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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小说网 > 三国谈心录 > 魏吴的血滴子:校事(2)

魏吴的血滴子:校事(2)

这里且举两个故事。

吕壹诬告前任江夏太守刁嘉“谤讪国政”,孙权怒而收刁嘉于狱。但“谤讪国政”云云,原是一句极为抽象的浑话,没有什么真凭实据,所以还要追究有没有听到过的人。受株连者因害怕吕壹的­淫­威,都说听到过的,独有侍中(皇帝的顾问)是仪说“无闻”,于是穷追数日,诏旨亦特别严厉,是仪对曰:“今刀锯已在臣颈,臣何敢为嘉隐讳,自取夷灭,为不忠之鬼,顾以闻知当有本末。”因而“据实答问,辞不倾移”,即仍不改变他原来的“无闻”答辞。孙权没法,只得罢休。何焯《义门读书记》卷二十八云:“若辞有倾移,亦并得祸,巧者不皆可幸也。”说得很深刻又很风趣,意思是,如果胡乱承认听到过的话,是仪本人也会得祸的:身为大臣,怎么不先来举发?

由于校事横行,连丞相顾雍也被举发,并被禁止进入殿省,行动不得自由。黄门侍郎谢宏与吕壹交谈时,曾问道:“顾公事何如?”吕壹答道:“不能佳(不妙)。”宏又问:“若此公免退,谁当代之?”壹未答,宏曰:“得无潘太常乎?”壹良久曰:“君语近是也。”宏调曰:“潘太常切齿于君,但道远无因耳。今日代顾公,恐明日便击君矣。”吕壹害怕了,只得不再陷害顾雍。何焯云:“此宏之巧于解元叹(顾雍之字)之结也。”但丞相任免,权­操­校事,亦见吕壹这时的声势。

潘太常指潘浚,当时与陆逊同驻武昌,举奏百官之罪非太常职分,所以谢宏这样说。《通鉴》卷七十四,此句作“但道无因耳”,无“远”字,意思是:潘太常对你切齿痛恨,只是他现在的职权没法收拾你。

但潘浚确实想为国除害,甘愿以身抵偿,准备在大宴群僚时手刃吕壹,吕壹得知后,便托病不赴,可见他情报之灵通。

那么,吕壹最后又是怎样的下场呢?

孙权嘉禾时,始铸大钱,一当五百。这时驸马朱据任左将军,他的部曲(私人部队)应该可以受钱三百缗,却被工匠王遂诈欺而得,吕壹疑心是朱据实取,便拷问朱据的军吏,后者就此死于棍下。朱据哀其无辜,厚棺殓之,吕壹又告发这个军吏必替朱据隐瞒,所以朱据这样厚待他。孙权多次责问朱据,朱据没法说了,只好坐在草堆上待罪。数月(《通鉴》作“数日”,当是)后,典军之吏刘助了解这一案件的内幕,便向孙权上言,说是被王遂诈欺,孙权大为感悟,说:“朱据见枉,况吏民乎?”乃穷治吕壹之罪,赏刘助钱百万。

吕壹下狱后,顾雍因为要断狱,前往探问,和颜悦­色­,问吕壹情状,又对他说:“君意得无欲有所道?”壹叩头无言,这时尚书郎怀叙当面辱骂吕壹,顾雍责叙曰:“官有正法,何至于此!”顾雍究不失大臣风度。

顾雍已看到吕壹心事,吕壹为什么叩头无言?

由于孙权多疑,吕壹不敢将话向顾雍全盘说出,生怕说出后,一些大臣衔恨吕壹前事,像他那样向孙权告发,反而加重处罚,因为他还是想活命的(最后是被斩)。也就是说,当初吕壹受到孙权宠信,怂恿他刺举大臣时,一定向他拍过胸、给他壮过胆的,不然的话,吕壹不过一校事,怎敢这样胡作妄为?是仪、朱据等,差一点不就成为冤案中人?可是这时他已沦为阶下囚,什么话也说不响,还敢说到孙权头上吗?

孙吴校事的祸患,并不下于曹魏,所以左丞相陆凯病重时,上书孙皓,中有“夫校事,吏民之仇也”语,至孙亮时,诸葛恪为太傅,乃将校事罢废。

由于校事对什么都不放过,连酒业也要垄断,因而常常发生“侵官”事件,与大臣之间的矛盾日益加深。但人主又需要大臣同心辅政,如果大臣纷纷怨恨离心,影响朝政,人主也是害怕的,何况错在校事,曹­操­也只得杀校事以谢高柔,这也是“瓦罐不离井上破”,吾乡俗语所谓“酱里虫,酱里死”。校事这一职务本身,注定他们要犯众怒。但无论宠信或惩罚,只有极峰的君主能­操­生杀之权,像潘浚那样欲手刃吕壹,自己就要准备送掉老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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