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不是我的过去,那是我的病。
我已经把自己治疗得基本上毫无破绽。
唯一的破绽就是我脚掌上的那块厚老茧,因为曾经要省公车的票钱而走过太多的路,还因为买不起一双舒适的力学设计合理的鞋子而生在那里,后来买得起好鞋随时随地坐得起小车了也无法去除。苏北的窝瓜脸可以抽掉脂肪再加下巴,皮肤再粗糙可以做护理,头发枯了可以拘油,身上有赘肉可以仪器瘦身,甚至是长了灰趾甲,现在也可以去医院里先用药包着使之腐烂,然后用钳子一只只生生地拔掉,过三个月没有趾甲的日子,然后会长出崭新的透明粉嫩的趾甲来。唯有脚上的老茧,是没有对策的。
我问过医院,问过美容院。没有,真的没有,不信你试试看。大s的《美容大王》里讲的也是没用的,那个也许适用于一个千金小姐的一次人性徒步旅行,有老茧的迹象的那个阶段,而不是我这样劳苦的来历。就像一个苗条的女子因贪嘴多吃了几顿高热量的大餐而长出来的肥肉和一个180斤的胖妞,要想减肥,是不可同日而语的。
脚上的老茧像是贫民区烙下的永恒印记,如影随行。
鞋子更换,就是改朝换代,标示着我一步步的挣扎跳跃。
起初穿在苏北祖母用做衣服剩下的碎步纳起来的布鞋里,后来穿在5元钱一双的硬塑料凉鞋里。也穿过人造革的系带鞋,一穿穿了4年小学,祖母硬是要钉个鞋掌,走到哪里都是叮咚叮咚的,同学们都惊慌以为是爱穿高跟鞋的年轻女老师驾到呢。后跟钉着鞋掌也会磨烂的,因为为省车费我走路上学,金属片脱落了,然后跟也磨歪了,送到鞋匠那里,削掉半个后跟,再钉上一块可笑的加出来的胶皮,几个小铆钉,看上去像多士加了火腿片一样,踩着又可以叮咚叮咚走几个月。
后来,脚上的鞋子可以在vogue或elle的精美纸张上看到,穿在模特的脚上,或者,和花朵与蕾丝一起摆得勾起女人的占有欲的。但只是有后跟的船鞋,贵妇鞋,对仅一条细细带子的拖鞋型凉鞋始终眼馋而不能拥有。只有生得一对玉脚的人才能穿那种式样的鞋子,不怕任何人看到她的脚底。
而偏偏,因为拖凉鞋简单至极,所以在材料和颜色上就格外有花头,水果色,沙漠色,动物画纹,各种质料的尝试都可能出现在细细的一条上。
在每次走过这种凉鞋时,我都有跳黄浦江的想法。
一双敢于不穿袜子的脚是我终生的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