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噢,闭嘴。”他说,这是他把车停在我们家车道前说的最后一句话。他握了握诺顿的脚,说了句:“谢谢你。”
他对我说:“所有我认识的人都不会相信这件事的。”
我对齐格,也对诺顿说:“而我认识的每一个人却都会相信这件事。”
另一个在运动方面与诺顿有关的接触,也非常令人印象深刻。该次事件始于我“女人之夜”好友安笛的一通电话,她声称她和她的老公汤姆,最近和职业棒球手桑迪?柯法斯走得蛮近的。好吧,你得知道,我不只是个棒球狂,我还是个上世纪60年代中期在洛杉矶长大的孩子,再加上:我出身于一个健全的希伯来家族,因此柯法斯在我心目中的地位,就有如乔治?华盛顿、亚伯拉罕?林肯,以及黑人*领袖马丁?路德?金博士一样,是一个重要的历史、文化人物。当安笛问我想不想去参加他们办的一个小型晚宴时——而且那位世界上现存最伟大的棒球投手也会出现——我不仅赶紧抓住了这个机会,还立刻打电话给所有我认识的运动迷们,告诉每一个人我刚刚做了什么;除了一般的运动迷之外,我还认识很多体育记者,而他们每个人都警告我同一件事:柯法斯非常厌恶别人拍马屁。他不喜欢谈论他自己,也不喜欢谈论棒球,尤其不喜欢任何说出这几个可怕字眼的人:我是你的超级球迷。因此,在晚宴前的那个星期,我下定决心绝对不能讨好他。我想象和柯法斯握手的情形,然后我会看着镜子里的影像,确认自己丝毫没有透露出一丁点偶像崇拜的表情。最重要的是,我花了好几个小时将“我是你的超级球迷”这一句话从我的语汇中删除。
好的,终于到了晚宴当晚,宾客不多,一共只有八个人。柯法斯和他的女友最后才到。他还没现身前,我仍在努力坚定自己的意志,想让自己在见到他时表现出一副对他没什么兴趣的样子。终于,他来了。安笛知道我有多么期待见到他,便领着他向我走来。我听到这些话:“彼得,这位是柯法斯。”我以一个不怎么在意地半转过身、勉强朝他的方向点了点头,甚至显得不太关心他的存在,随即便转过头去继续我先前的谈话。我不只是对他没兴趣,我简直就是把他当成一个不小心走错地方的人渣了。但我觉得自己做得还不错,因为我达成任务,而且没让他陷入窘境。大约一分钟过去,我发觉有人轻拍了一下我的肩膀;我转身一看,原来是柯法斯。他再次对我微笑,并且说:“我很不喜欢这么做,但我还是得告诉你……我是你的超级书迷。”
没错。原来他也看过《生命中不可抗拒之喵》,而且还变成了一位诺顿迷。他和他的前妻在读了诺顿的经历后,甚至在几年前买了一只苏格兰折耳猫。不用说,我觉得自己真像是这个世界上最大的白痴。稍后,我发现自己又更加地白痴,因为我正在跟他说我的肩膀哪里酸痛,然后互相比较彼此疼痛的手臂(假使你不知道这件事到底蠢在哪里,就让我告诉你吧——我的手臂是一只正常、不太特别的手臂,它本身最特别的地方只在于:连接着一只每分钟可以打八十个字的手掌;而他的手臂,却正好是棒球史上最伟大的一项武器,当它再也无法发挥它的功能时,成千上万的运动迷们不知悲叹了多少时日呢!)。然而在晚餐期间,我们还是聊了好一会儿诺顿的事,桑迪——我是这么叫他的;好啦,其实我是叫他柯法斯先生——甚至还很亲切地给了我一辈子都忘不了的兴奋时刻:和我聊了一些棒球的事,直到深夜。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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