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微笑:“汉人要是能登上我们的城墙,我就把脑袋给你们。“
慕容长英瞪我一眼,然后站出来:“我们不会失守!我们这里有些人也许会战死,但我们的兄弟姐妹会活下去!我不会让这座城失守!我们会用生命保卫我们的家园!”
有人跟着喊:“誓死保卫我们的家园。”士兵们齐声高呼:“誓死保卫家园!”
我一看,带头的不是别人,正是毋志。
好家伙,毋寡倒是守信用:“欢迎,你又落到我手里了。”
毋志笑:“我的荣幸。”
狗屁,不过毋志到底比尿裤子的家伙强,至少他还能笑得出来。
汉军看来已经准备攻城,他们拿着盾与云梯浩浩荡荡走过来。
我吩咐张大力按计行事,一边高声道:“众将听着,听我的命令行事,没有命令不得乱放一箭。”
我刚说完,一把云梯已支在我脚下,汉军如兔子般窜上来,我笑嘻嘻地说:“加油加油!”
等汉军爬上来,一只手已经够到墙头时,我说:“点火!”
没错,又是石油,我已命人事先将石油倒在墙上墙根,一声点火,火焰一下窜起两米,那个手把墙头的汉军完全惊呆了,站在梯子上,一动不动,不上也不下,我一刀将他砍翻。同时发出命令:“杀!”
杀声四起,吓呆了的汉军如同砧上的鱼肉,我只听到一阵阵刀子剁到肉与骨头上的声音,同时闻到一股烤熟了的肉香味。
有一次我去厨房玩,看见于妈正在做鱼,下了油锅那鱼还在挣扎,吓得我大叫一声落荒而逃。那时候的我,身份多矜贵。
现在的我,不是不像屠夫的。杀什么人,也是杀人。
我偷眼去看慕容长英,他正奋勇杀敌,我松口气,向后退一退,欣赏慕容长英的英姿。慕容长英功夫身法像庖丁解牛一样流利,有一种流畅的美感。我总觉得自己杀人像剁猪肉,我忽然不喜欢慕容长英看见我杀人。
这一役,杀敌五千,而且烧毁了他们全部的云梯,最重要的是,吓破了他们的胆,壮了我们大宛军的胆。
我再上城墙里,就没再看见有人发抖,或尿裤子,虽然每天都有人死去,但大家都相信,会有人活下去的。至少,我们的兄弟姐妹会活下去,我们正在保护的一些人,一些对我们来说十分重要的人,我们爱的亲人们会活下去,至于我们自己,也许会死,也许不会,那已经不是最重要的了。
汉军停止攻城了。
尽管他们每天不惜用人血来染红我们的城墙,尽管他们的弓箭手在后面侍候着后退的士兵,尽管他们在两军阵前已经砍了几员大将的脑袋,尽管他们把白天攻城改为晚上偷袭,又把晚上偷袭改为白天强攻,他们就是无法踏上城头一步。
就像我父亲说的那样,这是我们的城,我们要与它共存亡。
我是我父亲的女儿,如果我什么也不是,我当然会逃之夭夭,但,我是大将军,我在这个位子上,愿不愿意我都只有与城共存亡,如果我作为大宛的大将军竟然逃了,我还配做晴川的女主角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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