再过五分钟我们就要死了,是吗?就只有我俩,一对好朋友,同去见上帝。”他说着又拿起酒瓶喝了一通,酒已快喝光了。
“我感到毒气已起作用了。小孩,你感觉到了吗?啊,终于!”
透过窗上的裂痕,在侧后视镜里,马克看到草丛在晃动,一眼瞥见了里基。他弟弟扭动着身子,爬过草丛,猫腰钻进大树附近的灌木丛中。马克闭上眼睛,为弟弟祈祷。
“我想告诉你,孩子,有你和我在一起太好了,谁也不想独自死掉。你叫什么名字?”
“马克。”
“马克什么?”
“马克·斯韦。”马克提醒自己要不断地跟他讲话,说不定那疯子会不作最后一跳。“你叫什么名字?”
“杰罗姆,但你可叫我罗米。我的朋友们都这样叫我的。现在我们既已生死难分,你就叫我罗米。别再问了,好吗,孩子?”
“你为什么要死,罗米?”
“我说你别再问了。你感到毒气的作用了吗,马克?”
“我不知道。”
“你马上就会感到的。祈祷吧!”罗米坐在座椅上,身子越来越往下缩,粗大的脑袋往后仰,闭着双眼,非常自在。“我们还有五分钟,马克,有最后要说的吗?”他右手拿着威士忌酒瓶,左手握着枪。
“有,你为什么要这样做?”马克问道,眼睛却转向镜子,想再看一看他弟弟。他用鼻子急速吸了几口短气,但既未嗅到什么也没有任何感觉。里基一定把软管拔掉了。
“因为我疯了,成了又一个疯律师,就这么回事。我是被逼疯的。马克,你多大了?”
“十一岁。”
“尝过威士忌没有?”
“没有,”马克如实回答说。
突然,威士忌酒瓶出现在他眼前,他接住了。
“喝一口,”罗米闭着眼睛说。
马克想看一下商标,但他的左眼实际上已肿得眯缝在一起,耳朵被枪声震后还在鸣响。他集中不了注意力,就把酒瓶放在座位上。罗米一声不吭地拿过去了。
“我们快要死了,马克,”罗米几乎在自言自语。“我想十一岁就死掉太不幸了,但也只能如此,我也没有办法,还有什么最后要说的,老弟?”
马克知道里基已成功,那软管现在不再有危险了。他的这位新结交的朋友已喝得酩酊大醉,如果想活命,他必须动脑子与他说话。他深深吸了一口气,告诉自己能办到,于是便说:“什么使你发疯的?”
罗米想了一会儿,觉得这很幽默。他哼了一声,还抿嘴笑了笑说,“嗬,这件事超乎寻常,完美无缺。几星期来,除了我的当事人,只有我一人知道这件事,其他人一概不知。顺便说一句,我的当事人是个十足的坏蛋。你可知道,马克,律师知道各种各样的隐私,但永远不能说,这是绝对保密的,知道吗?千万不能讲这些钱是怎么一回事,谁与谁姘居,或某人的尸体埋在什么地方等等,你听懂了吗?”他深深吸了一口气,又美滋滋地呼了出来。他坐在椅子上,身体更往下沉,仍闭着双眼。“真对不起,刚才不得不打你一巴掌。”他弯曲着的手指扣在扳机上。
马克闭上眼睛,什么也感觉不到。
“你多大了,马克?”
“十一岁。”
“你跟我说过。十一岁。我四十四岁。我俩都还年轻,都不应该死,对吗,马克?”
“对,先生。”
“但事已如此,朋友。你感觉到了吧?”
“是,先生。”
“我的当事人杀了人,把尸体隐藏了起来。现在,我的当事人要杀死我。这就是来龙去脉。他们已逼得我发疯了,哈!哈!出乎寻常,马克。妙极了。我,一位人们所信赖的律师,在飘然离开这人世前的几秒钟里,的确只有几秒钟,一点也不夸大,现在可以告诉你,这具尸体在哪里。这具尸体,马克,在当今世界上尚未被发现的尸体中是最最臭名昭着的,难以置信。我可以最终告诉你了!”他的眼已睁开,正一闪一闪地瞧着马克,“这事非常非常怪,马克。”
马克没领会他的幽默。他向后视镜瞥了一眼,然后扫视了一下一英尺外的车门锁簧开关。门把离他更近了些。
罗米再度松弛下来,闭上眼睛,好像很想打个盹。“对此我很遗憾,孩子,的确很遗憾,但如我所说的那样,有你在这儿真太好了。”他慢慢地把酒瓶放在仪表板上,紧挨着遗书。他手枪从左手换到右手,轻轻地抚摸着。马克竭力不去看他。“对此我的确非常遗憾,孩子。你多大了?”
“十一岁。你已问过三次了。”
“住嘴!我现在感到毒气在起作用了。你也有同感吧?别使劲嗅,该死的!它是无味的,你这小笨蛋。你闻不出它的气味。要是你不要小聪明,我现在应该已死了,你也一定在玩美国大兵的游戏。你真笨,知道吗?”
并不像你这样笨,马克心想。“你的当事人杀的是谁呀?”
罗米露齿一笑,没有睁眼。“一位美国的参议员,我是说真的。我在泄漏机密。我把所知道的一切源源本本讲给你听。你看报吗?”
“不看。”
“我并不感到奇怪。杀的是新奥尔良参议员博伊特。我的老家在新奥尔良。”
“你为什么到孟菲斯来?”
“该死的孩子!问个没完没了,是吗?”
“对。你的当事人为什么要杀博伊特参议员?”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谁,谁,谁。真叫人讨厌,马克。”
“的确讨厌。那你为什么不让我走?”马克先瞥了一眼后视镜,然后瞥了一眼通入后排座位的软管。
“要是你再不住嘴,我把你的脑袋崩了。”他张着嘴,长满胡须的下巴颏往下悼,几乎要碰到胸部了,“我的当事人杀的人多着哩,那就是他赚钱的办法,靠杀人。他是新奥尔良黑手党的。现在他要把我杀了。太糟糕了,是吗?孩子。我们这一着使他大为逊色,开了他一个玩笑。”
罗米又喝了一大口,眼睛盯着马克。
“你想一想,孩子,现在这个时候,巴里,或大名鼎鼎的尖刀巴里,这些黑手党个个都有好笑的绰号,正在新奥尔良的一家肮脏的饭店里等着我。他也许带着一帮朋友,分布在附近各处。平平静静地吃完饭后,他邀请我上车,兜一会儿风,谈谈他的案子,然后他拔出刀子,那就是为什么他们叫他尖刀,我就一命呜呼,成了历史。他们会把我那粗壮的身子弄到什么地方处理了。他们就是这样处置参议员博伊特的。砰的一声!就这样,新奥尔良又多了一桩杀人的无头案。但是我们使他们出洋相了,对吗?我们使他们出洋相了。”
他话讲得越来越慢,含糊不清。他一边说,一边在大腿上下移动着枪,手指不离扳机。
让他没完没了地讲下去。“为什么巴里这家伙要杀死你?”
“又是一个问题。我感到飘飘悠悠,你呢?”
“我也同样,感觉很好。”
“杀人理由一大堆。闭上眼睛,孩子。祈祷吧!”马克注视着手枪,一面斜眼瞟门锁。他慢慢地让每只手指尖与大拇指接触,像在幼儿园里数数那样,看看它们配合是否灵活。
“那尸体在哪里?”
罗米哼了一声,点点头,说:“博伊德·博伊特的尸体,问得好。第一个在任美国参议员遭谋杀,你知道吗?他是被我亲爱的当事人尖刀巴里·马尔丹诺谋杀的。巴里在他的脑袋上打了四枪,然后把他的尸体藏起来。找不到尸体,就立不了案,你知道吗,孩子。”他的声音很低,几乎在耳语。
“不太懂。”
“你为什么不哭了,孩子?几分钟前你还在哭。难道你不害怕?”
“不,我怕,我想离开。你想一死了之,但我还得照顾我母亲。”
“动人,太动人了。好了,给我住嘴。你知道吗,孩子,联邦调查局的人必须找到尸体才能证明谋杀。巴里是他们的嫌疑犯,但只是嫌疑犯而已,虽然的确是他杀害的,事实上他们也知道,但他们必须要有那具尸体。”
“尸体在哪里呢?”
一朵乌云遮住了太阳,那片空旷地突然暗淡下来。罗米轻轻地顺着大腿把枪提上来,好像要警告马克不要做任何突然的举动。“尖刀并不是与我打过交道的人中最狡猾的,你可知道。他自认为非常聪明,但实际上是个大笨蛋。”
你坐在车里,用软管接到排气管上,这才是个笨蛋,马克再次心想。他等待着,尽量不动。
“那具尸体在我的汽车下。”
“你的汽车?”
“对,我的汽车。他非常仓促,我正好不在城里,于是我那位敬爱的当事人把尸体拖到我家,埋在车库底下,重新浇上水泥。尸体还在那里,你信吗?联邦调查局已经挖了半个新奥尔良,想找到它,但他们从来也没有想到我的家。也许,巴里毕竟不是那么笨。”
“他什么时候告诉你这些的?”
“我讨厌你老问,孩子。”
“我真的想现在就离开。”
“住嘴。毒气奏效了。我们死了,孩子,死了。”他手中的手枪掉到了座椅上。
引擎在嗡嗡地轻轻作响。马克瞥了一眼窗子上的弹孔及其周围的千条万条裂痕,然后把目光转向那汉子的通红的脸和重垂着的眼睑。律师哼了一声,几乎立即就呼噜起来,脑袋直往下点。
他昏睡过去了!马克目不转睛地看着他,注视着他厚厚的胸脯的起伏。他原先的父亲就是这样酒后昏睡的,他见了不知多少回。
马克深深地呼吸,竭力保持镇静。打开门锁定要发出声音。手枪紧挨着罗米的手。马克的肚子痉挛了,脚也麻木了。
那红脸大汉发出响亮,缓慢的声音。马克知道这是最后一次机会。他那颤颤抖抖的手慢慢地,非常非常缓慢地,一点点伸向门锁开关。
里基的眼睛几乎跟他的嘴一样干得要命,但他的牛仔裤却湿透了。他躲在大树底下阴影处,与灌木丛、蒿草和汽车保持一段距离。他把软管拔掉已有五分钟了。听到枪声到现在也已有五分钟了。他知道他的哥哥还活着。因为当他箭步跑了五十英尺来到大树后面时,他一眼看到了一颗长着淡黄头发的脑袋在汽车里面晃动。于是他不哭了,并开始祈祷。
他往回向圆木走去,然后猫腰蹲下,睁大眼睛凝视汽车,心里想着哥哥。这时,车门突然打开,马克出现了。
罗米的下巴颏垂到胸脯上,马克等他一个呼噜刚完,正要打第二个呼噜时,左手一掌把手枪击落,右手打开车门锁,他猛地一拉把手,肩膀使劲向门撞击,滚出汽车。他最后听到的是律师又一阵沉沉的鼾声。
他滚到地上,双膝着地,手紧紧抓住杂草,又抓又爬,迅速离开汽车。他猫着腰,穿过草丛,一眨眼就跑到大树跟前。那儿里基被吓得魂不附体,目瞪口呆地瞧着。马克在树根部停住了脚,转过身子,惟恐律师提着枪,迈着沉重的步子,从后面追赶上来。但是汽车看上去毫无威胁感,车门敞开着,引擎在工作,排气管上没有接任何东西。他长长地吸了一口气,然后慢慢把目光转向里基。
“我把软管拔出来了,”里基呼吸急促,声音很尖。马克点了点头,但没说什么。他一下平静了许多。汽车在五十英尺以外,如果罗米出现,他们可穿过树林立刻逃走。即使罗米从车子里跳出来,用枪扫射他们也不会被发现,因为他们隐匿在灌木丛中,有大树掩蔽。
“我害怕,马克。我们走吧,”里基说道,声音仍很尖,手在颤抖。
“稍等一会儿。”马克聚精会神地打量着汽车。
“好啦,马克,我们走吧。”
“我说稍等一会儿。”
里基看了看汽车,问道:“他死了吗?”
“我想没有。”
这就是说,那汉子活着,手里有枪,显然他哥哥不再害怕了,他在想什么点子。里基向前迈了一步,喃喃说:“我走了,我要回家。”
马克没有动。他平静地呼气,打量着汽车。“只是稍稍一会儿,”他说了一声,没有看里基一眼。他的声音又带有权威味。
里基渐渐静了下来,双手放在湿涌渡的膝盖上,身子向前探。他看着哥哥,当马克一边注视着汽车,一边从衬衣口袋里抽出一支烟来的时候,里基慢慢地摇了摇头。马克点燃了烟,长长的吸了一口,然后抬头向树枝吐烟,就在这时候,里基才第一次看到肿起的疙瘩。
“你眼睛怎么啦?”
马克突然记起来了。他轻轻地揉了一下眼,然后按摩额头上的疙瘩。“挨了他几次打。”
“看上去很厉害。”
“不要紧。你知道我要干什么吗?”他说着,并不想叫人回答。“我要悄悄回到那儿,把软管接到排气管上。我要给他接上管子,这狗杂种。”
“你比他还要疯。你是在开玩笑,是吗,马克?”
马克从容地吐着烟。突然,驾驶室的车门大开,罗米握着枪,踉跄地走出车来,摇摇晃晃朝车尾走去,嘴里大声咕哝着。他再次发现软管好好的躺在青草上,他仰起头脸朝天,大声咒骂,污秽的言语难以入耳。
马克蹲得很低,将里基搂在身边。罗米急急转过身,眺望空旷地周围的树木。他骂得更凶,并开始嚎啕大哭,汗珠从头发直往下滴,黑上衣湿透,紧贴在身上。他在汽车的尾部四周踱来踱去,脚头很重,边呜咽,边自言自语,朝着树林尖叫。
他突然止步,笨重的身躯重重地趴在行李箱上,像一头中了麻药的大象扭曲着。他直挺挺地伸着两条树桩一般的粗腿,一只鞋不见了。他不紧不慢,简直像习以为常地将手枪深深塞进嘴里,两只通红发狂的眼睛向四周扫视,在弟兄俩躲在下面的那棵树干上目光停留了片刻。
他张大嘴,宽大、肮脏的牙齿咬住了枪管,双眼一闭,右拇指扣动了扳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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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里·马尔丹诺,或尖刀巴里,或尖刀,他喜欢人们这样直率地称呼他,脚登鲨鱼皮名牌鞋,身穿丝绸长褂,飘溢着香水气。褂子长到膝盖,轻轻擦着他毛茸茸的小腿。他向饭店后面的投币电话走去,高视阔步,风度翩翩,人们可能会把他看作衣冠楚楚的毒品进口商或一个走红的拉斯维加斯赛马赌注登记人。这正合他心意,因为他是尖刀,他想引人注目。当人们看他时,就该看到他在事业上多么成功。一看到他,他们就会被吓得发呆,敬而远之。
饭店后面,休息室附近的走廊里有一只投币电话。尖刀巴里昂首阔步来到电话机跟前,向四周偷偷瞟了一眼。普通人一见尖刀巴里斜眼看人,眼睛滴溜溜寻衅的样子,就会被吓得屁滚尿流。他的眼睛深褐色,几乎长在一起,如果你敢站在他面前正视他的眼睛,不出两秒钟,你就会十分肯定地说巴里是斗鸡眼。但他不是。他是个喝酒如喝水,生活放荡的人。就凭这黑黑的眼圈就足以说明他每晚都喝得烂醉。
他重重地用力按下他律师办公室的电话号码,还没等对方回答就开机关枪似地说开了:“喂,我是巴里。杰罗姆呢?他迟到了。照理他应该四十分钟前就和我在这里见面了。他在哪里?你见到他了吗?”
尖刀说话粗鲁、傲慢,带威胁人的口吻,接电话的那位可怜的秘书已多次听过他这样说话了。她不断吞咽唾沫,倒吸凉气,好在他是在打电话,不是在她的办公室里,否则他一定要把桌子敲得砰砰直响的。她告诉马尔丹诺先生说,克利福德先生上午九点钟左右就出去了,到现在还没有给办公室来过电话。
尖刀砰一下挂断电话,横冲直撞地穿过走廊,直到快走近餐桌见到人时,他才平静下来,大摇大摆走向餐桌。来饭店吃饭的人开始多起来了。时间已快五点。
他只是想喝几杯,然后与他律师一起好好吃一顿,边吃边谈他的麻烦事。就只吃吃、喝喝,没有别的意思。联邦调查局的人在监视、在偷听。杰罗姆患上妄想症了,上星期告诉巴里说联邦调查局的人给他办公室打过电话。因此,他们在这里见面,好好吃一顿,不用担心有人窃听。
他们需要交谈。杰罗姆·克利福德在过去的十五年里一直为新奥尔良着名的恶棍流氓作辩护,其中包括歹徒、毒品贩子和政客,他的成绩赫赫。他为人狡诈、善于行贿,凡能买通的人,他都不惜代价。他和法官们一起吃喝,与他们的女朋友睡觉。他贿赂警察,威胁陪审员。他与政客们拉拉扯扯。凡要捐款、赞助,他就慷慨解囊,杰罗姆知道什么东西能使这个机制运转。卑鄙龌龊的有钱人当了被告,在新奥尔良需要帮助,定会去杰罗姆·克利福德律师事务所,在那里能找到朋友。事务所的这位朋友就是靠肮脏的钱发财,而且他始终对你忠诚。
但是巴里的案子有些不同。这是一件大案,而且越来越重要。再过一个月就要审理。这将是他第二次以谋杀罪出庭受审。他第一次受审时才十八岁。当时一位地方法院起诉人企图证明巴里砍掉了他竞争对手的手指,并切断了这一恶棍的颈子。但是起诉人只出具一个证人,而且很不可信。巴里有个舅舅,是一个很有威信、久经考验的匪徒。他东给点钱,西塞点钱,结果巴里的陪审团在判决时达不成一致意见,案子便搁置起来了。
巴里后来因敲诈勒索而在一所条件很好的联邦监狱服刑两年。他的舅舅本来可以再次帮他免除徒刑的,但他当时已二十一岁,可以服短期徒刑,这样的履历能改善他的形象。他的一家为他感到骄傲。杰罗姆·克利福德曾负责为他辩护和上诉。打那时起,他们就成了朋友。
巴里昂首阔步来到酒吧时,新鲜的汽水和酸橙已为他摆好。他坐到自己的座位上。酒暂不喝,可以再等几个小时,因为他需要稳健的手,不能颤抖。
他一边挤橙汁,一边注视镜子里的自己。他看到有几个人在盯着他看。这并不足为奇,毕竟,他现在也许是全国最最有名的谋杀案的被告。离审判还有四个星期,人们都在看。所有的报纸上都有他的正面照。
但是杰罗姆·克利福德的精神垮了,行为异常——每次出庭迟到,喃喃低声自语,饮酒过量。他一向刻薄、顽强,但这一次他却超脱,任凭别人说,显然,巴里需另找律师。
离开庭只有短短的四个星期了,巴里需要时间,要是能耽搁一下,延期诉讼什么的就好了。你要审判放慢速度,它却偏偏进展这么快,这是为什么?他一天到晚生活在触犯法律的边缘,见到过一些马拉松式的案子,一拖就是好些年。他的舅舅曾被起诉过,但是打了三年疲劳战以后,政府最后只好撤销这一案子。六个月以前,巴里也被起诉了。他妈的!眼下就要开庭审判了,这不公平,因为罗米没有使劲。必须把他换掉。
联邦调查局当然也有这样那样的漏洞。首先,谁也没有亲眼看到杀人。此外他们得拿出能被人所接受的证据。譬如杀人动机,但是实际上谁也没有看到他杀人。他们手头上有一个告发者,但此人反复无常,说话靠不住,如果他真的出庭作证,很可能在盘问时被吓得不敢吭声。联邦调查局现在把他隐藏起来。巴里在一件事上非常有利——尸体,博伊德·博伊特那小巧、细长的尸体正在水泥地下慢慢腐烂。没有尸体,尊敬的罗伊检察官就不能使法庭定罪,巴里高兴地笑了。靠近门边的一张桌子旁坐着两位用氧化物染发的金发女郎,他向她们眨了眨眼。自从他被起诉以来,许多女人对他产生了兴趣,因为他成了新闻人物嘛。
一想起罗伊·福尔特里格检察官在镜头前挥舞看起诉书,大声预言善必克恶,巴里就一肚子的气,把冰块咬得嘎吱嘎吱响。但自起诉以来,六个月过去了,罗伊检察官和他的伙伴都没有找到博伊德·博伊特的尸体。他们日夜跟踪巴里。事实上,这一刻他们很可能就等在外面,好像他竟会傻到这等地步,吃完了饭就去看那尸体。他们贿赂了每一个酒鬼,每一个街上的瘪三为他们通风报信。他们把池塘、湖泊都抽干了。河底也打捞了,他们开出搜查证,搜查了城里的几十座大楼和工地,光在铲车和堆土机上就花去了一笔不小的钱。
克利福德已迟了一个小时了。巴里买过两次汽水,频频向穿皮裙子的金发女郎眨眼传情。离开饭店时他骂骂咧咧,痛骂所有的律师,更痛骂他自己的律师。
他需要一个新律师,能回他电话,能和他一起喝酒,能物色可以贿赂的陪审员,简而言之,一个真正的律师!
三个星期以前,巴里向他的律师吹嘘说,那具尸体永远也别想找到。
“那尸体在哪?”克利福德问道。
“你不会想知道吧?”巴里回答说。
“当然我想知道。全世界都想知道。好啦,要是你有胆量就告诉我。”
“你不会想知道的。”
“好啦,说吧!”
“你不会高兴的。”
“说吧。”
巴里几乎笑出声来。
“你记得博伊特哪一天失踪的吗?”巴里问道。
“当然记得。一月十六日。”
“还记得一月十六日那天你在哪里?”
这时,罗米已走到他办公室后面的墙跟,仔细看过写得乱糟糟的每月安排表,于是说:“科罗拉多,滑雪。”
“我借用你的房子了,是吗?”
“对,你与一个医生的老婆有幽会。”
“那就对了。只是她没有能来,于是我把那位参议员带到了你的家。”
听到这里,罗米呆了,张大嘴瞪了他的当事人一眼。
巴里接着说:“他是卡车运来的,我把他留在你家了。”
“哪里?”罗米不信地问道。
“车库里。”
“你撒谎。”
“那辆已有十年没开动的汽车底下。”
“你在撒谎。”
巴里有一位迈阿密的朋友,曾因被指控贩毒而遭起诉。他的律师非常出色,想方设法阻挠、拖延了整整两年半,最后法官失去了耐心,决定开庭审判。在选举陪审团前一天,他的朋友杀死了那位非常出色的律师,法官不得不作出再次延期诉讼的决定。审判再也没有进行。
如果罗米突然死去,那么非花上几个月,也很可能要花上好几年时间,这场审判才能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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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基从那棵大树往后退,一直退到树林里,找到了那条狭窄的小路,然后拔腿就跑。“里基,”马克大声呼叫,“喂,里基,等一等。”但他怎么叫喊也不管用。他再看那个趴在车上的汉子,枪还在嘴里,眼半开半闭,脚跟在抽搐。
马克不想再看他,便朝着小路缓步走去,嘴里喊着“里基。”他的弟弟就在前面慢跑,双臂笔直地垂在两腿旁,上身向前倾,姿势挺滑稽。迎面的杂草拍打到他脸上,他绊了一下,但没有摔倒。马克一把抓住他的肩膀,猛地将他扳过身来。“里基,听我说!没有事的。”里基犹如木鸡,脸色苍白,双眼呆滞,呼呼直喘气,并发出沉闷、痛苦的呻吟。他连话都说不出来,猛地一扭,挣脱马克,又小跑起来。迎面的杂草拍打到他脸上也没有反应,他跑着,呻吟着。马克紧紧跟在后面,跨过一条干涸的小河往家走。
斯韦家的活动住房宽十二英尺,长六十英尺,与其他四十家的活动住房一起在东街的一条狭长地带。塔克活动住房区包括北街,南街和西街。四条街曲线行进,多处从各个方向相互交错。塔克家族拥有所有的土地和大部分的活动住房。黛安·斯韦所租的东街17号房子也属于塔克家的。她每月要付二百八十美元的房租。
房门没有上锁。里基一头跑进室内,倒在家里的沙发上。他似乎在哭,但没有眼泪。他两腿一缩,膝盖抵着肚子,似乎感到很冷。接着,他慢慢地将右拇指放到嘴里。马克留神地看着他。“里基,你说话呀,”马克轻轻地摇着弟弟的肩膀,“你跟我说话呀,伙计。喂,里基,没有事的。”
里基更加使劲地吮着大拇指。他紧闭双眼,全身颤抖。
马克在房间里,厨房里到处查看一遍,发现所有的东西都一动也没动,与一小时前他们离开时一模一样。啊,一小时以前!但它却如同好几天前一样。阳光渐渐暗淡下去,室内有点黑。他们的书和书包都照例堆放在厨房的餐桌上。他走到洗涤槽前,拿起一只干净的咖啡杯,放满一杯水。他渴得要命,一边啜饮透凉的清水,一边透过窗看隔壁的房问。这时他听到咂嘴的声音,于是将目光转向弟弟。原来是他吮吸大拇指的声音。他曾经在电视上看到一些加利福尼亚的小孩地震后都吮吸大拇指,这引起了各种各样医生的关注。但震后一年这些不幸的孩子还在吮吸大拇指。
杯子碰了他嘴唇上的嫩皮,使他想起当时鲜血直流的惨样。他赶紧去洗漱间照照镜子。他发现在头上有一个小小的疙瘩,不很刺目。他的左眼青肿,样子可怕。他打开水龙头,冲洗一下下嘴唇上一个出血的地方。那里没有红肿,但一洗就马上抽痛起来。他的模样比在学校斗殴后的样子更狼狈。但他受得了,顶得住。
他从冰箱里拿出一块冰,将它紧紧按在眼睛下面,走到沙发跟前,好好看了看弟弟,尤其看看他的大拇指。里基已睡着。时间已快五点半钟,妈妈在灯具厂上了九个小时的班,该要下班回家了。他的耳朵由于枪声的震动,又挨了他已经死去的朋友罗米先生的拳头,还在嗡嗡作响,但脑子却在思考。他坐在里基的脚边,手拿着冰块在眼睛周围慢慢按摩。
如果他不打911报警电话,尸体恐怕要好些天才会被人发现。马克相信这致命的一枪除了他和弟弟,没有其他人听见。因为枪声给闷住了。他去过那空旷地好多次了,但他突然想起来,在那里他从来也没有看见过其他人。那是个十分隐蔽的地方,没人去。为什么罗米要选这个地方呢?他来自新奥尔良,不是吗?
马克在电视上见到过各种各样的营救行动,心中十分明白所有的911电话都是录上音的。他不想给人录音。刚才的经历他谁也不想告诉,甚至连妈妈也不想告诉。在这重要时刻,他需要与弟弟商量,统一口径。“里基,”他叫道,摇了摇弟弟的腿。里基呻吟一声,没有睁开眼睛,反而将身子缩得更紧,蜷作一团。
于是他拿起电话机,按下911,清了清嗓子。
“喂,有一具男尸,在树林子里,嗯……喂,要派个人去处理一下。”他尽量用粗嗓子说话,但一张口就意识到这是装模作样,立即露出了马脚。他呼吸急促,额头上的疙瘩一跳一跳地疼痛。
“请问您是哪一位?”一个女人的声音,听起来像一个机器人在说话。
“嗯,我不想说出来,行吗?”
“我们需要知道你的姓名,孩子。”神了!她听得出是个孩子的声音,他希望别人一听至少觉得他是一个十几岁的青少年。
“你想不想知道那具尸体的事?”马克问道。
“尸体在哪里?”
“尸体在塔克活动住房区附近,还有……”
“在惠善尔路上对吗?”
“对,在塔克活动住房区和十七号高速公路之间的树林子里。”
“那尸体在树林子里?”
“似乎这样。那具尸体实际上是躺在一辆汽车上。汽车在树林子里。”
“真的死了?”
“那家伙是枪打死的。枪放在嘴里,我相信那男子已死了。”
“你见到那具尸体了?”那女人的声音不再像原先那样带着职业性的拘谨,她渐渐有点快言快语了。
多傻的问题!马克心想。我见到那具尸体了?噢!她是在拖延时间,不让我挂掉电话,这样她可以查到我在什么地方打的。
“喂,孩子,你见到尸体了没有?”她又重复一遍。
“我当然见到了。”
“我们需要知道你的姓名,孩子。”
“喂,听我说,离十七号高速公路不远有一条狭窄的泥巴路通向一个林间的空旷地。那辆车很宽大,黑颜色。那个死掉的男子躺在车上。如果你们找不到,那就算你们运气不佳。再见。”
马克挂断电话,眼睛还在盯着机子看。活动住房内鸦雀无声。他走到门边,透过肮脏的门帘,向外张望,既希望又不希望警车从四面八方飞速开来——大喇叭哇哇乱叫,特警穿着防弹背心集结外面。
马克控制住自己,又摇了摇里基,摸摸他的手臂,发现他的手臂滑腻腻的。但里基还在熟睡,吮吸着拇指。马克轻轻抱住他的腰,顺着狭窄的走廊把弟弟拖到卧室,然后将他放到床上。
马克给母亲写了一张便条,告诉她里基身体不舒服,正在睡觉,请不要惊动他,他自己一小时左右就回家。她并不要求回到家时两个孩子都呆在家里,但如果他们外出,要留一张条。
远处,直升飞机的螺旋桨发出哒哒哒的声音,马克没有留意。
他点了一支香烟,沿着小路走去。他曾发誓这辈子要活得清清白白,永不介入任何麻烦。但现在就是一件麻烦,真正的麻烦,比偷一辆自行车要麻烦得多。有人死了,而且临死前那人还向他透露过秘密。他所说的是真的吗?他喝得酩酊大醉,完完全全疯了,满口胡说。但他为什么要撒谎?
马克知道罗米有一支枪,他甚至亲手握过这支枪,碰过它的扳机。就是那支枪打死了罗米。看着别人自杀、不加阻止一定是一种犯罪行为。
他决心不向任何人吐露!罗米死了。死人不会说话。里基得对付一下。谁也不会知道他进过汽车。
远处传来警笛声,紧接着又听到直升机的声音,沉闷、单调、毫无变化。这架直升机一掠而过,离他很近,马克赶忙小心地躲藏到一棵大树底下。他匍匐前进,穿过大树和灌木,身子趴得低低的,慢慢往前爬,直到听见有人在说话。
四处灯光闪亮。蓝光来自警车,红光来自救护车。白色的孟菲斯警车把黑色的林肯牌轿车围在中问。马克透过杂草张望出去时,一辆桔黄|色白色相间的救护车正到现场。大家都看上去不紧不慢,毫不着急。
罗米一直没有被动过。一名警察在拍照片,其余人在说说笑笑。无线电叽哩呱啦地响着,就像电视里所看到的一样。血从身体底下淌出来,流过红、白双色的尾灯,继续往下滴。手枪还抓在他的右手中,放在他鼓鼓的肚子上。他的脑袋向右耷拉,双眼已经闭上。医护人员走近尸体,低头看了一眼,就开起庸俗的玩笑来,逗得警察哈哈大笑,四扇车门都敞开着,汽车正在进行仔细的检查。谁也不想把尸体移开。那架直升机又最后一掠而过,飞远了。
马克躲在灌木丛的深处,离他们最初在下面点烟的大树和圆木大约有三十英尺。那块空旷地以及躺在汽车上的胖律师,他都看得清清楚楚。胖律师躺在那里的样子简直跟躺在马路中央的死牛一样。又一辆警车到了,紧接着又来了一辆救护车。空旷地上全是穿制服的人,互相挤来挤去。一只只白色的小袋子从罗米的车中小心翼翼地拿了出来,看不到袋子里装的是什么东西。两名戴着橡皮手套的警察把软管卷了起来。那位摄影师在每一扇门旁蹲下来拍照。偶而,有人在罗米身边停下来看一眼,但绝大多数人都拿着纸杯在喝咖啡聊天,一名警察将罗米的鞋子放在行李箱上,紧靠尸体。然后他把鞋放进一只白色的口袋,上面写了些什么。另一名警察跪在汽车牌照边上,拿着无线电等对方回答。
最后,从第一辆救护车里拿下来一副担架,放到汽车后保险杠旁边的草上。两名医护人员抓住罗米的脚,慢慢往下拖,然后另外两个医护人员抓住了他的手臂。那些警察站在一旁看着,开胖子克利福德先生的玩笑,现在他们都已知道他的姓名了。有的打趣说,是否再要两个医护人员来抬这大蠢驴。有的问,担架是否已经加固,有的则问救护车能不能装得下他。总之,玩笑一大堆,在医护人员费力地把他抬下来的时候,大家都哈哈大笑。
一名警察把那支手枪装进一只口袋。担架被抬起来,推入救护车里,但车门没有关。一辆亮着黄灯的救险车开了过来,倒到林肯牌轿车前。
马克想起了里基,想起了里基如何吮吸大拇指。万一他需要帮助怎么办?妈妈很快就要回家,要是她想把里基叫醒,结果受到惊吓那怎么办?他应马上离开这里,在回家路上把最后一支烟抽掉。
他听到后面有响动,但没有把它当作一回事。只是树枝啪的一下折断的声音。紧接着,一只强有力的手突然抓住了他的颈子,那人问,“干什么,小孩?”
马克猛地一挣,转过身子,正好与一名警察脸对脸。他愣住了,喘不过气来。
“你在这里干什么,小孩?”警察问道,并抓着马克的颈子把他提了起来。他抓得并不痛,但意思很清楚,叫人服从他。“站起来,小孩,对。不要害怕。”
马克站直了身子,警察便松开了手。在空旷地的警察都听到了他的叫声,眼睛朝这边看着。
“你在这里干什么?”
“看看热闹,”马克回答说。
警察将手电指向空旷地。太阳已经下山,二十分钟后天就要黑了。“我们到那边去,”警察说。
“我要回家了,”马克道。
警察把手臂搭在马克的肩上,带着他穿过草丛。“你叫什么名字?”
“马克。”
“姓什么?”
“斯韦。你呢?”
“哈迪。马克·斯韦,嘿!”警察重复着,若有所思,“你住在塔克活动住房区是吗?”
他无法否定,但因为什么原因而犹豫了一下。“是的,长官。”
他们来到这一大群警察中,这些人现在都已安静下来,等着见那小孩。
“嗨,伙计们,这位是马克·斯韦,打电话的那个小孩,”哈迪高声说。“你打的电话,对吗,马克?”
他想撒谎,但怀疑这时候谎言是否还能管用,于是回答说,“嗯,是我打的,长官。”
“你怎样发现这具尸体的?”
“我和弟弟正在玩。”
“在哪里玩?”
“这儿附近。我们就住在那边,”他说着,手指向树林那边。
“你们这些家伙在这里吸毒吗?”
“不,长官。”
“你肯定?”
“是,长官。”
“不要沾上毒,小孩。”至少有六个警察坐在一圈,从四面八方向马克提问。
“你怎样发现汽车的?”
“嗯,我只是随便走过来碰上的。”
“是什么时候?”
“我记不清了,真的记不清了。我们刚好穿过树林子走过来。我们经常这样走的。”
“你的弟弟叫什么名字?”
“里基。”
“同一姓?”
“是,长官。”
“你们最初看到汽车的时候在哪里?”
马克指了指他背后的树,“在那棵树底下。”
一名医护人员走近他们这群人,告诉说他们就要走了,送尸体去陈尸所。那辆抢险车正在拖那辆林肯车。
“里基现在在哪里?”
“在家。”
“你脸怎么啦?”哈迪问。
马克本能地抬起手去摸眼睛。“嗬,没什么。在学校里打架打的。”
“你为什么躲藏在那边的灌木丛里?”
“我不知道。”
“说吧,马克,你躲在那里一定有原因的。”
“我不知道。有点害怕,你可知道。看到死人和这一切。”
“你以前从来没有见过死人?”
“电视里见过。”
听到这一回答,其中的一名警察笑了起来。
“在那个男子自杀前你看到过他吗?”
“没有,长官。”
“那么你发现他时就是这样的了?”
“是,长官。我们从那棵树下面走过来,看到这辆汽车,然后我们看到了那男子。”
“你们听到枪声时人在哪里?”
他又开始向那棵树指去,但突然止住了,“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
“我们知道你听到了枪声。你听到枪响时,你在哪里?”
“我没有听到枪声。”
“真的吗?”
“真的。我们走过来,就在这儿发现他的,我们就离去回家,打了911电话。”
“你为什么不把姓名告诉911?”
“我不知道。”
“好啦,马克,你一定有原因的。”
“我不知道。我想是害怕吧。”
那些警察相互交换了一下眼色,好像这是在玩游戏似的。马克竭力想使呼吸保持正常,但事与愿违。他毕竟是个小孩。
“我真地需要回家了。妈妈可能在找我。”
“行。最后一个问题,”哈迪说,“你最初看到汽车的时候,引擎在工作吗?”
马克想了好一会儿,但记不起罗米开枪自杀前有没有把引擎关掉。他慢慢吞吞地回答说:“我不太清楚,我想引擎在工作。”
哈迪指着一辆警车说:“上车,我开车送你回家。”
“不用了,我走回去。”
“不,天太黑了,我送你一程。来吧。”他搀起他的手,一起向警车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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黛安·斯韦已给儿童诊所打过电话,现在正坐在里基的床沿咬指甲,等医生来电话。护士说十分钟内给回话,并说最近学校里有一种传染性非常强的病毒,他们这一星期已经给十多个孩子看过病。里基有了这些症状,不用担心。黛安摸了摸他的额头,看有没有发烧。她又轻轻地推了他一下,但没有反应。他还是紧紧地蜷作一团,呼吸正常,嘴吮着大拇指。她听到一辆汽车砰的一声关上车门,就往起居室走去。
马克从门外一头闯了进来,“嗨,妈。”
“你上哪儿去了?”她厉声问道,“里基怎么啦?”哈迪警士出现在门口,她愣住了。
“晚上好,夫人,”他招呼说。
她瞪了马克一眼,问道:“你干什么啦?”
“没干什么。”
哈迪一步走进屋里。“没有什么了不得的事情,夫人。”
“那你为什么来我家。”
“我给你解释,夫人。说来有点话长。”
哈迪随手关上门,他们面对面站在小屋子里,神色尴尬地看着对方。
“你说吧。”
“嗯,今天下午我和里基在后面的树林子里玩,看到一辆黑色的大轿车停在空旷地里,马达还在运转。我们走近一看,有一个男子横躺在行李箱上,嘴里塞着一把枪。他已经死了。”
“死了!”
“自杀了,夫人,”哈迪凑上去说。
“我们赶紧跑回家,我打了911电话。”
黛安惊愕地用手捂住了嘴。
“那男子的名字叫杰罗姆·克利福德,白人,”哈迪作报告似地说。“他来自新奥尔良。我们弄不清他为什么要来这儿。他已死了近两小时,我想,死了不久。他自杀前留下一张纸条。”
“里基干什么了?”黛安问。
“嗯……我们跑回家,他一ρi股坐在沙发上就开始吮大拇指,不说话。我把他带到床上,盖上被子。”
“他几岁了?”哈迪眉头一皱问道。
“八岁。”
“我能看他一下吗?”
“为什么?”黛安问道。
“我不放心,他亲眼看到了可怕的事情,也许休克了。”
“休克?”
“对,夫人。”
他们快步走过厨房和走廊,黛安在前,哈迪在后,马克跟在最后面,摇着头,咬着牙。
哈迪把盖在里基身子上的被子掀开,让他露出肩膀,摸了摸他的膀子,大拇指仍含在他嘴里。哈迪推了推里基,叫着他的名字。里基睁了眼又立即闭上,嘴里咕哝着什么。
“他的皮肤冰凉潮湿。他最近病过吗?”哈迪问道。
“没有。”
电话响了,黛安赶紧跑去接。哈迪和马克从卧室听她和医生在电话里说话。她告诉医生病情以及孩子们发现尸体的事情。
“你们看到尸体时,他说了什么没有?”哈迪轻轻地问。
“好像没说什么,事情很突然。我们,嗯,一看到尸体就跑掉了。他只是呻吟,咕哝个不停。奔跑的时候姿势有点怪,两臂笔直下垂。一回到家,他就蜷作一团,打那时起没说过一句话。”
“我们得把他送医院,”哈迪说。
马克一听到两腿就发软,身子靠到墙上。黛安放下电话,哈迪迎出去,在厨房和她说话。“医生要他住院,”她十分惊慌地说道。
“我去叫救护车,”哈迪边说,边向他的车子走去。“收拾几件换洗衣服。”他走了,没有随手关上房门。
黛安瞪了马克一眼。马克感到浑身无力,需要坐下,于是一ρi股坐到饭桌旁的一把椅子上。
“你讲老实话了没有?”她问道。
“讲了,妈。我们看见了那具尸体,里基惊吓了,我想。我们就跑回家。”这个时候倘若讲实话,几个小时也讲不完。等到没有旁人时,他也许会重新考虑,讲清事情的来龙去脉。但现在不行,有警察在这里,一讲就会使事情复杂化。他不怕母亲,一般说来只要她追问,他会全部招供的。她只有三十岁,比他朋友们的妈妈都年轻。他们一起忍受和挫败了父亲的野蛮虐待,因此呣子俩相依为命,不同于一般的呣子关系。这种事瞒着她,马克心里的确难受。她已担惊受怕,着急万分,但是罗米告诉他的事与里基的病情也无关。他突然感到肚子一阵剧烈疼痛,房子慢慢旋转起来。
“你的眼睛怎么啦?”
“学校里打架打的,但不是我的错。”
“从来都不是你的错。不要紧吧?”
“我想不要紧。”
哈迪从门外进来,步子很重。“救护车五分钟就到。去哪个医院?”
“医生说去圣彼得医院。”
“你们的医生是谁?”
“谢尔比儿科小组。他们说他们将请一位儿童精神病医生来医院会诊。”她很紧张,点了一支烟。“你看他要紧吗?”
“他需要检查一下,也许得住院,夫人。我以前遇到过这种情况,一些小孩亲眼见到枪杀,或捅刀子以后就出现这样的症状。这属于精神创伤,可能需要很长时间才能康复。去年有过一个案件,一个小孩亲眼看见他母亲被夜贼枪杀。这可怜的小家伙至今还在医院里。”
“他当时几岁?”
“八岁。现在九岁。他就是不说话,不肯吃东西,光吮大拇指,玩布娃娃。真可怜。”
黛安不想再听下去,便说:“我去收拾衣服。”
“你最好把自己的衣服也收拾一下,夫人。说不定你要陪他。”
“那马克怎么办?”她问道。
“你丈夫什么时候回家?”
“我没有丈夫。”
“那末把马克的衣服也收拾了。”
黛安站在厨房里,嘴里含着一支好几英寸长的香烟,试图考虑一下该怎么办。她感到害怕,心中没有数。“我没有医疗保险,”她朝着窗子喃喃说。
“圣彼得医院会接受贫困病人的。赶紧收拾东西吧。”
救护车来了,停在东街17号门口,周围马上围了一群人。医院人员走进室内,那些看热闹的人等在外面看着,相互交头接耳,指指点点。
哈迪把里基抱到担架上,其他人用皮带将孩子固定好,盖上毯子。里基想蜷缩起来,但是维尔克罗公司制造的又粗又重的绑带使他缩不起来,只好直直躺着。他呻吟了两下,但眼睛一直都没张开。黛安轻轻地松开他的右手,使他能吮大拇指。她泪汪汪的,但忍着不哭出来。
医务人员抬着担架出来了,看热闹的人从救护车的尾部向后退让。他们把里基放到车上,黛安也跟着上了车。有几个邻居大声向车里说话,表示关切,但她还没来得及回答,驾驶员就砰的一声把车门关上了。马克坐在警车驾驶座旁,和哈迪在一起。哈迪一按开关,蓝色的灯光突然四射,在附近的活动住房上扫来扫去,四处跳跃。人群慢慢退去。哈迪加大油门,跑在前面,救护车尾随在后。
马克心里非常焦虑,又非常害怕,因此对那些收音机、话筒、枪支等新玩意儿也顾不上发生兴趣。他纹丝不动地坐着,闭着嘴不吭一声。
“你讲真话了,孩子?”哈迪蓦地问了一句,他又突然以警察的面貌出现了。
“是的,长官。关于什么的真话?”
“关于你所看到的?”
“是讲真话了,长官。你不信?”
“我没有说不信,但有点奇怪,就这样。”
马克等了一会儿,没吭声。但显然哈迪在等他说话,他就问道:“奇怪什么?”
“好些事情。第一,你打了电话,但不肯留姓名。为什么不肯留?要是你和里基只是碰巧发现尸体的,你为什么不肯讲出自己的姓名?第二,你为什么要偷偷溜回现场,躲在树林子里。躲躲藏藏的人心里有鬼。你为什么不大大方方回到现场,告诉我们你所看到的事情?第三,你和里基如果看到的是同一件事情,为什么他反应异常,而你却很正常,你懂我的意思吗?”
马克想了一会儿,感到想不出说什么好,就干脆不说了。他们在州际高速公路上行驶,向市中心开。看到其他车子都为他们让道,真叫人高兴。救护车的红灯紧跟在后面。
“你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哈迪最后说道。
“哪个问题?”
“你打电话时为什么不肯告诉你的姓名?”
“我心中害怕,你知道吗?这是我一生中第一次看到尸体,真吓死人了。我现在还害怕呢。”
“那你为什么又潜回现场?你为什么要躲着我们?”
“我害怕,你知道吗,但就是想看看发生什么了。那不是犯罪,对吗?”
“也许不是。”
他们离开高速公路,在车流中穿来穿去快速行驶,盂菲斯市中心的高楼已经可见。
“我只是希望你讲老实话,”哈迪说道。
“难道你不相信我?”
“我有怀疑。”
马克使劲吞咽着,向侧后视镜里面看。“为什么你有怀疑?”
“我要告诉你我的想法,孩子。你想听吗?”
“当然想听,”马克慢吞吞地回答说。
“好,我想你们小孩子在树林里吸烟。我在有绳子的那棵树底下发现几个刚吸完烟的烟头。我猜想你们在树底下抽了一会儿烟,看到了所发生的一切。”
马克的心脏似乎停止了跳动,血液也停止了循环,但他知道最重要的是表面上要竭力镇静。耸耸肩,别理它。哈迪又不在场。他什么也没看到。他发现自己的手在颤抖,于是把它们放在ρi股底下坐住。哈迪注视着他。
“小孩子抽烟你们抓吗?”马克问道,声音低了少许。
“不抓。但是向警察撒谎的小孩会有各种各样的麻烦。”
“我没有撒谎,真的。以前在那里抽过烟,但今天没有。我们只是走着穿过树林子,心想也许还能抽抽烟,我们就走到了汽车跟前,看到了罗米。”
哈迪稍微犹豫了一下,然后问道:“谁是罗米?”
马克突然警觉起来,深深地吸着气。马上,他意识到一切都完了。真该死。说得太多了,撒了太多的谎。他所编造的故事还没有持续一小时。要不断地想,他告诫自己。
“那是那个家伙的名字,对吗?”
“罗米?”
“对,你不是那样叫他的?”
“不。我告诉你母亲的是杰罗姆·克利福德,来自新奥尔良。”
“我还以为你叫他罗米·克利福德,来自新奥尔良。”
“谁听说过罗米这一名字?”
“不知道。”
车子转向右方,马克看着前面。“这是圣彼得医院吗?”
“牌子上是这样写的。”
哈迪把车停在一边,看着救护车向急诊停车处倒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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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杰·罗伊·福尔特里格是一位在新奥尔良负责路易斯安那南部地区事务的美国检察官,共和党人。他刚啜饮完一罐番茄汁,伸着腿坐在他经过改造的切诺勒特轻便车的后座上。汽车沿着高速公路平稳行驶,孟菲斯就在北边,顺着55号州际高速公路一直往北,再过五个小时就能到达。他本可以乘上飞机的,但有两个原因使他误了飞机。第一个原因是日常文书的处理,或那些他可声称为与博伊德·博伊特有关的公务。他可以在这里夸张一点,那里发挥一点,应付过去,但以后得花好几个月的时间去补救,去收场。还有十八种各不相同的表格需要填写。第二个原因,也是更主要的原因,是他不喜欢乘飞机。他本来可以在新奥尔良等上三个小时,乘上飞机一个小时后,大约晚上十一点左右就可以降落在孟菲斯。但现在改乘了汽车,他们半夜才能到目的地。他没有向别人说自己怕乘飞机,但他感到总有一天不得不去找精神科医生治一治。此外,在这期间他自己掏腰包买了一辆高级轿车,车上装备了各种各样的设备和新发明,两部电话,一台电视,甚至还有一台传真机。他乘着这辆车由沃利·博克斯驾驶着在路易斯安那南部地区到处转悠,觉得比坐大型高级轿车更合适、更舒服。
他慢慢地把穿在脚上的平跟鞋蹬掉,眼睛注视夜空中掠过的飞机。和他在一起的特工人员特鲁曼这时正在接电话,听筒紧紧地与耳朵贴在一起。衬垫垫得厚厚的后排座位的另一头坐着他的忠实助手托马斯·芬克。他是一位美国国家副检察官,在博伊特的案子上每周工作八十小时,处理审判的绝大部分事务工作,特别是做那些默默无闻别人瞧不起的活,这样他的上司当然就可以做那些容易的、抛头露面的事情了。和往常一样,芬克正在阅读一份文件,一面想听听特工特鲁曼在喃喃地说些什么。特鲁曼坐在他对面的一把转椅上,正在和孟菲斯联邦调查局通电话。
斯金珀·谢尔夫紧挨着特鲁曼,坐在一张一模一样的旋转靠椅上。他是一名新手,没有参与这件案子,但碰巧赶上去孟菲斯的汽车旅行。他在一本法律事务记录拍纸簿上潦潦草草地书写着,而且在未来的五个小时里还要继续潦草地写下去,因为在这水也难泼进的权力圈内他无话可说,而且说了也没有一个人愿意听。他总是恭恭敬敬地看着他的法律事务记录本,把上司的指示记下来。拉里·特鲁曼是他的上司。当然还有最高司令本人——罗伊大律师。谢尔夫聚精会神地注视着自己潦草的记录,竭力避免与福尔特里格的眼光接触。他想听清孟菲斯方面在给特鲁曼说些什么,坦白费劲。一小时以前听到克利福特自杀的消息时,事务所受到了震动。谢尔夫直到现在还不十分清楚他为什么和怎样坐上了罗伊的汽车,顺着这条高速公路急驰。特鲁曼叫他赶紧回家收拾换洗衣服,立即去福尔特里格的事务所。这就是他所做的一切。现在他在这里潦草地记录,专心地聆听。
轿车司机沃利·博克斯实际上已取得了开业做律师的证书,但是他不知道怎样使用它。他是一位国家副律师,和芬克一样,但事实上,他是给福尔特里格打杂跑腿的。他为上司开车,拎公文包,写讲话稿,应付新闻媒介。光和新闻媒介打交道就占了他一半时间,因为他的上司十分重视在公众中的形象。博克斯并不笨,善于玩弄政治花招,涉及他上司的事他反应敏感,竭力维护。他对上司忠心耿耿,忠于职守。福尔特里格前途无量,博克斯知道将有这么一天他和他了不起的上司会在国会山散步,自己则作为一个要员低声向这位伟人耳语献策。
博克斯知道博伊特一案的重要性。它将是福尔特里格光辉历程中最重大的一场审判。他在睡梦中也一直想着这一审判,因为它将帮他获得在全国范围内受人注目的地位。他知道福尔特里格正为尖刀巴里·马尔丹诺而伤透脑筋,睡不着觉。
拉里·特鲁曼打完了电话,放下机子。他是一位老资格的特工人员,四十刚出头,还能干十年才到退休年龄。福尔特里格等着他说话。
“他们正在努力说服孟菲斯警察局把那辆车拿出来,这样我们可以好好查看一下。恐怕需要一个小时左右事情才能解决。他们在向孟菲斯方向解释克利福德和博伊特的事情经过,非常不容易,但是有进展。我们在孟菲斯办事处的负责人名叫贾森·麦克苏恩。他很会磨嘴皮,善于说服人,现在正在会见孟菲斯的警察局长。麦克苏恩先打电话给华盛顿,华盛顿然后再打电话给孟菲斯,一两个小时之内我们就可以拿到车了。死者头部有一处枪伤,显然是自伤。非常明显,他开始企图用花园浇花用的水龙带接在车尾部排气管上自杀,但不知什么原因没成功。他服用了盐酸氟胺安定和可待因,是用杰克·丹尼尔牌威士忌吞服下去的。枪的来历尚未查明,但时间还早着呢,孟菲斯正在查,是一支点38口径的蹩脚货。他设想自己能把子弹也吞咽下去。”
“毫无疑问是自杀?”福尔特里格问道。
“毫无疑问。”
“他在哪里干的?”
“孟菲斯北面的一个什么地方。他把林肯牌黑轿车开进树林子,就结果了自己。”
“我想没有人看到吧?”
“显然没有人看到。是一两个孩子在一个偏僻的地方发现他尸体的。”
“他已死多久了?”
“没多久。再过几个小时他们就将解剖尸体来确定死亡时问。”
“为什么在孟菲斯?”
“不清楚。要是有什么原因的话,至少我们还不清楚。”
福尔特里格一边考虑这些问题,一边啜饮番茄汁,芬克记笔记,谢尔夫潦草地写个不停。沃利·博克斯注意听每一个字。
“那张纸条怎么说?”福尔特里格问道,眼睛看着窗外。
“嗯,也许非常有意思。我们在孟菲斯的伙伴们已搞到一份,但不很清晰,几分钟后他们将设法传真给我们。看上去这张纸条是用黑墨水写的,比较容易读懂。有几段是他给秘书下达关于他的葬礼——他想死后火化——以及怎样处置他事务所里的家具的指示。纸条还告诉他的秘书,哪里可以找到他的遗嘱。纸条当然不会提到博伊特和马尔丹诺。然后,他显然想在纸条上用比克牌蓝色笔再加上几句,但他写着写着墨水用完了。加上的那些字非常潦草,很难看懂。”
“写的是什么?”
“我们不清楚。孟菲斯警察局掌握着这张纸条、手枪、药片,以及从汽车里取出的实物证据,麦克苏恩正在设法获得这些证据。他们在车子里发现了这支没有墨水的比克笔,而且这支笔似乎就是他想用来在纸条上再加几句的那支。”
“我们到达时,他们会拿到这些物证的,对吗?”福尔特里格问道。从他说话的口气可清楚地听出,他想一到孟菲斯就得到所有的物证。
“他们正在想办法搞,”特鲁曼回答说。严格地说来,福尔特里格不是他的上司,但现在这是一件诉讼案,不是调查案,它处于这位大律师的控制下。
“这么说来,杰罗姆·克利福德开着车来到孟菲斯,崩了脑袋,”福尔特里格对着窗外说。“就在审判前四星期。这件案子究竟还会发生什么怪事呢?”
这问题不需要回答。他们乘在车子上不吭一声,等着罗伊再说话。
“马尔丹诺在哪里?”他最后问道。
“新奥尔良。在我们监视之中。”
“半夜时他就会有一位新的律师了。到明天中午他将提出十几项申请,要求诉讼延期,声称杰罗姆·克利福德的惨死严重地损害了他的宪法权利。没有律师的帮助,他不可能得到公正的审判。我们当然要提出反对。法官会宣布在下周举行意见听证会,我们得去参加,我们得认输,这样得再需要六个月此案才能审判。六个月!你能相信吗?”
特鲁曼厌恶地摇了摇头。“至少它将给我们更多的时间来寻找尸体。”
那是必然的,罗伊当然已想到这一点。他需要更多的时间,真的需要,但他又不能承认这一点,因为他是公诉人,代表政府反对犯罪和腐败。他是正义的代表,正义在他这一边,任何时间,任何场合他都要准备着去克服邪恶。他已作了不懈的努力,促使此案尽快审判,因为他是正确的代表,他能使被告服罪。美利坚合众国一定会胜诉。罗伊·福尔特里格将带来这一胜利。
但他要找到博伊德·博伊特那该死的遗体,否则也许不可能使被告伏法,也不可能会有头版照片、哥伦比亚全国广播公司的采访,也不会青云直上,登上国会山。
芬克看着特工特鲁曼说,“我们认为克利福德知道这具尸体在什么地方,你明白这一点吗?”
显然特鲁曼不知道这个。“你凭什么这样认为?”
芬克将他正在阅读的文件放在座位上。“罗米和我的关系说来话长了。二十年以前我俩一起在图莱恩法学院上学。他那时候就有一点疯疯癫癫,但很精明。大约一星期前,他给我家里打电话,说要跟我谈马尔丹诺的案子。他喝醉了,口齿不清,失去了自制力,不断唠叨着说这场官司他不能奉陪到底了。我感到吃惊,因为他是非常喜欢这种大案子的。我们谈了一个小时,他漫无边际地聊天,结结巴巴地说……”
“他甚至还哭哩,”福尔特里格Сhā话说。
“对,他哭得像个孩子。开始我对这一切感到吃惊,但你知道,后来杰罗姆·克利福德所干的事情使我不再感到惊奇了,甚至连他自杀也不足为奇。最后他把电话挂了。第二天早晨九点他给我办公室打电话。他怕得要命,因为第一天晚上他说漏了嘴。他惊恐万分,不断暗示他也许知道那具尸体在什么地方,转弯抹角地探我口气,想知道他酒后讲胡话时有没有露什么马脚。于是我也就跟着做戏了。我感谢他前一天晚上给我透露消息。我一谢再谢,我可以感觉得到罗米在电话机的那一端直冒汗。那天他又给我办公室打了两次电话,晚上给我家打电话,又喝醉了酒。这几乎很滑稽,但我想我可以戏弄他一番,也许他会泄露点什么的。我告诉他说,我必须得跟罗伊说。罗伊已告知了联邦调查局。联邦调查局如今正在日夜跟踪他。”
“这真是搞得他神魂颠倒了,”福尔特里格帮腔说。
“对,他骂得我狗血喷头,但第二天又给我办公室打电话。我们一起吃午饭,那伙计精神崩溃了。他害怕地问我是否知道有关尸体的情况,我回答得模棱两可。我告诉他说,我们在审判前有足够的时间找到尸体,我又谢了谢他。他当时就控制不住了,开始指责我耍诡计,卑鄙缺德,行径可耻等等。我付了账就走了。那天晚上他给我家打电话,相当清醒,向我道歉。我说没关系。我向他解释说,罗伊正在认真考虑要起诉他故意妨碍执法。这使他暴跳如雷。他说我们没有证据。我说也许没有,但他要被起诉、逮捕、审判,他就无法做巴里·马尔丹诺的辩护律师。他大叫大嚷,咒骂了十五分钟,然后挂掉电话,打那以后我再也没有听到有关他的消息了。”
“他知道或者说他过去知道马尔丹诺把这具尸体放在哪里了,”福尔特里格十分肯定地补充说。
“怎么没有人告诉我们?”特鲁曼说。
“我们正想告诉您。事实上,托马斯和我讨论过了,就在今天下午,我们接到电话前不久,”福尔特里格淡然地说,好像在说特鲁曼不应该向他问这样的事情。特鲁曼向谢尔夫看了一眼,只见他紧紧抓着法律事务记录拍纸簿,在画手枪。
福尔特里格喝完了番茄汁,将空罐头扔进垃圾袋,双腿一交叉,说道,“你们这帮伙计追踪克利福德的行动应该从新奥尔良一直到孟菲斯,弄清他走哪一条路?沿途有没有朋友?他在哪里停过?在盂菲斯他见到了谁?毫无疑问,从他离开新奥尔良到他开枪自杀这段时间里,他一定跟人说过话。你难道不这样认为?”
特鲁曼点头同意说:“这段路车子要开很长时问。我相信沿途他一定要停留。”
“他知道尸体在哪儿,他自杀必然计划过的,那么就有告诉过别人的外在可能,你看是吗?”
“可能?”
“想一想,拉里。设想你是他,是一位律师,当然这决不可能,你代表一位杀害美国参议员的凶手。设想这位凶手告诉你这位假设的律师他隐藏尸体的地方。这样,你们两个人,整个世界上也只有你们两个人知道这一秘密。这位律师贸然行事,决定自杀了事。你进行计划。你知道你将死去,对吗?你就准备药片,威士忌,枪和水龙带。好,你会把自己小小的秘密告诉他人吗?”
“也许。我不知道。”
“有一定可能,对吗?”
“可能性极小。”
“好,如果我们有一个极小的可能,那么我们必须彻底调查。我将先从他的事务所人员开始。弄清他什么时候离开新奥尔良的。核查他的信用卡。他哪里买的汽油?他什么地方吃过东西?他哪里弄到这支枪的?哪里买的药,哪里喝醉的?这里或那里有没有老婆孩子?沿路有没有律师是他的老朋友?要核查的事上千种,对吗?”
特鲁曼把电话递给谢尔夫。“要我们局里,叫海托华听电话。”
福尔特里格看到自己一发话,联邦调查局就立刻行动了,心中很高兴,他沾沾自喜地向芬克咧着嘴笑,在他们中间,在车盘底板上放着一只文件箱,里面塞满了档案、物证和文件,都是有关美利坚合众国与巴里·马尔丹诺那场官司的。还有四只箱子留在事务所了。芬克已把它们的内容记在脑子里,但罗伊可没有记住。他从档案里抽出一份,翻阅了一遍。那是一份厚厚的提议,两个月前由杰罗姆·克利福德提出的,至今尚未裁决。他放下这份文件,透过车窗向外看,夜色中,黑糊糊的密西西比景色飞驰而过。博格奇托通道就在前头。
这一趟外出时间并不长。他需要证实克利福德确确实实死了,而且真的是自杀。他必须弄清沿途所留下的任何线索,向朋友交代的话或与陌生人的随便谈话,以及纸条上最后留下的文字,这些对案子也许有帮助。但最多也只是碰碰运气而已。这以前在调查博伊德·博伊特以及杀人凶手的过程中已遇到过很多死胡同,这一次也不会是最后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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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身穿黄|色运动服的医生从急诊室走廊尽头的转门快步走出来,与接待护士说了几句,接待护士坐在肮脏的滑动窗后面,用手指了指,医生便向黛安、马克和哈迪走去。他们正在圣彼得慈善医院住院部门厅的一个角落里,站在一台可口可乐售货机旁边。他只向黛安作自我介绍,称自己为西蒙·格林韦医生,而没有顾及站在边上的警察和马克。他说自己是一位内科医生,才接到他们的家庭儿科大夫打来的电话,她必须跟他进去。哈迪说马克由他来陪。
时间已是七点多,哈迪问道:“肚子饿了吗,马克?”
他不饿,但他想离开这个地方,于是回答说,“也许有一点儿。”
“我们去吃自助餐吧,”
马克满脑子想的就是里基,想他是否已把大拇指拿出嘴巴,不再吮了,是否已开始说话。他真有这样的转机,但他希望在里基从休克中清醒过来时自己能第一个接触他,他们有事情要商量。
万一医生或警察先走一步,里基把什么都说了,将马克所撒的谎都兜了底,那可怎么办?这事决不能发生,要是他们发现他在撒谎,他们将怎样处置他?也许他们不会相信里基,因为他失去了知觉,昏死过一会儿,这样他们反而可能相信马克。两种说法完全牛头不对马嘴,简直糟透了,令人不敢想象。
谎话越说越离奇,着实令人惊异。一开始撒了一个小小的谎,似乎很好掩盖,然后给人揪住了,只好再撒一个谎,接着又撒了一个。人们最初听信了你,照你说的去干了,而你却发现心里真想讲真话。他本可以向警察和他的母亲如实说的,详细介绍里基所看到的一切,而秘密依然是秘密,因为里基并不知道。
事态发展太快,不容他周密计划。他想把母亲带到房里,锁上门,倾吐衷肠,就此终了,免得事情闹得更糟。要是他不采取行动,他也许会被抓起来坐牢,里基会送进儿童精神病院。
哈迪端着盘子回来了,盘里是法国炸排和|乳酪包,他自己两个,马克一个。
马克拿了一块法国炸排,一点一点地啃起来。哈迪大口吃起|乳酪包来了。
“我说,你的脸怎么啦?”哈迪问道,嘴里大声咀嚼着。
马克摸了摸肿包,记起自己说过是在打架时揍肿的,就回答说:“嗬,没事。学校里打架打的。”
“哪个小孩打的?”
该死的!警察总是抓住不放,追根究底。撒了一个谎就得用另一个谎来掩盖。他讨厌撒谎。“我不认识他。”他回答说,接着就大口吃他的|乳酪包。
“我可能要找他谈谈。”
“为什么?”
“你有没有因打架而遇到了麻烦?我是说,你们的老师有没有把你带到校长室去,或类似这样的处罚?”
“没有,是放学后打的架。”
“我想你说过是在学校打架打的。”
“喔,矛盾是从学校开始的,知道吧。我和那家伙吃中饭的时候吵了一架,说好放学后解决。”
哈迪用麦管猛吸牛奶冰淇淋饮料,大口咽下,擦了擦嘴问道,“那个小孩叫什么名字?”
“你干吗要知道?”
哈迪听了挺生气,便停止咀嚼食物。马克不想看他的眼睛,只是弓着身,低着头,眼睛注视着番茄沙司。
“我是一名警察,孩子。提问是我的职业。”
“我必须回答这些问题吗?”
“当然了,除非你隐瞒了什么,害怕回答。到这个地步,我只得问你的母亲或者把你俩都送警察局审问。”
“审问什么?你究竟想了解什么?”
“今天和你打架的小孩是谁?”
马克一点一点啃着那块长长的炸排,似乎没完没了。哈迪拿起第二个|乳酪包,嘴角边挂着一滴蛋黄酱。
“我不想让他有麻烦,”马克道。
“他不会有麻烦的。”
“那么你为什么要知道他的名字?”
“我只是想知道。这是我的职责,你知道吗?”
“你认为我在撒谎,对吗?”马克问道,眼睛瞅着那张胖胖的脸,样子挺可怜。
哈迪停止了咀嚼。“我说不上来,孩子。你讲的话漏洞百出。”
马克的样子显得更可怜了。“我记不住每一细节,发生得太快了。你要我把每一个细节都讲出来,我哪能记得住。”
哈迪将好几块炸排塞进嘴里。“吃饭吧。我们该回去了。”
“谢谢你的晚餐。”
里基住在九楼一个单问。电梯旁边的一块大牌子上写着精神病病区。这里安静得多,灯光较暗淡,声音更柔和,人们来往的节奏缓慢。护士室电梯不远,凡是从电梯里走出来的人都要经过仔细查看。一名保安人员在跟护士们低声说话,眼睛注视着走廊。要是你乘着电梯下去,离开病房,你会发现下面有一小小的灯光暗淡的休息处,那里有电视,饮料售货机,杂志和吉迪恩公司出版的圣经。
休息处只有马克和哈迪等候在那儿。马克啜饮着雪碧,这已是第三罐了。他在看电视,哈迪在一张小沙发上打瞌睡。时间已将近九点。一个半小时前黛安带着他顺着走廊来到里基的病房看了一下。她叫他放心,里基不要紧的,但马克从她眼睛里可以看出她很焦急。
“他说了什么没有?”马克问道,一边仔细打量静脉输液器。
“没有,一个字都没说。”
哈迪已停止发问了。他十点钟下班。显然他对马克、里基和医院已感到厌烦,他想回到街上去。
一位穿着短裙的漂亮护士走过电梯,招手让马克跟她走。他离开座椅,手里拿着雪碧。她拉住他的手,着实有点令人兴奋。
“格林韦先生要跟你说话,”她说道。她走路时身子下倾。她身上香水味飘溢,在马克记忆中从未闻过如此芬芳的香味。她名叫卡伦。
她带着他走到里基的943号病房,松了手。房门关着,于是她轻轻地敲了敲,把门打开。马克进了房间,卡伦拍拍他的肩膀。他透过半开的门看着她离去。
“进来,马克,”格林韦医生说道,其实马克已在病房里,站在里基的床脚跟。“坐在这里。”他指了指窗下折叠床旁边的一张塑料椅子。
“我要跟你谈谈所发生的事情,”他说。
“他说了什么没有?”马克先问道。在与哈迪一起的三个小时里除了快速提问就没有别的,现在他也学会了。
“没有。”
“他病得怎样?”
“很厉害。”格林韦回答说,他那双小小的黑眼睛目光炯炯,看着马克。“他今天下午看到什么了?”
“能保密吗?”
“能。不管你说什么都严守秘密。”
“如果警察要知道我告诉你的话怎么办?”
“我不会告诉他们的,我答应,绝对保密,只有你、我和你母亲三人知道。我们都在设法帮助里基,我必须知道发生什么了。”
也许一番真话能帮助每一个人,特别是里基。马克看了看那睡在枕头上的小脑袋,上面长着一头金发,翘向四面八方。嗬,当那辆黑轿车开过来停下时,他们为什么不跑开呢?他突然感到心里有愧,害怕了。这一切都是他的过错。他应该懂得不能与一个疯子打交道。
他的嘴唇微微颤动,眼泪汪汪。他感到冷飓飓的。该把事情都说出来了。他的谎话也快说尽,里基需要帮助。格林韦注意着他的一举一动。
这里哈迪慢步从门边经过,在走廊里稍停片刻,与马克对视了一阵,然后消失了。马克知道他并没有走远。格林韦没有看到他。
马克还没开始讲就先抽起香烟。他的母亲狠狠看着他,但如果说她感到生气的话,她并没有表露出来。她摇了两下头,没有吭声。他说得很轻,眼睛一会儿看格林韦一眼,一会儿瞟一下门。他讲述那棵挂着绳子的树、草丛和空旷地,然后讲那辆汽车。事情的很多经过他都没有讲,但他轻轻地、以非常秘密的口气向格林韦承认他曾经爬到那辆汽车后面,摘掉那根软管。他这样干的时候,里基哭了,尿了裤子。黛安毫无表情地在一旁听着。
哈迪又走了过去,马克装作没看见,但停住了说话。片刻后他又讲起那个汉子怎样气冲冲地走出汽车,发现浇水用的水龙带好好地躺在草丛里,然后爬上行李箱,开始自杀。
“距里基有多远?”格林韦问道。
马克向病房四周打量了一番。“你看到走廊那一头的门了吗?”他指着问。“从这里到那儿的距离。”
格林韦看了看,摸摸胡子。“大概四十英尺。那不算很远。”
“非常近。”
“枪响的时候,里基在做什么?确切一点。”
黛安现在正在倾听。显然她发现马克刚才所说的情况与他先前所说的不一样。她蹩着额头,紧紧盯着她大儿子看。
“对不起,妈。我当时吓懵了。别生我的气。”
“你真的看到了那个男子开枪自杀的?”她不相信地问。
“是的。”
她把目光移到里基身上。“难怪。”
“开枪的时候里基在干什么?”
“我没有看里基。我正注视着那个拿枪的人。”
“可怜的娃儿,”黛安在后面喃喃地说。格林韦抬起手叫她住口。
“里基离你很近吗?”
马克向门看了一眼,含含糊糊地讲述,里基怎样给惊呆了,然后又怎样开始小跑着离开,姿势很笨拙,双臂笔直地下垂,嘴里单调地哼着,不断呻吟。他从开枪起直到救护车来到讲得一丝不漏。非常准确。他闭起眼睛时,每一步,每一举一动都又显现在眼前。能把事情照实讲出心里真舒服。
“里基最后一句话是说什么?”格林韦问道。
他脑子里想着,眼睛却注视着门。走廊里没有人。“我真的记不得了。”
哈迪警士和他的上司以及联邦调查局的特工麦克苏恩正聚在一起,在饮料售货机边上的休息处商议。另一名联邦调查局特工令人可疑地在电梯附近踱来踱去,医院的保安人员眼睛瞪得大大的,正注视着他。
那位警察匆匆忙忙向哈迪解释说,这件事现在已属于联邦调查局管,死者的轿车和其他所有物证都已由孟菲斯警察局移交给了联邦调查局,指纹专家已在汽车上撒过粉,找到许多指纹。这些指纹很小,不可能是大人的。他们需要知道马克是否露出任何线索或改变说法。
“没有,但我不信他讲的是真话,”哈迪说。
“他有没有接触过什么我们可以带走的东西?”麦克苏恩急急地问道,他对哈迪的想法或推测毫无兴趣。
“你为什么问这个?”
“我们非常怀疑这个小孩在克利福德死前的什么时候在汽车里呆过。我们需要从一些物品上取这孩子的指纹,看它们是不是属于同一个人的。”
“你怎么会认为他在汽车里呆过?”哈迪饶有兴趣地问道。
“我等一会儿再给你解释,”警官回答。
哈迪向休息处的四周看了一下,突然指着马克刚才坐过的椅子边上的废物篓。“那里。那只雪碧罐头。他坐在这里时喝了一罐雪碧。”麦克苏恩向走廊各处看了一看,然后小心地用一块手帕将雪碧罐头包好,放进大衣口袋里。
“这罐头肯定是他的,”哈迪说。“这是这儿唯一的废物篓,篓里只有这一只雪碧罐。”
“我马上去找我们的指纹检验员,”麦克苏恩说。“那小孩今晚住在这里吗?”
“我想是,”哈迪说。“他们已搬了一张轻便床到他弟弟的房问。看上去他们要睡在那里。联邦调查局怎么关心起克利福德来了?”
“我等会儿给你解释,”警官说。“在这里再等一个小时。”
“再十分钟我应该下班了。”
“你需要加班。”
格林韦医生坐在靠床的塑料椅子上琢磨他的病人记录,“再过十分钟我就要走了,但明天一早我就回来。他病情稳定,我想今夜不会有什么变化。护士会经常来查看的。如果他醒了就叫她们。”他翻转一页,开始读被鸡抓伤的病例,然后把目光移向黛安。“这是一例紧张型心理创伤引起的精神错乱事后急性发作,病情很严重。”
“你怎样给他治疗呢?”黛安问道。
“我们必须使他感到安全。你们必须一直在这里陪他。喔,你说他父亲帮不了什么忙。”
“别让他接近里基。”马克严肃地说。黛安点了点头。
格林韦摸了摸里基的前额。“明晨再见。睡一会儿,”他微笑着说,然后随手关上门离去。这是第一次见到他笑。
病房里只留下他们,小小的斯韦一家,或这一家所剩的三口子。马克向母亲更靠拢了一点,倚在她的肩膀上。他们看着睡在大枕头上的小脑袋,距他们还不到五英尺。
她拍拍他的手臂说:“不要紧的,马克。我们比这更糟的事都经历过了。”她紧紧地搂着他,马克闭上了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