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恋爱的季节/ 空气里都是情侣的味道
——《孤独的人是可耻的》
“美好七夕夜,浪漫无罪,孤独可耻。真爱之家,与您相约。”
差点误机的筱和和找到自己的座位刚刚坐稳,便收到一条不知是交友网站还是新开饭店的垃圾广告。她百无聊赖地删掉。
原来今天是七夕,讨厌的节日。
小时候,牛郎织女故事曾经骗走了她很多的眼泪。现在想想,幸好他们一年只见一面,爱情才得以保鲜,否则早不知哪辈子就分手了。
对了,她怎么就那么容易上当呢。俗话说天上一日人间一年,这两人分明天天都见面,有什么好可怜的。
她的手机电池符号开始示警,马上要没电了,而空中小姐开始温柔地提示大家关掉通讯设备。
“亲爱的小宝,老娘20:00到机场,速速前来接驾!” 和和迅速利用最后一点电和最后一点时间输入一条短信。
郑晓宝是她同事,已经跟她真真假假地示好了不下二十回,她出发前又诚挚万分地说等她回来时要接机请吃饭,她没当真。
不过刚才被那条广告一刺激,她突然很想找个男人一起蹭个七夕节。这些年来,她似乎交了好几个男朋友,但印象里怎么就从来没有人陪她过情人节或者七夕节呢。
筱和和背不下郑晓宝的手机全号,所以认真地翻着号码簿。终于找到了,结果旁边乘客一个大转身,胳膊肘碰到她,和和手一抖,就按了“发送”键。
“对不起对不起。”邻座女士说。
“没关系。”和和客气地微笑,随后她惊愕地发现,手机屏幕显示的发送内容竟是“郑谐”。
怎么会这么搞啊。她手忙脚乱要取消操作,手指还没触到键,屏幕已显示“发送成功”。
见鬼了,谁让她认识的姓郑的人不多,郑谐的名字与郑晓宝的又恰好是挨着的。
和和用手背抹了一下额头,立即给郑谐拨电话试图解释她发错了,响了三声仍无人接听,随后听筒里传出两小节像泄气一样的铃音,她的手机断电关机了。
筱和和欲哭无泪。她向来马马虎虎,又很少出远门,这次忘了带备用电池,昨晚又忘记充电了。怪不得郑谐常常数落她。
但愿他不要误会。虽然她很淘气很胡闹也常常招惹他,可是基本分寸她还是能够掌握的,她什么时候敢跟他这么没大没小啊。
转念又想,或许郑谐根本看不到短信内容。他好像从来就没有回过她的任何短信,谁让她总是发一些很没营养的内容给他呢,说不定见到以她的名字发来的短信就直接忽略了。因为如果是急事,她会直接拨他的电话的。
今儿是七夕夜,理论上讲,郑谐应该不会一个人过。这种时候他多半手中葡萄美酒夜光杯,对面美人如玉艳如虹。虽然美人再艳美酒再香也不见得他会心满意足地微笑,但至少应该没空计较她的又一次乌龙。
想到这儿,又困又累的和和安心地歪头睡去。不过在睡着之前,她隐约地想起,郑谐小时候似乎有个小名也叫“小宝”……真是糟糕,睡都睡不稳。
夜晚的机场依然熙熙攘攘。筱和和邻座的年轻女子一出检票口便投入一个向她大大张开的怀抱。
这么热的天,抱得那样紧,也不怕中暑。
她不是忌妒,绝不是忌妒,她只是听说最近新一轮流感来势汹汹,医院的床位挺紧。
咦,怎么会突然想到医院呢?她讨厌医院的味道。
“筱小姐,这里。”刚出机场大楼,正思忖着坐公交车和打车哪个性价比更高,突然听到熟悉的声音。定睛一望,原来是郑谐的贴身司机小王。
筱和和吃惊不小,左看右看:“郑谐……哥哥也出差?要不就是……”郑谐的第X号女性朋友?她及时吞掉这半句话。
“我是来接筱小姐的,请上车。”
筱和和抬头望一下天。月朗星稀,这夜色挺正常的嘛。
上车才得知,郑谐下午开会时突然失声,原来是高烧所致,被紧急送往医院打吊针。
又累又倦的筱和和只考虑了半秒钟,就决定去表达一下人道主义关怀。
毕竟她与郑谐有二十五年的亲密交情了。在她的印象里,医院那种地方,除了查体,基本上他每隔三四年才进得去一回。郑谐比她更讨厌医院。
医院不比迷宫好多少,七折八拐终于到了目的地。真是腐败,发个烧而已,竟住在传说中的高级套间。
郑谐倚坐在床头,衬衣有点皱皱巴巴,手上挂着点滴,脸色有一点苍白,但眼神清明依旧。见她进来,表情没有半分波动,用另一只手指一指病房墙边的软座长椅,示意她坐下。
郑谐的首席秘书韦之弦坐在他床边的方凳上,将笔记本电脑摆在床头柜上,尽心尽职地按上司口述作记录。
郑谐的嗓子果然很沙哑,配上他此刻苍白的肤色,泛红的唇,不若平时整齐的头发与着装,有一种歌特式颓废的美感。
无聊的筱和和职业病发作,对郑谐目前的样子做出如下定论。
如果不是怕郑谐会瞪她,她其实很想将他现在这副样子立即描下来作素材。
郑谐说话很专注,韦之弦记得很用心,时不时轻声Сhā一句,替郑谐讲完整句话,真是体恤上司的好秘书。但经济术语之于筱和和宛如念经一般,她双脚并拢双手搭膝装作淑女模样安静地坐了一会儿,发现根本没有人注意她之后,又倒在长椅上睡着了。
她实在是累,出去作培训一天上八小时的课,比上班辛苦多了,而她又水土不服,没吃过一顿饱饭,没睡过一个好觉,刚刚还在飞机上窝了三小时。
和和因为有人往她身上盖衣服才悠悠醒来。她揉揉眼睛,看清是气质优雅大方的韦秘书。
韦之弦温柔地微微一笑:“筱小姐,我正准备走。送您一程好吗?”
她还没搭话,床上的郑少爷已经开了尊口:“不用。等我打完这一袋水,和和跟我走。”
“医生让您今晚留院观察……好的,您注意休息。郑总,这是您的手机。”韦秘书说罢从口袋中掏出郑谐那支很耀眼的白金限量款手机。
怪不得天上下红雨,接到那种短信竟然还派人去接她。原来她的短信是被韦秘书接到了。
不过这下子更糗大了,真失面子。糟糕,韦秘书有没有把短信删掉呢?
离开时穿过这间独立病房的外间。地上桌上摆了几个花篮,姹紫嫣红,五彩缤纷,香气缭绕。
只是发个烧而已,又不是做手术,这花送得太谄媚了。
和和弯腰提起装饰得十分别致的一个篮子:“这个漂亮,送我。”
郑谐揪住她的领子把她提起来:“放在医院的花,不吉利,也不干净。”
“今天七夕节,我都没收到花呢。”和和费劲地想挣脱他的魔爪。
“一会儿到外面买给你。”
“拿这个比较省钱。” 和和坚持。
郑谐这个病人,明明刚才还一副病恹恹的样子,此时却身手敏捷地一扯一带,和和也没搞清他是怎么弄的,总之一转眼工夫,她的花篮脱了手,人也被扯出病房外。
会几招功夫很了不起啊,不去跟外国人搏斗以扬国威,或者跟地痞恶霸打架以正社会风气,却总是大材小用地来对付她。
和和一边被郑谐扯住了手腕往前拖着走,一边不甘心地回头凝望她相中的那只漂亮花篮,她还没来得及弄明白那些花是怎么Сhā的。
和和上了车又陷入半睡半醒的迷糊状态,隐约听郑谐说:“把空调开小一点。”
车子急转弯时,她一头撞到玻璃上,哎哟了一声,又醒了。
借着射进车内的灯光,她扭头看见郑谐苍白着脸,没精打采。他皮肤本来就白,此刻更是近乎透明,标标准准的小白脸,衬得一双眼睛更黑更亮,深不见底。
路痴和和辩了几秒钟方才发现车子正直直驶向她所住的西区,其实刚才那医院离郑谐平时住的那豪华公寓更近许多,只要十分钟。
“王哥,先送郑……谐哥哥吧,我不急。”
“我今天也去那边。”郑谐倚着靠背闭上眼前下达指令。
别误会,郑谐说的“那边”,只不过是与筱和和同一幢楼,并且正好在她家对面,但面积却是她的房子的两倍大的那套他一年还住不满两星期的公寓。
筱和和生出不详的预感,连困意都没了。
果不其然,郑谐很顺理成章地随筱和和进了家门,把鞋子一脱,像吩咐佣人一般自然:“到我那边给我找套内衣和浴衣,再给我下碗面……烂一点,打一个鸡蛋。”头也不回地进了浴室。
真是……的!虽然他是病人,可她也旅途劳顿刚下飞机好不好?其实他随便招呼一声,会有整条街的年轻姑娘来帮他煮面伺浴,怎么偏偏那么喜欢支使她,又常常嫌她笨手笨脚。
筱和和在心里腹诽了好几句,终于还是揉揉鼻子,找出他家的钥匙,领命去也。
郑谐吃面,她去洗澡,顺便洗了郑谐脱掉的衣服。她就是这么没出息。
出来时面已经吃光了,连汤也没剩,碗却扔在水槽里。于是筱和和又老老实实地把碗也洗了。
回头不见郑谐,想来是回他自己家去了。穿着清凉睡衣趿拉着拖鞋摸黑进了卧室,把自己用力地丢进床上。
“啊——”
“啊。”
短的那声叫是郑谐的,长的那声是她自己的。筱和和恰好摔在郑谐身上。
她爬起来打开灯:“你睡错地方啦,这是我家呀。”
他在这儿洗澡尚可以理解,因为那边他已经有两个月没住了,大约担心水管里存水太多不干净,他有洁癖。可是他总不能因为那边的床两个月没睡过人,就来霸占她的床吧。
“唔。”郑谐答与没答一个样,声音里有浓浓的睡意。
“我睡哪儿呀?”
这回郑谐连声都不吱了,翻个身又睡过去。
他睡觉时蜷成一团,枕着自己的一只胳膊,把头埋起来,像小孩子一样。
和和立刻心软了,伸手摸了一下他的额头,已经不热了,但抹到一手汗。想起他因为发烧而进医院,她给他盖上被子,找到另一条薄一点的,又盖了一层。
然后她又从柜里翻出一床毛巾被,把自己卷起来,睡到客厅里的沙发去了。
都怪她家只有一张床,而郑谐那个又大又空的屋子,她才不要一个人在那儿睡,会做噩梦。
这样一个镶着浪漫符号的夜晚,她居然要如此度过。七夕夜都要遭虐待的,一定是王母娘娘的继女。和和睡着前自哀自怜地想。
睡到半夜筱和和冻醒了。
这见鬼的天气。天气预报明明说是三十度,结果到了晚上寒气逼人,那一层薄薄的毛巾完全抵不住冷空气。而她唯二的厚一点的丝被,都盖在郑谐的身上了。
筱和和爬起来,穿上自己的外套,又重新裹了自己躺下。可还是冷,并且这张软得过了头的沙发,平时瘫在里面耍懒挺舒服,但此刻用来睡觉,那真叫作折磨,骨头都仿佛变形。
眼见着客厅里的挂钟指向两点钟,筱和和身体和脑袋都疲倦,但是睡不着。她蹑手蹑脚地溜进卧室,想把郑谐身上的被子扯一条下来。
窗帘没拉。明亮的月光下,郑谐还是蜷着身子躺在床的正中间,睡姿一点也不像他清醒时那么贵气优雅,身上什么也没盖,两条被子都被他掀开了,但各有一半牢牢地压在他的身下。
又困又累又气恼的筱和和,扯了半天也没扯出一条被子来,又怕惊醒了他害他再睡不着,最后将被他压在身下的两个半条被子其中的一个半条重新盖到他的身上,她自己扯了另半条,直挺挺地钻进去,又直挺挺地躺下。不多久,竟然睡着了。
(2008年8月7日初稿,2009年4月6日修改版)
2-似是故人来(1)-修改版
人在少年,梦中不觉,醒后要归去。
——《似是故人来》
早晨和和被床头的闹钟吵醒,习惯性地要扔开怀里的抱枕,伸手去按掉闹铃,却发现自己的抱枕又硬又宽,还带着温度。
她醒来时通常需要很长时间才能彻底恢复神志,但此刻瞬间就吓醒了,想起昨晚郑谐如何霸占了她的床,她又如何地抢回一丁点失地。
但是她怎么能把郑谐当作大抱枕,搂着他的腰睡了好几个小时呢?他的背上甚至有她的口水。太糗了。
还好郑谐因为生病而敏感度差,他居然还没醒。
和和心惊肉跳地轻轻爬下床,把自己睡过的三分之一个床面悄悄地整平,蹑手蹑脚地打开门,迅速地溜出去。
十五分钟后,和和把刚从小区早餐店里买来的豆浆烧饼鸡蛋咸菜一一地在桌上摆好。
双人份。反正她自己本来也要吃早饭,顺便,顺便而已。
想了想,又很没出息地去对面找了郑谐的衣服和清洗用品。他很认品牌,只用固定的那几种,昨儿许是累了又不舒服,就顾不得细节,随便拆了一只她的买一赠一新牙刷就凑合着用了。
郑少爷很显然一点也没觉得换了个地方睡了一晚有多不适应,安闲自在如在自己家中一般。刚起床时还睡眼迷蒙,几分钟后就一身清爽地端坐餐桌边斯文地就餐。
由此可见,这人从别人屋里醒来一定是常有的事。筱和和在心里抹黑他,脸上的表情却是温柔乖巧:“觉得好点了吗?今天是不是还要去医院打点滴?”
“已经没事了,不去。”郑谐头也不抬。
“喂,这么大的人了还怕打针呀。”韦秘书昨天似乎说,医生让他留院观察两天。
“筱和和,你越来越没大没小,不加称呼就算了,你跟谁‘喂’呢。”
KAO,真是摆谱。这人小时候四书五经念多了,总喜欢在细枝末节的小事上管教她。但筱和和理亏,只好选择不说话。
郑谐低头继续吃饭。从小就有好家教就是和别人不一样,他吃饭喝汤从来都没有一点声响,关于这一点和和佩服得要命。
她就从来做不到。她吃饭时会咬到自己的舌头,喝汤时常常莫名其妙被呛到,面前会掉一堆饭渣渣,夹菜时菜会飞出去。
当然这些都是在他面前发生的。在外面她也会装,至少她知道尽量不要去动那些对她而言很危险的菜。
郑谐管教了她二十几年也没把她培养成真正的淑女,不知道为什么他从来没有失去过信心,而不是放任她自生自灭。
因为先把郑谐伺候周到了才走,和和上班时迟到了一会儿。
筱和和虽然是个胸无大志的人,但是她服从领导,团结同事,热爱集体,乐于助人,业务能力也不错,长得又清秀可爱,所以她人缘很好,很少有人为难她。
桌上放了一包糖,包装上是大大的喜字,显然又有同事登记结婚了。
和和在打一份出差报告,郑晓宝穿着凉鞋溜溜达达地晃过来。
设计人员就有这点好处,没有人管他们穿什么戴什么,像和和就可以上班永远不化妆
另一位郑先生往她桌子上一坐,将属于她的那份喜糖径自拆开,挑一颗剥掉糖纸丢进嘴里:“哟,和和小美女回来了。中午请你吃饭?”
“无事献殷勤。你又有什么事求我?”
郑晓宝弹一个响指:“整个公司属你最了解我。上午有空没?帮我把这张图按这个要求处理好发给这家公司,我要出去一趟。”随后他满意地又抓了两颗糖扬长而去。
和和想,这家伙,如此平庸又无聊,怎么昨夜居然会动了那种可怕念头要让他去接自己,并且想跟他共餐呢?虽然他长得还行,但是跟郑谐一比,简直就是云泥之别。还有行为举止,如果郑谐像贵族,那么这家伙就像流浪汉。
她也不是有心要把所有男人都跟郑谐作比较,因为多半都会被比下去的。可是她长这么大,郑谐是她最熟悉的男性,自然不由自主地就拿他当参照物。
哎,这事跟郑谐没关系。问题的关键在于,她怎么能产生要与郑晓宝交往一下的念头呢,虽然只有一瞬间,而且因为一场乌龙告吹了。一定是自己寂寞太久了。或许应该试着再找一个男朋友,看看这一回能不能处得更长久一些。
和和在电脑左上角开了一个小小的电影页面,戴上耳机,一边听着电影一边帮郑晓宝完成任务。
当时不顾郑谐的反对选了这家公司与这份工作,就是看中了非常舒适的工作环境与非常松散的管理,很人性化,很舒适,适合她这样懒散没志向的人。郑谐自己有理想有抱负,但他不能要求全天下的人都跟他一样。
当然,赶上公司任务紧急,关系重大时,和和也可以连续做上两个通宵,然后再大睡一天一夜来恢复元气。所以,和和觉得自己虽然没什么值得骄傲的,但也并不可耻,至少她能够养活自己。
她刚把签名改成“嫁个金龟婿”几分钟后,朋友苏荏苒就跳上来吐槽:“不是‘有情饮水饱’吗?才过了一夜你就思想成熟了?”
和和回复:“都是电影名字呀!影盲!”
苏荏苒:“金龟婿?你身边不是就有现成的?身材与钱财,容貌与礼貌,一样都不少,又知根知底。”
筱和和:“ZX呀?别闹啦,怎么可能?”
苏荏苒:“话别说太早,一切皆有可能。”
筱和和:“我们就是一不小心被绑到一起的蚱蜢而已。从小到大,我连白天做梦的时候,都从没想过要跟他有个啥。”
苏荏苒:“话别说太实太早了啊。我看那位对谁都客客气气冷冷淡淡的,偏偏就对你特不客气又特别上心。”
苏荏苒这话可说中了筱和和的痛处。她不长不短二十五年的人生,就是一部“郑谐小跟班”的辛酸史。
小时候,她总被骗着帮他查资料抄笔记这些小事都不算,连他去讨好别的女孩子,都要帮他代买礼物,充当联络员与快递员。
成年后,她升级为菲佣,临时秘书,有时甚至要充当冒牌女友。
他常年不住的房子她定期去查看交费以及找人打扫;他秘书不在身边而他突然想办公时她是临时速记员以及茶水小妹;他想甩掉女人但又没马上找到接任的,她就需要硬着头皮去充当那个得意洋洋的欠扁新人。
其他的都好说,只这一点令她苦恼。她最害怕某天他惹到的女人太过彪悍又痴情,直接泼她一身硫酸。
不过她也亏欠郑谐许多就是了。
五岁时,她害十岁的郑谐一只脚骨折。那阵子郑谐正与家里抗争要进少年武校,这下子他不得不按部就班地念书升学。
十岁时,她害十五岁的郑谐失去参加全国少年国际象棋友谊赛的参赛资格。本来他是非常有希望取得佳绩的人选。他都准备好出发,偏偏她急发肺炎,家中又没大人,他只好放弃机会,留下陪她。
十五岁时,她害二十岁的郑谐和他当时的女友分手。那女子打了她一巴掌,所以郑谐甩了那女子,可是她觉得郑谐似乎一直没忘记那女子,因为这些年他选女友好像总是那一类的。
二十岁时,她害郑谐丢掉一笔大生意。那时他新开的公司根基不稳风雨飘摇,而那笔生意占他们三分之一的年销售额。
筱和和折合了一下,觉得总归还是她欠郑谐比较多,所以怎么被郑谐欺负也不算过分,何况郑谐为她做过许许多多的事情。
人家男女之间的交往有个“七年之痒”,他俩这个却不知该算作五年那个啥。郑谐今年元旦那天很郑重其事跟她说:“和和,我们今年尽量少见面,少说话,少一点交集。”
因为今年又是“逢‘五’年”。再过两天,和和就满二十五周岁了。
中午筱和和收到一个快递包裹,嫩嫩的鹅黄|色及膝小礼服,保守款,同色羊皮凉鞋,连项链与发饰都一应俱全。
郑谐送的,韦秘书挑的。和和疑心郑谐根本忘记她到底多大了。她已经二十五,可是郑谐总是把她当十五岁来对待。
和和拨电话过去,郑谐说:“早晨你说今天下午放假是吧,陪我去参加一个宴会。”
“你的女性朋友们呢?”女性朋友,这是郑谐对“女友”的定义。
“没有合适的。”
“你还有好几个女秘书呢。”
“和和,听说今天下午宴会的点心全是北香斋提供的,又很多游戏,可以抢到很多奖品。”
哎,他真了解她。北香斋的点心总要排队才能买到,离她的住所与工作地又远,她一年也吃不上三两回。而且,她最喜欢玩游戏时得到的奖品,哪怕只值一块钱。
到了宴会现场和和就乐了。因为晚上就是奥运会开幕式,这宴会主题也迎合奥运,整个会场就是一儿童游乐场,各种型号的福娃和其他玩具摆得到处都是,空中飘着汽球与彩纸,纸上写着各种题目,就是个又能吃又能拿的游戏派对嘛,怪不得郑谐不找他那些无一不是气质型的女友和小秘,而坚持拖了她来。
再一细瞅,她就更乐。因为是奥运主题宴会,电子显示牌郑重地显示着倒计时。大概是会务组要求,男士一律是整齐的黑西装,白衬衣,红领带,女士们身上则只有红、黄、蓝、绿四种单色。这主办方忒有才了,一会儿若做游戏,可以直接按身上的衣服颜色分组。
郑谐去应酬,筱和和自得其乐,在彩纸中间穿来穿去猜中了一大堆问题,得了许多的奖品,寄存到服务台后,便专心致志地找东西吃。
角落里有人三三两两地聚作堆,一不小心就能听到有趣的八卦。
“程家跟钟家下月要有喜事了。上回为什么取消了?”
“正规说法是新娘子突然病了,真实原因估计只有他们自己知道了。”
“程家喜事连连呢,听说程二公子与前妻复合了。”
“啊?他什么时候离的婚?”
“他竟然结过婚?”
“你们火星来的啊?”
蹲墙角的结果是,不小心听到自己的八卦。
“今儿跟郑谐一起来的那女的是谁?新任?”
“挺可爱的,但不像他的口味。”
“想起来了,郑谐有个干妹妹,平时藏得挺严实。”
“大概就是这个。听说郑书记很喜欢她。不过看起来没什么特别的,也许个性不错?”
“郑书记?哪个郑书记?”
“看,你又火星了。”
原来社会精英与名媛也喜欢八卦啊,比她这等市井小民的程度厉害多了。
和和小心绕开他们,找了个最清净的角落,专心享受美食。
顺便找一找郑谐,不知道衣冠楚楚的他,是不是此刻也在积极地或被动地参与着八卦事业。
理论上不会,他连正常的话都尽量减少字数说,能省则省。当然,除了教训她。
和和一眼就看见郑谐,站在不远处的不起眼位置,与一位绝色女子说着话。
她可真不愿意承认,纵然这满场的流光溢彩衣香鬓影,郑谐仍是最出众的之一。他五官精致身材颀长,虽然平日里她经常暗贬他是小白脸,但跟这一堆堆阴柔又婆妈身上还香喷喷的男人们一比,她竟觉得,郑谐无论外表还是作派,都有一股无法言传的男子气概。
郑谐也看见她,跟美女打了个招呼,向她走来,顺便从她盘里取了一点东西吃。
筱和和看清郑谐手里端了一杯红酒,立即不高兴了:“昨天还在医院打点滴,今天又喝酒?”从他手中取过来,自己灌下去。最后一个动作是关键,她刚才有点被噎到了。
结果因为心虚喝得太猛,一下子呛到了自己,咳了起来。郑谐拍着她后背帮她顺气:“怎么还是没长进呢,壁花也当得没气质。场上有看得顺眼的人吗?帮你引荐。”
“没半个顺眼的,还不如你。帮我去拿杯饮料好吧。”自从蹲墙角偷听到自己的讯息后,她就藏在阴影中不愿出来了。
“公开场合别说这么没情商的话。自己去拿。”
“我拿过很多回,有人已经开始注意我了。我怕给你丢脸呀。”和和笑嘻嘻地说。
这厢她正耍着赖,头顶上响起一个极好听的男音:“阿谐,还活着呢。”
郑谐回头一看,笑了:“你都苟活于世,我怎么会死?”
郑谐很少跟人开玩笑,说话又这么不忌讳。筱和和从郑谐的肩膀方向望过去,正碰上一对清澈眼眸,带着温柔笑意,有一点熟悉感。
发现她的偷窥,那对眼眸笑意加深:“郑谐,这位是……”
郑谐把筱和和从角落里拉到光亮处:“这是和和,我妹妹。你以前应该见过。”
男子微眯着眼睛,似在搜索回忆,然后眼中有了然神色:“想起来了,就是你出国之前的那次践行宴。一转眼竟过去这么多年了。不过,和和你的样子可没怎么变。”
和和的神色罕见地现出了一点点尴尬,她把目光投向郑谐,郑谐也向她瞥过一眼来,她立即低下头。
“嗯,个性也像小孩子。”郑谐说。
男子并没注意筱和和的神色有片刻的异样,温和地说:“和和,你还记得我的名字吗?我是时霖。”
“石林?昆明?”筱和和机械地重复了一下。
“时光的时,雨林霖。”
“时先生。”和和把身姿站直微微颔首的仪态倒真有几分淑女风范了。她好歹也是上过多堂社交礼仪课的。
“不要这么客气。我比郑谐还要大一些,喊我一声哥就好。”
“时大哥。”和和见郑谐没有反对的意思,顺从地改了口。
(2008年8月初稿,2009年4月6日修改稿)
2-似是故人来(2)-修改版
筱和和对时霖印象不深。相遇的年代很久远,如果她没记错,七年了。何况,他是郑谐的朋友。
就像和和妈常常提醒她的那样,她与郑谐,从来就是两个不同世界的人。和和误打正撞进入他的世界,已是一种错位,万万不可忘记根本,一错再错,把灰姑娘以魔法虚幻出的华服真正当成属于自己的东西。
所以,对于通过郑谐认识的人,她向来都不深交。之于她而言,他们只有一个共同的名字,“郑谐的朋友”,如此而已。
甚至于对待和和就如同邻家姐姐一般的郑谐的首席秘书韦之弦,和和其实与她很投缘,但是在她的刻意下,到底只是君子交,而没成为亲密的朋友。
和和也承认,自己偏执的时候,有点接近病态。好在能令她偏执的事情并不多。所以多数时间里,她仍是那个笑语嫣然清秀可人大大咧咧与世无争的看起来比实际年龄小很多的小姑娘。
时霖与郑谐的其他朋友不太一样,看起来是个异类。他谦和体贴,散发出质朴干净的书卷气,迥异于郑谐身上那种纵使再低调也掩不住的咄咄逼人的贵气。
时霖与郑谐一起离去,和和望着他俩的背影发了一会儿呆,又继续去找东西吃。胃已经满了,可她没事可做,满场彩纸上的题目也被人猜完了,于是她在盘子里用切片水果摆造型,堆得很高,像一座宫殿,最后夹一颗樱桃作点缀。
那樱桃滑得很,从她的水果夹中嗤溜一下滑走不见了。和和很窘地四下里张望,还好没有受袭的惊叫声,也没有人在看她,于是她又夹一颗,又滑掉,这一次却是被正嘴角含笑向她走来的时霖用手给捏住了。
和和想找个地缝钻进去,可惜没有,她只好腼腆地笑笑:“时大哥,您这一招真厉害。”
“我跟阿谐当初在一个武校呆过几天,只学了几招三脚猫招式,比他差得远。”时霖边说笑着,边拿水果叉将一枚红樱桃稳稳地放到她的盘子里。
“刚才你积极猜谜时我就注意到你,正想哪家姑娘这么活泼又聪明,看起来还面熟,原来真的是熟人。”
和和不习惯被夸奖,羞涩地笑笑,很快又敛去,低头用水果叉拨弄着盘子。
场上适时地响起童趣的音乐,主持人配合地大叫大嚷,先是拍手歌,再来是兔子舞,重复一遍又一遍,正扎堆的绅士淑女们难得地放下矜持,纷纷加入到场子中间去。
满场闹哄哄,时霖并没注意到她的异样,“我们也去跳吧,十几年没玩过这种游戏了。”一个闪神间,她已经被时霖拉入舞池。
大家围成一个大圆圈,一男一女作搭挡。平日大家都少有这么幼稚的时刻,一堆人乐不可支,边跳边笑,热闹非凡,仿佛回到童年的幼儿园。
大厅内冷气很足,筱和和的小礼服是无袖的,裙摆又短,转到中央空调的出风口时,身上泛起一丝丝的凉意,可她的手心却渐渐黏湿,贴着时霖干爽的掌心时,有异样的感觉。
时霖扭头看她:“你不舒服吗?”
“没。怎么了?”
“你的手很冷。”
“哦,冷气太凉了。”
时霖把她的手握得更紧了一些,渡给她一些温暖。他的动作很自然,丝毫没觉得有什么不妥,或许是把和和当作小女孩了。和和也顺理成章地接受了。
整支队伍转了大半个圆时,和和见到不远处郑谐笔挺地立在墙边,一副漫不经心的神色,他面前有一位穿浅蓝色吊带裙的纤柔女子,正一脸景仰地与他说话。
他的目光投向和和他们,视线与和和对了个正着时,他突然用一只手搭在头顶上摆了个兔子耳朵的造型,弯了弯手指,笑得一脸无邪。和和白了他一眼,把头扭过去,不理他。
他在嘲笑和和小时候的糗事。
她从小就没什么音乐细胞,乐感奇差,幼儿园时班级要排一个小白兔拔萝卜舞蹈,人数不够就把她也凑上了。结果排练时好好的,正式演出时却因为过于紧张而找不到感觉,总比其他小朋友慢半拍,事后和和哭得死去活来,觉得特难堪。恰恰郑谐也在场,他竟然还记得,还不忘糗她一糗,真是可恶极了。
和和身上有股犟劲。经过了这样一场深刻的惨痛,和和用了很大力气来弥补她生命中这最短的一截木桶片,有几年,她把大半的业余时间都用来练习节奏,结果高中毕业时,她居然可以充当校乐队的鼓手了。这是她不思进取的人生中最积极进取的事之一,得到了郑谐的多次表扬。
这样回想着往事时,和和的不安情绪便渐渐平静下来。
宴席散了,大家陆续离开。
郑谐从几个年轻男子那边脱身出来:“时霖,改日再联络。和和,我们走。”
那边便有人叫:“阿谐,别溜那么快啊,哥们儿好久没凑这么齐过了。”
“我先把和和送回去。”
“妹子也跟我们一起去玩吧。”
和和低声说:“我自己打车回家,你不用管我。”
“穿成这样子打车?”
“我可以送她。” 时霖说。
“那就拜托你了。”
郑谐的皮条客作得一点也不高明。
他总是教育她,女孩子不能随便上陌生男人的车,如果是很晚,连熟悉男人的车都不要随便上。换作以前,他会让司机来接她,结果今天他不经她同意就急急地把她推到“陌生男人”的车上。
是他觉得时霖特别的无害,还是她乍见时霖时奇怪的反应让他误会了什么?
要么就是前两个月她交那个男朋友时,郑谐的态度导致了她和那人的分手,现在郑谐想要赔个男人给她?
和和坐在时霖车上,车后座塞着一大堆她因为猜谜和答题得来的奖品,大大小小的一堆奥运福娃。
“聪明的姑娘。”时霖赞她。
“别人都在聊天,只有我无聊,就去猜题了。”
“我记得你当初学的美术,没改行吗?”
“算是没改吧。我在广告公司作设计。”她指一指路边一块广告牌,“就是那家。”
“怎会这么巧?我这次回国做个课题,就打算找这家公司。”
“真的吗?我们公司在业界名声不算响。”
“我在杂志上看到一组广告,非常喜欢,就决定用这家。阳光小屋那个主题,你也见过吧。”
和和点点头,又露出羞涩的娇憨表情。
“天,那设计者不会是你吧。”他看了和和一点,已经能够肯定自己的判断,“果然很巧。和和,你是有才气又有灵气的设计师。”
“那个系列客户不是特别的满意,但又没有更好的,时间很急,就凑合着用了。郑谐哥哥总说我不学无术。”
“那可是这些年我最喜欢的广告之一。郑谐那家伙轻易不会夸人的,如果他真觉得谁不学无术,他根本就不会讲出来了。”
时霖按和和的要求把车一直开到了海边。她的朋友苏荏苒正在那儿带了一群福利院的孩子玩耍。荏苒没什么事情,最近做了福利院的义工,有空就去陪伴这些弃儿。
和和将一大包玩具送给了那些孩子,又陪着他们做了两个游戏。她穿着礼服,又送来礼物,几个年纪特别小的孩子口齿不清地喊她“仙女姐姐”。
她没有在那儿停留太久,时霖在等她,而且她的裙子在会场里虽然很低调,但到了户外就很招眼。
时霖陪她往停车场走时,她又变出两个小小的福娃,把其中一个递给他:“这个送给你。”
“谢谢。我很多年没收到过这种礼物了。”
停车场很远。这是旅游旺季,内陆的外地游客喜欢这个季节到海边度假,时时有高贵的名车从他俩面前一掠而过。
又一辆车从停车场开出来,慢慢地启动,加速。和和盯着那辆车发着呆,竟忘了向一边躲闪,亏得时霖拉了一把和和,否则险些要蹭到她。
那车开出几十米,堪堪地停住,又倒退。有人下车,不知是要找碴还是要道歉。
“筱和和?”车上下来的居然是正宗帅哥一枚,此时表情讶然。
“岑世,好久不见。”一天遇上两回旧交,她出奇的镇定。
岑世的笑很有感染力:“和和,你的样子一点也没变。这位是……”
“一位朋友。”和和不卑不亢地回答。
岑世与时霖握手,交换名片,又递给和和一张:“和和,我在这儿会住一周,或许还可能在这儿工作一阵子。记得给我打电话。”
“好。”
“你不给我留电话吗?”
“我没带名片。”
“那给我的手机拨个号码吧。”
当着时霖的面,和和只能顺从地掏了手机,按着名片的号码拨出去。岑世直到手机响起,拿出来看了一眼,才满意地告别离去。
车上的筱和和沉默着,搂着一只抱枕,不时低头用手抹一下眼睛。
时霖侧脸看去,竟然发现她在无声地流泪。
他递过去面纸,没说话。
和和擦了擦眼泪,自己开口解释:“对不起。我想起刚才那些孩子们,有点难过。”
“海边那些?”
“嗯。他们都是被父母遗弃的孩子,有几个刚出世就被遗弃了,因为身体有一点残缺。可是你看他们多可爱,就像小天使一样。”
“他们已经算作幸运了。有人提供他们吃住,有苏小姐那样的善心人陪他们玩,还可以在今天这样的日子得到你的礼物。”
和和点点头,抹掉又一滴泪,低头不语。在几乎陌生的人面前哭泣,她觉得非常丢脸。
“对不起,我本来并不是这么爱哭。”与时霖分手时,和和再次道歉。
“没关系。我很高兴你在我面前流露别的情绪,证明你没把我当外人。和和,我今晚本想请你吃饭。”
“晚上我想在家看奥运会开幕式……”
“我明白。我改天给你电话。”
“谢谢你,时大哥。”和和在时霖的目送下上了楼。
大概会场的空调太冷了,晚上就开始肚子疼,生理周期提前到了。和和灌热水袋,喝红糖水,包着被子缩在沙发里看电视直播的奥运会开幕式。小姑娘开始唱歌时,她突然感动,又掉下眼泪来。
郑谐的电话很不是时候地打来了。“到家了?”他低声问。
“嗯,三小时前就到了。”
“时霖没请你吃饭?”郑谐话里带笑。
“我要回家看直播。”
“和和,你在哭吗?”
“嗯,我觉得感动。多壮观的场面。难道你没在看电视?”她瞒不过郑谐,索性承认了。
“早说了带你去北京看现场,你又不肯,白白将两张票便宜了别人。”
“现场多热,那么多人都在摇扇子,又有许多烟花,怪吓人的。而且视角也太固定。还是家里舒服。”
“筱和和,你叶公好龙。”
“我要看电视,不跟你说了。你别打搅我。”
“好,你别睡太晚。”
第二天筱和和起得极晚,随便吃了点东西,又躺到沙发看比赛。
室外气温高达35度,她还抱着热水袋,全身淌着汗,只好开了冷气。但冷气令她更难受,于是又全身裹紧被子。
一上午有两通电话,一通是时霖的。
昨天的开幕式觉得还好吗?
比我想像的更好。
你在家做什么?
看比赛。
不出来透透气?
改天好不好?
好。
另一通是岑世的,她犹豫了许久才接。
和和,是我。
我知道。
这些年过得好吗?
怎么会不好?
我很想念你。
可是我不想念你。
这两天有空吗?一起吃顿饭。
整个周末都有安排了。
那么,改天?
再说。
筱和和轻轻地放下手机。在她打电话这一分钟时间里,中国队居然得了一枚金牌,金牌得主出奇的镇定,宠辱不惊。
和和最佩服这种人,从小便希望自己也成为这样,但是总难如愿。
不过刚才,她对自己的表现还算满意。
直播画面里,五星红旗升起,全场国歌唱起,冠军眼中盈泪。筱和和对国旗国歌素来尊重,立即从沙发上站起,陪全场一起立正,陪冠军一起流泪。
画面都切到了别的比赛,她脸上的泪还未尽,抽抽嗒嗒有点哽咽,自己也觉得无趣得很,起身去厨房又为自己倒了一杯热水。
周末她总是将手机调到震动。当嗡嗡的震动音又响起时,她以为是岑世再度打来,也不会理会,慢慢腾腾地回来后,发现是郑谐的来电,于是迅速拨了回去。
她才“喂”了一声,郑谐又听出来她的异样:“你又怎么了?感冒了?还是又哭了?”
“中国队得金牌了。”
“哦。”
“一见升国旗我就哭,你知道的。”
“对,那一年大清早你在□广场哭得差点害我被当作人口贩子。”
“你在哪儿?”
“家里。”
“你没看直播?”
“我在看文件。”
“你不爱国!”
“我一向只关注结果,看过程太累。”
“才不是。结果不重要,过程才关键。”
“刚才是谁在为了比赛结果在哭?”
和和无言。
“和和,你不舒服吗?”
“没呀,还好。”
“明天我去看筱叔叔,跟我一起吗?”
“以前不是都是挑农历的日子吗?”
“那时候你出差了。”
“哦。”
“你去吗?”
“好。”
“还有,”郑谐在已经说了再见后又想起一件事,“和和,今年有生日愿望吗?”
和和思考了一秒钟:“祖国富强,世界和平。”
郑谐似乎是笑了一下:“这要求太高了。好吧,我保证不偷税漏税,不走私军火。”
(2008年8月初稿,2009年4月6日修改稿)
3-第一眼(1)-修改版
谁都知谁可以/能在出生以后怀着我相依
——《第一眼》
郑谐与和和约好一早来接她。
没想到大周末的他起得这样早。和和才刚从床上爬起来,半闭着眼去洗脸刷牙,郑谐的电话已经打过来,说二十分钟后会在楼下等她。
郑谐的时间观念很强,讨厌有人迟到。韦秘书闲聊时说,有一回九点开高管会议,因为下雪路滑一半人员都迟到,结果郑谐还是按时开了会,会议被迟到者频频打断,一堆高管尴尬无比。自此再有下雪天,大家都提前半小时从家里出发。
和和平时惹他归惹他,可从不敢触犯他的戒律。
她手忙脚乱地收拾,饭也没吃上。前一晚忘记找衣服,换装时发现留在外面的衣服都五颜六色。她只穿着牛仔裤和胸衣把衣柜翻得像被洗劫过一样,终于找出一件黑色的V领短袖棉T恤,领口袖口与襟口镶了灰格子的棉布滚边,下摆有一只布贴的猫。完全忘记是哪一年的款式,什么时候买的。
郑谐似乎讨厌猫,可是她喜欢。不管了,反正是假猫。
和和刚把自己收拾到可以见人,郑谐的夺命电话又到了,她急火火冲下楼去,不想郑谐也穿了牛仔裤加镶边的黑色短T恤,打眼一看,跟她这一身就像情侣装似的。
和和坐到他身边后,觉得脑子里浮出这种玩笑真是不合时宜又亵渎。何况郑少爷这一身,最少也是她的行头的几十倍。
郑谐侧脸淡淡地看她一眼:“头发没梳,都翘起来了。没吃饭吧。”
“哦。”和和从包里翻出小镜子和梳子,找了一瓶矿泉水,蘸着水整理头发。
“昨天就跟你说了我这个时间过来,因为今天下雨,我们必须早一点走。你不会提前安排一下吗?”
“嗳,我忘了。”
“我的话你什么时候不是左耳朵进右耳朵出?”
真是讨厌。今天休息日,他没下属可训,就改训她。她还饿着肚子呢。
果不其然,他们才出发十几分钟便开始下雨,雨越下越大,完全没有要停的迹象,路上积满了水,渐渐开始塞车。
当郑谐在路边停车时,和和透过雾蒙蒙的玻璃看不清方位,心想不可能这么早就到的,难道出了故障?她坐在车上兀自不动,直到郑谐走到她这边替她拉开了车门:“下车。”抬眼一看,竟是她最喜欢的一家早餐店,因为离家太远,一年吃不上两回。
她得承认,郑谐训她归训她,但是待她细心又耐心。
早餐店中西餐合并,和和点自己爱吃的:“一块绿茶蛋糕,一个金枪鱼汉堡,一杯现榨的橙汁……再加一杯冰粥。你要什么?”
“烧饼,肉粽,豆浆,随便几种清淡一点的咸菜,这是她的。给我一杯水。”
服务员一脸尴尬,又似是司空见惯:“那……女士点的还要不要?”
“不要了。”郑谐发话。
筱和和希望她的顺从能换来相对较好的条件:“我要油条可以吗?豆浆要冰的。”
“烧饼,温的豆浆。”
郑谐今天心情不好,本来下雨他的心情就容易坏,又赶上这样一个日子。
她不敢招惹他,就这么着吧,又不用她自己花钱,这里的烧饼跟豆浆都是非常贵的。何况,和和已经耽误了他的行程,她只有以狼吞虎咽来表达她的忏悔及弥补之意。
想来她的吃相不好看,因为郑谐一边喝着他的水,一边微微皱着眉心看她。
郑谐五官长得非常精致,连皮肤都好得令女人嫉妒,但是他板着脸的样子很吓人,连她这样从小跟他闹到大的都有点害怕,他的下属一定更怕他,韦秘书在他面前就永远是一副目不斜视的端庄模样。
看着她连吃个饭都能走神,郑谐的眉皱得更紧:“筱和和,你嘴角有饭粒。”
和和伸一只手去抹,结果把手上更多的烧饼碎屑沾到了脸上。郑谐抽了面纸越过餐桌去替她擦。
和和脑中浮出一个前阵子刚画的幼儿园阿姨照顾小朋友进餐的宣传图,“噗”地笑了出来,郑谐抽手不及,被她喷到胳膊上一点东西。
“郑谐,你皱眉的样子跟郑伯伯完全一模一样,你老的时候一定也是那个样子。”
“筱和和,吃饭时不许说话。”
之于筱和和而言,郑谐真的比和和妈更罗嗦,因为和和妈,其实很少管教和和。
雨势仍不见小。车子上了高速,郑谐的车速不低,但是非常稳。
郑谐喜欢安静,尤其不愿意开车时有人跟他说话。他虽然似乎喜欢跟他爹唱反调,但事实上,他真的很像郑伯伯,不只容貌像了个七八成,连处事风格都像,比如,很爱发号施令,喜欢制定各种规则,好净也好静。
和和又不好意思打开车内的广播,于是打算拿出包中的MP4听音乐。
她边想边找东西,快要把包翻成底朝天,仍是没找到。她预感郑谐又要训她,但这回她猜错了,郑谐居然一言没发。
和和无趣地回头张望,在车后座上扔了两个包装甚为精美的大盒子,她伸手捞过来,边扯着包装带子边扭头看郑谐:“送我的,对不对?”
“你对时霖印象如何?”
“还好。”和和愣一下。
“他在国内只留两个周,不妨与他出去吃顿饭。他为人很不错,搞学问,没有家人,和我们这群人不一样。”
“你改行作婚介啦?开车不要说话。”筱和和兴趣缺缺,怕再说下去又要惹到郑谐。
她带给郑谐看的男人他从来没有瞧上眼的,而郑谐每次巧妙地带到她面前的那些通过了他的鉴定的男人,她同样没有兴趣。
其实郑谐的女朋友她也从来没有看着特别顺眼的,可是她从来没干涉过他不是吗?
郑谐不说话就是默认这东西的确是她的。和和将两个盒子都打开,很没创意的又是限量款芭比娃娃,她的柜子里已经堆了许多。
这一回是郝思嘉,一款是十二棵橡树烧烤会的大蓬裙造型,另一款是去探监时著名的绿色窗帘布裙子造型。咦,前阵子她真是动过要拍一个的念头,因为太贵又放弃了。她有透露过吗?
“挑一个。”郑谐专注地看着前方的路。
“你的女朋友或者未来女朋友不会喜欢这么幼稚的东西的,所以当然两个都是我的。而且用这么幼稚的玩具去讨好你的那些女人,也太有损你郑大少爷的品味啦。”和和得了便宜还卖乖地说。
“哪些女人,你倒是说清楚。我用得着去讨好女人吗?”郑谐今天果然心情不好,以前他从来不辩驳。
“那个,当然,都是她们讨好你,哈哈……谢谢啊,你怎么知道我想要郝思嘉娃娃?”见风识舵是和和的长项。
“韦秘书替你找来的,去谢她好了。”
“哦。”她忘了,日理万机的郑谐,的确是懒得在女人身上费脑筋的。
比如他需要女伴去参加宴会,常常会问韦之弦:“你看谁合适?”
可怜的韦秘书,和和想。但是她怎么会这么巧地知道自己刚好动过念头呢?
其实真相也很简单,郑谐近两个月至少有五次碰见和和在看《乱世佳人》这部老电影。可怜的郑谐。
“和和,过几天我回A市一趟,我家老爷子召见。跟我一起回去,你也很久没见过林阿姨了对吗?”
“哦。”
“你应该经常回去看看她。”
“我妈不见得想看到我吧,而且我回去也未必能见到她,她有时比郑伯伯还忙呢。”
“乱讲,母亲都是疼女儿的。她是很了不起的女性。”
“是啊,所以每次见她都很犯怯。我妈那么优秀的一个女人,即使从未指望过我如她一般优秀,至少也希望我能像我爸那样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伟绩。可偏偏我是这样平庸没出息,她对我,大概早就失望透了。”
“她只希望你过得平静快乐一点。”
“当然,所以我才出生一小时就决定给我取名叫‘笑呵呵’,真是美好的祝愿。”和和闷闷地说。
这名字害她从幼儿园时代一直被人嘲笑到参加工作。
两个人都不再说话,只隐隐听到车子辗过积水路面与雨打车窗的声音,这种沉默一直持续到一小时后他们到达目的地。
他们去的是一处陵园,建在山上。车子不许上山,只能一步步走上去。雨一直下着,和和捧着花束,他则撑着伞,两人紧紧挨挤在一起,仍是免不了被雨淋到。
花束是桅子花,花瓣衬着叶子,洁白碧绿。据说这是和和的父亲生前最爱的花。现在并非桅子花季,但是郑谐每年都会弄来这样的一大捧。
山上太安静了,到处是墓碑群,连鸟虫的声音都没有,只有雨声与他俩的脚步声,而天边还在堆积着大片墨黑的云。和和害怕这样的安静,挨着他更近一些。
他们终于找到和和父亲的墓。墓前很整洁,他们清明节摆放的鲜花已经被清理走,墓前的石瓶中Сhā着几枝做得歪歪扭扭的丝网花,那出自她的手笔。她的手艺按说不错,但做这些花时她病着,弯不动那些铁丝。墓前也有几枝布花,花下面有条子,是到这里来凭吊的小学生们留下的。
墓上的刻字经历了这么多年的风吹雨打依然清晰:烈士筱义长眠于此。一九八三年八月十日。
二十五年前的今天,正是筱和和的诞生之日。
(2008年8月初稿,2009年4月修改稿)
3-第一眼(2)-修改版
韦之弦接到郑谐的电话时,她正与友人聚会。
当时席间正有人怨恨世道不公:“同人不同命,有人天生就是衔着玉出世。”她立即想到了自己的上司郑谐。
郑谐的确好命,有身居要职的父亲,有出身世家的母亲,再向前追溯他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革命纪念馆与历史文献中都找得到记录。
这些都罢了,偏偏又生得一副惹事非的好皮相,一颗遭人妒的好脑袋,性情也不太容易找出几样像样的缺陷。
别人羡慕到眼红都无力,他根本却没当回事,既不肯加入母系这边庞大的家族产业,又不远不近地与父亲保持着安全的距离,回国后揣一笔不大不小的风险投资老老实实地挖自己的第一桶金,只用了五年的功夫就把公司的规模扩了上百倍。
固然他的背景使他甚少遇上大的阻碍,但她一路陪同他走来,他究竟如何成功,她看得最明白。
从理论上讲,世间万物总要讲究平衡,有得必有失,可郑谐这样的完美无瑕又顺风顺水,韦之弦只能感慨一声,他的祖上为他积德可谓足够厚重。
而且与那些她司空见惯的锦衣玉食的将大好青春全部蹉跎于吃喝玩乐的公子小姐们大不相同,郑谐的生活十分健康,饮食讲究,坚持锻炼,作息规律,有一点军人作派,而事实上他并没当过兵,至多从儿时起习武多年,少年时代的假期又总在训练营中度过。
如果非要给他找点碴,那么好吧,他可能有一点感情缺陷。
其实郑谐绝不是一个花心的人,他不太容易被美色打动,对待时尚的妙龄女郎与街角老妇的态度没什么两样。
可是他又有很多的女友,在上司自己口中,被称作“女性朋友”。这些女性朋友连他自己都分不太清谁谁,常常需要她查备忘录。
因为他总是换,通常又是成批的换,就像公司定期招见习员工一样,与服装发布季节保持同步,一季度一换,从没有谁的任期超过三个月的见习期。
这些“女性朋友”各司其职,有宴会女伴,其中又分盛大宴席女伴与普通饭局,有游玩女友,甚至有专门用来应付长辈的女伴,即专门用来帮他抵挡七大姑八大姨突如其来的相亲安排。
郑谐是个高手。他看起来总是在同时与几名女性“交往”,却从来无人哭,无人闹,无人兴师问罪。除了进退合宜,分寸得当外,韦之弦觉得,他识人也很准。
韦之弦将那些公司编外人员的名字一一记录在案,比如:刘海琴小姐喜欢浅蓝色、GUCCI,歌剧和粤菜;孙晓琳小姐会日、德两国语言,食素,动物保护主义者。因为郑谐自己从来记不住,总要韦之弦尽职地提醒:郑总,今天陪您出席李总夫人生日宴的是楚小姐,她不吃海鲜,最怕别人说她胖。
当然,礼物啊鲜花啊甚至大多数的邀约啊,都是她一手包揽。至于约会之后他老板还做了什么,那就超出她的管理与监控权限了,恕她无可奉告。
郑谐是个不错的上司,虽然要求很高,但对下属非常慷慨又亲和,付出与回报永远成正比,忠诚与所受尊重也绝对正相关,所以虽然她的很多工作看起来莫名其妙,但她做得心甘情愿。
她很奇怪,郑谐明明有好到了家的记忆力,员工名册看过一遍后,能清楚说出第0810号员工的姓名和年龄,偏偏记不住他认识的女性的习惯和爱好。哦,除了筱和和。
筱和和的大小事情,他总是记得清清楚楚的,虽然每次接到筱和和的电话和短信,他总是不耐烦,却又常常莫名其妙地,比如看着她刚为他的宴会女友备好的礼物说:这个和和会喜欢,换一套。或者第一次光顾一家饭店,签单准备离开时,突然对她说:让他们把刚才的那种点心装两份送给和和。
她必须承认,好命有很多种,不光只有“衔玉而生”,筱和和也是令她连嫉妒都无力的其中一种。
郑谐一个人开车在路上慢慢地行驶着,雨仍然很大,搅得人心烦。和和在郊区就下了车,说要到苏荏苒家去抱一只刚出生的小猫。
那一瞬间他很想拦住她,话涌到嘴边就只变成一句挖苦:“你连自己都不会养。”
和和朝他吐吐舌头:“大男人怕猫,真丢脸。”说罢便头也不回地跑掉了。
途中接了哥们儿的电话:“新开的望乡阁口味甚好,服务员也水灵,聚一聚?”
“没兴致,改天。”郑谐草草地断了线,拨电话给韦之弦:“帮我在第七街公社订个房间,下午把我的所有来电都转接到你的手机上。”
郑谐在那家清净的会所里睡了整整一下午,醒来时已是万家灯火,雨也停了,满天星光。
他试着拨了筱和和的电话,听到那边乱哄哄,和和说:“我跟荏苒在夜市吃烧烤。”
他放弃了与和和一起吃晚餐的打算,自己打电话叫餐。
屋内花瓶里Сhā着香气馥郁的白色玫瑰。郑谐不喜欢鲜花的味道。他将那束花全拨出来打算丢进垃圾筒,想想觉得不妥,放弃了那个念头,让服务生拿走了。
郑谐很佩服和和母女俩,本来她们才是最大的受害者,但林阿姨这些年来过得积极又从容,从不提及当年事,仿佛那些事情根本不是发生在她身上的。
同样从容的还有筱和和,除了因为父亲忌日的缘故,和和从小就没有大张旗鼓地过生日,但除此之外,她的生活阳光而健康,从不曾觉得自己比别人缺少了什么,仿佛人一生下来就该没有父亲。
但是他却忘不掉,二十五年,当日情景依然历历在目,日久弥新。这件事仿佛他自己的潘多拉盒子,他的所有不为人知的弱点,懦弱,胆怯,愤怒,怨恨,懊悔,自怜,都集于此,小心翼翼地藏着掩着,生怕被人发现。而他的妈妈,也在那一次的事件之后一直体弱多病,直到离开人世。
那日郑谐与妈妈一起在百货公司的儿童玩具专柜挑礼物,因为他在幼儿园刚得到一朵小红花,妈妈也要奖励他。
郑谐正抓着一把玩具冲锋枪爱不释手,旁边一男子声音洪亮:“把那个娃娃拿给我看看。男娃娃,不不,两个都要,我还不知道我孩子是男还是女。”
郑谐杠着那杠玩具枪抬头看,见一男子身材魅梧,浓眉毛,大眼睛,像电视中的大侠,偏偏两只腋下各夹了一个大号的毛绒娃娃,特别不协调。
他看着这男子嘻嘻地笑了。
那男子也看着他裂开嘴笑,朝他打个响指:“小鬼,别挑食,多吃点青菜,再过几天你就比这枪高了。”临走前还摸了他的头一把,郑谐没躲开,又气又恼差点咬他一口。
后来事情是怎样开始的,他也不清楚。他正边玩着枪边等妈妈结帐归来,只听到四周一片惊叫声,间杂着有粗嘎的嗓门喊:“都趴下,不许动!”慌乱之中有枪声,不是他的玩具枪的声音,而像电视里的那种枪声,空气中有像燃放鞭炮一样刺鼻的气味。
留在这一层的,包括服务员在内,都是妇女与儿童。有人尖声哭起来,很快更多的人开始哭。又有声音喊:“再哭老子崩了你!”
郑谐不知被谁搂住按在地上,按住他的人自己抖得像筛子一样。而他只意识到一件事,妈妈刚才去付款,现在不在他身边。
纵使他年纪幼小,也隐隐地明白,他不可以大叫,免得自己和妈妈都成为坏人的目标,而且,刚才那坏人的声音似乎就来自他附近。
他怕得厉害,紧咬着嘴唇不让自己出声,却突然听到一声女子尖叫,那正是他的妈妈的声音。
他抬头看时,见一个坏人正揪住他妈妈的头发把她扯出来,因为她试着爬过人群寻找自己的孩子。
郑谐那聪明小脑袋里的所有念头都在本能的趋使下化为泡沫,他奋力挣脱了搂住他的人冲出来:“放开我妈妈!”
这可怕事件的起因用几句话就可以概括。两个身上人命累累的流窜犯,在被警察围追堵截的过程中,逃到这座商厦的儿童专柜,试图挟持手无寸铁的妇孺作人质实现突围。在先前逃亡过程中他们甚至杀了一名警察,夺到一把手枪。
而当时,在几名武警们冲上楼来时,郑谐已经成为歹徒手里的第一人质,被他们掐住脖子,用冰冷的枪指着头,与武装警察们远远地对峙。
小小的郑谐怕到了极点时,心中倒生出无所谓的念头,脑中闪现过已故的爷爷曾经说过的话:男孩子什么时候都不能哭。又想像着自己死后会上报纸和电视,不知道疼爱他的大人们会有多难过。
他耳边嗡嗡嗡,各种声音混作一团,他一句也听不清,他已经被掐得快要窒息。又瞥见妈妈倒在地上,身上没有血,可能吓晕了。这样也好,这样妈妈就不会亲眼见到他被坏人打死的样子了。
郑谐在心里乱七八糟地想着时,在惊呼中他的头被重物撞击了一下,眼前一黑,随后是火辣辣地疼。
他以为自己要死了,却听到耳边有穷凶极恶的喊声:“你们再敢向前一步,我一枪打死这孩子!”
突然身后一阵风袭来,郑谐的脖子得到了自由,但被惯性狠狠地反摔到地上。他迅速爬起来,见一个人跟刚才拿枪指着他的坏人已经打斗到一起。那人一边朝他喊:“快跑!”一边将坏人手里的枪一脚踢飞。郑谐看到救他的人似乎正是刚才买两个大号绒布娃娃的高个子叔叔,但他还没跑几步,另一个人又掐住了郑谐的脖子。
他记得那位叔叔冲上来一拳打倒抓住他的另一名坏人,一把举起他扬手便朝人群扔出去,喊了一声“接住!”
这是郑谐的救命恩人生前的最后一句话。当郑谐安全跌入无数人为他托起的手中后,挣扎着想再看看他的模样时,被一只手紧紧地捂住了眼睛,同时他听到人群中的惊叫。
那几个歹徒失了人质又失了枪,很快就被一涌而上的几名武警制伏。郑谐模模糊糊中听到哭声,喊叫声,救护车的鸣笛声。
有人抱着他奔跑,把他放到车上,妈妈也被抬上车。
郑谐伤势很轻,只是被歹徒用枪托打破了头,而他的妈妈却因惊吓诱发了隐藏性心脏病。
那位救他的人,也是一名警察,这日下午本来请了假,穿了便装,才得以在折回时趁乱混入人群。他在夺过郑谐将他扔出去之后,便被一把没有预料到的长长的尖刀从后背刺穿了心脏。
傍晚时分,郑谐的爸爸匆匆赶到医院,看了一眼已经脱离险情的妻子后,便抱着头上绑了一圈绷带的郑谐穿过无数的楼梯与走廊。那是个和白天的商场一样可怕的地方,有穿着带血白大褂的医生来来回回地走,有女人尖叫与小孩子大哭的声音。
郑谐闭着眼睛,伸手堵住耳朵,直到爸爸把他的手拉下来:“小谐,你睁眼看一看这个小妹妹,她下午才出生,她的爸爸就是今天救了你的那位英雄。”
那是郑谐与筱和和的第一次见面。郑谐看见一个皱巴巴的小动物,五官缩成一团,比他的小布狗更小。
他睁大眼睛看着她,想看清她的眼睛到底长在哪儿,她突然将眼睛睁开一半,扁着薄薄的嘴。
郑谐以为她也要像他在走廊上听到的那些小娃娃一样哇哇大哭,却没有想到,那小动物将嘴唇弯成上翘的形状,似乎在朝他笑。
(2008年8月初稿,2009年4月6日修改稿)
4-不如不见(1)-修改版
即使再见面/成熟地表演/不如不见
——《不如不见》
筱和和又拒了岑世的两回邀请。她并非故做姿态,而是她的工作量突然增加,晚上也在赶任务。
当岑世打来第四个电话时,她知该来的总也躲不过,不如早早了断,周六的晚上与岑世约在“长亭古道”。
地方是和和选的,希望向来聪明的岑世能明白她的用意。
这么没有喜庆意象的名字,装饰风格也是一派的荒凉,偏偏生意出奇地好,足见现代人都爱自虐。
多年未见,岑世的相貌也没变多少,只是增添几分成熟,少了几分浮躁。
“和和,你变漂亮了。”
“我以前也不难看。”
“我是说更漂亮了。”
“是吗?谢谢。”和和干笑,“岑世,你也比以前更帅了。”
真是个糟糕的开场,注定整晚气氛都不精彩。
筱和和从来不是个懂交际、会应付场面的人,她无法应付眼前状况时就神游太虚,数清楚了这一层一共有几盏灯,研究过了服务员们制服的裁剪方式,连菜谱都背下来一大半了,就是没听清岑世都在讲些什么,是是当发觉岑世的尾音带着个问号时,愣愣地加一句:“啊?”
岑世依旧维持着十足的耐性与风度:“和和,你还在怨恨我。我……”
“没有。”筱和和反弹般地迅速补了一句,“怨恨是由强烈的感情衍生的,我对你可从来没那样深情过。”说完这句恶毒无礼的话后,她觉得好受多了。
岑世心中挫败。
他对面的筱和和,前一秒还很专注地看着他,下一秒就不知道思绪飘到了哪里去,一派的漫不经心。
他清楚记得她已经二十五岁,明明过了青春少女的花季,但是面孔五官和身材都小小巧巧,娇娇嫩嫩,迷迷糊糊,眼神清透单纯,但偶尔现过一抹灵动的光,时时蹦出惊人之语,就像很久以前一样。
他那时便觉得她像一只幼小的猫,安安静静地蜷曲着,半眯着眼,懒洋洋,柔柔顺顺,对逗弄她的人爱理不理,对小小欺负她的人也满不在乎。但是谁若触了她的底限,那么她便会立即露出锋利的爪子和牙齿。
这样回想往事时,他心中涌上一点温暖与柔软的情绪,即使对面的筱和和几乎没拿正眼看他。
她这样反而好。若她云淡风轻地只把他当学长,对过往毫不介怀,那他要更加地挫败了。
筱和和在盥洗室里洗脸,洗了好几遍。当她往脸上泼水的时候,就可以无视那些眼泪了。
她很喜欢一个人哭。可是她希望自己每一次掉泪都有原因,并且不要哭得太没出息又太没气质。
刚才她就挺没气质的。岑世正要结帐,她把自己的餐费丢在桌子上就转身走了。
其实不管她情不情愿,她的确受了很多年的淑女教育,郑谐总是试图把她教育成公主。可是就如别人曾经笑话她的那样,明明就是灰姑娘,即使装成公主,本质也总归改变不了。
或许是出于自己的排斥心理,或者她本来就不好学,总之她的淑女课程学分很低,只够勉强充一充表面的样子而已。
和和的童年与少年其实都过得平和而幸福。虽然她的父亲将生命献给了职责,母亲也几乎将全部生命献给了事业,而且因为父母皆是孤儿,她在这世上再无别的亲人,但她得到的关怀,却比别的孩子只多不少。
她年幼的时候,妈妈大半时间留在西北实验基地,补贴都用来请保姆看护她。郑谐的妈妈看不过去,便接手了照看她的工作。
郑妈妈喜欢女孩,对和和既心存歉疚又特别投缘,她一接手就是十几年。
郑谐家是一个大家族,除了郑谐的妈妈倩柔阿姨视她如己出,郑谐那不苟言笑的爸爸对她格外和言悦色外,连郑谐那些很强悍的姑姑阿姨们都对她十分友善。
对她友善的,还包括她在上大学以前遇到的所有老师和同学。因为和和性子平和,笑容可爱,长相讨喜不刺眼,成绩不好不坏,既不会碍谁的眼,也不会对谁构成威胁。
和和心中明白,这样的关怀与友善,八成以上都不是因为她自己。
郑谐家对她好,是因为郑谐是全家的宝贝,也因为身体不好的倩柔阿姨太喜欢她,作为附属品的她,也就顺便被他们喜欢。
老师同学对她好,是因为有一个地位显赫的家庭罩着她,也因为她有一个伟大的烈士父亲,和另一个伟大的科学家母亲。
其实虽然这样,她却并没有什么真正知己到可以谈心的朋友。
她的位置是有着小小的尴尬的。平常人家的女孩子,把她当作另一类人,并不愿意跟她深交,而那些家境优良的女孩子,也把她看作一个异类。
与她最亲近的,反而是郑谐的那些哥们儿们,都大她四五六岁,难得有个小妹妹,不哭不闹不娇气不别扭,他们都很疼爱她。
这样说起来,筱和和的童年和少年,便一直这样快乐幸福而又微微寂寞着,作为郑谐的影子和附属品而存在着。
和和不会因为这些就刻意地拧巴,把自己弄得像刺猬。
她并不去存心地推拒别人的善意;她也并不会就此便恃宠而娇,忘了自己究竟是谁。
当年她也不知如何招惹了郑谐的一位女性朋友,扇她一个耳光说:“筱和和,你只不过是戴了一双假翅膀冒充天鹅的废物。”
她自己难过了几分钟后就没再在意了,反而郑谐不知如何得知,几天后就跟那女子分了手,任她哭哭啼啼了许久,从此记恨上和和。
说起来,和和自己基本上没没有什么敌人,她很擅长忍让退却,倒不是多有气度,只是为了不招惹更大更多的麻烦。她的敌人多半是因为郑谐而树来的。
筱和和不在乎自己只是小影子和附属品,并不等于她真的不想做自己。高考时,她意外地考了个很不错的分数,终于任性了一回,执着地自己选了一个离家极远的大学。
在这里,她终于做回了自己,别人喜欢她,或者讨厌她,都因为她是筱和和,而不是因为她是谁的谁。
然后她便认识了岑世。她以为自己也终于在小言一般的爱情世界中当了一回真正的女主角,却不想原来根本就是一场闹剧,她的形象和地位,比过去十八年里,来得更加地难堪与尴尬。
和和在盥洗室里停留了很久,觉得这时岑世应该已经走掉了。
她看到自己的眼眶微红,从包里找出眼药水,又开始上妆。
她平时不跑外,所以不需要化妆,但包里总放了化妆品,如果要见客户,她就临时抱佛脚。
现在她重重地涂了粉底和唇膏,连眼线都浓浓地描了一大圈。这算一种发泄,而且一会儿出去时,别人不会注意到她又哭过。
和和绕过迷宫一样的回廊进了正厅准备离开,见到一个熟悉的背影。那背影平日里太司空见惯以至于她有时候恨不得可以装没看见绕道走,但此刻在她情绪很脆弱的时候见到他,突然就有了那种异国他乡乍见亲人般的亲切与激动。
筱和和脑海中闪现着这种恶心巴叽的煸情字眼和画面时,自己先机伶伶地打了个寒颤。
郑谐与一个美女分坐在一张双人桌的两端。从和和的角度望去,那美女生得端正秀丽,衣饰高贵,妆容精致,切牛排时微翘着兰花指,动作优雅迷人,说话时轻启朱唇,笑靥如花,虽然她听不到,想来也是吐气如兰。
这女子招招式式都如无可挑剔的标准样版,就像假人一样,可以去直接参选亚洲小姐,每个单项去掉两个最高分,再去两个最低分,剩下的仍然是满分。
为什么郑谐总能找来这等极品的美女,而她的同事却天天抱怨在街头苦候三小时,连中等美女都难见到。
和和其实想回家,但是郑谐坐的那个位置,只要她走到门口,就一定会被他看到,而和和这时候很不想上前与他打招呼。
她在离他们几米远的休闲角落里坐下,抽一本杂志,装模作样地看,其实在暗暗观察。
偷窥的刺激与罪恶感稍稍抵消了她之前的失落,她觉得心情好多了。
而且当她发现郑谐现在其实对于对面的美女非常不耐烦时,她的心情就更好了。
郑谐虽然坐得挺直,甚至很绅士地替女士偶尔服务,从女子那动人的表情中能看出郑谐的面容此刻肯定是温柔有礼的。可是她看到郑谐里面那只手的手指不时地轻敲着椅子扶手,并且时时抬头望天。他的小动作很隐蔽,可是却骗不了她,那分明是烦透了的表现。
原来对面女子礼仪课培训教材一般的完美表现,已经让他的耐性撑到极点了。偏偏他装贵公子装惯了,只好忍啊忍啊忍。
筱和和快要暗笑出内伤,心情更是大好。不料美女恰恰望向她这边,直直地瞪向和和,给她一个冰冷的白眼。
和和迅速观察郑谐,噢,怪不得,原来郑谐正弯腰为女士捡东西呢。等郑谐直起身来,那绝色女子已经恢复了巧笑嫣然的动人神情。
若是平时也就算了,和和一般不跟人计较。可是今天她心情很差,非常差,所以不太愿管郑谐闲事的她,突然想当一回拯救者。
筱和和用杂志挡着脸,掏出小镜子草草地观察了一下自己的妆容,还不赖,又使劲地睁大了眼睛,令眼眶中攒出一点盈盈泪滴。
然后她快步走到他们那一桌旁,颤颤地指着郑谐对面的美女,用一副凄怨的表情与腔调对着郑谐:“她是谁?你给我说清楚!”
(2008年9月初稿,2009年4月修改稿)
4-不如不见(2)-修改版
当时郑谐已经困得有点睁不开眼睛。
公司与美国的业务出了些问题,事情棘手又急迫,前一夜他和几个主管熬到下半夜三点终于搞定,放其他人半天假回去休息,他自己在公司里凑合着睡了几小时。今天本是周末,但是上午有客户,下午又来了一支以考察为名的观光团,他陪了一天,疲惫不堪。
总算熬到事情结束,他正打算回家睡个好觉,他那远在千里之外的亲爱的表姐竟下达临时任务,说空投了一位极品美女到他面前来,要他立即收拾妥当去相亲。
那女子本不是当地人,恰好在这边旅游,明天就要离开了,表姐知道后,便忙不迭地牵线搭桥。
郑谐的双亲两边这一代都只他一个男孩子,自然成了全家的宠儿。大家见他三十岁了尚未有一个正常交往过的正式女友,只怨这地球男女人口比例不是1:2,令他们家的宝贝找不到合意的女人,恨不得把全天下经他们鉴定还勉强配得上郑谐的女人都送给他看,兴许就瞎猫撞了死老鼠,让他看上眼了。
拒绝表姐一次意味着随后加倍的烦恼,所以郑谐老老实实地拨通了那位小姐的电话,约好了见面地点,免得他那可怕的表姐做出更多令他防不胜防的怪事来。
可面前这女子未免太无趣了点,从头到脚都无甚惊喜,表情做作,言语乏味,还自我感觉良好,没一点提神作用,倒是非常催眠,令他更加晕晕欲睡。
唯一有趣的时刻是当她正起劲地谈着慈善事业时,发现不远处有一桌民工,立即开始抨击这家饭店没有做好市场细分与阶级定位。
阶级定位?郑谐喝下大半杯水才压下咳嗽的冲动。
他得抽空跟表姐说说,她输送过来的女人真的是越来越没思想没灵魂了。
郑谐借着弯腰给女士捡餐巾的机会,趁机打了两个呵欠,起身时发现那女子本来僵着的面孔突然朝他迸射出灿烂阳光。
睡眠不足难免反应迟顿,他边喝水边诧异着这是何等状况,面前却突然闪出一个似乎很熟悉的影子,还冲着他说话:“她是谁?你给我说清楚!”
若非他从小训练有素,他真要惊得把水喷出来。
他虽然结识过很多的女性朋友,但他不认为哪一个会那么感觉良好到认为自己有资格冲出来质问他。
再定睛一看,竟是筱和和,化一个怪模怪样的妆,声音也有点和平时不一样,怪不得他没有马上反应过来。
郑谐一时搞不清状况,索性冷眼旁观,以不变应万变。
筱和和那副外强中干的样子看在他眼里,本来就像一只气球一样,一会儿就会泄气。
果然,场面才僵了几秒钟,她便暗暗地收了正装作发抖的手,睁得老大装震惊的眼睛也渐渐回复原来的尺寸,估计打算偃旗息鼓悄悄退场。
却不想那位小姐比她更没定力,脸色变了几变,看看郑谐,又看看和和,见郑谐没有要坦护和和的意思,便有了底气,冷下了脸:“你又是谁?这样打扰别人,懂不懂礼貌?”
郑谐发现这位小姐冷着脸的时候,反而比她之前有味道多了。她若早点这样,他就不至于困得那么厉害了。
筱和和明显地呆了一呆,很显然这个笨蛋还就没把全套剧本想好就跳出来捣乱。
但她反应倒是快,立即把问题丢给他:“你说我是谁?”
如果不是为了顾及形象,郑谐想直接把筱和和揪起来丢到外面去。他留心一下四周,好在他们声音都很轻,最近的那一桌又是大嗓门,完全盖得住他们这一桌的对话。
他忍了忍,压低了声音还算客气地对和和说:“你又胡搅蛮缠什么?回家去!”
和和撇了撇嘴,看起是不打算继续闹下去了,又不甘心这么灰溜溜地收场,蹭到他身边摊开手,带点撒娇意味:“给我打车回家的钱。”
郑谐翻开钱包,抽了一叠百元钞票塞进她手里:“路上小心,回家后给我电话。”
筱和和摸摸鼻子准备乖乖离开,而他对面的女士纵然努力地克制着,那张脸也是青一阵白一阵,看向筱和和的目光很是凌厉又不屑。郑谐正琢磨着要不要出于礼貌解释一句时,和和那个今天不知被什么附了身的丫头却突然朝他妩媚一笑:“我给你换了新的床单和被套。你什么时候回家看看?”
他还没来得及为筱和和那令人抽搐的表情吐血,他的相亲女伴已经噌地站了起来,无比悲愤地瞪了这厢一对狗男女一眼,拿了包就要走人。郑谐无奈也站起来,“她是……”我妹妹这几个字还没说出口,这位气质了一晚上的淑女已经快步走开,经过和和身边时,分明故意撞了她一下,又用高跟鞋踩过她的脚。
想去拦住那位女士的郑谐,正好接得住因重心不稳直扑进他怀里的筱和和。
那女子向前走了几步又回头,或许仍是指望郑谐会追她,但她见到的恰是筱和和紧紧地抱着郑谐的腰回头朝她挤眉弄眼摆一个V字手势的得意表情,更是气得全身发抖,狠狠跺了一下脚,扭身快步走掉了。
郑谐要扯开筱和和,她死死地抱着他的腰,把头枕到他肩上,在他耳边悄悄说:“你如果追上去,她一定会以为你看上她了,从此可就死缠着你不放啦。”又丝丝地抽着气,“你难道真的对她有兴趣?这女人蛇蝎心肠,我的脚都快被她踩残了。”
郑谐说:“活该。”
直到郑谐结完帐,筱和和还保持着树熊的姿势,拉拉扯扯地半抱着郑谐的腰,被他拖着走出去,引了不少人的侧目。
她几分钟后便自知理亏,觉得自己闹得过火了,怕郑谐真的不理她,所以就死缠着他。他一向吃软不吃硬,通常只要她态度柔软地巴着他,他就不跟她一般见识了。所以她抱紧了他的腰坚决不放手。
“你今天喝酒了?”
“嗯……没有。”在郑谐低头靠近她时,她立即否认。郑谐讨厌说谎,所以刚才其实她一句谎话都没讲,他即使恼她也抓不住原则性错误。
没料到今天不是郑谐自己开的车。刚出了饭店门口,小王已经把车开了过来,见到他们那副样子一脸的吃惊,一边开车门一边问:“筱小姐怎么了?”
“她脑子疼。”郑谐面无表情地把和和塞进车里。
郑谐一路没说话。筱和和借着脑子发热放肆一场的那股使坏劲儿一过,就开始心虚了。
“呃,我只是开个玩笑而已,谁知道这女人这么不经刺激啊。”她扯一扯郑谐的袖子小声说。
郑谐不说话。
“你明明可以跟她解释清楚。你是故意的。”
郑谐干脆闭眼休息。
哎,这么容易生气。和和也不说话了。
她拉开背包拉开链试着掏MP4听音乐,伸手摸了半天又没找到。当着郑谐的面她不敢让司机小王开车灯以便她可以把包翻个底朝天,那样郑谐会更气的。于是她又放弃了听歌的念头,规规矩矩地双手交叠着坐好,又想起什么事,刚刚开口:“我……”
“小王,开音乐。” 郑谐说。
“呃?是。”郑谐向来喜静,所以只要他在车上,音响就是闲置的。小王仔细地挑选了最安静的音碟。车内被一种接近教堂音乐氛围的音乐充满。
“你是不是对我特别的失望,就像我妈妈一样?”和和被忽视得太彻底,决定换一个方式道歉。
“为什么?”
“我不思进取不学无术消极处世得过且过。”
“居然能记住这么多成语,怎么不见你以前语文考过高分?”
和和又无言以对了。
“筱和和,今天谁让你不痛快了?”
“啊?没。我自己无聊,提前过明年的愚人节玩玩。”
“你今天跟谁在那家店吃饭?”
“同学。”
“男的?”
“有什么分别?”和和又开始焦躁了。
郑谐又没说话。
和和觉得今晚多说多错,干脆闭上眼睛假寐。
郑谐打量了一下和和,发现她今晚反常地化了浓妆,穿着淑女款的连衣裙。
那裙子是和和要参加工作面试时,他陪着她去买的。结果这件五位数的衣服害和和失了一个她渴望已久的工作机会。
那家公司初始待遇不高,但和和很仰慕其中某位设计师,而她穿这样一身去,识货的面试官当即认定这姑娘是来玩的。
郑谐买东西时没有看价格的习惯,和和又神经大条,关于这个他倒真是忽略了。
后来和和就恨透了这件衣服,如果她穿这件衣服,通常都证明她不高兴,比如被郑谐逼着去见她参加她最最讨厌的聚会时。
今天不知她见的是谁,居然打扮得这么隆重。
和和的包扔在一边,是她自己用很多块布一针针拼缝起来的,包上还挂着一只玉佩,上好的和田,就被她这么糟蹋。
她的包总是非常大,鼓鼓囊囊。他常常有幸欣赏到那包里的风景,面有大大小小的小包好几个,分别装着钥匙,硬币,手机,CD机,MP4,伞,纸巾,太阳镜,化妆品,喝水的杯子,有时还有玩具和薄外套,好像随时都准备要出发去旅行一样。无论她要找什么东西,她都需要把包翻个底朝天,所以当着他的面的时候,为了不被他训,她基本上什么都找不到。
郑谐又低头看她的脚,简单式样的帆布凉鞋,他敢肯定是地摊货,但被筱和和自己缝满了无数形状各异的彩色石头,看起来倒显得很特别了。
换作别的女人这样打扮,他只会暗自叹气外加敬而远之。不过这些都加诸到筱和和身上时,倒也协调。
比起那些他认识的同样学美术的行为艺术家,和和无论个性还是生活习惯已经算非常正常了,他为此感到很欣慰,并且觉得自己占了很大的功劳。虽然他也曾疑心,他的过多管制从某种程度上扼杀了和和的创造力。不过,艺术的顶端是颠狂,他宁可和和平庸。
筱和和是奇怪女子。大多时候笨手笨脚,什么也做不好,学了很多年做饭,只会下面条和炒鸡蛋;不会收拾房子,她的小窝被她搞得杂乱无章。但又非常灵巧,很小的年纪就已经会给芭比娃娃自己做衣服,给她一叠纸和一堆布,她可以用很短时间变出一个动物园。
郑谐收回视线,决定不再继续追问她今天失常的原因。她嘴巴甚严,不想说的,拷问也问不出。
很快就到了家,郑谐陪和和一起上楼,看着她进门。
和和在门口又找不到钥匙,在包里翻来翻去,楼梯的声控灯灭了好几回,每次都得跺一下脚。她窘得想找地缝钻进去,把身子背对着郑谐,躲开他的眼光。
“你自己一人这样多危险。”郑谐念她心情不好,没有再多说。
终于找到了,和和开门时,郑谐说:“真的给我换了床单和被套?”
“嗯。钟点工前天刚全部清理过。”
“那么把我的钥匙拿给我,我今晚住这边。”既然房间已经打扫过,郑谐困得不想再多走近一小时的路。他从来不带这边屋子的钥匙,每次都是到和和这儿来取。
和和恭恭敬敬地递上钥匙,认真地说:“今晚真的对不起,你别生气。”
“没关系,下不为例。”郑谐心平气和地说,“早点睡,明天早晨八点我过来吃早餐。”
和和的头嗡一下大了。
她还以为郑谐真的不跟她计较今天的事了,原来他自有别的法子来整他。他存心害她大好的周末又睡不成懒觉。
5-一直下雨的星期天(1)-修改版
我忽然有了好想谈恋爱的意念/只是我怀疑这是一时寂寞的馊意见
——《一直下雨的星期天》
周日的早晨,按惯例要睡到中午才起床的筱和和手忙脚乱地提着一堆早餐往楼上跑。
外面下着雨,她一边收伞,一边小心地保护着手里提的几包东西,肩膀和裤腿都淋湿了。
她跟郑谐在一起时,腕上都要戴一块表,时时提醒她时间。刚才看了一眼,还差五分钟就八点了。
真是奇怪。郑谐明明就从来没有跟她发过火,也很少给她脸色看,但她就是有点怕他。
或者也不能算怕,因为和和敢跟他斗嘴撒娇,敢当面骂他是坏蛋,愚人节也耍花招整过他,甚至还敢像昨天那样捣乱他的正式约会,但是她却不敢违抗他的话。
从小到大,郑谐让她做什么,她很少有勇气说“不”,也很少拒绝得了。
想到郑谐从来没跟她发过火这个问题时,她脑子里轻轻地跳过一个画面,很快又消失了。
唉,大概也许可能,这种事还是发生过一回半回的。
不过在她这二十五年的漫长人生里,九千多天,二十多万小时,一千多万分钟,那一点点小事,基本上可以忽略不计了。
她一向很看得开,只记恩,不记仇,也只记好事,不记坏事。
和和气喘吁吁地往楼上跑,她上班快要迟到时都没这么卖力过。
想来扼腕,郑谐这么时时要求纪律至上效率优先的人,就应该进公务员队伍去整风肃纪,净化政府办公环境,而不是把本领都用来整治她。
和和住六楼,没有电梯,当初只因为贪恋那小小的斜屋顶的阁楼。
房子登记在她名下,毕业还不满一年时就买了,令她一度觉得自己跑步迈入中产阶级,异常富有。
但其实也没花多少钱,当年与母亲住的房子的拆迁补偿金可以抵扣掉大半,母亲又帮她交了剩余房款的一半,建议她其余款项办贷款,这样可以让她体会一下生存压力,也可以改一改她乱花钱的坏习惯。
她一个人豪情满怀地去办手续时,开发商竟满脸堆笑地跟她讲,他们有几个内部优惠名额,因为他们老板和郑先生是朋友,所以给她一个名额,七折优惠。
和和大惊。这家开发商一向牛得要命,优惠与促销少少,对销费者摆出一副“你爱买不买”的卖方市场姿态,买房时她早晨五点起床,排到中午十二点才挨到了楼号,现在竟这么热情地朝她挥橄榄枝?打倒特权阶级!
这下她不只没掏钱,还富余了一小笔。后来她旁敲侧击从郑谐嘴里也没挖出什么内幕来,只好心安理得地享受了一回天上掉馅饼。
代价也是有的,后来郑谐买了她对门的房子,又长期闲置,于是她顺理成章地充当了他的管家,替他去交水费电费物业费网络费,请钟点工帮他定期打扫,他一个月至多只住两三天而她也要经常帮他晒被子换床单往食品柜里塞吃的,虽然花的都是他的钱。
和和常常感慨,郑谐明明有那么多聪明能干的秘书,又特别鄙视她的理家本领,为什么这么爱整她。
当然,郑谐的理由非常有爱,美其名曰锻炼她的理家能力。
所以通常情况下,她将自己的家搞得一团乱,却把他那边收拾得井井有条。
有时候为了气郑谐,也会故意给他换上粉红心心的床单、梦幻的蕾丝桌布和凯蒂猫抱枕,他也不恼,只板着脸限时要求她清理干净。
和和三步并两步地小跑,终于到了家门口,还没好好喘上一口气,背后的门卡一声开了,郑谐果然穿戴整齐地准时出来。
低头看表,她昨晚特意校了时。八点半,标准的北京时间,一秒不差。
郑谐一定是一位苛刻的老板,她再次同情一周五天忍辱负重地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的韦秘书。
筱和和边偷偷地打着呵欠,边一脸敬佩地欣赏郑谐斯文的吃相。
她吃饭特别快,因为爱睡懒觉,早一分钟都不愿意起床,所以养成三分钟就可以搞定早餐的习惯。今天她为了不让郑谐念她不够淑女,已经尽量放慢速度了,无奈,无论长城还是金字塔,都不是一天建成的。
其实郑谐吃得并不慢,但他吃相从容,穿着短T恤和居家裤吃油饼稀饭,竟也如在顶级法国餐厅一般,而且看起来相当地自然。
筱和和又打了个哈欠,心里琢磨着,关于气质问题,虽然先天条件很重要,不过若是从婴儿时期就开始塑造,应该收效也不赖。等她有了孩子,不妨就照着郑谐的成长模式来培养。
她天马行空地想出好几种如何栽培气质型婴儿的方式后,意识到自己委实无聊至极,似有充郑谐的家长占他便宜之嫌。而且,她的孩子应该与她的天分一样差,例证就是郑谐花了很多年的时间也没将她培养成淑女。
“大清早就这么哈欠连连?你昨天几点睡的?”
“十二点。”看他一脸不信的样子,又改口,“一点?两点?”继续改,“可能是三点吧。”
郑谐动了动唇,最终没说话,斜了她一眼,又低头继续吃饭,那一瞥令和和自觉有愧,其教导功效比他直接开口训她更厉害许多,郑谐对付她越来越有省力气的办法了。
虽然和和不够淑女,但拜有气质的郑谐的调教,有很多规矩她也是很自觉遵守的,比如尽管此刻她十分不耐烦,想睡回笼觉,但仍是老老实实地托着下巴坐在郑谐对面等他吃完饭。
脑子当然就不用那么规矩。下午是跟荏苒一起逛街,还是在家里睡觉呢,晚上那部每日上演天雷阵阵的电视剧终于在大结局了,她最近追的那篇文貌似要有个坏结局,她是不是该立即弃坑呢?对了,那有型的男猪角跟郑谐的外型气质都挺吻合的,她看文时总是自觉地将那角色与郑谐对起号来,不过那男猪很黄很暴力很变态,她是不是太不厚道啦……
神游太虚的筱和和终于回神时,愕然发现面前的桌子已经很干净了,郑谐竟然在厨房帮她洗碗和整理厨柜。天啦,她捏自己的胳膊一把,疼,所以不是做梦。又瞅向窗外,雨还在下,但不是红的。
和和迅速地弹起来凑到郑谐身边,挤着笑说:“我来我来。怎么好意思呢。”假客套总是比没客套好,有气质的人都吃虚伪这一套。
“只是做个示范给你看,厨房要这样才像女孩子住的地方。筱和和,你这么邋遢,将来嫁得出去?”
“呃。”又挨训了。筱和和摸摸鼻子,灰溜溜地躲到离郑谐最远的地方,才走了几步,就听到郑谐变了音:“筱和和!这是什么鬼东西!”
能让郑谐变色的东西太少了。她心里一慌,迅速冲出去,只见她从荏苒家抱来的小幼猫正咬着郑谐的裤角荡秋千,而郑谐的脸白了。
糟糕,她忘记提醒郑谐家里有猫了。而且早说的话,兴许他今天大概就不会来害她睡不成懒觉了,扼腕啊扼腕。
和和小心地把只比她的手大一丁点的桔黄|色小猫托到掌心,端到郑谐面前,郑谐向后退了一大步。
“小宝还不到两个月大,不会咬人的。是不是很漂亮?”
“小宝?”郑谐从牙缝里挤出这两个字。
“你如果不喜欢,我还可以叫它小贝。”
“随便你,就叫小宝吧。”郑谐强装大度地说。“让它离我远点!”当猫小宝差点伸舌头舔一口郑谐的手时,他的嘴唇也有点发白。
郑谐回到几步之外自己的家。他本打算在和和那边多待一会儿。和和的家乱归乱,但是很舒心,满眼都是明亮又柔和的色彩,满地都是柔软的坐垫和靠垫,非常适合休闲。但突然窜出一只猫小宝,而和和又一副没睡醒的样子,他决定还是撤离的好。
外面的雨还是很大。郑谐讨厌下雨天,一下雨他心情就不好,其恶劣程度与雨势成正比。
本来今天该回去拜见父亲,所以他把所有的事务都推了,但老头子自己有事,郑谐的行程只好取消,因为计划改变而有些百无聊赖。
郑谐是个很无趣的人,他自己也承认。虽然似乎样样精通,却没有什么喜好。他做事太有计划性和条理性,一旦计划被打乱,就不知道该做什么才好。
他把地板拖了一遍。他记得和和说每周日有钟点工过来打扫,不过此时他无事可做。又到处转着看了一下,虽然和和自己把家弄得很邋遢,却把他这里打理得很干净整齐。其实他这边什么都没有,的确也没什么可以弄乱的。
然后他坐下来看电视。频道换来换去,除了奥运会,就是无聊的电视剧,都没什么兴致。
他锁定一个妇女购物频道看了二十分钟,觉得自己无聊到了极点,不如到公司去看文件,但看了看窗外湿漉漉的一片天地,很快打消了念头,又开始换台。
门轻轻地响起来,三下,停很久,又三下,像鬼鬼祟祟的暗号,也像小猫的爪子在门上挠一般,除了筱和和,没有别人。
“有钥匙自己开。”郑谐对着门外说,懒得动。
门果然开了,筱和和先把上半身侧进来,探头探脑。
“你的猫禁止入内。”
“没,它睡了。其实它也不喜欢你这里,早晨你伤它自尊啦。”
筱和和趿拉着拖鞋踱进来,腋下夹着写生本子,抱着一个大瓶子,大摇大摆里把自己丢进郑谐那软得像摇篮一样的皮质单人沙发里:“工厂都在限电停产,我一个人开空调觉得很罪恶,所以到你这儿来蹭冷气。”她身材小小,几乎把自己埋进去,“哥哥,你这个又昂贵又有品味的家,只有这几只沙发最有人情味。改天若把这房子送人,记得把这几只沙发留给我吧。”
“我为什么要把这房子送人?”
“万一你想打发你的哪位难缠的女朋友……”
正捏着遥控器的郑谐把电视音量一下子调到老大,瞬间盖住了筱和和的声音。
被突如其来的大声音吵到的筱和和立即捂住了耳朵,同时也闭了嘴。她记性真糟,又忘记每到这种天气时,郑谐总是不可理喻。瞧,刚才还帮她收拾厨房,现在却连玩笑都开不起。更年期!
“要不要喝柚子茶?我自己做的。”和和露出讨好的笑容。
郑谐瞥了她一眼,没作声,但把电视音量又调小了。
筱和和讪讪地抱着瓶子自己吞了几大口,将拖鞋踢出老远,把双腿蜷到沙发上,摊开素描本子开始工作。
她刚画了几笔,手顿在空中,想了想,把本子轻轻放到一边,光着脚去捡回刚才踢出一两米远的两只鞋,很整齐地摆到沙发下面,又坐回刚才的姿势,重新拿起素描本和笔。
她用眼角的余光瞅了一眼郑谐。郑谐很专心地盯着电视屏幕,根本没看她。
筱和和在郑谐的沙发上弓着身子曲着腿,用铅笔画一组形态各异的小猫。
郑谐的这组沙发真是舒服,非常符合人体力学,像大摇篮一样正好可以容纳她。她一边琢磨着等郑谐不在家时,是到这边来享受这个沙发好呢,还是偷着搬一只到自己家去比较好,一边斜瞄坐在旁边另一只沙发上的郑谐。
郑谐的姿态也不再像平时那样一本正经,懒懒地半躺着,枕着自己一只胳膊,一只脚蹬在沙发前的矮桌上,眼睛半阖着,似睡非睡,很颓废的样子。
她灵机一动,悄悄地把身子转了三十度,翻开新的一页,迅速地把郑谐的那副颓废又有型的姿态勾勒下来,又在旁边照着那动作画了一只正在看电视的猫。她非常满意这个新造型。
她的任务是画一组十二只有气质的猫,刚才正灵感枯竭,倒是忘记眼前有一个现成的气质标本可以给她作参考。和和琢磨着,怎样能骗郑谐再换个动作给她临摹另一只小猫,却发现郑谐似乎朝她的本子瞥过来,她迅速合上速描簿,抬头堆起一脸假笑。
郑谐讨厌猫,看到她公然跑到他的地盘上来画猫已经会很恼了,如果再发现她竟以他为模特画猫,铁定要找她的麻烦。所以,绝不能让他看见。
关于郑谐怕猫,这是个不多人知道的秘密,大家顶多猜他不喜欢猫,或者对猫过敏,所以见猫即避三米之外。
毕竟,郑谐一直是“勇敢”的代名词。比如说,他上高中时曾在众目睽睽下,从四楼失火教室的窗户爬到二楼后轻轻巧巧地从四米高的地方跳了下来;去年一堆人探险爬山遇上两指粗的蛇,他面不改色地在女子们的尖叫声里一把捏住蛇的七寸把它扔下山崖。
所以,谁能相信,他竟然怕猫,而且连不足两个月的小猫咪都怕呢?真要笑死人。
郑谐早就察觉筱和和在鬼头鬼脑研究他,又遮了画不让他看,一脸心虚状,不用猜都知她没干好事。
和和只穿了宽肩带的麻质印花小背心和牛仔短裤,曲一条腿缩在沙发里,显得十分的小,小鼻子小嘴,细胳膊细腿,而且腿和脚都非常白,大约因为她几乎整个夏日都只穿牛仔长裤和运动鞋,没机会见到阳光。此刻她正把身子七扭八歪地折在沙发里,甚不端庄,另一只脚搭在沙发扶手上晃呀晃,晃得他犯晕。
郑谐扭头看了她的脚一秒钟,又收回眼,和和立即极配合地把脚收回去拢成淑女状,撇撇嘴:“这里又没别人,郑老师。”
郑谐一心一意安安静静地继续看着电视。和和画得无聊抬眼东张西望,一细瞅,郑谐看的是那是什么乱七八糟的节目,一堆真假难辨的专家和病人现身说法,喋喋不休地讲述治疗男子泌尿科疾病的灵丹妙药。而郑谐竟然直直地盯着屏幕,一副小学生认真听讲状。其实他的元神早不知飘到哪个旮旯去了。
和和突然觉得郑谐的心灵太孤独,她弱弱地开口:“喂。”
郑谐没回应,她又大声一点:“哥哥,换个台吧!”
这回郑谐终于有反应了,看清眼下的节目,立即调了台,又瞪和和一眼。
“我觉得,那个,我有个建议,”筱和和吞了一口口水,“你应该找个女朋友了。”
郑谐微微地拧了眉毛扭头看她:“你不是一直嫌我女朋友多,浪费社会资源?”
“我是说真正的女朋友。你很久没认真和某个女人交往一下了。”
“为什么?”
“以结婚为前提而交往啊。你的时间都浪费在无聊女人的身上了,你又不喜欢她们。”
“谁又收买你当说客了?蔷薇表姐?缓缓堂姐?或者我哪一尊姑妈姨妈?”
“等你想要结婚时,合适的女人全被别人挑走了,只剩下你看不上的,和看不上你的。”
“哦。”
“你觉得韦秘书怎么样?”
“谁?”
“小说里都这样啊,男主角对任何女人都没感觉,蓦然回首,最好的原来一直在身边。韦秘书陪你很多年了,聪明漂亮又能干,脾气也好,你难道从来没有动心过?”
郑谐用“你是白痴”的眼神看她。
“那你觉得荏苒怎么样?又美丽又温柔,跟你也算门当户对。”
郑谐拔腿就走。
“不要害羞啊,晚上请我跟荏苒吃饭吧。”
“筱和和,你比六百只鸭子都吵。”
“五百只。”
“因为你太聒噪了,所以要再加两成。”
(2008年9月初稿,2009年4月修改稿)
5-一直下雨的星期天(2)-修改版
被吵得撤离现场的郑谐走到窗边看了看,雨仍是不小,于是到阁楼去健身。
他在那边待了一个多小时,出了一身汗,冲过澡之后,听到客厅的电视里响起国歌,决定去欣赏一下和和眼睛含泪的傻样。她从小就这样,对国旗和国歌有着超乎寻常的热爱。
但除此之外,和和并不是爱哭的孩子,被老师训,和小朋友打架,甚至把头摔破缝了五针,都不曾掉泪,至多扁扁嘴巴,一副将哭未哭的可怜相。
结果郑谐没看到他想像中盈盈欲滴的模样,却见到筱和和把自己蜷成花卷状缩在沙发上呼呼大睡,身上套了一件他的薄外套。屋里空调温度低,估计她又没找到空调的遥控器,不过总算还懂得照顾自己。
她保持着那种婴儿在母体内的奇怪姿势,睡得香喷喷,表情也像小孩子一般干净纯真,一副天塌下来都与她无关的样子。
郑谐站在她旁边默默地站了一会儿,考虑着是该喊她起来,还是把她抱进卧室去睡。
他正拿不定主意时,和和扔在一边的手机却滴滴地响了起来,是他久违了二十年之久的《黑猫警长》的主题歌。
他无奈地看了一眼和和掉在地上的速写簿,心想他跟和和的五年一沟坎果然是很应验的。和和以前对猫这种动物一向没什么好感,包括凯蒂猫、加菲猫和机器猫那几只著名的猫,她也从来没兴趣。为何突然这样爱猫成痴,真是邪门。
那首老掉牙儿歌已经快唱完一遍,和和还睡到不省人事。第二遍又响起时,郑谐不堪噪音,拾起手机塞到和和耳朵上,揪着她的耳朵把她扯醒了。
竟然是约会电话,和和一边唔唔地应着,一边斜瞄着郑谐,郑谐见状便到别的房间去了,但还是听到和和的声音:“我都画好了,要不先拿给你看看吧。嗯,我没什么事……不会的,不客气,一会儿见。”
很快和和便说有事要离开,郑谐似笑非笑地看一眼窗外:“这么大的雨出去约会,不怕感冒?”
“谁约会啦。我是出去谈工作,我画了一些图。”和和朝郑谐挤眼睛,“你认识的,时霖大哥。”
“那祝你工作顺利。外面冷,多穿点衣服。”
和和走了以后,郑谐更加无聊,打电话确认了几项工作进度,吓得主管们声音都颤颤兢兢,生怕这种天气被无良老板揪到公司加班。外人只知道郑谐对工作常常表现得过于狂热,殊不知那种时候通常都是因为他实在无事可做。
他去检查了一下自己的冰箱和食品柜,里面塞了不少吃的,速冻水饺、速冻披萨、速食土豆泥、即食玉米浓汁,还有牛奶,出厂日期很近,应该是和和刚放进去的。
他甚少吃这些所谓的垃圾食品,基本上都不动,所以和和隔段时间就把原先的拿走,给他换成新的,免得过保质期。这丫头虽然大多数时候都粗枝大叶,但细心起来也很惊人。
不过这样的天气,心情也差,他宁可吃垃圾食品,也不想下楼去把心情淋得再潮一些,于是把每样食物的说明书都研究过之后,挑着垃圾程度似乎低一些的东西凑合着吃了。
他念过和和无数遍少吃这种没营养的东西,逼着她学着做饭,念到他自己都烦,和和也只学会了做面条。
郑谐刚吃完饭便接到和和的电话,说走得太匆忙,忘记给小宝喂牛奶,请他必务帮个忙,只要把牛奶倒进盘子里就可以了。
郑谐硬着头皮去了和和家,很欣慰地看到猫小宝也缩成一小团,很乖巧地睡在自己的窝里,很像刚才筱和和蜷在沙发里的样子,连神情都十分像。
他小心翼翼地把一盒特级牛奶倒进深口方盘子里。这盘子是和和去年出去旅游时从景德镇背回来的,盘底有手绘的鱼。她宝贝得很,有一回被他用来盛放果皮垃圾,气得她直抗议。现在被她用作猫餐盘,也不见用处高贵了多少。
其间他接了表姐萧薇的一个电话,劈头就把他骂了一顿。这是她一贯的开场白,郑谐习以为常,执着手机远远地离开耳朵,听得到她讲话,但是又听不太清,刚刚好。
不过因为昨天他在和和的陷害下刚犯了一个错误,所以今天表姐数落他的时间格外久。十五分钟后,郑谐的手机已经开始发烫,薇表姐骂累了,于是重新恢复名媛淑女状:“昨天那个小妖精是谁?那么护着她,难道是重要的人?找时间让我鉴定一下。”
“没有的事。”
“我知道了,又是和和啊。郑谐你够损的,你会害她嫁不出去的。”
“其实……”
“和和是不是已经二十五了,该到结婚的时候了。和和现在有男朋友没?我一并来帮她物色。”
“不用,差不多快有了。”而且,我信不过你看男人的眼光。郑谐不出声地补充了一句。
郑谐收线时,那只黄|色小幼猫不知何时已醒来,在离他一米外的地方,微仰着头巴巴地望着他。大概早晨他的过度反应吓着了它,这小东西如今也不敢再来亲近巴结他,只露出一副可怜兮兮又十分警惕的表情,小心地观察着他,那样子竟又让他想起筱和和做了坏事以后的样子,几乎令郑谐心软,想蹲下身去拍它的头。
他伸手后才意识到自己想干什么,立即又向后退出几步,与这只猫保持了最安全的距离。这只猫有点邪气,直觉告诉他,此猫不可靠近。
这世界上能让他害怕的事物不算太多,可他就是怕猫。虽然没几个人知道。
筱和和知道也是偶然。大约是和和七八岁的时候,她追着一只猫一直追到了树上。她有本事爬上去,却下不来,在树上困了快半小时,一直等到郑谐发现她。
郑谐爬到树上去抱她下来,和和安全着陆后,扁着嘴泪汪汪地指着树枝:“小猫咪。”
郑谐抬头一望,一个头两个大。树枝上有只小小的猫,用比筱和和刚才在树上的样子还可怜十倍的姿态,瑟瑟地抖着,也是一个爬得上却下不来的笨蛋。
虽然他很头疼,但筱和和那副楚楚可怜的期待神情却让他更头疼,他只好心一横又重新踏上拯救的征程。
本来一切都很顺利,虽然他很恐惧,却掩饰得很好,在外人眼中是非常镇定从容的,已经只剩三四米便到达终点,胜利在望,他提了一口气打算直接松手跳下去。
大概他提气的时候捏疼了那只忘恩负义的猫,总之它回头朝着郑谐的手背便是重重的一抓,精神正处于高度紧张状态的郑谐一惊之下,悲剧瞬间酿成,于是,传说中身手不凡的年轻的武林高手郑谐,在热爱自然保护动物的高尚事业的行进过程中,英勇地负伤。他落地时没控制好角度和力度,右脚骨折了。
这伤受得甚不光彩,郑谐拒绝向其他人吐露受伤细节,也勒令唯一的知情人筱和和封口。
但更令他受不了的是筱和和。那时恰好是暑假,筱和和有的是时间,便自愿地担当起陪他看护他的义务,天天在他床头前转来转去,摆出一副“我要当你的脚,我要照顾你一辈子”的大义凛然状,天天长篇大论地忏悔她的任性与无知,对他百般地关爱,帮他擦脸,喂他吃饭,给他读故事书,就差唱着儿歌拍着他哄他睡觉了。其实郑谐疑心自己睡着时她真的这么干过。
虎落平阳被猫欺,筱和和这哪是在照顾他,完全是逼着他陪她玩女孩子的过家家游戏。之于和和而言,他是多么逼真生动的一件大玩具。
郑谐被她逼得想跳楼。为了让和和没有负罪感也为了让他自己清净,他只好老实地向筱和和交待,害他摔伤的不是因为她要他救猫,而是他的惧猫症。
郑谐回想这些往事时,觉得自己已经无聊到某个临界点了。
他对和和在这种他极度郁闷的天气里撇了他出去跟别人约会感到很不满,她明明知道他心情不好。
郑谐不得不承认,他与和和的关系,有时候就像很搞笑的父女关系一样,他比和和的妈妈更像和和的长辈,管教她更多。而和和对他撒的娇,透露给他的秘密,大概也要比对她自己的妈妈来得多,毕竟,除了郑谐自己的母亲外,他算是与和和相处最多的人了,以至于,在看到和和与别的男人冒着大雨出去约会,竟生出女儿要出嫁的悲凉感,即使那男的是他的朋友,并且还是他热心建议和和好好考虑的对象。
其实和和之前也谈过好几场所谓的恋爱,最长的不过半年,最短的只有两周,大多时候都笑嘻嘻跟他讲:我又失恋了,快请我吃饭;偶尔也会在他面前没形象地哭几声。
那时候,他倒是从来不曾失落过。大概是因为,和和的大多数所谓交往对象他都见过,虽然和和的态度都差不多,但他却是心里很敞亮地清楚知道,这一堆张三李四王老赵六的,没有一个有机会成为和和的良人,不过是和和成长路上的一个游戏玩伴,分开只是早一天晚一天的事。
但是时霖是不同的。郑谐了解时霖,又了解和和,所以十分明了,时霖是很适合和和的那类男人,而和和又恰是时霖喜欢的那种女孩,如若天时地利人和,那么……这才是他怅惘的原因。以前有人告诉他女儿出嫁时父亲痛哭流涕的故事,他只当损人的笑话来听,现在竟然可以体会了。而且时霖是长居国外的,也就是说,和和也要远离了。
真是无聊。郑谐又深深地叹口气,他得到公司去找点事做,或者去俱乐部打球游泳。
他的某位朋友离婚出国又最终归来的朋友前阵子说,如果一个人开始不由自由地回忆往事,便是心开始衰老的表现。
问题是,人家的怀旧与心境衰老,是事出有因,目标明确,并且最终得偿所愿的。而他怀的这是哪门子的旧,衰的又是什么心。
突然身心这么反常,大概是到了该安定下来的时候了。或许他应该听从和和的建议,认真的找一个顺眼的女子交往一下看看,既可以打发无聊,又能堵住长辈们的嘴,运气足够好的话说不定就顺便把人生大事解决掉了。一举多得,何乐而不为?
(2008年9月初稿,2009年4月修改稿)
6-兄妹(1)-修改版
不能相爱的一对/亲爱像两兄妹
——《兄妹》
筱和和突然变得很忙,以至于郑谐见她要预约。他找了几次筱和和,她不是没接电话,就是说声正忙着便很快挂了电话。还有一回,已经约好了吃晚饭,却临时放了他鸽子。
也就是和和。若是换作别的女人,只消敢这么玩上一次半,就可以从郑谐的记忆名单里彻底被清除。
后来,郑谐再找和和有什么事,就索性让韦之弦代为转达,免得自己无趣碰钉子。
他疑心和和与时霖真的开始交往了,但碍于“男人八婆很无聊”的心理障碍,只能忍着。
筱和和以前谈恋爱时也会冷落他,找人时总找不见。所以每当和和谈恋爱,就是他越发无聊的时段,无聊到他也不得不去找女人凑合着交往,以打发突然闲下来没事做的时间。等和和的恋爱结束了,他一边安慰她不要伤心,一边教育她不要随便,一周与她见面三两回,他自己的那段凑数的交往也就渐渐消停了。
和和平时懒散归懒散,但一旦做事就变成一个认真投入的家伙,全力以赴,不撞南墙不回头,又倔又犟。这算她为数不多的优点中最亮眼的优点。
这一点恰是他最最欠缺的。父亲就常常训斥他活得没激|情没动力,从小到大就没对什么事情投入过,不管做什么都兴致缺缺。
这真怪不得他。他一出生就拥有一切,家世好,皮相好,脑子好,从小就如众星捧月,没有想要却得不到的东西,整天玩也能考第一、上名校,参加个运动会随随便便就能拿好几个冠军回家,至于学外语、学乐器,他也总是用比别人少得多的时间,就可以取得比别人好得多的成绩。
多年前有一回筱和和啃着薯片,翻着少女漫画,含糊不清地念了一句:“你的人生就跟喝白开水和啃馒头一样,真是什么惊喜都没有。”
那时他正坐在筱和和的电脑前,只用了不到两小时,就一路过关斩将地把她抓狂地玩了一个月也玩不到结局的单机游戏给打爆了,而且那是他第一回玩,连规则都不太明白。
所以他常常感慨,倘若他能像筱和和那样笨得恰到好处,那他的幸福感会强烈得多。
过了几天,他没见到筱和和,却在一家饭店里偶遇时霖,各自的饭局散伙后,两人换地儿小聚。
时霖不爱玩,郑谐也喜静,两人去饭店地下的娱乐城打台球。
台球室是豪华单间,很安静。两人一本正经地打了两局。时霖是台球高手,但也只勉强和半调子台球手郑谐打了一胜一负,啧啧称奇。
“我在国内的任务快结束了,下个月中就回美国。”
“这么快?你不是对和和有计划?”
“说起来有点搬石头砸自己的脚的感觉。为了有能找她的借口,我自作聪明地向她公司指定只要她的设计稿,还提出许多要求,结果害她忙到连吃饭都没时间,更别提能把她约出来。”
“你学问越来越长,追女人的手段可一直不怎么见提高。”郑谐轻松地把球击入网中,“不过,她没时间跟你吃饭,一样也没空跟别人吃饭,连我都叫不出来。所以不要气馁,继续加油。”
“我的手段跟你那自然是没法比。”时霖笑了,“之前有人说,郑公子向来不待见垂涎他干妹妹的男人,见一个灭一个。敢情儿这都是传闻喽。”
“你运气好,赶上大赦日。那蠢丫头幼稚又天真,以后你别欺负她。”
时霖拍案大笑:“阿谐阿谐,我以前从没发现你身上竟闪耀着父性的光辉,晃得我眼睛都快睁不开了。”
“去你的。”
“和和幼稚又天真?我可没觉得。和和这小姑娘相当的有主见,但是好像都闷在心里,不太爱说话。你看着她坐在那里,突然很活泼,突然又很安静,有时像是比实际年纪还要再小上十岁,有时候又觉得完全超越了她现在的年纪,很让人琢磨不透的一个小女子。”
“时霖,你确定我们俩说的是同一个人?”
“难道和和有孪生姐妹?”
地下的手机信号不好,郑谐出去接电话时,回想时霖对和和的形容,觉得不可思议。果然一万个人眼中有一万个哈姆雷特,在时霖的眼中,筱和和完全就是传说中谜样的神秘女郎。
不远处传来吵闹的声音,喝斥声,以及女子的哭声。
这本一处龙鱼混杂的是非地,见怪不怪,没人愿惹事上身,倘若闹大,自然有店家前来制止。所以折腾了半天,只有远观者。
郑谐收了线,正准备回包间,那噪音的中心源里却有一个脆生生的声音却突然炸响:“住手!你再打她一下,我就报警!”
那音色柔美却相当的果断,四下里一下子静下来。
“你算哪根葱?我教育老婆关你屁事?滚,否则连你一起收拾!”
“你有力气没处发泄,可以去码头扛货,去工地盖楼,去拳击赚钱,还可以当国际佣兵打仗。只会在女人面前耍横,你算什么男人?”
有人窃窃地笑。男人要冲上去揍这名勇敢女子,被人拉开,而女子真的掏了电话开始拨号码。
保安和经理迅速赶到,劝说安抚,片刻间,这事偃旗息鼓了。
郑谐临去前朝那边看了一眼。那女子穿一身鹅黄|色的职业正装,身材姣好,头发乌黑及肩。虽然看不见模样,但好身材加好声音,基本可判作美女,可惜有勇无谋,在娱乐场所穿成这样已经够弱智,还想强出头当一回包青天,简直没脑子。
他又回想起筱和和以前也曾在这样的事情上与人争辩,那副犯傻时的样子跟这女子有得一拼。
很晚的时候,郑谐与时霖在停车场告别。
郑谐的车停得很靠里。当他将车子缓缓地开出来时,从反光镜里看见一抹鹅黄|色的影子立在停车场的某处,正四下张望,似在找寻什么。
他继续注视着那一点,然后便发现又有两个黑影子似乎正在接近她。
他思考了一秒钟,叹口气,猛打了一下方向盘,把车掉了头。
郑谐回去看见的就是两个奇装异服的年轻人把一个柔弱小女子逼得节节后退的场景。
他觉得烦,观察了一下形势,打开车门悄悄地走近他们,喊了一声“小薇!”
那两个人一愣。红衣女子反应甚是迅速,趁着那两人回头的当口,立即朝反方向跑去。
立时便有一人追了上去,另一人则冲着郑谐迎面就是一拳,被他轻巧地避开,反而晃了那人一个跟头。
他抽空朝那名女子那边望了一眼。停车场空间不太大,但那女子甚是冷静,绕来绕去也没走远,但是始终与另一名大汉隔了一车的距离。
郑谐从几辆车盖顶上轻巧地跳过去,拉住那女子:“走。”又转身朝两名大男人说:“别追,我已经报警了。”
那两个男人骂了一句娘,反身扑了上来。郑谐松手轻轻推开那女子,朝其中一人扑过来的方向退一步,顺势拉住他的胳膊,另一只手反手劈在他的脖子上,抬腿就把他踢了出去,恰与另一人撞到一起。这人想来疼得不轻,半天没爬起来,另一人又冲上来,被郑谐又一招制住胳膊,拐手用肘部捣在他的肚子上,疼得那人半天直不起腰来。他拧着这人的胳膊观察着另一人,一边暗示身边的女子走得再远些,一边慢吞吞地说:“郑启雄若知道他手下的兄弟只会欺负弱女子,应该会觉得很没面子吧。”
“你……您……您认识我们大哥?”他手下那疼得直流汗的毛头小子慌张之下连称谓都改了。
“也不算太熟。只不过我们一起玩弹珠摔泥巴时,你们应该还没学会走路。”郑谐轻描淡写。
那两人就这么气势汹汹地来,气息奄奄地去,临走时陪着笑:“这位大哥,我们跟这位小姐开玩笑,只想吓唬吓唬她而已,真的没有恶意。”
他们没在停车场停留太久,免得滋生出更多的事,于是郑谐请那女子上了他的车。
“真要谢谢你。”
“不客气。”
“你学过武术吧,很厉害啊。”
“还好。”
“你怎么敢跟他们近身搏斗?不怕他们带枪?”
“我观察过,他们身上不可能有枪。”
“你怎么知道那群人的来历?”
“瞎猜的。”
“你真认识他们大哥?”
“不熟,只是小学同班过几年。”
“那你怎么知道我的小名?你认识我?”
“啊?我随口说的,有一首歌名。”
女子安静下来,突然轻叫了一声:“你受伤了?”她有点忙乱地从包里找出纸巾替他按住伤口,又扯下颈上的丝巾替他绑紧。
伤口不大,只是小臂上蹭破了一块皮,如今开始流血。
说起来丢脸,大概是刚才他用手肘去击某个人时,那人的衣服上吊着金属挂件,就这么被暗器划伤。
郑谐叹为观止。这女子刚才在娱乐城跟小混混叫板时像法官一样正义凛然,在停车场被人围堵也镇定得像要去赴宴一般,现在居然如做错事的小孩子一样微微颤抖。
女人的确是一种很难猜测的动物,最好的办法就是不要为她们费脑筋。
郑谐看着她抖自己也晕,忍不住问:“你刚才明明知道得罪了人,为什么还敢一个人在停车场晃?”
“我总是记不住自己的车停在哪儿,找了很久也没找到。我以为那件事已经过去了,没想到那男人这么没气量没风度。”
郑谐想起一个从和和那儿学来的可能已经过了时的时尚词儿:这女子是从火星来的。
他把试图劝诫的话咽回去,她又不是筱和和,犯不着他来管。他问了一句最实用的:“你车牌号是多少?厂牌?颜色?”
他们开着车转了几分钟,终于找到了这位女英雄的那辆与她身上衣服一样颜色的车。整个停车场也就这一辆鹅黄|色的车而已。
从那车型看得出此女出身富贵,不识人间险恶也算情有可缘。
女子坚持要陪郑谐一起去医院包扎伤口,被郑谐推辞后,带一点愧色地掏了名片给他:“你的伤口若有什么事,一定记得联系我。”
“小伤,不会有事。”
“破伤风,败血症,一切都有可能。你千万不要疏忽大意。”那女子用再认真不过的表情说。
郑谐再次确认这女子的确不是地球人。他等到那女子将车子慢腾腾开出来,自己也发动了车子。
他们并行了一段路,女子朝他招招手,打开车窗,他也打开。
“我叫杨蔚琪。”
“我知道,你名片上有写。”
“你叫什么名字?我改日一定要谢谢你。”
“举手之劳,不必挂在心上,再见。”
郑谐朝她挥挥手,将油门一脚踩到底,车子腾地冲了出去。
他开着车窗吹着风,听着疲疲塌塌的迷幻电子音乐一路开回家去。他承认这种音乐很难听,但是挺符合他目前的状态,颓废而没有生机。这是上次回家时,他的父亲送给他的评价。他的学者姑父则解释为:心理低潮期。
其实他这一两年都这德性,不但没有好转的迹象,反而越发地严重了。
按说遇上这么刺激的事,又是打架,又是美女,他应该有点激动和振奋的感觉才是,但他还是无聊依旧,只有右手臂上丝丝的抽痛提醒他,今天晚上似乎比以前多了那么一丁点的余兴节目。
(2008年9月初稿,2009年4月修改稿)
6-兄妹(2)-修改版
韦之弦每天都提前二十分钟到公司,打开电脑,换下衣服,检查一下郑谐的办公室。当她再回位子上坐稳,收整好自己的东西后,郑谐恰好衣冠笔挺地走进办公室,这时距上班通常还有十分钟,误差最多一分钟。他永远都像精准的时钟。
可是今天郑谐却早来了至少三分钟,以至于他来的时候韦之弦正在他的办公室。
这种反常现象必有异状。郑谐穿的短袖衬衣,韦之弦稍一留心,便发现他的右臂处有一道很明显的新疤痕。因为太靠近关节处,牵一发动全身,想来因此而影响了他正常的开车速度。
她尽量藏住自己的好奇心。虽说对老板表达适度的关心是秘书应尽的本份,但可惜他俩年纪相差太小,这种关心不表达也罢,免得横生是非。
“韦秘书,请帮我跟和和订两张周末去省城的往返机票,周日返回。”
“郑总,把去机场和候机时间都算上得用四五个小时,而且最近航班常常延误,开车去也只需要五小时。”
“上次回去和和晕车,两天都没缓过来。”
“火车呢?”
“我晕火车。”
韦之弦领命照办。
不过,她可是第一回听到这种机密。和和是那种坐着过山车还可以口齿清晰地背《春江花月夜》的家伙,郑谐则动辄在高速路上把车开到200公里,这两件事都一度令她受到了惊吓。而现在,她突然得知,这两人竟然一个晕汽车,一个晕火车,所以此刻她也晕。
上午她去向他汇报工作,眼睛还是时不时地瞄向郑谐的伤口。别怪她无聊,实在是,郑谐受一回伤非常的稀奇。因为他身手敏捷,行事又谨慎,偶尔手上缠了创可贴,或者扭到脚,多半是筱和和闯祸时害到他。
郑谐发现韦之弦一直在偷看他的伤口,突然想起什么,从文件包里抽出一条丝巾递给她:“我记得这个牌子应该不便宜。能再找到一条新的吗?”
“不是价钱的问题。这是限量款,全球只售900条,二手的也难寻。”
郑谐沉默了片刻:“那就再买一条这个牌子的其他丝巾,连着这条一起送回去。”他又递过一张名片。
韦之弦看着名片:“这里的人果然都是有钱人。”
“什么?”
“丝巾的主人,她是青正平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哦,我没仔细看。”
青正平很有名气,也很有话题,因为他们总是接棘手又赔钱的案子,有一点劫富济贫的侠义之风,名字由来据说也是取自“要像包青天一样维护社会正义与公平”。他们常替弱势群体强出头得罪权贵,也曾经热热闹闹地状告政府,居然一直安然无恙,有人疑心他们有强硬后台。
“因为很有钱,所以才总接手那些不赚钱的官司吧?据说他们的老板顶顶有个性。”韦之弦的八卦之心被难得地勾起。
“员工也够有个性。”郑谐低下头工作,结束了这个话题,待韦之弦要出去时,又补充,“你用快递就可以了,不要提我的名字,也不要留联系方式。”
周六的早晨,郑谐与和和已经坐到了飞机上。和和脸和眼睛都是肿的,郑谐断定她昨日睡觉前喝了太多的水。
“这眼圈不是肿的就是黑的,你最近越来越像国宝。”
“我已经过二十五了嘛,据说这是鲜花开始衰败的年纪。”和和打呵欠。
“丫头片子一个,还鲜花衰败。”郑谐嗤之以鼻,“你是不是又熬夜了?”
“没呢。其实昨天我终于加完班,所以早早就睡,结果就把脸睡肿了。”
“作息不规律,恶习。”
这么多年来,和和对郑谐的教诲早就形成了左耳进右耳出但绝不顶撞拌嘴的最佳应对之策。等到郑谐重新恢复沉默了,她就笑嘻嘻地扯着他的袖子:“我最近赚了一笔外快,请你吃大餐。你想去哪?”
郑谐斜看她:“赚了多少?”
“七千块,不少吧。”和和炫耀。
“这么多?那就去静庐吃套餐。”
“听起来像尼姑庵。全素的吗?那可太便宜我了。”
“还好吧。一个人只需要三千块,你还可以剩一千。”
“你改名叫黄世仁好啦!”和和叫起来。
“熬了那么多天才赚七千,还不够买补品补元气的,居然这么得意,你也就这么点出息了。”
“七千块也是钱啊,很多人要赚一年才能赚到咧。不识民间疾苦的奸商与特权阶级!”和和的一腔热情被无情地打击到,气得一路都不再说话了。
出了机场已经有车在等候。上了车才知道,郑谐的父亲今日下乡慰问去了,晚上才回来。和和打电话给自己的妈妈,却是助手接的电话的,称林教授正在实验室,傍晚出关。
两人沉默对视一眼,听得来接他们的人说:“郑书记请和和小姐晚上一起吃顿饭,也请了林教授。”
A城这个省会城市其实算是郑谐真正的故乡,他父母在这里成长,结婚,然后随着他父亲不断调职,开始四处为家的日子。
后来迁到郑谐与和和现在所居的临海的Y城后,并在那里停留了最久的时间。因郑谐妈妈的身体出现了问题,也因为郑谐的学业问题,郑父以后调职,他的妈妈没有再陪同,而是留在那个气候宜人适合休养的城市。
郑父几度升迁,又重新回到了这个省份。郑谐没有远离父亲,但也不愿留在他的眼皮底下,就这样维持着车程五小时的安全距离。
而当年在和和三岁时,她的妈妈被派驻到大西北研究基地,她带走和和,而和和水土不服,自从到了那里便一直病着。
和和妈无奈将她送回来。因为没有别的亲人,所以将她寄养在保姆家中。
郑谐的妈妈那时经常去看望和和,她与和和投缘,越看越爱怜。有一回和和一个人被锁在家中,从恶梦中醒来大哭不止,又打不开门,郑谐的妈妈在门外听得肝肠寸断,不久后便将照顾和和的任务强抢到手。
和和妈并不希望和和与郑谐的家庭扯上什么关系,差距太大,而且她并不认为郑家欠了她与和和什么。但是郑谐的妈妈真心实意地喜欢着和和,和和又非常依赖她,所以和和妈最终心软,和和就这样成了郑家的干女儿,一晃十几年。
当郑谐将读高三,而和和也要读初二的时候,郑谐的父亲又调回本省,而巧合的是,和和的妈妈也回到了省城的某所高校,主持一个实验室。
那个暑假,她再次将和和接到身边。结果仅仅是几百公里的距离,和和再次水土不服,整个暑假都在病床上度过。而且她与亲生母亲并不亲近,怯生生,神情如小鹿,与郑谐妈妈与她多年来的通信中描述的那个和和判若两人。
其实和和的不适应不仅仅是水土不服。她是个害怕改变的孩子,每次分班时或者升级时,一起到老师、同桌都会换成新面孔,那种不可预知的未来都会令她吓得睡不好觉,何况这一回她的周遭是要天翻地覆地发生变化。
而郑谐的妈妈也心神难安,一天两个电话嘱咐叮咛,一周一两次地过来探望。和和妈接受了这个事实,而且她的确没有更多的时间去陪伴和和。所以当快要开学的时候,她再次把和和送了回去。
按说郑谐一家也应该到A市去团聚的,但是郑谐妈妈的身体已经不能适应那边的干燥气候,即使那里曾是她的故乡。而且郑谐说:“我不愿意换学校,需要很长的调整期,影响我成绩。”
郑谐的妈妈就以这个借口留在Y,只在偶尔周末的时候,会乘车去看望丈夫。这么多年,分离成为一种常态,相聚反而不能适应。
于是在那些没有家长在家的周末,郑谐与筱和和分坐在餐桌的两头,等着保姆上菜。等待的时候,郑谐百无聊赖地翻着财经报纸,而筱和和则津津有味地看着少女漫画。
郑谐常常毫无预兆地把报纸凌空扔过来:“换一下。”
和和不敢违逆,只得老老实实走到他跟前亲手送自己的可爱小画书,然后捏着他的报纸横看竖看,虽然每个字都认识,但就是半天也读不懂一段话。
郑谐考上大学去外地念书后,郑谐的妈妈更是把全部精力都用在和和身上了。
和和有时候对着镜子瞅着自己,看不出来自己倒底哪里可爱,以至于倩柔阿姨这样喜欢她。
她只从郑家的工人们嘁嘁喳喳的长舌中隐隐地知晓当年两家纠结的往事所以郑家要补偿,知晓了倩柔阿姨因为一心向佛善待天下生灵所以也包括了可怜的她,还隐隐知道郑伯伯心有所属所以倩柔阿姨躲在这一隅眼不见心不烦……
那两位阿姨不久后就从郑家彻底消失了。和和不是多事的孩子,所以并不问。只不过有一回郑谐回来了,倩柔阿姨表情不满但语气仍温柔地劝诫郑谐要待人宽容为怀,要容得下别人的缺点。那时和和才知道,那两位做了多年的工人竟是郑谐安排人换掉的。
他远在几千里之外求学,却对家里的风吹草动都了如指掌。筱和和觉得郑谐实在是神通广大。
(2008年9月初稿,2009年4月修改稿)
6-兄妹(3)-修改版
郑书记找郑谐通常也没什么重要的事情。而郑谐向来知分寸,从小到大也没做过什么足以惊动父亲大人的事。
但他仍是需要定期到父亲身边汇报工作与生活近况,要简明扼要,不少于五分钟,也不能超过十分钟,然后回答父亲几个问题,像面试,也像答辩。
这大约是他父亲的职业病使然,也是他们父子二人为数不多的沟通方式。
郑谐和父亲从书房出来时,见到和和的妈妈林亦心也到了,正在对和和说话。她表情平静,语调轻柔,但和和低头不语,一副做错事的样子。
郑谐认识和和妈二十几年了,对她的印象仍然像笼着一层雾一般,看不分明。
林女士有端庄的面容和清丽的气质,与和和在一起更像姐妹而非母女。
林女士表情很少,通常可见微笑和不笑两种,生气和焦急的样子极少见。
林女士言语更少,通常别人问话,她才回答。她不议论别人,也不会与别人谈及自己。
林女士是她那个领域的专家,学科带头人,巾帼不让须眉。
这样一个没有七情六欲一心钻研学问的女子,儿时他便常常不自觉地将她的形象与古墓派传人重合起来。
不过郑谐尽量不去将林亦心想像成小龙女。因为他一直觉得和和的爸爸很像郭靖。
黄蓉的老公与杨过的老婆结婚生女……这是何等混乱的关系,完全是亵渎。
郑谐脑子里还转着往事,本来正低着头的和和听到脚步声抬起头来,竟朝他投来惊喜又期待的眼神,令他受宠若惊。
和和一直很畏惧她的妈妈,其程度相当于贾宝玉对贾政。但和和自己也说,她的妈妈不只从没打过她,骂过她,甚至连说重话的时候都不曾有过。但她就是见到母亲便害怕。
大人们开始寒喧,小辈便可以松一口气了。
郑书记与林教授在一起,是可以充分体现中国礼仪之邦风采的情境展示。
“林教授最近的研究进展如何?听老李说你们常常通宵实验,身体可是革命的本钱。”
“多谢郑书记关心,还算顺利。您也要多注意身体,不要太操劳。”
晚餐在郑谐家进行,很丰盛,桌上有好几道和和最喜欢的菜。
郑谐与和和在餐桌上只负责埋头吃饭以及侧耳聆听。
饭局散得很早,林教授要回实验室等结果,淡淡地对和和说:“不用等我,你先睡。记得把门上三道锁。”这意味着她要接近天明才能回来。
于是郑谐带和和去赴另一场约,郑谐表姐在著名的老字号茶馆迎宾楼等他,称许久不见他的真身,想念得很,要他务必现身。
上了楼,包间里不只表姐一人,还有他许久不见的另一个远房表姐冰冰,以及一位素未谋面的美丽又有气质的女子。
果然不出他所料,又是一场鸿门宴,所以他带上了和和。
萧薇表姐的小名本来叫作蔷蔷,是郑谐娘家那边倒数第二小的孩子。自从哆啦A梦里出了个尖嘴猴腮的“强强”,而乐坛又盛行《小薇》这首俗人歌,她就开始强迫每个人都改称她为“蔷薇”。
蔷薇早年在大学里是话剧社社长,练就一身夸张又高超的舞台剧表现力。此刻她状似惊喜地站起来:“阿谐,这么巧。认识一下,这是你冰姐的小师妹以及好朋友陈子柚。”
又转头对已经站起来的白衣清秀女子说:“小柚,这是我表弟郑谐。刚才给他打电话时才知道她今天刚巧回来了,恰好在附近,非要过来见我和冰冰一面。真是择日不如撞日。”
陈小姐嫣然一笑:“久仰大名。”
接下来继续介绍,“这是和和,我们家的小妹妹。”刻意强调和和是“她们家”而不是某个人的。
和和心虚地朝美女笑笑,心里亮起警钟。
全体美女也都在优雅地笑,除了郑谐。
笑得最优雅的是蔷薇表姐,好像半小时前在电话里对郑谐说“你今天若是敢不过来就死定了”的那个人根本不是她,何况她三天前就知道郑谐要回来了。只是冰表姐也共谋,真是近墨者黑。
其实陈小姐也是被蔷薇表姐拐骗来的。按常规,她俩应该借口去洗手间,很久都不回来。但搅上一个筱和和,再这么玩就不好看了,她们总不成把和和也一起拖去洗手间。
于是两位淑女只好把预谋的相亲会努力改成看似正常的亲友团聚会,努力找了高雅又有情趣的话题聊下去,期待能收到意外的效果。
场面控制的还不错,如同奥斯汀小说里绅士淑女的下午茶时间,对白一板一眼,一问一答,有礼有节,从容优雅。
梁冰冰和陈子柚都是话不多声音也轻软的女子。至于筱和和,第一时间便认清自己的形势,乖乖巧巧地埋了头小口地喝着茶吃着糕点,绝不引火上身。郑谐被围在四个女人中间,也算得上闲庭信步,悠然自得。最卖力的一直是蔷薇表姐,直到她再也找不到新的话题,而别人又拒绝替她圆场时,她清清嗓子温柔地说:“和和比我上回见时长高了。”
和和本来长得就嫩,再刻意地虚化一下她的年龄,直接把她定义为未成年对今晚状况比较有利。
郑谐用可称得上“温柔”的方式笑:“和和这个夏天晒得有点黑,又瘦了许多,所以看起来好像高了一些,姐你又犯视觉错误了。”说毕伸手把和和垂到脸的头发拂到她的耳后。
他抬头欣赏了一下蔷薇表姐正渐渐僵硬的表情,用筷子夹了桌上的小甜点放进和和面前的骨瓷盘里:“你挂念这里的小点心很久了,这次多吃点。”又招来服务员让他们再上几盘,还记得客气而殷勤地面向客人柚:“陈小姐也多来点?”一副佳人一点头便要上前服务的架势。
“谢谢,我正在节食,晚上不吃甜点。”陈小姐柔声说。
最无辜的是筱和和。本来迎宾楼的小糕点是口味至好的美食,又贵得吓死人,以前和和自己来吃时,总觉得好像在直接啃人民币,罪恶地快乐着。
可是如今她本来就吃饱了,还喝了许多茶。因为自知又被人陷害做了一回高度电灯泡,已经体温上升了许多,又暗暗察觉到这屋里的数道目光其实都在投向她,尽管她只将头顶留给她们,但那一块头皮也是被烤得灼热。这种情况下,她哪里还品得出美味,只想快快逃离。
偏偏郑谐还不放过她,一味地往她盘中挟点心。她嘴里正含了一口,说不出话来,只好用眼神示意他饶过她。郑谐说:“你要果汁吗?”顺便抽了纸巾替她擦掉嘴角的几粒糕饼渣。
“郑先生与妹妹感情真好,可惜我没有兄弟姐妹。”陈小姐还是风度绝佳地微笑着,但是连淡定的梁冰冰都开始笑得吃力了。
这场精心策划的突袭相亲就这样以彻底的无厘头散场。萧薇和梁冰冰在路上还忍不住感叹。
萧薇咬牙切齿:“郑谐这死小子快成精了,每次都拆我的台,气死我了。”
“和和也可怜,总面对这种局面。”梁冰冰叹一声,“蔷薇,依你看,小谐会不会喜欢和和,一直在等着她长大?”
“他若真有那个心,早就该下手了。小谐从国外回来也有四五年了吧,我就没看出半点端睨来。”
“阿谐这家伙智商高情商差。你看他从小到大对谁上过心?除了倩柔姨外,也就一个筱和和了。”
“你不觉得阿谐跟和和在一起就跟过家家似的,大多数时候阿谐当爹,偶尔也会反过来,和和像个老妈子。”萧薇望天叹息,“其实他若想娶和和倒好。虽然和和还有点小孩子心性儿,但也算从小看大,知根知底。我只担心……”
“和和小孩子心性?”开着车的梁冰冰险险地躲过一辆违章车,“我觉得和和也就在阿谐面前像小孩子,其他的时候,这小丫头有主见得很,而且固执。她决定了的事,几头牛都拉不回来。和和骨子里与她妈妈很像。”
“和和怎么会像她妈妈呢,完全不像。林亦心这女子神奇得很,可以把经历过的种种,都当成是发生在别人身上的事,自己可以完全不受影响。明明什么都不在乎,偏偏又对她工作那么狂热。”
“那是寄托吧,蔷薇你看问题要看本质。你刚才说你担心阿谐什么?”
“那个,我在想,郑谐会不会有什么缺陷啊?生理?心理?不然怎么不见他有一个长久的女友……”
“有你这么咒自己弟弟的老姐吗?缺陷……你没听说他换女伴跟服装换季同步?”
“就是这个问题啊,没一个能撑足三个月的,这点时间的确不够深入了解啊……”
这一边郑谐正与和和在熙来攘往的夜市里堪堪地穿行。
郑谐觉得耳根发热,疑心蔷薇表姐正在对他破口大骂,兴许还把他名字写在布偶身上用针扎他。
夜市上人很多,和和又逢摊必钻,稍一闪神她就不见了,郑谐只好扯住她的背包带子,像牵着小宠物一样。
和和甩开他,他立即又牵上,如果和和要向人堆最密集的地方钻去时,他就一把将她扯回来。
“放开我!我又不是小狗!”
“逛二十分钟了还没够?回家吧,又没什么好东西。”郑谐平生第一回逛“夜市”,被人群晃得发晕。
“你有事就先回去吧,我自己打车回家,反正我们也不顺路。”
“得了,你这个人在哪儿都能迷路,万一被人贩子拐走,我罪过大了。”
“你怎么老记着别人的糗事啊,心灵阴暗。”
其实是大约和和五六岁的那年,郑谐偷偷地带她出来逛庙会,结果竟然把她弄丢了,急得他头发都几乎白了,十几分钟后才找到憋着嘴正酝酿眼泪风暴的她。
“我这辈子也没碰过几次那么紧张的时刻,当时唯一的念头就是,你肯定像甄士隐的女儿一样被人拐走了。”
筱和和思考了一会儿才想起甄士隐是谁:“那时候你才多大啊,就开始看《红楼梦》了?吹牛。”
“筱和和,不要总是用你自己低下的智商当参照物来衡量别人。”
和和想了半天也没想出可以为自己扳回一局的精妙言辞,只好转移话题:“你最睚眦必报了,上回你相亲我闹了你一回,今天你就来害我,没度量。”
“我害你什么了?”
“今天那位程小姐,人漂亮,气质佳,涵养也好,比你上回那相亲对象强多了,你应该试着勾搭一下。”
“筱和和,你吃撑了吧。”
“你现在才知道啊,都是你害的。”
“别逛了,回家吧,若你回家太晚,亦心阿姨会怪我带坏你。”
“我妈从来不说人家坏话。”但一听到妈妈的名字,筱和和便乖乖地跟着郑谐上车了。
“我们寝室以前也有两个‘红学家’,卧谈会的时候就讲红楼。”筱和和还是撑得难受,在车里只好用说话来当运动了,“有一天我们讨论,现代男人倒底愿娶林妹妹啊,还是宝姐姐。”
“结论?”
“与宝姐姐结婚,找林妹妹当情人。”
(2008年9月初稿,2009年4月修改稿)
7-分开旅行(1)-修改版
我们就试试看/各走各的路
——《分开旅行》
郑谐返回B市后不几天,交了一位新女友。
他回来后,便日夜被他的蔷薇表姐电话骚扰。萧薇有一份自由职业,老公又大半时间不在身边,作息全无规律。这几日她睡前与起床后第一件事就是给亲爱的表弟去慰问电话,不管当时郑谐是在开会还是在睡觉,旁敲侧击,欲言又止,罗罗嗦嗦,婆婆妈妈,逼得郑谐不得不求饶:“姐,请你给我一个痛快。”
半小时后郑谐收到一个大容量邮件。
他打开瞥了一眼,第一页是一排长长的目录,有几十个人名,鼠标放上浮出几十字的简介和两寸照片,再点击便有数千上万字的资料,附了无数照片。
这是一份如“人物年鉴”一般的他所在城市的“淑女名录”。郑谐随便挑了一个研究了一下,简介很短,如“XXX,某女,26岁,个性活泼开朗,爱好体育”。
详细资料则复杂得多,从幼儿园开始算起的详细简历,个人的兴趣特长爱好诸如爱吃什么菜最爱哪部电影喜欢什么颜色欣赏哪位明星,甚至还有几位他熟悉的长辈对此女的评语。A阿姨说:“这是个好姑娘,心地善良,尊敬老人。”B大妈说:“不娇气,个性豪爽,像男孩子。”最后还有蔷薇表姐自己的建议:这种女孩子不用哄,很省心,做夫妻的同时还可以做朋友。
郑谐边喝着水边浏览着这封邮件,当他看到这一段,终于把水呛到鼻子里去了。
为了自己安全着想,他顺手把邮件转给韦之弦,加了一句批注:“抽空挑几个给我安排一下。”
郑谐决不相信萧薇的眼光。从今年年初开始,他表姐对他的交友要求已降至“只要是女的就成”。而且他也担心表姐的这堆花名册里有他曾经交往过的对象。
他在这方面的记性一向不怎么样,还是让韦之弦把关为好。
韦秘书做事稳妥又高效,下午她抱着一摞文件让郑谐签字的同时,也交给郑谐很薄的一份材料:“您转给我的邮件,我筛选了一下,挑出五位女士。我把资料精简了一下。”
郑谐看到第一页就笑了:“苏荏苒?”
“荏苒个性很好。您这回难道不只是为了应付一下萧女士?”
“谁说的,我这回是要认真地找个女朋友,一劳永逸。她再烦也烦不过萧薇,再难甩也不可能比萧薇更难甩,不是吗?”
韦之弦小心陪笑,没有作声。荏苒是她朋友,她存了点私心。
郑谐边继续翻着边解释,免得韦秘书以为他不待见她的朋友:“我与苏小姐吃过两次饭,她个性是很不错。不过她与和和是很好的朋友,我与和和的朋友约会,你不觉得很像乱仑?”
乱仑?韦之弦看到几只乌鸦拍着翅膀从头顶飞过,脑子转了半天也没想明白这跟乱仑有什么关系。
郑谐的效率很高,说话的时间已经一目十行地翻完了十几页纸。他又翻回某一页,目光在一张纸中间的几行字上停留了两秒钟,然后把那份抽出来推给韦之弦:“这一位。”
“这位小姐您以前也见过。”韦之弦看了一眼后说,“您送还丝巾的那一位。”
“怪不得我觉得有一点面熟。”
“那您还要见吗?”
“就她吧,帮我约个时间。”
郑谐与杨蔚琪就这样开始了一帆风顺的交往。
杨蔚琪有不错的家世,不错的学历,不错的容貌与身材,还有不错的心肠与头脑,看起来无可挑剔。
她性子随和,不娇气,有一些见解,不会言之无物。说话时既不会一味地附和他,也不会如她的职业一般口若悬河,固执己见。大多时候,她都会随着郑谐的沉默一起安静。
而且她不化浓妆,不染头发,没有花花绿绿的指甲,不喷很浓的香水,私下约会时,连衣服的颜色都很素淡。
总之,这是个不会令人感到不耐烦的女子。
最初郑谐请她吃饭。萍水相逢的两人再度碰面,他们处得不错。
后来她回请,付款的当然还是郑谐。于是餐后她请郑谐吃冰淇淋。
第三次正式约会与第二次隔了好多天。那时郑谐心中有犹豫,觉得某处似有不妥,但又找不出缘由。
或许杨蔚琪的确和他以前交往的那些女子不太一样,她身上有一点点令他觉得熟悉和安心的气质,以至于他很慎重对待与她的交往。
而且她也不像以往的那些女子,见过两面之后便几小时一个电话或短信一路追杀,主动的姿态太过明显。她不缠人,如果给他拨电话时他正忙,她便请他空闲时回过来,不会再打。
这女子要么不在乎,要么矜持,要么欲擒故纵,但无论是其中的任何一种,都好过主动纠缠。
郑谐最见不得女人主动。他一直觉得聪明的女子即使喜欢哪个男子,也只该想了办法引起男人的注意来追她,而不是自己倒贴了过去。
郑谐一直有大男人主义和大家长作风,对于这种男女态度问题,顽固又守旧。
那日晚上有个应酬,按惯例韦之弦应该陪他一起应付。结果韦秘书得了重感冒,不停地擦鼻涕,说话瓮声瓮气,他只得请她提前下班。
他又找筱和和,他又有几天没见到她。这丫头最近很振作很勤奋,得到的回应果然又是“我在加班。”
于是他想到了杨蔚琪。
杨蔚琪也在公司加班,来不及换装,郑谐陪她一起去买。
“我通常照着杂志的搭配来装扮,或者只穿黑色,这样出错概率很小。但我老板总说我没创意。”杨蔚琪在数排衣架前眼睛发花,老实地坦白自己不懂时尚,虽然她总是一身名牌。
郑谐顺手拿出两件礼服:“这两件衬你的气质。你喜欢哪一件?”
“浅黄|色。你觉得呢?”
郑谐迟疑了一下:“都还好。但我觉得天蓝色更好一些。不如都试一下?”
杨蔚琪比在身上打量了一下,抿嘴浅笑:“那就天蓝色,我们不要浪费时间。”
她没跟郑谐纠结付款的事,但坚持不要他买首饰,只戴了自己原来的项链和腕表。她没有耳洞,所以不戴耳环。
她的链坠造型很常见,一只很小的算盘,每颗算盘珠都可活动。但郑谐知道这只坠子的价格,那每颗珠子都是货真价实的上等蓝宝石,为保证颜色协调,将一整块极品好料磨成一颗颗小珠,打上孔,实在是暴殄天物。
杨蔚琪见他在观察自己的坠子,笑一笑:“是不是很幼稚?”
“没,很可爱。”郑谐意识到失礼,把目光转向别处。
他之所以认识那链坠,是因为这链坠出自本市一位已退休的工艺大师之手。这一款有三只,绿红蓝三种宝石,是大师私藏的杰作,造型不见多有创意,但手工复杂又费料,价格也离谱,只在大师去逝后展出过。
和和当时钟爱那只绿色的,一度发誓要以此为人生的奋斗目标。结果郑谐替她买回后,她却拒收,说他损毁了自己的人生志向。
郑谐也不逼她接受,只说等她攒够了钱,这坠子早不知流落到世界何方,所以他提前买了,届时等和和用双倍的价钱购回。
和和那阵子常因这事损他是奸商。但她记性一向差,时间一久就忘了。其实若不是杨蔚琪也戴了一只,郑谐自己也忘记还有这码事了。
杨蔚琪说:“我知道一共有三只,但我只买到了其中两只。我曾经努力寻找另一位买家,希望她能割爱,但卖方拒绝透露客户资料。这样也好,总不成事事都能如愿。只是不晓得谁的喜好跟我样像,说不定可以做朋友。我买这两只时,曾被朋友大大地取笑。”
郑谐低头笑笑,没有说话。
他终于明白杨蔚琪令他有熟悉感。
她的很多爱好与和和很像,包括他们相亲宴时她点的那些菜,包括他们第二次吃饭时她穿了一条用碎布拼成的裙子,包括她站在一堆衣服前面会眼花不知道该选哪一件,或许还包括蔷薇表姐给的那份详尽资料里写着她“儿时爱好绘画,XX年曾得过全市少儿XX杯绘画邀请赛第二名。”他对那次比赛印象很深,因为和和得了那次比赛的第一名,是她得到的第一个很大的奖。
两人一起出席宴会,不免遇上共同的熟人。熟人见他俩在一起很惊讶:“哟,几天不见,乾坤都改了。”
那人向来嘴油滑舌,郑谐索性不说话,反而杨蔚琪落落大方:“我们是朋友。”
熟人意会地拍拍郑谐的肩:“加快速度,发喜贴时别忘了哥们儿我。”郑谐撞了他一下。
杨蔚琪赧然:“不好意思,平时开玩笑开惯了。”
“你不介意就好。”郑谐很有绅士风度地笑了笑。
(2008年9月初稿,2009年4月修改稿)
7-分开旅行(2)-修改版
时霖一直相信在某方面有天赋的人,在其他不为人知的地方必定有缺陷,比如他自己。
他从小到大都是顶级的好学生,品学兼优,师生共赞。他是数理化天才,作文居然也获大奖;他文化课顶尖,体育成绩居然也优异;他功课优秀,爱好特长居然也多,琴棋书画无一不通。他甚至不会像同是优等生的郑谐那样永远神色冷然,淡漠疏离。恰恰与他相反,他温和友好,笑容和煦。更令别人可气的是,他还有副好看的皮相。
总之,学校中的时霖是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完美学生,社会上的时霖是德才兼备的优质栋梁。
时霖怀着世上万物皆平衡,有得必有失,以及月盈则亏的法则,一直小心翼翼地找寻着自己的弱点。
以前他并没发现自己真正的弱点,因为他总能用最短的时间克服。但如今他知道了,他最最弱势的才能,就是追女孩。
虽然他家世不如郑谐,但因为他的温暖笑容与随和个性,追着他跑的女孩子反而数量更多。这么多年过去,从国内到国外,他在研究课题之余便全心全意地躲闪着他消受不了的春天的桃花和秋天的菠菜,在这样的忙碌中,他自己的追女本能却完全退化了。
时霖一边盯着电脑屏幕,一边用余光看着正埋头用心工作的筱和和,内心深处替自己浅浅地哀悼着。
他从来不相信一见钟情,而筱和和似乎也并有什么让自己难以忘怀的特质。上次遇见她是七年前,若不是郑谐提醒,他根本就不记得自己曾经见过这个女孩,这就是最好的说明。
可是那一天,他本也是只是出于无聊没事做,和这个很令人舒服的女孩子一直搭讪着,又出于礼貌送她回家。
她的笑容清爽明媚令人舒服,她的眼泪纯净透明令人心疼。那一夜他意外的梦见她,然后他很想见她第二回。
要见一个人却没那么容易,他约了几次都没约到,只好到她公司去。
因为有合作意向,本来只需助手出面洽淡,但是他亲自出面了,所以再次见到她。然后他又一次印证,上一次的感觉不是错觉,这姑娘灵动而无辜的眼睛,以及眼睛中似乎藏着的小秘密,令他心情愉快而充满好奇。 于是他又期待下一次的碰面。
时霖反思了一下,自己似乎也犯了男人们通常都会犯的毛病,那就是越得不到越想得到,越是不招待见就越想见。他一度鄙视自己。
但他与筱和和又这样有缘。这次回国是进行一项针对小孩子的行为模式研究,所以他每到一处都找一家广告公司作短期合作,并指定了一两名有绘画专长的人来重点配合。
当他在航空杂志上看到那几幅图时,就已经对这一家广告公司产生了兴趣,稍作接洽,一拍即合。然后他又得知,他最欣赏的那组设计图,恰好出自和和之手,和和当然就成为他选择的不二人选。
当和和因为工作关系每过隔一天便出现在她面前时,时霖想将自己铁树开花般偶而迸发的春心压制下去的这个愿望,越发难以实现了。
他有越来越多的机会观察筱和和。凭借他擅长钻研学问的头脑,他的结论很中肯:筱和和这个小女子的确有吸引他的特质,而绝不是他一时的兴起。
她看起来很普通,小鼻子小脸,单薄的身骨,丢进人堆里不显眼。但是她清新甜美,有邻家小妹一般令人想要亲近的气质。可是一旦走入她的安全距离,她又变成一只周身戒备的小猫。
她看起来快乐明朗,简单纯粹,不说话的时候也微微带着笑意,但是她的眼睛澄澈却不见底,就像一本浅显好读却不容易读透的小书。
她迷迷糊糊,有时邋邋遢遢,但是做出来的东西干净漂亮,充满了灵气与创造力。
她工作时很安静,不争吵,一旦与人有了不同意见便立即闭嘴,而不是像他这个行业的女人一样任何事都要与人争出是非曲直任何时候都不肯输给男人。她很有小女儿情态,柔软,但不顺从,自有主张。
总之,这是个看起来清澈透明,反而令人微微迷惑的小女子。
时霖从正面,反面,侧面,各个角度论证自己与和和在一起的可行性,越发觉得这是一个值得开发的项目。可怜他这个专家人士,每每想巧妙地起个开头时,却在和和突然向他投射过来的清亮目光中无所遁形。那样清澈的不染杂尘的目光,竟然令他觉得,自己想染指和和的想法很龌龊。
这一日晚上他与组员开完会后,发现和和竟然在他们的研究室里加班,便顺理成章地进来陪她。结束时才七点,他送和和回家时问:“你应该还没吃饭吧,想去哪儿吃?”
“我吃过了。”见时霖不信地看她,又补充,“吃了一碗泡面,现在还很撑呢。”
时霖苦笑:“你是存心令我愧疚吗?”
“那就请我吃冰淇淋吧。以前的欠帐都一笔勾销啦。”
“善良的小姑娘,我欠你好几顿饭了,就这么便宜了我?”
“我可不是善良人,我要带你去最宰人没商量的地方。”
那家冰淇淋店以价格贵和风格诡异著称,老板是格子控,奇怪的格子地板,格子墙纸,到处是格子立体装饰,走进去就像迷宫,头晕眼花。
“你喜欢吃冰淇淋吗?”
“不怎么吃。哪有男人吃冰淇淋的?”
“多可惜,那我又不能点香蕉船啦。”
“为什么不点?”
“我一个人吃不下。”
“吃多少算多少。”
“明明知道会浪费还要故意浪费,这种行为很可耻。”和和皱眉。
“你刚刚已经讲过,来这里已经算浪费,所以也不差再浪费一点了。”
“不一样啊。卖得贵是店家的人品问题,可是我吃不完扔掉就是我的人品问题了。”
时霖被她认真的模样逗乐,替她点了一客香蕉船:“你吃不完留给我,扔掉也算我的人品不好。”
和和吃东西的样子很可爱,像某种小动物,带着满足的神情。时霖静静地喝着水,时时地把眼光转向别处,以免显得过于无礼,然后他在这令人眼花的格子笼子的另一个角落里见到了郑谐与杨蔚琪。
郑谐靠在椅子上,优雅地研究着手里的水晶玻璃杯,一会儿用叉子敲一下观察它发出的声音,一会儿将手指放到杯后隔着玻璃当放大镜观察自己的指纹。
杨蔚琪觉得很有趣。明明就像乱搞小动作的小孩子,但郑谐那端庄的坐姿,与安静的神情,令他孩子气的小动作有了科学实验的庄严感。
她一不留神就将想法说出来了:“我第一次见男人玩杯子玩得这么专心。”
郑谐轻扬唇角:“我也很少见女人在晚上吃这么一大盘冰淇淋还吃得这么起劲。”事实上他以前认识的女人里只有一人这样堕落。女人?他脑子里将这个字眼重新闪了一遍。
“其实我也不是总这么堕落。”杨薇琪正在和一盆巨大的香蕉船奋战,她把一大勺塞进嘴里之前说,“今天我遇上极度郁闷的一件事,我需要降温去火。”
“上一次你说因为遇上高兴的事了,所以要吃冰淇淋庆祝。”
“你不明白女人。”杨蔚琪嘴里含着东西,说话有点含糊,她用餐巾半挡着吞了半天才吞下去,丝丝地抽着冷气说,“开心和郁闷都需要发泄,而且方式通常是一样的,比如花钱,还有自虐。”她观察了一下战果,对郑谐说,“你真的一口都不吃?味道真的很好,吃它时会想起小时候。那边我没动过。”她指一指另一边。
“自从我小时候因为吃这个闹过一回肠胃炎后,我就再也没碰过这东西了。”
“你闹病那回也未必就是因为它,或许是巧合而已。其实我每次吃完冰淇淋都胃痛,可我还是忍不住吃。”杨蔚琪叹服,“你抵制诱惑的能力实在是很强大。”
时霖一直等到他们要离开时,才去跟郑谐打了招呼,那时恰好郑谐他们也要离开。
因为其中有人是初识,所以客客气气地互相介绍。介绍到和和时,郑谐说:“这是筱和和。”一直低着头的和和抬起头来朝杨蔚琪腼腆地笑一笑。郑谐稍稍顿了半秒钟,补充说,“我妹妹。”
杨蔚琪眼中闪过一点点的诧异,似在回忆里搜索什么。然后她微微笑,轻轻地握一握和和的手:“很高兴认识你,和和。多特别的名字。”她又将脸转向郑谐,打量了两眼,“其实你俩看起来还真的有一点点像。”在场剩下的人都笑了。
时霖仍是按计划将和和送回家。临走时郑谐似有话要对和和讲,但又忍住了。和和回头看他,他停了停,说了一句:“别熬夜,早点睡。你眼圈又黑了。”
时霖开车时想起那句话又笑了:“真是一物降一物。阿谐那家伙其实素来一副什么都与他无关的样子,但是做你的老妈子时非常称职。”
“他从小就喜欢在我面前冒充家长。”晚上车窗玻璃犹如镜面,和和斜脸看着玻璃中自己的影像,“我真的跟他长得有点像?”
时霖扭过脸看了她几眼:“耳朵最像,你俩的耳垂形状几乎一模一样。”
和和噗一下笑了出来。
“你相信不?很多夫妻生活了一辈子后,容貌就会越来越像。你和阿谐大概也处得太久了,站在一起,那感觉就像亲兄妹,协调得很。”
“哦。”和和不知道该接什么话,想了半天说了一句,“今天那位杨小姐,气质非常好,又很亲切,像电影里真正的贵族小姐。”
“没太注意。”时霖又发现和和的一个优点,她对同性充满了善意和欣赏,而不是如他常见的排斥,“我只是没想到郑谐这小子竟然肯陪女人到这种地方来。他一向不喜欢顺从别人的,只有别人顺从他的份儿。”
“他喜欢这里的水晶杯子。”和和无厘头地答了一句。
时霖突然很想去向郑谐请教关于女人的问题。不过他很快打消了念头,因为郑谐的三个月女友经验,绝不适合他。他回想了一下,他印象里郑谐交往的女朋友,果真没有一个超过了三个月。郑谐是那种原则性极强的人,他当初随口一句莫名其妙的玩笑话“保鲜期三个月”,都可以成为他日后岁月中颠扑不灭的真理以及强硬的行动指南。他简直要佩服得五体投地。
大概他不小心把心中的想法说出来了,和和想了一想,摇摇头:“我觉得这位杨小姐会是个例外。”
“郑谐这回难道认真了?”
“嗯,直觉。这位杨小姐,恰好是他从小到大都很欣赏和喜欢的那种类型,不管外貌身材还是个性。”和和以专家的口吻郑重地说。
时霖想昏倒。他意识到一件事,和和话很少,通常一个话题说上几句,她的兴致就渐失。但是与与郑谐有关的例外,比如现在,她对于郑谐的未来问题研究得似比郑谐自己更专注。
“那你知道你自己喜欢什么型的?”时霖尽量以一种轻松的口吻状似不经意地问。
“我?”和和愣了一下,没预料到话题会转向,“只要不像我哥哥那样就好。”她也轻松地将问题含混过去。
“呃?”
“不然我一辈子都不可能当家作主啦。”
(2008年9月初稿,2009年4月修改稿)
8-你走你的路(1)-修改版
你走你的路/用我无法追赶的脚步/我也许将独自跳舞/也许独自在街头漫步
——《你走你的路》
筱和和回家后还很早,喂过猫小宝,抱着它玩了一会儿,把电视频道换了一圈,没什么好看的节目,于是打开电脑继续工作。
图用铅笔勾勒好的,然扫描,上色。她一向喜欢将同一副图搭配出很好几种色调和风格,任君选择,为此而深受客户喜欢,赞她性子好,肯替人着想。其实不过是她喜欢而已,跟服务态度扯不上什么关系。
同公司里如她一般艺术生出身的设计师,总爱标新立异,努力地说服客户接受自己的创意。但是和和不同,她向来很顺从客户的意愿,偶尔附加一点自己的小心思,所以筱和和总是最容易令客户满意的那一个。
她很受欢迎与好评,但也从没什么大成绩。她那个强悍的女老板常常看着她的作品一会儿点头一会儿摇头:“和和啊,你聪明又灵巧,只是缺少抱负,胸无大志。”走出门口时又仿佛自言自语,“这样也好,这样多好。”
和和的爱好不怎么广泛,女士们最热衷的美容与减肥,她都没兴趣,唯有的几点爱好却与工作恰好一致。当别人以为她在废寝忘食地埋头工作,其实她不过是在玩,其原理与熬夜打游戏,熬夜聊天,并没什么两样。
和和画的是卡通人物小像,填好了颜色后,随手又画上地平线,地平线上跨了一道七色彩虹,还有一棵小树。
她忆起自己如何走上这样的一条职业路。大约是很久很久以前,久得她记不清年份,郑谐带她去爬山,上山时遇上小雨,但他们继续往上爬。
那时她的年纪一定极小,因为她记得快爬到山顶时,她再也爬不动,耍赖要回家,后来郑谐背她上去。如果那时她已经是个大一点的姑娘,她肯定不敢跟郑谐这样撒娇,而且郑谐也一定会把她扔在路上不管她。
总之,那天郑谐脱了外套包住她的头,把她背上山。到了山顶,雨已经停了,她见到的就是这样的一幅景色,拱桥一般的彩虹,从天的一边跨过天的另一边,还有地平线上的小树。
郑谐说:“可惜没带相机。”
和和安慰他:“没关系,我可以画给你。”
她只是随口说说,但隔了几天郑谐却送了她一大包画笔和颜料,墨水笔,彩色铅笔,蜡笔,油画棒,水彩颜料,各种规格的画笔,还有许多美丽的纸,应有尽有。
为了对得起这些精致的东西,她就此开始了她的绘画生涯。
和和记得她并没打算把画画当作人生目标,虽然她从很小的时候开始便瞎猫撞死耗子地拿了不少奖。高考时她的志愿是法律系。
其实她也从来就没什么人生目标,每每别人一脸憧憬地提及未来,和和就在一旁一头雾水一脸茫然。
突发奇想地要去学法律,也只不过是因为那时候她迷上早年的港剧,看着片中法庭论战,幻想自己有一天也可以那样神气。
但是郑谐一句话就把她昙花般一现的理想火花给掐熄了:“和和同学,你从小到大吵架都从来都没赢过,将来在法庭上就算占了全理,也会被对方律师逼得哑口无言。丢脸是小事,打输官司才害人。”
和和气得脸通红,又想不出反驳的话,转念一想他说的果然有道理。
那时长辈们希望她念美术,但她自己不喜欢,觉得“艺术生”像一个骂人的词。只有郑谐支持她:“不要去念美术,美术系学生神经兮兮,不像正常人。何况,那个竞争太激烈,你考不上。”
冲着他这句话,筱和和发了狠劲地直奔美术专业而去。本来她实在不用这么卖力,她拥有优厚资源,她的妈妈是高校人士,而倩柔阿姨早就替她找好了人脉。结果筱和和很争气地完全凭着自己的力气,把自己发射到了几千里之外的学府。
当年她满载了自尊与自强的荣誉感背上行囊背井离乡,直到军训结束的时候才开始反省:“我怎么就走上了这样一条路呢,我怎么就中了激将法了呢?”
和和并不是一个爱纠结往事的人。她不喜欢回忆,看电视看小说时也讨厌“讲述过去”的那些情节,每每忽略过去,直接看当前发展。
苏荏苒笑话她神经大条,说人们都是看着别人的故事哭哭笑笑自己陷入其中,而和和却常常把置身于自己的故事之外做自己的看客。
比如有一年和和摔到头,伤了一个大口子,昏迷了半分钟。她们几个慌了手脚,一边拨急救电话一边哭,片刻后和和自己醒了,皱着眉说:“别哭,真吵。给我一瓶水,我渴。”
她是那种从不哀春伤秋的女子,文艺女青年的一切元素都几乎与她无关。
今天之所以怀了一回旧,大约是那位杨蔚琪小姐的职业令她忆起了自己曾经一时冲动的理想萌芽。
郑谐本不喜欢律师这个行业,以前他曾说过,这是个不得不混淆是非违背良知的职业,会把人的本性渐渐磨灭。
这更足见这位杨小姐在他心目中的不同。
和和与郑谐常常有着非常奇特的默契。郑谐是那种在人前永远不露声色的人,喜怒哀乐都很难从他的脸上看到,但是和和总能感觉得到。
比如郑谐对一个人非常和颜悦色,事后和和说:“你讨厌他。”或者郑谐一副没精打采的颓废的样子,和和说:“你今天肯定谈成大生意了,现在缺少新目标,没了前进的动力。”事实总证明和和猜得极对。
这一回,和和认准了郑谐对杨蔚琪是认真的。她一向很难对郑谐身边的女人有好印象,因为她们跟郑谐在一起的样子通常都很不搭,而她多半是出于职业病的关系,十分在意这种问题。但是今天,她居然对这位杨小姐也很有好感,觉得她与郑谐站在一起很合衬。
其实和和一点也没有嫉妒杨蔚琪的意思。
她当然喜欢郑谐。她的父母都是孤儿,所以除了母亲,她把倩柔阿姨,苏荏苒她们几个她为数不多的闺蜜,甚至她的女老板,都当作自己的亲人。而男性亲人,她只有郑谐一个人。从小到大,郑谐在她心目中,充当了她的爷爷、外公、爸爸、叔叔、舅舅,哥哥,有时候甚至是弟弟……这样全部的角色。只除了梦中情人。
她从来不曾生出过要与郑谐共同拥有某个未来的念头,连小火花都不曾有过。早在她对男女的认知还处于懵懂时,这种认知就已经被踢出她的精神世界之外了。
和和能够记得这个准确时间,因为那一年郑谐高考结束了,初中生和和也在放暑假。本来她应该去陪妈妈住几天,但那一年和和妈整个暑假有一半时间都带着学生到外地去做交流,所以她仍然留在郑谐家。
郑谐那个假期很忙碌,每天都在外面,却不许她自己出去玩,所以她天天窝在屋子里上网,把眼圈都看黑了,后来郑谐就偶尔也带她出去混。
那时候的和和没有几个女性朋友,她生活在一个孤寂的圈子里。她认识最多的人,是郑谐的那些哥们儿,都大她许多岁。
每次郑谐带着她,她都要被人笑:“哟,阿谐又带小书僮来啦。”
那些大男生们带的是比他们自己年纪更长的成熟汝子,或者是一些虽然十六七但是发育装扮都成熟的早熟少女。和和曾经见过郑谐也带过这样的女子。
而小女生筱和和,芳龄十三,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还小,被笑话那是理所当然。好在郑谐气定神闲,她也可以狐假虎威。
他们在打牌,而且赌钱。这是少儿不宜的玩乐项目,和和远远躲开,一个人玩电脑游戏,玩着玩着就睡着了,在吵吵闹闹中梦见自己长成了大人,梳着郝思嘉的发型,化着克莉奥佩特拉的妆容,穿着《窈窕淑女》里伊莱莎第一次参加社交那条著名的裙子,但是光着脚,没有鞋。
朦胧间好像有人往她身上盖衣服,立即有人讪笑:“阿谐当保姆够称职的。”
“什么保姆?我看他根本就是想学光源氏!”
“咦,光源氏是谁?”
“没文化还不知道闭嘴,丢大人了。”
“靠,你才没文化。不就是美少女养成计划吗?”
“一群人渣。”这一句是郑谐的声音。
“被说中了,所以他恼羞成怒了。”那群人嘻嘻哈哈,“看吧,郑谐永远都比咱们有前瞻性,咱哥儿几个怎么就没想到这一招儿呢。”
“去你们的。”这一回又是郑谐的声音,听不出情绪来,“我若对和和存着那份心,就让我被雷劈。”
(2008年9月初稿,2009年4月修改稿)
8-你走你的路(2)-修改版
杨蔚琪也弄不明白她和郑谐这样是否算作正在交往中,不过近来他们的确交往甚密,而且谁也不愿意先点破。
他们相处得很不错,而且很有默契。
郑谐很沉默,杨薇琪话也不多。大概因为她在工作中需要费太多的口舌,需要抽丝剥茧,咬文嚼字,所以工作之余她就格外厌倦跟人解释。
而郑谐是这种聪明人,任何事情只要她开个头,他便知道她接下来要说什么,只消他稍稍勾一勾唇角,她便明白他已经领会了她的意思,然后她无需再多言。
何况,当他们沉默了许久需要一点话题来调剂时,郑谐的配合度很高。杨蔚琪发现,郑谐常常与她看过同一部冷门的电影,也常与她听过同一首风格怪异另类的小众歌曲,他可以与她一起谈一点历史与时政,不藐视她的女性观点,甚至会耐着性子听她陈述一部网络言情小说的梗概,听她抱怨那作者令人难以理解的三观,有时还会好心地三言两语替她解决苦恼,比如“你肯定做不来穿着睡衣拖鞋去逛街这种事,不是衣服的错,是你自己和衣服不搭配的问题。”然后她便释怀。
杨蔚琪并不相信所谓的一见钟情。诚然她第一次见到郑谐便对他怀有好感,而且这种好感在持续加温,可她并不觉得这是一个好讯号。
现代人常常会这样,遇不上心动的会遗憾,一旦遇上又不安。在决定投入与付出之前,首先要安顿好自己的心,将它停留在一个安全的位置。
这个世界很奇妙。与郑谐相识前,她从来没有见过他。可是当他们开始接触后,便发现原来两人都在一个圈子里混,时时就会遇见共同的朋友或者熟人,过去曾无数次的擦肩而过。
于是难免常常被人打趣,也会有人善意提醒:郑谐这个人很冷情,有一点点不合群;他对女人很不在乎,你也不要太认真。
郑谐何止对女人不在乎,其实他对任何事情都不太在乎,更不感兴趣。可是明明是他并不感兴趣的事情,他又会很认真地一板一眼地去做,并且做得很完美。
她眼中的郑谐,就这样宛如一潭幽深的池水,平静,清冽,一眼望不见底,令她想一探究竟。
经常会遇见熟人的直接结果是杨蔚琪的大伯要请郑谐吃饭。
回国后的杨蔚琪很少去见父母。自她成年后,便离家读书,与大伯夫妇的关系更为亲近,这对没有子女的夫妻视她若己出。
说起来她那如今已经退到二线的大伯与郑谐的父亲曾经共事过多年,算是看着郑谐长大的,后来郑谐的爸爸调任外地,郑谐这边才与他少了联系。如今听说郑谐似乎在招惹他最疼爱的侄女,自是打算出面摆一下长辈的架子,与这位很久不曾打交道的小朋友叙叙旧。
杨蔚琪犹犹犹豫豫地对郑谐说了这件事,本以为郑谐会一口回绝,她也好回去交差,却不想郑谐答应得很痛快。
那顿饭的气氛相当不错。郑谐虽然素来冷淡,但面对长辈时甚为谦恭有礼,那份冷淡也显得十分沉稳慎重了。
席间提到一些郑谐小时候的事,也偶尔提及郑谐的妈妈与 “和和”。杨蔚琪早就发现,郑谐的表情很难读看出内容,因为永远都冷静得体的,像戴着一层面具,可是每当他听到母亲与和和的名字时,他的脸上会有一丝不易察觉的情绪,使他显得真实了许多。
杨家大伯见到已长大成|人的小朋友,兴致很高,灌了郑谐许多酒,又借着微醺的醉意半开玩笑半认真地问他打算何时娶他的侄女,与他成为一家人。郑谐微微地笑着,并不作声,倒是杨蔚琪立即郑重声明两人只是朋友。
那酒喝得太多,她忍不住去劝止。因为伯父身体欠佳,而她与郑谐一同出去时,也从不曾见他碰过酒。趁着郑谐出去接电话时,伯母悄声笑着说:“你大伯一向认定酒品如人品,见多了平日里人模人样,一到醉酒便原形毕露的人。这是在替你考察呢。郑谐这孩子自小心思深沉,我们又这么多年没与他接触过了,总得验证一下。目前来看,还不错。”
杨蔚琪哭笑不得,最终不得不替郑谐将车开回去。
郑谐喝得远比大伯多许多,但大伯已经撑到极限,他却仍是面色不改,只是眼神有点迷蒙,一只手肘支在车窗上,用手支着下巴,微叹着说:“我上回喝这么多,大概是七八年前的事了。”他似乎很仔细地回忆了一下,又补充,“七年前。”
“你酒量蛮好。能喝过我大伯的人不太多。”
“再多一点就会吐了。杨伯伯那个人,这一回陪他喝足了,以后他就不会再逼我,否则还要被他整。”
杨蔚琪慢慢地开着车,似乎体会到他刚才那句话中有话,又觉得是自己多心,于是小心地岔开话题:“我一直以为和和是你的远房妹妹。竟然是没有亲缘关系的吗?”
“没有。不过跟亲妹妹也没什么区别,一直看着她长大的。”郑谐说完后,又似在自言自语,“我还是她出生后第一眼看到的人。”
杨蔚琪笑:“你真是赚到了。像你这年纪的人极少有妹妹,偶尔有人有,也是刁蛮至极,把哥哥当冤大头来欺负,哪有那样乖巧的。”
“我记得你是有亲哥哥的,可是我想像不出来你刁蛮的样子。”
“那样不一样的。”杨蔚琪的声音低弱了许多,她犹豫了片刻,轻轻地补充了一句,“我与我的哥哥并不是同一位母亲所生。我的母亲……不是我的生母。”
停了很久,郑谐说:“抱歉。”
“没关系。我大哥与我母亲待我极好,只不过我自己有时会觉得自己的存在很尴尬,不愿意回家去见杨先生。”
“你称你的父亲‘杨先生’?”
“对,自从我知晓自己的身世后,便一直这样称他。”
“你的生母……你何时知道的?”
“十四岁生日的那天。生……你是说生我的那个人吗?她在我很小的时候就过世了,我的记忆里并没有她。我只有一位母亲。”
“你拗起来的样子还真是像……”郑谐把话说了一半,便停住了,之后很久都没再说话。
他们回的是郑谐常住的那套公寓。
郑谐的确喝高了,难得他一路都强撑出一副神色自若的样子,回家后说了一句:“谢谢”就进卧室躺下。
杨蔚琪给他倒了一杯水,却发现他已经睡着了。
她在他的公寓里逗留了很久。她不擅厨艺,在厨房里费劲给他折腾出一锅粥,又在敞着门的每个屋子里转了一下,但没有碰任何隐私的东西。
郑谐住的地方根本不能称之为家。
公寓位于豪华地段,窗外有花园般的景致,室内装修精良,一木一钉都是名品,但少有人的气息,太过简洁素净,也太过庄严肃穆,没有任何多余的装饰,冷冷冰冰,像一间办公室套间。
杨蔚琪没想到,郑谐这样翩然如玉的贵公子,气质超群,品味不凡,生活格调却这样乏味。
可是人长得帅就会得到差别待遇。换作别的男人,她一定要给他减分。但这种情况发生在郑谐身上,却显得他超凡脱俗。
后来杨蔚琪终于找到很人性化的一处地方,在偏厅非常不起眼的角落,散落了几只草编的蒲团,手艺挺糟糕,像DIY的初始作品。蒲团上还丢着几只拼布的靠垫,图案与色彩搭配得极为雅致,也是手工一针针缝的,但工艺却精良了许多。旁边矮矮的藤架上挂了一串土布做的鱼,两只花布做的老鼠,一座用一根根细圆木条和薄木片粘合成的森林小屋,一只鱼形仿古的陶瓶,手工古拙稚趣,她拿起来欣赏,瓶底刻了“和和手工”四个字,还有一摞书,六七本,每本都用拼布制成封面,风格、图案各不相同,这种手工书布套她还是第一次见到。她拿起一本翻了一下,禁不住笑了起来,这样精美别致的封面里包的却是近两年大热的几本言情小说。
郑谐这样清冷的屋子里冒出这样一处童趣稚拙的地方,竟然显得很协调。杨蔚琪试着回想了一下和和的模样,似乎像个小女孩,但又隐约记得她明明是成熟的都市女子。她自许记忆力超群,这时竟混淆了。
天色渐黑时,她见郑谐还睡得熟,留了一张条子给他便回家了。
晚些时候杨蔚琪接到了郑谐的电话。他问:“是你送我回家的吧。稀饭是你煮的?”
“你酒醒了?”
“嗯。我只记得杨伯伯逼着我喝最后一杯酒,后来的事我都没印象了。我什么时候睡着的?对了,你是怎么把我弄上楼的?”
他明明是自己镇定地走上楼的,当时一点醉的样子都没有。杨蔚琪觉得很不可思议。
然后她再次确认,任何的缺点到了郑谐身上,确实都变得非常的特别。比如现在,她竟然觉得他很神秘。这种无原则其实有些悲哀。
(2008年9月初稿,2009年4月修改稿)
9-黄昏以后,天亮之前(1)-修改版
也许都这样/一直到老吧/黄昏以后人就更失落/喧哗霓虹灯/更让人心慌/看不清谁给谁的承诺
——《黄昏以后,天亮之前》
郑谐看着桌上的请柬,深感世界变化太快。
新郎是这个城市迅起的航运业新贵,与他有过几面之缘。他比较惊讶的是新娘的名字,竟是苏荏苒。
他犹记得就在不久前,筱和和还极力向他推荐她的这位蜜友,而萧薇表姐也郑重地将这位小姐的名字列入他的相亲对象。
这月亮圆圆缺缺还没转满两个盈亏周期,很多事都大变样了。
婚礼别出心裁地在一个无人居住的绿色小岛上举行,用游艇将客人一一送到岛上。有别于婚礼常见的车阵,这场婚礼排的是船阵,只有几千平米的小岛周边密密地泊了十几艘豪华游艇,阵势惊人。
郑谐对婚宴的理解就是它是用来给大家提供场所凑热闹和联络感情的,新人是谁他都常常搞不清楚。
同桌的都是熟人,还包括了苏荏苒的哥哥苏茂葳,只是这位哥哥今天并未一脸喜色,应酬别人尚陪着笑脸,回到他们桌上就没了笑意。
“你摆这副样子给我们看,到底是嫁妹妹还是卖妹妹啊。”
酒喝了不少的苏家哥哥闷闷不乐地白了发话的人一眼:“你这种没妹妹可疼的人,体会不了做哥哥的心情。你把她从小疼到大,突然就成别人的了。妈的,跟明抢没什么两样。”他朝新郎方向投去一个有点怨恨的眼神。
“谁说我没妹妹?我妹妹多了去了。我究竟有几个好妹妹……”被回话的人喝得有点高,开唱了。
苏茂葳僵着面孔。隔他几个位子的郑谐笑一笑,安慰他说:“开始总会有点不适应,习惯了就好了。”
“差点忘了这也是有‘妹妹’的人,茂葳你得学着点人家这心理建设。”有人凑热闹。
“阿谐,你家和和女大十八变,今儿我一打眼愣是没认出来。”有人帮着转移话题。
郑谐扭头看了一眼立在新娘子旁边的和和,她是伴娘之一,一身很飘逸的古希腊式的白色礼服,绾起头发,亭亭玉立,端庄娴静,的确与往日模样大不同。
“哪个是和和?左边那个?哎哟喂,上个月见她还是一小丫头模样呢,跟在阿谐身后像个娃娃。”
“阿谐一向喜欢把和和弄成小娃娃模样,他有小LOLI控。”
郑谐懒得理他们,又将目光转向新人方向。伴娘伴郎有两组,筱和和站在新人身后,衣饰和妆容都与平时大不相同,连表情都有点怪。虽然她的笑容看起来很端庄,但他却觉得和和笑得有点勉强。
而且,郑谐很不认同地看着她在一群人的起哄下,替新娘喝掉杯中的酒,惹来一阵掌声。代酒是要喝双份的,本来那酒只是三分之一杯,但有人夺过酒瓶故意地把二两半的杯子填到满满。和和持着杯子正犹疑着,旁边的伴郎从她手里把杯子接过来,一口喝到见底。和和微微向他欠了欠身,没有笑。
郑谐的秘书韦之弦也在现场,前前后后地帮忙。郑谐这一席上的人她大多认识,经过这一桌时,过来打了一下招呼,敬一杯酒。
韦之弦佩一支写有“亲友”的胸花,只有与新人极熟的人才会佩戴。有人便打趣她,韦小姐这样漂亮,怎么不去做伴娘?
韦之弦笑一笑:“我已经做过三回。按老人们的说法,再多做一回,就嫁不出去了。”她在离去前向众人欠身致意,又向郑谐单独告别。
郑谐低声问:“那个伴郎看起来有点面熟,跟我们有业务往来?”
韦之弦立即知道他指的哪一位,因为另一位他们极相熟。她也低声回应:“是新郎的好友,暂时与我们没有业务往来。或许您在别的场合见过面?好像是姓岑……岑世,对,是这个名字。”
郑谐面色沉了一下,声音也顿了顿:“我知道了,你去忙吧。别让和和喝太多的酒。她平时很少碰酒,没有分寸。”
“我会留心。”
他转回身来,见桌上两位哥们儿在似笑非笑地看他,咳了一下:“做伴娘伴郎超三次就难娶难嫁了,我还是第一次听说。我也做过三回伴郎了,以后你们结婚都千万别找我。”
“滚,就算咱国家男女比例失衡到不得不允许男同性恋结婚,也轮不到你郑公子找不到老婆,你矫情个什么劲?”
“难说,这人的眼光跟品味拧巴,一般人难入他的眼。”
他们平时凑得这样齐也不容易,而且郑谐有一点点孤僻,平时参加聚会的次数不多,因此大家借着难得逮住他的机会使劲地损。
“听说你最近跟杨中兴的女儿走得很近?真的假的?那位小姐跟你以前交往的女的不是一类人吧,你拖人家下水陪你玩游戏,不厚道啊。”
“就是,要玩也别玩这么大。杨家财大势大,跟你外公家那边还是同盟吧,将来跟他们把关系弄僵了不好看呀。”
“你们怎么知道我不是认真的。”郑谐轻描淡写地说,收到奚落声一片。
新人过来敬酒时,只有一组伴娘伴郎跟了过来,并不是和和那一组。伴娘朝他甜甜一笑,似是故人,他却记不得曾在哪里见过。郑谐下意识地扭头找和和,见她与岑世站在几米之外,两人之间也隔了一臂的距离。和和依然是那副唇角微微俏皮地翘着,笑意却不达眼底的表情,是他不曾见过的端庄与凝重。岑世却在看他,脸上也没太多表情。
中午的婚宴渐渐到了尾声。郑谐见手机有一个未接来电,是杨蔚琪的。他拨了回去。
听说他们在海岛上参加婚宴,杨蔚琪说:“多别致。我好像有六七年没坐过船了。”
郑谐说:“你若真想出海,我有一艘游艇。”
“冲浪快艇?会晕船吧。”
“小型游艇,有十米多长,不会很晕。今天天气还不错,适合出海。你要来吗?好,一小时后在三号码头等我。”
新人晚上在海边的酒店里还有另一场宴请。和和他们与新人一起离开,郑谐则去与杨蔚琪碰面。
他们已经一周没见面。不见的时候偶尔联系一下,算不上想念。但郑谐觉得自己竟然对即将的碰面有点期待,即使只因为他需要做点事情转移一下注意力。
郑谐的酒喝得不太多,所以当船开出海岸线后,驾驶员便离开控制室,由郑谐来驾驶。郑谐甚至很有耐性地教杨蔚琪开船。
她学得很快,二十分钟后就可以上手,当然有郑谐陪在旁边。等郑谐退出一步远,她便惊吓得叫起来,伸手去扯郑谐的衣服,顾不得淑女形象,逗笑了郑谐。
月亮从东方升起,缺了大半边,天空中星光闪烁。
杨蔚琪在甲板的躺椅上看星空:“这么亮这么多的星星,我记得只有小时候才见过。”
“你不怎么旅行吧?”
“对,如果有时间宁可在家里睡懒觉。以前我总觉得,旅行是件劳心劳力的事,还不如在家里看风光图片,一样有身临其境之感。”
郑谐笑了一下,发现没法回应这句话。杨蔚琪又说:“真的,我记得以前某位科学家说过,很多人看着发生在别人身上的事情,就像发生在自己身上一样,也会产生诸如悲伤、喜悦、痛苦、焦虑这些感受,或许程度轻一点点,但感觉是一样的。”
郑谐说:“我到是听过恰好相反的一句话,只要把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当作是发生在别人身上的,自己作看客,就不会生气伤心难过了。但可不是什么科学家说的。”他记得这是和和说过的,那时候她年纪还很小,令他很讶然。想到和和,他心里多少有点犯堵。
片刻后,杨蔚琪又打破沉默:“有时候心里烦了,就很想弄一栋在海边、森林或者田里的小屋,周围没有人住,每天打渔、采果子或者种菜,早晨看日出,傍晚看日落,晚上看星星,就这么过一辈子。”她见郑谐没回应,自言自语地补充了一句,“很矫情喔?”
“你受得了没有自来水和电灯,没有网络,没有电视和手机信号的日子?”
“受不了,所以我只是想想而已。”
“我在海边、森林里和田里都有小屋,只不过每次都只去住一两天而已。”
“看不出来你这么会享受,我还以为你就是那种把工作当最大乐趣的人。”
“也没觉得是享受,出去休息两天是为了精神更好地工作,工作是为了赚更多的钱,钱多了是为了能更有条件享受,享受又是为了能更好的工作……简直是恶性循环,不知道到底要做什么,结果是休息的时候也像是工作的一种,什么乐趣都没有。”
杨蔚琪吃吃地笑了起来,继续仰头看天。而郑谐倚着护栏坐在黑暗中,低着头,不知道在想什么。
“郑谐,你今天是不是心情不好?”
“呃?”
“你心情不好的时候就会低头看手指。”
“是吗,这个你都发现了?其实我也没什么心情特别好的时候。”
“但是你今天看起来格外不好。”杨蔚琪看看时间,“要不我们回去吧,你已经陪了我几个小时,回去早点休息。”
郑谐轻轻叹口气:“其实也没什么。遇见一位故人,想起一些不怎么愉快的往事。”
“婚宴上?”杨蔚琪见郑谐没反驳,又试着问:“你的旧情人?”
“若是我的旧情人就好了,谁还记得谁是谁。”
杨蔚琪被他话中的含义逗得笑了一下,但没有笑出声,也没说话。过了半晌听到郑谐又说:“如果有人刻意阻止了你与初恋情人复合的机会,你会怨那个人吗?”
杨蔚琪慢慢地问:“多久之前的事?年纪不同,对事情的感悟自然也不同。”
“很多年了,七年。”
“七年的时间,当年的小孩子如今都长大成|人了吧,一定能够分得清善意与恶意。何况,真若是刻骨铭心,又怎么会被别人轻易就阻拦。所以,你绝不是主因。”
郑谐说:“谢谢,你很会安慰人。”
“职业病。”杨蔚琪说,“和和?”
“那时候一心以为是为了她好,在她头脑不清的时候替她做出正确的选择,但是如今,竟然不敢确定当时做得对不对。”郑谐仿佛自言自语,回想起筱和和今天异样的神情。
和和是那种神经大条,凡事不放在心上的人,并且很有阿Q精神,擅长自我麻醉,所以能让她神色异常的事情,可想而知她心中多在意。和和从来不提往事,她觉得忆旧是老年人才做的事,她只谈自己未来的种种计划和设想,别人提及她自己的儿时故事时,她也常常一头雾水记不清,她记性很差。
这些年她从来没提过以前的事,所以连郑谐都以为她完全忘记了。但是今天他知道了,她根本没有忘。
杨蔚琪说:“我小时候很讨厌大人们对我说教,觉得他们迂腐又可笑,表面点头,心里反抗。直到很多年后,经历过一些事情,才发现原来大人们说的都是对的,并且完全是为了我好,只是当时的我,没有办法理解。”
她看向仍保持着原来的姿势倚坐在船舷的郑谐。他一半脸隐在暗处,另一半则映在月色下,笼着一层薄薄的光晕。他皮肤极好,脸上空空洞洞没有什么表情,令人看得很不真切,就像精致的蜡像一样,也不知她刚才的话他倒底有没有听进去。
杨蔚琪恍惚了片刻,突然指着北方的天空喊:“看,流星!快许愿!”
郑谐顺着她的手望去,什么也没看见,于是回头:“在哪里?”
“可能速度太快了。”杨蔚琪替他遗憾,“你曾经对流星许过愿么?很灵,真的,我试过。”
郑谐终于笑出来,他的笑一般不出声,但是能令人感觉到。郑谐说:“幼稚。”
“幼稚也比无事可做有趣多了。”她笑一笑,突然又喊,“又一颗!哎,落得太快了。”
郑谐又回头。杨蔚琪笑出声来:“你不幼稚为什么也要回头看?”
“根本就没有流星吧,你玩空城计。”郑谐又笑了。
“你笑的样子比板着脸好看多了,你应该多笑笑。如何?你觉得心情好点了吗?”杨蔚琪无视他的问句。
郑谐的笑容挂在脸上,继续也不是,收起也不是,就那样僵着,手机恰在这时响起,是筱和和的号码。
(2008年10月初稿,2009年4月修改稿)
9-黄昏以后,天亮之前(2)-修改版
海上渐渐起风,手机信号不好,断断续续听不清声音,很快便掉线了。
他又拨回去,仍是嗤嗤啦啦听不真切,电话那头的女声似乎并不是和和的。
郑谐心下有些着急。他尽量不在杨蔚琪面前表现出异样情绪,甚至没让她知道是谁的电话。但还没等他说话,杨蔚琪先开口:“好像起风了,我们回去吧,免得危险。我也困了。”
上岸后,杨蔚琪借口要赶回家看直播的娱乐节目便自己开车先走了。郑谐很感激她的善解人意,自己开车沿着海边的路去了苏荏苒的婚礼晚宴所在的那家酒店。
那家位于海滨的豪华酒店的台阶一直延伸到海中,郑谐远远就看到了和和。
她和另一位伴娘在一起坐在很接近海水的那一级台阶上,已经换下了白天的礼服,穿了另一身辨不清颜色的连衣裙,那面料在月光下发亮,很远就看得见。
他走到她们面前,向和和伸出一只手。筱和和没有去握他的手,而是像惯常那样扯住他的袖子,抱着他的胳膊站起来,站直时没站稳,狠狠地晃了一下,想来已经喝得差不多。
另一位伴娘拍着手大笑:“筱和和你输了,不许赖赌注!”
和和把脑袋抵在郑谐胸前回头看她:“愿赌服输,谁怕谁?”
郑谐一边环着和和,一边伸手扶起这位女子,忍不住皱眉:“喝成这样,为什么没人送你们回家?”
“和和说,喝多了的女子绝不能上陌生男人的车,所以无论如何也不肯让别人送。”
和和有点含糊不清地说:“这么龟毛的话才不是我发明的,是我哥教我的。玎玎,你也千万要记住咱哥哥的教诲。”
郑谐认命地做两位醉女一一送回家。
带她们离开时,被留在那里的工作人员仔细盘查了一会儿身份,很尽责。他将车开出停车场后,从后视镜中看到岑世上了另一辆车。他们的视线短暂交汇了一下,彼此微微点了点头。
玎玎下车后,和和从后座爬到前座来。郑谐本来已经发动了车子,见她玩杂技,立即刹住车,不认同地看着她的不雅举止,替她把掀到大腿上的裙子扯下来盖住膝盖。
和和无赖地说:“反正我喝醉了,你训我我也记不住。”
“我打算明天再训。”
“那时候我就记不住今晚的事啦,我可以不认帐。”
郑谐摇摇头,继续开车。
车内太安静,和和开始轻轻哼歌,一会儿唱《小白船》,一会儿唱《两只老虎》。他见她醉态可掬,索性由着她,过了一会儿问:“你又跟人玩打赌游戏,每次都很无聊,每次都输。这回又输的什么?”
“这回还好,要去玎玎家做半天钟点工。”和和老实回答,“都是你害我输。我们赌你会不会来,我说你不会,玎玎说你一定来。”
“你怎知我不会来?”
“因为荏苒一定会留司机送我们回家啊,所以你一定不会做这样的重复劳动。你的约会怎么这么早就结束啦?杨小姐会不会不高兴?”
“你怎么知道我在约会?”
“直觉。我直觉向来很灵的。”和和兴致勃勃,“你还记得丁玎吗?她出国好多年,最近才回来。我们小时候常常一起玩,有一回跳皮筋时她把脚扭伤了,因为她是个小胖妞,大家搬不动她,又没有大人在家,后来是你背着她去的诊所。她为这事暗恋了你许多年。”
“胖妞?她看起来比你都瘦。”
“当时你背着她上楼,后背都湿了。玎玎从那时起就痛定思痛地减肥,终于成瘦妞了。这都是爱情的力量呀,哥哥。”筱和和夸张地张开双臂摆了一个造型。
郑谐把她伸得老长的手臂替她折回去:“女孩子醉成这样,不成体统。你这声‘哥哥’喊得我毛骨悚然。”
“我不带称呼你嫌我没礼貌,我叫你哥哥你又不舒服,你可真难伺候。”她好像在自己对自己讲话,含含糊糊地,“玎玎再早回来一个月就好了,我可以当她的高级参谋,教她怎么去接近你,去倒贴你,有热闹看,还有外快可赚。她喜欢你那么多年,都是照着你喜欢的标准来修炼自己的。真可惜,人和人果然要在很合适的时间相遇才对。”
他们这时已经到了和和的楼下。郑谐沉吟片刻,迟疑了一下说:“和和,你是不是有什么话想对我说?”
“就是告诉你玎玎暗恋你啊,她没勇气说,我替她讲好了,这样她也不遗憾,你也没损失。”
“你自己有话要说吗?”
“没有,真的没有。”和和把头摇得像波浪鼓一样,看起来天真烂漫。她摇了一会儿把自己摇晕了,伸手抱住自己的脑袋,又用手指敲自己的太阳|茓。
郑谐探过身去,拨开她的手,伸手替她揉了一会儿,顺三圈,逆三圈,然后再循环,是以前和和教他的。
“你今晚怎么对我这么好?”
“我以前对你不好吗?”
“以前若是我喝了酒,你都是先训我一顿,然后把我丢进屋里不管我,连水都不给我倒,让我自生自灭。”
“你以前没喝过这么多。而且你不是说你喝醉了,我现在训你也没用。”
“你以前训过的话我都记住了。你看,我今天没让陌生人送我回家。”
郑谐把放在她太阳|茓上的手收回,下车打开她那边的车门:“你看起来还挺清醒的,下车吧,我们回家。”
和和下了车,跟在他身后走了几步,突然就扑到他的背上,抱住他的腰,装出小孩子的奶声奶气音:“哥哥,你背我上楼吧。”
郑谐反射性地挣了一下:“筱和和,你再闹我可要把你扔这儿不管了。”他闪了半步后立即回头,见和和朝着另一边歪过去,迅速伸手抓回她,筱和和顺势一头扑进他的怀里,然后就老老实实地不动弹了。
郑谐低头看了一下,她竟然睡着了。他只好打横抱起她,一级级地从地下停车场走到顶楼,走了很久,又从和和的小包里翻出钥匙开门进屋,将她放到卧室的床上。
这一系列动作很费劲,好在并难不倒他,而且和和又瘦又软非常轻。只是将她放下时,她的头发缠到了他的衬衣扣子上,解了很久才解开。
郑谐借着月光看向和和。她已经卸了装,脸上脂粉未施,半长不短的头发披散着。
她的脸很小,长长的睫毛覆下来,几乎遮住小半边脸,宛如瓷娃娃。
郑谐恍惚有种错觉,似乎回到了很小的时候,每次带她出去玩她都会累到睡着,最后要把她背回家。家里没有人时,总要他替她脱了鞋子外套,给她盖上被子。
郑谐那时就常常感慨,自己迫不得已地玩着真人版过家家游戏。
他心绪动了一下,开了床头的灯。睡着的和和似被灯光刺到,皱着眉心翻了身,半趴着,脸埋进枕头里, 头发散落到枕头四处。
郑谐担心她会窒息,小心地将她侧过身来,把她的头发梳理到一边,替她脱掉鞋子。
她那件连衣裙非常紧,以至于她在梦中也一直深呼吸着。郑谐下意识地替她把后面的搭扣和拉开链解开一点,让她可以呼吸得顺畅些,当他的手指触及和和的皮肤时,他却如碰到开水般突然缩回了手,起身拉开床边的凉被把她从脖子到脚全盖了起来。
此时灯下的和和并不是他熟悉的那副笑嘻嘻没心没肺的样子。仿佛那些传记式的女性电影,当幼年角色向成年角色转换时,小小的女孩子,在一个舞蹈的跳跃回旋中,或者在一点闪动的烛光里,就突然长成大人,长成令他陌生的模样。
郑谐有一点点烦躁。他关掉台灯,摸着黑在和和的屋子里没有目的地转了一下,然后去厨房替她倒了一杯水放在床头,想离开时,又不放心扔下醉得不省人事的她,最后索性到通向客厅的阳台上去欣赏星月夜。
天空非常晴朗。月亮已上中天,映得大地一片光华,星子看不太清了。有风拂过,方向不定,时而带着暖意,时而很凉爽。
阳台是露天的,很宽敞,和和在那里摆了一只月牙形状的藤编摇椅,和几只树桩造型的木头矮凳。
和和对她不感兴趣的事情很懒,所以阳台上没有花花草草,非常清爽。郑谐记得以前这里摆了一大排仙人掌和仙人球,因为那种植物不需要总是浇水,生存能力强。但是现在连这些都不见了,大约和和怕伤到了她的猫,她的粗心和细心非常有选择性。
思及那只猫,郑谐从进门后竟然也没发现,不知躲哪儿去了。他不喜欢它,估计它也不喜欢他,被他躲闪过几回,自己也知道见到他要绕道走了。
郑谐转了一圈没找到猫小宝,却找到了猫的小窝,想到它肯定没吃上晚饭,于是从冰箱里翻出两包妙鲜包给它扔到窝门口处,自己又回到阳台上,在那只可以摇来摇去的藤椅上坐下来,看着月亮。
他想了半天没想出自己有什么事可做,于是掏出手机给杨蔚琪打电话。
“你到家了吧?”郑谐问。
“早就到了。你那边没事吧?”
“没。能有什么事?你在做什么?”
“看碟,《窈窈美眉》。你呢?”
“看月亮。”
杨蔚琪在电话那头笑:“你看见嫦娥姐姐了?”
“只看见月亮表面坑坑洼洼,我觉得嫦娥在那上面没地方可住。”
“或许她住月亮背面,我们看不见的那一面。你用望远镜在看吗?不然怎么看得到月亮的坑?”
“没有望远镜,我观察加想像。”郑谐把电话移到耳朵另一边,“你看的是那部《She is all that》吗?这么老的青春片。”
“看老一点的青春片会显得我肤浅和幼稚的程度轻一些,而且与众不同。”隔着电话,杨蔚琪比平常更俏皮些,“你竟然连这片子都看过?不像你的调调啊。”
“没看过,只是听说过。”郑谐说,“那片子是好结局吗?”
“当然,非常好的结局。”
“哦。”郑谐把到了嘴边的一句话咽下,继续抬头看月亮,试图判断出它移动的速度。
电话没挂,他一向等着杨蔚琪先说再见。一会儿后,杨蔚琪说:“郑谐,下个月你若有空闲,挑个周末我们去远一点的地方玩两天吧。”
“好。你想去哪里?”
“哪儿都可以,只要人少一点就好。我们去庆祝一下。”
“庆祝什么?”
“庆祝我们交往时间过半。现在我们已经认识一个月了,我自己有时都觉得很神奇。”
郑谐立即明白她那句话是什么意思。他呆了片刻,缓缓地说:“你是对我没信心,还是对自己没信心?”
“都没有。”杨蔚琪接得很快,但立即换了一副轻快的调子,把上一个话题岔过去,“下周我请你吃饭吧。我最近学做了几道名菜,希望有英雄敢于以身试菜。”
“好。”
“你记得自备胃药。”
郑谐收了线,没多久那种莫名的无力感又渐渐涌上来。他回房间去看了一眼和和,她还在睡着,睡得很熟很安静。回到阳台后,他又抬头看了一眼月亮,想起当年一首流行到一听就头大的歌,《都是月亮惹得祸》,无声地笑了笑,又摸了一遍自己的口袋想找出些东西来,这回他摸到一盒烟和火柴,是从苏荏苒婚宴上带回来的,每位客人都有。
极好的烟。他取一支含在口中,用火柴点燃。风不算大,但他许久不用这种东西了,划了两根才划着。
他极少抽烟,所以抽第一口时,因为迎着风,甚至被呛了一下。
郑谐思忖着该将烟灰掸到哪里,然后他直觉他在被窥视。他的直觉向来灵敏。
果然,在门口处,那只令他头痛的小动物猫小宝,正探头探脑地望着他。
郑谐有很久没见它了,觉得它长大了一点,连眼神都似乎成熟一些了。
尽管猫小宝好像没有要靠近他的打算,但郑谐还是全身警戒起来。结果那只小猫只是嗖一下窜到阳台的某个角落,叼出一个盘子扔到他面前,又快速地逃走了。
他低头拾起,竟是一只十分精致的小小锡盘,四周雕着花朵和天使猫,看起来像烟灰缸。
郑谐就那样在藤椅上摇啊摇,有一口没有口地吸着烟,吐出的烟雾还没有成形便被风吹散,楼下草地上有隐隐约约的虫鸣声。这种感觉似乎回到少年时,尤其被刚才那只猫小宝一搅和,这样的夜晚甚至有了童话色彩。
他看着月亮似乎又向西斜了几度夹角,数了数某一块天空到底能看见几颗星星,然后便有了一点点困意,朦胧间似乎回到很多年前,他那从来都不苟言笑的爸爸说:“阿谐,我送你一件生日礼物。”然后他就见到了被包在浅粉色糨褓里的小小的筱和和,小小的包被上印了许多的小猫,糨褓中间拦腰系了一根红绸子,结成花朵状。
他在迷糊之中都想笑,这么荒唐又有趣,分明是梦,但竟然跟真的一样。然后又梦见和和很快地长大,笨手笨脚地爬,踉踉跄跄地走,咿咿呀呀地说话,戴上红领巾,得许多的小红花。他的梦如走马观花的观景长廊,那么久远的过往,就在有限的长度内一帧帧地浮现,有些镜头模糊,有些镜头清晰,大多数都是和和在笑,淘气地笑,得意地笑,开心大笑,还有周星星式的假笑。
但他记得最清晰的却是这一副,他远远地看着和和坐在沙发上蜷成虾子状,紧紧搂着抱枕,一边看着电视,一边无声地掉泪,泪流了满脸,一直流进嘴角,她尚不自知。直到发现他在看她,才挤着笑说:“我的鼻炎又犯了。”将屏幕暂停,转身到洗手间去洗脸。
郑谐低头看桌上那张DVD的封面,青春洋溢的一双面孔,俏皮的动作,与和和当时差不多的年纪,《She is all that》。明明看起来是一部喜剧,却令她哭成那个样子。
郑谐还在半梦半醒间恍惚着,又因为在虚无中仍感觉到被注视而猛地睁开眼。果然这一回是和和抱着一团被子站在离他两米远的地方看着他。她已经换掉礼服,穿着印满浅色小花的睡裙,头发还是乱蓬蓬地散着,有一半被风吹得挡住了眼睛。
见他醒来,和和说:“你怎么在这里睡着?会感冒。”
郑谐站起来,发现自己用一个姿势坐了太久,有点麻。他见和和的眼晴清亮,口齿也清晰,一副酒意全消的样子,甚感神奇。他忍不去上前去把她遮住眼睛的头发别到后面去,他见不得这样闷的发型。
和和却突然向后退了一大步,一直抵到墙上去。
郑谐不以为意地笑了笑:“你的酒醒得可真够快。”
“我没醉。”
“我知道,你只是喝多了。”郑谐把口气放轻,“下回少喝点。女孩子喝酒多了容易吃亏。”
“我没喝多,我只是困了。”筱和和坚持自己的清白。
“好,下回你若困了就不要喝酒,不然很容易在外面睡着。”郑谐也觉得困意阵阵来袭,不想再跟她搅和,“你想喝点什么吗?牛奶?蜂蜜?”
“我自己弄就可以了。”和和还是紧紧抱着那团本打算给他盖上的被子,僵硬地站在墙边。
“那我先回去了。我今晚住对面,有事你给我电话。”和和不喜欢黑夜,害怕看天上的星星和月亮,不肯参加夜里的户外活动。在夜晚的户外,她经常表现反常,比如两三个小时前她还拼命撒娇,现在又这样把他当陌生人一样防备。
郑谐扯了扯弄皱的衣服,跟和和打了招呼,转身离去。和和抱着那团被子在他身后拖拖拉拉地走着,将他送到门口。
郑谐开了门,听到和和在他身后小声叫了一声:“哥。”
他顿一下,回过头来。
“你送我回来时,我没闹,没说奇怪的话吧。”她的眼神漏着怯,十分不确定。
“没有,你一直很乖,上车就睡了。”
“哦。”她垂下眼睛,在郑谐就要关上门时轻轻说:“谢谢你送我回来。”
郑谐关门的动作停了停,最后只提醒了她一句:“记得锁门。”
郑谐走后,和和将被子扔回沙发上,去冰箱找了猫粮走到猫小宝的窝前,发现它已经吃饱正在酣睡后,便小心地把它抱出来。她用一条毛巾包着它,把它一直抱着阳台上,就坐在郑谐坐过的那张藤编摇椅上,怔怔地发呆。
小时候她害怕夜晚,更害怕夜晚的天空。天上黑压压一片什么都见不到时她觉得喘息不顺,但月亮当空,星星也明亮得可以看清星座的形状时,她也会突然受惊,她总疑心月亮会掉下来,而星星组成的那些形状会将她吸进去。
郑谐曾经说她这是符号恐惧症,试了很多方法来帮她克服,还一度地拖着她去露营,晚上把她揪到他的游船上去兜风,结果害她度秒如年。后来她年纪渐长,郑谐终于肯正视这是一种病症,而不再把她的这种行为当作任性,也不再强迫她去接受关于夜晚的种种精彩自然景观。其实她现在已经不怎么害怕,只是仍然不喜欢。
猫小宝在她怀里轻轻地打着呼,突然就醒了,挣扎了几下,从她腿上跳下去,跑回自己的小窝里继续去睡了。
和和失了可以搂抱的依靠,一时也不知该做什么。然后她看见郑谐落在一边的烟和火柴盒,弯身捡起。
她把那盒火柴一支支地划着,燃完一支,再点燃另一支,心里想着卖火柴的小女孩的故事。只是小女孩有很多明确的理想,可以通过火柴来一一幻想,而和和看着每一支火柴的火苗飘飘忽忽地晃着,心里空空荡荡,什么想法都没有。她从小便觉得自己什么都不缺少,所以她也并不知道自己真的想要什么,她只是经常无聊,需要找点事情做而已。
火柴最后只剩了一根。和和把那盒烟数了一遍,十八支,郑谐已经抽掉两支了。
于是她也抽出一支,用那最后一根火柴小心地点燃,倚靠在摇椅上,慢慢地荡着摇椅,慢慢地吸着烟,慢慢地吐着烟圈。
郑谐如果看见她这副样子,她一定又要有排头吃了。
和和记得自己学会抽烟的时候上高三,大约十六七岁。
她晚熟,所以叛逆期都来得比别人晚一些。当她的同学们叛逆嚣张,时时曝出反社会反人类的惊人之语的时候,她是老师们的乖宝宝。而当别的孩子都已经险险地度过了最难熬的青春期,准备着迈向成熟的第一步时,她却不得不独自熬过那时时抑郁狂燥失落沮丧的漫长时光,烟这种在年少的心灵中与“罪恶”似乎有着亲缘关系的事物,就是她的药物之一。
她表面装得若无其事,小心地瞒过不在她身边的母亲,瞒过善良温柔的倩柔阿姨,瞒过郑谐家里的保姆,却没有瞒过在外面念书偶尔才回家的郑谐。
郑谐不许她吸烟。和和反驳:“现在男女平等,女子吸烟很正常。你看电影里张艾嘉和张曼玉,吸烟时多有气质。”
郑谐说:“别的女人可以吸烟,你不可以吸。别的女人吸烟有气质,你没有。”
“你自己上初中时就开始吸烟,凭什么管我?”
“我如果戒烟,你是不是也从此就不碰这东西了?”
两人的协议就此达成。
原来过了这么多年,他们俩谁都没有认真地履行当年的约定。
(2008年10月初稿,2009年4月修改稿)
10-那年夏天,宁静的海(1)-修改版
日常的生活中淡淡的某一天/城市里不经意擦肩而过的脸
——《那年夏天,宁静的海》
郑谐如约到杨蔚琪家做客,并带去一束花。
不是真的鲜花,而是一堆布做的粉嘟嘟的娃娃猪头扎成花束形状;也不是鲜花店的大路货,而是花店主人自己一针针缝的。
多年前他曾见和和亲手做过这样的一束布花送给母亲庆生,觉得有趣,印象深刻,如今见到有卖的,就顺手买了下来。
其实他并没有亲手送礼物给谁的习惯,觉得全身不自在。
杨蔚琪接到那份不算贵重的礼物时非常高兴,因为她自己就属猪,开门时可巧身上正系了一件有三只小猪贴布的围裙,用方巾包着头发,一副标准的家庭主妇状,只是拿铲子的动作不怎么对劲罢了。
“要帮忙吗?”
“不用。你自己找点事情做吧,一会儿就好。”
杨蔚琪从厨房出来时,郑谐在看碟片。
他看片的样子很特别,捏着遥控器,将画面设成四倍速度,没有声音,只有快速跳过的字幕,而他看得并不专注。
杨蔚琪啧啧称奇,发现屏幕上播放得正是几天前她看过的《窈窕美眉》。
他正好看到结尾出现字幕,见她出来,将屏幕关掉,微叹一声。
杨蔚琪说:“这么圆满的片子,有什么好叹气的?”
“喜么,我没觉得。”
“当然是喜,大团圆呢。你这样看片还真有专家审片的派头。能看明白么?”
“一句台词一个镜头都没落下。”郑谐将碟片退出,重新放入包装盒,自言自语地说了句,“人生如戏。”
“当然,所有艺术作品都源自生活。”
“我若是那女孩,我可永远都不回那男的身边,任他再怎么信誓旦旦。”郑谐说。
故事是多年前的美国校园偶像剧。校园王子跟朋友打赌去追求艺术系乖巧又另类的女生,事情败露,分手,合好,结局圆满。
杨蔚琪说:“这是男人与女人的思维区别吧?只要心是诚的,什么都好说。”
“怎么判断心诚不诚?信誉毁坏过一次的合作对象,就会永远被排除在我的合作范围之外,这是我的原则。因为有一次就难免会有第二次。”
“照你这样讲,犯过一次罪的人,就永远没改过的机会了,那全天下的犯人都判死刑好了。”说完这句话,杨蔚琪哑然失笑,“原来我们都有职业病啊。”
郑谐也客气地笑了笑,不再跟她争论。
杨蔚琪看了一会儿空洞洞的蓝屏,开玩笑地说:“我一直觉得人的理性与感性是有一个平衡比例的,但是你的比例显然和常人不太一样,你的理性力量太强大。”
郑谐说:“这样不好吗?理性强大可以避免犯错误。”
“可是你难道不觉得事事都在掌握中的人生很无趣吗?没有意外,也就没有惊喜。我猜你从小到大从没碰上过什么不如愿或者出乎意料的事情吧?”
郑谐沉默了许久才慢吞吞地说:“意外当然有,不如意也有。只是不多而已。人毕竟不能胜天。”
那顿饭的质量实在不怎么样。
杨蔚琪长了一副标致整齐的模样,做事利落干净,菜色看起来也很漂亮,但口味就没法恭维了。
郑谐耐心地一口口吃着,倒是杨蔚琪自己吃不下去了:“我们还是出去吃吧。”
“不用,除了咸一点硬一点外,倒也没什么不好。”
“出去吧,我吃不下了。”
“多可惜,你忙半天了。”
“没事,反正我做菜也只是为了好玩。”
最后到底开车去了他们常去的菜馆。
郑谐吃饭时又有被人注视的感觉。
他抬头环视一下周围,并没见到熟人。过了片刻,手机却响起,他接起,说了一句就挂掉。
杨蔚琪问:“有事?”
“不急。有位朋友,我一会儿过去打个招呼。”
他等杨蔚琪吃完了,才起身绕到饭店的另一区,在屏风后面看到岑世。
岑世很悠闲地坐着,像是等他很久了。见他走来,站起来,客气地点头,淡淡地微笑:“本该我过去,但您有同伴,我想不太方便。”
“岑先生这回在本市逗留的时间够久。”郑谐的表情比他更淡。
“我的朋友去渡蜜月了,我替他照看一下生意。”
“朋友,还是合伙人?”
郑谐知道岑世所说的朋友是谁,他想确认接下来是否不得不与面前的这一位经常见面。
岑世笑了:“郑先生很希望与我合作吗?”
郑谐也笑笑:“你若要谈公事,就跟我秘书约时间,我们在办公室谈。”
岑世笑容的弧度更大了些:“这么多年过去,你竟然一点也没变。”
“你却是变了不少。”
“那是自然。当年我是学生而你已是社会人,财大折人,势大压人。如今虽然你仍然高高而上,不过我们的距离却似乎小了不少,不是么?”
“我说过,你若不服,以后可以来找我讨还。现在时候已经到了么?”
岑世又笑了:“怎么可能?我巴结你都来不及。”他看一眼郑谐没有表情的脸,敛了笑容神色自若地说,“我发现我对和和依然十分难以忘怀。出于礼貌,我来知会您一声,免得您觉得我做事不讲礼节。”
郑谐冷冷地说:“你是不是自信得过了一点。你就那么确定和和身边没有别的人,这些年一心一意地在等着你,只要你回来她就愿意接受?”
“我不能确定。不过其他人都无妨,别说男朋友,连丈夫都有可能成为前夫。只不过和和的哥哥却只有您一位,您的一句话就可以让我前功尽弃万劫不复,令我不得不慎重。”
“你可太高估我对和和的影响力了。她不接受你,是你自己的问题。” 郑谐冷淡地笑。
“您可千万别低估了您对她的影响力。”岑世淡淡悠悠不卑不亢地回答,让郑谐一时探不清他的深浅。
郑谐回去时,杨蔚琪观察了他一会,微微地笑了:“你刚才去见的是朋友还是仇人?”
“那么明显?”
“对。其实我很好奇,想让你喜欢很难,但是想让你讨厌也不是件容易的事吧。”
“别跟筱和和一样幼稚,好奇心杀死猫。”
郑谐将杨蔚琪送回家后,看看表,时间还不算晚。
他给筱和和打电话,想让她明晚下班后等着他一起吃饭,结果拨了两个电话都是占线音,两个电话中间隔了有半小时。
与谁打电话竟这么长的时间,也不怕手机辅射?
他改发短信。他平时不用手机短信功能,研究了片刻才明白操作规则,磕磕绊绊地写好几个字,却在发送时误操作,全没了。
他皱皱眉头,放弃了明晚的计划。
下班时间过了五分钟,筱和和挎着大包从公司所在的写字楼里走出来。
公司到家打车需要五分钟,乘公交车要十分钟,步行也只需半小时。路上拥堵,所以她不买车不开车。而且,和和对速度有一点畏惧感,连出租车也少乘。
公司楼下就有公交站牌。但是几个月前对面大厦挂上一副她看着极不舒服的宣传画,直到现在也没换掉,令她每每等车时都觉得碍眼,于是总会再向前多走一段路,在下一个站点乘车。
走着走着,便习惯性地抄了近路,一路逛回家。
沿途有许多店面,服装店与手工艺品店通常正准备打佯,这时进去砍价有优势,而小吃店则飘散出诱人的香味。
她经过的小路中有一条街是著名的老字号小吃一条街。于是和和差不多每天回家时,包里都放了新淘到的无用的小玩意儿,而手中提着一袋子好吃的。
她喜欢在两个站点之间步行还有个原因就是,这两个站点之间恰有一个大型的服装广场,和和喜欢欣赏他们每季一换的精美橱窗,一帧帧,色彩形态各异,如优雅而华丽的静止舞台。
她边走边看,最后停下来。那个橱窗里有丝绸与珠宝展示,宽幅丝绸样布简单地裹在几个模特身上,打一个优雅的结,梦幻般的色彩与图案,美丽而飘逸。
最边上的一个模特披的样布有浅红与浅绿两种颜色,很俗的搭配色,但暖昧不清地交叠着,非常有感觉。模特手上挂了一串手链,十几颗不规则形的西瓜碧玺,每颗都是薄薄的一线绿映着红,恰如一片片带皮的西瓜,与布的颜色正搭,看起来十分可爱。
她歪着头仔细欣赏。西瓜碧玺不会特别的名贵,但是那串颗颗纯净透明,每一颗的绿和红又深深浅浅各不相同,是上品。
她看得出神,突然背后有人说:“这么巧。”她吓一大跳,回头看,岑世如鬼一般地出现在她身后。
和和扁着嘴角,想挤出一个笑来给他,但因受了惊吓,没笑出来。
“是很巧。”下班的时段,熙熙攘攘的人流,竟然在步行地段也能遇上他,可不是很巧?
“难得碰见你,一起吃饭吧。”岑世和颜悦色。
“不好意思,我没空,约了人。”
“有约会还这么悠闲,边走边看光景?”岑世笑着直接戳破她的谎言。原来他在她后面跟了很久,她竟没发现。
和和的脸红了红,镇定地说:“我的约会在半小时以后,有的是时间,不成么?”
岑世又笑了:“那先陪我去喝杯咖啡如何?”
“谢谢您的好意,可是空肚子喝咖啡会胃痛。”
她在前面走,岑世在后面不紧不慢地跟着。和和觉得心烦,猛地停下回头,岑世在她一米外也停住。
和和板着脸问:“你跟着我做什么?”
“这条路你走得,我就走不得?又不是你家的。”岑世的声音里都带了笑意。
和和扭头又往前走。她口才本来就不好,跟岑世比更是实力悬殊,她才不打算鸡蛋碰石头。
为了能早早地甩掉岑世,她径直走到路边去叫出租车。可是这种时段,又在繁华路段,很难有有空车。
岑世还是不远不近地跟着她:“你去哪儿?我送你。”
和和急躁之下做了一件非常幼稚的事情。她从包里摸出手机胡乱按了几个键,把手指留在通话键上:“你再跟着我,我就报警说你骚扰我。”
岑世往前一步。和和本来站在人行道的路沿,看他前进,又向后退,没料到后面路面低了十公分,结果重心不稳一下子就要栽倒,被岑世一把拉住了:“还是这么冒失啊。”
和和使劲地推开岑世后,发现自己的手机落到他手里了。
岑世说:“在这儿等着,我去开车。否则你别想拿回手机。”
和和想弃了手机转身走掉,但衡量了一下,又觉着得不偿失。岑世又不能把她怎么样,何必意气用事呢?
她还在作着心理斗争,岑世却已经把车开过来了。原来他的车就违章停在不远处。警察大哥居然没及时拖走,失职。
筱和和上了车,坐在副驾座。虽然她很想坐后面,可那样太矫情,不知道岑世又要笑成什么样子,还是免了。
“去哪里?”
“回家。”和和看着岑世一副忍俊不禁的样子,索性诚实地承认,“我今天不舒服。就是舒服我也不想跟你一起吃饭。”
“我明白。”岑世也不问她住在哪儿,直接开车上路,方向很正确。
已经进到她家小区,岑世突然说:“和和,如果你还是介意以前的事,不肯原谅我……”
和和打断他:“没有的事!”
岑世忽略她的Сhā曲,继续说:“那么就假设我们是刚认识不久的朋友可好?我不会纠缠你,你也别看见我就像刺猬一样。”
“好,一言为定。”和和道了声谢开门下车,走了几步又听岑世喊她,她回头,见岑世已经出来,倚着车门,两指间夹着她小小的手机。她竟忘了这码事了。
筱和和几步上前把手机拿回来,临走时不忘提醒他一句:“对了岑先生,既然我们才刚认识,请您称我‘筱小姐’就好。”
(2008年10月初稿,2009年4月修改稿)
10-那年夏天,宁静的海(2)-修改版
筱和和回到家,把包扔到地上,在沙发上呆坐了一会儿。她抑住想去窗口看岑世走没走的冲动,把自己钉到沙发上。
他走了是正常,没走也多半是做样子给她看。她虽然不是他对手,但是对他的脾性,还是了解得足够。
其实他更了解她。所以他既不解释当年事,也急急不表明他这一遭的用意,因为其一她明白,其二他开口她也懒得听,他不如省省力气。
然后和和又想起,被岑世这么一搅和,她没买成晚饭,只能自己做,或者叫外卖。
她现在还不饿,又觉得心浮气躁,便将画了几周也没画完的一副线条复杂的钢笔画拿出来继续完成。
她的线描本子里有许多页她已经提前画好了铅笔轮廓的图,有人物像,也有风景。每当她觉得烦乱的时候就拿出来一笔笔细细地修饰线条。这是件没什么技术含量并且浪费时间的活儿,有助于平心静气。她早老就发现了这种办法。
喜欢手工缝小玩意儿最初也出于这种动机,一针针,一线线,什么也不想,时间就打发过去了。但是那个备料很麻烦,准备工作比较多。
和和一边画一边想着心事。她觉得自己对岑世未免苛刻了点,显得她很没教养。
其实岑世到底没有怎么伤害过她。他耍弄了她一回,当时虽然真的很伤心,但比起后来她见过的听过的别人的事,那可真的算不得什么,他的那点小手段只不过是青春剧经典保留桥段罢了。
后来他爽了一次约,等于又欺骗了她一回,其实她知道那个错不全在他,毕竟当年的他与郑谐比起来嫩得很,完全不是对手。而且,再后来,岑世给她写过许多封信,发了许多的短信,真的也好装的也好,从字面看来那完全是诚心诚意的,只是她不肯再给他机会罢了。于是这段关系终于真正地结束。
其实是她自己有心结,偏偏要忏怒到岑世身上。
和和一心二用地画完一副仕女图。她画图都是最后才画眼睛,觉得这样有成就感,不过也常因此而毁掉一副作品。点完眼睛后细看了看,原来不经意间把女子的脸画成了倩柔阿姨的模样。她想起母亲,决定照着母亲的样子画一幅图,又一时想不起母亲的容貌特征,于是去翻相册。
后来和和有了饿感,翻了几个抽屉也没找到订餐名片,因为她每次都是随手一扔就不管了。她徒劳无功地转来转去,手机里没存,拨114也没查到号码。还好她想起可以到对面郑谐的屋子里去找。他有一个本子上有许多的常用电话,还是她给他一一抄上去的。而他的东西向来整齐,从来不乱放。她知道他放在哪里。
筱和和刚准备正式行动,就接到了郑谐的电话,真是灵异。
郑谐说,他和杨蔚琪就在这个小区外几十米远的那家烤肉店里,让她出去与他们一起吃饭。
那天本是杨蔚琪给郑谐打的电话,说她找到一家非常好吃的烧烤店,要请他吃饭。
去了才知道,那家店就在和和的小区外面,很不显眼的位置,店面也小,连招牌都找不到,但口味特别,生意火爆,要提前半天预订才行。以前筱和和拖他来过几次。
那烧烤店出名的慢,只有一名烧烤师傅,又铁打不动地每一轮只烤一种食物,客人不得不耐着性子等,等到饿劲儿快过了才上第一道,然后盘子见底了才来下一道。那烤肉一口咬下去吱吱地滴着油,他只是看着都反胃,难为她们那么高兴又满足。
杨蔚琪听说和和也喜欢这家店,住得又近,坚持要请和和一起来凑热闹,于是郑谐打电话。
筱和和起初不肯出去,但听说杨蔚琪邀请她,又同意了,她觉得不去会失礼。
杨蔚琪是令人舒服的女子,而且她很会引导话题,说话时很考虑和和的兴趣。她与和和同龄,虽然看起来比和和成熟,其实她更小一些,此时她像姐姐一样照顾着和和,来了东西总是先递给她。
郑谐则被晾在一边,她们聊时他不Сhā嘴,吃得也少,很耐心地在店家配送的电烤架上替她们烤苹果和香蕉。
他见和和吃了不少,问:“其实你没吃饭吧。”之前和和跟他讲,自己已经吃过了。
和和装傻:“我记得似乎吃过的,我自己也弄糊涂了。”反正她本来就有忘记吃饭的前科。她接过郑谐递过来的烤苹果咬了很大的一口,在郑谐还没来得及阻止就被烫到了。
杨蔚琪起身去替她找冰块,回来时见郑谐已经不知从哪儿弄来什么东西小心地替她往唇角上抹。
和和烫到了嘴不想再吃下去,称自己在赶一份画稿,九点钟就要发给客户,很歉意地道了别,请他们俩继续吃。
杨蔚琪对郑谐说:“很晚了,她一个人走不安全,你送和和一下吧。”
和和连声说不用,因为非常的近。她还在很努力地推辞着,郑谐已经站到店门口等她。
真的只有几步路,五分钟就到了楼下。和和说:“你不要让杨小姐自己等在那里,不礼貌。”
“没关系,我送你上楼。你的嘴好点了?总是这么冒冒失失,吃亏了吧。”
“嗯。”和和低头踩自己的影子,“杨小姐极好的人,你应该早点把她娶到手。”
“为什么你看起来比我更急?”郑谐觉得好笑。
“结婚也像买房子一样,你还在观望的时候,你最中意的那一套就被别人买走了。”和和很认真。
郑谐笑:“现在房市又不好,谁会去抢房子。而且,越贵的房子越没人买。”
“我每次认真跟你说事时,你都当我在说笑话。”
“好,我听从你的劝告,一会儿回去就跟她求婚。”
他俩一时就没什么话好讲了,一直走到和和家门口。
和和边找钥匙边说:“你讨厌的猫小宝肯定还没睡,我就不请你进来了。快回去吧,别让人久等。”
他们俩走路都极轻,连走廊声控灯都没被惊动,郑谐轻轻咳了一下灯才亮起。
“你最近怪怪的,没什么事吧?”
“没。我能有什么事啊?”
“如果……”郑谐起了开头却不知该说什么才好,“总之有什么麻烦,记得告诉我。晚上睡觉前用冰把嘴敷一下,不然明天就肿了。”
和和已经进了门里,探出一半身子笑着说:“你最近也怪怪的,谈恋爱果然会让智商下降。”
郑谐作一个要揍她的手势,和和迅速缩到门里去,但是门没关上。
郑谐说:“关门。”
“你先走我再关。”
他俩这样僵了一会儿,突然和和叫:“呀,蚊子!”然后砰一声把门关上了。郑谐这才转身下楼。
晚上他开车送杨蔚琪回家时问她:“我们认识多久了?”
“从我们第一次见面算起还是从我们第一次吃饭算起?前者是七个星期差两天,后者是五个星期多一天。”
郑谐诧异地笑笑:“你记得可真精确。”
杨蔚琪点头:“我有职业病,而且我最初做刑事律师。”
“才认识七个星期啊,还不到两个月。”
“已经够很长了,有时候我宁可希望时间过得再慢点。”
“为什么?”
杨蔚琪抻了抻腰作一副漫不经心状说:“时间过得慢一点,就可以留住大好的青春年华呗。”
郑谐说:“我却希望时间过得快一点。”
(2008年10月初稿,2009年4月修改稿)
11-花的姿态(1)-修改版
我的花让我开/我的花让我自己开/你适合你的/我适合我的垂败
——《花的姿态》
筱和和第二天上班时,肿了一晚上的嘴唇已经好了。
她专注地工作了一上午。接近中午时,保安室通知她签收快递包裹。
非常小的一个盒子,很轻,只用漂亮的纸简单包着,没署名字。
拿上楼去打开看,她的心快跳了几下。竟然是一条西瓜碧玺手链,静静地躺在白色丝绒盒子里,色泽鲜亮,质地匀细,极好的品质,正是昨日她在橱窗模特手上看见的那一条。除了岑世当然不会有别人。
和和把盒子盖上,丢进抽屉里。她觉得心情很飘缈。
以前她和岑世还有一大群人一起去郊游,和和采了一堆野花回来,认真地编花篮。岑世顺手拔几棵狗尾草与几朵花绞在一起团成一条手镯给她套上,笑着说:“手铐,拴住你。”那时她感动到无以复加,恨不得时光立即飞到几年后嫁给他。
如今他随随便便送这样贵的手链给她,她却只觉得荒唐。
原来大家的怀旧,并非怀念过去的事物与情景,只是怀念那时的自己,快乐的时光,单纯的心境。
她下班走出大楼时,果然看见岑世的车子又在等着她。
岑世见她出来,按下车窗,摘了墨镜,朝她露出一个迷人的微笑:“筱小姐,又这么巧?请让我我送你一程。”
筱和和这回直接拉开车门坐到副驾座上,顺手把他送她的手链连着盒子一起丢到他的车后座。“刚认识的人没有送这么贵东西的,收礼人会怀疑你居心不良,有侮辱之意。”
岑世迅速发动了车子,边笑边说:“我不追女人很多年,没弄明白现在的规矩,还请你原谅。你想去哪儿?”
和和说:“下一个公交车站点。”
岑世说:“好。”他加大油门,性能良好的车子瞬间加速,迅速开过了和和要求停车的地点。
筱和和向窗外瞥了一眼一晃而过的候车亭:“你还是没学会怎么尊重女士吗?”
岑世作出一副认真的表情:“抱歉,这城市我不熟,刚才忘记换车道了。违反交通规则是不道德的行为。”
和和淡然地说:“那就请送我回家吧,多谢。”
“请允许我请你吃饭,以表达我对自己‘不尊重女士’行为的歉意。你想吃什么?去哪儿吃?”
和和说:“去可以吃三头青森鲍的地方,否则免谈。”
岑世被她呛到,愣了片刻后忍不住大笑起来。和和斜看了他一眼,他只作没看见,轻轻地笑着说:“我敢打保票,你那亲亲的谐谐哥哥,从来没见过你这副刁钻无礼的模样。想来我比他幸运多了。”
“拜托你别用那么肉麻的字眼提他,你以为谁都跟你一样。”
岑世继续笑:“你都这么大了,还把他当天神一样崇拜着哪。你以为他是纯白天使?你肯定没见过他冷情冷面六亲不认,惹得小姑娘要割脉,逼得对手想跳楼时的样子。”
和和冷笑道:“你怎知我没见过?就算冷情冷面,他也是光明磊落,敢作敢当,既没欺骗,也没失信,比某些爱耍阴谋诡计的坏人强多了。”
岑世完全没恼,脸上渐渐敛了笑意,眼睛却笑得益发明显了:“和和,你对郑谐的了解,绝对比他了解你的程度深得多。”
“换话题,或者停车,请你二选一。”
岑世笑出声来,但是不再说话,将车不紧不慢地开着。通往和和的小区有好几条道,他选的是最拥挤最狭窄的那一条,经过集市和学校,走走停停。
和和沉默着,由着他去耍心机。在这种情况下,当然是她越生气越抗议,他就越有成就感,她不会让他如意。
反正路再难行,一小时内也总能开到她家,她不急。
她的手机却在这时响起,和和从外屏上看到时霖的名字。他前些日子又去了外地,她有一段时间没见过他了。
时霖温和地说:“我有些急事明天就得回美国去了,我请你吃个饭吧。我知道很仓促也很冒失,可我很希望你能出来。”
和和顿了一秒钟:“好。但是应该由我来请你。”
“那就算是你请的,你来选地方。”
和和想了一会儿,说了个地名。
她抬头看看路,又转头看看岑世,心里想着该如何跟他说才会顺利地让他放她走。还没等她开口,岑世已经将车拐到另一条幽静小路,三下五除二便开到了大路上,十分钟之内将她送到了她说的那家饭店门口,将车停稳,替她打开车锁。
和和下车时很认真地跟他说:“谢谢你。”这是她重逢岑世以来对他说过的最诚心的一句话。
筱和和与时霖见面的时候,郑谐与杨蔚琪正在看电影。
前两天杨蔚琪看着报纸广告哀叹她记错了时间,以至于错过在中心广场影城举办的法国电影周。郑谐说:“找他们再加映一场就是了,你想看哪一部?”所以今天他打电话约她出来。
结果可容纳近千人的偌大影院,只有他们两个人。杨蔚琪感慨:“打倒特权阶级。”
“哪有特权?没的事。只是等价交换而已。”
电影名字是Jeux d'enfants,中文名字叫《两小无猜》。
故事讲一对青梅竹马的男女,从小到大为了一句戏言打了一生的赌,逼着彼此冒无聊的险,做各种坏事糗事,逼对方与别人乱搞,逼对方与未婚妻悔婚,后来事情闹大,于是相约十年不见,却又在两人都各自成家后为了又一个赌注抛夫(妻)弃子。一对神经病。
法国电影向来闷,郑谐看得快要打瞌睡。杨蔚琪却投入极了,目不转睛,不发一言。
灯亮起,他们往外走时,杨蔚琪脸上还挂着泪。刚抹了去,又流下来。郑谐觉得好笑:“这么烂的电影有什么好感动的?”
杨蔚琪边擦着眼角的泪边说:“你都睡着了,哪里看得明白?这是03年最经典的电影之一。”
郑谐不以为然:“我还以为是新片呢,值得你这么观注。03年的片子,在家里看DVD就是。”
“那怎么可能一样,影院中的感觉多好。而且这个厅的银幕是全省最大的一块。还是小时候好,那时电影都是在大影院里看,巨大的一张幕,我喜欢坐第一排,距离那样近,好像自己也置身在电影场景中一样。现在影院都改作小厅放映,都找不到看电影的感觉。大银幕已经没有几块了,更不会用来放文艺片。”
“小资情调。”
杨蔚琪抹掉最后一滴泪:“总比你们这些没情调的大资好多了。刚才那个故事我都以为是悲剧了,没想到会柳暗花明。”
“搞笑电影你也能看到哭,真是人才。”
“这哪是搞笑片?一对从小就相爱的人,绕了那么多弯路最后才在一起,太可怜了。”
他们已经上了车,郑谐边开车边说:“我没觉得他们有什么好可怜,这两个人脑子有病。他们在一起只是一种习惯而已,与他们习惯性地打了一生的赌一样。如果真的相爱,就不会十年不见又各自成家了。而且,成了家又抛弃家庭,实在没有责任感。这片子就是用来骗女人跟小孩子的。”
杨蔚琪一时间无法反驳:“你明明一直在闭目养神,怎么可能把情节记得那么清楚?”
他们去法式餐厅吃法国菜。杨蔚琪依然沉浸在电影的伤感氛围里。
“郑谐,你的理解不对。中文译名一向译得怪怪的,英文名字才点题,Love Me If You Dare。所以说,他们明明是相爱的,只是不敢承认罢了。因此后来才……”
郑谐认为与一名女律师争论一部拍给女人看的电影中的女性思维实在没什么意思,很配合地说:“好吧,他们从见面的第一眼就相爱了,只是从来没发觉。”
郑谐就这么轻易投了降,杨蔚琪有点胜之不武的感觉,没办法再乘胜追击,干脆埋头吃饭。
法国菜吃起来瞎讲究,程序极复杂,连郑谐那么规则秩序至上的人都吃到没了耐性,决定放弃甜点。
他看着很专心吃着甜点的杨蔚琪问:“前阵子你说想放假时到外面玩两天。你想好地方了吗?”
杨蔚琪嘴里含着东西,低着头:“还没呢。你真要去?”
“当然。你都说了‘交往过半’这么郑重的理由了,我怎么能不配合?‘过半’是什么意思?”
杨蔚琪这次抬起头来,观察了一下郑谐的表情。他有点漫不经心,但是眼睛很亮。她慎重地开口:“那个意思是,我了解,并且服从你的游戏规则。”
郑谐看了她一会儿,很浅地笑了笑。他拿起杯子喝了口水,在杨蔚琪重新低下头之前说:“要不这样好不好?我们也赌一把,如果我们在三个月之后,还能够保持现在这样,那么我们就认真地考虑以后的事。时间就从我们第一次见面时算起吧。”
杨蔚琪斟酌着字眼慢慢地说:“你这算承诺?表白?”
“你觉得是什么,就算什么。”
杨蔚琪也笑了,想了想说:“好。如果按合同法规定,你刚才那个‘要约’已经具备法律效力,你已经没办法单方面撤回了。”
郑谐微抿着唇角半玩笑半认真地说:“你若有记录可查,会发现我的信用一直不错。还有,你的职业病真的太严重了。”
吃过晚餐后,时霖送和和回家。
饭局很愉快,时霖待和和始终像亲切的大哥哥。她随口说的一句话,他都会认真对待。对于她不能理解的专业术语,他也会用最浅显拟人的方式讲解给她听。他对她一向这样耐心。
路上经过一家新开的冰点店,门头有一堆大型的立体水果模型,非常鲜亮可爱,和和忍不住多看一眼。
时霖将车子停在几米外,转头问她:“你想吃吗?”
和和本来并不想吃,但见他停了车,于是点点头:“这次让我来请。”
这条路的尽头是一处小小的街角公园,他们停了车,拿了冰点到那边去吃。
和和小口地挖,但还是吃得很快。时霖只是看着她吃,等她吃完一份,把手中的另一份递过去:“其实这东西吃多了对胃不好,你也应该少吃。”
和和赧然说:“嗳,我忘记你是不吃冷饮的了。”她隐约地记起时霖曾说过自己不吃冰淇淋。
“你吃东西的时候显得特别开心,看你的人心情也愉快,所以我替你留着这份,这样可以再多看一回。”
和和有一点不好意思,低下头专心吃第二份,不说话。
时霖笑:“我不该跟你讲那句话的,结果你现在一脸警惕,跟刚才的样子完全不同了。”
和和微微一笑,岔开话题:“你这一走,下次回来是什么时间?”
“你希望我回来吗?”时霖认真地问。
“我当然希望在海外的精英同胞们都能够回祖国效力啦。”和和打着哈哈试图蒙混过关。
“这个理由好。”时霖停了停,迟疑着开口,“和和,有一句话,我知道冒昧,可是如果我现在不说,我只怕以后更没勇气,或者没了机会。”
和和低头不语。
时霖沉吟了一会儿:“和和,像我这样的年纪,不可能没谈过恋爱。但是跟你在一起我觉得舒服,你令我有想要安定下来的想法。”
和和继续不说话。
“我不要你现在就决定什么,我只是想让你知道。如果……如果你一直没有能够让你心动的交往对象,或者,你觉得跟我在一起不会特别闷,特别无聊,那么,我希望你……可以试着与我……”
和和蓦然将眼光投向他。虽然是晚上,但小公园里的灯光很充足,时霖在那样清亮目光的注视下无所遁形,这句话他竟然没有办法说完整。
和和轻声地说:“时大哥,我一直将你当成大哥哥一般尊重和喜欢,就像对郑谐哥哥一样。”
时霖默然了片刻,苦笑着说:“和和,其实你没有必要这么早就给我答案,你本来至少可以让我有充分的理由过几天有期盼的日子。”
和和低头看着捧在手中的冰点盒子,里面的鲜奶与冰早在她手心的温度里化掉,融作一团。她用更低的声音说:“时霖哥,你是好人,非常好的人。如果我有姐妹,我会希望你是我姐夫。”
“可惜你却不想嫁给我,所以我并不够好。”
“这不是你的问题。”和和的声音低到几乎令他听不见,“我哥哥的朋友,也永远只能是我的哥哥。这样的想法,从很久以前,我就没改变过。所以,绝不是你不好,而是因为我自己。”
“如果……和和,如果我不是……的话……你会不会……”和和那样少见的无措模样,令时霖生出一丝愧疚感。他第一次发现,自己的口才原来很差,词不达意。
“没有如果。”和和终于抬起头来,却并不看他,而是看向不远处的一处灯光。她又机械地重复了一遍,“没有如果。”
时霖突然有所顿悟。他迟疑着开口:“和和,你是不是喜欢郑谐,而他却不了解你的心思?”他说完这一句后急急解释,“我没有别的意思,如果是真的,也许我能……至少我可以试着去让他知道。”
“没有。”和和既没有慌乱,也没有羞恼,她眼神坚定地看向时霖,“真的没有,我从来没那样想过。我只希望他与杨蔚琪小姐早一点结婚,幸福一辈子。”
时霖微微地叹了一下,不再说话。
(2008年11月初稿,2009年4月修改版)
11-花的姿态(2)-修改版
这一场聚餐,就这样轻松地开局,失落地收场。时霖绅士地送和和回家,路上和和一言不发。时霖想调节一下车内的气氛,打开电台,连换几个频道,都在播着伤感情歌。
他尴尬地看着和和笑一笑,她也正好在看他,手里拿了一张不知何时掏出来的碟:“放这个吧。”
竟然是古典交响乐,与车外喧闹嘈杂车水马龙的夜晚显得十分格格不入,但成功地让他们之间的气氛协调了很多。
时霖说:“和和,就当我刚才什么都没讲过吧,下次我回来可别装不认识我。你不是说过你家门口有一家简陋的但味道特别好的烤肉馆?下回请我到那里吃饭吧。”
和和说:“好。”又眨眨眼睛说,“今天晚上除了你的工作之外,别的话我们什么都没讲过。”
“是啊,我老了,记性不好。”时霖很配合地笑。
时霖开得很慢,但还是很快到了目的地。他下车帮和和开车门。
和和走出几米外回头站好:“时霖哥,你先走。”
“我看着你上楼,等你开了灯我再走。”
时霖看着和和用比她平时快得多的步子走进楼洞。不出他意外地,和和屋里的灯也比正常时间早得多地亮起来。她一定是跑着上楼的。
他在黑暗中自嘲地笑了笑,转身上车,在重新发动车子前,他的手机短讯音响了一下。是筱和和的短讯,简单的三个字:“对不起。”
一大早就有人给筱和和送来大捧鲜花,百合与薰衣草,用精致的丝带扎在一起,卡片很精致,上面没有花店广告,只有秀雅的几个字:“祝你好运,一定要幸福。”然后是时霖的签名。
和和小心地将那张卡片收起来,将花Сhā入她亲手做的一个陶罐里。
设计人员每人一个格子间,基本上藏不住什么秘密,鲜花店来送花的时候,有男同事向她小声地吹了几声口哨。见她很珍视地对待那捧花,口哨又多了几声。
和和装作没听见,只腼腆地笑笑。她查了一下花语。薰衣草:等待爱情。百合:心想事成。
和和怔了一怔,体会到他的用心,心中生出几分说不清楚的感觉。
下午,老板亲自召集设计人员们开会。公司规模不大,老板也做设计出身,兼任着设计部的头儿。正说着话,收发文件的小妹开门探了下头,说声对不起就打算离开。
老板是很随兴的人,立即说:“有事就进来吧。”
小妹小声说:“有人给和和姐送花。”
所有人哄一声笑起来。女老板说:“夏天都快过了,有人的桃花现在还开得这么旺?”
和和窘得不肯抬头,于是女老板亲自去把花接过来,塞到和和手里。这一回是挤挤挨挨的一大捧玫瑰,名贵的品种,罕见的色泽。大家直咋舌。
和和连卡片都懒得找,就知道姿态这么嚣张的,铁定是岑世。她轻轻地吐了口气,起身把花丢到自己桌上。
老板笑着拍拍她的手:“看来这一个不如上午那个合意呀。如果和和真的不想要,干脆介绍给我吧。”
大家再度哄笑,和和在心里腹诽了岑世一百次。
下班时果然再度在写字楼门口见到岑世。和和一把拉开他的车门坐上去:“去吃饭。你选地方,我付款,有什么话我们一次性说清楚。就这么说定了。”
郑谐与杨蔚琪在很有情调的一家餐厅里吃饭。杨蔚琪出去接了个电话,回来后对郑谐说:“我刚才看到一个人很像和和,就在我们旁边这一排的第二个包厢里。”
“跟男的在一起?”
“一个年轻男人。我不敢确认,就没过去。你要不要去跟她说句话?”
杨蔚琪说的那个方位就在郑谐的侧前方,他稍侧一下身子看了一眼,什么也没看到:“算了,她会尴尬。”然后继续低头吃饭。
郑谐最初猜想或许是时霖,又想到时霖现在已经在北京了,过几天就会回他国外的工作地。
大男人八卦真是太无聊了,他按下好奇心,但仍是不由自主地时时向那个方向投去一两瞥,终于有机会知道那个包厢里的男人是谁,然后他不再朝那边瞥,话也更少了。
当郑谐又一次没接上杨蔚琪的话题时,杨蔚琪说:“你又开始研究你的手指了。”
郑谐因为被她看穿而牵强一笑,把手收到桌面下。
杨蔚琪了静了一会,打破沉默:“那个男人,就是以前你提过的那一位,和和的初恋男友?”
郑谐眼神忽闪了一下,没说话。杨蔚琪说:“很一表人才的样子,看起来不错。你很不喜欢他?”
“你知道的,我喜欢的东西很少。”
他眼角的余光瞥见和和的那个包厢有了新的动静,这回他见到岑世与和和已经站起来,和和背对着他,微微侧脸时似乎在笑,而岑世则替她披上外套。
郑谐的位置比较靠后面,所以那一对儿离开时不会经过他们。郑谐向里坐了坐,靠着椅背,这样即使和和回头也不会见到他。
杨蔚琪这一回真的笑起来了。她不说话只是笑,渐渐敛起笑意后,似乎又想起什么事情,于是又笑,边笑边端了杯子喝水。
郑谐说:“别笑了,被呛到会很难看又难受。”
“嗳,你刚才那副样子,真的很像抓到女儿早恋的家长,又生气,又想作一副开明的样子,别扭极了。”
郑谐动了动唇角,看起来皮笑肉不笑:“你又犯职业病。”
杨蔚琪不再惹他,将自己没吃完的牛排用刀子切得碎碎的。她说:“我说句话,你得先保证不会生气。”
“如果是难听的就不用说了。”
“算不上难听吧,我只是好奇,你对和和这样上心,连她交朋友的事都要掺和,难道就从来没想过等她长大了把她娶回家吗?这样你就可以名正言顺地把她管到底了。”
郑谐轻轻地皱皱眉:“乱讲,我只希望她能找到一个真心疼爱她的人,不会欺负她。作哥哥的,这样想很正常。而刚才那个人,我信不过。”
“郑谐,我觉得你最胜任。真的,属你最胜任。”她又笑了。
郑谐板着脸:“你早就吃饱了吧?那我们走吧。”
“等一等,我要把这些汤喝完。”
郑谐用手支着下巴看杨蔚琪喝汤。她既不说话又不笑了,他反而有点不适应,觉得太安静。
“我父母其实也是从小一起长大的,两家关系很好,当大人们都不在家时,我妈给我爸做饭吃,我爸给我妈辅导功课。他们长大后各自谈了几场恋爱,都没成功,后来大人们说,不如就你们俩吧,所以就结婚了。”郑谐回忆往事,不知是说给自己听,还是说给杨蔚琪听。
他极少会提起自家人和自己的事,杨蔚琪微感意外,抬起头看着他说:“伯父伯母贤伉俪,我自小就听人当作典范般提及。我伯父伯母就常说,那是他们婚姻的榜样。”
“对,非常模范。他们具有一切的良好基础,亲情,友情,只是独缺爱情而已。”
“婚姻里爱情本来就是次要的,信任,尊重、容忍,这些要排在最前面。”
“你说话的口气就像我妈,她若在世会很喜欢你。她也总这样讲,所以他们二十多年的婚姻,有一半以上的时间都不在对方身边。我妈常常计划,等我和你爸老了以后怎样怎样,结果她没有活过五十岁。”
杨蔚琪静默片刻,轻声说:“对不起。”
郑谐说:“为什么要说对不起。我本来只是想跟你说,因为这个原因,关于你的那种假设,我没有想过。”
“我明白。谢谢你。”
岑世与和和的对话其实是这样的,远没有郑谐看到的那么美好。
和和说:“岑世你是知道的,我最讨厌绕圈子玩游戏,因为我脑子直,玩不来。你到底想干嘛,你一次性说清楚就好。对了,你若希望我们能够重续前缘,对不起,我不吃回头草。如果你想以陌生人身份来重新接近我,那么我实话讲吧,在我的标准里,你这种人,只适合作朋友,不适合做情人。你这么看得起我,我十分感激,但是看你在我身上浪费时间,我觉得十分不安。好了,现在你可以讲话了。”
岑世被她噎的半天无语,深深叹服岁月如此修炼人的个性,连以前像小猫一样安静乖巧的筱和和,彪悍起来也十分有女王气派。
他说:“你何必像防贼一样防我?就算是普通同学,多年后重逢,也总该叙叙旧不是?和和,你真的跟以前不太一样了,虽然乍一看似乎没有变。这些年,你过得不快乐吗?”
“在你出现之前,一直是挺快乐的。怎么,你想拯救我这颗不快乐的心?”
“我是想拯救我自己的心。”
和和作一副吃到酸东西的样子:“岑世,这是琼瑶阿姨当年的台词,如今早就不流行了。”
岑世装天真:“那现在流行什么?”
和和也觉得自己刚才过了一些,口气和缓了许多:“现在流行酷男,不说话,也不随随便便出现,就是你以前的那种样子,现在又流行回来了。”
岑世笑:“你对我以前的样子还记得那样清楚?”
和和自知失言,迅速转移话题:“你为什么一直赖在这里不走?男人的大好时间应该用来做事业,而不是泡女人。”
岑世说:“我近期都会留在这个省,等你朋友蜜月回来后,我就会去省会城市作一个新项目,能住小半年。”
“嗯,怪不得,你一向不能缺少余兴节目的。”
岑世无奈地说:“和和,我承认以前是我不好,而且最近我缠你也令你烦,不过我们可不可以平心静气地说话?我只是很希望能看到你像以前那样的笑容。”
和和挤出一个十分“灿烂”的笑容给他看:“是不是这样?你早说嘛,何必绕这么大的圈子呢?聪明人怎么都这样不直接呢?”
岑世被她弄得头老大,按着太阳|茓苦笑:“好好,我以后真的不烦你了。可是如果有一天你需要我的帮助,一定记得来找我。我希望能够为你做点什么,以补偿当年我的错误。”
(2008年11月初稿,2009年4月修改版)
12-任性-修改版
只想要从混乱解脱/不去碰触到我的需要
——《任性》
大约受了岑世的刺激,筱和和突然生出了买车的念头。
回去算了算存款,她对未来没什么打算,不会攒钱不懂投资,但花得也不太多。毕业前妈妈留给她的和毕业后自己存的那些钱,在去年全民炒股时她跟风凑热闹全扔了进去,去年年底郑谐逼她全卖掉,所以侥幸逃过大跌,赚了一笔,这些钱加一起买一辆普通的小车足够了。
第二天特地请了假提前一小时走,找来她的朋友玎玎陪她一起去看车。
玎玎说:“嗬,不是说这辈子只坐乘车人不做车夫的吗?还给我算了一大笔打车比买车合算得多的帐,劝我也不要买车。怎么突然又改变主意啦?”
“年纪大了,想法自然会改呗。你记不记得以前我只喜欢画黑白图,可是如今我恨不得把所有的颜色都抹上。”
“真奇怪,你还保留着青春美少女模样,心却苍老成大妈了。”
“世间万物都是平衡的啊,想保留青春模样就要付出其他代价。现在你明白了吧?”
玎玎抿嘴笑:“坡一,坡一……”她自小家教严格,憋了半天终究没把她想说的那个不雅字拼出来,“我回国前跟你网聊天啊通电话啊不都挺好的吗?怎么突然间就变这么沧桑了?难道真的因为那个姓岑的又回来搅乱你的心思了?”
“没的事。过去就过去了,谁还把他念在心上?只是最近突然出现了一堆本来都应该消失了的人,让我想起一些以前的事,本来那些事情我自己都以为忘记了。哎,不要提了,烦。大概真的像一些人说的, 25岁是女人的一个坎,需要调适一段时间才能回归正常。”
“你可别吓我,我下个月就25岁生日了。”玎玎猛地凑近和和的耳朵说,“咦,我怎么以前没发现,你这么有林妹妹气质啊?”
和和被她吓得几乎从车座上蹦起来:“好好开车!我可没厌世,我对生活充满了向往,我打算活到八十岁四世同堂,你不要害我!”
玎玎很满意和和的反应:“八十岁四世同堂?你都二十五了还没结婚,你后代要怎么个早婚早育法才能满足你这奢侈的心愿啊。”
打打闹闹着两人就到了一家规模不小的4S店。和和对车很外行,不过好几位同事都开着同一型号的车,她直奔着那种去,认真地选颜色,无视店员给她的其他热心推荐,十分钟就搞定。
玎玎乍舌:“如果每位顾客都跟你这效率,店家要高兴坏了。你不试驾一下?”
“不用了吧,又不是新车型。我开过同事的车。”
玎玎正色道:“俗话说,车子如伴侣,总要找到最适合你的那一款。怎么能这么随便呢?”
和和嘻笑着推她一把:“少来了,其实什么都只要适应了就好,学车时那么糟糕的车子,后来我都觉得顺手极了。我倒是觉得法拉利最适合我,你给我买啊。”
“让郑谐哥哥给你买,他肯定愿意。”
“凭什么呢?他又不是我真的亲哥哥。”
“他听见这句话,一定会非常的不会舒服。你个没良心的女人。”
和和正在协商先交多少首付金、后续手续如何办理时,车行老板恰好过来巡视业务,经过和和时多看了几眼:“咦,你是不是……郑总的那个……你是筱和和小姐吧?”
和和点头,隐约忆起这个人。
其实成年后郑谐就不怎么带他出去见杂七杂八的朋友,见过一两回的,她也记不住。
这位身形高大、长相憨厚的大哥,似乎以前是郑谐公司的一位供应商。和和之所以记得住,是因为几年前那日的酒席上,这位先生带去了自己稚龄的小女儿,恰好和和没事,所以郑谐把和和也带去,别人喝酒,和和就跟小姑娘一起玩。
这位大哥当时刚刚丧偶不久,几杯酒下肚,触景生情,直说和和笑起来就像他亡妻当年的样子,借着酒劲与和和称兄道妹攀关系,对她嘘寒又问暖。这是一位十分质朴又直率的汉子,和和觉和有一点好笑,又十分感动,所以至今印象深刻。
这位已经改行的大哥认出和和后十分高兴,称与郑谐还有联系,但总也见不到她,连声让属下重新开单,给了和和一个极大的折扣,加大堆的赠品。当和和咨询起后续手续时,老板说:“哪用得着您自己跑?把身份证和电话留下就好,等他们全办妥了,给您一道送过去。如果需要您本人出面,就让他们去接您。钱?钱不急,等有闲时打到公司帐户上就成了。”
玎玎直乍舌:“你这就是VIP中的VIP待遇啊。亏得郑谐不是你亲哥,否则你出门可以横着走了。”
“嗯嗯,我就是狐假虎威罢了。”
车店老板办事十分稳妥,第二天上午那车就已经归她所有,甚至还附赠了两个周的陪驾,每天上下班都有人自动出现在她跟前,坐在副驾座上陪着她开车。
而岑世很守诺,真的没有再出现。
早知如此,她其实也用不着急急地买车,她本来就不喜欢开车。
几天后,和和跟往常一样,吃过晚饭后,坐在客厅地板上的一摞垫子之中,背靠沙发,一边开着电视,一边将笔记本电脑摊在腿上。她一边看小说一边跟群里网友有一搭没一搭聊着,时不时抬头看一眼电视新闻,饮料、零食和纸巾都放在伸手可及的地方。
郑谐来电话时她很意外。他说:“过来帮我找点东西。”原来他就在对面,顺路经过这小区时,来取一些物品。
和和丢开手里的东西就过去了。郑谐很少到这边的房子来,他那儿常被和和当作仓库,所以和和也经常帮他收拾东西。这一回,郑谐找不到自己一套全新的高尔夫球杆了。
和和自己的东西收拾得很乱,但总会清楚地记住郑谐的东西在哪儿。她准备踩着凳子去高处的柜子取那套很重的东西时,郑谐说:“你让开,我来。”
他个子高,踮着脚一伸手就把东西拿下来了。可是他本来穿得西装革履,不适合做这等运动,只听啪的一声,衬衫袖口的扣子就掉下来,滚到桌子底下,和和趴在地上找了半天也没找到。
“这么重的东西,你自己放上去的?”
和和还跪在地上找扣子,憋声憋气:“不然还有谁啊?”
“这么多空着的地方,放那么高做什么?踩着凳子多危险,万一摔到也没人救你。”
“我又没七老八十,踩凳子有什么危险?哎,找到啦。”
她从地上爬起来,向郑谐炫耀她的发现,不忘挖苦地说:“原来这传说中的定制衬衫的扣子也一样会掉呀。”
“别贫嘴了,帮我另找一件衬衣。”边说边去拨弄和和的头发,因为刚才她趴到地上时,把头发全弄乱了。
“那些衣服好久没穿过了,我去帮你熨一下。”
“算了,你帮我把这个扣子缝上吧。我半小时后得参加一个宴会。
郑谐跟着和和去了对面她的家。和和说:“呀,应该带一件衣服过来让你换下来,不然你先穿我的好不好?”
郑谐伸着胳膊说:“就这样缝吧。”
和和皱皱眉头:“我怕误伤你。”
“我都不怕,你怕什么?”
筱和和的女红一直很不错,连穿针引线算在内,一分钟都没用上就将那枚扣子钉得很牢。
她在缝扣子之前让郑谐咬着一根牙签,说一位教她手工课的老人有这样一种规矩,具体为什么她也没弄清楚,不过老人的话,听听总没错的。
郑谐觉得自己的样子一定很有意思,忍笑咬着牙签说:“这场面很有典故是不是?”
和和愣了一下,板着脸说:“讨厌。”
郑谐奇道:“我是说像周润发装酷的样子,怎么讨厌了?你又想到哪儿去了?”
和和的脸热了一点。她刚才直觉郑谐在说红楼里晴雯补裘,觉得他想像中的那场景很暖昧,结果却是她自己多想了。不过,郑谐虽然偶尔也会逗她,但从来不会轻佻,的确是她敏感了。
本来这个小小的工程十分顺利,和和觉得够结实也够美观后,左右张望了一下,没找到剪刀,便打算用牙齿将线咬断。
郑谐用手指支住她的下额:“别这么弄,会把牙齿咬坏。”站起来跟她一起找剪刀,和和小心地捏着那枚针。
结果郑谐突然碰到软软的一团东西,差点踩上去。那东西动了一下,他立即意识到脚下是什么,吃惊之余一躲闪,那枚针就不偏不倚地在他的手上划出深深的一道血痕,立即渗出血珠来。
血案的始作俑者,那只叫作小宝的猫,还没意识到自己闯了祸,无辜地蹲在一边,滴溜溜地转着眼珠。因为郑谐很久没来了,它本想借机跟郑谐搞好关系,所以才谄媚地挤到他的脚边,谁知郑谐对它的态度还是一如既往地不友好。
和和急急地去找消毒巾和创可贴,郑谐自己用纸巾按着手背说:“没事,一会儿就好了。”
见那个肇事者还一脸纯真无辜地看热闹,和和捏着它的脖子将它提起来,丢进她自己卧室里,猫小宝“喵呜”哀哀叫了一声。
和和站了一会儿,见郑谐的手似乎没什么事了,而他也穿上外套打算离开,想起一件事来,说:“我前两天买了一辆车,车行的李老板是你的朋友,看在你的面子上给我许多的照顾。”
“知道了。不是说不开车吗?怎么又想起买车来了?”
“总是蹭同事的车,有点不好意思了。”
郑谐淡然地说:“楼下车库那辆车一直闲着没人用,你何必花那么多钱?本来赚得就不多,又不会攒钱。”
和和摇头:“那辆车太矜贵,太招摇,我开着不伦不类的。”
“你的车库不是还占用着吗?把那车移出来吧。”
“不用不用,小区治安不错,我的车又平凡不招眼,放在外面就可以。而且我倒车水平很差,进车库会划到车。”
郑谐不再多言,打声招呼起身要走,在门边却发现少了一只鞋,和和找了半天才在花架的角落里找到。玩这套花样的,除了猫小宝不作他想。
“那只猫,越来越像你了。你小的时候我说了你几句,你也把我的东西藏起来,害我好几天找不到。你怎么不教它点好的。”郑谐说。
他要带走的那些东西重,和和担心他的手,坚持帮他提。她抱着东西跟在他身后,一直将他送下楼。
和和准备上楼时,摸了摸口袋里装着车库的遥控器,便打开来,想取几样东西上楼。跟她新买的车子一样颜色的那辆漂亮的两厢车,也安静地待在里面。
那辆车是去年她刚考出驾照没几天郑谐开回来的,说帮朋友一个忙,弄回来一辆车子。因为和和的车库是闲置的,所以就塞在她这里。
郑谐平常并不动那辆车,偶尔回来住的时候,会开着它带和和出去兜风,路途很远时就借口要看她的水准,让和和开。他说车放久了会发霉,要和和没事经常开着它出去溜一溜。
和和一直知道那辆车是郑谐送给她的,只是她向来不愿意接受他送给自己的贵重礼物,所以郑谐不明说,她也就装不知道。
今天郑谐没说话,但和和猜想他一定很生气。
她在车库里发了一阵子呆,消失了几天的岑世却来了电话。岑世说,隔日便出发去A市,在那里停留几个月。请和和务必赏光跟他喝个茶,就算替他送行。
和和觉得最近一段时间自己对岑世的态度实在很恶劣,既然他都要离开了,她没理由拒绝。而且说实话,撇开岑世当年那个恶劣的玩笑之外,他对她一直不错,一度令她的生活充满阳光。甚至那件事情被揭露之后,他的道歉也足够真诚,只是她不愿意重新接受而已。
和和刚上楼换了件衣服,岑世就已经到了她楼下。她坐上岑世的车,车子缓缓地驶出小区。小区出入口处有一段窄窄的双行道,两车并行时挨得很紧。
偏偏那样巧,当他们出去时,郑谐的车恰好开了回来。两车错身而过时,都停了一下,岑世客气地说:“您好,郑先生。”
郑谐微微点头致意,话却是对和和说的:“我有东西忘在楼上。”他的口气很淡,然后便加速离开。
丢三落四向来是筱和和的专利。郑谐也会落东西,只能说老天在与她作对。
和和一路沉默着,岑世转头打量了她几眼,揶揄地笑了一声。
和和有一点恼火,愤然对岑世说:“不是你想的那样!”
“我哪里有乱想?郑先生本性是正人君子一枚,玩归玩,一旦认真了,就做不来左拥右抱这等俗事了。我虽然不喜欢他,也不打算想污蔑他,你实在没必要跟我解释。”
和和又不说话。
岑世忍俊不止:“我只是觉得你刚才那副样子十分可爱,好像做坏事的小孩子被大人现场抓包一样。你要不要现在就给他打个电话,告诉他事情不是他想像的那样?”
和和恢复了镇定,思忖着自己明明打算在岑世临走时要友好的对待他,为什么又乱发脾气了呢?岑世也够可怜,总是做她的受气包。
她冷静地反问:“有必要解释吗?”
岑世十分配合:“完全没必要。哪有什么可解释的?”
和和低头拨弄着自己的手指头。她觉得无巧不成双,郑谐今天晚上真要被她气坏了,她十分不安。
可是直到她跟岑世分手回家,深夜上床睡觉,郑谐都没打电话来质问她,而她也没勇气给他打。
(2008年10月初稿,2009年4月修改版)
13-不能说的秘密(1)-修改版
冷咖啡离开了杯垫/我忍住的情绪在很后面
——《不能说的秘密》
有天杨蔚琪与郑谐在一起时,跟他讲起最近刚完成的一个案子,父母因为反对成年的女儿恋爱而将她锁在家中,女儿砸破玻璃爬窗而出去报警,弄了一身伤,最后女儿与父母反目了,父母很伤心。
郑谐微微叹气:“既然女儿迟早都是要成为别人的,何必这样想不开,赚一个恶人名声。”
“你这又是为哪一出有感而发?”杨蔚琪抿嘴笑,“和和真的与那个人和好了?”
“别提这事了,她爱怎样就怎样吧。”
杨蔚琪怕再触动到他哪根敏感神经惹他不痛快,不作声,只是笑。
过了半晌,郑谐自己倒先悠悠地发话了:“我在想,我以后千万不要生女儿。男孩子可以让他去自生自灭,但如果是女儿,我会忍不住把她管得死死的,怕她学坏,怕她受伤,担心这担心那,然后她就会烦我,跟我吵架,离家出走,与我断绝父女关系,最后把我气死。”他为自己设想了一副悲凉的未来蓝图。
杨蔚琪咬着唇都没忍住笑。她伏到桌子上笑了半天后说:“对不起对不起,我本该安慰你,可为什么我只想笑。”
郑谐扁着唇角,但是表情依然一本正经:“因为你不厚道。”
杨蔚琪又笑。
说话的时候他们旁边有一人经过,突然回头,站了片刻,上前拍了郑谐的肩一下:“郑谐?”
他俩同时抬头看。那男人还年轻,但身材已经微微发福,怀中抱着一个漂亮的小女孩。
郑谐讶然:“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那男子说:“刚回来,还没顾得上与你们联系。这回要长住,还带回老婆跟女儿。”他指指走在前面的一女子,又逗着怀中的小女孩,“叫叔叔阿姨。”
女孩儿奶声奶气地叫了他们一声。
郑谐对杨蔚琪说:“这是我小时候的玩伴,多年的同学。”又惊异地看那个看样子有三四岁大的小女孩,“孩子都这么大了?我记得我俩同龄。”
男子说:“嫉妒死你,谁让你不早结婚。”
男子走后,郑谐向杨蔚琪解释:“他去国外住了好多年,我们已经很久没联系。”
“他看起来比你老许多。你们真的同龄?你刚才没介绍他的名字。”
郑谐说了一个名字,杨蔚琪凝神想了想,恍然说:“我听过这名字,就是……多年前那件事的主角?”
“你也知道?原来那件事那么有名,我以为知道的人只是少数,而且大家应该都忘记了。”
“其实我也不太了解,只是当时听大人们讲过。只是我们最近讨论一个案子,我老板拿当年这件事举例,唏嘘了半天,说法律在宽限范围内仍然首先保护权和钱。”
郑谐垂下眼帘,杨蔚琪也不再多问。
回去的路上,杨蔚琪又轻轻感慨了一下:“那人看起来很老实,不像会做出那种事来的人呀。”
“你真八卦。”
杨蔚琪辩解:“我是在探讨人性问题。你想想看,一堆年轻人醉酒吸毒,又乱……乱那个,结果有人做牢了,有人堕落了,有人避世了,有人则可以若无其事地开始新的人生……这社会多不公平啊。”
郑谐有点走神,半天才回魂。他说:“其实那天一开始我也在场,就是个普通聚会而已。他们灌了我许多酒,我喝得难受,就先走了,两天后我就出国了。后来才有人跟我说了这件事,没想到闹得那样大,我有几个朋友根本就不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就被扯进去了。如果那天我没有早走,说不定那案子也算我一份吧。”
杨蔚琪没想到会挖出这种结果。她叹了一声:“你这才是天生的命好,消灾避祸去邪。”
郑谐有几天没跟筱和和联系了。
他想起那天来心里难免有气,担心自己打电话忍不住要教育她,结果两人都尴尬,索性就不打了。而和和估计有些心虚,也不跟他联系。
过了几天,郑谐觉得自己已经心平气和了,决定不与筱和和一般见识,主动地去关心一下她。
而且,他刚从蜜月归来的合作伙伴那边知道,某位岑先生如今已经离开本市了。他一边感觉良好,一边又替和和有点惋惜,认为她此时心情可能不佳。
如果和和真的有心要与那个岑世重修旧好,而岑世如今却又与她相隔了数小时的距离,对她来讲总归不是件很好的事。
于是大人有大量的郑谐,怀着同情以及宽容的心态,在某个晚上给筱和和拨了电话。他希望筱和和的声音听起来不要太难过。
结果出乎他意料。他拨了三遍电话,前两遍无人接听,后一遍则直接关机了。刚刚消了气的郑谐又被气到不轻。
他深呼吸了好几下也没将情绪完全沉淀下来,最后他把电话拨给杨蔚琪。
杨蔚琪的手机也是拨了两遍才接通,那边乱哄哄一片。她竟然在一家夜总会的迪厅里,手机里传出狂躁的音乐。她换了几处地方,用极大的声音讲话,郑谐才能勉强听见。
杨蔚琪说她的当事人极其需要一位在这里工作的证人的证词,所以她设法来说服那个人。
“你在那里等我,我过去接你。”
“不用了,我一会儿就要离开。”
“我去接你。”郑谐坚持。
郑谐在那家迪厅里待了半分钟,出来时还觉得头晕耳鸣。
他去的正好,因为正有一个喝得有点醺然的男子一直在与杨蔚琪搭讪,他替她摆脱掉那人,拉着她的手出来。
他另一只手捂着耳朵以克服耳鸣:“以后不要一个人来这种地方,不安全。”
杨蔚琪不以为然:“还好吧,这里秩序还算好。”
“上次去农村差点迷路,再上次被人写恐吓信,这次又来这种地方。你的工作太危险了,这种事不该安排女子来做。你不是最近总说累吗?换一份工作吧。”
“这算什么危险啊,喝水也有可能被呛死的。我又没什么爱好,不做这个都不知还能做什么。”
“那就休息一阵子吧,什么都不用做。”
杨蔚琪莞尔:“干嘛?你真的计划要养我了?”
“如果你愿意的话,没有问题。”
“我爱美食,爱珠宝,爱名牌……”
“按你现在这种消费状态,就算再严重一百倍也养得起的。”
杨蔚琪半真半假地笑:“真是诱人的提议,你让我仔细考虑一下。”
他俩的车并没停在一处。杨蔚琪又找不到自己的车,郑谐一边取笑她,一边陪她找。
晚上风有点冷,杨蔚琪穿得少,瑟瑟地抖着,郑谐将她半拥着,她安心地靠在他怀中。
杨蔚琪感到郑谐的脚步突然慢了下来,身体也有点僵。她抬头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让郑谐情绪有些反常的不过是一辆并不起眼的车子。
可是那辆车的车牌郑谐却记得清楚。那天和和送郑谐下楼时,指指一边的车子说:“就是那一辆。”
那车停得很远,可是郑谐的视力非常好,而且他对数字十分敏感。
杨蔚琪大致猜到那辆车是谁的了,她轻轻地说:“你若实在不放心,就进去看看吧。”
郑谐吐出一口气,没作声。
杨蔚琪说:“这里五楼今天晚上有俄罗斯歌舞表演,或许她是与同事来这里看演出。”
“她又不是小孩子。我们回去吧。”
“听说这个歌舞团很有特色,我从来没去过,要不我们也去看看?”杨蔚琪拖着郑谐的手把不太情愿的他一直拖到电梯口。
郑谐其实来过这里几次,而且对这里一直没什么好印象。
如今这里比他记忆中的更荒诞,台上演员妆容妖冶坦胸露背大跳艳舞,台下观众三五成群左拥右抱神色迷离,往来其间的男女服务生们也性感妖艳,空气里弥漫着烟草、酒精与香水的刺鼻味道。
杨蔚琪看了一眼郑谐的神色,低头说:“算了,我们走吧。”
“你难得来一次,不如看一会再走好了,现在出去也要付费。”郑谐拉着她走在一名打扮成兔女郎的服务生的身后。
他们的位子非常好,因为郑谐刚坐下就找到了他想找的人。
灯光忽明忽暗闪烁不定,而且筱和和离他不算太近,但这一点也不妨碍他将她的举止看清楚。
筱和和软软地倚在最靠墙的一张沙发上,两腿随意地曲着,整个人像被嵌进那沙发里,如软体动物,姿态慵懒而妩媚。
她坐的那处本是极隐蔽的地方,但仍会有回旋的弱光时时映到她的脸。她在看台上的演出,神色有一点恍惚,一只手扶着高脚的酒杯,搭在腿上的那只手则夹着一支烟,偶尔使劲地吸一口,极度娴熟地吐出一串烟圈。然后她很专注地盯着那些烟圈一点点慢慢地消散,就像在欣赏自己刚刚完成的作品。
(2008年10月初稿,2009年4月修改稿)
13-不能说的秘密(2)-修改版
并不是筱和和自己愿意到这种地方来的,而且她也没那么大的胆量不接郑谐的电话,甚至公然关机。当时周围太吵,她听不见铃音。郑谐打到第三回时,手机就没电了。
那天晚上下班后她没走,而是留在公司将手边的一幅制了大半的图做完。另有两个同事也在加班。
她的女老板曹苗苗在隔了密封玻璃隔断的独立办公室里对着电话发脾气,柳眉倒竖,怒发冲冠,最后将电话拨出来,用力地扔到墙上。他们在外面谨慎地装作视而不见。
结果才过了三分钟,女老板已经平息了怒火,整齐妥贴地玉立在门口,笑语盈盈地对大家说:“老娘今天请客,谁陪我?”
那两人一人称要回家看孩子,另一人称要给女友做饭,速速逃遁。
筱和和一时没想出合适的理由来,就被老板挟持了。
本来曹老板开着车,可是她奋力一倒车,便将车子倒到了墙上,车尾凹下一大块。老板说:“MD,今天遇了一天的鬼。走,我们打车去。”
和和说:“我来开车。”
然后就开着和和的新车到了那一处据说有妩媚的俄罗斯男人和女人跳艳舞的著名夜总会。
和和的老板心情很差。她心情越差就笑得越响,话说得越溜,酒喝得越多,左一杯右一杯,转眼就一瓶,然后再开一瓶,还拖了和和陪她猜拳,谁输谁喝。
她絮絮叨叨讲前尘往事,从幼儿园一直讲到一小时前鄙视她性别的混蛋同行。和和不Сhā话,安静作听众,听到累时便将酒当饮料喝。
老板乍舌:“和和,你酒量不浅啊,以前没看出来。”
和和低头看一眼:“咦,这是酒吗?我以为是饮料。”
曹老板身材高,头发短,声音醇厚,举止豪气,就没人把她当女人。她叼了一支烟潇洒地点上,那烟的气味浓烈,和和咳了一下。
老板说:“这烟是挺呛人的。算了,不抽了。”
“苗苗姐,这烟的气味特别,给我一支吧。”
女老板喝得已经有点多,她凑过去一边帮和和点烟,一边啧啧地说:“你那假正经的哥哥若是知道我拐了你到这种地方来,会不会拆了咱们公司?他每次看我那眼神就好像我是同性恋似的,他是不是担心我对你图谋不轨啊。”
和和被逗乐了:“不会。没有啦。”
“我真希望郑谐那小子现在就出现,让他看看他乖得像小白兔一样的和和妹妹现在这德性,然后我可以在一边欣赏他中风的表情。”
“他不会来这里的,他讨厌死这种场合与这种节目了。而且就算他在这里也不会有什么表情的,你肯定看不成。”
“X,郑谐就是个非人类,从来没正常人该有的表现。”
和和笑吟吟:“其实他对你挺客气的,你当面骂他他也不反驳,你踢他的车他都装没看见。干嘛老跟他针锋相对。”
曹老板骂:“那叫彻底的无视好不好?是把人轻视到极点的表现!说起来,我这辈子在郑谐面前唯一扬眉吐气的一回,就是你不要他给你找的工作,还当着他跟我的面说,你一定要到我公司来工作,否则你就不在这个城市呆着。哈哈,他当时那脸色就跟刚从冰柜里拿出来的雪糕似的,嗖嗖冒冷气呢。”
“他那次真的挺生气,好几天没理我。其实他并不反对我跟着你工作。都怪你先去惹他,每次都是你先挑衅他。”
“我跟你说过我从小学到中学一共暗恋了郑谐十年的事吧?十年里我写了几百情书,最后终于鼓足勇气全都送给了他。”
“咦,没讲过。我只记得你上学的时候,每次看见他都要轻蔑地瞪他,我以为你从小就不喜欢他。”
“少女情怀嘛,羞涩,欲擒故纵。你从来没玩过这招?”
和和摇头。
“和和你可真是好孩子。我跟你说,郑谐后来把那我些信按着时间顺序整整齐齐地排列好,每一封都打开,大概检阅了一遍。然后他写了封信给我,只有一句话:‘曹苗苗同学,你的书法越练越差了。’靠!后来我谈恋爱,谈一次失败一次,全怪他给我留下了心理阴影!”
“原来他也有这样的幽默细胞呀,我从来都没见过的。” 和和绝倒。
“噢,原来你也不是郑谐的哪一面都见过啊。”
和和“嗯”了一下,没再多话。
曹老板看了几眼台上的艳舞:“真没劲,还以为有更刺激的呢。对了,据小道消息说,郑谐这一回跟那个杨什么的,就是杨中兴的女儿,可能要结婚了,真的假的?”
“应该很可靠吧,他这一回真的很认真。”
曹老板摇摇头:“我不能想像郑谐堕入爱河的样子,他根本不像一个会爱人的人。”
和和微微笑:“结婚这种事,诚心实意比爱情更重要,态度认真就好。”
曹老板先点头,又摇头:“总之我就是嫉妒,嫉妒。”她见和和不说话,自己补充,“你怎么都没一丁点反应啊?”
“什么反应?”
“哥哥现在要成为别人的了,你没失落感啊?连我都很失落呢。”
和和莞尔:“我有什么可失落的,他本来就一直在跟别人交往啊。苗苗姐,你真博爱。你平均一年谈六次恋爱,花痴一打以上的男人,结果你十多年前的暗恋对象要结婚了,你竟然还吃飞醋。”
曹老板正色道:“人心都是肉长的嘛,就你神经大条。哎,吵死了,我去接个电话,你乖乖地坐这儿别乱跑,不要跟陌生人说话。”
筱和和看着老板兼朋友离开,将自己坐的姿势调整得更舒服一些,又抽出一支烟点上。
十分好的烟,劲道非常很大。和和全身都渐渐放松,表情也放空。
虽然她笑容甜美讨喜,可是身边无人的时候,她不需要笑给空气看。这里乌烟瘅气的,若不想被其他人的二手烟荼毒,最好的办法是自己抽一手烟。刚才喝的那些酒渐渐涌上一点酒劲,而且这里噪音很大,她的头开始有点疼。
和和看见曹苗苗走回来,又调整了一下坐姿,表情也很自然地乖了一点点。她想建议她一起离开。
可是曹老板却并不看她,而是定定看着前方一点,喃喃地念:“妈的,今天果真是到哪儿都能遇见鬼,诸事不顺。”
和和顺着她的方向转头。她看见郑谐就直直地站在她两米之外的地方看着她,神色很淡然。
(2008年10月初稿,2009年4月修改稿)
13-不能说的秘密(3)-修改版
和和镇静地将自己的坐姿调整到正常的样子,轻轻将腿着地,放下酒杯,按熄烟蒂,然后低头不说话。
她看见杨蔚琪就站在郑谐的身后,面色沉静又带点不安,轻轻地扯着他的袖子,似乎在担心郑谐会冲上来掐死她。
有护身符在此,她不用担心郑谐会在这里为难她,只要安静乖巧点就好了。
和和只低头作反思状几秒钟,就听到郑谐没什么温度的声音近在耳边,在嘈杂声里依然清晰:“如果不想继续看节目了,就回家吧。”
和和立即顺从地站起来,但是侧身躲过郑谐向她伸出的那只手。
她站起来时才知道这酒的后劲很慢又很厉害,而且因为她猛地侧了一下身,几乎没站稳。她避开郑谐向杨蔚琪的方向歪了一下,杨蔚琪赶紧扶住她,她顺势倚在杨蔚琪的身上。
“曹总也一起走吧。” 郑谐淡淡地说。
曹苗苗深知识事务者为俊杰,与其扮悍妇让郑谐把自己丢在这儿,还不如装软弱顺便揩油。她就这样醉三分装五分地被郑谐架出去了,由着郑谐帮她一起结了帐。
外面的风比先前更冷了几分。和和缩了一下,很柔顺地说:“蔚琪姐姐送我回家吧。”
杨蔚琪正不知该如何应对,郑谐已经冷淡地说:“她比你还小几星期,不用叫姐姐。”
和和认真地说:“这是一种尊称,与年龄无关。以后我要叫‘嫂子’的人,现在总不能叫妹妹吧。”
曹苗苗噗地笑了一声。
郑谐无视她俩的双簧,稍缓一下口气对杨蔚琪说:“麻烦你送曹总回家,小心开车。”
杨蔚琪点头:“晚些时候给我电话。”
郑谐走上前,把一直偎在杨蔚琪身边的筱和和拎了出来。他抓住她细细的胳膊拖着她往前走,就像牵一只小猫一样。
和和乖乖地跟着他一路走到他的车旁,不反抗也不出声,进了车里便安静地低着头,仿佛睡着一般。
郑谐也不说话,除了替她系上安全带后,便只将她当空气了。
那家夜总会离和和住的地方挺远,所经之处都是主干道,车流密集,而郑谐则绕了圈子,把车直接开上环城高速路。虽然远一些,但不会堵车。
高速路这个时段车流则极少,和和的眼角只瞥见路旁的栏杆与树木幻作一片半透明的屏影,间距几米的反射灯则连成一条光带,可他开得仍然十分稳,根本感觉不到他在飙车。和和眼观鼻鼻观心,连抬头观察仪表盘上时速计的勇气都没有。
车子突然急转弯后又紧急减速,原来前方有一处路障,而郑谐的车速太快,发现时已经很近。
这么一折腾,和和的胃顿时翻江倒海,她迅速捂住嘴。
郑谐终于侧脸看了她一眼,将车缓慢减速,停到路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