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的悲伤爱情。有时候,爱情能够战胜背叛,却承受不了平庸。
[都市情感] 七年之痒:《芥末男女》作者:安逸
除了芥末,爱情还需添加什么
烟雨春寒
第一次读安逸的文章,就被她清新淡雅的文字所吸引,文字在她的笔下仿佛有了灵魂,锦诗、玺彤、忻怡……一个个形象在我脑海中鲜明起来,让我随着情节深入再深入地看。
面对感情,每一个人都不是智者。我们似乎都有在深夜,听着歌泪如泉涌的时候,只因为歌中一句“永远到底有多远?”我们都想知道爱情是否真的有保鲜期,而当激|情退尽,感情还剩下什么?玺彤说的好,“龙虾和芥末,婚姻与激|情,有人吃龙虾可以不要芥末,但没有人会为了芥末放弃龙虾!”如果,我们把芥末想象成感情的调料,又有谁会不希望自己的感情永远是加了芥末的情感大餐。
面对渐退的激|情,感性到理性,我们苦苦思索,爱情到底是什么?也许锦诗、玺彤,只是我们生活中的缩影,我们都想把爱情搞懂,可是满心满眼依然只是困惑迷茫。只因无论是怎样坚强的心灵,都会有脆弱的侧面在于灵魂之中,无法逃避的只是自己。罗马城邦的高墙是多么坚不可破啊,摧毁它的却正是来自这个伟大国家的内部纷争。分崩离析,祸起于萧墙之内,内力胜于外力,无论是破坏或是建设,无论是政治还是爱情。
爱情是什么?对于罗米欧和朱丽叶而言,爱情是致命的毒药,对于奥瑟罗来说,爱情是嫉妒的匕首。而对于我们,爱情又是什么?这是一个没有穷尽答案的问题。在人生的某些片段,我们会不自觉的去思考,再思考。
爱情,是暗夜的妖精,潜着夜的阴影,附着在我们彷徨失措的灵魂背面。时而,它会悄然念动魔咒,而我们却无法用理智与之对抗,只因为爱情是非理性的东西,你若脆弱,它会让你饱受挫折,丧失自信。你若坚强,它又会如天使在你耳边低声呢喃,吐气如兰,撩动你的心弦。爱是如此神秘,不了解它的人渴望揭开它的面纱,而了解的人,却又沉默了。在爱情面前,语言就成了多余,在爱情面前,人人都似孩童,经验往往胜于才智,沉默却更让人领悟。
锦诗渴望爱情,玺彤渴望爱情,忻怡渴望爱情,我们都像追梦人,追逐着自己心里的梦。有没有见过,下午茶茶杯中升腾的氤氲?轻轻的一团,如果不去靠近它,它就在你的眼前,要是你伸手想去触摸她,只抬了抬手,它便飘散开去,在空气中湮灭掉了。爱情有时候,也是这样的。抓住了爱情,我们应该做什么?霎那芳华不是永恒,爱了,痛了,我们接下来要做什么?
安逸说:“爱情是用来呵护的,需要小心翼翼。而激|情是用来享受的,过一天,是一天。”安逸说:“人生就像一次旅行.不必在乎目的地在哪里,在乎的只是沿途的风景, 以及看风景时的心情! 我们没有办法让所有的人保持一颗感恩的心,但我们可以告诉自己,我们每时每刻都在旅行的路上!”
忻怡变了,她走出了爱情的表象,找到了真正的幸福。锦诗变了,洗尽铅华,遥望灯火阑珊处,再寻良人,已是另一番心境,别样的幸福了。
原来,爱情是需要被支撑的,比如信任、理解、责任、担负。就好像花朵的美丽,美丽来自于花朵,花朵依赖土壤生存才有醉人的芳香。一切那样自然,又是那样现实。无论爱情如何绚烂,都不该忘记它脚下的土壤。沙子里种不出花朵的美丽,没有雨露滋润,野百合也会枯萎。若是稍稍给出自己一点空间,保留住了一份理智,爱情似乎会更有价值。好像一名希望培育出真正名贵花朵的花匠,只有依循了最一般的客观规律后,才能种出美丽来,才不会在满地的枯叶和干涸的泥土中迷失自己的心灵。所以,如果说,爱情是需要添加剂的,请不要只给它芥末,还要有包容、体谅,让我们携手,一起在爱的路上……
写到结尾,突然想起了一段诗:
鸳鸯织就又迟疑
织成一片凄凉意
多情自古伤别离
相思难表
梦魂无据
我已泪满痕
透过泪水,我看到了爱的晶莹,应该是我读罢全书最深的感触吧!
我眼中的安逸
羊一
一直以为有才情的女子,总是孤傲的,痴狂的,林黛玉型的,不善交际,走着带有悲剧性的人生道路。
安逸偏是热情的,世俗的,精灵古怪的,甚至八面玲珑的。她会把握人生每一个机会,也会享受生命的每一种色彩。
2004年底,她兴冲冲拉了我讨论芥末的大纲,情节,甚至人物性格。逼着身边每一个人讲出自己的感情故事,当然我知道她不是说着好玩的。我亲眼看着她3个月时间写出了20万字的《成都女子单身日记》。其间还要每天上班,采写无数稿件,还要跟男友吵架,以分手相逼。还要接受无数哥哥的追求,并将他们一一发展成兄弟。总之,她是一个精力超级旺盛的女人。随你信不信,有的人真的可以把自己的一生当成别人的两个来过。如此精彩的女子,笔下何愁没有故事?
男女之间的恩怨纠缠各不相同。《芥末男女》描述的,只不过是我们熟悉的几种。安逸以她擅长的怨妇手法写了一个一边跟别的男人眉目传情,一边泪眼汪汪作痴情状的女子。生活中每一个人都会有很多面目,一种人会情不自禁地被另一种人吸引,如同我俩大学伊始,纠缠了七八年,生命中最美好的时光一起度过,以后还会继续纠缠下去,到时候怕是还要出一本《芥末女女》……
一个美女。一边听着沙拉布莱曼,一边品着芝华士,在电脑前一个字一个字写芥末男女的情景,是很动人的。
同样一个女子,凌晨在沙滩上品红酒,熏然薄醉的时候,致电于我,要求写她的书评。并大呼,长途电话,好贵哦……
徒然煞了风景。
2005.12.18凌晨于成都
没有芥末怎么吃龙虾(1)
玺彤跟我说:
龙虾和芥末,
婚姻与激|情,
有人吃龙虾可以不要芥末,
但没人会为了芥末放弃龙虾!
我不屑一顾,我说:
没有芥末我就不会吃龙虾!
她说:
那只能说明你是个渴望得到婚姻还要去寻找激|情的人!
一
今天,简直是个奇迹!
阳光像成都女人的眼波,明媚而热情地布满这个灰色城市的每个角落。
成都的冬天很少有这样的天气,连一向瓦灰色的天空,也碧蓝得万里无云。
我真没想到,老天会如此厚待我——在我婚礼的当天,赐我无价的阳光。
我对着镜子,镜中的我空前美丽,雪白的婚纱,唯美复古的希腊风格,一层一层的纱缠绕包裹着我,映衬着我化着明艳新娘妆的脸。右手无名指上那枚小小方钻,朴实大方,低调而不乏品位,很符合我心血管内科医生的身份。
我有些紧张,喉头有点发干,连手心都是汗。
母亲已经第20次看表:“这个陈志谦,怎么还不来?哪有新郎迟到的?”
我更加紧张,难道志谦逃婚?
天,我不要在婚礼当天出天字第一号的丑!
“玺彤,给志谦打电话!”我声音有点哑。
“已经打过了,接不通!”为了不抢我的风头,一向美丽的玺彤特意打扮得很低调。
我也开始频频看表。
我不断望向窗外,秋水已经望干。
“锦诗,时间到了,我们走吧!”志谦被人簇拥着走进我的房间。
谢天谢地,他终于来了!
我险些沦为弃妇!
我松口气。
咦?志谦的头发有点油腻,西装下摆甚至皱了一小片。
奇怪,志谦一向爱好整洁,今日怎如此马虎?
我的心往下沉了一点。
我深吸一口气,提醒自己:锦诗,今日是你的大日子,开心一点。
“锦诗……”志谦看着我,无比专注。
我仰起头,也凝望着他,期待他说出每个新郎都会对新娘说的那句话——今天你是最美的新娘!
“锦诗,怎么你口红的颜色恁地艳?太妖娆,不配你!发髻梳得太高,有点显老!”
我差点昏厥,当着诸多亲友的面。
新郎竟在结婚这天抱怨新娘不够美!
我忍不住瞪志谦。
谁知,他竟白我一眼,那目光竟这样不屑。
我的心情立即跌至谷底。
突然,那阳光变得分外刺眼,仿佛在嘲笑我:梁锦诗,这才是开始!
木然地跟着车队到了餐厅,一大群人,闹哄哄的,有人叫我上台与新郎行结婚礼。
我固执地坐在椅子上不肯动,真要把自己交给这个男人吗?
“锦诗,该你行礼了!锦诗,快上台去,志谦在等你!”
我还是稳坐着不动,如同赌气一般。
婚礼现场哄闹起来。
现在不是赌气的时候,我想站起来,可是婚纱却缠在椅子上,一点也动弹不得!
我急了,一用力,“哗!”婚纱顿时被撕成两半。
我猛地睁开眼睛——窗外的阳光还是那么慵懒,桌上还放着一个玻璃小碟,碟子里是融化的冰淇淋。
我摸摸额角,这个梦太逼真,竟惊骇出汗来。
我没有结婚,我正坐在新开张的“百度”咖啡厅吃哈根达斯!
等人,等志谦,等这个和我交往了5年,已经谈婚论嫁的男人,一家广告公司的平面设计师。
等太久,我竟不知不觉睡着了!
我不禁讪笑。
隔着偌大的落地玻璃,春熙路上人来人往,时尚的、落魄的、幸福的、窘困的、散漫的、不快乐的、颦着眉的、瘪着嘴的……
奇怪,只隔了一层玻璃,一切都不同了,仿佛玻璃里的我和玻璃外的他们是两个世界的人!
似乎一切凡尘俗事都与我无关。
不过,一切只是似乎,并不是真的如此。
生活里有太多的幻象。
我的好友原玺彤常常嘲笑我是“春熙路动物”。
是的,我承认,我喜欢春熙路,胜过这世上任何一条街。
从我上中学起,从春熙路还只是一条窄窄的、破落的小街开始,我就迷恋它。
只要有不开心的事情,扎进春熙路的人群里,我就能快速地平静下来。
玺彤常说,“百度”不过是一间搭在公厕上的玻璃房子,凭什么一个单球冰淇淋要卖28元?
可是,我偏偏喜欢。
冬日,躲进这不透风的玻璃房子里,晒太阳,喝咖啡,吃冰淇淋,看一本闲书,是可以忘记一切烦恼的。
现在是下午4点半,太阳已经有些提不起精神了。
志谦还没有来。
不过,我并没有着急。
没有芥末怎么吃龙虾(2)
我已经习惯等他,对于他,我永远都在等待。
他总是迟到或者不到,很多事情频繁发生,渐渐人就会麻木,说好听一点,就是习惯。
我正努力把最后一点冰淇淋填进嘴里,手机响了。
我接起来。
“锦诗,我来不了了,你别等我了。我现在在机场,到上海出差,一个星期以后回来。你自己回家吃饭吧,跟你父母解释一下。”
“哦,路上小心!”
“晚上睡觉关好门。”
“我……”
我话还没说完,志谦的电话已经挂了,只留给我嘟嘟的忙音。
我叹口气,拨了家里的电话。
“喂,妈妈!志谦不能来吃晚饭了,他出差了!”
“又临时出差,他好几个月没来吃饭了!”母亲的声音有太多的不满。
“那你回来吗?”
“我,我也不回来了,玺彤约我吃饭!”为了不回家听母亲抱怨唠叨,我咬咬牙,狠下心来。
母亲一言不发地挂断电话。
真难想像,平时温文的母亲会这么无礼地挂断别人的电话,不过,我不是别人,我是她的女儿。她无须在我面前讲礼貌,她大可把平生所受之气,全都发到我身上。
谁叫我那么不听她的话呢?
我抬头看看天。
奇怪,不过打了两个电话的时间,天空突然不再蓝得通透,连阳光照在身上都没有了暖意。
我禁不住打了个寒战。
信手拨电话给玺彤,约了她晚上在MIX见面。
挂了电话,我喉头像堵了一块卵石,有些透不过气。
看着窗外熙来攘往的人群,想到自己又形单影只一个人,我不禁悲从中来。
我甩甩头,买了单,走出来。
清冷的空气,瞬间将我包裹起来,我甚至能感觉到干燥的空气即刻吸干我祼露在外皮肤的水分。
这一刻,寂寞更像深入骨髓的癌细胞,迅速在我体内扩散,走在热闹的街头,我却已被寂寞吞噬。
不能让这阴郁的情绪控制我,我努力对着橱窗给自己挤出一个笑容。
然后,随着人流走进商场。
我和所有女人一样,特别喜欢购物。
开心的时候,要Shopping庆祝,不开心的时候,亦要Shopping发泄,心情平和的时候,Shopping更是工作的动力。
我在太平洋选了一件Hermes的粉红色羊绒大衣,质地异常柔软,像情人的嘴唇。
然后,一件驼色的无袖大翻领毛衣抓住了我的视线,我试穿了一下,毛衣非常贴身,把身材衬托得分外婀娜,尤其是胸部到腰间的线条,玲珑而优雅。那厚实的大翻领更是让脖子显得颀长又高贵。
换了平时,我不会买这件毛衣,高领的无袖毛衣非常挑剔穿着的气温,太冷、太热都不适合。
一年当中,穿它的机会,不会多过两次。
可是,有什么关系呢?
我今天,心情不好。钱又是我赚的,谁又能说“不”呢?
我侧着头想——哦,志谦一定会说“不!”他还会说“锦诗,你的衣服已经多得穿不下了!”
可是,志谦现在不在,山高皇帝远啊!
我偷偷笑,爽快地买单。
未婚,就是有这点好处。
我大可告诉他,这些衣服,是我大前年买的,反正,我那么多的衣服,他未必记得住。
想到等一下要到酒吧去,我脱下身上这件白开水一样没有味道的毛衣,换上了这件新买的无袖装。
成都的冬天,天黑得特别早。
等我从商场出来,已经华灯初上,夜上浓妆了!
“夜上浓妆”,我很喜欢这个词,就像夜晚流连欢场的女人,在五彩浓妆的掩盖下,在虚假的屈意承欢中,让人辨不清真伪。苍白的面孔、憔悴的神情、空洞的眼神、糜烂的灵魂,全都悲哀地掩藏在浓妆之下。
成都的夜,在华灯的浓妆下,不知道藏起了多少故事,引发了多少欲望……
好不容易挨到8点钟,我打车到MIX,径直走进最里面的小厅,这里播放的都是电子音乐,有种很异样的情调,总觉得有无数赤祼的欲望在蠢蠢欲动。
我选了最角落的位子坐下,要了一瓶蓝宝石,我这个人凡事喜欢低调,非常不喜欢在酒吧里遇见熟人,尤其怕碰见我的病人。
很多病人在酒吧里遇见自己的医生,都会觉得难以接受,似乎泡酒吧的医生都不够专业,似乎医生就活该活在福尔马林里。
尤其是我的病人,都有脆弱的“心灵”,我可不敢刺激他们。
为了我的专业形象,为了我的病人,我不得不低调、低调、再低调。
酒吧里人不多,连打碟的DJ都还没到。
可是,我还是注意到,我斜对面的桌子上坐着一个男人。
除了我这个寂寞的人,谁还会如此早就到酒吧里泡着呢?
我禁不住打量他,可是,酒吧里灯光太过迷离,我只能隐约辨认他的轮廓,不出意外,这应该是个相当好看的男人。
不过,我对好看的男人一向没有兴趣,男人一好看了,难免让人觉得不够深度、不够稳重、不够专业、不够man。
可是这个男人有点例外。
没有芥末怎么吃龙虾(3)
他在等人,抑或一个人?
我下意识地猜测,谁知,他也向我看过来。
我慌忙把头移开。
他发现我在看他了吗?
我的脸有些发烫,但愿没有!
一个女人直勾勾盯着一个男人看,总不是件光彩的事情。
玺彤还没到,美丽的女人总是让人等,我已经习惯。
可是酒吧里其他的客人也还没来。
偌大的酒吧,除去这个男人,似乎也没有什么可以让我停留目光的地方了。
我又偷偷望向他。
天,他居然还在看我!
我慌忙把视线闪到一边,假装欣赏他身后的吧台。
可是,就算不看他,我还是能感觉到他在注视我。
我的脸开始发烫,从来没有哪个男人这样目不转睛地看着我,我承认,我也算是个美丽的女人,可是在医院里,整日面对的都是愁眉苦脸的病人,他们全都对着我作“西施捧心状”,哪里有工夫欣赏这个穿着白大褂的女人五官是否长端正了。
而志谦更是对我视若无睹,每当我穿了新衣服,换了新妆容,向他询问意见,他总是头也不抬,埋首书中,胡乱应付一句:“还过得去啦!”
不是不影响心情的,但是,时间一久也习惯了。
玺彤常安慰我:“没关系,天仙美女也会3日看厌的,何况他对着你整整5年。”
我忍不住,又用眼角的余光偷偷打量这个男人。
咦?他好像已经没有看我这边了。
我抬起头,又开始明目张胆地看他。
哦,他好像有很挺的鼻子,嘴角的线条很性感,眉毛很浓,眼睛嘛……
啊!我们的视线居然碰到了一起,要想移开,已经来不及了!
我的心顿时漏跳一拍,冬冬地快跳起来,似有人在急叩我的心门。
我想迅速低下头,可是他对着我笑了笑,那笑容很清澈,没有一丝杂念,我也只好故作大方地对着他牵了牵嘴角。
这笑容,一定尴尬到极点。
我暗暗发誓,今天晚上绝不再看他第二眼。
还好,有客人陆续进来,酒吧一下喧闹起来。
玺彤还是没有来,而且她竟然打电话告诉我,有客户约她谈事情,来不了了。
“原玺彤,我今天已经第二次被人爽约了!”我几乎忍不住对着电话抱怨。
可是,有什么办法呢?总不能让她放下工作来陪我这个寂寞无聊的大龄女青年吧?
我叹口气,拿起酒杯,猛喝了一大口。
很怪,我很喜欢喝蓝宝石对水晶葡萄,口感异常清爽,像夏天雨后的黄昏,清新又热情。
还不到10点钟,我左边桌的三位美女便已被隔壁桌称不上帅哥的男人勾走了。
而右边桌的三位美女则已经喝得烂醉如泥,瘫倒在桌上了。
其余的美女则保持着高度的清醒,目光如炬,妄图在昏暗的灯光下,发掘真正的帅哥。个别还不时蹿进洗手间,填补残缺的妆容。其实如此迷离的灯光下,哪个男人又怎能分辨出女人脸上胭脂是否脱落呢?
我暗自好笑。
酒吧里,人越来越多,可是我觉得越来越寂寞。
我试着打志谦的手机,可是电话一直关机。
本来平静下来的心又烦躁起来。
摇着手中的液体,我的心一点一点沉下去。
还记得刚和志谦谈恋爱的时候,他一下飞机就会立即给我打电话,抱着电话,我们谁也不想先挂断。
可是,现在……
我禁不住想笑,难道时间真的可以磨灭任何一种激|情?
我一杯接一杯,喝下去。
渐渐,整个人轻飘飘的,眼前的焦距似乎有点散乱,身边的人变得忽远忽近。
也许,这个世界就是这样,本来黏得很紧的两个人,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分隔千里。
人如此,心也如此。
志谦,你的心已经离我很远了吗?
志谦,你还把我放在心上吗?
志谦,我还把你放在心上!
蒙眬中,我看见斜对面桌的那个男人,还是一个人在自斟自饮。
哦,原来他也一个人。
被人爽约了,抑或本就一个人?
我下意识地猜测着。
原来孤单的人不只我一个,也许这座城市里,每一个酒吧,都有孤单的人。
趁自己还能清楚地向出租车司机说清楚家庭住址,迅速把剩余的大半瓶酒存了,离开这个喧闹的地方。
走出MIX,寒风像刀片一样划向我的脸,我顿时清醒了许多。
回到家,我匆匆沐浴,头发湿着,便昏昏沉沉倒在床上。
被子很软,很香,可是,没有志谦。
我一向要抱着他才能入睡的,志谦是我的安眠药,幸亏今天有酒,我才能迅速合上眼睛。
可是,一直半梦半醒,睡不踏实。
没有芥末怎么吃龙虾(4)
蒙眬中,听见志谦在唤我:“锦诗,起来,锦诗起来,头发还没干,不能睡!”
我挣扎着,睁开眼睛——原来电话响了。
我接过电话,志谦的声音传过来:“锦诗,我手机没电了,又没带充电器,借别人电话打给你的,你早点休息!”
我含含糊糊应了一声,挂了电话,埋头继续苦睡。
志谦没有忘记我,志谦给我打电话了!
我的心顿时塌实下来,瞬间睡得死沉。
二
早上6点半,闹钟便乱叫不止,声音响得简直可以追魂夺命。
我恨它入骨,却又离不开它。
完全如同一些伴侣的关系,离不开舍不下,却又相互怨恨。
好不容易挣扎起床,头痛欲裂。
我迅速把微波炉打开,放进一袋牛奶,然后冲进洗手间洗漱。
天,我的脸上全是被单褶皱印。
我赶紧拍了一张保湿面膜在脸上。
女人一过25岁,皮肤就开始走下坡路,不得不随时注意。
像我这样的女人,年龄一大,身材容易变形,皮肤会干燥,头发开始分叉,眼睛也逐渐暗淡,再不结婚,就会打破“新娘是整个婚礼最美丽女人”的神话了。
说不定志谦哪天突然醒悟,扔下我,寻找青春美少女!
哦……
幸亏有面膜。
面膜是大龄女人的救生圈。
我亲爱的面膜。
为了买更多更好的面膜,我必须加倍努力地工作。
这个月我值白班,一整天都得待在医院!
一想起医院那浓重的消毒水味道,我心里就不舒服,像有无形的蚂蚁,密密麻麻爬上我的脊背……
拉开衣柜,我顺手拿出一件米黄|色的大衣,样式非常普通。
一进医院就得换上毫无特色的白大褂,穿什么样的衣服出门,已经不重要了。
我相信,我医治过不少病人了,可是真正记得我的脸的病人,没有几个。
他们根本自顾不暇,全都揣着“心事”。
我在住院部工作,不过休息了两天,竟然又新添了5位病人。
这年头,人的心脏承受能力越来越低。
不过也好,病人一多,时间过得特别快。
我8点整开始查房,然后进一步了解新住进来的病人。
中午到食堂吃饭,遇到我们门诊部的柯忺宇医生,他也是心血管科内科医生。这5个病人都是由他周末接收,转过来的。其中一个还要做心脏搭桥手术。
我坐下来和他谈了两句。
柯医生是我们科最年轻的男医师,刚满30。而我是科里最年轻的女医师,那群护士最爱开我俩的玩笑。
可惜,我一早已经有了志谦。
科室里有很多护士对柯医生情有独钟,因为他特别儒雅有风度,温文得像个大学讲师。
护士总是偏爱医生,就像空姐钟情机师一样。
谁说兔子不吃窝边草?
下午,病人明显少了。
我试着拨打志谦的手机,仍然处于关机状态。
我看看表,已经5点半了,整整一天都快过去了,志谦还是一个电话也没给我打过来。
他不联系我,而我又联系不到他。
我恨恨地想,总是思念多一点的那个人吃亏多一点,感情付出越多,主动权就离你越远。
想到下了班,又一个人,没有地方可去,凄清的感觉就不由自主涌上心头。
其实,平时下班,也待在家里。志谦总是在电脑前加班,或者看书,很难和我说上两句话。
可是,有他在,我就是觉得心里特别安稳。
有种坚如磐石的稳定。
想到昨晚开的酒还没有喝完,我信手打电话给玺彤。
为着昨天的爽约,玺彤还心存内疚,除了答应和我一起去MIX,还附加请我去红高粱吃海鲜。
我立即把这好消息告诉乐忻怡,忻怡开心地连声说好。
忻怡是我的小学同学,因读书早,她比我小整整两岁。而玺彤则是我的高中同窗兼室友。
我们三人一向情同姐妹,亦是最佳损友搭档。
玺彤是出了名的美人,高中时学校里三分之一的男生都或明或暗地喜欢过她,不少男生都给她写过情书,虚荣的玺彤至今还保存着满满两大抽屉情书。
她常常把这些情书拿出来,在我和忻怡面前炫耀:“看,我收的情书多得可以砸死你们!”
如今的玺彤呢?更添成熟风韵,举手投足风情万种。
她的追求者,更是多如过江之鲫了。
我4岁的小侄儿总是夸耀地对她的小同学们说:“电视里的万人迷不漂亮,我的玺彤阿姨才是真正的万人迷。”
看,小小年纪就已经被玺彤的美色收买!
没有芥末怎么吃龙虾(5)
最可贵,玺彤工作态度一流,加之天生一副水晶心肝、玲珑肚肠,很快成为房产界的翘楚。
每每看到玺彤累得半死,忻怡就会感叹:“你天生一副不劳而获的面孔,为什么还要这么拼呢?找个男人养你不好吗?”
玺彤定会给她一个白眼:“金丝雀太娇贵!我不过贱命一条。”
“交个男朋友,不如养条狗!这句话,你没听说过吗?”
……
呵呵,她就是一张嘴太刻薄,让人吃不消!
忻怡不是特别美,但是有种特别的味道,她非常得出尘,有如今中国女人少有的温婉、雅致和天真。可能和她的职业有关系吧,她是音乐学院教古筝的老师。
不过,只我和玺彤知道,看似柔顺的忻怡骨子里倔强无比,她认定的事情十头牛也拉不回来。
从小忻怡就开始练习古筝,可能她的那分难得的古典韵味,就是靠它培养出来的吧,难怪现在的父母都要让孩子学学乐器。
每次听她弹《高山流水》,我就要晕,而玺彤更是不客气,抓过琴就乱拨,奇响无比,她还美其名曰:“这就是著名的《秦王破阵子》!是否够铿锵?”
我们笑成一团。
笑着笑着,都成了大龄女青年。
呵呵……
下了班,玺彤来接我,忻怡已经在车上了。
我一上车,忻怡就皱眉毛:“好浓的药水味道!锦诗,没有男人会喜欢你的!”
“没关系,我的消毒水味道有志谦喜欢,倒是你,用这么好的香水还找不到男朋友!”我嘴巴也不肯饶她。
忻怡佯作恼怒,抓起车上玺彤的“奇迹”就往我身上喷,我赶忙躲闪,玺彤一边开车一边大叫:“多喷点,让她淋个香水雨!哈哈,香到极致会变臭哦!”
我们闹成一团。
唧唧喳喳吵个不停。
每次和她们在一起,我的心就会充盈而喜悦,谁说女人没有友情?
只是女人的友情更娇弱,需要比爱情更多的呵护。
忻怡用“哉”,很清淡,像她的人,飘逸但又有足够亲和力。
而玺彤,她的香水乱七八糟,专门挑瓶子漂亮的买。
我们常常说她恶俗!
而且,香水的价格似乎和它的味道无关,反而是瓶子越精美,价格越不菲。
唉!这个买椟还珠的年代!
基本上,我不喜欢用香水,用了也盖不住消毒水味道,说不定还会怪怪的。
况且,一个身上香喷喷的年轻女医生,会让病人没有安全感。
看,为了病人,我放弃我诸多女人的嗜好。
谁说医生没有牺牲?
这就是牺牲!
一路上,都有人往玺彤这辆火红的热情的POLO上瞄,一车美女,香味四溢,而且唧唧喳喳闹个不停。
这可是名副其实的“香车美女”!
到了“红高粱”,我们点了最喜欢的龙虾、三文鱼、蒜蓉青口、红烧九肚鱼、两道精致的小菜,用龙虾头煲了白粥。
龙虾蘸芥末酱油碟,十分好味。一入口,芥末浓厚的味道,如游丝般钻进鼻内,瞬间直达心脏,泪腺受到强大刺激,随即泪盈满眶,每个人看起来都似有无穷伤心事,全都吃得眼泪汪汪。
我们忍不住哈哈大笑。
忻怡一边擦眼泪一边说:“我失恋也没流过泪,这芥末太厉害了,比爱情还让人难以控制!”
玺彤抹抹嘴角说:“龙虾和芥末,像不像婚姻与激|情的关系?有人吃龙虾可以不要芥末,但没有人会为了芥末放弃龙虾!“
我不屑一顾:“没有芥末我就不会吃龙虾!“
玺彤笑得前俯后仰:“那只能说明你是个渴望得到婚姻还要去寻找激|情的人!”
我白她一眼:“我有志谦,我们很相爱!”
“那你们还有激|情吗?还会一日不思量,也攒眉千度吗?会才下眉头,却上心头吗?他还会深情吻你吗?”
我被玺彤连珠炮似的问题问得愣住了。
是,我们还没有结婚,可是已经不会牵肠挂肚地想念对方,如果不Zuo爱,几乎不会拥抱接吻了,甚至——连Zuo爱,也如同刷牙一般。
“玺彤,爱情不会永远充满激|情!”我有一点失神!
“没有激|情的爱情,简直不能称作嗳情!”忻怡轻声怪叫。
“但,没有激|情的婚姻仍然是婚姻!”我看着她们,突然间,我们都若有所失。
“那不是等于喜欢芥末的人,必须不蘸芥末吃龙虾?”忻怡瞪圆了眼睛,“锦诗,这样的婚姻,你想要吗?”
“有了芥末,龙虾可以卖得很贵,可是,没有芥末,龙虾却还是龙虾!”我也望着忻怡,“所以,人们不会为了没有激|情而不去结婚!”
“没有激|情的爱情不算爱情,可是婚姻里却缺少激|情,那婚姻里岂不是没有爱情?多可怕!”忻怡笑起来,“我可不愿意结婚了!”
玺彤忍不住笑起来:“婚姻里是有爱情的。只是婚姻里的爱情没有激|情,所以很多人才会到婚姻以外的地方寻找激|情,然后打着爱情的幌子。”
我和忻怡全都笑起来。
然后忻怡正色:“如果不能让我很心动,我是不会结婚的!”我们都知道,忻怡以前谈过好几次恋爱,但是因为实在找不到那种极至心动的感觉,都一一作罢。
暗恋一名学长的感觉(1)
她常常回忆起高中时代,暗恋一名学长的感觉:“整日想着他,偷偷骑了车,跟在他身后转半个城,丝毫不觉气喘,只觉满心欢喜,虽只是背影,也可在睡前反复咀嚼回味。如果有机会从他身边走过,心脏几乎激动得可以跳出来……可惜,从此以后,对着任何一名男子,我都无法再产生这种心动的感觉了。如果找不到这样的男子,我宁肯终生不吃龙虾!”
忻怡负气地说着。
那时候,我们也常常躺在被窝里,听她描述梦中情人,她做梦一般的神情与现在一般无二。
此刻,见她如此心驰神往,似乎又坠回高中时代,我和玺彤同时尖叫:“把嘴里的龙虾吐出来!”
忻怡被我们戏谑,忍不住还击。
一顿饭吃得异常热闹。
到了MIX,音乐立即铺天盖地将我们包裹,密密实实,水泄不通。
我们选了靠墙的位置坐下。
想起早上的头疼,我尚心有余悸,暗自提醒自己千万不要喝多了。
可是,蓝宝石那样诱人,志谦仍旧一个电话也没打给我。
我又一杯一杯接着喝下去。
幸亏对了水晶葡萄,否则一早醉死。
正在聊天,手机响起来,是赵凯。
我看了玺彤一眼,赵凯是她的前任男友。
“喂?锦诗,你那边好吵,你在哪里啊?”赵凯几乎对着电话在吼。
我也对着电话大声喊:“我在MIX,找我有事吗?”
“下周我结婚,请你来观礼!我马上把喜帖给你送过来!”赵凯声音里透着喜悦。
“别……”可我话还没说完,他已经把电话挂断。
我看了看玺彤,她正在和忻怡讲她一个追求者有多么无赖,两个人笑得前俯后仰,花枝乱颤。
我咽了口唾沫,决定先不告诉玺彤,还是等赵凯自己送上门来吧。
过了半个钟头,我正俯身听忻怡讲她的暗恋史,见玺彤突然表情僵住了,直愣愣看着我身后。
我回头一看,一个男人站在我的身后,笑容可掬,哦,赵凯已经来了。
“玺彤、忻怡你们也在啊?”赵凯有些意外,“正好,我把帖子也给忻怡!”
“什么帖子?”忻怡白他一眼。
“我下周结婚,请你来喝喜酒啊!不过,我没准备玺彤的,如果你不介意,也一起来吧!”赵凯眼睛看着别处,根本不敢在玺彤身上停留。
“好啊,看我那天有没有空。”玺彤瞥一眼赵凯。
我赶紧打圆场:“赵凯,你还有很多喜帖要送吧,赶紧去吧。”
赵凯离开。
玺彤瞪了我一眼:“他要来,你怎么没告诉我!”
“他自己要来的,我可没叫他来。怎么,听见老情人要结婚,新娘不是你,心里不舒服?”我决定再刺激一下玺彤。
“我有什么不舒服的?”
“你不难过吗?”忻怡也不肯放过她。
“难过?难过也得有时间啊!我每天忙得跟条狗似的,哪有工夫?”玺彤一脸的不屑。
然后,玺彤定下来,开始和临桌一名窥视她已久的男子眉来眼去。
天!就着昏暗的灯光,我们都能清晰地辨别出那男人有一口大黄牙!
玺彤这么苛求完美的女人,这么对男人不屑一顾的女人,竟然对这口黄牙视若无睹,还频频向对方放电。
还说自己不介怀?
我和忻怡对看一眼,各自都在心里叹了口气。
事情过去这么久了,玺彤竟然还放不下。
赵凯是玺彤大学时代的恋人,两人死去活来地爱了3年。
可突然有一天,玺彤发现赵凯的目光不再流连于她的身上,连说话都心不在焉,老躲在一旁发短信,打电话。
精明如玺彤,哪里有不起疑心的?
一调查,果然,小赵同志和一名小学老师又偷偷好上了。
玺彤气结,揪着赵凯不放。
那一日,我和忻怡都在,赵凯苦着脸辩解:“我是爱玺彤的,小学老师怎么能和她比呢?可是两人朝夕相对,感情早就降温。我找小学老师,不过图一时新鲜快乐,如同看书、钓鱼一般,是业余爱好、消遣。可玺彤是正职,怎么能相提并论?”
我们三人都被他气得哭笑不得。
原来老婆是正职,情人是兼职或者业余爱好。
天底下竟然有这样的男人。
不过,这可是大实话,在爱情的道路上,也许每个男人都愿意拥有一份优渥的正职外,还兼职数份,顺便有广泛业余爱好。
呸!美死他们!
那段时间,我也盯志谦特别紧,一下班就回家守着他。
可志谦还是一如既往,上班、下班,一回家就对牢电脑和书本。
电话从头到尾也不响一声,身上没有任何其他异性的香味,只有永恒的我的消毒水味,
我放下心来。
可是,现在玺彤的状态让我和忻怡都很不放心。
她一个劲地喝酒,娇笑不已。
暗恋一名学长的感觉(2)
笑着笑着,眼泪自眼角滑落,滴进酒杯里,泪水晶莹,一跌进酒里便再寻不到。
如同玺彤的悲伤,在喧闹的酒吧里,融进去,便不易察觉。
明明是玺彤主动和赵凯分手,难过的应该是赵凯。
可偏偏放不下的是玺彤,而那厢,赵凯已经欢天喜地结婚发喜帖了!
这大概就是男人和女人的区别吧。
玺彤对着酒杯独自垂泪,发了一会儿呆,又自顾自深吸一口气,突然笑了。
她以为我和忻怡没有察觉,故作开朗地举起酒杯:“来,希望我们都能拥有龙虾和芥末!”
我和忻怡只得陪她喝了一杯。
谁知她又给自己斟满,一饮而尽。
她快速地给自己斟酒,又飞快喝下,拦也拦不住,还不时大声笑:“今天很开心!你们要陪我多喝几杯!”
我和忻怡担心地看着她。
很快,玺彤就醉了,伏在桌上,一边笑,一边哭。
脸上的妆容全糊了,任谁也看不出,这就是回眸一笑百媚生的原玺彤了。
结果,忻怡只好开车送玺彤回家。
看见玺彤这样,我心里突然憋闷无比,自己的眼泪也快要忍不住了。
我没有离开,反而坐下来,继续喝酒。
我一向不是嗜酒的人。
可是,这两天,不知为什么,我开始觉得酒是好东西。
喝到熏熏然,飘飘悠悠,所有烦恼都可以化解。
志谦,你把我忘了吗?
12点,正是酒吧里人最多的时候,突然我觉得好像有人在注视我。
我抬起头,看见隔了两个座位,一名男子正看着我微笑。竟然是昨天在这里遇到的那个男人,他还是一个人。
刚才那张桌旁坐的还不是他,可见他刚来。见他望着我笑,我也大方地对他笑笑。
他突然对我比画了一下,我没看懂,只好睁大眼睛一直看着他。他用手轻轻抹了抹自己的眼睛,又指指我。
我下意识照他的动作,抹了抹自己的眼睛——竟然满脸是泪。
原来,我哭了,但是我自己并不知道,需要一个陌生人来提醒我!
我不好意思地笑了,有些尴尬。
他观察我有一阵了吧?
他似乎察觉到我的不自然,举起酒杯,对我做了个干杯的动作。我突然轻松起来,也回应他,把酒杯里的酒一饮而尽。
他笑了,我也笑了。
隔着几张桌子、隔着烂醉的人群,在明暗不定的灯光里,在暧昧的音乐中,我和一个陌生得只见过两次面的男人,相视而笑……
这可不是我的作风。
天,我一定醉了!
回到家,我倒头便睡,梦里有一双眼睛一直看着我笑,在这笑容里,我轻松而愉快。
我的梦里有了除志谦以外的男人。
三
翌日,志谦终于打电话给我,他太忙,新客户要求甚多,非常刁难人。
以志谦这样孤傲的性格,想必忍得很难受,心情恶劣,自然不想四处借电话打给我。
今日心情好一点,头一个必定想到借部手机打给我。
虽然只在电话里三言两语,但5年的感情,足以打消昨晚一切委屈。
下了班,心情还不错。
正好回家吃饭,顺便陪陪父母。
一开门,饭菜香便已经飘到门口,我深深呼吸,顿觉饥肠辘辘。
从小我就在这60平方米的屋中生活,虽然家庭环境非常普通,直到我大学毕业,才穿了第一件有牌子的衣服。可是,我仍然深知父母爱我至深。
听见开门声,母亲赶紧从厨房奔出来,见是我,一张脸笑成掬花:“回来了,怎么不早说?妈妈马上做你最喜欢吃的碎肉芽菜。”
我想钻进厨房和她说两句贴心话,可是厨房实在太小,两个人根本转不过身。
我只得倚在门口看她欢喜地忙碌。
母亲年轻的时候是个真美人,长得颇像女明星许晴,特别是那对小酒窝,笑起来是可以颠倒众生的。
母亲也把这酒窝遗传给了我,但是我并没有用它颠倒众生,连志谦都已经看厌了它。
可如今,连母亲的这对酒窝也埋没在皱纹里,该是我拖累的吧?
我不禁有些心酸,一股歉意涌上心头。
吃饭的时候,气氛非常融洽,我已经有整整一周没有回家吃饭了。
“锦诗,志谦向你求婚了吗?”母亲笑眯眯往我碗里夹菜。
“还没呢。”我随口答。
暗恋一名学长的感觉(3)
“你们在一起都这么久了,再不结婚,别人要说闲话的。”母亲叹口气。
“那志谦回来,我和他商量一下,找个时间登记了事。”我吞了一大口饭。
“那你们什么时候买房子?现在成都房价涨得厉害呢。”母亲放下碗,盯着我。
我胡乱应道:“志谦说,用我们现在租的房子结婚,等以后房价降了再考虑买房。”
“什么,租房结婚?我不同意!”母亲突然恼了。
“可志谦拿不出那么多钱买房的!”我也放下筷子。
“当初就叫你不要跟着这个男人,长得平凡、工作普通、没钱、家庭条件一般,一身坏脾气,又不爱说话。你到底看上他什么了?”母亲早对志谦不满,当初反对没有成效,今日她终于忍不住抱怨出来。
“他有才华!”我提高声线,有些恼羞成怒。
是的,志谦是我选的,已经这么多年了,时间、青春、精力、感情,我统统给了他。就算现在发现不合适,也已经晚了。一切不能再回头,天大的委屈,我也只有忍了。
如今,我只能看他的优点,缺点必须统统视而不见。
“才华?对着电脑,动动鼠标,合成几张图片就叫有才华?有才华怎么没见他买套房子给你……”母亲也火了。
“总之,不买房子,他就别想娶你!”母亲用力把碗摔下。
“我爱嫁谁,你管不着!”我觉得委屈极了。
父亲赶紧打圆场:“一切都慢慢商量,如果志谦钱不够,我们出一点。总是要买房子的。”
“为什么我们要出钱?一个男人娶老婆的本事都没有,还要来干吗!”母亲站起来,眼泪顺着眼角落下。
我立即噤声。
父亲赶紧把母亲拉到卧室,隐隐,我听见父亲柔声软语地劝她。
我父亲梁柏涛是个老式男人,一辈子将母亲含在嘴中,虽然没有钱,但是数十年如一日地将她捧在手心,大概在母亲面前,他觉得一辈子都欠着她吧。
我外公是国民党高级军官,外婆是县太爷的独女,我的母亲自是养尊处优的千金小姐。
我的父亲出生书香世家,我爷爷是北大的教授,可惜,两个好家庭的青年人,遇到文革,竟然都落魄起来。
母亲仗着美貌,本可嫁得很好,一生衣食无忧,偏偏遇上我父亲,倾慕于他。
也难怪,父亲到现在也还是个儒雅有风度的男人,何况当初他拉一手好琴,画一手栩栩如生的国画,写的情书流畅动人。
虽然穷,母亲还是嫁了他。
指望如此有才气的男人一定有出头的一日,然而,老天并没有给他如此好的际遇,他就这样沉沦下去,成为一个小单位的小科员。
他让她吃了苦,故此,他觉得一直欠着她,不能在物质上满足她,只有给她更多的爱。
我知道,父母从小对我期望殷切。
家里经济最拮据的时候,母亲仍然坚持让父亲送我学小提琴,逢年过节必有一套有趣的新书送我作为礼物。从小学至高中,家里所有的报纸都用来给我练习毛笔字。为了培养我的气质,连芭蕾也学了。唐诗宋词,更是自孩提时就已经耳熟能详。他们又辛苦将我供到医科毕业。
母亲一生最大的梦想,就是我能嫁得好,过锦衣玉食的生活,弥补她这一生的遗憾。
看他们给我取的名字就知道了,梁锦诗,锦诗——大概希望我一生都如最华丽的诗篇吧。
可惜,我偏偏不争气,选了个极普通的男朋友,职业平平,相貌平平,连说两句讨未来岳母欢心的话也不会。
不过,志谦是个不善表达的人,他连对我,都没有说过甜言蜜语。
这样木讷,怎么过得了我母亲这一关?
都怪我任性。
可惜,现在我只能为我的任性付出代价。
这顿饭不欢而散。
回到自己家中,我觉得心中始终憋着一口气,为自己,也为母亲不值。
这样委屈,不知道为的是什么?
连带最爱我的母亲也跟着受气。
喉头哽着,眼泪汩汩流下。
想到近一年来,被志谦忽视,我禁不住悲从中来,忍不住放声哭了起来。
正哭着,电话响了,接起来——是母亲。
我赶紧止住哭泣。
“锦诗,妈妈说了过激的话,别放在心上。妈妈只是觉得他配不上你,为你不值。但只要你喜欢,妈妈就会接受他。房子的事情,以后我们再考虑。”母亲尽量把声音放得很低,温柔如水。
是的,这声音是带着水的,母亲一定也是忍着泪给我打的电话。她一定不放心负气离家的女儿。
我不禁泪盈于眶。
哦,我的母亲!
志谦与我吵架,永不会放低姿态来与我道歉。
我的母亲竟然向她的女儿低头。
我强装笑容,与母亲胡乱说了两句。
挂了电话,我扑倒在床上,眼泪恣意流出来,弄湿了被子,弄湿了整颗心。
妈妈,对不起……
4天后,志谦回来。
一周没有见他,我有些想念,但这想念又不似初初相恋时那般迫切,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反复煎熬着一颗心。
这想念,是黄昏里淡淡太阳的影子,不温不火,似有还无,却又难以真正挥散。
真见了面,又没有想像中欢喜,只握住他的手,往他怀里靠一靠,觉得极安心。夜里睡觉也觉得容易些了。
也许,老夫老妻的感觉就是这样。
暗恋一名学长的感觉(4)
还没结婚,就已经如此,结婚以后的生活,更加不敢想像。
生活平淡,感情麻木,还只是小事,重要的是志谦竟不肯好好与我说话,动不动就冷嘲热讽。
晚上,我翻开时装杂志,想看看哪种面膜补水效果最好。
志谦坐在电脑桌前,赶他的设计图。
“锦诗”,志谦唤我。
我赶紧走到他跟前。虽然志谦长得一点也不英俊,可是非常耐看,眉头微皱的时候,有种天生的桀骜不驯。但凡靠近他的人,都觉得他浑身上下有种让人安心的气质,似乎天大的事情发生了,有他在一定能迎刃而解。
任何时候,志谦都保持着他气定神闲的姿态。
志谦说过,做人姿势最紧要,一个人得到再多,赢得再漂亮,姿势不漂亮,总有些缺憾。
“锦诗,现在白糖涨价了吗?”虽然我特意走到他跟前,可是他还是头也不抬,自顾自地说话。
“没有啊?”我有些诧异,志谦一向不肯过问柴米油盐的。
“那为什么咖啡里不放糖!”口气极不屑。
我差点晕厥!
看,他就是这样,不肯好好跟我说话,非要挖苦我两句才甘心。
“志谦,你非要把工作带回家做吗?”我望着他,忍不住抱怨。
“啊!不工作,还可以干什么?陪你看肥皂剧,抑或研究哪本杂志上的衣服最好看?”他终于抬起头看我。
我忍住气:“陪我说两句话也好。”
“好吧,你要说什么?”志谦反坐在椅子上,似笑非笑地看着我。
我压着火,尽量心平气和地和他说话。
“志谦,你想结婚吗?”我严肃地看着他。
“结婚?怎么,你向我求婚吗?鲜花在哪里?钻戒在哪里?”他哈哈笑起来,似乎在看一个头脑简单的蠢女人。
然后他一把拽着我,环住我的腰:“傻瓜,随时可以结婚的!难道你着急了,担心年龄大了,嫁不出去?放心,明天我们就去登记。”
“明天是星期天。”我瞪着他。
“那就后天。”他随口答,一点也不认真。
“志谦,结婚是要买房子的。”我盯着他。
“谁说结婚要买房子?我结婚就不买房子,我们租的这个地方不是很好吗?”他有些吃惊,似乎我问了一个非常荒谬的问题。
“可我不想在别人的房子里结婚!”我一个字接一个字地说。
“锦诗,你知道现在房地产泡沫有多严重吗?你今年买了房,可能明年房价就跌到你负资产,我们不是有钱人,搏不起!”志谦也严肃起来。
“可是,要是房价不跌,我们是不是永远不结婚?”
“暂时租房住不行吗?”志谦有些不耐烦。
“可是,我父母就我这一个女儿,总不能让他们委屈地把女儿嫁了吧?”我不高兴了。
“果然,梁锦诗,我就知道是你妈的主意。嫌我没钱不是?逼我了是不是?告诉你妈,我就是不买房子,她愿不愿意嫁女儿,无所谓!”志谦已经甩开我的手,把我推到一边。
我身体僵住,但还是企图好好跟他说:“志谦,不是我妈的意思,是我不想。”
“你到底是要嫁给我,还是要嫁给房子?你那么想要房子,找个有房有车的嫁了,别跟着我!”志谦大声冲我吼。
他一吼,我就手足无措起来,心也跟着跌下去,眼泪不争气地流下来,我看着他,看着这个我爱了5年的男人,我突然觉得他很陌生。
“有什么好哭的,我又没欺负你!”志谦继续冲我吼。
一年以前,只要我流泪,志谦还是会手忙脚乱地放低了声音来哄我,可是现在,就算我哭哑了喉咙,哭肿了眼睛也不会再心疼了吧?
“志谦,不是的,我不是这个意思……”我还想解释,可是声音都在抖。
“我让你别说了。”志谦站起身,走进卧室,用力将门关上!
天,什么主动权都被这个男人占尽!
旧时的女人和男人吵架,撒手锏是让男人睡客厅、睡沙发。
可现在的男人,比女人还先奔进卧室锁了门。
我用力敲门,可志谦却在房间里轻蔑地说:“你不是不想住在租的房子里吗?那你走啊!”
我为之气结。
突然想笑,可是心却像被扔进了无边的苍凉荒漠里。
我走出门,用力关上房门。漫无目的地顺着绿化带往前走。
眼泪还在脸上,夜风一吹,像刀割一般的痛。
我心乱如麻,旧的泪痕被风舔干,新的眼泪又涌出来。
我一边走,一边回头,志谦并没有追出来。
我忘了,我们已经不再热恋,他早对我了如指掌。
他永远都知道怎么对付我,他知道我没有地方去,到头还是得回到他身边。
我看着路边的橱窗,我苍白得像个高危病人,连嘴唇都是紫的。
我这才发现,光顾着和他赌气,出门的时候,连外套都没穿,只片刻,我已经抖得如风中落叶。
不能回家,我又能到哪里去呢?
出于医生的本能,我知道再走下去,我一定会生病,必须尽快找个暖和的地方待着。
一抬头,我看见街边上有一家小酒吧,“花语”。
我钻进去,暖气顿时包裹我,我立即舒了口气。
人一暖和,心里顿时没有那么多怨气。
我坐下来,服务生过来问我喝什么。
暗恋一名学长的感觉(5)
我才想起自己出门没有带钱包,我赶紧全身上下摸了摸,竟然一分钱也没带。
服务生不耐烦地看着我:“小姐你到底要什么?”
我尴尬地冲服务生笑笑:“不要了。”
我站起来,离开。
刚走到门口,服务生把我叫住:“小姐,那边那位先生送你半瓶蓝宝石。”
我愣了,回头一看。
竟然是他!那个我在MIX遇到过两次的男人!
我略一迟疑,留下,还是走?
留下,我不惯与陌生人搭讪。走,外边那么冷,我又能去哪里呢?
我衡量一下,想到志谦得意的样子:我就知道你走不了多久!
我决定坐下。
我在隔了他两张桌子远的地方坐下,我想,要是他坐过来与我说话,我就离开。
服务员把酒给我倒上。
我喝一口,温醇甘洌的酒顺着我的喉头滑下,一股暖流从舌尖流到心脏,再自心脏蔓延向全身。
精神为之一振。
他不说话,只含笑看着我。
我顾不得介意他的目光,连喝了好几口酒,身上才有了热气。
等缓过气来,我对他笑笑:“谢谢!”
他也对我笑笑:“不客气!”
我发觉他有一双会笑的眼睛,并且笑起来的样子很有几分像梁朝伟。
见他不像要坐过来的样子,我放下心来,决定大方一点。
志谦说过,做人最要紧姿势好看。
志谦,又是志谦!
今天晚上,我要忘掉这个男人。
“一个人?”我扬声问他。
“一个人。你呢?”他的笑容在唇边扩大。
“一个人。”我也笑。
然后,我们不再交谈,各自喝着酒,想着心事,也间或隔着桌子举杯,对饮一杯。
忍不住,我偷偷看他,如同第一次一般,小心躲避着,唯恐被他发现。
他有非常优雅的侧面,喝酒的姿势有一点潦倒,有一点寂寞,似乎有什么事情一直困扰着他,就连他偶尔抬头对我笑,那满含笑意的眼睛里,都有藏不住的心事。
一个这么好看的男人,也会寂寞吗?
这样的男人,应该天生有拥红偎绿的资格吧?
可是,为什么每次遇到他,他都一个人呢?
那么寂寞!
他是做什么工作的呢?
那样从容的气度,那样淡定的表情……应该是大公司的高级职员吧,或者是个成功的生意人?
我猜测着。
突然看见他也正望着我。
四目相接,他的眼睛明亮而深幽,我的心顿时慌乱起来,赶紧低下头,拼命抑制自己的心跳。
这个男人的眼睛,也如梁朝伟般会放电呢!
他会怎么想我?
一个在酒吧里流泪买醉的女人?
一个弃妇?
是呢?我穿着如此单薄的米色羊绒毛衣,没有外套,一分钱也没有,肿着眼睛、挂着泪痕、散着头发,直接冲进酒吧。
像不像刚刚被别人的妻子从床上揪起来,慌乱地夺门而逃的情妇?
天,太像了!
我简直不敢再想,只觉得脸越来越烫。
他为什么要送酒给我呢?
可怜我,抑或生活苦闷,想添点乐趣,看多点笑话?
为什么每次遇到他,他都一个人?
而为什么每次遇到他,我也一个人?
呵呵,一个人!
孤孤单单,又欠缺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的豪气。
只得挤进喧闹的酒吧,企图用别人的热闹来伪装自己。
一个人!
能否在酒吧里遇见他(1)
如果以后还能在酒吧里遇见他,我决定在心里叫他“一个人”。
我胡乱猜测,脸上的表情阴晴不定,窘迫万分,一定不自然到极点。
我闷闷地喝酒。
玺彤要是知道,我喝一个陌生男人的酒,而且与他眉来眼去,一定会晕死过去的。
想到这里我又有些想笑,忍不住牵牵嘴角。
奇怪,刚才还为志谦与我吵架伤心欲绝,此刻又觉得不是什么大事了。甚至,可以坐下来接受一个陌生男人的馈赠。
酒吧里放梁朝伟的“为情所困”,歌声如泣如诉,缠绵哀怨,一时间,整个空间都凝固,我在这歌声里沉醉,有刹那失神。
“这一生为情所困,只为当初你的心太真,这一生痴痴恋恋,只为一个无法实现的诺言……”
我想起了,初初遇见志谦的事情……
那一年,我刚刚大学毕业,皮肤晶莹得发亮,头发柔顺乌黑,身体刚发育停当,簇新,发出芬芳的气息,没有一丝多余脂肪……穿雪白医生服,满口医学术语,却只是稚嫩的实习生,跟在带我的医师身后唯唯诺诺。
那是个炎热的夏日,蔷薇爬满墙,粉红菲菲,像最丰盈的青春。
那一天,我如常工作,因为马虎,填错了给病人开的药品名,只一字之差,被带我的医师当着一屋子病人的面责备。
心里又恼又羞,终于脸上挂不住,泪盈于睫。
正好,志谦陪同事来看病,目睹整个过程。
我强忍眼泪,逃出病房。
没想到,志谦跟出来,一言不发,递我一方手帕揩眼泪。
我至今记得那方手帕被叠得方方正正,洗得干干净净,甚至有淡淡太阳晒过的香味。
那一刻,我的心顿时平静下来。
也从那一刻,我对志谦有了莫名的好感和依赖。
后来,志谦带我到医院外边的一家小咖啡屋,请我吃了一客冰淇淋。
我们就开始了5年的恋情……
志谦是个不擅表达的人,可是每每回忆起相识这一天,他的眼波会分外温柔:“那天阳光很好,照进病房里,整间屋子都镀了一层金粉。我从来没有见过那样细致玲珑的一张面孔,白皙如水晶一般,因着尴尬委屈,涨得通红,尖尖下颌,大眼睛里蓄满泪水,看了让人心生怜意。我屏住呼吸,原来医生也可以这样美丽。当你奔出房间,我如同被魔附身,身不由己,也跟着你走出房间。你躲在角落里,单薄肩膀轻轻抽动,我的心也跟着被抽动,不由自主想安慰你,想抹去这张脸上的泪水……”
我极喜欢听志谦描述这一刻的情节,觉得他形容得十分传神动人。故此,我常常要求志谦描述,刚开始,他总是不厌其烦。后来,心情好的时候也偶尔会答应我。现在,如果我再提这要求,他会不屑一顾,装作没听见。
我叹口气,抬起头,“一个人”也呆呆握着酒杯,似乎也在回忆什么。
因为他唇边也挂着一个似有还无的笑容,可能他和我一样,也在这歌声里寻找失去的回忆吧。
“这一生为情所困,只为当初你的心太真,这一生痴痴恋恋,只为一个无法实现的诺言……”
突然,我的气消了。
我站起身,想和“一个人”说声再见。但见他一直陷在他自己的思绪里,也不便打断。
我悄悄离开。
街上风很大,我的身体瞬间冻僵。
我僵着身子,努力回忆那个芬芳的夏日来取暖。
刚走到楼下,突然一个黑影从花丛边蹿出来,我吓一大跳,失声尖叫。
那人似也被我骇住,往后退了一步。
我定睛一看。是志谦,他手中还握着我的大衣。
他看我一眼,也不说话。只把大衣披在我身上,用力握住我的手,轻轻搓了搓。他的手干燥、温暖。但我的手已经僵住,根本无法动弹,甚至合不拢。
他有些急了,又似乎有点心疼,责备地瞪我一眼,撩起衣服下摆,将我的手贴在他温暖细致的皮肤上,用力环住我,似乎想将自己所有的热量都传给我。
我一靠近他,闻到他身上熟悉的味道,手心处他的体温,迅速传到我的全身。
我的眼泪忍不住又滑落。
终于,志谦还是来找我了。
可是,我们也有了如此深的裂痕……我伤心地想。
我们都没有说话。
我抹干眼泪,去洗澡。
滚烫的水,从身上淋下来,包裹住我,如同志谦细腻平滑的皮肤,我的心平静下来。
走进卧室,志谦正躺在床的左边,那是我睡的位置,我上床,他立刻回到他自己的那一半床。
我躺上床,这一半的被子、床单已经被他温好,一点也不冰凉了。
志谦就是这样,每个冬天,他都会比我先洗澡,然后帮我把被子暖好,让给我睡。就连半夜里,我起夜,他也会蒙眬地主动睡到我的地盘来为我暖被子,我上床,他再让给我。
平日,我很为他这个小动作感动。然而今天,我忍不住想:只为我暖暖被子,付出一点体温,就妄想不买房子和我结婚。一个小动作,可以省几十万呢!
能否在酒吧里遇见他(2)
想完,我又为自己的这种想法汗颜。
也许志谦也在想:我为你付出这么多,夜夜不厌其烦为你温暖被窝,事无巨细为你想到,你却为了一套房子、身外物,与我翻脸。
我们还是没有说话。
志谦想来抱我,我僵直身体,不肯理他。
他悻悻地转过身,背对着我。
我胡乱想着,蒙眬起来,思维逐渐散乱,睡意终于征服了我。
半夜醒来,发觉我在志谦的怀里,志谦的手握着我的手,十指相扣,是我们每夜睡惯了的姿势。
多么可怕!吵架了,翻脸了,赌气了,决裂了,无论多么坚定,多年来养成的习惯也会让你为它妥协。
可是,这个姿势让我睡得那么安心、那么舒服,为什么不继续呢?
什么东西,都是习惯了的好!
我还来不及细想,又睡了过去。
四
日子还是一天天过,开心的也好,不开心的也好。
平淡的也好,溢满激|情的也好。
时间是世界上唯一最公正、公平的,它不会为任何人停留,也不会介意任何人的心情,更不会看任何人的脸色。
只匆匆一瞬,红颜已经足够衰败成白发。
柔软鲜活的身躯,也将灰飞烟灭。
这周,我仍旧上白班,我很开心——因为不用上夜班。
我憎恶夜班,冬天的夜,辗转在一个个心跳极端不规律的病人中间,非常寂寞凄清。
我怕冷,一早将空调打开,坐在沙发上翻杂志,志谦则在看一个央视的深度新闻节目。
我们同坐在沙发上,沙发很大,很软,一坐上去,整个人都陷下去。
我觉得很温馨,可志谦却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我捧着杂志翻啊翻,间或抬头看志谦两眼。
呵,他够酷!从头到尾,眼睛只盯着屏幕。
已经很久了,我们已经很久如此,相对无言,各做各的事情。
其实,我和志谦的性格爱好非常非常地不相同。
虽然我是医生,在别人眼中,这是一份很优渥、很高尚的职业,其实我也不过是个很平凡的都市女子,兴趣爱好和一般女人没有两样。虽然志谦只是广告公司的平面设计师,但是却异常有才华,在我眼中,志谦是有品位的男人。
我喜欢听流行歌曲,志谦爱纯音乐,甚至歌剧。
我爱热闹,总想到人多的地方去,志谦爱静,觉得一个人待着是至大享受。
我看通俗小说,志谦看的书杂而艰深,我不太能领悟。连看电影,我们都各有喜好。
看,我们是这样得不同!
但是,我爱他,愿意迎合他的生活。
两个人要过下去,总得有一个迁就另一个,他不肯,只得我低头。
但人们总说,先低头的那一个,爱得要深一些,付出要多一点。
每次我把这句话说给志谦听,他总是嗤之以鼻。
我胡乱翻到某一页,志谦突然说话:“这条裙子很好看!”
我如梦初醒,赶紧打起十二分精神。
啊,这是条春天的裙子。直身的,粉红色,淡淡的,轻飘飘的,裙子上有碎花,碎花集中在裙摆,而长度刚好在膝盖上。一走动,必定如落英缤纷。
果然好眼光!
连看电视,顺便瞥一眼杂志,都能揪出最精华的这一件衫。
“你真地觉得好看?”我问他。
他已经太久没有注意过我的衣着,明知道我很在乎他的意见,但也不肯为我指点一二。
“对!这是一条每个女人都该拥有的裙子。而且,气质特别配你,很温柔,有一点俏皮。”志谦笑着看了看我。然后,视线又转回荧光屏。
我立即兴奋起来,也许,我穿了这条裙,志谦会得对我另眼相看!
我决定改善我们之间的关系。
我差点为了这条裙子失眠。
第二天,一下班,我就到太平洋百货,找到这个专柜,对着杂志买下了这条粉红色的落英缤纷裙。
果然,试穿上身,每走一步,那上面娇嫩的花朵,就仿佛要从膝头坠落一般。
虽然,这还只是冬天,要到春天,还漫长得很。
但我希望,这条春天的裙子能够再度吸引志谦的眼光。
我买了裙,急赶家。
喘着气,将裙子穿上,薄薄的裙,贴在身上,根本挡不住寒气。
我又披了米色羊毛披肩,还是很冷。
我笑想:冻人美丽!
能否在酒吧里遇见他(3)
终于志谦回来,他头也不抬,就钻进书房。
我赶紧跟了上去。
努力在他面前晃啊晃。
但是志谦还是不肯把视线投放在我身上,似乎压根没见我穿了这条为他而买的不合季节的裙子。
志谦已经对我视而不见!
多么悲哀!
我努力提高自己的兴致,看了这条裙,志谦就会再把目光停留在我身上。
我咳嗽两声,提醒他。
终于,听见我咳嗽,志谦抬起头。
“锦诗,你是不是感冒了?”话还没说完,志谦盯着我,眼睛都要瞪出来。
“锦诗,你脑袋有毛病啊?”他看着我,“这么冷的天,你穿这么单薄的一条裙,疯了?”
“好看吗?”我问他。
“好看?你不想活了,快把裤子穿上!”
“你说这条裙很好看的!”我也盯着他,努力让自己笑靥如花。
“我说的?我什么时候说的?我根本没见你穿过!”志谦像看怪物一样看着我。
“昨天晚上,你看了杂志后说的!”我强颜欢笑,看着他,希望他能想起来。
“我说过吗?”志谦皱起眉,一点也想不起来的样子。
我的心一下从空中摔下来,重重跌在地上,跌进冬天的泥泞中。
原来志谦只是敷衍我,只是随口说说,也许,他根本没有看一眼我的杂志。
“陈志谦……”我红了眼睛。
原来,他已经这么地忽视我,连带对我说话也口不对心。
不!根本是没有用心!
我穿再漂亮的衣服、化再明丽的妆,他也不会再用那种炙热的眼光看我。
我觉得委屈极了,我才27岁,我还没有结婚,为什么我要被我爱的男人忽视?
我渴望异性的眼光在我身上留恋,我渴望被这目光将脸颊烧烫……
我看着志谦,心里失望到极点。
转身,奔出去。
“锦诗,你到哪里去……”志谦的声音追出来,但人没有!
“别管我,让我静一静!”我用力关上门。
我又离家出走了。
我忍不住笑。
到哪里去呢?这么冷!
我总是将自己放在如此被动的位置。
在寒冷的冬夜里,上一次没穿外套,这一次穿着春装。
我在心里嘲笑自己沉不住气。
不过,总算吃一堑长一智,我带了钱包出门。
到哪里去?
夜里,温暖的地方不外是酒吧。
上次那里还不错。
我只得又进去。
天,竟然没有位子了!我仔细四处打量——到处是双双对对,或者三五成群的男女,把这冰凉的冬夜也渲染地温暖起来。
只是这温暖不属于我。
今天是周五,难怪生意如此好。
好不容易找到吧台旁边的位子。
刚坐下,突然觉得旁边有人在看牢我笑。
我仰起脸——“一个人”!
竟然是他!
我又遇见了他,难道他天天都泡在酒吧?
不,也许,他也认为我天天泡酒吧。
“一个人?”他的声音里有掩藏不住的惊喜。
我点点头问他:“你也一个人?”
他的笑容在唇边扩大,非常迷人,有种慵懒的散漫的味道。
这个笑容,一定让很多女人动心,也一定让更多女人伤心。
我偷偷想,禁不住将笑容摆上了脸。
“喝蓝宝石?”他摇摇手中的杯子。
“好啊!”我不客气地点头。
总是遇见他,虽然不曾交谈,但在这全是陌生人的酒吧里,我们俩已经是老熟人了。
碰碰杯子,很清脆的响,像水晶落在地上,裂成碎片,有种放纵的快乐。
“你的裙子很漂亮,很称你。非常女性,非常温柔!”他的目光落在我的裙角,目光温柔如水,裙角上的花朵,也在这水中一朵朵盛开……
我笑笑,沉默不语。
“你不怕冷?”他看着我。
“冷,怎么不怕?”我反问他。
“每次看见你,你都穿得特别单薄,似乎从另一个季节而来。我这里是冬季,而你,是从春天走来。”他的手把玩着透明的酒杯,手指修长、指甲干净整齐。
能否在酒吧里遇见他(4)
“看过《开往春天的地铁》没有?我刚从那列地铁中下来。”我仰起头。
“哈哈,难怪。看见你,觉得异常温暖。”他的笑容澄明。
“为什么每次都一个人?”我忍不住问。
“你为什么也一个人,不寂寞吗?”他也反问我。
“相伴寂寞,不如独自寂寞!”我睨他一眼。
“相伴寂寞,不如独自寂寞!”他重复这句话,仔细回味,竟有点怅然起来。
然后,他轻轻碰我的杯子:“为独自寂寞干杯!”说完,一仰头,饮尽杯中酒。
我也抿了一口。
我们聊起来,话题很多,他是个健谈的人,知识非常丰富。但不涉及双方的私人问题。
然后,我们喝了很多酒,我觉得有点飘飘然。
和他说话很愉快,他始终看着我的眼睛,专注而认真,却又有点漫不经心。
矛盾的眼神,矛盾的男人。
我笑……
有个胖子,从我身边挤过,不小心,我被他凸出的肚子撞下凳子。
他及时伸出手挽住我:“小心!”
他温暖的气息呵在我颈后,他半揽着我,贴我很近,那暖作一团的空气,依附在我的颈部,然后扩散到耳根,发梢,唇边,肩膀。
我呼了口气,反应竟是酥软。
我想我是醉了——我抬眼偷偷看他,他正望着我,那眼睛里,有浓得化不开的笑容。
浓黑的眼眸里面光彩不停地变换,深绿,深蓝,深紫,深灰——不是我眼花,我真地看出这么多颜色。
我竟呆住了,随即发现自己还赖在他臂腕中。
一张脸迅即涨得通红,直烧到耳根。
我赶紧站直身体,坐到凳子上,喝了两口酒,慌乱地掩饰自己:“刚才那个男人身材可真好!”
“什么?”他睁圆了眼睛,比了比肚子,“身材好?”
我才发现自己说错话,不能让他看破我这一刻的软弱和窘困,我只得故作镇定:“是啊,球型也是身材啊!”
“球型也是身材?”他反应过来,忍不住哈哈笑起来,露出雪白整齐的牙齿。
“你真逗!”
“怎么,你不知道吗?这句话是著名的加菲猫说的。”我笑着看向他,这才镇定下来。
“是吗?你看动画片?你是幼儿园老师吗?”这一刻他笑得像个孩子,似乎故意为了陪衬我这个“幼儿园老师”。
我也笑:“你是幼儿园小朋友吗?那么开心。”
“真的,这么久以来,今天晚上我最开心,最放松!告诉我,加菲猫还说了什么?”他眨着眼睛看我。
我叹口气,既然他觉得我是幼稚园老师,我不如就当到底:“它还说,爱情来的快,去的也快,只有猪肉卷是永恒的!”
“哈哈哈……很经典……”
整个晚上,我们都在笑……
奇怪,这一刻,志谦到哪里去了?
我觉得,我的心里又重新恢复了信心,又寻到了生活的乐趣。
原来,我不是那么乏味得让男人不肯正眼看一看的女人。
午夜12点,酒吧最热闹的时候,我们决定离开。
出了酒吧门,我们一个向左走,一个向右走。
挥手道别的那一刻,竟都有些依依不舍,但是我们还是没有互留姓名或者联系方式,甚至没有约好下一次再见。
不知道,还有没有下一次呢?
看着他高大颀长的身影,一点点溶入夜色,我竟略微有一点怅然……
回到家,我的心里盈满欢愉。
我以为志谦又会像上次那样,偷偷带了衣服在楼下等我。
但是没有,回到家,志谦仍然在埋头赶他的设计图。
他的表情淡定,原来他根本不知道我是负气离去。
当然,我的委屈、我的喜悦、我的伤痛,他已经麻木,不再关心。
我穿了春天的裙子,他只以为我是一时贪靓,发神经。
我匆匆离开,他以为我约了玺彤或忻怡,急着赴约。
我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他早已经看惯,连带我这个人都不再放在心上。
我独自沐浴,上床。
心里反复想:下一次,还会不会遇见“一个人”呢?
五
今天,我开始上夜班了。
能否在酒吧里遇见他(5)
要上整整一个星期的夜班,我的心情也因着夜班而低落下来。
上夜班意味着整整一个星期都无法和志谦见面。他上班的时候,我在睡觉,我上班的时候,他在梦中。
完全没有交集。出门的时候,志谦刚好下班回来,我抬头看他,他却低头穿鞋。
“志谦,我又上夜班了。”
“嗯!”
“你会想我吗?”
“啊?”志谦抬起头,莫名其妙地看了我一眼,“有什么好想的。你每个月都要值夜班!”我叹口气,是啊,例行公事而已,独独我那么看不开。
走出门,天空灰蒙蒙的,如同罩着一层雾气。
都市里已经很少看到蓝天白云,说得好听点是烟霞笼罩,实情是空气污染到极点。
每个人脸上都似蒙着一层灰,敷多少面膜都不管用,洗把脸,水都是浑的。
到了医院,例行公事,与上一任班的医生做好交接,循例到病房走了一圈,没有什么特别严重的病人。
做完一切,我松口气。
但愿晚上没有突然转上来的病人,不然就别想休息了。
休息室很冷,混合着浓浓药水味道的空气,完全穿透我厚重的衣服。
我起身盖了件羽绒服在身上,却还是冷。
其实,也并不是真正因为气温低才觉得冷,冷是发自骨子里的寂寞、清冷造成的吧。
一个人形单影只,难免如此。
我斜斜靠在单人床上,随手翻看一本医学杂志。
真的很枯燥,让我不得不想念志谦。
心动不如行动,我干脆给志谦打了个电话。
“喂?”
“志谦,你在干吗?”
“赶一个设计图,上次去上海的那个设计没有通过,对方很苛刻。”志谦的声音非常平淡,真地寻不到一点想念我的味道。
“我想和你聊聊,晚上暂时没什么事情。”
“我没空,你无聊,我可忙得很。”志谦非常不耐烦,也不等我说完话,就断然把电话挂断了。
听着电话里的忙音,我的心也沉下去。
以前不是这样,以前每夜我值班,志谦总是会殷勤地和我通电话,常常整个通宵都有说不完的话题。
也许,当初话太多,严重透支,所以现在我们才会相对无言吧。
原来,激|情真地有个期限,只是不知道爱情有没有期限。
也许,一切完美的爱情,都是因为还来不及变坏,就突然变故,戛然而止了吧。
最佳例子便是“梁祝”。
接连两天都相安无事。
做人真是矛盾。
一方面我希望没有新病人转到住院部来,好图个清静;一方面,长夜漫漫无心睡眠,我又希望多几个病人来,我忙活一下,也就天亮了。
今天是星期四了,再熬一天,我就解脱了。
虽然白班有更多烦琐的事务,但是可以每晚见到志谦,沐浴更衣,躺在自己没有药水味道的床上,是最幸福不过的事情了。
我躺在床上,百无聊赖地翻书。
“梁医生,有病人转上来,情况很严重!”护士小林匆匆跑过来。
我迅速披上白大褂,冲出休息室。
“什么症状?”
“病人心跳极端不规律,出现过几次短暂休克,刚从急诊室转上来。”小林和另一位值班护士小吴赶紧向我汇报情况。
我拿过急症室开过来的初诊病历简单瞄了两眼,便冲进病房检查病人。
病人是名86岁的老婆婆,情况很糟糕,生命体征非常弱,幸亏急诊室已经对她做过一些应急处理了。
我赶紧吩咐护士密切观察病人,然后开好药单,让小林赶紧给病人输液。
我有些慌乱,我还太年轻,27岁,连到门诊部坐班的资格都才刚考取,院里还不放心我到门诊部,特意让我在住院部再多留一年。
虽然,当医生已经5年了,但是遇到这种突然的情况,我还是有点担心。
毕竟交到我手里的是人命!
我特别怕遇到这种年纪特别大的病人,心脏一出毛病,很容易猝死。
我怕我的病人在我眼前消失……
我一直有这方面的心理恐惧,几乎不能摆脱。
“梁医生,三号床病人脉搏突然减弱,她喘不过气来了!”小吴跑过来唤我。
我赶紧冲到三号床去。
开往春天的地铁(1)
三号病人心跳十分紊乱,一直张大口用力喘气。
我还没来得及对她做检查,小林又跑过来:“梁医生,新转上来的病人又休克了!”
“梁医生,又转上来一个病人,在男病区,你快去看看!”护士小张也急急冲过来。
我急出一身冷汗,以前不是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可是刚才的高龄病人是我最怕遇到的,三号床我也还没检查,现在男病区又转上来一个!
这一刻,我觉得自己像鸵鸟,顾得了头就顾不了尾!
偏偏今天晚上值夜班的医生只有我一个人!
冷汗顺着我的脊背往下流。
三位护士都看着我,我只得说:“你们先稳住病人,我处理完三号就到男病区!”
小张是刚从门诊转上来的护士,她见我实在忙不过来,又太年轻,有点不放心:“梁医生,要不,我到急诊请医生上来帮忙?反正这个病人是他刚转上来的。”
此刻面子已经不重要,我赶紧点头。
好不容易,匆匆将两边的病人安顿好。
我赶到男病区,病人已经靠着呼吸器昏睡过去了。
我检查了他的病历,然后又给他添了一瓶平衡液。
这才长长松了口气。
靠在门框上,我都有些站不稳了。
小张看着我,“梁医生,幸亏刚才余医生肯上来帮忙,本来不关他的事的。”
“余医生?”急诊室什么时候来了个余医生?我有些纳闷,低头看急诊转过来的单子上写的名字——余绍明。
“我以前怎么没听过这个医生的名字,他什么时候到急诊的?新来的医生吗?”我问小张。
“哦,他以前是内科门诊部的医生,上个月急诊的刘医生出国培训,才把他调到急诊的。怎么,你以前没见过他吗?”小张好奇地看着我,“你连大名鼎鼎的余绍明医生都不知道?”
“有什么好奇怪的,医院这么多医生,如果不同科,平时没有交道,我哪里能全都认识?”我觉得小张有些大惊小怪,医院里至少有一半医生我从来没有和他们打过照面,还有三分之一的医生,我叫不出名字。
我笑笑走开。
看来这个余绍明医生的值班顺序和我一样,以后他会像刘医生一样和我频繁打交道的。
不如下去主动和他打个招呼,顺便感谢他今晚帮了我的忙。
要是他到处跟人说今晚的事情,我可能又要挨主任的骂了,这样下去,恐怕明年我就别想到门诊部工作。
医院里,同样需要搞好人际关系。
我下电梯,走到对面一楼的急诊医生办公室。
整栋大楼都冷清清的,有些萧瑟的味道。
我的汗毛不自觉地竖起来,它们一定企图伪装成毛衣来为我抵抗寒气,可是一点用都没有。
真奇怪,在这里已经呆了整整5年,可是只要一个人走在空荡荡的大楼里,我还是会情不自禁地想起以前学校里,大家讲的那些医院里有鬼的故事。
似乎到处都魅影重重。
办公室的门半掩着,我轻轻叩了叩,门发出轻微的脆响。
“请进!”一个温和的略微有些疲倦的男人的声音传出来。
我轻轻推开门……
“余医生,我是……”看着坐在桌前的男人,我惊呆了,整个人僵在那里,到口边的话全都被吓得倒退了回去。
心简直要从嗓子眼里蹦出来(虽然作为一名医生,我知道这是完全不可能的事情)。
是他!
是他!
是他!
是他!
桌前的这个男人,约摸30出头,英俊的面孔,散漫疲倦的神态,软而服帖的发角,额前一缕发斜斜扫下来,如果不是穿着与我同样的白大褂,我会毫不犹豫地叫出来——“一个人”!
“一个人”,不!
应该说,余绍明医生也看着我,显然他也陷入极度惊骇当中,一脸的不置信,微张了口,如果不是他突兀的表情,他的嘴唇,简直是在诱惑一个吻。
我们僵持了足足有一分钟,不,也许更长……
“你也是这儿的医生?”我们同时脱口而出。
开往春天的地铁(2)
随即,余绍明笑了起来,他一笑,我的心跳得更快,糟糕,刚才在楼上手忙脚乱的窘态全让他看去了,他一定在肚子里笑。
这个女人怎么配当医生?那么稚嫩,手足无措,一点也不专业。只配夜夜流连酒吧买醉度余生。
看着他微笑的眼睛,我后悔莫及。
我后悔前段时间频繁出入酒吧,后悔接受他送的酒,后悔与他搭讪,后悔刚才请他来帮忙,甚至后悔不应该下来,丢这个脸!
“怎么不说话,吓到了,还是太开心了?”余绍明望着我,看见我呆在那里,表情尴尬到极点,眼睛里的笑意更浓了。
我轻轻咳嗽一声,强迫自己镇定下来。“我是心内科的梁锦诗,刚才谢谢你帮我忙!”
我自己都能感觉这句话说得机械无比。
说完,我虚弱地笑了笑。
“哦,刚才就是帮你啊?没关系,我们的值班表一样,以后有机会合作,需要帮忙说一声。我刚从内科转下来,对急诊还不太熟悉!”他已经完全放轻松了,一双眼睛紧盯着我不放。
我胡乱客套了一句:“楼上不敢离人太久,我走了,以后再聊!”
顾不得姿态,我几乎夺门而出!
奔进幽暗的楼道里,我按着怦怦跳个不停的心脏。
太刺激了,简直不能接受,要是明天他对着每个人说,看,梁锦诗是我在酒吧里勾搭上的。我矜持的美名就全毁了。
我完全不敢想——自己之前所有狼狈窘迫的样子全被他看去了。
只因是个陌生人,几分钟前,我还在想,要是能再在酒吧遇到他就好了。
现在,我只求时间能够倒流,就是冻死街头,我也愿从没遇见过他。
好不容易,我才强迫自己镇定下来。
走进住院部大楼,我忽然看见镜子里,自己竟然满面绯红。
我赶紧用手冰了冰面孔,让滚烫的脸颊降温。
“梁医生,你见过余医生了吗?”小张笑眯眯地走过来。
这个小张真多事!
“见过了,打了个招呼,以后会经常打交道嘛!”我故意淡淡地说。
“他长得很帅吧?院里很多护士和实习医生都暗恋他呢!”小张夸张地强调。
“也包括你吗?”我反问小张,抢白她两句。
“你不觉得他长得像梁朝伟吗?”小张一点也不在乎我笑她。
“不觉得。完全没法比!”我故意装出努力回忆他长相的样子。
“难怪她们说梁医生是最矜持含蓄的女医生,老气横秋一点都不像年轻人。”小张对我吐吐舌头,转身开溜。
我真想一把揪住她,问她到底她们还在我后面说了什么坏话。
我这样低调,竟然还是有人说三道四。
难怪人们都说,有女人的地方就有是非。
医院里最多的就是女人——为什么没有男护士?
躺在休息室的床上,我辗转反侧,始终无法入眠。
眼前老是晃动着余绍明似笑非笑的表情——这个可恶的男人!
早上8点,我把昨晚新转上来的几个病人的情况仔细告诉了接我班的医生,然后迅速回到家。
从出租车的后视镜里,我看见自己苍白憔悴的面孔。
女人上了年纪真不能熬夜。
该死的余绍明,害我担心了一整夜。
幸亏明天又是周六,不用上班了。
回到家,志谦已经不在了。
我赶紧沐浴更衣,好好把身上的晦气和药水味道冲洗干净。
然后我躺上床。
被子里竟然有个滚烫的、用毛绒巾包好的大号热水袋。
看得出来,热水袋是刚灌好的,还非常烫手。
我心里一暖。
我揽过志谦的枕头,那上面淡淡的,他的味道,熟悉而让人安心。
终于,抱着热水袋,我沉沉睡去……
我梦见各种稀奇古怪的场景,恍惚中,我竟然回到古代。
反复对着那个中国历史上最有名的心脏病人——患有心悸病的倾国美女西施,企图游说她做心脏手术:“美女,还是做了手术好,心脏就不会痛了!”
她始终不肯,情急之下竟然恼怒:“梁锦诗,你真笨!活该你只有一个男朋友!我哪里是有心脏病,不过做个含蓄妩媚点的姿态,好让男人疯狂,女人模仿,后世传颂而已!”
我愕然!西施捧心?
随即忍不住哈哈大笑,赶紧磨她传授两招媚惑男人的招数。
“锦诗……”志谦的声音冲进梦中。
我睁开眼,睡眼惺忪,哦,原来真是志谦回来了。
我竟然一觉睡到黄昏。
“锦诗,你在笑什么?睡着了,还笑得那么诡异?”志谦帮我把被子盖严实。
我忍不住又笑起来,兴致勃勃地将梦告诉志谦。
志谦也笑起来:“傻瓜,你每天想什么?成日做怪梦。”
晚上,我们到门口的牛肉馆子吃饭,志谦点了我最喜欢的泡椒牛肉丝。
这家的牛肉,非常鲜嫩细滑,百吃不厌,连我这从来不吃牛肉的人都一吃就上瘾。
吃饭的时候,我又想起那个梦,然后忍不住把梦境更详细描述给志谦听。
志谦今天心情似乎特别好,鲜有的,他饶有兴趣地听我说着,并不时微笑。末了,他还说一句:“等一下回家,我把它做成flash,一定很有意思。”
开往春天的地铁(3)
我一听,立即来了精神,匆匆吃了饭,拖着志谦回家。
我最爱看志谦做的flash了,他以前常常把我们生活中的趣事做成flash给我看,逗我开心。
记得刚认识志谦的时候,他就把我们初初相遇那一刻,做成了flash,画面唯美极了,当时就打动了我。
从那天起,我就成了他的女朋友,直到现在。
回到家,志谦打开电脑,开始专心地制作flash,我守在他旁边,津津有味地看他。
志谦,真是最普通不过的男人,扔进人海里,未必能把他挑出来。
可是,他身上就是有种特殊的气质,看了让人觉得十分舒服、熨帖,似乎发生天大的事情,只要有他在,就没有解决不了的。
而且,志谦看事情非常有个人见地,往往独到,别具匠心。
总之,他深深吸引我,如强大的磁场,让我离不开,舍不下。
我盯着志谦,他盯着屏幕。
我最爱他全神贯注工作的样子。
又恨他只顾着工作,忽略我。
忍不住,我凑上前吻他。
此刻志谦正做到兴头上,下意识,伸手推了我一把。
力道过大,我差点从椅子上栽下去。
我以为他逗我玩,又俯身靠近他。
谁知,他还是一把将我推开:“锦诗,别闹了,你没看我在忙吗?”
我不依:“你别只顾着看电脑啊,你也看看我!”
“看了你,就做不成西施了!”志谦颦一颦眉,有点不耐烦。
“可是,我们好几天没见面了,你不能陪我聊一会儿天吗?”我求他。
“你到底要我怎么样?又要聊天又要做flash,你以为我是超人?上班已经够累了!”志谦声音非常不悦。
“先陪我说话,然后再做flash。”我仰起脸。
志谦曾经说过,我微微仰起脸的样子最好看,脸部线条柔和完美。
“梁锦诗,做人不要太贪,以免得寸进尺!”他的语气非常生硬。
我立即不悦:“什么得寸进尺,我要男朋友陪我说话,就叫得寸进尺?”
“你不要蛮不讲理!”志谦似乎已经到了忍耐的极限,“好了,什么都不做了,睡觉!”
他推开我,关了电脑,自顾自洗澡去了。
我呆坐在沙发上,明明好好的,怎么又被我搞砸了?
我闷闷地想,心里堵得慌,迟早我要从医生沦为心脏病人的。
志谦洗过澡,便埋头大睡。
因为工作太累,他很快就呼吸均匀,进入梦中。
而我,因为才一觉睡到黄昏,此刻完全无法合上眼睛。
黑暗中,我睁圆了眼,怎么也想不明白,我和志谦,曾经那样心动,那样恩爱,怎么会沦落到今天的局面呢?
稍有言语不和,即刻大吵大闹。
我知道,黑夜总是紧跟在白昼之后的,但同样,白昼也终会战胜黑夜。
可是,我担心我和志谦的关系,就如同白昼转换为黑夜。而这黑夜,是失眠人的黑夜,漫长得没有边际,也许永远到不了头。
唉,别人说,同床异梦的夫妻最悲哀。
我说“不!”同床异梦至少夫妻俩可以同时入睡。
最悲哀,是一个已经梦到酣处,另一个却睁眼等天明。
周末总是过得特别快,虽然整整两天,志谦都和我待在家中,可是,我们的生活还是没有交集。
志谦看书,我看电视。
我看书,志谦上网。
我上网,志谦又忙着看他那些艰涩的法国大导演拍的艺术片。
那些电影,节奏缓慢,完全似催眠曲,看不到一半我就能睡着,比安眠药还要有效果。
可是,志谦却看得津津有味,一部接一部,甘之如饴。
下午,我正在看亦舒的《喜宝》,突然手机“滴滴”叫,拿过来一看,是一条短信。
“在干什么?”
我看看号码,非常陌生,可对方的口气却十分熟稔,便狐疑地回过去:“你是谁?”
很快对方回过来:“余绍明”。
这三个字如火炭屑飞进我的眼睛,烫得我差点眼珠掉出来,就连手中握着的手机都差点落到地上。
天,这个人阴魂不散,他到底要干什么?
我惊慌失措,连忙把手机扔得远远的。
可是,短信又来了。
怕志谦起疑心,我又忙不迭扑上前,抓过电话:“怎么不说话了?”
该死的余绍明。
我本来止水一般的心,又开始乱跳起来。
不回短信,万一他又打过来怎么办?
我吓得赶紧把手机关掉。
斜眼看看志谦,他还稳坐电视机前。
我这才又松了口气。
开往春天的地铁(4)
志谦要是知道,我与一个陌生男人在酒吧里眉来眼去,一定会立即把我赶出家门。
该死的余绍明,他的影子一直在我脑子里萦绕不去。
他是怎么弄到我手机号的?
哦,一定是值班表上!又或向人打听的?
向谁打听的?
别人会不会疑心他为什么要找我的号码?
我猜测着,心绪不宁中度过整个下午。
晚上,连吃饭都没有胃口。
志谦倒是吃了两大碗,而且还笑眯眯对我说:“这个周末真舒服,难得你这么安静,一点都不烦我。”
我还是不肯说话。
“锦诗,你不舒服吗?”志谦有点怀疑地看着我,“你一沉默,多半是生病了!”然后他伸手来摸我的额头。
我摔开他的手:“你才有病!”
“那你是有心事了?”他盯着我。
“你才有心事呢!我能有什么心事?”我心里被他问得毛毛的,赶紧猛扒了两口饭到嘴巴里,一着急,又呛到。
志谦哈哈大笑:“你这个稀里糊涂的脑袋,还能有什么心事?不外又是看中哪件衣服,觉得价钱太贵,想买,又怕我说你浪费奢侈?”
我白他一眼,不作声。
他又哈一声笑:“被我说中了!”
我还是不说话,就这样混过去了。
又到周一。
还好,终于上白班了。
周一总是忙碌一点,不过还好,时间过得特别快,一转眼就到中午。
我和小张、小林两位护士妹妹一起到食堂吃饭。
食堂的菜色永远简单如一,味道不咸不淡,却也没太多其他的滋味。
我总能从中吃出洗碗布的馊味,不过不敢说出来,怕别人说我自持矜贵。
我挑了几样素菜,端着碗与小张她们一起寻找座位。
突然小张眼前一亮,拖着我往前面走。
原来有张桌正好有三个空位。
待走过去,我才发现,桌上坐的是余绍明,要转身已经来不及。
小张已经一张脸兴奋地涨红了:“余医生,我们可以坐下来吗?”
余绍明抬起头,看见我,眼睛里竟闪过一丝喜悦。
难道我看花了眼睛?但他眼中的确有一抹亮光。
一定是我忙晕了头,看见他就紧张,出了幻觉。
“没关系,坐啊!”他温和地说。其实,不等他答应,小张、小林已经坐下,小张还拼命拉我的衣角。
“好像有点挤,我还是换个位置好了!”我东张西望,企图找个空位坐下。
“梁医生,算了吧。将就坐一下,肯定没位置了。一个人吃饭多孤单啊!”小林好心地说。
小张则口无遮拦:“难怪他们都说梁医生特别讲究,连吃饭都嫌地方挤!”
我红了脸,有点不好意思,瞪了小张一眼,悻悻地坐下来。
我从来没有发现小张是这样多话的一个人,她滔滔不绝地对余绍明说话,余绍明一直温和地听,偶尔发表一下自己的观点。而我则从头到尾,将脸埋在碗里,根本不肯抬起头来。
但是,我还是能感觉到余绍明的目光一直肆无忌惮地停留在我的身上,那目光里一定还有几许好奇和好笑。
终于,该死的小张把话题转到我身上。
“余医生,你以前没有见过梁医生吗?”
我的心一下提到嗓子眼,赶紧仰起脸,死死盯住余绍明的嘴巴。
要是余绍明说经常在酒吧里见到我,我立即把整碗饭扣到他脸上。
下意识我抓紧了碗沿。
余绍明故意顿一顿,促狭地看我一眼:“真的,以前从来没见过她啊!简直不知道医院里还有这么漂亮的女医生!”
他话一说完,我顿时脸涨得通红,但随即也放下一颗心来。
小张夸张地对我余绍明说:“看,梁医生脸红了。梁医生最爱脸红了,她是我们医院最矜持含蓄的女医生了。”
我的脸更红了,我分明看见余绍明脸上那个难以置信的表情。
是啊,谁会认为一个夜夜衣衫不整,流连酒吧,与陌生人一同买醉的女人会矜持含蓄?
“脸红是最昂贵的胭脂,花钱也买不到的,女人一脸红,就容易让男人想入非非。”余绍明看牢我说,说完又独自笑了起来。
小张和小林也呵呵笑起来。他们倒是聊得开心,难为我牺牲自己成为笑柄。
这个可恶的男人。
好不容易吃完饭,正要离开。
“余医生,不如晚上下班一起吃饭?和你聊天真是很愉快。”小张希冀地看着余绍明。
“好啊,顺便把梁医生叫上。”余绍明立即答应。
“我,晚上有点事情,恐怕去不了!”我想也不想就拒绝。
“你能有什么事?你下了班不外是回家或者一个人看电影。不要拒人于千里之外嘛。”小林很诚恳地看着我。
“梁医生,我们才认识,我不至于让你这么反感,一起吃顿饭而已,不用这么快就回绝吧?”余绍明话都说成这样了,我还能怎么样?
开往春天的地铁(5)
要是不顺着他,他到处乱说话,岂不更糟糕。
只得点点头妥协:“好吧。”
因为这顿饭,我整个下午都心神不宁。
我真是怕了这个余绍明。
其实,我并不是特别爱到酒吧。
只是这两次出了一些意外状况,才会频繁出现在酒吧里,没想到每次都被他碰到。
这难道不是一个鸡蛋吃不饱,一个罪名背到老?
尽管我一再祈祷下班时间不要到来,又在交班时,特别细心,甚至有点啰唆地对值夜班的医生千叮咛万嘱咐,拖延着时间。但是在小张和小林的催促下,我还是不得不下班了。
走到医院大门口,余绍明的车已经候在那里了。
一辆白色的威驰,非常整洁,含蓄低调,但不太配笑起来有几分邪气的余绍明。
我特地抢先坐在车的后排,把副驾驶的位子留给了小张。
小张感激地看了我一眼。
小张一定暗暗在心里琢磨:难得愚钝的梁医生今天醒眼了呢!
真亏了小张,那一点点下班时间,她还精心化了个妆。
我平日除了描一描眉毛,基本上素面朝天,志谦说他喜欢我纤尘不染的样子。
我也就纤尘不染了这么多年。
小张挑了距离我们医院很远的地方吃晚饭。
是在成都电视台附近的“九盛”吃鹅唇。
其实,一走进店里,鼎沸的人声就差点将我淹没,这里生意出奇得好,味道想必也很有特色吧。
成都味道好的餐馆都必须排队,只要有人排队的地方味道也一定差不到哪里去。
其实,以前我很喜欢在热闹的地方吃饭,从小我就偏好美食,对吃特别讲究。可是自从和志谦在一起以后,我就很少到人多的地方吃饭了。
志谦讨厌人多的地方,又怕等,又怕吵,如果餐馆环境再恶劣一点,卫生条件再差一点,他根本就无法动筷子。我只得顺着他,少吃了很多美食。
这家鹅唇味道确实很不错,肉质十分细嫩,浸泡在滚烫的红油里,有种特别的味道。配上清香的青笋、新鲜的花椒、香浓的芹菜……真是很美味,香辣爽口。
可能有余绍明在,小张和小林都有些顾忌,吃得很少,大半时间都在和余绍明聊天。
反而我,一来Сhā不上嘴,二来也不愿意多说话,三来平时和志谦在一起很少吃这些美味小吃,干脆大快朵颐。
小张特别好笑,因为涂了特别好看的有一层淡淡的、闪闪的金粉的唇膏,因而吃东西的时候也舍不得擦掉,只好一小口,一小口,小心翼翼地吃。
而我,根本不顾忌形象,反正我最狼狈的样子已经被余绍明看去了,吃得毫无顾忌。
余绍明笑说:“梁医生,你真像我的小侄女,每次吃东西糊得满嘴都是!”
我当场呛得咳了起来……
该死的余绍明。
果然,小张、小林都忍不住笑起来。
我顿时觉得颜面尽失,什么胃口都没有了。
我突然想起志谦,每次我吃东西弄到脸上,他总是宠爱地帮我把脸擦干净,微笑着注视我。
我觉得很幸福。
不过,这一刻,我真想挖个地洞钻进去。
突然,这餐饭变得漫长起来……
好不容易吃完饭,我刚喘了口气。
“余医生,不如,我们找个酒吧坐坐?”小张竟然还舍不得放余绍明走。
余绍明用探询的目光向我望来,我赶紧说:“酒吧我就不去了,我回家了。”
小林赶紧帮我说好话:“梁医生从来不去酒吧的,她一下班就回家,至多一个人去看场电影。”
我更想钻地洞了,这话听在余绍明耳里,不知道是不是讽刺呢?
我不等他们商量好到哪间酒吧,就再也坐不住了,急匆匆道别,抓起外套就奔出门。
没有余绍明在,空气果然好很多,虽然冷一点。
反正晚上回家也只能和志谦大眼瞪小眼,还不如散散步,帮助消化。
像我这种年纪的女人最尴尬,保养好一点,还勉强可以充20出头的女孩,保养差一点,别人会以为你是5岁小孩的母亲。
所以饭后走走,保持身材很重要。
我一边鼓励自己,一边在寒风中缩手缩脚地顺着马路走着。
“梁医生……”天,是余绍明的声音!
我向路边看去,余绍明开着车,缓缓跟着我。
刹那,我竟然有拔腿就跑的冲动。但太没风度了,我还是极不情愿地走过去。
他已经把车门打开,而且是副驾驶的门。
我只好硬着头皮上了车,才发现车上只有他一个人。“小张和小林呢?”
“她们已经走了。我说突然有点急事,找借口走了。”余绍明看着我。
夜色里,他的眼睛闪着光,我不得不再次承认,他是个非常好看的男人。
我一时喉咙有点干,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就呆呆望着他。好半晌才挤出一个完整的句子:“我要回家了,不麻烦你了。”
我转身欲推开车门。
“等等,梁医生。”余绍明喊住我,语气有点急切。
我停下来,回过身看着他。
“梁医生,我能和你说几句话吗?”他突然严肃起来。
我只好静下来听他说话。
“你为什么总躲着我?不回我短信,见到我就想跑,从头到尾低着头不肯看我,好像我欺负了你一般,告诉我为什么?”余绍明密切观察着我的表情。
我愿意遇见他(1)
我能说什么?难道告诉他,我怕你把我的事情到处说?
我只得抬头看着他,有些结巴地说:“我没有故意躲你啊?”
他突然笑:“我知道,你一定很注意自己在同事当中的形象。我知道你想转到门诊部挂牌,还在考察阶段,所以怕有是非。放心,我不会把之前的事情对任何一个人说,我保证。我们是那天在医院值夜班时才认识的。”说完,他对我眨眨眼睛。
我突然松了口气,他应该说话算话吧。几天来,压在心口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地了。
我对他笑了笑,这次这个笑容很轻松,相信他也看得出来。
“梁医生,我觉得,我和你之前聊得很投机,我们又总是不期而遇,应该是有点做朋友的缘分吧。我很想私下和你交个朋友,你有空的时候,我们可以出来坐坐,聊聊天。不知道你介不介意呢?”余绍明话说得十分诚恳婉转,让我无法拒绝。
我盯着他的眼睛看了几秒,确定他眼睛里都是诚意,便放心地点点头。
其实,我并不排斥他,在不知道他是我同事之前,我甚至愿意再在酒吧里遇见他。
他也松了口气:“这下好了,我可以正常说话了,说实话,我不太愿意很严肃地说话,平时工作已经够紧张了,但我知道你是那种很慎重的人,所以只好严肃一点。”
我忍不住笑,催他开车。
“我请你喝蓝宝石?”他试探着问。
反正平时抬头不见低头见,我何不大方一点:“不去酒吧好吗?我知道一家咖啡很不错,不嫌弃的话,我请你。”
“好啊!”他也老实不客气。
一路上,我们随意聊一点医院里的事情,气氛相当融洽。
距离近了,我发现,余绍明居然用香水,而且是“高夫”的那一款,有淡淡烟草味道的男士香水,很有点让人迷醉的感觉,一点也不妖娆,而且很man。
这是一个很讲究的男人。
喝咖啡的地方是一家叫“左翼”的小店,十分精致,但生意很冷清。
不过,这里的咖啡十分地道,当着面亲自为你研磨,整间屋都溢满浓浓咖啡香。
单是闻这味道,都可以让你失眠一整夜。
我为余绍明点了这里很醇的一道咖啡,自己则要了红茶。
余绍明十分自在地伸了个懒腰,然后寻了个舒服的姿势,瘫在沙发里。
我见他如此随意,更也轻松起来,也选了个自己喜欢的姿势,斜靠在沙发里。
我们继续开始的话题。
“你刚才为什么要找借口离开小张她们?”我有点好奇。
“小女孩唧唧喳喳让人受不了。你也是小女孩,但低调含蓄,很不可多得!我宁愿和你多待一会儿,反正回家也没事。”他耸耸肩膀。
“哈哈,我还是小女孩?我都27岁了!”我忍不住笑,其实,下个月,我才满27岁,我总喜欢把自己年龄说大一点。
“可你看上去,比她们更像个小女孩,可是表情又很严肃,有小大人的感觉。”余绍明看着我,突然笑起来:“尤其是你吃饭的样子,很坦率,一点也不做作,非常可爱,像个孩子。”
我被他笑得不好意思起来:“你怎么脱身的?你的两个崇拜者,怎么肯让你离开?”
“我偷偷用小灵通拨打我的手机,然后假装接了个很紧急的电话,就离开了。”他笑起来,一副诡计得逞的自得。
“余医生。”
“别叫我余医生,叫我绍明。我很想叫你锦诗,老是医生医生地称呼,太见外了,好像又回到医院里一样,让人无法轻松起来。”余绍明摊开手,看着我,似乎在求我。
我叹口气:“绍明。”
他满意地笑起来。
“真奇怪,以前怎么没在医院见过你?”余绍明感叹。
“是啊,算时间,我们应该同事了有3年了,而且每年肯定在一起开过大会,吃过团圆饭的。”我也觉得奇怪。
“那岂不是很像《向左走,向右走》,无数次擦肩而过,却始终无缘见面。”余绍明笑起来。
我歪着头想想,是有一点像。
但是以前我们的工作丝毫没有交集,医院几百号人,没见过也很正常。
况且,5年来,我心中只有志谦一个男人,旁的男人,不管多出色,从我旁边走过,我也不会特别留意的。
“你很喜欢泡酒吧?”我忍不住问,同时不忘向他解释,“我不太爱到酒吧去,尤其一个人的时候。前几次都是因为特殊原因才去的。”
“我?我不排斥到酒吧去,但是也不是常常去,遇到你的那几次,正好心情比较郁闷,遇到点烦心的事,所以频繁光顾了几次,还都遇到了你,真是巧!”余绍明一边解释,一边自己也觉得好笑。
我告诉他,我偷偷给他取了个绰号,叫“一个人”。
余绍明一听,眼睛都瞪圆了:“不会这么巧吧?每次遇到你,你都一个人,我在心里也暗暗叫你‘一个人’。”
说完,我们都忍不住笑了起来。
然后,我们自最近的电影说开,然后说到各自喜欢的导演和演员,最后又说到武侠小说。
他喜欢金庸,我喜欢古龙,我们为此竟争论起来,而且面红脖子粗,相当愉快。
临别时,竟然有点意犹未尽。
余绍明送我回家,到我家楼下,我们争论的话题还没结束,双方都还谈兴正浓,他舍不得走,我舍不得下车。
只好约定改天有时间,一定再找个安静的地方继续没聊完的话题。
他的车停在院子外面,院子里有点黑,他故意把车头调转,对着大门,打开车头的大灯,为我铺亮了整条路,十分细心。直到我上了楼,他才把车开走。
回到家,志谦已经睡了,听见我关门的声音,他连眼皮都没抬一下。
因想着自己和另外的男子约会,回家晚了,特别心虚,蹑手蹑脚,连灯都不敢开,只得胡乱摸黑沐浴上床。
躺在床上,怎么也平静不下来,脑袋里反复出现余绍明的笑容,心情却出奇得好。
很快,在“他”的注视下,我就睡着了,连梦都十分悠然自得。
我愿意遇见他(2)
我害怕冬天的早晨,起床只觉十分痛苦,把手拿出温暖的被窝,伸到冰冷的空气中,拿起寒气逼人的衣服套在身上,无疑是一项酷刑。
每日志谦总会催促我无数次,我才会恋恋不舍地离开被窝。
可是,今晨,志谦还没醒,我却已经醒了。
利落地翻身下床,套上衣服,然后沐浴,让滚烫的水把皮肤烫染成蔷薇色,敷张面膜开始做早餐。
煎好四个圆润的金黄娇嫩的鸡蛋,然后用鲜牛奶对巧克力粉,香气顿时在整个房间里散溢开来。
这时,志谦也起来,见我已经准备好一切,颇为诧异地说:“咦,太阳自西边升起?”
我淡笑不语,喝一口巧克力牛奶,气定神闲地望着他。
窗外有玫瑰色朝霞,我心里始终涨满欢愉,我甚至化了妆。
虽然是淡妆,只描了眉,涂了少许睫毛膏,扫了淡淡粉色胭脂在双颊处,抹了薄薄的樱花色唇膏,一张脸,竟然格外生动起来。
连志谦都咄咄称奇:“今天,有重要人物来医院参观?”
我白他一眼,套上一件England的格子外套,看起来竟然很有点学生味道,然后关门上班。
一路上,清冷的空气也分外清新。
缘何今日心情如此好?
我心里一个细小的声音代我回答:因为今日说不定可在医院看见余绍明。
我心中轰然一震,呆在出租车上,怎会因着一个相识不过数日的男人欣喜如此?
我顿觉浑身一颤,为这意外的答案。
一路上我惶恐不安,怎么能为了志谦以外的男人如此忐忑憧憬?
我可以骗所有人,但骗不了我自己,无疑,我对余绍明有一份难以解释的情怀。
而我已有了志谦,怎么能让旁的男人左右我的情绪?
我开始不安起来。
不知不觉行到住院部楼下梅林处。
顿时沁人心脾的腊梅香味如游丝一般,扑鼻而来,令人精神一振。
我最爱这黄|色小花,小小单薄的一朵,便可释放满室的芬芳。
如同爱情,一旦爱上一个人,顿时整个世界变得美丽可爱。
似乎,这香味可以解忧,我顿时忘记一切烦恼。
腊梅尚可在寒冬里独自芬芳,我为什么不能在心里偷偷享受一份无伤大雅的感情带来的喜悦呢?
顿时,因着这份独特的芳香,我释怀了。
我和余绍明,不过是朋友,所有情愫,只是我心中的一份秘密,不会影响到任何人。
为什么我不能偷偷享受呢?
一个人一生中,能够心动的机会并没有几次,为什么不仔细品位呢?
我笑笑,决定坦然对待自己的感情。
今天有两位病人出院,他们都来向我道别。
我心情非常愉快,医生最大的心愿便是每个病人都可痊愈出院。
正在查房,突然手机短信响起,我拿出来一看:“锦诗,今日从住院部楼下过,闻到阵阵腊梅香味,十分清甜,如果你路过记得深呼吸。中午食堂见。”
我顿时心中一暖,是余绍明。
笑容不知不觉自心里扩大到面部。
一位正在量体温的中年男人忍不住说:“梁医生,原来你也会笑?你一笑,我们心情也好很多,不要成日绷着面孔做人,你累,病人也累。每次你查房,我们都以为有噩耗宣布。”
我莞尔。
做女人,我已经是半老徐娘,但做医生,还显得太嫩。原来平时我唯恐自己太过年轻,病人对我不信任,故拉长脸作威严状,病人已经颇有微词。今天见我笑容可掬,终于忍不住吐露心声。
我赶紧对他说:“谢谢先生教诲,一定时时笑脸相迎,包括宣布噩耗时。”
那中年病人一愣,立即反应过来我是在开玩笑,也哈哈笑起来。
顿时整间病房都生动起来。
难道医生的笑容对病人有如此大的鼓励?
我决定检讨自己过往的言行。
空下来,我立即回复余绍明短信:“今晨,已经蒙受腊梅香味之恩惠,一上午愉快非凡。是以早对它感恩戴德。小小腊梅,足以驱散整个冬天的阴霾。”
我愿意遇见他(3)
很快,短信又回过来:“你的笑容也可以驱散冬日寒气,多笑笑,别绷着面孔!”
我赶紧又回:“已经有病人提出该项要求,我已经遵旨办事了!”
他发给我一个大大的笑容。我也回他一个可爱的笑容。
我们一来二往,我发现,我的拇指按动手机按键的速度迅速提升。
小张这个鬼丫头,在一旁悄悄观察,对小林说:“看,梁医生一直发短信,满面含情,怕是春天到了吧?”
我听得小林啐她一口:“少管闲事,梁医生又不是老怪物,发发短信有何奇怪的。”
小张辩解:“她平时板着面孔,今日春风拂面,好像十分愉快的样子,有些奇怪。”
小林笑说:“梁医生人很好,只是腼腆一点,人都有开心的事情。你刚来不知道,其实梁医生很幽默的。况且每逢病人出院,她心情都会特别好。”
小张释然。
我不禁哑然失笑,我的喜怒哀乐竟然牵动这么多人。
中午吃饭,我故意避开小张、小林,我可有重要约会呢!
约会这个词,距离我已经十万八千里,今天又重新找上我。
怎能不喜上眉梢。
幸亏我一个人独来独往惯了,她们也没在意。
我是个奇怪的人,食堂的饭菜永远乏善可陈,丝毫不合我胃口,可因着习惯和懒惰的原因,却又不愿意花力气,到外面的餐馆吃一碗原汁原味汤料浓厚的牛肉面。
其实我的爱情生活何尝又不是如此呢?
明明和志谦在一起,已经得不到重视,已经再也找不到心动心悸的感觉,因着习惯,我竟愿意这样长久忍受下去,而且愿意忍受一生。
不过,这次,也许我愿意有新尝试,只是还不是时候。
我端着饭盒在食堂里走了一圈,眼睛不断在人群中打量,可是丝毫也没有看见余绍明倜傥的影子,心里空荡荡的,十分失落,只得随便找了个角落里的位子坐下来埋头苦吃。
原本就十分乏味的饭菜,吃在我嘴里,更加味同嚼蜡。
我刚把一片冬瓜里的肥肉挑出来,放在一边,一把熟悉得让我心悸的声音就在我身畔响起。
“怎么坐这么角落的位置?差点找不到你!”
余绍明磊落地坐下来,看着我,眼睛里全是温柔的笑意。
我有些心慌,赶忙塞了一片冬瓜到嘴里掩饰自己的不自然。
是的,他这样迤迤然然地坐下来,我的心就开始狂跳不止。
咦,怎么回事?这并不是约会,他并没有对牢我,用眼睛含情地向我放电。也没有温柔地说:“锦诗,我等候你多时。”他只是和看见千千万万名医护同仁一样,用极端平和的目光看着我。
我心里七上八下,如同一头最原始莽撞的小鹿跳个不停,可是他却神态自若,镇定非凡。也许,我想太多,而他只当我普通同事。
可能我多虑了。
想通了,我倒镇定下来。
也好,这份悄悄的感情,就埋在心底,谁也不影响,权当作种子,不生根、不发芽的种子,短短的存在朝夕,随着时间的流逝,最后只幻作淡淡的回忆。多好!
想到这里,我唇角牵起一抹笑容,差点出丑。
余绍明见闻颇广博,我们继续聊天,很熟络的感觉,似乎已经认识良久。
我们开始就金庸配不配当浙大教授讨论开来,而且一发不可收拾。
在嘈杂的食堂里,我眼前竟只有一个余绍明,只听得见他的声音,看得见他的笑容。
奇怪,这餐饭竟吃出美味的感觉,丝毫也不难吞咽,很快便被我一扫而光。
最奇怪,余君与我简直心有灵犀,只听他徐徐说:“平日我最恨食堂饭菜,今日竟然觉得也颇有些滋味,似乎和平时有点两样。”
我笑着起身:“因为有金庸作佐料,当然味道好过平时!”
余绍明也福至心灵,当即笑起来:“明天用古龙作佐料想必也不差啊!明天一定吃慢一点。”
我们相视而笑,在油腻的、空气浑浊的食堂里。
我竟然有片刻眩晕,天,有没有人看见我眼中微蓝色的火花?
我讪笑不已,为自己的自作多情。
也许英俊的余绍明医生,不过与我这酒吧里频繁相遇的女人,特别谈得来而已。
也许,他尚拥有无数我这样的红颜知己,有人陪他喝酒,有人陪他赏花,有人陪他作乐,我则可以专职陪他在食堂共进午餐。
我更加为自己刚才在食堂的表现,讪笑不已。
也许女人年龄一大,乏人问津,一有男人稍微表示好感,立即一颗老心荡漾春意。奋不顾身扑将上去,才发现只是一场游戏一场梦!
幸亏,面对英俊的余君,我应对得当,不至于出丑丢脸。
不过,我愿意享受这片刻的欢愉,食堂里,还能找到比这更好的节目吗?
晚上回到家,志谦居然先我一步。
“锦诗,明天我又要出差,还是一个星期,上次的设计做好了,明天必须亲自拿到上海去给客户过目。”志谦斜靠在沙发上,整个人陷在里面。
如同我陷进余绍明的眼波!
我愿意遇见他(4)
天,我怎么把毫不相关的两件事情想到了一起!
我拍一下脑袋,提醒自己清醒一点,暂时将余绍明抛到脑后。
“什么,又要出差?”我叹口气,心里渐渐涌上一点失落。
这失落,似一点墨,滴进一大碗水里,渐渐变成浅墨色,并不是浓黑。
志谦也看出我情绪有点低沉,想到好几天看不到我,等他出差回来,我又要值夜班了,等于两个星期不能见面,他也有点愧疚。
志谦将我拉到面前,坐在沙发上,拥进怀里:“没关系,我多赚点钱,好买房子结婚啊!”
我斜斜看他一眼,没有说话。
“好了,请你到‘祖母厨房’吃晚餐,你不是最喜欢浪漫的环境吗?!”志谦吻吻我额角。
我很喜欢吃“祖母厨房”的胡萝卜蛋糕,终于心情好一点。
民以食为天,在食物面前,天大的烦恼都可以暂时放到一边。况且,我们已经如同老夫老妻,一点情趣也无。
每日下班,必到楼下小餐馆胡乱填塞一点食物也就了事。
今天,可以到“祖母厨房”,应该算是一大进步吧。
也许志谦也觉得最近一段时间,我们之间有点不对劲,试着想改变一下。
到了“祖母厨房”,我们特意挑选了最里面一间玻璃屋。
白色的桌椅,四周是海螺和精致的烛台,非常浪漫,一抬头便可看见无尽的天穹。完全是烛光晚餐的最浪漫地点。
我立刻觉得腹如鼓鸣,赶紧要了一块胡萝卜蛋糕,然后点了七成熟牛排,志谦要了三文鱼意大利面。
说来怪,我从小就厌恶胡萝卜,直到现在吃红烧的、凉拌的、生炒的胡萝卜都会觉得恶心想吐。尽管我知道吃胡萝卜益处多多,可是偏偏受不了那股怪味。然而我又独爱这里的胡萝卜蛋糕。因为它一点胡萝卜的味道都没有,反而有一种胡萝卜特有的清甜。
也许,这个道理简单如人们渴望爱情,又忌惮婚姻一样。希望有爱情的甜蜜,又不用背负婚姻的责任。
食物一端上来,我立即大嚼起来,老夫老妻哪里还讲究仪态。
志谦看样子也真饿了。
我们很快如同牛嚼牡丹,将食物全部吃光。
然后,在温馨浪漫的白色小屋中,在星光微弱的天穹下,大眼瞪小眼,简直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以前,我们随便在哪个小饭馆吃饭,总是牵着手,不顾旁人的眼光,盈盈相望,整个晚上不说话也不会觉得腻。
现在,就算在最浪漫的地方吃饭,也如同吃快餐便当,三下五除二,只求填饱肚子。
气氛尴尬起来,终于,志谦讪讪地说:“锦诗,吃饱了吧?回家吧。外面怎么也没家里舒服,我还想上网查点资料。”
我赶紧点头,生怕这沉闷的气氛继续尴尬地蔓延,暴露我和志谦之间的隔阂。
但这么多年过去了,两个人多少又还有点默契,如果就此放弃又觉得太过可惜。
故此,上出租车的时候,我用力抱着志谦的手臂,志谦也紧紧夹住我的手,回过头吻吻我的额角。
志谦很少在人前对我表示亲热,这算不算进步?
我开心地想着。
到了家,志谦并没有像他说的那样上网。
因为明天他要出差,我们竟然难得地坐在厚实的地毯上对着电视,看了一部碟片。
片名叫《两小无猜》,是法国大导演的手笔。
因为是文艺片,我也很喜欢看。
非常动人的画面,非常动人的故事,非常纯洁的感情,我和志谦都看得不住欷歔。
其实爱情到底是什么呢?
一时的心动?天长地久的纠缠?或者世上本没有爱情,只是说的人多了,也就有人相信了?
躺上床,志谦的身体很暖,他一年四季沐冷水浴,皮肤光滑如丝缎,我靠过去,紧紧贴着。
志谦是我冬日的多功能热水袋。
奇怪,我紧紧抱住他,他也用力环住我,可是,我们都没有Zuo爱的冲动。
以前,只要想到他温暖的怀抱,只要靠近他,感受他的气息,我便难以自持。
曾经我们如此疯狂迷恋彼此的身体,像做科学研究一样探讨、摸索对方的身体,不惜花昂贵代价到酒店开房。
现在一切熟到不能再熟,又有自己的家,绝对自主,却没了兴致。
我们还是Zuo爱了,但是没有任何激|情,完全例行公事,彼此都不能从中获得更多的乐趣,整个过程非常简单乏味,甚至连接吻都省略了。
其实,就算接吻,也没有了以前那种心驰神往的感觉。
生命是一场幻觉,它把我们都骗了。
当一切水到渠成的时候,有了渠,却没了水。
生活往往如此,事与愿违的事情发生太多,渐渐人们连许愿都不再愿意。
翌日,志谦轻轻翻身起床,我努力抬了抬眼皮,窗外还是一片漆黑。
“几点了?”我蒙眬地问。
“6点。”志谦一边轻轻回答我,一边替我把被子掩好。
哦,他得走了,飞机不等人。
实在太困乏,我又连忙合上眼睛。
不知道过了多久,也许一分钟,也许半个钟头,谁知道呢?蒙眬梦境,一分钟也可以有一个世纪那么漫长。
志谦似乎吻了吻我,我连眼皮都不肯再抬一下,继续埋头苦睡。
我愿意遇见他(5)
以前,志谦每次出差,不管多早,我都要起来为他做早餐,然后拥抱、接吻,缠绵再三才肯让他离去。
现在,一切已经习惯,反正走了还会再回来,有什么好留恋的?
我继续睡,直到手机闹铃大作。
我操起手机真想扔到墙角。
虽然眼睛有点涩,但我还是看见手机上有一条短信:“锦诗,今日气温骤降,注意添衣,你那件粉红色羊绒大衣看起来很保暖,而且样式大方美观,实在适合今天这样的天气。”
是余绍明!
我一下清醒过来,心胸中顿时涨满了粉红色的喜悦,似乎天地间也洋溢着看不见的粉红色磁场。
那件粉红色大衣,还是第一次看见余绍明时穿的,没想到他倒记得如此清楚。
不像志谦,因为从不留意我,件件旧衣裳他都觉得似新衫,唯独我这个人是旧的,百看百腻,毫无新意。
上了年纪的女人就是这点贱,还不知道对方心意,一条短信,就高兴如此,立即身轻如燕,翻身下床。
要知道平日,起床是我开门七件事中最难一件。
看到志谦为我温好的牛奶,用小火蒸着的奶油馒头,我心里又陡然升起一种羞愧的罪恶感。
但是,想到余绍明那张英俊异常的面孔,这份自责又被我转瞬抛到了脑后。
不由自主,鬼使神差,我竟又开始涂脂抹粉。
妆化到一半,我心里有小小声音反复询问:缘何如此仔细粉饰自己?费时费力,讨好的是谁呢?
——余绍明!这个答案再浅显明白不过。
为什么恒久以来,女性总要靠一管口红,一盒胭脂度日?
女为悦己者容!毫无疑问,为着吸引异性!
化妆品永远不会滞销。
我叹口气,女人都不能免俗,为着在心仪的异性面前能够红粉菲菲分外可爱,不得不修饰再三。
那小声音又问:你已有陈志谦,为何还为其他异性欢欣雀跃,春心荡漾?
我只得对着镜子,歪头苦想:人生苦短,应及时行乐。
今时不同往日,不是男性见了女性皓腕一截,就必须以身相许。
我不过陈志谦女友,并非他妻子。如果有更投缘、更心动之异性,能够予我更多爱、更多关注,为什么不能换呢?
现在谁没有离过一两次婚?换伴侣尚且如此容易,何况换男友!
那小声音十分担忧:锦诗,你已有二心!可怜志谦对你至死不渝。
我听见自己讪笑:至死不渝?陈志谦已经连多看梁锦诗一眼的兴趣都没有了!倘若真至死不渝,不过因为还未遇到更好更合其心意的。一旦有了,梁锦诗也不过一件过时的旧衣服,即刻可换。
那声音叹口气:梁锦诗,可见你对这段感情早已极为不满,今日终于满腹牢骚,抱怨不已。培养一段感情并不容易,望你慎之慎之!
我轻轻笑,对牢镜中自己说:梁锦诗,别担心,一切尚是未知数,不过多个心动的异性朋友,还有待进一步观察、考验,陈志谦仍然是我唯一男友。
我放下心来。
一切感情问题,都必须自问自答,自己解决,没有任何人能够帮助你。
父母与你有代沟,不能理解。
女友们自顾不暇,谁也不敢轻易给谁意见,以免日后出了问题,反目成仇,将一切问题怪罪于给意见的人。
天长日久,自己便是自己的良师益友,一切问题自己同自己商量,正方、辩方,可一人担当。
到了医院,竟然惊见案头有一枝小小腊梅,满室都是幽幽的、清甜的香味。
小张探头对我说:“梁医生,不知是谁放在护士站,花枝上一张便签纸,写着赠梁锦诗医生,我便给你放在桌上。”
我拿起花枝,枝头上果然有一张白色纸片,不过二指宽,墨蓝色钢笔龙飞凤舞写着:赠梁锦诗医生。
“是谁,是谁为你送花来?这样志趣,花上还凝着晨露。竟还有人如此有心?”小张啧啧称奇,盯牢我看。
我心中一动,看着新折断的花枝,心中已经明白七八分,故意装作坦然:“也许是出院的病人,顺手送上一枝廉价腊梅表示谢意。”
小张仔细想想,觉得我说得也颇有道理:“这么早,只有病人有这份心吧。当医生就有这点好处,谁又会记得护士呢?”她酸溜溜说了两句,便离开。
我深深嗅了嗅腊梅,香气扑鼻,蜡黄|色花朵,似乎想借助香气帮助送花人,直捣我的内心。
我心中一颤。
好不容易强自镇定下来,开始查房。
果然,才看了不到两个病人,短信就跟了过来:“上班途中,突然于浓雾中闻到夺人心魄的花香,但因隔着雾,只闻其香,不见其姿。让我想起你,似乎也隔一层薄雾,看不真切,却可以扰人心志……”
落款是“送花人”。
我不禁笑出声来,整个上午穿梭病房,脸上始终溢满笑容。
这个余绍明,颇会讨女生欢心。
虽然上午很忙,但我还是见缝Сhā针回复他:“隔着雾最好、看不清更好,以免狰狞面目吓到你魂飞魄散。”
急诊室里的余绍明想必也很忙,但也见缝Сhā针回复我:“我乃钟馗大弟子,专为捉面目狰狞女妖精而来!”
有来有往,手机单发短信,已经发烫,如同我绯红的面颊。
中午到食堂吃饭,我故意找角落位置坐下。
果然余君又寻了过来。
我愿意遇见他(6)
以前,志谦每次出差,不管多早,我都要起来为他做早餐,然后拥抱、接吻,缠绵再三才肯让他离去。
现在,一切已经习惯,反正走了还会再回来,有什么好留恋的?
我继续睡,直到手机闹铃大作。
我操起手机真想扔到墙角。
虽然眼睛有点涩,但我还是看见手机上有一条短信:“锦诗,今日气温骤降,注意添衣,你那件粉红色羊绒大衣看起来很保暖,而且样式大方美观,实在适合今天这样的天气。”
是余绍明!
我一下清醒过来,心胸中顿时涨满了粉红色的喜悦,似乎天地间也洋溢着看不见的粉红色磁场。
那件粉红色大衣,还是第一次看见余绍明时穿的,没想到他倒记得如此清楚。
不像志谦,因为从不留意我,件件旧衣裳他都觉得似新衫,唯独我这个人是旧的,百看百腻,毫无新意。
上了年纪的女人就是这点贱,还不知道对方心意,一条短信,就高兴如此,立即身轻如燕,翻身下床。
要知道平日,起床是我开门七件事中最难一件。
看到志谦为我温好的牛奶,用小火蒸着的奶油馒头,我心里又陡然升起一种羞愧的罪恶感。
但是,想到余绍明那张英俊异常的面孔,这份自责又被我转瞬抛到了脑后。
不由自主,鬼使神差,我竟又开始涂脂抹粉。
妆化到一半,我心里有小小声音反复询问:缘何如此仔细粉饰自己?费时费力,讨好的是谁呢?
——余绍明!这个答案再浅显明白不过。
为什么恒久以来,女性总要靠一管口红,一盒胭脂度日?
女为悦己者容!毫无疑问,为着吸引异性!
化妆品永远不会滞销。
我叹口气,女人都不能免俗,为着在心仪的异性面前能够红粉菲菲分外可爱,不得不修饰再三。
那小声音又问:你已有陈志谦,为何还为其他异性欢欣雀跃,春心荡漾?
我只得对着镜子,歪头苦想:人生苦短,应及时行乐。
今时不同往日,不是男性见了女性皓腕一截,就必须以身相许。
我不过陈志谦女友,并非他妻子。如果有更投缘、更心动之异性,能够予我更多爱、更多关注,为什么不能换呢?
现在谁没有离过一两次婚?换伴侣尚且如此容易,何况换男友!
那小声音十分担忧:锦诗,你已有二心!可怜志谦对你至死不渝。
我听见自己讪笑:至死不渝?陈志谦已经连多看梁锦诗一眼的兴趣都没有了!倘若真至死不渝,不过因为还未遇到更好更合其心意的。一旦有了,梁锦诗也不过一件过时的旧衣服,即刻可换。
那声音叹口气:梁锦诗,可见你对这段感情早已极为不满,今日终于满腹牢骚,抱怨不已。培养一段感情并不容易,望你慎之慎之!
我轻轻笑,对牢镜中自己说:梁锦诗,别担心,一切尚是未知数,不过多个心动的异性朋友,还有待进一步观察、考验,陈志谦仍然是我唯一男友。
我放下心来。
一切感情问题,都必须自问自答,自己解决,没有任何人能够帮助你。
父母与你有代沟,不能理解。
女友们自顾不暇,谁也不敢轻易给谁意见,以免日后出了问题,反目成仇,将一切问题怪罪于给意见的人。
天长日久,自己便是自己的良师益友,一切问题自己同自己商量,正方、辩方,可一人担当。
到了医院,竟然惊见案头有一枝小小腊梅,满室都是幽幽的、清甜的香味。
小张探头对我说:“梁医生,不知是谁放在护士站,花枝上一张便签纸,写着赠梁锦诗医生,我便给你放在桌上。”
我拿起花枝,枝头上果然有一张白色纸片,不过二指宽,墨蓝色钢笔龙飞凤舞写着:赠梁锦诗医生。
“是谁,是谁为你送花来?这样志趣,花上还凝着晨露。竟还有人如此有心?”小张啧啧称奇,盯牢我看。
我心中一动,看着新折断的花枝,心中已经明白七八分,故意装作坦然:“也许是出院的病人,顺手送上一枝廉价腊梅表示谢意。”
小张仔细想想,觉得我说得也颇有道理:“这么早,只有病人有这份心吧。当医生就有这点好处,谁又会记得护士呢?”她酸溜溜说了两句,便离开。
我深深嗅了嗅腊梅,香气扑鼻,蜡黄|色花朵,似乎想借助香气帮助送花人,直捣我的内心。
我心中一颤。
好不容易强自镇定下来,开始查房。
果然,才看了不到两个病人,短信就跟了过来:“上班途中,突然于浓雾中闻到夺人心魄的花香,但因隔着雾,只闻其香,不见其姿。让我想起你,似乎也隔一层薄雾,看不真切,却可以扰人心志……”
落款是“送花人”。
我不禁笑出声来,整个上午穿梭病房,脸上始终溢满笑容。
这个余绍明,颇会讨女生欢心。
虽然上午很忙,但我还是见缝Сhā针回复他:“隔着雾最好、看不清更好,以免狰狞面目吓到你魂飞魄散。”
急诊室里的余绍明想必也很忙,但也见缝Сhā针回复我:“我乃钟馗大弟子,专为捉面目狰狞女妖精而来!”
有来有往,手机单发短信,已经发烫,如同我绯红的面颊。
中午到食堂吃饭,我故意找角落位置坐下。
果然余君又寻了过来。
我听着觉得心酸(1)
我听着觉得心酸,忍不住接着说:“人类不过是灵长类动物一支,自以为进化文明,实则不失原始本色,你看报章杂志,占最大篇幅的是什么?是吃,食遍中外,吃掉五湖四海。”
我越说越想笑:“这是动物最原始的欲望。其余便是打扮、美容、健身、纤体。这又是为着什么?吸引异性,传宗接代,食与性,仍然是文明的人类两大所欲,同猿猴有什么分别?
“那么愤世嫉俗的梁医生,世上有无爱情这回事?”忻怡忍不住用嘲笑口吻问。
我滔滔不绝:“人类始祖并不知道有爱情,男女在一起,同其他动物一样,不过是为着繁殖后代。”
忻怡大为震惊:“啊!”
“男方挑选伴侣,至今均把年轻貌美放首位,你猜是为什么?”
“肤浅。”
“年轻有生育能力,胸大可以哺|乳,盛臀代表盆骨健康,方便生育。”
“什么?”
“所以玺彤这样前凸后翘,年轻的葫芦身段,自然吸引异性目光。这不过是人类为着繁衍后代的本能!”
“气质、文化、学识、内涵呢?不要把女人比作生育机器。”玺彤无端被我攻击,抛出新问题。
“那是近代的事,人类文明之后,要求渐为繁复,不但希望有后裔,且要质素优秀的子女,需要配偶带来良好因子,像努力、勤学、大方、平和这些,这才开始注意女性内涵。古人不是一向推崇女子无才便是德吗?所以玺彤这样身材一流,素质一流的女性,最适合现今男人口味,你还是赶快生儿育女,为人类繁衍优秀品种做最突出贡献吧,哈哈哈……”
“仍然是因为传宗接代?”忻怡大为折服地看着我。
“梁锦诗!你今日鬼上身。”玺彤甩我一个老白眼。
但是,随即都欷歔感叹起来,谁说不是呢?
“也许爱情就是人类为了将自己与动物区别开,强自虚构出来,满足自己虚荣心与自尊心的谎言。”玺彤语气懊恼,一副被古人欺骗的模样。
爱情到底是什么?一百个人就有一百种说法!而且相当一部分人,根本只当它神话传说。
每一个传世的爱情故事主角都已经作古,我们到哪里去探求究竟?根本无法询问当事人。
就算真有爱情。人类会进化,但人的本性依然拙劣,作为人与一般动物最大本性上的区别之爱情,更是亘古自私,千年不变。
尽管,和玺彤忻怡探讨了一晚上爱情的荒谬和不堪一击。
我一到家,便急匆匆打开电脑,与余绍明一边下棋,一边畅谈。不亦乐乎。
不管是爱情欺骗了我,还是我欺骗了爱情,总之,我轻飘飘乐在其中。
何况,我与余绍明根本只字未谈“情爱”,我们谈的不过是人间最琐碎之事。
突然,余绍明问:“锦诗,你知道周末医院组织我们到西岭雪山度假一事吗?”
“知道!”
“我看了人员编排表,一共分三拨人,按值班时间表排列。这周末,我与你这一组人一同出发,届时,我们可以一起游山赏雪!”屏幕上的字几乎让我眉开眼笑,笑出声来。
哇,有机会与余君把臂同游。
我赶紧敲击键盘:“^_^,我知道,小张小林也与我们一组。”
余绍明:“^_^,没关系,大家都是同事,人多热闹。不过山上天寒地冻,你要多准备衣服。”
“我有羽绒服,够厚否?”
“够了!但据说住在山顶,住宿条件有限,可有睡袋?”余绍明真是细心。
“睡袋?没有!很少旅行,没有这些装备!”我赶紧承认。
“山上寒气重,被褥多半湿润,睡袋必定派上用场。明日我陪你去买,我知道一处专卖户外用品小店,物美价廉!”
我禁不住从心里笑出声:“明天见!”
结果当晚,我便在山上游历一番,余绍明温柔体贴,让我在梦中也觉得与他同游是种享受。
如果现实与梦境可以融为一体,那就美哉!美哉!
我一直悲观地认为生命是一场幻觉,但是,这一次我希望这幻象能更美丽。
上午,整个人精神异常亢奋,心情十分愉悦,我极为耐心地为每个病人做好检查,一边见缝Сhā针与余绍明用短信聊天。
上洗手间的时候,我突然看见镜子里的我,面颊绯红,眼睛明亮,唇角上扬,有种难以言说的喜悦。
这神采飞扬的,是我吗?
我呆住了,看牢镜中人,萎靡的梁锦诗医生今日美丽得如同怀春少女。
我笑了,情不自禁地弯下腰,这多年前与志谦初初相恋的少女又回来了,我27岁的躯壳,刹那间年轻起来,难怪连刘晓庆那样的女人也说,恋爱是女人最好的化妆品。
我抿抿嘴角走出洗手间,手机短信又来了,我赶紧打开,酝酿片刻回复过去。
小张和小林也在为明天到西岭雪山的事情,雀跃不已,两个人一直窃窃私语。
中午,在食堂吃饭,余绍明又轻而易举将我找到。
当他在的时候,最乏味的午餐也变得可口起来。
等待中,时间过得分外漫长,好不容易才熬到6点钟。
我匆忙向接班医生交代了几句,便急急下楼,我甚至觉得电梯慢得像蜗牛。
一出住院部大楼,我便拔足狂奔,穿过梅花林的时候,那沁人心脾的香味立即扑面而来,令我心头一暖。
奔到医院门口,远远看见余绍明白色的车子停在左边,才缓下脚步,定定神,喘口气,故作悠然地走过去。
要是被他看见我急不可待想见到他,一路小跑的样子,一定会笑掉大牙的。我甚至可以想像他笑起来,邪邪的、不正经的样子。
我听着觉得心酸(2)
一上车,余绍明车里轻轻流淌的音乐,顿时让我绷紧的神经舒缓下来。
他斜斜看了我一眼,露出雪白的牙齿笑了笑,我竟有刹那恍惚。
“肚子饿了,到哪里吃饭?”余绍明一边发动车子,一边问我。
“你做主,有没有好推荐?”我偏过头望着他。
“知道附近有一家卖烧菜的餐馆还不错,要不要去试试?”
“好啊!”我爽快地回答,和志谦在一起久了,我对食物早就没那么挑剔了。
很快,余绍明带我到医院旁边一条小巷子,进到一间门口种有一排细细翠绿竹子的小餐馆里。
这小小餐馆,十分干净整洁,每一张四方桌上还铺着素条纹的嫩绿色方格子桌布,地上铺着淡绿瓷砖,非常雅致。最特别是小餐馆还有个十分别致的名字:“小竹居”。
土豆烧排骨、雪魔芋烧子鸡、香菇红烧肉、一道绿油油的白油菜,全都用考究的镶边白瓷碗端上来,香气扑鼻。
一入口,我才知道真是味道一流,每一道菜都十分香浓可口,各具特色,浓淡适宜。
我一连吃了两大碗饭。
余绍明一直含笑看着我:“很少女孩子这么爱惜食物,又不挑食!”
我对他耸耸肩,这些都是陈志谦同志训练出来的,以前我吃东西可是出名地难伺候。
付账的时候我才知道,这顿饭,不过16元钱,真是名副其实的物美价廉。
我吃惊极了,一直表示以后要经常来:“这么近,又如此便宜,中午完全不用吃食堂那些乏善可陈的菜式了!”
余绍明笑嘻嘻的:“好啊,以后你常常到这里来吃,我免费作陪!”
我爽快地点头。
接下来余绍明开车带我到东风大桥附近一栋小公寓,这公寓里竟然藏着一家卖户外用品的小店,店就开在家中。
所有的东西又好又便宜,余绍明帮我选了一床很厚的单人睡袋,又为我挑了一盏可以戴在头上的小照明灯。
从老板招呼他的熟稔的样子,看得出来,他是这里的常客,难怪他有结实颀长的身形。
“接下来做什么?”我捧着睡袋,仰着头看余绍明,他的侧面非常动人,有一种桀骜。
“看电影好不好?我好久没进过电影院了,听小林说你很喜欢看电影的。”余绍明回过头看我。
“是啊,不过平时都习惯一个人看!”我笑答。
余绍明眼中突然闪过一丝诧异:“一个人?”
“对啊,有规定一个人不能看电影吗?”我有些纳闷他的反应过于激烈。
“哦,当然不。只是奇怪会有人喜欢一个人看电影。”他有些不信似的。
我也懒得解释:“怎么那么多问题,到底看不看电影?”
余绍明耸耸肩,把他一肚子的问题甩在脑后:“好的,出发,去王府井影城吧!”
男人永远不会在一个问题上纠缠,一旦想不明白立即抛之脑后,而女人都是好奇心大过天,非要在一个问题上纠缠不清,往往钻了牛角尖而不自知。
其实没有什么好看的片子,只有一部《亚瑟王》正在热映中。
选位置的时候,余绍明绅士地让我挑选,我选了靠边的位置。
“怎么选这么偏的位置?”他忍不住问我。
“这样万一有事要出去,不会影响到其他人!”我答。
余绍明立即笑说:“现在的女孩很少有这份公德心!都抢着要坐最中间的好位置。有的人如果坐不了最中间的位置,宁肯不看电影呢,非常霸道。”一副心有余悸的样子。
我心中偷笑,这可不是我的习惯,这是陈志谦的习惯,只是跟他在一起太久,潜移默化变成我的习惯。
进放映厅之前,余绍明非常细心地问我:“要不要爆米花,买不买零食?”
我再次感叹于他的体贴,不过我回答:“不用了,我不喜欢在电影院里吃东西,一来会分神,而且不太卫生。”
“很少女孩子有这么好的习惯!”余绍明叹了口气,似乎想起什么。
我笑笑没说话,心想那不过是陈志谦教导有方,他最恨人看电影时在一旁窸窸窣窣吃东西,会影响他看电影,而且他总认为小小放映厅容纳数百人,空气不流通,一定藏污纳垢,会污染食物。
于是我不得不为他养成了看电影不吃零食的习惯。
多亏了陈志谦!
这个时候,他在干什么呢?
电影差强人意,勉强可以入眼,并没有我想像的那么震撼人心,倒是女主角非常美丽,身上阴蓝色的文身,有种分外的妖娆诡异。
余绍明看得很专注,明灭闪烁的光影中,他的轮廓更加分明。
我的手放在扶手上,余绍明也将手放过来,有好几次,我以为他要轻轻握住我的手,可是始终没有,只轻轻触碰到一下,如同被电击到,迅速移开。
无端端,我的心漏跳了好几拍。
突然,我心中一酸,想起了志谦。
记得有一年的夏天,在我的强烈要求下,志谦陪我去看《钟无艳》,是张柏芝、郑秀文、梅艳芳三位大美女领衔主演。
坦白说,我这个人素来没什么品位,虽然梅艳芳的反串,让我有被人强塞了只苍蝇在喉头的感觉。
女人反串男人,从叶童到林青霞,都让我感觉怪怪,一个女人搂着另一个女人卿卿我我,缠绵悱恻,实在有点令人倒胃口。但是见到三位美女如此明丽可爱,倒也觉得赏心悦目,值回票钱了。
电影演到一半,志谦突然起身离开,因为靠边坐,倒也没影响到其他人。
我以为他上厕所,也没在意。
我听着觉得心酸(3)
可是直到电影快要结束,我才发现,志谦还没有回来。
沉不住气,打电话给他,他竟然在电话中说:“我已经在家里了!”
我差点晕倒:“你怎么先走了?”
志谦冷冷地说:“如此烂片,如同垃圾,看它简直浪费时间,我为什么要留下来?”
“可你也应该知会我一声!”我有些恼了。
“你看得津津有味,我不想破坏你的兴致!”他还很有道理。
我气得七窍生烟:“难道这样就不影响我情绪了?”
志谦见我对着电话一阵咆哮,冷冰冰搪塞了我几句,就匆匆挂断电话。
我气呼呼地打过去,他竟然已经关机,让我连发气的对象都找不到。
看见旁边,一对对依偎在一起的情侣,我再没心情看电影,含着委屈的眼泪,自己打车回家。
至今,我也不知道《钟无艳》的大结局是什么样的。
只记得最后听到的一句话:爱情就是宁为玉碎,不为瓦全。
可惜,我偏偏喜欢瓦全,第二天,志谦的气还没消,我就已经主动送上门赔不是了。
恁地没出息。
可是玉碎有什么意思呢?碎玉又不值价,全瓦倒还可以挡挡风雨。
不过那以后,我喜欢看而志谦铁定不喜欢看的电影,我就再也不敢让他陪我去了,以免自讨没趣。
想起志谦,我有刹那失神,千万不要让他远在上海还能影响我的心情。
可是,看完电影,绍明约我再去喝咖啡,我竟没了兴致,推说累了,让他直接把我送回了家。
一到家,来不及开灯,我就扑到床上,深深吸了口气,被子里有浓浓的志谦的味道。
这味道熟稔得让我心慌,我突然很想志谦,渴望抱紧他,分享他的体温。
我迫不及待地拨打了志谦的电话,志谦已经睡了。
他有好习惯,每日一定按时上床。
“锦诗,还没睡觉?”听着他满是蒙眬睡意的声音,我觉得十分窝心。
“还没有,明天要到西岭雪山去,同事带我去买了睡袋!”我亲热地对他说。
“哦,那你更要早点休息!”志谦还记得关心我。
“我知道!”
“我想你了……”我对着电话撒娇。
“哦,我也是。今天很累,早点睡吧。”志谦明显敷衍着我。
接着,不容我多说,他在电话那头亲了我一下,把电话挂断。
“喀”一声挂线声,如同一盆雪水把我从头淋到脚,满腔滚烫的思念,刹那间被浇得透心凉。我又能怎么样呢?只得叹口气,坐在无边的黑暗中发起呆来……
等我醒来,才发现自己昨晚竟然和衣躺在床上睡着了,手臂因伏在床上,被脑袋压着,已经麻木,如同被万只蚂蚁啃噬殆尽,整条手臂形同虚设,完全抬不起来了。
窗外的天空已经隐隐泛起鱼肚白,我看看手机,已经是凌晨6点过了。
我挣扎着,褪去衣衫,用滚烫的热水沐浴,才缓过劲来。
我一边敷面膜,一边收拾行李。除了一些必需品,想起头天余绍明的提醒,我又戴了两双备用的羊毛袜子和一条柔软的毛巾。
不打无准备的仗,这个世界,永远说不清楚意外什么时候会蹦出来吓你一跳,有准备,有计可施,总好过两手空空,一筹莫展。
考虑到山上冰天雪地,我特地穿了一件水红色的三翻领开司米毛衣,一条贴身的怀旧色牛仔裤,外面套一件中长的白色羽绒服,还穿了细羊绒的毛袜子,为了走路方便,我穿了登山的小羊皮矮靴,同款的淡粉色羊毛围巾、手套、帽子,把整个人都裹得严严实实。配上明丽而不浓艳的妆容,我觉得自己简直无懈可击。
匆匆灌自己喝下一杯热巧克力,整个人都暖和了,连脸色都红润起来。
冬天,一切温暖的东西都能焕发生机。
9点整,医院的大客车已经等在了门口,车里已经坐了一小半人了。
我选了靠窗的位子坐下,四处张望一下,全都是我们这个值班表里的人,不过也有几个很面生,但是唯独少了一双会笑的眼睛。
我的心沉了沉,兴致也有些减退,慌忙掏出手机给余绍明发短消息:“你怎么还不到?”
不到一分钟,短信回过来:“请抬头!”
我略微一抬眼睛,余绍明已经站在车门口,正对着我眨眼睛。
他走上来,有些迟疑——好不好坐在梁锦诗身边?
还没等他决定,小张也到了,她兴奋地冲余绍明打个招呼,然后她看见我,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挤上前,坐到我旁边:“梁医生,我和你一起坐!”
我看见余绍明无奈地冲我摊一摊手。小张还没察觉,自顾自地说:“余医生,你坐我们前面的位置吧,顺便帮小林占个座位,我们几个人比较熟,坐在一起没那么闷。”
小张絮絮叨叨把一切都安排好了,余绍明只得坐下。
虽然,我满心期冀余绍明可以坐在我身边,不过想一想,他坐在前面,又可以避嫌,又不必距离我很远,也就安下心来。
很快小林也到了。10分钟后,车子出发。
平时大家在医院里都很严肃,今日出来休闲,一个个都很放松,还有人轻轻唱歌。
司机好心地放了印度风情的迪士高音乐,这充满异域色彩的音乐正是我和余绍明在MIX初相识时所播放的。
果然,如同心有灵犀,余绍明回过头来,深深望了我一眼。
那眼睛里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愫,我的心狂跳起来,为了掩饰这一刻的窘迫,我轻轻回了他一个“了然”的微笑。
车窗外天空阴霾,两旁的景物全都飞快掠过,只捕得模糊轮廓,一闪即逝。
我听着觉得心酸(4)
青春也是这样,红颜弹指老,刹那芳华。
我突然明白及时行乐的重要性,趁肉身尚能承受,尽情享受欢愉,否则过时不候。
一路上,小林显得特别兴奋,不知道是否余绍明坐在她旁边的原因,她不时回过头来和小张说话,又抢着讲笑话给大家听,逗得周围的人前俯后仰。
我含笑听着,保持缄默。
志谦最怕女人话多,我习惯恒久沉默……
相反,一向话多的小张今天则一直很少说话,而且脸色苍白。
余绍明真是细心:“小张,怎么,身体不舒服?”
小张点点头,眼睛里都呛了眼泪:“我晕车,不习惯坐长途车!”
余绍明赶紧拿出自己的保温水杯,倒了一小杯给小张让她喝下:“小张,我们换个座位吧,我这里靠窗,你把窗户开一道缝,风吹进来要舒服一点。”
小张立刻感激地笑笑,和余绍明换了座位。
当余绍明坐到我身边时,我闻到了淡淡的、带有烟草味道的“高夫”香水的味道,我还记得这款香水是梁朝伟做的广告,在这味道里,余绍明的笑容越发与梁朝伟相似。
我突然紧张起来,下意识手握成拳,指甲掐得手心生疼。
反而余绍明,气定神闲,处之泰然。
他开始和我絮絮聊天,讲一些自己过去旅行的趣事。
我打量了一下四周,也有男医生和女医生坐在一起的,我和余绍明坐在一起并没有什么特别,也就镇定下来。
渐渐车绕过大邑县,一路慢慢开始进山。
顿时空气清新起来,清冽异常,过了花水湾温泉,遥遥可以看见前方山岭上,覆着厚厚的积雪,白茫茫一片。
车内不少女医生都欢呼起来,连小张也好了,不顾寒冷把车窗打开……
很少看见雪的我,也激动了,涨红了脸对余绍明说:“看,山上全是雪呢!”
余绍明往车窗外看去,天空阴沉沉,密布乌云。
“看天气,山上正在下一场大雪呢!”余绍明笑着说。
“是吗?”我更加激动,期待着等一下可以看见纷扬的白雪。
记忆中,成都已经整整9年没有下过雪了,我的眼睛如同久旱的沙漠般,渴望着可以看见飞雪。
我一直固执地认为,冬天的山里若是不下雪,只有些残山败水,似一名贵妇人出席盛大宴会却没有化妆,令人总觉有所欠缺。所以冬天的山需要雪来修饰。
雪一来,立时便有不同的景况:低眉垂首的冬天马上便活了起来,变得含情脉脉,无限风光。
“才见岭头云似盖,已惊岩下雪如尘;千峰笋石千株玉,万树松萝万朵云。”
“六出飞花入户时,坐看青竹变琼枝。”
越靠近山,气温越低,我们也越兴奋。
很快车到两河口分叉,右边是去后山滑雪场,左边去前山茶里坪,我们这次旅行的地点是前山,医院在山脚订了一家度假山庄。
车开进度假村,我们鱼贯下车。
这时已经是中午时分,我们早已经饿了,全都不顾仪态,冲进餐厅。
幸亏饭菜已经准备好,10分钟后就开饭了。
我、小林、小张一行人坐一张桌子,在小张的盛情邀请下,余绍明和我们心内科的柯忺宇医生、心外科的林鉴医生也加入到我们这一桌。
小张得意地说:“看,全医院最帅的三名单身男医生都在我们这一桌了!”
我留意了一下,余绍明大方俊朗,柯忺宇儒雅温柔,林鉴是典型的阳光男孩,的确是医院外形最好的三名男士。
餐厅准备了不少野菜,十分开胃,我吃了足足两大碗饭。
余绍明大方地照顾着每个女同胞,当他把我喜欢的蕨菜炒肉丝特地调放到我面前时,也没有引起别人的怀疑。
想到他为了照顾我,不得不顺带照顾小张、小林她们,就觉得特别窝心。
我特意对他含蓄地笑了笑,他调皮地对我眨眨眼睛。
吃过饭,和我们一起来的副院长招呼大家到会议室开年终总结会。
我们按照各自的科室分开坐好。
我听着觉得心酸(5)
会议冗长,内容也老生常谈,几乎所有的人思绪都被外面的雪山所吸引。
我低着头想心事,突然短信来了:“小朋友,看你心不在焉的样子,小心被院长发现!”
我笑着给余绍明回过去:“是啊,心都野了,早到山上撒欢去了!”
于是,一来二往,我们开始互发短信,沉醉拇指游戏当中。
终于下午3点,会开完了。
所有人都松了口气,大家欢呼雀跃。
成都人的劣根性显现出来,有近一半的人,冲进棋牌室,开始斗地主、打麻将……
麻将、扑克、骰子……我全不会。
人生本来就是一场赌局,何必局限于牌桌上?择业、交友、恋爱、结婚、生子……哪一样不靠运气?都是技术含量极低的事。
不过还好,有不少年轻医生、护士,都愿意尝试登山,到深山中领略雪景。
我、小张、小林和余绍明、柯忺宇、林鉴组成一组,开始往山上走去。
走到山脚下,开始有细微的雪末飘扬下来,石梯上有薄薄一层积雪,因为被很多人踩过变成冰片,显得十分湿滑,我们都小心翼翼地走,颇有点举步维艰的味道。
好几次我们三个女生都差点滑倒,幸亏身边三位男士及时出手相助。
还是柯忺宇细心,他很快发现路边有一家小店,卖冰爪,我们赶紧各自买了一副,套在鞋上,果然,走在雪地里,立刻健步如飞,十分稳妥。
小张激动地拉着小林直往上跑,我们尾随前行。
虽然山路比较平坦,石梯也很平缓,但是我们平时缺少锻炼,渐渐觉得体力不支,并且全身冒汗。
走到蛙潭,石梯两边的山上树木多了起来,尤其是松树一片连着一片,树梢上开始积有白雪。
初时,雪淅淅沥沥,细细密密,后来慢慢地聚集,铺得地上一片绒白,厚厚实实的……
走到半山腰,雪花已经鹅毛般大小,一片片飘落下来,悠扬而从容,我的睫毛上、帽子上全黏满了雪花。
整个山崖全都被白雪覆盖,密密实实地包裹起来,成为一个银装素裹的世界。
我们全都被眼前这美丽的景致震惊了,一个个屏住呼吸,只听得雪簌簌地落下来,落到树梢上、落到山脊上、落到结冰的溪流中……
整个山谷中,万籁俱寂,只有簌簌雪落声……
一些冰缝中,还有一条条的冰凌,晶莹剔透,十分趣致。
路边偶然有行人经过,都忍不住对我们这一群人侧目。
全都是俊美、有素养的年轻人,在别人眼中该是非常登对的三对情侣吧。
我偷偷想,看着身边高大的余绍明,心里有种按捺不住的欢喜,隐隐地,我自己也知道,这欢喜是为了如此出色的男人竟然唯独给自己青眼吧。
女人总是这样,希望优秀的男人对世间所有女子都不屑一顾,唯独对自己青睐有加、死心塌地,情有独钟……似乎这样便能衬托出自己多么与众不同。
只要是女人,都逃不过这种情结。
再往上走一点,雪更大了,甚至有点凄惶迷离,仿佛不是人间。
我们都有些饿了,中午那一餐饭,早在抵抗寒冷与剧烈运动中,消耗干净。
幸亏路边有两名山妇在贩卖烧烤。
所有四川境内的名山古迹中,都少不了这沿途贩卖手工艺品、当地特产、小吃与烧烤的山民,因为他们,旅途也增添别样的滋味。
远远闻到烧烤浓烈的香味,我们全都忍不住食欲大增,腹鸣如鼓,冲将上去。
那两名妇女,衣着极为单薄,只穿毛衣薄外套,丝毫不畏惧寒冷,而且面色黝黑红润,声音洪亮,十分热情。
小小烧烤炉摆着老腊肉、香肠、麂子肉、獐子肉、野猪肉、羊肉、牛肉、鸡翅膀、土豆、藕片……品种不多,胜在有几味野味。
小张、小林、林鉴赶忙张罗起来,挑选着食物。
切成薄片的肉,见火便嗞嗞作响,渗出金黄|色喷着浓香的油,妇女笑着操持起来,动作娴熟,在肉上撒上盐巴、味精、花椒末、海椒粉、孜然、八角、混合香料……
整个山谷中都是浓烈的香味,我们捧肉大嚼,味道鲜美,夹着雪花,吃在嘴里顿时变成|人间少有的美味。
余绍明悄悄在我耳边说:“如果这个时候,能喝一杯芝华士更完美。”
我侧过头仔细一想,芝华士独有的馥郁芬芳,夹着水果的清甜,带着浓浓的烟熏味道,的确十分配合这口味浓重的烤肉。
“甘露咖啡甜酒也不错,这款餐后酒,胜在咖啡味够重,有一点甜,又带咖啡的微涩,也很配合。”
余绍明露齿一笑:“也不错,不过稍微甜腻一点。”
我莞尔,人生本就太多苦楚,喝甜腻一点的酒,算得了什么?根本不足为过。
人应该在适当时候,多给自己一点甜头,否则漫长人生,岂不只有荆棘?
余绍明,你便是我的甘露咖啡甜酒,我不会觉得你太甜腻,我懂得及时享用。
我含笑不语。
余绍明眼底有一抹精光闪过:“你总是这样,好像有很多话到了嘴边,又强自咽回去,让人无限遐想——这小女人,吞咽回的那句话是什么?”
我脸微微一红,撇过头,没有说话,生怕被他窥破。
我们继续前行,天色渐暗,雪更加凄迷,一片片妖冶地飞满山谷。
已经6点钟了,我们还没有到山顶。
糟糕的是,医院为我们订的住宿地点在山下。我们已经上到山顶三分之二处。
山民告诉我们,再前行1公里,可到獐子崖,否则下山还需至少三个钟头。
余绍明与我们商量,决定不下山,暂时住在獐子崖的接待处。
到了接待处,天色已经转为浓黑,我们才发现,这里住宿条件十分简陋。不能沐浴,房间里没有卫生间,卫生条件在我们这群医生眼中简直堪忧。但已经骑虎难下,我们只得住下。
人生的赌局(1)
住宿区是木屋,我们选了三人间,正好两间房子,每间只需50元,十分便宜。
但便宜无好货的道理四处通行,果然房间一点也不隔音,隔壁一点点响动都听得见。
林鉴笑嘻嘻说:“那不是小林晚上呓语,我们全都听得见?你小心说梦话,说出你暗恋谁!”
小林笑着扑上前追打林鉴,林鉴躲在柯忺宇身后,小林打不着他,急唤小张帮忙,四个人嬉闹不已。
闹腾了好一会儿,才各自进房间收拾东西。
余绍明十分细心,专程走过来嘱咐我们,吃饭前,先把电热毯打开。
我们三个女生,这才发现这里虽然陈设简陋,但竟然每张床放置了电热毯。我们赶紧把电热毯打开,把半湿润的床单被褥烘一烘。
突然,我手机短信响起来,我打开一看,是站在我旁边的余绍明发的:“把你的睡袋拿出来铺上,一并暖热,睡觉时才不会冷!”
这样体己的话,的确只有发短信才行,若让小张、小林听去,指不定多出什么是非。
我赶紧把睡袋拿出来铺上床。
一看见我的睡袋,小张、小林就怪叫起来,羡慕不已:“梁医生,你可以放心睡个好觉了。我们就惨了,被子指不定被什么人睡过,干不干净啊?想得我浑身起鸡皮疙瘩,直发痒。”
我笑了,低着头,一脸满足。
放好东西,我们到楼下吃饭,由于天色已晚,我和余绍明还把各自的头灯带在身上。
餐厅在破旧楼房的底层一间四面透风的大厅里,就着一盏昏黄老旧的墙灯,我们狼吞虎咽,如风卷残云一般,把一桌没滋味、没热气的饭菜胡乱吞下肚。
晚饭后,我们要求老板烧几瓶开水给我们送到房间里。
谁知,老板娘竟然扯一扯老板的衣服对我们说:“想用开水?自己动手烧,我们可没空,要回房间看电视了。”说完,老板娘扯着老板转身走掉。
我们全都为之气结。
冰天雪地,夜间尤其寒冷,我们又都在雪地里走了一整天,十分疲乏,晚上吃的东西又都是半温热的,完全不足以让人取暖,现在所有人身体都冻得似一块生铁,手、足已经冻得生疼。
尤其是小林,穿得又不够厚,小张的运动鞋也已经被雪弄湿了。
不能沐浴已经够痛苦,如果脸、脚都不能用热水洗一洗,人是会疯掉的。
见我们全都一脸怨气,余绍明赶紧说:“桌子旁边有个烧蜂窝煤的炉子,还没有熄火,可以用来烧水,我来加个煤,应该可以烧一壶开水吧!”说着余绍明开始动手,林鉴与柯忺宇赶紧过去帮忙。
在燃烧得通红的旧煤上加上一个新煤,然后在炉子上放上水壶便成功了。可是用蜂窝煤烧开水,十分费时。小张、小林已经冻得吃不消了,余绍明见状,便嘱咐她们先到楼上,躺上床暖一暖。可是两人都不肯动,扭捏不已。
原来整栋楼,只我们两间房住了人,她们害怕,不敢独自上楼。
林鉴便自告奋勇陪她们一起上去。
余绍明笑说:“你们都上去吧,烧开水又不是打老虎,哪用那么多人!”
我看他一眼,不想把他一个人留下,但又不好意思主动留下来陪他。
正为难,小张提出:“梁医生,你留下来陪余医生吧,我们刚好四个人到楼上打牌,反正你也不会玩牌,不如在这里看看余医生有什么需要帮忙的,或者陪他说说话也好,整个接待站,只有我们几个人,挺怕人的!”
我立即松口气:“好的!我一定留下来保护余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