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寒气渐渐逼近了,我的生活空间突然变得那么狭窄,冬天也已经现出要来临时的迹象,而我也已经走出了失恋的阴影,越来越安静和沉默,对于过去,在记忆中慢慢的消亡了。
这时候,我才慢慢发现,原来习惯了单身的生活,也一样会觉得一个人的活法会有很多有可爱的地方,至少我以前忽略了的很多朋友,又回到了身边,有的时候静下来想想,才觉得先前的自己怎么有些傻傻的,也许是由了爱情的原因,才使我在女人堆里,变得如此得崇尚女人,变得有些放荡与不羁。
而《不能忘记》在我们寝室里异常的流行起来,却几乎成了我们寝室的室歌,我笑对他们说,现在大家都慢慢熟悉吧,为以后失恋作好准备。于是,大家疯狂的赏赐了许多拳头,他们还送给了我一个可爱的绰号——乌鸦,管它呢,爱叫便叫吧,反正我觉得这个名字也还是很酷的,虽然黑了些,但比有些人心要好得多呀,我总觉得中国人习惯把它们视为不祥物,那真是冤枉了它们。
吴煜与向晶之间的关系如闪电般发展,我还没明白他们之间已经到了什么地步,但我已经经常看见他们出双入对了,虽然,据说向晶还没有完全接受他的爱情谎言。
吴煜那段时间简直就叫做疯狂,自从认识他来,还没见他如此过,看来爱情的魔力,真是让人无法抵制,要不古人常说什么“英雄难过美人关”了,近段时间,他还在寝室里公然宣称,他已经决定把自己嫁给向晶了,还打算给她一生的幸福,那表情,看来很神圣,好象这次他来真的了,我笑言,是“一身”的幸福吧,先上半身还是先下半身呀!
小胖在旁Сhā话道,那就把向晶分成上下两半,我们一人一半。他还问吴煜是要上半生还是下半生。我就知道他嘴里吐不出什么好牙,他所谓的此“半身”,非彼“半生”呀,现在的男人说要给女人下半生的幸福,就是说要给她下半身的幸福,这也似乎成了时尚,被一些小男生成天的挂在嘴边。
麻烦就出在这里,也许是吴煜放出的风,让很多喜欢向晶的人难熄怒火,这就激怒了学校里的“霸族”——体育系的大哥们,要不,也就不会出这种事了,因为在我们学校有一种说法,什么人你都可以去惹,就是不要惹上体育系的大哥们,要不然,吃不了兜着也兜不住的。
那天晚上,好象要下雨了,有点闷热,刚下晚自习,我就早早的一个人回到了寝室,刚连上了因特网,门就被一大群人踢开。
吴煜哭丧着脸走进来,他一ρi股坐在床上,即而又站了起来。
怎么了,吴煜?看他的样子,好象遇到了什么不开心的事。
我***真臭,居然被人打了。他点着一支烟,愤愤的说。
我莫名其妙的看着他,想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可谁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大事。
真惨,居然有一位兄弟遭人暗算了,但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我没有时间多问,已经被他们拉着出去了。
后来我才知道,事情原来是这样的,一位体育系的大哥也暗恋向晶多日了,今天晚上在校园小道上看见吴煜和向晶在一起,便怒火中烧,走上前去给了吴煜一巴掌,唉,在爱情中的人为什么都会失去理智呢,我暗叹道。
得了,是兄弟吗,是兄弟的就走,找那傻B算帐去,妈的,敢在咱地盘上胡作非为。曾元骂了一句,然后抄起一根木棒冲了出去,我们尾随其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