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传统不是固定的概念,而是一条不断融汇众多支流,从而不断开阔深沉的浩大河流。我们从下游捧起任何一滴,都会包容了上游所有支流中全部因子。我们包容,然后以自己的创造加入这条河流浩大的合唱。我相信,这种众多声音汇聚的声音,最终会相当和谐,相当壮美地带着我们的心中的诗意,我们不愿沉沦的情感直达天庭。
佛经上一句话,大意是说,声音去到天上就成了大声音,大声音是为了让更多的众生听见。要让自己的声音变成这样一种大声音,除了有效的借鉴,更重要的始终是,自己通过人生体验获得的历史感与命运感,让滚烫的血液与真实的情感,潜行在字里行间。
我想,文学本身要带给这个纷乱世界的本是一个美好的祝愿,在这里,我最后要带给各位的,也是我最美好的祝愿,并邀请大家有机会去看看我的家乡。
游戏文字
不知道什么时候时兴把文章做在封面上。但这至少是件好玩的事情。
好玩的事情不可以太认真。大多数时候,认真是好的,但在好玩的事情上就不能太认真。认真往往会降低可玩性。一件事情是这样,一个人也何尝不是这样。这不是很了不起的道理。如果事事认真的人要表扬我,会说这话里有哲理。可这种道理却不是来自哲学。
当然,很多事情不能不认真,所以人生与世界都是很不好玩的。比如银行职员点钞,公司经理测算利润等等。于是,出现了专门的娱乐行业,本意就是为认真得不好玩的人提供一种调剂。虽然,好多肘候认真工作的人并不能享受到娱乐行业提供的服务,此种现象不好在这篇短文章里加以讨论,打住。
我真正想说的是,文学写作可以把以上两种不容易调和的事情调和到一起。可以比哲学家还探刻,也可以比一个儿童还天真烂漫。只是很多时候,做文学的人不论是走向髙深还是走向低俗的,要么诉诸于思想,要么把赌注下在读者的感官,反而忽略了文字组合过程中自然而然就会产生的游戏性质。
文学的游戏性不是思想,也不指望感官的渴望,而是一种智慧系数。智慧领域的好玩是一种真正的好玩,一种有幽默感的游戏。把文章做到封面上也很好玩。
如何迎接两千年
用什么方式迎接2000年?开化妆舞会?在酒吧的主题晚会上喝啤酒?在焰火烛天的广场上狂欢到通宵达旦?不,所有这些方式都有点老套,好像是在过国庆或者圣诞。甚至属于两个人的情人节,很多人都喜欢这样度过。在这些方式中,节曰是释放激|情的介质,是一种美丽的由头。说出来,很多人,是想像力丰富的人都会撇嘴,轻轻地嘘出一个字:俗。
现在,全世界媒体都推荐一种最佳方式,赶到新西兰的国际日期变更线上,在酒店里订一个面东询海的房间,有服务生叫醒,靠在床上就可以看到新世纪的第一缕曙光。媒体同时又说,彼处酒店租金暴涨也暴满,于是,我长吐一口气。再也不用因为没有足够的美金和无法拿到签证而耿耿于怀了。这是模仿阿q精神胜利法的自我解脱。
只是解脱还不够彻底,于是继续做心理体操。于是,就想新西兰那条标为0°的经线,又不是上帝用锄头挖出来,只是一个想剖开地球这个“大西瓜”的人拿着快刀,比画出来的一条虚线。随着电脑与网络的日益普及,人人都听惯了一个也许半懂也许全懂的词:虚拟。这条只存在于地球仪上,而不是地球上的实线也是一种虚拟。在实际生活中,我们不会因新西兰的日出而上山放羊,也不会因那里的日落而铺好床把热水放满浴缸。中国有自己的日落与日出,中国人有自己的黑夜与白天,自己的开始与结束。每一个人脚下都踩着一条自己的日期变更线。
所以,2000年到来的时候,只要有黑夜与白天就够了。
白天是有的,只是城市里的夜因为那么多灯光而不能真正地黑。我的想法,是要独自一人去一个地方迎接两千年。但不必跑签证,也不必到黑市上用人民币换美元。因为地点就是城市近处的一座山,因为生活在成都占点地利,要找真正的山行程不会超出一百公里。那里的山野会有真正的黑夜。在一个人的黑暗里,你会不由自主想到很多东西,包括人类怎样一步一步走到了今天,呼呼的山凤中天上的银河在旋转,你又会想到时间的流水怎样裹挟了人类文明,一桨一波地荡向明天。天就要亮了,站在清冽的晨风之中,在一个相对的高度上,就会比别人先看见新世纪的曙光与日出。
如桌选用了这种方式,即或什么也不想,仅仅是默默中感受到黑暗的消逝与光明渐渐来临后太阳猛烈地喷发,也就深味到人类文明发展的历程了。
英国有一档独出心裁的广播节目,采访了许多杰出人士,譬如奇丽地构想了时间与空间怎样开始的霍金就是其中之一。其中一个人人都须回答的问题是:把你流放到一个孤岛上,在规定的限量里,你会带上那几本书和那几张唱片。我们不是被流放,所以,不需要带上这些东西。我的建议是带上一盒火柴,一条睡袋,一包干粮。
在我的经验中,冬天寒冷的空山中,黎明时有真正的寂静,比黑暗更深的寂静,然后太阳升起来,当太阳由红色转到白里透黄,就会猛然抛撒出万道金光,这时,群山的世界就在众鸟的欢声鼓噪中复活了。
关乎灵魂的歌唱
对我而言,民歌不是个名词。而是一种真实的存在,是难以释怀的生命经历。
突然想到一部电影。由一位黑人女作家的同名小说《紫色》改编而成,导演是大家非常熟悉的斯皮尔伯格。我想起的不是整部电影,只是电影开始时两个并不漂亮的黑女孩在漂亮的金盏花丛中击掌吟唱的民谣。
那就是民谣!简单,质朴,却轻而易举就击中心灵。电影没有给出这段民谣的字幕,我也不懂英语,不知道她们具体吟唱的是什么。但这就是民谣。我知道这与命运之感与心灵的隐痛息息相关。在斯皮尔伯格那里,有这首歌,整个故事便是一种关乎生命,甚至是对操纵命运的神力的感知与演绎了。在我的故乡,有不少这样的民谣。没有人能说清其起源于何时,也没人知道最初的旋律起自于一种什么样的情境。于是,从还未懂得普通话开始,那旋律就已是一种深深的浸染。羊群在灌木丛生的山坡上四散开去吋,牧羊人唱出的调子是苍凉的;春风拂动翠绿麦苗,布谷鸟在远山啼鸣时,地里拔草的女人们的歌声是欢快的。马背上吟唱部族曲折的历史,河岸边吟唱适时开放的爱情……缅怀祖先,赞美劳作,瞩望未来。有了这一切艰辛的生活,苦难的生命就有了灵光照耀。
我不是语言学家,也不是人类学家,不能解释这一切所以如此的所有缘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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