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晚上:
亨利:傍晚六时整,我从图书馆奔回家,想把自己打扮得更有魅力些。这段时间,我住在北迪尔伯恩大街上,一间小而奇贵的工作室兼公寓里,时常一不留神就会撞上那些碍人的墙、厨房台面和家具。
一:打开公寓门上的十七把锁,冲进客厅(其实也是我的卧室),开始飞速脱衣服。二:边冲淋边剃须。三:在衣橱深浅各处绝望地乱翻,我逐渐意识到,没有一件衣服是全然干净的。我发掘出一件放在干洗袋里的白衬衫,于是决定穿黑西服,缝线皮鞋,配灰蓝色的领带。四:穿上所有这一切,却发觉自己像个联邦调查局特工。五:环顾四周,家里已是狼藉一片,即使有可能带克莱尔回家,我想今晚还是免了吧。六:面对浴室里的大镜子,我居然看见了身高一米八五、眼睛发亮、锋芒张狂、年仅十岁、穿着干净衬衫和葬礼司仪外套的埃贡希勒 的样子。我琢磨着这位年轻的女士究竟看我穿过什么样的衣服呢?我显然不可能穿着自己的衣服从未来进入她的过去,她说那时她只是个小女孩?太多无可解释的疑团冲进我的头脑,我不得不镇定下来,喘口气。搞定!我抓起钱包和钥匙,锁上大门上的三十七把锁,挤进摇晃狭窄的电梯,在前门的小店里给克莱尔捎上一束玫瑰,连续走过两个街区,赶往约好的饭店。虽然行走速度远远破了纪录,可我还是迟到了五分钟。克莱尔早已坐在情侣包厢里,一看到我便如释重负了。她朝我招手的样子好像正在节日游行。
"你好,"我招呼她。克莱尔穿着一袭酒红色的天鹅绒裙子,搭配珍珠项链,就像是用约翰·格莱姆 手法表现出来的波提切利 的维纳斯:灰色的明眸,翘挺的鼻梁,像日本艺伎一样精巧的嘴唇。长长的棕红色秀发遮掩住她的香肩,一直垂落到后背,脸色有些许苍白,在烛光的映衬下还有几分像是蜡塑的。我把玫瑰递给她,"送给你的。"
"谢谢,"克莱尔欣喜若狂地说。她看了看我,见我正困惑,解释道,"你以前从来没有给我送过花。"
我滑进包厢里,坐到她的对面。我神魂颠倒了,这个姑娘认识我,而且,还不只是与我在未来某个时刻短暂相遇的人。女侍者前来呈上菜单。
"告诉我!"
"什么?"
"所有的一切。"我说,"你知道我不认识你的原因么?我真是很抱歉--"
"哦,不,你现在是不应该认识我的。我想说的是,我知道……为什么会是这样。"克莱尔低下声音,"因为对你而言,一切都还没有发生,而对我来说,嗯,我已经认识你很久了。"
"多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