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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小说网 > 压伤的芦苇 > 第9章 赤子与星斗(5)

第9章 赤子与星斗(5)

我最不能忍受的是王安忆语言上的拖沓——她本来是一位极有语言天赋的作家。在《剃度》的第一页,她写一条弄堂,堆砌满了“行人呢,更是将这里当做马路”、“其实呢,它也更像是马路”、“它就更像一条马路了”这样莫名其妙的句子。像是什么都说了,其实什么都没有说。她不停地将同义词和反义词聚集在一起,看得人头昏眼花。第一流的语言就是洗练而­干­净的语言,而最末流的语言就是`露重复的语言——我很遗憾:王安忆不自觉地从前者滑向了后者。

我没有对王安忆绝望,我还是希望有一天能够看到她对自身以及环境的超越——对于一个作家来说,这是必须的。如果她不能完成这种超越,她的创作生命就彻底结束了。

刘亮程:乡村里丰盛的平安

在这个星球上,有富饶的村庄,也有贫瘠的村庄;有风沙扑面的村庄,也有­鸡­犬应和的村庄。有的村庄颓败了,湮没了,从地图上消失了;有的村庄兴旺了,繁荣了,摇身一变成了一座城市。

刘亮程所在的那个村子,是新疆一个叫“黄沙梁”的地方。他以“一个人的村庄”作为自己散文集的名字,并非显示他的狂妄,相反是为了表达他的谦卑。他不是村长,不是土豪,村庄不属于他所有;他仅仅是一个无名的劳动者,他用锄头在这片土地上耕种,同时他也用笔墨描述土地上发生的故事。

作为一个乡村里的劳动者和写作者,刘亮程几乎在一夜之间就受到了文化界普遍的赞誉,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因为文化界是最“喜旧厌新”的,也是最等级森严的。在短短一年的时间里,他的散文出现在《南方周末》、《天涯》、《散文选刊》等第一流的报刊上,而且无一例外地以“刘亮程散文专辑”的名义出现。然而,刘亮程本人和他的文字,都不是外向、张扬、激昂的特质,相反,却是一种内敛、封闭、浸透着幽默的忧伤的风格。因此,刘亮程能够“走出地平线”,其原因就更加耐人寻味了,正如与刘亮程一样同处新疆的散文家周涛所说:“刘亮程在今天可以算得上一个现象,也是新疆文学界十年来的一个例外。”

《一个人的村庄》中的刘亮程,是一名谦卑的农夫。他行走在一望无际的麦田里,从不在意是否会有自己的足迹留下。那些外在于村庄的文人,在匆匆地经过这座村庄的时候,使用的是猎奇的视角和矫情的浪漫,写下的是与村庄毫无关系的方块字,这些方块字与历史书上蔓延的、空虚的言说一模一样。文人们闻不到泥土的芳香,也听不到蚂蚁的低语;他们无法理解村庄里的时间观念,也无法体认村庄里的生命意识。

而刘亮程与他们不同,他本来就是村庄里长大的孩子,他的衣服上还有泥土和汗水,他的眸子里还有玉米的金黄,他的心灵中还回荡着土地的脉搏。他笔下的文字就好像村庄在自言自语:“这个村庄隐没在国家的版图中,没有名字,没有经纬度。历代统治者不知道他的疆土上有黄沙梁这个村子。他们与外面的世界彼此无知,这不怪他们。那些我没去过的地方没读过的书没机会认识的人,都在各自的局限中,不能被我了解,这是不足以遗憾的。我有一个村庄,已经足够了。当这个村庄局限我的一生时,小小的地球正在局限着整个人类。”在天生的低调里面,却蕴含着毫不妥协的自信和自尊。他和小村庄一样独立于历史之外,也独立于权力之外。他没有改变世界的雄心壮志,却也不容许那些肮脏的东西进入自己的心灵和自己的村庄。

刘亮程是一个谦卑的人,他因谦卑而自信,因谦卑而幸福,因谦卑而快乐,正如《圣经》中所说:

谦卑的人必承受地土,

以丰盛的平安为乐。(《诗篇37:11》)

如果说“随遇而安”是一种豁达开明的人生态度,那么“随心而安”则是一种更加超迈爽朗的人生境界。“随遇而安”毕竟还粘连于个人具体的人生境遇,“随心而安”则完全取决与心灵世界的完满自足。一个人如果修炼到了“随心而安”的境界,那么对他来说,“故乡”与“他乡”、失败与成功、顺境与逆境、冷与暖、甜与苦,都将没有本质的区别。他会像蒲公英一样,落到哪里就在哪里安居乐业。大诗人苏东坡说,“此心安处是吾乡”,彰显的大概也是同样的意思:重要的不是身体在哪里,而是心灵在哪里。

这也正是刘亮程所追求、所向往、所表现的生命境界。有人说刘亮程是“乡村哲学家”,也有人认为进入城市的刘亮程将面临失去创作素材和创造力的危险。更有人把刘亮程的散文作为一曲对抗工业文明的“田园牧歌”来看待,将他的文字与“天人合一”等传统的儒家观念勾连起来。在我看来,这些评论完全背离了刘亮程作品的­精­神实质——与其说刘亮程在写一个封闭的村庄,不如说他在凸显一颗无忧无虑的心灵。他不是乡村的附庸或者歌颂者,他也不是城市的敌人或者批判者。我设想,假如刘亮程是一个在城市里长大的孩子,他也会写出一本名叫《一个人的城市》的书来。他既然会对着田地里的一朵花微笑,也会对着城市里的一盏路灯微笑。他既然会怜悯村庄里赶马车出远门的车夫,也会关切城市里早出晚归的出租车司机。刘亮程并没有心胸狭窄地在乡村与城市之间划出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他全部的文字想说的,其实是一种当代人所匮乏的生活方式和生活态度。显然,地域仅仅是一个活动的背景——一个使用不义之财在乡村里盖起别墅、并且长期在乡村里生活的罪人,跟一个怀着青春和理想在高楼与车辆中奔波的赤子相比,究竟谁更接近单纯、自然与真实呢?生活在乡村,并不一定意味着高贵;同样,生活在城市,也不一定意味着庸俗。

刘亮程的诗歌保持了与他的散文一样的质地和气味。他的诗集《晒晒黄沙梁的太阳》,可以作为《一个人的村庄》的姐妹篇来阅读。“到了秋天\/无论谁种的麦子熟了\/那谷香都会弥漫在空气里\/被远远近近\/有收成无收成的人闻见”,其实,他的文字也跟收获时的麦子一样,散发着饱满丰腴的香味,散发着土地和汗水的香味。在他的诗歌之中,土地、粮食、麦子、稻谷是最常用的术语。那些终年生活在都市里,生活在学院里的“诗人”们,自己虽然分辨不清麦子和韭菜,却喜欢在诗歌中使用那些生长在欧美的、复杂的、拗口的植物的名字(这些植物甚至还没有“泊”到中国来,他们至多在画报上看到过或者在外国诗人的诗歌中读到过)。我不喜欢这种虚伪和做作。然而,在刘亮程的诗歌中,我读到的却是那些最最朴实的庄稼的名字,我们都是吃着这些庄稼长大的。“人们依旧去吃去年夏天的麦子\/活到今天依旧有力气结婚\/造屋生养孩子\/老黄渠浸满枯死作物的须根\/我们走后不知道粮食\/又收获过几次”,在淡淡的忧伤中,充盈着一颗像饱满的麦粒一样的丰裕的心灵。

心灵的富裕建立在劳动的基础上。在《一个人的村庄》中,几乎一大半的文字都与劳动有关。刘亮程认为,劳动是一件荒凉的事情,“像四处蔓延的草,像东刮西刮的风,像风中的草屑和尘土,像只有一行脚印的路……在一个人的村庄里,在一村庄人的村庄里,劳动是件荒凉的事情。”人因劳动而高贵,人因劳动而美丽,劳动赋予人的脸庞以圣洁的光辉。在这里,刘亮程所说的“劳动”显然是指“体力劳动”,那种让人流出一身汗水的、让人肌­肉­无比酸痛的体力劳动。劳动是必须的,人们用劳动换取基本的生活资料。《圣经》中说:

劳力的农夫理当先得粮食。(《提摩太书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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